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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14期

 
·国内财经·  
  最高法出台17条举措护航科创板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   
  上交所"五步"规范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   
  上交所启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发布
  两部委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我国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将修订 
  长春市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广东出台强力吸引国际人才的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 
·企业动态·  
  重庆商社集团混改投资方浮出水面 
  万达信息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  
  苏宁易购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权 
  贝莱德在华拿下投顾资质   
  华为美国公司控美商务部无故扣押电信设备      
·海外经济·  
  东盟峰会与会领导人同意推动RCEP谈判于年内完成    
  德国政府勒令戴姆勒召回约6万辆柴油车   
·研究探索·  
  外部冲击下韧性显现的中国宏观经济    
·社团工作·  
  交易商协会召开债券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交流座谈会
 
 
 
 
 
 
 
 
 
 
 
·国内财经·
 
最高法出台17条举措护航科创板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这也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上述17条举措重点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针对本次改革创新举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见;二是针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司法落实措施;三是按照改革精神对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司法改革举措。
  李超表示,《若干意见》比较系统全面地规定了有关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司法保障措施,形成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系。例如,通过强调“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民事责任体系”,与行政责任体系和刑事责任体系一起,构成了更为完整的法律责任保障体系;通过明确对涉及科创板的第一审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为保持监管政策与司法裁判协调统一提供了司法体制保障;通过对股东大会有关差异表决权决议效力的认可,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构建与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司法支持等。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意见》主要内容中,在司法层面上首次肯定了“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同时对于证券金融犯罪分子,提出要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加大罚金刑等经济制裁力度。
  “同股不同权”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案件审理中,要准确界定特别表决权股东权利边界,坚持“控制与责任相一致”原则,在“同股不同权”的同时,做到“同股不同责”。正确审理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对于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即使履行了法定公司决议程序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符合条件的股东通过股东代表诉讼向关联交易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促进各方主体归位尽责
  《若干意见》对注册制改革中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等相关各方的职责定位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保障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发行上市交易及相关中介服务活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一方面,通过明确提出落实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的第一责任,强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等司法要求,确保了对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严惩治,有利于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强调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就专业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提高保荐人的履职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了证券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职责,有助于强化市场约束和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再者,通过明确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强化了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有利于进一步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理性投资意识。
  此外,通过明确科创板相关投资主体责任,规范股票信用交易活动,强化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夯实了维护科创板市场稳定的法律基础。
  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若干意见》明确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证券审判的根本性任务之一。一方面,通过界定发行人、上市公司等各方主体对投资者应负的义务,明确相关主体从事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进一步夯实了投资者的权利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推动完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机制,注重完善并发挥代表人诉讼和示范判决机制的作用,推动符合中国国情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和证券公益诉讼等与注册制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机制,有利于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保障。
据了解,自3月18日科创板受理企业申请以来,已有35家保荐机构申报了127家企业。按照计划,6月27日,科创板将进行第一只股票华兴源创的网上发行。6月21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并宣布启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工作。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
 
6月21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业务指南》分为发行与上市总体流程、发行上市前准备工作、发行业务指南等六个部分。
《业务指南》指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人,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可以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点,启动发行前需通过发行承销业务系统报备发行方案,上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可以正式启动发行。启动发行后,发行人需将发行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发行申请文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发行上市的材料通过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向上交所提交。
 
上交所“五步”规范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
 
  6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包括扩位证券简称、对在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及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等五个方面。
  为规范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行为,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予以明确,第一,除现有证券简称外,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应同时提供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不少于4个汉字(6个字符),且不超过8个汉字(16个字符)。
  上交所指出,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现有证券简称和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及上交所网站相关内容中展示,会员单位、行情商及其他市场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展示。上交所上市公司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仍以现有证券简称为准。
  第二,上交所对在科创板上市时尚未盈利及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的股票或存托凭证作出相应标识:(一)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U”;发行人首次实现盈利的,该特别标识取消。(二)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W”;上市后不再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该特别标识取消。“U”“W”特别标识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产品信息文件中显示,并在上交所网站展示。
  第三,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上交所于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公布当日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科创板股票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的相关安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存托凭证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安排参照科创板股票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在承诺持有期内可以按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第五,上交所于每个交易日收市后公布科创板限售流通股票及存托凭证数量和无限售流通股票及存托凭证数量、战略配售股票及存托凭证可出借数量和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数量。
 
上交所启动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
 
  6月21日,上交所披露,为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承担对保荐项目的核查把关责任,提高科创板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质量,日前上交所启动了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工作。首次督导涉及两家保荐机构,上交所将分别派员前往保荐机构所在地。
  本次现场督导是在对两家申报企业已经发出两轮审核问询后进行的。在前期审核问询中,相关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等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清晰;对主要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合同支付金额与服务内容匹配性、收入确认时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性,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证据不充分等。现场督导将通过调阅资料、证据核对、人员约谈等方式,着重了解保荐机构对相关申报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核查把关是否到位,要求其做出相应说明或者做出补充核查;同时,将检查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落实、内部程序合规性、保荐工作质量等方面情况。
  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主要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方式展开,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对保荐机构开展相应的现场督导,是试点注册制下问询式审核的补充,主要是出于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审核质量和效率等现实考虑。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规则明确要求,在试点注册制的审核中,必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作用;保荐机构作为主要中介机构,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并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
  3月18日科创板受理企业申请以来,已有35家保荐机构申报了127家企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大部分保荐机构能够按照业务规则和执业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但也有部分保荐机构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制作不到位、问询回复不到位等情况,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发信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到审核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上交所表示,对保荐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是上交所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理念和现实要求,更好地履行审核职责,更有效地发挥好审核职能的探索。从实施目的和方式看,现场督导将结合审核问询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侧重于保荐机构,有别于通常进行的对发行人的全面现场检查。
  据悉,本次现场督导预计两周左右完成,该时间计入上交所审核问询时间,但不计入发行人回复时间。同时,现场督导不影响审核程序的推进,审核无须中止。对现场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上交所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
 
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该《指引》是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下称出借业务)的行为。《指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三是规定具体的产品类型及投资比例,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四是明确相关估值核算、信息披露、法律文件等方面的要求。
  常德鹏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加强对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管,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根据《指引》,处于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战略配售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产品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参与出借业务。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发布
 
据悉,国家卫健委于6月20日公示《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清单内共34种药物,包括艾滋病治疗药物利匹韦林、阿巴卡韦和白血病治疗药物硫唑嘌呤。
  此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此外根据临床用药需求,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在使用政策方面,指出要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全面落实按通用名编制药品采购目录。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关于清单中的34种药物,《关于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的公示》指出,是由国家卫健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到期和专利即将到期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后提出。
  “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在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促进此类仿制药研发,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以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降低全社会药品费用负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两部委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据悉,为规范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健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控制机制,有效防控专项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布《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在土地储备领域按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
办法明确,财政部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浙江(含宁波)、厦门等7省(市),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地区可以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区自行选择市县(区)开展试点。各省分配专项债务限额时可以对开展试点的市县(区)予以适当倾斜。
开展试点的市县(区)应当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安排开展试点所需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试点地区应当定期评估试点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报告。
 
我国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意见》提出十七项主要任务,涵盖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等多方面。
  其中,为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意见》提出,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乡镇和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将修订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制度、补齐监管短板,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及其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行业内部第二次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的修订宗旨,是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偿付能力充足,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据了解,去年监管部门就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细则征求了行业意见。经研究讨论,监管部门吸收和采纳了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对修订稿再次修订,形成管理办法的第二次修订稿。
  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记者对比发现,在非寿险业务的定义方面,与第一次修订稿相比,第二稿中纳入了近年来爆发式增长的保证保险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2005年实施的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套与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的非寿险准备金计提标准,使保险公司在评估各项准备金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不过,随着“偿二代”的实施和内控管理要求的提升,监管也将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保险公司提取的各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应包含风险边际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此次修订的方向除了对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种类和各项准备金提取方法进行重新梳理和定义外,同时拟新增有关内控和处罚等相关内容。
  比如,在内控中,为避免出现违规调整分支机构准备金的情况,此次修订稿拟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分支机构的准备金评估或分摊机制,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准备金工作底稿制度。
  “合理的准备金评估,能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大到公司现金流、经营计划,小到案件理赔都和准备金计提,都与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家财险公司的精算负责人解释。
  据了解,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方向是在巩固事中监管的同时,加强事后监管的力度,如采取抽查审核准备金评估报告和准备金回溯分析报告、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来保证保险公司的合规运营。
  同时,相关法律责任也将得到明确,即将公司、高管的“双罚制”首次纳入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计提的文件当中。
  如对于编制或者提供虚假准备金评估报告和准备金回溯分析报告的保险公司,将处以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对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保险公司,也将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除现金罚款外,违规者甚至还将被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有上述行为的险企相关负责人也将面临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任职资格。
  另据了解,伴随着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的还有7条相关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订。包括:实施细则第1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第2号“未决赔款准备金”;第3号“风险边际和折现”;第4号“分支机构准备金”;第5号“准备金回溯分析”;第6号“准备金评估报告”;第7号“准备金工作底稿”。
 
长春市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日前,长春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在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支持、其他支持五个方面制定了34条政策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在金融支持方面,长春市规定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另外,长春市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支持“个转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吉林)开设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项目中,向“个转企”企业提供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信贷信息,并协助企业查找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信息,条件成熟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线上申贷系统提交贷款申请。
 
广东出台强力吸引国际人才的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
 
据悉,广东省财政厅6月22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及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纳入差额补贴的个人所得范围,鼓励外籍人才到大湾区工作创造价值,同时支持外籍青年来大湾区创业就业。
  通知指出,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自愿申报、科学客观的原则进行认定。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
  同时,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在广东省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认定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紧缺急需人才。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各市科技(外专)部门是高端人才的认定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紧缺人才的认定机构,财政部门是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的机构,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科技(外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申请可以由申报人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申请。
  该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一年后视情况予以修订。
 
·企业动态·
 
重庆商社集团混改投资方浮出水面
 
据悉,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月21日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商社集团通知,确认了重庆商社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战略投资方,其中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持股45%、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股10%,标志着这家重庆最大的商贸国企混改投资方浮出水面。
重庆商社集团经营业态涵盖百货、超市、电器、汽车贸易、进出口贸易和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质量检测等,是西部地区商贸龙头企业。
根据重庆百货发布的公告,物美和步步高这两家民营企业入股后,重庆商社集团的股权结构将由重庆市国资委持股100%,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持股45%、物美持股45%、步步高持股10%。
  物美是一家连锁超市集团,旗下拥有“物美”“美廉美”“百安居”“新华百货”“浙江供销超市”等品牌,遍布华北、华东、西北地区的各业态门店超过1000家,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步步高是湖南零售连锁龙头企业,旗下拥有上市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步步高”“南城百货”等连锁品牌,660家多业态实体门店遍布湘、赣、川、渝、桂、滇等地。
  重庆商社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零售行业深刻变革,作为完全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必须突破企业发展资源边界,实现产业协同,积聚行业优秀企业在业态链、供应链、物流信息、运营管理及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势在必行。重庆商社集团、物美集团、步步高集团都是实体零售业领先企业,三者强强联合将有力提升重庆商社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万达信息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
 
据悉,万达信息6月2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万豪投资于2019年6月23日与中国人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豪投资向中国人寿以每股14.44元的价格协议转让万达信息非限售流通股份55,000,000股,总价款为7.942亿元,占万达信息总股本的5.0142%。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00,58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871%,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734,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42%。本次权益变动后,万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5,5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729%,变更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164,734,1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8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如该《股份转让协议》最终生效并完成交割,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史一兵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苏宁易购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权
 
  据悉,继年初收购万达百货之后,苏宁易购再次对线下优质零售资源发起进攻。6月23日晚间,苏宁易购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宁国际拟出资48亿元收购家乐福中国80%股份。本次收购家乐福中国,苏宁在锁定国内优质大型综合超市资源的同时,还将加速推进大快消品类扩展与专业化、精细化运营,更为旗下多种业态融合创新带来全新探索。
家乐福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零售集团。公告显示,家乐福中国于1995年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截至2019年3月,家乐福中国在国内拥有约3000万会员,开设有210家大型综合超市、24家便利店以及6大仓储配送中心,店面总建筑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覆盖22个省份及51个大中型城市。2018年,家乐福中国营业收入299.58亿元,位居2018年中国快速消费品(超市/便利店)连锁百强前十。
  本次交易无需经苏宁易购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苏宁易购在公告中表示,家乐福中国账面净资产为负的主要原因为近年来线下零售业态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家乐福中国虽然积极应对,但仍带来了阶段性的经营亏损。”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宁易购将保留家乐福中国现有的组织架构及业务组成,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独立的运作,家乐福中国人员、物业租赁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苏宁易购强调,本次交易交割后,苏宁易购将与家乐福中国在门店网络、商品供应链、物流仓储配送等业务领域开展整合。
  苏宁易购副总裁田睿强调,苏宁家电家居、苏宁红孩子、苏宁极物、苏宁金融、苏鲜生生鲜超市以及苏宁小店即时配送等丰富业务,都可以与商超业态进行模块化对接,探索业态融合创新,打造门店全新的核心竞争力。苏宁线下超过6000家苏宁小店可与家乐福门店联合,完善最后一公里配送网络,提高到家模式的效率并节约物流成本。“苏宁零售体系4亿会员及家乐福中国3000万忠实会员也将形成有效互补,丰富苏宁现有的会员生态,从而提升用户价值。”
 
贝莱德在华拿下投顾资质
 
  据报道,全球资管巨头贝莱德(BlackRock)在华布局明显加快。近日,贝莱德宣布,其设立在上海的外商独资企业“贝莱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完成投资顾问服务的登记备案。
  这也意味着贝莱德获得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顾问业务的资格。投资顾问业务的资格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备案和管理。获得投顾资格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意义较大,不仅是其资产管理能力的证明,也是这些机构与银行等资方合作的基础。
  2017年12月,贝莱德宣布,贝莱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已在中基协登记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8年6月,贝莱德正式备案了第一只私募基金产品。2018年10月,贝莱德成立第二只私募产品成立。贝莱德亦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及债券通计划,拓宽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
  截至2019年3月,贝莱德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计划下的中国在岸投资额度共计约为92.6亿美元。
  今年3月,两家外资证券类私募——路博迈投资和富敦投资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投顾资格的WOFE(外商独资企业)机构。
截至今年6月,在中基协备案的外资私募共有19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38只。这些产品主要涉及股票类、债券类、量化类,以及多元策略等。
 
华为美国公司控美商务部无故扣押电信设备
 
据报道,华为美国公司日前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地区法院起诉美国商务部,认为美国商务部扣押华为设备并迟迟不作出相关决定的行为“非法”。
  法院公开的诉讼文件显示,2017年,华为将包括一台计算机服务器和一台以太网交换机在内的多件原产于中国的电信设备运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独立实验室检测,完成检测后计划将设备运回。当年9月,这些设备在运回中国的途中被美国商务部以调查是否需要出口许可为由,扣押于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市。
  诉讼文件表示,设备被扣后,华为按要求提交了相关信息,并被告知美国商务部下属机构通常在45天内作出设备是否需要出口许可的决定。迄今为止,设备已被扣20多个月,而美国商务部仍未作出决定。华为方面表示,截至提起诉讼时,这些设备已“在阿拉斯加的仓库中陷入官僚主义僵局”,长达632天。
  华为方面认为,这些设备在美国境外生产并被送回原产国,无需出口许可。诉讼文件主张,不论美国商务部最初扣押设备是否存在过错,无故拖延作出是否放行的决定都是“非法的”。华为没有向美国商务部索赔,但要求美国商务部对相关设备运输是否违规作出裁决,如果裁定不违规,美国商务部应放行设备。
 
·海外经济·
 
东盟峰会与会领导人同意推动RCEP谈判于年内完成
 
据报道,第34届东盟峰会6月22日至23日在轮值主席国泰国首都曼谷举行。泰国总理巴育23日在本届东盟峰会新闻发布会上说,东盟各国领导人在本届峰会上一致同意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于年内完成。
  巴育说,本届东盟峰会重视加强地区经济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的贸易协定,将成为推动地区贸易、经济不断向好的重要工具。
  巴育指出,今年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有利于东盟处理与重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等问题。他同时表示,东盟希望中美尽快解决贸易摩擦问题。
  2012年11月,第21届东盟峰会上,东盟10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的领导人宣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16个谈判方涵盖人口超过35亿,占全球的近48%,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比例超过31%,外贸总额占全球的将近28%。
 
德国政府勒令戴姆勒召回约6万辆柴油车
 
据报道,德国联邦交通部6月22日宣布,其下辖的德国联邦机动车行驶管理局已勒令戴姆勒集团在德国召回旗下约6万辆柴油版奔驰汽车。这些车辆涉及以软件造假方式通过尾气检测。
  德国联邦交通部当天表示,德国联邦机动车行驶管理局在调查中发现,产自2012年至2015年的柴油版奔驰GLK220CDI运动型多功能汽车确实存在软件造假问题。
  德国汽车业“排放门”丑闻于2015年爆发。从大众汽车集团开始,宝马、戴姆勒等车企陆续被查实通过软件调整柴油发动机工作状态,从而使氮氧化物排放在尾气检测状态下达标,以掩盖发动机正常行驶状态下排放大幅超标的真相。
2018年6月,德国政府以安装检测作弊软件为由,要求戴姆勒在全德召回23.8万辆柴油车,召回车型主要包括梅赛德斯—奔驰威霆商务车以及梅赛德斯—奔驰GLC 220d、C220d车型。
 
 
·研究探索·
 
外部冲击下韧性显现的中国宏观经济
 
2019年上半年,在“六稳”政策和系列改革举措的提振作用下,中国经济成功抵御了各种下行风险的冲击,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处在合理区间。
  证券日报日前发表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于泽文章指出,从需求侧来看,净出口对上半年宏观经济边际贡献最大。净出口从2018年对GDP负向拉动0.6个百分点,到2019年一季度正向拉动1.46个百分点,对GDP影响变动了2个百分点,1-5月份贸易顺差持续上升。同时,房地产投资持续高位运行。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带动下,地方政府专项债提前发力,基础建设投资逐步回暖对冲了制造业投资下行,稳定了投资。
  从供给侧来看,最为显着的改变是金融业增加值提速,稳定了服务业增长。这背后是松紧有度的货币政策稳定了金融形势。一方面,股市走强带动券商业绩;另一方面,补充资本金后,银行表内信贷扩张,在稳定利差的作用下,银行业盈利水平提升。
  由于基建投资和金融业更多是在政策支撑下的企稳,随着总需求政策的边际走弱、改革红利的释放存在一定的时滞,在市场内生需求不足局面还没有改观的情况下,宏观经济企稳基础并不牢固,未来结构性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文章认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国宏观经济面临最大的冲击是来自于外部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条件变化。从2018年开始,美方屡次单方面提高关税。仔细分析美方征税的范围和内容,可以发现更多是对中间投入品和资本品征税。美方的关税举措不仅仅是一种谈判技巧和经济方面的考虑,更是美国国内制造业衰落多年之后的政治反映。美国的很多关税举措是希望能够加速全球价值链的重构,从全球价值链更多向北美、美国国内收缩,形成更加牢固的区域价值链,提升国内制造业地位。
  全球化在过去30年以来的快速发展,更多是经济动因,掩盖了全球化的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维度。当前的国际组织框架无法有效应对全球产品价值链和资金自由大规模流动的收入分配与经济波动后果,这导致了各国国内政治问题纷纷涌现,反全球化浪潮在一些地区出现。
  在全球价值链紧密联系和新技术推动的数据流全球化趋势下,经济的全面隔离已经无法办到,同时各国国内政治问题诉求也不相同,全球化不会重现“冷战”中意识形态维度下的全球冲突格局,而是经济逻辑基础上的国内政治议题冲击主导型的全球化。国内政治议题的复杂与多变,意味着未来全球化进程中不确定性加大,“黑天鹅”事件逐渐常态化。由于经济逻辑依然会起作用,中美贸易摩擦更可能的走向是一定意义上的以国家安全名义的“科技脱钩”,不会也无法走向全面“经贸脱钩”。中国显性技术优势主要在通信行业,美国打击中兴、华为确实对中国优势技术领域产生冲击,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文章表示,中国经济是有足够韧性来抵御各种不确定性的。
一是增长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在扶贫提高收入、户籍城镇化等政策推动下,中国国内消费市场长期看还有很大潜力。美国正是凭借着庞大的国内市场超越英国,中国在这方面同样具有显着优势。
二是研发为基础的国内产业体系。全球价值链逐渐从劳动套利走向研发、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多年的积累造就了中国具备相应的基础。
三是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数据全球化和相关服务。当前的全球化从贸易、金融日益走向数据跨境流动,中国具有雄厚的数据全球化实力。
四是“一带一路”为基础的包容性全球化。国内政治议题冲击下的全球化核心在于各国不能合理分配全球收益,合作解决全球问题。中国推动的“一带一路”倡议可以解决现有全球化存在的问题。
五是国内要素市场改革红利。中国经济增长中很大问题来自资源配置效率低,通过要素市场改革可以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六是日益成熟的宏观调控体系。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中国逐渐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能够有效应对各种短期冲击。
文章指出,从中国具有的经济腾挪空间来看,未来长期是向好的。但是,很多潜力的发挥需要国内改革以进行结构调整。下半年,中国经济一些短期风险需要防范。首先,全球经济持续走弱。在不确定性日益增强的全球化进程中,全球投资和贸易下降,拉低各国增长。目前全球有陷入“永久停滞”增长阶段的可能。全球经济走弱对中国下半年出口提出了更大挑战。其次,地方财政恶化的风险。由于中国的税制主要是和经济增速联系在一起的,地方收入受到冲击,面对减税降费的压力,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存在一定风险。再次,金融条件变化的风险。在全球资产配置的压力下,中国面对着较大的汇率冲击。要实现进一步金融开放,需要特别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同时,在制造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不良问题没有见底,下半年可能会集中爆发。需要重点防范金融市场情绪变化。第四,新经济逐步回归常态,泡沫消失。第五,服务业进一步下滑。由于电子产品出口减少,信息服务业可能会进一步下降。同时,在制造业疲弱的大环境下,生产性服务业受到很大抑制。第六,就业质量降低的风险。中国总体就业还相对平稳,但是就业质量降低会直接拉低消费等国内需求。第七,国内市场结构性下滑的风险。房地产投资下半年面临回调,投资效率依然较低,汽车消费会在下半年见底,但是不会回到快速增长态势。
  2019年下半年下行压力将有可能持续,虽然中国经济展现了一定韧性,短期内还需要政策加大支撑力度。
预计2019年实际GDP增速为6.1%,可以完成全年目标。投资增速持续下滑的趋势有所缓和,但疲软的态势难以根本扭转,预计全年增速为6.0%。消费短期内下滑压力加大,预计增速为8.2%。外部环境可能会继续恶化,预计全年出口增速负2%,进口增速为负4%,贸易顺差为3800亿美元。随着内外供需环境进一步调整,2019年价格水平总体保持相对平稳状态。预计全年CPI上涨2.2%,PPI上涨0.5%,GDP平减指数涨幅为1.5%。
  文章表示,在上述判断和预测的基础上,政策定位需要适当调整。
 
·社团工作·
 
交易商协会召开债券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交流座谈会
 
近期,为进一步做好回购违约处置工作,维护回购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人民银行指导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发布了关于回购违约处置相关实施细则。为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对相关规则的认识与理解,提升债券回购交易违约处置工作效率,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6月20日组织召开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交流座谈会,来自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40余家机构的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协会、环球律所、外汇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等机构专家分别就《回购主协议》框架、回购违约处置的基本法律问题、实施细则及违约处置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同时,机构专家对参会机构提出的处置方式与具体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讨论。
  与会机构一致认为,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回购主协议》为债券回购违约处置提供明确依据,基础设施机构发布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担保品处置的操作流程,有助于质权方快速处理回购违约事件,及时行使担保权利获得偿付,维护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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