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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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经·
2019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两部门就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征求意见
易会满擘画上市公司提质路线图
深交所发布重组信息披露指引
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发布
邢台出台五条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设立奖励资金促进企业融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方案发布
·企业动态· 1
东阿阿胶间接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2%
中民投工会发起成立专项资金池
·海外经济·
美国正式实施对华加征关税
全球经济为美中贸易战"埋单"
IMF和巴基斯坦达成60亿美元贷款协议
·研究探索·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要防止一哄而上
·社团工作·
中上协独董委员会主任认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可考虑联动修法
·国内财经·
2019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计划明确的立法项目分为三大类,共涉及59件立法项目。包括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3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42件和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4件。
其中,在42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起草《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份,我国首部明确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的行政管理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就已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而在加速构建租购并举的楼市发展格局影响下,此后,无论是住建部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还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中确定13个城市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均是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另外,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共13件。分别是:契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退役军人部起草);社区矫正法草案(司法部起草);密码法草案(密码局起草);原子能法草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起草);出口管制法草案(商务部起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生态环境部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版权局起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公安部起草);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交通运输部起草);监狱法修订草案(司法部起草);档案法修订草案(档案局起草)。
两部门就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市征求意见
据悉,为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外汇局5月10日就《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指出,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项下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下称“直接投资”)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央国债登记托管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提交所持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非交易过户申请。
非交易过户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具体操作流程,以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发布的业务指引为准。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同时,相关托管行及结算代理人在境外投资者完成债券非交易过户时,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国际收支虚拟申报。
同一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间,可在境内直接划转(双向)。境外投资者应向QFII/RQFII托管行提出将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直接投资资金账户的申请;或向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提出将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QFII/RQFII托管账户的申请。托管行/结算代理人在完成资金境内划转的同时,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国际收支虚拟申报。
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
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照《通知》执行。
易会满擘画上市公司提质路线图
5月11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作了题为《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夯实有活力、有韧性资本市场的基础》的讲话。这是易会满履任证监会主席百余日以来,首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要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易会满用平实的语言道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理念,明确了“四条底线”,提出了“四个敬畏”,要求优化“四大生态”。
上市公司要发挥好“头雁效应”
中国经济底盘稳、韧性足、回旋空间大,这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供了良好机遇。希望上市公司能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稳中求进,继续在推动经济和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
易会满用了四个名词定位了A股3627家上市公司的作用: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是经济发展动能的“转换器”,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队”,是投资者分享经济增长红利的“新渠道”。它们是中国经济的“成分指数”,是亿万企业主体中的“优等生”。
谈及A股近期波动,易会满表示,由于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股市有一定震荡波动,但从长期看,决定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的,还是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质量。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这个功能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质量来体现的。资本市场是联接实体和资本、联接融资方和投资方的纽带,而上市公司质量是支撑这个市场的支柱和基石,是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微观基础。没有好的上市公司,就不可能有好的资本市场。易会满要求上市公司在推动经济和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头雁效应”。
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
上市公司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
时隔三个月,易会满再谈“四个敬畏”,不仅监管部门要懂得敬畏,上市公司也要有所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实践证明,一切与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对抗、不敬畏风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付出沉重代价。
易会满指出,上市公司要敬畏市场,尊重规律,走稳健合规的发展之路;要敬畏法治,遵守规则,强化诚信契约精神;要敬畏专业,突出主业,自觉远离市场乱象;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
他点名市场乱象:有的上市公司心态浮躁,急功近利,盲目加杠杆扩张,少数大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有的还反复质押、循环质押,当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变化时,债务风险、质押风险就水落石出;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操纵并购;有的公司治理不规范,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少数上市公司偏离主业,脱实向虚,热衷于编故事、炒概念、搞不切实际的跨界并购,频繁变更融资用途;有的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常年不分红;有的大股东利用自身的控制力,把手伸向上市公司,通过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手段掏空上市公司;有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缺失,非法排污、制销伪劣产品,影响恶劣。
这些乱象长期藏匿在资本市场中,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巨大隐患。
“四条底线”增强监管震慑力
上市公司要对照“四条底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易会满给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列明了“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照这“四条底线”,上市公司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公司特别是大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监管的重点在于公司治理,包含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易会满表明上市公司监管态度,要通过公司治理的强化,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
他强调信息披露,认为“资本市场不仅是资金市场,也是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这个市场的生命线,犹如‘氧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他提到监管分工,即“完善‘三点一线’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他知道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表示要“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让做坏事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让心存侥幸的人及时收手”。
这一套成体系的监管思路,就是要给持续规范经营的优质上市公司释放活力,给乱象频出的问题公司施加压力。
“四个优化”共建良好生态
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建良好生态,需进一步优化发展生态,优化中介生态,优化舆论生态,优化文化生态。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营造良好生态,良好生态从何而来,易会满给出了答案。
他指出,一是要优化发展生态。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作,完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积极营造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二是优化中介生态。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真实披露。三是优化舆论生态。资本市场是“信息+信心”的市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监管透明度建设,稳定市场预期。四是优化文化生态。证监会将会同市场各方,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文化建设,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优良“软环境”。
为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
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
要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还需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综合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易会满认为,要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增强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同时统筹推进相关上市板块的改革,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吸引更多各行各业的优质企业上市。继续保持IPO常态化,坚持竞争中性,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同时,完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注入“新鲜血液”。要探索创新退市方式,实现多种形式的退市渠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
易会满还提到,要适度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让市场对后续的政策调整充满期待。
深交所发布重组信息披露指引
5月1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指引》)。这是深交所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引导并购重组市场规范发展、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在吸纳《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中小板重组备忘录》《创业板重组备忘录》,以及各板块《媒体说明会备忘录》等原有规则基础上,深交所本次出台《重组指引》,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要求,促进交易所规则与上位规则有效衔接;二是优化并购重组规则体系,提高交易所并购重组业务规则的效力层级;三是增强并购重组规则简明性与适用性,适当整合及简化相关要求。
《重组指引》共六章六十四条,具体包括总则、重组筹划阶段、重组相关说明会、行政许可审核期间相关事项(如适用)、重组实施及持续监管以及附则等章节。相较于原备忘录、办理指南及通知,《重组指引》“加法”与“减法”并重。
一手做“加法”,补足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完善内幕信息防控机制。为切实提升交易合法合规性、防范市场乱象,《重组指引》设专门章节规范内幕信息防控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切实落实重组事项的保密责任,并在相关节点及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二是强化重组实施及整合效果监管。针对部分并购重组项目在实施完成后出现整合不利、业绩承诺不达标、股份补偿义务无法履行、商誉大幅减值等情况,《重组指引》从源头抓起,明确要求业绩补偿协议包含补偿执行程序和保障措施、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在重组实施完成后对业绩承诺达标及补偿义务履行情况、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等进行充分披露。三是进一步明确终止筹划重组的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的停复牌及信息披露要求,以及本所监管措施等。
一手做“减法”,全面整合优化,释放市场活力。一是删减原重组停复牌相关规定。鉴于现行停复牌相关规则已对重组停复牌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重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依照停复牌相关规则办理重组停复牌业务。二是简化信息披露要求、增加核查弹性。落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要求,相应简化重组方案报送材料及披露要求,同时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的弹性,允许中介机构在重组预案阶段结合尽职调查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三是优化重组“冷淡期”安排和相关说明会机制,删减操作性条款,简化与其他规则重复的部分条款,提升《重组指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重组指引》制定过程中,深交所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并充分吸收市场主体的合理建议,对《重组指引》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包括取消重组媒体说明会应在深交所召开的强制性要求,取消重组预案阶段报送相关责任主体填补每股收益具体措施承诺文件和重组情况表等要求,完善投资者说明会参会人员要求等。
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发布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5月10日,发改委发布《2019年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任务》(简称“任务”),对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厦门市、深圳市、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试验区工作机构)等 12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出2019年工作重点任务。
任务要求重点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领域积极探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任务提出,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护体系,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人才发展和服务体制,开展海外人才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创新进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对接共享机制,优化“创新券”服务模式,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深化融资租赁创新改革,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加强京津冀港口群合作,建成高水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任务提出,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推进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为重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推进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为重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
任务提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聚焦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着力推进城市圈内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统筹城市圈治水治气治土,建立城市圈生态环保一体化机制。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聚焦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着力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推动长株潭三市规划、产业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创新。
任务提出,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加强深港金融、科技、人才合作,在科研要素流动共享、职业资格准入、标准规则创新、法制协作等方面先行探索。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更高水平推动金融、贸易、航运开放创新。
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重要抓手,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水平。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推动能源革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不断深化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在提高能源供给体系质量效益、构建清洁低碳用能模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扩大能源对外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任务提出,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战略,以互利共赢为理念、以贸易为纽带创新国际合作新模式,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大众化发展。
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围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广度和深度,实行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深化改革试验。推进两岸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探索建立金融开放创新体系,深化货币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两岸金融平台合作。
任务提出,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乡村振兴。利用农村土地确权和农业大数据建设成果,推动“农业大数据+金融科技”的金融支农创新,加快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任务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试验区创新成果的评估,对有示范价值的体制机制创新做法,积极复制推广,同时研究探索建立试验区动态调整机制。
邢台出台五条财政政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河北省邢台市日前印发《促进市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条财政政策(试行)》,从实施税收增长激励、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奖励等五个方面,出台了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实施税收增长激励,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对于开发区,当年税收(不含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增幅超过7%以上部分,市所分成财力一次性给予奖励。对于桥西区、桥东区,当年税收(不含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增幅超过7%以上部分,市所分成财力的50%一次性给予奖励。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奖励,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对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桥东区、桥西区和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并纳税的,市财政按市级分成企业缴纳增值税增量的25%给予企业所在区奖励资金。
实施军民融合企业奖补,引导军民融合加快发展。对于被省级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在“三区”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实现属地纳税的,市财政按市级分成相关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的25%对企业所在区给予奖补。
支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桥东区、桥西区和开发区承接的符合转入地政府主导和邢台产业布局条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定、并在邢台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和属地纳税的京津迁移企业,企业达产并申报纳税后三年内每年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大于300万元(含)的,市财政每年按相关企业在邢台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级分成部分的25%给予所在区奖励。
激励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总部机构落户。对现代服务业、高端高新产业等符合邢台产业发展方向,2018年1月1日以后在邢台注册或迁入的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三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每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区留成部分不低于600万元(含)的,市级三年内每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级分成部分的100%、75%、50%给予所在区奖补。这项政策今年开始执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
浙江设立奖励资金促进企业融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据悉,为进一步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浙江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办法》自5月11日起施行。该办法由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
办法明确指出,奖励资金用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浙江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央行相关再贷款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在奖励资金的支持范围和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对浙江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其年度累计发行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其中,对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长期限品种债券融资工具,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给予奖励。
同时,对金融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且不需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实际成交金额超过1亿元(含)的,按照每个项目30万元给予奖励;对实际成交金额5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照每个项目20万元给予奖励;实际成交金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每个项目10万元给予奖励。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方案发布
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划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和围填海控制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海南岛陆域总面积不少于27.3%,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不少于35.1%。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海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构建起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定位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视以海定陆,协调匹配好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和用途管控。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岛”,大幅提高新能源比重,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到2020年,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在95%以上,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在98%以上;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土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守住9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据了解,2009年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被列为六大战略目标之一,要求“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据了解,海南创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一大特色是坚持“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按计划,海南省到2019年底前,要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和省辖海域的“三线一单”,形成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是为了在发展过程中算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
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委七届六次全会上,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表示,要始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海南的最大本钱和最强优势,所有新上项目都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增量压力,以最严格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企业动态·
东阿阿胶间接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2%
据悉,东阿阿胶5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投资”)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入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2%。
公司表示,本次增持完成后,华润医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7,935,1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8.86%,公司控股股东华润东阿与其一致行动人华润医药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209,286,8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00%。本次增持触发了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但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中民投工会发起成立专项资金池
5月10日,中民投工会发起“爱公司、投未来”全员投资中民投行动。此次行动是中民投高管及员工自愿出资,设置专项资金池,员工根据自我意愿选择相应债权或股权。
“我们会根据员工意向来设计最终股权、债权方案,想长期投资可选择股权,想短期投资可选择债权,公平合理地设计制度,并尽快落地方案。”中民投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集团副总裁白锐平介绍。
他表示,过去股权激励只针对核心团队及一部分高管,现在不排除开展全员股权激励的考虑。“其实员工也没有多少钱,只是希望表达一份心意。我们工会支持和鼓励这个行动和氛围,就接受提议,组织了今天的活动。我个人第一期出50万,随时到账。”白锐平表示,不少高管也拿出了所持有公司股权,合并出资。
去年下半年以来,中民投高管的工资只发20%。但今年以来,中民投集团的员工离职率不超过7%。
·海外经济·
美国正式实施对华加征关税
5月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决定把对价值200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产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随即,中国商务部重申其要“采取必要反制措施”的誓言。
全球经济为美中贸易战“埋单”
英国《金融时报》5月10日刊发报道指出,自美中贸易争端于2018年年中升级以来,全球经贸增长大幅放缓。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目前影响到逾50%的美中双边贸易的关税抑制了全球经贸活动,推高了美国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格,并阻碍了企业投资,因为企业寻求对供应链进行重组。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估计,去年商品贸易额的增长仅略快于全球产出的增长,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贸易额出现下滑。
WTO预计,2019年的表现也将同样疲弱。荷兰经济分析局(Netherlands 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发布的数据支持了这一预期。数据显示,在截至今年2月份的一年里,全球贸易额下降了1.1%。
全球贸易放缓不仅是因为关税,其他因素——从英国退欧到中国内需疲软——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作为贸易争端中的主角,中美之间贸易受到的打击尤为严重。
2019年第一季度,美国对华出口同比下降30%,中国对美出口下降9%。
双边贸易额减少约250亿美元,相当于全球贸易总额的0.5%,尽管这些数字可能夸大了长期影响,因为一些企业在去年底未雨绸缪,抢在关税上调前加紧进出口。
按照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说法,受到一些影响是值得的:他声称,美国“巨大的经济成果”部分是因为他对中国输美商品的惩罚,代价主要由中方承担。
不过,与特朗普的说法相反,美国的关税完全由国内进口商和消费者埋单。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和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研究人员发现,没有证据表明外国出口商降低了价格。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即使美国政府能够充分利用加征关税获得的额外税收收入,但到2018年底,美国实际收入遭受的损失达到了每月14亿美元,去年前11个月总计损失为69亿美元。
研究人员估计,如果目前的关税水平保持不变,每年将有约1650亿美元的贸易转向,以避开加征的关税,这意味着企业的成本将大幅增加。
另一项研究认为,贸易战每年给美国经济造成的总损失估计为78亿美元,而且,关税提供的保护集中在对选举敏感的“铁锈带”各州,而外国报复的目标是2016年大选中给予特朗普最大支持的农业州。这份研究报告的作者包括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平洛皮?戈德伯格(Pinelopi Goldberg) 。
然而,总的来说,关税不太可能对两国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美国减税措施和更为鸽派的货币政策立场以及中国国内的刺激政策分别减弱了关税的影响。
即使特朗普将进一步上调关税的威胁付诸实施,对美国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可能也不大。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认为,将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从10%提高到25%,“所带来的税收增长将相当于GDP的约0.5%,远不及特朗普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影响”。
中国受到的冲击会更大。巴克莱(Barclays)经济学家估计,美国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征收25%的关税,可能会在未来12个月内导致中国经济增幅减少0.5个百分点;如果特朗普兑现他的威胁,对价值3250亿美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中国经济增幅将再减少0.5个百分点。
然而,特朗普政策可能给企业信心造成的影响才是真正令人担忧的。
荷兰银行(ABN Amro)经济学家指出,去年全球制造业滑坡可能反映出贸易冲突给企业信心和金融状况造成的“更加有害的间接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本周贸易冲突再度升级可能产生类似的后果,导致制造业的低迷期进一步延长。
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高级研究员查德·鲍恩(Chad Bown)表示,在对美国政策目标有更清晰的认识之前,许多企业不愿进行投资。
随着贸易紧张局势持续,有迹象表明,全球贸易模式正开始发生相应的转变。
尽管中国的地区贸易伙伴也受到了牵连——日本、韩国、泰国和越南对中国的出口骤降——但这些国家对美国的出口却有所增加。
最终,他们可能会从贸易转向中获益。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表示,中国和美国对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激增。这表明企业已开始将生产转移到该地区其它国家,以避开惩罚性关税。
这种趋势可能会继续下去。“(中国)有很强的动机将其贸易与美国脱钩,”TS Lombard经济学家拉里·布雷纳德(Larry Brainard)说,“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IMF和巴基斯坦达成60亿美元贷款协议
据报道,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阿卜杜勒·哈菲兹·谢赫(Abdul Hafeez Shaikh) 5月12日晚在巴基斯坦电视台发表讲话时表示,该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谈判代表已就向该国发放一笔60亿美元贷款达成协议。“这笔资金将在未来三年期间发放。”他说。
该协议尚未得到IMF管理层和执行董事会的正式确认。
IMF称,“巴基斯坦面临着挑战性的经济环境,增长乏力,通胀居高不下,债务高企,外部状况疲弱。”
据了解,这个南亚国家在过去一年面临一场经济危机,在此期间其外汇储备减少至相当于不足两个月的进口额。
去年上台的伊姆兰·汗(Imran Khan)总理受到反对党批评,被指在就任后拖了9个多月才向IMF求助,其间指望该国能从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中国等盟国获得财政支持。
然而,尽管三国提供的支持增强了流动性储备,但各方对巴基斯坦经济的信心仍然疲软。上月,阿萨德·奥马尔(Asad Umar)辞去了财长职务,由谢赫接手。此前,奥马尔被认为拖延向IMF求助,而依靠友好国家提供帮助。
·研究探索·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要防止一哄而上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较快增长,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工业新产品产量增幅尤为明显。其中,3D打印设备、石墨烯、城市轨道车辆、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339.3%、55.6%、54.1%、48.2%和18.2%。
经济日报日前发表记者林火灿评论文章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有利于持续引领经济平稳增长。不过,要注意的是,各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要抢抓发展机遇、主动作为,也要注意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不能操之过急、一哄而上,更不能穿新鞋走老路,甚至打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旗号发展传统落后产业,形成新的产能过剩。
文章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可能“凭空出世”,而是需要一定的市场土壤和创新环境。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不过,现实中有些地区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虽有满腔热情,但发展的底子比较薄弱。比如,一些地方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创新生态尚不完善,更谈不上拥有核心技术;一些地方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虽然发展较快,但制度建设、监管手段、支持政策还没有完全跟上,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产业结构加速升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地方人才等要素支撑有待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比较短缺,人才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尚不完善,等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地方如果脱离发展实际,盲目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片面追求数量规模,“捡到筐里就是菜”,很容易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形成新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造成巨大的浪费,反而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因此,各地在抓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机遇的过程中,仍应保持必要的冷静与理性,应加强科学规划和论证,从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选择符合实际的项目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抓手和着力点;应加强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努力做好区域间产业布局规划的衔接,力求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发展格局,避免产业趋同或者同质化竞争;应积极培育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地生根”的肥沃土壤,不断完善各类政策举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社团工作·
中上协独董委员会主任认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可考虑联动修法
2018年至今,已有75家次上市公司或董监高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其中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情形在数量、金额上均出现大幅增长。市场普遍认为,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是惩处力度不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上协独董委员会主任汤欣日前表示,提高违规成本是规范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法律责任并非万能药,其落实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汤欣表示,当前资本市场的契约精神和守法文化仍在建设过程中,对此,一是建议给予正面引导,实施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和治理完善的企业,在行政许可监管事项上可以有所放松,反之则要对问题企业进行专项集中的针对性监管。此外,要建设法律责任制度,提高违规成本。一般而言有三种责任,一是行政监管责任,包括行政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一系列责任,这些方面需要加强执法,将现行法律规定到的违法责任贯彻到位。再者,要持续提倡和鼓励建设民事责任制度,完善民事补偿机制。此外,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还要贯彻刑事责任,包括罚金、监禁等。
“在这方面,目前的法律制度有所规定,但是应该都还不够,因为从市场的呼声、投资公众的呼声和学界的呼声来看,大家基本上已达成一个共识,就是需要加重法律责任的执行力度,加大违规成本。”汤欣表示,在《证券法》第三次审议草案中,大幅度提高了对一些市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是大幅度提高了罚款力度,重点打击欺诈发行及其他的虚假陈述行为,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有相当程度的提高。
汤欣指出,《证券法》“三读”里法律责任制度的加强很大程度上还是着眼于行政处罚,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都需要逐步丰富和试点。目前在民事责任领域刚刚开始了一些尝试,如示范诉讼制度、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等,这些要一步步探索到位。再比如刑事责任制度,这不是《证券法》所能包含的,必须回归到《刑法》当中。这样就需要联动考虑《证券法》、《公司法》跟《刑法》相关条款的对接,不可能期望证券法修改在法律责任方面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
汤欣提出,在《证券法》“三读”和《公司法》即将启动修改之时,能否借此时机,联动进行《刑法》修订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刑法》中有相关章节涉及对证券违法行为和金融违法行为的刑法规定。如果能够联动《刑法》修改,或许就能加大在刑事责任方面的打击力度。
此外,对查处以后的违法行为的打击要有力度,要使监管、使法律有牙齿。一方面让违法行为人真正尝到违法行为的苦果,付出相应的代价,另外给未来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前车之鉴,使之远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