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21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两部委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
银保监会推进银行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一体化
银保监会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
监管层强化基金销售合规经营
两部委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
吉林省出台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
河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正式实施
海南省公布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
·企业动态·
中国重汽拟2019年裁员1.1万人
广发证券斥资15亿受让康美药业旗下金融股权
两部委集体约谈91家直销企业
·海外经济·
全球去年战略并购交易额达3.4万亿美元
亚投行称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融资潜力亟待挖掘
英国议会否决推迟"脱欧"修正案
英国劳埃德银行推出零首付买房
·研究探索·
中国有充足的机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社团工作·
中证协增补30名首席经济学家
·国内财经·
两部委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
据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的要求,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1月30日,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12项要求。具体包括:1.整合精简各类报表。2.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3.精简过程检查。4.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5.简化预算编制要求。6.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7.规范结题财务审计。8.实施一次性项目综合绩效评价。9.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10.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11.强化承担单位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责任。12.做好项目政策衔接。
其中,在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方面,“通知”提出,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在申报期间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在实施期间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并在遵守科研人员限项规定及符合诚信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调整项目骨干、一般参与人员,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在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方面,“通知”提出,有关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相关单位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和改革前计划有关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银保监会推进银行保险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一体化
据报道,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逐步推进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统筹工作,有望在2019年取得明显进展。在2018年12月底召开的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谈及2019年公司治理监管思路时提到,2019年将实现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一体化。银保监会将着手制定覆盖全部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制度,计划在2019年内开展对银行、保险两类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
“公司治理监管”被视为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牛鼻子”。2018年3月,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合并组建为银保监会,在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银保监会专门成立公司治理监管部,统筹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体现了银保监会对公司治理监管工作的重视。2018年4月,银保监会成立伊始就召开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座谈会,强调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的意义。
据了解,梁涛在上述会议上提出了2019年公司治理监管工作重点。具体包括:加强股权和股东行为管理、明确“三会一层”职责边界、优化内部管控、完善制度和系统建设、强化约束机制。
其中,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加强股权监管就是从源头上对公司治理进行整治和规范。这方面措施包括: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细化明确股权监管标准。强化股权乱象整治,严格限制急功近利、企图控制公司牟利或投机套现的股东。按照依法合规、分类处置、稳妥推进的原则,有序处置存量不合规股权。坚持“长期稳定”、“透明诚信”、“公平合理”三条底线,加强股东行为约束,防范大股东利用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在明确“三会一层”职责边界上,梁涛提到,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监督制衡。将持续推进独立董事人才库上线运行,将人才库建设成为人才资源平台、履职评价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履职监督管理平台。同时,还将规范高管层履职,完善高管层向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确保高管层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防内部人控制。
优化内部管控的措施包括:构建科学有效的战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决策、经营层在战略执行方面的作用。强化审慎严密的风险管控机制。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设定目标绩效薪酬与基本薪酬的比例,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加大对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重点关注薪酬水平同经营状况严重脱钩的情况。另外,还将完善履职评价机制。
在完善制度和强化约束机制方面,梁涛提到对银行业和保险业两类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统筹规划。他表示,将完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做好对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的统筹规划,重点加强公司治理机制、股权管理、信息披露、考核激励、关联交易等方面制度修订完善和查缺补漏,实现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一体化。同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继续跟进公司治理监管信息系统开发,研究将系统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至银行业金融机构。
同时,将着手制定覆盖全部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制度,健全评估机制,完善评估标准。2019年内开展对银行和保险两类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据悉,2017年,原保监会首次开展覆盖全行业130家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基本摸清行业公司治理底数;2018年,银保监会以“回头看”形式抽取50家保险机构进行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对其他90家保险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评估。
银保监会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
1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简化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 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提高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效率,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即日起,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办理注册工作。
据了解,过去,设立这两类产品的需要向银保监会提交相关申请,待评估完成后再到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一定程度上仍是核准制;现在,发起设立的保险机构直接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提交资料办理相关注册工作,产品设立的效率将大大提升。此举将有利于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
公告称,随着两类产品设立效率的大幅提升,将在如下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提升注册效率,增加产品供给,拓展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更好服务保险主业发展;二是有利于支持保险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本性资金,提升社会直接融资和股权融资比重;三是有利于切实推动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改革举措,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对保险资管协会的业务指导,强化对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业务监管,确保两类产品注册有序、顺畅进行。
据了解,所谓股权投资计划,指的是由保险资管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管理,由托管人进行托管,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
而保险私募基金,根据2015年9月原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其投资方向应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
保险资管人士称,股权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都是保险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两种方式,二者都属于资管产品,原理和起到的作用类似,都能撬动自身以外的更多资金共同投向企业或项目股权。此外,保险资金还有直接出资进行股权投资的形式,这种方式适合体量较大的险资。
监管层强化基金销售合规经营
近日,监管部门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下发《严守监管底线要求,强化销售合规经营》的监管通报,公布了5家涉嫌销售违规的基金销售机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四大监管要求。
监管通报称,前期,结合日常监管掌握问题线索,北京、上海、浙江、深圳证监局对5家涉嫌销售违规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相关销售机构在基金宣传推介、内控制度执行、排他性销售、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部分机构涉及违规情形较多,依法合规展业意识薄弱。证监局依照相关法规,追究机构及高管人员责任,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对2家公司高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基金销售机构违规事项包括,在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过往业绩;违规使用“安心”“无忧”等表述;宣传“限时购”,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备案;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通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合作协议或其他约定形式进行排他性销售;以投资者教育名义向投资者奖励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包、提供优惠券但实质上是在进行有奖销售等情形。
监管通报指出,为督促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提高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基金销售活动中误导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就基金销售规范展业、公平竞争等事宜强调了四项监管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基金宣传推介业务规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健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部审查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将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述机构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及其管理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得宣传预期收益,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承诺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无风险等表述误导投资者,不得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等。
二是强化基金销售业务合规风控。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做好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工作,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应审慎评估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检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切实有效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稳健运行。
三是严禁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排他性销售。各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利用平台优势地位或通过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任何方式做排他性销售安排,严格维护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选择权。各证监局应强化对相关违规行为的监管,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四是规范开展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活动。相关活动应限定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开展,与日常基金销售活动严格区隔,且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活动中向投资者发放的奖励,价值应适当,不得存在刺激基金销售或保有规模导向,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将奖励金额和基金收益混同,不得将开户、购买、持有基金产品作为投资者获取奖励的条件,不得将相关奖励与具体基金产品挂钩;相关活动应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不得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不得出现误导投资者开户、认申购、延长持有期限等行为,严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的底线要求。相关活动违反规定的,监管部门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肃问责。
两部委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
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通知指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是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优先购电是为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用电提供保障性服务,确保民生用电安全可靠的必要措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的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保障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部门、各电力企业总结开展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工作的经验,强化落实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加快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新型电力运行管理模式。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改革路径。
《通知》提到,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要坚持安全可靠,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本前提,促进电力安全可靠水平提高;要坚持绿色发展,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大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电力行业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电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仅保留必要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供需形势、电源结构、用户结构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措施。
《通知》指出,编制优先发电计划要重点做好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资源利用保障、政策奖励保障等方面工作:
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根据是否在消纳受限地区,对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等其他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基荷容量之外的水电,按照相应条件安排计划。基荷容量之外的核电,按照保障核电安全消纳的有关规定安排计划。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
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方面,各类机组发电按照保障电网调峰调频、电压支撑确定的机组最小开机方式安排计划,水电、核电按承担基荷的容量安排计划。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国家规定热电比的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在采暖期按照“以热定电”原则安排计划。
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国家规划内的既有大型水电、核电,按照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或多年平均水平安排计划;网对网送电按照地方政府协议安排计划;国家规划内的既有煤电机组,采取点对网或类似点对网专线输电方式送(分)电的,原则上按照与受端省份同类型机组相当原则安排计划,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历史形成统一分配电量的煤电机组,根据历史均值并参考供需变化安排计划。
政策奖励保障方面,对贫困地区机组、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等,按照有关政策明确的奖励要求安排计划。违法违规建设的机组不得安排优先发电计划。
《通知》要求,编制优先购电计划要重点做好农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及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的保障,其中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电应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涉及社会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和单位用电。优先购电用户生产、提供服务以及工作期间的用电量应全额纳入优先购电计划。
此外,《通知》要求,结合电力市场建设,鼓励和允许优先发电机组、优先购电用户本着自愿原则,探索进入市场。
《通知》指出,要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建立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机制。政策奖励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煤电优先发电计划指标,可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机组。优先发电计划指标优先转让给清洁能源发电机组和高效低排放火电机组,指标交易可在本地进行,也可以跨省跨区开展。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的优先发电计划,如受系统安全、资源因素及机组自身故障之外的影响,导致无法完成计划,视为优先发电计划指标转让至系统内优先级较低的其他机组,由相应机组按影响大小承担补偿费用。
《通知》要求,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并按年度滚动调整,出现电力缺口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对优先购电用户保障供电,其他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承担有序用电义务。
《通知》强调,要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电网企业要通过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要根据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与优先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购售电合同,与优先购电用户签订优先购电供用电合同,合同性质可为差价合约或实物合同,积极促成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交易和优先发电合同转让交易。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优先发电计划市场化部分和优先发电指标交易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优先发电计划相关的市场化合同应优先于其他市场化合同进行结算。
吉林省出台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
据悉,为吸引更多企业来投资兴业,把吉林建设成为开放合作高地,1月28日,在吉林省“两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发布《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
吉林省发改委副主任赵海峰介绍,这一文件聚焦放宽准入、投资贸易便利、优惠补贴、减费降负、金融支撑、引才育才、要素保障、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方面,提出100条政策措施。
在放宽准入方面,围绕全面放宽外资外企、民资民企进入吉林省各行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出了14条措施。投资贸易便利方面,围绕简化外商投资贸易环节和程序,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创造更协调、更透明、更可预见的贸易环境提出了11条措施。在优惠补贴方面,围绕企业创新以及新动能培育给予适当补助补贴,支持吉林省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11条措施。在减费降负方面,围绕全方位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地让利企业提出了18条措施。在金融支撑方面,围绕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提出14条措施。在引才育才方面,围绕引进和培养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人才提出7条措施。在要素保障方面,围绕保障企业所需的电力、土地等主要生产要素提出9条措施。在营商环境方面,围绕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营商环境提出7条措施。在政务服务方面,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提出9条措施。
据介绍,100条政策措施主要有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各项政策都是围绕服务企业的便企、惠企政策。企业是扩大开放、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主力军,把服务企业作为文件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00条政策措施涉及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放宽企业投资准入,帮助企业减费降负,保障企业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供给,提供良好营商环境等等,都是围绕企业的需求做文章、给政策。
第二,各项政策和举措都是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具体政策点。100条措施中,包括2017年以来国家已出台政策23条,吉林省已出台政策55条。同时,还结合吉林实际,新制定了22条政策措施,体现了国家对扩大开放的最新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文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据悉,《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对每一条政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政策发布后,各个责任部门将会进一步细化完善举措,使之尽快落地。
河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正式实施
据河南省政府1月29日召开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新闻发布会披露,财政部、税务总局已于1月17日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实施系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其中,赋予省级“六税两费”的减税权限,即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1月28日,经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根据国家授权,顶格确定河南省“六税两费”减征幅度为50%,并明确要求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
河南省出台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受益广。全省201.9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再加上今年中央出台的小微企业其他普惠性减税政策,预计小微企业受益面达到98%以上。二是力度大。河南在国家授权的减税幅度内,按50%顶格确定了减税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释放了最大的政策红利。三是易操作。对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直接给予50%的减免幅度,标准清晰,简明易行,操作性强,容易理解,增强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实施早。1月28日,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河南省减征幅度为50%,在中部六省中属于较早的省份之一。
发布会披露,此次对“六税两费”税收额度减征50%,预计将为我省市场主体减负51.2亿元。加上财政部明确的其他三项政策,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这几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将会为河南省企业每年减轻税费负担约97.8亿元。
海南省公布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
据悉,海南省发改委1月29日发布《海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培育售电侧市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用能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此次售电侧改革的第一阶段(2019年)为局部试点阶段。一是建立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机制、信用评价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机制;三是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公司,重点以国家批准的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推进改革;四是对历史形成的、海南电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可参照增量配电业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第二阶段(2020-2022年)为推广应用阶段。在总结国家批准的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分布式能源发展和微电网试点示范,择机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进行输配电改革试点,探索园区型区域电网运营模式。
第三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及时对前期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售电公司资格采取注册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售电公司对照准入条件,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四备案”的程序,列入政府市场主体目录后即可获得参与市场资格,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企业动态·
中国重汽拟2019年裁员1.1万人
据报道,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重汽)新任董事长谭旭光计划对公司进行铁腕改革。近日,网上流传谭旭光1月24日在中国重汽职工代表大会讲话全文。谭旭光在该讲话中称,中国重汽人浮于事,存在“吃大锅饭”现象,集团将在2019年精简部门,预计裁员1.1万人。目前,中国重汽集团职工人数为4.2万多人。中国重汽方面对此不予置评。
中国重汽前身是济南汽车制造总厂,成立于1956年,中国重汽集团于2001年重组后正式成立。目前,中国重汽集团旗下拥有香港及A股两家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2018年9月1日,中国重汽干部调整,山东重工集团党委书记、潍柴动力董事长谭旭光接任中国重汽党委书记、董事长。
广发证券斥资15亿受让康美药业旗下金融股权
1月29日晚间,广发证券披露,其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15 亿元的价格,分别受让康美药业持有的广发基金9.458%股权以及持有的广东广发互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其中:康美药业持有的广发基金9.458%股权预估值13.9亿元,普宁信宏持有的广发小贷22%股权预估值1.1亿元。
广发证券表示,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包括:通过提升公司对广发基金的持股比例,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广发基金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不过,11位董事审议相关议案时,同意票为10张,有1张反对票,最终获得通过。其中,独立董事杨雄反对的理由是,因康美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无法获得相关信息来判断关连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实质。
两部委集体约谈91家直销企业
据报道,我国直销行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危害大,后果严重。1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在京联合召开直销企业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91家直销企业的高管参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在会上对直销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警醒,认清直销行业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二是要高度自觉,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不触碰法律底线。在经营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和完善直销企业的内部管理,对销售团队、企业高管、直销员要加强管控;切实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杜绝夸大虚假宣传和违规直销行为;切实强化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保健食品产品质量、生产过程、销售环节、标签说明书等严格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退换货保障。三是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维护社会稳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直销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按本次会议及各地监管部门约谈会的要求,从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内部管理等环节全面排查漏洞,整改存在的问题,务必见到成效,真正做到守法合规诚信经营。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问题相对集中的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将不定期集中约谈,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惩戒。
·海外经济·
全球去年战略并购交易额达3.4万亿美元
据悉,贝恩公司日前发布的《2018全球并购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战略并购交易金额为3.4万亿美元,较2017年的2.9万亿美元企稳反弹,接近历史最高点。
报告指出,范围交易(以帮助收购方获取新能力或开放新产品及服务为目的)数量在2018年首次超过规模交易(以帮助收购方扩大规模或产生成本协同效应为目的)数量。在交易额超过10亿美元的战略交易中,范围交易数量占51%,成为过去十年来并购市场最大的变化之一。
在范围交易中,以收购新能力为目的的交易数量飞速增长。2018年,在交易额超过10亿美元的战略交易中,能力并购占15%,这在2015年仅占2%。企业风险投资自2013年以来增长了4倍,证明在小型交易方面这一趋势更为明显。
亚投行称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融资潜力亟待挖掘
据悉,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1月29日发布首份融资报告——《2019亚洲基础设施融资报告》,称私营部门在参与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潜力远未充分释放,私营部门投资的重要性将在未来几年日益显现。
亚投行行长金立群说,当前世界经济面临多重挑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应对挑战没有捷径可走。亚投行团队调研撰写这份报告,旨在客观呈现本地区基础设施融资规模、融资成本以及投资机遇等方面,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亚洲及更广层面达成共识。
报告描述了中国、印度、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俄罗斯、土耳其等8个国家的市场状况和项目融资趋势。报告显示,这8个国家中,2017年达成融资条件的项目市场交易总额与2016年相比,有所下降,在2018年继续小幅走低。
报告指出,尽管当前市场存在不确定性和短期挑战,亚洲大部分地区仍然具有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机会。以中国为例,中国的地方性银行已经发展成熟,成为中国基础设施融资的主要出资方。这能够使融资规避货币问题,并提供合理的长期基础设施融资利率成本。
“亚投行等多边发展银行在鼓励更多私营部门投资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在高质量项目上与私营部门合作,为当地社区带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福祉。”金立群说,“我们将致力于提供解决方案,让投资中国对私营部门更具吸引力。”
亚投行资深经济学家程章斌表示,当前要务是在多边伙伴关系模式基础上,促进跨境联通,动员更多私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投资。亚投行希望在这一领域提供更多协助。
英国议会否决推迟“脱欧”修正案
据报道,在北京时间1月30日凌晨举行的英国议会投票中,工党议员库珀提出“脱欧协议修正案B”遭遇否决,该修正案拟给予议会推迟“脱欧”时间的权利。不过,英国议会投票支持要求政府排除无协议“脱欧”可能性的修正案,以及要求政府用替代安排取代保障条款的修正案。
FXTM富拓研究分析师卢克曼·奥图努加认为,在英国“脱欧”问题上,必须始终做好意料之外的准备。距离2019年3月英国正式“脱欧”的最后期限还有两个月,时间紧迫。
金融服务交易商CMC Markets的市场分析师杨燕认为,近期的进展表明英国内阁正在尝试一切手段避免“无协议脱欧”,无论哪一种方案胜出,都要好过无协议的“硬脱欧”。
但她也表示,长期来看,仅靠拖延是无法解决英国面临的一系列政治和经济问题,并且让国际资本和企业越来越不信任政府的执行能力。在找到新方案之前,跨国公司已经纷纷另谋出路,打算将总部迁出英国,这种趋势将为英国就业和税收带来实质性的打击,利空货币。
英国劳埃德银行推出零首付买房
据悉,面对着全球主要经济体超宽松货币政策环境接近尾声,以及英国脱欧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一直表现良好的英国楼市也撑不住了。日前,英国四大银行之一的劳埃德银行称将向首次购房者提供100%的抵押贷款,以恢复金融危机前的放贷状态,但前提是购房者的家庭能够支持贷款。
在劳埃德银行的相关协议中显示,首次购房者可以在零首付的情况下,从该行借出50万英镑的购房贷款,而大多数英国其他主流银行都要求最低首付为购房价格的5%。不过,相关协议还要求家庭成员提供帮助。只有家庭成员将相当于房产价值10%的金额存入劳埃德银行储蓄账户,该行才会发放全部抵押贷款。对此,劳埃德银行表示,这笔协议是该行准备用300亿英镑帮助首次购房者承诺的一部分。
全英房屋抵押贷款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2018年英国房价创下近5年来的最低涨幅,2018全年的房价涨幅从一年前的2.6%降至0.5%,而去年12月的房价较11月环比下降0.7%,全英国平均房价为21.23万英镑。
分析人士表示,英国经济严重依赖外来劳动力,脱欧导致大量来自欧盟的移民流出,这无疑使得英国购房需求减少,而作为最大移民城市的伦敦更是首当其冲。
瑞银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伦敦房产目前在市场上平均需要等待128天才会被出售,远远高于2016年平均77天的水平。瑞银表示,在英国脱欧的不确定性背景之下,买家对房价的承受能力不足,加上印花税的变化,都对英国楼市造成影响。
·研究探索·
中国有充足的机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近日,由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称:“从现在开始到2022年前后,是中国经济由‘中等收入’迈向‘高收入’的冲刺阶段。接下来如果能保持年均6.2%的实际经济增速且汇率基本稳定,那么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将在2022年前后跨越门槛,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对此,1月28日发表特约评论员刘波文章表示,成为高收入国家是全中国的期待,中等收入陷阱则是一道中国崛起过程中需要跨越的障碍。历史上日本、新加坡等经济体顺利地在短时间里转型成为高收入国家,而很多中等收入国家则失去进一步增长的动力,举步维艰,尤以拉美国家为典型。转型成败的背后不仅仅有经济因素,也包括政治与社会因素,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一个国家不仅要在长时间里维持快速增长的能力,而且要让社会更具包容性,让经济成果能更多地为普通社会成员分享。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是在增长到一定阶段后重视广大民众的权益,让民众的获得感与生活稳定性水涨船高,拉美国家未能突破陷阱的重要原因则是在剧烈的贫富悬殊状况下出现诸多社会治理问题,整个社会陷入剧烈的波动和内耗之中。
文章提出,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避免陷入高端产业方面无法和发达国家竞争、低端产业方面无法和“第三世界”国家竞争的局面,中国当然需要不断进行产业升级,沿海地区向国际产业链上的更高环节攀升,一些产业逐渐向内地转移,以寻求更佳的产业布局并缩小地域发展差异,培育经济长期快速增长的腹地。此外还需要很多因素,比如加快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并保持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持续流入,等等。总体上,这依赖于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让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在自由流动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尽管高速增长很长一段时间后略有放缓是自然现象,但只要能继续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态势,中国就具备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条件。
另一个条件则是,中国需要在提高增长的包容性方面下功夫,通过社会政策等手段创造出机会均等的普遍性条件,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来保护最弱势的群体,改善其处境,使其不至于太多遭受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冲击,同时要注意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的平衡。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更多蕴含公平价值观的追求,与着眼于效率的促进增长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比如,通过户籍改革等促进劳动力流动,让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市民化,这不仅是市场发挥基本的资源配置作用的一个方面,也具有增强增长的包容性与普惠性的意义。因此,应该将这两方面的努力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多用辩证法的思维看问题,走一条最为平衡的道路。
应当说,近年来中国已经出现了很多令人乐观的迹象,表明中等收入陷阱并不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也不是中国必然陷入的宿命。比如居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出现了配置较为合理、兼有低中高端的消费格局,形成了规模大且有深度的国内市场;服务业的占比不断扩大,一些高端服务业涌现,经济增长不再过度依赖于制造业;经济繁荣从沿海地区向内地扩展,内地民众幸福感提升,社会秩序稳定;大量的中国企业勇于创新,出现一批具有全球性声誉的巨型科技企业,将影响力直接投射到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海外,代表着创新能力的知识产权申请量长期连续增长,等等。尽管目前存在着去杠杆化和完善金融制度等多方面的挑战,但这些更多是改善发展质量的问题,而不是决定整体经济命运的问题,所以中国拥有充足的机会。
文章指出,国际形势处在一个转折期,站在目前的节点上,吸取全球性经验为我所用至关重要。中国要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转型失败中汲取教训,既不要盲目自大也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中国也应该考察发达国家面临的困境并未雨绸缪,尤其是要注意到贫富差距过度拉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提前采取措施缓解社会不平等。这样的话,中国将不仅能绕过中等收入陷阱,而且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
·社团工作·
中证协增补30名首席经济学家
据悉,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例会制度已于1月25日确定,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名单备受业界关注。
1月29日下午,证券业协会公布《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该委员会共有63名委员,包含1名主任委员、6名副主任委员、32名首席经济学家委员、23名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委员,以及1名秘书长。
湘财证券副总裁、研究所所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李康为主任委员,申万宏源证券总裁助理陈晓升、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黄燕铭、长江证券总裁刘元瑞、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路颖、国盛证券研究所所长杨涛、大成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经济学家姚余栋为副主任委员,其中,姚余栋为新增副主任委员。
增补30名首席经济学家
据了解,该委员会并非设立,而是更名。证券业协会一直有设立“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委员会”,此番随着首席经济学家例会制度的确立,该委员会更名为“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新加“首席经济学家”部分职能。
随着委员会更名,新增补了30名首席经济学家。日前,中证协下发《关于聘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决定聘任大成基金姚余栋、安信证券高善文、海通证券姜超、银河证券刘锋在内的30位首席经济学家为委员,任期自2019年1月16日至该届理事会届满。
上述30位新增首席经济学家委员分别来自于券商、公募基金等机构,其中券商系委员有24位,公募基金系委员为大成基金姚余栋、汇添富基金韩贤旺、华安基金林采宜、前海开源基金杨德龙、富国基金袁宜等人。
需要提及的是,原先委员名单中就有几名首席经济学家,包括湘财证券李康、英大证券李大霄、上海大陆期货李国旺、新时代证券潘向东等。在1月16日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新增首席经济学家名单中并未包含上述首席,但他们同为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康为主任委员。
另外,中信证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许英博为新增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委员。据悉,因原委员工作发生变动,所以许英博为新增委员。
例会制度形成良性反馈
去年11月,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就完成了更名。当月8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协会动态称日前召开了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座谈会,会议就建立首席经济学家季度例会制度和首席经济学家自律倡议书等征求了意见。据了解,这是委员会更名后组织的第一场座谈会。
去年11月16日,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发出自律倡议;12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季度例会。
今年1月25日,中证协发布《中国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例会制度》,明确首席经济学家例会按季度召开,由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专业委员会承办。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从与监管沟通的角度来讲,例会制度可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反馈机制,对于让经济学家了解监管,也让监管多听一些来自民间、独立专业的经济学家群体提供的观点意见,都有好处。另外,因为只是一种沟通机制,而并非硬性要求,委员会只对经济学家做出专业资质的要求,而这些经济学家发言的内容会有怎样的影响力,由市场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