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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201期

 
·国内财经·  
  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当前经济工作 
  习近平要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国办发文要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      
  券商参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迎政策利好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印花税法征求意见
  卫健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三年规划
  河北省印发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      
  深圳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启动  
  深圳市国资委设立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   
  中国央行将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央票      
  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终止反倾销措施   
  世行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升32位 
·企业动态·  
  海航拟出售祥鹏航空    
  德国光伏企业将与比亚迪联手开发第三方市场  
  美商务部对芯片公司福建晋华下禁售令
·海外经济·  
  阿根廷对华PET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美国商界抨击英国开征"数字税"计划     
  标普警告英国无协议脱欧堪比金融危机
  日本央行决定超宽松货币政策保持不变
·研究探索·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社团工作·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称欺诈、虚假宣传仍是行业顽疾
 
 
 
 
 
 
 
 
 
 
 
 
 
 
 
 
 
·国内财经·
 
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当前经济工作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3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制造业投资回升到近年来较高水平,进出口较快增长,利用外资稳步扩大,秋粮获得丰收,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提前完成全年目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提振了市场信心。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对此要高度重视,增强预见性,及时采取对策。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是长期和短期、内部和外部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外部环境也发生深刻变化,一些政策效应有待进一步释放。
会议强调,面对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切实办好自己的事情,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效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维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使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发挥作用。
 
习近平要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31日下午就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和趋势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促进其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迫切需要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创新添薪续力。我们要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加强人工智能和产业发展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国办发文要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配套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根据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建设规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一批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
  三是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四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间的沟通衔接,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
  五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
  六是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
  七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尽快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
  八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
  九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压减审批时间。
  十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券商参与化解股权质押风险迎政策利好
 
10月31日,部分券商收到了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支持证券机构积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鼓励券商参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提出多项举措,其中包括对解决股票质押风险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券商给予分类评价加分。
  通知支持券商以自有资金或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成立资管计划,并鼓励证券公司利用专业优势,运用成熟的信用衍生品或信用增进工具,以及有效的风险对冲手段,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通知中提到的举措包括,因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导致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市值超过5%,或一种非权益类证券规模超过20%的,不认定违反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证券公司参与认购专项用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的,减半计算市场风险资本准备;
  符合规范整改要求的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子公司参与化解风险,可设专门的二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子公司;
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对相关解决股票质押风险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给予相应加分。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印花税法征求意见
 
  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征求意见稿》将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印花税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征。1992年,国家统一规定对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过多次政策调整,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对出让方征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印花税法是重要任务之一,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纳税人。
  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征求意见稿》规定:订立、领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第一条)。
  (二)关于征税对象。
  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及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第二条、第三条),具体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四条)。
  《征求意见稿》将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主要考虑是:国务院已明确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存托凭证以境外股票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将其纳入印花税征收范围,适用与股票相同的政策,有利于保持税制统一和税负公平。
  (三)关于税率。
  《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其中:应税合同按不同类型,税率分别为合同列明价款或者报酬的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千分之一;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应税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与《暂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作出调整的税率包括:一是为简并税率、公平税负,减少因合同类型界定不清在适用税率上引发的争议,将《暂行条例》中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已决定自2018年5月起对资金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减征和免征印花税,为了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四)关于计税依据。
  《征求意见稿》分别规定了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及证券交易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第五条),并针对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中未列明价款或者报酬以及转让证券无转让价格等特殊情形,规定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法(第六条、第七条)。
  (五)关于税收减免。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六种免税情形:一是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三是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四是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五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六是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为更好适应实际需要、便于相机调控,同时体现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情形,但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一条)
  (六)关于纳税方式。
  《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购买并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按期申报纳税方式。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印花税票保管成本高,贴花纳税不方便,纳税人大多选择汇总申报纳税,较少采用贴花纳税。同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证券交易印花税仍按现行规定,采取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方式(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七)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调整问题。
  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十八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申报纳税地点,以及税款补缴和退还等事项作了规定。
 
卫健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三年规划
 
  10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发布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年底,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2548台,其中新增10097台,分3年实施;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按年度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年度实施计划。
  《通知》指出,以省级区域或跨省域为规划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功能定位、医疗服务能力、配置需求、社会办医发展等因素,合理规划配置数量。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下沉的体制机制。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均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公立医疗机构应控制医疗成本,根据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和阶梯配置的要求,选择适宜机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功能利用率。不以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业务量因素作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配置标准,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保障应用质量安全的要求。支持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等卫生健康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注重放射防护管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健全约束惩戒机制,进一步优化程序,编制完善配置许可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规范审批行为。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设备使用评价和分析比较,加强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或委托独立第三方,组织开展配置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配置规划的有效实施,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印发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
 
  日前,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改造提升三年作战计划》。提出2020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10718台,实现全省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无煤化”。
  据了解,2017年河北省各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今年全省计划淘汰6764台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截至9月底已淘汰6141台。
  计划提出,2018年底,承德、张家口市完成35-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19年底前,全省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烟羽脱除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为完成燃煤锅炉改造提升计划,河北省将实施九项重点任务。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加快淘汰工业园区和供暖燃煤锅炉,实行“以大代小”“一园一炉”,开展工业余热供热专项行动。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建成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100%。加大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力度。加大污染物排放和煤质管控力度,深化锅炉治理,保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加快新能源技术应用,各市要制定清洁能源利用发展规划,大力推广生物质能、醇基燃料、工业余热、轻烃燃料等。突出抓好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管理,各市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在未接入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前,燃煤供暖锅炉不能拆除移位。开展燃煤锅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和煤炭倍量削减替代,2018年底全省燃煤锅炉控制在11万蒸吨以内。严格锅炉淘汰标准,规范验收改造工作。
 
深圳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启动
 
10月31日,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正式启动运营。据估算,初始规模20亿元的资金池,可相应撬动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250亿元以上,新增4000户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受益。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市5月15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设立工作方案》,深圳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对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放贷形成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撬动银行机构对深圳中小微企业新增20%以上的贷款额度。
  风险补偿对象为加盟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人说,加盟银行是指在深圳依法设立分行以上、自愿遵守有关规定、与资金池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各商业和政策性银行。资金池资金专项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加盟银行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补偿。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深圳辖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所属产业不属于“限制”与“禁止”类产业范畴,以及不属于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与加盟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当期在国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人民币贷款总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该资金池由深圳市财政出资设立。资金池主管部门为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共同作为资金池管理机构,委托并监督其运营管理。管理机构与意向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按规定流程开展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深圳市国资委设立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
 
据深圳市国资委10月31日披露,为规范市属国企资金融通行为,持续推进市属国企资金融通业务实现公开交易,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切实提升资金综合效益水平,市国资委起草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市属国企资金公开融通业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即日起就该《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况进行民意征集。
  根据文件内容,为规范市属国企资金公开融通业务,服务于企业资金效益提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圳市国资委设立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该平台将为直管企业和金融机构资金融通提供信息发布、展示、撮合等业务的综合服务。
上述资金公开融通业务是指直管企业依托深圳市属国企资金融通平台开展的资金存放、资金协同、购买理财、流动贷款等各类业务。
 
中国央行将在香港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央票
 
  据悉,中国央行(PBoC) 10月31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合29亿美元)央行票据,这是中国通过提供利率基准支持该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努力的一部分。
  此次发行还将通过吸收离岸人民币(CNH)流动性,抬高那些想借入离岸人民币以押注人民币贬值的投资者的借贷成本,从而支撑人民币汇率。本周(10月29日-11月4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跌至10年来最低水平。
  9月底,中国央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宣布了此次发行票据的计划,但10月31日的公告提供了有关发行时间、规模和票期的细节。中国央行将于11月7日发行100亿元人民币的91天期票据和100亿元人民币的1年期票据。
  中国财政部以前在香港发行过政府债券,而10月31日宣布的发售将是中国首次在香港发行央行票据。2015年10月,中国央行在伦敦离岸人民币市场发行过50亿元人民币的1年期票据,为中国首次在境外发行此类票据。
 
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终止反倾销措施
 
  10月31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2年。
  2017年4月2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2号和第23号公告,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18个月。
  2018年3月15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0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将于2018年10月31日到期,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终止实施。
 
世行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跃升32位
 
据悉,世界银行10月31日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为改革而培训》称,世界各地政府在消除国内私营部门面临的官僚障碍方面创出新纪录,在过去一年里实施营商环境改革314项。中国今年排名大幅上升30多位,从去年的第78位上升到第46位,进入世界排名前50的经济体之列。
  中国营商环境改善突出
  根据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在过去一年里为中小企业改善营商环境实施的改革数量创纪录,位列今年营商环境改善全球排名前十,今年实施了七项改革,改革数量居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在全球经济改革数量中排名第二,从而使得分和排名都大幅提前。
  编写报告的世行全球指标局高级经理丽塔·拉马霍指出,中国取得的改革成就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去年中国的表现已经不错,今年更为突出。具体来看,在“开办企业”和“获得电力”两个领域,中国取得的进展尤为显著,自去年以来取消了3项程序,如今开办企业只需要9天,在这个领域排名第28位,与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持平。此外,北京市已成为世界上仅有的开办企业完全免费的两个城市之一。中国在“获得电力”领域的全球排名中已经位列第14。在“跨境贸易”的几乎所有方面也都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进口的边境合规成本从745美元降低到326美元。由于这一改善以及其他改善,中国在“跨境贸易”领域的全球排名上升30多位,升至第65位。在解决商业纠纷方面,中国也依然是世界最佳经济体之一,耗时496天,成本占索赔额的16%,远远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平均耗时582天和占索赔额的21%。中国在这个领域排名已经位列前茅,排名第六。
  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在世界银行最新营商环境排名中,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为:新西兰、新加坡、丹麦、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韩国、格鲁吉亚、挪威、美国、英国和马其顿。根据所实施的改革,今年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依次为:阿富汗、吉布提、中国、阿塞拜疆、印度、多哥、肯尼亚、科特迪瓦、土耳其和卢旺达。吉布提和印度各实施6项改革,连续两年进入前十。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项目诞生于2003年,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等方面监测190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在中国主要监测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其中北京统计权重占45%,上海占55%。统计显示,2003年以来,190个经济体中有186个经济体实施了3500多项营商环境改革。
拉马霍并表示,世行的评价指标也在完善中,从后年起,世行的评价指标将增加政府采购一项。
 
·企业动态·
 
海航拟出售祥鹏航空
 
英国《金融时报》10月30日披露,中国海航集团(HNA Group)正寻求将旗下一家重要的区域航空公司出售给一家国有竞争对手,债务困境已威胁到这家负债累累的综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业务。该集团的业务涵盖从航空到金融的多个领域。
  此次出售标志着海航首次正式剥离一项核心国内航空业务,突显了海航处理其在快速扩张期间累积的至少780亿美元债务的挑战性。海航高管曾发誓该集团不会走出这一步。
  在持续剥离资产之际,海航拟将区域航空公司祥鹏航空(Lucky Air) 60%的股份出售给总部位于上海的中国东方航空(China Eastern),后者是中国第二大航空公司。据反对此次出售的祥鹏航空前所有者表示,海航计划将余下的40%祥鹏航空股份出售给云南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云南省国资委。
  之前一场400亿美元的全球收购狂欢让海航成了中国收购胃口最大的企业,但这两年海航被迫改变了态度。其官方债务——不包括通过P2P平台获得的高息借款——在6月底达到5420亿元人民币(合780亿美元)。估计海航今年已售出价值180亿美元的资产。
  拟售的祥鹏航空并未贴出“价格标签”,但这家航空公司负债累累。祥鹏航空有30亿元人民币的未偿还债券,其中一半在未来六个月内到期,截至3月(可获得数据的最近一个月),其44亿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已用去29亿元人民币。其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
  海航高管曾表示他们打算出售房地产和其他非核心资产,但仍会持有核心的航空和旅游业务。然而,由于7月以来对P2P融资平台散户投资者的违约加大了紧迫感,该集团已开始剥离一些航空资产。
  海航将来自主要航线的收入转移到天津的一家信托公司,而且目前正谈判出售航空服务公司Swissport。
  海航拒绝透露其P2P敞口规模,但对其P2P平台的分析表明,最近几年,除了公开报告的债务,该集团已筹集数十亿美元非银行资金。
  海航与被其抛弃的前合作伙伴围绕海航最初对祥鹏航空的收购发生的旷日持久的纠纷,可能令出售祥鹏航空的拟议计划受阻。
  祥鹏航空的前身是云南石林航空(Yunnan Shilin Air Company),是在中国政府逆转上世纪90年代的放松管制政策、转而围绕三家国有航空公司整合航空业后,海航收购的众多地方航空公司之一。
  通过收购地方航空公司,海航成功熬过了中国政府打造三大航空公司垄断的计划,缔造了第四大航空公司。
  2003年,中国政府修改了针对民营地方航空公司的政策,海航当时表示,将向与石林航空组建的新合资公司注入飞机和资金。石林航空当时的所有者昆明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服务公司的股东将获得新合资公司的部分股份,这家合资公司就是后来的祥鹏航空。
然而,根据拖延多年的一起诉讼,这些资产从未完全转移到新公司,昆明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服务公司的股东既没有拿到钱也没有得到股份。昆明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服务公司的起诉被当地法庭驳回两次,投资者目前正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海航努力渡过债务困境之际,中国的省市政府一直支持海航,包括推动与地方银行的谈判。他们非常希望保住航班网络和航空运量,否则一旦被并入三大国有航空公司,这些将统统丧失。
 
德国光伏企业将与比亚迪联手开发第三方市场
 
据悉,德国艾思玛太阳能技术股份公司10月30日宣布,将与中国比亚迪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美国和非洲市场。
  艾思玛公司表示,双方已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将双方的合作市场从目前的欧洲和亚太地区进一步向美国和非洲市场拓展,合作内容涉及太阳能电力的储能开发和销售等。
  艾思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比亚迪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和储能系统供应商之一。经过多年的成功合作,艾思玛与比亚迪此次扩大合作伙伴关系是为了向国际客户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艾思玛逆变器和比亚迪电池的合作开始于2015年。逆变器对电池的充电、放电以及太阳能设备产生电力的转化具有重要作用。
  艾思玛公司成立于1981年,总部位于德国黑森州卡塞尔市,是全球领先的专业逆变器生产供应商之一。比亚迪公司总部位于广东深圳,主要从事电池业务、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 
 
美商务部对芯片公司福建晋华下禁售令
 
  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实施禁售令,禁止美国企业向后者出售技术和产品,称福建晋华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给美国带来了严重风险。
  福建晋华是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泉州和晋江市政府在2016年共同出资设立的存储芯片制造商,是中国“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产能布局规划中的企业。福建晋华与中国台湾地区的联华电子达成技术合作,主要生产DRAM芯片(随机存取存储芯片)。
这是继中兴之后,美国政府再次对中国科技企业实施禁售令。
 
·海外经济·
 
阿根廷对华PET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据悉,阿根廷生产和劳工部10月23日发布2018/81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中国的PET启动反倾销期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39076000和39076100。
 
美国商界抨击英国开征“数字税”计划
 
据报道,目前一些国家正在考虑如何修改其税法,以求从谷歌(Google)、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等美国企业抽取更大一部分营收。10月29日,英国宣布了迄今最具体的计划:每年全球营收至少达到5亿英镑且盈利的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以及在线市场,其在英国产生的营收将须缴纳2%的税。
  在华盛顿,美国商会(US Chamber of Commerce)会长托马斯·多诺霍(Thomas Donohue)表示,此类税收将“不恰当地针对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并“树立一个危险的先例”。
  多诺霍致函美国财长史蒂文·姆努钦(Steven Mnuchin),表示美国企业支持就如何使国际税收制度现代化开展对话。但他补充说:“欧洲的单边行动将侵蚀信任,减小达成国际协议的可能性;的确,我们现在看到欧洲以外的政府在考虑类似的行动。”
  参议院一名共和党官员表示,参议员们此前曾敦促欧盟放弃一项类似的计划,因为“它将制造一个新的、重大的跨大西洋贸易壁垒,并以美国企业为目标”,并补充说:“这不是欧洲方面第一次打美国创新者的主意”。
  成员包括谷歌、苹果(Apple)和eBay的美国信息技术产业理事会(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的政策主管乔什·卡尔默(Josh Kallmer)表示,英国征税提议似乎“从根本上误解了当今的业务是怎么开展的”。
  “几乎任何有跨国业务的企业都在很大程度上是数字化的,”他表示。他补充说,这会引发“使命偏离”的可能性,即该税可能适用于传统上不被视为科技集团的公司。相关科技公司拒绝置评。
  尚不清楚新税的财务影响。英国预算责任办公室(Office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表示,预计这一措施将适用于至少30家公司,到2023年每年将为英国带来4亿英镑财政收入,这意味着平均每家公司将额外纳税1300万英镑。但是,根据美国科技公司的监管申报文件进行的估算似乎表明,实际新税金额可能高得多。
  许多大型美国科技公司(包括谷歌、苹果和Facebook)并不公开报告他们在英国实现的营收。而那些确实提供此类细分数据的公司(例如亚马逊)则不报告单独的服务营收数据。这意味着英国政府将依赖科技公司准确评估并报告按服务项目划分的英国用户数量。
英国决定推进自己的征税计划,凸显了欧盟在试图征收类似税收问题上面临难以解决的分歧。自今年3月以来,布鲁塞尔一直在艰难推进实施3%“数字销售税”的计划,但相关商谈受到各国差异和技术障碍的困扰。
 
标普警告英国无协议脱欧堪比金融危机
 
  据悉,标普全球评级10月30日表示,无协议脱欧可能将英国经济推入衰退,时间之长堪比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低迷,投资者不应再忽视这一危险。标普全球评级目前对英国的信用评级为“AA”,较最高评级“AAA”整整低了一级。标普警告称,如果伦敦与布鲁塞尔方面无法达成协议,其将不得不进一步下调评级。
  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10月29日强调了达成协议的重要性,称达成协议可以消除拖累企业的不确定性,而且让他可以将留作储备的资金用于支出。标普预计,如果无协议脱欧,则英国可能经历为期4-5年的“温和”衰退,导致经济2019年萎缩1.2%,2020年进一步萎缩1.5%。“与我们的基本预期相比,未来三年经济损失的约5.5%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大部分可能是永久性的损失,”标普表示。
  标普称,英国失业率可能从目前的4%左右升至7%以上,房屋价格未来两年可能下降10%。未来2-3年,伦敦办公楼价格可能重挫逾20%。英国经济上次于2008-2009年持续五季的衰退期间,萎缩了超过6%,自那之后薪资和生产率增长一直疲弱。10月稍早接受路透社访查的分析师认为英国3月无协议脱欧机率仍有1/4。
 
日本央行决定超宽松货币政策保持不变
 
据报道,日本央行10月31日召开金融政策决策会议,决定维持目前的大规模货币宽松政策不变,并下调了2018财年的实际GDP增速预期以及2018财年至2020财年的通胀预期。
  当天日本央行决定,短期利率维持负0.1%的水平;继续购买长期国债,以使长期利率维持在零左右运行。
  在会后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日本央行表示,将朝着实现2%的物价稳定目标,通过长短期利率操作维持货币宽松。继续扩大基础货币,直到除去生鲜食品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稳超2%。
  当天会后还发布了3个月一次的《经济和物价形势展望》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央行将2018财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此前预期的1.5%下调至1.4%,而2019财年和2020财年维持0.8%的增长预期不变。
  此外,日本央行将2018财年的通胀预期从7月份预期的1.1%下调至0.9%,同时分别将2019财年和2020财年的通胀预期下调0.1个百分点至1.4%和1.5%。
  日本央行认为日本经济将保持温和复苏的势头,不过还存在一些下行风险。包括美国宏观经济政策举措及其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贸易保护主义动向及其影响、英国“脱欧”进程及其影响等。
  日本央行总裁黑田东彦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保护主义政策不仅对当事国还可能对世界经济造成影响,目前贸易摩擦的影响还比较有限,但如果海外经济等风险因素加大导致经济和物价形势恶化,日本央行将采取相应措施。 
·研究探索·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据悉,自从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法》对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之后,A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热情高涨。仅10月27日到29日三天,就有逾百家公司发布股份回购信息。
  对于当下的股市维稳来说,上市公司回购热情高涨是一件好事。这也表明《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确实顺应了市场发展的需要。实际上,这次《公司法》对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也确实给了上市公司以极大的便利与自主权。不仅增加了股份回购的情形,如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债转股、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同时将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股份回购数量的上限放宽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0%,并且库存时间也延长到了3年。此外,属于这三种情形的股份回购,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如此一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就拥有了较大的决策权,同时也增加了股份回购的灵活性,从而更好地把握股份回购的时机。
  证券时报11月1日刊发署名皮海洲撰写的文章指出,从上市公司回购热情的高涨来看,上市公司对《公司法》就股份回购内容的修改是热烈欢迎的。不过,从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发布的相关回购意向及回购预案来看,上市公司回购事项中,明显存在一些并不规范的做法亟待监管部门予以纠正与规范。笔者以为,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需要特别予以高度重视。
  首先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在信息披露上的规范问题。规范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这是防止“忽悠式回购”的重要步骤。比如,在目前披露股份回购意向的公司中,有的公司只披露股份回购的上限,而对下限不作出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回购的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这样的信息披露就很容易对投资者形成忽悠。因为届时上市公司只回购0.1%,或1%等,都属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的范畴。因此,股份回购的信息披露必须明确,包括股份回购的时间、价格区间等,让股份回购的信息明明白白。
  其次要严禁股份回购中的利益输送、内幕交易、价格操纵等行为。在10月26日《公司法》修正案获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证监会第一时间表示,依法规范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股份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但股份回购中哪些行为属于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有明确的规定,以便上市公司明白哪些回购是合法合规的,哪些回购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比如,目前公布回购意向的公司中,有一家公司存在限售股近期解禁的情形,这是不是利益输送,需要监管部门拿出明确的规定。
  其三,股份回购的库存股要有明确的去向,对于没有明确去向的库存股必须予以注销。库存股是《公司法》修订后出现的新情况。《公司法》允许符合三种情形的股份回购库存时间最长可达3年。但库存股必须要有明确的去向,比如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对于没有明确去向的库存股,3年时间到期后必须予以注销,而不能再由上市公司将这些库存股抛售到市场中来割投资者韭菜。同时,3年时间内,库存股不享有表决权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其四,要有明确的追责机制。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能不了了之,必须追责。而相关的追责情形必须明确,让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一目了然。比如“忽悠式回购”的,应视同虚假信息披露来查处。以此来约束上市公司依法合规回购,使股份回购行为规范化,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社团工作·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称欺诈、虚假宣传仍是行业顽疾
 
  10月30日,在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的2018(第二届)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会议上,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会长边振甲指出,我国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317家,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严重仍是行业顽疾之痛,需要社会各方持续努力,彻底根除。
  边振甲指出,目前我国保健食品行业面临四大问题:中国保健食品产业规模大幅增长,但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产品品种日趋多样,至今已批准“蓝帽子”注册的保健食品17470个,备案产品700多个,但功能集中,面对消费者快速变化的消费需求,产品需要尽快优化,换代升级;经营体系日渐成熟,科学技术、产品品质、资本支撑、营销细分、有效管理成为产业发展主要推动力,但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严重,仍是行业顽疾之痛;尽管行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政策掣肘仍需突围,行业的争议问题,也让政策制度挣扎纠结,掣肘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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