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13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央行细化资管新规有关事项
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证券期货私募资管新规征求意见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出台人才住房新政
河北省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重庆市、浙江省将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
山西省发布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行动方案
安徽发文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
广东年内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1
昆明自8月起不接受新企业投放共享单车
·企业动态·
我国首家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开工
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程序
·海外经济·
美国对进口汽车实施"232调查"遭广泛批评
美墨力争8月底前达成NAFTA初步协议
欧盟拒绝英国金融服务业退欧计划
康卡斯特竞购天空广播
·研究探索·
调研显示降成本任务依然艰巨
·社团工作·
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沪深交易所发布A股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国内财经·
央行细化资管新规有关事项
7月20日晚间,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4月27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非标),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
同时,为给予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和培育投资者一定时间,《通知》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适当发行一部分老产品投资一些新资产,但这些新资产应当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强调,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必须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之内,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通知》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适用摊余成本计量,”通知同时表示。
《通知》明确提出,对于过渡期结束后难以消化的存量非标,可以转回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予以支持。同时,为解决表外回表占用资本问题,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非标和过渡期后仍未到期的少量股权类资产,《通知》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妥善处理。
此外,为促进有序整改,《通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由金融机构自主制定整改计划,监管部门予以监督指导。
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统一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根据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相关要求,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于7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与“资管新规”充分衔接,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办法》共六章85条,分别为总则、分类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以及1个附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办法》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主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提出了以下监管要求:
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同时,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
二是规范产品运作,实行净值化管理。要求理财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资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封闭式理财产品采用摊余成本计量;过渡期内,允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核算规则,确认和计量理财产品的净值。
三是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
四是去除通道,强化穿透管理。为防止资金空转,延续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定;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嵌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
五是设定限额,控制集中度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
六是控制杠杆,有效管控风险。在分级杠杆方面,延续现有不允许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的规定;在负债杠杆方面,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七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要求银行加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交易管理、强化压力测试、规范开放式理财产品认购和赎回管理。
八是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延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为持牌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当前和未来市场发展需要,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外,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为未来市场发展预留空间。
九是加强信息披露,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分别对公募理财产品、私募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业务总体情况提出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
十是实行产品集中登记,加强理财产品合规性管理。延续现行做法,理财产品销售前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银行只能发行已在理财系统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理财产品,切实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并要求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有序方式制定本行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报监管部门认可。监管部门监督指导各行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提前完成整改的银行,给予适当监管激励。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报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稳妥有序处理。
《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适用《办法》规定;外国银行分行开展理财业务,参照《办法》执行。
证券期货私募资管新规征求意见
7月20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资管业务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资管业务新规》拟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细则发布实施。
新规明确七大重点内容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共十章84条,重点规定了较为成熟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总体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运作规定》)共46条,主要规定了各项量化指标、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
综合来看,《资管业务新规》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是统一法律关系,明确基本原则。《资管业务新规》依据基金法明确将各类私募资管业务统一为信托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审慎经营、展业能力与风控水平相适应,禁止刚性兑付,独立运作,财产独立等五项原则。
二是系统界定了业务形式,厘清资产类别。在业务和产品类型方面,依据投资者人数分为集合资管计划和单一资管计划,并设置差异化制度安排;依据资产最终投向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和混合类,同时明确具体标准及监管要求;依据是否开放参与、退出,划分为封闭式资管计划和开放式资管计划;明确分级产品要求,并原则规定了基金中基金(FOF)产品、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预留创新空间;在资产类别上,清晰界定“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资产。
三是基本统一监管标准。包括从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人员、场所和设施等六方面,设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条件;统一对管理人提出了应履行的9项职责要求;统一了运作规范和内控机制要求。
四是适当借鉴公募经验,健全了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充分披露、独立运作的投资运作制度体系。《资管业务新规》统一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集合资管计划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并设定了“双20%”的比例限制。全部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封闭式资管计划可豁免该要求。
五是专设一章系统规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监控、完善风险控制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压力测试等五方面要求。
六是对流动性风险和关联交易进行了重点规制。在流动性风控方面,强调期限匹配、限制产品开放频率、要求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期内保持10%的高流动性资产、规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明确同一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投资非标债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全部资管计划净资产的35%。
在关联交易方面,明确除了投资于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证券外,禁止利用集合计划为关联方提供融资,禁止利用分级产品为劣后级委托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关联方参与资管计划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须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监控资管计划账户。
七是强化一线监管,加强监管与自律协作。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须在资管计划成立、变更、展期、终止、清算等各环节,在继续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同时,抄报相关证监局。
值得注意的是,《资管业务新规》设置了与《指导意见》相同的过渡期,同时还作出了“新老划断”的柔性安排。过渡期内,各机构须有序压缩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同时允许存量尚不符合《资管业务新规》规定的产品滚动续作,不统一限定整改进度,允许机构结合自身情况有序规范,逐步消化,实现新旧规则的平稳、有序衔接。
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确因特殊原因难以规范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经证监会同意,可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改革方案》要求,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就具体实施过程,《改革方案》提出,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强调,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此外,《改革方案》还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生态环境部7月21日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单主要内容是修改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
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自2013年起分批实施,2015年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标准发布实施以来,有力引领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管理转型,对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全国和重点区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的有关要求,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标准开展了专题评估。
中国工程院组织来自多个相关领域的50多位院士、专家开展了评估。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标准实施效果,认为标准内容总体科学、可行,应当基本保持稳定、继续推进实施;同时,建议标准及配套技术规范部分内容应予以修改完善,特别是污染物监测状态的规定沿袭了此前标准规定的标准状态(0℃、1个大气压),与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现行规定均不一致,国内外监测结果可比性不强;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高下一步防治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的角度,应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予以修改完善。
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按照该部署,生态环境部组织原标准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起草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并向相关部委、地方、科研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修改单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污染物按照标准状态(0℃、1个标准大气压)监测,修改为气态污染物按照参考状态(25℃、1个标准大气压)、颗粒物及其组分按照实况状态(监测点的实际气温和气压)监测;二是明确要求各监测点记录气温、气压等气象参数,支持空气质量数据的对比分析。此次修改前后的标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不变。
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介绍,为保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环境空气污染物质量浓度的历史数据也将进行回溯、折算,状态调整不影响“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密切关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评估并适时开展修订。
北京出台人才住房新政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7月20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该文件规定,经北京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 “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本市重点功能区(以下统称“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的战略资源作用,实行更加积极的住房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
文件规定,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
再者,面向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实行内部封闭管理,循环使用。
文件还给出了“人才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政策”。即,北京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并且,文件提出,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河北省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悉,该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排污者责任,坚持依法推进、损害担责、赔偿到位、公开透明,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该方案中确立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问题导向。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坚持依法推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全省实际,由易到难、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具体问题,根据需要和实践提出立法建议。
——坚持损害担责。体现环境资源生态功能价值,促使赔偿义务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坚持磋商优先。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应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和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主动与赔偿义务人磋商,争取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坚持司法保障。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赔偿义务人未按要求履行的应当申请强制执行。磋商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权利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坚持信息公开。实施信息公开,推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和评估、修复方案编制等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并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与。
方案要求,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和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推进河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在该方案中明确,在2018-2019年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立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做好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初步完成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设计;加强案例筛选,开展案例实践。到2020年,力争在河北省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重庆市、浙江省将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
7月20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的批复,同意在重庆市、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工作,试点期自批复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在重庆市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有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构建金融标准创新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金融标准研究和制定、修订实践,三是开展金融企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四是加大金融标准的宣贯力度,工作重点是推动金融标准实施和应用。
在浙江省开展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有4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绿色金融标准建设,二是互联网金融标准建设,三是普惠金融标准建设,四是金融标准应用实施,工作重点是探索重点领域金融标准建设。
为保障试点顺利实施,批复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银保监会分支机构、证监会分支机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探索将金融标准化工作成效纳入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创新金融标准宣传方式方法和培训机制,形成金融标准宣传的长效机制,吸引更多人才参与金融标准化工作,吸引更多机构参与金融标准制定、应用和创新。
山西省发布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行动方案
据悉,山西省经信委近日印发《山西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行动方案》,明确推进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焦化等传统产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山西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山西万元GDP能耗将下降15%;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1.3亿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
方案还明确,山西将选择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工业基础好的工业园区,在资源配置、发展规划、资金信贷、政策机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为重点的绿色技术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
同时,山西还将推进企业开展以生态设计、环境设计为核心的绿色设计,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统筹考虑产品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环节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
安徽发文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
据悉,安徽省人民政府7月19日出台《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若干政策》,加快推进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鼓励创新药械产品研发、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创新药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原料药保障能力建设、改善临床试验条件、支持医疗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支持发展新型医疗服务模式等。
政策指出,对在本省生产的中药新药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化学药新药,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大药械项目,对临床前研究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对临床试验按研制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安徽省药械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并在省内实施的,可以直接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予以支持。医药企业每取得1个全国第一家仿制(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安徽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安徽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将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而在创新药械应用上,对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以及质量和疗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照医保目录评审程序,纳入本省医保目录。对纳入目录、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对省内研制单位按售价10%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
广东年内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据悉,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将在2018年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目前,珠海、中山、东莞、佛山、河源等5个地级市已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或分步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方案指出,在2018年年底前,广东省内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在具体落实上,广东省内要推广深圳市“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投入方式。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
方案要求广东省内各地在2018年至2019年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昆明自8月起不接受新企业投放共享单车
据悉,《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截至7月1日,昆明市内共有摩拜、ofo、哈罗、青桔四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企业报备投放约25万辆共享单车,实际投放量在35万辆左右,全市注册用户约400万人。自去年以来,昆明市已经拒绝了数家共享助力单车、共享电动车企业入驻。
细则提出,依据人口、气候、道路资源、公共交通运力等方面因素,昆明市确定的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为25万至30万辆之间。自今年8月1日起,昆明市将不再接受任何新的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的申请。
细则提出,现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组织旧车淘汰、新车投放必须严格报备,企业投放车辆由市级监督管理部门结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实行配额制;未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运营企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相关公共空间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
细则还提出,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昆明市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将对运营质量高、服务信誉好的企业增加单车配额,并对管理秩序混乱、排名末位的企业减少单车配额。
·企业动态·
我国首家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开工
据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日前披露,我国首家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7月21日在天津京津科技谷开工建设。智慧工厂建成后将提供从创新研发、设计咨询、产品制作、装配施工到管理服务全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品和服务。
据介绍,这一智慧工厂的建设依托中建一局集团和中建科技集团共同投资组建的专业装配式建筑公司——中建(天津)工业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产后年生产能力可为150万平米的装配式建筑提供建筑部品供应保障,将解决京津冀区域装配式建造快速发展带来的供给能力不足和产品质量不均等问题。
装配式建筑就是通常所说的“搭积木式盖房子”,就是将在工厂生产好的建筑预制构件运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装配,其建造方式具有统一标准、绿色节能等优势,能够解决传统建造中的扬尘、噪音、污染等问题。目前,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已经列入京津冀等重要城市的发展规划,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新建造模式、提升生产生活品质具有促进作用。
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程序
据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2日通报,在飞行检查中发现,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这是该企业继去年10月被发现一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再次出现严重违规行为。
长春长生涉事疫苗销量占国内市场近1/4,通报发出后,引起媒体及消费者的高度关注。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一是电话问询公司情况,要求立即对通报事项进行披露并作出回应;二是连续两次向公司发出关注函,督促公司核实涉事产品的具体情况、重大事项披露是否及时以及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三是要求公司根据药监部门的现场督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在对公司2017年年报审查中,已关注到公司疫苗销售大幅增长、研发支出异于同行、大额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向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并对外披露。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初步发现公司未及时披露被有关机关调查的信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已启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此外,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经检验“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给予了没收产品库存、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海外经济·
美国对进口汽车实施“232调查”遭广泛批评
据报道,美国汽车制造商、行业协会,欧盟、加拿大等代表7月19日在华盛顿强烈批评美国政府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展开的“232调查”,并警告说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加征关税将会伤害美国消费者和整个汽车行业,并最终造成大量美国就业岗位损失。
美国汽车制造商联盟负责联邦政府事务的副总裁珍妮弗·托马斯当天在美国商务部举行的听证会上说,该组织强烈反对美国政府对进口汽车展开“前所未有、毫无根据的”调查。
她指出,利益相关方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的2200多份书面意见都支持这一立场,仅有3个组织支持对进口汽车进行调查。她表示,此项调查遭到如此广泛反对,是因为加征关税的破坏性后果惊人,高关税会伤害美国家庭、工人和整体经济。
美国汽车政策委员会主席马特·布兰特在听证会上说,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进口汽车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因为美国有足够产能来满足任何国家安全需求。该委员会的研究显示,如果对进口汽车加征关税,再加上钢铝关税影响,将会导致美国汽车业投资和出口减少,并造成就业净损失。
美国全国汽车经销商协会主席彼得·韦尔奇表示,对进口汽车加征25%关税将会伤害美国汽车制造商、交易商和消费者,尤其对消费者打击最大。美国汽车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加征25%关税将导致新车在美国市场单价上涨980美元至4400美元。
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当天在听证会上表示,现在讨论上述调查会否导致美国对进口汽车加征关税还为时尚早。
来自欧盟、加拿大等经济体的代表警告,如果美国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加征关税,他们将出台相应反制举措。
加拿大驻美国副大使基尔斯滕·希尔曼表示,如果调查最终导致美国对进口汽车加征关税,加拿大将被迫进行反制。欧盟驻美国大使戴维·奥沙利文也说,欧盟内部正准备相应反制举措,他警告汽车关税可能导致其他经济体对美国约29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采取报复性措施。
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如果其他经济体对美国汽车关税进行同等报复,将导致美国损失62.4万个就业岗位,美国汽车业约5%的员工将失业。
此前一天,美国国会140多位众议员敦促美国政府放弃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的“232调查”,并表示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加征关税将对美国经济安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根据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美国商务部有权对进口产品是否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启动调查。此前特朗普政府曾根据“232调查”对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遭到美国国内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反对。
美墨力争8月底前达成Nafta初步协议
据报道,墨西哥经济部长瓜哈尔多(Ildefonso Guajardo)7月18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和墨西哥高级官员已同意推进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Nafta)重新谈判,以便在8月底前达成初步协议。
瓜哈尔多表示,从技术角度讲,这是可行的,但从政治角度讲,各方都需表现出灵活性。瓜哈尔多同时也是墨西哥首席贸易谈判代表。
在7月18日举行的白宫内阁会议上,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表示,他与墨西哥方面就Nafta进行了良好的会谈。他还表示,美国可能与墨西哥和加拿大分别达成协议,这意味着争取在8月底前达成初步Nafta协议是白宫仍在考虑的一个问题。特朗普多次批评Nafta不公平。
欧盟拒绝英国金融服务业退欧计划
据报道,布鲁塞尔方面拒绝了英国关于其退欧后如何管理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进入欧盟市场的提议,称特里萨·梅(Theresa May)最新的金融服务计划将剥夺欧盟的“决策自主权”。
欧盟(EU)的英国退欧首席谈判代表米歇尔·巴尼耶(Michel Barnier)7月20日 对各国欧盟事务部长说,英国首相对伦敦金融城与欧盟未来关系的愿景,将违反欧盟金融服务市场准入权是布鲁塞尔方面给予的一份礼物的原则,这份礼物是可以自由收回的。
他的言论是对英国政府的拒绝(后者在本月发表了一份有关英国与欧盟未来关系的白皮书),并凸显双方的许多冲突,尽管双方在同一个会议上在北爱尔兰边界问题上的语调更为缓和。
长达98页的上述文件表明,英国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地位发生变化,计划建立一个增强型“对等”模式——建立在现有欧盟体系的基础上,包括美国和新加坡在内的国家都利用该体系简化其进入欧盟的程序。
英国已承认将失去单一市场的“护照”,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Philip Hammond)放弃了一项更为雄心勃勃的“相互承认”计划,但表示,伦敦金融城将寻求比欧盟现有的对等模式更好的交易。
然而,据参加7月20日会议的两名人士透露,巴尼耶向欧盟各国部长们表示,该计划无视欧盟关于对等决定必须由布鲁塞尔单方面作出的立场。他表示,这将相当于一个“实际上由欧盟和英国共同管理的普遍对等体系”。
康卡斯特竞购天空广播
据报道,继康卡斯特7月19日宣布放弃竞购福克斯之后,迪士尼与康卡斯特转而将竞购目标转向英国天空广播。康卡斯特计划出资260亿英镑(约340亿美元),高出迪士尼竞价6%。
目前,迪士尼持有天空广播39%的股份。
·研究探索·
调研显示降成本任务依然艰巨
据悉,中国财科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7月20日发布2018年度降成本大型调研报告。报告指出,随着2016年以来降成本政策作用的有效发挥,企业税费、融资、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上升均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企业负担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盈利状况有所改善。降成本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任务依然艰巨。
自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好“降成本”的任务以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部中心工作的安排,连续三年深入开展了“降成本”大型调研,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2018年4-6月,财科院组织了第三次“降成本”调研,采取线上问卷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1+5+1”模式,即组成一个综合调研组、五个专题调研组(税费负担专题、融资成本专题、制度性成本专题、人工成本专题、企业成本结构专题)和一个问卷分析组,对企业成本情况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考察和分析。调研组分赴全国部分省、市、县进行调研,对2017年以来降成本政策成效进行科学评估和系统总结,剖析进一步降成本面临的新挑战,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对“降成本”以及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冲击,提出了下一阶段降成本的整体思路和若干政策建议。
此次调研行业涉及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化工、电子科技等多个产业领域,贯穿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产业链,涵盖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等不同规模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民营和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类型企业。
刘尚希院长指出,自2017年以来,降成本政策积极有效,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所下降,盈利状况有所改善,降成本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存在降成本政策呈现碎片化倾向、缺乏长期规划以及激励企业降成本不明显等问题。
刘尚希认为,进一步降成本面临着政策空间缩小、边际效应快速递减、制度成本居高不下、防风险加大成本压力以及中美贸易战带来新的冲击等诸多新挑战。由于政策式降成本多体现为行政式、命令式、运动式,虽可改善盈利状况,但难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因此,刘尚希提出应从“政策式降成本”转向“改革式降成本”。改革式降成本,以公共风险管理为导向,核心在于降低制度成本,以“破”和“立”实现“降”,激发企业降成本的内生动力,形成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的局面。
同时,刘尚希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快要素的市场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加快国企改革,破除僵尸企业导致的资源错配成本;落实科研单位法人自主权,解放人才,推动创新;建立健全政策评估程序,完善政策反馈机制;建立风险缓冲机制,对冲中美贸易战带来的不确定性。
·社团工作·
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沪深交易所发布A股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据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7月20日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包括“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和“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各100家公司。其中,丰厚回报百强名单由沪市公司包揽大多数,共有76家沪市公司入选。从地域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北京、上海和江苏。
本次榜单以近一年和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为主要指标,评选出“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前100家;以近一年和近三年的股利支付率为主要指标,评选出“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前100家。榜单评选坚持代表性和持续性的基本原则,既选择出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鼓励长期持续稳定的分红,又兼顾不同板块公司的特点,充分反映公司分红的积极意愿。除了分红总额、股利支付率等客观量化指标之外,采取负面清单“一票否决”,在证券市场诚信记录、财务、环保等方面设置了前置指标。
从榜单情况来看,“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入选公司2017年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全体A股公司总额的78.6%,2015至2017年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全体A股公司总额的 78.77%;“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入选公司2017年的股利支付率中位数为77.09%,高于全体A股公司的中位数水平(30.12%)。入选丰厚回报榜单的公司中,沪市主板76家,深市主板19家,中小板4家,创业板1家。真诚回报榜单中,沪市主板公司34家,深市主板公司11家,中小板公司33家,创业板公司22家。共有30个辖区上市公司入选,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北京、上海和江苏。合计有14家公司同时入选两个榜单,包括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双汇发展、泸州老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