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2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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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经•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央行报告详解“双支柱”调控框架
多部门就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征求意见
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全国股转系统发文规范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
工信部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上期所铜期货期权立项获批
天津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总部
天津发布石化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
沈阳出台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山西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新政
武汉东湖高新区将投6亿元以上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浙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浙江全面编制资源负债表
云南发文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中国初裁日、韩、南非产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 15
•企业动态•
铁路局改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
TCL集团拟投建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园
百信银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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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推动车联网技术实际路测
西门子将在全球裁员6,900人
穆迪14年来首次上调印度主权信贷评级
•研究探索•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应区分两大类关系
•社团工作•
中电联首次发布CECI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
中证协组织开展2017年打非宣传月活动
·国内财经·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在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同时,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使全体人民共享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代际公平,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
《方案》提出,划转工作要坚持目标引领,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紧密结合;坚持系统规划,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紧密结合;坚持立足长远,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目标相结合;坚持独立运营,与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的政策目标相结合。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社保基金会和各省(区、市)国有独资公司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其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
二是划转程序和划转步骤。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2018年及以后,分批开展。
三是划转配套措施。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划转范围内企业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改革事项,企业改革方案应与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统筹考虑。探索建立对划转国有股权的合理分红机制。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资本收益,由同级财政部门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现行国有股转(减)持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政策停止执行。
《方案》对组织实施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完成划转目标和任务。
财政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财政部就《方案》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当被问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否会涉及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时,财政部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对于少量涉及的上市企业,划转是原国有股东将其10%的股权转至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企业国有股权的属性和总量。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以获得股权分红收益为主。涉及上市企业的划转,不会改变现行管理体制和方式。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上市企业的国有股东之一,除履行方案中有关禁售期的义务外,国有股权的变动等事项需执行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央行报告详解“双支柱”调控框架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对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进行了详细解释。
报告指出,传统央行政策框架以货币政策为核心,主要关注的是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但以CPI为锚的货币政策框架存在缺陷:即使CPI较为稳定,资产价格和金融市场波动也可能很大。国际金融危机促使国际社会更加关注金融周期变化。
报告强调,评判金融周期最核心的两个指标是广义信贷和房地产价格。仅借助货币政策工具难以有效平衡好经济周期和金融周期调控。针对日益重要的金融周期问题,需要引入宏观审慎政策“对症下药”,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行了不少探索。报告指出,2011年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要求金融机构“有多大本钱就做多大生意”。2016年起将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2017年把表外理财纳入MPA,2018年将把同业存单纳入MPA。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审慎管理,形成了以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住房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下一步,央行将继续健全“双支柱”调控体系:继续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强化价格型调控和传导,继续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发挥金融价格杠杆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政策的覆盖范围;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治理架构,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多部门就规范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征求意见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指导意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管业务的投融资功能,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三是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四是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针对资管业务的重点问题统一标准规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指导意见》共29条,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资管产品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强化“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理念。
二是降低影子银行风险。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避免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
三是减少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应加强流动性管理,遵循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强资管产品和投资资产的期限匹配。
四是打破刚性兑付。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是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结合当前的行业监管标准,从负债和分级两方面统一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投资风险越高,杠杆要求越严。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作出不同规定,明确可以分级的产品类型,分别统一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
六是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公平准入,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七是切实加强监管协调。强化资管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对同类资管产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建立覆盖全部资管产品的综合统计制度。
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充分考虑存量资管业务的存续期、市场规模,同时兼顾增量资管业务的合理发行设置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过渡期自《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11月1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共九章,九十条,主要从完善证券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和促进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两方面予以修改完善,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介绍,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增设监事会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二是突出交易所自律管理属性,明确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具有约束力;三是强化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违规减持行为等的自律管理措施;四是强化交易所对会员的一线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证券交易所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五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责,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等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六是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在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防范市场风险中的手段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
常德鹏指出,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布于2001年12月12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交易所监管实践的逐步成熟,相关法律的进一步调整、完善,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已滞后于市场发展实践,难以完全适应证券交易所发挥一线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和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精神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强化监管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对《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全国股转系统发文规范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
11月1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问答》,规范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转系统表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退市公司最近两年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规范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或可通过本次重组完成,满足股权明晰和公司治理健全的要求。
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注入资产应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的相关要求。
在破产重整中嵌套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重整前退市公司如不满足本监管问答第一条规定的,重组完成后需规范运行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在此之前不得进行定向发行和重组。
两网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比照退市公司执行。
工信部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11月17日,工信部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管理办法规定,已公告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对照规范条件开展自查,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保持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自查报告是核验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的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一)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基本情况;(二)企业内部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三)企业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相关资质、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上期所铜期货期权立项获批
11月19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宣布,上期所铜期货期权的立项申请已于近日获得证监会批复同意。这将是我国首个工业品期权品种。
上期所相关人士表示,铜期货期权立项后,上期所将按照证监会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完善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确保铜期货期权顺利推出和稳健运行。
据了解,铜期货期权具有成熟的标的市场。经过多年的稳健运行和稳步发展,国内铜期货市场具有成交规模大、合约连续性强、流动性好、投资者结构相对成熟等特点,上期所铜期货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已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
2017年是中国商品期权元年。3月31日,豆粕期权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我国首个上市的商品期权。紧接着的4月19日,白糖期权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此前,我国场内市场上市的期权品种仅有2015年2月9日上市的上证50ETF期权。
天津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总部
据悉,天津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委等12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总部。由此,天津成为继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之后我国又一个出台地区总部鼓励政策的城市。
天津此次出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政策是落实国发文件的具体措施体现。2017年1月和8月,国务院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均指出要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相比年初出台相关政策的上海,天津对于总部型机构的认定更为优渥。母公司总资产从不低于4亿美元到不低于2亿美元,已投资企业数从3家减少到2家,同时如企业整体迁入天津,可享受成建制引进相关人才政策。结合近期天津市发布的《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这势必进一步推动天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地区总部的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利用外资工作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使总部经济成为天津经济新的增长点。
天津发布石化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
据悉,为了让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天津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提出将全面启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新建炼化项目、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南港工业区。
方案表示,按照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及相关产业政策,天津将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制订搬迁企业实施方案,推动存量企业异地搬迁改造。逐步关停分散在各区的小化工企业,将优质企业逐步向南港工业区迁移,提高产业集聚度。
方案强调,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南港工业区,鼓励符合产业导向和政策的现有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进入南港工业区聚集发展。临港经济区化工区和大港石油化工区除提升改造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建项目,其他区域一律不准再批建石化化工项目。
同时,提高项目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进入园区。建立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
根据规划,到2020年,天津市石化产业综合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石化企业集团,带动周边区域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沈阳出台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据悉,为适应沈阳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社会转型需求,11月17日,沈阳市印发《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商贸流通业、会展旅游业、健康养老产业等十个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优化供给结构。
针对房地产部分开发项目品质不高、商业地产库存较大、闲置资源浪费较大等问题,沈阳将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在沈阳落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叠加引擎效应,适度扩大与此相关的房地产项目规模,尤其将着力推进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防止房价涨幅过大;重点保障浑河两岸用地,兼顾其他区域用地;选择人口密集、住房租赁需求较大的区域,出让规模适宜的住房租赁用地。同时,适当控制商品房库存量较大区域的投资,尤其是严格控制商业用房库存量较大片区的商业用房开发。顺应房屋更新换代、二胎政策出台等新情况,引导开发企业改进住房的户型、面积和结构,改善房屋品质,积极改进商品房供给质量和售后服务。
针对金融服务业结构相对单一,证券、保险、租赁等非银行业发育不足,金融机构规模较小、综合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沈阳市将积极支持优势企业或产业联盟,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推进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申报工作;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金融街等金融集聚区为主体,吸引银行、证券、保险、金融中介、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小贷担保等各类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集聚,发挥专业力量,满足不同层级的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此外,沈阳市还积极鼓励企业在上海证交所、深圳证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企业债券融资,并给予发债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依据政策给予发债企业发债额1‰的一次性补助;到2020年,要新设立、引进各类金融法人和区域总部机构60家,融资租赁机构总量达到40家以上。
在会展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健康养老产业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沈阳将建设东北区域会展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达到8%;商贸流通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要达到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建成东北区域商贸流通中心;重点推进总投资146亿元的24个健康养老项目,社区养老机构覆盖率达到80%。
山西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新政
据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这是山西省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完成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促进发展动能向创新驱动转变专门出台的新政。
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
山西省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至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山西省鼓励各级人民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上级部门(单位)等共同建立联合研究基金,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20%。
山西省还鼓励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国家奖励额1:1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科技成果省内转化最高补助100万元
山西省将加大力度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对通过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交易科技成果,并在省内转化的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给予技术输出方5%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省内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省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以转账凭证为依据),给予5%的补助,单个科技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
对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设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按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企业产品(技术)销量(营业额)增长等绩效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
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区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省政府明确,将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对首次通过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一次性最高奖励2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研发团队。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首次达到2.5%及以上的国家级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新认定的可获奖励100万元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山西省此次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和山西赛区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同时,山西省还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30万元等。
科技创新领军团队享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山西省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批准设立的科技创新领军、重点、培育、区域团队,给予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励20万元。
每年审核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山西省设立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使用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或其他政府引导基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科技团队可自主选择申请债权投资还是股权投资。
对符合条件的省属高校和省级科研院所组织的、达到融资条件的生产经营经济实体进行科技项目融资贴息试点。试点单位按期归还融资,经省科技厅验收合格后,将其科技项目纳入下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后补助奖励扶持。奖励额不高于项目融资的50%,最高奖励500万元。
武汉东湖高新区将投6亿元以上支持人工智能发展
据悉,在11月18日举行的“2017中国光谷国际人工智能产业峰会”上,素有“中国光谷”之称的武汉东湖高新区发布了《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规划》,提出未来三年将每年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真金白银”支持相关企业集聚高端人才、提升计算能力,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
此次发布的规划明确,到2020年,东湖高新区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达100亿元人民币,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500亿元,要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细分领域企业集群。为此,东湖高新区配套出台了试行期为三年的政策。
政策明确,对新落户东湖高新区的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对在东湖高新区新设立总部、第二总部、研发中心的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三年内研发人员规模每增加100人,给予1000万元的企业发展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其中,对于在人工智能某个细分领域取得全国领先地位的企业,还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还提出,对企业在东湖高新区投资建设的人工智能计算能力平台,将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对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产业联盟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人工智能研究、检验检测等平台,给予其建设投资额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还可以享受东湖高新区的其他普惠性政策。
东湖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东湖高新区目前已集聚100余家从事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东湖高新区还将开展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先行先试,将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于交通、医疗、教育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推动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和应用推广。
浙江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一次性的承诺”改革“一箩筐的审批”,建立起“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后,根据产业政策和当地资源禀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制定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提出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定具体项目准入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在政府标准的前提下,企业作承诺。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企业作出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浙江省政府指出,政府相关部门把控重要监管节点,对照承诺和标准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验收,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不得交付。并且把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五位一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浙江全面编制资源负债表
据悉,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全面推开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决定全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制定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统计基础。
《全面推开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指出,要通过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客观评估地区当期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等活动,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等情况。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计划,2017年开始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全省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即2017年编制2015年度全省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以后逐年以此类推;2018年开始各设区市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以后逐年以此类推。
在编制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基础上,2022年开始,浙江将探索编制全省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
云南发文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据悉,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整合社会闲置资源,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云南将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简化优化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老龄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引导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
《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政府以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将社会闲置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可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云南还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鼓励闲置、效率低下、床位利用率不足50%的厂企二级医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托管和运营。
中国初裁日、韩、南非产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
11月20日,中国商务部发文称,经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国内甲基异丁基(甲)酮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规定,自2017年11月20日起,经营者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各公司保证金比率向海关提供相应保证金。
·企业动态·
铁路局改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
据悉,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18个铁路局日前已完成公司制改革工商变更登记,11月19日起正式挂牌,标志着铁路公司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铁实现从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向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转型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TCL集团拟投建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园
据悉,TCL集团11月1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在惠州市仲恺区陈江街道投资建设TCL集团模组整机一体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华星光电高世代模组子项目,总投资约96亿元,其中惠州华星出资78.45亿元,TCL产业园出资17.55亿元。主要产品:液晶电视机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器显示模组等终模组品。
项目整体建成后,将成为华星光电最高世代液晶面板G11及G8.5代线配套工厂,也将为区域内外整机厂商提供高品质的液晶显示模组,进一步增强华星光电在新型半导体显示产业的实力。
百信银行开业
11月18日,由中信银行和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百信银行在北京正式开业。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百信银行开业仪式上表示,百信银行作为我国首家独立法人形式的直销银行,是商业银行适应市场需求、互联网发展趋势的有益尝试。银监会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开展直销银行子公司试点。
中信银行董事长、百信银行董事长李庆萍称,百信银行将坚持“市场化、差异化、智能化”的发展方针,树立普惠金融理念,服务客户将重心聚焦个人、小微企业和三农。
百信银行行长李如东表示,百信银行未来将聚焦智能和普惠,构建智能账户、智能风控和智能服务等核心能力,主要针对传统银行服务薄弱和未触达的空白领域进行错位发展。
通过“线上+线下”、“商业+银行”的差异化发展模式,积极构建泛场景生态圈,将银行服务深度融入到各类生活场景和产业生态,实现生态共融、协作共赢。
·海外经济·
英国推动车联网技术实际路测
据悉,英国“自动驾驶”项目组织11月17日说,他们已经开始在考文垂市的公共道路上开展车联网以及自动驾驶技术测试,以便收集更多数据改良技术的安全性和实用性。
这个组织获英国政府支持,整合了福特、捷豹路虎等车企以及英国多个研究机构的研发能力,主要目的是结合科研和产业力量推动车联网和自动驾驶技术发展。
车联网即汽车移动物联网,核心是交通网络控制平台通过装在每辆汽车上的传感终端来监控车辆,并提供综合服务。
考文垂的路测将主要测试联网交通信号灯系统、车辆紧急报警系统以及紧急制动报警系统等。此外,捷豹路虎和塔塔等车企还会测试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技术。
“自动驾驶”项目组织的项目总监蒂姆·阿米蒂奇说,此前这些技术的测试都是在封闭场地进行,但只有在实际道路上测试才能真正验证新技术能为公众带来多大效益。如果进展顺利,该组织明年将在考文垂和米尔顿凯恩斯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西门子将在全球裁员6,900人
据报道,西门子公司(Siemens AG, SIEGY)11月16日表示,将在全球范围内裁撤6,900个工作岗位,以整合三项核心业务。
西门子表示,上述裁员计划将影响发电与天然气部门、发电服务部门,以及过程工业和驱动部门。
西门子表示,市场对发电量超过100兆瓦的大型燃气涡轮机的需求已降至每年约110部,而该公司及其全球竞争对手每年可生产约400部这类燃气涡轮机。
西门子称,矿业钢铁和造船领域对大型发动机的需求也有所下降,且该公司不预期这类需求会出现任何反弹。
穆迪14年来首次上调印度主权信贷评级
据报道,国际评级机构穆迪11月17日宣布,将印度主权信贷评级由Baa3上调一级至Baa2,评级展望由“正面”上调至“稳定”。据悉,这是穆迪近14年来首次上调印度的主权信贷评级。
穆迪表示,印度推行的包括引入商品服务税等措施在内的经济及结构性改革将有助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并预期在明年3月底结束的本财政年度印度经济将可增长6.7%。
·研究探索·
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应区分两大类关系
近日,在2017互联网金融合规与创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用越来越有效的金融技术手段和数据挖掘方法及分析手段,将金融的信任更好地应用,将是未来的一种趋势。而在金融科技的监管方面,应该区分两大类关系,一类是区分技术实现和金融要实现的功能,另一类是区分差别化产品和基础设施。
陈道富认为,互联网金融经过快速膨胀,已进入逐步规范的阶段。金融在本质上是基于信任实现储蓄向投资转换的功能。互联网金融是着眼于草根需求,依靠技术的发展成长起来的金融实现方式。它对特殊、特定的群体,在降低成本、提高金融的效率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中国经济已进入以消费主导经济增长的新时代。在可支配收入逐步上升过程中,借贷消费、借贷文化和对消费品质的追求,实际上给消费金融,给以个人为主体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技术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整个文化氛围的变化,将给金融和技术的结合一个美好的未来。
陈道富表示,金融真正的本质特性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基于信任之间的合作,并基于这种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长远来看,金融科技的进步,是进一步挖掘信任的表现形式,具有广阔的前景。所以金融科技的发展不仅仅是技术和数据的问题,还有金融本质的人和人之间基于信任合作关系的问题。因此,在金融科技的监管方面,应该区分两大类关系。
一类是区分出技术实现和最后要实现的功能。金融要实现的功能是要实现信任完成从储蓄到投资的转化,是人和人之间财务支配权的转移。这种权责利的一致性是金融监管的一个核心所在。金融科技不论如何发展,在金融实现上,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要去满足权利义务之间的平等。而技术本身在实现过程中有安全等门槛,要保证技术所要实现的最低要求和安全性要求,还需要回归金融的本原。
第二类是要区分基础设施和差别化产品。金融科技带有基础设施的特征,比如收集数据、进行信用评估等。如果从整个金融体系来说,它并不完全为个别的产品服务。在监管上面应该区分哪些是个别产品,哪些是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和个别产品的权责利关系是不一致的,需要区分并进行监管。其中基础设施应该更具有公共产品意义上的管理和引导,个别产品则需要保证权责利的平衡问题。
·社团工作·
中电联首次发布CECI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
据悉,为更充分地反映发电侧电煤采购价格水平以及变动趋势,为企业电煤交易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更多决策参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近日编制了CECI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并于11月17日发布了首批聚焦北方港平仓的成交价、离岸价和综合价三个维度的指数值。
当前,我国年发电耗煤量约占我国煤炭年消费总量的一半,电煤成本约占煤电企业总成本的70%。电煤价格是发电企业经营效益的关键因素,也是反映煤炭行业主要的效益指标。去年以来,国内电煤价格大幅震荡,给煤电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压力。
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介绍,今年以来,中电联联合华能等国内12家大型发电集团,构建了覆盖70个采样单位、超过100家发电厂的样本采集体系,共同编制了CECI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不久前,该指数已纳入2018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CECI系列指数后续还将陆续推出“中国陆运电煤采购价格指数”“中国分区域电煤采购价格指数”和“中国综合电煤采购价格指数”。
中证协组织开展2017年打非宣传月活动
11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全行业开展2017年“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暨“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传递正能量”健康跑活动在北京、拉萨同时启动。活动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宣传月期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与会员单位一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打击非法证券知识宣传活动,特别是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宣传。同时,将对各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组织各会员单位持续做好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将打非工作作为投资者保护工作重要部分,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长效机制。通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月活动,使投资者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辨识能力,增加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