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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89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多部门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银行理财穿透登记再细化   
   债市投资者适当性办法7月1日生效    
   保监会发文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有望出台   
   国内首个区块链标准发布   
   全国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规划印发 
   河南省部署做好金融业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各项工作    
   湖北10部门将合力整治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
   央行宣布准备就绪后将启动“债券通”
•企业动态•     
   山西省首笔市场化债转股成功落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央企创立国创基金
   中国人保拟回归A股   
•海外经济•     
   印度终裁对热轧板材征反倾销税并追溯征税
   中国3月增持279亿美元美国国债 
   ALPHABET下属企业将与利夫特合作自动驾驶
   沃尔沃携手谷歌打造新一代联网汽车    
•研究探索•     
   穆迪认为中国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社团工作•     
   四川140个行业协会商会今年将与行政机关脱钩     


·国内财经·

多部门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据报道,为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近日,人民银行、工信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立足实体经济,聚焦小微企业,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不断丰富企业融资渠道,稳步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进一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方案》提出,要向小微企业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向应付账款较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推广;要推动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要优化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保障各方权利。
  《方案》明确,要加大对积极参加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政策支持;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建设;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测,动态跟踪辖区内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于2013年12月31日上线试运行,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迅速、便捷、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服务。

银行理财穿透登记再细化

  近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简称“登记托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完善理财投资业务和登记工作制度,并且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简称“理财登记系统”)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此举意在落实银行业理财业务穿透管理的要求,全面、及时掌握理财资金投向,防范理财业务风险。
  《通知》要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的情况,必须通过理财登记系统对底层基础资产或负债进行登记。
  细化穿透登记原则
  实际上,为落实对理财资产的穿透式管理,中央结算公司此前发布过不少有关规范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文件,此次文件是在以前政策基础上的再次细化与强调。
  例如,《通知》要求,理财资产登记应遵循分层登记原则,即先登记理财产品首次投资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信息,再登记其持有的所有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得省略资产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而直接登记底层信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每周五前登记资管计划和协议委外截至上周日的底层资产情况,并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登记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的底层资产情况,确保登记的及时性。
  上述条例在中央结算公司201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理财投资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中也有提及,如“必须先登记资管管理计划,再按周、按月登记其持有的所有底层资产或负债情况,不得省略资产管理计划而直接登记底层信息”。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政策所不同的是,《通知》最新要求,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及负债时必须以整个资产管理计划或协议委外在登记日期的实际规模为单位,不得少登或按理财资金投资比例拆分登记。这也意味着,即便一家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资管计划的规模少于整个资管计划的总规模,其所登记的资产和负债信息也必须是针对整个资管计划。
  集合类资管受冲击
  华创证券分析师屈庆称,综合来看,此次政策对集合类资管产品和违规加杠杆的行为形成冲击。这主要是因为,过去集合产品一般采取资金池的运作模式,对于底层资产披露要求也不严格,成为很多银行理财资金偏好的投资品种。在新的登记规则下,集合资产产品难以做到每周、完整披露资产清单,就会面临银行赎回压力。此外,穿透登记有助于监管直接将理财的负债和资产进行匹配,过去通过多层嵌套违规加杠杆和其他监管套利的行为都将受到冲击。而且一旦穿透管理,底层资产可能很难满足本行投资范围的要求,进而整体降低理财资金对中低评级信用债的需求。
  与此同时,为保证银行提供的理财底层资产信息的真实性,《通知》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资产管理机构或托管机构在提供底层信息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做到有据可依、便于查证。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则将持续加强理财登记质量,尤其是穿透登记质量的抽查、监测工作,对登记质量较差、问题较多的机构将报告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

债市投资者适当性办法7月1日生效

  据悉,为规范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衔接落实工作,沪深交易所近日制定了《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上交所本次修订将重点立足于使上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与证监会《办法》相关标准保持一致,并强化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自律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保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为保证制度的统一性,本次修订将此前未纳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管理的存量债券统一纳入。
  同时,考虑到交易所债券产品的风险性、复杂性及投资者的识别难度等因素,在与证监会《办法》投资者标准保持一致、有机衔接的基础上,上交所围绕防控债券市场风险、确保平稳发展的基本目标,兼顾部分债券品种的自身特点,对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标的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现行深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多散见于各类业务规则中。结合前期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监管经验,从便利市场理解和操作角度出发,深交所制定《办法》替代现行分散于各类业务规则中的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定。该《办法》使深交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与证监会相关标准保持了统一,同时,采取独立业务规则的形式也将有助于全面、系统地规范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对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调整。与现行规则相比,增加了对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的专业经历要求;同时,资产性资质要求也根据证监会规定进行调整,主要为机构净资产从不低于1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2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从不低于3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500万元并设定了期限要求,与证监会《办法》进行衔接。
  二是根据债券风险属性对个人投资者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具体而言,债项评级低于AAA的公募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不含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调整为仅允许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个人投资者仍可根据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标准,继续投资大公募公司债券及/或债项评级AAA的小公募公司债券。
  三是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动态调整机制。为适应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本次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动态调整的规定,在债券出现评级下调、违约等情形时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买入。
  四是强化证券经营机构责任。在吸收借鉴证监会《办法》相关制度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真正落实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对于证券经营机构违反证监会《办法》及交易所适当性管理规定,合格投资者发生与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不符的情形时,交易所可以追究证券经营机构的相应责任,充分体现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据了解,为确保新旧规则的平稳衔接,并保护投资者利益,设定一定的过渡期。由于修订后的办法定于2017年7月1日生效,过渡期定为规则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日止(不含)。过渡期内,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原规则的规定;过渡期结束后,将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调整。新办法规定的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其他投资者不得再行买入,但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保监会发文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

据悉,为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切实发挥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同时,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开发设计保险产品时应当遵循并坚持以下原则:(一)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保险产品;(二)以我国国情和行业发展为实际考量,发展符合自身规律,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人身保险产品;(三)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借鉴国际经验,发展保障功能突出,符合损失分担、风险同质和大数法则的人身保险产品。
《通知》明确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下列人身保险产品:
  (一)保险公司开发的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身故风险的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此类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二)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
  (三)保险公司开发的健康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看病就医等健康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的针对性。
  (四)保险公司为特定人群开发的专属保险保障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支持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等国家发展重大领域。
  此外,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二)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三)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四)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五)团体医疗保险产品中,保险公司收取的医疗保费应全部用于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且产品定价利率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六)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七)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有望出台

据报道,保监会弥补监管及制度短板的思路,正在持续落地。在屡次被保监部门提及风险之后,信用保证保险这一创新型业务即将被纳入严格规范之列。消息人士5月16日透露,保监会在前期地毯式摸排调研的基础之上,将出台专门针对此险种的纲领性文件——《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行业内部紧锣密鼓地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所谓的信用保证保险(以下简称“信保”),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权利人; 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被保证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坚持小额分散、稳健审慎的原则,应谨慎开展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网贷平台信保业务; 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应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对信保业务的资本约束,确保信保业务的整体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相匹配;同时,保险公司应谨慎评估风险,准确测算纯风险损失率,合理预估利润率,基础费率的厘定应与承保的风险责任相匹配。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险公司都可以经营信保业务,即使有资质的财产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也有相应的额度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上述要求的,应暂停开展信保新业务,并可在偿付能力满足要求后,恢复开展信保业务。保险公司承保的信保业务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对单个履约义务人承保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对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8%,且不得超过10亿元。超过以上责任余额要求的部分,应办理再保险;未办理再保险的,不得承保。
  对于业务范围,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设置了一些禁令。比如,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为以下四类融资行为提供信保业务。一是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二是公司债券以及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三是以打包方式承保金融机构的坏账损失;四是保监会禁止承保的其他行为。
在禁止行为上,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承保投保人违法违规、规避监管等行为; 承保不会实际发生的损失或已确定的损失; 承保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融资行为; 以拆分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的形式,承保与同一借贷合同项下融资期限或融资金额不相匹配的信保业务; 通过保单特别约定形式,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备案的信保产品。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保对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率、赔付方式、赔偿处理等; 以责任保险形式变相为融资行为提供信用风险保障; 保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国内首个区块链标准发布

  5月16日,在杭州举行的“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峰会暨首届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上,在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指导下,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公布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参考架构》标准。这是首个政府指导下的国内区块链基础标准。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是在工信部信软司的支持下,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蚂蚁金服、万向控股、平安保险等机构共同成立的侧重区块链政策、理论、技术和标准研究的组织。
  近几年来,区块链技术和应用正经历快速发展的过程。与此同时,国际、国内在区块链领域的标准仍属空白,行业发展呈现碎片化,行业应用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不利于区块链的应用落地和技术发展。区块链的标准化有助于统一对区块链的认识,规范和指导区块链在各行业的应用,以及促进解决区块链的关键技术问题,对于区块链产业生态发展意义重大。
  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大会亮相的《参考架构》标准在4月28日已经通过了专家验收。
  据悉,论坛下设标准工作组,目前除研究制定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参考架构》外,还有《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数据格式规范》等标准。
  《参考架构》标准给出了区块链相关的重要术语和定义,在国际上填补了区块链参考架构标准的空白。其规定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参考架构、典型特征和部署模式,系统描述了区块链的生态系统,对各行业选择和应用区块链服务、对建设区块链系统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参考架构》标准是区块链领域重要的基础性标准,对推进国内区块链应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区块链的用户视图和功能视图的阐述,对区块链的主要参与者和核心功能组件进行了详细规定,系统描述了区块链的生态系统,帮助业界建立对区块链的共识,对各行业选择、开发和应用区块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
  据悉,去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标准化组织,简称“ISO/TC307”。3月份,国家标准委明确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ISO/TC307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今年4月,该研究院代表参与了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
李颖表示,信软司未来将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加强与央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多方资源,密切跟踪国家产业发展前沿发展方向,共同推动相关研究,加大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引导产业力量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区块链,力争取得行业发展先机。

全国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规划印发

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16日联合发布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旨在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
  规划确定整体目标,通过继续保护和恢复以红树林为主的一级基干林带,不断完善和拓展二、三级基干林带,持续开展纵深防护林建设,初步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备、多层次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使工程区内森林质量显著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规划还确定了具体目标,前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39.8%,林木覆盖率达到42.7%,红树林面积恢复率达到55.0%,基干林带达标率达到75.0%,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55.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0%,村镇绿化率达到27.0%。后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40.8%,林木覆盖率达到43.5%,红树林面积恢复率达到95.0%,基干林带达标率达到90.0%,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95.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0%,村镇绿化率达到28.5%。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内容包括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纵深防护林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另外,规划以基干林带造林、灾损基干林带修复和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等为建设重点。规划红树林恢复造林、灾损基干林带修复、老化基干林带更新、困难立地基干林带造林、基干林带区位内退塘(耕)造林等5 个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169245 公顷。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国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4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62〔2016〕2455 号)》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要有效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结合林业PPP 项目协同推进工程建设,提升工程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程质量。

河南省部署做好金融业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各项工作

5月16日,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主持召开河南省金融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强化监管,扎实做好金融业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各项工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他强调,要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业的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要深化金融改革,稳固壮大金融豫军。要在抓好各金融机构建设管理的同时,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增大资本、组建机构,通过加快推进民营银行、法人寿险公司组建,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地方金融机构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快向省辖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域延伸机构网点,推动金融豫军协同发展,大力实施引金入豫工程,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积极推进农信社改革。
二要加强金融创新,促使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加快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工程推进和小微企业发展、“三农”工作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保障力度。要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围绕打好“四张牌”、建设“三区一群”、打赢四大攻坚战、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等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着力提供金融支持;要把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老百姓又能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
三要强化金融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把住监管重点,继续保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补齐监管短板,对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领域开展风险大排查,持续完善监管措施和监管方式,加大对新兴领域的监管力度,提升对农村地区金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实效;形成监管合力,着力形成省市县三级对口监管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我省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决不能让风险管控责任主体成为风险之源。

湖北10部门将合力整治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

据悉,湖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0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将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合力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净化市场,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轮整治将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以精装修房价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方案备案,以毛坯房向市场销售,逃避监管,诱骗消费者等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等行为也是本轮整治对象。
  通知要求各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巡查和查处工作。各市、州房管部门要与工商、通信、物价、公安、人社、地税、金融、教育、宣传等主管部门定期交换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要加大日常检查的频次;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公开曝光报道。
根据通知,湖北各市、州还将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广告发布、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交易场所明码标价、中介机构备案、企业信用管理等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央行宣布准备就绪后将启动“债券通”

  5月16日,中国央行发布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同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下统称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开展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
  值得注意的是,“债券通”初期先开通“北向通”,“北向通”没有投资额度限制;未来将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内地和香港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债券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回应市场参与者实际需求、获得相关监管许可及其他所有必需的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债券通”。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债券通”是一项利用香港平台去促进内地与全球资本市场连接的重要举措。内地拥有世界第三大的债券市场,目前债券托管量达65万亿元人民币,但境外投资者持有债券占比不到2%,在境外投资者参与程度方面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债券通”提供的平台,香港可以为境外投资者进入内地债券市场提供便利化的窗口,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跨境中介的功能。
  所谓“债券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在交易、托管、结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就可以直接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央行发布3号公告,进一步拓宽了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和交易工具范围,取消了投资额度限制,简化了投资管理程序。
  至于为何会先开展“北向通”,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为了满足现阶段国际投资者投资内地债券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两个债券市场两种交易结算制度的对接,涉及两地交易、结算等多家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在技术和实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因此,先开展“北向通”也符合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
  对于“债券通”的具体交易机制安排,央行方面表示,初期拟采用成熟市场普遍采用的做市机构交易模式,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境外投资者的交易对手方风险,在市场发生波动时亦可较好地吸收流动性冲击,稳定市场。

·企业动态·

山西省首笔市场化债转股成功落地

5月15日,由山西省建设银行与山西焦煤集团共同发起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实现了首笔资金的成功投放,投放金额20亿元,这也是山西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首单真正落地。
  据介绍,山西焦煤集团债转股项目签约总额250亿元,分为两个阶段基金。第一阶段“山西焦煤集团降杠杆基金”,资金规模150亿元,第二阶段“山西焦煤集团促转型基金”,资金规模100亿元。目前所实施的为第一阶段“山西焦煤集团降杠杆基金”。
  第一阶段“山西焦煤集团降杠杆基金”全部投放完成后,预计山西焦煤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可降低4.5个百分点,山西焦煤集团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支出约1.52亿元,投资期可累计节约财务费用支出7.6亿元。同时优化企业负债结构,缓解山西焦煤集团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投资者对山西焦煤集团债券市场的信心。
  据了解,继山西省国资委、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省建设银行签订250亿元《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之后,2017年3月29日山西省国资委、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潞安矿业集团、山西省建设银行共签订了20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目前正在推进过程中。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央企创立国创基金

据悉,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牵头发起的中央企业国创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国创基金”),5月16日在北京宣告创立。该基金总规模1500亿元(人民币,下同),首期募集规模1139亿元。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雷凡培介绍,设立国创基金的主要目的有三项:首先是增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其次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第三是推动中央企业间、中央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的协同创新。
  国创基金是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由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联合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北京市政府等发起设立,采用有限合伙制。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吴燕生说,国创基金将主要投向航天、核能、船舶等军民融合产业,以及高铁、先进电网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并对量子通信、3D打印、机器人、石墨烯、碳纤维、高温合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一批中央企业优质项目进行投资布局。
当日,国创基金与一汽集团、东风汽车、中车集团等中央企业签订投资高铁装备基金等3支产业发展基金的框架协议。

中国人保拟回归A股

5月16日晚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以下简称“人保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打造境内外融资平台,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上交所上市。
  人保集团在公告中称,其已于2017年5月16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通过有关建议A股发行方案。A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约45.99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9.78%。
  据悉,2003年11月6日,人保集团旗下财险公司率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2009年9月,人保集团完成整体改制;2012年12月7日,人保集团整体在H股上市,成为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大型国有保险金融集团。
  截至目前,人保集团的业务领域已经从原有的保险和资产管理扩展至信托、基金等非保险金融领域,成功搭建起保险金融集团架构,形成了保险业务与资产管理协同推进的态势,为其未来的综合经营奠定了基础。

·海外经济·

印度终裁对热轧板材征反倾销税并追溯征税

印度财政部日前终裁决定,对自中国、日本、韩国、巴西、俄罗斯和印度尼西亚6国进口的热卷、热轧薄板和中厚板征反倾销税,期限5年,并追溯征税至2016年8月8日的临时反倾销税征收之日。
  印度财政部称,涉案热卷最大宽度2100mm和厚25mm,热轧薄板和中厚板的最大宽度4950mm和厚150mm,海关编码7208、7211、7225和7226项下。反倾销税征收将按照从上述国家进口的热轧板材孟买到岸价和规定的最低价之差,即热卷478-489美元/吨,热轧薄板和中厚板561美元/吨。
  应印度钢铁管理局公司、JSW钢铁有限公司和Essar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印度于2016年4月11日对热轧板材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由于买家担心追溯征税,印度热轧板材进口大幅下滑。2016-17财年(2016年4月到2017年3月),印度热轧板进口量190万吨,同比大幅下滑4%。其中,供应量最大的韩国对印度出口量下滑55%,降至83.72万吨,中国对印度热轧板材出口量约78万吨,同比降47%。
  业界人士对印度此举也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征反倾销亦不能阻止热轧板进口,仅仅是保护国内钢铁行业免受低价进口的冲击,出口商能继续以高于规定最低价格向印度买家供货。目前,印度国内热卷价格明显高于全球价格,当地市场价约3.55-3.65万卢比/吨(约553-569美元/吨),中国相同材质的产品对印度报价450-455美元/吨(CFR),低于规定最低价,因而中国对印度热轧板材出口受影响较大。

中国3月增持279亿美元美国国债

美国财政部5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中国增持美国国债279亿美元,持有规模增至1.0876万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295万亿美元,连续第三个月出现回升。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经济基本面将进一步发挥稳中向好的基础性作用,人民币汇率预期保持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向均衡方面发展,这些因素都将推动外汇储备规模进一步趋向稳定。
  3月份,日本增持34亿美元美国国债,持有规模升至1.1185万亿美元,仍为美国第一大债权国。
  截至3月底,外国主要债权人持有的美国国债总额约为6.0793万亿美元,高于2月底的约6.012万亿美元。

Alphabet下属企业将与利夫特合作自动驾驶

据知情人士5月16日披露,谷歌(Google)母公司“字母表”(Alphabet)旗下的自动驾驶技术公司“出行新方式”与叫车软件运营商美国利夫特公司日前结成合作伙伴,共同推动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
  知情人士说,两家公司已达成协议,将通过试乘计划和产品研发,在自动驾驶汽车进入大众市场方面展开合作。
  “出行新方式”与利夫特均未就此发布正式消息,协议的细节还不清楚。但两家公司都证实了这一合作伙伴关系。
  “出行新方式”的前身是谷歌的自动驾驶研发团队。谷歌从2009年开始致力于研发自动驾驶技术,是这一领域的先行者和领先者。“出行新方式”今年4月开始将基于谷歌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从公路测试转向公共试乘,在美国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投入了600辆搭载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
  利夫特是美国第二大叫车软件运营商,业务扩展至美国约300个城市。利夫特自身并不研发自动驾驶技术,但去年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达成合作协议,联手展开自动驾驶汽车测试。
与利夫特合作,可能意味着“出行新方式”的自动驾驶技术朝着大众市场更近一步。对利夫特来说,与“出行新方式”的合作无疑是对大力研发自动驾驶技术的主要竞争对手美国优步公司的一个打击。目前,“出行新方式”状告优步窃取其自动驾驶技术商业机密,这起官司还在审理中。

沃尔沃携手谷歌打造新一代联网汽车

沃尔沃汽车公司5月15日宣布,将与谷歌合作开发基于安卓系统的新一代信息娱乐和联网方案,为用户提供一系列应用和服务。
  沃尔沃说,该项合作将“革命性地改变其客户驾驶并与汽车互动的方式”,大量安卓应用将为用户提供便利的联网和预测性服务。该方案预计于两年内在沃尔沃的新车型上推出。
  “与谷歌合作是一项重要战略,”沃尔沃研发部高级副总裁亨里克·格伦表示,“谷歌的平台和服务将通过提供个性化的可能来增强用户体验,而从开发的角度安卓将提供更大的灵活度。”
  随着汽车的联网度越来越大,沃尔沃与谷歌的合作反映了汽车与技术行业之间的不断融合。沃尔沃认为,智能合作是汽车行业的未来,使用安卓作为基础操作系统将提高开发的速度和灵活性,并为其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联网驾车体验。
  沃尔沃创立于1927年,总部设在瑞典哥德堡,2010年被中国吉利集团收归旗下。该公司目前在全球有3.1万名员工,去年全球销量为53.4万辆。

·研究探索·

穆迪认为中国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据悉,针对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穆迪5月16日认为,中国进一步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具有正面的信用影响。
  《通知》强调要抓住重点领域,堵塞制度漏洞。《通知》不但是对近期监管政策变化的总结,更是强调深入梳理排查弥补存在的短板,完善保险监管各方面的制度措施。具体而言,《通知》指出保险业需要切实完善以下各个方面: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严禁投资基础资产不清、资金去向不清、风险状况不清的金融产品;深化“偿二代”地全面实施,修订完善各类风险因子;增强关联交易监管,完善关联方信息档案建设,加强对关联交易审核责任人的追责;制定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定,建立定量评估和压力测试等规则。
  穆迪对此表示,《通知》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因为这表明保监会了解并准备着手解决当前监管制度中的几个关键短板,例如对股东资质的审核不足及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不充分。这些短板会削弱行业监管和发展。《通知》提出的监管机制将加强对公司治理、产品设计、代理人管理、投资战略、资本充足性和风险管理的监管力度。
  穆迪表示,保险公司将面临更严格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目标是降低单一股东对公司运营不适当的影响,并防范不当的关联交易。保险公司也需避免通过激进的投资,产品或收购策略来发扩张业务。例如,保险公司在出售纯粹追求投资高收益但保障成分较低的产品方面会受到更大的限制。在过去两年中国的低利率环境下,此类产品很受欢迎,并提高了保险业的盈利能力,但却对其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性造成压力。
  穆迪进一步表示,《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保险公司从监管和运营角度改善风险计量和管理的压力加大。尤其是“偿二代”下,对投资资产风险因子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负债评估标准的修订,完善了偿债能力衡量机制,从而更好地描述风险情况。保险公司通过出售长期保障型产品而非短期储蓄型产品,可获得优惠的资本处理方式。
  穆迪认为,上述态势对于过去几年为实现快速增长而采取激进战略的保险公司,会产生更大的影响。这些战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出售趸交储蓄型产品提高销售额、收取较低的退保费用、利用集中投资追求高收益。为了遵守监管机构的新规定,上述保险公司需要控制此类业务增长,但也会面临改进产品管理、投资方法和升级风险管理系统产生的额外成本。

·社团工作·

四川140个行业协会商会今年将与行政机关脱钩

据悉,为理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新体制,四川省在去年启动了第一批62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5月12日,省民政厅厅长益西达瓦表示,去年,四川超额完成了国家脱钩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今年,140个全省性商业协会商会参加了第二批脱钩试点。益西达瓦要求,第二批脱钩工作任务要在8月31日前完成,评估验收则应在9月20日前完成。
  5月12日,四川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在成都召开。第一批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得如何,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又如何开展,成为会议主题。
  衡量脱钩任务,五个核心分离是关键。去年62个参加第一批试点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中,有5个申请注销登记,其余的57个中,已有56个完成编制分离,25个完成资产分离,46个完成房产分离,55个完成党建分离,56个完成外事分离。益西达瓦认为,经过第一批脱钩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协调服务的作用明显增强了。
  “脱钩不是脱服务和 甩包袱 ,而是为了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益西达瓦强调,在它们自身能力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要多给参加试点的行业商会协会一些“嫁妆”,扶上马送一程。要鼓励它们参与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数据统计等事务,支持它们增强创新能力。还要把它们作为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大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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