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动态 第08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发改委将严查涉企收费违法行为
两高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保监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四部委发文指导绿色“一带一路”
环保部发布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两部委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
我国确定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
河南严禁授信支持煤钢企业
甘肃发文要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
上交所积极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行熊猫债券
中国对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企业动态•
国家级政策性创业投资母基金揭牌
陕西首家混改企业花落陕煤集团
芝麻信用联手“享换机”开启手机租赁新模式
银联与京东金融完成区块链测试
魅族调整组织架构
软银投资子公司20亿美元参投滴滴
比亚迪拟在厄瓜多尔投建纯电动大巴工厂
•海外经济•
美证监会资深雇员监守自盗被控证券欺诈
UBER在加拿大组建人工智能团队
文在寅当选韩国总统
•研究探索•
学者称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存制约因素
•社团工作•
基金业协会将从三方面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回归价值创造本源
·国内财经·
发改委将严查涉企收费违法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9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7〕303号),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要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努力,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范围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收费情况。检查时限是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及各地关于本地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关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规定,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未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三)进出口环节收费。重点查处海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等行为。
重点查处违反《价格法》、《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行为。
(四)金融机构收费。加大宣讲力度,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对照《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加强内部收费管理。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强制办理承兑汇票和借“过桥”抬高融资成本等行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领域。
(五)电子政务平台收费。重点查处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收费;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时,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违规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者收取费用;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业事业单位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六)建设领域收费。建设领域收费主体多、链条长、环节复杂,要认真梳理、全面检查住建、规划、国土等行业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流程的涉企收费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规定,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的保证金或者违规新设保证金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行政机关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两高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5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本《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解释》共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明确了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明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设立网站、通讯群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定性;明确了拒不履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义务行为的处理;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规则;明确了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计算规则;明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
《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基于全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现实需要,《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活动情况信息,即“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
三是信息用途。《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
四是主体身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对此,《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
五是前科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大,《解释》将其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明确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根据司法实践的情况,《解释》第四条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保监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摸排和查找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隐患,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保监会将坚决整治保险资金运用乱象,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好杠杆率,避免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督导保险机构严格落实监管政策和规范投资行为,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战略方针,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领域。二是重点梳理合规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资产质量、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点。三是重点检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开展投资,利用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放大投资杠杆,以及利用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利益输送等行为。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强化问责。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各类资金运用潜在的风险,尤其对重点业务、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及人员开展检查,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对风险状况暴露不充分、工作不认真、报告无风险的保险机构,作为查处工作重点。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及时纠错认真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依据风险导向原则,根据保险机构自查情况,关注保险资金运用重大风险领域,对存在突出问题及重点保险机构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四部委发文指导绿色“一带一路”
日前,环保部、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意见提出,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互利合作网络、新型合作模式、多元合作平台,力争用3-5年时间,建成务实高效的生态环保合作交流体系、支撑与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合作基地,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政策和措施,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打好坚实基础;用5-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环保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
意见提出四项主要任务,全面服务“五通”,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绿色合作平台建设,提供全面支撑与服务;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企统筹,保障实施效果;发挥地方优势,加强能力建设,促进项目落地。
意见要求,强化资金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一带一路”绿色项目按程序申请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支持基金等现有资金(基金)支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现有金融机构引导作用,形成中央投入、地方配套和社会资金集成使用的多渠道投入体系和长效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引导、带动各方资金,共同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造血输血。继续通过现有国际多双边合作机构和基金,如丝路基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等对“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给予积极支持。
环保部发布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据悉,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系统部署了全国环境监测重点任务。
今年,环境保护部将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与实施,强化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建设,进一步明确全国省、市、县环境监测机构属性与职能。积极推进地表水、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在深化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方面,将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规范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维护,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推动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城市站视频和安防监控系统安装联网,逐步实现城市站运行维护在线监督考核。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要实现3天精确预报和7天趋势预报,增设区域预报中心,探索建立首席预报员制度。
在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方面,将组织开展地表水国控断面和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监测;跨省界、跨市界断面开展上下游联合监测。同时,将出台《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实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情况"双排名",定期公布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
环境保护部将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完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并实施外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逐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在加强生态遥感、污染源监测方面,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联合财政部通报考核结果。强化环境遥感监测与应用,综合分析和评价不同尺度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此外,环境保护部还将建立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快速联动机制。编印水泥、钢铁、纺织等行业自行监测指南。省级环保部门统筹安排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市、县级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
今年,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质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国家-区域-监测/运维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加大例行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监测信息共享应用和全国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建成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
两部委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
5月9日,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所称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是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对水利发展资金开展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进行。列入中央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水利发展资金应当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反映水利发展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其中,绩效目标分为整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由水利部设定并提交财政部。区域绩效目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复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和水利部,抄送当地专员办。
办法明确,绩效目标主要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及可行性等方面开展审核。水利部审核各省区域绩效目标并报财政部;专员办审核所在省区域绩效目标并出具审核意见报财政部;财政部综合考虑水利部及专员办审核意见,按程序批复区域绩效目标。
我国确定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今年中国品牌日的主题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开启自主品牌发展新时代”。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王东在5月9日举行的中国品牌日媒体通气会上介绍,目前我国加快品牌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发展品牌经济正当其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国际知名品牌少、品牌影响力弱、品牌话语权小、品牌价值低、品牌总体形象欠佳等问题。下一步,将围绕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品牌经济这条主线,全面改善品牌发展影响要素,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合力推进自主品牌发展。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举办“中国品牌日”活动。
河南严禁授信支持煤钢企业
近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的通知》,要求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不得备案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要求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
甘肃发文要求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引领,建立促进新能源消纳政策体系,因地制宜探索新能源消纳的新模式,加强新能源在工业、交通、建筑各领域的应用,提高新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形成清洁、安全、智能的新能源消费方式,构建高比例新能源体系,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新能源消费市场。力争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过30%,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转化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发电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建成兼具甘肃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建立新能源优先发电调度机制,按照新能源、调峰调频和安全约束电源、供热机组、水电的顺序,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尽可能为新能源发电预留空间,2017年,安排新能源保障性发电量133亿千瓦时,并逐年度增加;企业自备电厂应按照其自发自用电量的一定比例无偿腾出发电空间由新能源增发,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自备机组发电量不低于50亿千瓦时;同时在完成新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的基础上,扩大新能源直购电交易规模,增加新能源外送电量,积极开展新能源跨区域现货交易,促进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消纳,培育优质用电负荷,将河西走廊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新能源、产业、经济走廊。
上交所积极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行熊猫债券
上交所5月9日披露,2015年以来,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上海证券交易所稳步推进境外机构在上交所发行人民币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券”)试点工作,现已有15家企业成功发行了熊猫债券,发行规模813.4亿元。
3月16日,俄罗斯铝业联合公司(United Company RUSAL Plc,以下简称“俄铝公司”)在上交所成功完成2017年首期公司债券发行,并已于3月30日在上交所挂牌转让。俄铝公司是首家在我国发行熊猫债券的“一带一路”沿线企业,其熊猫债券的发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的有益尝试,拓宽了沿线国家的融资渠道。
目前,俄铝公司正筹备熊猫债券后续发行工作,上交所将积极支持俄铝公司做好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工作。下一步,上交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部署,继续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行熊猫公司债券,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中国对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5月0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17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依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称,自2017年5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企业动态·
国家级政策性创业投资母基金揭牌
据悉,规模近180亿元的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月9日正式揭牌,这标志着作为国家级政策性创投母基金,该基金已完成募集工作,投资运营顺利展开。
国投董事长王会生在揭牌仪式上介绍,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社会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实现了178.5亿元的基金募集规模,采取合伙制形式。
据了解,这支引导基金80%的资金将投资于从事新兴产业初创期、早中期领域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20%资金可直接投资于非上市成熟期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基金已投资参股子基金40支,承诺出资约45亿元,参股子基金规模合计约280亿元。
201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7月,国投专门成立的母基金和引导基金管理平台——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该基金的管理机构之一。今年1月,该基金第一批出资人的首期出资到位。
陕西首家混改企业花落陕煤集团
日前,陕西煤业化工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能源公司”)与陕西亿杰控股集团旗下子公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杰洁能公司)正式签订增资扩股暨混合所有制改革协议。协议显示,新型能源公司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亿杰洁能公司。
此次混改后,新型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原来的3亿元扩大到4亿元。其中,陕煤集团拥有新型能源公司75%股权,成为新型能源公司第一大股东,亿杰洁能公司注资7000万元,成为新型能源公司第二大股东。新型能源公司员工将根据最终批准方案出资持股,最终形成国企、民企合作,职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体。
据悉,2016年,陕西省确定包括新型能源公司在内的10家企业为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其中,新型能源公司是全省唯一一家同时实施混改和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单位,也是目前全省混改工作推进最快的单位。
混改暨员工持股改革完成后,新型能源公司将在发展传统业务基础上,积极开发光伏、地热、生物质资源,推进传统能源与新能源耦合,并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实现多能互补、智慧供能与智慧园区建设,用五年时间,将企业打造成中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标杆企业和国内知名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清洁能源技术方案与智慧园区建设方案提供商。
芝麻信用联手“享换机”开启手机租赁新模式
5月9日,蚂蚁金服旗下的征信机构芝麻信用与二手电子产品回收商“爱回收”旗下的信用手机租赁服务平台“享换机”达成战略合作。据了解,芝麻信用分在600分及以上的用户即可申请“享换机”提供的免押金信用租机服务,双方希望可以在促进信用城市建设的同时,开启手机消费新模式。
爱回收旗下的“享换机”定位于为用户提供手机分期、租赁、维修、换机的一站式用机服务。用户只需支付部分押金和每月少量的“月供费”,即可使用包括苹果、华为在内的多款手机。当租赁期结束后,用户也可自行选择买断手机或者换新机续租。
“享换机”CEO王思宝介绍,与芝麻信用达成合作协议后,信用级别达到一定水平的用户可以免押金直接使用手机。用户通过芝麻信用评估后,可以免押金租手机,租约期间“先享后付”,只需为使用付费,不再为残值买单。
芝麻信用生活行业总监王曦表示,与“享换机”的合作是基于其在国内3C产品领域较强的运营能力。
银联与京东金融完成区块链测试
5月9日,中国银联与京东金融宣布合作完成了区块链技术底层打通并测试成功。
此次中国银联电子支付研究院与京东金融区块链实验室运用相关区块链技术,自主研发,部署了跨地域、跨运营商的联盟链网络,并在该联盟链上执行了可信电子凭证的智能合约测试代码。
据了解,在此次的联盟链平台上,试点性商用将很快推出,但大规模应用还要假以时日。
此前,国内外基于联盟链的区块链项目已有不少,但主要集中于银行非核心业务应用,多数还处在概念证明阶段。本次合作是中国银联与互联网企业之间建设的首条联盟链,也是继今年1月份银联和京东金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后的重要落地项目之一。
“此次我们的联盟链不是利用现有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如比特币和以太坊)来做场景应用,而是自己搭平台,然后在这个平台上做场景,从上到下都是自主可控的。”中国银联电子支付研究院院长何朔介绍。
据了解,后续双方将基于该联盟链网络,共同探索区块链在供应链金融、保理、电子票据等领域的应用;并将陆续接入金融机构等相关企业,在区块链场景应用方面深化合作,为破解行业互信难题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京东金融副总裁曹鹏表示,金融科技一直是京东金融的战略定位,也是未来发展的核心。他说,京东金融未来三年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领域的资金、资源投入,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00%,而且上不封顶。
据了解,区块链上的身份认证问题(KYC ,认识你的客户)如何解决,一直是个难题。随之诞生了三种探索路径,即公有链(如比特币)、私有链(如集团内部)以及联盟链(如几家金融机构之间)。其中私有链和联盟链这两者统称许可链,其应用主要基于熟人圈,基本解决了身份认证的问题。联盟链是一种由合作伙伴共同参与建设的区块链底层结构,金融业内的探索大多基于此类方式。
魅族调整组织架构
据报道,在智能手机市场增速放缓形势下,一直处于第二梯队的手机厂商魅族开始调整组织架构。5月9日,魅族宣布将组建魅族事业部、魅蓝事业部、Flyme事业部三大部门。其中,魅族董事长兼CEO黄章挂帅魅族事业部,主导魅族及魅族高端品牌的相关业务;魅族高级副总裁李楠、杨颜分别负责魅蓝事业部、Flyme事业部。
作为魅族创始人,黄章此前一度淡出魅族具体事务管理。但此次魅族事业部由黄章领导,是魅族在高端产品线上发力的重要举措。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分析,魅族2016年发布了多款产品,但是表现平平,尤其是在明星旗舰机型上给市场留下的印象不及竞争对手。从产品策略来看,魅族去年似乎还是以魅蓝为主,拼性价比,与主打线上的小米、乐视手机厮杀。随着线下市场、高端品牌越来越引起重视,魅族寄望于调整组织架构来发力中高端市场,加码线下渠道。
软银投资子公司20亿美元参投滴滴
据报道,软银集团旗下投资部门“软银资本”(SoftBank Group Capital)5月9日在一份文件中披露,4月底对中国打车应用滴滴出行投资了20亿美元。
滴滴出行4月28日曾宣布,已完成新一轮超过55亿美元的融资,其单轮融资创下新高。滴滴并未透露本轮融资的投资方,但有媒体报道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软银和银湖资本参与了本轮融资。
之前,软银通过投资阿里巴巴已经获得了约850亿美元的账面利润。此次投资滴滴出行也是软银CEO孙正义寻找“下一个阿里巴巴”的最新举措之一,此外,软银资本还对共享办公室初创公司WeWork Cos投资了3亿美元,对SB能源控股公司投资了6350万美元,对加州生物科技公司Zymergen投资了7500万美元。
今年3月有报道称,软银正在筹划印度两大电商平台Snapdeal和Flipkart潜在合并事宜。如果成功合并,该交易将成为印度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最大的一笔并购交易。知情人士称,交易完成后,软银将对合并后的新公司最多投资15亿美元,占股约15%。
比亚迪拟在厄瓜多尔投建纯电动大巴工厂
5月8日,比亚迪高级副总裁李柯与厄瓜多尔工业生产部部长Santiago León正式签署MOU(谅解备忘录),宣布将在当地投资建设纯电动大巴工厂。这是比亚迪计划在南美洲建立的第二座电动大巴工厂,也是比亚迪继美国、巴西、匈牙利、法国等地之后建设的第五座海外大巴工厂。
据悉,这座工厂本次投资金额预计为6000万美元,主要将生产零排放纯电动大巴及电动卡车,计划年产量300台。
·海外经济·
美证监会资深雇员监守自盗被控证券欺诈
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简称美国证监会,SEC)5月9日指控自己的一名资深雇员涉嫌证券欺诈,进行非法股票期权交易,违反了SEC的职业伦理规则。
现年60岁的大卫-汉弗莱(David Humphrey)从1998年至2014年在SEC工作26年,并曾担任SEC企业金融部主管长达十年。他涉嫌使用自己的工作电脑为本人、他的母亲和一位童年时代的朋友进行股票交易。
SEC表示,汉弗莱利用职务之便,对包括花旗集团和运动服装制造商Under Armour在内一些公司的股票期权进行交易。而花旗作为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直接接受SEC的监管。
从2005年到2014年,汉弗莱在担任SEC企业金融部的十年时间里,共进行了100多笔期权交易。SEC总监察长办公室2014年发现了他的这些违规交易。汉弗莱同年8月离开了SEC,该机构拒绝透露汉弗莱是被开除还是自愿离职的。
SEC表示:“汉弗莱无视伦理规则。在此期间,他还试图向SEC伦理办公室和其他人隐瞒这些交易。”汉弗莱同意缴回51927美元的非法所得,并支付相同金额的罚款。
美国司法部也对此案展开调查,并且表示,汉弗莱已向法庭承认刑事指控,并将于8月接受判决。
SEC的伦理规则禁止员工交易股票期权或衍生品,并要求员工每年向SEC伦理办公室披露自己所持股票,以及所有交易活动。
Uber在加拿大组建人工智能团队
据消息人士5月9日披露,Uber正扩大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该公司在加拿大多伦多成立了新的人工智能团队,而这也将是Uber先进技术集团的一部分。来自多伦多大学的机器学习专家拉克尔·乌尔塔森(Raquel Urtasun)将领导这支团队。
除了新的人工智能团队之外,Uber还对多伦多大学附属的非营利组织“人工智能向量研究所”投资500万美元。
对自动驾驶汽车来说,人工智能非常必要。仅仅凭借“if-then”逻辑无法实现自动驾驶汽车。系统需要能够感知周围世界,并对发生的不同事件作出实时响应。
多伦多大学是人工智能研究的领先者,因此Uber在多伦多的发展并不令人意外。
Uber的无人驾驶技术正在发展,但在美国,Uber正面临着与谷歌旗下Waymo的法律纠纷。这可能导致Uber无法进行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测试。目前,Uber正在宾西瓦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和加州展开测试。
文在寅当选韩国总统
据报道,韩国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5月10日凌晨发布的计票数据显示,共同民主党候选人文在寅确认在第19届总统选举中获胜,当选新一任总统。
这是韩国1987年改宪以来首次在总统缺位状况下选举总统。
按照计划,当选总统将没有过渡时间,在10日获得选举委员会确认书后立即获得职权,堪称火速上岗。
文在寅1953年出生,在前总统卢武铉执政时期历任青瓦台首席民政秘书官、市民社会首席秘书官以及秘书室室长等职。2012年,文在寅首次参加总统选举,但以微弱差距败给竞争对手朴槿惠。
韩国1987年改宪实行总统全民直选制,总统任期5年且不得连任。
由于前总统朴槿惠遭弹劾罢免,本届韩国总统选举由原定的今年12月提前至5月9日举行。
·研究探索·
学者称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仍存制约因素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马晓河5月7日在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主办的“中国经济真问题研讨会”上表示,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间区域,向发达高收入国家行列迈进的条件还要继续培育和创造,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不确定性因素还比较明显。
马晓河表示,中国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质是要实现结构转型。2010年中国已经进入到上中等收入国家,但是要看到,中国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出现了几个现象。一是,2010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连续下降,从2010年第一季度的12.2%下降到去年第三季度的6.7%,第四季度是6.8%,今年第一季度是6.9%。二是中国同低收入国家相比,中低端产业成本优势在丧失,比较优势在下降。三是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中高端比较优势比不上这些经济体。
马晓河认为,现在中国还没有迈过中等收入陷阱,但肯定要迈过去,什么时候迈过去,还需要继续努力。他认为,中国要越过坎,越过中等收入陷阱,需要三个结构转型。
第一是需求结构转型,就是经济结构转型。经济结构转型中,要从外需导向、生产型结构向内需导向、消费型结构转换。产业结构要实现从以工业为主向服务业为主,由中低端制造向中高端制造迈进,要素结构向集约、节约转化。
第二,社会结构要实现人口结构向市民化转型,没有市民化社会的实现,高收入国家不可能实现,人群结构要向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社会转变。
第三,政治结构,政治结构要从过去纵向管理结构向扁平化治理结构转化。随着中产阶层的扩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所以中国就面临一个问题,怎么改革?
马晓河认为,中国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间区域,三大结构转型不协调,影响经济结构转型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转型缓慢,将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国家的最大制约因素。
·社团工作·
基金业协会将从三方面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回归价值创造本源
据悉,在5月9日于上海举行的私募股权及并购百人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将从三个方面推动各方共同建设有利于私募股权与并购基金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制度环境,推动私募股权与并购基金回归本源,切实发挥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价值创造功能。
洪磊表示,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继续依靠资本和人力投入数量的扩张已经不可持续,必须转向效率和创新双轮驱动;私募股权基金中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可以通过将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企业家才能相结合,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增长;并购基金则有助于整合优质资产、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推动企业战略调整、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速新技术的扩散和转移,通过效率改善提升产出能力。
必须看到的是,现有私募股权并未能有效发挥效率和创新驱动作用。“就私募股权基金而言,功能不足和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私募股权基金以成长投资或定向增发为主,消极持有股权,较少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未发挥企业重组和行业资源整合的专业化价值,简单博取上市价差回报,或依靠对赌条款兜底,维持投资收益;二是并购基金与投资人之间缺少牢固的信托关系根基,并购市场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大量短期资金以杠杆的形式介入,缺少长期资金作为并购资本金,限制了并购基金的发展。”
洪磊认为,由市场制度所形成的回报结构要有利于引导包括私募股权投资活动在内的企业家才能更积极地从事有创造性的生产性活动,私募股权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塑造市场价值取向的制度环境。
为此,洪磊强调,基金业协会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各方共同建设有利于私募股权与并购基金发挥企业家才能的制度环境,推动私募股权与并购基金回归本源,切实发挥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的价值创造功能。
一是推动私募自律三重博弈,建设行业诚信体系。洪磊认为私募行业自律的方向是建立成熟的市场化博弈机制和高水准的行业信用,将市场与监管部门的博弈转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注册标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有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处罚,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环境,让市场主体行为真正回归市场,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关注的焦点从监管部门回到自身信用声誉、客户利益和实体经济需求。
二是落实信托关系约束,防范行业风险。洪磊表示,就私募而言,首要任务是要守住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得将高风险产品卖给缺少风险认知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人;其次是要秉持股权投资的属性,按照风险投资原则管好风险敞口,让投资人承担应该承担的风险,获取应该获取的收益,不要以“创新”为名,行“套利”之实,脱离股权投资本质,充当信贷通道,甚至层层嵌套,变相加杠杆,伤害行业长远发展。
三是推动改善制度环境,营造竞争发展有利条件。洪磊强调,市场各方应当正确理解,登记备案是法律授予的自律职责,是私募行业实行自治的起点,不是行政许可。协会深刻认识到,需要对各类私募有统一的制度规则和信用环境,避免碎片式监管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导致市场“劣币驱除良币”;也要顾及个性化需求,需要针对天使、创投、并购等不同性质的私募投资活动提供差异化自律服务。洪磊表示,协会有信心打破原有行政管制-市场竞争二元格局下“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走出一条符合行业共同利益的现代化治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