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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3期

部委决策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齐出手推动金融服务民企
 
  据报道,在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金融业正行动起来形成合力。8月30日,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在人民银行总行召开,全国工商联、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金融机构代表主要负责人、民营企业代表主要负责人参会。
  支持证券公司加大对民企的投资力度
  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一是抓改革,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优化并购重组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为民企发展壮大提供更多源头活水。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阵地,进一步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推动债券和RETIS协同发展。二是提信心,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增强政策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协调性,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关切,落实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安排,依法依规推动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制度。三是促融资,健全全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深入实施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更好推进央企合作培训项目,支持证券公司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参与民企股权融资。通过私募资管计划,为民企增加融资渠道,支持证券公司积极开展信用衍生品业务,为债券融资提供信用支持。四是防风险,推动化解房地产等领域的突出风险,推动民营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董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责任体系,聚焦主业,做精专业,抓好即将出台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政策的落地,支持房地产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稳妥应对民营房地产企业风险。
  持续提高民企贷款占比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马贱阳介绍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关文件目前已形成文件初稿,意见稿主要从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便利跨境融资、强化政策激励和融资配套等方面,对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了若干针对性政策举措。一是持续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要求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服务方面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科技赋能,扩大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一方面支持引进来,完善跨境投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和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试点,另一方面助力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试点,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三是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在贷款方面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走访,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在债券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提效,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配置,在股权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四是发挥政、银、企和工商联的四方合力,发挥好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深化合作对接,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的优质民营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工商联系统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强化正向引导、信息共享、激励相容等政策配套,及时高效满足民营企业融资、融、智、农、商等各类金融需求。
  将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周亮表示,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将持续加强监管引领,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和发展环境。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树牢一视同仁的观念,"两个毫不动摇"要落实到信贷保险业务中去,做到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对待。
  周亮表示,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要健全敢贷、能贷、愿贷的长效机制,通过设立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增加民营企业融资业务等方面的考核权重、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将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给予一定的倾斜。同时还要完善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激发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此外,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民营企业金融产品。着眼于民营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持续优化创新各种各样的产品。下一步要把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领域的民营企业。
 
财政部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提出,下半年,财政部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回顾上半年工作,《报告》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报告》提出了对下半年的财政政策展望:财政部将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报告》提出,下半年,财政部将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推动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研究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创新驱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保障力度,研究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用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强化各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指导地方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加大财力下沉力度。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地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定期监审评估,坚决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合并监管,推动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稳妥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据悉,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制度规则,统筹活力与秩序,更好地规范服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第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细化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支持服务企业发展,优化便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细化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名称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明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细化完善企业名称组成要素规范要求,明晰规范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相关要求,更好服务和引导企业名称申报。强化信息化支撑服务,规定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进行自动比对,依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作出禁限用说明或者风险提示。
  二是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秩序。规定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为严格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三是强化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规定使用名称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模仿、混淆等方式侵犯他人在先合法权益。细化完善登记机关纠正企业名称的程序。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申报和使用企业名称的行为,区分主观过错、情节和后果,设定不同的法律责任。
  四是健全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增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专章,细化企业名称争议具体规则和程序规范,完善企业名称合法权益救济措施。明确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名称争议进行审查时,应当依法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明确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企业名称争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简易裁决程序。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
 
  据悉,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围绕进一步落实产权平等保护要求、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等方面作出修改和完善。
  为进一步落实产权平等保护要求,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相关规定,规定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草案三审稿同时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规定;增加公司不得提高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的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认缴登记制度,维护资本充实和交易安全,草案三审稿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期限的规定,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草案三审稿还增加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会计法、资产评估法等的违法行为,规定按照会计法、资产评估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
 
  8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提出,自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以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此次实施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后,将按照股票交易成交金额的0.5‰对卖方单边征收。
  据了解,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始于1990年,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开征。1990年至今,A股证券交易印花税经历2次上调,8次下调。
  "在近期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状况下,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将起到维护市场稳定的'托底'作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指出,近期多部委密集出台的政策强调支撑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通过政策"组合拳",确立"政策底"。证券交易印花税减半征收,就是政策"组合拳"的重要一环。
  "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反映出国家提振资本市场的决心,以及对资本市场在经济增长、财富创造中发挥作用的认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表示。
  从市场影响看,历次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均对资本市场形成很好的提振效果。比如,2008年4月24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3‰下调为1‰,提振上证综指大涨9.29%。又如,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提振上证综指大涨9.45%。
  提振市场信心需综合发力
  但也要看到,"对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调降印花税起到的作用可能有限。"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表示,复盘此前7次印花税税率下调可以发现,在印花税政策调整的当天,股市反应往往较为强烈;但从中长期看,其所带来的政策效应对股市的走势没有决定性的影响。
  "资本市场想要长期健康发展,企业一定要有盈余、能够创造利润,并为投资者提供回报。"在王晋斌看来,未来资本市场的所有改革都要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来展开。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徐鹏认为,相比调降印花税,如何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尤其是中长期资金,节制过度融资、减持等"吸血现象",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更好回报投资者,才是更为重要的。
  印花税减半对财政影响或有限
  财政部数据显示,1~7月,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1280亿元,占同期税收收入的1.09%,占同期财政收入的0.92%。从最近十年(2013年~2022年)的情况看,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例仅为1.06%,占财政收入比例更是仅有0.89%。
  "适当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我国财政的可承受范围之内。"田志伟指出。
  "然而,需要考虑到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中央税,因此其占中央税收收入的比重更高,达到约3%;同时,需要考虑到当前正处于财政紧平衡时期,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将产生更加直接的感知度。"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孙鲲鹏指出。
  但需要看到,"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受到税率和交易量共同影响。"叶小杰认为,税率调降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活跃度,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因此,虽然税率降低了,但是成交量的上升将产生对冲作用,其对整体财政收入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证监会三大举措活跃市场
 
  据报道,"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政策工具箱再祭出三大政策。8月27日,证监会表示,根据近期市场情况,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促进投融资两端动态平衡;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调降融资保证金比例,支持适度融资需求。
  证监会表示,充分考虑当前市场形势,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机制,阶段性收紧IPO节奏,促进投融资两端的动态平衡。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突出扶优限劣,对于存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财务性投资比例偏高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适当限制其融资间隔、融资规模。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主营业务,严限多元化投资。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
  就市场关注的大股东减持问题,证监会表示,充分考虑市场关切,对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表示,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证监会还批准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此调整将自9月8日收市后实施。
  截至8月24日,场内融资融券余额15678亿元,保证金比例维持较高水平,业务整体风险可控。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适度放宽融资保证金比例,有利于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盘活存量资金。
  证监会表示,本次调整同时适用于新开仓合约及存量合约,投资者不必了结存量合约即可适用新的保证金比例。证券公司可综合评估不同客户征信及履约情况等,合理确定客户的融资保证金比例。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证监会将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做好投资者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拟延长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
 
  8月25日,证监会就《关于修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6号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延长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项目(以下简称发股类重组项目)的财务资料有效期,从"6+1"改成"6+3"。
  根据现行《26号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1个月。
  从发股类重组项目的实践情况看,上述有效期偏短,有必要适当延长以提高重组效率。本次修改涉及《26号准则》第69条相关内容。一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3个月。二是明确发股类重组项目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的配套措施。一方面,经审计的交易标的财务报告的截止日至提交证监会注册的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之间超过7个月的,上市公司应当补充披露截止日后至少6个月的财务报告和审阅报告,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财务信息和主要经营状况变动情况;另一方面,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交易标的截止日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出具核查意见。
 
沪深交易所规范"关键少数"减持行为
 
  据悉,为规范"关键少数"的减持行为,8月25日,沪深交易所均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问题进行了解答。
  沪深交易所分别从三方面明确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的减持适用问题。
  沪深交易所明确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合并计算基本原则。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关于大股东和董监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沪深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了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遵守的减持额度。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董监高因离婚分割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此外,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还应当共同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限制性规定。
  沪深交易所还细化了股份分割后减持方案的披露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拟分配股份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大股东分配股份过户前,上市公司应当督促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商定并披露减持额度分配方案;未能商定的,各方应当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并披露。
 
沪深交易所优化基础设施REITs发行交易机制
 
  8月29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优化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发行交易机制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和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的发售定价、询价认购、二级市场交易、资产评估和配套支持政策等事项,提振投资者信心。
  《通知》围绕优化基础设施REITs发行交易机制和引导形成长期投资理念,明确了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做市商、评估机构等市场各参与方的相关工作安排。
  发售定价阶段,要求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建立原始权益人和投资者的交流机制,合理确定战略配售规模和网下认购价格;询价与认购方面,要求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不得采取串通合谋、协商报价等方式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鼓励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在确定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和配售方式时,引导认可基础设施REITs长期投资价值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及认购;二级市场交易方面,要求做市商加强基础设施REITs做市服务工作,提升市场流动性,为此,沪深交易所将优化做市商考核激励机制,配合落实将基础设施REITs做市业务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等;资产评估方面,压实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及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的评估核查责任。
  自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沪深交易所全力加快REITs市场建设,持续培育壮大REITs市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截至8月29日,沪深两市共有28只基础设施REITs完成上市,4只REITs扩募项目落地,总市值近900亿元。
  前段时间,REITs市场出现价格走弱、投资避险情绪上升的情况,这是市场充分博弈下的正常调整,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生态建设,完善机制安排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
  《通知》以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推出一揽子优化市场生态的措施,将促进REITs市场健康发展。沪深交易所表示,后续将进一步推动扩大基金中的基金(FOF)参与投资基础设施REITs;配合中国证监会持续推动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积极推动将基础设施REITs纳入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交易标的,引入境外投资者,提高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研究推出基础设施REITs实时指数及ETF产品,不断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
 
上交所将从三方面加快推进投资交易端改革
 
  据悉,上交所副总经理王泊近日在2023中国上市公司论坛上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加快推进投资端和交易端改革,提升资本市场活跃度。
  首先,牢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本质要求,强化以分红、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的导向,加大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再融资的市值评价维度,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
  其次,加快投资端改革,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增强资金吸引力。完善场内基金产品体系和配套机制,引导头部公募基金公司增加权益类基金发行比例,研究推出更多适合中长期资金参与的投资产品,加大中长期资金入市吸引力,推动基金市场高质量发展;完善指数体系,聚焦宽基规模、央企国企、红利低波、科技创新等领域,增加指数供给,大力发展ETF等基金产品;优化指数编制,提升指数表征性和可投资性;充分发挥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功能,进一步畅通资金入市渠道。
  再次,推动交易端改革,优化完善交易制度,提升交易便利性和通畅性。降低股票基金申报数量要求,进一步拓展优化股票做市机制,便利投资者交易,提升股票定价效率和流动性;完善市场多空平衡机制,研究扩大融资融券标的,拓展证券出借券源,降低相关费率。此外,进一步完善衍生品市场建设,丰富衍生品供给,充分发挥其风险管理功能。
  自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来,上交所坚持投融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接产业、资本的"纽带"作用以及"晴雨表"功能,加快推进投资端改革,营造投融资协调发展的良好生态。
近期,上交所修订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缩短非宽基股票指数产品开发所需的指数发布时间,推动基金产品更及时服务于国家战略,更快响应相关资金投资需求。
 
交易商协会发文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
 
  8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落实"第二支箭"扩容增量工作部署、拓宽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加强民营企业创新产品支持力度、加大市场宣传力度等四方面着力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积极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助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落实"第二支箭"(指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工作部署,提振市场信心。一方面,继续加大"第二支箭"服务力度,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类及地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公司以及采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科技公司在债券市场融资,继续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覆盖面,惠及更多中低信用等级民营企业发行主体。另一方面,继续丰富和创新"第二支箭"工具箱,提升增信力度。运用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信用联结票据(CLN)、担保增信、交易型增信等多种方式,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担保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风险处置合力,促进增信支持模式的可持续性。
  在拓宽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融资服务便利方面,《通知》要求,一是主动跨前服务,加强精准对接。二是优化注册机制,提高服务质效。三是提升发行便利,满足融资需求。四是丰富主动债务管理工具箱,促进优化负债结构。支持民营企业根据自身债务管理需要,开展现金要约收购、二级市场收购,在符合信息披露、公允定价、公平交易等规范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购回本企业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优化负债结构,提振市场信心,改善融资环境。
  《通知》还强调,加强民营企业创新产品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首先,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可持续发展。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引导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配置。二是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转型债券,进一步满足高碳行业转型资金需求。其次,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一是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等民营科技型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募集资金用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二是鼓励发行混合型科创票据,通过设置合理期限、设计浮动利率、挂钩投资收益等实现股债联动,为民营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性资金支持。三是鼓励民营企业发行股债结合类产品,支持募集资金用于并购、权益出资等股债结合类用途,满足企业合理股权资金需求。
  丰富证券化融资模式,支持盘活存量资产。一是鼓励以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不动产、微小企业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类REITs)等证券化产品,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二是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许可使用费、融资租赁及供应链等多种模式开展证券化融资,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三是鼓励民营企业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充分发挥资产和主体"双重增信"机制,盘活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存量资产。四是鼓励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票据资产,引导债券市场资金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保供稳链工作。
《通知》还提到,发挥债券市场公开透明、预期引导性强的优势,加强典型案例宣传,释放积极明确信号,引导市场机构积极参与"第二支箭"债券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投资。
 
多项个税优惠延续四年至2027年底
 
  据悉,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8日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此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据统计,8月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已累计发布24条税收优惠政策,既有新出台的增量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对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期限再延续,包括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等。多条税收优惠政策将延至2027年底,确保优惠政策"不急退坡"。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在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在落实好今年已出台的多项政策基础上,针对形势的变化,加强政策储备,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中医药发展安全。要高度重视国产医疗装备的推广应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国产医疗装备迭代升级。要加大医工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一批医疗装备领域领军人才。
  会议指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
 
三部门推动落实首套房"认房不用认贷"
 
  8月25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家庭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据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使更多购房人能够享受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过去若是执行了"认房又认贷"政策,部分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其换房可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导致认购首付比例和利率明显偏高,购房成本加大。此次政策明确,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只看所在城市是否有房,而不看是否有贷款记录,即只要名下无房,就可按首套房进行认定。这就使得一些有过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也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即使得购房的门槛降低。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认为,"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对于外地有过贷款记录本地无房及卖一买一的置换需求来说,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将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房地产相关税费也有望按首套执行,此政策在降低家庭购房门槛的同时,也降低了购房成本。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陈文静指出,换房退个税优惠由2023年年底延长至2025年年底,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更好地支持换房需求释放。
 
三部门宣布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据悉,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两部门明确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8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该《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告》还提出,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与此同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转让旧房或捐赠住房,以及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也都有相应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此外,《公告》提出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据报道,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8月25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发布了三项政策,即认房不认贷、换房退个税、公租房免税政策,这其实是从租房和购房等角度表现出了非常宽松的导向。当前,其对于各类住房消费需求的提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各界后续关注住房消费市场的重要内容。
 
购房首付比和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双降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国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均迎来调整。
  引导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
  两部门在《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中决定,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同时,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通知规定,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优化,能够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于降低首付比例,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说,将有利于降低居民首付负担和成本、增强购房能力和意愿。
  如期调降存量住房贷款利率
  两部门在《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自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协商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在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方案符合研究机构普遍预期,受访专家认为,由于不同地区不同个人的合同情况差异较大,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实施难度较大,"因城施策"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更具备可行性。
  稳息差压力将成第一要务
  对于本轮围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调整优化,两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将满足借款人和银行对于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的诉求,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随着房贷新政在后续不断落地,调降存量房贷利率以及调整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对银行体系净息差和利润增速形成的拖累难以避免。
  目前,商业银行的净息差水平已处在历史低位。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仅为1.74%。为更好管控负债成本,多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将于9月1日起下调存款挂牌利率。同时,多家银行也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透露,已经制定好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预案。
"接下来,货币当局还可采用降准等方式支持银行合理管控负债成本,或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向依法有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以增强金融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光大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张旭说。
 
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四大行业稳增长方案出炉
 
  8月25日,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聚焦四个行业各自的发展转型方向,对今明两年行业稳增长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
  石化化工行业:目标年均工业增加值增速5%左右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7部委联合发布《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工业增加值增速5%左右。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不含油气开采)主营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乙烯产量超过5000万吨,化肥产量(折纯量)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
  石化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支柱型产业,经济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关乎工业稳定增长、经济平稳运行。《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立足当前解决需求不振、要素趋紧等问题,从促投资、优供给、稳外贸、保生产、强企业等5方面提出11条具体举措。
  在促投资方面:加快重大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论证实施。推动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和老旧装置综合技改,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化示范。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和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有序开展园区扩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园区。
  在优供给方面: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品牌宣传周等活动,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建设中试平台,强化上下游合作机制,开展"一条龙"应用示范,协同发掘应用场景,打造产业发展生态,促进行业强基补链延链稳链。
  在稳外贸方面:促进化学品贸易量大的码头技改,强化外资重大石化项目保障,促进更高水平开放合作。
  在保生产方面:细化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加强化肥等重点产品原料用煤、用气供应保障,保障生产平稳运行。
  在强企业方面:引导龙头企业作为"链主"强化技术创新组织和平台服务功能,充分汇聚并发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作用,激发各类企业创新活力,深化融通发展,共同强壮稳增长的市场主体。
  建材行业:加快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
  建材行业稳增长是工业稳增长的重要支撑,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建材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行业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至2024年,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3.5%、4%左右。绿色建材、矿物功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主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5%以上,水泥、玻璃、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15%,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
  同时,《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目标,提出了促进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的系列举措。  
  一是推进绿色化改造,围绕落实《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和污染物排放治理,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探索"六零"示范工厂建设。
  二是推进智能化转型,宣贯实施《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加快研制一批重点细分领域关键标准,推广建材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产品和技术目录,培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系统解决方案,搭建建材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加快引导建材工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高世代屏显基板玻璃等"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优化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应急条件下材料供给能力,加快先进陶瓷、人工晶体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项目和具有区域优势的石墨、萤石等非金属矿高效利用项目建设。
  钢铁行业:聚焦今明两年行业发展小周期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型产业,是关乎工业稳定增长、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领域。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2023-2024年,钢铁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2023年,钢铁行业供需保持动态平衡,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行业研发投入力争达到1.5%,工业增加值增长3.5%左右;2024年,行业发展环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
  回顾钢铁行业发展历程,既有大周期,也有小周期,在大周期中包含了若干个小周期。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表示,《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更加聚焦今明两年的行业发展的小周期。这两年的目标既立足当前发展现状,又顺应了行业发展周期规律,对于钢铁行业稳增长起到了很好的牵引作用。
  围绕稳增长目标,《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了技术创新改造行动、钢材消费升级行动、供给能力提升行动和龙头企业培育行动等四大行动方案,包括了12项具体工作。
  针对当前产业链"卡脖子"环节,《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实施供给能力提升行动,从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种供给能力、提高铁素资源等保障能力两方面着手,推动实施"三品"行动和"基石计划",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稳定高效运行。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建设世界一流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推动全国钢铁产能优化布局。支持在细分钢铁市场中具有主导权的专业化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打造钢铁产业生态圈。鼓励钢铁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改变部分地区钢铁产业"小散乱"局面。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钢铁企业,研究给予更大力度的产能置换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有色金属行业:培育产业链"链主"企业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品种多、应用广、战略价值突出,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支撑,是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的重要领域。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2023-2024年,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铜、铝等主要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5%左右,铜、锂等国内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供给质量进一步提升,供需基本实现动态平衡。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铜、铅等冶炼品单位能耗年均下降2%以上。力争2023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左右,2024年增长5.5%以上。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培育优质骨干企业作为提升供给能力,保障上下游行业平稳增长的重要任务,这是实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途径。
  《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明确,引导铜、铝、铅锌、镁等行业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培育资源开发和冶炼骨干企业;培育铜、锂、镍、钨、锑等重要有色金属产业链"链主"企业,从资源配置、品牌价值、创新能力、国际化程度等方面与世界一流企业对标对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表示,《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确定了提升供给能力,保障上下游行业平稳增长;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引导产品消费升级,培育长大行业增长新动能;优化进出口贸易,提升行业开放合作水平等4个方面11条具体工作举措,对培育有色金属行业内生增长动力,提升供给结构,增强有效需求的适配性和可靠性,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引导意义。
 
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首个国家规范性文件出台
 
  据悉,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监管〔2023〕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等政策文件中,对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组建成立、职责定位等明确了原则意见,有效推动各地管委会的组建。截至目前,全国已组建33家管委会。
  各地管委会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要求,研讨、审议电力市场有关规则等文件,发挥议事协调作用,搭建各方交流平台,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但各地管委会运作的进度、深度各不相同,在独立运作、职能发挥、运作管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旨在充分发挥管委会协同共治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运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电力市场平稳运行,推动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立足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背景,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明确管委会的职责义务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独立议事的作用,是国家层面首个规范管委会运作的规范性文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研究讨论电力交易机构章程,审议工作规则;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听取各方诉求,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议;研究讨论电力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协助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督规范交易机构行为,建立市场自律监督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一是明确管委会应按照发电方代表、购电方代表(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输配电方代表、市场运营机构代表(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第三方代表分类,按合理比例确定各类别代表人数。二是明确管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管委会成员投票表决。主任委员原则上任期不超过三年,同一主任委员不得连任超过两届任期。三是明确秘书处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可由成员单位选派,并定期轮换。四是明确管委会可组建成员类别工作组、专业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切实发挥管委会工作职能。
  (三)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一是明确议题发起流程。由多名成员代表联名提议的,或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认为必要的,由秘书处形成会议议题,经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代表投票通过的,作为正式会议议题。二是明确会议召集方式。会议由主任委员根据正式会议议题和工作安排召集成员代表开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且每类别均有代表出席方可举行。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三是明确议事审议流程。议题审议原则上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同意的则为通过,形成审议结果。四是议题产生、议题审议的投票工作结束后,秘书处应整理各成员代表的投票结果,并保存归档。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落实。一是加强自律监督,管委会对市场成员实施市场内部自律管理,督促各方签订自律公约,充分发挥市场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加强规范指导,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对管委会的监督条款,加大指导力度,引导规范运作。主任委员履职不到位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向管委会提出重新推选的意见。
 
市监总局发文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
 
  8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健康保健意识显著增强,健康产品需求不断升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发展健康产业""着力发展保健食品"等任务,对深化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细则》从"总则""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附则"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有以下三大监管创新值得关注:
  一是,新功能产品实行上市前审评和上市后评价相结合,新功能评价方法原则上必须包括人体试食试验。《实施细则》要求,评价指标及判定标准应科学、明确、可行,并经过验证评价。同时,验证评价应当充分评估实验室间差异,在提出新功能建议前,应当通过符合要求的至少1家食品检验机构或临床试验机构验证评价;同步提出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册的,在上市后评价期间,应当通过符合要求的至少2家食品检验机构或临床试验机构验证评价。
  二是,建立了新功能建议和新功能保健食品关联审评审批机制。《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下称"建议人")同步提出新功能建议和对应的新功能保健食品注册申请的,在资料接收、审评、审批等各环节实行关联审查,以制度创新鼓励行业创新,激发产业创新内生动力,促进科研成果向产品上市的快速转化。
  三是,在探索开展新功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分级动态管理方面,实行保健功能分类评价、分级标注。该条款对经营主体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新功能保健食品上市后评价后,依据科学共识充足程度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实行动态管理,可依据评价结果调整保健功能声称限定用语,用科学监管理念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细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消费结构升级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用优质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总局特殊食品司负责人介绍说。
 
政策要闻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出台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8月28日发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简称《规范》)。《规范》旨在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
  《规范》对市场监管领域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审批层级和审批对象的类别、专业等情况,逐项明晰许可事项的子项和业务办理项,共明确子项100项、业务办理项329项。对每一项许可事项的子项,逐项按照标准化的14项基本要素进行梳理,细化明确了许可基本要素、许可条件、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许可证件等内容。
  《规范》系统梳理市场监管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厘清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权限和职责,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分类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方便办事群众知悉和查询,有利于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避免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等不规范行为,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化对行政许可服务窗口人员的行风纪律约束奠定制度基础。
 
  ▲我国将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据悉,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明确,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上述报告时介绍,随着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效能持续释放,为推动地区间财力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报告指出,将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改进转移支付预算编制,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在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方面,刘昆介绍,将推动修改预算法,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单独作为一类管理,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提供法律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等配套法规,对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分类体系、设立程序、分配管理、退出机制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针对转移支付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行为。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落实的重要保障。"刘昆表示,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加规范、分配方法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有效、法律制度更加健全。
 
▲我国将从八方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据悉,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将从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落实藏粮于地、积极推进藏粮于技、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切实提升粮食调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和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多元食物供给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减损行动等8方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围绕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报告提出强化粮食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针对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报告提出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围绕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报告提出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业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报告介绍了近年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工作考虑,报告提出,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化解国际粮食市场不利影响,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在近日召开的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第四次圆桌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布局、上规模、提水平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抓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
  6家中央企业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张玉卓围绕企业当前在集成电路、化工新材料、新一代通信技术、生物医药、工业母机、绿色能源等领域发展遇到的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分类梳理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解决,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敢投、敢闯、敢干。
  张玉卓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定力,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布局、上规模、提水平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眼睛向内、管理挖潜,用好用足国家、地方出台的政策,加快打造高端化差异化竞争优势,以技术和产品优势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当好行业龙头企业、标杆企业。要依靠创新打开发展新空间,深刻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征,围绕强化技术攻关、优化产业组织、集聚产业要素、培育产业生态、激发人才活力等关键着力点,有效发挥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强化与产业链上各类所有制企业协同合作,抓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产业领军企业。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强化高风险业务管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真正把效益做实,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控股证券公司治理的若干思考
 
证券时报8月26日刊发国元证券的郑其昀、李慧敏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中国证券公司的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外部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等密切相关,但关键在于其自身完善而有效的治理结构。国有控股证券公司,除一般证券公司存在的共性治理问题之外,还有许多国资监管所特有的缺陷和不足。本文立足国有控股证券公司发展实际,分析其治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寻有效改善治理层面问题的路径,以期为国有控股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有益尝试。
  一、加强证券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证券公司是联系广大投资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其公司治理状况直接关乎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同时,证券公司需要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自身更要有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因此,推动证券公司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对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也是证券公司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公众信心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国有控股证券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一)证券公司的特殊性
  一是证券公司具有公众性。证券公司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委托代理关系之外,又多了一层与客户的委托代理关系,即“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因此,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应更多地关注风险控制和客户资产安全。二是证券公司具有外部性。证券公司既要做好“看门人”,提高执业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质量,也要做好“守护人”,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需要更多关注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三是证券公司具专业性。通道化、被动管理逐渐向专业化、主动管理迈进,新业务、新产品不断涌现,这些都对证券公司治理的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证券公司行业监管的特殊要求。相关办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任命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证券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有滥用权利或影响力占用证券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等。
  (二)国有控股的特殊性
  一是强调党的领导对证券公司治理的政治引领作用。国有控股证券公司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实现党建和经营的高度融合。这要求证券公司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等的关系。二是强调国有出资人的国资改革、保值增值、社会责任等职责。证券公司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以管业务为主。国有控股的证券公司还需接受国资监管,以管资本为主,要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监督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三是强调国有股东通过代理人行使控制权。国资监管部门大多通过委托国资运营平台等企业来持有证券公司股权,这导致国有股权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其代理人手中。国有股东代理人往往具有行政级别,对证券公司的管理“泛行政化”,在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不足的前提下,可能制约了证券公司“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和发展。
  三、国有上市证券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大股东干预问题
  一是干预证券公司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国有控股证券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对证券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选拔程序并推荐任用,证券公司自身未发挥实际的决策作用;高管的任命、考核权限上收主管部门。二是干预证券公司考核和薪酬体系。国有控股证券公司考核及薪酬管理均受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薪资水平受“工资总额”限制,未能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指标设置时并未充分考虑经济形势、股市行情等因素变化及证券行业周期性特点,存在考核机制及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的情形。三是干预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大股东直接向证券公司下达年度经营工作目标,就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创新业务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多项经营事项设定具体目标;大股东不使用自有资金,向证券公司转移转嫁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造成投资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二)监事会作用发挥问题
  一是独立性不足弱化监督效果。国有控股证券公司按要求成立监事会,但从人员构成来说,大多来自公司内部,其薪酬、职务升迁都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因此很难发挥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职能。二是多重监督弱化监督效果。独立董事与监事会都被定位成公司的监督者,两者的监督权存在重合;公司党委、纪委也在不同层面对公司进行监督。监督权利的重叠以及协调的困难,容易造成谁都有责任,谁也不负责的局面,削弱监督效果。
  (三)党委与其他公司治理主体权力边界问题
  党委会前置审议程序未得到充分执行。党委会“三重一大”部分事项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标准一致,这导致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可能仅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即可,党委会前置审议未得到充分执行。
  四、加强国有上市证券公司治理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国资、证监等多部门管理协同
  我国目前有143家证券公司,一半以上有国资背景,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双重管理。双方既要合理界定并厘清职责与监管的边界,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完善对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国资管理部门应加强宏观层面发展战略的规划指导,降低在微观层面业务活动的管制约束,建立与证券公司行业特性、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体系。证券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证券经营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国有大股东依法履行义务,提升证券经营机构公司治理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一委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
  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比例。确保党组织的要求在公司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优化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引入除国企外其他资本,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让股东大会成为全体股东充分表达意愿的会议。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确保监事独立性。增加独立监事比例,并对内部监事的薪酬予以保障。推进经理层建设“走深走实”。结合国资改革的方向,优化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经理层全力以赴“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三)进一步发挥文化建设在公司治理中的有效性
  《建设证券基金行业文化、防范道德风险工作纲要》明确提出,证券公司应把文化建设融入公司治理。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与文化建设、道德风险防范相关治理机制和制度安排,包括合规风控、职业道德培训、声誉风险管理等;加强廉洁从业、诚信执业管理,加强廉洁培训、教育、检查、问责力度;加强合规风控监督、检查和问责工作,做到“有规必依、问责必严”,真正实现严管厚爱,努力实现证券公司合规风控管理与业务健康发展协同并进。
 
自主创新
 
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
 
  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效的深港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取得积极成效;皇岗口岸整体完成重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运转高效的通关查验模式创新;深圳园区监管模式运作成熟,与香港园区基本实现要素流动畅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建立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集聚一批香港及国际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集群和卓越研究中心、顶尖企业研发中心,与香港科技合作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到2035年,与香港园区协同创新的格局全面形成,科技创新国际化程度居于全球领先地位,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有序流动,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创新载体和顶尖科技企业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有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
  《规划》从4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推动深港双方园区协同发展,支持港澳高校优势学科发展能级跃升,联手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平台。二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发展,支持先进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应用,加快布局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前沿领域。三是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便利科研人员进出,实施货物分线管理,创新科研相关资金跨境流动监管,探索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构筑国际创新人才港,完善全方位科研服务,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科研生活社区。
  《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深圳园区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合作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细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广东省要将深圳园区作为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平台,做好各项指导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深圳园区建设各项工作。
  据了解,2017年1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发合作区。合作区地处香港特别行政区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带,是香港北部都会区与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的天然交汇点,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深方科创园区")面积3.02平方公里,香港园区(即合作备忘录所称"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面积0.87平方公里。深圳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面积1.67平方公里,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广州发布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若干措施》以"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思路,从加强科技引育、推动科研强企、实现人才优企、拓展金融惠企、汇聚产品兴企、持续精选壮企、优化创新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广州将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支持企业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广州还将探索科技招商新模式。《若干措施》提到,广州将遴选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推动形成"领军企业+产业园区+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模式,打造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产业创新生态。
  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广州支持企业通过参与市校(院)企联合资助计划开展基础研究;支持打造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型国有企业,对经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按一定比例视同利润加回。此外,《若干措施》还表明,对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南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若干措施》提到,广州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扩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规模,对获奖企业给予10万-200万元不等补助。同时,广州致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倍增行动,每年定期发布拟上市高企百强榜单,建立后备上市企业库。
 
金监总局指导建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
 
  据悉,为了破解知识产权"评估难"这一痛点,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近期,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按照试点方案安排,建设银行将以《专利评估指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数据为底层支撑,结合专利有效期、专利类型调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内部评估方法确定押品价值,不再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进一步提高业务全流程效率。
  据了解,试点拟在北京、苏州、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深圳、四川等省市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建设银行妥善选择试点分支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保障,有序安排进度,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科学应用知识产权评估规则和标准,做好动态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建设银行"边试点、边优化、边总结",结合试点的实际效果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验证,主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及时修正并持续优化评估的方法、指标、系数和参照数据。加强对智能化评估模型工具的开发应用,对经办人员主观因素导致的估值偏离进行有效控制。健全试点工作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密切关注试点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方法。下一步,将指导银行通过试点实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在治理架构、战略布局、政策支持、专业能力等方面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领域。
 
节能减排
 
重庆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印发《重庆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体、土壤、固体废物等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增效
  《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协同增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研究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探索建立差异化减污降碳政策措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要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环评审批、取水许可审批、节能审查以及污染物区域替代削减等要求,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能耗、物耗、水耗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转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好用活集碳履约、碳中和、碳普惠为一体的"碳惠通"平台,推动建立"电-碳""车-碳"碳普惠机制。推广绿色包装,到2025年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推进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方案》明确,重点推进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协同增效。
  在工业领域,推动高效低碳升级,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高耗能行业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深入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以上。
  在交通领域,推动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推动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公务、环卫、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铁路货场、机场车辆及3吨以下叉车、园林机械采用新能源。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乡建设领域,推进产城融合,提高建成区基础设施使用效率,提高绿色建筑比例,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稳妥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提高农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
  在农业领域,推动现代山地特色农业集群发展,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水平,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
  在生态建设领域,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在绿色基础设施、森林和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及可持续管理、可持续农业等领域积极开展行动。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5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3%以上,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与净化功能。
  推进环境治理协同增效
  《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环境治理协同增效,推动碳排放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污水处理厂。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已封场垃圾填埋场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推动重庆市建设全国首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70%以上。
  严格评估考核督察
  《方案》还要求强化政策协同增效,深化环评与碳评管理统筹,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与碳排放协同管理,积极发挥市场交易机制作用,改革升级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优化配额分配方式,合理划设基准线,强化履约监管。充分利用绿色财税金融政策工具,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做好减污降碳财政资金保障。完善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信用评价机制,严格执行《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协同提高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履约完成率。
  《方案》明确,要加强评估考核督察。完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指标分解落实技术方法,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及碳减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河北省将开展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行动
 
  据8月29日召开的河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披露,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河北省将开展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行动,到2025年实现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不低于40%。
  河北省是柴油货车大省,重型柴油货车保有量67.7万辆,占全国7.5%左右。柴油货车污染是河北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来源,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都产生较大影响。
  为有效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河北省将重点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柴油货车清洁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重点用车单位监督、柴油货车联合执法等5方面专项工作,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协同防控。
  其中,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行动是柴油货车清洁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北提出,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将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突破口,以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为切入点,结合河北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等工作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河北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突破1.4万辆。
 
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27日由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甘肃首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分为十章九十七条,规定了甘肃省落实国家相关规划,即以构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省级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的黄河流域规划体系。
  黄河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黄河流域横跨我国东中西部,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甘肃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补给区。黄河甘肃段长913公里,占黄河干流总长度的16.7%。
  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条例》明确,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治理方式。
  《条例》还明确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及源头治理,对排污要求、灌区污染防治和油区污染防治等作了规定。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条例》规定,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特别是缺水地区及兰西城市群沿线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实施使用再生水的制度和政策措施。
  此外,《条例》规定,要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议事协调、联合会商和应急联动等机制,在黄河流域开展联合执法。
,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
 
广东省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公布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广东省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下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碳市场建设与碳达峰行动有效融合,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70%,总体上碳交易支持广东碳达峰工作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碳市场运行实现成熟化专业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碳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纳入碳交易的企业碳排放占全省能源碳排放比例达到75%。
  根据《方案》,广东将通过六项主要措施,支撑广东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它们分别是:完善广东碳市场发展体系,构建多层次市场发展格局,强化碳市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国际合作交流与衔接,健全政策协同发展机制,推进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为有序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省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广东将组织开展纺织、陶瓷、数据中心、交通、建筑等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并将其逐步纳入广东碳市场。研究开展欧盟碳关税机制应对,将欧盟碳关税覆盖行业纳入广东碳市场管理。研究降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纳入广东碳市场的准入门槛,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
  此外,为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方案》鼓励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协同机制,推动常态化沟通。探索基于广东碳市场现有基础,链接港澳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企业,研究大湾区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碳排放核算、数据报告指南、核查指引等标准和制度体系,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适时开展碳配额分配方案研究。
  《方案》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开展基于生物多样性、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方法学和高质量碳普惠项目开发,鼓励沿海地区开展蓝碳交易示范试点,支持广东与其他省份在碳普惠机制建设及产品开发领域深入合作,建立碳普惠共同机制。
  《方案》还提出高标准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鼓励广州市南沙新区、深圳市福田区开展企业碳账户试点,探索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
 
浙江出台加氢站发展规划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加氢站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0年。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市域、城区10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建设加氢站50座以上、日加氢能力35.5吨以上;展望2030年,基本建成市域、城区50公里辐射半径的加氢网络,推动加氢站建设和氢能产业协同发展,助力浙江省碳达峰目标实现。
  "加氢站是氢能产业链重要的核心环节,是氢能规模化应用的基础。"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浙江省加氢站总体处于试点推广阶段,面临着选址难、投运难、风险高、盈利难的发展困局,《规划》强调因地制宜改造提升现有加油(气)站、综合供能服务站,完善加氢配套储运设施和服务能力,鼓励专业化加氢服务商发展,拓展氢能场景应用。
  从空间布局看,浙江省将依据各地现有的产业基础,打造以环杭州湾氢能产业核心城市群、义甬舟氢能产业联动发展区和浙西南氢能产业培育区为主的"一核、两区"加氢网络空间布局,推动形成覆盖全省城乡、高速公路、国省道、水路港口、主要产业园区的加氢网络。
  围绕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省将从储氢能力和氢能输送两方面着手,重点发展车载高压储氢和加氢站储氢装备和技术,提升高压氢气长管拖车运输能力,探索50MPa高压运氢方式,推动宁波舟山港区、嘉兴港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氢气输运管道建设试点。
  《规划》提出,浙江省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氢基础设施智能运营管理平台,优化整合地方应用平台,完善氢气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应用等全产业链大数据,加快运营商数据集成接入,做好氢源保障、物流调度和全过程氢气质量跟踪管理。
 
新疆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新疆融入国内国际氢能布局,推动新疆氢能全产业链集聚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2023年,建设2-3个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突破2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突破50辆。到2025年,推动建立集绿氢制、储、运、加、用为一体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1500辆以上。
  《行动方案》明确了新疆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积极发展氢能装备制造产业、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体系4项重点任务,从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创新人才引育、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6项保障措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逐步完善氢能领域政策规范体系,推进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积极有序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
 
中国首个万吨级光伏绿氢示范项目建成投产
 
  8月30日,中国石化宣布,中国规模最大的光伏发电直接制绿氢项目--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全面建成投产。
  随着配套的光伏电站全部建成、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可以满负荷生产绿氢,每年生产的2万吨绿氢全部就近供应中国石化塔河炼化公司,用于替代炼油加工中使用的天然气制氢,实现现代油品加工与绿氢耦合低碳发展,全面建成投产标志着中国绿氢规模化工业应用实现零的突破。
  该项目是国内首次规模化利用光伏发电直接制绿氢的项目,利用新疆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发电直接制绿氢,电解水制氢能力2万吨/年、储氢能力21万标立方、输氢能力2.8万标立方每小时。今年6月30日,项目已成功贯通绿氢生产、输送、利用全流程,部分制氢车间顺利投产产氢。
  业内人士认为,新疆库车示范项目落地,带动了氢能产业链发展。中国石化介绍,该项目所用的光伏组件、电解槽、储氢罐、输氢管线等重大设备及核心材料全部实现国产化。以电解槽为例,在该项目启动前,国内1000Nm3/h电解槽累计需求量不到30台,而仅库车绿氢示范项目就需要52台,促进了国内电解槽产业的规模化生产。
 
突破民企绿色转型关键环节 
 
  据悉,经济日报日前刊发贵州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研究员张再杰文章表示,绿色低碳转型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是经济结构升级的新方向,孕育着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期待创新主体的新作为。近期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的绿色低碳改造力度。
  文章说,作为全国占比90%以上的经营主体,民营企业既是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节能减排降碳的重要贡献者。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绿色低碳转型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机遇所在;既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也是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当前,在绿色发展目标引领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调整"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发展模式,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转型。在2022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有426家参与了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章指出,与此同时,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探索实践中也存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风险、绿色发展投入与技术转化不足等问题。一些民营企业仍面临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等困境,这既有对转型成本的考量,也有对政策和制度环境的评估。全国工商联出版发行的《中国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报告(2022)》显示,民营企业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投入成本高、技术限制、人力资源短缺、政策理解不透彻等。为此,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关键要优化和落实各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措施,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营造绿色转型生态。
  首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科学技术是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要素,要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主体作用,以关键绿色技术为突破口,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发展驱动力,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自主研发和绿色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协作,发挥彼此特长,通过深度联合研发、对外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联合科研攻关,为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技术根基。推动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绿色低碳科技队伍,加快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其次,拓宽绿色低碳企业融资渠道。绿色金融是支撑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严格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提升财政资金激励绩效,对企业绿色化改造兑现财政奖补,支持企业开展节能、节水、降碳、减排改造。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培育和引导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强化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推广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加大低息绿色信贷支持,帮助民营企业降低绿色转型成本。
  再次,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挖掘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增长点。打造绿色工厂,研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产业链。科学制定降碳目标,做好碳排放测算,升级生产工艺,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能,树立企业绿色品牌,提高企业竞争力。利用数字赋能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将数据要素渗透于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切实降低企业碳排放。
最后,营造绿色低碳转型良好生态。推动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既要企业自身履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同时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长期支持与共同努力。政策环境是推动绿色转型的根本保证,要抓紧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切实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对不同主体类型的企业坚持一视同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构建"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生态,最大限度整合发挥各方力量和资源优势,营造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良好环境。
 
学者建议中国从三方面完善气候治理框架
 
证券时报8月31日刊发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张文研撰写的文章指出,气候变化已逐渐升级为全球核心议题。为有效应对气候挑战,国际社会通过双边和多边框架加强合作与谈判,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各国也积极制定和修订相关气候法律,尝试在全球气候行动中取得领先地位。数据显示,全球已有超过1800项气候相关法律出台。中国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明确提出了走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方向,并将绿色观念融合进气候相关重大战略目标,视其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要素。鉴于此,中国已确立“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并系统地推进“1+N”政策体系。“十四五”规划中,气候目标被确立为重要内容,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当前,中国的气候规制框架呈现出以下两大特征:
  首先,目前的气候治理体系主要由两大支柱组成:一是绿色金融体系,二是碳体系。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与可持续发展领域。为保障其稳健运行,已颁布一系列绿色金融措施,例如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和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等。而另一个重要支柱即为碳市场构建,重点为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已先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于2022年建立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之上,拟进一步探索碳排放权的性质、配套措施、碳配额及流动性等重点问题。
  其次,目前的气候政策主要聚焦金融体系构建,集中在绿色金融与碳交易领域,缺少针对性、专门性立法。虽然我国为保障绿色金融与碳交易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包括规章与地方性立法作为制度支持,但还未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拥有专门针对气候规制的立法。目前气候相关法律框架呈现两大核心路径,一是依托现有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生态相关法律法规、能源法等,对气候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与约束;二是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修订,纳入与气候、环境紧密相关的“绿色”理念。如,在《民法典》中纳入绿色原则;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引入ESG原则等,采用结合硬性法规与软性指导原则的方法,鼓励或要求企业披露其环境信息。
  为进一步完善气候治理框架,引领全球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基于以上内容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的气候法律规范体系。从宏观层面,有必要对现有的法律规制框架进行全面完善。需推动专门针对气候的法律制定,并对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以消除现行规范的缺陷与模糊之处,为气候规制提供系统化的制度保障。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强化气候规制的国内法律体系,可为中国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及其相关游说活动奠定基础。此外,还应通过法律手段激发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例如,为确保气候投融资的有序进行,应进一步健全投资与激励机制,旨在初步阶段吸引公私领域的资金注入、中间阶段科学地引导资金流向,以及最终阶段有效监管气候资金的执行。
  二是利用科技赋能气候规制。为此,人工智能、5G、云计算以及物联网等前沿数字技术,应被深度融入气候变化应对策略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框架之中。鉴于中国在数据治理和数据交互平台建设上的先进水平,结合现有的技术基础、基础设施及数据制度优势,建立数据互通共享平台,以进一步增强气候信息的整合性、可访问性和可用性,利用数字技术驱动气候变化以及相关资金流动监测与追踪。此外,借助已经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将相关评价结果纳入政策与审慎管理体系,利用联动奖惩机制,完善气候治理。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推进国际气候治理。在涉外法治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应全面参与气候治理领域的国际外交,在全球“气候治理竞赛”取得战略优势地位。一方面,除了融合国际前沿实践和各国在气候规制方面的经验之外,应加强对外制度输出。具体而言,结合我国在治理模式中所体现的独特优势,如利用数据联动进行气候治理;此外,可以主导气候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打造国际标准化高地;深化“一带一路”策略,建立发展联盟,强化与沿线国家在环境和气候领域的战略合作;另一方面,除了积极地履行国际气候承诺,展现大国担当之外,还应在国际舞台上向发达国家提出气候治理支持请求,以促进国家间的协同发展模式;督促发达国家应积极地履行其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资助承诺与技术支持,协助其更快速地进行低碳转型。
 
劳动用工
 
中办、国办发文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
 
  据悉,为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急科技攻关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跨学科、跨领域组建团队承担颠覆性技术创新任务,不纳入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限项统计范围。稳步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将资助项目数占比保持在45%以上,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原创、前沿、交叉科学问题研究。地方科技任务实施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可放宽到40岁,不设职称、学历限制,探索实行滚动支持机制,经费使用可实行包干制。
  《若干措施》要求,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要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推动重要科研岗位更多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鼓励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面向青年科技人才自主设立科研项目,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青年科技人才的结构比例、领衔承担科研任务、取得重大原创成果等培养使用情况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加强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稳定支持力度。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绩效、财政状况,逐步扩大中央高校、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规模,完善并落实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动态分配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用于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开展自主研究,有条件的单位支持比例逐步提到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前沿科学问题研究。鼓励各地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多种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
  《若干措施》提出,要完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培养机制。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合理确定基础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数量,合理扩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后规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劳务费"可根据博士后参加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列支,统筹用于博士后培养。强化博士后在站管理,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博士后独立承担科研任务,培养和提升博士后独立科研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数量和规模,强化产学研融合,在产业技术创新实践中培育青年科技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要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科技评审专家库。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指南编制专家组,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组,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地等绩效评估专家组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高层次科技战略咨询机制、各级各类学会组织应根据需要设立青年专业委员会,推动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打破职称、年龄限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多层次参与学会组织治理运营。
《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科研单位人才自主评价能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要根据职责使命,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并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坚决破除"四唯"和数"帽子"倾向,正确看待和运用论文指标,形成既发挥高质量论文价值,又坚决反对单纯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氛围。合理设置机构评价标准,不把论文数量和人才称号作为机构评价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考核评价指标。
 
天津发布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近日,天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天津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技能人才激励体系更加健全。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远景目标相适应。
  在构建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格局方面,首先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其次要强化行业企业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再次要发挥职业学校基础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最后要增加优质社会职业培训资源供给。同时,要推动国家重大战略中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落实,深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区县结对帮扶工作。
  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方面,首先是支持建设企业培训中心,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企业公共实训基地,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其次是强化公共实训中心引领示范,支持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先进制造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依托设施设备和技术优势开展社会化服务。再次是支持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工作站等。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方面,首先是注重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重点企业结合实际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其次是加强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工匠涵养创新工程""制造业根基工程"和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再次是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建设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开发数字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
  同时,要注重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首先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支持企业结合实际设立技能津贴等,鼓励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科研项目等活动。其次是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工资分配机制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再次是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推行"海河英才"卡,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在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方面,首先是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系列职称评价,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其次是完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再次是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企业采取考核鉴定等方式进行技能人员自主评价。
  《实施意见》提出要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首先是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举办"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积极承接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全国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其次是加快竞赛成果转化,支持天津市建设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基地。再次是优化竞赛奖励机制。按规定落实免试升学政策,采取以赛代评方式,对在相关技能竞赛中获奖选手给予奖励激励。
  在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方面,首先要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其次要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最后要营造技能成才社会氛围。
 
商汤多部门大幅裁员
 
  据报道,在各大科技公司争相布局AI大模型之际,"AI四小龙"之一的商汤科技(00020.HK)启动大规模裁员。近日,多名商汤在职和离职员工确认,公司新一轮裁员潮到来,涉及多个部门,最快要求一周内离职。
  这是商汤过去12个月内第二次大规模裁员。财报显示,2022年下半年,商汤员工数已减少14%。
  据了解,此次裁员幅度较大。一名智慧城市与商业事业群(SCG)员工表示,他所在的部门裁员约10%至15%;SCG下属的质量中心解散,产品质量检验的任务被分配到各组。另一名SCG员工表示,一些产品不管是否盈利,都转为维护状态,不做新版本。
  商汤响应表示,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科创企业,商汤科技集中资源,聚焦于包含通用人工智能在内的未来战略性增长领域。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发展状况进行相应的战略调整,并对组织和人才结构进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023福布斯中国·最佳雇主"榜单发布
 
  8月28日,福布斯发布"2023福布斯中国·最佳雇主"评选榜单,中国生物制药、联想集团、蚂蚁集团等十家企业获得"中国年度最佳雇主"称号。其中,中国生物制药同时上榜"中国年度最具数字责任雇主"。
  据了解,参评"2023福布斯中国·最佳雇主"的企业有近500家,最后共有十家公司上榜,分别为中国生物制药、海尔集团、联想集团、蚂蚁集团、蒙牛乳业、强生中国、商汤科技、施耐德电气、星巴克中国、中金公司。
  本次评选分为雇主和雇员两个维度。雇主方面,主要评估企业的长远发展能力、打造和谐生态能力、兼听共赢能力、突破创新能力,以及企业的数字责任意识。
  雇员方面,由"雇主形象""组织管理""培训发展""工作环境""薪酬福利""数字化""继任实践""创新实践"八大板块组成,邀请报名企业雇员对其所就职的企业进行匿名评分,旨在剖析雇员在选择工作及评价雇主时的关注要素与诉求,共有约十万人次参与了本次评选调研。
 
瑞银拟在瑞士裁员3000人
 
  8月31日,瑞银集团公布其完成对瑞信收购后的首份财报。数据显示,瑞银今年第二季度实现有史以来最高的季度利润,并确认将在明年前全面整合瑞信的瑞士业务。
  在收购竞争对手瑞士信贷后,瑞银计划在瑞士裁减约3000个工作岗位,以削减数十亿美元的成本。这是其首席执行官Sergio Ermotti首次就大规模合并将导致多少人失业给出具体数字。并且,他在8月31日的分析师电话会议上强调,披露的强制裁员可能只是总裁员人数的一小部分。
  据此前的公告,收购瑞士信贷后,瑞银的员工人数增加了4.5万人,总人数目前略低于12万人。此前,瑞银曾表示,希望在未来几年削减约60亿美元的员工成本,这超过Ermotti承诺的削减逾100亿美元成本的一半。
  与此同时,瑞银还公布了对瑞信在瑞士的业务未来运作的细节。瑞银表示,在2024年计划合法合并之前,两家银行将分别运营。瑞信的品牌将继续保留,直到客户转移到瑞银系统,预计这将在2025年完成。
据悉,瑞信的瑞士境内银行是该集团的关键利润中心,也是唯一在2022年仍能实现正收益的部门。一些分析师此前曾猜测,瑞银可能会将其分拆并上市。
 
专家论坛
 
李晓华:科学研判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经济日报》8月30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晓华撰写的文章指出,未来产业是重塑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格局的重要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是更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判断哪些产业属于未来产业。未来产业在技术路线、应用场景、大规模产业化的时间等方面都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就造成准确选择未来产业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在准确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选择有效方法综合研判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
  未来产业重要性日益凸显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蓬勃发展,新的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并随着技术的发展成熟形成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进而形成新产业。这些新产业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新技术的扩散、渗透和融合还会对既有产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成为决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加强对前沿技术和未来产业的布局,以期在保持已有高技术产业优势的同时,在即将兴起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抢占先机,进一步强化自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
  此前很长一个时期,世界各国发挥各自禀赋优势,参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不同环节的分工。发达国家通过其高科技产业优势占有全球分工中的大部分收益,发展中国家也能通过参与全球分工实现经济增长,并且有机会通过技术扩散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是,近年来,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大国博弈加剧,新冠疫情进一步加速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重构。为了保障产业链安全、增强供应链韧性,推动产业链各环节特别是高技术环节归岸和近岸成为许多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重要方向。在此背景下,加快前沿技术发展、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将会直接关系到一国未来较长一个时期科技和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未来产业由全新的技术驱动,在这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处于相似的起跑线上。因此,发展未来产业成为后发国家实现产业技术追赶、在高技术产业领域抢占一席之地的重要机会。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机遇,发展中国家不但能够进一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差距,而且能够凭借在未来产业领域塑造的新优势,更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重视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
  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是驱动创新和产业发展进程的重要力量。
  从技术推动的角度看,创新从基础科学研究开始,经过应用研究和工程化,进入产品的商业化制造阶段,最终把产品大规模推向市场。在已经存在的传统产业中,技术已经比较成熟,该产业中的技术创新以增量型、渐进式为主。一方面,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持续开展提升技术、改进产品、降低成本等方面的创新活动;另一方面,用户由于更熟悉应用场景、使用产品的时间更长,也能提出改进产品的建议。但是,未来产业发展是一个从0到1、从无到有的过程,所涉及的是根本性、颠覆性的创新,是采取完全不同于现有产品的技术路线,开发并向市场提供前所未有的产品。对于尚未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用户缺乏足够的经验和想象力来提出对产品的需求。有研究发现,增量型创新对需求拉动的响应比技术推动更强,而非增量型创新对技术推动的响应更大。对于未来产业来说,技术推动是产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从需求拉动的角度看,从科学发现到新技术的应用、开发,再到原型制造以及销售的这一流程,并不是创新发生的通常方式。经济活动中,创新一般是先感知需求,进而推动产品的开发、加工制造以及将产品销售给用户。对企业而言,创新的根本目的是开发出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并出售给用户,从而获得收入和利润。只有企业能够在市场上把新技术形成的产品和服务销售出去,获得收入和利润,才有能力持续地投入新的技术创新,推动技术不断改进、产品架构不断完善、生产工艺不断优化、产品性能不断提升、成本不断下降,从而使新技术形成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不断地扩大经营规模。因此,市场需求在未来产业发展中同样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科技进步是大多数创新的源泉,没有科技进步就不会出现全新的产品和服务。市场需求为技术创新指明了方向,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才能够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由前沿技术所推动的、以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升级需求为目标的未来产业,同样需要技术与市场共轭演进、共同推动。
  科学研判的几个维度
  技术创新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原初动力,市场需求会影响前沿技术商业化和大规模产业化的方向和进度,因此需要从技术与需求的双向互动中进行未来产业的选择、研判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同时,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要素供给条件也是科学研判的重要维度。
  在科技创新方面,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非常重要。未来产业之所以被称作“产业”,在于其已经开始进入技术商业化并具备带来收入可能性的阶段。基于这一判断,未来产业虽然是由前沿技术推动的,但是存在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中、以揭示自然规律为目的、以发表论文和专利为产出表现的研究活动不能称之为未来产业。只有当这些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具有实际功能的产品或服务后,技术才从科学领域跨入产业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出产品原型是某一个具体未来产业诞生的起点。可以将科技论文和发明专利数量的变化以及各国和机构发布的科技预见作为具体未来产业选择的参考。
  在市场需求方面,可以从市场与技术的匹配度、新技术对现有产品的替代能力、相对确定的新的市场需求等方面对未来产业发展进行研判。就市场与技术的匹配度而言,前沿技术的具体应用场景虽然难以预测,但是从技术本身的特性能够大致推断该项技术形成的产品所具有的功能。将人们的基本需求与新技术的功能及其能够提供的潜在效用结合起来,就能够对前沿技术和未来产业的商业化前景进行大致预判。就新技术对现有产品的替代能力而言,需要考虑新技术提供的功能能够带给人们什么效用、提供该效用的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规模有多大、新技术与既有技术相比在价格性能上有哪些优势和劣势以及基于新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的成本下降趋势是怎样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市场需求是确定的,甚至是已经存在的,但是还没有能够充分满足这一需求的合适产品,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可以围绕这一特定需求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并推动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
  在要素供给方面,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哪些未来产业加以支持,不仅取决于自身财力,而且受到科技、产业发展条件以及相应的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工人等人才要素供给的影响。从区域布局的角度看,未来产业应主要集中于资金、人才聚集的地区和城市,其他地区可以在前沿技术逐步产业化的过程中参与未来产业价值链各个环节的配套生产活动。
 
许召元: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把握的重要原则
 
  《经济日报》8月31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许召元撰写的文章指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任务。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五个坚持",即要坚持以实体经济为重,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坚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开放合作。这是今后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行动指南。
  建设好现代化产业体系,首先要准确把握这一概念的时代内涵。综合来看,现代化产业体系至少应具有三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一是完整性。完整性不仅指产业门类要齐全,也指产业内部中高端产品生产能力齐全。此外,完整性还指适应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的特征,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展,能够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二是先进性。先进性既指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还指产业竞争能力强,在当前我国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向挤压情况下能够支撑产业升级,此外,还要能提供高水平的要素回报,能够有力促进共同富裕。三是安全性。安全性既指能够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没有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也指粮食、能源和矿产等关键资源能够满足发展需要,还指产业体系要实现环境友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总体上看,"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这三个特征全面揭示了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涵和发展要求。
  根据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时代内涵和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把握五个重要原则。
  一是坚持以实体经济为重,防止脱实向虚。做好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把优质生产要素配置到最关键的产业中去,是建设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所在。资金的天性就是流向可以获得最高回报的地方,其敏感嗅觉总能在不同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之间作出比较。这种天然逐利性,就是"脱实向虚"抑或"脱虚向实"的流向阀。真正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开辟科技创新赛道的是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国家之本,对保持长久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我国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任何时候都不能"脱实向虚",最根本的是让实体经济壮大起来,让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有利可图、大有可为。
  防止脱实向虚,首先要切实提高实体经济效益,增强其对资金和人才等要素的吸引力。制造业是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产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要综合施策提高制造业效益水平,既要重视"加法"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向专精特新发展,增强产品和服务差异化等,也要结合"减法"举措,特别是引导低质、低效企业及时退出市场,塑造合理竞争的市场结构,还要辅之以扩大需求的政策,提高针对性、直达性、精准性,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以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其次,健"实"同时,还要补"虚"。在金融领域,要完善多元化、运转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要进一步深化系统性、制度性、法治化改革,逐步稳妥地解决影响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障碍,让充裕的社会资金更有效地投向实体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不能贪大求洋。打造具有先进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并不意味着各地都应该同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重大项目增长快、发展前景好,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大,往往成为各地关注的焦点,但也容易出现各地方一哄而上、过度竞争,少数地方获得成功而多数地方大量投入不见效益的情况。虽然一些地方或一些城市在跳跃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取得了成功,但并不具备简单复制性,不考虑实际情况盲目上马项目就可能产生合成谬误。落实好稳中求进、循序渐进的要求,核心是要发挥好市场和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不同作用。地方政府需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晰和引导本地产业升级发展,但重点应放在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加强规划引导和塑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上。企业是投资决策、自负盈亏的主体。政府不能代替企业自主决策,更不能为了"考核业绩"以所谓优惠补贴等吸引项目进入。
  三是坚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避免割裂对立。三次产业之间有着内在均衡性,不能片面地强调发展任何一个产业。我国内部是一个统一大市场,各地的商品和服务高效流通、互济有无,各地产业发展应主要遵循比较优势和效率优先原则。从各个地方来说,既不应该片面追求第三产业比重而简单推行"退二进三",也不应该片面强调制造业比重而抑制服务业发展。当前,还应该更加注重顺应各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势。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快速发展,其对各产业的赋能作用更加显著,不少产业间的传统界线也在模糊。例如,不少典型制造业企业中,来自于研发设计、品牌形象、售后等服务环节的增值已经大大超过了制造环节。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各地在引导产业发展中要充分考虑本地支柱产业和上下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为相关产业发展保留充分空间和资源。
  四是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能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传统产业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直接关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局。我国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过程中,必须始终重视传统产业发展。这是保持和增强我国产业竞争力的要求。当前我国传统的低成本优势正在不断削弱,而技术和品牌等竞争优势的建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产业体系完备和配套能力强是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传统产业简单退出将直接损害我国产业完整性,降低产业配套能力,最终削弱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也为提高传统产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带来了新的机遇,很多传统产业经过改造都可以成为先进制造业,可以具有更长的发展时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继续增加对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的支持力度,解决传统产业利润率较低、自我升级能力较弱的问题;地方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已经具有集群效应的传统产业发展,为这些传统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防止简单化一退了之。
五是坚持开放合作,不能闭门造车。坚持对外开放是过去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重要经验,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我国不仅引入了重要的资金和技术,也在全球大市场中参与竞争和学习,促进了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提升。持续开放合作,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清楚地看到,关键核心技术等不来、要不来,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我国必须自己掌握,但不能走封闭发展的老路。只有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始终保持国内市场对国内外企业的充分开放,才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最大限度地吸收国外先进成果加快创新步伐,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也才能更好地拓展外需潜力促进产业升级,更好地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中小企业
 
湖北省地质局出台措施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播报文章
 
  近日,湖北省地质局出台7条措施引导地勘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更好地服务于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加强人才支撑”“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激励促进该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支持方面,该局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湖北省财政奖励基础上再等额匹配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支持30万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的地质装备建设项目、资质建设项目,采取提高资金扶持比例、部门预算资金支持等扶持措施。
  在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依托地质大数据平台,提高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水平;打造具有较强推广应用示范效应的数字化范例,营造数字化生态。
  在质量品牌建设方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升质量竞争力,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持续开展精品创建活动,争创行业质量奖项荣誉和地方政府质量奖。
  在人才支撑方面,按照湖北省地质局激发人才活力推进科技强局若干措施,落实各项奖励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高端人才。
  据介绍,2020年以来,湖北省地质局围绕地质立局、科技强局、发展兴局,持续推动地勘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先后有9家地勘企业获评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4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局超过四分之一的地勘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突破。
 
经贸态势
 
中国与尼加拉瓜正式签署自贸协定
 
  8月3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尼加拉瓜总统投资、贸易和国际合作顾问劳雷亚诺分别在北京和马那瓜代表中尼两国政府,通过视频方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尼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等领域,包括序言和22个章节。通过自贸协定,两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将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
  中国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中尼自贸协定创造了多个"首次"。例如,中方首次签署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含金融服务)和投资的自贸协定;双方就商务人员往来达成较高水平安排,首次就商务人员的父母随行居留相互作出承诺;协定首次纳入数字经济章节;双方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章节合作条款中纳入计量标准领域合作,这在中国与拉美国家自贸协定中尚属首次。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方面,中尼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其中,双方立即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约为60%。
  中尼自贸协定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1个自贸协定,尼加拉瓜是中国第28个自贸伙伴。
  中国是尼加拉瓜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尼加拉瓜是中国在中美洲地区重要的经贸伙伴,也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
 
汇丰报告称中国与中东贸易增长潜力巨大
 
据悉,汇丰8月28日发布的《中国—中东经贸走廊》报告显示,从中国与中东市场的贸易差额数据以及双边贸易趋势来看,两大市场之间的贸易增长潜力巨大。汇丰认为,当前是中国企业进入中东市场的有利时机,尤其是科技、制造业、能源等领域。同时,中国市场在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发展也为中东投资者提供增长机会。
  汇丰中东、北非和土耳其地区行政总裁穆兆景(Stephen Moss)表示:“中东市场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经济变革和转型,在经济多元化和能源转型愿景的推动下,该地区的增长势头非常强劲。在此背景下,当前正是中国投资者和企业进军中东市场、把握海内外投资机遇的好时机。”
  近年来,中国与中东地区的双边贸易日益升温,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中国已是中东第一大贸易伙伴。汇丰报告援引国际贸易中心(ITC)“出口潜力地图”的数据显示,到2027年,中国对中东主要市场的出口规模预计将达到1786亿美元,其中,对沙特的出口规模预计达425亿美元,对阿联酋的出口规模预计达674亿美元。
  报告指出,中东市场正在加快改革步伐以跟上全球市场趋势,包括推动城市化进程和数字化变革、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此外,全球数字化趋势也正在驱动人口结构年轻化的中东市场加大数字化领域的投入。这些举措都将为中国企业创造新的业务拓展机遇。
  对于中东企业来说,中国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增长机遇,尤其是绿色产业、信息技术、物流和医药等领域。根据ITC的数据分析,对中东市场的企业来说,未来五年,中国市场在绿色能源、科技、电子设备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充满了潜在的投资机遇。此外,中东投资者较为感兴趣的行业还包括制药、贵金属、化工等。
  汇丰中国行长兼行政总裁王云峰表示,作为两大新兴市场,中国和中东的市场高度契合,特别是在科技创新、清洁能源、绿色基建、金融投资等领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合作前景。相信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进一步带动下,中国与中东地区将通过供需对接、优势互补为共赢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今年三季度全球货物贸易增长动能或有限
 
  据报道,世界贸易组织8月24日发布最新一期《货物贸易晴雨表》报告说,由于汽车产销强劲,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货物贸易形势出现好转迹象,但如果出口订单仍然疲弱,第三季度及之后的增长动能可能有限。
  报告显示,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为99.1,略低于基准点100,但高于今年5月底发布的95.6。各成分指数中,汽车产品指数继续稳定在基准点之上,出口订单指数、集装箱运输指数、空运指数、原材料指数均略低于基准点,电子元件指数则远低于基准点。
  报告指出,由于汽车产品出口激增,日本202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强于预期。汽车出口也是近期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因素之一。
  根据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的编制规则,指数大于100表示全球货物贸易增长高于预期水平,反之则表示增长低于预期水平。
  世贸组织2016年7月首次发布全球贸易景气指数,通过采集主要经济体的贸易统计数据,就当前世界贸易的短期发展走向提供早期信号,为贸易政策制定者和工商界提供更为及时的国际贸易信息。
 
投资视点
 
102城确定为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
 
  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布局建设工作。
  《通知》提出,到2025年,流通支点城市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创新流通业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作为流通设施集中载体、流通要素和流通产业组织中心、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聚集区域的功能作用得到巩固提升,初步成为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骨干流通走廊的核心组织枢纽、现代流通网络的重要空间载体、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战略支撑。
  到2035年,流通支点城市系统布局更加完善,相关城市率先实现流通现代化,联系生产消费、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分工深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财富创造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的坚实保障。
  此次《通知》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比较优势、未来潜力等,确定了102个城市为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其中包括24个综合型流通支点城市、29个复合型流通支点城市和49个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流通支点城市将按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分类推进建设,城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部署推进,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增强辐射带动作用。
  发改委指出,布局建设流通支点城市有利于更好发挥相关城市流通发展基础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从"大流通"高度推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消费紧密衔接,加快形成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更好服务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北京16条措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据悉,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22日公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将通过1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实现外资研发中心数量、能级跃升,畅通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渠道,促进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
  外资研发中心,指的是全部或者部分由主要业务在国外的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业务范围包括开展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的机构,也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机构。
  《若干措施》将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集聚,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首次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并推动打造国际研发集聚区。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外资研发中心落地最高可获5000万元资金支持;本市还支持在京外资研发中心由区域级研发中心提升为大区级或全球级研发中心,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深度融入本地创新体系、研发支出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加快实施外资研发激励计划……《若干措施》还包括一系列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的政策。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资源将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机制也将优化,并支持研发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
  外资研发中心可以引进、培养基础科研人员,引进关键环节高水平研究人才,北京市将"一企一策"为其增量扩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制定空间保障方案。
 
上海选取10个重点单元创新"城市更新"模式
 
  据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8月29日披露,上海市已选取外滩第二立面、老城厢地区、徐汇衡复地区、静安石门二路地区等10个城市更新单元开展试点工作,联动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开展"三师联创"工作,创新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在10个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试方案、试模式、试制度,上海从机制创新破题,探索建立"三师联创"机制,即充分发挥责任规划师在城市更新谋划、协调、统筹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建筑师在强化设计赋能、破解技术瓶颈中的主导作用,责任评估师在城市更新"强资信、明期权、可持续"模式中的支撑作用。
  据悉,10个更新单元已形成"三师联创"概念设计方案。本次选取的10个重点更新单元,集中体现了上海城市更新面临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既有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的旧改地块,也有历史积淀深厚的风貌保护区。它们或需要输入新业态、新功能,或需要带动周边共同发展,或面临短期资金投入压力,或需要考虑长期运营效能……
  黄浦区外滩更新单元以人行环境最优为目标,将通过优化苏州河两岸滨水空间、梳理整合区域交通体系,形成"大街串小巷"的沉浸式步行廊道,打造"街道可漫步、建筑可阅读"的高品质活力街区;虹口区嘉兴更新单元将加强蜿蜒曲折的独特滨水空间亲水性及复合功能,形成可秀、可赏、可逛、可居的新海派生活区。
据介绍,传统城市更新项目一般聚焦于项目地块本身,在与周边区域功能、公共空间联动等方面考虑有限,对区域层面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谋划较弱。"三师联创"机制通过责任规划师、责任建筑师、责任评估师等多专业技术团队集成创新,突出设计方案牵引和空间激活效能,实现资源、资信、资产、资金贯通,推动实现城市更新的综合成本平衡、区域发展平衡、近远衔接平衡,进而带动整个地区的品质提升、品牌塑造、价值彰显。
 
山东发布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为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扩大内需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聚焦拓展提升消费需求、扩大有效投资、畅通经济循环三个方面,作出谋划和部署。
  《行动计划》明确了主要目标:完整内需体系初步建立,经济循环更加畅通,山东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战略节点作用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四新"经济投资占比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投资加快增长,基础设施"七网"和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取得显著成效,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在建及营运里程分别达到4400公里、10000公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2-3个百分点,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为进一步拓展提升消费需求,山东省将从全面提振传统消费、培植壮大新消费热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三方面着手。通过深化"惠享山东消费年"行动,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电商平台,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景区门票预约统一平台,做大做强会展产业链,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手段,全面提振传统消费。通过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办学,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丰富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等手段,培植壮大新消费热点。通过实施消费中心城市梯次培育行动,开展农村商业体系创新试点,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等手段,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行动计划》提出,山东省将通过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深化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优化项目投资管理机制等措施,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大设备奖补、要素保障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济郑高铁、雄商高铁山东段、津潍高铁山东段、莱荣高铁、潍烟高铁、济滨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工潍坊至宿迁高铁及青岛连接线(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研究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
  在畅通经济循环方面,山东省将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建设,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推动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协同开展省级试点,更好服务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打造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支持开展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加快提升国际循环质量。
山东省还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鼓励示范创新,强化实施评估,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浙江发布"民营经济32条"
 
  据悉,浙江省政府新闻办8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情况。
  《若干措施》共32条,概括起来就是"1+3+5",即围绕"实实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不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这1个总目标, 突出"集大成、浙江味、含金量"3个鲜明特点,提出了"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5个方面政策措施。
  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浙江推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即浙江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
  针对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等问题,浙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特别是在吸引民资方面,围绕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为民间资本更好了解和参与重大项目提供平台。
  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的政商关系"清而不亲"、负面舆情困扰、拖欠账款和恶意讨薪时有发生等问题,明确提出"234"措施。"2"就是"两个无",完善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努力推动实现政府无拖欠款、浙江无欠薪;"3"就是建立"3张清单",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划清底线和红线,消除不必要顾虑;"4"就是明确"4个定期",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重点产业项目情况;定期听取民间投资项目汇报;定期评估民营经济政策效果;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杭州未来科技城公布六大未来产业方向
 
  8月26日,在2023未来产业发展大会上,杭州未来科技城发布了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计划,明确将重点发展未来网络、未来医疗、空地一体、元宇宙、类脑智能、前沿新材料等六大未来产业。
  所谓未来产业,是指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且具有前瞻性和先导性的产业。
  前瞻谋划未来产业是大势所趋。今年初,浙江就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优先发展未来网络等9个创新基础良好、成长较快的未来产业,培育发展量子信息等6个力量尚在集聚、远期潜力巨大的未来产业。
  "结合国际科技前沿、国家部署方向和科技城现有产业基础,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了这六大方向。"杭州未来科技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沈顺豪表示,发布未来产业方向就是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吸引这些领域的全球创新创业者"加盟"科技城。
  六大未来产业是大方向,每个产业,杭州未来科技城也明确了重点细分产业。如未来网络产业将重点布局芯片设计、网络通信、智能计算和大模型等,未来医疗产业将重点布局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前沿疗法等,空地一体产业将重点布局自主感知与导航、智能网联、空地一体无人系统等。
  根据行动计划,杭州未来科技城预计通过3至5年的努力,集聚10家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未来产业龙头企业、100家未来产业独角兽企业,形成1至2个千亿级未来产业集群、集聚万名以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构建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产业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吸引更多创新创业者,当天,杭州未来科技城发布了一系列举措,广邀全球创新创业者一起开启面向未来的征途。
  在政策支持方面,面向未来产业重点方向,未来科技城设立10亿元产业扶持基金,对未来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最高800万元个人奖补;针对未来产业发展中购买算力、芯片设计工具、开展临床试验、飞行测试、建设GMP车间等进行专门补助。
  能够验证技术与产品的应用场景,是发展未来产业的一大关键。当天,未来科技城发布首批"未来网络""未来园区""未来出行""未来物流""脑机智能""未来医疗""未来材料"七大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并向全社会征集产品和解决方案。
  比如"未来园区"应用场景,未来科技城以梦想小镇为核心,邀请XR领域企业借助5G、虚拟现实等技术,以交互式体验模式激活小镇空间,打造梦想小镇元宇宙沉浸之旅;"未来出行"应用场景则探求自动驾驶点对点接驳巴士往返方案,规划试点线路,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痛点。
  为加速培育未来产业项目,未来科技城在当天签约成立了集成电路测试人才培训基地与量产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细胞技术与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低空无人机运行服务平台3个公共服务平台。
  比如,浙江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细胞技术与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会建设浙江省临床生物样本库、细胞制品标准服务平台、细胞药物筛选技术平台、细胞工程与转化平台、医学检验服务平台"一库四平台"。
  发展未来产业,更需要凝聚起更多合力一起攻关。当天,由未来科技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资本、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要素联合组建的未来产业发展共同体正式启动,将助力构建科技、产业、人才、资本全链条的创新生态体系。
  而为发掘更多具有前瞻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并引导优质成果产业化,杭州未来科技城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启动了率先杯未来技术创新大赛(概念验证赛)。
  杭州未来科技城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洁表示,通过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构建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产业体系,将未来科技城打造成为未来前沿技术创新策源地、未来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未来创新主体融通发展引领地、未来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助力余杭纵深推进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
 
江苏发布28条举措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据悉,江苏省委、省政府8月31日发布《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沈剑荣介绍,"该文件共计28条举措,侧重点放在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动能、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涉及120多个政策点,每个政策点都需要各个层级更多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全面准确落实到位,推动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经营主体。
  "有效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若干政策措施》从提振消费、扩大投资、稳定房地产市场、稳住外贸基本盘入手,积极提振和扩大有效需求。"沈剑荣介绍,以提振消费为例,文件明确,从省级层面新增专项资金对购买绿色节能家电进行补贴;对于当前备受关注的房地产市场,文件也明确,将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近年来,江苏省扎实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但也存在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等问题。《若干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两个方面。比如文件提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对为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提供研发服务年度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省内临床试验机构,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保障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若干政策措施》重点突出稳定就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养老服务、公共资源开放共享4个方面。针对稳定就业,文件提出,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相关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扩岗补助。
  经济发展既需要及时有效的政策呵护,又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保障,给广大经营主体以稳定预期和发展信心。《若干政策措施》从6个方面予以回应,比如文件明确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将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200亿元。
 
广东发文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
 
  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加强从业主体、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佩戴经实名登记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并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针对房地产经纪收费事项,《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并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同时,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针对合同签订,《意见》强调要规范签订交易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合同示范文本,并且促成房屋交易后应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意见》也明确了不得进行的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格;不得帮助或唆使交易当事人伪造虚假证明,骗取税收优惠;不得倒卖纳税预约号码。
  《意见》还明确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建立健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收集、使用、处理客户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如遇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加大查处力度。《意见》提出,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
 
广州2000亿母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激励约束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500亿元产业母基金发挥"以投促引、以投促产"功能,采用"母基金+子基金+直投"方式开展投资运作;500亿元创投母基金发挥"以投促创"作用,联合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
  广州产投集团总经理葛群介绍,"此次审议通过的《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充分体现了'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专业执行、综合监督'指导思想,从顶层设计上保障两大母基金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旨在持续撬动大量社会资本投资广州、吸引人才汇聚广州、促成优质项目落户广州。"
  据了解,产业母基金公司已在南沙注册,并设立100亿元重大项目投资专项基金、100亿元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专项母基金、60亿元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母基金等;创投母基金已在基协产品备案,并设立5亿元颠覆性技术基金、3亿元广州元禾原点叁号基金、0.5亿元激光院高端装备基金等多支基金。
  事实上,自今年2月两大母基金成立以来,广州产投集团一直在紧锣密鼓开展战略投资、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中科宇航、来恩生物、巨风半导体等近30个项目及基金投资,合计金额近百亿元;正在重点对接合作的产业投资项目60余个、子基金合作机构80余家,推进投资额超500亿元。本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两大母基金全面提速进入投资期,一大批基金、项目即将正式落地。
  广州产投集团董事长高东旺表示,"我们强调股东赋能、做好'耐心资本',强调选好基金管理人、不谋求当基金管理人,强调支持优质项目做强做优做大、不简单强调基金落户,强调激励约束并举、保障两大母基金高质量发展。"
  坚持从"募投管退"向"募投管推"转变,广州产投集团始终致力为投资企业提供全要素设计、全过程陪伴、全周期服务,支持项目长远发展。其中,产业母基金重点与头部专业投资机构、产业龙头、链主企业等合作,创投母基金重点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大院大所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产业发展生态。
  据介绍,《管理办法》突出"高出资比例、低返投要求、市场化投资"等诸多特点,支持"卡脖子"等重点领域的优质产业项目发展,激活存量、扩大增量。此次两大母基金对标一流投资机构,还制定出台了项目跟投(最高强制跟投2%)、后端绩效等配套激励约束制度,保障两大母基金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目前,广州产投集团已在大科学装置、大科学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大创新平台等载体方面全面布局,积极拓展 "一区一园",形成"园区载体+科技金融+产业赋能"的生态体系。
  高东旺表示,下一步,广州产投集团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把两大母基金作为推动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从"资源招商+政策招商"向"资本招商+生态招商"转型升级,为广州市形成"万千百"规模化产业链梯队、做大做强"广州+"万亿基金集群、筑牢实体经济底基底盘提供坚实支撑。
 
广西出台17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日前,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形势、问题困难和利益诉求,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经营成本高、经营场所受限、贷款难等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17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经营主体信心。
  针对经营成本高问题,《措施》提出,全区各级登记机关可依托"政银合作"网点开展登记服务、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微信办照",探索开展个体工商户跨辖区迁移试点改革等,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含本数及经营者)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聚焦经营场所受限问题,《措施》提出,各市、县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中,应统筹考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合理利用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租金低廉的经营场所。可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制定具体划定标准、管理办法,划定摊贩经营场所。可制定相应规范,准许商场、门店适度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旅游度假区划出小摊小店免费经营区域。健全相关经营场所及区域配套服务设施。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围绕解决贷款难问题,《措施》提出,支持金融机构给予个体工商户"桂惠贷"优惠贷款,探索设立"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产品,对个体工商户"桂惠贷"贴息比例较相关普惠产品标准提高0.5个百分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福建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
 
  据悉,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8月28日公布《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着力以创新增动能、以转型优结构、以改革激活力、以开放拓空间,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
  《意见》提出,到2027年,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取得积极进展,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预计在册市场主体总数达940万户左右,个体工商户总数达670万户左右,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入榜企业数与福建省经济规模相称;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累计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600个以上,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15项、国家标准600项,累计培育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8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000家,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年均增长18%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面显著提高;民营经济社会贡献显著增强,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左右;国有经济布局和民营经济发展定位更加合理;具有福建特色的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全面建成,全省营商环境水平居于全国一流行列。
  《意见》指出,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福建将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共同体;坚持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推进产业补链延链升链建链,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扩大开放仍是福建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的发力点。福建将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建设开放强省、贸易强省,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全球闽商经贸协作网络,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首先,福建将支持民营经济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闽浙赣皖区域协作等平台,加强省际产业对接合作。
  其次,福建将支持民营经济积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规则,深耕海外市场;引导民营企业优化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布局,培育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公共海外仓;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三,福建将优化民营经济产业链供应链全球布局,在确保安全自主可控前提下,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加快构建植根福建、面向全球的产业链体系;研究建立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参与推动中国-印度尼西亚、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以及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等重点园区建设;加强闽港澳台产业协同,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同时,福建将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以重点改革突破带动整体效能提升,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完善企业治理、提升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发展质量。鼓励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科学构建品牌架构体系,参与国外高端品牌并购,加快培育享誉全球的知名品牌。
  福建还引导民营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鼓励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战略、日常运营、产品全生命周期中;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应急救灾,支持国防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学者认为房地产反弹不足以支撑美国经济“软着陆”
 
证券时报8月29日刊发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张锐撰写的文章指出,过去一年陷入大幅调整的美国房地产市场,今年以来出现了明显的恢复以及趋向乐观的转好信号。除了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日前斥资8.14亿美元吃进美国最大住宅建筑商DR Horton等三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外,自今年2月起美国新房价格与销售记录已经连升5个月,由此带动美国住房价值创出历史新高,同时牵引建筑业投资支出渐次放量以及房地产行业景气指数登至一年来的最高水平,美国经济“软着陆”的预期也随之大幅升温。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上半年美国新建住房销售环比大幅增加29.85%,对应的新建住房销量至年化69.7万套,而至7月份新屋销售接续环比增长4.4%,同时彻底改写了前6个月同比增速为负的格局,7月新屋销售同比大涨31.5%,对应实现新房销量71.4万套;卖量显著回升之时,房价也同步上扬,至7月份成屋销售价格中值涨至43.67万美元,为全美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有记录以来的第二高位。受到量价齐升的驱动,美国市场上百万美元以上的住房价值占比超过了8%,房地产市场的总价值也创下了46.8万亿美元的历史新高。
  新房销售的反弹带动了投资端开工量的回升,从而也推动了住宅建造支出的增加。亚特兰大联储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第二季度住宅投资较第一季度同比增长0.1%,虽增幅不大,但却是过去两年第一季度以来的首次增长,对应的新屋开工数量从第一季度的139万套增加到第二季度的145万套,与此相关联,至今年七月美国建筑支出出现连续5个月的环比上升。投资端与销售端的联动也多少激活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行业景气指数从去年12月份的31反弹至今年7月份的56,居一年来的最高水平。
  然而,相比于住宅建筑市场的春光乍现,美国的商业地产在远程办公增长等因素的冲击下依旧寒气逼人。商业地产价格在今年第一季度出现过去13年来的首次下跌后,目前公寓楼、写字楼和零售中心的价格较峰值水平下降了8%-14%,与此同时,写字楼空置率创下13.1%的历史新高,民众离家住宿指数今年以来也是连续七个月环比下降;另一方面,不同于成屋中的新房销售与投资两旺,美国的二手房市场持续低迷,销售的萎缩已沿续一年半的时间,至7月份供应量跌至24年同期最低,受此影响,同期美国成屋签约销售同比下降16.6%,创出13年来的同期历史最低。
  回过头再去看美国房地产价格的回升镜像。理论上说,房价的上涨无非取决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目前美国较为活跃的房价就属于前者。一方面,美国新房库存严重不足,今年至今新房上市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全国目前可售存量新房43.7万套,处于两年来的最低水平;另一方面,大约四分之三的二手房业主抱定“锁定效应”,即宁愿享受6%以下甚至更低的抵押贷款利率而不愿因出售房屋转而承担更昂贵的借贷成本,二手房供给由此异常短缺。总体看来,全美目前可售存量房总计111万套,为1999年以来7月份库存的最低水平,约为新冠疫情前供应量的一半。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大量二手房的惜售还会将更多买家推到新房市场,买房激烈竞购刺激之下,美国新房价格便显得尤为亢奋。
  综上,目前美国房地产市场尚未进入全面修复的景气周期,其反弹格局带有非常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一方面,房价上涨主要因供给不足而非需求拉动所引起,而且并非整体成屋价格的上涨,更多只是新房价格的回升;另一方面,房地产的复苏仅表现出住房建筑市场的局部改良,而商业地产则没有脱离萧条与沉闷的窘境;再者,整个成屋市场中新房交易较为活跃,而二手房交易则十分萎靡。因此,在只是局部复苏而非全局向好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反弹的持续性就有待观察。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联储已将联邦基准利率升至5.25%-5.5%的22年来最高水平,货币市场利率决定资本市场利率,10年期美债收益率目前已飙升至4.33%这一过往16年的最高点,而作为全球资产的“价格之锚”,10年期美债利率又带动着美国30年期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一路攀升至目前的7.26%,创出22年来的最高水平。对于美国房地产市场而言,悬于高位的市场利率接下来势必会从需求端与供给端制造出力度不小的掣肘和反压。
  首先看需求端。至今年7月,美国的住房通胀相比一年前上涨了7.7%,其直接指向的意义是美国购房者的购房成本空前上升。排除各种税费不论,仅房贷偿还月成本与一年前相比就激增了近20%,美国购房者住房负担能力被打压至1984年以来的最低点,购房需求遭遇压制,购房按揭贷款以及和再融资活动双双受挫。房利美公布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认为现在不是买房好时机的消费者比例在7月升至13年来的最高水平,与此相对应,据美国抵押贷款银行家协会最近公布的数据,目前美国民众购房按揭贷款申请指数已经降至1995年以来的第二低水平,再融资贷款的活跃指数比金融危机时期的程度还要低。
  其次看供给端。虽然二手房供给的停滞以及稀少的库存通常会将更多的买家逼入新房市场,相应地也可激励开发商加大在新房建造领域的屯兵布局,但为了让买家跨越高按揭贷款利率的门槛而入场购买,建筑商又必须拿出更多的激励措施,结果也必然推高房屋开发与供应的成本,进而弱化开发商的投资信心以及房屋建设的增量供给稳定性。据美国住宅建筑商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使用各种激励措施的建筑商比例从7月的52%上升至8月的55%,并且此前该比例已经连续四个月下降,与此同时,8月美国建筑商信心指数大幅下降至50,为今年以来的首次下滑,并创下三个月最低水平。从实际投资情况看,虽然年内全美住宅建造支出以及建筑支出都有所改善,但若拉长时间看,实际同比增幅依然处于负增长状态,并一直还在历史低位状态徘徊。
  再看增量信贷。由于商业地产空置率上升以及租金的不断下降,业主的违约风险开始显著上升,美国工业和写字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布的全球贷款人信用风险评估报告,与六个月前的估计相比,目前办公楼行业的公司发生债务违约的可能性增加了17.9%,而实际情况是,今年第二季度美国各银行在不良贷款上蒙受了近190亿美元的损失,同比高出75%,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商业房地产借款人的违约,基于这种复杂的风险警示,银行很容易做出顺周期的信贷收缩安排,并且中小银行持有全美商业房地产贷款余额的七成之多,它们展开顺周期管理的敏感性更高,行动可能更为坚决而果断,商业地产的融资能力势必被残酷挤出。
  第四来看房价走势。算上目前市场上的房屋存量以及即将上市的100万套增量,合计200多万套的房源到时必然令住房供给压力明显减轻,供给不足推动房价上涨的动能也会有所减弱;需求方面,高成本信贷对居民购房意愿的压制短期内不会解构,由此对房价走高所产生的压力还将持续。受到影响,美国房价进一步上涨的空间较为有限,而由于缺乏房价续涨的“信号效应”,开发商的投资扩张信心就会减弱,更多的买房人基于房价会进一步走低的预期还会保持观望状态,同时二手房的溢价空间难以有效打开,交易活跃度继续承压。多种负向力的作用下美国房地产市场或许会转向降温。
  最后要强调的是,与房地产出现明显修复完全不同,美国的其他许多指标却不尽乐观,比如制造业PMI持续徘徊在历史低位,非制造业PMI缺乏耐力与韧性,消费者信心起伏不定,企业倒闭现象扩围蔓延等,都在拖曳着美国经济的前行步伐,而且,在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公布的美国领先经济指数LEI的构成中,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增量贡献占比只有0.23%,远不能形成对美国经济“软着陆”的保驾护航之力。
 
美国二季度经济增长率下修至2.1%
 
  据悉,美国商务部8月30日公布的修正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1%,较首次预估数据下调了0.3个百分点。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说,二季度经济增速向下修订主要反映了私人库存投资和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的下调。
  数据显示,二季度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小幅上修至增长1.7%;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则向下修正至增长6.1%。当季,商品和服务净出口拖累经济下滑0.22个百分点;私人库存投资拖累经济走低0.09个百分点,较首次预估数据下调了0.23个百分点。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二季度经济数据最终修正值将于9月28日公布。
 
欧元区8月通胀率为5.3%
 
  据悉,欧盟统计局8月31日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欧元区8月通胀率按年率计算为5.3%,与7月持平。
  数据显示,8月欧元区食品和烟酒价格同比上涨9.8%,非能源类工业产品价格上涨4.8%,服务价格上涨5.5%,能源价格下降3.3%。当月,剔除能源、食品和烟酒价格的核心通胀率为5.3%。
  从国别来看,欧盟主要经济体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8月通胀率分别为6.4%、5.7%、5.5%和2.4%。
  最新公布的通胀数据高于市场预期,加剧了各方对通胀依然顽固的担忧。欧元区通胀率在去年10月达到峰值后有所下降,但近几个月降速有所放缓。分析人士指出,将通胀率降至欧洲央行2%目标的"最后一英里"可能是最困难的。
  欧洲央行定于9月举行议息会议,将讨论是否继续加息。自去年7月开启加息进程以来,欧洲央行已连续加息九次,共计加息425个基点。
 
德国商业景气指数连续第四个月环比下降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8月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季节调整后,德国8月商业景气指数从上月的87.4点降至85.7点,为连续第四个月环比下降。
  数据显示,构成商业景气指数的制造业、贸易、服务业和建筑业4项指标当月均环比下降。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表示,受访企业对行业现状满意度已降至2020年8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对未来几个月的经营预期也变得越来越悲观。"德国经济尚未走出困境。"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视为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澳门第二季度经济增速达117.5%
 
  8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公布澳门2023年第2季本地生产总值。澳门旅游及博彩业表现理想推动澳门经济持续复苏。2023年第2季本地生产总值按年实质增长117.5%,为2021年第2季以来录得的单季最高增速。
  其中,博彩服务出口及其他旅游服务出口分别上升463.6%及157.5%,带动澳门整体服务出口按年增加211.9%;服务进口及货物进口分别同比增长49.8%及0.1%,货物出口则同比下跌32.8%;内部需求同比上升18.4%,主要由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增加所带动,其同比录得47.8%的增幅。量度整体价格变动的本地生产总值内含平减物价指数同比上升0.9%。2023年上半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同比实质上升71.5%,整体经济总量回复至2019年同期的71.0%。
  2023年第2季入境旅客人次同比增加3.2倍至669.8万,相当于2019年同期数字的67.5%。旅客量显着回升带动第2季博彩服务出口及其他旅游服务出口分别同比增长463.6%及157.5%;服务进口随居民外游活动增加而录得49.8%的升幅。
 
欧洲理事会主席建议欧盟在2030年前吸纳西巴尔干国家
 
  据悉,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8月28日在斯洛文尼亚出席布莱德战略论坛时表示,欧盟应做好准备在2030年前接纳西巴尔干国家为成员国。
  米歇尔说,西巴尔干国家通往欧盟的道路始于20多年前,但入盟进程缓慢令该地区和欧盟的许多人感到失望。欧盟和西巴尔干国家必须讨论入盟时间安排和需要做的工作,才能有可信度。他建议在准备欧盟下一个战略议程时,就此设定一个明确目标。欧盟和西巴尔干国家都必须做好准备,到2030年实现欧盟扩大。
  米歇尔说,为加入欧盟,未来的成员国必须实施改革,以确保司法独立,打击有组织犯罪和腐败,并使外交政策与欧盟成员国保持一致。他还敦促所有希望加入欧盟的国家在入盟前解决双边冲突。
  他说,欧洲理事会将在下次会议上讨论欧盟扩大事宜。欧盟委员会预计将在10月发布扩大一揽子计划,概述入盟的具体细节。
  欧盟目前有27个成员国。西巴尔干国家包括塞尔维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北马其顿、波黑、黑山等。其中克罗地亚于2013年加入欧盟,其他西巴尔干国家虽不同程度地开启加入欧盟进程,但进展缓慢。
 
投资分析点评
 
▲比亚迪电子斥资158亿元加码智能手机零部件业务
 
  据悉,比亚迪(002594.SZ)8月28日宣布,控股子公司比亚迪电子(00285.HK)计划以约人民币158亿元(等值22亿美元)现金收购捷普新加坡位于成都、无锡的产品生产制造业务。
  作为一笔同业并购,本次交易将重点加强比亚迪的智能手机零部件业务。
  交易对手捷普新加坡是纽交所上市公司捷普(股票代码:JBL)的全资子公司。研究机构MMI今年披露的全球最大电子制造服务商50强名单中,捷普排名全球第四位。作为一家跨国企业,捷普在30个国家/地区布局了100个分支机构,拥有超过25万名员工。值得一提的是,比亚迪电子则作为MMI榜单前十中唯一的中国内地企业,排名全球第六。
  本次交易提及的"位于成都、无锡的产品生产制造业务",是捷普位于中国的重要布局。捷普成都提供粘合剂、阳极氧化、抗污性涂层、自动化、电池管理等产品;捷普无锡提供的首要服务包括印刷电路板组装、盒装、按订单配置和自动化制造系统。其中,捷普成都是捷普在中国最大的工厂之一,专注于新产品导入的捷普无锡则在产线之外还拥有一个研发中心。
目前,交易双方已完成框架协议的签署,后续将另行签订最终协议,确定最终交易对价、交易方案、交易条款、外部审批、卖方的重组方案以及交割程序等。
 
  ▲哪吒汽车完成70亿元融资
 
  8月29日,造车新势力哪吒汽车宣布,已完成总额为70亿元人民币的Crossover轮融资。公司未披露投资方相关信息。
  据悉,Crossover轮融资类似于Pre-IPO轮融资,一般是指在IPO之前同时有投资于一二级市场的机构交叉轮融资参与,通常是为了让企业更快IPO而进行的股权投资。
  此轮融资,也意味着哪吒在推动IPO进程上迈入新阶段。
  事实上,哪吒汽车在几年前就已提出了上市计划,但其上市IPO进程并不顺利。2020年7月,哪吒汽车宣布将启动科创板上市申报工作,并计划在2021年完成上市。但在科创板新政策下,要求强化对上市企业"科技含量"的审查,导致哪吒汽车在内的多家车企终止了在科创板上市的计划;2022年2月,又有消息传出哪吒汽车正准备再次赴港IPO,但再次被哪吒汽车否认。
  今年6月,有报道称,哪吒汽车母公司合众新能源汽车考虑在月内提交10亿美元的香港IPO申请。但随后,哪吒汽车发布声明称,该消息为不实信息。
  据了解,2017年至今,哪吒汽车已获得了多轮融资,且背后的股东阵容颇为豪华,包括了宁德时代、深创投、360集团、华鼎资本、知合出行等。
  然而,在"烧钱"的造车行业,哪吒汽车目前还处于亏损的泥潭,并未能给股东带来较大的回报。2020年,哪吒净亏损13.21亿元,2021年净亏损29亿元,2022净亏损69.19亿元。亏损逐年上升,3年来哪吒汽车累计亏损已超百亿,高达111.4亿元。
  用亏损换销量,2022年,哪吒汽车年销量达到15.2万辆,在造车新势力车企中作为一匹"黑马"成功突围。但今年以来,哪吒汽车也开始掉队,2023年前7个月,交付7.25万辆,同比下滑6.11%
目前,国内造车新势力企业中,蔚来、小鹏、理想、零跑均已完成多地上市。而频频被传出IPO的哪吒,其上市之路的确较为坎坷。
 
  ▲国电电力拟斥资23亿元投建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
 
  据悉,国电电力( 600795.SH )8月30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陕西新能源拟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安装72台单机容量为5.6MW型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3.04亿元,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公司将向陕西新能源增资4.61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
  公告称,本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市中西国电电力部,平均风资源较丰富。
 
  ▲宜家未来三年在华投资63亿元
 
  8月30日,宜家中国在"2024新财年媒体见面会"上正式发布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生长+",以及在中国市场未来三年6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计划。
  宜家中国总裁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庞安泽(Pontus Erntell)指出,宜家在中国是除了瑞典以外唯一有完整价值链的国家,涉及产品设计、测试、生产、采购、仓储及配送、零售、购物中心、数字创新等各环节,将利用这一优势为客户提供最优的家居解决方案。未来三年的投资方向将是更专注现有全渠道提升融合改进,并拓展更多触点,包括靠近社区的店铺。
  据介绍,新发展战略"生长+"将以迭代、共创、探索三大驱动力为引领,持续以自驱革新推动宜家更新与改进,提升运营效能,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零售环境;与全方位利益相关者展开广泛、有意义的互动;并始终保有好奇心,持续探索家居生活以及零售模式的多种可能性。
  在"生长+"战略发展阶段,宜家中国计划在未来三年投资63亿元人民币,专注家居生活专家、出众的个性化购物体验以及有机生长的全渠道生态三个战略方向的推进。宜家希望在新的战略阶段以双线并行的模式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价值,一方面积极推进现有资产的整合与优化,以提高效能,另一方面以灵活的投资组合探索新的路径。
  宜家是成立于1943年的瑞典家居品牌,1998年进入中国市场。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美团外卖与顺丰同城、闪送、UU跑腿共建即时配送行业生态
 
  8月28日,美团外卖宣布,继续加强即时配送的合作生态建设,与顺丰同城、闪送、UU跑腿达成合作。美团外卖将结合自有配送体系,与合作方共同为商家打造更丰富的配送网络。
  据悉,为满足更好的配送体验,美团外卖将为合作订单提供相关保障服务,给商家提供更丰富的运力选择、提升经营效率。美团副总裁魏巍表示,即时配送行业从竞争走向"竞合"已成趋势,未来美团外卖还将联合更多企业在服务流程、从业规范、数据合规等方面共同探索即时配送行业标准,同时也期待与更多行业参与者达成合作。
  闪送副总裁杜尚骉认为,在即时配送创新场景下,美团外卖与闪送存在着广泛的合作空间,此次双方实现资源共享,闪送也将发挥服务优势,共同满足即时配送领域衍生出的多元化、个性化的配送需求。
  UU跑腿总经理王朝理认为,此番与美团外卖达成合作,将链入更大流量平台,更好地服务商家。与此同时,UU跑腿将与美团外卖携手提供多样化的同城即时生活服务,打造同城生活新生态。
  顺丰同城负责人表示,在"万物到家"消费场景下,顺丰同城将深耕各行业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配送能力、多元运力支撑体系,以及多网融合调度的配送基础设施等优势,与美团外卖共同服务好全品类本地生活商家。
  近年来,我国即时配送领域由快速增长逐步进入成熟发展阶段。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副主任杨达卿指出,此次是即时配送行业头部企业的首次广泛互联,美团外卖加强与行业生态各方协作,将在行业服务标准、行业良性健康生态共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计划最快明年在华设立子公司
 
  据报道,巴西国家石油公司CEO让·保罗·普拉特斯(Jean Paul Prates)8月31日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该公司计划最快明年在中国设立子公司,"此举将有助于公司未来几十年内将其在中国石油进口中的份额增加两倍"。
  普拉特斯并称,近日同中国石化和中海油等中企签订一系列谅解备忘录,针对的是在中国、巴西、玻利维亚和苏里南的项目。
 
  ▲微软从Microsoft 365中剥离Teams
 
  8月31日,微软宣布,将把聊天和视频会议服务Teams从Microsoft 365系列工具组合中分拆出来,原因是欧盟监管机构在7月以不当竞争问题为由,对微软将 Teams 与其他 Office 产品捆绑销售的行为展开反垄断调查。
  10月起,微软将以每年24欧元的折扣价在欧洲经济区和瑞士销售不含Teams的软件包。
 
▲赛百味与私募股权达成收购协议
 
  据悉,美国快餐连锁店赛百味(Subway)8月24日宣布,已同意私募股权投资公司Roark Capital的收购提案。Roark Capital的最终出价为96亿美元。目前,这笔交易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批准。
  赛百味表示,这笔交易是"公司多年转型之旅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把赛百味的全球影响力和品牌实力,与Roark Capital在餐饮业和特许经营模式方面的专长结合起来,实现加盟商、消费者和员工的共赢。"
  同时,赛百味首席执行官John Chidsey通过《华尔街日报》透露,本次交易后Roark计划将赛百味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保留在其投资组合中。
  据报道,赛百味成立近60年,巅峰时期在112个国家拥有约4.5万家门店,远超麦当劳(3.7万家)和肯德基(1.5万家),不仅是美国快餐行业的巨无霸,更是门店数量第一的世界级快餐品牌。
  然而,自2014年起,赛百味就陷入了经营困境,截至2022年11月,赛百味在全球的门店数量已经下降至3.7万家,与风头最盛时,门店少了近8000家。
  销售额方面也是屡创新低。2016年赛百味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下降至113亿美元,2020年疫情期间,在美市场的销售额一度跌至83亿美元,相当于2012年180亿美元销售额拦腰砍半。
据了解,Roark Capital是一家美国私募股权公司,管理规模为370亿美元,该公司专注于对中等市场公司的杠杆收购投资,主要投资于特许经营/多地经营、餐厅和食品、健康和商业服务行业。其拥有多家连锁餐厅,品牌包括Arby's、Baskin Robbins、Buffalo Wild Wings、Dunkin'、Jimmy John's和Sonic。
 
管理视点
 
在设计战略时,要相信市场的眼光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8月31日刊发Strategic Factors公司CEO格雷厄姆·肯尼(Graham Kenny)撰写的文章指出,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企业战略通常是由一个小小的高管团队制定的,他们坐下来制定“战略问题”的解决方案。通常,这个团队由首席执行官(CEO)及他或她的直接下属组成。他们分析趋势和变化,审视竞争对手的活动,检查财务状况,并制定解决方案。他们会把这些内容写入战略计划。
  依靠工业时代的这种方式来制定战略已经不可行了。互联网时代已经产生了消息高度灵通、联系极为紧密的用户群体,他们对企业应该做什么有越来越强烈的意见。高速互联网、社交媒体、高级搜索和移动通联交汇融合,为这些用户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途径去了解、选择和影响。难怪宝洁公司的高管将过去自上而下的创新和战略设计方法形容为“破旧的模式”。
  那么,为何如此多的企业执意选择这种模式,他们如何才能转变到所谓的“参与时代”?
  将高管们困囿在旧模式中的障碍大体上有三个:
  对战略过程的狭隘看法。保罗是一家为国防、航空航天、电信和运输行业制造复杂通信电缆的企业的创始人和CEO。当我问他为何不利用更广泛的参与来设计他的企业战略时,他的回答很直接:“我们不会通过大众投票来制定战略。”这种笼统的回答来自对战略过程的狭隘看法。保罗尚未意识到的是,参与并不等同于决策。
  害怕失去面子。阿肖克(Ashok)领导着一家政府拥有的垃圾处理企业,经营着一个垃圾填埋场。它接收所有类型的垃圾,从绿色垃圾到石棉。由于减少和回收垃圾的压力越来越大,阿肖克的营商环境远谈不上稳定。与此同时,他的垃圾填埋场在未来十年内将被填满,而其他场地很难找到。关于该企业的未来及其各种活动的宝贵意见成了当地和网上的热门话题——热议来自环保主义者和精明务实的本地商人。当我建议他可以通过参与式策略来挖掘他们的想法时,他半开玩笑地回答:“人们可能会认为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阿肖克来说,害怕失去面子的心理超过了获得潜在解决方案的好处。
  害怕流程超负荷。你的想法是否会过多?一些高管认为“是的”。管理人们的建议需要时间——收集建议的时间,筛选它们的时间和向建言献策者回馈的时间。莫琳(Maureen)领导着一家发放机动车牌照和贸易许可证的政府商业企业。当我建议她尝试参与式战略设计时,她表达了这种风险:“这可能会泄露秘密。这将需要大量的时间来管理——我们将如何处理所有这些信息?”
  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克服这些障碍,转而采用参与性更强的战略方法。
  绘制你的战略流程
  战略流程至少包括四个阶段。其中两个阶段,即战略分析和创意生成,会对第三阶段的战略选择提供依据。这三个阶段构成了战略设计。第四阶段是战略执行。当然,所有这些都有反馈回路。
  CEO保罗的担心源自他对战略流程的狭隘看法。他主要将其当成是“选择”。所以,如果你跟他想法一致,请三思。参与式战略并不会夺走决策者的选择权;它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更丰富的选择领域,尤其是在创意生成阶段。
  因此,第一步,绘制出你的战略流程,确定你在哪些方面缺乏创新和想法。这就是参与可能最有益处的地方。
  说出你的弱点
  战略制定是一个合作性的发现过程。正是在你不甚了解的地方,你才有可能找到最佳答案。
  让我们看看蕾切尔(Rachel)的例子,她是一家经营州彩票的政府所有企业的CEO。她不确定该走哪条路,于是她召集了她的新董事会,以确认行业变化和趋势,并探讨战略选择。但她也让高管团队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一次26人的会议。这次会议被称为“蓝天会议”。
  蕾切尔没有假装自己无所不知,而是积极地征求意见,而这些意见可以纳入其组织的战略流程。她看起来像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恰恰相反——蕾切尔的包容性和参与式过程显示了她的领导才能,并为规划过程注入了活力。
  制定处理规划
  一旦你接受了战略就是有关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就是要接受复杂和大量的想法。
  战略制定不应该被看作是一个可重复的、受控制的业务流程,而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创新演习。某区域性市政委员会的总经理梅根(Megan)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把放弃控制权看作是获得新思维的机会。她和她的团队一直在制作战略文件,主要集中于满足州政府的要求。这些都是枯燥乏味、逐项勾选的工作,缺乏创新和确信的观点。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梅根开始让社区参与为委员会的战略计划制定选择方案。她设计了一张巧妙的桌子,委员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居左,参与的方法摆在桌面。
  这些方法包括在线参与、峰会、论坛、特别会议和调查。其中一个是“协商参与过程”。在此过程中,50位居民——随机挑选出来代表整个地区的多元性——参加一个社区讨论小组,帮助确定该委员会的未来愿景。
  每种方法都是针对利益相关者的类型(比如,当地企业或老年人)量身定制,且每种方法都包括一项计划,对通过该次参与而产生的想法进行处理和分类。一个评估小组受雇来对答复进行编码和分类,整理统计数据,并向行政部门和议员们提交一份最具吸引力的想法汇总。
  正如梅根报告的那样:“我们永远不会重回老路。新的、参与式方法给予了我们信心,相信作为一个高管团队,我们正在提供我们的公民想要的东西。社区对我们战略计划的理解也让执行更加容易。”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你的战略设计和执行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人们习惯于对一切事物形成意见并表达意见——你的企业也不例外。不过,这是一件好事:市场的战略眼光已经成为一种巨大的资源,等待你去挖掘。通过接受新的现实,你可以从更大范围的员工以及客户、供应商和社区等企业外的关键利益相关者那里收集想法。这事不会总是那么轻而易举——我们仍然处于理顺这事的早期阶段——但是跟上信息爆炸以及它带来的更复杂局面是我们时代的战略挑战。
 
信息化建设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续实施
 
  据悉,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公告规定,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他规定仍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关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公告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的期限,由原来的2024年1月29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期限的延长,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
 
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启动"剑网2023"专项行动
 
  据悉,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9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于8月至11月开展,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版权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版权保护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文化创新创造、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专项行动将聚焦3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一是以体育赛事、点播影院、文博文创为重点,强化专业领域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加强重点体育赛事节目版权保护,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等体育赛事节目的行为。加强对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的版权监管。加大对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创意产品版权保护力度。二是以网络视频、网络新闻、有声读物为重点,强化作品全链条版权保护,推动建立良好网络生态。深入开展对重点视频网站(APP)的版权监管工作,重点整治短视频侵权行为。深入开展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着力整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加强对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及各类智能终端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网络传播他人文字、口述等作品的行为。三是以电商平台、浏览器、搜索引擎为重点,强化网站平台版权监管,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重点规范浏览器、搜索引擎未经授权传播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等行为,推动重点网站平台企业开展版权问题自查自纠。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突出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推动网络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社会共治格局。
 
五部门发文规范货币经纪商数据服务
 
  据报道,为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提供数据服务,鼓励数据依法合理利用,确保数据安全,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收费服务等方面做出规范要求。
  通知明确,要加强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安全。货币经纪公司应严格落实信息科技监管要求,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控能力,严格控制生产系统访问权限,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
  通知指出,要规范提供数据标准,提高数据服务质量。货币经纪公司应加强对交易机构、交易员资质的审核,不得接受不符合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准入条件的机构和个人的报价,不得将其报价纳入数据服务范围。货币经纪公司发现交易机构的报价要素错误或明显背离市场行情的,应在发布报价前向交易机构进行确认,避免对外发布错误报价,减少异常数据对市场的影响。
  通知强调,要签订服务协议,规范数据使用。货币经纪公司应与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数据使用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数据安全、数据展示、加工使用、再次分发、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对于金融信息服务商,以及将数据用于行情展示、增值服务等商业用途(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向其服务对象收取费用的除外)的金融基础设施,货币经纪公司可按照商业化原则向其收取合理的数据服务费用,覆盖提供数据成本,促进市场公平交易。
  通知并公布了货币经纪公司可提供数据服务的机构名单,包括9家金融基础设施、33家境内信息服务商和32家境外信息服务商,超出市场预期;宁波森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亦列入金融信息商名单。
 
工信部拟出台政策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
 
  据悉,为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动5G应用规模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到2025年的产业发展目标,从技术标准、产业体系、能力升级、应用创新、示范标杆、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等多个维度,明确了主要任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到2025年,5G RedCap技术产业稳步发展。5G RedCap标准持续演进,技术能力满足多样化场景需求。形成一系列5G RedCap高质量产品,打造完整产业体系。推动5G RedCap芯片、模组、终端等产业关键环节成本持续下降,终端产品超过100款。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到2025年,5G RedCap应用规模持续增长。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实现5G RedCap规模覆盖,5G RedCap连接数实现千万级增长。5G RedCap在工业、能源、物流、车联网、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应用规模持续提升。遴选一批5G RedCap应用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打造5个以上实现百万连接的5G RedCap应用领域。
 
企业信息员园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风险
 
  特约信息员:江苏联盛(靖江)律师事务所 仇为民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开放性规定,使得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会因为具体公司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实践中,前文所说的“其他人员”如何进行细化规定,公司可以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规定。
  基于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的特别授权,公司高管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人员,具有经营、管理公司业务、行政、财务等各方面核心的职权,对公司运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实中,更为复杂的是,一方面,很多公司高管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他们的行为是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意志的执行者和体现者。另一方面,公司高管同时也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他们既是公司政策的参与制定者、决策者,也是需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约定的被约束者。
  二、高管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三、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公司法》中对其也规定了较为严格的义务条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列举:包括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不得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但《公司法》并未对高管的勤勉义务进行具体规定,往往未被法律所明确规定的部分就是可能会出现争议的部分。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认定高管的行为是否符合勤勉义务,不同的人会给出不同的解读,认识上的不同从而引发诉讼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在认定公司高管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方面,以下要素需要予以考虑:
  (1)应以同样职位应该有的充分善意,履行高管职责,而不是消极、懈怠;
  (2)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尽到处于相似位置上的普通谨慎的人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所需要的注意义务;
  (3)令人信服地相信是以为了公司的最大利益的方式履行其职责;
  (4)基于自身故意或过失形成的过错,而非商业风险或不可抗力;
  (5)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或交易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时,应有从公司利益及满足合规要求考虑的明确态度。
  四、与公司高管相关的涉诉纠纷
  1、损害公司利益的纠纷
  《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以“损害公司利益赔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竞业限制纠纷
  基于劳动法范畴内,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这一特殊身份而具有的不同于一般劳动者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中以竞业限制纠纷最为典型。在司法实践中,竞业限制一般指企业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到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企业任职。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其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依据是《公司法》第148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即“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第二款及第149条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公司有权主张其违反前述义务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要求其赔偿损失。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的规定,公司可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约定其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能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违反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公司可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公司高管在执行职务时,还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如下: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骗取银行贷款罪、合同诈骗罪、逃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妨害清算罪等。对于国企的高管,可能还涉及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滥用职权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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