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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2期

部委决策
 
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确定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审议"三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汇报。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确定了今年国务院10个方面、103项重点工作,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分工进一步实化细化政策举措,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工作牵头部门要勇于担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要密切关注形势发展变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根据基层情况和反映优化完善政策。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宣介,积极送政策上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会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响鼓重锤持续抓好"三农"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落细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
 
  据悉,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要求,落实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进一步夯实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则,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市场监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如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与扩充:
  一是细化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根据2022年修正的反垄断法,细化行政约谈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明确横向垄断协议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的主体范围;明确轴辐协议中"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具体表现形式;细化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明确经营者集中审查中"控制权"、"实施集中"等的判断因素;优化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计算等。
  二是优化监管执法程序。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义务、被调查单位书面报告改正情况的义务,将消除相关竞争限制作为执法机构结束调查或者提出行政建议的基础;完善关于未达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和调查规定;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简易案件程序;规范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查处中的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和案件报告备案程序等。
  三是强化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针对垄断协议中负有个人责任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申请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幅度;夯实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人及其代理人的责任义务,优化受托人选任规则等。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调整细化了违法行为表现方式。《规定》配合新《反垄断法》相关内容作出同步调整,并结合执法实践对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表现方式予以进一步细化。
  同时,结合新《反垄断法》的修订情况,新增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的要求,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将有关改正情况书面报告上级机关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要求,明确将消除相关竞争限制作为执法机构结束调查或者提出行政建议的基础和关键点,为执法机构提供了有效指引。
  新《反垄断法》引入了执法约谈制度。《规定》对约谈的内容、程序、方式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制度落实,提升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效能。
  此外,《规定》增加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并考虑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在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程序等方面的差异性,为后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持续加强和改进垄断协议执法,截至2022年底,共查办垄断协议案件227件,罚没款68.08亿元。其中,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查办垄断协议案66件,罚没款27.77亿元。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作为新《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自2019年9月1日施行以来,对明确垄断协议执法标准和程序、统一监管执法规则、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暂行规定》也存在相关制度规则需细化、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规制规则需完善、纵向垄断协议认定规则需明确、执法程序需进一步规范、法律责任威慑作用需强化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规制垄断协议,市监总局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进一步明确竞争关系的认定标准,新增界定相关市场的有关规定,明确需求替代和供给替代分析的考虑因素,为执法实践提供更为清晰的规定和指引。同时,增加关于潜在竞争者的规定,明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包括已处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实际竞争者,也包括具备在一定时期内进入相关市场可行性的潜在竞争者,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标准。
  同时,完善了数字经济领域有关规定,明确约定计算价格的"算法、平台规则"构成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分别对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达成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的方式进行列举,更好适应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反垄断监管需要。
  纵向垄断协议认定规则方面,新增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抗辩权,经营者对所达成的纵向价格协议,可在个案中对其行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行举证,反垄断执法机构经认定后对该协议不予禁止。同时,新增安全港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符合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市场份额标准及其他条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相关协议不予禁止。
  此外,细化组织和帮助达成垄断协议有关规定,明确新《反垄断法》第十九条所称"组织"和"实质性帮助"包含的违法情形及具体认定标准,为执法机构精准执法和经营者依法合规增强制度保障。并规定组织和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明确上述经营者亦可以根据垄断协议宽大制度申请减轻处罚,为经营者提供更好合规指引。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共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00件,罚没金额295.3亿元,其中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查处47件,罚没金额226.7亿元,对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反垄断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执法中也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标准需要健全和细化、平台经济领域适用规则需要进一步明确、调查程序需要完善等问题。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监总局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共45条,包括授权与管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
  在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方面,新增"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在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中增加"交易金额"、"交易数量"、"控制流量的能力"。此外,针对新《反垄断法》明确列举的六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补充平台经济领域细化认定规则。
  同时,健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完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基础,增加了界定相关市场的考虑因素。增加"市场集中度"作为分析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的考虑因素。进一步完善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逻辑,将"经营者行为一致性"作为认定两个以上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首要条件。同时,完善认定"不公平价格"行为的考虑因素,比较不同区域价格时,将用于比较的商品明确为"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和审查程序,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修订工作,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新《反垄断法》设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明确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的三种情形。《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对适用相应情形的启动条件、恢复条件、起止时点、决定形式进行了细化。并完善了未达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的处理规定。
  同时,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在原有"依法平等对待所有经营者"基础上,增加"坚持公平公正"的要求,强调一视同仁的执法原则。同时,规定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可以针对涉及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制定具体的审查办法,评估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改进审查工作。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厘清了重要概念法律边界。进一步明确控制权判断因素,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将"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修改为"董事会等决策或者管理机构",并增加对其历史出席率和表决情况进行考量的因素,优化了判断控制权与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明确了共同控制的含义,规定两个以上经营者均拥有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构成对其他经营者的共同控制。
  规定"实施集中"判断因素,明确了实施集中的判断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或者权利变更登记、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参与经营决策和管理、与其他经营者交换敏感信息、实质性整合业务等,为实践中判断集中是否实施作出指引,有助于经营者规避违法风险,增加执法透明度。
  此外,还优化了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计算。首先,明确了营业额概念中"上一会计年度"的内涵,规定"上一会计年度"是指集中协议签署日的上一会计年度,增加可操作性。其次,优化了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计算方式,明确了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第三方经营者之间的营业额应当在有共同控制权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平均分配,减少经营者集中申报的不确定性。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明确今年执法办案重点
 
  据悉,银保监会3月28日发布"2023年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部门预算"方案,对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保监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作出说明。该方案是银保监会首次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名义发布的公文。
  方案指出,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暂按银保监会相关情况公开2023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中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方案显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银保监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为1063081.87万元,相较银保监会2022年1273010.96万元的收支总预算有所降低。
  方案明确,对银行机构,将开展一系列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和线上检查等,突出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持续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预计派出银行机构检查组约2000个,检查银行机构约2500家次,投入执法检查工作量约20万人·天。
  对非银行机构,则将聚焦重点机构,选取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类别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预计派出非银行机构检查组约800个,检查非银行机构约800家次,投入执法检查工作量约7万人·天。对于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工作安排,方案明确,预计督导案件约23个、监管督查案件约40个,投入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工作量约2万人·天。
  方案指出,2023年,执法办案项目实施将总结以往经验,优化实施组织形式,一是对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稽核调查、后续整改评估等。二是统筹组织部分地方中小银行交叉检查,提高现场检查的独立性。三是深化线上检查,坚持向科技要检查力,加大线上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及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从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五是坚持穿透原则,查深查实案件,对涉案业务链条上所有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并查处。六是持续跟踪督导,将重点业务领域,案件高发多发的重点地区,多次涉案的重点机构作为查处重点,做实做细,切实发挥现场检查的"尖刀利剑"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证监会多措并举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
 
  3月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健全REITs市场功能,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和监管安排。
  2020年4月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场认可度较高,运行总体平稳,达到预期目标。截至2023年2月末,已上市REITs25只,募集资金超过800亿元,项目涵盖收费公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仓储物流、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等多种资产类型,形成了一定规模效应、示范效应。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初步探索走出了一条既遵循成熟市场规律,又适应中国国情的REITs发展之路。
  2022年以来,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国办发19号文要求,加快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并从市场培育、项目推荐、审核注册、监管资源配置和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10条措施。
  此次《通知》共提出4方面12条措施,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同时,分类调整了产权类、特许经营权类项目的收益率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首发资产规模要求,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IRR)原则上不低于5%;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充分考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属性,鼓励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行,首次申报发行REITs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8亿元,可扩募资产规模不低于首发规模的2倍。推动扩募发行常态化,支持优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开展ABS及REITs业务,加强二级市场建设。二是完善审核注册机制,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明确大类资产准入标准,完善发行、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三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完善重点地区综合推动机制,统筹协调解决REITs涉及各类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推动REITs专项立法。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着力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REITs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走好中国特色REITs市场发展之路,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适度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明确期货公司实控人变更的条件和程序,优化期货公司监管,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
  《管理办法》明确期货公司可以从事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并作出和完善相应制度安排;强化实控人监管,明确期货公司实控人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取消从业资格作为准入条件;强化账户管理,禁止出借账户和借用账户等。同时,强化期货公司监管,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予以制度化。
  具体来看,《管理办法》明确期货公司经核准可以从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为后续拓展业务范围预留空间。适度提高业务准入门槛,提升期货公司防范业务风险的能力。在有序拓展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的同时,不撒"胡椒面",适度提高各项业务的准入门槛,体现"扶优限劣"的监管导向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要求。一是关于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期货公司准入门槛提高到"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二是关于期货做市交易业务。期货公司准入门槛提高到"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三是关于衍生品交易业务。期货公司准入门槛提高到"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四是关于资产管理业务。将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准入方式由协会备案调整为行政许可。同时,将准入门槛提高到"最近6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亿元""最近一期分类评级不低于B类BBB级"等条件。此外,关于境内期货经纪,将境内经纪业务作为期货公司的天然业务,明确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都可以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并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统一为"境内期货经纪",不再区分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经纪。
 
上交所探索科创债申报发行"绿色通道"
 
  近日,上交所举办推进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座谈会,支持相关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引导资金要素向科创领域聚集。
  目前,上交所正积极探索科创债申报发行"绿色通道",参照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适时推出符合科创特征的投融服务机制,便利央企科创债申报发行。
  今年以来,在上交所已成功发行258亿元科创债,其中央企发行量达130亿元,成为科创债的主力军。
  去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此次座谈会听取了当前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就如何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等重要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进一步细化了落实《通知》各项举措、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
  企业代表提出,希望加强投资端对科创债的认知培育和考核激励、鼓励中长期资金加大对科创领域投资,以此进一步降低科创债融资成本;进一步细化《通知》中相关支持措施,激发央企运用科创债为产业转型升级赋能的活力。
  参会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建议,鼓励和支持优质中央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券,加强一二级联动,提高科创债交易活跃度。
  证监会债券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科创债相关的行动方案,针对与会代表反映的需求和难点,证监会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凝聚市场合力进一步完善制度供给,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创债市场机制。
  据了解,自《通知》发布以来,上交所在优化科创债融资支持机制、构建全链条科创债融资服务、激发中介机构活力等方面持续推出细化工作举措。比如,创新投融对接模式,便利科创债申报发行。一方面,上交所持续提高服务质效,建立科创债全链条服务机制,持续跟踪项目落地,为承销机构拓展科创债发行提供专业支持与指导。另一方面,强化市场参与主体激励,在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评价体系中设置专项奖项,鼓励相关主体积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此外,上交所还加大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央企科创公司债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旨在树立市场标杆,形成示范效应。

证券经纪业务自律规则征求行业意见
 
  2月28日起,影响140家持牌券商、35.5万证券从业人员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配合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指导券商更好地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监管部门近日下发四项自律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并且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
  金融资产首超1000万 明确身份识别应强化
  《证券经纪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在《管理办法》的总体框架下,围绕证券经纪业务内涵,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职责,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投资者管理职责、营销管理职责、合规管理职责、稽核审计职责,加强证券公司自律管理。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投资者管理、营销管理、保障措施、自律管理、附则。
  具体来看,《实施细则》细化了投资者身份识别要求,规定券商应当重新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情形,具体包括:资金划转金额与投资者资产收入情况明显不一致;资金划转金额与已掌握的投资者年龄、职业、注册资本等信息相矛盾;资金划转金额、次数、频率存在异常;闲置账户启用后发生大额资金划转;无实质交易且频繁发生大额资金划转等。
  《实施细则》还特别提到,证券公司应当对机构投资者、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金融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首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强化身份识别。
  《实施细则》还完善了回访要求。一是列举了不同种类回访方式,并规定证券公司每年回访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二是明确新增相关交易权限回访的范围为新增证券交易场所设定准入条件的各类证券交易权限。三是明确证券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投资者回访的,应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
  不得恶意低价揽客佣金收取标准需公示
  值得关注的是,在营销管理方面,《实施细则》进一步强调不得实施垄断和恶意低价揽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对服务成本测算、佣金收取标准的公示形式提出了要求。《实施细则》指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服务成本,测算方法应当经过合规部门认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客户端同时以具体数值或区间范围等形式公示交易品种的佣金收取标准,并按公示标准收取。
  同时,《实施细则》细化了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平台等第三方载体投放广告的具体要求。要求证券公司与第三方载体签署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第三方载体仅可发布经过证券公司审核的材料,且不得以个人名义或第三方载体名义宣传证券公司业务、代证券公司招揽、服务投资者。投资者招揽、接收交易指令等证券业务的任一环节,应当由证券公司独立完成,第三方载体不得介入。
  在投资者信息保存方面,《实施细则》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投资者身份资料、证券交易、财产状况等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信息安全。上述信息的保存期限自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实施细则》还提到,目前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超过1.2万家,对经纪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常规稽核审计的压力较大。考虑到证券公司实践情况,《实施细则》规定证券公司对总部证券经纪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常规稽核审计频次为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
  证券公司应审慎提供单客户多银行服务
  中证协还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
  为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更好服务证券行业改革与发展需要,中证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在2013年版《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起草了《规则》。
  《规则》明确了资金账户定义,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的开立和持续管理,要求证券公司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责任、履行反洗钱义务、尊重客户本人意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证券公司以服务为导向、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中心、持续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单客户多银行业务管理要求。据了解,为了提高资金划转效率、便利客户证券交易和资金归集,2010年,中证协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呼声,组织提出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中单客户多银行业务方案。该业务在为广大证券投资者提供资金划转便利的同时,也对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挑战。
  中证协表示,鉴于部分投资者对此类业务仍存在实际需求,此次《规则》在继续保留同一客户签约银行数量不得超过5家、严禁辅助资金账户之间资金划转、限制主辅资金账户间的非交易目的转账等管理要求的同时,特别强调了证券公司应当审慎提供单客户多银行服务,以及办理存管业务客户必须提供同名银行账户等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严格执行反洗钱监控和识别,防范操作风险。
  《规则》还完善了资金账户开立要求。从开户主体、开户方式、客户信息了解、账户标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对资金账户开立的管理规定。强化了账户实名制要求,明确提出客户违反实名制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明晰证券公司在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前应当了解的客户信息范围;同时,细化了账户标识、老年人账户、未成年人账户的管理要求。
  账户开立与变更管理更趋规范
  中证协对《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户协议必备条款》也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严格落实《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必备条款具体内容。二是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账户开立、变更、注销、使用、管理的全流程要求。三是精简条款内容,为证券公司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协议条款留有余地,便于行业参照执行。
  另外,中证协还表示,近年来,随着投资者数量和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证券交易相关业务场景的不断扩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原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的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用。为了适应上述新情况,有必要对原有版本协议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总结证券行业实践经验,形成了《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下称"《代理协议》")。
  据了解,《代理协议》的修订强化了账户实名制、适当性管理、反洗钱、资金监控、异常交易管理等与证券交易相关的主要业务环节。
 
中期协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准入过渡期安排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证监会就修订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定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时,《办法》还规定了期货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而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14年发布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已废止)和2019年发布的《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备案规则》),期货公司经向协会备案后即可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配合落实《办法》最新修订,做好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有效衔接,该协会做出了配套的过渡期安排设计。
  具体如下:
  一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期货公司无需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管业务资格,可以继续正常展业。其中,以子公司形式展业的,子公司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应在《办法》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内结清;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净参与规模,合同到期后不得续期;新增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由期货公司开展,并依法向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是通过在协会进行业务登记取得资产管理业务准入、且以公司形式展业的期货公司,应自《办法》生效之日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管业务资格。自《办法》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应在其后的12个月内结清存量业务,退出资产管理业务。
  三是通过在协会进行业务登记取得资产管理业务准入、且以子公司形式展业的期货公司,应自《办法》生效之日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资管业务资格。自《办法》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应在其后的12个月内结清存量业务,退出资产管理业务。期间期货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子公司存量资产管理计划应在《办法》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结清;合同到期前不得新增净参与规模,合同到期后不得续期;新增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由期货公司开展,并依法向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是自《办法》生效之日起,协会将不再接受期货公司新提交的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申请。
  五是在《办法》生效之日起的48个月内,对于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完成资产管理业务核准的期货经营机构,协会仍将依据《备案规则》对其符合持续展业要求的情况开展自律管理。
 
两部门明确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优化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3个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随后,税务总局发布2个公告,明确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和征管问题。
  延续优化多项税费优惠政策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两部门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两部门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两部门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两部门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教授樊勇认为,近期密集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好地体现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
  税务部门公告落实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3月26日和3月27日先后发布《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公告明确,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若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例如: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方面,税务总局明确,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五部门发文支持港口码头改扩建
 
  据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做好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
  《通知》称,我国沿海和内河港口总体规模居世界前列,枢纽功能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存在部分码头需提升等级或调整货类,部分老旧设施设备需更新改造等问题。加快码头改建扩建,可更充分发挥已有资源潜力,在不增或少增资源的基础上,实现码头靠泊等级、作业效率等方面提升。
  《通知》明确了码头改建扩建工作范围。针对码头改建扩建的主要矛盾和重点需求,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有序,节约集约、安全绿色,因地制宜、经济高效,创新驱动、智慧引领等原则,提出了码头等级提升类、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类、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类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类等4种类别项目为重点方向。
  《通知》提出合理优化码头改建扩建程序要求。提出了加快项目立项办理、优化工程设计审批、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等3方面举措,包括加快审批、核准或备案办理,明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合并开展、码头预留水工结构等可不重新办理设计审批的具体情形,以及加强工程建设和验收指导等若干具体措施。
  《通知》要求强化码头改建扩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提出了加大用地用海保障、加强环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水土保持和洪评审批政策支持、加快航评审核政策支持、加强资金保障等5方面举措,具体包括了加快审批办理或纳入绿色通道、合理界定审批类别(如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采用重力式码头等非透水结构的改建扩建项目,按构筑物用海方式办理,可不纳入围填海范畴;环评按照工程内容确定审批类别,不擅自提级或改变等)、突出审核重点(如明确了用海、环评等聚焦改建扩建部分,不延伸至原工程内容或不累加原工程规模的情形)、优化审批流程(如明确了可不开展环评、洪评、水土保持审批,以及可不重新办理航评、用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情形,以及水土保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等若干具体措施。
 
1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三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管,通知指出,要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通知要求,要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情况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通知要求,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各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
 
政策要闻
 
▲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出台
 
  近日,由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公开向全国印发。
  《规则》有不少变动之处。如新增的"工作原则"一章中就增加规定,要求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规则》还增加国务院建立学习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为地方和基层服务等内容。新增的"工作落实"一章里,也明确提出国务院领导同志要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等内容。
  此外,《规则》还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请假制度。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离京出访、出差和休养,应事先向总理请假,并按有关规定报备。
 
▲证监会部署2023年机构监管重点工作
 
  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全面客观分析当前机构监管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壮大长期专业投资力量,突出稳字当头,保持证券基金行业稳健发展,突出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行业生态。
  会议强调,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形势总体趋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安排基本定型,对机构监管和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站在新征程新起点上,机构监管条线要更好统筹行业发展和监管,坚持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聚焦主责主业,努力构建集约型、专业化、高质量的行业发展新格局。
  会议要求,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机构监管条线要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要求,聚焦"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调推进投资端和融资端改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突出机构功能发挥,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提质增效,继续壮大长期专业投资力量;突出稳字当头,保持行业稳健发展;突出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行业生态;突出严的氛围,锻造政治强专业硬作风实的监管队伍,以正确的监管理念引领行业发展理念,以高效能的机构监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证协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APP"一键打新"功能
 
  3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APP"一键打新"功能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参与新股网上申购的中小投资者数量稳步增长,各证券公司通过上线APP"一键打新"功能为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提供了便利。但是,不少投资者反映证券公司APP"一键打新"存在风险提示不够全面具体、投资者申购选择权较为单一、资金冻结告知不充分等问题,对投资者权益保障不够充分。
  在当前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背景下,股票发行定价更为市场化,证券公司在提供新股申购服务时,加强风险提示、更加注重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尤为重要。为切实回应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会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并根据调研情况研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APP"一键打新"功能的通知》,对证券公司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完善风险信息提示。要求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网上申购风险、增加风险提示频次、优化资金冻结告知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开通"预约申购"协议。二是优化APP选择功能设置。赋予投资者在申购数量、取消申购资金预冻结、取消预约申购指令等方面充分的选择权。三是细化新股申购页面提示。健全新股基本面介绍,确保投资者切实、全面了解拟申购新股的相关情况。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关注证券公司APP"一键打新"功能整改情况,督促证券公司完善风险提示和选择权设置,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证券公司予以处理。协会也将继续广泛了解投资者诉求,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引导证券公司牢固树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念,回应投资者关切,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
 
▲两部门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据悉,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将从此前的阶段性实施改为制度性长期实施。
  《公告》提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公告》,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两部门发文力推"带押过户"常态化
 
  据悉,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3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
  《通知》明确,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所谓"带押过户",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中成药集采规则开始征求意见
 
  3月27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品种将覆盖复方血栓通、冠心宁等16种口服和注射中成药。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
  根据意见稿,同竞争单元内,按照符合"申报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综合得分=价格竞争得分×60%+技术评价得分×40%,也就是说本次集采并不仅以降价幅度为评判标准,医疗机构认可度、药企综合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均在考虑范围内,另外供应保障不到位、集采失信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均为扣分项目。在综合得分相同时,价格降幅大、医疗机构需求量大的企业优先入围。
  采购执行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并对未在中选企业申报的"供应清单"产品予以暂停挂网。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按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据报道,2023年,中医药行业连续迎来政策利好。年初,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2月,《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此次全国中成药集采规则征求意见稿出炉,代表中药发展在市场层面的政策落实。
 
国资改革
 
国资委强调专业化整合要探索国企同各种所有制经济深度合作
 
  3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举行"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项目集中签约仪式",11组项目集中签约。对于下一步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开展专业化整合。他特别谈到,要进行方式创新,探索国有企业同各种所有制经济深度合作的途径和办法,深化务实合作,促进互利共赢。
  当天活动上,11组专业化整合项目分三批签约,第一批为国投与招商局集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第二批为中央企业之间专业化整合项目签约。第三批为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项目签约。翁杰明表示,这些项目既有清洁发电、矿产资源这样的重要关键领域,也有生态环保、医疗康养这样与民生紧密联系的相关产业,既有央企间的资源整合,也有央地间的协同发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实施专业化整合项目1272个。其中,央企内部资源整合项目803个、央企间整合项目154个、央地整合项目138个、外部资源整合项目177个。"总的看,专业化整合工作全面提速,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翁杰明说,通过专业化整合,中央企业支撑保障能力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布局结构更加优化,核心竞争优势巩固增强。
  对于下一步工作,翁杰明表示,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持续推动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走深走实。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开展专业化整合。包括聚焦核心目标,抓好专业化整合整体谋划;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方式创新,推动专业化整合取得更大实效;强化统筹组织,确保专业化整合稳妥有序实施等。
  在方式创新方面,除了此前一直强调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要积极探索区别于以股权为纽带的整合路径以外,此次活动上,翁杰明特别谈到,要探索国有企业同各种所有制经济深度合作的途径和办法,深化务实合作,促进互利共赢。
  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总监周丽莎表示,此次落地的项目聚焦发挥平台功能作用,实现了产业集团与投资、运营公司协同联动。预计未来,国有企业在推进专业化整合工作中,有望立足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突破现有领域,与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用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股权合作,共同推动国家的现代化产业发展。
 
两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
 
  据悉,为推进质量强国建设,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效益效率,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竞争合作新优势,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推动标准化和科技创新协调互动,打造品质卓越的世界一流品牌,积极履行高标准社会责任。
  《意见》要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积极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要求。鼓励中央企业参与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牵头制定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领域标准,促进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和创新应用。
  《意见》要求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中央企业要加大质量创新投入,强化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突破一批质量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重大颠覆性技术,引领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提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大幅提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质量管理全过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
 
自主创新
 
 
 
 
 
 
 
深港两地促进科技创新合作
 
  3月30日,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郑红波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在深圳共同主持召开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专班第二次会议。双方就联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产学研创新协同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会上,郑红波与孙东共同出席了《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签署仪式。
  据了解,习近平主席于2022年6月视察香港时,希望香港发挥自身优势,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珠联璧合。在新的历史机遇下,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签署《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必将推动深圳与香港科技创新合作迈入新阶段,促进深港科技创新全链条协同,营造开放融合的创新环境,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发挥更积极作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王有明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署长潘婷婷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安排》(以下称《安排》)及其附件《关于全面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安排》及其《工作方案》将作为未来两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政策指南和行动纲领,主要围绕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联合组建创新载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培育科技人才,协同建设深圳前海、河套等重大创新平台与香港北部都会区,推动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促进科研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领域加强合作,着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节能减排
 
三部门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3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加强用地监管、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五方面措施。
  其中,《通知》明确,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通知》提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含光伏面板、采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等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含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等用地,具体依据《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分类),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具体来看,光伏方阵用地方面,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可使用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灌木林地以及其他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不得采伐林木、割灌及破坏原有植被,不得将乔木林地、竹林地等采伐改造为灌木林地后架设光伏板;光伏支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度1米以上,每列光伏板南北方向应合理设置净间距,具体由各地结合实地确定,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灌木覆盖度等生长状态不低于林光互补前水平。
  光伏方阵按规定使用灌木林地的,施工期间应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间相关方签订协议,项目服务期满后应当恢复林地原状。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外草原的,地方林草主管部门应科学评估本地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适建区域、建设模式与建设要求。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配套设施用地管理方面,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
  《通知》还提到,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特别是光伏方阵用地的日常监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严禁擅自建设非发电必要的配套设施。各地要将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纳入日常督察执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北京发文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据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支持政策》),提出了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将针对光伏发电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五个方面入手,全方位首都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二是提升设计咨询机构光伏设计能力,建立光伏设计技术体系,强化与建筑结构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等专业的协同配合。包括推动风貌融合、完善标准要求等措施,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
  三是根据北京光伏发电应用资源分布,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
  四是在明确规划、设计、建设、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放管服"力度。
  五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开展项目设计、建设,明确建设、产品质量、验收检测相关要求。
  据了解,《支持政策》提出对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且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并给出了分类支持方案。包括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
  《支持政策》还提出,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市级重点工程、产业园区等领域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支持结合关停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以上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给予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30%、20%和10%的资金支持。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落实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努力实现"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加快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刘世锦建议探索形成全方位支持绿色创新型的"碳替减"市场
 
  据悉,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3月25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上表示,应对气候变化从根本上说是人类社会通过创新打破新的发展约束条件,如何在制度和政策上促进创新,可以在两个方面做一些探索。一是形成全方位支持绿色创新的"碳替减"市场。二是在碳减排过程中要更多地引入市场化因素,并形成一种双向激励转型机制。
  刘世锦表示,绿色发展方式从根本上要靠绿色技术驱动。他提出一个新的理念就是创新型"碳替减",即依托绿色技术替代而相对减少的碳排放,也可称之为替代性减碳。
  刘世锦认为,"碳替减"市场应该有比较强的包容性。既包括类似绿电的绿色能源产品,也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高碳行业能够产生碳替减的产品。在开始启动"碳替减"市场的时候,各个地方可以试点碳资产池或者绿碳银行,推动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逐步演变为更大范围的区域市场乃至全国性市场,也可以与相关国际市场接轨。对于碳价的两种主要表现方式--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和碳税产生的收入,应当用到碳中和进程中去,可以在某个地区或对某类产品开展碳税的双向激励机制的试点。
 
世行批准2.5亿美元贷款助力陕西塑料垃圾减量
 
  据世界银行3月24日披露,世行执行董事会已批准2.5亿美元贷款,用于帮助陕西省减少农村生活垃圾和农用塑料薄膜造成的塑料污染。
  这一项目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实施,将支持陕西提高塑料垃圾治理水平,减少塑料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治理模式。项目所取得的经验有望得到复制推广,为其他省份的农村地区垃圾管理改革与实践以及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借鉴。
  "这一项目将聚焦规划、融资、处理设施建设、利益相关者参与和绩效评估的一体化系统,引进国际实践,示范可推广的农村垃圾治理转型模式。"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华玛雅说,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减少塑料垃圾对环境的直接影响、增加垃圾收集处理量、在管理系统中引入创新模式等。
 
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680GW
 
  近日,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2023全球风能报告》,预计到2024年,全球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将首次突破100GW;到2025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也将再创新高,达到25GW。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新增并网容量将达到680GW。
  在经历了低迷的2022年之后,全球范围内快速调整的政策环境已为未来几年风电加速发展奠定了基础。GWEC预计,未来五年平均每年风电新增装机将达到136GW,实现15%的复合增长。
  报告指出,政策制定者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避免供应链瓶颈阻碍全球风电的高速发展。潜在的供应链瓶颈可能会危及全球实现2030气候目标,这是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关键节点。
 
美国会众议院投票通过《降低能源成本法案》
 
  3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25票对204票的结果投票通过《降低能源成本法案》。据悉,这项立法是共和党的首要立法优先事项,目前众议院已将该法案提交给参议院等待审议。
《降低能源成本法案》旨在促进化石燃料的生产和出口,以及提振美国国内采矿业。该法案预计还将加快能源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程序,并废除《通胀削减法案》中关于激励能源公司减少甲烷排放的部分计划。
 
欧盟2035年起禁售碳排放燃油小汽车
 
  据悉,欧盟理事会3月28日批准一项法规,决定从2035年起禁售会导致碳排放的新的燃油轿车和小型客货车。不过在德国要求下,使用碳中性燃料的新的燃油车有望在2035年后继续销售。
  欧盟理事会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根据这项法规,从2030年到2034年,新的燃油轿车和小型客货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21年分别减少55%和50%,到2035年分别减至零。
  声明还说,欧盟委员会将在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后提出一项提案,在2035年后允许完全使用碳中性燃料的车辆注册。
  这项新规是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7月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提案"适应55"的重要部分。根据"适应55"一揽子提案,欧盟计划到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5%,并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
  欧盟委员会原本希望禁售所有新的燃油小汽车,但燃油车制造大国德国提出,希望在2035年后能继续销售使用碳中性燃料的新的燃油车。3月25日,欧盟委员会与德国宣布达成一致,扫清了立法障碍。新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20天后生效。
  声明中提及的碳中性燃料主要指"电能合成燃料",这类燃料由从空气中捕获的二氧化碳与风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所生产出的氢气制成,被认为是一种可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的合成燃料。不过,这种燃料目前还远未实现低成本量产。
 
劳动用工
 
埃森哲宣布裁员1.9万
 
  日前,全球最知名的咨询公司之一--埃森哲宣布将于未来18个月内,裁员19000人,约占其员工总数的2.5%,这也是当前咨询行业规模最大的裁员之一。目前,埃森哲在全球拥有超过70万名员工,市值约1800亿美元。
  在埃森哲的此次裁员中,超过半数的岗位将集中在人力资源、财务和法律等职能部门。该公司预计将产生12亿美元(约合82亿元人民币)的员工遣散费和其他人事费用,并将额外花费3亿美元用于整合办公空间。
  大约一年半之前,埃森哲曾承诺在3年内为英国创造3000个岗位,其中一半的岗位位于伦敦以外地区。该公司的一位发言人表示,这一承诺仍然有效。
  据报道,在咨询行业,已有一些知名公司在近期宣布裁员或冻结招聘。咨询业巨头毕马威3月份在一份内部备忘录中宣布,由于客户需求持续下降,将在美国裁员近2%。麦肯锡也将裁掉约2000名非咨询部门员工。安永等其他公司则将招聘目标削减了数千人。
 
专家论坛
 
王一鸣: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系统化理论创新
 
《经济日报》3月20日刊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的文章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系统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揭示了蕴含其中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之问,是具有原创性、系统性、时代性的理论体系。
  一是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内涵的认识。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正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正推进着最为壮阔而生动的发展进程,赋予中国式现代化特有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二是揭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既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概括,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走向未来的实践要求。这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既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也是对传统现代化的超越。实践证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走得通、行得稳,而且将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三是阐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我们党把实现现代化作为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一代一代接力推进,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前景光明、繁荣兴盛。
  四是明确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安排。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并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中一个综合性指标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就要求尽可能争取国内生产总值以比预期更快的速度增长,努力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五是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中国式现代化不仅阐明了“建设什么样的现代化”问题,而且明确了“怎样建设现代化”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五是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这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不偏航、不走样的重要前提和实践要求。
  六是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的”,传承5000多年中华文明,扎根中国土壤,嵌入中华文化基因,打上深深的中国烙印。中国式现代化是“世界的”,为世界现代化模式多元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七是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策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战略与策略、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关系。这一系列推进方式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八是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要不断拓展深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以改革创新开辟中国式现代化更加光明的未来。
 
迟福林:以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此,《经济日报》3月30日刊发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文章指出,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作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经济大国,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是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通过结构转型充分释放14亿多人潜在的增长动力和发展活力,以结构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结构转型赢得主动、赢得未来。
  以结构性改革释放转型新动力
  经济转型的本质,是通过结构调整和制度变革,实现结构再平衡和结构升级。结构转型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改革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结构转型。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具有自身的突出特点。一方面,我国14亿多人口的消费结构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另一方面,全球经济格局变化深刻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外部环境。未来10年左右,我国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科技结构、城乡结构、贸易结构都至少有10个至15个百分点的升级空间,蕴藏着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潜力。以消费结构为例,预计到2025年,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望从2021年的44.2%提升到50%左右,带来10万亿元左右的新增消费市场,形成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新发展阶段,要稳步推进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等方面的转型升级,以结构转型赢得高质量发展的主动。
  作为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有巨大空间,同时面临的问题非常复杂、任务也非常艰巨。这既有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结构性失衡,也有体制性摩擦带来的结构性失衡。解决结构性矛盾与问题,既需要结构性政策调整,更需要结构性改革的突破;既要以稳定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推进结构性政策调整,推动形成更具弹性的经济转型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也要推进与结构转型相适应的结构性改革。
  从当前情况看,推进结构转型,需要不断破解政策与体制、体制与体制、短期与中长期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需要不断化解需求与供给、工业与服务业、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等结构性问题。从实践看,结构转型需要稳定并增强发展预期、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些都直接依赖于结构性改革的突破。从结构转型的具体任务来看,适应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趋势,要以服务领域为重点,着力打破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并实现消费与供给的良性循环;适应科技结构升级趋势,要深化科教体制、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入基础研发的体制机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释放科技创新潜力;适应城乡结构转型趋势,要推进公共资源与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等等。
  14亿多人口大国的结构转型,既是中国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大利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国内国际的双重意义,在推动自身转型发展的同时,也将促进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增长,为全球经济转型发展和治理变革注入新活力,促进形成更加稳定、多元、平衡、包容的世界经济格局。
  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结构转型
  我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未来几年,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既有结构转型的巨大潜力与空间,也面临着外部环境变化的重大挑战。促进高水平开放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我们必须把高水平开放与结构转型结合起来,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稳定经济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既取决于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的调整优化,又取决于结构转型与国际市场的融合程度。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与我国结构转型趋势相适应的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的相互促进、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相互融合。为此,要把高水平开放与结构转型结合起来,协同推动高水平开放与强大国内市场建设。例如,以开放创新破解“卡脖子”难题,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突破;以适度扩大优质商品与服务进口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等等。
  要以高水平开放拓展要素配置空间,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升级,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带来更大促进作用。一是以主动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推动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实现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的良性互动。二是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打破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推进服务业领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三是强化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加快制定并实行全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减少制约要素流动的“边境上”和“边境后”壁垒;以海南自由贸易港等为依托,着力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四是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性变革。例如,要加快深化服务领域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突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不仅为推进双边、区域、多边自由贸易进程提供了重要动力,也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力和制度性话语权。未来,要主动参与全球治理,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一是务实推进RCEP进程。2021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贸易额同比增长18.1%,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0.9%。未来几年,以RCEP为抓手,与其他成员国合力建设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的重中之重。二是以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为重点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要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构建我国数字贸易规则方案,制定数字贸易规则设计工作计划、实现路径和时间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规则模块有序构建。三是在广泛协商、凝聚共识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专家论点辑要
 
  ▲李扬认为中国经济增长不会被债务问题困扰
 
  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3月25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上表示,中国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都在国际的安全线内。中国下一步的经济增长不会被债务问题困扰,我们能够顺利实现增长目标。
  李扬表示,中国的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确实是一个下阶段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不过,李扬也指出,虽然中国的负债确实在上升,但是并没有上升到外界所说的非常危险的程度。中国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都在国际安全线内,更重要的是,中国政府的资产规模以及占GDP的比重都越来越高,这就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深厚基础和明确思路。
  "如果我们一定要解决债务问题,那么,用资产覆盖债务便是一条有效途径,当然,这就需要我们在资产管理方面做一些工作,进行一些腾挪,展开一些置换。总之,在一个相对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下,我们能够顺利解决好中国的债务问题。因此,我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不会因债务问题而受到严重阻碍。"李扬说。
 
  ▲黄奇帆认为应把握产业链布局主动权
 
  据悉,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3月25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3年年会上表示,应对当前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产业链布局的主动权。
  他认为,重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补链扩链强链;二是要培育并形成一批既能组织上中下游产业链水平分工,又能实现垂直整合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同时要培育中国自己的生态主导型"链主"企业;三是谋划和布局一批符合未来产业变革方向的整机产品。这是新一轮产业变革制高点。
  黄奇帆认为,今后二三十年,中国应该抓住类似像无人驾驶的新能源汽车、家政服务的人型机器人、提供数字秘书服务功能的智能终端等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整机产品,使之成为世界性的、具有万亿美元级别的耐用消费品。在这些领域,中国有的跟跑、有的并跑,还有的领跑全球。要积极进行前瞻性布局,主动出击,围绕这些重点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集群。
 
中小企业
 
工信部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企业融资行动
 
  据悉,工信部办公厅3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提出以中小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结合本地实际,聚焦中小企业疫后恢复的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多项服务。
  在投融资服务方面,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企业融资行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围绕"产业政策进银行、金融政策进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发挥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融资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对接活动。
  在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服务方面,深入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开展平台企业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全国行,推广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和《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举办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大会。组织实施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引导节能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为中小企业提供节能诊断与咨询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加快绿色化转型步伐。
  在技术创新服务方面,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行动、质量品牌标准赋值中小企业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举办"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工业设计赋能中小企业活动,推动中小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通知还要求,重点开展政策入企、创业培育、育才引才、管理提升、市场开拓、权益保护共九个方面的服务。
 
破解中小企业“走出去”的跨境支付难题
 
人民日报海外版3月28日刊发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的文章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跨境贸易更加频繁,大量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出境旅游,中国跨境支付需求正快速增长。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希望通过简单、安全和快捷的方式完成跨境支付,特别是其中小批量、多批次的跨境电商模式,对跨境支付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跨境贸易增长很快,但跨境支付发展时间较短,支付流程尚不完善,支付效率总体仍较低下。多数中小企业仍采用传统金融结算方式,其手续繁杂、耗时长等短板随着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日益凸显。一方面,传统结算方式信息共享难度大,而跨境贸易业务中间环节较多,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相互间数据难以连通,每笔交易需在各机构之间分别记录、清算和对账,易导致“重复清算”。另一方面,中小企业通常采用银行汇款、托收和信用证等安全性较高的方式进行交易清算,而传统跨境支付方式报关、汇款和收款时间整个周期较长,给中小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压力。
  支付是贸易的基础设施。聚合资金流、信息流,联通国内和国外,跨境支付被比作支撑全球跨境贸易的“无形之桥”。当传统支付方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跨境贸易时,新的支付方式——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跨境支付平台可以提供资金结汇、收款等一站式服务,支持主流电商平台收款和境内外银行卡等多种收款账户,助力出口电商卖家布局全球业务。同时,跨境支付平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境内账户分钟级到账,支持便捷提现到境内外个人及企业银行账户。目前部分跨境支付平台还形成“综合支付+报关+跨境换汇+自动化会员账户体系”的综合生态服务体系,可以为不同跨境商户的多元化需求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和丰富多元的服务产品,包括为传统贸易企业、跨境电商开立海外银行账户,建立自动化会员账户体系、提供货币兑换服务和多币种钱包服务等,提升中小企业资金收付效率。
  中小型外贸企业对高效、安全、合规的跨境支付平台需求尤其迫切。中小型外贸企业资金储备相对薄弱,在交付海外订单后,需要快速收回款项,否则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转。目前,中国的跨境支付平台融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支付便捷,结算效率显著提升,进一步保障了支付安全,更加适用小额B2B(企业对企业)贸易的支付要求。
  2022年以来,中国针对跨境支付的支持政策接连出台。其中,《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全面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产品服务、清算结算处理、业务运营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标准建设,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等。《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明确提出,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这大大拓宽了支付机构跨境业务范围以及所服务的业务主体范围,使得跨境支付机构具备了更多可发挥空间。
  国内跨境支付平台在经历了前期的市场培育阶段后,正逐步由最初的价格竞争转向为客户和行业打造专属的解决方案,在实现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对不同用户提供差异化服务。随着市场规模扩大,企业用户增多,国际影响力扩大,监管日益规范,跨境支付平台这一新兴服务,将有力整合境内外支付结算通道,助力中小企业合规、安全、高效“走出去”。
 
调查分析
 
普华永道称42%中国内地CEO对未来一年全球经济增长怀有信心
 
  3月28日,普华永道在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期间发布《第26期全球CEO调研中国报告》。报告显示,全球CEO对于未来12个月全球经济增长的担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持悲观态度者升至73%。即便如此,中国内地CEO远比全球同行乐观,有42%的中国内地CEO对未来一年全球经济增长怀有信心。
  随着中国重新向世界敞开大门,并已出台一系列措施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增长势头。市场普遍预计国内经济将从2023年第二季度开始加快复苏,中国内地CEO对本土经济的发展形势更为乐观。
  普华永道中国市场主管合伙人梁伟坚表示:"2023年,中国企业将处于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之中,面临由需求复苏推动的通货膨胀、地缘政治风险、公共卫生风险和气候变化等挑战。尽管中国经济重启为全球经济注入信心,但中国内地CEO们仍需掌握平衡之道,既要赢得当下,也要将投资用于增强实力,以维持企业的长久生命力。"
  在中国内地CEO看来,未来12个月对其公司收入增长最为重要的市场是澳大利亚、美国和日本。全球CEO仍将美国、中国内地和德国视为最重要的市场。经济增长正从依赖单一外部经济体转变为更加平衡的模式,寻求海外市场多元化布局,并从本土和区域经济集群中寻找发展机遇。
  普华永道中国税务部主管合伙人黄佳认为:"随着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合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力图提高商业运营的便利性,本国市场对外资的综合吸引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贸易自由化,特别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备受期待的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将会进一步夯实中国经济发展基本面。"
 
经贸态势
 
中国贸促会发布《2022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
 
  据悉,中国贸促会3月29日发布《2022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指出2022年度全球经贸摩擦整体加剧,电子、运输设备、轻工、机械设备等领域企业经营风险明显增加。
  根据报告,2022年全年所有月份的经贸摩擦指数均处于高位,指数月均值比上年增加205个点。
  分国别看,大国引发的经贸摩擦加剧。报告显示,去年欧盟、美国的经贸摩擦指数处于高位,发布的经贸限制措施数量居前两位,欧盟占总数的25%,美国占18.8%。
  分具体措施看,进出口限制措施、进出口关税措施、其他限制性措施这三类措施指数的月均值同比均明显上升,贸易救济措施指数、技术性贸易措施指数同比均有所下降。
  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王琳洁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表明主要国家经贸限制措施工具箱使用更加多变,关税措施、管制和制裁、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逐渐成为常用工具。
  分行业看,全球经贸摩擦集中在电子、运输设备、轻工、机械设备等领域,这些行业的企业经营风险明显增加。
 
以色列与阿联酋自贸协定生效
 
  据悉,以色列政府新闻办公室3月26日发表声明称,以色列外长科亨和阿联酋驻以色列大使哈贾当日签署关税协议,这将使两国自贸协定生效。自贸协定将成为加强两国经贸合作的主要增长引擎,并进一步加强双边关系。
  声明说,自贸协定生效后,以阿双边贸易中96%的商品将免除或降低关税,以色列公司将获准参与阿联酋政府的招标。双边贸易范围预计将大幅扩大,并为以色列市场带来额外就业机会,降低以色列的生活成本。
  2020年9月,以色列与阿联酋签署关系正常化协议。两国自贸协定谈判于2021年11月开始,2022年4月完成。2022年5月31日,双方在阿联酋迪拜正式签署自贸协定。这是以色列同阿拉伯国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
  2022年以阿双边贸易额超过25亿美元,阿联酋已成为以色列第16大贸易伙伴。
 
投资视点
 
北京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24日披露,为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民生领域三类垄断行为。一是聚焦医药、文体、汽车、建材、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加强垄断协议执法,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和参与垄断行为的监管。二是聚焦公用事业等自然垄断领域,深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三是聚焦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
 
上海高院联合17家单位推出35条措施提升企业破产重整便利性
 
  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家单位联合出台《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 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全面优化破产审判及配套保障制度机制,推动上海办理破产进一步降成本、提质效,让市场主体有更大获得感。
  《若干措施》在巩固去年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市场主体关心关注、制约破产办理质效的重点环节,从9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措施,着力提升上海办理破产的便利化水平:
  一是支持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明确管理人职权和履职方式,首创破产企业撤销账户免收费用、破产企业名下车辆违法记录免于记分、管理人履职责任保险制度等新制度,完善管理人履职保障体系,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对管理人履职的支持度和配合度。
  二是提升涉案信息查询、财产处置便利度。建立破产信息"一网通查"机制,整合线下查询窗口便利管理人线下查询涉案信息。建立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新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处置被查封财产。探索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在线办理、破产财产处置多元方式等新举措,细化破产财产"先处置,后解封"新规,提升破产财产解封处置便利度。完善不动产权属转移规则、优化建筑工程权属登记程序等,破解当前制约破产办理进程的不动产处置难题。
  三是加大企业重整和解政策支持力度。依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设立上海企业重整事务中心,积极遴选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项目,加大重组或预重整力度,推动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探索通过提供专项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方式帮助破产重整企业纾困融资,加大金融创新和服务支持力度。支持重整企业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保障破产企业发票供应。
  四是优化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聚焦制约企业成功重整的税务、金融、市场监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畅通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积极探索建立有别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破产企业的行政罚款按照重整计划确认的清偿比例得到清偿的,视为企业已经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对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重整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为重整企业恢复经营创造条件。
  五是完善办理破产配套机制。建立企业破产信息公示机制和破产企业相关人员任职限制登记制度,优化破产企业税务办理流程。优化税务注销程序,便利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功能,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破产府院协调联动力度。
 
西部(重庆)科学城出台"满天星"行动计划
 
  据报道,西部(重庆)科学城日前出台"满天星"行动计划2023年工作方案,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简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科学城核心区今年将力争实现软件产业收入180亿元。
  科学城将重点围绕汽车软件、人工智能、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等产业领域,按照"龙头带动、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凸显特色"的思路,围绕载体建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人才引培等,着力构建"原始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落地"发展体系。
  为此,科学城将实施拓展产业承载空间、加速释放科创能力、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强产业主体引育、做优优势软件产品等6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拓展产业承载空间方面,将整合盘活区内闲置楼宇发展软件产业,完成金凤软件园虎溪园2G地块项目建设,新增1-2个"满天星"示范楼宇,启动金凤软件园虎溪园二期、西永园科创街一期项目建设,推动中科院重庆科学中心一期,光大人工智能产业基地一期、科学谷一期项目全面建成投用。
  在加速释放科创能力方面,将完成重庆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运营机构组建,进一步完善工业软件云创实验室平台功能,启动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加速释放中科院汽车软件创新研究平台、北大重庆大数据研究院等平台科创能力,促进成果转化。
  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方面,将推动软件产业与智能科技、生命健康、绿色低碳等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数字医疗产业园、汽车电子产业园、未来科创园、重庆工业设计中心等融合发展园区,高质量高标准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项目,打造智能网联产业集群。
  在加强产业主体引育方面,将整合力量组建软件产业招商专班,坚持优商选资,聚焦重点产业方向,瞄准全球500强和中国百强软件企业、国内重点软件企业招大引强,引进重大项目30个以上,逐步培育一批链主、链长企业。
  根据方案,今年,科学城核心区将力争新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600家,新增从业人员1.2万人。
 
重庆出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
 
  3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要奋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聚力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争当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勇当内陆省份改革开放探路先锋,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发展大局、内陆改革开放大局、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大局、促进共同富裕大局。为此,《行动方案》明确,要实施主城都市区极核引领等10项行动,共53项任务。
  其中,通过实施提升主城都市区极核引领行动,到2027年,重庆主城都市区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中西部领先,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6%,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4%,常住人口达到22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80%。
  通过实施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行动,到2027年,重庆以提升内联外通水平为导向,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现代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显著优化,互联互通、智能绿色、管理协同、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通过实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到2027年,重庆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纵深发展,数字产业化持续提速,新兴数字产业加快布局,力争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
  通过实施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行动,到2027年,重庆建成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科技创新能级跃升,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形成,力争产生3项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成果,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实现"双倍增"、总量分别达到1.27万家和8.6万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到202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5万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左右,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38天左右,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新增市属国企控股上市公司3个以上,建成数字化车间100个以上、智能工厂20个以上。打造总体规模超3000亿元的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集群;进出口总额达到1.1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率达到10%、位居西部前列;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2.3∶1;城镇新增就业累计300万人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等目标。
 
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总体方案发布
 
  据悉,为加快推动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四川省政府、重庆市政府日前联合印发《推动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此,川渝在毗邻地区规划布局10个融合发展平台中,已有9个出台总体方案。
  根据《方案》,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范围涉及四川省自贡市、泸州市、内江市、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荣昌区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4.66万平方公里。在川渝两省市中,该区域是成渝地区除重庆成都双核外区位优势最明显、承载能力最强、产业基础最好的区域。
  同时,《方案》明确了川南渝西地区的四大功能定位。
  第一,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带。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动能强劲的融合发展轴带,全面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增强对成渝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第二,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功能区。发挥制造业基础扎实、产业人才集聚优势,聚焦拓展产业链、强化创新链、稳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合理分工、高效协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携手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跨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第三,成渝地区对外开放合作重要门户。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交汇点优势,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全面对接区域重大战略,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物流枢纽,为成渝地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供重要支撑。
  第四,长江上游高品质生活宜居区。彰显绿色本底和巴蜀特色,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人居品质,突出塑造"山水相依、江城相拥、城景相融"的区域品牌,打造生态价值全面显现、文化魅力充分彰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美丽幸福生活圈。
  最终,到2025年,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形成,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左右,引领带动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成渝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5年,融合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川南渝西地区引领示范效应全面显现,创新引领、国际一流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城市吸引力、区域影响力显著增强,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全面实现,成为带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根据《方案》,川南渝西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有七个:构建融合互补的区域发展布局、建设融合共赢的特色产业体系、构筑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门户、形成共建共治的生态保护格局、打造有亮点有特色的宜居宜业目的地、探索统筹协调的跨区域融合发展机制。
  为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方案》明确将建立健全协同实施保障机制,确保总体方案主要目标顺利实现。特别是,川渝两省市相关地区将组建联合办公室,轮值举办川南渝西党政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实施重大政策、项目、改革等事项。
 
成都高新区发布工业无人机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3月24日,成都高新区发布《成都高新区发展工业无人机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基于该区在工业无人机整机研制、航电系统、交管系统、运营服务等领域产业集聚优势,以需求为牵引、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创新与应用"双轮驱动",以研发、制造、试验、应用服务产业链为主线,做大做强产业支撑,建设全国工业无人机产业引领高地。力争到2023年,构建完成"一体两翼"产业布局;2024年,工业无人机产业能级位势实现显著提升;2025年,基本建成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循环畅通的工业无人机产业链体系,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培育50亿级链主企业1家、10亿级骨干企业2家,本地配套率达40%。
  据介绍,成都高新区工业无人机采取"一体两翼"的产业发展布局,高新南区为研发创新集聚区,高新西区为整机生产智造、验证中心,未来科技城为整机制造拓展发展空间和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高新全域为场景应用试验区。
 
陕西出台十条措施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陕西省3月24日出台了《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简称《措施》)。《措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更及时更有效更具针对性地做好"服务"这篇文章,把近年来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增强获得感,踏踏实实抓经营,安安心心谋发展。
  《措施》要求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省长任组长的"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每季度专题研究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措施》提出打造"陕企通"一站式服务平台,全面拓展提升"陕企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建成"一站式"企业服务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推送总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共享、统一发布和精准推送。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和调整相关政策。
  在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措施》要求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好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让民营企业大胆闯、放心干。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为创新陕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陕西官方表示,将着力破解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整治,紧盯不放抓督办,加大对恶意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推动解决拖欠问题。
  《措施》还在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建立分类分层服务体系、强化法规政策落地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做好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
  《措施》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惠及广大民营企业。有关部门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甘肃出台32条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2条具体措施,全力促进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
  《措施》明确提出优化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环境,逐步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和"集群注册",降低开办和经营场所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自2023年4月1日起,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变更登记信息,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且自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措施》加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力度,明确具备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部分贴息。做好退役军人创业金融支持,对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加强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以大数据金融科技手段分析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全力促进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
  同时,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措施》还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帮办服务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联系制度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帮扶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做优。同时,建设"甘肃省个体工商户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统计、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信息化支撑。
 
内蒙古公布今年2617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力推进全区2023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公布2023年拟推进实施的2617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计划年度完成投资4069.5亿元。
  项目清单中包含2617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涵盖了产业发展、能源、农牧林草水、物流、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城镇(含园区)基础设施、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共11类项目。这些项目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全区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要持续构建良好投资环境、持续加强重点项目推介、持续做好要素保障、持续强化融资支持、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区民间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广东发文推动产业有序转移
 
  3月24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公开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作为广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1+14+15"政策体系的主文件,《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引导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强化要素资源支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21条政策举措。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
  《若干措施》鼓励珠三角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转移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形式延伸布局产业链。
  在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珠三角各市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探索布局建设"飞地经济"。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各市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设置园中园、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台等方式,在珠三角地区设立"反向飞地"。鼓励"反向飞地"所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将减免优惠政策作为正向激励因素纳入相关考核评价。
 
广州市印发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
 
  日前,广州市科技局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在《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龙头企业在产业链跃迁中"挑大梁"。
  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织开展技术攻关
  《方案》提出,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科技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项目资助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具体措施为,支持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技术攻关。市科技局每年选取不超过10个重点产业链重要方向,以"定向组织"方式,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每年每条产业链不超1000万元,支持项目5-10项,每项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或200万元。
  由链主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提出影响制约产业链安全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颠覆性创新技术攻关项目,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医疗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
  《方案》明确,链主企业及创新联合体企业应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足额配套自筹经费。原则上,链主企业及其子公司牵头承担的项目总数不超2项,分配的市财政科技经费总额不超200万元。
  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 "接续支持"
  《方案》提出,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市科技局鼓励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承接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一年度作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入最后一轮答辩环节,但受国家财政预算投入等原因未获立项的在穗企业和医疗机构,可在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范围内,结合广州产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需求,提出符合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方向的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分领域组织遴选,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每个项目定额支持100万元。原则上,同一年度一个单位限报1项。
  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化落地"接续支持"。市科技局鼓励在穗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落地产业化和应用示范推广。承接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应是近三年通过验收的,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为穗外高校科研院所。市科技局按实际落地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
此外,对社会资本投入研发项目"认定立项"。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对利用社会资本完成的符合一定条件的技术研发项目,经科研任务承担单位申请,市科技局复核后,可认定完成一项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安徽省多措并举扩大汽车消费
 
  近日,安徽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开展惠民消费、壮大流通主体、举办展销活动、提升金融服务、拓展消费场景等5个方面出台支持政策。
  支持开展惠民消费,安徽省支持各地对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省财政对3月至6月各地财政消费补贴实际发放金额按20%比例进行奖补,同时,鼓励各地联动省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或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围绕壮大流通主体,安徽省计划对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3亿元以上,或历年存续企业年汽车(含二手车)销售额超过10亿元、增速1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培育年二手车销售额超5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以上,或实行统一结算、年二手车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以展示展销活动拉动汽车消费,对2023年上半年各地举办并在各市商务部门备案、持续时间2天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展销促销活动,财政计划按展览展销活动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给予补助。
  金融服务助力汽车消费,安徽省将建立健全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白名单"制度,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资产信用良好的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引导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积极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拓展汽车消费场景,围绕安徽省高速公路网、旅游集聚区、交通集散地、生态自然资源区等,将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汽车自驾与体育旅游深度融合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和精品自驾线路,促进汽车文旅消费。
 
江西拟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
 
  据悉,为深入贯彻《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精神,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布局完善、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形成"江西123出行交通圈"(南昌都市圈、赣州都市区及其他城镇群1小时通勤,南昌至省内其他设区市、设区市至辖区内县城1小时通达;南昌至周边省会城市、省内各设区市之间2小时通达;南昌至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融入"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全国前列的交通强省,有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建设。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交通强省,交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运输供需有效平衡、服务优质均等、安全有力保障。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实现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综合交通运输效益充分发挥,运行组织更加经济高效,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总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贡献交通力量。
  《规划》提出,重点优化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发展格局,推进形成跨区域、省域、国际"三大通道",着力构建以京港澳、沪昆"大十字"为主轴的"六纵六横"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形成江西省对外交通联系的主走廊、中长距离客货运输的主骨架、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要纽带;立足"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格局,着力构建省域"六射四联"交通主骨架,形成连通省域内城镇群间的主动脉、客货运输的骨干网络;在国际运输通道方面,形成功能完备、立体互联、水陆空统筹的国际运输通道。
  《规划》提出,加快完善轨道交通网、公路网、内河水运网、民用运输机场网、邮政普遍服务网"五张网络",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网络衔接,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围绕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局部路网优化、强化市县辐射和省际连接,形成"十纵十横十绕"的多中心放射状高速公路网布局,打通45个省际高速通道出口,基本实现市市有绕城、县县双高速、乡镇30分钟上高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覆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乡镇和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农村公路网基本实现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全覆盖,总里程达20万公里以上。
  铁路方面,江西省将逐步形成"一核四纵四横"的高速铁路网,总规模达到3600公里以上、覆盖所有设区市;水运方面,加快赣粤运河建设,打通江西省第二条水路出海通道,形成以长江干线(江西段)、浙赣通道、赣粤通道及其他重要支流为骨架的"两横一纵十支"的全省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以九江港、南昌港两个主要港口为核心的"2+5+4"港口群,全面支撑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长三角港口群实现江海联动。此外,江西省还将打造布局完善的民用机场网,构建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为主枢纽、赣州黄金机场为次枢纽的"一主一次七支"的运输机场格局。
 
海南26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据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包括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促进民营企业提升发展竞争力、多源引流提供民营经济融资支持等六方面共26条措施。
  其中,措施提出,对民营企业上市予以财政支持。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福建出台16条指导意见推动区域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
 
  据悉,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服务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加强债券融资支持、创新发展区域票据市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等六方面,提出16条措施意见,推动市场主体更好利用金融市场资源服务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区域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要与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匹配的主要目标;要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相统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金融创新和金融安全相统一。
  在加强债券融资支持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产业、科技创新、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大发债需求摸排和对接力度,加强债券产品创新,扩大发债规模,满足客户多样化债券融资需求。支持省内符合条件法人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绿色、小微、"三农"、双创等金融债券;支持省内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货运物流主题金融债券。
  为创新发展区域票据市场,充分发挥票据业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票据业务创新,推进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等票据业务链与区域票据市场发展融合,支持涉农、民营、小微企业充分运用票据融资。
  同时,为进一步发挥黄金市场作用,《指导意见》支持金融机构围绕黄金开采、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全产业链,在合规展业、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
  在大力培育市场参与主体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在加强自身资质建设、增强资质条件的基础上,培育和引导企业客户,帮助企业掌握金融市场政策和业务知识,增强金融市场应用能力。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防范化解区域金融市场风险的要求,督促金融机构增强自律意识,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开展金融市场业务。省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强化风险处置合力,完善对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密切跟踪掌握相关市场主体重大异常行为。
 
IMF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可能会低于3%
 
  3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在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开幕式上表示,全球经济依然面临不确定性。2023年,预计全球经济仍将面临困难,增长可能会低于3%,政策选择愈发艰难。亚洲依然是增长动力源,中国和印度将会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一半,但依旧存在不确定性。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合作、团结犹如灯塔,指引着全球经济破浪前行、克服挑战。
  格奥尔基耶娃表示,合作深刻改变了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不断加深,提高了全球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中国越来越深刻地融入世界,这个成就举世瞩目。亚洲通过贸易一体化实现强劲增长,中国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枢纽作用。
  格奥尔基耶娃表示,全球化的好处并未被全球各国人民所共享,世界需要更安全、更有韧性的供应链。上述议题的解决需要秉承务实的态度、共同的努力、精准的发力。例如,利用公平的方式重振国际贸易,在遵循经济逻辑的基础上实现供应链多样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研究表明,长期贸易碎片化会造成全球GDP高达7%的损失,大致相当于德国和日本的年产出总和。亚洲地区众所周知一体化的程度非常高,如果碎片化的程度恶化,那么亚洲可能会受到最严重的影响。
  格奥尔基耶娃建议,必须通过合作来降低碎片化的代价。团结合作先从国家内部开始,利用精准的政策保护本国脆弱群体、解决粮食问题和生活成本问题;同时发展程度较好的国家应当帮助国际社会脆弱成员;急需建立快速有效的全球机制来帮助脆弱国家建设债务处理方案,消除全球不确定性的突出来源。此外,气候变化对人口密度大的亚洲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可以通过推进绿色转型来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提供诸多的机会。
 
巴西前总统罗塞夫接任新开发银行行长
 
  3月24日,经新开发银行理事会一致选举,迪尔玛·罗塞夫(Dilma Vana Rousseff)当选为新开发银行新任行长,任命即时生效。
  此次行长更替,罗塞夫是从同样来自巴西的马可(Marcos Troyjo)手中接棒的,任期将至2025年7月6日。
  已于2023年3月24日卸任的前任行长马可,为新开发银行第二任行长。
  身为巴西经济学家的新任行长迪尔玛·罗塞夫,曾两次当选巴西总统。在巴西现任总统卢拉任期内的前两届政府中,罗塞夫先后担任能源部长和总统府幕僚长,并任巴西最大和最重要的企业--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董事会主席。
  在担任巴西总统期间,罗塞夫将执政重点放在稳定经济和增加就业上,减贫和改善民生成为政府工作的优先事项,同时扩大了卢拉执政时期推行的社会项目成果,减贫进程成效显著,获得国际社会认可。
  而在国际上,罗塞夫大力提升了国际社会对国家主权的尊重,积极维护多边主义、可持续发展、人权与和平。在她的领导下,巴西参与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性论坛,为达成《巴黎协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罗塞夫有效推动巴西与拉丁美洲、非洲、中东和亚洲相关国家深化合作。2014年7月,她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下参与成立新开发银行并建立应急储备安排。
  2022年7月,新开发银行发布了2022年至2026年的未来五年总体战略。新开发银行副行长兼首席行政官周强武曾介绍,此战略重申了新开发银行代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发展愿望的独特作用和声音,进一步明确"由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所建、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服务"的战略定位。
  周强武表示,"未来五年,新开发银行40%的资金将用于支持促进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项目,30%的资金投向非主权业务,30%的资金以本币提供,20%的项目与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进行联合融资等。"
  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的新开发银行,是由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5个金砖国家发起设立的国际多边开发机构,于2015年正式成立。2021年9月2日,该行宣布接纳孟加拉国、埃及、阿联酋和乌拉圭为成员国。今年3月22日,新开发银行官网显示,埃及正式成为成员国。截至目前,新开发银行正式成员国共有8个,包括金砖五国以及孟加拉国、阿联酋和埃及,另有准成员国乌拉圭。
 
美国去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率终值下调至2.6%
 
  据悉,美国商务部3月30日公布的最终数据显示,2022年第四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2.6%,较此前公布的修正数据下调0.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去年第四季度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增长1%,增幅较此前公布的修正数据下调0.4个百分点。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增幅上调0.7个百分点。
  同时,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暴跌25.1%,净出口为当季经济增长贡献0.42个百分点,私人库存投资贡献1.47个百分点。
  此外,2022年全年美国经济增长2.1%,与2021年增长5.9%相比大幅收缩。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美国商务部将于4月27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GDP首次预估数据。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考虑向大型银行收费
 
  近悉,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正考虑要求华尔街的大型银行提供更多资金,以填补其230亿美元的资金缺口,这一庞大的资金缺口主要是因为填补硅谷银行和签名银行的"窟窿"。
  FDIC此前表示,计划在5月份针对银行业提出一项所谓的特别评估,以支持规模达1280亿美元的存款保险基金。美国政界施压FDIC不要对小银行收额外费用。目前来看,摩根大通、美国银行等华尔街大行或将承担费用大头。
  据悉,美国的银行每季度都要向FDIC的保险基金缴纳资金。FDIC的收费差异很大。根据2010年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不同的银行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存在巨大差异。除了银行的规模外,银行本身业务的复杂性和监管评级也会影响到费率的高低。同时,FDIC也能自主决定费率高低。
 
穆迪认为欧洲系统性重要银行不会出现类似瑞信事件
 
  据悉,穆迪在3月2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欧洲的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不太可能出现类似瑞士信贷事件。穆迪说,包括德意志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在内的欧洲地区11家系统性重要银行中,没有一家显示出"导致投资者和储户对瑞士信贷失去信心的信用状况弱点"。
  穆迪认为,欧洲的存款可能比美国的存款更稳定,所有欧盟银行都要遵守流动性覆盖率的要求。关于利率风险,穆迪称,欧洲和美国体系的一个关键区别是,欧洲银行的债券持有量较低,央行的现金在欧洲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占更大比例。
  穆迪表示,大多数其他欧洲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零售存款基础更为精细,且更广泛受到保险保障,来自大公司或高净值个人的"信心敏感存款"份额通常更低。这将帮助这些银行在压力和脆弱的资本市场时期更好地保护其融资基础,从而支持这些银行流动性资产负债表的稳定。
 
欧盟成员国同意将自愿减少15%天然气需求目标延长1年
 
  3月28日,欧盟理事会就一项提议达成政治协议,同意将成员国自愿减少15%的天然气需求目标延长1年。
  自2022年8月到2023年1月,欧盟天然气总消耗量下降了19.3%。鉴于欧盟并未完全摆脱能源危机,欧盟成员国不得不为明年冬天做好准备。此外,各成员国还同意修改报告规则,至少每两个月报告一次有关节约的数据。
 
德国2022年公共债务总额达2.367万亿欧元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3月29日披露,截至2022年年底,德国各级政府该年度公共债务总额达2.367万亿欧元,相当于德国人均负债28155欧元,总额比上一年增加2%,净增加461亿欧元。其中,德国联邦政府所欠国债总额为1.62万亿欧元,同比增加4.6% 。
  公共债务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应对新冠疫情和能源危机的支出增加。
  德国联邦政府去年提出的1000亿欧元国防特别基金未计入2022年公债。
 
西班牙经济连续两年增速达5.5%
 
据悉,西班牙国家统计局3月2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西班牙经济较上一年增长5.5%,与2021年增速持平。
  数据显示,受新冠疫情影响,西班牙经济2020年萎缩11.3%,随后连续两年以5.5%的速度增长,但当前经济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2022年内需为西班牙经济增长贡献3.1个百分点,外需贡献2.4个百分点。
  西班牙经济大臣纳迪娅·卡尔维尼奥认为,在"充满巨大不确定性的国际环境下",西班牙经济保持了"稳定性和弹性"。
  此外,西班牙央行本周上调今年经济增长预测0.3个百分点至1.6%,并预计今年该国平均通胀率将下调1.2个百分点至3.7%。
 
南非央行加息50个基点
 
  3月30日,南非储备银行(央行)宣布,为应对通胀压力,自31日起将基准利率上调50个基点至7.75%。
  南非央行行长莱塞特亚·卡尼亚戈当天表示,本次加息的目标是将通胀预期更坚定地"锚定"在3%至6%目标区间的中间水平,并增强人们对实现通胀目标的信心。
  受燃料、电力和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南非当前通胀形势严峻。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南非2月通胀率达7%。卡尼亚戈表示,在未来可预见的一段时期内,南非经济和金融状况仍将充满不确定性。南非储备银行预测,2023年南非经济将增长0.2%,较1月份预测下调0.1个百分点。
 
埃及央行上调基准利率200个基点
 
  3月30日,埃及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当天举行的会议上决定,将隔夜存贷款利率上调200个基点。上调后,存款利率为18.25%,贷款利率为19.25% 。
  分析人士认为,埃及央行此举旨在遏制加速的通货膨胀,符合全球和当地机构、银行业专家和经济学家预期。继今年2月年内首次会议维持利率不变后,埃及央行再次上调利率。埃及中央公共动员和统计局本月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埃及2月份城市年通胀率上升至32.9%,远高于去年同期的10%,再次刷新五年多来的纪录。
 
日本核心CPI连续18个月同比上升
 
  据悉,日本总务省3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日本除生鲜食品以外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CPI)经季节调整后为103.6,同比上升3.1%,连续18个月同比上升。
  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2月日本能源类商品价格下降0.7%,其中电费下降5.5%,城市燃气价格上涨16.6%。去除生鲜食品以外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8%,家庭耐用品价格上涨11.2%。
据总务省估算,日本政府抑制电费和燃气费上涨的政策压低了核心CPI,如果没有这些政策,2月核心CPI涨幅或达4.3%。
 
经济停滞的斯密观察及挑战
 
据悉,广州经济学者韩和元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发表文章指出,亚当·斯密的观察最近遇到了挑战,那就是自1991年以来至今的32年时间里,日本经济也长期处在一种斯密所提及的“停滞的静止状态中”。那么,问题来了,日本的法治肯定没问题,完全符合斯密的标准,也符合人类文明的标尺。但日本经济为何也会像清朝那样,长期处于一种“停滞的静止状态”中呢?
  在著名英国历史学家、哈佛大学历史系劳伦斯·A·蒂施教授、2004年被《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100人”之一的尼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看来,1776年是一个极为不平凡的年份。正是在这一年里,世界上发生了两个重大历史事件。“一个著名的英国绅士写了一部书,这是那一年的大事。这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那就是英国的一块殖民地闹独立。”也就是说,于这位著名英国历史学家看来,《国富论》的出版,远比美国的独立更为重要——因为,于弗格森看来,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经济思想,从而奠定了整个大英帝国乃至西方经济行为。
  在这本书里,斯密探讨了一个有趣的话题——“有的国家经济发展为何会长期停滞?”他试图以古代中国为例,来予以解析这个问题。他说:“(古代)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然后,遗憾的是,“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清朝)耕作、勤劳以及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五百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可波罗的记述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在马可波罗时代以前好久,中国的财富就已经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
  如何理解斯密的这一判断,首先要解释他所陈述的经济静止状态。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观点,观察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曲线,应该有两大任务。其一是对经济产出、就业和价格的短期波动的分析与研究,也就是对商业周期或者景气波动的研究(Business cycle)。其二则是对经济产出和生活水平的长期变动的观察与研究,也就是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的研究 (Economic growth)。
  萨缪尔森的方法代表了一国范围内经济发展分析的一般模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斯密1776年把古代中国经济界定为一种静止的状态,乃是认为中国经济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无论是波动性的商业周期,还是长期的经济增长函数,均处在停滞的水平。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严肃而刻薄的批评。在斯密看来,之所以会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古代中国)在很长时期忽视或者鄙视国外贸易,只允许外国船舶驶入到它的一两个港口进行极为有限的贸易”。这不仅使得古代中国经济长期成为整个世界经济的一个孤岛,而且导致古代中国商人无法感受到不同法制环境下的不同市场特征。这正是斯密批评的要点之一,中国政府“不允许商人在不同法制下经营更多的市场交易”,这使得古代中国经济近似于一潭死水。
  斯密认为,那时中国的法律体系只保护极少数人的财产安全,“富人和大资本家很大程度上享有安全,而穷人和小资本家不但不能安全,而且随时都可能被低级别的官僚借口执法而被强加掠夺”。这种对平民财产的肆意剥夺,有的时候是一种个别行为,但更多的时候竟然是一种国家层面的政府行为。
  斯密认为,由于古代中国的法治不健全,导致古代中国国内市场严重缺乏竞争。“这是一个国内所经营的各种行业,不能按照各种行业的性质和范围所能容纳的程度,投下足够多资本的国家”。无论是行业准入,还是资本投入,古代中国的市场容量都严重不足。这种低水平的市场容量,一方面无法卷入更多的劳动力和更多的市场分工,另一方面促使少数富人阶层必须通过强行占有市场资源的方式来获取利润。“在各种行业中,富人通过压迫穷人,使垄断成为一种制度,富人通过垄断行业而不是通过竞争,就能获得极大利润”。事实上,著名汉学家、哈佛大学的费正清教授也持有这一观点。他曾给出了自己形象的比喻:“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器,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
  为此,斯密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古代中国)能够改变和提高他们的法治水平,那么他们的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出很多”。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更重要的是,斯密的这一观点,在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成立的,事实上现在仍然成立。历史事实和最新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法治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全面的相关性。清华大学的钱颖一教授也给出了相近的解释,他认为,法治对于进一步持续经济增长,特别是在中等收入之后还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一个稳定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不然经济发展不可能持续、稳定。”
  但这一观点,最近遇到了挑战,那就是自1991年以来至今的32年时间里,日本经济也长期处在一种斯密所提及的“停滞的静止状态中”。那么,问题来了,日本的法治肯定没问题。2022年10月26日,World Justice Project发布2022年度世界法治排名榜单。日本在受调查的140个国家和地区当中,位列全球第16名,比新加坡高一位,位居亚洲第一,完全符合斯密的标准,也符合人类文明的标尺。但日本经济为何也会长期处于一种停滞的静止状态中呢?
  可见,在法治维度之外,还有很多因素在制约着一国经济的增长。笔者认为,日本长期奉行的双扩张宏观经济政策,人为地破坏了日本的创造性毁灭机制,使其经济丧失了新陈代谢的功能,而这无疑是制约该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的看法,不是要否定斯密观察,而是对斯密观察予以补充和完善。
 
日本2023财年预算再创新高
 
  据悉,日本国会参议院3月28日批准2023财年(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财政预算案,预算总额再创新高,达114.38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31日元)。防卫费大增是新财年预算明显膨胀的重要原因,并持续引发广泛争议。
  与上财年相比,日本新财年防卫预算增加26%,达到约6.8万亿日元。日本政府还计划未来5年继续大幅增加防卫开支,将2023至2027财年的防卫费总额增至约43万亿日元。此外,约占日本财政开支三分之一的社会保障方面,新财年预算总额为36.89万亿日元。
  由于众议院已通过这一预算案,参议院批准意味着日本新财年预算案在国会通过。至此,日本财政预算连续11年创新高,预算规模首次突破110万亿日元大关。
  据日本政府预测,2023财年日本税收收入约为69.44万亿日元。为弥补收支缺口,政府拟新发国债35.62万亿日元。
  有媒体和专家指出,在日本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社保开支持续增加背景下,日本政府想方设法扩大防卫开支、挤压社保费用,加重各方忧虑。
 
港交所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
 
  3月24日,港交所进一步修改《主板上市规则》,将于3月31日起新增第18C章,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允许无收入、无盈利的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并于3月31日起正式生效,相关公司自该日起即可提交正式申请。
  《主板上市规则》的进一步修改,降低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门槛,港交所将向更多创新企业打开上市大门。据了解,特专科技公司可接纳五大领域的企业申请上市,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不在现有特专科技行业或可接纳领域名单,但有意循第18C章申请上市的潜在申请人,须先向联交所提交首次公开招股前查询,就其是否可以被视为"于特专科技行业内可接纳领域"寻求保密指导。
  不在特专科技行业或可接纳领域名单内的申请人若能展现出下列特质,仍可能会被视为属于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一是具备高增长潜力;二是能证明其成功营运是因核心业务采用新科技、应用新业务模式,使得其有别于服务类似用户群体的传统市场参与者;三是研发占比高且贡献公司经营一大部分的预期价值。
  对于特专科技公司的上市门槛,主要有以下几点:
  市值方面,已商业化公司需在60亿港元及以上,未商业化公司需在100亿港元及以上。已商业化标准为特专科技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是否达到2.5亿港元。
  研发开支比例方面,收益达1.5亿港元但低于2.5亿港元的未商业化公司,研发开支占比需不低于30%,且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中有至少2个年度达到30%,或是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合计达到至少30%。
  此外,特专科技公司必须有2-5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且在上市申请当日及上市申请前12个月期间,持有上市申请人至少10%的已发行股本,或者是投资于上市申请人的金额至少在15亿港元。
  优化定价过程方面,至少50%的发售股份须分配予"独立定价投资者",具体首先应为机构专业投资者,其次管理资产规模、基金规模或投资组合规模至少达10亿港元的其他类型投资者。
  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这是香港股票市场发展的另一新里程碑。港交所一直致力支持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需要,在2018年推出的上市制度改革令香港发展成亚洲领先的生物科技集资市场,今次我们在此基础上增设特专科技章节,将支持更多公司的集资需求并实践创新理念。"
  除了对主板上市规则进行改革外,港交所亦将于今年内就GEM(创业板)提出具体改革建议。对此,欧冠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改革是最近被强调的一个话题,我们应该确保能够为所有参与者、中小型公司创造(融资)机会,他们都应该从市场机会中受益。但创业板改革是一个很困难很复杂的问题,特别是上市委员会也一直在研究这个难题,我们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更具流动性的市场。"
 
投资分析点评
 
▲协鑫集成阜宁12GW组件项目开工
 
  3月26日,协鑫集成12GW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开工仪式在阜宁协鑫产业园举行,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新建12GW高效组件自动化生产线14条,项目预计于2023年10月底前竣工投产。
  协鑫集成称,当前,协鑫集成正全力推动组件产能结构调整,并重点打造合肥、阜宁两个组件生产基地。预计至2023年底,公司组件有效产能将突破30GW。
 
  ▲潍柴雷沃募资50亿冲刺A股
 
  据悉,潍柴雷沃创业板IPO日前获深交所受理,预计募资50亿元。潍柴雷沃是A股公司潍柴动力的子公司。早在去年11月,潍柴动力就已披露分拆潍柴雷沃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潍柴雷沃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农业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展至今,潍柴雷沃已是国内规模最大、产品矩阵最完备的农业装备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联合创新,已经掌握了动力换挡和CVT无级变速等农业装备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及L2级智能驾驶技术。
  在股权结构上,潍柴动力直接持有潍柴雷沃61.098%股份,为潍柴雷沃控股股东。
  "潍柴系"上市公司已有多家。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46年,拥有潍柴动力、陕汽重卡、潍柴雷沃智慧农业、法士特变速器、汉德车桥、火炬火花塞以及意大利法拉帝、德国凯傲、加拿大巴拉德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海内外上市公司8家、股票10只。
  本次IPO,潍柴雷沃拟募资50亿元,分别投入到大中马力高端拖拉机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智慧农业开发、信息化升级等。其中投资金额达26亿元的大中马力高端拖拉机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金额最高。
  潍柴雷沃表示,随着国内土地流转加速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占比的上升,高端化、大型化拖拉机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将不断提升,但公司现有拖拉机制造资源如生产线承载能力、装配能力、智能化产能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现有拖拉机生产线承载能力无法满足200马力以上产品生产需要,现有装配线无法满足动力换挡产品立式或卧式变位装配需求。潍柴雷沃称,拖拉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大中马力高端拖拉机生产规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为公司研发成果的转化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邮储银行450亿元定增落地
 
  3月29日,最年轻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450亿元定增最终落地,中国移动全额包揽该行非公开发行的67.77亿股股票。
  由于邮储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并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此邮政集团持股比例也由67.39%被动稀释至62.78%。完成发行后,中国移动已正式成为邮储银行内资股第二大股东。
  根据邮储银行3月29日发布的发行情况报告书,完成发行后,邮储银行前五大股东分别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境外法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内资股第二大股东的头衔,已经由中国人寿让位于中国移动,前者持股比例稀释至2.2%,而内资股第五大股东中国电信的持股比例稀释至1.13%。
  事实上,如此大额的定增并不是邮储银行近年来的第一次。就在2021年3月,邮储银行发布面向控股股东邮政集团定增募资300亿元,非公开发行54.05亿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55元/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与此前定增原因相同,本次邮储银行募资的目的也是为了用于补充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根据广发证券倪军团队此前测算,若以2022年9月末为测算基准日,静态测算下,假设450亿元全数募集成功,则定增后邮储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将分别提升0.63%、0.64%至10.18%、14.74%。这也意味着,在充实资本之后,邮储银行有望进一步撬动信贷规模扩张,对于未来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有正面贡献。
  对于此次豪掷450亿元入股邮储银行的投资方中国移动,这也不是该集团首次持有上市银行股份。2010年10月,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由浦发银行非公开发行新股28.7亿股,募集资金391.99亿元,以"挽救"彼时该行低于监管要求的资本充足率。根据中国移动2022年年报,截至去年末,中国移动持有浦发银行18%的股权。
 
  ▲碧桂园宣布重启拿地
 
  据报道,业内公认的"三四线之王"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碧桂园,02007.HK)3月30日在2022年度业绩公布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重启拿地,但投资重心将转向一二线城市。碧桂园调整战略同时意味着弱三四线城市土地市场将持续低迷。
  此前若干年里,碧桂园管理层聚焦城镇化红利,一直重点关注三四线。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国内掀起棚改货币化浪潮,三四线楼市从中受益,碧桂园乘势而上,成功登顶房企销售排行榜,并蝉联销冠至今。
  碧桂园总裁莫斌当日介绍,面对去年行业整体极端困难的局面,碧桂园把保交付、保资产、保安全、保信用放在了首要位置,做出了阶段性减少投资拿地的决定,2022年共计新获取9个项目,权益地价约61亿元,其中71%分布在二线城市。2023年公司已经重启拿地,整体投资方向将围绕人口流动、产业布局、经济基础、供需情况等核心变量进行优中选优,重质轻量,聚焦一二线核心城市。通过新增土储布局的调整,碧桂园计划用3-5年的时间,将公司一二线对三四线的货值比例提升至50%对50%,用优质的土地资源支撑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
  碧桂园常务副总裁程光煜在业绩会上提到,去年到今年,碧桂园在系统的调节土储结构,今年碧桂园的投资方向会聚焦在确定性的市场里边,也就是一二线核心城市的核心板块。近期碧桂园在系统地参与公开市场的土地竞拍,包括北京、南京、成都、杭州、合肥等城市,但是因为这类地块往往是比较低的中签率,所以目前还没有获取相应的土地,在未来一段时间还会积极参与,拿地的预算依然是相对保守,保持在销售额的40%以内。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鞍重股份拟转让工程机械板块股权
 
  据悉,鞍重股份(002667)3月27日晚公告,公司拟在上海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根据评估结果,预计挂牌价格不低于3.15亿。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鞍山鞍重、辽宁鞍重、东明石化、江苏众为的股权。
  鞍重股份称,本次拟转让原有工程机械制造业务等相关股权,是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聚焦并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确保完成公司经营战略目标。
  鞍重股份原本主要从事矿山、建筑及筑路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其于2021年开启转型之旅:2021年11月,鞍重股份与亿德投资、丹辰锂咨询共同出资1亿元,在江西宜春设立领能锂业,专业从事碳酸锂生产、加工及销售,并以51%的持股比例控股领能锂业;另外,鞍重股份于2021年12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共2.31亿元收购金辉再生2100万股股份(对应标的公司持股比例70%);鞍重股份今年3月12日晚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熊晟持有的金辉再生30%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辉再生从事锂云母及钽铌选矿生产、销售及工艺研发十余年,被鞍重股份视为是锂资源业务布局的重要环节。
  布局锂资源行业,对于鞍重股份的业绩影响较为积极。鞍重股份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公司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已占据营收比例在80%以上,受益于锂电新能源产业爆发性的市场需求,公司锂资源业务增长势头良好,初步形成包括锂云母、碳酸锂三大锂资源产品在内的上游供应链布局。
鞍重股份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积极转型升级,以锂云母选矿及碳酸锂生产作为切入点,打造"采矿+选矿+基础锂电原料生产"纵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开展锂资源业务,此次拟通过对以上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转让,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加快向新能源领域的转型。
 
  ▲中国华融入股光大银行获银保监会批准
 
  3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光大银行股权变更及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显示,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大银行可转债转股。转股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大银行41.8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7.19%。
  这一持股比例仅次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7.77%)。
  光大银行(601818.SH,06818.HK) 3月16日曾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华融对持有的光大转债实施转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华融持有光大银行普通股4184682388 股,占光大银行普通股总额的7.08%。本次转股前,中国华融未持有光大银行普通股。
  光大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了解,光大银行在2017年3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总规模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光大转债)期限6年。由于转股价格的高溢价,市场一度对光大转债转股融资的并不乐观。
  不过,转机在光大转债摘牌前出现,中国华融连续出手。光大银行在3月10日晚间公告称,中国华融在3月8日、3月9日连续增持"光大转债"。
  2023年3月16日,中国华融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40186860 张可转债转为光大银行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4184682388股。
  在中国华融以及光大集团的助力下,光大转债最终实现了75.77%转股。
  根据光大银行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光大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光大转债自2017年9月 18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3月16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2730795000.00 元光大转债已转为该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6596456061股,占光大转债转股前光大银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14.13%;未转股的光大转债余额为7269205000.00元,占光大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24.23%。
光大银行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截至2023年3月16日收市后,光大转债转股导致其总股本增加6596456061 股,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资本实力。
 
▲广汽埃安与华为合作模式生变
 
  3月27日晚,广汽集团公告称,广汽埃安AH8项目由与华为联合开发变更为自主开发。变更后,华为将继续以重要供应商身份参与公司自主品牌车型的开发及合作。换言之,华为与广汽埃安AH8项目合作模式由Huawei Inside模式变更为零部件供应商模式。
  对此,华为回应,本次调整经双方充分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华为与广汽在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的深入合作都将按原计划推进。
  据了解,华为与车企有三种合作模式,分别为零部件供应商模式、Huawei Inside模式、华为智选车模式。其中,Huawei Inside模式是华为与车企共同定义、联合开发智能汽车,搭载华为全栈智能汽车解决方案,广汽集团、长安汽车和北汽集团与华为的合作便采取了这一模式,而赛力斯、江淮汽车、奇瑞汽车与华为的合作则为智选车模式。智选车模式下,华为深度参与产品定义、开发、配置选择和定价,并致力于帮助车企卖好车。
  截至目前,北汽集团与长安汽车已分别与华为合作推出了极狐阿尔法S华为HI版以及阿维塔11华为HI版。按照此前计划,广汽埃安与华为合作的广汽埃安AH8将于2023年底量产。
  但广汽集团与华为的合作最新生变。3月27日晚,广汽集团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汽埃安AH8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由于各方资源的调配等原因,控股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H8项目由与华为联合开发变更为自主开发,本次变更后华为将继续以重要供应商身份参与公司自主品牌车型的开发及合作,项目总投资由9.25亿元调整为12.33亿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这意味着广汽集团与华为的合作将由此前双方约定的Huawei Inside模式变更为零部件供应商模式,目前比亚迪、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等传统车企与华为的合作模式均为该模式。
  此前,2021年7月,广汽集团曾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广汽埃安与华为(AH8车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当时100%持股)与华为(AH8车型)项目的实施,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广汽GEP3.0底盘平台、华为CCA构建的新一代智能汽车数字平台,搭载华为全栈智能汽车解决方案,联合定义、共同开发,共同打造面向未来的一系列智能汽车,该项目为双方联合开发的首款中大型智能纯电SUV车型,项目总投资7.88亿元,并计划于2023年底量产。
 
▲文灿股份与蔚来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悉,文灿股份(603348)3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与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当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拟在供应链近地化、低碳化、数字透明化以及全球化四大维度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在蔚来合肥工厂周边的供应支持,开展在低碳材料利用及供应链降碳的实质性落地,建立透明、开放、公允的数字化供应链协同,同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合作支持双方的全球业务健康发展。
  其中,协议提到,在车身一体化压铸结构件轻量化研发、新材料应用等方面深入合作,针对产品的合理优化,双方建立并利用快速通道支持,并协同实现。在一体化电池盒、三电部分产品和汽车底盘等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探讨。
  "在2025年之前实现近地化供应,双方共同安排产能扩充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的生产线和建设新生产基地,以保证蔚来项目的顺利生产和交付。" 文灿股份表示,在低碳和绿铝材料方面,双方共同设定目标与举措,并切实落地低碳供应链的建设,打造行业标杆。在低数字透明化方面,2025年前实现文灿六安工厂数字化系统的打通。
  另外,协议指出,双方后续将进一步探讨其他业务领域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层面合作等。在品牌推广方面,双方就蔚来品牌推广、公务购车、员工购车进行深度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协议。
  需说明的是,此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意向性约定,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业务需双方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同。
  据报道,随着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需求的提升,文灿股份在一体化压铸方面的布局动作不断。此前,文灿股份于3月12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客户的定点通知,公司获得某头部新能源汽车主机厂的一体化压铸产品项目定点,将为客户开发、生产含前后和侧围一体式大铸件在内一共8个车身铝压铸结构件。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开始量产,项目生命周期四年,预计项目周期内销售总金额4.5亿元~5亿元。
  3月16日公告,公司与力劲科技子公司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向其采购公司定制的大吨位压铸机38台,后续设备采购将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签订具体的设备采购合同,预计2年内完成设备提货。
 
  ▲国美债转股方案获股东会通过
 
  3月27日晚,国美零售公告称,在当天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国美零售债转股方案获得78.96%的赞成票而被通过。此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黄光裕及其关联方在国美零售的持股比例将增至25.66%。
  此前公告显示,黄光裕旗下全资子公司Shinning Crown和国美管理曾向国美零售提供免息无抵押贷款7.8亿港元。1月18日,国美零售称,Shinning Crown和国美管理将以0.115港元/股的价格,把上述贷款以及国美零售欠国美管理的1.1927亿元人民币供应商结款,用来认购国美零售新发行的股份。
  家电行业资深分析师刘步尘对此认为,国美债转股对国美实际经营没有任何意义。本次债转股涉及的债权人及债务人均为黄光裕一人,债转股是在黄光裕左口袋和右口袋之间完成,并不涉及外部资金,谈不上减轻国美零售资金及债务压力,更谈不上给国美零售补充流动资金。
刘步尘认为,对于当下的国美来说,没有什么比注入流动资金,以及实质性启动销售更有意义。但是止于目前,这两个方面并无实质性改善。
 
  ▲阿里巴巴宣布启动"1+6+N"组织变革
 
  3月28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发布全员信,宣布启动"1+6+N"组织变革,未来具备条件的业务集团和公司,都将有独立融资和上市的可能性。这轮变革从集团顶层入手,重新定义和构造阿里巴巴集团与各业务的治理关系,被认为是"阿里巴巴24年来最重要的一次组织变革"。
  根据方案,在阿里巴巴集团之下,将设立阿里云智能、淘宝天猫商业、本地生活、菜鸟、国际数字商业、大文娱等六大业务集团和多家业务公司。
  业务集团和业务公司将分别成立董事会,实行各业务集团和业务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CEO负责制,阿里巴巴集团则将全面实行控股公司管理。其中,张勇在担任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兼CEO的同时,兼任阿里云智能集团CEO。这被认为是张勇亲自领衔,阿里云将率先独立上市的信号。
  在其他业务集团的任命中:戴珊任淘宝天猫商业集团CEO;俞永福任本地生活集团CEO;蒋凡任国际数字商业集团CEO;万霖继续担任菜鸟集团CEO;樊路远任大文娱集团CEO。其他公司也将独立经营管理。
  据了解,从阿里巴巴发展历程来看,组织的深度调整在不断激发重大技术和业务创新。比如,2011年一个淘宝变为"三个淘宝",长出了天猫。
  在全员信中张勇表示,"解决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不同,首先必须从生产关系的变革入手"。这也是阿里巴巴组织变革一直以来的出发点。2015年,阿里推动"中台战略",一度成为互联网科技行业公司治理标杆;2020年,张勇推动经营责任制改革,又以四大板块分立实现阿里巴巴多元化治理,成立多家独立经营的环路公司。
  2021年底,在阿里巴巴投资者日期间,阿里巴巴将当时财报中的"商业分部"进一步拆分为"中国商业""国际商业""本地生活服务""菜鸟"四个部分,提供更精细报告来反映业务最新进展。时任阿里巴巴集团CFO武卫对与会投资人表示,"方便各位更好地分析,并将它们与各自的同业公司作比较",并表示"今后部分业务也可能获得自己的外部融资机会"。
  当时,阿里海外业务Trendyol成功完成了私募融资,获得超额认购。阿里解释了融资用途:为Trendyol今后包括并购活动在内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也使管理层和员工的激励与Trendyol的未来增长前景更加统一。在Trendyol后,盒马、平头哥等业务也相继传出寻求融资传闻。
  相比阿里此前的历次组织架构调整,此次变化的一个关键动作是,各业务集团分别成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CEO负责制,阿里巴巴集团则全面实现控股公司管理。对各业务而言,治理架构独立意味着直面市场洗礼,与之对应的是创新激励的可能性。在公开信中,张勇称,"市场是最好的试金石,未来,具备条件的业务集团和公司,都将有独立融资和上市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架构调整后,阿里集团的职能部门也将迎来有序变化。此次变革后,六大业务集团、多家业务公司将独立面向市场。根据全员信,集团中后台将全面做轻、做薄,这意味着阿里巴巴从2015年以来建立的"大中台"能力会逐步被更强有力的前台吸收,以更敏捷的方式服务更多元化的发展需要。
 
  ▲孟晚舟任华为轮值董事长
 
  据悉,华为公司工会第四届持股员工代表会于3月27日至3月28日在深圳坂田华为基地召开。会议进行了华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经持股员工代表会投票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
  华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为梁华,董事会成员包括梁华、徐直军、胡厚崑、孟晚舟、汪涛、张平安、余承东、李建国、何庭波、郑良材、任正非、陶景文、彭博、查钧、侯金龙、杨超斌、应为民。
  随后,华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副董事长、常务董事,确定列席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和常务董事组成常务董事会。华为公司董事会确定副董事长徐直军、胡厚崑、孟晚舟担任公司轮值董事长。轮值董事长在当值期间是公司最高领导,领导公司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轮值董事长轮值期六个月,按如下顺序依次循环履行职责:孟晚舟: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胡厚崑: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徐直军:2024年4月1日-2024年9月30日。
  华为常务董事包括汪涛、张平安、余承东、李建国。列席常务董事包括何庭波、郑良材。董事则包括任正非、陶景文、彭博、查钧、侯金龙、杨超斌、应为民。
  华为公司拥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各治理机构权责清晰、责任聚焦,但又分权制衡,使权力在闭合中循环,在循环中科学更替。华为在治理层实行集体领导,不把公司的命运系于个人身上,集体领导遵循共同价值、责任聚焦、民主集中、分权制衡、自我批判的原则。
 
  ▲天星数科总裁岳凯出任小米消金董事长
 
  据报道,2022年8月迎来第二任总裁的小米消金,近日又迎来第二任董事长。3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核准岳凯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小米消金")董事长任职资格。
  小米消金表示,公司前任董事长洪锋因个人原因卸任董事长并将继续担任董事。新任董事、董事长岳凯加入,属于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
  岳凯有近20年金融业从业经验,现任天星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星数科")总裁。天星数科(原小米金融)是小米集团旗下数字科技服务平台,由小米集团100%全资控股,也是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14家金融业务专项整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之一。
  2023年2月,小米消金开始承接天星数科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沙特阿美斥资246亿元受让荣盛石化10%股权
 
  据悉,荣盛石化(002493)3月27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全资子公司AOC签署了《股份买卖协议》,约定荣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13亿股以24.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OC,对价总额为246.05亿元。同时,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双方各自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荣盛石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转让完成后,荣盛控股所持荣盛石化的股份,将从原来的61.46%降至51.46%。
  沙特阿美指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是一个有多年历史的综合国际石油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石油生产公司和世界第六大石油炼制商,于2019年在沙特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3年3月23日的市值约为7.07万亿沙特里亚尔(约等于1.88万亿美元),AOC系沙特阿美全资子公司。
  本次战投协议的焦点在于荣盛石化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浙石化")。公告显示,AOC本次受让股份交割日起3年内,荣盛石化承诺应持有不低于51%的浙石化股权;荣盛石化外的任何人士均无权直接或间接指示或促使指示浙石化的管理和政策,无论是通过拥有投票权、通过合同约定或通过任命和/或指示浙石化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受托人或其他人员;荣盛石化不得出售浙石化的全部或实质全部资产或业务。
  业务层面,协议约定,沙特阿美、浙石化和荣盛石化(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荣盛新加坡")将签订一份原油采购协议(简称"COSA"),关于沙特阿美向浙石化供应承诺数量为每天48万桶的阿拉伯原油,供浙石化位于中国浙江省舟山市的炼油厂加工;协议初始固定期限为20年,后续以5年为期延长。沙特阿美旗下Aramco Trading Singapore Pte. Ltd(简称"ATS")和荣盛新加坡将签订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为在COSA有效期内,除COSA项下的原油供应外,ATS可向荣盛新加坡额外供应至多8万桶/日的阿拉伯和/或非阿拉伯原油。
  荣盛石化运营着全球最大的单体炼厂浙石化4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是中国以及亚洲重要的聚酯、新能源材料、工程塑料和高附加值聚烯烃的生产商,是全球最大的PTA、PX等化工品生产商,聚乙烯、聚丙烯、PET、EVA、ABS等多个产品上的产能位居全球前列。荣盛石化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油。
  荣盛石化称,通过签订上述协议,荣盛石化及子公司将进一步巩固与沙特阿美现有原油采购业务的合作关系,获取每日48万桶的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以及其他化工原材料的供应,并有望进一步拓展化工产品的海外销售渠道,保障石油化工品产业链的稳定性。同时,沙特阿美也将锁定来自荣盛石化及子公司的大量原油采购需求,并进一步拓展在中国化工品领域的布局。
 
  ▲原硅谷银行全部存贷款由美国第一公民银行折价收购
 
  据报道,在硅谷银行遭遇挤兑、继而宣告倒闭的17天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这家银行的存贷款找到了一位新买家,以便兑现此前"兑付所有储户的所有存款"的承诺。3月27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发布公告称,已经与美国第一公民银行(First-Citizens Bank & Trust Company)签订了关于当前硅谷银行过桥银行(Silicon Valley Bridge Bank. NA)的购买承接协议,以165亿美元的价格折价收购了硅谷银行的所有存款和贷款。
  由此,原硅谷银行(SVB)的储户将自动成为第一公民银行的储户,原先的存款转至新买家名下后,也将继续由FDIC承保,并将恢复25万美元的保险限额约束。
  FDIC副主席认为,此次银行倒闭的风波反映出"对未投保存款的严重依赖造成了极难管理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敞口的增加,对于资产超过1000亿美元的银行的监管也应重估。
 
  ▲加密矿企比特小鹿即将通过SPAC在纳斯达克上市
 
  3月2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披露,前比特大陆联合创始人吴忌寒旗下的加密货币挖矿公司比特小鹿(Bitbeer)和一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的拟议业务合并获批通过,并公布了最新版招股说明书。
  比特小鹿计划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代码为"BTDR",企业合并后对比特小鹿的估值约为11.8亿美元。
  此次上市借用SPAC形式,比特小鹿通过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Blue Safari Group Acquisition Corp(下称"BSGA")合并,该公司专门服务于金融科技公司合并、上市等。
  两家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了公司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下称"BTG")。BTG没有资产,也不经营任何业务。合并完成后,预计比特小鹿股东将持有96.6%股权,BSGA股东将持有3.4%股权。
  比特小鹿总部位于新加坡,在美国和挪威运营五个专有挖矿数据中心。目前,主要运营三大业务线,分别为自营挖矿、算力共享和托管业务,并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集成智能软件平台Minerplus提升运营效率。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截至2021年上半年,比特小鹿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专有算力持有者。专有算力为其所有业务线提供了明显的优势,并锚定了比特小鹿独特的业务模式。
  2022年,比特小鹿财务情况下滑严重。在风险方面,比特小鹿运营将继续受到比特币价格大幅波动的严重影响。受比特币价格的下降和波动影响,比特小鹿专有采矿业务利润下降,市场对算力共享和托管业务类产品的需求有所下降。另外,用于开采的比特币供应有限,当所有比特币都已开采时,公司可能无法快速适应新业务。
  据了解,比特小鹿是吴忌寒从比特大陆出走后打造的云挖矿、云托管平台。
  作为比特大陆的联合创始人,吴忌寒与比特大陆的"分手"历时一年。2021年1月,吴忌寒发布公告称,将正式从比特大陆辞职,以平息与另一位创始人詹克团的内部权力斗争。他表示根据达成的解决方案,比特小鹿以及美国和挪威的矿场一起从比特大陆分离出来,他将担任比特小鹿的董事长。
  披露文件中显示,合并完成后,比特小鹿的高管团队仍由吴忌寒率领,手下老将孔令辉、孟晓妮等均担纲要职。吴忌寒任董事长,孔令辉任首席执行官,孟晓妮任主管,刘建春任首席财务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担任CEO职位的孔令辉,曾担任过比特大陆应用软件部负责人,孟晓妮曾担任比特大陆副总裁,刘建春曾任首席财务总监和CFO。
  业务合并后,吴忌寒将拥有BTG普通股总投票权的88.3%以上,并将持有全部V类普通股,并将控制所有未发行V类普通股的投票权。
近期,加密货币市场监管仍在继续收紧。3月23日,美国证交会SEC指控波场创始人孙宇晨操作市场、诱导投资者;27日加密货币交易所币安及其创始人赵长鹏被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指控,币安故意在美国提供未注册的加密货币衍生产品。
 
▲摩尔定律提出者戈登·摩尔去世
 
  3月24日,英特尔和戈登与贝蒂·摩尔基金会宣布,公司联合创始人戈登·摩尔(Gordon Moore)去世,享年94岁。
  摩尔和罗伯特·诺伊斯 (Robert Noyce)长期共事,两人于1968年共同创立了英特尔。此前,他们在刚刚起步的加州半导体行业密切合作了十年。他们采取了与行业常规不同的创业路径,以大批量制造复杂的通用芯片理念为基础--这一基本模式至今仍然支撑着英特尔的业务。
  "摩尔定律"被视为摩尔最重要的遗产。他在1965年提出预测,集成电路上的晶体管数量每年都会翻一番。1975年,摩尔将其修订为每两年翻一番。摩尔定律成为技术快速变革的代名词。
  在摩尔定律的指引下,芯片以指数级的速度变得更高效、更便宜,推动了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上大部分的技术进步。个人电脑普及到千家万户,苹果、Facebook和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在此基础上崛起。时至今日,"Intel Inside"处理器应用于全球80%以上的个人电脑。
  英特尔首席执行官帕特·盖尔辛格(Pat Gelsinger)表示:"戈登·摩尔通过他的洞察力和远见定义了科技行业。他在揭示晶体管的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几十年里激励了技术人员和企业家。英特尔仍然受到摩尔定律的启发,并打算继续追随摩尔定律直到元素周期表耗尽为止。"
  摩尔最初在英特尔担任执行副总裁,直到1975年成为总裁。1979年,他被任命为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直到1987年,他放弃了首席执行官的职位,继续担任董事长。1997年,摩尔成为名誉主席,2006年卸任。
  摩尔在他的一生尤其是晚年中,致力于环境保护、科学和患者护理改善等相关慈善事业。他与结婚72年的妻子一起成立了戈登与贝蒂·摩尔基金会,该基金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已向慈善事业捐赠超过51亿美元。  
 
▲瑞士联邦议会批准为瑞银收购瑞信提供1090亿瑞郎紧急贷款
 
  3月30日,瑞士联邦议会同意政府提交的关于瑞银收购瑞士信贷银行涉及1090亿瑞郎(约合8198亿元人民币)的紧急贷款提案。
  据悉,本次提案由瑞士联邦议会的财务委员会进行投票,最终以17票赞同、1票反对和4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该额度。此外,该委员会指出,首要任务是发出稳定信号,而监管或竞争方面的重要问题仍有待解决。
  瑞士联邦委员会表示,本次批准的1090亿瑞郎,其中1000亿瑞郎由瑞士联邦政府担保,而剩余的90亿瑞郎仅当瑞银亏损高于50亿瑞郎时才会生效。
 
管理视点
 
未来企业想要活得好、活得久,需要掌握六大原则
 
哈佛商业评论3月10日刊发波士顿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马丁·里维斯、普林斯顿大学生物学George M. Moffett教席教授西蒙·莱文、波士顿咨询公司助理咨询顾问上田大地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企业运营环境正变得愈加复杂。商业环境的多样化、变化速度和相互联接程度前所未有,可预测性也大大降低。
  很多企业早夭的原因也正是它们无法适应周边环境与日俱增的复杂性。不少公司误读了环境,选择了错误的战略制定方式,或者无法用正确的行为方式和能力来支持其战略。
  那么如今企业该如何保证生存,获得发展?我们的研究融合了企业战略、生物系统和复杂系统的知识,聚焦于如何让复杂系统——从热带雨林到股票市场,再到公司本身——更加强健。
  已经有一些商业思想家提出,企业就像一个个生物物种,他们试图从生物学中提炼出商业智慧,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我们认为,企业在一个重要的方面与生物物种惊人相似:它们都是复杂自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s)。
  复杂自适应系统通常嵌入更广阔的系统内。某种生物的整个种群是一个复杂自适应系统,这个系统也嵌入一个更广阔的生态系统中,而生态系统又嵌入在更广阔的生物环境中。一家公司是一个复杂自适应系统,它又嵌入更广阔的商业生态系统中,该系统又嵌入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
  我们提出了6项原则,能帮助企业这样的复杂自适应系统更加强健。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原则的应用都需要把握合理的“度”,也都会产生成本。领导者必须仔细评估应以何种力度推行每个原则。
  更重要的是,每个原则之间都存在着张力,加强某个原则的应用,可能会削弱另一原则。领导者必须思考,如何平衡综合应用这些原则,而非将每个原则的应用视为单一的目标。
  为方便起见,我们将逐一介绍这6大原则,然而强健的系统应同时拥有多个甚至所有原则。
  1.保持异质性
  复杂自适应系统内部参与者的多样性,可以让系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从更广泛的角度讲,多样化是适应性进化的前提。
  在商业环境中,领导者必须保证公司在3个层面上保持足够的多样性:人才、创新和活动。培植多样性可能会导致短期效率的降低,但它对系统的强健必不可少。要促进多样性,一个比较简便的方法是雇用不同个性、教育水平、背景和工作风格的员工。然而即便企业的员工多样性很高,员工有时也不愿去挑战现有的主流商业逻辑,尤其在那些成功的企业中。明确的文化转型和主动的管理层支持,甚至鼓励他们犯错,可以帮助员工进行创新。
  实际上,没有错误意味着企业失去了很多机遇,最终导致企业的脆弱性提高。很多硅谷的企业都欢迎有意义的、“学习性”的失败,它们认为成功离不开这些失败的贡献。
  富士胶片展示了如何通过战略性地保持异质性让公司变得更强健。20世纪90年代末,数字成像技术进入消费市场,并迅速吞噬成像胶片的市场需求,整个胶片行业也随之陷入危机。与胶片业另一位巨人柯达的做法不同,富士不仅探索了密切相关行业的新业务,也进入了全新的业务领域,例如制药和化妆品。
  这些探索并非浅尝辄止,而是达到了足够深度。公司的多样化探索收到了回报:2000年胶片市场达到顶峰,在之后的10年,其规模缩水了90%。然而在此期间,富士的业绩不降反升。反观老对手柯达则在2012年宣布破产。
  2.保持模块化
  模块化复杂的自适应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是松散连接的。高模块化的系统可以防止风险在各个组成部分间传播,使整个系统更加强健。
  在商业环境中,模块化也需要取舍。完全隔绝外界风险,意味着放弃高度联通带来的益处。在一家公司中,不同业务或区域之间的紧密联接可促进信息流动、创新和企业灵活性;但它也会让公司在面对严重风险时更脆弱。在更广阔的生态系统中,与其他利益相关方紧密联接也会带来类似的效率提升,当然相互依存也会产生风险。由于风险的降低微妙且不易见,而效率的提升则立竿见影,因此管理者常常过于强调后者的益处。
  抛开这些取舍,模块化仍对系统的鲁棒性(Robustness,是指控制系统在一定的参数摄动下,维持其它某些性能的特性)非常重要。如果公司为了短期利益而对其忽视,那么长期风险可能随之而来。
  3.保留冗余
  在冗余的系统中,多个部分扮演同样的角色。当其中一个失效时,其他部分可以完成同样的功能。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更高,冗余就变得尤为重要。
  想象一下人类的免疫系统如何利用冗余来对抗疾病。人体有多条防线来阻挡病原体,其中包括物理屏障(皮肤和粘膜)、内部免疫系统(白血球)以及适应性免疫系统(抗体)。每一条防线又具有多个细胞和分子防御机制。在健康的人体中,这些冗余机制相互配合,当其中一条防线失效时,其他机制会阻挡病原体的感染。
  然而企业往往对冗余避之不及,它们将其视为精益和效率的大敌。这导致了一些灾难性的后果。20世纪90年代,爱立信是全球领先的手机制造商之一。它采用单一货源的策略采购手机的关键部件。2000年,一场大火让飞利浦的微型芯片制造厂陷入瘫痪。爱立信无法短时间内找到可以替代的供应商,不得不停产长达数月,当年手机部门就宣告亏损高达17亿美元,最终导致该部门被索尼收购。
  企业如何兼得低成本高效率与冗余呢?首先,管理者要辨认企业最依赖的利益相关方,它们有可能是供应商,也有可能是新的创新合作伙伴。对于爱立信,这个利益相关方就是飞利浦。管理者要计算建立冗余,减少风险的可行性。通常企业需要开发新的合作伙伴,并仔细权衡其中的利弊。
  4.降低不确定性
  复杂自适应系统的一个关键特征是我们无法准确预测其未来状态。但是,我们能收集信号,判断变化的模式并设想出合理的结果。这样我们就能根据预测采取行动,将负面结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在商业环境中,没有什么能比新技术的发展和影响更难预测。但企业可以对竞争对手进行监测,并随之采取行动,避免被不起眼的竞争对手打个措手不及。我们提供几个最佳实践可供借鉴。
  第一,如果公司是在位企业,首先要承认现实:它们的商业模式总有一天会被取代。 因此它们需要思考,商业模式如何被取代以及应对措施。
  其次,它们明白,变革往往来自行业的边缘,来自那些别无选择,必须颠覆在位企业商业模式的初创企业和挑战者。
  第三,它们会收集一些微弱的信号,例如投资的流向以及针对目前商业模式的初期创业活动。
  第四,它们会采取应急思维。与其费尽心思预测新技术和公司能否成功,它们需要思考:如果创新技术获得成功,它会对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最后,它们会先下手为强,复制创新、收购初创企业或建立防御体制。
  5.建立反馈机制
  系统的异质性提供了多样化选择,而反馈循环则保证这些选择能改善系统的健康程度。反馈,是指系统察觉环境变化,并通过这些变化获得理想特性的机制(或通过创新提升企业的鲁棒性)。系统必须破坏低级别参与者之间的平衡,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健康。
  在自然界中,突变和自然选择——多样化、选择和基因传承这一过程导致的生殖成功——是一个自发的迭代过程。
  然而在商业环境中,这一过程往往是人为管理的。多样化、选择和创新的传承只有在有利的环境下才能发生。换言之,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建立起能鼓励这一创新迭代过程的机制和环境。
  那么公司应如何实施创新迭代的流程?
  首先,公司必须在组织上下找到正确的信号,这点举足轻重。一线员工往往拥有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它们往往得不到传播和重视。企业领导者需要接触这些员工,才能发现那些提升企业鲁棒性的创新举措。
  其次,组织必须将这些信号转化为行动。尽管这一步看上去不言自明,但很多企业无法将知识转化为行动,因为这需要企业从王牌产品或商业模式中抽出资源,或者让本就表现不佳的产品、业务和员工更快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反馈越强并不意味着结果越好。如果反馈循环过短,或对变化的反应过激,系统可能会用力过猛,反而削弱其稳定性。
  6.建立互惠信任
  所谓的集体行为悖论,是个体缺乏动力做出有利于整体的行为,除非这些行为能立即为个体带来益处。因此,组织只有建立起信任和互惠的机制才能克服这种悖论。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曾对公共资源的使用进行研究。她观察到,渔业生态系统可以避免“公地悲剧”现象——公共资源被过度利用,导致所有个体最终受到损失。她发现,个体可以形成自组织来提升公地的可持续性。自组织允许参与者建立互惠的规则和协议。
  要发挥信任的力量,企业领导者应思考,他们的企业如何为生态系统中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做出贡献。即便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他们也必须保证为整个系统提供价值。
  诺和诺德进入中国市场的策略,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案例。诺和诺德通过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来表明对当地医疗事业的支持。这些举动不仅帮助公司打开了市场,更建立了与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信任。公司的努力获得了回报,目前诺和诺德占据了中国庞大胰岛素市场的60%左右。对其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福祉做出清晰的承诺让公司提升了自身的鲁棒性,并让其所在的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强健。
  企业死亡率不断上升为所有公司带来威胁,其背后的主因是商业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一状况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变化。
  因此,我们需要彻底转变管理思维。过去,企业领导者会问:“我们如何在竞争中胜出?”如今他们必须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活得更久?”
 
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就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据悉,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总体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在区块链发展过程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3月28日,工信部科技司就《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区块链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布式网络、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集成的新型数据库软件。国际标准ISO 22739《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术语》将区块链定义为"使用密码技术链接将共识确认过的区块按顺序追加形成的分布式账本"。区块链具有数据透明、不易篡改、可追溯等特点,有望解决网络空间的信任和安全问题,推动互联网从传递信息向传递价值变革,重构信息产业体系。
  区块链技术用于建立分布式信任机制,保障系统内数据的公开透明、可溯源、难篡改,其技术体系涉及分布式网络、数据库与分布式存储等基础技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加密等关键技术,及跨链、数据格式等互操作技术。
  《建设指南》表示,当前区块链技术发展迅速,需加快以新的技术标准推动技术成果总结提炼与迭代优化,重点推动区块链跨链通信机制、跨链通信消息规范等标准,保障不同链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需积极开展应用服务安全、系统设计安全、基础组件安全等安全保障类标准,为用户提供可靠可信的区块链服务。通过协调形成产业界普遍接受的技术路径和成果,促进规模化大生产效率提升。
  《建设指南》指出,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区块链应用多点落地,覆盖产品溯源、数据流通、供应链管理等众多领域。为有效推动区块链应用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测试测评、人才培养等产业服务标准,供应链管理、存证、追溯等通用服务标准,及智能制造、电子政务、分布式能源等行业应用标准,以契合产业发展需要。同时,需围绕区块链治理,及区块链系统的开发、集成、管理等开发运营过程中的标准化需求,加快重点标准研制,保障区块链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指南》还提到,到2023年,明确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研究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的总体规则,明确标准间的关系,重点开展基础共性标准研制,基本满足我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需求。到2025年,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推动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基础共性、关键应用示范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效指导我国区块链产业建设,提升技术与应用服务水平。
 
工信部就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系统部署和科学规划汽车芯片标准化工作,引领和规范汽车芯片技术研发和匹配应用,推动汽车芯片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制定30项以上汽车芯片重点标准,涵盖环境及可靠性、电磁兼容、功能安全及信息安全等通用要求,控制芯片、计算芯片、存储芯片、功率芯片及通信芯片等重点产品与应用技术要求,以及整车及关键系统匹配试验方法,以引导和规范汽车芯片产品实现安全、可靠和高效应用。到2030年,制定70项以上汽车芯片相关标准,实现基础、通用要求、产品与技术应用以及匹配试验等重点领域均有标准支撑,加快推动汽车芯片技术和产品健康发展。
  《建设指南》基于汽车芯片技术结构,从应用场景和标准内容两个维度搭建标准体系架构,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目标和方法,提出了体系框架、整体内容及具体标准项目,确立了各项标准在汽车芯片产业技术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汽车芯片标准体系规范对象包括汽车用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和光电子等元器件及模块。《建设指南》提出,为保证该标准体系的可读性和贯彻推广,采用行业惯常使用的名称"汽车芯片"作为该标准体系的名称。
  整体建设思路是,基于汽车芯片技术结构,适应我国汽车芯片技术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形成从汽车芯片应用场景需求出发,以汽车芯片通用要求为基础、各类汽车芯片应用技术条件为核心、汽车芯片系统及整车匹配试验为闭环的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技术结构。
  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技术结构,以"汽车芯片应用场景"为横向出发点,包括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车身系统、座舱系统及智能驾驶五个方面;向上延伸形成基于应用场景需求的汽车芯片各项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根据标准内容分为基础通用、产品与技术应用和匹配试验三类标准。
  基础通用类标准包含汽车芯片的共性要求;产品与技术应用类标准基于各类汽车芯片产品技术和应用特点分为多个技术方向,结合我国汽车芯片产业成熟度和发展趋势确定标准制定需求,制定相应标准;匹配试验类标准包含芯片与系统和整车两个层级的匹配试验验证。三类标准共同实现不同应用场景下汽车关键芯片从器件-模块-系统-整车的技术标准全覆盖。
  应用场景方面,芯片在汽车不同零部件系统、不同工作场景的功能性能差异较大,因此《建设指南》提出,标准体系应充分考虑汽车芯片的应用场景。芯片在汽车上的应用场景按汽车主体结构,划分为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车身系统、座舱系统和智能驾驶。
  依据汽车芯片标准体系的技术结构,综合各类汽车芯片在汽车不同应用场景下的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建设指南》将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架构定义为"基础""通用要求""产品与技术应用""匹配试验"四个部分,同时根据各具体标准在内容范围、技术要求上的共性和区别,对四部分做进一步细分,形成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的17个子类。
 
科技部启动"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专项
 
  据悉,科技部会同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启动"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AI for Science)"专项部署工作。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新前沿。我国在人工智能技术、科研数据和算力资源等方面有良好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布局和统筹指导,以促进人工智能与科学研究深度融合、推动资源开放汇聚、提升相关创新能力。
  该专项工作将紧密结合数学、物理、化学、天文等基础学科关键问题,围绕药物研发、基因研究、生物育种研发、新材料研发等重点领域科研需求,推进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人工智能模型和算法创新,发展一批针对典型科研领域的AI for Science专用平台,布局AI for Science前沿科技研发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广告模式创新,原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和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实际。新发布的《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当前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努力打造互联网广告监管利剑。一是针对弹出广告"过多过滥"问题,《办法》进一步对"一键关闭"情形进行了细化,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二是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智能家电、导航设备、智能交通工具等屡屡弹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甚至交通安全的问题,《办法》明确作出相应规制。三是针对利用网络直播发布互联网广告的情形,《办法》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应广告活动参与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四是针对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虚假违法代言问题,《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监管措施,新增了对广告代言人管辖的规定,为有效规范广告代言活动夯实了基础。五是针对互联网广告精准投放、"千人千面"的问题,《办法》规定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为规范此类广告行为提供依据。
 
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出炉
 
  3月28日,工信部公布《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简称《指南》)。《指南》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40项以上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基本覆盖智能工厂全部细分领域,实现智能装备、数字化平台等关键技术标准在行业示范应用,满足有色金属企业数字化生产、数据交互和智能化建设的基本需求,促进有色金属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指南》明确了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和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
  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图由外层与内层构成。其中,外层反映行业特点,即有色金属行业覆盖采选、冶炼和加工领域;内层为外层所包含的具体研制方向,分为基础综合标准(CIA)、装备与系统标准(CIB)、智能工厂标准(CIC)和评价标准(CID)。
  内层分为三个层级,其中,底层为基础综合标准(CIA),是结合有色金属行业实际,对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中"A基础共性"细分方向的调整。中间层包括装备与系统标准(CIB)和智能工厂标准(CIC),是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的核心关键。
  装备与系统标准(CIB)基于当前有色金属行业的主要需求,用于指导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对传统装备及装备系统集成进行数字化改造,并为智能工厂标准(CIC)提供支撑;智能工厂标准(CIC)涵盖有色金属行业从设计、生产、销售、物流、运维等全流程及各阶段,是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中的建设主体。顶层为评价标准(CID),服务于装备与系统标准(CIB)和智能工厂标准(CIC),也是指导行业智能化建设及评价智能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结构向下延伸形成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框架,第二层为基础综合、装备与系统、智能工厂及评价等4个部分,第三层为第二层4个部分的细分领域,具体划分为术语定义、标识等13个专业及方向。第四层对第三层的设计建设、数字化平台及智能生产等领域进行细分,包括元数据与数据字典、生产过程优化等13个部分。
  细化标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指南》切实发挥标准对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具体来看,基础综合标准(CIA)是适用于有色金属行业的通用型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基础综合标准分为术语定义、标识等2个部分。术语定义标准用于规定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领域使用名词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其所对应的外文表达等。标识标准用于对有色金属行业中各类对象进行解析与唯一性编码,规范标识编码规则,提高行业标识编码系统的兼容性。
  装备与系统标准(CIB)用于解决智能装备的集成控制和数据交互,以及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的协同生产问题,分为智能控制系统标准、智能设备设施标准等2个部分。智能控制系统标准主要规定有色金属行业智能装备的控制方法、多装备的集成控制与协同、数据接口及协议规范。智能设备设施标准主要包括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所采用的设备设施标准。
  智能工厂标准(CIC)分为设计建设、通用技术要求、数字化平台、智能生产、智能物流、智能运维和智能管理等7个部分。其中,设计建设细分为智能工厂设计、智能工厂建设等2个部分;数字化平台细分为元数据与数据字典、工业大数据、工业网络、数字仿真等4个部分;智能生产细分为生产过程优化、智能检测等2个部分;智能物流细分为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2个部分;智能管理细分为供应链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3个部分。
  评价标准(CID)主要用于验证和评价智能工厂的设计和建设、设备的自动化和信息化层级、工艺流程的能力成熟度等内容。该类标准可有效指导标准实施,对有色金属行业已有和待建智能制造项目进行评估,进一步指导企业的智能化建设,使企业尽快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建设思路,明确建设要求和目标,规范智能建设过程,为智能验证和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评价标准分为能力成熟度及模型、智能工厂评价2个部分。
  在实施路径方面,《指南》提出强化组织协调、推动成果转化、加强宣贯实施。对于推动成果转化,《指南》明确,加快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化技术创新,加速重要成果转化,重点研制适用性较强的有色金属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及关键技术标准。及时总结固化成熟经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标准研制的合理性和实施的可行性,为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化升级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文旅部发文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管理,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整合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要素资源的积极作用,促进各类旅游经营者共享发展红利。
  旅游者方面,意见提出,以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服务种类、拓展服务内容,打造精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服务产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服务需求。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行业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在线旅游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技术应用,鼓励行业创新,充分发挥在线旅游经营者数据和信息能力优势,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旅游业领域的落地实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在线旅游经营者有效信贷供给。用好财政奖补、项目投资、消费促进、政务服务等措施手段,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参与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活动。
  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巡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高数字监管效能。
 
北京市印发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印发《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末,北京将打造5家以上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建立3个以上智能建造创新中心,建立两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智能建造创新实践基地,打造通州、丰台智能建造产业集群,逐步实现建筑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作为住建部公布的24个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城市之一,北京此次发布的《方案》提出八大类共25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智能建造产业、建设试点示范工程、创新管理机制、推动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智能建造标准化建设、培育专业人才等。
  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方面,北京将重点依托张家湾设计小镇,推进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应用,提升BIM设计协同能力,鼓励研发数字设计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虚拟建造环境下的设计、生产、施工全面协同。在通州区、丰台区等重点示范区域内,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建设,形成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推进智能建造技术普及应用,推广产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加快建设两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等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在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方面,北京将组建由智能建造产业链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生产、咨询、软硬件、互联网平台、科研院所、高校等领军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智能建造联盟,推进科技创新研发、技术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契机,北京将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研发能力的智能建造企业,建立3个以上智能建造创新中心。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还提出加大政策激励,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示范应用等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智能建造领域,对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造相关企业及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等政策优惠。
  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该项试点工作将进入为期两年的组织实施阶段,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配套政策、培育产业体系、开展试点示范、创新管理机制、培育专业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探索北京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北京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
 
  据悉,北京市商务局3月22日发布通知称,为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优化网络消费市场结构,加快促进直播电商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与影响力,北京市商务局将按照"达标即享"原则,对年内即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给予支持。
  本次政策支持范围包括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外卖等交易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北京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等相关企业。
  通知指出,鼓励网络零售、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进一步提升线上交易规模--
  具体来看,商品零售总额、网上零售额(以下简称"网零额")同比增速均不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的批零企业,若网零额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网零额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若多家申报企业属于同一集团,集团公司全年商品零售总额、网零总额不得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平均增速,且全年网零总额对全市网零额的贡献率不得低于1%。此类方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同比增速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若营业收入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超过5万元"分档给予支持。此类方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网络零售新成长企业做大做强
  通知指出,商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且网零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批零企业,若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同时满足多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网零额同比增速不低于50%或2023年首次"触网"实现网零额的(即上年同期无网零额),给予不超过20万元支持。
  通过在京成立电商或网络结算主体、转化行业类型、提升营收规模等方式,于2023年新增为本市规模以上纳统企业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鼓励企业打造北京特色直播活动
  鼓励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商贸流通企业在京举办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相关活动。对设立"北京商家""北京品牌"等特色专区且投入费用(场租、搭建、宣传推广)不低于50万元的,结合活动成效按不超过审定投入费用的30%择优给予支持。其中,对应用元宇宙等新技术的网络促销活动,以及文创、非遗等文化内容型直播带货活动,累计支持不超过150万元;其他类网络促销活动累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优先支持参与"北京消费季"的相关企业。
  鼓励平台企业、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加大本地商家扶持力度。对实施"商家帮扶""品牌培育""资源推介"等扶持措施的,根据扶持成效给予支持。其中,相关平台、基地2023年每培育或引进1家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相关服务机构2023年每带动1家本市批零企业实现网零额超500万元(含),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此类方向单家企业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3年年内符合本文件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2023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前分批次申报。
  市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网络消费市场发展现状及特点,总结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获支持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督导检查、数据监测、审计及评估等工作,鼓励企业使用资金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
 
上海市未来产业脑机接口专家委员会成立
 
  近日,上海市未来产业脑机接口专家委员会(下称"专委会")成立大会在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举行。脑机接口专委会依托上海市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组建成立,是落实《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的具体行动举措。
  专委会汇聚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家资源,为产学研合作搭建了开放性交流协作平台,有利于构建产业链上下游与跨行业融合创新的创新网络生态,加强脑工程学、脑神经信息学、人工神经网络等基础研究,推动类脑芯片、类脑微纳光电器件、类脑计算机、神经接口等研发创新,探索脑机结口在医疗康复领域的应用,助推上海未来产业脑机结口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未来产业脑机接口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推选首届专委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担任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企业信息员园地
 
让安全成为习惯
 
特约信息员:崔亚
  习惯是由于重复或多次练习而巩固下来并变成需要的行为方式,习惯分为好的习惯和坏的习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自己的习惯在工作、生活、与人交往或是思考问题。美国心理学巨匠威廉·詹姆士说:"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因此,好的习惯让人终身受益。引申开来,如果我们将好的习惯贯穿于安全工作始终,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基础,养成安全行为,那么我们就会少一分痛苦,多一分和谐。
  "让安全成为习惯",前提在于加深认识。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政府及其各监管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意识决定行动。在具体工作中,对安全工作重不重视、认识深不深刻、工作力度大不大,达到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要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首先就是要解决认识的问题。
  一是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促发展的理念。二是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民生、促和谐的理念。
  "让安全成为习惯",重点在于宣传教育。
  抓安全工作,其实就在做人的工作,只要做好人的工作,安全工作就做好了一半。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人的思想不重视,麻痹大意才出现的。搞好宣传教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而不断规范和提升工作水平,是抓好安全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
  一是坚持从小抓起,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孔子有一句话,叫作:"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少成若天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小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会像人的天性一样自然、坚固,甚至说就变成你的天性了,以致于以后所取得的成功、创造的奇迹,很多方面都是在小的时候形成的习惯所支撑的。因此,我们的安全工作要从小抓起,从学生抓起,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进安全知识的了解。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拓展安全教育领域。古代荀况曾说"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要从人的需求出发,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要强调群众性的自我教育,引导和启发人们从生命价值中体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注重环境的熏陶,努力营造一种社会氛围,使人们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艺术效果。
  三是坚持重在基层,抓好一线人员培训。安全工作,重在基层,重在一线。通过一系列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让安全成为习惯",关键在于基层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安则全局安,基础稳则整体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偶然性中存在着必然性,如果基层工作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发生事故是迟早的事情,是必然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们安全意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人防、物防、技防能力不断增强的结果,归根到底,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的结果。因此,我们要做好安全工作,就必须在"抓基层、打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突击性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事前防范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抓排查、除隐患,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一是围绕责任主体,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关键在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障安全生产。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岗位和每个从业人员。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改造、更新力度,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坚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施"三同时"制度,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围绕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首先,要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我们要根据实际,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其次,要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隐患周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不过夜制度。最后,是要落实事故责任追查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的追究查处力度,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通过处罚和责任追究,达到警钟长鸣和长抓不懈的目的。
  三是围绕监督管理,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坚持从严执法、公正执法,通过强化监管,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改变目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的状况,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努力将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让安全成为习惯",核心在于行为养成。
  有一个寓言故事:从前有一个老和尚为了让小和尚练剃头,每天让小和尚在冬瓜上练习,每次小和尚在冬瓜上练习完之后,顺手将剃头刀插在冬瓜上,有一天老和尚觉得小和尚合格了,于是让小和尚给自己剃头,小和尚很快就剃完,却习惯性地将刀像插冬瓜一样把刀往老和尚头上一插……。上面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其中的寓意却不能忽视,在我们生产工作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非常重要。因为人们在工作、生活中,某些行为、举止或做法,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变。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因此,让安全成为习惯,落实到每个岗位、各个环节和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就是要逐步规范和培养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是安全生产必须从细抓起,从点做起。"鸡毛蒜皮"原指无关紧要的小事或毫无价值的东西。但在"安全工作无小事"的今天,"鸡毛蒜皮"的事却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在现实工作中,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如果放在安全生产上,就必须看作是大事,否则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讲得就是这个道理。从全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因平时的一个"疏忽"、一阵"马虎"而酿成的事故就占了较大的比例。从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其中许多事故只要稍加注意就可以完全避免。"细节决定成败",血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在安全管理上,要敢于拿"鸡毛当令箭",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抓小防大"。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将安全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以点带面,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习惯、行为和环境。
  二是安全生产必须讲究方法,人性管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实行人性化管理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令行禁止、违者必究、有究必严、有严必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制度的人性化约束作用,积极探求实现制度"理性化"管理之外的"人性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把发挥人的能动性提升到安全管理的第一重要位置,实现安全的最优化管理。要注重人的精神、心理、情感和情绪,着眼于防范于未然,积极消除员工在生产作业中的不良情绪、心理障碍,极力避免员工因心理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通过"柔性"的文化约束,形成群体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促进员工的自我安全约束,实现人与安全、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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