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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1期

部委决策
 
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要求抓实抓细重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过好春节。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我国物价保持平稳,粮食、能源等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这极为不易,为稳经济、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重要民生商品、医疗物资、能源等保供稳价,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保障群众医药需求和温暖过冬。一要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做好市场调配,丰富小包装粮油品种,加强南菜北运、西果东输,合理进行储备调节,同时抓好其他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和供销对接。做好春耕备播准备和化肥等农资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抓实粮食生产、夯实稳物价基础。二要千方百计提高医疗、防疫物资供给能力,对重点企业建立清单支持满负荷生产,及时协调解决原辅料供应、用工、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确保生产和供应不间断。加强药品等医疗物资调配,保障医疗机构、居家患者、养老院、农村地区等需求,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对纳入医保范围的看病和药品费用,要应报尽报。三要进一步抓好能源保供。持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落实帮扶煤电企业纾困政策,支持能源企业节日安全正常生产,强化能源调度,做好电力、天然气顶峰保供预案,确保民生用能,加强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用能保障。四要持续做好交通物流大动脉、微循环保通保畅。支持物流企业合理调配运力,补充一线力量,关心关爱快递、外卖等人员,及时打通末端服务可能遇到的堵点,保障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稳定运行。五要指导地方对困难群众按规定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六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
  会议指出,春节临近,要用心用情、扎实细致做好重点民生工作。一是抓实抓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政府工程和国企项目欠薪的要立即整改,力争在春节前全部清偿。清欠收回的企业账款要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欠薪,地方政府要运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储备资金提供应急支持。统筹协调解决商贸、加工制造等行业的困难企业欠薪问题。畅通维权渠道,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要通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他们信心,力争春节后农民工就业、返岗稳中有升。二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困难救助、失业补助和救助等资金,对因疫因灾困难群众予以临时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三是一丝不苟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值守,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极端天气等应急预案,确保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8日。《草案》指出,维护金融稳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督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同高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
  《草案》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共六个章节49条具体细则。
  《草案》指出,维护金融稳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督管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同高效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
  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草案》规定,除经依法批准或者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活动。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审慎合规经营,在批准的业务和区域范围内开展活动。
  根据《草案》,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融资的非金融企业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虚假诉讼、不当分配股息红利等方式损害或者变相损害债权人、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草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不得违反规定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在金融风险化解方面,《草案》规定,金融机构发生资本和风险管理等审慎监管指标异常波动的,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别情形依法采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规模,暂停有关业务,清收盘活资产,补充资本,暂停分配红利,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收入,调整相关人员等措施主动化解风险,并及时向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在金融风险处置方面,《草案》提出,国家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管理,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金融风险严重危及金融稳定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草案》明确,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由向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主体筹集的资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组成。
  《草案》提出,经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可以用于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应当以处置所得、收益和行业收费等偿还。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提供借款的,借款方应当采取提供合格担保品等措施保障资金偿还。
  《草案》还规定,金融风险处置应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处置不良资产和补充资本。
 
央行工作会议要求加大金融对需求和供给体系支持力度
 
  1月4日上午,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总结2022年和五年来主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3年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人民银行系统要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面对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反复冲击、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等严峻挑战,人民银行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坚决支持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持续提升金融管理服务水平,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极为不易的新成效。
  会议要求,2023年,人民银行系统要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是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多措并举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解决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落实金融16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发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四是持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优化宏观审慎压力测试机制。强化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五是持续深化国际金融合作和对外开放。做好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牵头工作。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六是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继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框架。加强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常态化监管。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
七是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金融立法。扎实做好金融统计和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支付监管质效。深化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强化人民币现金管理。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提升国库业务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反洗钱监管。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央行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做好"加法"
 
  日前,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总第99次)例会。会议指出,要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继续做好"加法",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支持。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我国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宏观政策,最大程度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科学管理市场预期,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通胀高位运行,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外部环境动荡不安,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要精准有力,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增强信心,攻坚克难,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着力支持扩大内需,着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会议指出,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总量有效增长,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重点发力支持和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在国内粮食稳产增产、能源市场平稳运行的有利条件下,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会议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要继续做好"加法",强化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行业的支持,落实好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支持银行补充资本,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优化央行政策利率体系,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和指导作用,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优化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表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继续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会议要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改善优质头部房企资产负债状况,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金融服务,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会议指出,引导平台企业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提升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常态化监管水平。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效能,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统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防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外汇局要求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
 
  1月4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3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要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和规范发展。
  会议认为,2022年,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年国际收支状况较好,外汇市场韧性显著增强。
  会议强调,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要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3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包括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
  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方面,会议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和规范发展。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探索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创新优化外汇管理政策,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会议提出,强化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加快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真实性管理机制。加强非现场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在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方面,会议提出,推进专业化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运营能力建设、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财政部将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
 
  日前,财政部部长刘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我们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刘昆进一步指出,加力,就是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一是在财政支出强度上加力。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贴息等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二是在专项债投资拉动上加力。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三是在推动财力下沉上加力。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提效,就是要提升政策效能。一方面,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精准性和针对性,着力助企纾困。另一方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同时,加强与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刘昆表示,近年来,财税部门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改善了市场主体预期。特别是2022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万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023年,财政部门将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刘昆表示,一是助企纾困。根据实际情况,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并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二是激发活力。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支持就业。统筹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专项债是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刘昆表示,2023年,将适量扩大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钱等项目"问题,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刘昆强调,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但不会在民生支出上退步,将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将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县乡基层倾斜。督促地方强化预算管理,腾出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刘昆还表示,财政部门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前门"、堵"后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目前,我国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在规范管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方面,刘昆表示,将进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推动形成政府和企业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据报道,八个月前就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的信托业务分类新规,终于揭开面纱。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早在2022年4月,银保监会就向部分信托公司发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并陆续在9月召开座谈会、10月要求部分信托公司按照新的信托业务分类方法试填报数据。期间,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新的信托业务分类,增加细分业务品种。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业务分类改革本着五大总体要求,包括回归信托本源、明确分类维度、引导差异发展、保持标准统一、严格合规管理等。《通知》强调,严防利用信托机制灵活性变相开展违规业务,信托公司要在穿透基础上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信托业务进行分类。
  《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一是资产管理信托。依据资管新规,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4个业务品种,包括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二是资产服务信托。按照服务具体内容和特点分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经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资产服务信托等5小类,共19个业务品种。三是公益/慈善信托。按照信托目的不同分为慈善信托和其他公益信托2个业务品种。
  《通知》还提出了存量融资类信托的监管要求。《通知》明确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业务,信托公司按照前期既定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同时,明确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银保监会将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管要求,保障信托业务符合信托实质。
  《通知》对资产服务信托提出监管要求。《通知》按照资产服务信托的实质,对照资管新规关于破刚兑、去通道、去嵌套等精神,完善资产服务信托的分类标准和监管要求,如:一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以任何形式保本保收益。二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得为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服务。三是明确资产服务信托不涉及募集资金。四是资管产品管理人作为委托人设立资产服务信托,信托公司仅限于向其提供行政管理服务,且不得与资管新规相冲突,以防多层嵌套、变相加杠杆、会计估值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等情形。五是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原则上不得发放贷款,也不得通过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等方式为委托人融资需求募集资金,避免服务信托变相成为不合规融资通道等等。
  《通知》表示,为有序实施存量业务整改,确保平稳过渡,本通知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存在实际困难,仍难以完成整改的,可实施个案处理。信托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存量待整改业务规模应当严格控制在2022年12月31日存量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防止过渡期结束时出现断崖效应。
 
北交所发布股份减持监管指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北交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股份减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2年12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监管指引》主要明确了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的预披露要求。根据《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拟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超1%的,还应当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为统一监管安排,明确市场预期,防范监管套利,《监管指引》明确,大股东、董监高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也应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
  二是明确股份来源的判断标准。根据《上市规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的股份,其减持无需预披露。实践中,市场各方对同时持有"应预披露股份"和"无需预披露股份"的,如何判断股份来源咨询较多。为此,《监管指引》规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和不适用减持预披露股份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时,视为优先减持不适用预披露股份。
  三是明确股份减持要求与两融业务衔接。近期,北交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南,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涉及与股份减持要求相关的交叉适用,相关持续监管要求需与两融制度有序衔接。《监管指引》明确,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与普通账户持股应合并计算适用相关要求。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交所设立以来,初步探索构建了一套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化减持约束机制,总体运行平稳。本次发布《监管指引》,既有利于各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减持违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也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下一步,北交所将结合市场发展实际和制度运行实践,持续研究评估减持管理机制效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上交所修订科创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据悉,为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2022年12月30日,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证监会修订并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在原有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基础上,明确符合规定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指标,并优化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上交所本次修订《暂行规定》,是在按照《指引》的修订精神和要求制定的,目的是做好规则配套衔接,强化科创板定位,持续建设好科创板。
  《暂行规定》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属性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二是修订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和情形的表述;三是细化完善附件中对发行人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其中,第三条主要是结合科创属性审核实践经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判断的需要,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和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作出了细化和具体要求。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暂行规定》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发行人自我评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和保荐机构核查把关的细化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聚焦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推荐优质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把关,按照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符合科技创新行业领域要求、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或情形等维度作出专业判断,并在申报文件中充分、客观反映核查依据。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是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的明确和强化,加强上市标准与板块定位规则的配套衔接、保持立法逻辑一致,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按照科创属性"实质重于形式"评价原则强化综合研判和审核把关,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定位。
  上交所着力将科创板打造成为支持"硬科技"的特色板块,目前多个"卡脖子"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重点领域自主可控、进口替代不断取得突破,科创板企业在六大行业领域逐步实现全覆盖,产业集聚和支持科技创新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
  该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始终坚持科创板定位,坚持开门办审核,与市场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投向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加强科创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聚焦支持"硬科技"企业上市,助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发布
 
  据悉,为更好地坚守创业板定位,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企业发行上市,2022年12月30日,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深证上〔2020〕506号)同时废止。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介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于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两年多来,我们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坚守创业板定位,切实执行上述要求。在此过程中,一些市场参与者提出,希望将创业板定位中的原则性要求尽可能具体化,以进一步增强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操作性。
  本次《暂行规定》修订,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指导,总结实践经验,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将创业板定位的有关要求明确为具体、直观的判断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透明度,增强市场对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可预期性。修订前后,创业板定位把握的方向、目标和逻辑是一致的。
  从内容上看,修订后的《暂行规定》着重从如下两方面作了补充完善。
  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明确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暂行规定》指出,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具体包括农林牧渔、采矿业、纺织业等12大行业,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二是明确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具体标准。围绕创新性和成长性两个维度,从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金额、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方面,设置了符合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实际需要的具体衡量指标。同时,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豁免适用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等部分指标,以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需要。
  《暂行规定》指出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最近3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该发言人表示,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判断相结合,持续把好创业板定位关。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抓好市场沟通服务,争取各方理解支持,让更多优质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能够通过创业板发展壮大。
  一是要强化与定位相关的核查把关质量。修订后的《暂行规定》就发行人自我评估、保荐人专项核查提出了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评估核查的形式及内容。发行人和保荐人应当按照要求,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估核查,专业、审慎地进行判断,避免申报后因定位问题撤回或者终止审核。对创业板定位把握不准的,可以与交易所进行预沟通。
  二是要提高与定位相关的信息披露质量。保荐人应当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督促指导发行人按照"重大性"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创业板定位相关的经营信息和行业信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落实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交所还表示,保荐人应当准确理解、切实执行板块定位要求,与交易所同向发力,把好创业板市场入口关。深交所将对保荐人的推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保荐人前端把关责任。
 
北交所、股转公司发布2023年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配套文件
 
  据悉,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专业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下称《专业质量评价方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下称《负面行为清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3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专项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下称《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评价结果的连续性、一致性,证券公司2022年年度执业质量评价按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专业质量评价方法》及《负面行为清单》(北证办发〔2021〕32号)执行。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专业质量评价方法》《负面行为清单》及《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是《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细则》(下称《评价细则》)的配套文件,规定了专业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负面行为清单构成及专项加分具体指标等,与《评价细则》共同构成了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制度体系。
  本次修订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执业质量评价方法的整体性谋划、前瞻性思考,发挥北交所龙头撬动作用,进一步聚焦市场核心业务,精简指标构成,加强评价的导向性,引导券商高质量开展各项业务。同时,本次修订保持协调一致,坚持业务开展正向激励与负面约束相结合的评价导向,同步修订执业质量评价方法与负面行为清单,引导券商加强业务开展合规意识。此外,本次修订突出政策引领,发挥执业质量评价政策导向"指挥棒"功能,结合近期市场改革重点工作,针对当前业务短板,优化丰富评价维度、扩大评价范围,同步修订2023年专项评价方法,引导券商加大市场创新业务投入。
  具体来看,本次发布的配套文件结合市场改革发展情况,优化业务类型及评价指标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
  《专业质量评价方法》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北交所业务45分、全国股转系统业务25分、跨市场业务30分;纳入评价的业务类型共9类,合计29项评价指标,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类别,将原"综合业务"明确为"研究业务";增设"保荐龙头上市家数" "新股申购倍数""新股首日涨跌幅"等指标。
  《负面行为清单》按照专业质量业务类型与负面行为类别基本对应的原则,设置了8类业务共73条负面行为,删除综合业务负面行为,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负面行为,补充保荐业务上市委审议相关的负面行为。
  《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主要结合今明两年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别设立"跟投保荐新股家数""上市公司研究报告数量""期末融资融券余额"及"做市商为其保荐新股做市家数"4个专项评价指标。
  此外,本次修订突出政策引领,发挥执业质量评价政策导向"指挥棒"功能,结合近期市场改革重点工作,针对当前业务短板,优化丰富评价维度、扩大评价范围,同步修订2023年专项评价方法,引导券商加大市场创新业务投入。
  具体来看,本次发布的配套文件结合市场改革发展情况,优化业务类型及评价指标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
  《专业质量评价方法》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北交所业务45分、全国股转系统业务25分、跨市场业务30分;纳入评价的业务类型共9类,合计29项评价指标,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类别,将原"综合业务"明确为"研究业务";增设"保荐龙头上市家数" "新股申购倍数""新股首日涨跌幅"等指标。
  《负面行为清单》按照专业质量业务类型与负面行为类别基本对应的原则,设置了8类业务共73条负面行为,删除综合业务负面行为,新增北交所做市业务负面行为,补充保荐业务上市委审议相关的负面行为。
  《2023年度专项评价方法》主要结合今明两年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别设立"跟投保荐新股家数""上市公司研究报告数量""期末融资融券余额"及"做市商为其保荐新股做市家数"4个专项评价指标。
 
沪深交易所就期货和衍生品信披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了引导上市公司规范有序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2022年12月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套期保值,是指企业在买进(或卖出)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交易所卖出(或买进)对等数量的同类产品期货合约,目的是锁定利润,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进行了修订,新增"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一节进行专门规定,并在6个方面作了优化。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从事投机交易的约束。二是健全上市公司从事相关交易的内部控制。三是优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审议程序。四是信息披露要求全面反映套保业务实质。五是要求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六是定期报告给予上市公司解释空间。
  针对上市公司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深交所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2年12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各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重点修订五个方面:一是根据上位法要求明确监管范围。二是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三是优化首次开展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四是完善交易进展的披露要求。五是做好与定期报告相关披露要求的衔接。
  沪深交易所均阐明不鼓励投机交易的监管态度。上交所表示,明确不鼓励公司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开展此类交易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且应当在公告标题和重要内容提示中真实、准确地披露交易目的,不得使用套期保值、风险管理等类似用语。防止上市公司以套期保值为名,行投机炒作之实。
  深交所表示,明确支持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备风险管理能力的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司不得以套期保值为名变相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对于开展投机交易的,要求强化风险揭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修订是落实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以及上交所《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其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充分评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发布相关指引,提高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监管实践不断完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支持上市公司合理利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支持金融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并在制度层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基协就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就新修订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及配套指引遵循"新老划断"原则,对存量业务和增量业务进行区分,主要针对增量登记备案业务设置必要规范要求,对大部分合规运作的存量机构,基于"不溯及既往"的信赖保护原则,除借"壳"发生实际控制权变动外,未新增要求,不会对现有机构正常展业带来消极影响。后续,中基协也考虑设置合理的过渡期,确保规则平稳过渡。
  适度提高规范标准和行为要求 实施差异化自律管理
  《办法》对现行碎片化的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整合、重构,初步形成"办法+指引+案例"的规则体系,推动私募基金自律规则的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化。
  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主要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是适度提高规范标准和行为要求,把好行业入口关。《办法》在上位法基础和制度框架下进行了延伸,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等关键主体作出规范性要求,主要通过设置负面清单、强化信息披露、规范行为标准、加强事中事后自律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相关要求。
  二是明确基金业务规范,强化行业合规运作。《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加强行业合规运作,防范相关风险。同时,《办法》强化了"生前遗嘱",完善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风险、无法履职情形的基金运作作出机制安排,同时就变更管理人、基金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作出规定,补足了现有规则空白,使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产品的风险隔离、切割。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自律管理思路。《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工作的流程、时限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透明度;根据不同情形,完善管理人登记的中止办理和终止办理制度;强化了穿透式核查,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等事中事后自律管理,特别是对风险类机构进一步丰富核查手段,并明确不予备案、暂停备案、审慎备案的具体情形。
  四是实施差异化自律管理,落实扶优限劣理念。《办法》对承担国家战略实施任务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做好政策衔接和重点服务,对投早投小、支持创新发展的创投基金提供差异化自律服务,对优质机构提供快速备案等便利,为真私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加行业获得感。
  五是完善自律手段,遏制行业乱象,净化行业生态。《办法》加强对"伪、劣、乱"私募的有效治理和清理整顿,特别是对近年来突出的"买卖壳""黑中介"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大幅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并进一步丰富自律管理手段,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制度,推动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有序出清,逐步净化行业生态。
下一步,中基协将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及配套指引,积极推动尽快发布实施,持续优化登记备案工作,推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启动
 
  据悉,银保监会办公厅2022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从时间上看,续接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的首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
  与首次试点显著不同的是,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金融机构范围。《通知》明确,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本次试点实行期限暂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施行期限同时延长。
  据了解,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试点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首批参与试点的机构包括6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根据当时公告,试点不良贷款包括: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银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参与试点的个人贷款范围以已经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为主。
  第二批试点仍然限制AMC对个人不良贷款再次转让。《通知》明确,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个人不良贷款后,可参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采取诉讼追偿、债务展期、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
  《通知》第三条指出,不良贷款出让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此外,《通知》对不良贷款转让程序提出了合规性要求。要求符合关于批量收购金融不良资产形成的债权风险权重的规定,要求不良贷款出让方应在转让贷款后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对资产转让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核销,并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要求在尽职调查、估值等各个转让环节公开透明、依法合规、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违规违纪。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进行责任认定,确保权责对等、问责到人、追责到位。要求各银保监局应加强对辖内试点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区别情况分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在对公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试点场所方面,《通知》暂无变化。"银保监会办公厅仍然强调对公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试点场所是可以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并未回应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开展对公批量转让不良资产的诉求。"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信用学会金融信用专业委员会联席主任卜祥瑞表示。
 
养老保险公司将迎监管新规
 
  据悉,我国首个针对养老保险公司(行业简称"养老险公司")的监管文件正在业内征求意见。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地银保监局、养老保险公司下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机构管理、公司治理、经营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养老保险公司监管,规范养老保险公司经营行为。
  聚焦养老主业
  自2004年起,我国先后成立以平安养老、太平养老等为代表的多家养老保险公司,截至目前我国已开业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有10家。各公司主营业务多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障及其他委托管理资产。近年来,有的公司偏离主业,养老特点不明显的业务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保险业务的开展。
  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限制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资管业务和理财性质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推动养老保险公司聚焦养老主业。
  此次《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公司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在公司章程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养老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章程,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如下条款:"本公司为专业性养老保险经营机构,将聚焦养老主业,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等业务,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特别在考核机制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服务养老主业为导向的长期绩效考核机制。养老年金保险、商业养老金、养老基金管理等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合计占比不得低于70%,上述业务的投资管理考核期限不得短于3年。
  强化资本管理
  根据《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类型业务:1年金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2商业养老金;3养老基金管理;4保险资金运用;5银保监会批准的与养老保险相关的其他业务。
  值得关注的是,相较于"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规定,《暂行办法》对养老保险的注册资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来看,养老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要求,同时经营本办法前三项业务中两项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同时经营前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亿元人民币。同时,《暂行办法》明确,非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成为养老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
  资金运用有效隔离
  从上述养老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类型来看,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为保险业务,另一类为养老基金管理业务。
  《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实现不同类型业务的资金运用有效隔离,禁止资金混同管理。
  保险业务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商业养老金业务等,应当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计提相应的责任准备金,并进行偿付能力评估。
  养老基金管理业务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养老保险公司负责养老基金管理业务的销售、投资、风险管理、法律合规等人员原则上不得与其他类型业务的相关人员相互兼任。养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事业部等方式,将养老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人员、经营管理等与其他类型业务有效隔离。
  同时要求,除总经理外,负责养老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负责保险资金投资管理。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养老保险公司进行监管评估和评级,并根据结果对养老保险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养老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按照独立运作、风险隔离的基本原则,在不同类业务之间建立起风险防火墙,防止各类风险在不同类业务间传递。
 
银保监会发布"消保"新规
 
  据报道,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制定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终于落地。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8章57条,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第一,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系统性提出体制机制建设要求。一是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要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二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包括着眼事前预防的消保审查机制、规范销售过程的可回溯管理机制、约束合作行为的合作机构管控机制、妥善解决纠纷的投诉处理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考核与审计机制等,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筑牢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四梁八柱",激发内生工作动力,形成不断提升自身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的良性循环。
  第二,遵循同类业务、同类主体统一标准原则,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一是统一同类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将对银行业机构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的要求,扩展适用至保险公司。二是统一线下和线上业务监管要求,将禁止第三方机构在营业网点以银行保险机构名义推介或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扩展适用至自营网络平台;将未经消费者授权同意不得传递其个人信息的要求,扩展适用至互联网平台。三是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追责处罚力度。《管理办法》对于银行保险机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行为,除有关责任人员外,还要追究相关董事及高管责任。
  第三,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和突出问题,明确划定行为红线。《管理办法》积极回应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设立禁止性规定,精准树立监管"高压线"。比如:针对"滥收费""霸王条款""砍头息"等问题,规定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开通收费服务,不得在协议约定外变相额外收费;不得通过格式合同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得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等。针对不当催收、暴力催收问题,规定实施委外催收前应当告知债务人,不得采取暴力、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实施催收。针对"核保空心化、理赔核保化"问题,规定保险公司及时审慎核保,不得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以不同于核保时的标准重新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针对"理赔难",规定不得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第四,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使行业在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的同时切实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提出了要求。同时,对实践中常见的典型问题,针对性设立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规范,包括:不得采取变相强制、违规购买等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书面形式征求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同意时应当以醒目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明示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得在线上渠道设置默认同意的选项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授权;遵循权责对应、最小必要原则设置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系统权限;禁止从业人员违规查询、下载、复制、存储、篡改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银保监会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
 
  据报道,汽车金融领域连续两日迎来规范性文件的发布。继2022年12月29日就《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2月30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依法合规开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的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与购车相关的贷款业务时,应当严格执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规发放个人汽车贷款。禁止向非购车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同时,要加强贷款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审查。金融机构开展附加产品融资业务应当具有真实交易材料,不得发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附加品融资贷款。禁止对提车加价、担保费等费用提供贷款。
  在加强对汽车经销商的管理上,《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有效规范外包业务管理,强化经销商准入,加强经销商行为管理,加强经销商金融服务人员管理。
  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在与经销商开展汽车金融业务合作时,应当将委托经销商、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办理的业务事项纳入外包管理,禁止将授信审查、合同签订等风险管理核心职能外包;还应当建立明确的经销商准入标准,强化经销商资质审查,实行名单制管理。加强经销商日常走访与持续性评估,及时终止与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经销商合作。
  《通知》还对经销商行为管理提出多个"不得",包括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免收贷款违约金""车辆免抵押"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与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向消费者指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公平定价、公开信息、公平竞争、合理支付经销商佣金。例如,金融机构对于具有同等授信条件、申请相同汽车金融产品的借款人应当执行相同利率,不得将利率水平与经销商返佣比例挂钩,不得授权经销商进行贷款定价。金融机构不得通过向经销商支付高额佣金的方式引导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或服务,或选择性向消费者推介高佣金金融产品或服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除了要完善服务价格及合同管理,强化信息披露,还应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严格管理操作风险,并加强监督管理。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1月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通知》指出,自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按照《通知》规定,2023年一季度各城市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将根据2022年9月~11月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是否连续3个月下降来决定。
  《通知》提出,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通知》提出,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上涨,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两部门指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是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及时、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进行适时调整,还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调整的是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而非首套房贷利率,房贷如何定价仍由银行与客户商定。
 
工信部对2023年全力推动工业经济积极恢复、稳步回升作出部署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工信部对2023年全力推动工业经济积极恢复、稳步回升作出部署。
  金壮龙指出,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等稳投资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高端化发展。提高重点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支持制造业企业高端化发展
  金壮龙指出,2023年,我国工业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我们更应看到,我国完备产业体系和强大内需市场的优势突出,特别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将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居民消费潜力和产业升级动力,给工业经济的恢复发展带来重大积极影响。
  他表示,针对机械、石化、汽车、电子等支柱行业,分业施策、分类研究制定稳增长工作措施。针对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加大培育支持力度。支持工业大省"勇挑大梁"、多做贡献。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同效应,形成更多经济增长极。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尽早启动实施。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等稳投资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瞄准高端、智能、绿色发展加大投入。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
  金壮龙指出,要积极扩大消费,着力稳住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新能源汽车领跑强基工程。并推进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大力培育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在振兴制造业。"金壮龙指出,要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金壮龙指出,要提高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深入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加快突破一批产业链短板瓶颈。
  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培育更多专注产业基础的优质企业。
  同时,要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加快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进6G技术研发。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提升光伏产业竞争力,推动船舶行业高质量发展。
  金壮龙还表示,鼓励采取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提高重点行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资源掌控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方面,金壮龙明确,要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并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此外,还要加快谋划布局人形机器人、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金壮龙指出,2023年,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困难挑战依然较大,工信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强化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全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方面,金壮龙表示,要加大纾困帮扶力度,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的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
  同时,促进专精特新发展,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
此外,还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设一批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打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国际合作品牌,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发布明年能源工作重点任务
 
  据悉,在2022年12月30日下午召开的2023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发布了明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积极推进智能化煤矿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全面增强煤炭安全增产保供的能力和韧性;
  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提升跨省跨区电网错峰支援和余缺互济能力;
  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推动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张北-胜利、川渝特高压、陇东-山东、宁夏-湖南等工程建设;
  推动油气增产增供:保持"五油三气"重点盆地及海域稳产上产,加快非常规油气快速上产,推进西气东输三线中段等重大管道工程和油气储备能力建设,预计2023年原油产量达到2.05亿吨、天然气增产60亿立方米以上;
  加强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二是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加强风电、太阳能发电建设:2023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4.3亿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9亿千瓦左右;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建设,2023年水电装机规模达到4.23亿千瓦;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2023年新增核电装机289万千瓦,在运规模达到5846万千瓦;
  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抓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三是着力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加强补短板锻长板:重点推进燃气轮机、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能源领域5G推广应用,促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加强试点示范应用: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价推广,适时发布第三批清单;
  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四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市场功能定位,确保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加强能源法治建设:加快《能源法》立法进程,推动《核电管理条例》立法,做好  《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制修订工作。
  五是着力加强能源监管。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规则制修订程序,加强电网垄断环节监管,巩固提升"获得电力"成效;
  加强能源行业监管:抓好煤电上网价格上浮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实施水电站大坝、海上风电、电力二次系统等专项监管;
  加强行政执法: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着力加强能源国际合作。
  积极推进能源安全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大宗能源商品合作伙伴关系;
  深入推进清洁能源国际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共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纵深推进氢能、储能、风电、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对欧合作;
  构建更高质量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统筹做好大国能源合作,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合作。
 
政策要闻
 
▲北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据悉,为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2022年12月3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下称《实施标准》)。
  《实施标准》公开了市场主体关切的纪律处分量化指标和裁量尺度,适用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推动监管公开透明。充分考量市场阶段特点与风险特性,结合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特点,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旨在阐明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准绳和纪律处分裁量标准。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完善考量因素。坚持宽严审时,在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同类但不同个案、同案但不同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差异化安排,在强化监管威慑的同时,精准把握处分的尺度。三是探索精准监管,主抓"典型违规"和"关键少数"。梳理常见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证券交易""中介机构"四大类违规,同时探索合理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使纪律处分既能达到惩处目的,又可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影响。
 
▲股票期权交易规则修订
 
  据悉,证监会2022年12月30日就《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主要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在总结前期股票期权试点运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开展适应性修订。
  具体来看,一是修订了股票期权业务的一般性规定。二是修订了关于经营机构业务范围和交易者的分类相关规定。三是修订了关于风险管理的相关制度。四是明确股票期权市场违法行为。把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五是其他修改。包括将"基金"修改为"基金份额",将"交纳保证金"的表述修改为"缴纳保证金"等。
 
  ▲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据悉,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日前就《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和衍生品法》规定,持仓限额、套期保值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为落实法律要求,更好与现行制度体系相衔接,证监会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结合当前期货市场发展现状和监管工作需要,起草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重点对期货市场运行多年的成熟做法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对持仓限额、套期保值、大户持仓报告、持仓合并等基础性制度的内涵、制定或调整原则、适用情形、参与各方义务等作出规定,以增强持仓管理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升期货市场监管效能。
  《暂行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标准、内容、程序等,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报告标准。
 
  ▲银保监会出台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信披新规
 
  2023年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则》共八章三十二条,其中提到,保险公司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其中,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根据要求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保险公司销售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不得与银行储蓄、银行理财、基金、国债等进行收益简单比较,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误导宣传。
  值得关注的是,《规则》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同时,给予保险公司适当的业务调整时间,切实防范业务经营风险。
  该负责人表示,"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另外,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国资改革
 
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1月5日,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总结2022年国资央企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2023年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国资央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二是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奋斗目标,全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三是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组织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四是切实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国有企业。五是着眼加快实现产业体系升级发展,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六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七是坚决服务"国之大者",更好促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八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增强国资监管效能。
  2023年,中央企业的经营目标有了新的变化,中央企业的"一利五率"目标变为"一增一稳四提升"。具体看,"一增"为确保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全国GDP增速,增大国资央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分量;"一稳"为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四提升"为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4个指标进一步提升。
  在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面,会议提出,要聚焦重点领域,构建以链带面、织链成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实施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组织系列对接活动,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有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定节能环保、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布局结构调整指引。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会议还对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内容进行了部署。具体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典型经验,打造更多基层改革样板和尖兵。
  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提升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水平,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持续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考核评价机制和董事会秘书工作机制,加快推广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典型经验和制度范本。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常态推进改革考核评估。构建完善全员新型经营责任制,加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精准考核和刚性兑现。更大力度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落实落细。健全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推动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进一步深化分类改革,更好发挥中央企业核心功能。
 
国企混改:实现发展战略还是推动机制转变
 
  证券时报1月6日刊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原研究员许保利的文章指出,企业集团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由各层级法人企业组合而成。在集团层面,即一级法人基本上为国有独资,而二级及以下层级法人企业除少部分为国有独资外,多数为多元股权,而且有两种形式:国有股权与国有股权结合的法人企业或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混合的法人企业。前者称之为国有全资企业,后者称之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为何二级及以下层级法人企业多为多元股权?
  一级法人,集团公司一般只行使管理职能,不做业务,没有经营活动,注册相应的资本,较少再融资,因此,多为独资股权。而二级以及以下法人企业则从事业务经营,需要相应的资本投入,而其有限的单一资本往往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吸收外部资本进入,从而形成多元股权,但原国有股权要保持控制权。所以,引入一个投资者,其拥有的股权比例要低于50%,如果是引入两个或以上的投资者,原国有资本比例可以低于50%但要保持大股东的地位而相对控股,至于说比例多少,这取决于能否拥有控制权。通过多元股权,原国有资本可以用自己投入的资本控制更多资本,以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当然,也有在集团公司层面进行多元股权的,如南方航空引入广东省、深圳市的国有资本进行增资扩股,在集团公司层面实现由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三方共同出资的多元股权,从而增加了集团公司资本金,以增资后的资本金,按资产负债比例可以取得更多的银行信贷,企业可支配的资金增加,进而促使企业更大发展。 多元股权的实现可有以下方式:一是建立合资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些服务,由有关各方共同出资新建企业,新建企业由某一方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也可以由双方均股各占50%。各出资方为战略合作方,它们必须认同新建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中央发电企业的电厂建设大多采取合资的方式,而且由中央企业控股。当然,也有政策上的原因建立合资企业的,如外资进入某一国家,进入国可能会要求外资必须同本国企业建立合资企业,以此来生产外资想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很多是这样的情况。
  二是设立上市公司。由独家或多家企业发起并到资本市场募集资本建立股份公司,其股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市公司,它当然是多元股权。企业上市融资必须要由有关机构严格审核,融资规模、资金使用、股票交易都要遵守相应的规则,并受到严格监管。作为上市公司发起方,它们是战略合作者,而社会公众投资者则基于未来投资的良好预期而认购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三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可称之为引进来。一个国有企业可能是独资,也可能已经多元股权,它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以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这时,由独资变为多元股权,或多元股权则进一步股权多元。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投入,为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会带来新的技术、管理、市场等,从而给企业注入新的发展动力,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四是收购重组目标企业。可称之为走出去。一个企业募集了资金,明确了战略,想发展某些产业,它可以通过绿地投资新建企业来实现,也可以寻找符合发展战略的目标企业,对其收购重组来实现。绿地投资往往会受到投资条件、市场规模等因素的限制,所以,收购重组往往成为选择,有时也称之为行业整合。对目标企业往往要获得51%以上的股权,这是获取控制权的需要,而且还可以用一定数量的资金控制更多的企业,以实现企业的战略。而收购重组的对象也是收购重组者的战略合作者或投资者。
  多元股权则意味着企业投资者的多元化,或者说企业的发展往往要选择投资合作者,而它们的选择则是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汽车企业,它选择的股权多元化投资者一般都是汽车制造商,如国内汽车厂家合资品牌,都是同国外汽车厂家建立合资企业生产的,其股权结构则是国有股权、外资股权。中央发电企业建设各电厂,其合作者一般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其股权结构为中央企业之间的股权或中央企业股权、地方国有企业股权,因为发电行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在投资经营。在建材行业,中国建材集团其前身是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其主营业务是新型建筑材料,后来决定进入水泥行业。如果采取新建水泥企业的方式进入是不现实的,因为现有企业已经满足市场需求,而且存在着生产过剩和恶性竞争。所以,水泥行业的新进入者只能是对现有水泥企业进行收购重组,而且行业过剩带来的恶性竞争也需要有进入者进行行业整合,这就给收购重组带来了机会。但水泥行业基本上是民营企业,所以,中国建材集团进入水泥行业进行收购重组的对象只能是民营企业,通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这一制度安排,成功实现了对一些民营水泥企业的收购重组并取得控制权,成为水泥行业的排头兵,也使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企业战略决定了要进入的行业,而行业的企业性质则决定了合作投资者的性质进而决定了股权的性质及不同形式的股权多元化。合作者是国有资本,则是国有全资企业,如果是非国有资本就是混合所有制。所以,股权多元化的企业性质是由企业的战略决定的。由此,我们可以判断,所谓的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为了引入非国有资本,而是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选择。当然,搞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会有机制上的转变,带来了制度上的创新,但这是为了混合所有制能够搞成,进而实现企业的战略。所以,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为了国有企业进行机制上的转变,而是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基于共同战略进行合作而做出的制度安排。试想如果没有共同的战略需求,旨在转换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搞混合所有制,非国有资本根本不会进来,因为这并不是非国有资本的目的。
  实际上,即使搞了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也并非有实质性的体制转变,只不过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能够为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合作提供相应的空间,使它们的合作能够实现既定的战略。国有企业由国家出资,但它更是基于国家出资下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要受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部门和机构制定的各种规章的约束,它们规范着国有企业的行为准则,而非国有企业则不受这些制度规则的约束。但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都要受到《公司法》、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制订的各种制度的规范。而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基于战略上的共识会进行合作,组成两种不同资本共同出资建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是非国有资本拥有控制权,形成国有参股企业,则企业会按照非国有企业的制度规则运行,不作为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如果国有资本拥有控制权,它就要受到有关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的约束,规范它的行为准则。如中国建材集团对民营水泥企业进行混改,对原来的企业创业者继续留用并给他们留下一定数量的股权,他们以职业经理人身份继续经营管理企业,但混改后的企业则要受到国资监管体制的规范,如集团公司要合并会计报表、企业的重大事项要由集团公司批准、企业要遵守有关机构或部门制定的规章等。所以,对于混改企业,非国有资本并不排斥国资监管体制的规范,它要求的是混改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而现行的国资监管体制基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完全可以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某一企业制度下的融合发展,形成所谓的混合所有制。
 
自主创新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
  证监会称,为深入推进注册制改革,落实科创板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证监会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指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增加符合条件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豁免适用《科创指引》关于营业收入指标的规定,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无营业收入要求。
  此外,修订了《科创指引》发明专利指标的表述。将《科创指引》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修改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将第二条第(5)项"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修订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上海普陀发布"普陀科创十条"
 
  1月2日,"半马苏河 科创秀带--普陀区'中华武数'科创平台迎新会"在上海市普陀区半马苏河会客厅举办。会上,普陀2023年首项科技创新支持举措--《普陀区鼓励企业科创政策包》("普陀科创十条")发布。
  据悉,政策包围绕与科技创新关联密切的环节与要素,从普陀区"3+5+X"产业政策体系及各专项政策中筛选整合出"十条"量身定做的政策举措,为区内科创主体的成长厚植土壤,添翼加力。
  "普陀科创十条"分别为: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产学研协同合作,鼓励中小型企业提高研发和转化能力,鼓励重点领域重大技术突破,支持数字化转型应用项目示范建设,支持科技企业融资,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发展,鼓励企业参办国际化论坛会展活动。
  其中提出,对获得国家、上海市认定的新建或新引进的相关科技研发平台,普陀区将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普陀区将按1:1比例给予最高15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
  为支持数字化转型应用项目示范建设,普陀区明确,单个数字化转型项目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普陀区将给予投入资金最高30%比例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于获得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扶持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聚焦支持科技企业融资,"普陀科创十条"明确,对符合普陀区产业导向的、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经认定,通过母基金或产业直投的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股权融资份额。对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最高400万元的资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105万元的资助;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N板)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符合普陀区产业导向且已完成股改的科技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短融中票、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直接融资方式融资的,给予融资费用50%的资助,最高100万元。
 
节能减排
 
全国水土保持率2035年需达到75%
 
  1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并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意见》提出,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意见》要求,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
  《意见》指出,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天然林和草原保护修复,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田防护林,提升土壤保持能力。同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强化山体、山林、水体、湿地保护,推动绿色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各地要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提供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
  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面源污染防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长江上中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完善田间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推进黄土高原旱作梯田建设,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发展高效旱作农业;加大东北黑土区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统筹推进保护性耕作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好黑土资源。
  此外,《意见》强调,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土保持投入。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上海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
 
  据悉,为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和企业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称,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立试点项目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开展首批100个市级试点创建,根据试点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示范试点创建项目。
  《方案》提出,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实施组织"光伏+"专项工程,加快近海风电开发,推进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风电和地热能项目。鼓励大容量风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农光互补等技术创新和项目落地。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低成本、大容量、高安全和长寿命的新型储能技术。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研究支撑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提高天然气、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开展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示范应用和推广。发展以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为主体的微电网,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模式试点,发展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系统。
  加快新型能源开发利用。实施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应用,重点突破燃料电池全链条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氢能制储输用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和创新。发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氨燃料、合成燃料等低碳零碳燃料技术创新,积极拓展机场、港口、产业园区、社区等应用场景,扩大在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探索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项目试点。
 
山东发布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
 
  1月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明确实施"强省会"战略
  在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方面,山东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构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到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
  《行动方案》提出,将实施济南"强省会"战略,支持济南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支柱产业,塑优"山泉湖河城"独特风貌,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构筑联通东北亚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支点。到2025年,济南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在全省经济首位度达到16%,常住人口达到1000万。省市一体推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聚焦大桥启动区,集中优势资源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绿色低碳转型、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成形起势,支持重大创新平台、产业引领项目优先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布局。
  到2025年,省会经济圈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万亿元以上
  为做强省会经济圈,山东深入实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以"一小时通勤圈"为半径,编制实施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优化整合产业、科教、文旅、生态资源,加快济淄、济泰同城化发展,推进济德、济聊、济滨一体化发展。支持淄博建设全国新型工业化强市,打造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支持东营建设国家绿色循环能源石化基地,打造大江大河三角洲保护治理示范区。支持泰安建设智能低碳发展示范区,打造山水宜居典范城市和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德州打造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聊城打造文旅融合的江北水城,建设冀鲁豫新兴枢纽城市。支持滨州打造国家级食品、纺织轻工产业基地,建设产教融合型、实业创新型"双型"城市。到2025年,省会经济圈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万亿元以上,常住人口达到3800万左右。
  推动经济圈高效协作,山东健全跨区域合作发展新机制,推进设施共联、人才共用、产业共兴、市场共建、开放共赢、生态共保、社会共治。促进济南、青岛中心城市联动发展,协同带动淄博、烟台、潍坊相向发展,打造山东半岛高质量发展轴带。培育济青科创智造廊带、沿黄文化旅游生态廊带、鲁南物流能源廊带、运河文化经济廊带。启动新一轮突破菏泽、鲁西崛起行动。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功能区和省级新区,鼓励跨市域相邻县(市、区)探索联动发展路径,支持建设济(南)临(沂)经济协作区,支持莱西-莱阳、滕州-邹城、钢城-新泰等毗邻县域打造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建设沿黄达海大通道、现代产业大走廊
  《行动方案》提到,加强沿黄地区交流合作,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完善沿黄城市群战略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原、关中等城市群协作发展,探索"共建园区"等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建设沿黄达海大通道、现代产业大走廊。发挥黄河流域"出海口"和开放门户作用,深化沿海港口与沿黄内陆港合作,完善黄河流域海关关际一体协同机制,创新"陆海联动、海铁直运"物流监管模式。发挥日照港和瓦日、新菏兖日"一港双通道"比较优势,打造黄河流域大宗商品进出海骨干通道、陆海联动转换枢纽。依托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物流运输服务一体化建设。
  同时,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区域合作。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吸引集聚央企、院校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和支持雄安新区建设。主动对接长三角产业和创新梯次转移布局,借力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扩大与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完善鲁港、鲁澳、鲁台合作机制,办好鲁台经贸洽谈会,推进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深化在"一带一路"建设、金融、贸易、文旅、会展、物流、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交流。
  推进济青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扩大内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基点,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行动计划》明确,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纵深推进"十大扩需求"行动,更好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2至3个百分点,居全国领先水平。
  推动消费扩容提质,《行动计划》指出,要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其中,支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便利二手车交易;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加快培育电商基地和特色产业带。同时,积极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到2025年,实现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认证认可衔接。
  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行动计划》明确,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引导支持济南、青岛大力发展国际性多式联运服务,增强烟台、潍坊、临沂、菏泽多式联运区域辐射功能,建设10个辐射地方的多式联运节点。在完善物流网络体系方面,推进济南、青岛、临沂、日照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增加中欧班列图定线路及国际联运计划,推进"班列+"新模式,搭建"数字班列"平台。织密空中航线网络,打造黄河流域重要国际空港、航空物流中心。深入推进济南、临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实施。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支持日照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行动计划》提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山东。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3%左右,设区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5%。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行动计划》要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海陆并进、集散并举,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加快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强化规划布局,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构建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开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和"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积极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
  开展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山东将印发实施全省近零碳试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低碳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社区和园区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建设。打造零碳泰山、黄河零碳三角洲、长岛国际零碳岛等一批标志性零碳示范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实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深化青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支持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建设试点。
 
德国副总理希望德国东部地区提前淘汰燃煤发电
 
  1月2日,德国副总理兼经济和气候保护部长哈贝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德国东部地区能将淘汰煤炭发电的时间提前至2030年。
  按照德国当前的计划,最后一批燃煤发电厂将最迟在2038年之前退出电网。此前,德国西部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已决定将该计划提前至2030年。哈贝克希望德国东部地区也能效仿。他认为,各联邦州必须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同意提前退出计划。
  不过,哈贝克的表态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州长哈赛尔洛夫称:"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确保了许多联邦州的电力供应安全,而实现这一目标最重要的原因是勃兰登堡州、萨克森州和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燃煤电厂的正常运行。"他坦言,对2038年退出计划的修改将是"毁灭性的"。萨克森州州长克雷奇默也表示,德国目前正面临能源问题,联邦政府必须澄清如何用更便宜的能源取代燃煤发电,而且不会进一步带来不确定性和成本增加。
  勃兰登堡州州长沃伊德克目前尚未对哈贝克的表态作出回应,但他在去年12月曾明确表示反对提前淘汰煤炭发电。沃伊德克在给德国总理朔尔茨的联名信中批评联邦经济部"以多种方式直接和间接施压,强迫东部地区燃煤企业提前退出"。
 
劳动用工
 
亚马逊扩大裁员规模至1.8万人以上
 
  1月4日,美国在线零售商亚马逊CEO安迪-贾西在一份致员工的公开信中说,该公司计划裁员超过1.8万人,比较早时媒体报道的1.7万人更多。
  贾西在公开信中说,亚马逊将从1月18日起就裁员决策进行沟通,包括"亚马逊生鲜""亚马逊无人超市"在内的实体店和人力资源业务板块受裁员影响最重。
  路透社称,亚马逊公司员工约30万人,裁员规模增至1.8万以上,意味着至少6%的员工将被迫走人。美联社评述说,这是亚马逊迄今规模最大的裁员计划。
  贾西说,制定年度计划"愈发困难",因为"经济不稳定而且我们过去几年招聘速度太快"。
  如果算上仓库员工,亚马逊公司员工总数超过150万,在美国是仅次于沃尔玛的第二大私营雇主。随着通货膨胀率飙升,企业和消费者削减开支,亚马逊已经做好增速可能放缓的准备。过去一年,亚马逊股价腰斩。
  据报道,受通货膨胀和经济形势不佳影响,美国技术企业近来出现裁员潮。脸书母公司"元"去年11月宣布,计划裁员逾1.1万人,约占员工总数的13%。
 
专家论坛
 
发展服务型制造是大势所趋
 
  《经济日报》1月3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罗仲伟、服务型制造研究院研究员刘树龙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打破边界,相互嵌入、衍生、转化、合成、赋能,形成具有更高效率、更高价值的新型产业形态。产业融合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成为全球经济增长和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在这个过程中,服务型制造已经初步展现出强大的效能。
  服务型制造是以制造为基础推动制造和服务融合的产物。有别于传统的生产型制造,服务型制造是高度体现产业融合创新的新型产业形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在这方面,服务型制造大有可为。
  发展服务型制造正当其时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对企业提质增效、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需要看到,商业活动本质上就是围绕市场需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活动。推动产品制造和服务相互延伸进而融合,有助于改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使产业与市场的时空联系更加紧密,有利于更好释放消费需求。随着制造和服务渗透融合,产业与市场的结合与互动、供给与需求的连接与适配也日益强化,供求之间的信息壁垒趋于消解,产业组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精简,交易成本大幅度降低,潜在需求更易于显在化,新的需求市场和消费场景得以不断涌现。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发展视野更加开阔,对产品和服务融合的应用场景具有更加丰富的想象空间,更加能够用集约、高效的组织方式和多元、集成的技术手段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这些都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是有利于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产业链韧性强,一般是指产业链在应对市场扰动时的抵抗能力和恢复能力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适应能力强。产业融合趋势下的服务型制造,能够赋予产业链以新的特征。服务型制造并非是企业间或者企业内部制造单元与服务单元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产业组织关系变革基础上,通过跨产业、跨产品、跨场景的供给侧有效贯通,使价值链得到相应优化。同时,服务型制造使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组织关系更加紧密,以产业链集约、精炼为特征,并趋向形成交错、多维、泛连的网络状结构,相应地增强了产业的高端连接能力和自主可控能力。
  三是有利于中小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容易受到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而服务型制造能够在产业组织重构的层面上改善中小制造企业的生存空间和成长空间。发展服务型制造,一方面,客观上要求大型制造企业突破传统产业关系,通过自身制造能力、供应链资源动员能力和市场对接能力的服务性外溢,帮助中小制造企业解决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难题,进而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协同发展格局。另一方面,服务要素的融入,使中小制造企业自身特点能够更为充分地展现,得以更有效地满足日益细分、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在其独立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得到加强的同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找准推动工作的现实路径
  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具有超大规模市场等一系列优势。不失时机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制造和服务深度融合所展示的产业演进与变革,遍及实体经济领域几乎全部生产性活动,这为广大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历史性机遇。目前,敢于打破传统工业生产组织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范式、向服务型制造转型的企业尚属少数。制造企业面临的阻碍不仅包括组织刚性、资源和能力约束、环境不确定性等,更深层的依然是旧有观念难以突破。这就需要企业提升认识,勇于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方式,紧紧围绕终端市场需求,依托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推动战略管理、资源配置、组织方式和业务流程创新。通过产业组织关系变革或调整,实现制造业务和服务业务有机融合条件下的产品与服务重构。
  二是积极创造应用场景。服务型制造的显著特征是跨产业、跨产品运行,跨界融合、协同的产业组织方式极大地扩展了以满足市场终端有效需求为目标的生产范围,从而打破由传统的产业分工和技术体系所定义的产业结构体系。这就要求制造企业凭借资源、能力整合优势,以跨产业、跨产品的思路开发新市场,创造新的增长点。沿产业链上游,企业可拓宽研发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沿产业链下游,企业可开辟生产性金融服务、信息增值服务、代运营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市场对接服务等;从全产业链入手,企业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以及工程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赋能等服务。
  三是加快对创新经验的总结和提炼。现实地看,许多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创新实践已经走在了理论的前面,业界和理论界要紧密跟踪已有企业实践,并加快总结服务型制造发展经验,构建相关知识体系,更好指导广大传统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以此支持和鼓励更多企业大胆开展服务型制造创新实践,推动产业融合,重塑企业的关键资源能力和市场开掘能力。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服务型制造发展提供条件。产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主要包括技术性设施和组织性设施两类。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是产业融合的必要条件。服务型制造发展离不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算力为代表的技术类新型基础设施。与此同时,服务型制造着眼于产业组织方式的变革,需要建设与其相适应的组织性基础设施。例如,能够有效供给服务型制造共性技术和公共服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以及服务于创新成果转化和新市场开发的应用场景公共平台、区域共享制造平台等。
  五是着力激发中小制造企业活力。要鼓励大型企业将产品和服务融合的产能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向中小制造企业开放,通过技术、设计、流程、渠道、品牌和设施外溢缓解中小企业生存和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带动中小企业发挥小而专、小而精、多样化、灵活性强的优势,参与到国内国际经济循环中。同时要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更为丰富的应用场景,助力其创新成果尽快打开市场。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会议提出五个方面着力点,其中之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此,《红旗文稿》日前发表南通大学特聘教授、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康宁文章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必须深刻认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
  一、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经济基础与实力标志
  文章表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现代化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一个国家实现经济现代化和体现发展实力的重要标志。经过新中国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时代赶超,中国已经建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结构相对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并在部分产业领域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新时代十年的艰苦奋斗,更使各个产业发展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跃升。但是,从总体上看,中国的产业发展仍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产业科技含量不高,全要素生产率偏低,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仍处于中低端的水平,产业链上有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影响产业发展安全,产业体系不牢固、不够健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就是要从生产力上形成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强大物质支撑,从而奠定整个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基础。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既是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长期任务,将贯穿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全过程,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必须从现在起就要开好局、有作为。首先,产业的发展是经济的基础,是创造国民财富的源泉,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要从产业活动迅速升温开始。其次,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扩大国内需求提供了基础条件,有利于需求的迅速扩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增加产业投资,尤其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产能的投资,势必会通过投资渠道扩大国内需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构的过程,也是各种新产品、新服务和新的消费场景不断问世的过程,这又从消费渠道上扩大了国内需求。此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然为创新发展构建新的空间。创新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动力,也必然推动新的一年的经济向上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攻方向
  文章指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要和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保持一致,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同时,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特点,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促进经济恢复发展的主要着力点,以提升产业层次、补齐产业链短板、抢抓产业新机遇、完善结构体系等作为主攻方向。
  以科技创新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产业发展实现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中国制造业总量规模已多年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近30%,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于世界制造业强国,但中国制造业投入的人力成本、资源总量过多,人均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在全球制造业分工格局中总体上仍处于技术含量不高的一般制造和加工装配的地位。假如中国制造业的层次和效率能够达到制造业强国的水平,行业的增加值规模将提升一倍以上,将大大加快中国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全面提升中国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作为重点加以推进。
  围绕重点产业链,分阶段分步骤补齐短板,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发挥体制优势,集中优质资源打攻坚战,坚决把一些急需紧迫的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确保产业体系的自主安全。突破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更不是仅凭热情和斗志就可以补齐所有短板的,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产业发展中的科技问题。要聚焦可行的重点方向,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加以突破,重点在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的基础前沿技术领域实现攻关突破,以此带动全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产业先进技术上仍要走国际合作的道路,以开放的思维对待技术问题。
  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支撑力。农业不仅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也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的大背景下,在国际政治经济动荡不定、风险因素不断加大的形势面前,我们必须把粮食安全问题紧紧地抓在自己手中,确保农产品供应链安全可靠。推动农业现代化,不仅事关粮食供应安全,还涉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化生产方式来改造和提升农业,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要有现代化的农业。
  加强能源、资源和重要物资产品的生产与储备,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中国是一个具有特殊国情的大国,能源、资源和重要物资产品的供应极为重要,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也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标志。中国必须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在确保传统能源探明储量增加和产能扩大的基础上,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力度,着力提升新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占比。对于重要矿产资源,要加大勘探力度,力求总体上平衡够用。要有风险观念和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各种突发情况,对一个大国可能遇到的包括原料、食品、药品在内的物资供应短缺风险要做出提前预判,全面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开辟新赛道,创建产业发展新优势。中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基础较好、起步较早,抓住时机集中资源加以突破,可以开辟新赛道,形成发展的新优势。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发展基础,各种新技术都在加快研制开发,各新兴产业间相互融合渗透发展的势头也较好,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产业发展,再加上中国在发展产业园区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完全可以有大的作为。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重塑国家竞争的新优势。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正在改变国际经济竞争格局。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是对数字平台企业作用的充分肯定。应鼓励支持更多的数字平台企业在技术、模式和业态上加快创新,带动更广泛的就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发展数字经济,最具有潜力的领域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要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全面提升实体经济的发展层次和发展效率,下大力气推动实体经济的数字化。
  三、筑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础
  文章提出,全面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应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产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是由千千万万个企业的技术水平、效率水平和经营水平所决定的,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需要企业发挥担纲作用。企业要善于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围绕产业链部署和整合创新链,坚决打赢这场十分关键的攻坚战。
  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发挥这些企业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定海神针作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必须要有一批创新引领的世界级企业,能够在全球产业竞争格局中占据支配地位,形成在技术标准、价格制定、供求关系等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世界一流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具有引领产业链、影响供应链的特殊作用,必须用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打造要紧扣"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标准,对标看齐国际同行著名企业,同时体现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的特色。
  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行业"单项冠军"或"隐形冠军"。构成一个完整的现代化产业,不仅要有若干个世界级企业和一批分行业的龙头企业,还要有数量众多的从事专项经营或以零部件配套见长的中小型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过程中,必须从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入手,不求规模世界一流,也不苛求世界著名品牌,而是要培育发展一大批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方面有独特建树,形成某种独特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这些企业可以成为行业的"单打冠军"或"隐形冠军",构筑起产业现代化的坚实基础。
  为各类企业创新营造更好环境,促进企业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使企业成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强有力微观基础,必须向企业投入更多的要素,使企业可以调动运用更多的优质资源。当前尤其要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和人才问题,破除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创造条件让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要改革现有的人才制度和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下大力气扭转一流人才不愿到企业的社会价值取向,促进更多的优秀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向企业集中。企业拥有了一流的创新人才,才有可能创造一流的技术和产品,现代化产业体系才有坚实的微观基础。
 
中小企业
 
天津出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据悉,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着手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确定了天津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依据、工作原则、职责分工,明确了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天津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
  该负责人说,"《实施细则》规定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并就到期复评、企业信息更新提出了要求。对有效期内企业未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情况,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取消认定资格。"
  此外,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近期对外公布了《天津市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告名单》,共有2770家中小企业榜上有名。
 
经贸态势
 
德国去年11月商品进出口额环比均下降
 
  据报道,德国联邦统计局1月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工作日和季节调整后,2022年11月德国商品出口额和进口额环比分别下降0.3%和3.3%,为进出口额连续第三个月均环比下降。
  数据显示,当月德国商品出口额和进口额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4.7%。此外,当月德国对欧盟成员国出口额和进口额环比分别下降0.4%和5.8%;对欧盟以外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和进口额环比分别下降0.1%和0.8%。
  德国批发和外贸协会负责人迪尔克·扬杜拉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德国外贸仍在继续下滑,持续高涨的能源价格依然是主要负担,需要通过大规模投资来加强德国的商业地位。
 
英国1月起停止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
 
  1月2日,英国外交、联邦事务及发展部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英国已从1月1日起停止从俄罗斯进口液化天然气。
  俄乌冲突爆发后,英国进口俄罗斯天然气量急剧下降。去年,英国进口了31.2亿立方米的俄罗斯天然气,约占英国天然气总消费量的4%。
 
俄允许"不友好"国家和地区天然气采购商以外币结算债务
 
  据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日前签署法令,允许"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以外币与俄天然气供应商结算债务。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公布的相关文件,俄天然气供应商需在授权银行开立特殊账户,通过这一账户与来自"不友好"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以合同规定的币种结算债务。外国采购商把资金汇入这一账户,可以被视为偿还相关债务。没有遵守此法令规定的程序结清债务,不能视为恢复供气的前提条件。
  2022年3月31日,普京签署与"不友好"国家和地区以卢布进行天然气贸易结算的总统令,并于当年4月1日起生效。
 
RCEP正式对印度尼西亚生效
 
  2023年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
  作为该协议的配套措施,印尼政府还颁布了一项关于货物原产地及为本地出口的货物签发原产地文件规定的新条例。该条例同步于当地时间1月2日生效。
 
蓝庆新:全球经贸变局五大趋势
 
光明日报2022年12月28日刊发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蓝庆新的文章指出,俄乌冲突迄今已经10个月有余,且呈旷日持久之势。作为21世纪以来最大的地缘冲突,俄乌冲突给世界带来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在全球经贸处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其引发的系列连锁反应,使全球经贸格局发生了深层次变化。
  第一,全球能源贸易格局发生改变,能源危机制约全球经贸复苏。俄罗斯是全球主要石油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全球天然气最大储量国和出口国,石油天然气全球供给地位显著。俄乌冲突爆发以来,美西方对俄罗斯进行制裁,欧洲大幅减少对俄石油及天然气进口,同时俄也主动限制石油天然气对“不友好国家”出口,原本高位的能源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欧洲布伦特原油价格和欧洲基准TTF天然气价格一度创下2014年来新高。全球能源贸易格局随之改变,俄罗斯对西方国家石油天然气出口大幅下降,缺口被美国、中东、南美等地区替代,美国对欧洲的能源主导作用增强,同时俄对中国、印度、土耳其等新兴经济体能源出口明显增加。随着欧洲对俄石油天然气价格进行进口限价,油气价格逐渐回落,但是,OPEC减产石油,美国能源生产成本高企,冲突本身对俄国内油气生产带来影响,伊朗等油气大国遭受制裁,导致世界油气能源供给紧张,价格高企局面不会改变。在此基础上的成本推动型的全球通胀使得各国被迫采取紧缩政策,增加了疫情冲击下全球经贸复苏难度。此外,为缓解能源紧张,世界各国亟须发展新能源,加大新能源投入和研发,以部分替代油气消费,给新能源产业带来机遇,近来中国对欧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产品出口大增即为明证。
  第二,全球粮价创历史新高,粮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俄乌冲突以来,全球粮食价格持续上涨,联合国食品和农产品价格指数创历史新高。俄乌两国都是全球重要粮食出口国,乌克兰号称世界粮仓,战前两国小麦、玉米出口分别占全球份额近30%和20%,乌克兰大麦、油菜籽、玉米等作物出口均占全球10%以上。冲突持续使得俄乌两国粮食生产和出口受到影响,农业劳动力短缺,农作物播收冲击严重,出口物流阻滞。尽管俄乌就重开黑海粮道达成协议,但是冲突导致黑海通道不时关停,两国粮食全球出口大幅下滑,此外美欧制裁也限制了俄罗斯农产品出口能力。全球粮食供需不匹配,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为粮食安全而限制农产品出口,包括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等20多个主要粮食出口国,再加上国际资本炒作和全球气候灾害推动粮食现货和期货价格上涨,增大了全球粮食危机和输入性通胀风险。
  第三,全球产业发展受到冲击,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俄乌冲突加剧了因疫情和芯片短缺所造成的供应链瓶颈压力,冲突以及制裁措施使得许多跨国公司在俄乌两国停工停产,尤其是食品加工、钢铁、建筑、汽车、半导体等产业供应链受到一定冲击。乌克兰是氖、氩、氪、氙等气体供应大国,俄罗斯是全球镍、钯金的生产大国,这些都是微芯片生产的关键材料,俄乌冲突导致这些产品供应链受阻。同时,欧洲是受俄乌冲突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地区,石油天然气能源供给不稳定、新能源替代效应尚未形成以及企业成本上涨压力使得欧洲制造业受到极大冲击,出于避险和全球寻找低成本生产区域的动机,欧洲跨国公司进行产能国际转移动力加大,将形成一波投资浪潮,引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
  第四,东亚东南亚全球经贸地位继续上升,中国机遇彰显。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是全球最活跃的经济区域,包括中日韩和东盟在内的区域经济合作紧密,拥有较低生产成本和较强配套能力,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和国际生产网络。俄乌冲突引发欧洲跨国公司产业链转移,东亚东南亚地区无疑是首选区域,欧盟领导人今年以来频访中日韩和东盟各国,12月欧盟与东盟首次举行峰会,进一步加强经贸投资合作意愿明显。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拥有庞大且潜力无限的国内消费市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施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加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技术积累创新势头强劲,基础设施完备且支撑力强,产业基础雄厚配套齐全,技术开发成本较低,具有其他国家难以取代的经贸优势,对接欧洲产业链供应链转移机会显著。2022年1月至1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折合1780.8亿美元,增长12.2%,其中来自德国、英国的实际投资分别增长52.6%和33.1%。
  第五,美元全球贸易霸权地位下降,人民币国际化正当其时。俄乌冲突后,美西方对俄采取金融制裁,限制其使用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进行国际交易,将其排除出SWIFT支付系统,直接影响了俄罗斯外贸结算。作为反制,俄罗斯向“不友好国家”供应天然气采取卢布结算,以维持卢布汇率。同时,俄罗斯与伊朗、印度、中国等国部分贸易也逐渐采用卢布、卢比或人民币结算机制,以规避金融制裁,实现去美元化。中国是俄罗斯最大的贸易伙伴,中俄之间天然气实现了本币结算,并有扩大到其他商品贸易的趋势,甚至俄罗斯与印度的石油煤炭交易也尝试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国际地位明显增强,国际化示范效应不断扩大。
  俄乌冲突给全球经贸复苏带来了诸多不利,对中国有危有机。中国在俄乌冲突中不随美西方起舞,使得美西方对中俄贸易投资进行一定程度打压。俄乌冲突导致国际能源价格高位运行和粮价上涨,从上游加剧了国际芯片供应短缺,都会推高中国经济运行成本。但是,与此同时,中国在低碳新能源产业发展、国际能源合作、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也面临着重要机遇,应因势利导、化危为机,加快能源安全战略部署,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重视芯片自主可控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制度型开放。可紧抓欧洲跨国公司产业链调整布局机遇,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深化推进制度型开放,打造好中欧主题产业园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扩大对欧经贸合作。通过落实RCEP规则,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在RCEP国家和地区的融入程度,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以我为主的国际价值链体系,有效推动中国经贸发展并带动世界经贸复苏。
 
投资视点
 
重庆银保监局出台十三条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重庆银保监局近日印发《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统筹银行保险两大金融资源体系,拿出十三条具体工作措施,持续提升"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推"专精特新"产业群企业群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立足于实现金融资源与产业资源的精准对接,对做好"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提出系统性要求,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信贷规模与有贷户数增速高于一般贷款增速,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逐年增加,白名单企业对接全覆盖、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全覆盖。
  一是资源上倾斜。在人力、财务、机制、机构等方面拿出有力度的措施,比如建立金融链长制、设立专营机构、建设专家顾问团队、优惠内部资金定价、下沉审批权限等,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激励倾斜,优化利润考核,提高"专精特新"主要指标在总体考核中的权重。
  二是服务上加力。调动银行保险两类金融资源,牵引银行系保险系的证券公司、理财公司、资管公司、投资公司、金租公司金融资源,强化信贷端专属产品供给、强化保障端特色保险供给、探索"投、贷、保、债、汇"等综合联动服务,强化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重点环节,以及企业领军人才的定制化金融服务。
  三是观念上转变。建立充分考虑企业成长性的审贷模式和承保模式,加强对行业成长性、企业核心竞争力、创始人团队专业能力、主营业务发展可持续性的关注和研究,围绕知识产权、专业设备、高技术产品等创新金融产品,推广基于经营、结算、纳税、用工、进出口贸易等数据的信用融资。
  四是工具上创新。更加注重用金融科技服务科技创新,用数字化技术服务数字化发展。强化和行业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加快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持续响应银行保险机构增强金融服务的数据需求,推动持续创新丰富基于数字化分析的线上特色产品服务。
  五是考核上引领。建立动态监测、精准督导、定期反馈机制,将信贷投放、保险承保、客户覆盖、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续贷和首贷等逐步纳入"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也注重给一线业务人员松绑,要求细化"专精特新"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等。
 
重庆加快完善助企纾困政策体系
 
  据报道,重庆市1月3日发布第一批"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文件及最新版稳经济政策包,旨在完善助企纾困政策体系,打出政策"组合拳",最大限度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文件包括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市场主体政策等。针对"提信心"制定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若干措施等;针对"稳增长"制定了重庆市2023年"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方案等;针对"强主体"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
  这批政策文件还注重提升系统性,加大力度"稳增长"。如投资政策以重庆市2023年"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为统揽,细分出台工业、交通、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等9个行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素保障、改革措施等;又如产业政策以重庆市加力振作工业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为统揽,同时细分出台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终端制造业等行业支持政策。
  据悉,重庆已初步形成2023年市级重大项目名单,预计投资将达4000亿元,可带动投资1万多亿元。接下来,重庆相关部门将细化形成开工、在建、前期"三张清单",严格打表推进。
 
辽宁省公布首批68个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
 
  近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利用全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和部分省级勘查项目成果,确定并公布了全省首批68个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其中,煤炭、油页岩等能源矿产产地20个;金、铁、轻稀土等金属矿产产地28个;金刚石、菱镁等非金属矿产产地20个。
  为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促进省内国家出资勘查形成找矿成果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辽宁省依据相关规划建立了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管理制度。重要矿产资源矿种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菱镁、硼、滑石、萤石,共39个矿种。
  辽宁省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的明确,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省内重要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同时,增强辽宁省重要矿产资源保障和储备能力。辽宁省将对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建立相应数据库,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将采取"定期收集、动态更新、年度公告"方式加强管理。
 
全球国债负收益率时代结束的利弊权衡
 
证券时报1月5日刊发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张锐撰写的文章指出,2022年岁末,日本货币政策终于显露出“鹰”式迹象。随着日本央行放出允许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0.25%的波动区间上限升至0.5%左右的口风,当天日本两年期国债收益率升至0.010%,成为自2015年以来升至零以上的首次记录,而在此之前,日本5年期与10年期国债收益率都先后脱离负值区间。至此,所有国家基准国债的收益率均高出零值水平,全球国债负收益率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日本是全球负收益率国债的始创者,也是负收益率国债的大本营,其发行的负收益率国债占全球负收益率债券的46%,因此日本也是负收益率国债规模最大的单一国家,紧跟其后的是德国、法国与瑞典,三国在高峰时期的负收益率国债占比分别高达86%、88%、91%,受到影响,欧元区有近55%的国债为负收益率债券,其中1/3以上的欧元区国债收益率低于当时欧洲央行-0.50%的存款利率。至2020年底,全球负收益率国债创出18.4万亿美元的天量规模,占到全球债券市场总规模的25%。
  债券收益率往往受到货币政策、经济预期、物价走势和供求状况四大因素的影响,其中货币政策对债券收益率起着决定性作用,不仅表现为货币利率与国债收益率存在着十分直接的正相关关系(后者受前者直接牵引),而且货币政策还会对经济预期、物价走势和供求状况形成影响从而带动债券收益率发生变动,如宽松货币政策既会形成市场更悲观的经济预期,也可能让人们做出经济由此得到提振的乐观判断,从而令债券收益率分别继续走低或者拐头上升,同样,当利率下调时,发行人会认为央行接下来还会采取更宽松的货币政策,由此准备加大债券发行量,从而推动债券收益率的上行。
  以上四大因素中货币政策与供求关系只会直接影响短端收益率,而经济预期和物价水平则对长端收益率构成影响,即当货币政策放松与债券供给小于需求时,短端收益率出现下降,反之则上升;当市场预期未来经济将继续低迷或者物价持续低迷时,长端收益率则下降,反之亦然。还有一种现象值得特别注意,一般来说债券久期越长,收益率(长端)越高,反之(短端)就越低。但是,若经济陷入停滞甚至显露衰退风险,对应的长端收益率就会出现下降或者上升无力,此时短端收益率与长端收益率之间的利差便会收窄或者变得平坦,甚至前者要高于后者,最终不排除收益率曲线出现倒挂的结果。
  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到2010年逐步蔓延开来的欧洲债务危机,再到始自2019年的新冠疫情,轮番的重击令世界各国经济遍体鳞伤,同时伴随着低通胀与高失业,由此也倒逼各国货币当局不断踩大宽松货币政策的“油门”,如金融危机中美联储先后10次调低联邦基准利率,使目标值从5.25%降至0~0.25%区间,新冠疫情期间,美联储再度将基准利率降至0~0.25%,同样,为应对欧债危机,欧洲央行先后四次将隔夜存款利率降至-0.4%,新冠疫情期间再度将利率调低至-0.5%,同时调降利率的还有瑞典央行、丹麦央行与瑞士央行,分别将各自基准利率调低至-0.75%、-0.35%以及-0.25%。更值得关注的是,长期受到通货紧缩煎熬的日本其实从2001年初就率先采取量化宽松政策,并且紧跟欧洲国家后尘自2016年开始实施-0.1%的短端利率至今。
  除了以上价格型宽松货币政策外,各国央行抛出的数量型宽松货币政策工具即大规模的资产购买计划对负收益率国债的扩容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金融危机期间美联储推出了三轮QE和一轮扭转操作(卖出短期债券与买入长期债券),名下资产负债表从危机前的9000亿美元膨胀到4.5万亿美元,不仅如此,新冠疫情期间美联储还宣布实施“无限”量化宽松政策,共计三轮的刺激政策总共释放了高达9万亿美元新增流动性。无独有偶,欧洲央行也在新冠疫情期间推出了紧急抗疫购债计划(PEPP),资产购买规模从最初的6000亿欧元扩张至1.85万亿欧元,同期日本央行也宣布无限量购买日本国债,并且还购进了总额20万亿日元的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以及购入的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总额达到34.2兆日元。
  不难看出,全球负收益率国债的数量变动与上述各大关键时间周期保持着十分紧密的同向与同频共振,即金融危机期间负收益率国债开始现身,至欧债危机发生后迅速扩身,之后随着危机的平息而出现阶段性瘦身,但新冠疫情暴发后再度快速肿胀。而在负收益率国债借助极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推动不断创出历史新高的同时,市场对经济预期的负反馈作用也开始发酵,即越是经济低迷萧条越容易形成对经济未来的悲观预期,导致长短利率被反复压制,包括期间美国的1年期与5年期、5年期与10年期以及10年期与更久期债券发生多次倒挂。
  全球金融市场的负收益率国债开始瘦身始自2021年5月。2022年初负收益率国债还有10万亿美元,可到了年底就快速回落至一万亿美元,而且主要是日本国债,不过,一万亿美元的日本国债由负转正也只用了10天左右的时间,显然,相对于前期负收益率形成需一个缓慢的堆量过程,国债收益率脱离负值的时间周期要短得多,演进的节奏也快出不少。
  负收益率国债全部“清零”的最直接原因无疑就是为抑制通货膨胀所采取的收缩性货币政策。过去的2022年,美国国内物价上涨幅度一度升至过去42年的最高水平,欧元区国家通胀也不断创出历史新高,即便是一直饱受通货紧缩之苦的日本,其核心CPI在2022年也创出了40年的最高。对此,美联储一年之内七次升息,其中四次升幅高达75个基点,受到影响,欧洲央行、英国央行等在内的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中央银行都迈开了大幅升息的步伐,同时还进行了大规模的资产缩表,由此带动各国国债收益率的集体持续上扬。
  对于作为国债发行主体的政府而言,负收益率的消失标志着可以低成本或者零成本融资时代的结束,但同时由于国债收益率最终体现为正,意味着持有到期能够获得固定的收益,由此便可调动与刺激出购买者的投资兴趣与购入热情,从而有利于进行国债拍卖,并顺利地融到符合预期的资金。但另一方面,正收益国债代表着政府利息支付成本的上升,主权债务违约的概率也就相对较高。比较而言,主要发达经济体的主权债都有良好的兑付历史记录,而且背后还有政府的信用背书,违约风险较低,但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很可能因为偿债成本的提升而面临违约压力。
  对于国债购买主体而言,正收益肯定可以坚定其持有到期的信心,至少在二级市场价格同期出现下跌的情况下,投资人更倾向于捂住债券而相信盈利的结果;但是,由于国债收益率与其价格呈反向关系,在收益率上涨与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二级市场带给投资人的赢利空间被大大压缩,投资人如果有变现所需,此时出手就可能要承受亏损。再者,国债收益率往往指的是票面利率即名义利率,而除名义利率外还有实际利率,也就是相对于通货膨胀的收益率。拿过去一年来说,国债收益率都由负转正,意味着投资人如果持有到期,按票面利率必然是赢利的,但同时通货膨胀加速恶化,这种情况下投资人持有的国债就像现金一样发生贬值,最终的实际收益率也不见得必然为正。
  对于金融市场来说,国债收益率由负转正代表着市场定价回归到产品价值层面,市场的自我发现功能也被激发出来。不过,国债收益率的上升也会在二级市场造成十分惨烈的价格下行运动,投资人的亏损风险不断放大。过去的2022年,美国债市历史上长达40年的牛市戛然而止,全球债券市场集体迈入了熊市之旅。对此,彭博社给出的分析结论是, 2022年全球债券市场的惨烈程度超过了1949年、1931年和1920年,且为过去73年之最糟糕。
 
美经济学家预计2023年美国面临经济衰退
 
  1月1日,美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迈克尔·加彭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23年对美国人来说将是"困难的",他预计2023年美国或面临经济衰退。
  加彭表示,美国2023年经济衰退的风险很高,因为通常情况下,当政府政策收紧、推高利率以缓解通胀压力时,往往意味着人们将迎来一段高失业率的时期,经济衰退也会伴随而来。但是,加彭也表示,美国也有机会避免陷入经济衰退。加彭还补充道,以目前的境况,可能还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才能使通货膨胀率降到新冠疫情之前的水平。
 
美联储会议纪要显示其短期内不降息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月4日公布的2022年12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显示,美联储官员重申降低通胀的决心,警告市场不要低估其将在一段时间内维持高利率的意愿。
  美联储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召开去年最后一次货币政策会议,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上调50个基点到4.25%至4.5%之间。会议纪要显示,针对外界普遍预计美联储可能结束加息甚至降息的乐观情绪,美联储官员担心这将加大美联储为经济降温的难度,破坏抑制通胀的努力。而随着近几个月美国物价涨幅放缓,持类似观点的比例正在增加。
  美联储官员指出,由于货币政策在金融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当金融环境出现"毫无根据的宽松",尤其是这种宽松是由公众对美联储将如何应对新数据产生误解所引起时,美联储恢复价格稳定的努力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
  美联储官员一致认为,随着供应链瓶颈缓解,去年10月和11月通胀涨幅出现回落。但他们同时强调,需要更多依据才能确信通胀正"持续下行"。因此,美联储愿意冒着失业率上升和经济增长放缓的风险,将通胀率拉回2%的长期目标。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一项跟踪数据显示,会议纪要公布后,市场预计美联储将在下次会议上加息25个基点的可能性约为72%。同时,联邦基金利率将在今年6月达到5%左右的峰值。
  美联储将于1月31日至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货币政策会议。
 
经济专家称欧元区经济今年将出现萎缩
 
  近日,英国媒体援引经济学家的话警告称,由于高通胀和能源危机,欧元区经济今年将出现萎缩。他们认为,欧元区已经陷入衰退,预计2023全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出现萎缩。
  摩根士丹利经济学家赞加雷利表示,欧洲天然气市场仍然是一个主要的风险。天然气供应不足或者是特别寒冷的冬季,都可能导致欧洲能源短缺的紧张局势再度加剧,能源价格再次上涨。荷兰商业银行宏观研究主管布热斯基表示,今年冬天欧洲仍存在能源供应危机加剧的风险,并且2023年冬天将更具挑战性。
 
欧盟新任轮值主席国瑞典寻求提升欧洲竞争力
 
  据悉,瑞典1月1日起正式接替捷克出任欧盟今年上半年轮值主席国,瑞典轮值期间将把寻求提高欧洲竞争力置于政治议程首位。
  瑞典政府不久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安全、竞争力、绿色转型、民主价值观和法治"这四项议题是其轮值期间的优先事项,将继续努力解决能源价格高企和波动问题,同时解决长期的能源市场改革问题。瑞典政府认为,全球气候挑战需要全球响应,欧洲必须以身作则,实现雄心勃勃的气候目标,促进增长和竞争力。
  瑞典政府表示,推动经济增长仍然是欧盟应对长期挑战的必要条件。欧洲的实力、韧性和全球地位取决于欧洲的经济产出,欧盟必须继续为开放经济提供最佳条件。
  瑞典政府认为,欧洲共同采取步骤摆脱化石燃料,不仅对于绿色转型,而且对安全都是必要的。向资源节约型、无化石燃料的未来过渡需要对创新行业进行重大投资,需要欧盟提供正确的监管框架和政策来吸引这些投资。
  关于俄乌冲突问题,瑞典首相克里斯特松近日在瑞典议会发表讲话时表示,向乌克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军事、人道主义和经济支持"仍然是一项主要任务"。
 
欧盟对俄实施九轮制裁反噬效应凸显
 
  近来,欧盟盲目追随美国对俄罗斯实施九轮制裁产生的反噬效应愈加凸显,令欧洲经济雪上加霜。
  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欧盟实施了一揽子经济制裁措施,大幅减少了对俄出口,但受欧盟对俄制裁反噬效应影响,欧洲供应局势紧张,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飙升,进口额明显增加。
  欧盟统计局去年12月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前10个月,欧盟对俄罗斯货物贸易进口额不降反升,达1812亿欧元,同比增长42.6%。同期,欧盟对俄罗斯贸易逆差由541亿欧元扩大至1346亿欧元。欧洲央行数据也显示,由于价格上涨,2022年上半年,欧元区从俄罗斯进口的非能源商品和服务贸易额也有所上升。
  分析人士指出,多轮制裁令欧洲企业遭受巨大损失,不仅失去了市场,还因能源价格攀升导致生产成本增加。民众实际工资严重缩水,购买力下降。
  欧洲央行一份报告指出,虽然部分企业将一些大品牌撤出俄罗斯,但总体而言,在2021年第四季度末和2022年第二季度末之间,欧元区持有的俄罗斯资产仅下降了10%。在乌克兰危机爆发之后,"外国直接投资头寸大致保持不变"。
  目前,欧洲地区能源危机依然难解。国际能源署近日对欧洲今年能源供应形势"敲响警钟"。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法提赫·比罗尔表示,预计2023年欧盟面临约27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短缺,约占欧盟天然气基准总需求的6.8%。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2023年经济预测报告也称,如果当前的能源危机恶化,欧洲将面临非常严峻且困难的经济形势。
  据欧盟委员会预测,2023年欧盟和欧元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均仅增长0.3%,远低于春季经济展望报告中均增长2.3%的预测。不少分析机构则给出了更为悲观的判断,认为2023年欧元区经济将陷入负增长。
 
俄罗斯调整国家财富基金资产限额
 
  据报道,俄罗斯财政部2022年12月30日表示,俄财政部将继续减少"不友好"国家和地区货币在俄资产结构中的份额。
  俄财政部称,俄国家财富基金资产结构最新调整已经获批。新批准的俄国家财富基金将不会用于投资以美元计价的资产。
  为确保投资的灵活性,新规定允许俄国家财富基金每种资产的实际最低份额可为零,并对投资资产的潜在份额上限作出规定,其中对人民币和黄金投资的最高限额均增加一倍。
  消息人士指出,俄国家财富基金在俄罗斯央行账户上的英镑和日元账户余额目前已归零。
 
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元区和申根区
 
  据悉,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1月1日访问克罗地亚,庆祝克罗地亚当天同时加入欧元区和申根区,成为欧元区第20个成员国和申根区第27个成员国。
  当天中午,冯德莱恩、克罗地亚总理普连科维奇和斯洛文尼亚总统穆萨尔在克罗地亚与斯洛文尼亚边境的布雷加纳边防检查站进行了简短交流,两国边境由此可以自由通行。
  此外,克罗地亚内政部长博日诺维奇和外长拉德曼分别在布雷加纳边防检查站和克罗地亚与匈牙利边境的戈里钱边防检查站举行仪式,克罗地亚同斯洛文尼亚和匈牙利两国的边防检查由此全部取消。
  普连科维奇说,克罗地亚实现了其战略目标,克罗地亚的加入将有助于加强欧元区和申根区。
  当天零时刚过,克罗地亚财政部长普里莫拉茨和央行行长武伊契奇从萨格勒布的一个自动提款机内分别取出了50欧元现钞,标志着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元区。
  为实现从克罗地亚货币库纳到欧元的顺利过渡,克罗地亚政府规定,居民账户上的库纳将自动转化为欧元,欧元对库纳的汇率为1:7.5345。从1日到14日,库纳和欧元可以同时使用,但如果用库纳现金支付则用欧元找零。从15日零时起,将只允许使用欧元。不过,2023年一整年时间内,居民都可以到银行和邮局将库纳现金免费兑换成欧元。
  欧盟理事会2022年7月12日正式批准克罗地亚于2023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2022年12月8日一致同意,克罗地亚于2023年1月1日成为申根区成员国。
 
以色列央行第7次加息
 
  1月2日,以色列央行宣布,将把基准利率上调0.5个百分点至3.75%,以应对该国不断升高的通胀率。这是以色列自去年4月以来第7次加息,3.75%的利率也是该国自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根据以色列央行的报告,在住房和食品成本不断攀升的带动下,过去12个月以色列的年化通货膨胀率达5.3%,远超预期范围,为2008年10月以来最高纪录。
 
联合国机构预计阿拉伯地区经济2023年增长4.5%
 
  据悉,联合国西亚经济社会委员会(西亚经社会)2022年12月30日发布《阿拉伯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说,阿拉伯地区经济2023年有望增长4.5%,2024年预计增长3.4%。
  该报告显示,阿拉伯地区2022年失业率为12%,2023年可能出现小幅度下降。该地区通货膨胀率2022年上升到14%,但在未来两年可能会分别下降到8%和4.5%。
  报告显示,按照国家贫困线衡量,该地区贫困人口增至1.3亿,占地区总人口(不包括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和利比亚)的三分之一以上。未来两年,该地区贫困人口预计进一步增多,到2024年将占地区人口的36%。
  西亚经社会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区域性委员会,总部设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主要任务是帮助西亚国家发展经济,推动地区经济融合。
 
菲律宾2022年12月通货膨胀率再创新高
 
  2023年1月5日,菲律宾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菲律宾2022年12月的通货膨胀率为8.1%,高于11月的8%。这也是该数据自2008年11月以来的最高纪录。
此外,菲统计局表示,该国2022年全年通货膨胀率的平均值为5.8%。
 
新加坡预估2022年经济增长3.8%
 
  据新加坡贸工部1月3日发布的初步预估数据,该国2022年全年经济增长3.8%,较2021年全年7.6%的经济增长大幅放缓。
  数据还显示,2022年全年,新加坡制造业增长2.6%,建筑业增长6.5%,服务业增长5%。此外,新加坡2022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2.2%,建筑业同比增长10.4%,服务业同比增长4.1%,制造业同比减少3%。
 
投资分析点评
 
▲蚂蚁消金增资105亿元终获批
 
2022年12月30日,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增资方案终于通过监管部门审批。重庆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同意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显示,经审核,同意蚂蚁消金将注册资本由80亿元增加至185亿元,同意杭州金投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蚂蚁消金。
尽管蚂蚁已启动花呗、借呗品牌隔离,但市场仍关注,185亿元的资本金是否足够支撑蚂蚁消金的自营业务规模。
 
▲车企Stellantis将与美国飞行汽车企业共建制造工厂
 
1月4日,全球汽车制造巨头Stellantis集团宣布,将与美国飞行汽车企业Archer(NYSE:ACHR)合作,建设位于美国佐治亚州的制造工厂。该工厂计划从2024年起生产飞行汽车。
这家工厂毗邻佐治亚州科文顿机场(Covington Municipal Airport)。
2022年11月14日,佐治亚州经济发展部披露,Archer计划在10年内投资1.18亿美元用于建设该工厂。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山煤国际入股山西银行获批
 
  1月4日,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公布的批复显示,同意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煤国际)入股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98亿股。
  山煤国际曾在2022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认购山西银行拟增发的18.98亿股股份,认购价格拟定为1.00111元/股,相应交易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19亿元。
  这标志着山西银行成立后首轮增资扩股,实现部分落地。去年12月20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山西银行增资扩股方案已获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同意,该行将募集不超过58亿股股份,并要求该行应严格审核股东条件,并报批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股东资格等事宜。
  据了解,此次交易完成后,山煤国际将持有山西银行增资扩股后7.33%的股份,成为山西银行第二大股东,仅次于山西省财政厅。
  山煤国际是山西重要煤炭国有企业,在煤炭类上市企业中排名位居前列。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山西银行的资本金。
  山西银行于2021年4月获批开业。初设之时资本实力强背后,是五家城商行的重组合并。从2020年8月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宣布新设合并,山西银行筹备组开启清产核资,到山西省工商联动员民营企业入股参与筹建,再到2021年正式拿到银保监会批复挂牌营业,山西银行的创设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重庆小米小贷更名为融渝科技
 
  据报道,随着小米旗下金融牌照布局调整,消费贷业务从小贷公司转至消费金融公司。2022年12月29日,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重庆融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业务"变更为"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等"。
  重庆市小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小米小贷")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4.5亿美元,法定代表人洪锋,由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此外,天星数科(小米金融业务品牌)还有一张消费金融公司牌照。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小米消金")于2020年5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0%,是第一大股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持股30%,是第二大股东;重庆金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是第三大股东;重庆大顺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是第四大股东;重庆金冠捷莱五金机电市场有限公司持股0.2%,是第五大股东。
 
▲中国稀土拟14.3亿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
 
  据报道,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新央企中国稀土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中国稀土(000831.SZ / 00769.HK)拟收购五矿稀土集团持有的江华稀土。2022年12月30日,中国稀土发布公告称,中国稀土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3亿元,用于收购五矿稀土集团持有的五矿稀土江华兴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华稀土)94.67%股权。
  募集20.3亿元资金中,14.3亿元用于收购股权,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告指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12月30日推算交易价格为27.54元/股。最终交易价格将以机构及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并由中国稀土与五矿稀土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中国稀土公告称,鉴于五矿稀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收购江华稀土94.67%股权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据悉,五矿稀土集团持有江华稀土94.67%股权,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华稀土5.33%股权。
  江华稀土为全国单本离子型稀土开采指标最大的矿山项目,是"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中第一家离子型稀土矿。江华稀土拥有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一项矿业权,目前该矿前期勘查已经探明矿产储量,已取得采矿许可证,项目已建成,并已进入生产阶段。
  中国稀土表示,目前上市公司旗下资产主要集中在稀土冶炼分离环节,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上市公司盈利稳定性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预计江华稀土股权注入后,将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加快矿山及配套项目建设,助推公司稀土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中国稀土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五矿稀土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2.31%的股权,中国稀土集团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7.28%的股权,五矿稀土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稀土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HPE拟出售新华三49%股权
 
  据报道,紫光集团重整落定之后,其核心资产新华三集团也将出现股权变动。1月3日晚,紫光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紫光股份(000938.SZ )发公告称,计划向美国HPE(慧与)收购新华三集团49%的股权,使其成为旗下全资子公司。这意味着,新华三集团或将结束6年多的中外合资历程,转为中资独有。
  此次收购价将根据新华三在2022年4月30日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利润的15倍来计算,支付方式为现金。新华三并未按月披露财务数字,其2021年的净利润为34.34亿元,同比增长22.24%。
紫光国际是紫光股份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5月购得新华三51%控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紫光国际将持有新华三100%的股权。
 
▲融创向华发转让深圳冰雪文旅城全部股权债权
 
  据悉,为了缓解流动性压力,融创中国( 01918.HK )陆续出售旗下重要项目股权。1月3日晚间,融创中国和华发股份( 600325.SH )公告称,融创中国向项目合作方华发股份转让所持深圳冰雪文旅城的全部股权及债权,出售所得款用于偿债。融创中国保留上述股权未来回购权。
  深圳冰雪文旅城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由融创中国与华发股份共同拿地开发,项目包含住宅、冰雪世界、商业、酒店等业态,总建面约131万平方米。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融华置地")是项目公司,由融创中国和华发股份分别持股51%和49%。2020年11月23日,深圳融华置地以127.1亿元拍下深圳冰雪文旅城地块。
 
▲英飞拓收关注函
 
  1月3日晚间,英飞拓(002528)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最近10个交易日触及二次涨幅异动,深交所对涉及英飞拓的资产交易以及业绩情况等多个事项进行关注。
  1月3日,英飞拓以涨停收盘。经统计,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英飞拓在合计23个交易日内出现了13个涨停板,累计涨幅高达151%。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首先关注的是英飞拓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新普互联51%股权暨对其进行附条件生效的债转股增资的公告》。在这份公告中,英飞拓拟以3.26亿元为底价挂牌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同时,英飞拓拟以债转股方式对新普互联增资5.37亿元,债转股增资事项需经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审核通过新普互联51%股权交易事项后实施。此次股权出售事项后,新普互联将不再纳入英飞拓合并范围。
  新普互联是英飞拓于2016年收购而来的子公司,彼时的交易对价为6.4亿元。当时,交易对手方承诺新普互联2016年至2018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1995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新普互联累计实现净利润20896万元,承诺完成率为105%。
  2019年~2021年,新普互联分别实现净利润7793万元、9279万元和-2.44亿元,2022年1~9月,新普互联实现净利润-1.30亿元。若据此计算,新普互联在2021年和2022年1~9月不到两年内的亏损金额,已经与该公司2016年~2020年累计5年的净利润总和接近。
  对此,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英飞拓说明,新普互联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与承诺期后业绩变脸的具体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并结合资产处置背景、筹划过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处置资产进行不当利润调节的情形。
  同时,根据英飞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对新普互联的借款和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期末余额为5.17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英飞拓说明拟通过债转股增资新普互联实施的可行性,增资事项的后续安排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并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形成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同时,关注函指出,英飞拓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2.96亿元,同比下降40%;亏损2.47亿元,同比下降1.75%。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业务开展、收入结构等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亏损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与风险提示。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英飞拓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同时核查公司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2022年12月,关于荣耀上市的传闻不断,外界有传闻称荣耀将借壳深圳国资旗下上市平台实现上市。受此影响,包括英飞拓在内的多家深圳国资旗下的上市公司卷入传闻并股价大涨。
 
管理视点
 
拉姆·查兰:成功领导者的八项核心能力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近日刊发世界著名管理咨询大师、后EMBA教授拉姆·查兰(Ram Charan)的文章指出,如今世界变化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公司也必须加速改变。然而,许多大公司原有的做法、架构和行为都不适合这样的改变。一个世纪以前的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是因为当时的重点是控制、一致和可预测性,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赖以发展的宝贵基础,领导者从组织内部向外看世界。
  可是现在,公司要想繁荣发展,必须能够从外部到内部察觉外部变化,并具备内部流动性,以便不断适应变化。必须关注每一个客户,打造动态的核心竞争力,依赖团队而非层级制度——这些都要利用数据和算法的力量。
  我们回顾《哈佛商业评论》创刊至今的一个世纪,也应当花些时间展望未来,了解成功的组织接下来要进行怎样的迭代。
  组织的发展历程
  自创刊以来,《哈佛商业评论》一直在为一些基本问题寻找答案,例如:构建企业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合适的企业结构是怎样的?日常决策应当如何制定?
  大约一个世纪以前,亨利·福特(Henry Ford)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足以改变世界的回答。他建立了以自上而下的管理和大规模流水线生产为中心的企业,通过对汽车和制造汽车的步骤进行标准化,降低了整个端到端价值链的单位成本。其他公司效仿这一创新,也效仿他把工人的工资提升到每天五美元。这一改变推动了工业活动,使得数百万人能够拥有和享用一切——从汽车到可口可乐——并且提高了全世界的生活水平。不过,福特的公司虽然在发展,层级结构却始终保持不变:由C级高管做出商业决策,职能部门向总裁和CEO汇报。
  福特的主要竞争对手——通用汽车(GM)的CEO小阿尔弗雷德·斯隆(Alfred P. Sloan, Jr.)决定采用新的战略,为预算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车型,并且有各种风格和颜色供选择。通用汽车利用消费者调研进行市场细分,但始终关注更大的市场,足以确保生产成本低、效益高。斯隆意识到,为了管理多种产品和品牌,通用汽车也需要不同的组织结构——在每个部门都设置一名高层领导者负责损益(P&L)。
  第二次世界大战过后,大型企业扩大销售和生产,并在其他国家乃至其他大洲建立供应商网络(现在我们称之为“生态系统”),规模更加庞大。很多跨国企业采用P&L式组织结构,对不断扩张的业务保持控制。
  20世纪50年代,工业制造商通用电气(GE)准备采用P&L结构时咨询了当时的前沿管理思想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德鲁克指出,高管需要培训,才能发挥新体系的作用。于是通用电气开设了为期16周的总经理培训课程,现在著名的纽约州克罗顿维尔培训中心由此诞生。不久后,哈佛商学院开设高级管理课程(我在那里执教30年),咨询公司推出关于领导力培训的产品系列。
  企业在规模、广度和层级上不断扩张,但也需要在已有结构中协调。TRW、Bechtel、花旗银行(Citibank)和德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等许多公司开始采用矩阵式架构,在产品、职能和地域结构间共享上下级关系和责任。
  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改变了一切。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参与开发了一款浏览器,使人们得以将网络用于商业目的。程序员开始开发能比人类更快做出决策的软件,然后是算法。计算机处理能力越来越强大,成本越来越低。
  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看到互联网以每年2300%的速度增长,便辞去投资公司DE Shaw的工作,创立了亚马逊网络书店,之后演变成为“什么都有的商店”,还成了其他许多公司网络服务的主要提供商。
  组织现在所处的位置
  贝索斯早就发现了每一名21世纪的领导者现在应该知道的事情:我们已经进入了不连续的时代,外部世界的断裂更深、更频繁,使得现行的组织结构和做法变得无效乃至有害。像亚马逊一样,成功的组织会从一开始就利用这样的变化,并利用新的事物。
  当前的现实促使公司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变:
  一、从大众市场到个人的市场。贝索斯意识到,网络零售商可以提供的选择比当地商店多得多,而且可以提供送货上门的便利,而且成本都很低。这种可负担的个性化和服务是一项新的价值主张。更重要的是,每一笔交易都为亚马逊提供了数据,供算法引擎分析,确保未来的产品更好地满足每一位消费者的偏好、需求和愿望,这就是我所说的“个人的市场”。
  利用技术以较低的增量成本对大量个人需求进行预测和个性化的企业,可以扩大规模,提升现金总利润。不进行这种转变的公司将难以竞争。
  二、从以核心竞争力为发展基础,到理所当然地替换核心竞争力。传统观念认为,公司应当利用核心竞争力维持竞争优势。但在不连续的时代,这种方式无法长期使用。
  如今每家公司的领导者都必须考虑这些问题:鉴于不断变化的外部现实,核心竞争力是否不再重要?我们是依旧要为核心竞争力投入资源,还是需要转移资源、建立新的能力?
  比如现在,如果公司没有利用算法的核心能力,就需要去获取或建立这种能力。亚马逊使得许多适应速度太慢的零售商黯然失色,但现在我们看到,沃尔玛等实体店竞争对手正在建立自己的数据分析和电子商务能力。
  招聘合适的人才,以能够让他们充分应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精力的方式进行部署,这本身就是核心竞争力,在不连续的时代至关重要。在不断升级的人才战争中,最擅长获取和发展这类能力的企业将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三、从层级制度到基于团队的结构。几乎每一家公司都需要减少组织中长期积累的层级,将更多的工作分配给团队。
  这样做有多方面的益处。团队中有一线员工,信息流更快且更准确。信息流速度提升,对客户和市场变化的反应也会更加灵活。信息流改善也可以提升透明度,消除大量组织政治并鼓励合作。
  金融服务公司富达投资(Fidelity)前不久以团队形式重组了个人投资小组。每个团队有明确的任务,并且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完成任务的方式。这个约五千人的组织,现在总裁以下只有三个层级,运营成本更低,创新周期更短。过去由管理层执行的控制职能,现在通过可以生成详细指标的软件完成。软件不间断地生成报告,并标出数据里值得关注的部分。
  四、管理从自内而外转为由外而内。为了保持企业的长期竞争力,领导者必须了解自身所在行业、地域和现有客户以外的情况。
  关于可持续发展、种族公正和地缘政治的社会问题,会影响企业诸多方面,从战略到聘请优秀人才的能力。企业领导者需要宽广的视野和例行流程,用于探测外部变化的初期预警信号。一些领导者在每次团队会议上都留出十分钟时间,讨论人们观察到的新动态,有时讨论报纸文章或外部事件。领导者反复问“有什么新鲜事”——就像杰克·韦尔奇(Jack Welch)担任通用电气CEO时那样——就可以帮助组织建立起对可能预示事物发展方向的微妙迹象的意识。这样保持警惕,是为了让组织为变化做好准备,及时放弃会在不久的将来失去效用的东西,把握新的机会。
前进道路
亚马逊并不是唯一一家适应不连续时代的企业,但亚马逊继续引领变化,不断对未来进行再投资。
其他企业必须做出选择:是适应还是灭亡。一些企业在发展技术驱动的个人化、动态核心竞争力、扁平和团队化层级结构、由外而内的关注等方面起步较晚,但在许多行业和地区,仍有充分的机会可以建立结构和流程,利用新的外部现实。公司开始这项任务时,应当认识到组织和管理企业的最佳方式一直在变化——再过一百年,基本问题的答案可能又与如今大不相同。
 
信息化建设
 
成都印发首个"元宇宙"政策文件
 
  近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成都首个聚焦元宇宙的政策文件。
  《方案》提出,到2025年,构建起完整的成都元宇宙产业链,重点建设2个元宇宙产业发展集聚区,"元宇宙"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同时,引进培育10家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带动力的"链主企业",培育100家细分赛道核心企业;通过构建工业、消费、医疗、智慧城市等生产、生活、城市治理方面的重点元宇宙场景,推出100个以上融合赋能的创新应用场景。
  《方案》明确,健全元宇宙产业要素,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现有产业基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元宇宙产业开发。
  加快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城市算力资源交易
  《方案》指出,开展元宇宙重点赛道珠峰行动,做强算力赛道。加快构建"超算+智算+云计算+边缘计算"城市算力架构,鼓励面向海量数据的新型计算芯片及融合架构、关键模块和设备的开发。并加快四川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设,搭建算力交易调度平台,推进城市算力资源交易。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生态,推动工业知识和机理模型沉淀形成工业软件,鼓励工业APP向平台汇聚,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的行业标杆平台。同时,推动游戏开发商由内容生产向内容工具平台迭代,培育一批品牌号召力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原创元游戏。并加快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全面连接和高度协同,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培育城市数字空间运营商,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向企业、个人开放共用新模式。
  在开展元宇宙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方面,《方案》提出,攻关元宇宙支撑技术,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安全等直接关联技术和先进计算、海量存储、区块链等基础架构技术。发展新型显示,加快光纤扫描、浮空投影、裸眼3D、空间成像等技术的应用开发。
  聚焦元宇宙虚实融合,加快发展位置感知、人机互动、感官触达、环境支持等连接交互技术,培育智能穿戴、脑机接口等细分领域的消费级产品及行业级解决方案。重点推动VR/AR/MR/XR的技术升级,面向工业生产、虚拟社交、沉浸式娱乐、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发差异化终端产品。
  鼓励企业研发数字建模、数字设计、数字人等数字生物生产工具和技术平台。发展智慧大脑、情感计算等新算法,提升数字生物在数字营销、在线培训、电商直播、影音娱乐、服务咨询等领域的应用沉浸感。
  培育一批元宇宙科技"小巨人"企业
  《方案》还指出,开展元宇宙市场主体引育行动,聚焦智能终端、数字工具、集成应用等领域,培育引进一批技术集成能力强、产业链上下游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同时,集聚一批交互设备、测绘建模、游戏动漫、内容制作、数字资产交易等细分赛道的元宇宙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此外,支持各区(市)县为初创型元宇宙企业、创新团队提供研发平台、网络环境、算力资源、城市数据资源库等基础服务,协同相关机构提供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股权投资、战略咨询、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加快孵化一批元宇宙创新企业。
  在开展元宇宙应用场景融合行动方面,《方案》明确,共创"元工业"场景,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工业无人机等领域,培育一批"元宇宙+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场景,打造新一代工业软件。鼓励建设元宇宙医院,推进人工智能在检查影像和数据分析领域的应用,鼓励医院采用智慧手术室、手术机器人等辅助设备,为病情分析评估、手术方案制定、手术精准实施提供数字化、智慧化支撑。
  《方案》还指出,开展元宇宙产业内容储能行动,丰富元宇宙产品内容,支持元宇宙平台型企业、内容生产商等共同制订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完善数字资产、数字藏品、数字影视版权等合规交易机制。并强化元宇宙产权保护,开展元宇宙领域知识产权咨询、申报、评估、交易、保护、收储等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打造元宇宙知识产权交易高地。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元宇宙产业开发
  开展元宇宙产业生态筑基行动方面,《方案》要求,夯实元宇宙基础设施,推动传输网络扩能,加快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规模化应用。超前布局未来网络,培育5G+、6G、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形态。建设元宇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降低中小型企业向元宇宙方向的业务转型成本。
  同时,健全元宇宙产业要素,推进公共数据和城市算力开放共享,鼓励元宇宙企业参与数据和算力交易应用,创新打造多样化产品。建立元宇宙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现有产业基金、新经济专业化银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元宇宙产业开发。
  此外,还要统筹元宇宙发展与安全,坚持"不错过机遇,不纵容风险"的原则对元宇宙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对涉及民生、个人隐私的元宇宙企业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活动,防范金融领域过度投机、恶意炒作等现象。对可能存在风险的元宇宙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小范围试点后逐步推广。
  此前,工信部、教育部、文旅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提出,到2026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
  工信部在解读上述文件时指出,虚拟现实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数字经济的重大前瞻领域。经过多年发展,虚拟现实产业初步构建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生态体系,正迈入以产品升级和融合应用为主线的战略窗口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入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日前,工信部部长金壮龙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也表示,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新的增长引擎。研究制定未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谋划布局元宇宙、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
 
韩政府拟加强税收优惠以支持芯片投资
 
  1月3日,韩国政府发布有关加强税收优惠支持半导体投资的方案,对半导体设施建设投资的大企业可享受的税额扣除率提升到最高25%。
  具体来看,对投资半导体、电池、疫苗和显示器等韩国战略技术的大企业适用的税额扣除率将从目前的8%上调至15%。同时,无论投资领域是否属于韩国战略技术,今年投资较近3年均值增额的部分均可享受10%的税额扣除。由此推算,大企业最多可享受税额抵扣25%的优惠。
  韩国这一税收减免政策是在本国半导体企业销售业绩下滑的背景下出台的。《日本经济新闻》1月4日披露,由于对电子设备需求减弱,全球存储芯片都面临着供应过剩的问题。而以存储芯片生产和出口为主的韩国承压较大。韩国两大半导体企业--三星与海力士主要以生产存储芯片为主。韩国网站The Elec 1月2日称,三星预计2023年芯片利润仅能够达到2022年利润的一半左右。
  除了市场供需影响之外,美国加紧吸收半导体投资,也让韩国半导体产业面临"黑洞"。韩国《首尔新闻》1月2日称,美国拜登政府正加快打造以本国为中心的半导产业链,截至去年底,美国吸收了大约2000亿美元的半导体投资。韩国半导体行业担心,如若半导体企业不断集中到美国,会导致韩国半导体竞争力下降。
  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1月1日发布的《半导体公司未来10年对美投资计划》显示,自2020年5月起,美国已经吸引1956亿美元半导体投资。考虑到美国《芯片与科学法案》去年下半年刚刚生效,预计决定在美国投资的公司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台积电于2022年12月宣布,将斥资 400亿美元扩建其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半导体工厂,而苹果、英伟达等都表示有意与台积电合作。台积电在美国的大规模投资以及与美国公司的密切联系,让其在半导体代工竞争中已超过三星。
  为支持本国半导体产业发展,2022年12月28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尖端战略产业法》修订案(又名"半导体特别法")。根据修订案,对半导体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的迅速审批处理时间从30天缩短至15天。
 
企业信息员园地
 
如何辨别劳动关系?
 
  特约信息员:江苏联盛(靖江)律师事务所 仇为民律师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重要的一项。存在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受法律调整。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在实践生活中多表现为,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企业用工风险,故意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别出心裁签订《劳务合同》、《雇佣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等等,规避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存在部分劳动者,为减少自身的支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不签署《劳动合同》,也就不缴纳社会保险,从而多获得一部分收入。
  事实劳动关系虽表面未签署《劳动合同》,但是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也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通常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凭证,但有劳动合同并不代表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名称是其他合同(如劳务合同等),也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
  为此,企业如何辩别劳动关系是实践中常见的难题。
  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没有明确定义。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来认定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应以是否有劳动合同为标准。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从属性和获得劳动报酬的财产从属性等方面综合认定。
  构成以下几种情形,一般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一是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二是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支付过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三是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四是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工作;五是时间场所一般由用人单位决定或受其控制;六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较为长期固定连续性的劳动。
  劳动关系的主体须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法定年龄是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也可以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法律及实践对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系形成劳务关系的认定统一。但对于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能否认定劳动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未有明文规定。江苏省各级法院的判例,江苏省内对于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基本形成统一意见:即双方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2022)苏05民终3724号案中,一审法院对于劳动关系如何认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陈某某在常熟某公司从事操作工工作,由此,陈某某与常熟某公司之间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陈某某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其特征是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明显的从属关系,即存在人格、经济、身份上的依附性,以及主体上的不平等性,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具有职业性。
  关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只对劳动者的年龄下限作出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并未作强制性规定。显然,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可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例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解释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属于下位法对上位法的扩大性解释,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显然,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前提条件,即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要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都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2015)民一他字第6号]已明确,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同时,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死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的精神来看,不仅未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排除在外,而且明确了对于此类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显然,该条适用的条件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是劳务关系存在的基本前提。
  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通过以下材料以达到证明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目的:(1)应聘登记表、入职申请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等;(2)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厂牌、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其所在公司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需公司盖章或财务人员签字)、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单、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工作记录单,自身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6)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书等;(7)工作中来往的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8)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等;(9)公司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0)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笔录等。
  笔者认为,企业充分清晰的辨别劳动关系,对于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化解矛盾、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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