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27期
部委决策
李克强强调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还有发挥效能空间
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9日晚在人民大会堂出席世界经济论坛全球企业家视频特别对话会时表示,今年二季度,受新一轮疫情等超预期因素冲击,中国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加大,4月份主要指标深度下跌。我们果断应对、及时调控,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搞"大水漫灌",推动原定政策靠前发力,推出和实施稳经济33条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份主要经济指标下滑势头放缓,6月份经济企稳回升,主要指标较快反弹、由负转正,城镇调查失业率明显下降,带动二季度经济实现正增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经济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稳住经济大盘仍需付出艰苦努力。
李克强强调,中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潜力巨大。我们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推动经济运行尽快回归正常轨道。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支撑是就业稳物价稳。2020年以来,我们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冲击中实行的政策在规模上是合理的,没有"大水漫灌",也为防通胀创造了条件。今年夏粮增产丰收、又创历史新高,秋粮生产势头良好,煤炭电力稳定供应,为国内物价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也有利于全球粮食能源市场稳定。中国有1.6亿多户市场主体,人民勤劳智慧,这是经济发展最大韧性和底气所在。近年来我们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实施宏观政策,通过稳市场主体稳住了就业、增加了居民收入。我们将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继续着力帮扶市场主体纾解困难,留住经济发展的"青山"。宏观政策既精准有力又合理适度,不会为了过高增长目标而出台超大规模刺激措施、超发货币、预支未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争取全年经济发展达到较好水平。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还有相当大发挥效能的空间,增值税留抵退税上半年已超过1.8万亿元,政策的持续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实际退税规模。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实际使用,新出台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的运用,将会形成有效投资更多实物工作量并拉动就业和消费。我们将坚持以改革添动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李克强指出,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我们将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自由贸易、公平贸易,推动多边和区域贸易合作两个"轮子"一起转。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外企依法平等进入开放领域,在公平竞争中实现互利共赢。我们愿加强国际抗疫合作,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实现更加精准科学防控,持续优化签证、检测等防控政策,进一步有序恢复和增加国际客运航班,稳妥有序推动出境商贸和跨境务工活动,更好促进中外人员往来和对外交流合作。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据财政部7月15日披露,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即日起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10章125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章对政府采购参加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争议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其他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履职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增政府采购政策一章,在采购政策目标中增加支持创新、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内容,丰富各项政策目标的具体内容,明确规定政策制定主体及政策执行措施,新设政府采购安全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新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一章,新增采购需求的定义及定位,规定确定依据、要求和方法。增加分类分包采购的一般原则,对创新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化采购等公平竞争基本条件作出规范。
四是健全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明确项目需求特点、绩效目标要求、市场供需情况与竞争范围、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的对应关系。明确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创新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不同采购方式的主要程序和重要控制节点。
五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制度。根据合同标的和绩效目标,规定了固定价格、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多样化的合同定价方式。完善合同履行、合同变更或解除、履约验收等条款,增加合同纠纷解决机制。
六是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扩大采购人在选择采购方式、程序和组建评审委员会等方面的自主权,新增采购人在内控管理、需求管理、政策功能、履约验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七是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采用"基本条件+负面清单"的模式,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八是完善法律责任。就相关主体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条款。同时,适当加大了处罚力度。
科创板做市规则发布
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8号--科创板股票做市》正式发布施行,对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作出更加具体细化的交易和监管安排。业界认为,引入做市商有利于提升科创板的流动性与活跃度,增强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在竞价交易制度基础上引入竞争性做市商机制的混合交易制度。所谓做市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下称“做市商”),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流动性服务(下称“做市服务”)的业务。
《实施细则》共有五章28条。《实施细则》称,鼓励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科创板股票保荐机构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为其保荐的科创板股票提供做市服务。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参照自营持有股票,纳入证券公司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并计算,适用权益变动披露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做市商通过专用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证券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做市商以约定申报方式,借入其参与科创板股票跟投子公司配售获得的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应当做好利益冲突管理和风险隔离,不得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同日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做市商总体要求、业务申请与备案流程、做市商义务、权利、评价、退出、风险管理、合规与内部控制、技术系统、监督管理等方面。
考虑到不同科创板股票在流动性、波动性等方面的差异,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进行分类,并据此设置差异化的做市义务指标。每年6月初和12月初,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流动性、波动性综合考量后进行预先分类,并向相关主体公布。
业务指南提出,做市商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做市交易业务制定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建立明确的岗位分工和有效的制衡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等相关环节的独立运作。做市商应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墙制度,将做市交易业务与可能形成利益冲突或利益密切相关的经纪、自营、保荐、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在账户、资金、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进行分开管理,有效隔离。
此外,做市商及其做市交易业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包括与同公司自营业务合谋)制造异常价格波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其他做市商做市;与其他做市商通过串通报价或私下交换做市策略等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市交易业务人员通过做市向自身或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输送;其他操纵或干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规则指引发布
7月15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施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行规范和引导。
《指引》提出,本指引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基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基础设施项目,且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规定的基金产品及资产支持证券。
原始权益人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鼓励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基金试点。原始权益人不得以租赁住房等名义,为非租赁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变相融资,或者变相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运营时间不满3年的,项目应当满足基础设施基金上市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且已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的收益。原始权益人通过转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得的净回收资金,应当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确无可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可以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原始权益人应当对回收资金用途作出承诺。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方的业务范围涉及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的,原始权益人应当建立并落实回收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严格闭环管理,确保净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切实防范回收资金流入商品住宅或商业地产开发领域。
《指引》的发布,是沪深交易所积极推动REITs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是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二是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专业化发展。三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四是强调回收资金管理,压实参与机构责任。
银保监会就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征求意见
7月19日,银保监会就《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六章四十九条。其中,总则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保险销售行为原则和分类,以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的公众教育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第二、三、四章以保险销售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规定。
第二章"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保险销售资质条件、业务范围、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保险营销宣传行为以及保险销售的技术准备、人员准备、渠道准备等。第三章"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保险公司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第四章"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在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要求。第五章明确相关监管要求,并对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行政责任作出规定。附则是对本办法与其他监管制度的衔接、办法解释和施行时间作出规定。
从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开出的监管罚单看,保险行业中的"欺骗投保人""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行业痼疾仍居于处罚原因前列。
针对这些问题,《管理办法》更进一步保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级。同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
《办法》提出,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者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作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在保险公司未就某一保险产品发出停售或者调整价格的公告前,保险销售人员不得在保险销售中向他人宣称某一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者调整价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营销宣传,《办法》还要求,保险销售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发布保险销售宣传信息的行为负有管理主体责任,对保险销售人员发布的保险销售宣传信息,应当进行事前审核及授权发布。
保险业拟建立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于近日研究形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以综合考察评价销售人员从业年限、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情况为基础,对入职上岗后的销售人员进行销售能力资质分级。
具体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建设上,《规划》提出,根据销售人员职业活动内容,区分产寿险专业方向,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综合性水平规范,形成全行业统一公认、共同执行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原则上将销售能力资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三等级仅为保险产品销售能力资质,第四等级为保险产品及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能力资质。
同时,《规划》明确,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确立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具体工作上,将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行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企业内部产品销售授权管理体系,综合考察销售人员诚信、销售能力资质、业务品质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规划》要求,第一等级资质者仅能授权销售低复杂程度的保险产品,第二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中等及以下复杂程度的保险产品,第三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全部保险产品,第四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全部保险产品,同时还可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但必须符合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资质要求。
文化贸易发展新政出台
7月21日,商务部等2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完善政策措施等方面,支持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贸易企业上市融资。
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同比增长38.7%。《意见》指出,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
《意见》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贸易企业上市融资,以及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文创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意见》要求,探索有序放宽文化领域限制性措施,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聚焦推动文化传媒、网络游戏、动漫、创意设计等领域发展,开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有序扩大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体育等领域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促进高水平市场竞争。
《意见》提出,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等措施。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赋能文化产业和贸易全链条,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支持文化领域平台类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内容、模式创新。鼓励平台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平台海外影响力,带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意见》要求,统筹利用相关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和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文化服务出口,培育重点企业和文化品牌。利用市场化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文化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文化贸易发展。同时,落实文化服务出口免税或零税率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关税。
四部门合力推进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
《通知》明确了7个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分别是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
其中,在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领域,支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退化耕地进行改造。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建设。支持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领域,支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支持以发展农村电商为重点拓宽商贸流通渠道。支持大型涉农企业开展供应链产业链全球协同布局,支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改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增强产业支撑功能。
在现代设施农业领域,《通知》提出,支持发展设施种植业,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戈壁农业、寒旱农业等。支持发展设施畜牧业,发展工厂化标准化集约养殖,推动生猪、肉牛、肉羊、奶牛、蛋鸡、肉鸡等规模化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发展立体生态水产养殖,推动陆基工厂化水产养殖和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加强渔港建设。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在乡村建设领域,《通知》提出,支持水电路气讯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四好路"和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强化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中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支持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
在支持政策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将加强规划合作。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做好项目谋划,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项目融资工作。
《通知》提出,将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倾斜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联动,形成投资合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要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授信审批;要健全更加符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信贷统计和管理制度,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
《通知》提出,将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抓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通知》还提出,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组建银团,共同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创设专属金融产品,探索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模式。
11部门发文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7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盘活土地资源。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意见》要求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
《意见》明确,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机构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指出,各地要采取差异化补助等多种措施,推动养老机构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
政策要闻
▲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试点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简易案件委托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
▲中证协督促券商排查信息隔离管理风险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与廉洁从业专业委员会近日就《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发现部分券商在名单管理和跨墙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中证协调研中发现,名单管理方面,少数券商将限制名单的入单时点提前至通过立项之日、签订保密协议或进场开展工作孰早的时点(即观察名单要求),这种做法看似限制名单的管理执行标准更严格,但因为限制名单并非保密名单,入单时点过度前移,可能导致内幕信息的泄漏和不当流动。同时,少数券商仍自行设置了对于已持有自营股票的卖出窗口期,对于在入限制名单前已持有的证券,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卖出,还有个别券商对入限制名单前已持有的证券不限制卖出。还有券商仅将相应股票列入限制名单,并未限制相应的可转债、可交债,多数公司未对相关公司的企业债、公司债或其他不具有股票衍生品性质的债券类证券进行限制。在名单管理适用子公司的方式是否有效有待研究。
跨墙管理方面,中证协表示,个别券商在出具投价报告时,以分析师仅在投价报告上签字并未实际接触敏感信息为由,"署名分析师"未履行跨墙手续;少数券商跨墙人员履行跨墙手续不及时或不完整。
中证协总结了业内信息隔离优秀经验供行业借鉴,包括将限制名单扩展运用,加强新三板业务持续督导期内的管理,加强对投顾业务的管理,加强非保密侧业务之间的业务协作,加强跨墙人员管理等。
▲两部委印发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
近日,发改委、文旅部联合印发《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下称《纲要》),提出部署培育现代休闲观念、保障旅游休闲时间、优化旅游休闲空间、丰富优质产品供给、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发展现代休闲业态、提升旅游休闲体验、推进产品创新升级、持续深化行业改革、不断加强国际交流等10项重点任务。
《纲要》包括优化全国年节和法定节假日时间分布格局、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以社区为中心打造休闲生活圈、完善休闲服务设施、发展新兴休闲业态、实施旅游休闲高品质服务行动、开发数字化文旅消费新场景等一系列具体举措。
2013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明确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提高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等任务。其中包括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逐步实行低票价、打击欺客宰客、城市休闲公园限时免费开放、提高旅游休闲教育质量等保障措施。
文旅部指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旅游休闲环境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与相关业态融合程度不断加深,旅游休闲内容持续拓展延伸。
文旅部还表示,此次《纲要》的推出,"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国旅游休闲环境,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丰富旅游休闲内涵,促进相关业态融合。"
国资改革
十年间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年均增长15.4%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6月17日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2021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259.3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2.6倍,年均增长15.4%;2012年至2021年,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11.4万亿元,年均增长9%。
翁杰明表示,从经济发展的规模看,国有企业有力增强了我国经济实力,从经济发展的质量看,国有企业有力提升了高质量发展成色。
此次会议披露,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高,有力引领和促进了相关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在电子信息、轨道交通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
同时,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承担了全国约80%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
“十年来,国资国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发挥的重要作用,使我们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更加充满信心,也更有决心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挑战,在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翁杰明说。
自主创新
上海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工作方案发布
7月21日,银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是银保监会与上海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的又一项具体措施,体现了"地方与部委联动,科技与金融联动,创新与安全统筹"的特点,是为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有益探索。
《工作方案》聚焦保险"新理念引导、新科技应用、新服务升级",依托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试先行的制度优势和高科技企业集聚的产业优势,以科技创新带动保险升级,推动创新型产业与保险行业的共促共荣,培育多元化的科技保险产业体系,打造国际化的科技保险交易体系,提升保险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工作方案》围绕为重点产业提供特色科技保险支持、推动科技保险市场更高水平开放、保险与科技双向赋能、实施科技保险创新人才工程等具体内容共制定二十五条政策,着力聚焦五个方面:
一是服务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落地实施。在民用航空、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立临港新片区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综合保险补偿机制,研究推出集成电路保险新品种和服务新模式,为人体临床试验和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后各阶段风险提供全面保障。
二是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保险应对气候变化、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积极推进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型产品在城市气候巨灾管理、生态农业、支持新能源企业发展等领域的试点应用。
三是服务网络安全等新基建领域。通过建设集"保障+风控+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网络安全保险,集保险与网络安全企业的合力,为企业提供覆盖业务中断损失、网络勒索损失、数据泄露损失、企业名誉损失、法律服务费用等经济支出的综合性保险解决方案。
四是推动科技保险市场更高水平开放,支持上海保交所构建国际化科技保险交易体系。
五是促进保险与科技双向赋能,积极创新科技保险服务模式,加强数字化、科技化、智能化监管。
据了解,为保障《工作方案》顺利实施,上海银保监局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共同研究推动了一系列鼓励科技保险创新的人才激励和财税支持措施。例如,为支持集成电路保险创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银保监局和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对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创新实验室和企业投保给予财政支持。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会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加快建设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及产业融合能力,助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俄罗斯将集中精力发展高新技术
据悉,俄罗斯总统普京7月18日在出席有关俄战略发展和国家项目的会议时表示,某些国家试图通过禁止俄罗斯获得国外高新技术来限制俄发展,但俄罗斯将集中精力寻找新的解决办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
普京说,某些国家针对俄罗斯采取限制性措施,例如禁止俄获得国外高科技产品,这对俄是一个巨大挑战,但"俄不会自我放弃和陷入某种混乱",也不会"倒退几十年"。
普京表示,在意识到面临巨大困难的情况下,俄罗斯将集中精力寻找新的解决方法,有效利用现有的自主技术储备,推动本国创新企业发展。他强调,俄罗斯不可能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发展,应该加强高新技术研发,推动广泛的数字化转型,为快速发展的科技公司提供金融支持,提高工程和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等。
香港科技创新联盟成立
据悉,香港科技创新联盟7月15日成立。该联盟由多位知名学者和创科业界代表发起。联盟成员将探讨与香港创科相关的政策、发掘合作研发项目,为香港创科发展出谋献策。联盟也将协同香港特区政府部门、产业界、学界、研究机构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当日在成立仪式上致辞时表示,科技创新需要各方积极参与,香港科技创新联盟的成立正好反映香港创科界上下一心,对香港未来的坚定信心。他相信联盟一定能够强化产业、学术、科研之间的交流合作,对香港创科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国家科技部部长王志刚以视频方式出席香港科技创新联盟成立暨中银香港科技创新奖启动仪式,首次对外公布国家科技计划将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开放。据称,面向"十四五",科技部将继续推动国家科技计划更大力度、更大范围对香港和澳门开放。今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通信、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对港澳新增开放15个专项,大力支持更多爱国爱港爱澳科研人员深入参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助力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
节能减排
重庆明确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目标
7月20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重庆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目标: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为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庆市将在六大板块发力: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四是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五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绿色生活体验;六是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其中,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方面,争取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城市绿地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8平方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力争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4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培育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方面,力争到2025年,实现主城都市区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1000+"建设目标,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深化绿色建筑创建方面,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1亿平方米,争取每个街道设有1个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方面,未来重庆市将把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在城乡建设领域应用,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
辽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近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8.92万吨、0.11万吨、7.96万吨和3.27万吨等目标,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效。
《方案》明确一系列重点工作,涉及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提升园区节能环保水平、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交通物流领域节能减排等十大方面。
聚焦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方案》提出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进一步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省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在城镇绿色节能改造方面,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聚焦农业农村,《方案》提出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等。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废弃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交通方面,大力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全省各城市建成区的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力争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同时,《方案》聚焦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出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0万吨/日,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全省城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山东省16市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工作方案》,今年全省16个市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威海市引领带动、沿黄九市重点推进、其他城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
《工作方案》明确了7方面主要任务。其中在工业领域,明确要借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山东省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重点绿色制造标杆培育行动,力争在2025年建成标杆性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20家、绿色设计产品500种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对"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的建设,山东省将制定评价细则,引导园区、大型企业集团建设"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从"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三个维度加速产业链条布局。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0家以上。
在农业领域,山东省将一方面推进农牧循环发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粪肥收运处理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受益者付费机制,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0%以上。另一方面,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水平,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
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各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整治上段固体废物污染、建设中段生态宜居城镇、建设入海段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带。在上段支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县(市、区)争创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防治港口船舶污染,推行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在中段推进"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城镇化,建设若干"无废县(市、区)";以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在特色小镇中建设"无废小镇"。在入海段,发挥黄河三角洲资源优势,建设高效生态海洋产业带。以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为引领,将东营打造为全国知名的河海生态文明强市。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每年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
企业碳资信评价标准正式发布
据悉,全球首个碳资信评价标准--《企业碳资信评价规范》7月16日在2022中国国际碳交易大会暨全国碳市场启动周年会议上公布。
该标准的发布是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简称"上海环交所")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的切实举措。该标准的发布为企业提供了全面刻画企业碳能力的工具,是对企业双碳适应能力的分析评价,是对企业主动进行减排降碳行为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接轨传统信用评级的财务因素并对接金融资源。
企业碳资信评价体系采用"业务-资产"二元划分架构,遵循四层推进逻辑。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通过将宏观风险、区域风险、行业风险与企业地位分析相结合,形成企业的业务状况意见。通过分析企业的碳资产和非碳资产,形成企业的资产状况意见。通过确定各大行业的评价主题及相应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碳资信标准将在以下场景应用。首先,该标准可应用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信托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提供绿色项目评价依据;其次,可应用于各级政府的技能降碳目标与绿色降碳体系,作为各级政府评价低碳企业、低碳园区的依据;再次,该标准可应用于相关指数的构建;最后,标准可对接ESG评级体系,为评级提供参考。
据介绍,该标准由上海环交所牵头起草,复旦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河北碳排放权服务中心、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机构联合编写。
今年6月,宁波市已正式启动企业碳资信评价试点工作,部分金融机构已采用企业碳资信评价等级结果,创新"绿色低碳+普惠金融"的概念,为当地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节约融资成本。企业碳资信评价的等级结果可以为银行发放绿色信贷、金融机构发放绿色债券、金融机构申请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提供支持,为碳中和基金、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提供参考。下一步,该标准也将在辽宁、河北、河南以及在开展EATNS碳管理体系建设的地方先行应用。
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
人民日报7月22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庄贵阳撰写的文章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我们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以低碳发展为特征的新增长方式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也应认识到,不同国家国情不同,低碳发展的路径也不尽相同。按照欧盟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其碳达峰至碳中和大致要历经60年的时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具备发达国家自然达峰的条件,必须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做好各项工作。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涉及价值观念、产业结构、能源体系、消费模式等诸多层面的系统性变革,必须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以系统观念统筹好以下几方面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这需要坚持统筹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生产生活正常。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双碳"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既要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又要放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需要健全的制度政策体系作保障。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多个配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相继发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顶层设计、擘画行动路线图。为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省(区、市)陆续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地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2022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就协同推进减污和降碳提出一系列重要任务举措。这些政策、规划、举措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把系统观念贯穿于"双碳"工作全过程,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经济发展与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凸显。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18.8%,超额完成"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累计少排放二氧化碳约58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基本扭转。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以系统观念为引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劳动用工
河南省出台人力资源"强体"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河南省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河南省将从遴选培育区域人力资源品牌、重点打造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发展提升人力资源品牌等方面加强人力资源品牌建设。
重点打造10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是河南省推进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培育"河南码农",围绕"一老一小"康养照护等培育"河南护工",围绕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培育"豫农技工",围绕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培育"河南建工",围绕纺织、服装、鞋帽等培育"河南织女",围绕现代立体交通、多式联运物流等培育"物流豫工",围绕零工经济、快递行业等培育"河南跑男",围绕长垣菜、信阳菜等特色餐饮培育"豫菜师傅",围绕河南厚重文化、非遗传承、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等培育"豫匠工坊",围绕"买全球卖全球"培育"河南电商"。
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各地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的同时,形成了一些有影响的劳务品牌。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在河南举办首届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大会,引起轰动效应。10多年来,劳务品牌日益成为提高劳务质量、增加劳务收入的重要载体,形成了"林州建筑工""鄢陵花工""遂平家政"等10多个规模较大的人力资源劳务品牌,从业人数达200多万人。
苹果计划明年放缓招聘
据消息人士7月18日披露,苹果公司计划明年放缓一些部门的招聘以及控制支出增长,以应对潜在的经济衰退。
该变化不会涉及所有团队,苹果仍计划在2023年推出大批产品,包括有可能推出混合现实设备。
截至上一份年报,苹果拥有约15.4万名全职员工。
专家论坛
构建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
据悉,南方日报7月18日刊发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社科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宋宗宏的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曾于2021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原则要求和实践路径,为新发展阶段促进公平分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科学指引。
构建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
实现共同富裕,分配问题是核心。从基础性制度安排上明确分配路径,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推动解决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稳定性、长效性制度保障。
首先,实现公平分配、促进共同富裕,需要作出更加科学精细的长效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又能充分调动各类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但同时也应看到,在分配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体制机制上作出更加科学、更加精细的安排。
其次,我国分配领域的共同富裕实践已到了迫切需要顶层设计的阶段,构建基础性制度进行规范引导正当其时。改革开放以来,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领域,我国已经进行了长期的实践并积累了丰富经验。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把三次分配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补充,纳入收入分配基础性制度设计,已势在必行。
最后,促进公平分配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构建协调配套的系统性、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进入新时代,影响分配问题的因素日益增多,构建各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正是应对新形势的重大举措,不仅强调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凝聚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而且强调各次分配内部的协调配套。
构建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的科学内涵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要准确把握和深入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初次分配是基础。初次分配是根据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初次分配是起点,是进行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源头和基础。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因而也在初次分配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和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初次分配要求切实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营造能够让市场机制自主有效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环境,同时也要兼顾公平,要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政府需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初次分配中的制度政策偏向、不公平和不规范分配行为甚至是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等进行矫正。
再分配是关键。再分配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初次分配基础上通过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方式在各收入主体之间进行的收入再次分配过程,具有强制性、兜底性、保障性特点,扮演着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整体公平和共同富裕的功能。税收不仅能“限高、扩中、提低”,改变收入和财富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配状况,还能在缩小特定地区、行业收入差距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再分配环节中处于核心地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够确保全体社会成员获得大致均等的物质、精神生活条件,从而实现机会公平。转移支付是再分配的又一重要途径,发挥兜底保障的关键作用。
三次分配是配套和辅助补充。三次分配是指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或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捐赠、资助、义工等公益慈善方式开展的扶危济困等分配行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自愿性,分配形式多样、运作方式灵活、帮扶对象千差万别,渗透力强,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有助于涵养广济善助、共济互助的社会道德理念,提高社会成员的凝聚力并弥合潜在的利益矛盾与冲突。
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
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各次分配协同发力、一体推进,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初次分配制度。要通过稳定和扩大高质量就业、提升人力资本、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等方式,推动收入分配更多地向劳动倾斜,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清晰界定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产权归属,进一步完善各类生产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参与分配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二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完善再分配制度。要加快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等重要税种入手,完善相关制度设计,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要兼顾需要与可能,从扩大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和筹资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等方面加快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降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压力。要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作用,建立完善三次分配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推动三次分配健康发展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法、鼓励三次分配的税收制度和社会荣誉制度等。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加快培育发展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慈善组织,建设覆盖城乡的慈善组织网络。要加强慈善教育与宣传力度,对个人捐赠占收入总额较高的公募慈善组织给予更大的政策优惠,注重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降低个人捐赠门槛,着力培育慈善文化。
刘明熹:保产业链供应链需做好“三个结合”
《经济日报》7月18日刊发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刘明熹的文章指出,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也面临挑战。从国际看,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影响交织叠加,导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紊乱、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更加脆弱。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
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反复,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断链”风险。从生产端看,疫情导致原材料、产成品供应不足。由于全球分工合作已经高度精细化,任何一个环节停摆都可能使局部风险蔓延到整个产业链供应链。从需求端看,各国国内经济活动与跨国经济合作受到严重干扰,导致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从国际物流看,全球供应链供需两端复苏不匹配、阶段性供需不匹配叠加疫情多点散发,使得不少港口码头拥堵、集装箱紧缺,导致外贸企业出货难、运货贵。
另一方面,产业链供应链运行逻辑发生重大变化。疫情暴发以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经历新的变迁,各国更加重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问题,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本土化、区域化、短链化,区域内贸易量进一步上升。一些跨国企业为分散风险,逐步将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向本土转移、回流;部分国家将以往高度分散的生产工序和环节逐步收缩。这些都可能影响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重要地位。
此外,由于我国对海外市场存在结构性依赖,对国外关键产品和设备依赖较大。一旦我国所需的中间品或设备进口受阻,就可能造成相关领域产业链中断、企业生产停摆。
需要看到,面对新的内外部环境,立足新发展阶段,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已经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要求,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其内涵和要求也有新的变化。
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逐步转化为一项长期任务,工作重心发生转移。202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将“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为“六保”任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疫情暴发初期,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侧重在“稳定”,重点是在特殊背景下保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把经济复苏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在当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疫情持续反复,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已逐步转向“安全”与“稳定”并重,重点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各类风险可能带来的冲击,又要着眼长远、苦练内功,逐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复杂性与日俱增。产业链供应链两者组合、交织,构成了包含不同产业领域、不同环节、不同企业主体及其关联关系的复杂网络结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涉及技术、原材料、零部件、产品、人力、物流、资金等诸多要素。因此,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涵盖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做强主体、优化布局、扩大开放、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且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其复杂性、系统性也处于不断演变过程中。
我们要深刻认识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运行。新形势下,积极应对新的风险挑战,重点要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
一是短期处置与长期提升相结合。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既要及时有效地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快速处置,又要着眼长远,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一方面,要聚焦关键环节,抓住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的监测和应急处置。指导各地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处置体系,及时掌握运行中的苗头性问题。在化解风险中,建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区域和行业间协同配合,协调解决原材料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等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具有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在锻长板上下功夫,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位势。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二是推动产业集聚与优化区域布局相结合。当前疫情持续反复,推动同一领域产业的适度分散布局,有利于提升产业的抗冲击能力。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要优化统筹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要为产业基于市场、成本、效率等因素的集聚创造条件,又要考虑到重点产业链的自主性、安全性,引导其进行适度的区域布局。一方面,要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撬动资源要素汇聚,推动产业空间集聚发展。另一方面,要坚持“全国一盘棋”,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鼓励各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有序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瞄准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的薄弱环节提供政策支持。
三是自主可控与开放合作相结合。重点领域自主可控是衡量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重要标志,可以保障我国在外部产品、零部件等供应受限时,能够依靠国内稳定运行的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满足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需要。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要求我们在开放合作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加强全国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整体效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尽快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另一方面,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更高水平开放,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着力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构建安全高效、循环畅通、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
陈晓东: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经济日报》7月18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产业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晓东撰写的文章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面临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情况下,有效增强产业链韧性、加快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进而实现产业链安全稳定,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凸显。我们强调产业链自主可控,既是在说对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发展方向的掌控能力,体现为自主性,也是在说产业链运行的安全、可靠、稳定,体现为可控性。不断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对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国拥有规模庞大、门类齐全、基础坚实的产业体系,拥有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与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加速推进,这些都为我国产业链安全稳定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但也要看到,要素市场化程度偏低导致部分产业链尚不稳定,产业基础能力相对薄弱造成部分产业链尚不完整,基础创新能力不足使得产业链不强等问题突出。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产业发展长期重技术引进与应用研究、轻消化吸收与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持续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解决现存问题,关键要在加强基础研究上发力,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抓住大趋势,下好"先手棋",打好基础、储备长远。
第一,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底层技术创新。基础研究直接对应用研究及其成果转化产生影响。作为源头和整个创新链关键支撑的基础研究,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需要看到,建立在基础研究成果上的技术研究成果转化过程,不仅能形成单一技术成果,知识的外溢性还将推动其他技术成果问世,各种知识的交叉反应也将催生出更多研究方向。与此同时,加强基础研究会使创新链上其他方面的因素发生变化,有助于更好改善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间接助力产业链安全稳定。需要深刻认识基础研究在科学层面与应用研究在技术层面上的互动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当前,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应用技术的周期在不断缩短,在部分领域两者发展几乎同步,需更好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互动互促,将基础研究对产业链安全稳定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找准角色定位,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基础研究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和研发人员的不懈努力,有了长期保障,才能逐步完善和夯实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所需的底层架构,引导技术创新朝着原始创新方向发展。同时,还可通过市场需求反向引导应用研究领域的技术创新,进而推动技术创新对基础研究产生反向影响,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发展。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设立推动基础研究的国家基金项目来引导基础研究力量向"卡脖子"环节聚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激发企业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原始技术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第三,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优化基础研究方向。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进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是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实地看,我国基础学科相对薄弱、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缺乏针对性,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人才短缺。我们要把人才培养的着力点放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培养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和保障。对此,要强化对基础研究方向的系统布局,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未来可能出现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领域提前发力,推动不同学科融合发展与交叉研究,鼓励跨学科交流与合作;对于重大科学问题应超前布局,通过建设国家实验室、交叉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研究提供硬件支撑,以高水平研究基地建设来支持基础研究和重大科学问题攻关。
第四,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与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我国科技队伍蕴藏着巨大创新潜能,关键是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这种潜能有效释放出来。要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监督机制,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同时,要看到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上的潜力,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为他们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基础条件。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促进我国消费潜力释放与结构升级
经济参考报7月19日刊发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撰写的文章指出,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基础,是经济的主拉动力。2012年至2021年(除2020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5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今年3月下旬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消费面临严峻挑战,消费贡献率下降,消费预期转弱。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不能不关注消费;稳增长,不能不稳消费。面对复杂的困难局面,既需要加大投资力度,更需要拉动消费;既需要以政策"刺激"消费,更需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消费预期稳定消费预期
消费预期转弱是当前消费领域与宏观经济面临的核心问题和突出矛盾。客观来看,我国14亿人的消费还有相当大的增长潜力。以我国在全球的人口与消费占比为例,2020年我国居民消费支出规模占全球比重为12.27%,同年我国人口占全球比重为18.17%,消费占比低于人口占比近6个百分点。如果我国消费占比能接近或者达到与人口占比相适应的水平,那将带来可观的新增消费空间。
以稳消费预期改善投资预期。2021年我国民间固定投资增速为7%;今年上半年,民间固定投资(累计)增速下降到3.5%。从现实看,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重要前提是稳消费预期、稳市场预期。
以稳消费预期放大消费政策效果。以消费券为例,数据显示,2020年通过支付宝发放的数字消费券杠杆率为8倍,线下消费券的杠杆率一般为2至3倍。今年各地均加大了消费券发放力度,充分发挥这些政策的效果,关键在于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
推动结构性政策调整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增长。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关键是要提升防控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二是优化稳消费的相关政策。例如,要提升消费券政策的精准度,加大消费券的人群定向设计;要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工具,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消费等。
三是加大公共消费支出。加大公共消费力度有助于改善消费预期。要调整政府消费支出结构,将政府公共支出更多向公共消费倾斜,提高公共消费率。
稳市场主体是关键
首先,稳市场主体要有实招。有就业才有收入,有收入才有消费。改善消费预期,关键是稳市场主体和稳就业,形成消费预期改善的突破口。要将对企纾困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形成实招,避免政策空转。例如: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财税支持政策继续延长执行期并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针对消费服务业中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再出台专项税费减免政策。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效果,提升财税政策惠及小微企业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其次,重点是稳中小企业。大力扶持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容量;要支持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个体经营发展;要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等。
再次,完善灵活就业的制度保障。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2亿。要保障其就业稳定性、收入稳定性及合法权益,需要明确受雇型灵活就业、自雇型就业和平台型灵活就业等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明确新业态用工的劳动关系;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和缴费方法。
消费趋势消费结构升级是大趋势
首先,消费结构升级符合社会发展阶段变化的内在需求。进入新发展阶段,14亿人的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升级。未来5至10年,我国以研发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生活性服务业仍处于较快发展态势中,市场潜力巨大。以医疗健康为例,预计到2030年,我国医疗卫生市场需求将达到15万亿元,2040年将达到29万亿元。在信息消费上,5G商用将直接带动信息消费8.2万亿元,其中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的升级换代将释放4.3万亿元消费空间。传统历史文化消费也在不断兴起,"传统文化+数字经济"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载体之一。与城镇居民直接相关的物业,也正从传统的物业转向融合健康医疗、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综合物业服务。预计未来3至5年,物业管理市场总体规模将达到2.4万亿元。
其次,服务型消费水平仍将保持增长态势。2013年至2021年,我国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年均增速为10.6%(不考虑价格因素)。假设2022年保守估计为零增长,2023年至2030年预计年均增长7%。初步估计到203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水平将超过1.8万元。
再者,服务型消费占比逐步提升。预计到2025年,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将从2021年的44.2%提升至52%左右。2026年至2030年,服务型消费占比仍有望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
服务型消费增长的趋势
释放服务型消费的增长潜力。要鼓励和支持城镇专业化服务商下乡,推动城市物流、金融、营销、品牌、渠道、研发、咨询等专业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加大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服务下乡,释放农村服务消费潜力。
消费结构升级将助推制造业转型发展。进入服务型消费社会,企业不仅要专注产品生产,更要专注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推动企业从以生产产品为主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形成巨大的服务型消费市场,将形成服务型制造的重要推动力,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消费结构升级将促进科技变革。超过14亿人的消费大市场为科技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应用市场。以机器人发展为例,2020年,我国工业机器人的产量达到23.7万台套,全国规模以上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营业收入531.7亿元,其中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企业营业收入为103.1亿元。未来5至10年,随着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大力发展服务型科技,推动科技在消费领域的广泛应用,将促进"中国智造"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产业链。
消费结构升级将推动国内国际市场的相互促进。麦肯锡公司预测,到2030年,中国城市居民将推动全球91%的消费增长;全国700个城市对全球城市消费增长贡献率累计达30%。服务贸易是中欧经贸合作的最大潜力所在。中改院的测算表明,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占比为14.6%,比全球平均水平低9.2个百分点。如果中欧服务贸易占比达到23.8%的全球平均水平,中欧服务贸易规模将达到1678亿美元;如果达到30%,规模将达到2115亿美元。
消费结构变革的趋势
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加快。加大服务有效供给,需要释放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市场活力。保持政策的适度稳定性,在优化监管的同时,重在稳定与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服务消费环境的改善。不同于一般商品,服务型消费对服务标准、服务环境、服务体系要求更高。释放服务型消费需求,在加大服务型消费供给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等服务标准,尽快对标国际标准,形成倒逼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的推动力。
服务型消费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从重点领域看,着力完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重点是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全面覆盖核心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适应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支付、数字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等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跨境数字基础设施,提升跨境数字消费便利化水平;提升和完善包括新型物业在内的社区便民数字消费设施。
总的看,消费短期面临挑战,但从中长期看,我国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尚未改变。实现结构性政策调整与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将有助于明显提升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助于充分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拉动作用。
周振: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经济日报》7月21日刊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周振的文章指出,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十三五"时期以来,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均大幅提升。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都提出新的要求。
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是关键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能为更好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是优化人口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路径。2021年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9.14亿人,其中县城常住人口加上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约为2.5亿人,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近30%。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产业配套、健全市政设施、优化公共服务、美化居住环境,有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容量、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同时,还能有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对广大农村人口到县城就地城镇化的吸引力,对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是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的关键举措。县城一端连接城市,一端连接农村,是带动乡村发展和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枢纽。增强县城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实现乡村生活服务县域统筹,有助于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县城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能吸引农村人口向县城转移,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有效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产业等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改善乡村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抓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是当前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挖掘县乡消费潜力是扩内需的务实举措。现阶段,我国县城投资与城市差距较大,人均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二分之一左右,推进县城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建设、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等都蕴藏着巨大投资空间。还要看到,我国县城人均消费支出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三分之二左右。随着县城人口持续集聚,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势在必行,这些都需要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
可以说,抓住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这个关键,就能在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将县城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补短板强弱项的现实路径
当前,我国县城建设总体上较为滞后,综合承载能力相对较弱。一方面,一些县城产业平台功能较弱、配套设施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拉高了企业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冲抵了县城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使得本地产业难以壮大、转移产业难以落地,也难以留住人才。另一方面,不少县城市政公用设施不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缺口较大,公共服务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社会治理效能不高,与城乡居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需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突出政策和要素保障,因地制宜补短板、强弱项。
一是切实加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产业是县城发展的重要根基,有产业才有就业岗位,才能吸引人口集聚。对此,着力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是重点发力方向。要围绕产业平台功能提升,不断完善标准厂房、通用基础制造装备、共性技术研发仪器设备、质量基础设施、仓储集散回收设施等方面的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促进产业向产业平台集中集聚发展,增强县城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要推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支持县城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具备运输仓储、集散分拨等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发展物流专业市场,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服务产业发展;要着力完善县城消费基础设施,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等配套设施。
二是积极推动县城公共产品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补短板、提品质。一方面,要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市政交通、市政管网、防洪排涝、防灾减灾设施,加强数字化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另一方面,要尊重县城发展规律,顺应县城人口流动趋势,加大对县城的公共产品投入力度,按照"适度超前、提质增效"的原则,大力提升设施和服务品质,促进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适度集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大力提升县城社会治理水平。高效能治理是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的有效保障和基础支撑,需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提高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在治理手段上,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现代化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打造"县城治理智慧大脑",推行县城运行"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治理模式上,需充分整合政府资源,汇聚社会力量,形成党委和政府引领主导、社会力量常规化协同的多层网络治理结构,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治理模式。
四是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补齐县城建设短板、破解县域发展难点,还需进一步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考虑对公益性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市政公用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项目投资和运营,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城建设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此外,对人口流入较多的县城,要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多措并举为县城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土地资源。
中小企业
山东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启动
日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山东省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培育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工作措施等。
《方案》提出,自2022年至2024年,探索建立覆盖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普惠小微团队负责人、业务骨干的核心人才库,搭建学习、培训、宣讲、交流平台,每年培育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300人以上,三年累计培育1000人左右,推动入库人员成为普惠小微服务团队的领头人、国家金融政策的宣讲人、服务小微客户的贴心人。
《方案》强调,将建立全省金融服务普惠小微核心人才库,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打造"齐鲁小微金融讲堂"品牌。依托载体开展"实战",广泛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走访对接活动,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发挥人才库辐射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入库人员面向不同层级的普惠小微团队负责人、一线客户经理,常态化组织开展转培、转辅导、转宣讲,实现全员掌握政策、传导直达一线。
《方案》明确,对金融机构入库人员建立年度评价机制,综合考虑入库人员参与培育、金融机构工作成效等情况,对达标的入库人员择优授予"山东省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对获评"山东省金融服务普惠小微领军人才"称号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鼓励金融机构在业绩考核、职务职称、培训培养、评先推优等方面予以激励。
《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全省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
青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工程
据悉,为持续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近日,青岛市发布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实施"倍增"工程,推动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激发创新、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力量。目前,青岛正在加快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三个层次的梯度培育体系,逐步构建全门类政策保障、全生命周期服务、全要素资源配置的"专精特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专注核心业务、生产管理精细、工艺技术独特、创新成效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打造一批集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数字产业的"专精特新"特色产业集群和园区,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生态。
根据方案,到2025年,青岛将逐步构建起"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两条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体系,形成全市优质中小企业蓬勃涌现的发展新格局。届时,青岛将新培育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新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0家左右、隐形冠军企业10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左右。
经贸态势
俄自8月起下调俄石油出口关税
7月15日,俄罗斯财政部称,俄罗斯石油出口关税自将自8月1日起下调2.2美元至每吨53美元,下调近4%。
6月15日至7月14日,乌拉尔(Urals)原油平均价格为每桶84.421美元。
除此,俄罗斯液化天然气出口关税将从110.4美元减至102.2美元,下调7.4%。
阿尔及利亚将向意大利供应更多天然气
据悉,阿尔及利亚总统特本7月18日表示,阿尔及利亚将向意大利供应更多天然气。
特本当天在首都阿尔及尔会见到访的意大利总理德拉吉。特本在联合记者会上说,阿方19日将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法国道达尔能源公司、意大利埃尼公司等能源公司签署一项总额为40亿美元的协议。通过该协议,阿尔及利亚将向意大利输送"非常多"的天然气。
德拉吉表示,阿尔及利亚是意大利"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最近几个月阿方已成为意大利最大的天然气进口来源国。
阿尔及利亚通讯社15日报道说,该国将向意大利增加供应40亿立方米天然气。自今年年初以来,阿尔及利亚已向意大利出口139亿立方米天然气,去年的输送量为212亿立方米。
今年4月,德拉吉访问阿尔及利亚期间,阿尔及利亚石油天然气公司与意大利埃尼公司签署协议,阿尔及利亚将从今年秋天起增加通过跨地中海管道对意大利的天然气出口。德拉吉当时说,该协议的签署将减轻意大利对俄罗斯天然气的依赖。在俄罗斯与乌克兰冲突爆发前,俄罗斯是意大利最大的天然气进口来源国。
法国和阿联酋领导人讨论能源领域合作
据悉,法国总统马克龙7月18日在首都巴黎会见到访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穆罕默德,双方着重讨论了能源领域合作。
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能源公司和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当天签署了一项能源供应领域的合作协议。法国政府发布声明说,该协议的达成有助于为两国能源合作创造稳定的长期框架。
据报道,阿联酋对法国的能源出口以化石燃料为主,2019年出口额达15亿欧元,其中大部分是精炼石油产品。在能源价格高企的背景下,法国正努力寻求能源供应来源多样化。
穆罕默德于7月17日抵达巴黎,开启为期3天的访问。这是他上任以来首次出访。
欧盟与阿塞拜疆将扩大能源领域合作
据悉,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7月18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与阿总统阿利耶夫举行会谈,双方承诺将扩大在能源领域合作,增加阿塞拜疆对欧洲的天然气输送量。
阿利耶夫当天与到访的冯德莱恩会谈,并出席关于能源领域战略伙伴关系谅解备忘录的签字仪式。
冯德莱恩在随后举行的联合新闻发布会上说,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表明双方都致力于扩大"南部天然气走廊"项目的输送能力。目前该项目每年向欧洲输送超过80亿立方米天然气,未来几年的输气量将扩大至每年200亿立方米。明年该项目的输气能力将达到120亿立方米,有助于降低欧盟国家对俄罗斯天然气的需求,对欧洲的能源供应安全"意义重大"。
阿利耶夫表示,阿塞拜疆推动并得到欧盟支持的能源项目"改变了欧洲的能源版图"。双方在能源领域建立了长期、可靠的伙伴关系,当天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将成为未来能源合作的路线图。
双方还表示将加强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甲烷气体排放等领域的合作。
日本上半年贸易逆差创历史同期新高
据悉,日本财务省7月21日公布的贸易统计结果显示,由于原油等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叠加日元大幅贬值,日本今年上半年贸易逆差达7.92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38日元),创下有可比统计以来的历史同期新高。
报告显示,上半年日本进口额同比增长37.9%至53.86万亿日元,其中原油进口额为上年同期的两倍多,煤炭进口额是上年同期的3倍多;出口额同比增长15.2%至45.94万亿日元,钢铁、矿物性燃料、半导体等商品出口增幅显著。上半年进口额、出口额均创历史同期新高。
当天同时公布的月度数据显示,截至6月,日本已连续11个月出现贸易逆差,6月贸易逆差为1.38万亿日元,也创下历史同期新高。
投资视点
京津冀晋联合发布全国首部跨地区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标准
据悉,为促进形成京津冀晋一体化信用监管机制,实现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京津冀晋区域共享互认,近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全国首部跨地区的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标准。
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状况、企业履行与公共信用有关的约定情况、企业受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结果情况、企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企业受到行政表彰奖励情况以及用于判断、评价企业公共信用综合水平的其他情况。
京津冀晋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差)四等,各地可在A、B、C、D四等基础上,结合地区需要,通过"+""-"进行微调,分别是:A、A-、B+、B、B-、C+、C、C-、D,设定为九级。四地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京津冀晋公共信用平台间共享,推进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
下一步,河北省政务服务办将优化完善"信用河北"功能,为企业查询评价结果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京津冀晋四地评价结果相互验证机制,并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精准性。
目前,河北已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平台体系,依托省级和各市信用平台,对全省247万余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实现了评价结果自动生成、自动更新、直观展示,向行业监管部门按需共享。此外,交通运输、家政服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文化和旅游等行业领域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行业信用评价,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北京昌平拟增3000亩医药健康产业用地
据悉,北京市昌平区近日发布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医药健康和能源产业行动计划,包括"十四五"时期新增医药健康产业用地3000亩等多项措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为了支持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昌平区发布了医药健康产业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在"十四五"时期新增医药健康产业用地不少于3000亩,力争在脑科学、新型疫苗、医学影像和治疗设备等领域,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重大突破;重点关注细胞与基因治疗、下一代抗体,高值耗材、体外诊断等领域,推动优质创新资源集聚。到"十四五"末,全区医药健康产业收入、产值、研发投入分别达到1500亿元、600亿元、100亿元。
在先进能源产业方面,昌平区发布先进能源产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2-2025年),围绕"发展提升能源互联网高成长关键赛道,巩固壮大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风电光伏增长型成熟赛道,储备布局氢能、储能、碳固存培育型前沿赛道"三大赛道,推动昌平先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昌平区还出台了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提出"三大工程" 19项支持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企校合作、技术突破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覆盖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
上海发文促进"五型经济"发展
据悉,为做强做优"五型经济",增创上海经济发展新优势,上海市人民政府7月15日就促进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流量型经济(以下简称"五型经济")发展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于发展创新型经济,强化创新型经济引领作用,《意见》指出要在"策源力"上下功夫。具体来说,就是要全力打造具有核心引领力的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培育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新兴产业集群;着力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大力集聚具有创造力的人才和市场主体。
对于发展服务型经济,提升服务型经济能级水平,《意见》表明要在"辐射力"上下功夫。也就是说,要着力促进服务品牌进一步打响;着力促进服务功能进一步升级;着力促进服务业开放进一步扩大;着力促进服务业态进一步融合。
对于发展总部型经济,增强总部型经济核心功能,《意见》建议在"聚合力"上下功夫,即汇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体性功能;提升本土跨国公司经济贡献度;积极培育具有根植性的新生代总部型企业。
对于发展开放型经济,拓展开放型经济链接广度,《意见》指出在"连通力"上下功夫:全力打好新时代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牌;加快建设更具辐射力的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着力培育融入国际大循环的贸易功能新优势;着力推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对于发展流量型经济,放大流量型经济溢出效应,《意见》指出要在"承载力"上下功夫。具体措施包括:打通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境内境外流通堵点;促进流量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打造汇聚各类流量的功能性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八项专项行动计划,包括实施科学设施开放共享行动计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实施著名服务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总部增能行动计划、实施新型国际贸易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数字上海"场景申城"行动计划、实施百千万"五型经济"主体培育行动计划、实施"五型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
为了保障措施的顺利落实,上海市政府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才保障、营造包容环境、深化统计创新。
"五型经济"是聚焦区域经济发展优势的长期发展战略
"五型经济"产生于关键的历史节点--"十三五"收官在即、"十四五"开局在望之际,与上海的"四大功能"布局,即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五大新城"建设,即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五个中心"建设,即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相辅相成。
2020年10月9日,中共上海市委季度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上海经济是典型的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流量型经济;并指出,这是上海经济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是强化"四大功能"的支撑点,也是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着力点。
"五型经济"的提出是基于上海经济不同侧面的最重要"长板",目的是为了吸引一批全球领军人才、紧缺重点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品牌""上海价格""上海标准",汇聚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方阵、本土跨国公司方阵和新生代头部企业方阵,打通一批双向进出通道、要素交换通道和制度对接通道,培育一批亿级用户流量平台、万亿级交易平台和世界级节展平台,促进上海在世界城市榜单排名中稳中有升,促进上海企业在国内外知名市场主体榜单上的数量和位次持续提升,着力增强"五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新动能和贡献度。
天津市出台产业用地支持政策
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
据了解,为支持市场主体在产业园区中,发展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或者战略性新兴类产业,并符合相关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管理规定》提出了四大支持举措和全流程管理要求。
守住制造业用地底线探索二三产业混合
在国土空间规划支持政策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加强整体规划引导,新增产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产业园区,促进产业效应聚集和加速产业链形成。按照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产业园区内应当规划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工业集中发展控制线内,除其他商务用地外的产业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可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70%,守住制造业用地底线。对接产业准入需求,在工业、物流仓储、其他商务用地间按需确定用地性质及混合比例,对于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申请建设容积率不超过2.5,其他商务用地申请建设容积率不超过3.0的,直接在项目许可阶段办理;不再控制具体产业用地规划绿地率;满足机场等特定区域建筑高度要求前提下,不再控制具体产业用地规划建筑高度。加速产城融合,将产业园区内(除新型产业用地外)产业用地配套设施的用地比例提高至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鼓励将产业园区内各产业项目的配套集中起来建设,形成产业园区的"生活圈"。探索二三产业混合,允许根据产业准入需求,将产业园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转换为工业用地或者物流仓储用地,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对拟转换用地类型和具体比例进行论证,在不影响园区定位并满足基础设施承载、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支持新型产业用地服务新动能引育
结合滨海新区、东丽区试点经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引育,《管理规定》提出了新型产业用地概念,即符合天津市重点发展产业,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无干扰、无污染和安全隐患,原则上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制造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根据产业准入,将新型产业用地分为生产类和通用类,生产类新型产业用地为低层或者多层厂房类业态,按照一类工业用地规划管理;通用类新型产业用地为研发设计咨询办公类业态,按照其他商务用地规划管理。
据了解,对比普通产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有三方面优势。一方面是,高配套比例。产业园区内新型产业用地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规模占地上总建筑规模比例可以提高至30%,其中用于商业、餐饮、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建筑规模比例不超过15%,用地性质仍按主导用地性质管理。另一方面是,能分割转让。通用类新型产业用地,除生活服务设施以外的物业可以分割转让不超过50%,具体比例结合产业发展需要,由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此外,还有特殊项目地价有优惠。认定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通用类新型产业用地,自持部分可以按企业总部用地评估,按照天津市今年年初新发布的基准地价,该类用地的基准地价较普通办公用地有较大优惠。
重点项目可延期缴纳出让金
在土地利用支持政策方面,《管理规定》提出,加强项目遴选,合理利用土地,对于需分期建设的产业项目,首期建成后方可供应二期土地。延期缴纳出让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于符合国家及天津市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在不动产登记前缴清。促进节余用地再利用,产业园区内已完成达产目标,尚有未建设并具备独立开发条件节余用地的产业项目,明确节余用地规划建设条件、产业准入条件和投入产出要求,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允许将节余用地从原产业用地中分出转让,土地转让价格不得高于本区三年内产业用地的平均价格。
开展全流程监管严惩用地违约行为
《管理规定》明确对产业项目的产业准入、项目落地、建成运营等全流程进行产业发展监管。在产业准入阶段,园区管理机构定准入要求、定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在项目落地阶段,园区管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对开工、竣工、投产、达产等约定要求进行事中监管;建成运营阶段,园区管理机构按照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开展日常监管,区产业主管部门定期对产业准入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在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后1年内、投产后每隔5年、租赁转为出让前1年内等阶段,区产业主管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核查。
对履约核查未通过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产业主管、投资主管、规划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严格按照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要求进行处置。整改期内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要求完成整改或者因不可抗力等非企业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整改的,可以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管理规定》要求,在产业发展监管过程中,擅自改变新型产业用地行业准入用途的,应当严格按照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要求处置并及时上报市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将违约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加大产业用地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规划利用,落实好"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推动全国先进研发制造基地功能定位实现。
重庆拟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7月20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审议,这是该条例第四次进入修改程序。《修订草案》增加了4种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于1998年制定,曾于2010年、2011年、2012年3次进行修改,对全市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重庆市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好经验和好做法。为确保法制统一,总结固化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经验成果,加快推动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修改《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列为2022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唐英瑜介绍,《修订草案》从两个方面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细化了上位法规定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等7种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二是增加了4种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包括销售混淆商品、帮助实施混淆、商业受贿、经营者借助指定销售质价不符商品。
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草案》新增了"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独特形状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等"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修订草案》还特别提出:引人误认为应当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经营者在先使用的标识,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但是,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权利人可以要求经营者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并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存在混淆行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刷、隐匿、经营场地、加工服务、广告服务(含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商品展示、网络搜索、网络交易平台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
吉林省出台政策支持奶牛产业发展
据悉,为支持吉林省奶牛产业发展,振兴奶业经济,近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吉林省支持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举措》(简称《举措》)。《举措》提出,"十四五"期间,结合全省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情况,构建"一横三纵"经济带和"一廊两区"产业布局。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奶牛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奶牛存栏量达到20万只,奶产量达到65万吨以上。
《举措》聚焦发挥吉林省资源优势、补足产业短板的需求,包括加强奶牛良种繁育、生鲜乳产销等十项内容,政策亮点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重点措施--
支持奶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明确支持引进荷斯坦牛、娟姗牛,以及乳肉兼用型品种牛。对种公牛站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一次性奖补1万元。对奶牛养殖企业从国外新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一次性奖补3000元,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对年度新增奶牛存栏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每年在中央和省级可用于支持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奖励。支持优质饲草料基地建设。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落实国家粮改饲项目。加强奶牛健康管理及服务,健全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补助机制。
构建生鲜乳产销合作机制。建立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形成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及时发布生鲜乳交易参考价,保障生鲜乳购销双方利益。支持乳企提高自有奶源比例,通过与奶农相互持股、二次分红和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方式,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稳固奶源基础。
支持乳品加工能力提升。明确支持乳品加工企业扩能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新建奶酪、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品加工生产线。对3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亿元且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照1亿元贷款额度、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12个月一次性贴息补助。
强化政策保障。明确支持市县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策措施,支持完善奶牛产业链条,建设奶牛产业园区,发展奶牛产业强镇。支持保险机构根据养殖主体需求,将奶牛养殖成本保额最高上浮至每头15000元,保险费率最低下浮至5%。
吉林省出台"1+6"工作方案支持邮政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吉林省政府印发《支持邮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支持邮政打造"双千工程"工作执行方案》《支持邮政建强农产品品牌工作执行方案》、省商务厅《支持邮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执行方案》、省乡村振兴局《支持邮政助力我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工作执行方案》、省畜牧局《支持邮政助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执行方案》、省邮政管理局《支持邮政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执行方案》作为6个配套方案,明确在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邮政作用。
《方案》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目标,支持邮政在农业农村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等方面发挥作用,持续增强邮政服务全省乡村振兴的核心能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全面推开的原则,以支持邮政打造"双千工程"为样板,逐步探索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以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为目标,支持邮政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方案》明确六大主要任务。一是支持邮政打造"双千工程"。重点从县级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中选取"双千主体",邮政从强化金融供给、对接全渠道产销体系、畅通城乡双向物流通道等方面提供优惠产品与优质服务。二是加强"邮政农品"品牌建设。为邮政自有优质农产品品牌"找依据、落户口",纳入《吉林农业品牌名录》,授权符合条件的吉林邮政品牌农产品使用"吉字号"品牌标识。三是支持邮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县进行业务对接,支持邮政完善村级商贸物流配送点建设,支持邮政按"1+N、N+1或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四是支持邮政参与"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培育"十"个邮政物流仓储中心帮扶车间,联合邮政开展"百"期联合培训,支持"千"名第一书记代言。五是支持邮政助力"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择优评定一批省级示范家庭牧场和示范养殖合作社,与邮政快递业深入合作,全力打造"双千工程"产供销全链条赋能示范项目。六是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鼓励健全邮政服务农村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开展"邮快合作",支持邮政企业承接县域电子商务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建设乡镇综合物流节点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方案》强调,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主要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大对邮政助力全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政策保障、资源投入,针对项目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与办法。利用多元渠道对邮政乡村振兴工作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引领作用,形成有效带动,彰显全省推进乡村振兴的特色,提高社会各界对邮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的认可度。
河北出台行动方案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行动方案提出,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8至10家。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30至50家。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企业上市、科技赋能等六大行动,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企业上市行动。锁定培育目标,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实施重点培育。精准培训辅导,组织专业团队,采取入企服务、典型引路、“把脉开方”等方式,逐市、县对入库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与资本运作专题培训。规范股改提升,引导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入库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每年推动5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动市场化重组,引导上市企业聚焦主导产业和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开展产业链重构和技术、科技整合,发挥上市企业“以大带小”作用,延长产业链、做强产业集群。
科技赋能行动。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领跑者”企业梯度培育,每年新培育集群创新型中小企业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专利护航”行动,每年新增发明专利1000件。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每年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按照有效投资的10%给予资金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场景应用示范项目。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每年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培育创建绿色工厂30家,以标杆引领集群绿色低碳转型。
产业升级行动。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加快智能化改造,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基础较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领跑者”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到2023年建成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到2025年建成20家。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个性化定制、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到2023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76%,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78%。推动“领跑者”企业上云上平台,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实施首台(套)装备攻坚,每年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核心零部件30个。
强链补链行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产品供需信息。每年组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举办100场跨区域、上下游产需对接活动。鼓励和支持“领跑者”企业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科技孵化器等融通载体,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强化集群服务支撑,建设一批“工业诊所”,聘用一批“工业大夫”,开展特色化工业诊断服务。到2023年,诊断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构建集群产业生态,组建以“领跑者”企业为“盟主”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联盟,带动集群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上深度融合。开展产业链梳理分析,绘制产业链图谱,强链延链补链。
金融助力行动。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领跑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开展金融支持“领跑者”企业专项行动,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发挥基金引导作用,组织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与“领跑者”企业建立“政府、基金、企业”高效合作模式,定期召开对接会,投早投小投长期。鼓励各地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支持“领跑者”企业做大做强。
冀有特色行动。加强质量管理,引导“领跑者”企业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培育一批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标准体系培优工作,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40项。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每年工业设计赋能新产品100项。实施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战略,每年选择100家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品牌提升,对首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50万元。
山东省多部门出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据悉,为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增效,近日,山东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发展目标。《方案》提出,健全农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县级快递物流配送分拨中心,整合县域物流配送优势资源,打造县域快递物流公共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连锁商贸、供销社、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建立合作联营体,有效降低县域物流成本;改造乡镇快递物流中心,每个乡镇至少建设改造1处快递物流服务站,推进乡镇快递物流中心标准化、信息化改造,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推进农村邮路汽车化,打通乡村邮件快件微循环,实现乡镇到村级网点直投;整合村级快递服务站,织密快递物流末端配送网络,不断提升快递物流村村通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布设智能快递箱等基础设施,推广农村快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寄递成本。规范提升农村商业网点,鼓励村级店增加快递收发、农产品经销服务功能,引导电商和邮政、快递企业布局建设末端冷链配送设施。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与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郑州政府支持郑商所研发上市新品种
据悉,为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把期货业打造成为郑州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7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期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期货+"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以"郑州价格"助力提升我国重要大宗商品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把郑州商品交易所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衍生品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定价中心,集聚金融与产业资源,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新品种。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动鸡肉、钢坯、烧碱、对二甲苯、丙烯、水泥、瓶片等品种加快上市。针对新品种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大型国企、市属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市场调研、数据资料收集、业务商洽等,郑州市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协调,为品种调研论证等活动提供便利。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郑州商品交易所开放水平。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研发上市国际化新品种,推进更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持续丰富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价格在产业链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与境外交易所的合作。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国等境外客户参与交易,推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建设,提高"郑州价格"国际影响力。
《实施意见》要求夯实物流经济优势。支持波罗的海巴拿马型干散货船运价指数(BPI)期货、物流运力指数等新品种研发上市,叫响"郑州物流价格",提升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物流定价中心地位。深化棉花、尿素、花生、锰硅、硅铁等品种的期货功能,充分发挥交割仓库在仓储物流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安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多家省直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在交通物流领域,将整治水运、公路、航空、铁路等领域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等问题,查处借疫情防控任务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摊派费用、收费不公示或价格欺诈等行为;在地方财经领域,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等问题;在金融领域,重点整治商业银行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及措施等问题;在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领域,整治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评比并收费,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等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将通过热线电话接受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对涉企违规收费主体,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并研究建立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安徽省出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
据悉,安徽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安徽省将培育500家贸易双循环试点企业,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通过组织"外贸优品汇扮靓步行街"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出口转内销活动,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外贸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出口转内销活动的展位费按"免申即享"方式予以支持。同时,推动外贸企业与商超企业、电商平台通过产品联合开发、订单直采等方式深度合作。支持外贸企业扩大产品线上销售,促进消费新场景普及应用。在产品标准品牌建设等方面,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逐步扩容基础上,安徽省每年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20项以上;开展区域特色品牌培育活动,建立健全品牌培育评价标准体系,到2025年培育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企业800个以上。
行动方案提出,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体系,要求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构建"安徽123快货物流圈",实现货物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加强中欧班列运输组织,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力争2025年中欧班列(合肥)开行列数突破1000列。到2025年全省企业建设、使用海外仓超过500个。
为保障行动方案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将统筹利用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强化贸易政策与产业、科技等政策融合,加大试点企业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质押融资。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单限额一体化"等承保审批机制,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协同支持。
广州出台20条措施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
7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计20条。
《措施》称,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积极应对疫情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冲击,针对广州市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短板弱项,近期坚持以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重心,中长期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近地化产业园区为载体、以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为主攻方向、以要素保障为支撑,支持构建涵盖原材料储运、创新研发、生产制造、推广应用与后市场等全生命周期的汽车产业生态,坚定不移走自主品牌创新之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智车之城"。
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措施》提出,广州要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深化实施"供应商AB近地化策略",推动整车企业梳理关键核心零部件、重要物料"AB近地化"清单,支持可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电子、材料、轨道交通等领域企业纳入清单,政企联动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吸聚核心供应商在本地及周边区域布局,共同补齐供应链短板。
认定一批汽车产业领域的"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融资、人才落户等方面综合支持,优先纳入产业链和金融链合作清单,组织重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供需对接。
引导汽车重点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芯片、电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资源的储备规模,提高供应短缺风险应对能力。
广州将用好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的财政资金,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广州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吸引整车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社会资本参加,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招引外地优质企业、项目落户。设立子基金跟投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利用市"链金合作"金融机构2300亿元授信额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
《措施》要求,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并真金白银给出多个奖励。
广州将推动车规级芯片设计、测试和生产,支持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整机控制三大平台以及"三电"核心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部门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不超过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相关企业开展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
筹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循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同时给予试点示范项目5年贷款贴息补助。
支持引进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鼓励整车企业搭建电子电气架构、整车基础软件、智能座舱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全栈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精度地图、软硬件整合和软件算法三大核心技术。支持整车企业前装、配置超前的硬件,通过在线升级持续获取软件服务增值。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L3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的车型,按照每个车型1000万元给予整车企业奖励。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措施》中还提到,广州将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拓展示范应用场景和规模,推动一批整车制造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出台新能源汽车应用、通行等方案细则,从市场需求侧引领产业发展。
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个人领域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综合性补贴。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申请信息服务工作。
支持动力电池多元化发展,推动电池制造逐步向小轻型化、多样化、时长化、环保化发展。支持构建"一快一慢"充电设施体系。推动现有公共充电站点转型升级,鼓励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按加油站模式布点建设,在居住社区和地下停车场全面推进布局智能有序慢充系统。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充设施和换电设施发展,对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
海南省资规厅推出14条政策措施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据悉,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印发《关于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推出14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作用,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14条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空间保障、统筹保障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依法委托下放规划和用地审批权限、创新"土地超市+"制度、探索推动"拿地即开工"改革、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创新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方式、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做好建筑用砂石资源要素保障、强化项目用海服务保障、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机制。
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空间保障方面,在"三区三线"划定中统筹保障重大项目空间需求;优化市县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详细规划成果数据入库流程,落实"机器管规划",建立可视化入库留痕机制,除5个省级审批的重要规划控制区外,其它规划成果由市县审核入库数据,加快规划数据上图入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渡期间,在不突破市县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前提下,村庄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可采取承诺制,在本市县全域范围内调剂。
统筹保障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供给方面,计划年内开工的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确保不超过本市县"增存挂钩"产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潜力的前提下,允许依法先报批,产生指标潜力不足的,省级根据全省"增存挂钩"产生指标情况统筹调剂;涉及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可结转使用2021年度节余指标;市县林地定额指标不足的,可以向省级申请追加,省级根据全省林地定额节余情况统筹安排。
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方面,各市县要科学合理安排耕地指标使用时序,耕地指标应优先用于保障年内开工的重大建设项目、封关运作项目,省级将视情况从市县指标库中预留一定数量的指标,保障上述项目指标需求;统筹安排耕地数量5000亩、水田面积4100亩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重点保障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县重点园区主干路网、特殊产业项目建设。
海南省将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
据悉,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双方将共同推进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提供综合授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性、公共性重大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十四五"期间,农发行海南省分行将聚焦海南省冷链物流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引导冷链物流要素和上下游产业沿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集聚发展。海南将重点支持八大领域冷链物流建设,包括: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冷链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骨干冷链物流企业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交通物流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福建省建立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梯度培育机制
近日,福建省金融监管局印发《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储备与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机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办法》指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设置基础层和培育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层级参与申报,经县(市、区)、设区市、省逐级审核后确定名单。
基础层的企业除需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等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万元,且持续增长;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8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480万元。
培育层的企业除需具备基础层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签署财务顾问或者其他相关协议。同时,申报进入培育层的企业,经营条件还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
欧盟建议各成员国今冬缩减15%天然气用量
7月20日,欧盟委员会推出一项"欧洲天然气需求缩减计划",要求各成员国在今年8月1日到明年3月31日间采取措施至少减少15%的天然气用量。这项计划同时授权欧盟委员会在与各成员国协商后可以在必要时宣布"全盟警示"(Union Alert),为成员国制定强制性的减少天然气用量指标。各成员国需在9月底前向欧盟委员会上报减少天然气用量的具体措施和目标,此后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减气进度。
欧盟的这项减气计划将为各成员国提供一系列指导性措施和原则,包括降低公用设施的取暖温度、临时性重启煤电、核能或燃油设施等。欧盟同时敦促各成员国唤起各国民众的节约用气意识,推动公众自觉降低取暖温度和减少空调使用。
欧盟还将开拓多样化能源供应渠道,并采用集体采购的方式集中协调天然气采购和供应。同时会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欧盟委员会当日披露,今年上半年欧盟自俄罗斯以外的渠道采购了210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同时自挪威、阿塞拜疆、英国和北非等地通过管道输送了140亿立方米天然气,这个数字大约相当于去年俄罗斯对欧盟供气量的六分之一。
欧洲央行11年来首次决定加息
7月21日,欧洲央行在德国法兰克福举行的管委会会议决定适度收紧货币政策,三项主要利率均有不等提高。再融资利率升为0.50%,边际贷款利率为0.75%,存款利率为0%,自本月27日起生效。
这是欧洲央行自2011年以来首次加息,此举主要是为了遏制当前欧元区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对欧元汇率也会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英国6月CPI同比涨幅再创40年新高
据悉,英国国家统计局7月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英国6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9.4%,再创40年来新高。
英国国家统计局首席经济学家格兰特·菲茨纳说,燃料和食品价格大涨抬高了通胀水平。受金属和食品价格推动,原材料和制成品出厂价格持续攀升。
凯投国际宏观经济咨询公司经济学家保罗·戴尔斯表示,近期国际油价整体下行意味着汽油价格已经触顶,后续将回落并拉低通胀水平,而食品价格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继续攀升。6月数据显示,英国国内因素导致的通胀压力正在上升,这些压力往往更持久。
英国4月CPI同比上涨9%,5月上涨9.1%,接连创下40年来最高纪录。英国政府将于10月上调能源价格上限,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预计CPI同比涨幅届时将超过11%。
为抑制高通胀,英国央行6月宣布,将基准利率从1%上调至1.25%。这是去年12月以来英国央行第五次加息。行长安德鲁·贝利日前表示,央行有责任将通胀率控制在2%的目标,目前正在考虑8月加息50个基点的可能性。
新西兰二季度通胀再创32年新高
据悉,新西兰统计局7月18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新西兰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7.3%,再创1990年第二季度以来新高。新建住宅成本和燃油价格上涨是新西兰通胀最大推手。
今年第一季度,新西兰CPI同比上涨6.9%,为1990年第二季度以来最大涨幅。
数据显示,新西兰二季度新建住宅成本同比上升18%。统计局认为,这是劳动力成本上升、房屋需求旺盛和建材供应链危机共同作用的结果。
燃油价格中,汽油价格同比上涨32%,柴油价格同比上涨74%。燃油价格上涨推升运输成本,又推动其他消费品价格特别是居民食品价格大幅上涨。
为抑制通胀,新西兰储备银行(央行)13日将基准利率上调50个基点至2.50%。这是新西兰央行自2021年10月以来连续第六次加息,也是继今年4月以来连续第三次加息50个基点。
亚行下调亚太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长预期
据悉,亚洲开发银行7月21日发布《2022年亚洲发展展望》补充报告,将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2022年经济增长预期从5.2%下调至4.6%。
报告说,新冠疫情持续、乌克兰危机、发达经济体采取更激进的货币紧缩政策等因素,是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长预期走低的主要原因。
报告预测,今年南亚地区经济增长率为6.5%,东亚地区为3.8%,东南亚地区为5%,中亚地区为3.8%,太平洋地区为4.7%。
报告说,受全球燃油和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今年亚太地区发展中经济体的通胀率预计将达到4.2%,明年将达到3.5%。不过报告认为,亚太地区的通胀压力"相比世界其他地区要小"。
亚洲开发银行是聚焦亚太地区发展的多边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亚洲发展展望》是亚行的年度旗舰经济报告,对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作出预测。
日本央行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
据悉,日本央行7月21日结束货币政策会议后宣布,继续坚持当前超宽松货币政策,维持利率水平不变,同时将2022财年(截至2023年3月)通胀预期上调至2.3%。
日本央行当天发布公告说,继续将短期利率维持在负0.1%的水平,并通过购买长期国债,使长期利率维持在零左右。
日本央行当天发表经济与物价展望报告,将2022财年日本经济增长预期由2.9%下调至2.4%,并预计2023财年经济增长2.0%;将2022财年通胀预期由1.9%上调至2.3%,并预计2023财年回落至1.4%。
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能源仍是推升通胀的最主要因素,若不加入能源和生鲜食品,通胀指数并未达到2%,央行将继续坚持2%的通胀目标。
日本6月份核心CPI上涨2.2%
据悉,日本总务省7月22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日本6月份除生鲜食品以外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核心CPI,同比上涨2.2%,连续三个月涨幅超过2%。
投资分析点评
▲芯擎完成近10亿元A轮融资
7月19日,吉利创始人李书福发起的国内芯片公司湖北芯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芯擎")宣布,完成近十亿元A轮融资,由红杉中国领投,东软资本、博世旗下博原资本、中芯聚源、嘉御资本、国盛资本、弘卓资本、沄柏资本、越秀产业基金、工银国际等跟投。芯擎未透露投后估值。
这是芯擎年内第二次融资。3月,芯擎曾获一汽集团数亿元战略投资。
芯擎称,此次融资使其拥有了较为全面的投资人组合,其股东包括两家整车厂吉利和一汽,两家汽车行业一级供应商博世集团和东软集团,以及各类半导体产业基金和国资基金等,可以帮助其产品落地上车。
▲天洑软件完成C轮数亿元融资
7月19日,工业软件企业南京天洑软件宣布,其已于近日完成C轮数亿元融资,该轮由纪源资本和君联资本联合领投,老股东云启资本跟投。
本轮融资主要用于增强研发,提升产品商业化推广能力。
天洑软件成立于2011年,创始人张明曾任仿真软件企业ANSYS日本公司技术总监和Blue Ridge Numerics日本公司总经理。天洑软件将AI算法与工业设计软件开发相融合,研发了一系列行业通用软件,包括热流体仿真软件AICFD、结构仿真软件AIFEM、智能优化软件AIPOD、数据建模软件DTEmpower等。
▲亿纬锂能投建9万吨锂盐项目
7月21日晚,亿纬锂能(300014)公告,拟与紫金锂业(海南)有限公司、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三方拟合作在湖南成立合资公司,分期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盐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预计30亿元。
公告显示,该项目第一期建设年产3万吨碳酸锂锂盐项目,对应投资额约9亿元。其中含注册资本金3亿元。亿纬锂能、紫金锂业、瑞福锂业分别持股26%、34%、40%。根据实施需要,协议各方协商确定项目建设进度和产能规模的扩大,并可分阶段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合资公司的资本金增资至10亿元。
紫金锂业系A股上市公司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亿纬锂能表示,公司及其指定主体独家享有对合资公司66%锂盐产成品的包销权。
今年以来,亿纬锂能已公布多起投资事项--
1月份,公司公告,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惠州亿纬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研发中心大楼项目。其中由公司投资约7亿元建设"动力电池研发中心",由惠州亿纬动力投资约2.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亿元),建设"电化学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创新服务平台"。
4月份,亿纬锂能公告,拟与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就公司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动力储能电池项目相关事项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分两期投资建设年产50GWh动力储能电池生产基地和成都研究院,项目总投资200亿元。
5月17日亿纬锂能宣布,拟与云南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就公司在玉溪高新区龙泉片区投资建设锂电池生产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投资协议》。项目计划投资30亿元,建设1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
6月7日亿纬锂能宣布,拟与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就公司在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区域内投资建设"年产1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23亿元。
加上7月21日公告项目,上述项目总投资额已超300亿元。
▲天齐锂业以逾128亿元增资三家子公司
据悉,天齐锂业( 002466.SZ )7月19日公告,拟采用增资的方式,增资三家子公司,用于偿还贷款、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性等募集资金用途。其中,对子公司天齐鑫隆增资63.37亿元,对成都天齐增资62亿元,对射洪天齐增资3.26亿元,合计增资达128.6亿元。
此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H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宁德时代拟斥资140亿投建新能源电池项目
7月21日晚间,电池龙头宁德时代(300750)公告称,拟在山东省济宁市投资建设济宁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40亿元。
据披露,上述项目建设内容为动力电池系统及储能系统生产线,各期预计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24个月,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00亩。
对于大手笔投建新项目的背景,宁德时代在公告中称,随着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及储能产业的市场持续增长,项目是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满足市场需求。
据了解,近年来新能源市场急速发展,宁德时代产能已出现翻倍增长。仅2021年,宁德时代电池年度产能就从2020年的69.10GWh提升至170.39GWh,该公司还根据市场需求布局了广东肇庆、江西宜春、贵州贵阳等生产基地。
虽然近年来宁德时代在储能系统、锂电池材料板块布局频频,但无疑,动力电池系统销售依然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21年,该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为914.91亿元,同比增长132.06%。
而此番140亿投资项目中涉及的储能系统板块,也是宁德时代业绩增长最迅速的板块之一。
宁德时代产能快速扩增的同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也牵手该公司,加入电池生产行列。7月21日,"福特中国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就发布了该公司全球范围内一系列动力电池及相关原材料供应及合作的新进展,称公司将通过新增磷酸铁锂电池方案和锁定相关原材料供应,达到60GWh动力电池年产能,确保2023年60万辆电动车的年化产能目标。
福特汽车表示,与宁德时代达成全球动力电池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明年起北美市场的Mustang Mach-E将增加磷酸铁锂电池包版本,2024年起北美市场的F-150 Lightning纯电皮卡也将配备磷酸铁锂电池包版本,均由宁德时代提供。福特计划于2026年达到年化产能200万辆的目标,为此已完成70%相配套的动力电池定点工作。从2026年开始,该公司在北美市场每年将增加40GWh磷酸铁锂电池产能。
▲淮北矿业子公司拟投建陶忽图煤矿项目
据悉,淮北矿业( 600985.SH )7月19日公告,为加大公司煤炭资源储备,增强公司煤炭主业发展后劲,公司拟以下属子公司成达矿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陶忽图煤矿项目。
陶忽图煤矿煤质为优质动力煤,矿井设计产能8O0万吨/年,资源储量14.29亿吨,项目预计总投资为96.67亿元。
▲晶澳科技拟25.32亿元投建切片电池项目
据悉,晶澳科技( 002459.SZ )7月19日公告,拟对公司一体化产能进行扩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晋5GW切片、6GW高效电池项目,预计投资额25.32亿元。
晶澳科技称,此举有利于公司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项目投产后,能够满足市场对高效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和一体化盈利能力。
▲哪吒汽车完成D3轮超30亿元融资
据悉,哪吒汽车7月21日宣布,哪吒汽车D3轮融资已于近日关闭,目前正在交割中。本轮的投资人有深创投、前海母基金、方舟互联、洪泰基金、日初资本、瑞丰资本(Insight Capital)、典实资本、友博资本、鑫竹投资、深圳精诚开阔、鑫松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及主体。
本轮融资金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资金将用于后续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厂扩建、补充运营资金等方面。
加上此前D1轮及D2轮融资,至此,哪吒汽车D轮累计融资近人民币100亿元,后续将加快完成股份制改制工作。
▲德国巴斯夫批准全面推进在华100亿欧元投资项目
据悉,德国化工企业巴斯夫集团7月20日宣布已作出最终投资决策,批准全面推进其位于中国广东省湛江市的一体化基地项目。
巴斯夫称,该项目正稳步按期进行,下一阶段将集中建设一体化基地的核心:一套蒸汽裂解装置及多个生产石油化学品、中间体等在内的下游装置。到2030年,巴斯夫将投资高达100亿欧元建设湛江一体化基地。
完全建成后,湛江一体化基地将成为巴斯夫在全球的第三大一体化生产基地,仅次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和比利时安特卫普基地。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首批装置2020年正式施工建设,整个基地将分期建设,计划于2030年建成。
巴斯夫集团预计,到2030年,全球化学品生产增量的三分之二将来自中国。
▲药明康德、药明生物公布新加坡建厂计划
据报道,新加坡已成为全球国际生物医药企业的新基地。7月19日,CMO行业龙头企业药明康德(603259.SH,02359.HK )和药明生物(2269.HK)同时宣布将在新加坡建设新基地,这两间"药明系"公司计划在未来十年各自投资约20亿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9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
药明康德将在新加坡新建研发和生产基地,与亚洲、欧洲、北美等地的基地联动,提升全球化运营能力。药明康德表示,该基地将为小分子、细胞和基因疗法的药物发现、工艺开发、商业化生产和实验室测试提供综合服务。
药明生物宣布计划未来十年内投资14亿美元(约20亿新币)在新加坡建设一体化CRDMO服务中心,拓展生物药发现、开发和大规模原液及制剂生产的能力和规模。此项在新加坡的新投资计划是药明生物继中国、爱尔兰、德国和美国投资之后的重要一步,为公司夯实稳健的全球供应链网络提供有力支撑。该CRDMO服务中心还将进一步巩固"全球双厂"战略,确保药明生物可以在全球多个基地为客户项目提供服务,降低单厂风险,更好地为合作伙伴赋能。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多家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计划
7月19日晚间,包括上海电力、金时科技、赛诺医疗在内的8家公司新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其中,上海电力(600021)股东三峡集团拟减持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赛诺医疗(688108)2名股东拟清仓减持公司超过8%的股份。
上海电力公告显示,公司大股东三峡集团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约523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目前,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电力合计持有公司8.27%的股份。此次减持系三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
三圣股份7月19日晚发布公告,公司股东邓涵尹拟减持公司股票不超1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3%。
醋化股份控股股东顾清泉、庆九、丁彩峰、帅建新、钱进、薛金全因个人原因,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91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1%。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33.9%的股份。
圣邦股份7月19日公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董事林林直接持有公司6.95%的股份。其拟减持不超过61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同日,还有多家公司公布了高管及相关人士的减持计划。如鼎信通讯副总经理范建华之配偶王小艳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金时科技副总经理持有公司8411股,其拟减持不超过2100股。
除上述主动减持外,还有被动减持。蓝光发展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蓝光集团通知,其以持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品的股票质押交易,及融资融券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将被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强制处置程序。
上述业务相关金融机构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对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操作,计划减持不超过6070万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
7月19日晚间,赛诺医疗披露了2名股东的大额减持计划。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赛诺医疗股东CSF Stent Limited拟减持合计不超过2445.9万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97%。
2021年年报显示,CSF为赛诺医疗第三大股东,持股总比例为5.97%,其持有的赛诺医疗股份均为IPO前取得。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CSF将清仓赛诺医疗股票。
除CSF外,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赛诺医疗另一股东Great Noble Investment Limited,也拟减持公司不超过8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1%。该股东目前总共持有赛诺医疗2.1%股份,股份来源同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上述两名股东合计最多将减持公司约8.07%的股份,减持完成后,将退出赛诺医疗股东序列。
2019年赛诺医疗IPO时,Great Noble持有公司14.35%的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在持有的股份解禁后就开始不断减持。2021年年报显示,Great Noble持股比例已降至10.83%。
今年1月18日至7月16日,Great Noble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了1940万股,减持总金额达到1.07亿元。此外还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了赛诺医疗1640万股,其持股比例降至目前的2.1%。
▲长城汽车拟斥资超4.5亿元回购股份
7月15日晚间,长城汽车(601633)披露公告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回购1000万股~15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含)。
对于回购用途,长城汽车公告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5亿元且不超过6.75亿元。
据悉,2021年5月,长城汽车发布了公司史上规模最大的股权激励计划,分别向878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7亿份,向不超过5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18.4万股。截至去年5月,长城汽车2020年和2021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总人数为10669人,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6.89%。
长城汽车方面透露,此次大规模的股权激励,旨在于公司员工形成全新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转变。
▲均瑶健康终止收购供应链管理公司
7月20日晚间,均瑶健康(605388)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与王学毅及上海鸿镒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自行或指定其关联方以现金支付方式,通过受让王学毅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形成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鉴于交易各方对交易条款进行多轮协商和谈判后,交易各方最终未能就交易对价和合作范围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从而未能达成进入下一步实质阶段的前提条件,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各方同意终止《收购意向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月20日晚间,均瑶健康披露了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提示公告。彼时公告显示,该公司拟自行或指定其关联方以现金支付方式,通过受让王学毅持有的部分上海鸿镒远股权取得标的公司51%的股权,形成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王学毅及标的公司承诺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上海鸿镒远将完成置入一家注册地在上海、主营业务为提供快消品分销/营销等供应链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的工作,拟置入资产完成置入后将成为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鸿镒远2022年3月9日成立,交易对方王学毅持股达99%。拟置入资产公司业务主要为厂商提供面向传统零售、餐饮、企事业配餐、电商、新零售等渠道的高性价比深度分销、营销落地服务。
▲伊利股份投资成立私募公司
7月20日,深圳市健瓴创新种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健瓴创投")成立,注册资本3.5亿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健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包含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健瓴创投由伊利股份、珠海健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99%、1%。股权穿透可见,珠海健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背后的股东可追溯至伊利股份,这意味着健瓴创投由伊利股份直接及间接全资100%持股。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7月19日,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矿集团")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河北省雄安新区。
据了解,中矿集团将是整合部分国有铁矿采购及海外铁矿资产的全新央企,该企业将致力于成为以市场化方式集中国内部分铁矿石需求的平台,同时投资开发矿山。
中矿集团的管理层构成已经确定。五名高管分别来自中铝集团、中国宝武、鞍钢集团、五矿资源等四家央企,另有一名董事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
具体分工来看,中铝集团董事长姚林担任中矿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姚林出生于1965年10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过去近三年时间服务于中铝集团。姚林的履历主要集中于服务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此前有报道称,姚林已于7月12日离任中铝集团。截至目前,集团官网仍未正式发布姚林离开中铝集团的消息,也未公布其接班人选。
中国宝武副总经理郭斌担任中矿集团总经理、董事。郭斌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在中国宝武及其前身宝钢集团任职。郭斌此前在中国宝武主要负责资源矿产、原料采购、海外投资等工作,多次参与或主持宝钢资源调研、铁矿项目开工等,并担任2021年4月成立的中国宝武矿业专业委员会主任。
此外,鞍钢集团副总经理、鞍钢矿业集团董事长邵安林,以及原五矿资源行政总裁高晓宇,担任副总经理。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中矿集团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以及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以及从事与主业相关的投资活动和资产管理服务等等。
有报道称,中铝集团所持有的西芒杜部分权益或也将转入到新央企中。由几内亚政府持股、力拓、中铝组建的合资公司Simfer SA持有西芒杜南段3号、4号区块的采矿权,其中中铝持股39.95%。
民生证券研报认为,自 2019 年淡水河谷发生矿难以来,铁矿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严重侵蚀了国内钢厂的利润。我国钢企在铁矿议价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若实施铁矿石集中采购制度,成立集中式管理团体整合国家铁矿进口业务,将有效提升我国对于铁矿石的议价能力,从而提振我国钢厂盈利能力。
▲中信金控在京成立
7月15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控")在北京中信大厦举行成立大会,这标志着,我国首批持牌金控企业之一--中信金控正式成立。
今年3月,央行批准了中信金控(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拿到牌照后的4个月左右时间,中信金控宣告设立。而北京金控则是在2018年10月就正式注册成立,在今年3月取得牌照。
在批准牌照时,央行表示,实质控制多类金融机构的非金融企业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补齐金融监管短板的重要举措。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动非金融企业有效隔离金融与实业,防范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金融股权集中统一管理,促进规范可持续发展。
中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鹤新在中信金控成立大会上表示,中信金控的成立体现了中信集团在深化金融改革中履行央企使命、发挥"排头兵"作用,并将进一步巩固金融作为中信集团改革发展的"压舱石"作用。
根据规划,中信金控将统一持有中信集团内金融公司股权,积极打造一流金控平台,提升"全面风险防控、综合金融服务、先进科技赋能、统一客户服务"四大功能体系,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心能力,做强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资管五大细分领域,为实现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动力。
中信集团总经理、中信金控董事长奚国华表示,未来会用好中信金控这片试验田,科学探索、大胆创新,争当中信集团内部改革"排头兵",用创新体制机制赋能中信金控发展。
目前中信集团旗下的多家金融机构股权,已经陆续无偿划转到了中信金控。这些金融机构包括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保诚人寿等。
今年6月22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中信股份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合计持有的中信证券27.34亿股股份,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18.45%。中信证券称,中信金控将承继中信有限目前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该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同日,中信银行亦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信有限将其持有的中信银行64.18%股份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以及面值为263.88亿元的中信银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中信金控将在划转完成后成为中信银行的控股股东。
7月11日,中信保诚人寿发布公告称,其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拟将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信金控。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中国中信则退出股东行列。
北京金控旗下目前也已有多家持牌金融机构的股权。北京金控表示,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北京金控集团的方案,完成北京农商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权划转工作,均为单一第一大股东。组建北京市融资担保投资集团、北京资产管理公司和朴道征信公司。此外,紧紧围绕首都战略定位,有序推动牌照布局,择机申设或收购保险、期货、信托等金融机构。
据了解,除日前获批的两家金控集团外,还有三家金控公司设立申请已获得受理。分别为中国光大集团、招融投资控股、万向控股。其中万向控股为民企。
▲吉利成立动力总成全资子公司
7月15日,浙江吉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瑞平,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池销售、电动机制造等。
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吉利汽车旗下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宁德时代与蜂巢能源就不正当竞争达成和解
7月18日,宁德时代( 300750.SZ )和蜂巢能源收到宁德市中级法院《民事调解书》,双方就不正当竞争纠纷达成和解,蜂巢能源向宁德时代赔偿500万元。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蜂巢能源")是一家动力电池企业,成立于2018年,前身是长城汽车( 601633.SH )动力电池部门。蜂巢能源大股东为长城汽车实际控制人魏建军。
此前宁德时代曾先后起诉九名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加入蜂巢能源两家关联公司。这两家公司分别是保定亿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无锡天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这些案件中,宁德时代均获胜诉。
▲TikTok全球安全负责人即将卸任
7月15日,TikTok全球首席安全官诺兰德·克劳迪尔(Roland Cloutier)宣布,将在9月卸任当前职务,但会留在公司。
克劳迪尔称,这一调整是因为近期TikTok改变了在美国的数据管理方式,他将从全球首席安全官转变为战略顾问角色,专注于安全和信任业务在商业化方面的影响。
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和主抓技术和研发的字节跳动高级副总裁洪定坤发文向克劳迪尔致谢,并宣布在ADP公司任职近十年的Kim Albarella将担任公司安全事务的临时负责人。
6月,TikTok表示,将从自己的数据中心删除美国用户的私人数据,并将其完全转至位于美国的甲骨文云服务。
管理视点
朱海就:企业家判断是生产前提
深圳特区报7月19日刊发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的文章指出,生产是一个社会得以维持的基本条件,但如何理解“生产”?是不是把生产出产品就是生产?其实不是的,“生产”要从需求的满足这一角度来理解。人类的经济活动,都是为了需求的更好满足,所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来说,重要的不是“生产出产品”,而是“需求的更好满足”,而这种生产的实现,有赖于企业家判断,因为生产要素不会自动地组合在一起,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意味着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相关的生产才是有意义的生产。但是,能不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则是不确定的,它需要企业家判断,同时这也意味着竞争,因为不止是一个企业家参与这种判断。那些做出了准确判断的企业家会获得利润。因此,生产、企业家判断与利润三者是联系在一起的。
由于企业家判断是生产的前提,没有企业家判断的生产理论,不是真正的生产理论。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正是如此。由于古典经济学家把财富理解为“使用价值”或“需求的满足”,这导致他们认为只要是生产出产品,就是创造财富的生产活动。然而,如前所述,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生产,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因为消费者需要的不是“产品”,而是需求的更好满足。这样的生产是借助于企业家对利润的判断来实现的,而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中是没有“企业家判断”这一内容的。
生产理论与要素价格理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生产活动产生了对要素的需求,在需求要素的厂商与提供要素的消费者之间产生交换,从而产生了要素价格。当然,企业家在决定是否投入要素进行生产时,又需要利用市场中已经存在的要素价格。即企业家既需要利用已经存在的要素价格,同时企业家的活动又会产生新的要素价格。
由于古典经济学没有真正的生产理论,也导致他们不能对要素价格进行合理的解释。而事实上,在每一时刻,要素都无时无刻地都处在要素拥有者(企业家)的“判断”之下,是他们的判断决定了要素如何被使用,从而产生了要素价格。
斯密用人性中“交换的倾向”的本能来解释分工,但事实上,分工不应该被视为“本能”的结果,而应该被视为企业家判断的结果,当企业家判断会获得利润时,才会投入生产。所以,重要的不是分工本身,而是分工能不能不断扩展,从而使消费者的需求不断改善。而这种动态的分工,是企业家判断的产物。但这种动态的分工思想,不仅在斯密的《国富论》中没有,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也没有。由于排斥了企业家判断与利润,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中隐含了计划经济的思维。
引入企业家判断,使我们有更加现实的生产理论,同时也有一个动态的市场过程理论。也许经济学理论的合理顺序是先谈企业家判断,然后谈生产,再谈交换、价格、分工等,最后再谈财富的来源。
信息化建设
银保监会要求加强互联网贷款资金管理
据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强调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决策应由银行作出,指令应由银行发起。
"当前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与监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于业务持续发展。"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针对此前部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知》做出更加细化的要求,包括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披露各类信息,严禁不当催收等。
对于合作机构和合作业务,《通知》也做出明确要求,一方面是要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混同其他服务约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另一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管理。
对于贷款资金管理这一重要领域,《通知》特别强调,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由银行作出,指令应由银行发起。
采用自主支付的,商业银行应当将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本行或者他行银行账户。
对于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可由其中一个银行负责具体操作。
同时,考虑到受托支付主要面向广大商户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消费者体验和商户经营活动,对贷款发放渠道不作限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账户体系或者非银行支付账户体系发放贷款,但应当履行受托支付责任,将贷款资金最终支付给符合借款人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
《通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过渡期内,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当在控制整体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压降;超出存量规模的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贷款通知》和《通知》要求。
重庆出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
7月1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推动实现使用存量楼宇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上万家,新增从业人员20万人,到"十四五"末形成5000亿元产值规模。
《行动计划》主要围绕"统筹谋划产业布局、拓展场所承载空间、强化场景应用牵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引培力度、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6个重点任务,提出了14条"政策干货"。
其中,在统筹谋划产业布局方面,《行动计划》要求聚焦重点区域发展,在全市中心城区,包括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渝中区等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利用存量楼宇加速集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和人才,健全完善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等产业体系。
在拓展场所承载空间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中心城区要建立本地区存量楼宇台账,出台利用存量楼宇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配套措施,形成适合中小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入驻的楼宇载体空间,并简化入驻流程,给予新入驻企业租金减免、购房装修等补助,推行"一楼一策"完善楼宇生活服务功能。
在强化场景应用牵引方面,《行动计划》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等开放应用场景,滚动发布应用场景清单,同时中心城区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并积极推进应用场景开放,鼓励辖区内软件企业"揭榜"应用场景项目。
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和优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态等方面,《行动计划》对相关市级政府部门和中心城区各政府部门在加大招商引资、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外,《行动计划》还提出,市级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中心城区政府部门、企业和服务平台机构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主要用于盘活存量楼宇,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比如,通过出台中心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评价奖励办法,根据排名给予相应城区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进入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等。
顺网科技牵手中国田径协会拟在体育元宇宙深度合作
7月19日晚,顺网科技(300113)公告,当日公司与中国田径协会(下称"中国田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北京中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田体育")签署《战略投资协议》。
中田体育隶属于中国田协,是中国田协自有商业开发管理运营平台,以权威性和专业性为原则,对中国田径产业进行商业化开发和运营。中田体育的核心业务范围包括专业认证培训服务、体育赛事营销咨询、田径IP开发、体育明星经纪业务和青少年体适能培训服务等。
据披露,顺网科技与中国田协、中田体育的战略合作,包括在体育元宇宙领域展开深度合作(虚拟空间、虚拟人物、虚拟现实、数字孪生/仿真、游戏引擎方面技术),联合开发体育主题的虚拟空间、虚拟人物、运动游戏、线上虚拟赛事、线上大型活动和会议展览,并共同负责运营及商业开发等。
各方约定,顺网科技与中国田协、中田体育于合作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以5年为一个周期,按照5年+5年的周期进行合作。每周期结束前由各方评估决定是否继续下一周期的合作。
作为元宇宙概念股,顺网科技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本地化泛娱乐技术平台及服务,公司具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从线下到线上的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及互联网技术平台,并通过互联网增值业务推广、信息服务、联合运营等模式开展经营。虽然元宇宙概念受到资本市场热捧,但近年来顺网科技业绩总体呈现下滑态势。
据了解,协议各方将在体育数字版权、体育元宇宙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组建中国数字体育平台,以中国田径数字化改革为基础,共同开发线上、线下协同合作场景,构建体育产业数字跨界融合平台。
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数字市场法》
7月18日,欧盟27个成员国一致批准《数字市场法》。这部法律对被归为"看门人公司"的互联网巨头企业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包括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或并购竞争对手、不得未经用户允许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软件,不得将采集的用户数据移作他用等等。违者将被处以相当于该企业年营业额10%的高额罚款。
这部法律最初由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2月提出,去年11月欧盟各成员国经一年谈判就法律条文达成一致。今年3月,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这部法律达成协议。7月5日,欧洲议会投票以压倒性多数通过《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最终于18日得到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
下一步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洲议会议长将分别签署这项法律,随后在欧盟公报颁布后6个月生效实施。《数字服务法》预计将在今年9月获欧盟成员国批准。
龙建辉:透视元宇宙三种边界思维
据悉,深圳特区报7月19日刊发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龙建辉的文章指出,要促进元宇宙产业健康发展,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既要体现制度的刚性,也要体现制度的柔性,同时还应该发挥道德、伦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满足相应市场需求的元宇宙产业正在孕育形成。从科技角度看,元宇宙接近“无损复制”现实,却又逃离现实,给人类的生活和工作模式融入“酷”“炫”等新体验,这是人性的新需求,也是庞大的新市场。根据美国研究公司“战略分析”预测:到2025年,全球范围内元宇宙的价值将可能达到2800亿美元,且有可能呈现持续增长。当前,Roblox、Facebook、亚马逊、腾讯、字节跳动等公司均已开始布局元宇宙产业链。机会出现在边界被打破的地方。元宇宙是“现实空间”向“虚拟空间”的延展,是“有限游戏”向“无限游戏”的延展,是“制度刚性”向“制度柔性”的延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元宇宙是一种边界经济学。
一、从“现实”到“虚拟”的边界思维
笛卡尔最早阐释了虚拟与现实的本体论对等性,这就是有名的“邪恶精灵论证(Evil Genius Argument)”,即:我不可能绝对地确定我不是生活在睡梦中。实际上,世界上有两种“空间”:“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现实空间”有边界,而“虚拟空间”无边界。元宇宙不是对现实空间的简单数字化模拟,而是一种可以实现创造、编辑和沉浸式体验的仿真虚拟空间。
元宇宙的出现不仅意味着技术进步和迭代,而且还代表着产业发展效率的提升和经济发展空间的释放。换句话说,元宇宙能够推动“生产可能性边界”外移。“生产可能性边界”反映了资源稀缺与理性选择的经济学特征,因此,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元宇宙是一种技术进步和迭代下的产业形态,是一种高水平的技术型和工具型产业,在投入要素价值相同的情况下,必然能推动众多产业产出更高的价值。
元宇宙产业是一种推动现实空间向虚拟空间拓展与融合的技术型和工具型产业。与纯虚拟现实(VR)技术不同,元宇宙对底层支撑技术的需求呈现多元化特征,VR只是其底层技术之一,其生态版图由区块链、NFT、虚拟货币、人工智能、网络及运算技术、5G、GPU、云化、交互技术、物联网、可视化及数字孪生等底层技术支撑。换言之,元宇宙的实现涉及交互技术、通讯技术、计算能力、核心算法四大核心技术,四大核心技术彼此互为补充。因此,元宇宙产业的发展思路应该按照“夯实基础-产业融合-整体转型”的路径梯次推进,首先应该夯实元宇宙产业发展的基础技术底座,其次推动元宇宙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最后是实现经济整体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从“有限”到“无限”的边界思维
詹姆斯·卡斯教授在《有限与无限的游戏》中,首次从哲学视角区分了世界上的两种“游戏”:“有限游戏”和“无限游戏”,并认为“有限游戏”在边界内玩,而“无限游戏”玩的就是边界。“有限游戏”以取胜为目的,有人赢、有终点,同时意味着有人败,是零和博弈,而“无限游戏”以延续为目的,无人赢、无终点,同时意味着可持续,是和谐共生。
元宇宙是互联网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传统的“互联网+”和“+互联网”思维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但是还不足以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实空间是“有限的”,虚拟空间是“无限的”,元宇宙是有限空间向无限空间延展的结果,因此,发展元宇宙产业需要具备“无限游戏”思维,换句话说,在这个游戏中,规则会根据环境及游戏进程不断地被改写,没有终点,也没有赢家,在打破边界中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距离大规模元宇宙产品化还较遥远,但实现经济转型的前提是思维转型,即在未来经济实践中,要在“有限游戏”思维中融入“无限游戏”思维。具体说来,就是要以“元宇宙+”和“+元宇宙”思维替代传统的“互联网+”和“+互联网”思维。然而,我们的产业发展现状是,以有限游戏的思维在“无限游戏”中追求短暂的“赢”,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信任危机、创新衰减等。有限思维看到的是阶段性财务数据、财富升级等利润至上的短视目标,无限思维关注的却是社会责任、共同富裕等超越利润的“崇高事业”。因此,无限思维更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实践。
三、从“刚性”到“柔性”的边界思维
世界上有两种“制度”: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只要是制度,就必然会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正式制度对行为产生“硬约束”,非正式制度对行为产生“软约束”。从约束的程度来看,制度具有刚性和柔性之分,刚性是指制度对人的行为约束力强,人在适应该制度时自由度比较小;柔性是指制度对人的行为约束力弱,人在适应该制度时自由度比较大。短期内,柔性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人的约束力弱,但从长远来看,其约束力并不弱。
根据威廉·詹姆斯在《实用主义》中的阐释,实用主义既不是刚性哲学与柔性哲学的简单叠加,也不是刚性与柔性的简单结合,而是二者的刚柔并济,既“超越”又“协同”的一种新哲学,它是认知和解释世界的一种新思维。元宇宙产业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科技衍生技术、技术推动生产、生产对接市场的闭环系统,要保障这个系统有效运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和要素供给,还需要刚柔并济的制度土壤和文化环境。因此,在发展元宇宙产业的过程中,制度既需要刚性,也需要柔性,更需要非正式制度发挥“润滑剂”作用。拿捏好制度的刚性与柔性,才能够促进元宇宙产业的健康发展。
制度边界的打破意味着在元宇宙产业中可能会出现社交越界、商业欺诈、巨头垄断、虚拟污染、诚信失范等“制度失灵”的情况,这个时候传统“制度”的规制效应就会减弱或者消失,这时就需要增加制度的柔性或者非正式制度发挥作用。推动元宇宙产业发展,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把先后关系当成因果关系,更不能用刚性思维解决柔性或者边界外的问题,必须在法律、规范、条例、政策等“正式制度”领域做前瞻性准备,同时也要引导形成有利于元宇宙产业健康发展的“孪生文化”,以“非正式制度”作为“正式制度”的必要补充。
因此,要促进元宇宙产业健康发展,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既要体现制度的刚性,也要体现制度的柔性,同时还应该发挥道德、伦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补充作用。
企业信息员园地
企业所得税九大预警指标是如何比对数据的?
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办公室
一、基础信息异常指标
两者信息上比对,一旦异常可能涉嫌偷税。
1、预警指标:企业基础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其他相关表格数据不匹配。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年度汇算基础信息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基础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主要股东分红情况三部分信息两者信息。(2)企业预缴申报表:预缴申报表中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预缴方式等;随企业纳税申报表一同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等信息。
二、长亏不倒的风险预警
一般情况下,长亏不倒违反常理,企业很可能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形,例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通过关联交易避税。
1、风险预警:连续3年亏损,尤其是收入和成本费用都很大时还连续3年亏损。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企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当年亏损额。(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A类)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三项费用的金额。
三、税负率预警指标率
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税负预警值,可能隐藏收入、虚列成本等方式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1、风险预警: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率低于税负预警值;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当期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2)税负预警值是动态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是不同的,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
四、预缴与汇缴差异的预警指标存在少预缴税款的可能性
1、风险预警:预缴所得税金额低于汇缴所得税金额的70%(即预缴所得税<汇缴所得税70%)
2、稽核比对数据来源
(1)四季度预缴申报表中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前三季度已缴纳所得税额。(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五、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的比对一致
1、风险预警:企业所得税收入小于增值税销售额的部分占比超过10%,即(增值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销售>10%。指标异常存在,少记、漏记收入、延迟确认收入的可能。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金额,(包括会计上的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纳税调增收入-纳税调减收入。
(1)一般纳税人: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累计数,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办法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等四项收入。(2)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销售额的累计数。
六、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指标
1、风险预警: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指标值=(期末存货一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预警值∶50%异常∶存货账实不符,隐瞒收入。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余额。(2)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利润表》中的本年的营业收入额。
七、不征税收入调整异常的预警指标
1、风险预警:只调减了不征税收入但未调增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一般情况∶不征税收入调减的,对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费用或者资产的折旧应该调增,如果未调增的,可能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形。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不征税收入的调减金额和不征收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的调增金额、资产折旧、摊销的调增金额。
八、应收/应付账款异常预警指标
1、风险预警:当年新增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异常∶虚开发票、虚列成本。
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1)应收账款∶ 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2)销售收入∶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总额。
九、预收/预付账款异常问题∶隐瞒收入预警指标
1、预收账款
(1)预警指标: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超出预警值可能在的问题∶隐瞒收入。(2)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
①预收账款∶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②销售收入∶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总额。2、预付账款
预警指标:预付账款是负数且金额较大。
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随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