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20期
部委决策
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措施》)。《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33项措施。
一是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加大稳岗支持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二是货币金融政策。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据悉,3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作出全面部署,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总体思路、政策取向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是对政策实施提速增效。这既是及时加大力度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又坚持围绕市场主体实施宏观政策,实行精准调控,提高效率,不透支未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部门迅速行动,6方面33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一要对政策再作全面筛查、细化实化,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新增1400多亿元留抵退税,要在7月份基本退到位。对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要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并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无论是否参加失业保险,都要发放临时补助或救助,并明确发放主体。对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商用货车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要引导企业通过网上公告、手机短信等告知办理方式。其他各项政策都要细化到可操作、能落地。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情况,该完善的及时完善。二要坚持用改革举措、市场化办法解难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政策“非申即享”、网上办。对打通物流大通道和微循环、推进复工达产,要找准堵点、完善举措,强化重点企业“点对点”帮扶。对投资项目,各地各相关部门都要建立台账,通过优化审批、加强用地等保障推动尽快开工。确保夏收农机免费顺畅通行。落实支持平台企业合法合规境内外上市、放宽汽车限购等举措。三要强化政策落实督促。国务院派到12个省的督查组要在实地督查基础上尽快形成报告,对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对各地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城镇调查失业率、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的财政收入、物价等主要指标,由统计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省公布。
会议指出,当前部分群众就业和收入受到影响,基本生活面临困难。要有针对性加大政策帮扶,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二要加大低保等救助力度。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摸排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等,对困难人员及时救助或纳入低保。各地可因地制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三要保持医保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作用,对符合条件临时遇困无法缴纳基本医保费的给予临时参保资助。四要推进更多民生保障经办服务跨省通办、便捷办理。五要加强民生保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截留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
五部委将全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对全社会发布。当天,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解读一揽子措施有关内容。
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指出,发改委将全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靠前发力、适当加力,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合理扩大有效需求,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复工达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对于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到的"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赵辰昕表示,对存量资金要用多种方式盘活。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
"盘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扩大有效投资才是工作目的。"赵辰昕表示,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
对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能源保供与重要民生商品保供,赵辰昕在会上均有回应。他指出,今年以来我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随着各项能源保供增供措施逐步落实,能源供给能力将持续提升,能够有效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此外,赵辰昕还表示,目前,我国主要油气企业成品油库存保持高位运行,天然气管存、罐存均处在高位水平,能够有效保障油气需求。近期发改委已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和各地基本完成全年及下一个供暖季天然气合同签订,从签订情况看,各地签订的供暖季合同量普遍比去年实际供应量有增长,及早为今冬天然气保供做好了准备。
据发改委介绍,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指导各地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前已在部分地方启动了相关机制,正在按程序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发改委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
在本次发布会上,人社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也分别介绍了下阶段重点工作。人社部就指出,针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社保费缓缴政策,人社部已印发落实缓缴政策的具体实施文件,除对政策进一步细化外,还要求各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基金支撑能力,着手制定具体办法,简化办事流程,授权区县进行审批,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享受到政策。
工信部则提出,将以推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为契机,扎实做好防疫情、促畅通、保主体、扩需求、稳预期各项工作,全力提振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实支撑。工信部将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稳定生产、增产扩产。
同时,工信部已发文正式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后续还将组织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交通运输部指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预计2022年底,累计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8000座。
对于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的放宽汽车限购、减征车辆购置税等措施,商务部明确,将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接下来,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
财政部门将从八方面发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5月30日下午,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布置落实有关财政政策。会议强调,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首先保障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并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
会议认为,国务院稳经济6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有24项直接涉及财政部门的职责,涵盖税收、专项债券、政府采购、支出政策、民生社保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
一是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雪中送炭帮企业渡难关。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研究将更多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00多亿元,今年出台的各项留抵退税政策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加快退税进度,加强库款资金保障,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中央财政要推动有关转移支付尽快下达,各地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把支出进度提上来。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是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着力促进稳增长、稳投资。截至5月27日,已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8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36万亿元,占已下达限额的54%。省级财政部门要抓紧调整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合理选择发行时间,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四是全力以赴稳住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指导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的要求,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增加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等。
五是有效扩大投资和消费,释放内需潜力。一方面,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财政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快下达预算。另一方面,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六是坚持居安思危,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基础上,再次下达100亿元农资补贴;适当提高了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等,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煤炭等能源资源增产增储。
七是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畅通经济循环。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对国内客运航班运行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安排约50亿元,择优支持全国性重点物流枢纽城市,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安排约63.6亿元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约50亿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已下达了部分资金。推动降低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八是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增落户人口奖励力度,加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奖励力度。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地方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
三部委发文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
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简称《公告》),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4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138.2万亿元人民币,自201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共有1035家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总持债规模为3.9万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末增长了225%。
《公告》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法人机构为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明确各方权责,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自主选择交易场所。二是立足我国商业银行柜台、跨市场转托管、"债券通"业务等多年良好实践,坚持穿透式数据和信息收集,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境内托管银行提供债券托管服务。
其中,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所区别。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境外机构投资者以法人身份入市。对于拟备案机构及已备案机构的新增产品,无需再逐只产品备案。对于已备案的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既可保留现有债券账户,也可归并至法人层面,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应提供非交易过户服务。
入市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持相关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后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行资质名单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也可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两种方式均无需另行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交易所将会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明确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
"境内托管银行应依法合规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并做好数据和信息收集及报送等监测工作,全面执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监管要求。"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境内托管银行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保管。
据了解,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后续将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两部委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5月31日,证监会联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业务往来。
《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财务公司应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协助成员单位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得隐匿违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上市公司董事应当认真履行勤勉、忠实义务,审慎进行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关注财务公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通知》强调,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上市公司通过与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针对上市公司首次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通知》明确,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应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财务公司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同时,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应当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另外,《通知》明确,财务公司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度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并与年报同步披露。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每年度对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表示,将共同建立规范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通过对高风险财务公司进行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三部委加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
5月31日,中国证监会联合司法部、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简称《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监管,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立体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加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既是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链条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一环。《意见》旨在全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明确规范要求和相关责任,着力解决注册制下的廉洁从业突出风险点,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引导形成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内生动力和常态化机制。
《意见》共17条,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全面从严要求。《意见》将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开展的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业务均纳入规制范围,实现了业务主体和业务类型的全覆盖。《意见》从内部管理入手,对证券公司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组织领导、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提出了全面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机制的监督制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注册制下廉洁从业的重点风险领域,对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作出了针对性的细化规定,同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照执行,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和问责机制,杜绝过度激励和短期激励;加强对利益冲突、违规投资、不当入股的审查;对违规交往、非法干预、利益输送、行贿等典型"围猎"行为予以明确禁止;禁止以不合理低价、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等。
三是坚持专业思维,分类施策。《意见》结合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主体的业务风险特征提出专门监管要求。对违反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构转交违法违纪线索;同时遵循"宽严相济"原则,对中介机构或人员主动发现、主动报告、主动处理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相关责任。
证监会强化投行内控
近日,证监会在系统内印发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工作指引》,旨在通过确立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制度,进一步传导监管压力,明确监管重点,督促证券公司高度重视投行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效果,充分发挥好内控机制的制衡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检查对象选取,明确重点检查内容,重申检查纪律,提升现场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证券公司投行执业质量关乎上市公司质量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2018年3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对投行内控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4年多来,行业机构普遍按照要求构建了投行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了业务部门、质量控制、内核合规"三道防线",有效发挥了自我约束、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投行执业质量稳步提升。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投行业务违法违规情况看,投行内控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甚至存在个别证券公司投行部门与质控部门人员交叉任职、业务部门人员擅自删减内核意见等严重情形,内控机制流于形式。
《工作指引》以强化现场检查为着力点,督促证券公司更好地发挥投行内控机制的监督制衡作用。主要规定了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明确五种应当开展检查的情形,包括投行项目撤否率高、投行执业质量评价低、负面舆情数量多或影响大、承销公司债券或管理资产证券化项目违约率高、因投行业务违法违规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二是明确三方面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证券公司投行内控制度机制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投行业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以及公司高管、内核、质控及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尽责情况。三是明确四类应当予以处罚的主体,即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内控人员、业务人员等四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移送稽查部门、司法机关处理。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系统落实好《工作指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好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要求。同时,坚持问题查处和经验总结并重,以查促改,梳理典型问题和案例及时向行业公开,持续压实证券公司责任,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保荐尽调、底稿要求升级
据悉,注册制对保荐人的尽调能力、执业质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完善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制度,证监会5月27日发布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下称《尽调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下称《底稿指引》)。
其中,《尽调准则》细化保荐机构合理信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或者基础工作的标准、程序,更加强调保荐机构"荐"的角色,充分发挥保荐机构在投资价值判断方面的前瞻性作用。
《尽调细则》对原先未涉及的一些尽职调查事项进行了补充。例如,补充内容涉及红筹架构、特别投票权、协议控制、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契约型资管产品和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入股、发行人未实现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业务高度依赖信息系统、投资者保护、估值、板块定位等需要核查的事项。同时,结合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合同资产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还增加了商誉、政府补助等一些重点事项的核查要求。另外,在三方合作与责任界定方面,明确保荐人在尽职调查工作中存在选聘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咨询顾问等第三方提供与尽职调查有关服务的情形的,保荐人应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机构,不得将法定职责予以外包,保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聘请第三方而减轻或免除。
《底稿指引》主要规定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需要关注的事项和留存的资料,以及编制底稿的形式、程序等。《底稿指引》规定,凡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具体内容上,此次修订增加了三类底稿要求,一是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复核资料,二是内核阶段工作底稿,三是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其中,对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可以合理信赖,保持职业怀疑;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上,明确要求保荐工作底稿应收集内核阶段底稿;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方面,保荐机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记录对尽调证据的分析与验证过程。
除上述三方面新增底稿要求之外,较2009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修订后的细则还对底稿保存年限、底稿电子化系统建设、底稿分阶段整理等工作进行了规定。
其中,《底稿指引》提到,保荐机构应建立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为履行过立项程序的每一个保荐项目形成独立的工作底稿,明确归档保管流程、借阅程序与检查办法、变更的管理程序等。
电子底稿内容与纸质底稿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20年。此前规定为10年。
底稿归档工作安排上,工作底稿应根据项目进展随时收集,分阶段整理。项目终止或完成后,保荐机构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底稿的整理归档工作。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意见)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底稿的归档工作。
此外,《底稿指引》显示,保荐机构从事北交所相关保荐业务,应当结合市场定位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参照适用该指引。
上交所发布"十四五"发展规划
据悉,为有效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更好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交所近期编制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于5月31日正式发布。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上交所将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推动关键制度创新,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到2035年,努力建成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匹配,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技术领先、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
在规划举措方面,《规划》提出11项重点任务。一是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持注册制改革"三原则",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优化股票发行审核机制,明确交易所审核职能定位,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完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二是推动股票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主板与科创板双轮驱动战略,提升服务科技自立自强能级;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文化。三是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机制,有序发挥融资功能;持续加强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端建设,完善债券市场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优化交易所债券市场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四是推进产品和交易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基金市场;丰富衍生产品种类;积极发展REITs市场,支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成熟项目尽快落地;持续优化交易机制,完善核心指数编制。五是服务国家"双碳"目标。大力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强化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交易所自身绿色低碳发展。六是推动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化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跨境产品;提升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参股交易所建设,多方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支持上海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全球资产管理中心。七是加快数字化发展。稳步推进新债券、新竞价、新期权等交易系统建设,打造新一代核心交易系统;统筹推进科技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技术治理能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水平开放共赢的行业数字生态圈。八是提高市场服务质量。构建以"培育服务、综合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服务模式;健全"交易所-会员-投资者"三级投资者教育保护机制,加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建设好中国证券博物馆,厚植资本市场文化。九是增强自律监管效能。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构建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健全自律监管体系;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不断推进监管转型;持续完善交易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证券交易行为;加强会员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十是健全市场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增强市场风险预研预判,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十一是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可控。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增强技术基础设施运维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对极端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掌控,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投入。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一流人才队伍、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等5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规划》贯彻落实。
上交所发布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据悉,为完善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制度,简化优质项目审核流程,提升优质成熟企业债券融资效率,助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以下简称《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
上交所自2018年推出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融资审核制度以来,已助力一大批优质央企、地方国企和优质民营实体企业充分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便利,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次制定《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是上交所进一步适应市场形势、服务市场需求,更好支持优质企业进行债券融资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指引》对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和优化审核措施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简化部分认定指标,拓宽优质企业范围,对于在重点支持行业领域内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给予专门支持。二是提升对知名成熟发行人项目审核的支持力度,除保留现有的公募快速审核、私募直接备案发行、多品种债券合并申报编制发行文件等便利措施外,进一步简化文件签章、财务报告披露等方面要求,便利优质发行人开展债券融资。三是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发行人资质变化情况动态匹配审核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发掘自身优势,用好用足制度支持。
公司债券审核实行注册制以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扎实做好市场服务,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支持知名成熟企业更好利用债券市场便利融资。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为优质企业实现低成本、便利、高效的债券融资创造更有利的环境,吸引各行业领先企业携手促进上交所债券市场提质、扩面,以高质量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债券市场建设,助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符合条件的ETF将被纳入互联互通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称ETF)纳入互联互通。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1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ETF纳入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额。ETF纳入互联互通基于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连接,主要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循两地现行的基金运作、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
公告表示,在投资标的方面,两地将基于基金规模、跟踪指数选股以互联互通标的股票为主等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内地ETF及香港ETF纳入标的范围。详细的条件规定将由两地交易所发布。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同意,两地交易所可根据运行情况在股票互联互通框架下调整纳入标的范围。在投资方式方面,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ETF,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投资额度方面,ETF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并统计及管理。
公告表示,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发布或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将ETF纳入互联互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实施,需要2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
上交所修订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
据悉,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简称ETF)纳入互联互通的投资标的共识,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称,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2年第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实施办法》修订合计新增16条、修订2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沪港通标的证券范围扩展至股票ETF。明确标的证券范围。新增第十六条、第六十四条,明确沪股通、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股票ETF。同时,调整涉及标的证券的通用规定。对于同时适用于股票、股票ETF的规定,统一将"股票"表述调整为"证券"或"标的证券",包括报价等交易事项、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非交易过户、即时行情发布、信息披露等,涉及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等。此外,新增沪股通ETF份额持有人投票权的规定。修订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香港结算作为名义持有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股票ETF纳入及调整机制。明确纳入条件。新增第二十二条、第七十条,明确沪股通、港股通ETF定期调整纳入条件,包括产品属性、资产规模、上市时间、跟踪指数发布时间、沪深港通股票权重占比、跟踪指数及其编制方案等。同时,明确定期及临时调整安排。新增第二十三条、第七十一条,明确沪股通、港股通ETF定期调整调出情形,包括资产规模、沪深港股通股票权重占比、跟踪指数及其编制方案等。新增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三条,明确股票ETF终止上市的临时调整机制。再者,明确定期调整公布及生效时间安排。新增第二十四条、第七十二条,明确沪股通、港股通ETF定期调整公布及生效时点。另外,明确交易所无法获取有关数据的股票ETF不予纳入。新增第二十六条、第七十四条,明确上交所或联交所无法获得用于判断纳入条件的指数数据时,相应股票ETF不予纳入。
三是其他股票ETF纳入相关修订,包括新增沪股通ETF担保卖空豁免提价限制的规定;补充沪股通、港股通ETF信息披露渠道;新增及补充相关释义等。
上交所表示,对于上述修订的沪股通ETF担保卖空豁免提价限制、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披露沪股通ETF担保卖空比例、沪股通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规定暂不实施,上交所将另行通知具体实施时间及业务安排。
两部门要求从四方面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REITs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权益型资金来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基础设施REITs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发起主体、回收资金用途等方面构建了有效的隔离机制,压实参与机构责任,切实防范REITs回收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领域。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发起主体应当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独立法人,不得开展商品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业务,项目应当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的市场化收益,并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是强调了回收资金用途的严格闭环管理机制,鼓励将净回收资金用于投向明确、条件成熟、短期内能够形成有效投资的新建项目,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确保净回收资金优先用于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或用于其他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领域;三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发起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挪用回收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当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并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按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沟通协作,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和地方发展改革委做好推荐、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交易所将明确审核和持续监管安排,对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回收资金使用等事项加强监督管理。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权属清晰、运营模式成熟、具有可持续市场化收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行REITs,推动试点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原始权益人和中介机构诚实守信、归位尽责,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行稳致远。
四部门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据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四个部门5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上述四部门将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活动时间从今年5月~12月,拟定在山西、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甘肃等地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和企业活动,活动的主要落地城市将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
同时,四部门也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通知指出,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据统计,参与此轮新能源汽车下乡的企业多达20余家,包括一汽集团、东风公司、长安汽车、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五菱、一汽奔腾、东风小康、广汽埃安、广汽丰田、北汽福田、长城汽车、比亚迪、奇瑞汽车、江淮汽车、威马汽车等,涉及车型70余款。
据了解,这是自新冠疫情以来,四部委第三次组织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前两轮的汽车下乡活动均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共销售106.8万辆,同比增长169.2%,比整体市场增速高约10个百分点,贡献率近30%。
据报道,5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涉及汽车消费方面,明确了将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5月31日,国务院印发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在政策涉及的六个方面33项措施中,重点提及了要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当日下午晚些时候,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要闻
▲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发布基础设施REITs扩募指引
5月31日,证监会指导证券交易所制定发布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收购资产,加大REITs市场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扩募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是市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明确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扩募发售相关安排,强调扩募相关要求与首次发售一致,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和利益冲突防范,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严把项目质量关,压实参与机构主体责任。推出REITs扩募机制,有利于REITs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开展并购重组活动,进一步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运营情况和业绩良好、投资运作稳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上市REITs开展扩募业务,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充分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拓宽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作用。
▲股转公司北交所24条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
5月31日,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市场实际推出24条优化自律监管服务的措施,进一步增加监管弹性、提升服务温度。
具体来看,一是保障北交所审核及发行业务正常推进。畅通申报前线上沟通渠道。保障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企业的审核工作正常推进。依规对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审核问询回复时限进行延期展期。放宽文件签署等报送要求。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加强对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的指导。二是优化新三板审查业务相关安排。实行申请挂牌、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受理审查"绿色通道",实现专人对接、专项审查、即报即审,审过即挂(办)。放宽挂牌审查、定向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务申报时限要求。放宽文件签署等报送要求,允许通过提供签字页电子扫描文档方式办理。三是便利企业开展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工作。2022年年底前,挂牌公司、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延长至23:00。适当放宽业务文件报送形式要求,部分业务允许在取得相应授权后以签字暂代公司实体签章。支持挂牌公司、上市公司线上召开公司"三会"。四是支持中介机构灵活开展相关业务。灵活挂牌公司现场核查安排,允许中介机构在保证核查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线上方式远程开展核查,通过远程方式难以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提交延期申请。支持证券公司通过电话、网络等非现场方式开展业务。适当放宽证券公司执业数据报送时限要求。五是对受理、仪式、投资者服务等业务作出便利安排。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复核申请、优先股发行、北交所会员资格等各类受理业务。
▲四部门宣布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年底。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有条件的省份可进一步拓展至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简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办理,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国家移民管理局部署一批新举措服务便利涉外企业生产经营
据悉,为服务促进稳住经济大盘,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日部署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实施一批服务便利涉外企业生产经营的新举措,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提供政策、措施、环境服务支持。
国家移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新举措聚焦制造业、运输业、跨境服务业和国际商贸人员期待要求,充分发挥移民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消除保通保畅堵点,着力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国际市场,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方面,主要措施包括为船舶制造、维修企业新造或完成维修的国际航行船舶出港试航、交付使用直接办理出境手续,允许国际航运企业集装箱班轮在国内港口间航行遇紧急情况时临时改港,为国际运输企业高频次出入境员工执行任务时一次办结入境出境边防检查手续,为境内企业派出员工赴境外参与重要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办理护照证件和出入境便利,简化企事业单位外籍员工在国内调配使用的居留手续等。
在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实行国际货运船舶到港"零等待"、离港"零延时"验放通关,对跨境运输医疗防疫和农业、能源、民生保障等重点物资的车辆实行优先查验、快速通关,对经停货运枢纽机场、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货运机组简化边检查验手续等。
在便利商务人员办证办事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就近就便受理审批在华投资、创业、科研、经贸外国人签证延期申请,为边境地区跨境运输企业及司乘保障人员提供办证便利,为内地企业派遣赴澳门参会参展工作人员提供就近办理赴澳证件便利等。
▲我国首次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悉,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称,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专家表示,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部署。虽然有不超过30万元的价格限制,但这是我国首次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有望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根据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国资改革
国资委抓紧研究完善稳增长工作措施
据国务院国资委6月1日披露,国资委党委近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紧密结合形势变化,持续细化实化国资央企稳增长各项工作措施。
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两增一控三提高”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上半年效益实现合理增长。据了解,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应考核分配政策,对上半年业绩好的企业加大激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实行考核加分、工资总额特别奖励等专项措施。
国资委党委强调,国资央企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扎实推进高质量稳增长,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顶梁柱作用。
为此,国资委党委从十个方面做出安排。一是抓紧对稳增长作出进一步安排,逐级压实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完善稳增长工作措施,实招硬招要尽出早出,全力稳经营、挖潜能、增效益。二是加快推进复工达产,着力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创新工作机制和生产组织方式,尽快有序推进员工复岗、仓库解封、物流畅通,最大限度挽回疫情损失。三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四是积极扩市场深挖潜,密切跟踪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行业运行趋势的预研预判,全力拓展增收增效空间。五是大力推进降本节支,进一步向管理要效益,确保成本费用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成本费用利润率稳中有升。六是持续深化亏损治理,全力控制亏损子企业数量、减少亏损面和亏损额,加快推进“两非”剥离和“两资”清理工作,重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七是用好用足国家各项支持政策。八是加强各类企业间协同合作,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加强协同,优化产业生态,形成强大合力,实现互利共赢。九是加大专项激励力度,因企制宜加快研究出台各类有利于稳增长的激励措施。十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国务院国资委公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
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提出"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的总体目标,以及"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和"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
根据《工作方案》,调整盘活一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也有了时间表。《工作方案》提出要因企制宜制定调整计划,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调整,支持通过吸收合并、资产重组、跨市场运作等方式盘活,或通过无偿划转、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和优势领域。《工作方案》还要求,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明确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按照计划,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于2022年8月底前将本集团工作方案报送国资委。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440户,其中境内超过350户,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方案》从推动上市平台布局优化和功能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等四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工作举措,涵盖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日常运营、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风险防控、市场表现等上市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并将试点把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工作方案》还提出,引导上市公司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助力做强做精主业。这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优化融资安排,改善资本结构实施主业拓展和强链补链提供了依据。
《工作方案》提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优化完善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传导机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到2024年底前,中央企业要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工作方案》还提出,鼓励中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导意见,所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应有较广覆盖面。上市公司要加强与行业分析师的定期互动,拓宽分析师覆盖范围,及时跟进深度研究报告的发布情况。合力打造价值实现新局面。
上海联交所调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5月26日发布公告,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进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公告,具体调整如下:
第一,企业增资可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增资信息,合计披露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产权结构、近3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拟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
第二,产权转让可在产权直接持有单位、企业增资可在标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信息预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应当进行相应提示。
第三,产权转让、资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仅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披露信息的,产权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资产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上述要求应当在信息披露中作为交易条件予以明确,并在交易合同中对工商变更、字号变更等安排作出相应约定。
第五,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节能减排
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世界能源转型的关键期,全球能源将加速向低碳、零碳方向演进,可再生能源将逐步成长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我国将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向纵深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规划》指出,展望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和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基础上,上述指标均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规划》指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 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 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 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强化多元化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支撑,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适应能力。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终端直接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利用,促进乡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多措并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规划》提出,布局前沿方向,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可再生能源创新链,加大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供应链弹性韧性,持续巩固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
深化能源体制和"放管服"改革,推进能源低碳转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转型变革,深层次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合作。
《规划》还提出,强化政策协同保障,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详查与储量评估,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为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将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实施方案》指出,要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必须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在开发利用模式上,《实施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一是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
二是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积极推进乡村分散式风电开发。
三是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
四是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
《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上,支持和指导电网企业积极接入和消纳新能源。
在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上,《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鼓励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电网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协议执行。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鼓励新能源项目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在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对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金融机构和企业可自主协商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计划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绿色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保理等创新方案,解决新能源企业资金需求。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将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界定新能源绿色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估准入条件。加大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财政部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5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明确,将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以及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其中,《意见》提出,将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建立健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作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培育交易市场。
在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将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
《意见》提出,将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
《意见》提出,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
《意见》提出,将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公务用船优先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意见》还提出,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继续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国的技术、资金、项目援助。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资金谈判,打造"一带一路"绿色化、低碳化品牌,协同推进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密切跟踪并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制定。
山东“十四五”计划投产1000万千瓦大型煤电机组
近日,山东印发《山东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
该规划提出,加快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加快推动纳入国家电力“十三五”规划煤电项目建设投产,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要求,适度布局建设大型煤电机组,到2025年,力争建成投产大型煤电机组1000万千瓦以上,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装机容量占比达到85%左右。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适时推动第五条直流输电通道纳入国家电力规划。到2025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持续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中长期市场在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引导现货市场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力供需关系。推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参与现货市场,建立合理的费用疏导机制,力争实现不间断运行。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更好体现灵活性调节性资源市场价值。
河北科学布局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布局指导方案》(简称《方案》),科学布局全省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满足电网调峰调频需求,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方案》提出,结合河北省电力发展和新能源规划目标,充分衔接河北省调峰需求情况,通过总体分析测算,全省"十四五"期间电网侧独立储能总体需求规模约1700万千瓦,其中冀北电网需求900万千瓦,河北南网需求800万千瓦。为满足河北省电网调峰调频需求,结合电力负荷和新能源布局实际,优先在冀北电网的张家口、承德,河北南网的太行山沿线及重点县区布局项目。
河北南网新能源分布相对均衡,电网网架也相对成熟,但各市之间用电负荷和调峰需求差异较大,将沿太行山脉和重点县区作为独立储能项目布局的重点区域。"十四五"时期,在石家庄的井陉、平山、灵寿,保定的阜平、涞源、满城,邢台的宁晋、临西、南宫,沧州的黄骅、海兴、渤海新区,衡水的故城、饶阳、阜城,邯郸的涉县、武安、肥乡等县区,共布局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规模800万千瓦。
冀北电网张承地区新能源装机规模占比约90%,但电网网架相对薄弱,电力负荷相对偏低,调峰调频矛盾突出,将张家口、承德地区作为独立储能项目布局的重点区域。"十四五"时期,在张家口的张北、康保、尚义,承德的丰宁、围场、隆化,唐山的乐亭、玉田等县区,共布局独立储能项目建设规模900万千瓦。
《方案》提出,鼓励新型储能骨干优势企业、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储能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推动产学研用各环节融合发展,加速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化;支持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路线开展试点示范,促使新型储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技术示范带动,引领河北省新型储能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并网运行工作。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积极做好已列规项目的并网工作,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接网程序,明确并网调试和验收流程,公平无歧视地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管理规范,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科学优先调用,保障新型储能利用率。
《方案》提出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管理。加强对列规项目的考核评估和管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科学合理地投资和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示范引领作用和有益借鉴。
美的集团与国华投资携手推动"双碳"战略落地
5月31日,美的集团与国家能源局旗下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华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聚焦储能系统、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及综合能源利用领域,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与优势展开全面合作,加速推进"绿色零碳园区"的建设与推广。
"十四五"期间,双方将整合渠道、服务、技术、资金等多方面资源,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领先优势,布局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打造能源利用的数据分析和智能运维体系,确保综合能源利用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营。
当下,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稳步推进,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电力行业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愈发关键。
美的集团持续关注绿色能源领域,已于2021年发布了"绿色战略",系统化推进低碳战略转型。美的方面表示,能源管理是该集团核心ToB业务之一,美的长期看好行业未来的市场空间和价值,并在该板块进行了一系列布局与探索。
美的工业技术事业群及旗下合康新能将以本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在绿色能源领域的优势,积极推动储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在工业领域的落地,助力企业实现用能的"低成本、低风险、低碳排",在加速工业园区"零碳"建设、达成"双碳"目标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据介绍,合康新能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包括风储、光储、风光储、光储充等多场景户用及工商业储能解决方案。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旗下集风电、光伏、氢能、综合智慧能源、基金投资为一体的综合型清洁能源企业,国华投资凭借 "以新能源为核心,氢能、综合智慧能源为两极,投资平台为新引擎"的"一核两极一平台"发展战略不断取得辉煌成果,"风、光、氢、储、融"产业链抱团式发展形成了公司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业务覆盖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澳大利亚、希腊。
据悉,双方将以美的集团的成熟园区为试点,建设综合能源利用示范项目,打造行业领先的绿色工厂与零碳园区,并以此为样板进行推广复制,引领绿色制造发展方向。
蚂蚁集团启动ESG可持续发展战略
6月1日,蚂蚁集团发布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正式启动"数字普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开放生态"四位一体的ESG可持续发展战略。
蚂蚁集团董事长兼CEO井贤栋在报告中表示,ESG可持续发展战略是蚂蚁内生的需求和主动选择。数字普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开放生态,这四件事是蚂蚁面向未来、担当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最重要也最迫切的课题。
在"开放生态"主题下,井贤栋表示,平台的发展是生态各方参与的结果,也应该以生态各方获益为目标,蚂蚁会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同时,与社会各界、利益相关方合力打造共生共赢、共治共享的生态,以及更加公平合理的商业模式与环境。为此,蚂蚁在该主题下细化了8项实质性议题,涵盖公司治理、透明度与风险管理、多元平等与包容、促进行业发展与共赢等,努力回应社会期待。
报告显示,2021年蚂蚁集团采取了多方面措施完善其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风险防范中的关键作用。这些措施包括持续强化董事会的作用、扩大董事的履职范围、增设董事会利益冲突委员会、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委员会等。同时,监事会新增一名外部监事,进一步加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力量。
"科技创新"则被单独列为一大主题。井贤栋在报告中称,蚂蚁将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提供全球领先的科技产品与服务,同时加大自有技术分享并助力实体经济数字化升级,切实探索科技伦理规范。根据报告,蚂蚁集团连续3年研发投入年均增长率超过39%,2021年科研投入超过188亿元。
劳动用工
八部门联合倡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
据悉,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8部门5月30日在2022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场活动上联合发出倡议,号召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联合行动,为青年人才健康全面成长提供支撑,为他们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倡议共包括关心青年科技人才所思所想、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强化组织建设和平台支撑、拓宽国际视野6方面内容。
倡议提出,完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加大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科研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资助数量。加强部委联动,实施表彰奖励提升计划,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奖项。
倡议倡导破除"圈子"文化,反对导师在学生独立开展的论文、项目和研究中"挂名"。倡导用人单位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杜绝简单以论文数量、人才"帽子"、科技奖励和项目承担经历为决定性依据的评价。落实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破除"官本位"传统思维,改变"填表式"管理模式,解决评估检查多、会议多、报销难等问题,让青年科技人才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
倡议还呼吁各级学会主动吸纳青年会员,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在学会任职。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组织中青年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工作覆盖。强化青年科学家学术沙龙、博士生学术年会等青年学术交流品牌,切实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在各类学术交流中的参会和发言比例。
从需求端发力稳主体促就业
工人日报5月30日刊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撰写的文章,建议从需求端发力稳主体促就业。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1~4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7%。其中,4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1%,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从年龄段来看,16~24岁、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8.2%、5.3%。不难看出,无论是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还是青年失业率,都超过了去年同期。这表明,当前稳就业任务艰巨。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有效需求不足是导致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进而影响就业的主要原因。近些年来,消费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不过,在疫情影响下,消费需求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萎缩。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1%。在投资方面,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8%,但环比下降0.82%。在出口方面,4月份外贸出口增速有所放慢,尤其是出口数据的降速超过预期。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经济增长复苏乏力,也削弱了带动就业的能力。
从微观上看,市场主体的经营困难有所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萎缩,是导致就业难的直接原因之一。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9%,环比下降7.08%,其中制造业下降4.6%。服务业生产也出现下滑,4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6.1%,而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仅为40.0%。受此影响,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出现了下降。在需求减少的同时,我国的劳动力供给数量增加。据统计,今年我国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高达1600万人,其中包括1076万大学应届毕业生。
要缓解当前就业压力,必须从扩大需求入手,加快宏观调控的需求管理。既要从宏观上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又要从微观上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进而增加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劳动力是一种“派生需求”,就业情况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发展状况。因此,要加大就业优先政策的实施力度。无论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是产业政策,都要围绕扩大就业需求这个目标来进行。只有需求端稳住了,稳增长保就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其次,要尽快形成紧紧围绕扩大需求这个“牛鼻子”的政策合力。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扩大支出、减税降费等措施扩大有效需求。目前,我国的财政赤字率处于较低水平,具有适度提高的可行性条件。货币政策可以更加灵活,当前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为实施跨周期和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组合,达到刺激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复苏发展,进而拉动扩大就业的目的。
再次,要多措并举激活市场主体用工需求。稳就业要稳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劳动力市场需求端的最重要单元,是扩大就业需求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通过失业保险金返还等稳岗补贴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的存量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和推动双创活动,为劳动力市场创造更多增量需求。加强政策支持的精准性,有效解决市场主体面临的现实困难,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
最后,要加快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畅通劳动力市场供需之间的通道,尽快解决供需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既有需求不足导致的总量过剩问题,也有需求结构变化导致的数量不足问题,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消除各种阻碍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实现劳动力的最优化配置,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我们应该看到,当前的就业困难是暂时的。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扩大就业的动力依然充足。随着局部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市场主体的活力也将得到释放,吸纳就业能力将稳健恢复。只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增加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今年的就业目标就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专家论坛
刘尚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理念
经济日报5月25日刊发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的文章指出,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演化的产物。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特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创造,具有磅礴的生命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理念是人民至上,充分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强调价值理念,有利于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走好自己的路,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中国可持续发展、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吸取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历史教训
从历史角度观察,市场经济蕴含着一种“创造性破坏”机制。“破”的是旧技术、旧产品和旧结构,“创造”的是新技术、新产品和新结构。市场经济在人类社会的实践是从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的,从蒸汽机广泛使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到电气化、内燃机广泛使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完成了全球市场体系的构建。二战之后,全球经济重心从欧洲转移到美国,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到来,都离不开“创造性破坏”力量的推动,人类文明呈现出加速演进的态势。
市场竞争带来“创造性破坏”,市场经济也引领了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后所实现的生产力是史无前例的,但其经济是在一个接一个的危机中发展起来的。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人与自然冲突造成的环境危机、全球竞争抢夺利益带来的两次世界大战和正在演化的全球大变局,都反映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宿命——可能如熊彼特所言,最终为自己的成功所毁灭。
自1825年英国爆发第一次经济危机以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总是伴随着各种危机。不断爆发的危机,迫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得不进行适应性调整。在工业化进程中,美、英、日、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出现了环境危机。比如,“八大公害事件”危及人类生命健康,导致发展不可持续。这些国家不得不通过律法改革、税费改革、技术创新、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措施进行改良。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工业化之路的教训是深刻的,遗憾的是,很多后发国家仍没有避开这条工业化之路。
在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推动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得到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两极分化,催生生产过剩危机,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危机频发和工人阶级不懈斗争迫使资本主义进行改良,从美国罗斯福新政,到英国《贝弗里奇报告》及北欧“从摇篮到坟墓”福利制度,一度大幅度矫正了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中产阶层扩大,贫富差距缩小。然而,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随着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大行其道,贫富差距又再度扩大,财富聚集和集中的趋势在不断强化。贫富差距向社会深层传导,并在代际之间传导、固化,中产阶层缩小,社会极化现象加重。社会福利制度在选票政治机制的作用下,在一些国家变异为发展动力日渐弱化的“福利陷阱”,财政不堪重负,民粹主义、民族主义抬头,社会矛盾加剧。疫情全球蔓延、“数字鸿沟”等进一步加剧了贫富差距,贫困人口不断增多,社会不平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伟大创造
市场经济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不在于是否存在资本、是否有私人资本和私人所有权,而在于人民至上是否成为法律、制度和政府行为的底色,每一个人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是否成为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社会主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通过党的领导和法律制度规定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旨在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全面发展,财富积累、资本发展都是手段。这就解决了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人被“异化”、被资本(归根结底是物)所支配的问题。不言而喻,资本、私人所有权不应是束缚人发展的绳索,相反,是促进人发展的要素和工具。在人民至上的制度体系中,资本和所有权是人民群众创业创新、勤劳致富的手段,是每一个人实现自身发展的工具,是市场经济创新的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并成为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重要现实载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既可以将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又可以通过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依靠群众创造价值,给每一个劳动者积累财富的平等机会,使其摆脱贫困,富裕起来,过上好日子。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产权和利益,调动创新创业创造的积极性,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
以包容性发展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广阔前景
人民至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理念。这一价值理念体现在发展方式上就是包容性发展。所谓包容性发展,在经济层面,就是鼓励公平竞争,消除类似“三门”(旋转门、弹簧门和玻璃门)的排斥现象,并依靠各种形态的资本来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在社会层面,就是坚持社会公平,消除社会排斥,让所有人拥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并履行同等的义务,人人都有平等的发展机会。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取得巨大的发展成就,就是因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基本国情出发,进行市场化改革,走群众路线,激发了人民群众劳动和生产积极性,推动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在新发展阶段,激发群众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使群众积累的资本得到依法保护和有效使用,这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民群众搭建了一个大显身手的大舞台,只要坚持人民至上,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平等保护劳动收入和资本增殖,实现包容性发展就有了条件。
这些年,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容性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全面实现包容性发展,我们需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动不同所有权资本融合发展;二是加快社会改革,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给予每个人平等发展机会,提升每个人的能力,促进具有更大包容性的发展;三是以人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通过国民素质(包括健康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和能力的普遍提升,为“发展”而不只是“增长”奠定更加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人类开始进入数字文明时代,为包容性发展提供了新条件。数字化改变了人和人的交往方式、人和物的权属关系,许多资源从原来的不可交易变得可交易,资本的作用范围也由此扩大,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致富机会。数字化与资本结合,将产生新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包容性发展呈现新特征,同时也面临“数字鸿沟”的新挑战。推动数字化,最重要的是坚持人民至上。数据确权、平台监管、隐私保护、法治建设等都要超越工业化时代的思维范式。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抓住数字革命带给我们的历史性机遇,为民族复兴增添新动力。
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经济日报5月26日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姜长云文章表示,近年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同时,中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此背景下,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面临较大挑战。
应该看到,中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在内外部环境较为严峻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面向未来,我们既要有爬坡过坎的韧劲和决心,又要增强化危为机的能力和智慧,坚定不移做好自己的事情。特别是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把稳增长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上年增长6.0%,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2021年GDP两年平均增长5.1%。中国人口多,地区间、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的收入以及发展水平、发展能力、发展机会差距较大,各领域发展尚存一些短板;2021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约为1.24万美元,已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面对今后更加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的国内外形势,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至关重要。当前,必须更加重视稳增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等。努力实现这些目标,首先要对中国面临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和风险挑战做到心中有数,找到应对之策。
一方面,国内外发展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乌克兰危机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乌克兰危机造成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这有可能带来连锁反应,或将对中国外贸产生负面影响。加之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的影响虽然是阶段性的,但也加大了稳增长的困难。
另一方面,部分国家取消疫情防控限制,可能会削弱中国率先恢复产能的优势。近年来,中国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迅速上升。2021年,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十分明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导致全球市场分割加剧、产业链供应链中断、供给和物流受较大冲击且成本剧增,中国依托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全球领先地位,扩大出口优势凸显。当前,一些国家取消了疫情防控限制,虽然长期来看弊大于利,但短期内可能推动全球产能和物流、供应链恢复,弱化大宗商品国际市场短缺对价格的推升作用,也会使中国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转弱。
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关键是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推动政策切实落地、尽快见效。
同时,稳就业也尤为重要。就业是民生和社会稳定之本、增收入扩消费之源。稳增长与稳就业可相互促进,在当前的复杂形势下,我们必须把稳就业也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在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上下功夫。在这方面,要用好基础设施建设对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就业带动力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更加关注零就业家庭以及重点群体的就业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援企稳岗相关措施;等等。
用好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
文章指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需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宏观政策、微观政策、结构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社会政策都作出重要部署,相关政策发力也要适当靠前。
第一,推进宏观政策与微观政策融合,更多关注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负面影响具有非对称性,对低收入人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及餐饮和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更易形成负面影响。对此,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回应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关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新增财力下沉基层,向受负面影响较重的群体和市场主体适度倾斜。加强对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区域性规模性特困行业的金融支持,助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引导其通过稳就业来促增收,夯实促消费扩内需根基。注意通过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创新简便管用的监管方式,降低就业创业的成本与风险。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更多支持自主创新等;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助其化解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融资困难和资金链断裂风险;推进财政、货币政策协调联动,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支持,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强营商环境建设。
第二,推进科技政策和改革开放政策协同发力,增强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能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优先支持自主创新,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从机制、政策上鼓励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促进变革性技术创新。要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科技型企业家和战略科学家引领自主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成为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中坚力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带动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在开放发展中提升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能力。
第三,优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增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中国重视以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应对风险挑战,有效促进了经济增长。当前,中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国内外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导致识别和应对机遇、挑战难度增大。有些突发性、临时性因素超出预期,影响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的时间、力度选择,容易导致调控有效性不足等问题。科学区分影响发展的常态因素、转型因素和危机因素,有效辨识长期目标、短期调控目标和应急管理目标,对于更好把握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有重要意义。要结合采用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等,提高跨周期、逆周期调节能力,协同支撑经济平稳运行。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基础性储备性研究。
第四,切实推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地。当前,全球通胀压力加大,要加强进出口调控,有效防范化解输入性通胀风险,更加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畅通关键物流和民生物资运输通道。既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又要确保经济稳定、发展安全。但也要防止部分地区疫情防控过度加码,加剧物流受阻、供应链中断,妨碍国民经济循环。要注意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精准性,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走实,尽力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民生的影响。做好大宗商品稳产保供工作,加强战略储备和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关于新阶段城镇化建设的几个问题
据悉,《经济日报》6月2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施戍杰、刘小鸽、侯永志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在要素集聚、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城市集聚效应不断释放,有力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创造巨量城市就业机会;户籍人口城镇化加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的协调性增强;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群、都市圈逐步成为城镇化主要形态;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显著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4.72%,大量资源要素伴随人口向城市集聚。在供给侧,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激发创新活力;在需求侧,推动消费不断扩大和升级,有效拉动城市投资。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就斐然,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基础条件和任务要求发生重大变化,需在总结以往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新情况新挑战,明晰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和推进思路。
找准关键问题
“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需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第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促使城市主导产业变迁,要避免制造业空心化和服务业低端化。产业是就业和税收的源泉,为城市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城市发展又会改变自身禀赋结构,要求产业随之转型升级。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城市能否实现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主导产业能否顺应资源禀赋结构的变化完成转型。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与土地成本快速上升,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优势逐步弱化,迫切需要培育新的主导产业、形成新的产业优势。新发展阶段的城镇化建设需避免出现制造业空心化、服务业低端化,要更多依靠人才红利,发展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高附加值产业。
第二,人口等各类资源要素将继续向城市集聚,要注意化解“大城市病”和“中小城市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城镇化率突破60%之后,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城镇化主要形态由单个城市扩大转变为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近年来,我国人口加快向中心城市集聚,而部分中小城市人口持续外流、增长动力减弱,出现“大城市病”与“中小城市发展能力不足”并存的现象。对此,需通过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群、都市圈,实现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协调发展。
第三,公共事务跨界属性明显增强,要突破传统界限分明的属地管理体制对协同治理的束缚。从发达国家经验看,在城镇化中后期,各类城市问题容易集中出现。比如,日本在城镇化中后期就曾出现严重的“大城市病”,并且人与自然关系较为紧张。随着越来越多的治理问题突破传统行政区划边界而成为跨界公共事务,一些发达国家开展了地方协同治理的实践。近年来,我国也有越来越多的治理问题成为跨界公共事务,同传统界限分明、各主一方的属地管理体制愈发不相适应。无论是大气污染治理、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还是流行性疾病防控,都亟需加强地方政府间的协同配合。
明确目标导向
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都要求城镇化建设从以效率为主转向统筹效率、公平、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建设需以高效、包容、可持续和富有韧性为目标导向。
高效的城镇化,意味着在城市建设中用更少的资源要素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这将为城镇化构筑坚实的物质基础。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效率,必须改变传统高投资、高负债、摊大饼式的城市建设路径。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城市内部和城市之间的空间布局,进一步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提高城市创新能力,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人员之间交流互动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协同升级。
包容的城镇化,意味着让人民群众更公平地分享城镇化发展成果。这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包容性,要继续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特别是要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联动发展,让身处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生活水平趋于一致。
可持续的城镇化,意味着城市宜居性进一步增强,城市开发的范围和强度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这将为城市长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可持续性,需进一步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通过更加严格地执行环保标准,引导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发展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不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和要素向优势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强的地区集聚,同时也要注意控制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密度。
富有韧性的城镇化,意味着城市发展的韧性不断增强,持续提升防范化解突发风险的能力。这将为城镇化创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新发展阶段提高城镇化的韧性,关键是让城市系统在各类突发风险出现时,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突发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城市功能,并通过自我完善更好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对此,要在“硬件”上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超前规划、统一布局、高标准建造、高效率使用;在“软件”上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丰富和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资源、工具、政策和能力储备,特别是加强政府各层级、各部门以及不同城市间的协同性;在“动态”上增强城市发展的适应性,使城市系统能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持续优化形态、结构和功能。
理清推进思路
我国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期,推动新型城镇化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理清推动建设的主要思路。
一是将城市群、都市圈作为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更好破解城镇化面临的新矛盾新挑战,应把城市群、都市圈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点。要依托中心城市高端要素集聚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分工互补;要加强城市群内部的高效连接,构建具有同城效应的通勤圈,疏解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压力,辐射带动周边中小城镇发展;要逐步缩小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在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差距,积极探索在城市群内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完善决策协调和利益平衡机制,促进区域内各城镇在公共事务方面实现协同治理。
二是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作为新发展阶段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方面,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区域,打破各类显性和隐性市场壁垒,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合作运营交通基础设施,促进产业体系跨地区有机衔接,实现创新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增强协同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公共资源供给效率和均衡性。另一方面,依托中心城市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城市群、都市圈之间协同联动发展,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加大对中西部中心城市的支持力度,提升其发展能力,实现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而带动周边城镇发展。
三是积极打造地区之间既有良性竞争又有横向协作的城镇化推进模式。在保持地方政府能动性的同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区域规划的硬约束,避免出现地方无序竞争和产业同构。与此同时,加强地方间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地方合作的范围覆盖招商引资、环境保护、民生建设等多个领域,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提高合作的稳定性,通过改革考核机制来增强合作的内生动力。
中小企业
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5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通知》要求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通知》要求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
工信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1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工信部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目前,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
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也面临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
《办法》不仅对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更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优质中小企业的三个梯度,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既有利于不同层次的企业看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满意度。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绝不仅仅是认定一批优质企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同时,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工信部通过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了适度倾斜。
此外,《办法》还明确,工信部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
工信部表示,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但是,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等。
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我们培育的对象。同时,我们也会加强动态管理,如果发现已被认定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数据造假的,坚决取消认定。
调查分析
中国贸促会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5月30日,中国贸促会发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外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良好。
报告参照世界银行最新试行标准,评价外资营商环境满意度的指标包括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雇佣劳工、获取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纳税、解决商业纠纷、促进市场竞争和办理结业手续等10个方面。
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于毅表示,中国贸促会已经设立服务外资企业工作专班,完善全国贸促系统与在华外国商协会、外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了解外资企业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报告显示,与2021年四季度相比,71%的受访外资企业维持了业务规模,16.4%的企业扩大了业务规模,72.1%的企业在华增资幅度大于5%。外资企业持续看好在华发展前景,13.5%的外资企业未来有在华增资打算,超半数外资企业表示市场和企业战略是在华增资主因,42.6%的外资企业将长三角作为计划投资的主要区域。
从调查情况看,受访的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良好,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促进市场竞争、获取经营场所评价较高,对宏观经济和监管政策满意度总体较高。
经贸态势
欧盟就部分禁止进口俄石油达成一致
据报道,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5月30日深夜宣布,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就立即禁止进口75%的俄罗斯石油达成一致。
欧盟特别峰会30日和31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米歇尔30日深夜在社交媒体发文说,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当天就对俄罗斯第六轮制裁达成一致,将立即禁止进口75%的俄罗斯石油,通过管道供应的石油暂时例外。米歇尔说,在今年年底前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将削减90%,以减少俄资金来源,给俄罗斯施以"最大压力"结束俄乌冲突。
米歇尔表示,制裁方案还包括将俄最大银行俄罗斯储蓄银行排除在环球银行间金融通信协会系统之外、禁止3家俄国家媒体的新闻信息产品以任何形式在欧盟落地和传播等。
米歇尔还表示,欧盟准备向乌克兰提供90亿欧元以支持其重建,欧洲理事会将继续与七国集团成员国一起,帮助乌克兰满足当前对流动性的需求。
5月初,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第六轮对俄罗斯制裁措施提案,包括今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俄石油。在5月16日举行的欧盟外长会上,因匈牙利反对,提案未获通过。匈牙利总理欧尔班30日说,如果匈牙利能源供应安全有解决方案,匈牙利就支持第六轮对俄制裁提案。
印度开始限制食糖出口
据报道,印度政府6月1日宣布,为保障国内食糖供应和价格稳定,即日起对本国食糖(包括原糖、精制糖和白糖)实施出口总量限制,2021-2022榨季(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出口总量将限制在1000万吨。
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印度4月消费物价指数升至7.79%,为2014年以来最高水平。在柴油、化肥等价格上涨推动下,印度国内食糖价格呈上涨趋势。
印度是世界主要食糖生产国和出口国。印度糖厂协会预计,本榨季印度糖产量将达3500万吨,国内消费量约2700万吨,加上上季库存,将有1600万吨的剩余。有分析称,印度实施食糖出口总量限制很大程度上是为应对国际糖价上涨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
俄乌冲突升级以来,全球粮食价格持续走高,已攀升至多年来高位。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实施制裁的背景下,俄乌冲突面临长期化风险,俄乌两个农业大国的粮食出口受阻,加剧全球供应缺口。为应对国内供应紧缺和价格上涨,一些农产品大国近期陆续出台限制出口措施。有专家警告,当前全球粮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不仅无助于缓解本国粮价,反而会进一步推高全球食品通胀。
任琳:“印太经济框架”难掩地缘政治色彩
《经济日报》5月30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研究员、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治理研究室主任任琳撰写的文章指出,尽管美国在与相关国家对话中重申“印太经济框架”会淡化地缘政治色彩,强调经济议程的中心地位,但始终难以掩饰其“有效反制中国不断增长的影响力”的目的。无论什么样的区域合作框架都不应根据某一国的利益而冲击现行的区域合作架构,开地区一体化的倒车。
继“重返亚太”“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印太战略”等一系列举措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或中途“夭折”后,美国于5月23日宣布启动所谓的“印太经济框架”。尽管美国在与相关国家对话中重申框架会淡化地缘政治色彩,强调经济议程的中心地位,但始终难以掩饰其“有效反制中国不断增长的影响力”的目的。“印太经济框架”的排他性强、战略色彩浓厚、经济前景不明朗,终将给亚太地区的政治经济秩序带来诸多负面冲击。
第一,“印太经济框架”看似是经济倡议,实则蕴含明显的战略意图。随着世界经济的中心向东转移,亚太地区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重要性不断攀升。美国认为其旨在强化区域领导力的“印太战略”仍在经贸领域存在短板,主要原因系“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美国选举政治的话语体系中被判定为“政治性死亡”,而配套其国家安全战略的区域经济安排也就因此“缺位”了。所以,拜登政府旨在重塑一个贯彻“美国优先”原则的亚太区域经济安排,呼应其提高区域影响力的战略需求,并借此为亚太国家提供与中国合作之外的所谓“替代方案”。然而,亚太地区过往成功与繁荣的密码都是合作共赢,不是地缘冲突和零和博弈。
无论什么样的区域合作框架都应该促进区域内外的开放合作与互利共赢,不应把经贸问题政治化、安全化、意识形态化。美“印太经济框架”运用经济倡议、经济手段和战略施压等方式胁迫亚太国家在中美之间“选边站队”,企图把亚太地区阵营化、北约化、冷战化的行为正在日益“蚕食”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根基。
第二,“印太经济框架”无视客观经济规律,无益于亚太地区和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复苏。美国动辄诉诸“脱钩”或“断链”战略,人为制造技术脱钩、产业断链,不断加剧供应链危机,破坏科技创新集群效应,如今更是把这些伎俩重点“移植”到亚太地区,这只会给亚太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复苏制造更大障碍。美国主导下的“印太经济框架”虽然提出了诸如增强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的一系列经济倡议,但其中心思想并不是畅通世界经济,而是给已然相当脆弱的区域经济和世界经济“添堵”,其目的无非是通过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等手段,转移区域内各国涉华供应链,进而推动对华“脱钩”。
无论什么样的区域合作框架都不应违背经济全球化的大原则,不应在亚太地区经贸领域内搞“新冷战”,应该按照自由贸易规则办事。亚太地区有望成为拉动疫后世界经济复苏的“领头羊”,任何国家都不应人为地切割区域经济的聚合力,破坏亚太作为拉动世界经济健康发展的引擎作用,逆经济全球化大势而为之。
第三,“印太经济框架”把重心放在拉拢“小圈子”上,相关经济条款“空洞无物”且“先天不足”。跟以往的经贸协议不同,“印太经济框架”更关心能否把更多的亚太国家拉入所谓的排华“小圈子”,而不是真正地借由经济框架达到降关税、减监管,向相关国家开放自由市场的目的。因此,美国一改过去“高标准严要求”的风格,一再降低框架的准入门槛,根据各方要求修改相关条款。相关国家只需加入“四大支柱”之一的讨论,就可成为框架的初始成员国。“四大支柱”涵盖了公平与适应性强的贸易、供应链弹性、基础设施和减少碳排放、税收改革和反腐败等领域。此外,这种松散的旨在与成员国“共同制定标准”的“伙伴关系”在程序上是不需经由美国国会批准的,所以达成起来相对容易。由此可见,美国政府急于想在亚太地区形成这个排他性的“小圈子”,并不真心在乎该经济框架能否产生具体的经济效果。
无论什么样的区域合作框架都不应编造空洞的噱头去拉拢“小圈子”,不应在亚太地区制造封闭孤立的氛围,应该客观中立地为加强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做实事。尽管美国一再重申该经济框架还处于起草、修改阶段,但有大量国际舆论指出,多方妥协致使该经济框架“空洞无物”,经济前景并不明朗,唯一保留的是其浓郁的政治色彩。
最后,“印太经济框架”重在助美索取战略资源,提供区域公共产品的能力和意愿有限。白宫声明在突出位置强调“作为印太地区的大国,美国要扩大在该地区的经济领导地位”,以及借此框架“确保美国国内工人、小企业和农场主具备参与印太地区竞争的能力”。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声明未明确提及借此框架印太地区将获得减免多少关税,获得多大市场,减少多少贫困。“印太经济框架”遵循的是“美国优先”原则,并不关心亚太地区整体福利的提高。“印太经济框架”把重心放在塑造排他性规则上,势必意味着这套经济框架不是效率优先和公平优先的,做大做强本区域的经济蛋糕也并非其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印太经济框架”涵盖了大部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成员国,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分化和破坏此前该区域内各国追求和建设经济一体化的努力。
无论什么样的区域合作框架都不应根据某一国的利益而冲击现行的区域合作架构,开地区一体化的倒车。亚太地区的规则应该由区域内各国共商共建共享,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能仅从某一国家的政治意志出发,扰乱区域正常经贸秩序的稳定运行,乃至伤害区域经济的未来发展潜能。
投资视点
北京多部门联合推进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
据悉,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北京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全面提升财富管理行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意见》提出,到2023年,培育一批优质财富管理机构和人才,财富管理产品类型不断丰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财富管理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财富管理法治体系健全、市场规范有序、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全球财富管理中心。
《意见》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六个打造":
一是健全财富管理机构体系,打造完善的财富管理发展生态,包括:促进优质合规财富管理机构发展,发展财富管理专业服务,拓展应用金融科技。
二是创新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打造活跃的财富管理市场,包括:丰富财富管理工具,创新资产管理产品,扩大绿色领域投资。
三是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多层次市场体系,包括: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畅通财富管理投资渠道。《意见》明确,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具体而言,全面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作用,促进形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生态体系。扩大新三板挂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备企业资源库,储备、培育本市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挂牌新三板和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加强与津冀及各省市沟通合作,推动全国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市区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可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产品。《意见》还提出,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打造金融双向开放体系,包括:支持外资机构拓展发展空间,持续深化开放创新试点,推动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
五是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包括:鼓励发展财富管理专业教育,引进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引导行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强化行业监管和投资者保护。
六是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财富管理新高地,包括:支持发展财富管理业务,鼓励行业创新与先行先试,提升城市副中心财富管理行业影响力。
上海发布重振经济50条措施
5月29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在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围绕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将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恢复重振的关系,拿出真金白银为企业纾困解难,充分激发投资、消费和外贸等的动力潜力,确保各项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提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纳税人可延期纳税申报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增值税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行动方案》提出分类指导、动态修订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控指引,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合理限制。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等政策措施。同时,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专员服务机制,提前启动2022年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着力稳定外资企业预期和信心;加大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力度;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对置换纯电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优惠券;支持扩大企业债券申报和发行规模,将新型基础设施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发挥基础设施REITs作用。
他说,上海将继续支持中小微企业无缝续贷,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降低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费率;尽快启动土地市场交易,增加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各项支持政策;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稳定平台企业等的发展预期。
吴清要求,下一步,市区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落地,高效直达市场主体。
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华源表示,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租,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予以补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每人6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他说,相关政策措施叠加起来,预计全年将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以上。
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吴金城表示,6月1日起,上海全市进入全面有序复工复产复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将取消对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审核,对"白名单""非白名单"企业一视同仁,创造条件使企业员工能够正常上下班通勤。上海市商务委主任顾军介绍,下阶段将全面推进外贸外资企业复工复产,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帮助企业开拓RCEP成员国等自贸伙伴市场。
上海浦东出台加快经济恢复方案
5月29日,《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公布。该方案把稳定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作为加快恢复经济的重中之重,共包括50条具体措施。
在扩大租金减免范围方面,浦东新区对承租非国有房屋首次出台租金补贴政策,市区联合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5%给予补贴,最高350万元。
在协同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方面,为更好支持企业研发,浦东新区对企业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的资助;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予以最高1000万元的分类分段资助。
浦东新区提出,多措并举稳外贸、促消费、拉投资。在投资方面,浦东新区制定72个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加大资源统筹,争取规划、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快城中村拔点、改造。
黑龙江部署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这个省工贸领域重大隐患"清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方案,自6月1日至9月10日,黑龙江省全面排查整治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及有限空间重点作业企业,主要包括高炉冶炼钢铁企业8项重点整治事项,使用深井铸造的铝加工企业7项重点整治事项,产生易爆粉尘的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整治事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重点作业企业4项整治事项,严厉打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职、隐患问题不整改等违法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执法检查,对未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企业,要列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发现企业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并处罚;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刑事责任等强硬手段和有力措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辽宁省出台19条举措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辽宁省药监局出台《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培育壮大生物药、优化提升化学药、创新发展现代中药、大力发展先进医疗器械的任务目标,推出19条服务举措,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产品开发研制,对符合创新产品条件标准的项目实施清单制管理。支持创新产品加快上市,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专项、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填补辽宁产业空白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项目开展精准扶持。加强政策引导及技术服务,搭建企业与高校、企业与研发机构、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间的交流平台。
在服务中医药强省建设方面,支持桓仁、宽甸、西丰等地发展辽宁优势道地药材种植养殖和加工,打造辽宁道地药材品牌。推动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试点工作。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备案管理,加快办理医疗机构蒙药制剂品种备案。持续推进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推进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
同时,完善医药产业发展平台,推动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辽宁省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陨石山生命健康城、大连旅顺口区生物医药园区等吸引企业落地落户,设立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有条件的片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政策。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建设运营符合药品现代物流要求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药品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
为营造医药领域一流营商环境,辽宁省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和信息化水平,按照"只提交一次材料"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大力推行电子证书制度,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雄安发文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将设立科技企业库、"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上市企业后备库、孵化载体库四个企业库,并依据企业所属库别分类施策,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实现"五新"目标,加速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积极构建雄安新区现代产业体系,做强做优数字经济,促进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遵循"支撑疏解、创新驱动、分类施策、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服务保障疏解为重心,建立梯次培育体系,从而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新区辖区范围工商注册、纳税人身份信息确认,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即纳入对应类型企业库进行服务和支持。
在对科技企业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提出,对产业方向符合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定位且高学历在职员工比例、研发经费符合一定条件的疏解企业或新区企业,纳入科技企业库,并给予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再贷款融资、支持票据融资、实行贷款贴息、给予开办补助、降低运营成本、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做好企业服务、主动服务疏解企业等诸多支持政策。其中,针对首次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并对在新区孵化载体内租赁且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1.5元/平方米/天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
在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提出,对年营业收入达标、发展方向符合"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要求的科技企业库内疏解企业或新区企业,纳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并给予"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提高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鼓励技术联合攻关、鼓励智能设备投入、地方贡献奖励、加强人才智力支持等支持政策。其中,对于首次纳入新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评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再次给予30万元奖励;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次给予50万元奖励,并对疏解到新区的各类"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在对上市企业后备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明确,对疏解至新区或新设立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发展潜力较大,有明确的上市意愿,并成立专门的上市筹备工作团队的科技企业库内企业,经新区认定后,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按照《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中相关政策给予服务和支持。
在对孵化载体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方面,《措施》明确,对在新区注册并经新区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纳入孵化载体库。给予支持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鼓励服务企业疏解、吸引在京科研机构在新区创新创业、鼓励在孵企业积极创新等支持政策。对首次入库的专业孵化载体,按其认定(备案)为省、国家级专业孵化载体的等级,依次给予60万元、80万元一次性专业化奖励。对引进和培育的(含毕业后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按不低于15万元/家、10万元/家、2万元/家给予孵化载体一次性奖励;对成功挂牌上市的(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海外主板),给予孵化载体一次性奖励60万元。
《措施》同时要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和上市企业后备库是科技企业库的子集,其在库企业可享受科技企业库政策。企业同时满足各库相同类型的支持政策条件的或同时满足本措施与新区其他同类型支持政策条件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重点企业、重要项目等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专项政策支持。对科技领军人才等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新区创办企业的,开辟绿色通道,在企业入库、政策奖补等方面进行专项服务保障。
据悉,《措施》依托雄安新区科创服务区块链平台进行管理,企业入库申请在该平台填报,自2022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河北廊坊加快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
近日,廊坊市制定《关于发展壮大商贸物流产业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工作方案》,聚焦行业整体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廊坊商贸物流新功能、承接北京商贸物流功能疏解、凝聚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共识等五方面21项重点任务,大力发展壮大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加快构建背靠京津、辐射全国甚至全球的现代化商贸物流体系。
近年来,廊坊市将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列为全市主导支柱产业,全面启动了物流枢纽建设、电子商务培育、新型业态拓展、智慧快递示范、区域协同发展、产业布局优化六大工程,全力打造京津冀现代商贸物流基地,京津冀(固安)国际商贸城等一批新型商贸物流项目建成投产,成为京津冀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到"十三五"末,全市商贸物流业年增加值达到343.9亿元。
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廊坊市旨在发挥独特的区位、交通、成本和空间优势,发展壮大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实现功能聚合、效能裂变,提升廊坊对北京高端商贸物流企业的承接能力,激活京津冀乃至环渤海经济腹地的强大势能,吸引一批国内外高端商贸物流企业区域总部结算中心落户廊坊。
廊坊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焦文序介绍,廊坊市还将依托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扩大经济开放度,汇聚先进理念、人才、模式、资源要素,不断延伸保税加工、物流金融等商贸物流产业链条,吸引聚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快廊坊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勇当河北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排头兵,打造京津冀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协同发展的先行区、支撑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的制高点,开启廊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发展壮大商贸物流产业,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廊坊市坚持"五个聚焦"--
聚焦行业整体发展。优选一批龙头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给予政策支持,促其做大做强。对接各类国家级行业组织,建立深度对接合作机制。聘请相关领域顶级专家,指导编制全域商贸物流、口岸建设等发展规划,共同举办线上线下系列招商活动。将主动对接商贸物流领域顶级央企,争取达成战略合作,实现区域总部中心落户廊坊。
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廊坊市对全市商贸物流资源情况进行摸底,对优质项目抓紧纳入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申报国家、省重点项目。对接铁路系统,加快启动战略性物流基地所在地铁路货场运营。抓紧完善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筹备开展国际国内铁路运输业务;组建商贸物流产业投资集团,筹备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物流基地项目主体建设商贸物流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
聚焦增强商贸物流新动能。积极对接国际市场,争取尽早开通国际班列,以国别园区等方式开展合作,促进本地特色产业拓展原材料输入和产品外运,积极走向国际市场。依托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制定临空经济区航空物流发展规划和推进举措,举办"空中丝绸之路"论坛,做大做强航空物流产业。加强与周边城市港口对接合作,建立商贸物流资源共享机制,发展多式联运,形成跨区域联动发展格局。
聚焦承接北京商贸物流功能疏解。依托战略性物流基地项目,探索各类开放政策的创新集成,尽快完善铁路运输功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对接北京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寻求共建商贸物流合作项目,在功能协同上实现突破。积极对接国家顶级行业组织,建立企业库,实施"一企一档"精准招商。研究促进行业发展的要素保障和专项奖励政策,扶助激励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对首都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能力,依托有条件的商贸物流基地,规划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满足应急情况下及时就近调运物资需求,保障消费品供应。
聚焦凝聚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共识。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的共识;建立现代商贸物流领域政策学习制度,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课程;组织精干团队到重庆、郑州、西安等地考察,并通过线上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物流园区发展经验。
发展壮大商贸物流产业,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廊坊市坚持全市"一盘棋"。他们成立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委员会和"一办六专班",全面做好规划建设发展、商贸物流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申报、商贸物流发展投资、口岸经济发展推进、交通运输平台推进等重点工作。同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成立廊坊市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全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把脉支招。
"我们计划用三年时间,把廊坊建设成为以航空铁路公路运输为支撑,集保税仓储、物流集散、加工贸易、口岸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商贸物流枢纽;建成汇聚华北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经贸交汇点。"焦文序介绍,通过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有力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拉动商贸流通上下游产业链扩容提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廊坊在京津冀区域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陕西省西咸新区出台23条稳经济保增长政策
5月2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出台了多条稳经济保增长政策措施。西咸新区表示,此次政策制定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以及省市稳经济工作安排,全力稳经济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具体来看,西咸新区本次出台了四大类23条政策举措,涉及稳投资保增长、促消费保市场、降成本保就业以及强要素保运行。
在稳投资方面,现金补贴与奖励是重要手段。针对今年6月、7月、8月新开工、社会主体投资的产业类项目,西咸新区将在《西咸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从而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
为促进重点企业发展,西咸新区将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运行补贴。对今年6月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再一次性额外奖励20万元,下半年纳入统计库的,奖励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西咸新区本次推出的稳投资奖补措施还聚焦民航业,将安排3000万元对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起降航班给予增量奖励。其他稳投资奖补政策的适用群体还包括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等。
在促消费方面,西咸新区将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按经营类型、规模分档,每家给予一次性500元、1000元、5000元、1万元补贴。
同时,为激发重点领域消费大幅回升,今年6月,西咸新区将发放10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发放2000万元综合消费券,用于新区零售、餐饮、住宿、景区景点市场主体开展促销活动。此外,文旅市场也将获得奖补支持。
在降成本方面,西咸新区除了将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以外,同样将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其中包括,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等。
西咸新区还将支持企业稳岗稳就业,扩岗促就业。对于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以5月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基数,承诺年底前不裁员的,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就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对新区企业今年6月起新招录员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强要素方面,西咸新区的政策主要聚焦资金、土地、房租、税收等要素资源。在资金要素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让利小微企业,持续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对今年单户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担保费率降至0.5%,给予2%的担保费率补贴"等举措将落地。
针对土地要素,西咸新区表示,将降低出让地块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最低至20%,适度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同时,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产业科研项目"拿地即开工",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税收要素方面,西咸新区表示,将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郑州加快实施重点项目促进计划
据5月29日召开的郑州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发布会披露,郑州市正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郑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义在发布会上表示,坚持重点项目周例会制度,统筹协调资金、土地、能源、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加快实施重点项目促进计划,将先进制造业、创新驱动能力提升、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和社会事业等8个领域900个以上重大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确保2022年完成投资4670亿元以上。统筹调度补短板"982"工程项目进度,保障项目快速推进,确保年度完成投资2395亿元。加快3499个总投资924亿元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确保关键性项目6月底前竣工,保障安全度汛。
深圳发布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若干措施
5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工业经济稳增长提质量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以8个方面、共30条措施,夯实制造业"基本盘",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
《措施》要求加快重大工业项目规划建设。狠抓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在集成电路、超高清显示、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链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适度超前推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电厂、电网、油田勘探开发、LNG接收站、海上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储能和氢能等领域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落地建设10-15个百亿级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10-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重大能源项目。
此外,加强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鼓励产业基金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市引导基金主管部门可根据落地项目实际情况认定返投金额。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实施集中管理调度,会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各牵头部门组织开展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或属于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认定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
《措施》还提及加强产业用地资源保障。稳定工业用地规模,加快推进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建设,推动较大面积产业空间整备片区、连片改造试点片区土地整备和开发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约20平方公里成规模产业空间土地整备;出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有序推进25平方公里高品质产业空间连片改造;进一步降低"工改M1"项目审批门槛,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
另外,加大优质产业用房供给。加快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规划建设,为企业提供拎包入驻和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制定工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体系,纳入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的政策性工业用房,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用房管理办法确定租期和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及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按照"一集群一基金"配置原则,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专业化投资基金;出台支持风投创投机构发展政策,建设国际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区;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搭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在境内外市场上市的企业,按上市培育政策予以支持;延长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扶持优质中小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年底,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短期流动性支持。
广东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出炉
6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逐项对标对表国务院部署的6个方面33项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延伸,特别是结合深化实施今年以来广东省出台的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梳理形成涵盖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消费、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等六方面131条具体措施。
《通知》要点主要有:
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加快今年中央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全年支持超1.2万家外贸企业,拓展产业链承保,深化银保企三方合作,创新保单融资产品,实现短期险保单融资增信保额超600亿元。
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今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业储备,制定省内企业境内外上市与产业企业债券融资方案,实施企业上市发债一站式服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鼓励广发证券等在港设有子公司的省内优质券商加大对企业赴港上市的服务力度,强化港股IPO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
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支持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乡村振兴板",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与拟上市企业综合培育平台。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
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广州、深圳购车指标,各地不得新出台限制汽车购买的措施。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鼓励各市组织家电等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度,推动家电升级换代。鼓励各地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用于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活跃消费市场。
广州力争到2026年新增上市高企100家左右
近日,广州发布《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下称"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条")、《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强服务树标杆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行动方案(2022-2026 年)》(下称"高企六条"),"力争到2026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0000家以上,高企数量达到1.5万家左右,新增上市高企100家左右。"
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孙翔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条"及"高企六条",以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硬科技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高企"的梯次培育体系为主线,通过强科研、兴产品、优人才、暖服务、促金融等多项任务举措,引导人才、资本、项目、平台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孙翔表示,广州发挥高企在科研攻关中的核心骨干作用,鼓励高企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研发投入等情况,认定高企最高奖励100万元,部分区叠加可达150万元。
广州加强金融供给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育苗"作用,充分发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作用,推动子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实施"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等市场化项目遴选机制,每年安排1亿元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获奖覆盖面最高达1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达200万元。
广州将积极发挥科技信贷作用,继续发挥好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对初创期科技企业加大风险损失补偿比例,对即将上市的科技企业适当提高放贷额度上限;推动该市高企充分享受央行额度2000 亿元、利率1.75%的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红利,多措并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
广州将实施高企上市倍增行动,积极向上交所、北交所、深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荐高企上市融资;开设高企上市辅导班,助力企业登陆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
南京市出台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若干措施
近日,南京市正式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若干措施》,夯"基"垒台,为稳增长"加码"。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若干措施》共包括七个方面,分别为树牢抓好基础设施投资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在建项目高效有序实施、适度超前储备培育接续动力、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保障、切实降低疫情对项目推进影响、强化激励约束凝聚工作合力。
据介绍,南京市将聚力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在建项目、已批项目、前期项目分类施策发力,帮助项目单位解决资金、用工、设备、原材料等实际需求,加大征地拆迁等攻坚力度,进一步提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强化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硬支撑。
基于国家部署的五大类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南京市将立足南京实际,统筹传统和新型、存量和增量、城市与农村关系,加大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制造业"智改数转"、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应急防疫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助力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
对于在建项目,南京市将加快推进、高效有序实施,建立健全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协同推进服务机制,对纳入市重大项目清单的,按照常态化会办推进机制,按月调度项目进度,定期协调会办项目存在的问题,着力破解项目推进中的矛盾困难,确保在建项目按序时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适度超前储备培育接续动力,持续夯实基础设施增长后劲。鼓励各区(园区)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区级重点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分级储备机制。
为加快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南京市将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保障。拓展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和穿透式全过程管理;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防洪排涝工程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拨付和使用进度;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开展创新探索,推动成功发行REITs项目;规范有序推进PPP,常态化向社会资本推介项目,引导参与智慧交通、轨道交通、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停车设施等投资运营。加强资源性要素指标统筹平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申报需国家保障用地的重特大项目,探索建立都市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域调剂使用机制。
同时,切实降低疫情对项目推进影响,建立都市圈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协同服务机制,对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人员、车辆进行精准服务,研究制定应急处置状态下运输保障预案,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停工。优化"宁畅运"服务系统功能,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全程引导、全程服务、全程闭环、全程监管,提升重要生产物资运输效率。积极开拓渣土消纳场地,简化审批材料流程,尽量减少疫情对渣土运输等方面影响。
南京市明确,对各有关单位加快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监测、月度通报,晒成绩、比亮点,推动基础设施投资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和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切实营造抓项目、扩投资的浓厚氛围。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前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进行了细化明确,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及时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红包”,有力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通知》首次明确细化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减税、免税等具体适用条件和情形,方便相关企业对照申报,可操作性较强。
《通知》明确可享受优惠的企业须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优惠目录)、主营收入占收入总额60%和实质性运营三项条件,并规定了总分机构的适用情况。对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可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质性运营推动企业从“注册在横琴”向“研发、生产、运营在横琴”转变,增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吸引企业落户竞争优势。
《通知》明确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并明确了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符合的条件。
为节约企业资金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知》明确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企业的资本性支出按不同价值区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此次印发的优惠目录与原横琴新区优惠目录相比较,目录从原有的6大类80个细分行业扩大到9大类150个细分行业,使横琴粤澳合作区内更多产业和行业的企业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拜登宣布进口外国奶粉并加速国内生产
6月1日,美国总统拜登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哈维尔·贝塞拉(Xavier Becerra)、公共卫生局局长维韦克·穆尔蒂(Vivek Murthy)以及几家大型奶粉制造商的负责人举行圆桌会议,宣布美国政府将通过进口外国奶粉并利用《国防生产法》加速国内生产来应对美国的婴儿配方奶粉短缺问题。
根据白宫发布的声明,拜登政府将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协助下,采购约172365千克(380000磅)澳大利亚婴儿配方奶粉制造商Bubs Australia的奶粉,运输奶粉的两个航班将分别于6月9日和6月11日到达美国。此外,还有英国康多蜜儿(Kendamil)等同于370万瓶(8盎司奶瓶)的配方奶粉也将于下周开始从英国运抵美国。
此外,拜登政府还采取了其他行动,包括援引《国防生产法》加速国内奶粉生产,以及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达成协议重新批准雅培配方奶粉的生产,并允许食药局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口配方奶粉,以确保有足够的安全婴儿配方奶粉供美国家庭使用。
欧元区5月通胀率再创新高
据悉,欧盟统计局5月31日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受俄乌冲突影响,能源市场持续动荡,食品价格飙升,5月欧元区通胀率按年率计算达8.1%,再创历史新高。
数据显示,5月欧元区能源价格同比上涨39.2%,是推升当月通胀的主因;食品和烟酒价格上涨7.5%;非能源类工业产品价格上涨4.2%;服务价格上涨3.5%。当月,剔除能源、食品和烟酒价格的核心通胀率为3.8%。
从国别来看,欧洲主要经济体德国5月通胀率为8.7%,法国为5.8%,意大利为7.3%,西班牙为8.5%,均处于高位。波罗的海三国以及荷兰、斯洛伐克、希腊的通胀率均达两位数。
欧洲中央银行最新发布的金融稳定评估报告指出,鉴于俄乌冲突导致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欧元区通胀高企风险增加,金融稳定状况随之恶化。
欧洲央行理事会成员、德国央行行长纳格尔此前表示,欧洲央行加息的时机已经到来,可能最早在7月采取行动。
关于加息节奏,分析人士预计,欧洲央行可能采取小步快跑的渐进路径。欧洲央行首席经济学家菲利普·莱恩日前排除了7月份加息50个基点的可能性,指出可能在7月份加息25个基点,并在9月份再次加息25个基点。
欧盟决定提高防务能力摆脱对俄能源依赖
据报道,为期两天的欧盟特别峰会5月31日结束。除决定对俄罗斯实施部分石油禁运外,欧盟还决定增强自身防务能力,逐渐摆脱对俄能源依赖。
欧洲理事会在会后发布的文件中说,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军事行动导致欧盟的战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欧盟需要在安全和防务领域变得更强大。欧盟将坚决落实"战略指南针"行动计划,加强跨大西洋关系和欧盟-北约合作,并增强其韧性。
文件说,作为紧急事项,欧盟将协调非常短期的防务采购需求,支持联合采购以补充库存,尤其是要向乌克兰提供支持;制定与北约互补的欧盟国防战略规划,加速实施军事机动基础设施项目等。
文件说,欧盟将贯彻名为"REPowerEU"的能源计划,逐步摆脱对俄罗斯化石能源的依赖,加快能源转型,建设更具韧性的能源系统和互联互通的能源联盟。具体措施包括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加速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能源效率,投资和完善包括液化天然气以及面向未来的电力和氢气在内的全欧能源网络等。
文件说,欧盟将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乌克兰农业部门,促进乌农产品出口,并呼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确保全球粮食安全。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5月30日晚就对俄罗斯第六轮制裁达成一致,将立即禁止进口75%的俄罗斯石油,通过管道供应的石油暂时例外。在今年年底前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石油将削减90%,以减少俄资金来源,给俄罗斯施以"最大压力"结束俄乌冲突。
张涛出任国际清算银行亚太区首代
6月1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宣布,由张涛出任该行亚太区首席代表。由于亚太区首席代表是BIS管理层成员,张涛也将成为该行92年历史上第一位来自中国的高管。
张涛曾任中国央行副行长、IMF副总裁,去年12月初调任人保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据了解,按照预定计划,张涛将于6月14日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与现任亚太地区首席代表悉达多·蒂瓦里(Siddharth Tiwari)工作交接,出席BIS在巴塞尔举行的年度董事大会(AGM),并在8月蒂瓦里到龄退休后正式接任。
投资分析点评
▲青海盐湖股份拟投资70亿元扩大盐湖提锂产能
据报道,市值超千亿的锂盐王者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盐湖股份",000792)5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投资新建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包括新建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和年产2万吨氯化锂,总投资约70.82亿元,建设周期为2年。
这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湖股份察尔汗钾锂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盐湖股份主要从事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其中,锂盐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蓝科锂业、参股公司盐湖比亚迪(002594)实施,在产在建产能共计6万吨。
盐湖股份表示,此次投建的目的为,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落实公司"十四五"生态盐湖产业发展规划"扩大锂"战略部署,延伸锂产业链。
盐湖股份于1958年始建于青海省格尔木市,目前拥有世界最大盐湖之一察尔汗盐湖的开采权。察尔汗盐湖拥有丰富的氯化锂资源,资源储量大。
值得一提的是,四年前,盐湖股份大举投建锂业,导致公司大幅亏损,被迫司法重整,股票停牌一年多才恢复上市。
▲南方电网今年将追加100亿元电网投资
据消息人士5月29日披露,南方电网近期围绕确保安全生产、电力可靠供应、新能源配套送出和消纳等领域,新安排100亿元电网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提升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2022年,南方电网固定资产计划投资1250亿元,超出往年两成,增加投资项目除粤港澳大湾区系列重点工程外,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送出配套电网工程和抽水蓄能项目上。
今年前4月,南方电网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3亿元,同比增长7.4%。
▲川发龙蟒持续发力新材料板块
据悉,新能源汽车市场兴起,拉动上游新材料市场需求增量预期,吸引包括钛白粉、磷化工等细分行业企业跨界布局。作为磷化工行业龙头之一,川发龙蟒(002312)近年来持续发力新材料板块。5月27日晚间,该公司进一步披露系列新建项目。
公告显示,川发龙蟒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攀枝花川发龙蟒")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材料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72.5亿元。同时,攀枝花川发龙蟒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合同书》。
上述项目主要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年产20万吨磷酸铁和年产30万吨硫酸生产线及厂房、仓库、研发中心、员工倒班宿舍等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预计2022年9月开工建设,在2024年9月前竣工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在2025年1月开工建设,在2026年12月前竣工投产(以上工作进度以实际情况为准)。
川发龙蟒同时公告,全资孙公司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南漳县武安镇赵家营村襄阳循环经济产业园(下称"襄阳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项目,同时建设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总投资额为4.9亿元;此外,公司与南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
据披露,上述项目包括年产5万吨磷酸铁装置、年产40万吨硫酸装置,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建成投产。
据了解,川发龙蟒在襄阳基地深耕多年,利用在襄阳已有的"硫磷钛"循环经济产业的基础进行升级改造,结合公司"稀缺资源+技术创新+产业链整合"的多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利用襄阳产业园的政策优势和襄阳市保康县的磷矿资源优势,在当地布局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是公司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的产业链延伸,公司具备上游资源、产业基础及成本控制的优势。
27日晚间,川发龙蟒还披露,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荆州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亿元。公司表示,设立荆州川发龙蟒,目的是为积极推动后续在湖北省松滋市投资建设磷酸铁新能源材料及配套项目落地实施。
▲桐昆股份157亿启动乙二醇等两化工项目
5月30日晚间,桐昆股份(601233)公告称,拟启动两项化工项目。作为民营大炼化企业,此次公司投建项目涵盖产业链上游的乙二醇,以及下游的化纤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链。
其中,桐昆股份拟投99.42亿元建设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拟投57.65亿元建设轻量舒感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两化工项目合计拟投入约157亿元。项目建设年限均为3年。
两份公告中,桐昆股份均表示,是"考虑到公司的后续发展,并为提升今后企业的盈利能力,优化各项资源配置"。
具体来看,就乙二醇项目,桐昆股份将启动旗下新疆中昆新材料公司为建设单位,厂址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区。该项目拟新征用地1397亩,以天然气为原料,脱硫净化后,通过POX 转化生产合成气,经过NCMA脱除二氧化碳,然后进入深冷分离和变压吸附分离出其中的一氧化碳和氢气,分别送草酸二甲酯装置和乙二醇装置生产乙二醇,最终形成年产120万吨乙二醇的产能。
再看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项目。该项目实施单位为桐昆股份全资子公司安徽佑顺新材料公司,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按照规划,将形成年产120万吨轻量舒感功能性差别化纤维以及回收乙醛3168吨的生产能力。桐昆股份表示,该项目实施后,将选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聚酯、纺丝等关键设备和自动化生产装备,利用周边地区已经形成的市场支撑,以及当地丰富的人力资源,建设纤维新材料生产基地。
▲金浦钛业拟12.8亿元投建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
据悉,金浦钛业( 000545.SZ )5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建设2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20万吨/年磷酸铁锂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投资金额为12.8亿元。
金浦钛业解释,这可对钛白粉产业链进行强链延链及补链,并有计划利用副产硫酸亚铁建设电池级磷酸铁装置以及下游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装置。
▲华友钴业拟携手LG化学合资建设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
据悉,华友钴业(603799) 5月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巴莫科技拟以514.0609亿韩元(约2.75亿元人民币)认购株式会社LGBCM发行的普通股10,281,218股,本次认购完成后,韩国锂电池龙头LG化学将持有LGBCM51%的股权,巴莫科技将持有LGBCM49%的股权。
株式会社LGBCM拟建设年产6.6万吨三元正极材料产能,总投资额为4,371亿韩元(约23.37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60%的资金(2,623亿韩元,约14.03亿人民币)由巴莫科技和LG 化学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出资,其中巴莫科技出资1,285亿韩元(约6.87亿元人民币),LG化学出资1,338亿韩元(约7.16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40%的资金(1,748亿韩元,约9.35亿元人民币)由目标公司通过借款或发行公司债方式筹集。
公告称,本次公司与LG化学合资建设新能源锂电材料项目,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安排。
本次被华友钴业相中的投资标的LGBCM为LG化学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正极材料生产及销售,成立于2021年11月。
LG化学是华友钴业的"重量级客户",双方在此前已有深厚的合作基础。2018年,二者便合资成立了乐友新能源材料(无锡)有限公司(下称"乐友公司")及华金新能源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下称"华金公司"),分别从事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生产。目前,乐友公司已进入稳定量产阶段;华金公司正积极推进量产认证,项目产能逐步释放。
近年来,华友钴业依托有色资源优势,围绕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持续扩充发展空间,形成了从钴镍资源开发、绿色冶炼加工、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制造到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新能源锂电产业生态。
2021年以来,华友钴业完成60.18亿元定增,用于建设印尼华科镍业年产4.5万吨高冰镍项目、衢州年产5万吨高镍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成功发行可转债募资76亿元,用于广西年产5万吨高镍型正极材料、10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衢州年产5万吨高性能三元前驱体项目;完成对津巴布韦前景锂矿公司的收购,加码上游锂资源布局。
除直接投资外,华友钴业善于与头部企业组成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做大做强。今年3月,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青山控股集团就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达成合作意向,拟在印度尼西亚组建合资公司共同布局镍钴资源开发业务,合资公司规划建设规模可满足约160GWh电池所需的镍钴原料供应;去年10月,宣布与磷化工企业兴发集团合作布局磷酸铁锂赛道,计划建设50万吨/年磷酸铁、50万吨/年磷酸铁锂及相关配套项目。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荣正咨询发布《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22)》
5月28日,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中国企业家价值报告(2022)》,以4680家公开披露年报(剔除单独发行B股、暂停上市以及2021年后上市的公司)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揭晓了2021年上市公司高管身价排行榜,并对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状况进行梳理分析。
报告显示,三一重工董事黄建龙以3405.30万元的年薪居2021年上市公司年薪榜首,宝新能源原董事叶耀荣、君实生物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宁分别以3325.83万元、2603.63万元位居二三位;迈瑞医疗董事长李西廷以2533.49万元居2021年上市公司董事长年薪榜首,药明康德董事长李革、伊利股份董事长潘刚分别以2476.38万元、2295.75万元居二三位。
从持股市值看,科创板、创业板董事长以及各高管持股市值均远高于主板。这是因为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中新兴行业、创新型企业较多,其人力资本的重要性高于传统行业,而持有股票是人力资本重要性的真正体现。
股权激励方面,随着注册制的全面推进、国内经济的复苏,2021年度市场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数量较2020年大幅增长82.74%。从2006年至今,股权激励广度由2006年的2.81%提高至48.03%,股权激励深度提高至1.61。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占比大幅提高是2021年股权激励市场中的又一大亮点--从2018年的38.39%提高到2021年的47.22%,一定程度上说明股权激励已然进入"常态化"时代,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
此外,报告显示,2021年国企股权激励公告量再创新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明显提速,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正驶入快车道。截至2021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公告446个广义股权激励计划,实现了年均47.26%的增长率。
2021年国企公告股权激励数量共计98例,其中,国资央企、非国资央企和地方国企分别为47例、3例和48例,分别占2021年公告总量的48%、3%和49%。在激励工具选择上,限制性股票依然是主流的激励工具。
▲广汇能源拟转让铁路公司92.77%股权
5月30日,广汇能源(600256)公告称,公司拟与广汇物流(600603)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简称"铁路公司")约92.77%的股权全部以现金方式转让给广汇物流。经评估和协商,铁路公司92.7708%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1.76亿元。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广汇能源将不再持有铁路公司股权,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广汇物流为广汇能源控股股东广汇集团直接控制的除广汇能源以外的其他公司,故本次股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谈及该次交易背景,广汇能源表示,此举有利于公司优化主营业务结构,集中资源聚焦能源开发;其次,公司关联方广汇物流为加快物流主业扩张整合速度,已于2020年6月参股设立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8.92%),参与建设、经营将军庙至淖毛湖铁路。将淖铁路是红淖铁路的西延线,建成后将与红淖铁路一起形成新疆北部铁路运输通道。届时,广汇物流与广汇能源将形成同业竞争。因此,本次转让铁路公司92.7708%的股权,有助于消除广汇能源与广汇物流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红淖铁路全线长435.6公里,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该铁路为国家Ⅰ级重型轨道电气化铁路;是全国首条国网规划、国标设计、国家批准、民企控股、民资兴建、联合运营的地方资源性铁路;是国家发改委、原铁道部落实"国务院新36条"的民营项目示范工程;作为《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年)》中京津冀-西北通道的柳沟-三塘湖-将军庙线路的一部分,具有国家战略属性。
对广汇能源而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该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对交易对方广汇物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获得广汇能源与广汇物流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国航谋求山航控制权
5月30日,中国国航(601111)公告称,正在筹划取得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航集团")的控制权,并进而取得*ST山航B (200152)的控制权。
该事项目前处于商议阶段,未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
中国国航此前已是*ST山航B的股东。
*ST山航B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航集团为中国国航的联营企业。截至目前,中国国航持有山航集团49.4%的股权,且为其第一大股东。中国国航与山航集团分别持有*ST山航B22.8%、42%的股份。因此,中国国航直接和间接持有*ST山航43.548%的股份。
中国国航表示,此次筹划事项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公司层面的股权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自2020年疫情暴发以来,民航业陷入持续性亏损。今年一季度,民航业亏损再创新高,八大上市航司一季度无一盈利,且亏损幅度均同比扩大。其中,国有三大航的亏损额就超过211亿元。此次拟控股山航的中国国航更是亏损幅度最大,一季度净利润亏损89亿元。
作为中国国航参股公司的山航更是因资不抵债,导致"披星戴帽",面临退市压力,在全部上市航司中处境最为困难。
2021年,*ST山航B净利润亏损18.14亿元。尽管较2020年的亏损额23.82亿元有所减少,但连续两年的亏损已使其资不抵债。截至2021年末,*ST山航B净资产为-9.18亿元。
该股4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彼时公司表示,董事会将积极寻求政府和股东支持,同时主动采取措施,努力消除退市风险。
随后一季报显示,受局部疫情散发、各地加强出行管控及刚性成本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ST山航B期内亏损同比进一步扩大。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净资产为-22.66亿元;一季度净利润亏损13.32亿元,亏损金额达2021年末净资产的145%。
▲港交所主席史美伦担任蚂蚁集团独董
近日,蚂蚁集团披露,新增杨小蕾、史美伦两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独立董事占比上升至50%。
史美伦自2018年4月25日起担任港交所独立非执行董事,同年5月4日起担任主席。今年4月27日,她再获委任,任期至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
▲博通宣布将以610亿美元收购VMware
5月26日,博通(Broadcom)宣布将以610亿美元现金或股票收购云服务提供商、虚拟机软件巨头VMware。这也是今年以来全球第二大收购案,仅次于微软以687亿美元收购暴雪。
根据收购计划,VMware股东可以选择以142.50美元/股的价格现金出售股票或以1:0.252的比例换取博通普通股。同时,博通将承担VMware约80亿美元的净债务。博通表示,收购VMware将有助于公司从设计和销售半导体的核心业务转向企业软件,从而获取更大的利润。
VMware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主营为提供云基础架构和服务器、桌面虚拟化解决方案。戴尔创始人迈克尔戴尔和私募股权基金银湖是VMware的主要投资者,分别持有40.2%和10%的流通股。目前,迈克尔戴尔和银湖已同意与博通的交易,并签署协议。
对于博通拟收购VMware,业内人士认为,这依然充分显示出博通CEO陈福阳(Hock Tan)的经营风格。VMware是一家纯软件公司,或许与博通有一些业务协同性,但该项并购更多是博通的财务投资行为,而无关半导体行业发展趋势。
博通是典型的以并购推动增长的公司。2017年,博通曾计划以1300亿美元收购芯片公司高通,但最终收购未遂。2018年,博通以189亿美元收购冠群科技;2019年,博通以107亿美元收购赛门铁克的安全部门,软件成为博通的重要业务板块。
▲道达尔启动在美最大可再生能源收购
5月25日,全球五大国际油气公司之一、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能源(TotalEnergies,NYSE:TTE)发表声明称,已同意收购美国第五大可再生能源公司Clearway Energy Group (CEG)的50%股份,这是其迄今为止在美国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收购。
道达尔能源补充说,此次收购将使其与美国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全球基础设施合作伙伴(GIP)展开合作。作为交易的一部分,GIP将获得16亿美元现金和道达尔能源一个子公司的近50%股份,该子公司持有SunPower Corporation的50.6%股份。
道达尔能源是全球五大国际油气公司之一。公司已经开始减少油气产量,以加快能源转型。2021年,道达尔能源实现原油产量127.4万桶/日、天然气产量154.5万桶油当量/日,均同比下降2%。
CEG在美持有7.7GW风能和太阳能资产,并拥有25吉瓦(GW)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储能项目,同时还控制上市子公司Clearway Energy(NYSE: CWEN) 的42%股份。
管理视点
辨别高潜力人才,不妨从这三种特质入手
哈佛商业评论6月1日刊发ghSMART咨询公司的合伙人詹姆斯 · 因塔利亚塔(James Intagliata)、ghSMART咨询公司的负责人詹妮弗 · 斯特曼(Jennifer Sturman)及斯蒂芬 · 金凯德(Stephen Kincaid)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各个组织都在努力寻找下一代领导者,这是有原因的。当你不知道未来会带来什么挑战时,你如何判断谁拥有或者能够获得应对这些挑战的适当优势?哪些高潜力会给你的组织发展提供最好的回报?
面对这些不确定性,企业往往关注他们确切知道的事情:他们寻找那些在职业生涯中承担了更多责任或已经实现了绩效目标的人。简而言之,他们通过关注过去的记录来寻找未来的领导者。如果你正需要填补一个已知的职位,而候选人有机会展示所需的技能和特点,那么这种方法会很有效。
但是过去的表现并不能告诉你谁能做他们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也无助于在他们职业生涯的早期发现高潜力。你的领导力渠道可能会错过其他更有潜力的人才资源,即那些没有平等机会获得指导、赞助、发展和晋升机会的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开发了一个预测领导力潜力的模型,这个模型不是基于成就,而是基于可观察的、可衡量的行为。我们的数据库中有超过23,000份针对公共和私营公司职位的候选人评估数据。基于这一数据库,我们对1500人进行了深入分析,从初级专业人员到高级领导。我们调查了他们的行为,并找出了三个心理指标,可以可靠地预测个体在新角色中成长和处理日益复杂问题的能力:
认知商(CQ):他们如何利用自己的智力
动力商(DQ):是什么激励他们,以及他们如何运用自己的能量
情商(EQ):他们如何与周围的人互动
虽然这些指标源于智力、动机和人际关系风格,但它们不能像人格测试和其他工具那样提供这些品质的原始衡量标准。相反,它们捕捉了人们在工作中如何运用这些品质,并结合起来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具体、客观的方式来衡量领导潜力,而不考虑候选人的经验深度。
认知商(CQ)
许多组织在考虑他们的领导班子时主要关注智力。毕竟,这是一种有价值的品质,我们有工具来衡量它:学业成绩单、心理测试,以及旨在评估分析能力的案例面试。我们通常认为,在这些标准方面做得很好的人可能“足够聪明”,能够掌握未来成功所需的任何知识。
但这些常见的衡量标准可能存在偏见。它们青睐那些上过精英学校的候选人,那些在职业生涯早期就已经获得很好职位的候选人,以及那些知道如何跳过必要障碍的候选人。它们也更喜欢书本上的智慧,而不是实用智慧和商业本能。
要测量认知商,你需要搜索更高级的行为,从而区分那些利用自己的智力妥善解决问题的人。他们是否经常从工作中抽身出来,站在经理(或者经理的经理)的角度看待问题?当考虑走哪条路时,他们是否会试图环顾四周,以预测意外情况?在做决策的时候,即使是很小的决定,他们是否会考虑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
动力商(DQ)
当我们谈论动力时,我们说的不仅仅是追求卓越的动机、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毅力。尽管这些品质很重要,但它们在有抱负的领导者中相对常见。
这里的区别在于人们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不仅仅是最大限度地表现自己,还有开发和利用他人的能力(这是我们看到在许多模型中被忽略的)。
DQ高的人会突破自己的舒适区,津津有味地迎接新的挑战。他们也很有韧性:当他们遭遇挫折时,他们会重新调整、重新规划,然后再试一次。最重要的是,他们不仅不断努力提高自身,而且在组织层面扩大成果。
情商(EQ)
企业知道他们需要高情商的领导者,但根据我们的经验,他们往往关注基本的东西,比如自我意识、与人相处以及能够洞悉人群的能力。同样,这些技能是必要的,但还是不充分。
为了找到高情商的人,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的差异因素表明,你应该寻找那些追求影响力的人。例如,那些有意将自己的见解引导到影响利益相关者和谈判结果的人。此外,寻找那些有能力并且愿意用勇气和同理心传达困难信息的人。
测试模型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们广泛地使用这个模型来验证和应用我们的发现。在一项只关注领导者职业生涯早期阶段的双盲研究中,CQ、DQ和EQ这三个指标准确地区分了那些后来进入高管层的人和没能进入高管层的人。该模型在招聘和晋升决策方面的成功率明显优于传统模式,传统模式往往是一个50对50的概率游戏。
在另一项历时数年的研究中,我们在一个组织内使用我们的模型评估了1800多名关键领导和/或职能职位候选人的潜力。管理者对招聘和后续表现做出独立的决策;我们没有分享我们的评分。在随后的分析中,我们发现,我们对潜力评价很高的人在第一年被管理者评为最佳绩效者的可能性是他们的三倍多,,更有可能在第二年、第三年甚至第四年被评为最佳绩效者。这些人也不太可能被非自愿解雇。
这些结果表明,我们所衡量的不仅仅是技能的获得,而是一种为持续的成长和成功奠定基础的思维和工作方式。
利用模型开发潜力
为了更早、更有效地挖掘领导力潜力,组织可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采取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让管理者们需要了解在招聘和筛选早期员工时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进行评估,管理业绩,并选择有发展机会的候选人。说明业绩本身并不能代表潜力,并确保管理者知道如何识别那些没有业绩记录,或背景与前几代领导者不同的人的CQ、DQ和EQ。
组织也可以建立“潜力档案”,作为其绩效管理和人才发展流程的一部分。管理者可以通过评估员工的CQ、DQ和EQ技能,并提供如何发展和完善这些技能的指导,从而加速员工的职业成长。
为了建立与CQ相关的战略力量,我们经常建议人们参加与高层领导的会议,以观察和获得更广泛的业务视角。管理者也可以给员工分配任务,要求他们与组织的其他部门合作,通过这些经验,他们可以发现如何将不同部门或职能联系起来。鼓励员工参加行业会议和活动,将有助于他们了解组织以外的领导者最关心的问题。
DQ可以通过一些拓展性机会来开发。例如,尝试将有抱负的领导者轮换到不同的市场或业务领域,或者让他们管理更大的团队,然后看看他们如何让自己跟上进度。他们是在等着别人告诉他们需要提高哪些技能,还是主动寻求反馈,了解他们需要学习什么以及如何去学习?
要帮助高潜力的员工建立EQ,就要从组织文化入手。阐明彼此交往的“不成文规则”。一旦他们掌握了这些信息,安排他们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交往,并将建立这些关系作为明确的发展目标。还可以向他们介绍一些工具和框架,这些将加深他们对自己的了解,让他们了解自己是如何与他人建立联系的,什么让他们感到兴奋,以及如何满足他人的需求。
案例研究:培养高潜力领导者
一家《财富》500强公司邀请我们帮助他们识别和开发高潜力人才。我们的大部分工作都是与首席管理层以下两个层级的领导们打交道。
玛雅比首席管理层低三个级别。客户的很多高层领导都不认识她,那些认识她的人都对她有负面印象,告诉我们她“太年轻”“太急于取悦别人”,而且“不够庄重”。
然而,当我们进行最初的评估时,她处理复杂问题的方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评估了多个场景,而不是快速锁定一个答案,并考虑到更广泛的行业背景和竞争动态。我们对她的认知商(CQ)评价很高。
玛雅在动力商(DQ)方面也表现出色。她的父母都是移民,做着蓝领工作,所以她选择了一所可能没有什么知名度但却能为她提供最具吸引力的经济待遇的大学。在加入这家公司之前,她在这方面表现出色,很快就走上了一条快速晋升的道路。然而,让她脱颖而出的是,即使是在她最早的角色中,她也能找到拓展业务的机会。她还自愿参加了公司的女性导师计划,并成为该计划的领导者。
情商(EQ)是玛雅最薄弱的地方。她竭力追求结果的另一面是,她没有花时间建立人际关系。结果,她陷入了事实和数据不足以证明自己能力的情况,她不得不使用说服的办法来推进她的目标。她还倾向于在冲突中工作,而不是与同事进行艰难的沟通对话。
我们指导她更有意识地去了解她的利益相关者,指导她如何直面困难问题,并让她为此负责。我们还建议让她轮换一项任务,以测试她跨职能工作的能力。
在接下来的24个月里,她晋升了两个级别,成为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她的事业蒸蒸日上。新老板形容她为“摇滚明星”,她已经跃居高管人才培养名单的榜首。
最后一点:许多行为都是可以加以引导的,例如,人们可以学习如何更有效地影响和说服别人。其他的方面可能更难改变,比如更具概念性或战略性的思维模式。因此,当考虑一个人在新的领导角色中取得成功的潜力时,要考虑到他任何缺失的能力是否容易被学习掌握并付诸实践。
认知商(CQ)、动力商(DQ)和情商(EQ)各有价值。但是,这些指标可以帮助你的组织识别和培养应对未来未知挑战所需要的下一代领导者。它们会让你发掘一个比你想象中更强大、更深入、更多样化的领导者人才库。
信息化建设
北京发布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据悉,为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全产业链的价值、加快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正式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提高数字技术供给能力,构建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等举措,包括集中突破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超前布局6G、未来网络、类脑智能、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支持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拓展应用,吸引国内外开源项目与机构在京落地,形成以公共平台、底层技术、龙头企业等为核心的多样化数字技术创新生态等。
《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力度。在《方案》推动下,金融、医疗、交通、位置、空间、科研等领域数据专区将加快推进,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的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将持续举办,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工业等领域的数据共享空间将面向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开放建设。
此外,《方案》还对包括科技研发和知识生产产业、工业互联网产业、数字医疗产业、数字金融产业、智慧城市产业等在内的应用场景提出了针对性支持举措。
企业信息员园地
如何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严朝霞
一、政策内容及执行期限问题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1月1日至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政策适用主体
此项政策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一是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二是一般纳人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三、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
根据1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可适用减征政策的业务,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如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关于暂停预缴增值税问题
根据15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一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
五、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标注“免税”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如果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今年的3月31日可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4月1日后应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不能再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纳税人可部分放弃免税。
(二)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2022年4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要开具以前的红字发票或补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