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31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几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金融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推进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要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国务院要求针对经济运行新情况加强跨周期调节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好政策落实,针对经济运行新情况加强跨周期调节;审议通过"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会议指出,7月中下旬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极端天气、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多省多点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效应对新挑战,加强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扎实做好遏制疫情和防汛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特别要守住关键环节的关口。进一步加强洪涝等灾害预警和抢险应对。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受灾地区加快恢复重建。抓紧抓好秋粮补种改种、水毁农田和设施修复、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完善等。二是突出做好保就业工作。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就业帮扶,通过稳定就业保障群众收入和生活。三是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好既定的减税降费举措,遏制乱收费。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好降准资金等,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四是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并落实重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应对方案,合理增加国内生产,科学组织储备投放,强化重点商品市场联动监管。持续实施生活物资保障机制,保证市场供应充裕。五是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北方地区要提前做好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变化,优化政策组合。促进消费稳定恢复增长,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以更有效的开放举措稳定外贸外资,加强政策协调和解读,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市场主导,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强化财政、货币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促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推动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二是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放大就业倍增效应。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创业的壁垒,加强创业支持,保护企业家精神,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三是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四是完善机制和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等就业服务。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五是面向市场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破解企业破产难题
据悉,8月1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优化破产程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建议,推动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
为着力解决破产申请难、受理难、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报告提出优化破产程序,保障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该破能破";强化破产受理对保全措施的效力,解决保全解除难、中止执行难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时限要求;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设立专门破产法院,推动在破产案件需求大的地市普遍设立破产法庭。
通过重整对困难企业进行挽救是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实践中重整制度的实施仍受到诸多制约。报告显示,在法律规定的三种破产程序中,破产清算约占破产案件总量的90%,重整约10%,和解不到1%。此外,企业重整后,仍面临着原有不良信息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报告提出,加强重整制度的运用,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努力做到"能救则救"。就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报告建议研究对破产重整后企业原有不良信息处理的制度性安排、强化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办理,明确提出要依法建立健全打击逃废债的配套制度政策,严厉打击借破产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
破产工作涉及面广,报告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机制、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保持破产企业税负在合理水平、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多方面的建议。此外,报告提出,完善破产法律体系,加快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对于自然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等问题,在修法中做好研究论证,积极回应实践需要。
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建立完善制度健全、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近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从完善法制、推动发行交易管理分类趋同、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健全定价机制、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拓展高水平开放等十个方面,对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强调,要持续夯实公司信用类债券法制基础,推动研究制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按照分类趋同原则,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交易、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各项规则标准逐步统一。债券发行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禁止结构化发债行为。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引导投资者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探索集体诉讼和当事各方和解制度。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区分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信用界限,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发行人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逃废债行为。
《意见》明确,统筹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健全产品工具谱系,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丰富发展多层次交易服务体系。依法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坚持一级托管为主、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支持并鼓励银行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统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将继续协同发力,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在统筹宏观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改革创新,稳步扩大双向开放,不断提升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沪市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参考文本"公布
8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编制(参考文本)》《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投资者权益保护(参考文本)》(以下统称《参考文本》)。《参考文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旨在引导市场主体在募集说明书中优化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
在内容上,《参考文本》主要有四大亮点:
一是丰富投资者保护约定,强化市场约束。《参考文本》规范票面利率调整、回售、赎回、分期偿还等发行条款,明晰投资者权利;引导发行人根据资产负债结构、资金使用计划等恰当设置债券购回、债券置换、债券转股权等市场化处置手段;创新引入债务加入、第三方收购等增信方式,全面提供了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承诺、财务承诺、行为限制承诺、资信维持承诺、交叉保护承诺等契约条款。
二是细化约定实施机制,提升执行质效。《参考文本》通过明确各项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的适用前提、各方权利义务、信息披露安排、实现程序、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以及纠纷解决机制,增强约定条款的可执行性,便利投资者在信用风险事件发生后按照事先约定的内容和程序主张权利,减少风险处置中的争议事项提升风险化解处置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设置多层次救济机制,有序出清风险。针对发行人存续期内资信下降或违反承诺的,引导采取增加担保、提高票面利率、增加回售选择权、配合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的风险救济工具箱;对于债券违约,设置了宽限期并丰富违约责任类型,引导发行人约定与违约情形适应的违约责任,为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协商处置提供弹性空间,推动市场主体有序处置风险。
四是规范募集说明书编制,提升信披质量。紧扣注册制信息披露理念,以重要性为原则,对影响债券偿付的重要信息及特定品种债券专项要求,分情形提供全面深入的撰写参考;以针对性为导向,重点对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或盈利能力等影响发行条件的事项,提供示范表格进行针对性的披露规范;以简明清晰为目标,对募集说明书中重复冗余披露内容,设计注意事项与脚注,引导发行人精简募集说明书篇幅,提高可读性。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要求,深化债券市场注册制改革,健全完善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机制,指导市场主体落实《参考文本》相关要求,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切实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效,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政策要闻
▲中基协发布公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
8月17日晚间,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
中基协表示,指南适用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事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法律咨询、审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参照执行。
在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方面,指南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公平交易等各项制度,制定并完善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等事项的标准和流程,不得向第三方输送利益,不得在不同资产组合之间输送利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组合,通过集中交易、公平交易等制度,确保不同资产组合获得平等的投资、交易机会。
在守法合规方面,指南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投资交易限制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合谋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形式操纵市场。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异常交易行为的跟踪监测、分析和报告机制,防范操纵市场等行为。
在合规开展宣传推介方面,指南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珍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信任,在宣传推介活动中做到专业、诚信、合规,以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为目的。宣传推介形式严禁娱乐化,内容不得与国家相关精神、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在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指南要求科学、合理进行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评级,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充分告知及风险揭示,并持续跟踪服务、回访及投诉处理。
指南要求审慎、专业开展投资研究。要独立、客观进行研究,审慎、规范进行投资,科学、合理进行风险监测分析与投资管理业绩评估,并规范、高效执行交易。
与此同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监管也是重点。如基金管理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将员工职业道德遵守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强化员工背景调查,针对基金经理等关键性岗位人员应建立专门的评估机制,选拔优秀人才,降低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职业道德风险。
▲两部委发文推进"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的总体思路、框架体系、重点项目等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主要涵盖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水产种业能力提升三个方面,为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支撑。
规划强调,种业处于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源头,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标志性、先导性工程,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十四五"期间,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优化提升、构建体系的原则,紧紧围绕种业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和良种繁育四大环节,布局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标志性工程。
具体内容包括,在种质资源保护方面,以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畜禽水产资源保护场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在育种创新方面,以大型表型鉴定平台、分子育种平台等为重点,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体系;在测试评价方面,以国家品种测试中心、畜禽品种性能测定站为重点,全面提升设施装备条件和品种测试能力;在良种繁育方面,以国家南繁基地、国家级种子基地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为重点,打造国家农作物、畜禽和水产良种生产基地,有效保障良种供应,全面提升良种化水平。
根据规划,到2025年,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分发共享能力大幅度提高。同时,打造一批育种创新平台,建成一批现代化种养业良种生产基地,选育推广一批种养业新品种,形成保、育、测、繁分工合作、紧密衔接的现代种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种业现代化水平。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要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按照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加快改善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条件,加紧推进种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种源核心技术攻关。
国资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近日,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分析总结当前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国资央企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推动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重点行业运行趋势的分析研判,按照跨周期调节要求,统筹谋划经营发展工作,防止大起大落,确保实现"两利四率"目标。要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中央企业主动融入国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体系,针对工业母机、高端芯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肩负起产业链"链主"责任,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积极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要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方面发力攻坚,确保今年年底完成三年任务的70%。要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适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中央企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方式,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深入推进绿色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巩固深化落实成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根本保证。
会议要求,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等各类风险防范处置长效机制,坚持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严控企业永续债规模,加强融资担保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指导企业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确保企业稳健运营。要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的指导,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自主创新
我国修改科技进步法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率
据悉,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8月17日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现行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制定,2007年修订,随着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科学技术进步法需要作出修改完善。通过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按照"四个面向"战略方向,加强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运用法治力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
本次科技进步法修改,在现行法律八章七十五条的基础上,对法律框架和内容作出部分调整,其中新增"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三章,共计十一章一百零六条。
为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草案提出,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中的比例;围绕科学技术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创新能力;完善学科和知识体系布局,支持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等。
本次科技进步法修改,突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草案明确,构建和强化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实施体现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任务等。
为激发科学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草案在总则中增加了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受到全社会尊重的内容,强调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保障科学技术人员投入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草案规定,建立健全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实行科学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
草案还对完善和优化国家创新体系、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扩大科学技术开放与合作、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出台
据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为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一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创新体系效能整体提升;三是京津冀协同创新和区域开放取得重大进展;四是科技创新生态更加优化。
《规划》提出,建设多个京津协同创新中心。其中,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完善与中关村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管理架构,打造类中关村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提升园区现有科技创新平台水平,建设滨海科技创新基地,吸引更多在京科技服务资源到园区投资或业务延伸,建设成为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一流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园区;京津冀特色"细胞谷":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滨海高新区,以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实验血液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药物评价中心、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为技术依托,联合中源协和、英科博雅、昂赛细胞等行业领军企业,聚集细胞产业创新资源,建设细胞谷。
《规划》提出,围绕国家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各区、功能区,建立"创新平台+企业孵化+产业园区"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营造优良的产业创新生态,打造一批有主题有灵魂的创新标志区。其中,涉及滨海新区的主要有:
中国信创谷:依托滨海高新区,围绕国家级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基础硬件、软件系统,"信创+"服务3大核心链条,信息安全1大保障,系统化构建信创产业体系,打造"中国信创谷"产业品牌。
生物制造谷:依托天津港保税区,充分发挥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作用,从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出发,主要聚焦于合成生物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应用方向,重点突破工业酶和核心菌种自主构建和工程化应用的技术瓶颈制约。
北方声谷:依托天津港保税区,围绕讯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天津中心,落地一批人工智能领域国内外顶尖的开发者、创业者,打造集智能语音、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为一体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氢能小镇:依托滨海新区临港、空港片区,以提升氢能应用示范和产业创新为核心,打造氢能应用先行区、京津冀氢能供给集散枢纽、燃料电池集成创新基地。
先进计算大数据创新集聚区: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为核心承载区,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构建"超级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五大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由生产制造向尖端设计转变。
智慧城市国家级标杆区: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势,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国内智慧城市标杆。
海洋科技创新集聚区:依托天津港保税区,围绕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天津临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平台,探索建设海水淡化试验场、海水资源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等示范工程,加快突破膜技术、浓盐水综合利用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形成"一中心、一基地、一区、一联盟"的国家级海水淡化产业集群。
《规划》还提出,巩固滨海高新区法定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创通票"等创新政策体系,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滨海新区建设人才特区,推动建立外事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深入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和鼓励外籍高端人才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打造国际人才集聚区。支持滨海新区与高校加强合作,推动"双城"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支持滨海新区、东丽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城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
天津滨海高新区大力支持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
据悉,为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日前,天津滨海高新区出台加快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鼓励办法,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建设运营专业化孵化载体,通过滨海新区认定(备案)后,按实际投资金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建补贴。
滨海高新区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孵化机构建设运营孵化载体,达到一定条件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运营团队不超过50万元奖励。鼓励孵化载体使用自有基金投资在孵企业或毕业企业,每年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孵化载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鼓励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对当年首次获得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6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孵化载体培育优质企业。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每新增一家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给予孵化载体5万元补贴;每新增一家在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孵化载体20万元补贴。
支持开展毕业企业跟踪服务。凡毕业企业在高新区购地建厂、购买400平方米及以上或租用1000平方米及以上办公(生产)空间的,按照每家毕业企业10万元标准,给予该孵化载体一次性奖励。
鼓励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孵化载体开展具有市级及以上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对经高新区孵化事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冠以"津菁汇"品牌的,按不超过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单次不超过20万元的经费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获得活动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吸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以"高新区留创园"名义开展留学生项目引进和创业服务。支持孵化载体为留学人员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按照每家企业不超过2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孵化载体租金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平方米/天,最长不超过3年。
鼓励盘活闲置厂房资源。鼓励企业将闲置自有工业厂房申请调剂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调剂比例不超过厂房建筑面积的80%。调剂的孵化器须在高新区孵化事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承诺在3年内通过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认定。
节能减排
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下发
据悉,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今年生物质发电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为25亿元,并明确从今年开始实行竞争配置和央地分担。
这较去年补贴资金增加66.7%。去年,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称,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质发电补贴资金额度为15亿元。
此次下发的《方案》显示,生物质发电的中央补贴资金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其中,非竞争配置项目的中央补贴资金为20亿元,竞争配置项目为5亿元。
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项目,以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被列入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则为竞争配置项目。
发改委将生物发电项目补贴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下称农林沼气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发改委表示,考虑到不同类型发电项目建设运行成本差异较大,为保障不同类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平纳入竞争配置补贴范围,所以采取了分类竞争配置。
5亿元的竞争配置项目补贴资金中,3亿元用于农林沼气项目,2亿元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竞争配置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申报电价、装机容量等。
此次,发改委还明确提出,补贴资金由央地共担,并公布了相应的分担比例。《方案》显示,2020年9月11日前,即《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印发前,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承担。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并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确定不同类型项目的中央支持比例。
在东部地区,农林沼气发电项目的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中部地区,农林沼气项目的支持比例为6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40%;在西部和东北部地区,农林沼气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8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60%。
发改委表示,地方组织申报前应承诺落实生物质发电项目地方分担资金。未作出承诺省份的项目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发改委要求推动生物质发电有序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沼气发电项目除外)须纳入国家、省级专项规划,严格按规划核准、审批、备案建设项目,未纳入规划的不得核准(审批、备案);鼓励地方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建设不需要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
发改委还提出,生物质发电补贴中央分担部分,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逐年增加用于竞争配置的中央补贴规模。鼓励非竞争配置项目参与竞争配置。
《方案》要求,纳入2021年中央补贴范围的竞争配置项目,应在2023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实际并网时间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3 元/千瓦时。
2020年底前开工的非竞争配置项目,均须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逾期未并网的项目取消非竞争配置补贴资格,后续可通过参加竞争配置的方式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发改委提出,鼓励地方建立完善的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体系,通过前端支持,疏导建设运行成本,发挥生物质发电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效益。
此外,将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推动形成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创新金融工具,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金融领域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支持。鼓励加快生物质能多元应用,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
北京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据悉,在今年4月向公众征求意见后,8月16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重大示范工程为依托,2023年前,实现氢能技术创新"从1到10"的跨越,培育5-8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减少碳排放100万吨。
2025年前,具备氢能产业规模化推广基础,产业体系、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培育10-1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形成氢能产业关键部件与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成3-4家国际一流的产业研发创新平台,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减少碳排放200万吨。
统筹规划京津冀区域氢能产业布局
《方案》阶段目标明确,2023年前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加氢站及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灵活建设模式,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分布式供能领域,在京津冀区域开展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耦合示范项目,推动在商业中心、数据中心、医院等场景分布式供电/热电联供的示范应用;开展绿氨、液氢、固态储供氢等前沿技术攻关,实现质子交换膜、压缩机等氢能产业链关键技术突破,全面降低终端应用成本超过30%。
2025年前在交通运输领域,探索更大规模加氢站建设的商业模式,力争完成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分布式供能领域,在京津冀范围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供电、供热的商业化模式,建设"氢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累计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10MW以上;建设绿氨、液氢、固态储供氢等应用示范项目,实现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材料及部件自主可控,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方案》关键在基于京津冀三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致力协同打造氢能全产业链。"中关村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产业联盟综合管理部主任孙浩天表示,《方案》不只针对交通领域,还拓展到建筑、化工等多个领域,在场内应用、分布式能源等都有探索。
率先实现700W/kg自主化燃料电池发动机商业化应用
《方案》要求,聚焦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动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兼顾氢能产业关联技术,实现创新引领,促进技术的多元化与融合发展。
其中,重点突破膜、炭纸、催化剂、双极板、膜电极、氢气再循环泵、空压机等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部件批量制备技术,车用燃料电池安全监管保障技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技术。
在孙浩天看来,对于企业来说,《方案》首要利好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发动机系统生产以及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同时也会传导至整个产业链,得到资金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企业未来的市场也不会局限在交通领域,而是向非交通等市场空间拓展。
根据《方案》,以京津冀地区联合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为引领,在国内率先实现700W/kg自主化燃料电池发动机的商业化应用,耐久性突破25000小时,整车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现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从基础材料到关键部件100%国产化替代。
为落实《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打造氢能全场景示范应用工程的重点任务,北京近日已发布通知明确遴选支持一批氢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方案。通过鼓励和支持各类产业主体积极参与,推动项目在北京市落地示范,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在示范应用模式成熟后加快商业化推广,推动氢能有序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
四部门发文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及水利部办公厅日前就"十四五"推进兰州、洛阳、郑州、济南等沿黄城市和干流沿岸县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通知要求,严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各有关地区对现有已备案但尚未开工的拟建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界定,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执行)要一律重新进行评估,确有必要建设且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的方可继续推进。清理规范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各有关地区对正在建设(含已建成未投产)的工业项目以及其他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要建立项目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以及能耗、水耗等有关要求的项目,一律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投产,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前,项目不得恢复建设、投产。对整改到位并恢复建设的项目,要继续加强监管,防范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各有关地区要加强对已建成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台账,逐一排查评估,有节能节水减排潜力的项目要改造升级,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要求的要实施深度治理,属于落后产能的项目要坚决淘汰。对违反产业政策、未落实环评及其批复、区域削减措施、产能置换或煤炭减量替代要求、违规审批和建设的项目,坚决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坚决关停。
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布
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河北省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统筹氢能产业布局,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有序发展,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时代能源体系,率先将河北省建设成为全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到2022年,氢能关键装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基本实现自主化和批量化生产,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50亿元。到2025年,培育国内先进的企业10-15家,氢能产业链年产值达到500亿元。
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到2022年,基本形成涵盖氢能产业全链条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体系。突破规模化纯水、海水电解制氢设备的集成设计及制造技术,开发高压车载储氢系统,研制制/加氢站关键设备,突破核心技术。到2025年,基本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显著降低应用成本。
应用领域持续扩大。到2022年,全省建成25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到1000辆,重载汽车示范实现百辆级规模;氢气实现在交通、储能、电力、热力、钢铁、化工、通信、天然气管道混输等领域试点示范。到2025年,累计建成10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到1万辆,实现规模化示范;扩大氢能在交通、储能、电力、热力、钢铁、化工、通信、天然气管道混输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规划》提出,立足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基础,结合各市氢能产业发展定位,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冬奥会筹办重大机遇,重点实施低碳绿色氢能制备工程、高效便捷氢能储运工程、加氢服务网络提升工程、氢能多元化利用工程、燃料电池性能提升工程、氢能全产业链支撑工程、产学研用服务保障工程、氢能安全标准体系工程等八大工程,谋划布局128个氢能项目,构建"一区、一核、两带"产业格局,加快推动全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区":打造张家口氢能全产业发展先导区。依托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优势,推动坝上地区氢能基地建设,打造燃料电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生产集群,开展多种形式终端应用场景示范,搭建国内领先技术研发和标准创新平台,打造张家口氢能全产业发展先导区。
"一核":以雄安新区为核心打造氢能产业研发创新高地。发挥雄安新区政策优势,积极承接北京高校和科研院所转移,吸纳和集聚京津及国内外创新资源,打造以雄安新区为核心的氢能产业研发创新高地。
"两带":构建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带,支持廊坊、保定、定州、石家庄、辛集、邢台、邯郸等地大力发展涵盖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氢应用全产业链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形成国内先进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带。构建沿海氢能应用示范带,支持承德、秦皇岛、唐山、沧州、衡水等地发挥资源与区位优势,加快港口重型卡车、搬运叉车、码头牵引车等重型车辆氢能替代,培育沿海氢能应用示范带。
据悉,河北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税支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先行先试、夯实人才基础、强化区域产业融合、开展宣传引导等措施,保障规划落地实施。
银川市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方案
据悉,宁夏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出台《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示范引领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面推进合理核定初始排污权、落实排污权有偿取得、构建排污权交易体系、完善排污权储备和调控、实现排污权资本价值、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完善排污权监管体系、配合开展碳排放交易等8项重点工作,在银川市范围内统一同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配合自治区建立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
《方案》明确,银川市排污权改革范围为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排污量得到确权的各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需取得新增排污量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参与排污权市场交易的政府排污权储备机构,依法平等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银川市排污权交易市场暂不引入投资机构、个人参与交易,先期对条件成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指标开展交易。
按照计划,银川市将在8月底前完成初始排污权确权,视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入场交易。排污单位可以将富余排污权投放市场交易,也可留转继续供本单位使用,最长留转期限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超过期限的,由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2022年,银川市开展定期对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根据核查报告结果,对实际排放量明显超过排污权量的排污单位,责令通过排污权市场购买排污权完成清缴;逾期未完成清缴的,超额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两倍累加实施,超过2年未清缴的,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方案》明确银川市将全面推动污染治理关口前移,引导各类排污主体主动技改、自主减排,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换动能,实现减污增效,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城市腾出总量空间,扩大环境容量,实现清洁集约生产、绿色低碳发展。2022年,建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定期对排污单位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根据核查报告结果,对实际排放量明显超过排污权量的排污单位,责令通过排污权市场购买排污权完成清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无证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劳动用工
上海今年计划发放50万张职业培训券
据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职业培训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依托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向有培训需求的各类劳动者发放职业培训券,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计划2021年上海全市发放职业培训券50万张,2022年实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覆盖。劳动者可通过上海人社App、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应用等电子社保卡应用程序客户端,查询领取职业培训券。
职业培训券是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发放,作为构建劳动者实名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宏观分析等功能。通过推广职业培训券应用,对符合补贴培训条件的劳动者,可根据不同的培训需求精准发放补贴培训券,目前已发放社会化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券、企业职工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券、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券等券种,先期应用职业培训券实名制查询领取、定位打卡签到等功能;对其他劳动者发放打卡签到专用培训券。
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创新工作,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专项工作。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不断推进职业培训券功能的延伸应用,逐步使用培训评价、培训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延伸功能,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电子培训档案, 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
山东支持企业灵活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山东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广大技能人员技能提升意愿,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通知》,采取3条措施支持企业结合企业工种(岗位)实际,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技能等级的要求,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支持企业对技能等级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企业可根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不唯学历、资历,结合企业特殊要求,对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申报条件等进行适当调整,允许职工破格或越级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二是支持企业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评价。企业可根据其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考核、业绩评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特殊工种岗位可突出生产技能操作,免于理论考试。
三是支持企业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企业自主运用评价方法,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强化生产服务结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等的人员,可直接认定其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据悉,山东于2020年出台《关于全面推开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
刘尚希:保就业是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
据悉,北京日报8月16日刊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的文章指出,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向好、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但从全球来看,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较大,新冠疫情还在进一步蔓延,特别是新一轮德尔塔病毒来势汹汹,给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想得更周全长远一些。
就业一头牵着消费,一头牵着供给,是需求体系和供给体系之间的连接点和发力点。就业大局稳定可以改善居民收入预期、提升消费意愿,是扩大最终消费、拉动内需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也为改善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保居民就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
保居民就业,首先要廓清两个概念,一是就业数量,二是就业状态。目前,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等灵活就业人员已占我国城镇就业人口半数左右,比如带货主播、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他们既是劳动者,也是服务供给方。未来制定就业政策,不能只看固定就业人群,还要兼顾这些灵活就业者,同时提高与扩大消费政策的协同性,促进供需适配。另外,既要积极创造岗位,更要努力改善环境。保居民就业不是简单地通过大投资拉动经济从而创造就业岗位,或是直接出资购买岗位。从长期看,需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来提高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效率,做到人畅其流、人尽其才。同时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市场经济沃土催生、哺育更多企业"金种子"长成参天大树。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梳理现有规章制度,为灵活就业等非标准就业扫除障碍。
保居民就业,关键要把握三个抓手。一是密切关注农民工群体。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漂泊,岗位不固定、收入不稳定,在劳动技能培训、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也面临困难。这将严重影响其能力和收入提升,同时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降低全社会人力资本积累效率,抑制社会总需求。未来考察就业问题,既要看就业充分性,也要重视农民工群体就业的稳定性、平等性。二是重视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
战场,从长远看,通过扶持小微企业,鼓励创业创新,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招。帮助小微企业成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需加大精准滴灌力度,同时要促改革、强服务,拓展普惠金融、产业链金融、数字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用好新经济、新平台的就业机会。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于去年7月发布了9个新职业,其中"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直播销售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等新工种,都来自于新经济、新平台。互联网催生了多样化的创业就业模式,直播带货等网络营销覆盖用户规模达到8亿人以上。数字技术发展为我们畅通供需、解决就业问题极大地拓展了空间,我们应敢用、善用、用好这些新职业、新岗位带来的就业机会。
台湾半导体人才缺口创6年半新高
据报道,台湾104人力银行近期发布2021年台湾半导体人才白皮书指出,今年第二季度该产业平均每月人才缺口27701人,创6年半新高,相比去年同期增幅达44.4%,其中工程师缺口占比超过一半;产业平均月薪52288元(新台币,下同),在台湾各产业中位居第二。
据了解,104人力银行为完成该白皮书,分析了最近6年半逾1600家半导体上中下游厂商的73.5万笔职缺,以及最近12年逾23.9万笔半导体产业人员薪资。
该白皮书指出,2020至2021年全球经济面临新冠疫情冲击,但台湾半导体产业受惠于AI、5G、IoT物联网等新兴领域发展,以及远距离工作、教学带动笔记本电脑、网络通讯等需求以及高效能运算的应用市场强势成长,人力需求量自2020年第二季度起连续四季度走高。
关于台湾半导体产业缺什么人才,白皮书提供的统计显示,今年第二季度整体半导体产业平均每月职缺数中,各类型工程师职缺数占比达55%,合计15272人;职缺数排名前十的工作岗位中,工程师占了8项。
统计分析还发现,半导体产业的平均月薪在台湾63个产业中排名居第二,仅次于电脑及消费性电子制造业的54640元。
104人力银行总经理黄于纯指出,台湾半导体人才荒的压力持续升高,供应量明显不足,大学甚至高中教育体系应扩大培育。
该白皮书还统计分析了2016至2020年岛内大专院校学生毕业即入职半导体产业的情况,人数排名前五位的院校依序为台湾成功大学、台湾交通大学、新竹清华大学、台湾大学、私立明新科技大学。
香港5月至7月失业率进一步下跌至5%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8月18日公布的最新劳动人口统计数字显示,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由2021年4月至6月的5.5%下跌至5月至7月的5%,5月至7月的就业不足率也由2021年4月至6月的2.5%下跌至2.4%。
统计显示,与2021年4月至6月比较,5月至7月大多数主要经济行业的失业率(不经季节性调整)及就业不足率均现下跌。失业率方面,建筑业和零售、住宿及膳食服务业以及艺术、娱乐及康乐活动业有相对明显的跌幅;就业不足率方面,下跌主要见于运输业。
总就业人数由2021年4月至6月的364.01万人上升至5月至7月的365万人,增加约9900人。同期的总劳动人口则由385.31万人下跌至384.84万人,减少约4700人。失业人数(不经季节性调整)由2021年4月至6月的21.31万人下跌至5月至7月的19.84万人,减少约14700人。同期的就业不足人数也由96000人下跌至92300人,减少约3700人。
此前,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已由2021年3月至5月的6%降至4月至6月的5.5%,就业不足率也由2.8%下跌至2.5%。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认为,香港经济继续处于复苏的轨道,劳工市场进一步改善。展望未来,随着经济复苏,加上消费券计划的帮助,劳工市场还将会继续改善。
罗致光说,经济及劳工市场仍面对不确定性的前景,主要影响因素是疫情仍在全球多个地方传播。香港社会各界必须协力实现更广泛的疫苗接种,为经济持续复苏及劳工市场进一步改善打稳基础。
专家论坛
隆国强:准确研判经济发展战略机遇与重大挑战
北京日报8月16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隆国强的文章指出,从本质上来讲,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历史。纵观不同的国家,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到后工业经济,都会看到这种经济结构的演变。因为工业技术的进步潜力最大,所以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时候,往往伴随着快速升级和经济高速增长。今天,中国经济进入了工业化的中后期,呈现出很多结构性的新特征。对此,我谈几点看法。
要准确判断和牢牢把握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升级和中国经济发展其实面临着很多新的战略机遇,其中有三个最突出。
第一个机遇是以新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回顾历史可以看到,每一轮技术革命以及它所带来的产业革命都驱动了世界经济发展,抓住这些机遇的国家,都推动了本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结构快速升级。当前我们面临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国人将其形象表达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我们已经看到“数字产业化”,就是数字技术进步带来大量新的数字经济活动,成为所谓的新经济。这些新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并且对中国经济结构产生影响。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赋能传统产业,通过新技术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产业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数字化的进程还在不断深化,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标志的新一轮技术进步,这些数字化的进展,还会继续催生新的数字经济产业活动,进一步改造传统产业,从而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进一步升级。
数字技术革命和以前经历过的技术革命,比如电力革命、化学革命相比,很大的区别在于,传统工业技术的突破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是一种外延式的快速发展,推动经济快速增长。而数字技术应用,更多地体现为效率的提升,所以有一个矛盾的现象,虽然新技术革命突飞猛进,但是全球经济处在一个低速增长的阶段。究其原因,有人说这是经济的长周期处于下行期,有人说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还没有消除,毫无疑问这是存在的,但也有可能是数字经济本身的效应主要体现在结构升级、效率提升上,而不是数量上的扩张,因此数字经济发展对带动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的效应,可能和以前会有所不同,需要我们去深入研究。
第二个机遇是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全球绿色发展从过去的减少排污治理污染,进入了低碳清洁发展的新阶段。中国宣布了力争在2030年之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全球占相当高比重的经济体都宣布了碳达峰的时间目标,这会大大推进全球低碳、绿色转型发展的进程。
绿色转型将会是一场全面系统深刻的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其中既有很大的挑战,也有很多新机遇。绿色转型会带动很多绿色产业的发展,比如说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有人估计,在未来十年,绿色转型将会带来几十万亿美元的绿色转型额外需求。任何国家都要主动去适应和把握绿色转型的机遇而不是被动应对,否则绿色转型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挑战。
第三个机遇是中国超大规模市场需求结构升级。过去40多年,中国经历了吃穿住用行的消费需求引领的供给结构升级。上世纪80年代中期解决吃的问题,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解决穿和用的问题,9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重点解决住、行的问题。每一轮消费结构的升级都带来了供给侧的相应扩张,所以今天中国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国,有了世界上最长的高速公路里程,这又带动了城市化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展望未来,中国正在进入消费需求质量导向型升级的新阶段。在新阶段下,有一个与以往不同的特点。过去每一轮消费结构升级,都是数量扩张型的,这种排浪式消费需求的释放带来了产业供给侧的快速跟进和蓬勃发展。未来,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依然还会增长,但它更多地会体现为质量导向型的消费升级。也就是说,老百姓需要质量更好的商品和服务。这种质量导向型的需求升级,就会引领供给侧从数量扩张转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全球来看,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及市场结构的快速升级,也变成了中国吸引全球生产要素向中国汇聚的新的重大优势。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面临三个重大挑战
第一,大国博弈加剧。美国等西方国家围堵打压中国发展,导致中国发展的国际环境面临着挑战。美国和中国的经济实力的差距正在快速缩小,对美国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美国为了维持它的超级大国霸权地位,朝野已经形成了遏制中国发展的共识。美国有两手,一手是遏制中国,让中国在经济增长速度,技术、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放慢速度,拉大中美差距。另一方面,美国还有更重要的一手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手段,包括美国不承认的所谓的产业政策,来促进技术研发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在围堵和遏制中国方面,美国多方施策,比如说在一些重大技术上提出了脱钩或者“小院高墙”的战略,在一些核心零部件上,采取了针对中国头部企业的“卡脖子”打压行为,使得中国头部企业在技术进步、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运行方面都面临风险。在规则上,美国会拉拢盟友,进一步推进对美有利的规则,通过推进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试图把中国边缘化。所以在国际环境上,中国面临着新的风险与挑战。
第二,中国比较优势的转换,导致中国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着两头受挤压的挑战。中国过去依靠丰富的低成本劳动力迅速崛起,成为了国际上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大国。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新兴经济体,同样走上了出口导向型发展道路,他们用更低成本的劳动力来挤占中国的国际市场份额,国内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向外转移。按照过去追赶型经济体转型升级的路径,中国不可避免需要在资本和技术密集的制造业服务业上,形成新的竞争力,而在这一头中国面临现有发达经济体企业的打压。
第三,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这是一个中长期的重大调整。中国过去在人口上有数量红利、成本红利,而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劳动总人口已经跨过峰值,以及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得未来中国可能只能依靠质量红利。人口老龄化会对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产生深远影响。
推进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落实“三新一高”要求,明确政策重点
中央已经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这是引领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总指南。在这个总要求下,有几个方面要特别重视。
第一个方面,政策重点是适应人口数量红利向质量红利转换的进程,重视增强中国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自立自强,推动中国经济结构加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第二个方面,中国要坚持对外开放,形成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新优势。在扩大开放中,除了要形成新竞争优势,中国还要努力地去塑造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第三个方面,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畅通国内经济的循环。有两件事特别值得高度重视,一个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另一个就是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第四个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最后一个方面,就是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从更广义来说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的关系,防范经济发展和结构升级中的重大风险,特别要防范金融风险,产业链稳定运行面临的风险,资源能源供给的安全风险,粮食安全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等。
总之,在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结构进一步转型升级,我们需要把握好机遇,应对风险,抓住重点,切实推进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人民币汇率促进新发展格局的作用
证券时报8月15日刊发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曹伟、浙江证监局三级调研员罗浩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建议》提出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更加强调自主创新。可见,新发展格局一方面强调内需引领以及内需和外需两者的协同推进;另一方面强调经济发展需要创新推动。自《建议》提出以来,学术界围绕如何促进新发展格局从各个方面做了深入探讨。相对而言,从开放宏观金融角度来探讨新发展格局问题的文献并不多,而汇率作为开放宏观金融十分重要的变量之一,在有关新发展格局的相关研究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本文对此做一些初步探讨。
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汇率走势分析
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入升值通道,于2014年1月创下汇改以来的高点,即1美元兑换6.04单位人民币。之后,人民币步入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新常态"。2019年9月,人民币汇率创2014年1月以来的新低,为1美元兑换7.19单位人民币。2020年全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再次升值,目前围绕6.4上下波动。近年来,从短期走势来看,人民币双边波动幅度扩大,但与其他主要国家货币汇率波动幅度相比,整体表现仍然较为平稳;从长期趋势来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态势不变。另外,从全面反映一国货币对外竞争力的有效汇率指标来看,据国际清算银行公布的主要国家货币月度有效汇率指数显示,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指数,从2005年7月的88.11上升至2021年的121.6;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从2005年7月的84.99上升至2021年的129。可见,人民币汇率自汇改以来一直保持了稳中趋强的走势。
人民币汇率影响新发展格局的作用渠道
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对于促进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人民币汇率通过进口贸易效应、资本流动效应以及创新效应,作用于新发展格局。
(1)促进新发展格局,需要发挥人民币汇率的进口贸易效应。从长期来看,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通过进口贸易渠道,可一定程度上疏通国内大循环的堵点,促进新发展格局。
国际经验表明,本国货币升值,客观上对于畅通国内循环、调整本国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很长一段时间,学术界将上个世纪90年代日本"消失的十年"归因为日元的升值。事实上,研究表明,日元升值带来的进口收益超过了出口损失,促使经济增长从出口依赖转向扩大内需为主,部分出口主导型企业因日元的大幅升值而倒闭,大部分内需主导型企业因日元升值而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同样的经济效应在德国一样存在,马克升值加速了德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作为主要包括非贸易行业的服务业,在马克升值期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两国货币升值,减轻了经济发展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同时,对两国淘汰落后产能、扩大有效需求、优化经济结构均存在正向影响。
结合国际经验,本文认为,保持人民币稳中趋强的走势,对于扩大我国有效需求、借助国际市场以畅通国内大循环,大有裨益。具体而言,一是长期维持人民币汇率的整体升值趋势,有利于发挥汇率的进口成本下降优势。人民币适度升值可以降低进口中间品成本,从而使得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最终产品价格下降,人们在国内市场的购买力因此提升,国内整体需求水平随之上升。二是短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的双向波动和基本稳定,可以稳定企业的汇率预期,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决策提供保障。也可以认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可促使企业进口高质量的中间产品,生产更高质量的最终产品,推动国内消费升级、畅通国内循环。
(2)促进新发展格局,需要发挥人民币汇率的资本流动效应。新发展格局重视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强调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从实体经济层面来看,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有利于降低我国企业在他国的生产成本,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增强,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等形式,做大做强中国企业,培育一批真正具备较强竞争力的跨国企业。特别是,充分利用人民币汇率的资本流动效应,可积极推动中国企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长期以来,受出口导向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人民币汇率政策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人民币汇率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低估。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进入双向波动新常态,并且整体仍然维持了升值趋势,在此背景下,中国企业通过"走出去",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替代原有的出口导向发展模式,既是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理性选择,又是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下,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必然要求。
中国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化解过剩产能,激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积极性,而这必然对这些企业在我国境内的生产经营产生正向溢出效应。在国际化环境中经历过"大浪淘沙"的企业,有能力在国内市场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优质的售后服务。换句话说,人民币汇率短期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的稳定和长期整体升值趋势,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确保中国企业在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双循环相互促进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促进新发展格局,需要发挥人民币汇率的创新效应。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为实现高水平的自强自立和自主创新奠定微观基础。所谓人民币汇率的创新效应,是指人民币保持稳中趋强的走势,可激发我国企业的创新潜力。具体来看,对于出口导向型企业而言,人民币升值可能倒逼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而对于内需导向型企业,人民币升值有利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口更高质量的中间产品以提升企业最终产品质量,也有利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口更先进的技术,实现进口技术与自身研发创新的有效融合,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力。
人民币汇率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政策思考
(1)汇率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坚持市场化方向,继续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在合理均衡水平的基本稳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退出了对人民币汇率的常态化干预,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增强。今后我国货币当局不宜过多关注短期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而应该突出预期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预期,从而确保人民币在合理均衡水平中的基本稳定;长期则应该顺势而为,坚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保持人民币长期稳中趋强的走势。
(2)汇率政策与贸易政策需要有效搭配。一方面,在长期内保持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另一方面,当局要积极调整进口贸易结构。人民币升值促进国内需求上升,存在两种可行选择。一是直接进口国外最终消费品,通过进口贸易来替代国内生产;二是进口国外中间品,为国内企业生产高质量的最终消费品提供更优的生产投入要素。那么,是依靠进口替代国内生产还是进口促进国内生产?容易理解,后者对于实现国内循环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这就要求政策当局积极调整贸易政策,鼓励企业进口更多高质量的中间产品,提升最终产品质量,进而实现消费升级、促进国内循环。
(3)汇率政策与微观经济政策需要同步实施。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的技术进步"倒逼"机制,并进一步制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的相关措施,提高我国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人民币升值一定程度上将市场上低技术水平的制造业企业淘汰,生存下来的企业不得不迫使自身提高技术水平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环境。一方面,在人民币汇率稳中趋强的走势下,企业需要主动出击,持续加大自身的研发力度,提高自身的核心技术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制定相关措施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比如,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正向激励机制、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中国三次分配的难点在信托
证券时报8月19日刊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的文章指出,不能允许一些企业家通过设立基金会,将财产转移到海外,逃避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问题。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分配制度改革规划,为中国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
初次分配,通常是指市场主体通过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再次分配,通常是指政府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实现合理分配。三次分配,通常是指社会群体通过慈善方式,进行合理分配。本文重点谈谈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中国缺乏有效信托法律制度。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本来是为了解决三次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但是,由于对慈善制度缺乏足够认识,没有建立信托法律制度体系,结果导致中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在我国三次分配中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信托法律制度是一种卓有成效的三次分配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的特点就在于,通过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解决财产所有权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信托法律制度中规定的信托主要包括营利性信托和非营利性信托两种形式。三次分配主要采用非营利性信托法律制度。非营利性信托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非营利性法人"。它是为了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得利润的法人。
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现实生活中,三次分配主要采用信托基金制度,而信托基金和信托基金的经营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信托基金是非营利法人,基金会本身不能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譬如,比尔·盖茨设立基金会,基金会可以投资各项事业,但是,基金会所得的利润,不得直接分配给比尔·盖茨本人。这是非营利法人的基本特征,也是三次分配的本质特征。
可是在我国,虽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但是,并没有建立完整公益信托法律制度体系,出资人将所有的财产交给基金会,基金会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可是,经营所得通过各种方式转移给出资人或者出资人的代理人。这在任何国家都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基金会可以由出资人作为或者指定管理人,但是,基金会的所有利润,都只能存在于基金会,而不能通过间接的方式转移给出资人。我国许多企业家设立的基金会,实际上是转移财富的"蓄水池",因此,不具有三次分配的功能。解决我国慈善信托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完善我国的信托法律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法人制度。
首先,必须明确,基金会的设立,必须建立在公开基础之上。我国许多企业家设立的基金会,往往在海外注册,以信托的方式,将国内财产转移到海外。这是一种典型规避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其次,基金会管理机构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基金会的经营所得,必须返还给基金会,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企业家将自己的股份信托经营,可以保持企业经营稳定性,信托机构通过信托经营,可以给企业家带来稳定的收入。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家已经将自己企业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而信托机构往往在海外注册,因此,出现了非常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管理日益复杂,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十分混乱。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规范企业家的信托行为,要求企业家必须将海外信托资产登记注册。与此同时,必须对企业"协议控制"实施严格的监管。
当前我国信托法律制度体系存在许多漏洞,许多基金会运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当务之急,是要改变我国公益信托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非营利法人规定,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把基金会的经营活动和基金会利润分配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绝对不能允许一些企业家通过设立基金会,将财产转移到海外,逃避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中小企业
山西省出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工作方案》
据悉,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激发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近日出台《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通过五年努力,持续完善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造的发展环境,持续健全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体系,奋力打造一流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产业生态。到"十四五"末,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达到300个以上、省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达到50个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00户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户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
山西省中小企业系统将从政策创新、生态创新、人才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融资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八个方面入手,实施26条举措弥补创新短板,提升创新能力,全力推动中小企业在转型发展中直道冲刺做后备、弯道超车做助力、换道领跑做表率,为全省经济社会"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实现高质量快速度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政策创新方面,因企所需完善政策体系;落实政策激发创新活力;督促检查推动政策惠企。
--生态创新方面,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搭建创新展示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区域创新生态建设。
--人才创新方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加强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创新人才培育服务。
--技术创新方面,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净增工程;实施专利转移转化专项计划。
--管理创新方面,提升中小企业基础管理;支持中小企业规范股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赋能。
--融资创新方面,不断创新融资服务便利模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服务创新方面,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中小企业产业地图;全面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机制创新方面,建立创新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入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评估总结工作机制。
浙江启动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8月12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助力小微企业在更优资源环境中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
《计划》提出,2021年至2023年,力争全省累计新增小微企业60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超过18万家,科技型小微企业1万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2万亿元,小微企业园(基地)总量超过1200个。
据悉,2015年起,浙江开始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至今已经完成两轮。据统计,2020年末浙江省小微企业数量达250.09万家,2018年起累计新增小微企业121.22万家。
小微企业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不断加大,但长期以来仍存在技能人才、资金、营销资源不足等短板,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部分行业小微企业仍未恢复到往年正常水平,盈利难度明显加大。
本轮计划主要目标包括实现小微企业体量规模、质量效益、创新能力、金融服务、发展要素五个方面量化目标体系上的突破。其中,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构建资源要素供给新体系和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既是重点任务,也是亮点特色。
根据本轮计划,浙江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在资金、人才、土地等企业发展基本要素方面,本轮计划要给予小微企业更给力的支持。据悉,今年3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联合推出"贷款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贷款码"向意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有11.38万家小微企业扫码,累计发布融资需求3811.08亿元,已有6.93万家小微企业获得融资2185.35亿元。
江苏部署银行业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扩面专项行动
据悉,江苏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小微企业首贷业务发展的通知》,从工作目标、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推进举措,部署全省银行业开展首贷扩面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辖内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首贷获得率不断提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首贷难题,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服务对象、广度、力度、结构、价格等五个维度着手,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敢贷愿贷、能贷会贷、应贷尽贷、可贷快贷等四个方面提升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延伸服务触角、优化授信管理,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精准破解首贷难题。
首贷扩面专项行动与"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和升级扩面行动深度衔接,将前期工作中反映有融资需求或纳税信用评级新近上调至M级以上的小微企业无贷户纳入重点对接范围,同时推动银行机构逐步对接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取得工商执照但取得市场摊位证、电商注册证明等有效经营活动证明的个体经营者及小店等经营主体中的无贷户,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江苏银保监局通过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开设"首贷对接平台",首批筛选17.7万户纳税信用评价M级以上小微企业无贷户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小微企业白名单中的无贷户,逐户确定对接银行及走访人员。对接工作于8月下旬正式启动,各银行机构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及时为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融资解决方案。
针对江苏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江苏银保监局要求银行机构工作人员在做好防护前提下,灵活开展走访对接活动,加大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线上金融服务,有效满足无贷户合理融资需求,切实提升小微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调查分析
英国脱欧和新冠疫情正加剧通胀压力
据报道,有两项商业调查显示,英国脱欧和新冠疫情正在加剧通胀压力,开始减缓英国经济复苏。
劳埃德银行(Lloyds Bank Plc)和IHS Markit对1500家公司进行的调查显示,对经济前景的预期是自1月份以来最弱的。西南制造业咨询服务中心(South West Manufacturing Advisory Service)8月19日发布的另一份报告显示,几乎所有260名受访者都表示,由于缺乏人员和材料,供应链出现瓶颈。
调查结果表明,英国经济面临的不利因素正开始推高物价,这令英国央行政策制定者感到担忧。他们8月早些时候表示,可能不得不收紧货币政策。尽管随着封锁措施的放宽,企业正努力交付因购买激增而订购的所有商品,但英国脱欧已导致工人的供应枯竭。
西南制造业咨询服务中心的董事总经理Nick Goldin表示:"我们看到了供应链困境开始阻碍经济复苏的初步迹象。"
劳埃德银行表示,更高的工资和材料成本导致投入成本空前上涨。这同时证实了8月18日的一份政府报告,该报告显示7月份原材料成本飙升 9.9%,并且录得十年来最大的出厂商品价格涨幅。
在上述两家机构追踪的14个行业中,有12个行业7月份出现增长,这是四个月以来的最低水平。食品和饮料制造商表示,产量降幅为八个月以来最大,而医疗健康企业则录得六个月来的首次下滑。
英国脱欧后的边境摩擦和人员短缺导致运输成本上升,增加了成本,放大了防疫封锁措施造成的冲击,降低了生产能力。
西南制造业咨询服务中心表示,有一半的企业正在努力吸引工人来填补岗位空缺。另一份来自招聘平台Indeed的报告显示,大多数失业者并没有在找工作,因为他们说在经济上有保障。只有十分之一的休假工人迫切希望在补贴计划于9月底结束之前找到新工作。
劳埃德银行商业银行经济和市场洞察主管Jeavon Lolay表示:"由于供应链持续中断和劳动力短缺,许多企业正面临增长限制。这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是未来可能出现更广泛通胀压力的早期指标。"
经贸态势
上半年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
据悉,欧盟统计局8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冠疫情下,欧中经贸合作保持强劲韧性,今年上半年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欧盟货物贸易出口额为10489亿欧元,同比增长13.8%;进口额为9645亿欧元,同比增长13.9%。其中,欧盟向中国出口商品1126亿欧元,同比增长20.2%;从中国进口商品2101亿欧元,同比增长15.5%。
数据还显示,6月,欧盟货物贸易出口额为1883亿欧元,同比增长22.3%;进口额为1735亿欧元,同比增长29.6%。同期,欧元区货物贸易出口额为2099亿欧元,同比增长23.8%;进口额为1918亿欧元,同比增长28.2%。
2020年,欧盟与中国货物贸易在疫情中逆势双向增长,中国首次取代美国成为欧盟最大贸易伙伴。
投资视点
北京市发布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路线图"
8月12日,北京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提升平原新城综合承载能力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平原新城将着力发展成为首都功能新载体、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创新发展新典范。《方案》系统提出了促进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的4个领域18个方面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全面增强平原新城吸引力绘就"路线图"与"施工图"。
北京市将实现总规描绘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空间结构。这其中的"多点"正是位于平原地区的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5座新城。5座平原新城土地面积加起来大约1016平方公里,各区常住人口约69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1.5%。与中心城区相比,平原新城虽然幅员广阔,但吸引力依旧不足。
平原新城增强引力的关键在于补强短板。提出清单化推动补短板,双向提升新城公共服务水平。一方面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平原新城精准转移,完成"输血";另一方面,加快弥补本地基础教育学位、医疗床位缺口,研究教育、卫生领域编制保障,实现"造血"。
与此同时,5座平原新城也将打造大尺度生态蓝绿空间,强化留白增绿和大尺度绿化,着力实现每个平原新城至少建设1处成规模的城市森林公园。
《方案》将实现平原新城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和基本便民商业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强化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在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同时,实现"三高一降"的目标:提高行人过街安全性便捷性、提高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提高市容景观质量、降低事故起数。这是平原新城交通提升的缩影。从内部看,交通网将更精细化。
在"站城融合"方面,平原新城将集约高效使用既有资源,进一步促进大枢纽站城融合和小站点一体化实施。围绕北京市第一批轨道"微中心"名录,平原新城将加快轨道交通"微中心"建设,实现商业、商务、公共服务等公共功能用地面积占比达到30%。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平原新城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加30%,超过全市同比增速一倍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加28.3%,超过全市同比增速两倍以上。
《实施方案》突出产业有序发展,充分把握减量集约与提质增效的有序平衡,完善"准入"与"退出"的双向管理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平原新城将布局优势主导产业,聚焦高精尖项目落地,加速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方案还突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土地、住房、人口、投融资等一揽子政策在平原新城落地,创新园区管理服务、腾退空间利用、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比如,这些新城将探索建立"混合用地"模式,严控产业用地成本,针对不同产业类型制定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和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将进一步完善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5座平原新城也将多渠道筹集房源,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加大平原新城、产业园区及开发区周边等租赁房源有效供给,有针对性地配套建设一批集体土地租赁住房。
据悉,市住建委、市发改委正加快推动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工作。截至目前,新城范围内已累计实现开工建设集体土地租赁房1.9万多套。同时,市相关部门正在开展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融资支持政策研究。
北京住建委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8月1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包括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等五部分15条内容。《通知》规定,企业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尤其是涉及噪音、烟尘、污染、辐射、隐私、通风、采光、装修、丧葬等不利因素。
在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上,《通知》规定,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在预售方案中列出主要材料、设备清单。在预售商品住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应当按规划图纸和预售方案明确的户型、尺寸、标准、工艺设置交付样板间,并在交付样板间内布置工艺样板区。
《通知》提出"三个一致"的要求,即: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通知》同时要求,样板间应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
在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推广上,《通知》规定,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尤其是涉及噪音、烟尘、污染、辐射、隐私、通风、采光、装修、丧葬等不利因素。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在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方面。
《通知》还要求,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佩胸卡上岗,线上销售应实名。《通知》同时提出了销售人员"四严禁",即: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在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上,《通知》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鼓励通过在线视频向购房人实时展示施工进度。
在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上,《通知》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客源/户数超过3的),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
北京要求明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以上
据悉,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40%以上。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均应为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指的是通过工厂预制配件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在流水线上"做"配件,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装配式建筑施工能有效节约施工用地,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大缩短施工周期,体现绿色施工理念。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2020年达到30%以上,到2035年前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2207万平方米,占比已达30%以上,实现了新版城市总规的阶段目标。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分阶段工作目标: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关于装配式建筑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以及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特别提到,保障性住房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60%的标准;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其他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50%的标准。
相比主体结构施工,建筑室内装修是普通市民更为关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新建建筑应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逐步提高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鼓励既有建筑装修和改造采用装配式装修。同时,研究制定菜单式全装修实施方案,明确装修标准和价格区间,纳入住房销售合同,加快智能产品和智能家居系统的应用,实现优质优价和品质提升,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给予市级奖励资金。《征求意见稿》也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招标、拍卖、挂牌阶段或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可享受优质优价政策。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印发
8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坚持民生为本、租购并举、布局优化、精细治理、品质发展5个基本原则,同时明确了"重点"发展租赁住房,坚持租购并举;"平稳"发展商品住房,落实长效机制;"协调"发展保障性住房,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更新"发展存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这4项重要任务。
《规划》提出,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本规划期内,力争提前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十四五"时期,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旧住房更新改造,全面启动符合实施条件的旧住房成套改造;新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1万台以上;建设"美丽家园"示范小区100个;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占首期归集额的比例不小于30%。
《规划》提到,进一步优化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房地产金融市场监测分析,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全过程监管,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完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和教育培训机制。推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挂牌,强化房地产估价机构人员、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督管理。
持续构建住房租赁体系。加快促进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力度。聚焦不同群体的租赁需求,实现租赁住房精准供应。切实增加宿舍床位租赁居住供给,形成"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十四五"时期,形成供应租赁住房超过42万套(间、宿舍床位),占住房供应总套数的40%。其中,租赁房22万套(间),宿舍床位20万张。继续规范代理经租住房30万套(间)。
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十四五"时期,新增供应各类住宅用地面积4000公顷,新增供应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
临港新片区迎来40条发展新政策
8月18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港新片区成立两年来制度创新情况和最新支持政策。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在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支持临港新片区在成立两周年的新起点上,推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
《若干意见》的总体定位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的2.0版,以解决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赋予临港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差异化政策制度探索,助力临港新片区成为全市发展的"增长极"和"发动机"。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四个方面分别是:第一,有针对性地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区域管理效能。第二,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规模和质量。第三,推进现代化新城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第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若干意见》落地见效。
其中,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包括三大重点内容: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事项系统集成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二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区域管理体制,将奉贤区四团镇整体纳入产城融合区,完善跨区域事务协调机制,试点开展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队伍交流力度。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探索以资本运营为内核的业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市场化薪酬机制。
围绕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若干意见》提出,一是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完善重大产业项目配套支撑,发展全产业链融合的集成电路产业,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示范区,壮大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深化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加快建设国际数据港,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二是集聚发展新型国际贸易与高端国际航运。打造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实践区,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做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产业功能,提升全球航运枢纽能级。三是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建设亚太供应链管理中心,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级,研究建设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四是建设国内外人才集聚高地。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优化国内人才引进机制。五是提升土地高质量利用水平。试点综合用地模式,创新存量用地再利用。
在新城建设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一是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数字基础设施能级,加快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二是适度超前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动医疗卫生开放创新,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三是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综合能源创新发展,加强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交通管理体制,优化交通网络和静态交通管理,推进集疏运系统建设。
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将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任务作为全市改革重点,根据实际情况,滚动出台支持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相关决定,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推动临港新片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改革创新发展。
上海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8月17日,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药品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于2021年6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监管,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继续加强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监管。
天津发布反垄断合规指引
据悉,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培育天津市竞争文化,为经营者开展日常反垄断合规提供指导,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日前发布《天津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执法经验表明,多数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是由于自身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日常经营过程中缺少反垄断合规意识或轻视反垄断合规。对此,《指引》对合规的概念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指引》对执法实践中经营者典型的垄断行为进行简要列举和必要说明,帮助经营者进行风险识别和应对。
其中,垄断协议包括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和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限制新技术以及联合抵制等行为,纵向垄断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转售价格或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垄断协议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也可以是有意思联络的一致行动,即协同行为。《指引》告诫经营者在参加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的组织时,应当特别注意强化风险意识,发现协会组织垄断协议的,应明确表态拒绝参加,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
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引》列举了主要表现,包括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指定或限定交易对象;搭售;附加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等。《指引》特别指出,规模较小的经营者也可能会因为在某一特定相关市场具有较强控制力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经营者不管规模大小,均应重视此项内容合规。
此外,涉及并购、股权转移或协议控制的经营者集中行为,按照《指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将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达成但未实施垄断协议的,仍将面临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实施集中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并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不过《指引》也明确,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处罚决定事先告知前,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反垄断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属于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为此,市市场监管委建议经营者在接受反垄断调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以尽可能减少调查给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还需格外重视涉及反垄断调查信息的公开,以避免造成信息披露违规。
河北省严格房地产全流程监管
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违规建设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措施》明确了强化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做好项目规划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房屋销售监管、加强房屋交付管理、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等7方面共16项措施。
《措施》要求严格商品房预售把关。明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各地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做好房价稳控等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严禁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等,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措施》要求加强房屋交付合同履约和质量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约履行商品房合同交付责任,确保所交付商品住房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防范延期交房问题发生。加强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环节信息共享,优化缴纳流程,拓宽缴纳渠道,进一步提升购房人自行缴纳税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便利度,规范相关费用缴纳。
此外,《措施》中提出加强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加大土地使用监管力度。并加强动态巡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深圳发文拟建设国际会展之都
据悉,深圳市商务局8月18日发布《深圳市加快商贸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若干措施》的政策创新及亮点包括:
一是创造性提出培育四大会展集聚区。结合会展业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若干措施》第二条提出了以四大场馆为核心,加强展会与场馆周边商业、住宿餐饮、文化创意业、旅游业以及专业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深化会展与产业联动发展,着力以会展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会展生态圈。其中尤以科技博览中心、深圳会展中心和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核心,分别发展不同领域的会展集聚区。
二是从聚集会展业优质资源视角着眼。《若干措施》坚持高标准,重点瞄准国内外一流的展览、会议等资源,和国内外一流企业等市场主体,同时坚持推动本土优秀展会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化水平、加快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主要立足于培育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三是坚持深化会展业市场化改革。《若干措施》围绕法治化建设、政府办展、场馆供应商准入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措施,目的是用改革的办法挖掘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潜力,更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高标准建设会展基础设施。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会展中心为核心载体打造全球一流会展承接地,加快完善会展场馆周边滨江大道等市政道路、轨道交通、供电变电及住宿餐饮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建设,支持深圳会展中心改造升级,打造体量占优、设施领先、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会展业基础设施体系。
《意见》指出,培育国际一流的会展龙头企业。鼓励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办展机构和展会服务机构通过模式复制、品牌输出、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打造若干家国际一流的会展龙头企业。发挥前海专业服务机构集聚效应,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
《意见》表示将支持会展业国际化发展。以前海深港自贸区为主阵地,加强与香港、澳门相关展会联动,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会展业合作机制,探索联合参展、联合办展、联合推广等合作新路径,试点以"一展两地""展会北上"等方式联合开展大型文创展览、会展旅游活动。
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介绍了关于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实施情况。孟玮指出,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发布。试点实施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指导,深圳市周密部署落实,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过半任务陆续落地见效。
孟玮介绍,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国家有关部门、广东省积极推动相关事权下放,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等权限已陆续下放到位。二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圳探索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试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形成"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混合用地的混合使用"等多种土地要素利用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等落地实施,全国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落户深圳。率先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上破题。创新设置技术调查官,率先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形成。深圳稳步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新制定法规17部,修改10部,作出法规性决定1项,废止法规4部,26个改革事项已纳入相关法规。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总的来看,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改革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孟玮表示。"实施方案+授权清单"作为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受到各方广泛认可和借鉴吸收,对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同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对深圳的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于近日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在为深圳社会建设事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中,《意见稿》在社会保险领域的条例贯彻了《实施方案》对优化社会保障机制的要求。《意见稿》明确,应当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社会保险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等制度,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
在要素市场改革方面,深圳市国资委在日前召开的2021年年中工作会议上明确,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把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全力做好"下半程冲刺"。抓好改革专项工程,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机制、薪酬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国企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取得标志性制度成果。
深圳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孙华明在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第五届会员大会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研讨会上表示,深圳此次改革授权力度之大、任务之艰巨、修法力度之大、试点模式之新均前所未有。深圳当前在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省级权限下放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但在法律法规调整路径,"深水区"、"无人区"改革授权以及改革自主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下一阶段,深圳要在基层党建与治理、科技自立自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放管服等重点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更好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于全国改革开放大局。
广东发文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8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鼓励各地对上市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补助。
《若干措施》提出了完善建筑产业体系、升级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支持建筑业走出去、优化发展环境等六部分18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广东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路径。
在升级建造方式上,《若干措施》提出,一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和推动建筑工业化技术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二是加大新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深化应用,并加强"机器代人"等应用场景建设,大力推行智能建造;三是通过推进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落实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发展绿色建筑;四是政府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五是发挥工程设计先导和创新引领作用,发展建筑评论,探索AI技术和BIM技术在施工图审查方面的应用,提升勘察设计综合品质;六是支持企业加强建筑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鼓励行业协会按规定设立建筑科技创新奖项,推动科技创新。
"争取用2年至3年时间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以及30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若干措施》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鼓励各地对上市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补助;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在符合政策规定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创新开展建材、工程设备、在建工程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和应收账款融资等信贷业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向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以及以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融资对接服务,鼓励保险资金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或者提供增信措施。
广西推出加快交通强区建设新举措
据悉,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区,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5年,力争基本建成"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大省"。
统筹整合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000亿元以上,支持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远洋航线、民航客货运输航线等。鼓励各市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多举措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大交通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交通企业投融资渠道。
开辟资源要素保障"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用林、用海计划指标。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先行用地、用林、用海支持。
持续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代办制,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多部门"联评联审",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效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进度。
进一步强化激励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湖南9条措施提速"本土金融"大发展
据悉,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旨在构建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地方金融体系,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若干意见》提出了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做强省级金融控股平台、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提升法人机构服务水平、稳健发展地方类金融企业、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等9条措施。
为鼓励全牌照多业态发展,《若干意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湖南省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全牌照。不断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今年起,凡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湖南省注册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公募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牌照法人金融机构的,省级财政按其注册资本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开办费补助;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后援中心和专营机构等,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支持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将其打造为引领湖南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大型国有综合性金融企业,力争2025年底前资产规模稳定在2000亿元以上。同时,引导金融资源聚集发展,高标准推进湖南金融中心开发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若干意见》推动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和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的农村商业银行加快业务发展,支持三湘银行依法依规开展产业数字银行业务,推进全省农信系统深化改革发挥好服务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支持村镇银行稳健发展提升支农支小服务能力。同时,加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重点突出复合型、综合型、领军型中高端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面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金融人才资源库。
美国历史上三次大基建影响如何
证券时报8月19日刊发广州学者韩和元撰写的文章指出,历史上美国是货真价实的基建大国,曾先后推动三轮大基建计划。近日,美国参议院表决通过规模达一万亿美元的基建投资议案,该议案最早由拜登提出。但一开始,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却遭各方质疑。多国观察人士认为,美国搞不来大基建。但事实是,历史上美国是货真价实的基建大国,曾先后推动三轮大基建计划,这些计划的实施推动着美国快速发展。这三轮基建计划分别是:
1862年-1900年的铁路建设狂潮。19世纪40年代,美国还没有一条贯通东西的交通运输线,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就认为,如一国在交通上是不连贯的,就很难真正被当作一个完整国家看待。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美国政府意识到有必要修建贯通东西的交通路线。1862年,时任总统林肯批准了第一个铁路建设法案。其后二三十年时间里,多条铁路相继建成。到1900年时,美国的铁路总里程已达30.5万公里。正如经济史学家沃尔特·罗斯托所说:"对于经济起飞而言,或许至关重要的是铁路的发展,它带动了现代煤炭、钢铁和机械制造业的发展。"受益于这轮时间跨度长达40年的大基建,美国完成了从纯粹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型。也是于该时期,美国经济实现了对西欧国家的全面超越。
20世纪50年代的高速公路网计划。1919年,时任陆军中校的艾森豪威尔曾随军车,在恶劣路况下费时62天横贯全美。后来作为欧洲盟军最高司令的他,又亲身体验了一把德国的高速公路网,两相对比让他痛感美国交通的落后。当他入主白宫后,首先想到的便是以德国高速公路网为蓝本,在美建设一套安全、快捷、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网络,将美国大小城市连接起来。克林顿在其1992年的竞选文件《复兴美国的设想》中,曾高度评价了这一计划,他说:"50年代在全美建立的高速公路网,使美国在以后的20年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高速公路网计划给克林顿留下太过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在推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时,常将二者相提并论。这便是广为人们熟知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该计划的成功实施,给美国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克林顿的整个任期内,美国经济持续增长,各项经济指标表现良好,不仅失业率降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最低,连通胀率也降到二战后美国历年来的最低。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美国培育了一大批极具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这些企业至今仍主导着全球计算机、通讯和网络领域的发展方向。受益于这轮大基建,美国将原先似有赶超它之势的日本、欧洲抛在了脑后,不仅让美国享受到了一轮经典熊彼特繁荣,更让它再次巩固了全球领导者的地位。
高盛下调美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至6%
据悉,高盛集团经济学家8月18日下调了他们对美国今年经济增长的预期,原因是新冠病毒德尔塔变种的影响超过预期,预示着供应链将进一步中断,通胀加剧。
该行目前预计2021年美国GDP增长6%,低于此前预期的6.4%。但高盛将2022年美国GDP增长预期从4.4%小幅上调至4.5%。
"高盛以David Mericle为首的分析师在给客户的报告中说:" 德尔塔变种病毒对经济增长和通胀的影响比我们预期的要大,德尔塔变种和其他中断也可能在年底前进一步推高供应紧张的耐用品的价格。"
报告说,美国8月份餐饮、旅行和其他一些服务的支出可能会走弱,因为餐厅预订、航空旅行和医院选择性手术已出现放缓迹象。
高盛预计美国8月份消费者支出将下降1%,而本周早些时候的一份报告显示,7月份零售销售降幅超过预期。
高盛经济学家认为,供应链障碍将在一段时间内困扰企业,迫使他们提高价格。他们将2021年底的核心个人消费支出通胀预测上调至3.75%。
美联储官员考虑明年年中前结束购债计划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8月16日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官员们已接近达成一项共识,即如果美国经济继续复苏,美联储将在大约3个月内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计划。一些美联储官员支持明年年中之前结束这一计划。
报道说,一些美联储官员近期在媒体采访和公开声明中提出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上述时间表。近几个月美国就业数据表现强劲,使得美联储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上宣布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理由更加充足。
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埃里克·罗森格伦上周(8月9日-15日)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表示,他预计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之前,美国就业数据将达到缩减资产购买计划的门槛,因此美联储可能会在今年秋季采取行动,但前提是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不会导致美国就业市场增长明显放缓。如果经济增长保持强劲,他预计美联储将在大约明年年中结束资产购买计划。
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罗伯特·卡普兰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他支持美联储在9月货币政策例会上宣布缩减资产购买计划、并于10月开始执行。他预计整个缩减过程将持续8个月。
不过,也有美联储官员主张保持耐心。美联储理事莱尔·布雷纳德上月表示,希望等到10月初美国公布9月就业数据后再作决定。
根据日程,今年美联储还有9月、11月和12月三次货币政策例会。美联储在7月底的货币政策会议上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在零至0.25%之间,同时承诺每月继续购买不少于120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和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直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两大目标取得"进一步实质性进展"。
美联储多数官员认可年内缩减购债计划
据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8月18日公布的7月货币政策会议纪要显示,多数美联储官员认为今年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计划"可能是适当的"。
会议纪要显示,多数美联储官员认为,美国经济已经朝着物价稳定目标取得进一步的实质性进展,并接近达到美联储设定的充分就业目标。如果未来美国经济增长符合预期,那么今年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计划"可能是适当的"。
鉴于近期通胀数据持续高于预期,一些官员认为美联储应在未来几个月相对较快地开始缩减资产购买规模,以缓解通胀攀升风险,同时为美联储可能在明年经济好转的前提下加息做好准备。但也有美联储官员认为,应在有更多就业市场复苏的证据之后,于明年早些时候开始缩减购债规模。
会议纪要还显示,很多美联储官员认为,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快速传播以及通胀压力给美国经济前景带来较高不确定性。
在7月货币政策例会后,美联储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在零至0.25%之间,同时保持每月不少于1200亿美元的资产购买规模。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当时表示,美国通胀水平较预期更高、更持久的可能性正在增加。如果有迹象表明长期通胀预期正"实质性、持续地"超出目标水平,美联储将会调整货币政策立场。
IMF迫于美国压力暂停阿富汗4.55亿美元援助
据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8月18日表示,将不再发放原定8月23日向阿富汗提供的4.55亿美元特别提款权。
IMF发言人盖里·赖斯称:"IMF一向以国际社会的观点为指导。目前,国际社会在承认阿富汗政府方面缺乏明确性,因此该国将无法获得特别提款权或IMF的其他资源。"
作为IMF最近批准的向陷入困境的全球经济注入6500亿美元流动性计划的一部分,阿富汗原本将于8月23日自动获得新的外汇储备,即特别提款权(SDR)。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说,虽然阿富汗仍将获得这些资产,但将无法使用它们,因为新政权缺乏国际认可。
根据IMF的规则,所有190个成员国都将获得这些特别提款权,根据它们在全球经济产出中所占的份额大致按比例分配。对阿富汗来说,这只占6500亿美元总额的0.07%,即4.55亿美元。绝大多数国家将被允许将外汇储备兑换成现金,以偿还债务或为大流行卫生支出提供资金。
但阿富汗被禁止这样做,就像委内瑞拉和缅甸等少数国家一样,他们仍可以获得IMF的资产,但由于缺乏国际承认而无法控制这些资产。
美国财政部一位官员表示,拜登政府一直在采取措施,阻止塔利班动用IMF划拨的这些特别提款权。此前18名共和党议员写信给美国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要求她介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防止塔利班政府使用这些储备。
美国政府一名官员8月17日证实,美国冻结了阿富汗央行近95亿美元的资产,并停止向阿富汗运送现金。这名官员说,阿富汗政府在美国的任何央行资产都不会提供给塔利班,塔利班仍在财政部的制裁名单上。
虽然美国无法单方面改变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的认可,但美国目前是IMF最大的股东,拥有16.5%的投票权,几乎是紧随其后的日本和中国的三倍。对于总部设在华盛顿的IMF,美国人的观点往往具有重大影响。
巴西央行称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控制通胀
据悉,巴西中央银行行长罗伯托·坎波斯·内托8月12日在参加一场线上会议时表示,巴西央行将使用所有现有工具,在中长期锚定通胀目标,以增强市场对巴西有能力"在连续冲击中"保持财政稳定的信心。
巴西地理统计局数据显示,巴西年化通胀率今年5月已达8.06%,远高于国家货币委员会为今年设定的通胀率目标中值3.75%,6月进一步升至8.35%。目前,巴西主要金融机构对今年通胀率的预测值为6.8%左右。
出于对通胀前景的担忧,巴西央行8月4日决定,将基准利率从4.25%上调至5.25%,这是巴西央行今年内第四次加息,也是2003年以来幅度最大的一次加息。
墨西哥央行上调基准利率至4.5%
据悉,墨西哥央行8月12日宣布将基准利率提高0.25个百分点至4.5%。这是墨西哥今年内第二次加息。
墨西哥央行同时将该国今年通胀率预测值自4.8%上调至5.7%。墨央行当天发布公告说,这主要受全球通胀上升、供应链受阻和部分商品及服务活动受限等因素影响。
墨西哥经济部长塔蒂亚娜·克洛铁尔日前表示,受该国第三波新冠疫情影响,预计今年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将低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前预测的6.3%。
墨西哥是拉美第二大经济体。2020年该国GDP下滑超过8%,是近9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萎缩。
新西兰央行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历史低点
据悉,新西兰储备银行(央行)8月18日宣布,考虑到变异新冠病毒德尔塔毒株引发的社区传播和全国封锁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央行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25%的历史最低水平。
新西兰央行在当天发布的报告中指出,新西兰经济复苏和就业势头良好,短期通胀有可能超出2%的目标区间中值,有必要适时退出货币刺激,但考虑到德尔塔毒株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全国封锁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央行决定维持利率水平不变。
报告说,新冠疫情给经济活动和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新西兰再度进入全国封锁证明了疫情的破坏力和不确定性。
2020年3月,新西兰央行将基准利率降至0.25%,此后一直将利率维持在这一历史低位。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一季度经济复苏强劲
据悉,亚太经合组织(APEC)下属经济研究机构政策支持处8月17日发布报告说,2021年第一季度,APEC成员经济增长6.1%,复苏势头强劲。
报告指出,多重因素导致一季度经济增长数据亮眼,包括去年同期新冠疫情冲击下经济萎缩造成的低基数效应、政府加大支出应对疫情和消费需求回暖等。
数据显示,一季度APEC地区货物贸易出口增长16.8%,进口增长16.2%。不过,由于边境封锁和旅游业疲软,当季服务贸易出口下降12%,进口下降15.2%。此外,今年上半年该地区通胀率从2020年同期的1.6%上升至2.3%。
报告预计,今年APEC地区经济将增长6.4%,略高于此前预期,全年通胀率预计为2%。
政策支持处负责人丹尼斯·休认为,经济复苏进程与新冠疫苗推广和接种率息息相关,疫苗推广快、接种率高的经济体复苏更快更强劲。
该机构研究员雷娅·埃尔南多表示,多边合作是促进疫苗原材料和相关产品跨境自由流动的关键,加强多边合作可大幅提高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尤其是对中低收入经济体而言。
个人消费疲软拖累日本经济复苏
据悉,日本内阁府8月16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二季度日本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微升0.3%,按年率计算上涨1.3%。经济增速虽然由负转正,但因动力不足而增长乏力。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疫情控制不力和个人消费持续疲软是日本经济复苏滞后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受第三次紧急状态影响,二季度日本经济活动继续受到抑制,占日本GDP比重二分之一以上的个人消费仅环比上升0.8%,被经济学家视为此前明显下跌后的补涨。今年一季度,日本经济再现负增长,实际GDP环比下降1.0%,其中个人消费环比下降1.4%。
此外,内需的另一支柱企业设备投资二季度由降转升,环比增幅1.7%。其背景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快速回暖、拉动日本出口持续增长。根据财务省数据,受中国等海外主要市场需求旺盛拉动,日本上半年出口同比大增23.2%,超过疫情发生前2019年同期水平。随着出口快速恢复,制造业业绩改善、信心增强,设备投资增加。
外需方面,二季度日本货物及服务贸易出口环比增长2.9%,进口环比增幅达5.1%,进出口相抵后的净出口减少,外需对日本经济增长的贡献被挤压。
从内外需对日本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来看,内需对二季度经济增长的贡献为0.6个百分点,外需的贡献为负0.3个百分点。
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出口及其带动的设备投资增长对二季度日本经济复苏功不可没。野村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木内登英认为,二季度,席卷全球的半导体供应链危机导致日本汽车厂商纷纷减产,抑制了个人消费和出口增长,也是拖累经济复苏步伐的因素之一。
由于疫情控制不力,日本政府今年以来被迫三次发布紧急状态令,个人消费持续受到抑制,很难成为经济复苏的有力支撑。这与美国、欧盟、英国等主要经济体个人消费快速增长并有力拉动经济形成鲜明对比。
日本专家认为,在疫情得不到遏制、经济活动受限、就业环境恶化、收入不断下降背景下,日本民间消费很难强势增长。
新加坡经济复苏之路"缓慢且崎岖"
据报道,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加坡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萎缩41.2%,创单季度跌幅最大纪录;同比萎缩12.6%,也是历史最差表现。
新加坡GDP连续两个季度环比萎缩,意味着其经济已陷入技术性衰退。
新加坡贸工部指出,为抑制新冠疫情蔓延,新加坡政府实施大规模停工停产措施。同时,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导致新加坡外部需求疲弱。
新加坡贸工部长陈振声表示,疫情影响下,不少国家采取严格隔离措施,导致需求持续不振,新加坡"复苏之路预计缓慢且崎岖"。新加坡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企业,还将帮助企业转型调整、推动员工及时接受培训,以应对挑战。
据了解,新加坡政府为应对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已采取三轮救助措施,包括追加约600亿新加坡元(1新加坡元约合0.72美元)财政预算,约占GDP的12%。救助计划总拨款额已将年度财政赤字推高至443亿新加坡元,占GDP的8.9%。
新加坡政府表示,相关救助措施旨在稳定就业、确保企业继续经营,同时加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为经济复苏做准备。
尽管救助措施涉及资金规模巨大,但无法完全阻止企业在疫情期间被迫裁员。新加坡当地媒体近日披露,著名旅游景点圣淘沙名胜世界公园运营方将裁员2000人。公园运营方表示,疫情对旅游业的影响是毁灭性的,企业不得不转型以适应新环境。
不少分析师表示,新加坡经济最糟糕情况或已过去,但"复苏之路"仍充满不确定性。
大华银行经济师颜圣充认为,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是影响新加坡贸易、投资和工业产值的关键因素,新加坡经济走势并不乐观。
荷兰国际集团亚洲经济师普拉卡什·萨克帕尔表示,已将新加坡今年经济预期从之前的萎缩6.1%下调至萎缩6.9%。
投资分析点评
▲宁德时代募资582亿扩大产能
据悉,在新能源火热背景下,宁德时代(300750)趁热打铁,新推出金额达到582亿元的增发方案,募资将投入6个项目,扩大锂电池生产能力,其中三个项目投入超百亿元。
募资项目具体为,投资于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新增锂离子电池年产能约60GWh)、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新增锂离子电池年产能约30GWh)、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开展新一代动力及储能电池关键材料体系研发、钠离子电池产业链关键材料及设备开发等)等7个项目。募资计划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
宁德时代目前在全球动力电池行业中具有优势,2020年工信部公布的新能源车型有效目录共 6800余款车型,其中由宁德时代配套动力电池的有3400余款车型,占比约50%,是配套车型最多的动力电池厂商。
宁德时代认为,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已是大势所趋,GGII(高工产业研究院)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提升至 20%以上,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100GWh,正式迈入"TWh"(亿千瓦时)时代,未来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可达42.7%。动力电池行业迅速增长,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将更加受益。
此外,随着国内外对风储、光储、UPS储能等储能领域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以及全球5G商用化速度进一步提升,能源互联网的兴起将持续拉动储能市场的需求,储能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 GGII 预计,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达到416GWh,未来5年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2.8%。
在市场快速增长时,宁德时代需要快速扩大产能,占领市场,保持竞争优势。近年来,宁德时代业务规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148.79 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03.19亿元。公司产能规模的增加和研发力度的加强,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的补充。此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 58.84%,本次发行可以提升公司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
▲轻舟智航完成一亿美元融资
8月16日,自动驾驶初创企业轻舟智航宣布,完成由云锋基金和元生资本领投、美团龙珠和一家国际养老基金共同投资的1亿美元A+轮融资,老股东IDG资本跟投。
轻舟智航称,已完成自动驾驶战略目标搭建的雏形,预计今年车队规模超过百台。该公司称,目前其无人小巴"龙舟ONE"已在苏州、深圳、武汉等超过5座城市启动常态化运营。
轻舟智航联合创始人、CEO于骞透露,融资用于研发基础技术,及拓展无人小巴之外的更多城市出行场景。
轻舟智航于2019年3月成立于美国硅谷,同年11月,回到中国并在多地建立办公室,联合创始人于骞、侯聪、大方、汪堃均来自Waymo(谷歌旗下无人驾驶公司),是其技术骨干,现有两百多人的工程师团队。
轻舟智航入场时,国内自动驾驶Robotaxi创业已如火如荼,第一批玩家拿了不少融资,其另辟蹊径,以小巴作为无人驾驶方案的第一个落地场景。
"我们希望提供一种新的运力方式,兼具高效和灵活性,解决中国高密度人口出行。大巴小型化、微型化,可满足更多人早晚高峰的通勤需求。"于骞此前曾透露。
2020年7月,轻舟智航研发的无人小巴已正式在苏州亮相。其无人小巴--龙舟ONE(又称轻舟无人小巴)搭载了自主研发的Driven-by-QCraft自动驾驶方案,在功能上,可实现360度无盲区感知,拥有5G+V2X车载显示系统等。
目前,这款小巴已在苏州、深圳、武汉等超过5座城市启动常态化运营。
按照轻舟智航"超级工厂"的三步走战略,以无人驾驶小巴实现突破后,"在近十座城市快速实现商业化落地,服务于智慧城市和新基建需求,为数万居民提供公开道路出行服务。"
今年,轻舟智航将对外提供共享网约巴士服务,类似"网约拼车",乘客可前往固定站点,并通过小程度预约站点上下车。
公司准备近期推出移动出行空间解决方案--龙舟SPACE。龙舟SPACE方案的定义是"出行,不设限",主要面向中低速的短途出行场景,前期适用于半公开道路场景。这款车型尺寸小于龙舟ONE,由于没有方向盘的设计,内部空间非常充裕,若进行模块改装,也可以满足物流等需求。
新的A+轮融资,为轻舟智航对外宣布的第四轮融投资。据报道,在今年3月的数千万美元A1轮投资,字节跳动参与其中。
▲百度发布汽车机器人
8月18日,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在百度世界大会上发布了一款汽车机器人,车内不设方向盘、踏板,配置有超大曲面屏、智能控制台、变光玻璃、零重力座椅等智能化设备。
据介绍,百度汽车机器人将具备L5级自动驾驶,语音、人脸识别等能力,还能够自我学习和不断升级。不过,百度并未透露汽车机器人的制造合作方及落地时间表,目前仅处于概念车阶段。
L5级自动驾驶意味着不再需要人类介入。业内将自动驾驶分为L1-L5五个级别,L1、L2级属于辅助驾驶,人类仍需主导驾驶任务;L3级开始进入自动驾驶范畴,系统能够在特定场景内主导驾驶任务,但人类需要随时接管;L4、L5级则属于高级别自动驾驶阶段,最终将实现无人驾驶。
百度在大会现场还发布了无人车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该平台是此前推出的无人出租车平台Apollo Go的升级版。这预示着百度无人出租车在小范围试点后,开始加快规模化商业运营的步伐。李彦宏称,百度计划3年之内在30个城市推行萝卜快跑的服务。
Apollo Go于2019年上线,据百度第二季度财报,Apollo Go已经将服务拓展至第四个营运城市广州,此前还有北京、长沙、沧州落地了服务。
根据财报,截至第二季度,Apollo Go为公众提供了4.7万单出行服务,环比增长200%。ApolloL4自动驾驶累计测试里程达到750万英里,同比增长152%。自动驾驶的运营主体公司Apollo已获得278张自动驾驶测试牌照,能够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和广泛场景下进行测试。
5月,首汽约车原CEO魏东加盟百度,担任百度智能驾驶事业群副总裁,将牵头百度Apollo共享无人车的商业运营。
百度在自动驾驶方面的布局由来已久,阿波罗计划早在2017年就已推出,并公开了上百家车企合作伙伴。
不过,业界指出,自动驾驶技术目前仍未进入高级别阶段,无法完全脱离人类驾驶员控制。近日一名蔚来车主在辅助驾驶系统开启状态下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而特斯拉自动辅助驾驶也因多起事故遭美国监管部门调查。
▲腾讯再增500亿元"共同富裕"专项资金
8月18日,腾讯控股(0700.HK)宣布,再增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投入乡村振兴、低收入人群增收、基层医疗体系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等民生领域。
今年4月,腾讯宣布启动首期500亿元资金的"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项目,主要投向基础科学、教育创新、碳中和、FEW(食物、能源与水)、养老科技和公益数字化等领域。
腾讯称,已连续规划投入1000亿元资金,将充分发挥企业在"三次分配"中的主观能动性,在增进社会福祉、助力共同富裕方面进行持续探索。
除了资金的投入,腾讯还将运用自身的数字化产品和科技创新能力,配合1000亿专项资金的使用,以"技术+资金"的双驱动形成放大效应,覆盖更广和更深的攻坚领域;腾讯也将承担好"连接器"的使命,带动生态体系内更多的伙伴共同行动,发挥科技向善的杠杆效应,配合政府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在社会普惠领域持续助力。
▲必和必拓欲退出石油业务
据悉,国际铁矿石巨头必和必拓(NYSE:BHP)加速转型,加快退出化石燃料的步伐。
8月16日,必和必拓公告称,公司正与澳大利亚独立油气生产商伍德赛德石油公司(Woodside Petroleum Ltd.ASX:WPL)谈判,将以换股方式出售石油资产。伍德赛德同日公告称,伍德赛德将向必和必拓发行股票,以收购必和必拓整个石油业务,谈判尚在进行中。
必和必拓表示,公司正在重新评估石油业务在必和必拓投资组合中的地位,以及长期战略契合度。与伍德赛德的交易是正在评估的多个选择之一。
据了解,必和必拓旗下石油板块利润贡献约占10%;为了向低碳清洁转型,必和必拓将出售石油业务,集中布局矿产资源品。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云投集团将成贵研铂业控股股东
据悉,贵研铂业( 600459.SH )8月15日公告,8月13日,云南省国资委同意贵金属集团将所持贵研铂业39.64%股份无偿划转至云投集团,云投集团将成公司控股股东。
无偿划转之前,贵研铂业控股股东为贵金属集团,实控人为云南省国资委,云投集团为间接控股股东。
▲北方稀土控股股东拟减持不超2.5%公司股份
据悉,北方稀土(600111)8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0,826,650股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告称,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13,861,2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系自身经营及相关产业项目运营资金需要,股份来源为公司1997年首发上市时作为发起人认购股份,558.4万股来源于公司2000年实施配股认配股份,其余股份为公司自上市以来历年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北方稀土主要生产经营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
▲美的集团完成50亿元回购
8月13日晚间,美的集团( 000333.SZ )公告称,公司于6月1日披露的一期不超过50亿元的回购已经完成,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197.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205%。最高成交价79.15元/股,最低成交价61.43元/股,不含交易费用的支付总金额约为50亿元。
▲平安人寿收购新方正集团股权案获市场监管总局批准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公布"8月9日-8月15日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列表"。其中,就包括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新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审结时间为8月11日。
7月5日晚间,中国平安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平安人寿代表公司参与本次重整并已签署本次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下称《重整投资协议》),平安人寿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
该公告称,本次重整的最新进展情况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1年5月28日经重整主体召开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6月28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并生效,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平安人寿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
中国平安曾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5月6日发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方正集团重整的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方正集团重整进展的公告》,披露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将参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华大保险终止筹备工作
8月14日,贝因美( 002570.SZ )发布《关于退出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表示将退出参与发起设立华大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大保险")。与此同时,华大保险筹备组也拟终止公司的筹备工作。
2017年1月23日,包括贝因美在内的8家公司拟发起设立华大保险,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8家股东分别为: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20%)、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香江集团有限公司(20%)、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15%)、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
公告中,贝因美解释退出原因为:由于华大保险拟经营的健康险业务所涉政府主管部门、事项申报审批路径发生重大变化,经合作各方友好协商,华大保险筹备组拟终止华大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筹备工作。
华大保险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贝因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拟出资2.25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此外,另有三家公司并列为华大保险大股东,分别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华大基因有限公司,分别拟出资3亿元持股20%。
不过,遗憾的是,从发起设立至终止筹备近5年,华大保险始终未能等到银保监会批复的消息。
▲中通快递成立房地产公司
8月12日,上海通寓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该公司由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上海通寓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吉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王吉雷担任中通快递基础设施管理副总裁,董事。
对于新成立公司是否涉足房地产经营,中通快递表示不予评论。
▲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拟发起设立
据悉,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民养老)日前发布了拟设立公告,注册资本111.5亿元。
根据公告,国民养老发起人共计17家公司,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各投资1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8.97%;中邮理财投资6.5亿元,持股比例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民银金投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各投资5亿元,持股比例同为4.48%;华夏理财投资3亿元、持股2.6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持股8.97%;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股4.48%;国新资本出资10亿元,持股8.97%;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持股2.69%;泰康人寿投资2亿元,持股1.79%;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1.79%。
目前,国民养老的设立尚待银保监会批准。
▲万隆辞任万洲国际CEO
8月12日,深陷"父子反目"风波近两个月的万州国际(00288.HK)公布了新的人事变动,年逾80岁的万隆卸任万洲国际CEO,由原万洲国际CFO郭丽军接任,并非此前业界猜测的"废长立幼"。不过,万隆次子万宏伟职务也有所提升,已获委任为万洲国际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
作为双汇创始人,1940年生人的万隆,现年已81岁高龄。市场对企业传承问题持续关注,而万隆长子万洪建曾是热门"接班人"人选。
2018年,万洪建曾在半年内两度获得升迁。当年3月,万洲国际曾公告称,万洪建及马相杰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万洪建同时获得的头衔还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当年8月,万洲国际进一步公告,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万洪建已获委任为副主席,同时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等职务。不过,2021年6月17日,万洲国际突然公告,由于万洪建"近期对公司的财物作出不当的攻击行为,使公司认为他无法履行其作为董事的才能、审慎及勤勉行事的职责。因此其作为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本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本集团副总裁的职位已被免去,自2021年6月17日起即时生效。"
近月来,万洪建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对与其父万隆的矛盾点进行阐述,直指万隆在业务上重美轻中造成外汇流出,将应允奖励管理团队的股权中饱私囊等"多宗罪"。
对于上述说法,万隆及万洲国际、双汇发展均未有表态或回应。8月12日晚间,万洲国际突然公告万隆已辞任行政总裁(CEO),将留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席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原万洲国际CFO郭丽军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CEO),继任万隆职务。
此外,万洲国际高管团队亦有较大调整。公告显示,郭丽军已辞任首席财务官,甄锦燕则已获委任为首席财务官,以继任郭丽军职务;甄锦燕已获委任为公司副总裁,负责财务管理;周峰已获委任为公司副总裁,负责国际贸易,以及王登峰已获委任为公司副总裁,负责营运管理,均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同日,万洲国际子公司双汇发展也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提名万隆、万宏伟、郭丽军、马相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双汇发展现非独立董事为万隆、万宏伟、焦树阁、马相杰。
值得一提的是,在宣布上述人员任命同时,万洲国际及其子公司双汇发展也相继披露了半年报。不过,从财报来看,万洲国际营收增速下降近五成,双汇发展营收净利双降,均难言乐观。在业内人士看来,除人事变动带来的股价震荡,万洲国际和双汇发展业绩滑坡对新任CEO也是不小的难题。
▲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华北制药重审胜诉
据华北制药集团8月13日披露,历时近17年,在美国对华发起的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中,华北制药集团重审胜诉。
8月10日,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再次以违反国际礼让原则为由,撤销了纽约东区法院2013年做出的责令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直接购买者原告三倍损失赔偿1.53亿美元的一审判决,退回案件并指令地区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且不得再次起诉。
据介绍,此案始于2005年1月,美国部分客商以价格共谋、形成垄断为由,对包括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在内的中国4家主要维生素C生产企业进行指控,并向美国法院起诉要求15.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损失。
出于多种因素,除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之外的其他三家被告同意和解,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一审败诉。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提出上诉,并于2016年9月迎来二审胜诉。随后,原告不服判决,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原二审法院重新审理。直至当地时间2021年3月17日,二审法院重新组织开庭审理此案,并于8月10日迎来重审判决,华北制药集团胜诉。这场持续近17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和重审的维生素C反垄断案迎来了胜利。
华北制药总法律顾问张廷德表示,此案是美国对华反垄断第一案,具有示范意义。美国是判例法国家,有着"遵循先例"的传统,这一判决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具有里程碑意义。
▲高盛17亿欧元收购荷兰NN集团资产管理业务
据悉,荷兰保险商NN集团(NN Group)8月19日宣布,美国高盛集团已同意以17亿欧元(约合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其资产管理部门NN Investment Partners(NNIP) 。
NN集团表示,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此项交易预计将于明年一季度完成。
根据协议,NN集团与高盛资产管理部门将达成一项为期10年的合作,合并后的公司将继续向NN集团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汇丰37亿收购安盛保险新加坡业务
据悉,汇丰控股(00005.HK)8月16日宣布,旗下汇丰保险集团(亚太)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保险)将以5.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7.24亿元),全资收购AXA Insurance Pte Limited (下称安盛新加坡)所有股份。
此项收购是汇丰战略转型后,对东南亚财富管理业务的布局之一。安盛则借此进一步剥离非核心市场业务,从寿险公司向财险公司转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盛新加坡的净资产为4.74亿美元,每年新保费为8500万美元,总承保保费为7.39亿美元,税前利润为2300万美元。以年化新保费计,安盛新加坡目前是新加坡第八大寿险公司。
汇丰表示,合并后的保险业务将成为新加坡第七大寿险公司(以年度新保费计算)和第四大零售健康保险公司(以总承保保费计算),拥有超过60万份有效保单,涵盖人寿、健康、财产和意外险。
据悉,汇丰此举旨在扩大其保险和财富管理业务,以推动在新加坡建设全球财富中心并推动其在东南亚的扩张。
值得注意的是,这宗拟议中的收购尚待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管理视点
依托绿色供应链管理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光明日报8月17日刊发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齐文浩撰写的文章指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和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日益凸显,要求企业转变经营理念,选择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管理模式,将绿色、环保等理念融入管理的全过程,确保企业能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获得更多的收益,绿色供应链管理就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制造业的具体体现。绿色供应链管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技术和绿色制造理论,在优化资源配置原则的指导下,对产品的原材料获取、设计、生产、包装、配送、消费、使用、报废以及回收再利用等全过程提出的一系列绿色行动,目的是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环境污染最小的情况下,确保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内涵
绿色供应链管理是一种在供应链全流程中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企业收益的先进管理方式,相比于传统供应链管理具有更高的管理复杂性和网络化特点。它以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将生态环保的设计思想引入其中,从产品的原材料供应一直到废料的回收再利用进行全过程的生态设计,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通力合作下,实现环境的最优化。通常情况下,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包括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包装、绿色物料以及绿色回收等方面的内容。
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为企业建立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创造新的市场机会。绿色供应链管理对企业具有“协作”和“绿色”两方面要求。“协作”表现为企业将产品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包括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等在内的各主体和其他有关因素有机联系起来,促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提高。“绿色”表现为在整个供应链流程中企业都要开展绿色经营,确保所能获得的市场机会具有长期性。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就在于实现统筹协作与绿色经营之间的均衡。统筹协作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对企业短期盈利水平的提高作用明显,绿色经营则能够确保企业获得长期收益。
促进和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的路径
完善相应的政策与法律是绿色供应链管理有效运行的基础保障。我国目前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尽管国家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关政策法规也陆续出台,但用来指导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专门法律或高位阶政策尚未出台,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为此,在我国目前已有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将要制定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中,应增加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相关内容,积极探索绿色供应链管理办法,对绿色供应链管理进行全面指导,明确供应链中各主体的环保责任及处罚规则。
增强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意识。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大了企业的管理成本,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吸引,因而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较少。目前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绿色供应链管理意识,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绿色供应链管理。即使部分企业了解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相关内容,但认知往往存在偏差,一些企业认为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等某个方面就是绿色供应链管理,缺乏全流程管理的意识,或者将绿色供应链的实施主体认为仅是供应商、生产商或消费者等单一主体,忽略了绿色供应链管理主体的集成特性。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绿色供应链管理只适合大企业,忽视了中小企业也应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供应链管理的环境绩效。确立绿色供应链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地位,是其能够被有效实施的关键。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企业定位长远,围绕整条供应链,不断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与“绿色”意识,这既要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有机整合企业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环境目标,统领整条供应链的绿色发展,也需要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对绿色供应链管理能够长期回馈企业和社会的作用有明确了解,最终促进企业通过实践使企业文化不断融入“绿色”,以自觉行动树立“绿色形象”,打造“绿色品牌”。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激励机制。绿色供应链管理是在传统供应链管理中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供应链管理方式。尽管部分供应链核心企业出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对上游企业和设备供应商的绿色化生产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但供应链上其他企业的“搭便车”行为会导致核心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很难取得竞争优势,从而降低绿色生产的动力。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这一激励机制不仅应确保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可以提高短期效率,也可以获得长期收益,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政府可以承担绿色供应链企业的部分环境风险,或者给予其相应的资金补助、税收减免、政策倾斜等优惠,通过外部补偿降低企业的绿色生产成本,激励企业加大绿色发展投入。
促进环保产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做强环保产业、建设美丽中国是未来我国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环保产业已初具规模,但在解决重大环保治理问题时对国外的依赖程度仍较强。部分具有市场潜力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都面临着资金回收周期长和销售成本高等问题,开展业务的市场准入门槛较高,阻碍了环保技术的推广。我国在利用环保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发达国家在环保技术与服务方面虽然领先于我国,但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断加强,环保市场日益扩大,环保产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此,一方面我们可以吸收并利用国外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的各类环保技术与服务,另一方面应注重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促进环保设备的国产化发展,并加强环保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环保产业自身的技术积累,以此促进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发展。
探寻家族企业传承的成功之道
中国已迈入改革开放的第43个年头,而对于在此过程中不断成长和壮大的民营企业而言,企业经营的交接已成为诸多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的重要议题。今天的中国家族企业为什么应当关注传承?何谓成功的传承?家族企业又应如何进行成功的传承、从而实现基业长青?哈佛商业评论日前刊发波士顿咨询公司(BCG)董事总经理廖天舒、波士顿咨询公司(BCG)董事总经理阮芳、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合伙人黄一超、波士顿咨询公司(BCG)项目经理丁博文联合撰写的文章,结合优秀家族企业的先进实践,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
今天中国家族企业为何要关注传承?
对于中国家族企业创始人而言,传承是一件既重要、又紧迫的议题。中国百强家族企业创始人平均出生年份在1950年代末,且超过 1/4 的创始人年龄在 70 岁或以上。此外,当前仍然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或CEO重要职位的创始人平均年龄已超过60岁——接班人的遴选和培养势在必行。
我们对中国百强家族企业经历的超过100次交接(包括创始人向第二代接班人的交接,以及第二代后续的交接)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就企业在交接后1至3年的相对市值变化率(即与交接当年相比,该企业日均市值变化率与相同时间段内所在行业板块的指数变化率之差)进行对比,发现有计划的交接要比未经计划的交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基于传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在此提出家族企业的传承成功原则一:“未雨绸缪”,尽早做好传承的准备。
这一原则在外国家族企业中有着长期实践:以德国百年企业博世公司(Robert Bosch Gmbh)为例,创始人罗伯特·博世以遗嘱形式提前对未来继任人制定了指导方向,并选择了最为信赖的七人负责确保遗嘱的有效执行。而欧洲另一大家族——有着超过160年历史的瑞典瓦伦堡家族(Wallenberg family)则极其注重对家族年轻一代成员的持续教育和锻炼,例如当前家族(第五代)代表 Peter Wallenberg Jr. 与 Celia Pilkington 通过定期举办家族活动,帮助约 30位家族第六代成员深入了解家族的业务、价值观和历史,从而为下一代的“接力”(take over the baton)打造坚实基础。
什么是成功的传承?
对于家族企业而言,仅仅意识到传承的重要和紧迫性是不够的,还需要正本清源、明确传承的定义。对此,一些家族企业会将传承局限于权力的转移,而往往忽略了义务的履行。事实上,传承既包括权力也包括义务,二者缺一不可。而成功的传承便是接班人基于转移后的权力成功履行义务。
所谓传承的义务,既指家族和企业长期利益的守护,也指核心价值观与使命的践行。中国家族企业在明确传承义务这一方面的功课往往做得不足。对此,我们提出家族企业的传承成功原则二:“不忘初心”,尽早明确传承的义务与目的,从而为未来的传承奠定基石。
以博世公司为例,罗伯特·博世在其遗嘱中提出公司的三大义务是确保持久的创业自由、与博世家族保持联系、以及通过股息来支持慈善和社会事业,这也成为今天博世公司章程的奠基石。而瓦伦堡家族则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总结出包括长期致力于瑞典、注重创新与未来、保持财务审慎等原则(Guiding principles),为家族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指引。
如何实现成功的传承?
明确成功传承的定义之后,家族企业还需要知道如何实现成功的传承。对此,家族企业需要回答两大核心问题:即“传给谁”以及“如何传”。
所谓“传给谁”,就是选择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传承模式和接班人。整体而言,传承模式共分为三大类:家族成员、内生培养以及外聘经理人,三种模式相比各有利弊。
○家族成员通常对家族和企业核心理念认同度更高、更为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但在候选人的数量(受生育政策、子女继承意愿等因素影响)和质量(缺乏企业内外的历练、管理能力相对欠缺)上可能相对有所不足。
○内生培养人员在长期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培育了忠诚度,也加深了对企业核心理念的认同感,但长期在同一企业容易产生惯性思维,从而可能缺乏局外人的视野(Outsider perspective)和战略眼光,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外聘经理人经过多年历练,有更为丰富和多样化的管理经验和对市场的深刻见地,但外来“空降兵”往往存在因过分关注短期盈利以及个人绩效的达成而忽视企业核心理念与长期利益的潜在风险。
上述三种传承模式之间没有绝对优劣之分,但综观中外企业可以发现整体的趋势:家族成员和内生培养模式是最为主流的选择。中国100强家族企业从创始人到第二代传承时选择家族成员和内部培养模式的比例之和高达85%,而美国 100强家族企业(基于Family Capital全球家族企业排名),在第二代传承时内部培养及家族成员同样为主流模式,合计比例高达87%。此外,无论中国还是美国的家族企业,外聘经理人模式的比例均为最低。
此外,中国家族企业未来传承模式的变化趋势还可以从美国100强家族企业不同代际的传承模式选择比例中得到启示。随着代际逐渐增加,美国企业传承模式中内生培养的比例逐渐上升,家族成员模式的比例逐渐下降,而外聘经理人的模式则始终占比在10%左右的较低水平。
面向未来,中国家族企业将面临家族成员、内生培养以及外聘三种传承模式的选择。基于国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中国企业应在“选”上参照家族企业的传承成功原则三:“兼容并包”,具体体现在三大方面。
○坚持“任人唯贤”,而非拘泥于单一传承模式:这一点在诸多欧美和日本家族企业均有多年优秀实践。以日本前十大家族企业的传承经历为例,有六家均经历了从家族向非家族成员模式的切换,并且在注重任人唯贤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弥补所选模式的不足:对于家族成员而言,在企业多年的基层锻炼经历可以为日后掌舵打好坚实基础;而对于内生培养的成员而言,在企业的长期雇佣经历则有助于提升其对于企业的忠诚度(十大家族企业中的内生培养经理人在上任前服务企业平均超过30年)。
○实现家族“可进可退”:首先,家族股东在关注企业长期发展的同时需守护家族利益。若家族成员兼备能力和意愿、符合企业发展需求,可主动参与治理管控和经营管理,直接为企业的发展负责。另外,即使家族成员不参与企业运营,仍可以发挥积极影响。
以博世公司为例,第三代家族成员、罗伯特·博世的孙子 Christoph Bosch 博士通过担任博世基金会(Robert Bosch Stiftung)理事会主席一职投身于祖父所倡导的慈善及社会事业,并重点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以践行企业核心理念、发挥家族的积极影响。
○以企业长期健康发展为共同目标,打造“泛家族”群体:长期服务企业的领导者形成所谓异姓血缘的“泛家族”群体,对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深度认同并对其进行守护,集体以大股东的身份对经营权载体进行监督制衡。此类群体的打造有两个前提:一方面,家族与泛家族成员经过长期共事,依靠较高的凝聚力形成价值共同体;另一方面,企业内部锻造和培养干部的机制相对完备,能够实现领导者群体的有机循环。
实现成功传承的另一大问题,便是“如何传”。不少中国家族企业认为选好接班人便万事大吉,事实上家族企业还需要从“制度”和“人”的角度思考如何为传承锦上添花。因此,我们这里提出的最后一条传承的成功原则便是“系统工程”:一方面,企业需要思考如何从正向对接班人进行有效牵引,并基于高效的公司治理对接班人实现制衡;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不断完善接班人的产生机制、以及后备梯队的长期搭建,从而为下一次的传承打好基础。整体而言,传承的“系统工程”包括四大机制:
○治理管控:建立完整稳定的股权结构、明确家族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和责权,厘清各治理机构的权责边界与相互关系、设立纠偏机制(如虚位否决权),从而对继任者实现监督和制衡。
○集团中心:打造强总部,通过明确集团中心的关键保留责权、构建专业平台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从战略制定到执行落地的闭环,应对因相关多元化和边界拓展带来的管理复杂度。
○领袖锻造:与时俱进地明确接班人标准,增加家族成员在基层的历练,以及内生干部的轮岗锻造,并不断完善领导者产生的机制设计,从而保证未来企业领导者群体的质量和数量。
○新陈代谢:提早对家族企业内的不同代际进行规划,通过适配的管理抓手激发组织活力,并通过激励机制对继任群体进行正向牵引,促进其为企业长期利益服务、践行核心价值观。
上述四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非一日之功,家族企业需要将传承视作一项长期任务,并秉持“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去不断摸索前行。
传承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家族企业为了实现成功的传承也需要持续为之付出努力。通过对四大成功原则的长期践行,“基业长青”将不仅仅是家族企业心之向往的美好愿景,更将成为指日可待的现实。
信息化建设
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细化
据悉,市监总局持续细化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要点。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下称"《规定》")。该《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到具体场景,提出将重点规制技术手段引发的新型不正当竞争。
《规定》共七章40条,主要是对过往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归纳和总结,但明确诸多新型场景也属于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在对该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出台该规定是为了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对一些原则性条款加以明晰,以增强法律适用性。
意见稿提出,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一)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链接;(二)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 (三)其他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流量劫持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下列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一)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二)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三)对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不提供卸载功能或者对应用程序卸载设置障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设备、功能或者其他程序正常运行;(四)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关闭、卸载,妨碍其下载、安装、运行、升级、转发、传播等;(五)调整其他经营者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在搜索结果中的自然排序位置,并实施恶意锁定。(六)其他妨碍、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认定经营者是否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不兼容行为的主观意图;(二)不兼容行为实施的对象范围;(三)不兼容行为实施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影响;(四)不兼容行为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影响;(五)不兼容行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六)不兼容行为是否符合诚信原则、商业道德、特定行业惯例、从业规范、自律公约等;(七)不兼容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网络攻击威胁事件频发。制定出台《条例》,建立专门保护制度,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保障促进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条例》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二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体制。《条例》规定,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依照行业认定规则,国家汇总并动态调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结果,确保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
四是明确运营者责任义务。《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或网络安全威胁、规范网络产品和服务采购活动等作了规定。
五是明确了保障和促进措施。《条例》对制定行业安全保护规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组织安全检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等作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未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等情况,明确了处罚、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措施。对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危害其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审
8月17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审。草案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同时,草案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据悉,草案对禁止"大数据杀熟"等内容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草案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
据报道,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流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完成了《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8月1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应该具备的资质、经营条件及合规性基本要求;规定了其应对商家和直播主体入驻及退出、产品和服务信息审核、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用户以及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规定了其应对消费者隐私保护、交易及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意见提出,应建立直播主体入驻资质核验机制,对直播主体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核,宜与相关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等共享或交换直播主体的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直播主体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更新;应建立直播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在直播主体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直播营销平台规则等情形时,应采取警示提醒、限流或暂停其直播服务等不同措施,将严重违法违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播主体列入黑名单,必要时应注销其账号。
在对直播主体账号的管理上,意见明确,宜对主播资质资格设置相应的准入门槛或条件;应对主播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宜对主播账号名称和头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应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资质和经营范围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证或核查;
同时,应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直播类型)、主播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账号应根据其影响或危害程度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应建立主播等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情况确定的服务范围及功能,宜对主播账号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公示。
意见还规定,应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商家和交易平台等共同建立产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以客观、真实为原则,对直播营销产品或服务的基本信息(如质量、商标、品牌以及相关行业许可等)进行审核,规范产品或服务信息发布;直播间发布的产品或服务与实际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或与消费者收到的产品或服务)应一致。
关于直播营销管理和服务,意见提出,应建立主播等直播营销人员的真实身份动态核验机制,并对直播间进行动态管理,对直播间的营销互动内容进行审核或巡检;应与商家、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和交易平台等明确各自在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发布、销售等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管理责任等;直播过程中应对用户的评论内容进行审核,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并设置违法违规举报通道,对用户在使用直播服务期间的言论进行规范管理等。
意见还称,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伪造产品的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商标专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的处罚;宜提供直播营销活动回看功能,并采用适当技术以保障直播记录信息的真实和完整,且直播过程视频信息和文本信息保存时间应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年,其他直播内容保存应不少于60日,直播营销活动的回看功能宜对消费者开放;
同时,结合直播营销、交易以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应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信息宜在平台进行公示,或不同直播营销平台、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共享。
消费者隐私保护主要包括:应在平台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交易信息保密原则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信息获取渠道、保密方式、信息使用目的、信息使用范围等;应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相关机制,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处理、披露、安全处置等应遵循GB/T 3527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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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用文物、艺术品资产避税吗?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历来没有定性,于是就有人打起了主意,用文物艺术品来避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虽然文物艺术品不在固定资产列举的范围,但也没有明确被排除在固定资产外,所以税务部门往往默认企业按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所以民营企业家大多以企业名义竞拍这些艺术品,得手后不是用于装点企业门面,就是搞了企业博物馆,再不就是深锁柜中,所有的开销都挂在企业账上,摊销折旧费用计入企业经营成本,从而减少经营利润,折旧完了,再利用税收征管盲点,对零资产进行处理。由于方法简单安全,购买古玩字画收藏品这种避税方法被民营企业家大肆利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收藏的队伍中。
而刚出炉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堵住了这个漏洞,公告第五条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其实,除了文物、艺术品外,高档花卉、名贵树木也存在这个问题,企业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作为费用处理;二是作为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三是作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能在税前扣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而高档花卉、名贵树木是否符合这些条件还值得打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