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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0期

部委决策
 
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 "反垄断"执法力度
 
  据悉,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成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之一。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下称"《纲要》"),其中首次使用"反垄断"一词,并专立一节,目标打造"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部署推进。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2015年《纲要》),确立了到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纲要》是继2015年《纲要》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与2015年《纲要》相比,《纲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新亮点:
  一是在结构主线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并将其作为贯穿全篇的一条主线。
  二是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体系上,从健全八个方面体系、强化八个方面能力谋篇布局,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特别是紧扣当前实际,针对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
  四是在任务举措上,对2015年《纲要》已经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续推进的进一步强化,试点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广,并提出新任务新举措,不断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纲要》提出,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纲要》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总结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纲要》要求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九部门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8月10日,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邮政局联合发布《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指出,商贸物流是指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是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纽带。
  《行动计划》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加快提升商贸物流网络化、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健全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便利居民生活消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计划》指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培育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商贸物流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商贸物流网络更加健全,区域物流一体化加快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商贸服务业和国际贸易物流成本进一步下降。
  《行动计划》提出了十二项重点任务,分别是,一.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二.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三.促进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四.提升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五.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提升商贸物流全流程、全要素资源数字化水平。六.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批发、零售、电商、餐饮、进出口等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深化合作,优化业务流程和渠道管理,促进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协调发展。七.提升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鼓励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八.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发展。九.健全绿色物流体系。十.保障国际物流畅通。十一.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十二.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联盟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商务部拟规范城市商圈建设
 
  8月11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城市商圈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涉及城市商圈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业态配置、环境建设、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城市规模,结合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特点,科学确定城市核心商圈数量和规模,推动核心商圈更新改造,优化商圈网络布局。
  征求意见稿表示,要优化商圈内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和商业型历史文化街区等商业资源在城市更新改造中的功能地位,增强文化展览、休闲娱乐等体验功能,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空间体系。同时,部分商圈可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地下商业空间,串联地铁沿线商业网点和商业街区,形成立体化商业空间布局。
  具体而言,对于超大城市,要结合超大城市特点和城市更新改造,对标国际一流商圈和商业街,吸引国内外高端商业品牌和资源集聚,提升高端购物、文化旅游、金融商务等功能,打造一批世界顶级商圈。
  特大城市主要面向全市,辐射周边地区、全国及国际消费人群,其要结合特大城市功能和特色,优化核心商圈功能定位和布局,推动商圈内大型商业设施升级改造,引入商旅文融合型设施,集聚高端购物、餐饮美食、商务休闲、文化娱乐等功能,形成与现代化特大城市相适应、体现城市活力的核心商圈发展格局。
  大城市则需结合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等不同层级城市的功能定位,推动商业资源向核心商圈集聚,逐步疏解批发功能,增加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提升消费体验,打造多元时尚的消费中心。
  中小城市要结合地理区位和消费特点,与城市群、都市圈中核心城市和周边大城市分工合作、联动发展,充分挖掘旅游、文化资源,提升休闲娱乐、特色餐饮等功能,打造与周边城市差异化、特色化的核心商圈,提升中小型城市商业活力。
  推进智慧商圈建设
  环境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商住分离、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体打造的建设理念,将商圈布局与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地标、美化城市景观相结合,优化城市商圈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生态环境、交通组织和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商业形象。
  其中,交通组织方面,征求意见稿称,要加强商圈停车场设施建设,提高大型商业网点停车设施配置标准,鼓励各类商业设施开发地下停车场、立体式停车场,推广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商圈内有条件的停车场应设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智慧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开展智慧商圈建设试点示范,加强移动互联网、无线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商圈数字化改造,丰富智能化场景应用。建设商圈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互动和运行监测,规范采集客流、车流、物流、资金流等数据,定期发布商圈客流、业态、品牌分析报告,为商家精准营销和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展望下一阶段货币政策
 
  8月9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分析当前的宏观形势,并对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作了展望。
  报告指出,要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增强前瞻性、有效性,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继续聚焦支持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稳字当头,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增强宏观政策自主性,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物价走势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处理好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健全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管好货币总闸门,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二是继续落实和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保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延期工作,继续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更好发挥它们在稳企业保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实现金融与科技、产业良性循环。
  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贷规模,推动"两高"项目绿色转型升级。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持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完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畅通利率传导渠道,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优化存款利率监管,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持银行负债成本基本稳定,督促银行将政策红利传导至实体经济,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市场竞争性,切实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报告指出,要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密切监测、重点排查重点领域风险点,抓紧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快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协调。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聚焦早期纠正,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专业化、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全力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风险反弹回潮。加大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分类施策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银保监会新规扩展派出机构监管职责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派出机构监管职责,扩展了信息科技、第三方合作、重大风险处置等职责内容,并提及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授权问题,目前仍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为此制定出台了《规定》。
  《规定》共三十四条,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总则性规定,包括监管职责体系、派出机构履职原则。如《规定》指出,银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确立,遵循职权法定、属地监管、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原则。
    二是明确派出机构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对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监管。《规定》明确,派出机构依法、公开、公正履行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职责,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
    三是明确银保监会授权派出机构履行的其他监管职责,主要包括偿付能力监管、辖区内重大风险事件处置等。《规定》强调,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依法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偿付能力、资产质量、业务活动、信息披露、信息科技、第三方合作等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监管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此外,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负责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的直接监管,具体名单由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公布。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依法依规协同配合做好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切实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委党的领导责任、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责任和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
    四是明确与履行监管职责相关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复议受理等。《规定》指出,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银行保险监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监管措施。
    五是明确派出机构应当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规定》明确,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负责与辖区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协同推动当地普惠金融发展,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规定》起草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好法律对银保监会的赋权,从规章的层次明确派出机构执法的主体地位,理清派出机构具有的具体监管权能;二是坚持科学配置。对派出机构的职责配置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表述,既可以从被监管对象及其业务领域划分,也可以从行为类型角度划分。综合考虑银行保险机构监管的复杂性,在规章层次主要以处罚、许可、检查等行为类型为标准进行划分,更具有包容性和适应性;三是侧重原则性、指导性。既要明确现有职责,又要为今后监管职责调整留有合理空间。
  发布实施《规定》是银保监会依法提高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强督促指导,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公布监管对象名单,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职责边界,提升派出机构履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监管效能。
 
证监会修订创业板规则
 
  据悉,针对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中国证监会出招应对。证监会8月6日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进行询价、定价、配售,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现行发行承销规则对规范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证监会指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
  新股"抱团报价"引发市场热议。注册制试点以来,已经逐步建立了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目前看,新股发行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关注的情况,比如,部分IPO发行市盈率呈下降趋势,未募足项目增多;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定价与投价报告估值区间偏差较大,主承销商出具的投价报告未能充分发挥定价引导作用。这反映出,一些机构没有经过专业、独立研究,报价不审慎不客观,其内控合规流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还可能存在打听报价、串通报价等涉嫌违规行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据了解,证监会有关部门、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正在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积极研究解决,拟从优化规则和加强监管两方面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良好发行秩序。一方面,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完善股票发行定价、承销配售等相关制度规则,优化报价流程,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报价机构监管,规范报价行为,重点加大对串价等干扰发行定价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出清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机构,督促报价机构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发行承销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证协就《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注册制下券商"看门人"角色被市场各方寄予厚望。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就修订《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向券商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券商保荐业务规则,这距离上次修订只过了八个月时间。《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
  据了解,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尽职调查原则,细化需要保荐机构进行复核的"重大事项"的标准;二是指导保荐机构完善内部激励机制;三是完善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外部激励机制;四是与其他规则的衔接。
  此次修订结合了7月9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细化需要证券公司复核的'重大事项'的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要求。"在保荐实践之中,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弥补漏洞,从而优化规则。此次修订距保荐业务规则实施仅8个月,目的在于今后更好地指导投行工作,是对我国券商发展的督导与呵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谈及修订细节时表示,此次修订的重点在于细化需要保荐机构进行复核的"重大事项"的标准,需要完善对保荐代表人的内外部激励机制等。
  据了解,修订后的规则将需要保荐机构复核的重大事项界定为"可能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从财务指标、管理权架构等七个方面细化了"重大异常"的标准,同时规定保荐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合理确定其他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按照修订后的规则,可能对投资者价值判断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异常、前后重大矛盾、与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保荐机构应当进行调查、复核,并要求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发表书面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保荐机构执业重点,在保荐机构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专业优势,适度减少保荐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重复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保荐机构主动归位尽责。
  业内人士坦言,此前在IPO项目中,由于保荐机构职责范围不清,保荐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的确存在大量的重复工作,这也是保荐机构开展工作的"痛点"之一。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表示,监管对保荐机构的要求一直比较高,保荐机构在IPO项目中要充当协调人、核查人、复核人等多重角色,使得保荐机构的工作量大幅增加,很多精力要用在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重叠的内容中,如历史沿革核查、函证、走访等,这导致保荐机构对其他重大事项缺少关注,进而可能使项目衍生出其他风险。
  "减少证券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之间的重复工作,关键应从制度层面明确注册制下中介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执业准则。"田利辉表示,此次规则修订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对保荐机构进行了更为精细的专业分工。
  此次"细化版"业务规则的调整还体现在一些具体事项上。如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保荐项目负有主要管理或执行责任人员、其他对保荐项目发挥重要影响作用的项目组成人员、项目承揽人员的收入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
  谈及制定该项规则的原因,田利辉表示,科学长效的薪酬激励机制能够带来高质量的保荐工作,提升券商机构的组织效率。短期化、主观式的薪酬激励机制会致使保荐人行为发生扭曲,进而形成市场的恶性竞争。
  "这个机制目前已有多家券商在执行了。通过递延支付奖金可以一定程度上控制项目风险,减少了短期激励所带来的很多铤而走险的行为,督促项目组做好长远风险的考虑。"何南野认为,实行统一规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标准,从监管层面明确递延支付的规则,有助于全行业提升执业质量,也为整个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证监会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据悉,中国证监会8月6日起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证监会专门制定了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的工作方案,后续将组织开展行业自查、现场检查,切实提升优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形成长效机制,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证监会表示,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决策部署,更好完成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双重优势而进行的部署。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持续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内控合规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行有效、监督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公司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证监会强调,总体来看,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次专项治理针对当前行业机构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健全制度规则体系。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修订或制定股权管理规定、内控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高管办法等规则制度,构建机构监管的"四梁八柱"。二是持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围绕提升机构监管有效性的核心问题,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三是构建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督促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股东穿透管理;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三会一层"归位尽责;督促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四是逐步健全市场约束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探索建立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执业透明度。
  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曾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表示,行业机构必须切实把公司治理的落脚点放在端正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上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现代公司治理双重优势,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让有效的公司治理成为基业长青的重要保障。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厘清股东资质,规范股东行为,做到股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监管部门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股东穿透管理,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全链条问责,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五部门强化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要求
 
  据报道,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8月6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从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评级公司内部控制和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
  今年3月底,《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相关部门反馈,在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14家机构及个人的96条意见,62条意见已合理采纳。相较于征求意见稿,《通知》主要明确了行业整改过渡期,细化评级机构启动回溯程序的前置条件和细化适用于投资者付费评级模式的业务范围等。
  自债市打破刚性兑付后,一些"爆雷"的债券违约事件暴露出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突出问题。针对我国评级行业存在的问题,《通知》明确,信用评级机构应当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
  同时,为强化评级调整的有效性,《通知》明确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建立回溯检验机制。具体来说,除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的评级结果调整之外,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对评级方法模型和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等进行核查和评估,并公布核查结果及处理措施。相比于征求意见稿,《通知》中的上述条款新增了"除企业并购、分立等正常商业经营的原因引起的评级结果调整之外"的限定条件,细化了回溯检验机制的触发条件。
  为坚守评级独立性,《通知》再次强调,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健全信用评审委员会制度,保障信用评审委员会独立性,维护评级决策的公正、客观、独立。评级作业人员的考核、晋升以及薪酬不得与其参与评级项目的发行、收费等因素关联。同时,为强化评级机构的评级独立性,《通知》继续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通知》明确,在债券估值定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可以选择投资者付费评级作为内部控制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强制评级取消后,后续相关监管政策也有调整的必要。《通知》明确,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此前就有不少分析指出,取消发行信用债必须评级的强制性要求后,债券发行AA级的门槛理论上应该同步取消,且债券质押比例与债券级别对应的相关规定也应当有所调整,此举为AA级以下信用级别的企业发行债券铺平了道路。
  此外,《通知》的发布意味着评级机构需要积极按新规谋求转型,调整评级方式、健全风险隔离机制。为引导评级机构稳妥整改,《通知》明确了正式实施时间为2022年8月6日,这意味着评级机构将有一年的时间进行整改过渡。
  央行方面表示,《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通知》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和区分度,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大局。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央行试点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强制评级要求
 
  据悉,债券市场取消强制信用评级监管要求又有新举措。8月11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性,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决定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继今年3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的债项评级强制披露要求,仅保留企业主体评级报告披露要求后,监管部门试点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各类信用评级要求。今年以来,信用评级行业改革疾步快走,除了逐步取消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发行的强制评级监管要求外,8月6日,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评级公司内部控制和评级独立性、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
  自债市打破刚性兑付后,一些"爆雷"的债券违约事件暴露出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突出问题。不少分析认为,近年来针对评级行业的整顿改革,旨在推动评级行业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取消强制信用评级监管要求不代表不需要债券评级,作为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信用评级的质量和区分度的提高,有助于推动评级行业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循序渐进推动银行间市场取消强制评级
  银行间债券市场取消强制评级要求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年1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文称,为进一步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研究弱化外部评级依赖工作,形成取消注册发行强制评级要求的分阶段方案,并发布《关于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环节取消信用评级报告的要件要求,即在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产品注册环节,企业可不提供信用评级报告,从而将企业评级选择权交予市场决定。
  迈出阶段性第一步后仅两个月,3月27日,交易商协会再发文,在前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申报环节取消信用评级报告要件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在发行环节取消债项评级强制披露,仅保留企业主体评级披露要求。不过,对于企业发行债项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劣后于一般债务和普通债券等,可能引起债项评级低于主体评级情形的,企业仍需披露债项评级报告。
  央行此次试点更进一步,相当于试点期内债务融资工具不论在注册环节还是发行环节都不再需要任何信用评级要求,是将企业评级选择权完全交予市场决定。不过,相比于银行间市场目前只是试点取消强制评级的监管要求,交易所市场对于取消强制评级监管要求则更为"彻底"。年初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前者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强制评级要求,后者则明确取消注册环节的强制评级要求。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表示,央行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是近期五部委发布的《通知》的具体落实。取消强制评级,有助于进一步降低外部评级依赖,将推动评级行业发展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评级机构进入转型洗牌期
  监管取消债券强制评级要求并不等于以后所有债券发行都不再依赖信用评级,而将是否需要评级的需求交还给市场来决定。
  北京一债市从业人士表示,未来债券发行究竟是否需要评级将由发行人和投资者来决定。对于一些发行人来说,拥有债券评级可以被看作是债券发行的"加分项",但对一些实力较强、受投资者追捧的发行人来说,即便没有评级照样可以顺利发债,取消评级反而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通知》鼓励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在债券估值定价、债券指数产品开发及质押回购等机制安排中可以参考投资者付费评级结果,利于进一步加强评级的独立性。
  "取消强制评级要求后,将更考验评级公司的风险揭示能力,对评级公司的评级质量'内功'提出更高要求。"上述从业人士称。
  袁海霞也表示,取消强制评级在短期内可能对评级机构业务需求造成一定影响,根据中诚信国际研究院的统计,自3月底交易商协会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项强制评级要求以来,4~7月份市场中总计发行了320只没有进行债项评级的相关债券。但长远来看,"声誉机制"的驱动将推动评级行业回归本源,构建基于评级质量竞争的市场新秩序。
  "从更长远来看,信用评级已经日益成为债券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随着债券市场风险释放市场化、常态化,市场对高质量的评级服务需求将只增不减。投资者是否认可受评对象的评级结果反过来会影响发行人对评级机构的选择,由此逐步建立起行业声誉机制,推动形成基于评级质量竞争的优胜劣汰的市场新秩序。"袁海霞称。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张伊君表示,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将是评级市场需求的重塑期、评级机构转型期和洗牌期。短期来看评级机构可能在收入、评级技术改进等方面都有一定压力。但有压力才有动力,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以及各项配套指引的完善,评级机构的生存发展将更取决于投资人的认可,会更加重视"声誉机制",这有助于行业更加重视评级质量和产品服务,形成良性的行业竞争,推动评级行业在评级方法、模型等方面的不断完善,更好的发挥风险揭示及定价功能,满足资本市场信用服务新需求,从而推动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监管严查银行保险机构员工违规持股
 
  日前,银保监会决定开展清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违规持股工作,目前已经将相关要求下达至各银保监局,以及银行、保险、信托、其他非银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这也是银保监会持续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含资本不实、股东不实)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行动的延续,重在严厉打击银行保险等机构员工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违规持有银行保险等机构股权。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重点排查以下情形:首先,排查公司员工(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变相、委托他人或通过近亲属持有公司股权,不实际出资或用不符合法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实际占有公司股权收益等情形,不含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职工股、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依法取得股权等情形。
  其次,梳理2018年以来已发现的员工违规持有本公司及子公司股权问题,包括已处罚或整改退出的违规情形。同时,排查公司股东股权中是否存在其他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以及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规持股问题。
  根据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8月31日前报送机构人员违规持股情况表。各银保监局、机构监管部门、管委会应汇总所辖机构排查情况和员工持股违规问题梳理汇总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汇总报告报送至银保监会公司治理部。
  银行保险机构员工违规持股乱象会给银行保险业带来哪些损害?业内人士表示,少数员工通过违规持股谋取私利、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此外,还可能绕过股权穿透、资金运用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将严重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这些乱象要重点查处,持续清理。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保持清理员工违规持股问题的高压态势,在后续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公司治理评估、现场检查等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并积极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同时,还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严格准入,加强审核。具体来看,要加强股东资质审核,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有效识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和最终受益人,确保各方关系清晰透明,严格禁止股权代持、隐形股东等行为。
 
银保监会拟开展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保险有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净化市场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聚焦互联网保险市场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管理、销售管理、理赔管理、信息安全等乱象频发领域,重点整治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泄漏等突出问题:一是销售误导。包括欺骗保险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隐瞒承保信息等问题。二是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包括强制搭售、诱导销售、套路续费等问题。三是经营不合规不审慎。包括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费用虚高、经营不审慎等问题。四是用户信息不安全。包括违规收集用户信息、信息安全隐患等问题。 五是群众和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逐条对2020年以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排查,拉网式梳理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情况;确保"合作机构全覆盖""重点问题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覆盖"。
  同时,各机构要坚持即查即纠、立查立改的原则,将整改工作贯穿整治全过程,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互联网保险运行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定期评价信息化系统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合规要求内嵌于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此次专项整治由银保监会非银检查局牵头,消保局、财险部、人身险部、中介部等部门参加,统一组织,统筹实施。
 
住建部发文要求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8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意见稿提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保持适宜密度,提高城市宜居度。
  意见稿提出,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意见稿指出,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鼓励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发改委就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0日发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加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的内容。提出了电力系统可靠性的概念,从电力系统风险的事前预测预警、事中过程管控、事后总结评估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方面,对电力企业全链条风险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增加了电网企业应对电力供应及安全风险、发电企业涉网安全、储能建设以及国家级城市群的区域电力系统统筹规划等方面可靠性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省级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在负荷备用容量、事故备用容量和黑启动电源管理的工作职责。
  (二)增加用户可靠性管理的内容。新增了用户可靠性管理章节,明确了用户事故预防、隐患治理以及重要用户供电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要求供电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适当提前规划和建设供电设施,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明确地方政府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供电企业为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的供电电源配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职责。
  (三)增加网络安全的内容。新增网络安全章节,分别从网络安全管理方针、安全防护制度、各方管理职责等方面对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网络系统和有关设备提出了安全管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职责。
  (四)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发、输、供三个环节电力可靠性管理定义,明确了发、输、供三个环节可靠性管理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可靠性指标在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缺陷管理、电网规划、城乡配网建设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完善了可靠性数据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质量要求、报送内容、时限要求、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在发、输、供等方面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五)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行政处罚措施。本规章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明确了拒绝或者阻碍从事电力可靠性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电力可靠性信息、未按照规定披露可靠性指标的三种情况,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发布
 
  据悉,为加强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鼓励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成果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对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的立项、组织实施、验收、支持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立项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科技示范工程应依托工程(或项目)实施,所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且具有一定应用规模,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并能够形成相关标准规范或技术指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地区和本系统科技示范工程。
  在组织实施方面,《管理办法》要求,第一承担单位对实施任务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主体责任,并协调其他承担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向部科技主管机构和推荐单位报告科技示范工程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各承担单位要保障人员力量投入,落实配套条件,加强实施管理。此外,《管理办法》明确,科技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实施不力致使示范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不可抗力或依托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示范工程无法继续实施、科技示范工程配套条件未落实等情况,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机构有权撤销或终止实施科技示范工程。
  在验收方面,《管理办法》指出,验收包括预验收(推荐单位组织)和验收(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机构组织)两个环节,具备验收条件后,第一承担单位应在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实施期结束后2个月内,向推荐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第一承担单位根据预验收意见修改完善总结报告和相关成果,经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后,在通过预验收后1个月内向部科技主管机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评价85分(总分100分)及以上的科技示范工程通过验收,验收评价在85分以下的为暂缓通过验收。
  在支持保障方面,《管理办法》鼓励承担单位通过科研经费、工程研究试验费等,多渠道筹措工作经费,并可根据具体推广应用需求,申报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交通运输部还将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评选、设计建造大师选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管理、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入库、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认定评估等工作中,对认定的科技示范工程主要参与人员及有关成果予以倾斜支持。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科学组织科技示范工程,将其打造成为交通运输领域"成果转化的枢纽、科技研发的平台、科学普及的基地",更好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政策要闻
 
▲银保监会拟修订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监管制度,增强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升保险公司准备金管理水平,中国银保监会对原保监会印发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10日发布。
  相比《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六方面:一是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二是总结提炼非寿险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将《试行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准备金监管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集中体现在《征求意见稿》中;三是增加内控管理规定,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非寿险准备金工作相关制度;四是增加监督管理规定;五是增加法律责任规定,依据保险法对非寿险准备金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明确;六是删除《试行办法》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细则另行发布。
  中国银保监表示,下一步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
 
  ▲交易商协会发文加强承销报价规范
 
  据悉,杜绝债券承销"地板价"乱象的新规落地。8月1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率报备机制,将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的进行执业质量督导检查,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竞争。
  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均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高质量发展要求参与各方进一步提高业务规范质量。但市场上仍然存在部分承销机构为抢占市场份额,低价恶性竞争的乱象,甚至低于成本展业,既扰乱市场秩序,也难以保证执业质量,让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异化为获取市场份额的"通道业务",既损害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基,也不利于金融市场改革深化。
  前期,交易商协会组织承销机构签署《承销机构自律公约》,发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明确自律要求,并对个别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自律处分,系列举措对引导市场承销合理报价、规范竞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良好运行生态,结合目前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形势要求,交易商协会在总结前期实践基础上,组织研究进一步加强承销报价规范,并通过《通知》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第一,主承销商应根据承销发行规范及《自律公约》建立、健全承销费报价内部管理制度,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第二,主承销商应按季度向交易商协会统一"事后"报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率情况。第三,交易商协会将对各机构承销费率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第四,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市场公允水平的,交易商协会将相应采取建议出具专项说明、开展现场检查等措施,督导主承销商加强执业质量管理。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通知》各项工作落实,督导主承销商做好承销费率报备,加强对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的自律管理,强化对市场各方规范展业的监督检查,引导市场规范、有序、公平、正当竞争,促进市场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郑商所调整红枣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据报道,郑州商品交易所8月6日宣布,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自2021年8月11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112、2201、2203、2205及2207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两部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近年来,随着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的深化,原有办法中水价构成、分类等内容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水价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修订后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机制,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通过核定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确定准许收入,根据核定供水量确定供水价格,并统筹考虑当地供水事业发展需要、促进节约用水、社会承受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要求制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水平或定价机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听证,并进行信息公开。
  修订后的《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城镇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人工费、修理费等主要参数取值做了具体规定,对供水企业职工人数定员、管网漏损率控制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破解"鞭打快牛"问题,能够激励供水企业精简人员,降低管网漏损率,挖掘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两个办法的修订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国资改革
 
湖北明确"十四五"国资国企发展的"644"战略
 
  据湖北省国资委8月10日介绍,湖北省制定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湖北国资国企"十四五"时期总体发展的"644"战略--聚焦六大任务、优化四大布局结构、实现四大转变。聚焦六大任务,包括强化创新驱动、推进数字化转型、实施人才强企、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资监管、加强国企党建六个方面。优化四大布局结构,包括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企业结构、调整资产结构四个方面。实现四大转变,包括实现从一般企业向一流企业转变、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实现从四面发力向聚集主责主业转变、实现从行政化经营向市场化运营转变四个方面。
  六大任务:
  强化创新驱动。湖北省将创新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把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推动国企之间共建科技创新联盟或产业创新联盟,打造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合作为一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湖北省国资国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以产业数字化为重点,以管理数字化为支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实施人才强企,着力培养建强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深化国企改革,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重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股权多元、机制灵活、治理现代、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
  优化国资监管,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提高效益,坚持监管与授权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国企党建,将党建优势内化为企业的生产力、竞争力、凝聚力。
  根据"644"战略,湖北省国资国企业要实现怎样的目标?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全省国资国企实现"四个转变",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功能科学、协同发展的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不断涌现。
  实现从一般企业向一流企业转变,到"十四五"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万亿元,年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利润总额达到500亿元。
  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国有企业创新投入逐年加大,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实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占比显著提升。
  实现从四面发力向聚集主责主业转变,积极落实双循环、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战略和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带动一批重点产业。
  实现从行政化经营向市场化运营转变,全部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任务,促进湖北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成功破题并纵深推进。
  按照《规划》要求,全省国资国企将推动构建"深耕湖北、融入双循环"的国有经济空间布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国有经济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端集聚;加快国企战略性重组,实施专业化整合,开展市场化并购,推动形成规模适度、主业清晰、错位发展、相互协同的企业结构;综合运用提升优质资产价值、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等手段,提高国企资产质量,增加国企发展活力。
 
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经济参考报8月9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博文的文章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除了要在宏观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全国碳达峰行动方案之外,在微观层面则要充分重视国有企业在“双碳”目标实现中的作用,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推动国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从而降低碳排放,以更好地体现实现“双碳”目标的市场化、制度化长效逻辑。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下,我国省级层面的“双碳”目标及规划汇总均已出台。短期上要求加快制定出台全国碳达峰统一行动方案;长期来看,则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机制淘汰落后、低效、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以及实现经济绿色转型。
  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是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制度支撑。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与此同时,碳排放权交易也面临着企业监管难度高等问题。相对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建设,微观层面,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将非国有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除了对国企构建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完善激励机制以及缓解委托代理问题有重要促进作用外,还可能通过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而促进环境目标实现。
  在“双碳”目标下,重新审视国企混改的碳减排效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方面,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具有长期稳定性,而且国有企业是化石能源供给的绝对主力。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2018年中国原煤产量排名前20企业中,国企数量占90%,当年度国企煤炭产量总计约21.66亿吨,约占2018年中国煤炭生产总量的59%。在此背景下,深化国企混改将为降低国企化石能源使用强度、提高国企能源效率以及优化能源结构提供重要战略契机,有助于从碳减排视角审视国企混改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色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也有助于为促进微观企业碳减排提供新的制度改革视角。
  另一方面,对于国企的价值和绩效判断,不能仅关注其微观财务效率、技术效率、创新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等经济指标,还要考虑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所承担的其他社会功能,如经济辐射、区域协调、社会保障与环境公共产品保障等。
  那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通过何种渠道实现碳减排?
  第一,国企混改通过促进技术进步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实现碳减排。企业技术进步是实现企业碳减排的重要机制,技术进步(包括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对我国二氧化碳减排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自主研发能力与技术引进形成互补优势的能力尚待提高。在此基础上,国企混改则能够显著改善企业的管理效率以及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以及全要素生产率。因此,企业技术进步或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将成为国企混改碳减排效应的重要机制渠道。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反弹效应的存在,技术进步可能会引致更多的能源消费,从而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这将导致技术进步对二氧化碳的实际减排效果变得不确定,甚至表现出一定的碳排放促进效应。亦即,技术进步的碳排放影响,取决于技术效率改善下碳减排效应、产出增长下反弹效应的综合,反弹效应可能会部分甚至完全抵消技术进步的碳减排效应。
  第二,国企混改通过优化能源结构以及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实现碳减排。风、光、气、水、核、电等清洁能源属于典型的清洁绿色能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助于降低对高污染煤炭的依赖,促进二氧化碳减排,也对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除此之外,清洁能源的使用还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尤其是加速资本和劳动供给,推动能源节约型技术进步,并进一步促进碳减排。国有企业是传统化石能源消耗的大户,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能够通过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利用促进企业碳减排。对于产业链上游煤炭生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电力能源供应企业而言,在能源革命的大潮下,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引入多元化股权,有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信息搜集和资源配置功能,推动相关能源行业发展与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投资项目,帮助传统化石能源企业寻求新的清洁能源和新型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对于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企业而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助于不断完善企业多元投资模式,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高企业对清洁能源利用的价格承受力,促进企业能源结构的清洁化转型。
  第三,国企混改通过提高能源效率促进碳减排。由于中国在煤炭上的资源和价格优势,以煤为主的能源格局将在长期内无法改变,提高现有能源的利用效率可能是中国节能目标实现的关键途径。相比而言,非国有企业因为灵活的市场机制,更倾向于选择内生的减排路径。这意味着,国企混改很有可能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和完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内生减排动力。
  提高国企混改碳减排效应的建议
  第一,持续深入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机制。充分把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提高国企混改效率与经营绩效。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碳减排环境目标约束下,积极发挥国企混改的碳减排效应,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国企市场化改革与环境规制政策协同机制,在充分发挥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政策作用的同时,不断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以及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激励。积极探索将碳减排目标任务纳入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与完善国企混改碳减排考核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当前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要求,完善高耗能企业、能源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配合生态环境部、工信部出台的一系列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政策,建立完善国企混改与清洁生产政策的协同机制。
  第二,国企混改碳减排绩效依赖于一系列外部约束条件,提高国企混改环境绩效要重视多重影响因素的异质性特征。国企混改碳减排效应在低行业集中度、清洁生产行业以及出口企业中更显著。这就要求:一方面,应着力探索“效率异质型”碳减排政策,在节能减排政策目标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率异质性特征,弱化环境政策的总量目标控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给予低效率企业更多的环境压力,倒逼低效企业退出市场或者寻求更进一步的兼并重组策略。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降低重点行业的进入管制,破除行业壁垒,提高行业竞争度;为国有企业引入民营资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后,在碳减排目标约束下,加大清洁生产行业、清洁能源行业(如电力和天然气行业)以及出口行业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三,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促进能源结构清洁化。由于我国以煤为主的消费结构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未来应当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抓手,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驱动力,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项目,加大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煤炭等传统产业的节能减碳技术改造,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制造体系建设。此外,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建立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促进企业清洁能源的使用和能源结构清洁化需要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政府应当加大对清洁能源供给的补贴以及企业税收优惠,扩大风能、水能以及核能等清洁能源的供给,支持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补贴新能源企业的发展;不断完善碳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倒逼企业清洁生产以及能源结构清洁化利用。
 
自主创新
 
我国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的新路子,大力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
  通知指出,商标品牌指导站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部分地方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成立了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取得了良好成效。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为依托,有序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可优先在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行业协会、企业、高校院所、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资深专家成立全国商标品牌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和帮扶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商标品牌指导站将面向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发挥服务、联络、宣传、辅导作用,推动优化企业商标管理体系,培育更多知名品牌,赋能区域品牌经济发展,提升社会商标品牌意识。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有利于提升商标品牌价值,促进企业融通发展、产业协同创新。
 
节能减排
 
两部门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通知》指出,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 
  一是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统筹调峰能力建设和资源利用,每年新增的并网消纳规模中,电网企业应承担主要责任,电源企业适当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随着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效率提高,以及系统调峰成本的下降,将电网企业承担的消纳规模和比例有序调减。
  二是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在电网企业承担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以外,仍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鼓励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建储能或调峰资源增加并网规模。对按规定比例要求配建储能或调峰能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电网企业按程序认定后,可安排相应装机并网。
  三是允许发电企业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在电网企业承担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以外,仍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与调峰资源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交易的方式承担调峰责任,以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新增抽水蓄能和储能电站等签订新增消纳能力的协议或合同,明确市场化调峰资源的建设、运营等责任义务。签订储能或调峰能力合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电网企业按程序认定后,可安排相应装机并网。
  四是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调峰资源,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气电、光热电站、灵活性制造改造的煤电。以上调峰资源不包括已列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的资源。
  关于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能力的确认与管理,《通知》明确,自建调峰资源指发电企业按全资比例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电站、气电、光热电站或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为鼓励发电企业市场化参与调峰资源建设,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下同)配建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配建比例2022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公布一次。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项目调峰能力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挂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通知》明确,合建调峰资源指发电企业按一定出资比例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建设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电站、气电、光热电站或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合建调峰资源完成后,可按照自建调峰资源方式挂钩比例乘以出资比例配建可再生能源发电。为鼓励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自建调峰资源,初期可以适当高于出资比例进行配建。
  《通知》明确,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能力按照"企业承诺、政府备案、过程核查、假一罚二"的原则进行确定。主动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能力的发电企业,自行提供调峰和储能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对项目基本情况、调峰能力、投产时间等作出明确承诺,提交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省级主管部门委托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自建合建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或抽查,对于发现未按承诺履行建设责任的企业,在计算调峰能力时按照未完成容量的2倍予以扣除;相关企业要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不得参与下年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并网。
  《通知》明确,自建合建调峰和储能项目建成投运后,企业可选择自主运营项目或交由本地电网企业调度管理。对于发电企业自主运营的调峰和储能项目,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获取收益;对于交由电网企业调度管理的调峰和储能项目,电网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调峰需要对相关项目开展调度管理,项目按相关价格政策获取收益。为保证项目调峰和储能能力可用性,电网调度机构不定期对相关项目开展调度测试。
  关于购买调峰与储能能力的确认与管理,《通知》明确,购买调峰资源指发电企业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向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电站、气电、光热电站或开展灵活性改造的火电等市场主体购买调峰能力,包括购买调峰储能项目和购买调峰储能服务两种方式。为保证发电企业购买的调峰资源不占用电网企业统筹负责的系统消纳能力,被购买的主体仅限于本年度新建的调峰资源。
  《通知》明确,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15%的挂钩比例购买调峰能力,鼓励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购买。购买比例2022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度公布一次。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项目调峰能力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挂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通知》明确,购买调峰和储能项目由买方企业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作出承诺并提供购买合同,根据购买合同中签订的调峰能力进行确定。实施过程中买方企业负责督促卖方企业保证项目落实到位,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购买合同中的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或抽查,对于发现未按承诺履行建设责任的企业,在计算调峰能力时按照未完成容量的2倍予以扣除;相关企业要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不得参与下年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并网。
  《通知》明确,购买调峰和储能项目建成投运后,对于购买调峰储能项目的,视同企业自建项目进行运行管理;对于购买调峰储能服务的,发电企业与调峰储能项目企业签订调峰服务绑定协议或合同,约定双方权责和收益分配方式,鼓励签订10年以上的长期协议或合同。为保证项目调峰和储能能力可用性,电网调度机构不定期对相关项目开展调度测试。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自建或购买调峰与储能能力的数量标准与动态调整、及调峰和储能交易机制的运行与监管。
  《通知》最后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电网企业切实发挥监督和并网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奖惩和评估机制。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今年7月对外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10倍,该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给行业带来巨大信心。
  此次《通知》的提出,对储能行业又是一大利好。据了解,国家能源局还在抓紧编制《"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等多个政策文件,同时持续推进试点示范。
 
唐山粗钢压产目标圈定
 
  据悉,为切实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奧会(以下简称冬奧会)期间唐山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区域联防联控方案》和《河北省2022年北京冬奧会和冬残奧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安排和部署,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6日公布了"唐山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国家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区域联防联控方案要求,2021年,河北省粗钢压减2171万吨,其中唐山市1237万吨,有关县(市)区需将压减量细化分解到企业,并逐一进行核查。2022年3月13日前,有压减任务的企业产量不得增加。
  征求意见稿提出,以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推动解决一批大气污染治理的突出难题,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是赛前攻坚期, 时间为自方案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27日;二是赛时管控期, 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一2月20日、2月27日一3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污染物减排目标:相比2021年同期,赛时管控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不低于50%、 40%、45%、42%。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启动应急响应的区域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在赛时管控期减排基础上再减少20%以上。
  征求意见稿要求深化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严格落实《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对标首钢迁钢全面推进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底 前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提升清洁运输水平,推动20 家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及公示。短流程电炉炼钢和含烧结、球团、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以及独立烧结、球团等企业全 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 经中钢协按程序公示后,纳入动态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唐山市电力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强化电力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净排放改造, 2021年底前在产燃煤发电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部达到深度治理标准。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铁路运输比例达不到要求或不具备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汽车)。
  严格落实《唐山市焦化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和《唐 山市水泥行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加强焦化、水泥行业有组织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对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排查,建立清单。
  另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落实《唐山市独立轧钢、独立石灰窑、砖瓦窑、铸造、 耐火材料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9月底前,独立轧钢、独立 石灰窑、砖瓦窑、铸造、耐火材料企业达不到B级水平的,一 律停产提标改造。
  严格落实市大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使用重力沉降、旋风除尘、多管除尘、水膜除尘、 水膜(洗)脱硫、简易碱法脱硫、湿法脱硝、脱硫除尘一体化、 脱硫脱硝一体化等简易低效末端治理工艺的锅炉,污染治理设施 缺失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锅炉,低 氮燃烧效果不佳的燃气锅炉(重点检查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 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影响低氮燃烧效果 的关键部件),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料 等其他物料的以及未配套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的燃生物质锅炉 (重点检查除尘和脱硝工艺),以及偷排偷放、监測数据造假等违 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 灶、经营性小煤炉),发现一台,取缔一台。
 
2020年度深圳碳排放履约工作顺利完成
 
  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8月9日披露,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已顺利完成,履约率达100%。
  据介绍,2020年度深圳市碳排放管控单位共687家,覆盖制造业、电力、水务、燃气、公共交通、机场、码头等31个行业,已提交与2020年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配额或可用于抵消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履行了2020年度碳排放履约义务,履约率100%。
 
海南将开展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试点工作
 
  据悉,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海南省将重点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市县也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试点工作。
  换电模式是电动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之一。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工信部强调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开展试点工作。《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海南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意见》将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总体原则,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发展,初步构建全省电动汽车换电服务网络,形成换电模式成为充电模式补充的良性发展生态,促进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实施。
  《意见》指出,海南省将重点在环岛旅游公路驿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车站、港口、机场等场所,以及在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班车、中重型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开展试点。
  《意见》提出,海南省将给予换电站建设补贴。原则上,依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补贴。对服务于重型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城际客车、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换电站的建设补贴为一次性补贴,不得重复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推动换电产业的发展。
  同时,结合环岛旅游公路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可重点围绕重型车辆、公交车、省内班线客车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研究提出奖补措施。
 
亿纬锂能与格林美签署万吨镍供应备忘录
 
  8月9日,亿纬锂能(300014)发布公告,该公司已与格林美(002340)签署《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供应合作备忘录》。
  公告披露,自2024年起,格林美承诺向亿纬锂能供应每年1万吨以上的回收产出镍产品(包括硫酸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品),合作期限自产品供应开始延续10年,且可根据需要进行数量增加和合作期限的延长。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市场驱动力等,双方协商一致,格林美将回收镍产品供应亿纬锂能,亿纬锂能将报废的含镍动力电池以及电池废料供应给格林美,构建"动力电池回收-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促进动力电池低碳排放达标,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
  据了解,格林美是世界领先的废旧电池、钴镍资源、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拥有对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多种稀有金属进行资源化综合回收利用的技术。
  今年3月份,有投资者向格林美提问每年回收的钴、镍、钨、锂、金、银、铂、锰、铜等金属量,该公司回应称,年回收钴金属5000吨以上,年回收镍金属10000吨以上,年回收钨资源5000吨以上,占中国钨资源开采量8%,年回收锗资源占全球生产量的6%。按照公司动力电池回收战略,至2025年,公司从动力电池中回收的镍资源将达到40000吨以上、钴资源将达到15000吨以上,将有力保障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快速增长对钴镍原料的战略需求。
  格林美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进企业代表。
  此次,亿纬锂能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单单一个厂家就提出每年1万吨镍使用量目标,从中可以看出这份备忘录对格林美可能带来的销量保障和产业前景。
  亿纬锂能表示,此次与格林美合作,有利于双方共同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通过双方合作,实现镍资源的定向循环再利用,促进动力电池低碳排放达标,助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美国期望2030零排放汽车占比50%
 
  8月5日,美国白宫称,美国总统拜登将签署一项新的针对清洁能源汽车和卡车的行政令,旨在推动美国电动车市场的发展和应对气候危机。
  白宫发布的事实清单(Fact Sheet)表明,该行政令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定立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即到2030年,零排放汽车占到美国新车销售市场份额的一半。其中,零排放汽车包括电动汽车、插电混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此外,该行政令也开始要求提升长期燃油效率和制定排放标准,以期减少污染,促进公共健康和应对气候危机。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和美国运输部(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正在推进相关项目,若项目推进成功,将节省2000亿加仑的汽油,减少约20亿吨的碳排放,也能为普通消费者在汽车使用存续期内节省约900美元的燃油费。
  对此,美国的汽车制造商称,只有政府加大充电桩及其他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在拜登下发这则行政命令之前,美国14个州其实已经相继宣布了各州禁售燃油车的时间点。美国首都所在的华盛顿州表示,计划到2030年仅销售零排放车型,其他各州的计划禁售燃油车的时间均为2035年。
  据了解,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得如火如荼的现在,美国作为传统的汽车工业强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却一直有些不温不火。此前,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发布了新能源汽车销售占比的目标。
 
加州将打造重卡零排放地区
 
  据悉,行业组织"加州燃料电池伙伴关系"(CaFCP)近日发布了一份新的8级重型燃料电池卡车基础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划,预计到2035年,加州将拥有200座加氢站,用以保障7万辆重型氢动力卡车的运行。
  打造重卡零排放区,这只是全球加速氢能投资的一个缩影。有报告称,目前已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氢能战略,自2021年2月以来,全球氢能累计投资从3000亿美元跃升到5000亿美元(约合3.2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正成为一台氢能"发动机",预计到2050年氢能将占能源份额的10%。
 
吴亚平建议以六大系统举措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据悉,经济参考报8月10日刊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吴亚平的文章指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一项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实现“双碳”目标,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生产消费结构调整,统筹节能和减排,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建议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大力推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升级
  科学规划布局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大项目,加强建设选址论证比选,调整优化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点产业的空间布局,尽可能降低能源资源、原材料和工业制成品等大宗商品的物流运输半径,降低物流运输能耗,促进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点产业空间节能降耗。
  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引导传统产业节能和减排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产业生态化和产业园区生态化发展,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强度。
  优化交通运输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优化布局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调整优化集疏运体系,支持发展临空、临港和高铁经济区,从空间布局上促进交通运输业和区域节能减排。调整优化仓储物流园区布局,合理布局商贸网点,促进仓储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降成本、降能耗。
  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
  煤炭消耗和能源生产结构以煤炭为主是导致我国碳排放总量大的直接原因,改变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实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要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支持沿海潮汐能和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提高非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比重。加强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进口供应安全保障,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逐步降低煤电比例。
  有序推动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煤改气、煤改电,降低煤炭资源直接消耗规模。促进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农、林、牧、渔业融合协同发展,因地制宜依托工业和民用建筑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研究开展零碳城市、零碳社区、零碳校园等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开展“气化”城市、“光伏”城市、“光伏”农村等重大工程和行动,为绿色低碳发展探索新路劲、积累新经验。
  大力促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碳
  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加快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建筑等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车辆设备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和减碳技术改造。鼓励支持节能、节水、节材等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应用,制定并动态调整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的强制性节能、节水、节材等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目录或强制性能耗水耗标准。逐步改善高耗能、高碳排放企业“产品出口国外、碳排放算在国内”的状况,研究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调节高耗能、高碳排放等企业的产品出口。大力促进工业和建筑等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推进餐饮外卖、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研究出台高耗能、高碳排放行业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提出项目相关节能、节材、节水、减排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提高能源电力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贯彻落实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新增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不必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更不应增加项目单位分担,建议将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与项目节能评估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相关前置审批事项融合为一项新的项目开工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将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直接融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咨询评估制度中。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加快研究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2030年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2030年碳达峰路线图和行动计划,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
  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
  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创建行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支持居民更多地采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扩大城市停车收费区域范围,在中心城区划定更多的“步行街”,进一步提高城市停车收费价格,促使城市居民更多地减少汽车出行;倡导餐饮“光盘行动”,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大力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减少人们吃、住、行、游等各类消费活动的能源资源消耗强度。
  建立健全生活消费相关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收费机制,适度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供气、供暖和垃圾处理等价格/收费水平,大幅度提高快递、餐饮外卖、超市食品袋等包装用品价格,用价格杠杆调控生活消费方式。
  加强对绿色生活消费方式的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兴传媒,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宣传,重点宣传推进绿色生活消费方式的重要意义、主要举措和政策措施等,凝聚形成全社会绿色生活共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生活新风尚。
  着力加大植树造林种草治沙力度
  坚持碳存量和增量“两手抓”,在着力减少生产生活必要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同时,要大力减少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存量。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山林田草沙生态治理和资源开发利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废旧工矿区治理开发、盐碱地治理利用以及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开发。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面积增加生态资源总量,大幅度提升生态资源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提升国土绿化总体水平,助推大幅度减少空气中二氧化碳总量。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以及企业、农村集体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城乡居民家庭等社会各界的合力,加大植树造林种草投入力度,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巩固提升退耕退牧还林还草成果,拓展沙漠和沙化土地治理成果,进一步减少沙漠和沙化土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村庄绿化覆盖率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积极推进绿色低碳领域改革创新
  大力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力度,降低绿色低碳发展成本,提高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项目或工程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升节能减排的效率效果。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潮汐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研发创新,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技术水平,增强安全稳定性,进一步提高经济性尤其是提高与煤电的竞争力。
  促进投融资模式创新。促进生态环保领域投融资模式创新,在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林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污水再利用等领域积极审慎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健全投资回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自主投资建设生态建设、环境治理项目;积极引入生态环境治理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充分挖掘生态产品价值,促进生态产业化,健全产业反哺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高耗能、高排放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碳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调动相关主体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或项目单位实施节能减碳项目的积极性。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绿色低碳项目发行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回收的资金按要求主要投资于绿色低碳项目。
  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积极拓宽城市公共自行车、公共交通、农业等碳排放权来源和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实现碳排放权的市场价值,调动相关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支持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调整完善银行绿色信贷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监管政策,创新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更好地助推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合设立绿色低碳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地方政府可以适当让利。积极审慎放宽保险和社保等长期机构资金的投资渠道,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支持引导保险和社保等长期机构资金投资绿色低碳领域。
 
劳动用工
 
三部门强调平台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联合召开重点平台经济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权益保障宣贯会议,要求各平台经济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配送运输工具合规性检查,引导安全文明配送,重视劳动者身心健康,优化平台算法,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
  美团及美团配送,阿里巴巴集团及盒马鲜生、饿了么,以及达达集团等参加会议并进行了汇报。
 
美国近半小企业招不够工创历史纪录
 
  据悉,美国全国独立企业联盟(NFIB)8月5日表示,美国近一半的小企业主在7月份报告了职位空缺,比例创历史新高,是历史平均水平的两倍多。
  该协会在其月度就业报告中表示,经季节性因素调整后,7月份49%的小企业主报告职位空缺,高于6月份的46%,较22%的过去48年平均水平高出27个百分点。
  该报告还显示,93%的雇主表示,7月份他们试图填补的职位很少或没有收到"合格"的申请。
  今年夏天,美国的小企业正继续面临劳动力短缺。持续一年多的新冠病毒大流行给商业活动带来了压力,加剧了劳动力短缺问题。
  报告称,43%的受访小企业有技术工人的职位空缺,25%有非技术工人的职位空缺,这两项都比6月份上升了3个百分点。
 
专家论坛
 
中国应紧抓疫后全球价值链重塑机遇期
 
  中国经济网8月11日刊登中国商务部台港澳司港澳处处长何咏前撰写的文章指出,中国应紧抓疫后全球价值链重塑机遇期。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此前几年,全球商品贸易的增长速度持续低于全球GDP增速,而服务贸易增速相比之下更快一些。回顾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的2008年,全球贸易增速是经济增速的2倍,危机后则与经济增速大体持平。此前长期存在的商品贸易增速高于全球GDP增速的模式已经被打破。有观点认为,随着商品贸易重要性的下降,全球价值链收缩了,这可能源于民粹主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由传统行业向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扩展;发达国家大力扶持制造业回流,出台相应政策,吸引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行业向国内回归。而新冠疫情的爆发,则进一步加剧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
  一、全球价值链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经历曲折,但仍是世界经济和国际秩序发展的大方向和主基调。全球价值链也随之波动起伏,其扩张发展的动力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壁垒阻力则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总体上看,动力仍大于阻力,开放合作仍是发展大势,经济全球化更多是增量放缓而非存量下降。
  除少数危机年份外,货物贸易保持稳定,2019年全球货物出口比金融危机爆发时的2008年增长17.1%;服务贸易蓬勃发展,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比2008年增长52.4%;数字贸易增势迅猛,全球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年均增长近30%,未来跨境数字贸易有望爆发。与此同时,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目前,向世贸组织通报并生效的自贸安排数量比危机前增加了237个。主要国家通过区域贸易安排,推动更高水平开放,谈判议题从"边境上"贸易壁垒深入"边境后"规制,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的大趋势。全球价值链也深度拓展,各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二、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全球价值链的影响
  疫情对人流和物流的限制,导致全球产业链的需求和供给重新调整。全球原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上涨,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变强,贸易与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保护主义政策"抬头",各种贸易壁垒不断出现。需求侧在结构上产生变化,尽管与疫情相关的医疗物资、医疗服务、住房服务、公共事业、"宅经济"关联产品放量增长,但广泛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汽车、电子产品、旅游业等商品和服务都需求锐减。
  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各国产业链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全球产业链面临巨大不确定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强调供应链的自主性和可控性,对医疗、高科技等关键产业供应链布局进行调整,引导国内应急供应链备份,引导制造业回流,缩短价值链。
  三、后疫情时期的全球价值链重塑
  当前,全球正逐步进入后疫情时代,资源要素禀赋格局调整将推进产业链重新布局。未来全球产业链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区域化分布。跨国公司将通过多元化产业聚集来增强产业链抗风险能力。但在全球经济贸易的不确定性仍将持续的大背景下,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持续加速,则为全球价值链区域性布局提供了一种制度安排。比如,2020年11月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允许零部件的免税贸易往来,将促使亚太地区各供应链更具有竞争力和紧密性。
  二是数字经济优势凸显。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工业4.0"趋势,数字化的技术、商品与服务向传统产业加速渗透,全球分工的比较优势被重新定义。一些国家虽然拥有劳动力成本比较优势,但数字经济发展滞后,将在全球价值链竞争中受到更多限制。
  三是生产方式绿色低碳化。这将成为后发经济体参与全球价值链的额外门槛。7月13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逐步推进"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初步针对钢铁、水泥、化肥、铝和发电等进口商品征收碳边境关税。这将对劳动密集型、高碳资源密集型的后发经济体产生冲击,一些低收入国家更难以利用劳动力成本或资源优势在国际分工中获得竞争力。
  四、抓住机遇,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3月联合国发布报告指出,全球约20%的制造业中间品贸易来自中国,如果中国的中间品出口下降2个百分点,将导致45个主要经济体出口下降约460亿美元。2021年1-6月,中国的中间品出口同比增长34%,在出口商品中的占比提升2.2个百分点至50.7%,为全球经贸复苏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后疫情时期,随着参与全球价值链方式和地位的变化,中国更应主动顺应重塑趋势,抓住整合提升的机遇和空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面对国内外环境的重大变化,中央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就要求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抓疫后全球价值链重塑机遇期,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开放经济新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要树立全球思维,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齐产业链短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主动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二要优化国别产业布局,鼓励企业开拓创新走出去,逐步优化供应链体系,增强全球配置资源能力。三要把握全球治理变革趋势,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多双边与区域合作;积极推进数字经济、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四要建设全球共享的统一大市场,扩大内需,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五要统筹好开放与安全,健全产业安全机制,完善经济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六要提升参与和引领经济全球化的能力,积极参与新一轮规则制定,有效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
 
王立勇:如何理解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
 
  据悉,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对此,光明日报8月10日刊发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副院长王立勇撰写的文章指出,该表述确定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基调和宏观政策的基本态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是相对于逆周期调节而言的,是对逆周期调节的拓展、完善和升级,有利于提高宏观政策的前瞻性、精准性、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其中,很多关键问题表现出中长期的特征,比如经济结构、增长动力、创新驱动等,这使得以应对短期经济波动为主的传统逆周期调节框架显得捉襟见肘,跨周期调节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不是对逆周期调节的否定和摒弃,而是对其的拓展、完善和升级,是在充分把握逆周期调节的局限性基础上提出的调控框架或体系。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强调通过经济政策的制度化设计,既熨平短期经济波动,又重视未来长波段的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的有机协同,兼顾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从而更加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强调宏观政策更加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机制化,要求将政策意图更加清晰地传递到市场主体,稳定市场和社会预期。上述特征,使得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能够突出解决困扰经济发展的中长期问题,有利于提高宏观政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是我国宏观调控及相关宏观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传统的宏观经济理论通常认为,主要的宏观调控工具(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对经济进行"逆周期"调节,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调控目标。因此,传统的宏观调控更多体现的是对经济的"短期"调节。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打破了这一传统,旨在建立和完善一套站位更高、侧重解决中长期问题的宏观调控框架,将宏观政策由"短期视角"和"速度视角"拓展到了"中长期视角"和"质量视角"。这是我国在宏观调控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展示了中央的市场经济驾驭能力和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有助于保障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长期向好态势。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经济出现大幅波动,但外来冲击不会改变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路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然面临创新动力不足、经济结构失衡、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等中长期问题。在"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的中长期经济周期内,宏观政策既要看到短期的疫情冲击等因素,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还要侧重于解决中长期问题,兼顾长远目标和利益。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能够针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各种制约因素,即关注短期的逆周期调节,更着力解决中长期问题,以短期和中长期目标的协调配合来谋求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使调控政策更具针对性和战略性。
  二.在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框架下,我国宏观政策的着力点和实施路径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从政策目标看,更加重视目标制定的机制化,更加关注中长期目标,强调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结构转型升级、风险累积和传导路径等有更加清晰的认识,能够对相关部门的政策搭配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引,有效避免长短期、多目标调控下的目标冲突和不协调。
  从政策工具看,提高了政策运用的机制化水平,强调财政货币政策与中长期战略规划、区域和产业等政策间的协调与配合。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更加重视健全以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是在充分利用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先行的系统规划设计,妥善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等中长期问题,促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从调控模式看,更加注重政策的规则式调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在服务于中长期目标的前提下,以规则为基础兼顾灵活性,强调规则和相机抉择的统一。换言之,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并不是一味强调规则和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放弃或忽视政策的灵活性,旨在根据中长期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景气循环相机而动、实时调控,从中长期或跨周期视角评价政策指标的高低和政策风险水平,如赤字水平、债务率、宏观杠杆率等。
  从政策关系看,更加重视政策之间的搭配和协同。一方面,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并不意味着对逆周期调节的摒弃,而是在跨周期调节大框架下仍重视发挥逆周期调节的功效,重视二者的有效搭配和协调统一。虽然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更加注重中长期目标,然而对疫情、自然灾害、贸易摩擦、大国冲突等突发情况带来的短期经济扰动也仍要做好逆周期调节设计,即强调在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框架设计中做好逆周期调节预案,促使熨平短期经济波动和实现中长期经济发展目标有机衔接。另一方面,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涉及的政策体系和调控工具更加丰富,涉及部门更加繁杂,从而更加重视部门沟通和政策协同,重视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搭配和协调模式,确保跨周期和逆周期政策组合的施力点恰到好处,形成协调统一的政策目标、方向、力度和科学合理的搭配机制。
  从传导机制看,更加重视政策的预期传导,有利于降低宏观政策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对我国经济发展长短期目标的实现存在较大影响。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更加关注政策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关注政策调控背后可能潜伏着的代价,重视稳住并引导微观主体或市场主体的预期,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理顺政策的预期传导机制、降低不确定性,是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优势所在,也是宏观政策跨周期设计的关键内容。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重视从中长期视角加强预期管理,加强公众沟通,着力稳定市场预期,给企业及微观主体更大自主权、更大发展空间、更大活力,以增强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信心和热情。
  从政策评价看,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效果的评价内容更加丰富,不仅包括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整体效果、各项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工具实施方向和力度与调控目标的契合度,还包括分周期调控目标值和中长期目标值的科学性、分周期调控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吻合度、各项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的协同效果、宏观政策风险的跨周期评价和监测等。通过一系列的评价和监测,能够确保各类长短期宏观政策形成集成效应,提高宏观政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我国经济发展中长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娄飞鹏:理性认识宏观杠杆率稳中有降
 
  《经济日报》 8月5日刊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撰写的文章指出,应理性认识宏观杠杆率稳中有降。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公布的宏观杠杆率数据表明,今年第二季度末,我国实体经济部门杠杆率连续三个季度下降。居民部门、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政府部门杠杆率略微上升。
  面对宏观杠杆率稳中有降的态势,在看到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仍需对后续发展予以高度关注。
  从宏观杠杆率整体看,GDP快速增长从分母端推动了杠杆率下降。2021年上半年,我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GDP快速增长扩大了杠杆率的分母,推动宏观杠杆率下降。然而,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内需增长动能偏弱,推动经济持续向好仍面临不少挑战。这意味着,后续需要继续通过经济增长扩大分母,从而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面临压力。
  从宏观杠杆率下降的因素看,严格的政策调控在其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居民部门杠杆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房地产调控趋严,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下降所致。非金融企业部门杠杆率下降主要是由于2020年上半年为应对疫情大量发放的短期流动性贷款陆续到期,严格管控下表外融资规模压降,房地产行业受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影响贷款增速下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整治城投平台融资增速下降,以及受信用债违约影响企业发债融资规模下降等因素所致。地方政府杠杆率略微下降,主要是由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以及2021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较低所致。   
  从杠杆率本身的特点看,微观经济主体具有加杠杆的内在动力,导致宏观杠杆率易涨难跌。杠杆具有把资金资源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重新配置的作用,加杠杆意味着当前可以利用的资金资源较多。微观经济主体往往看到加杠杆可以获得更多收益,因此有内在的加杠杆冲动。虽然杠杆本身无好坏之分,正常合理的杠杆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但微观经济主体受内在加杠杆冲动驱使,往往导致杠杆率易涨难跌,甚至是导致宏观杠杆率超过合理水平。这也决定了为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需要从外部对经济主体的加杠杆行为进行约束引导。
  对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需要有科学理性的认识,这是着眼于总体、长期的考虑。短期内,应允许杠杆率适度波动,结构上应允许杠杆率在合理范围内的结构性变化。这需要在政策设计上采取相关措施。包括:总体上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定宏观杠杆率,同时结构上要分类施策。针对居民部门杠杆率较高的问题,需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逐步扭转居民非理性加杠杆购房行为;非金融企业部门需要调整资金流向,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领域,严格按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控制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针对政府部门杠杆率,需要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合理把握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
 
陈乐一: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人民日报8月4日刊发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陈乐一撰写的文章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这为我们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不断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克服和弥补市场的不足和缺陷,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需要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健全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健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各类市场主体都是国家现代化的建设者,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透明的政企沟通渠道,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完善宏观经济治理机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加强宏观经济治理的主要手段,同时需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方面政策紧密配合、协同发力,实现最佳政策效果。不断优化各项政策手段组合,根据各自目标合理分工,共同服务于宏观调控大局。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协调。重视和完善预期管理,主动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强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库等建设,提高宏观经济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提升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完善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简政放权提供保障。
 
中小企业
 
厦门市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近日,厦门市工信局印发《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专精特新”认定条件、实施程序、认定管理等细则予以明确。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将在融资支持、管理提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得到支持,并将优先推荐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办法》指出,申报企业要选择“专精特新”的一个方向,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截至申报截止日在本市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符合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以及千亿产业链的中小企业。
  营收规模及增长率要求: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且满足以下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同年度厦门市GDP增速的1.5倍;或近两个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厦门市GDP平均增速的1.5倍。
  核心竞争力方面:至少获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药品或医疗器械相关证书;或5项及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企业仅能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的不得参评)。
  “专精特新”的特点:《办法》指出,专业化上,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含)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有与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记录,细分市场占有率良好;精细化方面,企业要拥有超过3年以上的自主品牌;特色化方面,企业要拥有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新颖化上,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经贸态势
 
美媒称美商业团体敦促拜登政府削减对华关税
 
  据报道,美国大约30个有影响力的商业团体8月5日致信美国贸易代表戴琪和财政部长耶伦,敦促拜登政府重启与中国贸易谈判,并削减对从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表示关税拖累美国经济增长。
  上述商业团体在信函中敦促拜登政府开启削减对中国商品整体关税程序,为部分企业给予加征关税豁免,并表示中方已兑现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重要承诺,拜登政府的贸易政策应当考虑到加征关税给美国民众增加的成本,应当取消损害美国利益的关税。
  这些商业团体包括美国商会、美国全国零售商联合会、美国农会联合会、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以及约200家美国大公司高管组成的"商业圆桌会议"等华盛顿最具影响力的商业协会。上述言论表明部分美国大型企业对拜登政府审议对华经贸政策的缓慢速度感到沮丧。拜登政府官员表示,相关政策审议预计要持续到今年秋季。
  代表100多家行业协会的支持自由贸易美国人联盟发言人乔纳森·戈尔德当天也发表声明说,为了让美国企业、工人、农民和制造商充分发挥潜力,美国国会必须与拜登政府共同努力取消仍在执行的"有害关税",结束与中国的贸易战。美国民众已经为此支付900多亿美元的关税成本,取消关税是推动美国经济增长和推行以劳工为核心的贸易政策议程的常识性解决方案。
 
日本今年上半年经常项目顺差同比大增50%
 
  据悉,日本财务省8月10日公布的国际收支初步统计结果显示,2021年上半年日本经常项目顺差同比大增50%。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日本经常项目顺差为10.47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10日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0万亿日元。
  货物贸易方面,上半年日本出口额增长22.2%至39.22万亿日元;进口额增长11.6%至36.91万亿日元;货物贸易顺差为2.31万亿日元。
  服务贸易方面,由于新冠疫情令国际旅行受到限制,访日游客数量锐减,旅行收支顺差骤降,导致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升至2.09万亿日元。
  上半年,日本货物及服务贸易合计的贸易顺差为2234亿日元。海外投资收益依然是日本经常项目顺差的最大来源。上半年日本海外投资收益为11.44万亿日元。
 
印度正考虑将电动汽车进口关税削减至40%
 
  据报道,印度政府的两名高级官员日前表示,印度正考虑将电动汽车进口关税削减至40%。
  当前,印度的电动汽车进口关税为:价格低于4万美元的进口电动汽车,税率为60%;价格高于4万美元的进口电动汽车,税率为100%。
  上述官员表示,对于价格低于4万美元(包括汽车的成本、保险和运费)的进口电动汽车,印度政府正在讨论将税率下调至40%。而对于价格超过4万美元的电动汽车,印度政府正考虑将税率下调至60%。
  在印度,电动汽车销量占汽车年销量的比例不足1%,薄弱的充电基础设施和昂贵的成本阻碍了电动汽车在印度的大规模应用。
  长期以来,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一直试图进入印度市场,但由于缺乏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和电动汽车市场,这些尝试基本上都没有成功。今年7月份,特斯拉致信印度交通和工业部门,要求它们将电动汽车进口关税从目前的60%-100%降至40%。特斯拉CEO马斯克还特意在推特上给出了一个诱人的条件:"如果在印度进口汽车方面取得成功,特斯拉将很可能在印度设立工厂。"
  在特斯拉呼吁印度政府削减电动汽车进口关税几周后,印度政府一位副部长在今年8月2日表示,没有削减电动汽车进口关税的计划。此外,这位副部长还表示,印度政府正在采取措施,通过降低国内税收和增加充电站来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
  现在看来,印度政府的想法似乎有了改变。但对印度政府来说,要推动印度汽车电动化,降低关税门槛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未来仍有千难万阻。要真正推广电动汽车普及,吸引特斯拉等电动厂商来建厂,对印度来说是个超级难题。
  首先,印度的本地电动车产业链仍极不完善。其次,充电电网的建立也是大问题。第三,真正要吸引特斯拉来建厂,还有土地、基建、环保等一系列琐碎问题都需要解决。特别是印度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迟缓,电网供电仍然基本依靠烧煤,这实际上也就违背了电动车减碳排的核心。
  但无论如何,印度政府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而且已经引起了其他汽车厂商的呼应。梅赛德斯奔驰的印度市场主管就提到:如果印度能够放开进口税,那么像梅赛德斯这样的公司就可以测试当地电动车市场,并考虑在当地生产电动汽车。
 
何伟文:经济规律不支持美国地缘战略表述
 
    环球时报8月6日刊发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何伟文撰写的文章指出,经济规律不支持美国地缘战略表述。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8月3日在阿斯彭论坛讲话中,把当前世界形势与二战结束时相比,认为前者走向开放与合作,现在则处于受限与分割阶段,成为对手和敌人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东南亚国家是美国重要友邦或盟友,但又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所以“分割”将非常困难;但他强调的是和美国合作,例如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
  文章认为,将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和二战结束时对比并不合适。二战后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包括关贸总协定,是为了纠正战前各国高筑关税壁垒的错误,努力拆除贸易壁垒,实现自由贸易,并在而后几十年中取得巨大成功。当前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仍然是主流,总体并没有出现分割。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世界经济衰退冲击,世界贸易量下降了8.3%,远远低于之前估计的下降13%;2021年世界贸易量将增长9.7%,2022年将继续增长7.0%,均超过GDP增速,重现疫情前格局。这证明全球供应链没有受到根本性损害。
  拜登政府的确在绞尽脑汁割断全球供应链,主要是把中国“割出去”。4月份白宫举行的半导体供应链会议,6月份G7峰会提出的全球基础设施倡议以及欧美峰会决定成立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技术理事会,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力。但世界经济规律并不理会这些政治人物的设计。中国美国商会白皮书显示,2/3的会员企业将中国视为优先市场。中国欧盟商会调查显示,60%的会员企业今年打算扩大在华业务。2021年上半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33.9%。有趣的是,美国自己的官方统计并不支持拜登政府对华“脱钩”的设计。2019年底,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存量比2018年底增加5.2%;2020年底比2019年底增加9.4%。无论是2019年还是2020年,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增速都远远超过对全球投资的增速。美中贸委会总裁艾伦不久前说过,美国公司要成为世界领军企业,必须到中国。
  白宫精心设计和推动的半导体芯片与中国“脱钩”也不会有前途。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研究,2021年和2022年全球将新建29家晶圆厂,其中中国大陆和台湾各8家,日韩各两家,即亚洲占去20家,欧洲两家,美国只有6家。中国芯片市场占世界33%,几年后将达到40%。美国如何把中国“割出去“呢?
  2021年上半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7.4%(按美元计),其中与欧盟、美国和东盟分别增长37.0%、45.7%和38.2%。即与三大市场的增幅同全球的增幅高度吻合,说明中国同这些地区的供应链与全球供应链高度契合,并无变化。
  过去二十多年来,在全球供应链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贸易矩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95年以美国(北美)、德国(欧洲)和日本(亚洲)为三大枢纽。2017年美国枢纽大致不变,德国枢纽有所削弱,日本枢纽被中国枢纽取代;而美德两个枢纽对中国枢纽的依赖程度急剧增加。在可预见的未来,这个格局不会根本改变。
  中国与东盟都是RCEP成员,是东亚太平洋板块的主要部分。东亚太平洋地区对外贸易的55%在区域内完成,另外20%与欧洲及中亚实现,只有12%同北美实现。因此,美国高官们马不停蹄地周游东盟各国,叫这些国家一起围堵中国。拿什么围堵?“航行自由“?南海不存在航行不自由。贸易?中国与东盟贸易额是美国与东盟贸易额的2.14倍,而且优势还在扩大。隔断供应链?东盟与美国不构成完整供应链,却与中国一起构成。因此,这种“隔断”没有可能性。供应链的发展遵循世界经济规律,不听从政治人物的主观意志。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缪尔森说过,任何伟大的王者都无法改变大海中的洋流。何况那些很渺小的政客。
  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在牢固的产业分工和完整供应链基础上。东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双方的合作完全是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朝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目标。美国高官来东盟活动一百次,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投资视点
 
陆家嘴"十四五"规划发布
 
  8月12日,《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十四五"发展目标,即:加快建设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世界级总部功能集聚高地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着力增强陆家嘴全球资源配置力,进一步强化金融核心功能,进一步提升陆家嘴的全球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将陆家嘴金融城建设成为"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人才密集、要素市场完备、资本集散功能集中、金融科技应用丰富、金融产业生态完整"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和与中国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一流金融城,为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和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作出重要贡献。
  根据《规划》,上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将打造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到2025年,累计集聚各类金融机构突破10000家,持牌类金融机构突破1000家,占上海全市比重进一步提升。打造能级高、产业链齐、业务新的全球顶级资产管理中心,总部集聚、人才集聚的全国性融资租赁产业中心,和应用场景全、创新引领力强的上海金融科技中心核心区。支持金融要素市场进一步发挥功能、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定价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上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将打造世界级总部功能集聚高地。到2025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数量实现翻番,达到200家,占上海全市比重达20%左右。吸引更多具有亚太区和全球功能的高能级总部,打造面向全球、运作全球和配置全球的世界级总部功能集聚高地。
  上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片区将创建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打造专业领域合作圈、生态圈,形成国际高端会议云集、各类资源合作共享的国际级生态环境。建成上海全市第一商圈,到2025年,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000亿元,上海全市占比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一流国际消费中心核心地标。实施"楼宇经济倍增计划",税收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商务楼宇数量和能级倍增,实现百亿税收楼宇的突破。
 
重庆力促33条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
 
  据悉,重庆市经信委、科技局近日联合发文,针对重庆"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的33条产业链,发布需要补强的关键、重要技术需求清单。以此为基础,重庆将加快推动产业技术领域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33条产业链涵盖燃油汽车、摩托车、通机装备等传统制造业,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个人美妆、特色食品等。清单逐一明确了各条产业链关键、重要技术需求。以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为例,重庆明确将聚焦高效高集成驱动电机系统、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系统等新能源汽车技术,以及车载高性能运算处理器平台、低成本高性能激光雷达、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载芯片等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开展研发、应用等。
  重庆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推动各政府部门及企业间协同配合,打造产学研融合创新生态,并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33条产业链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助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山东省印发"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山东省未来五年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目标:2025年年底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日益丰富,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一方面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到2022年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一方面是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和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同时,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年底前,全省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4.5万张,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在推进医养康深度融合方面,《规划》要求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2025年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江苏省印发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据悉,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发布《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是江苏建筑业提质增效,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设更高水平建筑强省的重要时期。"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级自贸区建设成为市场新引擎,新基建、新业态发展带来新动力,为江苏省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效益变革带来重大利好。另外,城市更新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建筑业提供了崭新空间。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建筑业发展三大目标。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构建更高水平的建筑强省、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的"四强"标杆和示范体系。具体来看,在产业规模上,"十四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比例保持在13%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保持在6.5%左右。到2025年,国际市场营业额力争达到120亿美元,力争实现建筑产业产值超5000亿元建筑强市4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建筑强县(区)12个。
  二是打造更高水平的"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的江苏建造 "四造"体系。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100%。到2025年,江苏省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
  此外,在"建筑铁军"品牌建设上,江苏省将塑造以"履约诚信、文化传承、科技创新、价值追求"为核心的江苏建筑铁军"四核"品牌,"江苏建造"品牌价值将进一步凸显。
 
湖南省公布首批385个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
 
  据悉,湖南省工信厅近日公布《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名单(2021年第一批)》,来自中联重科、威胜集团、蓝思科技、中车株机等企业的385个项目入选,其中数字化改造项目275个、网络化协同项目66个、智能化升级项目44个。
  分地区看,385个重点项目覆盖14个市州。其中,长沙市入选项目最多,达到125个,占比接近1/3;益阳市入选项目44个,居全省第二。株洲市8个项目入选网络化协同项目,显示出株洲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强大后劲。湘潭市5个项目入选智能化升级项目,以湘钢为代表的一批大企业走向工业3.0甚至4.0阶段。
  从投资看,385个"三化"重点项目总投资超146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8亿元,建设进度过半项目超过60%;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占比过半。投资最大的项目来自万魔声学(湖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2.5亿元建设年产1500万套智能声学产品声学产业园,将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工艺技术环保化、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分行业看,机械行业、电子信息行业、轻工行业、食品行业,入选项目分别达到116个、75个、70个和46个,占比约8成,与湖南省产业经济运行产业效益指标高度吻合,可见机械行业数字化转型走在全省前列,电子信息行业智能化程度较高。
 
广东省发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8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四大定位,即努力打造世界先进水平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全球重要的制造业创新聚集地、制造业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地以及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广东制造业的主要发展目标:到2025年,广东制造业整体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培育形成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全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典范。展望2035年,制造强省地位更加巩固,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制造业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领先水平,成为全球制造业核心区和主阵地。
  对于发展规模、创新要素、质量效益、"两化"融合、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六个方面,《规划》制定了具体目标。例如,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3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3%;集聚全球创新要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3%;"两化"融合发展形成新优势,数字化转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5万家。
  发展的重点方向是什么?《规划》提出,继续做强做优战略性支柱产业,高起点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发展未来产业,推动广东省产业链价值链迈向全球中高端,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去年9月,广东高起点培育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今年4月,广东建立以省长为"总链长"的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的"链长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形成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等7个产值超万亿元的产业集群。
  未来5年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具体如何落实推进?《规划》提出,大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核""立柱""强链""优化布局""品质""培土"六大工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
  《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围绕海上风电,规划明确,将推进珠海、惠州、阳江、江门、湛江、中山、汕头、汕尾、 揭阳等市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另在核能方面,《规划》提及,将支持发展三代核电装备及技术, 加快研发四代核电产品, 强化核能综合利用。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公布
 
  8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6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人就《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进行了解读。
  《规划》指出,展望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广东将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现代金融体系,以及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社会融资结构,金融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金融科技发展引领行业方向,金融开放达到更高水平,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建成金融强省。
  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东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提高,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5万亿元,全省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40万亿元、各项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30万亿元左右,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50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突破1000家,保费收入达到8000亿元左右,上述指标比"十三五"期末提高50%左右。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于海平介绍,"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123+双10"为战略导向,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其中,"123"为坚持"一个枢纽、三方发力",担负起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使命;坚持"双城引领、全省联动""三轮驱动、安全发展",以"金融改革开放、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生态安全区建设"三大动力驱动金融强省建设,营造国际一流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金融风险高效治理,实现金融安全发展。"双10"为抓好壮大金融产业"十项任务",巩固增强金融的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实施"金融+"十大工程,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血脉"和支撑作用。
  加快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
  《规划》要求,加快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各领域融合,大力发展科创金融、产业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和民生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广东银保监局副局长陈晓勇表示,"十四五"时期,将加强科技自立自强的金融支持,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鼓励银行业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鼓励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管产品投向支持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此外,在加快推动普惠金融提质增效方面,广东银保监局将鼓励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金融产品创新,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他表示,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绿色专营机构提升绿色产业专业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实现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持续增加,农业保险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此外,广东银保监局还将着力构建民生金融保障网。加强对教育、医疗、水利、交通、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融资支持,大力发展大病保险、巨灾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在资本市场方面,《规划》明确,到2025年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500家、A股公司突破1000家,支持建设国际一流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招商集团、平安集团提升世界500强名次,支持广发银行做大做强、加快上市,支持广发证券、广发基金等成为更具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对此,广东证监局副局长黄王侯表示,广东证监局将推进重大平台建设。包括支持深交所创新改革发展,协同推进企业上市、发债、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发展;高标准建设广期所,发展期货交易相关产业,聚集期货中介机构,优化期货业发展生态环境,打造风险管理中心;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创新发展,全面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覆盖面。同时,该局还将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围绕科技创新、区域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大力度持续推动优质企业上市,引导符合条件的新三板企业到精选层公开发行挂牌和转板上市。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增发股票、发行公司债、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
 
福建拟构建"211"交通圈
 
  据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福建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交通强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三纵六横两联"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和福建"211"交通圈,同时深化闽台交通融合发展。
  围绕先行区建设,福建省提出综合交通加速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枢纽、国家区域经济联动发展战略支点、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战略支柱、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撑,从而实现"一核三支"战略目标。
  根据方案,福建省将全面建设沪深、杭广、京台、福银、厦蓉5条国家级通道和泉吉、湄渝、宁南、浦武、福龙、厦南6条省级通道,形成"三纵六横两联"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构建福建"211"交通圈,即各设区市间2小时通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1小时通勤,设区市至所辖县、各县至所辖乡镇1小时基本覆盖。
  基础设施联通是闽台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福建省提出,落实"新四通",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联通、行业标准共通,促进两岸应通尽通。加强对台开放口岸建设,完善滚装码头布局;推进闽台陆路联通方案研究,持续加强"台海通道"技术储备,加快金门、马祖通桥工程大陆侧建设。加强闽台海上运输合作,推进两岸海铁联运,促进海峡两岸港口群融合发展;提升"小三通"服务品质和品牌效应,巩固发展闽台客滚运输,加密客运航线;打造闽台空中快线,拓展对台航班航线。
  按照方案,福建还将进一步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丝路海运"国际航运品牌,组建平台运营公司,深化"丝路海运"港航联盟合作;优化中欧班列运行线路,进一步拓展台湾、东南亚地区货源,增强揽货能力;实施"丝路飞翔"工程,进一步扩大和织密国内国际航线,强化空中中转功能。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升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辐射功能和影响力,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交通体系。
  此外,福建省将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统筹规划建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城际轨道交通,加快实施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两大都市圈便捷快速通勤交通网络。
 
海南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据悉,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日前下发《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禁止占用耕地种植严重破坏耕作层的林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以及桉树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得享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禁止以城乡绿化隔离带、城市景观公园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正在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化造林的,要立即停止。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查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不得违规在江河、河渠两侧以及湖泊、水库、塘堰和湿地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报批及调整补划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对经过科学论证确有必要建设且难以避让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并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立即停止并限期整改。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要根据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对自然保护地进行合理分区,一般控制区内零散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要有序退出。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严格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以及人工湿地、景观绿化工程等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格设施农业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规范设施农业项目上图入库。严格落实"田长制",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严禁未批先用、未供即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要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实地踏勘,严格论证审核,并按程序报批。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临时用地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或超过规定的时限长期使用。
  《通知》还要求。
  一是建立健全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信息技术等手段,统筹各方力量,监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优质的水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二是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执法监管闭环体系,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
  三是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美国国会民主党公布3.5万亿美元预算框架草案
 
  据悉,美国国会民主党议员8月9日公布规模达3.5万亿美元的2022财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预算框架草案,拟加大对教育、医保、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投资,为中产阶级减税,对富人和大企业加税,但不包括提高联邦政府债务上限相关内容。
  美国国会参议院多数党(民主党)领袖舒默和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桑德斯当天公布了这份预算框架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在工薪家庭、老年人、环境等方面投入1.8万亿美元,为年收入低于40万美元的家庭减税,确保富人和大企业公平纳税,以及降低处方药价格,但具体政策细节尚不明确。
  舒默表示,这项立法的核心是在21世纪重振美国中产阶级,为数千万美国家庭提供帮助,让教育、医保、育儿和住房更负担得起。参议院各下属委员会将按照预算框架起草相关立法文本,并于9月15日提交参议院审议。
  桑德斯表示,由于民主党控制参议院,他们将利用所谓的预算调节程序通过这项预算立法,而不必争取共和党参议员支持。
  不过,以西弗吉尼亚州联邦参议员乔·曼钦为代表的民主党温和派反对继续大幅扩张预算赤字,这项预算的立法前景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此外,上述预算框架草案并不包括提高联邦政府债务上限的内容,这意味着民主党必须争取共和党议员支持才能解决债务上限问题。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当天发表声明说,近年来国会都是通过常规立法程序和广泛跨党派的支持解决债务上限问题,当前国会也应通过跨党派合作来提高债务上限或暂停其生效,这是两党议员共同的责任。
  债务上限是美国国会为联邦政府设定的为履行已产生的支付义务而举债的最高额度。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日前警告,如果国会不通过新的立法提高债务上限或暂停其生效,美国很可能在10月或11月面临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据报道,预算办公室7月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新冠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美国采取的疫情应对措施进一步扩大财政赤字,预计2021财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美国联邦财政赤字将达3万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将达13.4%,为1945年以来第二高水平。
 
美国会参议院通过万亿美元基础设施投资法案
 
  据报道,美国国会参议院8月10日通过总额约1万亿美元的跨党派基础设施投资法案,随后该法案将被送交国会众议院审议,但其批准前景尚不明朗。
  参议院当天以69票赞成、3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项"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该法案包括为现有联邦公共工程项目提供资金,同时在5年内新增约5500亿美元投资,用于修建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完善供水系统、电网和宽带网络等。
  在经过数月谈判后,白宫与国会两党参议员代表于6月底就约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达成初步协议,并于8月初敲定最终细节。其投资规模远低于美国总统拜登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2.25万亿美元的基建投资计划。
  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随后将被送交众议院审议。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曾表示,她希望在参议院通过基础设施投资法案和另外一项规模达3.5万亿美元的支出法案之后,众议院对这两项法案进行共同审议。
  8月9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多数党(民主党)领袖舒默和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桑德斯公布了规模达3.5万亿美元的2022财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预算框架草案,拟加大对教育、医保、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投资,为中产阶级减税,对富人和大企业加税。参议院各下属委员会将按照该预算框架起草相关立法文本,并于9月15日提交参议院审议。由于一些温和派民主党议员和共和党议员反对美国政府继续大幅扩张预算赤字,其立法审批前景并不明朗。
  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预计,基础设施投资法案将在未来10年内推高联邦预算赤字约2560亿美元。该预算办公室今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新冠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美国采取的疫情应对措施进一步扩大财政赤字,预计2021财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美国联邦财政赤字将达3万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13.4%,为1945年以来第二高水平。
 
欧洲央行Weidmann警告通胀升速或快于预期
 
  据报道,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成员Jens Weidmann8月8日在接受采访时警告称,欧元区通胀攀升速度可能快于预期,敦促该行不要拖延疫情时期的债券购买计划。
  兼任德国央行行长的Weidmann称,他将"敦促同时也密切关注通胀率过高的风险,而不仅仅是通胀率过低的风险"。他说:"不能排除通胀率会上升。"
  欧洲央行预计2021年的平均通胀率为1.9%--主要反映的是临时性因素,然后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降至1.5%和1.4%。虽然随着经济复苏,核心价格压力应该会增大,但当前的指引则预测通胀将远低于2%这一欧洲央行目标。
  Weidmann还表示,欧洲央行的紧急资产购买计划,即所谓的PEPP,必须在Covid-19危机结束时收尾。
  "第一个P代表的是大流行病,而不是永久。这是一个信誉问题,"Weidmann说。该计划势将持续到3月底。
 
英国央行维持利率水平不变
 
    8月5日,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货币政策委员会决定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1%,并且保持目前8950亿英镑债券购债规模不变。
  英国央行预计英国通货膨胀在6月达到2.5%,如果英国央行维持应对疫情的经济刺激政策的高速运转,预计其通胀在2021年末和2022年初跳升至4.0%。这将是英国通胀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
  英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八位委员对待通胀的态度存在分歧,有委员认为英国央行应该立刻放弃购债,以控制物价的涨势。在英国央行的八位货币政策委员会中,委员桑德斯(Michael Saunders)对通胀非常担忧。他反对维持现今的购债规模,并表示希望在此次会议结束后尽快停止购债,不是像目前计划的那样持续到年底。
 
委内瑞拉宣布将发行新版货币
 
  据悉,委内瑞拉中央银行8月5日发布公告称,新版货币将于10月1日起发行流通,其与现在流通的主权玻利瓦尔兑换比为1比100万。
  公告说,新版货币硬币面值为1玻利瓦尔,纸币面额分别为5、10、20、50与100玻利瓦尔。在经历西方对委经济和金融领域的攻击和封锁后,委经济开始走向复苏,新版货币发行具有"历史性"意义。
  公告还说,新版货币对应的数字货币将同步流通,此举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方便民众线上支付。
  受美国等国家制裁、国际油价波动及国内局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委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现象更加严重。近年来委已实施数次货币改革,包括发行新版货币及大面额纸币。
  委央行5日官方汇率显示,1美元可兑换约403.6万主权玻利瓦尔。主权玻利瓦尔最大面值为今年3月发行的100万。
 
印度央行维持4%回购利率不变
 
  据悉,印度央行8月6日宣布将回购利率维持在4%不变,维持宽松货币政策立场不变。
  印度央行这一决定符合市场预期。尽管通胀压力不小,但由于疫情对经济冲击严重,市场普遍预期印度央行将维持低利率以促进经济恢复。
  印度央行表示,将根据情况尽可能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以支持经济复苏,减轻疫情影响。
  印度央行还表示,当前通胀压力主要来自于供给不足。随着海外供应增加,印度通胀形势将有所缓解。
 
新加坡调高全年经济增长预期到6%至7%
 
  据悉,新加坡贸工部8月11日发布第二季经济调查报告指出,新加坡今年第二季经济同比扩张14.7%,由于上半年经济优于预期,贸工部将新加坡全年经济增长预测上修到6%至7%。
  从各个领域来看,新加坡造业第二季度同比扩张17.7%,延续第一季增长11.4%的趋势。建筑业同比扩张106.2%,大幅扭转首季萎缩23.2%的情况。服务业扩张10.3%,与第一季度0.3%的萎缩相比,同样出现逆转。
 
投资分析点评
 
▲吉利增资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
 
  近日,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新增股东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注册资本由约3.66亿人民币增加至约4.33亿人民币。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刘金良,经营范围包括服务:汽车租赁、充电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股东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由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双良节能拟定增募资35亿元投建20GW单晶硅项目
 
  据悉,双良节能( 600481.SH )8月8日公告,公司拟定增募资35亿元,其中30亿元用于双良硅材料单晶硅一期20GW项目,另外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双良硅材料单晶硅项目共计划投建40GW,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总投资70亿元。
 
  ▲中航锂电248亿合肥基地项目落地
 
  8月10日,合肥市与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正式签署,总投资248亿元的中航锂电合肥基地项目落地长丰县。
  双方商定,携手推动基地一期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建成达产,并带动更多关联项目落户。合肥基地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有望形成年产50GWh产能。
 
  ▲娃哈哈正式进军私募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显示,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于2021年7月12日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从业的机构为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创投")。宗庆后出生于1945年,如今已经76岁。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宗庆后获得基金从业资格是通过资格认定,而非通过考试。基金协会此前规定,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其中一条是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宗庆后显然符合这一条件。
  除宗庆后外,娃哈哈创投还有6名员工于近期先后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娃哈哈创投并非一家新公司,该公司2010年11月8日就已成立。今年4月底,公司曾变更经营范围,增加PE/VC等多项业务,7月9日正式在协会完成登记。该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娃哈哈创投三名高管均出自集团公司,宗庆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总经理尹绪琼、风控合规负责人俞冬妮原先都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财务办投资经理。
  据悉,自成立以来,娃哈哈创投共参与6次对外投资,分别是:2016年11月29日,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股5.2882%;2017年2月15日,投资高瓴智成长江(湖北)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13.3842%;2016年5月17日,投资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占股15.6221%;2017年3月7日,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川弘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28.8462%;2017年3月3日,投资杭州娃哈哈钜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股51%;2018年8月27日,全资成立浙江德清娃哈哈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此次完成协会登记后,娃哈哈创投将能以GP身份直接介入PE/VC业务,集团有望找到新的增长点。娃哈哈并非上市公司,在此前一次采访中,宗庆后曾经透露,娃哈哈在银行存款高达150亿元,现金充足,因此无需上市。
  据悉,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为娃哈哈创投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0%,宗庆后妻子施幼珍持有另外10%股份。其中,宏振投资还是深创投旗下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第四大股东,宗庆后本人在其中担任副董事长一职。
 
  ▲吉利、雷诺将共同开发混合动力车型
 
  8月9日,法国汽车制造商雷诺集团以及中国最大的民营汽车集团吉利控股共同宣布,双方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双方将瞄准亚洲的混合动力市场,并以中国和韩国为重点市场开展合作。
  在中国,双方将基于吉利控股的平台技术联合开发雷诺品牌混合动力车型。在韩国,双方将基于领克节能平台展开合作,共同开发适用于韩国市场的车型。
 
▲洛阳钼业拟斥资25.1亿美元投建TFM混合矿项目
 
  8月6日晚间,洛阳钼业(603993)公告称,为进一步开发TFM铜钴矿的丰富资源,扩大铜钴产量,优化现有生产流程,降低矿山生产运营成本,公司拟投资25.1亿美元用于TFM铜钴矿混合矿项目建设。
  洛阳钼业间接持有位于刚果(金)TFM铜钴矿80%权益。TFM铜钴矿拥有6个采矿权,矿区面积超1500平方公里,是全球范围内储量最大、品位最高的铜、钴矿产之一,资源开发潜力巨大。
  TFM铜钴矿业务范围覆盖铜、钴矿石的勘探、开采、提炼、加工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阴极铜和氢氧化钴。
  该项目规划建设3条生产线,分别为350万吨/年的混合矿生产线、330万吨/年的氧化矿生产线和560万吨/年的混合矿生产线,处理矿石量总计1240万吨,计划2023年建成投产。未来达产后,预计新增铜年均产量约20万吨,新增钴年均产量约1.7万吨。
  另悉,今年4月,洛阳钼业还与宁德时代达成合作意向。具体而言,宁德时代旗下邦普时代通过全资子公司以总对价1.375亿美元获得洛阳钼业旗下KFM控股25%股权。KFM控股持有位于刚果(金)的Kisanfu铜钴矿项目95%权益。通过该合作协议,洛阳钼业成为全球最大动力电池生产商钴产品长期供应商。
 
  ▲软银在中国投资比重砍半
 
  据悉,一直以来,阿里巴巴最大股东、世界知名投资集团日本软银对中国的科技企业非常看好,其旗下的愿景基金规模约为1000亿美元,对中国的投资的比重占到23%,仅仅次于美国的34%。但就在8月10日,其创始人孙正义却突然在二季度财报会上表示,软银将谨慎对待在华投资。
  他说,尽管仍然看好中国市场的未来,但中国政府管控加强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观察哪些领域的风险更小,在那之后再重新考虑投资,预计这个过程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
  目前,软银愿景基金所投资的中国企业占比已经从最高时候的23%,降低到11%。
 
  ▲谷歌计划新建另一座硅谷园区
 
  据消息人士8月8日透露,谷歌计划在硅谷新建另一个园区,而新园区将包括一个新的硬件产品中心,谷歌将重点推进硬件业务开发。
  谷歌这座新园区被称为 Midpoint,其地点可能将位于谷歌目前的山景城总部和其在圣何塞的混合用途园区之间。Midpoint 园区将有五座办公楼,由一座人行桥连接,并毗邻三座工业建筑。
  规划文件显示,Midpoint 园区的部分建筑将作为谷歌硬件部门的研发中心,包括其 Nest 智能家居产品等。谷歌的硬件主管 Rick Osterloh 曾表示,谷歌已经准备好开始抢占硬件产品的市场份额。
  规划文件还显示,谷歌自 2018 年以来一直在规划 Midpoint 园区,谷歌已经在加州圣何塞北部的土地上花费了超过 3.89 亿美元。
 
  ▲植物肉公司v2food获近3.5亿元融资
 
  据报道,人造肉第一股Beyond Meat上市后,植物肉赛道融资持续。8月6日,澳大利亚植物肉公司v2food获近3.5亿元(5400万美元)B+轮融资。此轮融资由主要布局食品和农业的创投Astanor Ventures领投,红杉资本、华兴新经济基金、Main Sequence和 ABC World Asia等老股东跟投。截至目前,v2food累计融资已达8.9亿元。
  接近交易人士透露,本轮融资后,v2food估值约4亿美元。目前,植物肉的主要受众仍停留在素食爱好者群体,植物肉规模化推广还需迈过价格和消费者心理关。
  v2food表示,本次融资将推动公司加速拓展中国市场,推出本地化新品。此前v2food的主要市场有新西兰、泰国、菲律宾、日本、韩国等,随后进入国内市场。在此次融资后,将进一步拓展在亚洲市场的布局。
  v2food成立于2019年1月,同年获得近2.3亿元A轮融资,2020年10月获得近3.7亿元B轮融资。
  2021年7月,v2food宣布登陆中国市场,并推出v2牛肉糜、猪肉糜及v2牛肉汉堡饼等首批产品。
  v2food表示,本次B+轮融资将加码v2food在华战略版图,未来6个月,v2food将专注于B端餐饮渠道,发展线上线下零售渠道。同时,v2food计划利用新资金扩大在华经营规模,实现包括v2饺子,v2蒸包等在内的产品的本地化生产。
 
  ▲印度首富联手比尔·盖茨等注资能源存储公司Ambri
 
  据报道,印度首富穆克什-安巴尼旗下信实工业集团8月10日宣布,将与比尔·盖茨、保尔森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一道,向美国能源存储公司Ambri注资1.44亿美元。
  几个月前,信实集团公布了一项100亿美元的绿色能源计划,旨在到2035年成为一家净零排放公司,计划在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的贾姆纳加尔建造4个"超级工厂",生产太阳能电池和模块、储能电池、燃料电池和绿色氢。
  该公司8月10日表示,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信实新能源太阳能有限公司,以5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Ambri的4230万股优先股。
  该公司补充称,信实新能源和Ambri还在就在印度建立一个大规模电池生产厂进行谈判。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山西焦煤筹划收购华晋焦煤51%股权
 
  据悉,山西焦煤8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持有的华晋焦煤51%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恒大拟出售汽车和物业股权
 
  8月10日晚间,中国恒大(03333,HK)公告,公司正在接触几家潜在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探讨有关出售其部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附属上市公司恒大汽车(00708.HK)和恒大物业(06666.HK)的部分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8月9日,消息人士称,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之下,一批有实力的国企可能将接手恒大相应资产,以帮助恒大渡过短期资金流动性难关。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恒大爆发负面舆情,加速了该公司出售资产的步伐。
  今年6月7日,恒大就主动发布声明称,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个别项目公司存在极少量商票未及时兑付的情况,集团高度重视并安排兑付;与盛京银行开展的金融业务,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7月19日,媒体报道广发银行宜兴支行申请冻结恒大资产。7月22日,恒大发布声明表示一直与广发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双方经过沟通已经解决近期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事宜。
  7月28日,淮北矿业起诉六安恒达,要求恒大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月30日,恒大发布澄清公告称淮北矿业涉诉无法律和合同依据,已提出异议。
  在此期间,恒大加速了资产处置步伐。例如,6月20日,中国恒大转让7.39亿股恒腾网络股份,对应总价为44.33亿港元;6月21日,转让嘉凯城29.9%股份,价款合计约27.62亿元;8月1日,中国恒大再次出售恒腾网络股权,总价32.5亿港元,持股比例降至26.55%;8月2日,恒大退出深圳高新投股东,7.08%股权转让予万科旗下子公司等。
  那么,此次拟出售的恒大物业和恒大汽车股权资产状况如何呢?业内人士认为,物业管理行业属于万亿级赛道,恒大物业作为头部企业,属于资本市场认可的优质资产。对于新能源领域的恒大汽车,由于还处于前期巨额研发投入阶段,目前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河北银行第一大股东将易主
 
  据悉,国电电力日前发布公告显示,河北银行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持股比例19.016%。此前,河北银行管理层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新行长任职资格两月前已获批。
  河北银行是河北省内最大的城商行,也是全国首批5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早在2012年初,河北银行就谋划上市,但直至去年,该行仍处于上市辅导阶段。联合资信最新评级报告显示,河北银行投资资产质量有所下行、拨备水平一般、盈利水平下降等因素对其经营发展及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分析人士认为,如今管理层和大股东调整到位,或有助于该行上市进程提速。
 
  ▲大唐发电子公司安庆公司破产清算获受理
 
  据悉,大唐发电(00991.HK)8月10日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安庆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庆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0803破申1号)。安庆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庆公司资产总额约人民币0.08亿元,负债总额约人民币4.51亿元,资产负债率约5,742.09%。
  公告称,大唐发电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对安庆公司持股66.6667%,公司已全额计提对安庆公司的减值准备,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安庆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忠旺集团借壳*ST中房宣布终止
 
  据报道,时隔一年半,*ST中房(600890)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21年8月11日宣告终止,而这已是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忠旺集团")二度止步借壳上市。
  2020年3月,*ST中房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据披露,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忠旺精制")、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家军民融合基金")持有的忠旺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忠旺集团100%股权。同时,*ST中房拟以其持有的新疆中房置业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忠旺精制所持有忠旺集团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忠旺集团100%股权作价305亿元,而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2亿元,与忠旺精制所持忠旺集团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忠旺精制、国家军民融合基金购买。
  忠旺集团是全球知名的铝挤压产品研发制造商,主要从事工业铝挤压型材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若上述交易顺利完成,*ST中房将由房地产企业转变为国内领先的铝挤压产品研发制造商。
  重组推进一波三折,期间不仅面临来自监管层的问询,2021年4月5日,*ST中房还公告,拟延长置换忠旺集团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2年4月21日,并继续重组相关事宜。公告表示,此次延期并不属于内部推进相关事项所致,而是期内未取得证监会核准。公告中指,鉴于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证监会审理进程之中,延期是为保持重组工作延续性和有效性。
  不过,这宗借壳上市交易最终未能成行。时隔一年半,2021年8月11日晚间,*ST中房公告称,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经重组的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悉,忠旺集团借壳*ST中房登陆A股的操作已是二度折戟,期间时隔长达近6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ST中房曾于2015年10月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忠旺集团100%股份,但最终于2019年8月宣布终止重组。
  当时方案显示,新疆中房置业100%股权估值为2亿元,置入资产忠旺集团全部股权估值282亿元,二者中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为280亿元,将由中房股份向忠旺集团控股股东忠旺精制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发行价7.12元/股。
  此后,忠旺集团引入了战投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后者通过向忠旺集团注资10亿元取得忠旺集团3.45%股权。交易完成之后,忠旺集团由忠旺精制持股89.66%,国军产投、力鼎昌浩和盈科百耀各持股3.45%,忠旺精制仍为忠旺集团控股股东。2020年2月,辽宁忠旺铝业还与伊电有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了忠旺集团电解铝业务的主体营口忠旺铝材料100%股权。
  对于前后两次重组的差异,上交所此前在问询中也提出,要求说明前次重组终止的具体原因,补充说明本次交易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短期内再度筹划收购同一标的公司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风险。
  对此*ST中房表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减弱,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上市公司拟寻找并注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以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忠旺集团是全球知名的铝挤压产品研发制造商,行业前景良好、竞争优势突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电解铝业务剥离后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为尽快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业务转型,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均已消除后,上市公司再度筹划与忠旺集团的本次交易。
 
▲广电网络拟与控股股东共同组建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
 
  据悉,广电网络8月6日公告称,为抢抓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机遇,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广电融媒体集团共同投资组建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开展数字政府建设运营。
  运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拟认缴出资2.45亿元,占49%股权;广电融媒体集团拟认缴出资2.55亿元,占51%股权。
 
▲本钢集团总经理汪澍调任省属企业正职
 
  8月7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公示3名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其中,本钢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汪澍拟任省属企业正职。
    此前的4月15日,本钢板材( 000761.SZ )公告称,鞍钢集团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事项。
 
▲摩根大通受让内资股权获批
 
  据报道,开业一年半后,持有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51%股权的华尔街巨头摩根大通,受让五家中资股东股权的申请已获监管批准,持股比例增至100%。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成为中国首家由外资独资控股的证券公司。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首批两家新设立就由外资控股的券商,外资股占比均为51%;两家分别于2020年3月20日、2019年12月20日在上海开业。
  成立之初,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注册资本8亿元,由美国J.P. Morgan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08亿元持股51%;中方股东中,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市迈兰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3%;新疆中卫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宾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朗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9%。
  此前已在中国拥有首家外资全资期货公司摩根大通期货,将上投摩根基金变为外资全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正在进行。
 
  ▲WeWork联合商业地产大佬提供更加灵活办公模式
 
  8月9日,全球共享办公巨头之一的WeWork 和全球最大的商业地产公司之一高纬环球(Cushman & Wakefield)宣布,已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同探索远程工作和灵活工作场所的新世界。
  WeWork 和高纬环球均表示,通过双方合作,他们可以为写字楼租户和房东提供帮助,重塑写字楼行业,同时解决员工要求更灵活的工作安排的压力。
  作为合作协议的一部分,高纬环球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对WeWork和一家SPAC上市公司的合并计划投资1.5亿美元。此次合并预计将 WeWork的估值达到90亿美元,这也将为该公司在经历在2019年底的IPO努力失败后的重新上市画上句号。
  与高纬环球达成交易之际,写字楼业主和租户正在努力制定计划,让员工返回返回市中心和郊区的办公园区。许多人认为劳动节(9月6日)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但新冠变种病毒加剧人们的担忧,这已迫使许多公司推迟了复工的计划。
  高纬环球业务遍及 60 个国家,在为租户管理办公空间方面拥有庞大的业务。高纬环球的高管认为,WeWork 的技术、应用程序、时尚空间和其他便利设施的声誉将有助于为合作伙伴关系带来竞争优势。
  WeWork的首席执行官桑迪普·马斯拉尼(Sandeep Mathrani)表示,新冠疫情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
  此外,其他商业房地产服务公司和共享工作空间企业也达成了类似的交易。今年早些时候 ,全球最大的商业房地产服务公司世邦魏理仕收购了 WeWork竞争对手Industrious的35%股份。
 
▲高通拟46亿美元收购自动驾驶公司Veoneer
 
  据报道,意欲强化业务多元化的进展,高通(NASDAQ:QCOM)在车用领域砸下重金。8月5日,高通宣布有意以46亿美元价格收购自动驾驶技术公司Veoneer。
  Veoneer(NYSE:VNE)总部位于瑞典斯德哥尔摩,是一家辅助驾驶、协同驾驶,以及高级自动驾驶领域的系统供应商。
  Veoneer确认已收到高通的要约并将进行评估。
  此前,加拿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麦格纳(NYSE:MGA)已向Veoneer发出收购要约。7月22日,麦格纳宣布以38亿美元总价收购Veoneer的交已获双方董事会一致通过,预计将于2021年底完成。次日,Veoneer董事会呼吁股东赞成该项交易,并透露合计持股约40%的主要股东支持该项交易。
 
  ▲美国飞行汽车企业Joby完成合并上市
 
  8月11日,美国飞行汽车企业Joby Aviation与壳公司 Reinvent Technology Partners 完成合并。公司合并后将于8月12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股票代码为"NYSE:JOBY"。
  此次合并对Joby的估值为45亿美元,共募集资金约为11亿美元,该公司是全球估值最高的飞行汽车企业。
  Joby采用SPAC模式上市。SPAC是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的缩写,意即通过空壳公司IPO募集资金后,收购有实际业务的目标公司完成上市,被收购企业不经过传统的IPO就能实现上市。
 
  ▲澳洲国民银行12亿澳元收购花旗澳洲消费者业务
 
  据报道,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8月9日宣布,将以大约12亿澳元(约合8.8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花旗集团的澳洲消费者业务,从而创建该国第二大信用卡公司。
  根据交易条款,花旗的800名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入NAB,但不会转让技术系统或平台。NAB表示,将投资一个新技术平台,以支持合并后的业务。
  截至6月底,花旗在澳大利亚的消费业务有122亿澳元的贷款资产和90亿澳元的存款。
  据报道,花旗首席执行官Jane Fraser在4月公布计划,将退出亚洲和欧洲、中东和非洲两个地区13个市场中的零售银行业务。该银行计划在新加坡、香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伦敦的四个财富中心,运营上述两个地区的消费者银行业务。
 
  ▲索尼斥11.75亿美元收购AT&T动漫业务
 
  8月9日,索尼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宣布,已经完成收购美国电信巨头AT&T旗下动漫业务Crunchyroll,会将其整合到索尼旗下的动漫流媒体业务"Funimation",目标是推出一个统一的动漫流媒体会员服务。
  2020年12月双方宣布了该笔交易,价格为11.75亿美元
 
▲印度最高法院要求亚马逊和Flipkart接受反垄断调查
 
  8月9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亚马逊公司和沃尔玛旗下的电商平台Flipkart必须接受反垄断调查。此前,两家电商巨头曾上诉至印度最高法院,要求停止针对它们的反垄断调查。
  做出这项裁定的印度最高法院法官小组由首席大法官N.V. Ramana领导,最高法院法官小组表示,亚马逊和Flipkart这样的大公司应自愿参与此类调查,并提高透明度。
  印度竞争委员会(CCI)去年1月针对亚马逊和Flipkart发起了反垄断调查,指控两家公司涉嫌在电商平台上推销特定的商家,并且实施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不过,亚马逊和Flipkart均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并且迅速采取了法律措施进行反击。两家公司声称,CCI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追究此事,在它们的反击之下,CCI的调查一度被迫中断长达一年多。
  然而,今年6月,印度一家法院驳回了有关CCI缺乏证据的说法,并支持恢复调查,情况急转直下。值得一提的是,完成此类调查通常需要花费数月时间,但这次CCI决定加快处理大型科技公司涉及的案件,具体措施包括增加管理人员,并设定更严格的内部截止日期。
  对亚马逊和Flipkart而言,印度最高法院驳回它们对反垄断的申诉无疑是重大挫折,因为上诉至最高法院被视为阻止CCI推进调查最后的法律途径。
  与此同时,电商巨头还面临印度电商政策收紧的前景。印度6月公布了一项提案,提议禁止电商平台举办限时抢购活动,与平台相关的企业不得成为销售商。如果这项政策得到落实,亚马逊和Flipkart在印度的某些业务模式或许将被迫改变。此外,印度金融犯罪机构也盯上了Flipkart,该公司因涉嫌违反外国投资法而面临13.5亿美元的罚单。
 
  ▲印度首富考虑收购德国电信荷兰子公司
 
  据知情人士8月10日称,印度首富穆克什-安巴尼的信实工业集团正考虑收购德国电信的荷兰子公司T-Mobile Netherlands。
  目前这家印度企业集团正在与一个顾问合作,评估对荷兰T-Mobile Netherlands的收购要约。
  知情人士说,信实集团仍在考虑中,还没有做出最终决定,也不确定该公司是否会决定进行正式收购。该人士还说,德国电信对这项业务的开价可能达到50亿欧元(59亿美元)左右。
  彭博新闻社上个月曾报道,德国电信正在就业务出售事宜与摩根士丹利合作,这笔出售交易引起了Apax Partners、Apollo Global Management Inc.、BC Partners、Providence Equity Partners Inc.和华平投资等私募股权公司的兴趣。
  Reliance是印度市值最大的公司,业务涵盖炼油、石化、零售和电信等。
 
管理视点
 
员工持股能改变财富不平等的趋势吗?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2021年8月刊刊发员工持股认证项目联合创始人兼CEO托马斯·达德利(Thomas Dudley)、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影响权重项目联合主席伊桑·鲁昂(Ethan Rouen)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数十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严重。资源集中在顶部造成的影响遍及整个社会,从经济增长减慢到民主退化。在商业领域,与财富分配不均相关的问题严重得让公司感到不得不采取行动。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在社会中发挥疗愈作用,承诺不再只关注股东利益、会关注所有利益相关者。大部分人的疑问是,要怎么做?
  对于不平等问题的政策解决方案,如增税,企业领导者影响力有限。不过,企业领导者依然可以让员工获得公司股权,借以产生直接、即时、有针对性的影响。
  员工持股并不是个新鲜的概念,但却普遍被忽视——尽管这种模式已被证明对员工和企业主都有利。许多学术研究表明,公司若有30%以上的股份由广泛的员工群体持有、所有员工都能持股且限制股权集中,效益就会更高、发展更快,而且出局的可能性低于其他对手。员工持股全国研究中心最近一项研究表明,与没有持股的员工相比,股东员工的薪水和净资产更高,获得的福利更好,在经济下行时期由于裁员和外包而失业的可能性较低。
  员工持股被证明是有益的;不同于新的政策提案或新的ESG模型,员工持股的益处有数十年研究成果支持。希望转为员工持股的企业可以在各行各业找到各种不同规模和年龄、不同所有权结构的例子。如果更多的组织采用员工持股制度,即使是有限持股,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我们的研究,企业若能广泛采用由员工持有30%股份的模式,将能够让边缘人群获得足以改变生活的利益。
  资本和财富不平等
  员工持股有何特殊之处?其一,可以实现其他许多旨在解决不平等问题的方案难以实现的效果:帮助更多的人通过积累资产来建立财富。企业所有权是美国财富最集中的形式之一,绝大部分企业财富掌握在最富裕的1%美国人手中,90%以上的财富集中在顶层10%的人群。底层的50%家庭平均持有的私有公司股份仅825美元,上市公司股份仅为522美元。最穷的一半人只持有全部企业所有权的约0.25%。
  股权集中可以解释美国的财富不平等问题为何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富人拥有大量资产,资产回报令他们的财富以美国大部分人靠薪水无法企及的速度增长。
  美联储每三年开展一次的消费者财务状况调查(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简称SCF)数据表明,富人的大部分资产是企业股权。根据SCF调查结果,美国最富有的1%平均资产为2840万美元,其中1080万是私有公司股权。另有平均至少510万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总体而言,在最富有的1%人的资产组合中,企业股权占56%以上。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大部分人被股东阶级拒之门外,是推动财富不平等的一大因素。世界不平等数据库(World Inequality Database)的数据表明,2019年,美国最富有的1%人控制着35%的财富,中间40%的人只有28%的财富。中间40%的人拥有的财富达到高峰是在1985年,当时比例为35%,最富有的1%则只拥有24%的财富。倘若不加以干预,富人将会越来越富,其他人无法望其项背。
  员工持股30%的作用
  因为股权对于建立财富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开展了一项实证思维实验:如果用一项员工持股计划(ESOP)让所有企业的30%股份都由员工持有会如何?
  为了探究这个问题,我们运用最新的SCF数据,计算财富不平等状况在企业持股发生变化后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借此得以一窥持有股份的影响力之大。我们以30%作为一个企业可以称为“员工持股”的门槛,这是唯一一个相关的国家认证项目“员工持股认证”(Certified Employee-Owned)给出的标准(本文作者之一是该项目联合创始人兼CEO)。另外,这个标准与历史上鼓励员工持股的法规相一致。我们采用了ESOP的所有权模式,这个建立于40多年前的所有权结构是现如今最常用的员工持股形式。
  我们发现,广泛的员工持股能带来方方面面的益处,所有90%以下的财富分位数都出现了提升。在最近劳动力和股票市场的增长中获利微薄的员工状况会发生很大的改变:底层50%的美国人持有的财富会增加四倍以上,占全美净资产的比例从现在的1.4%跃升至6.4%。黑人家庭的财富中位数也会增加四倍以上,从2.4万美元提升到10.6万美元。没有高中文凭的人受益同样明显,财富中位数从2.1万美元提升到8.4万美元。
  顶部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最富有的人除外。百分位数值位于90%到99%的人群净资产平均只会减少1%,只有最顶层的1%人财富会看到大幅下降,净资产减少14%。
  以上数字引人瞩目,不过我们也发现,较小的改变就能对数以千万计的美国人造成巨大的影响。员工持股不是一个“全有或全无”的命题。假如所有公司仅10%股份转为员工持有,底层50%的财富份额也会增加两倍以上,黑人家庭的财富中位数亦然。
  实行员工持股
  如果考虑在自己的公司实行员工持股,你会从何处入手?一般而言,转型过程有四个步骤:探讨各种股权模式、设计转型流程、实行,最后是与新的股东共同努力实现业绩提升。
  首先,找到与你的目标一致的所有权结构。私有企业和上市企业都可以采用员工持股制,但私有企业通常规模较小,所以更容易。如果你的公司员工超过30人,目标是将来(可能要到多年以后)实现30%以上的员工持股,那么ESOP可能是最合适的选择。这种模式有税收优惠,十分吸引希望实现大部分乃至100%员工持股的企业。如果你只希望将公司的一小部分转为员工持股,或者公司成立不久、员工人数很少,那么可以选择股票期权授予等广泛股权薪酬计划。不过,如果你希望员工不只在财务方面持有股权,还会直接参与公司治理,效果最好的可能是职工合作或永久信托。
  记住,转为员工持股制的方法有很多,可以只分出一部分份额,也可以100%转为员工持股。大部分模式允许所有者有一定的余地可以逐渐过渡,或者为员工提供少数股权、足以获得持股带来的利润,而控制权仍在原本的所有者手里。
  其次,考虑时机。转为员工所有制,可以与所有者或创始人的继任计划选在同一时期,虽然所有者想放手的话什么时候都可以。员工所有制可以带来灵活性,让所有者依然以部分持股的方式参与企业运营、保留公司传统和对社区的承诺。
  第三,组建一支团队负责设计转型过程。通常由咨询顾问负责指导公司完成转型,过程可能包括确定正式估值、方案设计、新的信托角色和融资来源。虽然投资银行家可以提供融资支持,ESOP模式尤其如此,不过许多企业所有者是自行筹集资金或利用已有的银行合作关系筹资,或者这两种方式综合起来。
  最后,建立股东思维的文化。一般先是举办典礼,宣布新的持股机会。不过,企业领导者应该都知道,文化上的改变并非易事。要帮助员工培养股东思维和相应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的方式很多。常见的方法有开展关于股东权力及责任的教育、财务知识培训、对以股东思维采取行动的人予以认可,以及调整组织流程、让员工股东更多地参与日常决策。帮助员工理解这种参与企业运营的新方法,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但可以带来巨大的回报,促使公司获得成功,并对员工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如果高管现在还不能促成此类转变,也有其他间接的方法。比方说,管理者可以精心设计员工奖金制度,建立综合持股模式;采购经理可以有意识地选择与员工持股制的公司合作。前者可以让公司发展出与员工持股制相似的文化,后者则是明确为站在重视员工的前沿上的公司提供支持。
  转为员工持股制,可以简单有效地巩固企业对社区的长期承诺,还可以对员工和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若能广泛应用,员工持股制可以减慢乃至扭转愈演愈烈的财富不平等的趋势,令社会边缘人获得足以改变生活的财富积累,并且建立起有利于提升企业绩效的强大企业文化。如果希望协助建立更公平的世界,将企业转为全体员工持股,就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
 
  据悉,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车与X(车、路、人、云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意见》指出,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意见》指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与重要数据保护;建设数据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数据持续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依法依规落实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事件报告等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境内存储,需要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企业应当建立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保障汽车电子电气系统、组件和功能免受网络威胁的技术措施,具备汽车网络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安全缺陷和漏洞等发现和处置技术条件,确保车辆及其功能处于被保护的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依法依规落实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要求。
  《意见》指出,企业生产具有在线升级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建立与汽车产品及升级活动相适应的管理能力。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升级涉及技术参数变更的,要求企业应提前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要求在线升级活动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明确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意见》指出,企业生产具有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车辆功能及性能限制、驾驶员职责、人机交互设备指示信息、功能激活及退出方法和条件等信息。企业生产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汽车产品的,还应采取脱手检测等技术措施,保障驾驶员始终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企业生产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确保汽车产品至少满足系统失效识别与安全响应、人机交互、数据记录、过程保障和模拟仿真等测试验证的要求。应当确保汽车产品具有安全、可靠的时空信息服务,鼓励支持接受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信号。
  《意见》指出,企业应当建立自查机制,发现产品存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安全、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有关机构做好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技术审查等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推动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标准规范制修订,并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企业加强相关测试验证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水平。
 
上海明确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化体系建设目标
 
    据悉,为培育人工智能高水平"上海标准",加快形成标准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上海市经信委日前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本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将支持本市企业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上海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变,助力"中国标准"国际贡献力与应用水平提升。到2023年,将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人工智能标准化各项工作全面实施,有力支撑人工智能深度赋能经济、生活、治理领域数字化转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化发展高地。
  具体来说,要初步建立系统高效、科学合理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适应上海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创新发展和城市管理需求的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20项以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50项以上,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3项以上,人工智能重点行业"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培育10家左右人工智能标准化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标准化成果,人工智能标准试验验证能力基本建立,有效支撑上海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从统筹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两大方面提出若干针对性举措。
  在统筹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上,系统考虑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各子体系间的协调配套关系,注重与上海智能制造、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医疗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的协调配套,整体性推进人工智能标准制订;加快推进长三角人工智能协同发展,围绕一体化协同管理与服务需求,率先开展相关区域统一标准研制;重点在智能网联汽车、医疗影像辅助诊断、视觉图像身份识别、智能传感器等赛道推动标准、计量技术规范研制,开展测试评估。
  其中,特别提出要支持在沪单位积极申请"上海标准"标识,打响人工智能"上海品牌"。
  重点领域标准研制上,聚焦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核心产业、行业应用等四大标准。
  其中,基础共性标准上,围绕人工智能相关术语、参考架构、测试评估等基础共性标准,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并强化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形成具备上海特色的区域、行业、企业智能化水平测试评估规范;关键技术标准上,鼓励参与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人机交互等关键领域技术标准研制,重点推动人脸、声纹、指纹等典型模态的规范化应用标准研制;核心产业标准上,围绕支撑技术与产品、基础软硬件平台、智能产品与服务等开展标准研制,以标准化抢占产业高地。
  行业应用标准的研制是《指导意见》的重中之重,将开展面向数字经济、数字治理以及数字生活领域特定环节、重点场景的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
  AI+数字经济上,依托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金融商贸等行业优势,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和金融商贸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制实施。AI+数字治理上,深化"一网统管"建设,推动AI+环保、AI+社区、AI+安防、AI+轨道交通等场景相关标准的研制,"一网通办"围绕AI+审批、AI+服务、AI+监管等政务智能化应用,规范"AI+一网通办"新型政务服务模式。AI+数字生活上,加快人工智能赋能医疗、教育、养老等数字生活领域标准研制。
  锚定人工智能"上海标准"的打造,《指导意见》还提出,到2030年,上海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基本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人工智能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发展高地与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河北省"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印发《河北省"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力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推进河北省"双千兆"网络建设和发展步伐。
  实施方案以助力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发展、加快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支持河北数字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协同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创新应用模式、强化安全保障为重点方向,结合河北省网络发展和产业现状,研究制定了2021年和2023年两个阶段发展目标,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5大重点工程和4项保障措施,着力推动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网络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全省千兆光纤网络具备覆盖800万户家庭的能力,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及以上端口规模超过26万个,千兆宽带用户突破150万户。5G网络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区域、部分重点乡镇覆盖,新增5G基站力争达到4万个。到2023年底,千兆光纤网络具备覆盖1500万户家庭的能力,10G-PON及以上端口规模超过50万个,千兆宽带用户突破450万户;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覆盖;打造至少3个千兆行业虚拟专网标杆工程。
  聚焦"双千兆"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实施5大重点工程,着力完成11项重点任务。5大重点工程,即千兆城市建设工程、5G网络覆盖工程、千兆光纤网络建设工程、千兆行业虚拟专网建设标杆工程、网络安全技术能力提升工程。11项重点任务,即扩大5G独立组网规模,加快千兆城市建设进度,深入推进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升级,持续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骨干传输网络承载能力,统筹优化数据中心资源布局和互联(DCI)能力,协同推进5G承载网络建设,创新开展千兆行业虚拟专网建设部署,大力推进"双千兆"网络应用创新,不断提升5G和光网服务质量,切实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黄波涛:加强平台监管促进数据安全管理
 
    据悉,经济参考报8月10日刊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黄波涛的文章指出目前,世界各国都把推进信息技术发展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9.2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数据已成为和土地、劳动和资本同等重要甚至更为关键的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谁掌握了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安全的主动权,谁就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制高点。要从全局高度树立科学的数据观,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数据强国战略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战略。需要不断加强重要数据的安全管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数字技术深刻改变着人民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和思维方式,不断催生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使社会经济活动更加灵活、更具智慧。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深度融合,使得电子商务、网约车、共享单车、外卖、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平台企业层出不穷,并不断发展壮大。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进行分析处理,企业能够获得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力和流程优化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企业能够更为充分地掌握消费者的特征、偏好和潜在需求,挖掘更多商业机会,创造更多新产品并开拓新的市场,提高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
  目前,世界各国都把推进信息技术发展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9.2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数据已成为和土地、劳动和资本同等重要甚至更为关键的推动经济增长的要素。谁掌握了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安全的主动权,谁就站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制高点。要从全局高度树立科学的数据观,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数据强国战略与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科技强国战略。需要不断加强重要数据的安全管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平台经济面临数据风险严峻挑战
  随着平台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在享受“数据红利”的同时,也同样面临“数据风险”的严峻挑战。
  数据泄露和滥用降低用户共享意愿
  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人类实现了生产生活、消费社交、购物出行、医疗教育、工作娱乐等社会关系的数据化,经由数据的传输、处理、交换、共享,使得广大用户逐渐成为数据化的存在,从数据的生产消费者,俨然成为数据本身。实现数据采集、使用、流动的扩围和速率增进,客观上有利于挖掘和释放数据的动态价值,然而,同时也增加了数据开发利用的风险。在实际应用中,用户数据被泄露和滥用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用户对信息安全的担忧,从而降低数据共享意愿,影响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设施关键节点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高度依赖对个人数据的读取、采集和应用,一旦服务器等关键节点遭到黑客攻击导致数据泄露,可能危及到用户的隐私、财产甚至是人身安全。一些互联网企业只对如何收集更多用户信息并通过大数据分析从这些用户获取最大利益感兴趣,对网络安全和数据信息保护重视不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单条身份信息、轨迹信息、视频信息看起来都没有特别的价值,但如果将这些信息拼接起来,再通过大数据分析,就可能获得很多重要的信息,不仅对用户的隐私安全造成危害,甚至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数据跨境流动与数字主权问题日益凸显
  数字经济时代,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对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共享能力远超以往,一国或地区能够通过掌握其他国家或企业数据的方式,实现对竞争对手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甚至是政治施加影响。因此,数据跨境流动不仅关系到各国或地区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到各国或地区信息安全甚至是主权安全。确保数据控制权与跨境流动安全,不仅关乎个人数据安全、产业经济安全,更关系到国家总体安全。当前,全球主要数字平台企业几乎都是美国的,美国也一直是全球最积极推进跨境数据流动的国家,自由的跨境数据流动意味着全球的数据更多地会流向美国。因此,这种跨境流动可能带来的数字主权和数字安全问题也更加凸显。
  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积极审慎监管
  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我国的平台经济正处于关键的发展时期,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的关系,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完善平台经济监管法律规范
  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法律、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相继颁布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也即将出炉。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中,要进一步完善针对网络平台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数字技术应用审查机制和监管法律体系,开展算法规制、标准制定、安全评估、伦理论证等工作,规范各类科学研究活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新兴互联网企业一般都可以认定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其掌握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这是在物理上保障信息数据在国家主权层面安全的措施。在制度层面、理念层面、执行层面做好特殊企业的数据安全评估,这是国家监管的应有之责,相关企业均应无条件配合。
  探索数据驱动的弹性监管和柔性治理模式
  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新生业态,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的自由流动,避免因监管的越位导致丧失赶超国外同行业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监管机构在面对平台经济时出现“监管迷茫”和“能力缺失”。不能因为顾虑监管可能阻碍创新,对数字平台包容有余而监管不足,致使包容审慎监管在现实中演化为弱监管和慢监管甚至不敢和不会监管,造成监管的失位。要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与数据安全保护之间把握好动态平衡,构建新型监管体系,探索数据驱动的弹性监管和柔性治理模式,坚持数据安全与经济发展并重。这种审慎监管主要体现在:从区别性监管转向公平性监管、从专业性碎片化监管转向中央整体监管和大部制协同监管、从强制性惩戒性监管向自主性激励性监管转变;在监管工具上,要积极利用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加强平台企业海外上市的前置审查
  “重要数据”是国家数据安全管理政策中的核心概念,影响国家安全,影响公共利益。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大数据是保护的重中之重。处理不好,会导致严重的国家安全隐患,甚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由于互联网企业本身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其中一些数据还是重要数据或敏感数据,如用户的身份信息、轨迹信息、视频信息等,使得拥有这些数据资产的互联网企业成为一个特殊的企业群体。当前,随着国内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不少新兴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迅速成长,并掀起一轮赴美上市潮,然而国内企业赴美上市后,数据安全的风险将大大增加。这些平台企业谋求海外上市时,要严格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针对网络数据安全的前置审查,加强对数据的有效保护,明确数据平台企业的责任、数据权利的建构、数据治理规则的确立等,确保企业在海外上市不会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要尽快确定数字技术的价值遵循和基本原则,划定出底线和边界,严格进行监管。
  牢牢掌握数据安全主动权
  合规使用数据、合理开发数据价值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浪潮中的共识。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切实保证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下大数据这一关键生产要素的绝对安全,我们要将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的监管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的开放共享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只有流动、分享、加工处理才能创造价值。未来的经济活动都将建立在数字化和数据支撑的基础上,可以说“无数据不经济”。国家数字经济平台与大数据中心建设是聚合数据生产要素、维护数据安全与优化数据资源配置的关键行动,有助于妥善处理重要数据及核心数据等,加强数据安全的管理。除此之外,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国家网上身份认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设、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机制建设等有力地推动了相关业务领域实现数据共享应用。下一步,可在对政府、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等信息做适当处置后,立足信息公开、服务输出、数据开放的要求,统一数据开放标准和数据质量,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鼓励合规分析利用,提高数据应用效率和使用价值。
  设立国家类“数据银行”保障国家数据安全
  设立国家类“数据银行”,由国家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控,负责关键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确权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关键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人脸、指纹、DNA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都是关键数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一旦被窃取将无法追回、变更,更不可再生,将对个人隐私保护带来不可逆的风险。需要对相关企业和平台的信息采集进行严格管理,只允许针对企业产品的特性进行必要的数据采集,不得过度、无序、随意地采集。应充分运用区块链、超级计算技术等,引导企业从“数据银行”提取脱敏后的分级分类数据,展开分析应用,同时不拥有关键数据的所有权,可保障数据使用的安全。
  将平台企业监管融入证券市场发行机制
  科创板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海外红筹架构、差异性表决权、分拆上市、战略配售以及市场化发行等相关机制大大提高了平台经济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针对海外上市平台企业相关风险,一是要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将平台经济行业前置审查、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与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结合起来。加强政策解读,抓好示范引导,向市场明确传递重大数据泄漏“零容忍”的鲜明信号。二是发挥国调、国新、国投等国家大基金在平台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领投作用,鼓励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在国内IPO,接纳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回归A股,为平台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更好地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日本金融厅认为放松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时机未到
 
  据悉,上个月刚上任的日本金融厅(FSA)长官Junichi Nakajima8月10日表示,放松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时机未到,在简化加密货币投资方式之前,需要指出更令人信服的益处。
  Nakajima说,他对比特币等资产的潜在好处持开放态度,认为它们有望成为一种快速、廉价的转账方式,但目前在日本,它们主要被用于投机和投资,而非作为转账手段。
  他还表示,越来越多的公司参与到去中心化金融(DeFi)中来,这构成了新的挑战。
  Nakajima参与了日本首个加密监管框架的制定,包括2017年的交易所注册要求。
  Nakajima说虽然目前关于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监管框架在客户保护和反洗钱方面卓有成效,但在31家注册的交易所中,许多都面临财务困难。
  他说,加密货币不同于股票,没有资产支撑,价格容易大幅波动。这是日本金融厅不批准加密投资信托基金的原因之一。
 
印度诞生首个加密货币"独角兽"CoinDCX
 
  据悉,印度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DCX8月10日宣布,完成了一轮67亿卢比(约合9000万美元)的融资,由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的B资本集团领投,公司估值达到11亿美元,成为印度加密货币领域的首个"独角兽"公司。
  根据Chainalysis的数据,截至5月份,印度的加密货币投资已从一年前的约9亿美元激增至近66亿美元。
  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Sumit Gupta8月10日表示,Gupta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将部分资金用于将其在印度的团队规模扩大一倍,达到约400人。
  在印度,加密货币投资从2020年4月的约9.23亿美元增长到今年5月的近66亿美元。这项投资正值印度政策制定者继续就数字货币在印度的地位展开辩论之际--就在上周(8月2日-8日),印度央行表示,它对私人加密货币领域存在"重大担忧",政府将在此事上采取最终立场。
  Gupta对此表示,"我非常肯定,这个行业将在适当的时候受到监管。"
  去年,在印度最高法院撤销了一项禁止银行为加密货币交易提供便利的禁令后,对加密货币的投资激增。根据CoinGecko的数据,印度四大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日交易量从一年前的2860万美元跃升至1.59亿美元。
  对于监管者来说,这种资产的波动性一直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在4月触及64870美元的高点后,比特币的价值下跌了一半以上,在6月跌至28824美元。与此同时,印度央行正在寻求创造自己的数字货币。Gupta认为,印度具备在该领域取得主导地位的条件。
 
企业信息员园地
 
企业内控应重点关注的风险
 
  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部
  (一)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每个企业都面临众多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分险和财务风险等,并且风险具有多种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也越来越强。正是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作为防范风险的企业内部控制也被提到了空前的管理高度。
  总的来说,企业内控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资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保证对企业员工、工作流程、物流的有效的管控;建立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企业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那么,在企业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哪些风险呢?从今天开始,我们就企业的各项控制活动来分析一下。
  一、企业组织架构应当关注的风险
  (1)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失败,难以实现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都流于形式和表面文章。法人治理结构尚存在诸多的不足,影响了内控作用的发挥。有的企业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真正的法人治理机构并未到位,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基本上是一套人马,一年开几次董事会,就是在形式上过过堂,顾不上什么授权和监督;另外一些企业虽然聘任了经营班子,但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经营只有一个虚职,这些都谈不上内部控制,根本不能有效的制定科学的决策。
  一些企业的治理结构虽有名也有实,但企业内控仍然局限于纯粹的内控,还没有上升到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这很容易造成企业对风险的控制缺乏主动性,多为事后控制。管理者这种内控意识造成企业经营决策失误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企业经营的失败。
  (2)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如诸多企业由于成本的原因没有单独的审计部门,或由于管理者的个人爱好,将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混为一起,或者有会计人员兼任审计工作,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这样造成各个部门、管理人员之间权责交叉,缺失相关的制约。在一些企业高层管理者权利高度集中,无所不管,且常常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与一身,内控的原则和假设明显不符合。就算一些企业有监督机构,其职能设计与使用偏窄,只局限于会计业务的审计,不重视监督、稽查职能,内控制度评价和企业个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方面不能有效发挥。(未完待续)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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