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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0期

部委决策
 
中央政治局再度调整人口生育政策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会议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必要保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李克强要求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
 
  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上说,去年面对多重严重冲击,我们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对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形成有力支撑。今年我国经济总体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当前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要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有效实施财政、金融、就业等宏观政策,把宏观与微观紧密联系起来,深化"放管服"等重点改革,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李克强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放管服"改革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着眼于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成为支撑就业的"顶梁柱"、创造财富的源泉。要继续把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作为发力点,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放权赋能,减少不当干预,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化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敢于创业奋斗,让市场主体敢于创新发展。
  李克强说,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场化方面要力行简政之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让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更便捷,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坚决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推进政务服务优化,用制度和技术办法让市场主体依规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法治化方面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法规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国际化方面要坚持扩大开放,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抓住签署加入RCEP的契机,推动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实行更高标准规则,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
李克强强调,"放管服"改革是刀刃向内的政府自我革命,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改革担当,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
 
7月起涉企经营许可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
 
  据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增加试点直接取消审批14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40项,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同时,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决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确定改革方式。  
《通知》提出,要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通知》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完善监管方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6月1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此次征求意见稿是适应当前及未来反洗钱形势的需要,填补《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的空白和不足。
  央行在发布的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修订《反洗钱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反洗钱工作形势不断变化,反洗钱监管从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反洗钱的义务内容已经由反洗钱扩展到反恐怖主义融资、防扩散融资。
  "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的空白和不足,包括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受益所有人制度空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央行表示。
  修订《反洗钱法》还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说明中提出,各种金融乱象是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诱因,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需要围绕追踪资金向纵深发展,通过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等,有效追踪资金,防控金融风险。
  秉持着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理念,近年来,反洗钱不再是金融机构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也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
  征求意见稿表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其中,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等。
  同时,大额现金交易是被重点监控的领域。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目的,不通过金融机构而是以现金方式收付,且数额巨大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拆分现金交易等方式规避巨额现金收付申报义务。
  为增强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征求意见稿调整法律责任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违法责任与处罚的匹配程度;将"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和"未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完善反洗钱处罚类型,增加警告处罚;增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外,修订《反洗钱法》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央行指出,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一套完整的反洗钱标准,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涉及内容更加复杂,反洗钱标准也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国际规则。完善我国反洗钱工作制度,有助于推进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
 
央行推动金融机构美元浮息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据悉,LIBOR退出安排明确,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有了最新进展。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6月1日在北京召开,利率自律机制15家核心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要求,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美元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人民银行已指导利率自律机制,研究形成了境内美元浮动利率贷款的推荐协议文本。
  根据会议要求,上述文本分别适用于新签订参考美元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合约、存量参考美元LIBOR的合约和新签订参考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的合约。即日起,各金融机构可参考该协议文本签订美元浮动利率贷款合约,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的协议文本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
  作为全球最主要的利率基准,LIBOR的退出步入倒计时。今年3月5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发布公告,将于12月31日停止公布英镑、欧元、瑞士法郎和日元的LIBOR,以及一周和两个月期的美元LIBOR。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称,金融业必须在2023年6月之前撤出价值200万亿美元的挂钩LIBOR的美元合约。这意味着相关金融合约的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将正式启动。
  定价基准转换方面,此次会议发布的境内新签订美元LIBOR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转换相关条款,对贷款合约定价基准转换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约定替代基准利率以瀑布法则的方式确定。优先采用美国替代基准利率委员会推荐的SOFR期限利率,其次按SOFR逐日计息,最后为开放式约定选项。
  会议明确,在相应LIBOR品种停止报价或失去代表性前,各金融机构应停止新签或续签以该LIBOR品种为定价基准的合约,并最晚于相应LIBOR品种停止报价或失去代表性后的首个重定价日签订存量贷款补充协议。
  人民银行此前已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有了明确方案。2020年8月31日发布的《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提出以培育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
  白皮书表示,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RFRs(无风险基准利率)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对于我国利率定价体系,会议认为,当前利率定价秩序总体稳定。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明显降低,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为中枢波动。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持续推动,境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央行时隔14年再度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5月31日,就在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刷出3年新高之际,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决定自6月15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7%。
  作为央行稳汇率的工具,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近年来较为少见。最近一次上调是2007年,由之前的4%上调至5%,迄今已有14年。此后一直保持不动,直到今年6月15日上调2个百分点。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传递两个信号:一是央行不会放任人民币过快升值,必要时将果断出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从去年5月末至今升幅已经不小,继续升值有可能使人民币币值脱离基本面。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尚未完全消失,继续大幅升值可能对出口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二是央行不出手则已,出手必是重拳。以往央行调整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一般每次调整0.5个百分点,此次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幅度为2个百分点,明显超出以往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力度较大,彰显央行调控决心。此次央行没使用外汇风险准备金等过去几年常用的政策,而是动用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这一过去较少使用的工具,说明央行工具箱中的工具还很多,自由选择空间很大。
  "2021年以来,金融机构外汇存款明显增加,4月末外汇存款余额约为1万亿美元,外汇流动性宽松,央行将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上调2个百分点,可冻结约200亿美元外汇流动性,有助于收紧境内市场外汇流动性,提高境内外币利率,缩小境内本外币利差,抑制即期和远期结汇,促进境内外汇市场平衡。"管涛称。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有鑫表示,近期人民币汇率快速走高,在美元指数维持在90上下基础上,突破6.4后快速升至6.36附近,走出了一波相对独立的强势表现,导致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走强,兑欧元、日元等主要贸易伙伴汇率走高,对出口部门和实体经济复苏带来较大压力。特别是在监管层连续喊话后,涨势不减,升值预期逐渐升温,企业短期结汇增加,外汇供需逐渐失衡,进一步刺激了人民币走高。此时提高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将增加金融机构持有外汇成本,相关成本将转嫁至结汇市场,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或延后企业结汇时点,促使外汇市场回归理性。此举也释放了较为明显的政策信号,即不希望汇率继续单边快速上行,干扰实体经济复苏进程。
 
证监会将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恶性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参加国际金融论坛(IFF)2021年春季会议时表示,证监会将重点突出放管结合,继续坚定"放",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坚决放权于市场,减少不必要的管制,持续抓好"管",该监管的要坚决管住管好,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痛代价。
  李超表示,近年来,中国证监会保持监管弹性和温度,积极应对疫情大考,迅速出台一揽子针对性政策措施,科学合理保持IPO(首次公开募股)、再融资常态化,引导更多资金直达实体经济。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改革、新三板改革、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投资端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平稳落地。
  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市场、行业、产品开放和便利跨境投融资的制度安排取得实质性进展,坚持底线思维,努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股票质押、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实现总体收敛。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先后施行,严肃查处了一批市场广泛关注的大要案,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投资者救济赔偿取得新的突破。总的看,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日益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市场韧性、活力和吸引力明显増强,市场生态得到有效改善,市场预期向好,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开局。
  李超表示,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出现复苏迹象,但由于部分发展中国家疫情再次反弹和全球疫苗分配不均衡等原因,经济复苏分化明显。近期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市场对于部分囯家实施超宽松政策的外溢性担忧加剧。中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态势,消费、投资、出口均有所改善,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但经济恢复仍然不均衡、基础不稳固。这些都对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课题新机遇新挑战。
  李超强调,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对资本市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缓释、政策传导、预期管理等方面的枢纽功能,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具体来看,"建制度"方面,证监会将紧扣注册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工程,坚持稳中求进,做好试点总结评估和改进优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则,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并以注册制为牵引,推进发行上市、交易、退市、信息披露以及促进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投资者保护等一系列关键制度持续优化。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稳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落地。配合推动期货法出台,完善大宗商品期货监管和风控制度,为稳价保供积极贡献力量。
  "不干预"方面,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突出放管结合,以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一方面,继续坚定"放"。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坚决放权于市场,减少不必要的管制,不断提升监管透明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持续抓好"管"。该监管的要坚决管住管好,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进一步完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安排,对各类风险做到看得明、说得清、守得住,要不断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零容忍"方面,证监会将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好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加快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深入贯彻新证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持续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基础,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痛代价。常态化开展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工作,更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良性发展的市场生态。
 
证监会强调IPO股东信披核查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
 
  据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5月28日强调,证监会在股东穿透核查过程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切实防范利用上市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发生,对于持股较少、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的,中介机构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后可以正常推进审核。同时,也要纠正中介机构核查工作中存在的免责式、简单化不良倾向。
  在拟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穿透核查中,一些项目存在核查要求过严过细,增加企业负担等情况。高莉表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到拟上市企业投资活动中,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资本支持。证监会在倡导合法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同时,也关注到有的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多层嵌套等方式形成"影子股东",有的突击入股、低价入股获取不当利益。多年监管实践中,证监会通过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发行人充分披露等方式持续加强对上述行为的监管。为将监管实践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范利用资本市场违法违规"造富",今年2月,证监会专门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重申发行人股东适格性要求,延长突击入股股份锁定期,进一步明确对入股价格明显异常的自然人股东和多层嵌套机构股东的信息穿透核查要求。
  高莉表示,《指引》实施以来,证监会督促市场主体按照规定规范股东入股行为,取得积极效果。但近期证监会关注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出于免责目的扩大核查范围,存在有些持股主体无法穿透核查、个别持股比例极少的股东也要核查等现象,增加了企业负担。对此,证监会及时加以引导,强调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则穿透核查拟上市企业股东。同时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出台股权"最终持有人"认定标准,明确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资股东等不需穿透核查。这些规定的实际效果是好的。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等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好《指引》精神。一方面在股东穿透核查过程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切实防范利用上市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发生。另一方面尽量量化重要性原则,对于持股较少、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的,中介机构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后可以正常推进审核。同时,也要纠正中介机构核查工作中存在的免责式、简单化不良倾向。
 
证监会规范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
 
  据悉,中国证监会5月28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明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核查要求,对属于规范范围的离职人员突出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不断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制度执行过程中,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同步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一揽子制度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完善独立复核制度的同时,专门制定《指引》。《指引》是对今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重要补充,强化对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影子股东"等行为的监管约束,压实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引导合法合规投资拟上市企业。
  《指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股东信息核查过程中,应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时,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作出专项说明。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后,发现不当入股情况或出现重大媒体质疑的,中介机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主要是为了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按照制度安排,复核一般是在审核基本结束以后启动,复核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注册的时限。
 
证监会将从三方面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深度融合
 
  据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5月28日在参加上交所2021年技术大会时强调,紧扣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和强化监管科技运用两条主线,扎实推动科技化数字化转型,稳妥推进监管科技应用,持续强化科技监管,行业机构要把审慎合规落实到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
  赵争平指出,近年来,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数字技术深刻改变了资本市场生态,成为助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适应性、竞争能力和普惠性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提高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一方面,数字化技术推广应用有助于畅通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的信息交互,促使监管工作更加高效、更加精准、更加智慧,持续提升监管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创新产品与服务,在投行业务、经纪业务、财富管理、风险管理等领域不断应用,有效拓宽金融应用场景,大幅提升金融服务的渗透率。
  赵争平指出,证监会高度重视资本市场科技化转型与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完善科技监管基础设施,整合全系统行业科技监管职能,成立科技监管局,强化对证券期货行业技术条线的集中统一监管,以及对全系统科技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由科技监管局和中证数据公司、中证技术公司构成一体两翼的科技监管组织架构日益成型,完善行业监管制度规则,发布实施信息技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
  深化科技监管与服务能力,科技监管基础得到了夯实。围绕上市、稽查等监管业务的需求,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初步达到了好看、好用、管用的效果。推动行业金融科技的发展,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证券期货行业的应用发展,打造金融行业领先的自主区块链底层平台,推动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建设行业云服务公共设施,鼓励支持行业机构在风险管理、合规审计、监管、数据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应用管理、业务流程优化等领域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使业务效率更高,成本更低,风控更强。
  赵争平指出,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将加快推进科技和业务的深度融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新的发展阶段,要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紧扣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和强化监管科技运用两条主线,扎实推动科技化数字化转型,不断强化数字科技对资本市场的有效支撑。
  一是要坚持守正创新,确保金融科技发展始终行进在正确的航向上。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根植于经济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金融创新才有生命力。行业机构在发展金融科技时,应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宗旨,把审慎合规落实到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切实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强化科技思维,稳妥推进监管科技应用,持续强化科技监管,进一步夯实基础工程,突破重点项目,加快监管科技应用实践,努力向科技要动力,要效能。坚持应用导向,着力提高业务需求质量,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
三是发挥各方合力,营造良好数字化生态。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行业机构持续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汇集众智众力,发挥好整体合力。交易所作为行业核心机构,要打造先进的基础设施,发挥行业技术引领的示范作用。市场各方要广泛交流,协同研究和应用推广,共同构建开放融合、具有引领发展能力的数字化生态。
 
深交所再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
 
  5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经履行相关程序,自2021年6月1日起,深交所将暂免收取总股本在8亿(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费,并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深交所股票上市费包括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依据上市公司总股本定额收取。本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是深交所在2012年、2019年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次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实施新的上市费收费标准后,深市总股本8亿(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费暂免收取。据统计,本次降费措施实施后,深市超过65%的上市公司将暂免缴纳上市费。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进一步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是深交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实体经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交所已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湖北防控疫情和疫后经济重振,多措并举为湖北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提供服务。本次将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是深交所助力湖北经济疫后重振的又一务实举措。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优化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推动董事监事切实提升履职质效,5月31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监管部门发现,不少董事监事存在履职不尽责、不规范的问题,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比如,有的董事监事独立性严重缺失,盲目屈从于提名股东或机构"一把手"个人意志;有的工作流于形式,基本不发表实质性意见,甚至长期不出席会议;有的董事监事无法获得履职所必需的机构经营管理信息,难以有效履职。相关问题已成为影响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运行质效的重要原因,必须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借鉴吸收国际良好实践和国内有益探索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出台《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将评价范围扩展到银行保险机构的所有董事和监事,有利于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行质效。
  《办法》从忠实、勤勉、专业性、独立性和道德水准、合规性五个维度确定董事监事职责,在评价要素的确定中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以基础性要求为主。出台《办法》的目的不在于评优,而是为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推动提升履职质效。《办法》按照董事监事履职的最低要求对其工作职责进行梳理,以列举重点的方式选择基本性要素。在评价结果的分类上,不设置优秀或良好等类别,最高为称职,最低为不称职。
  二是突出董事监事个人履职行为。《办法》充分考虑到了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个人、高管层三类主体的关系并根据各自职责作了重点区分,突出董事监事个人应当承担的职责。
  三是增强可操作性。《办法》针对目前部分董事监事履职不尽责、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在重大决策中独立性严重缺失或不积极作为等问题,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董事监事履职中应当关注的重点,规定更加细致具体,强化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办法》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类别,重点列举了董事监事不得评为称职以及评为不称职的相关情形。如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监事会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不得评为称职;对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隐匿不报的,应评为不称职。需要指出的是,现行《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将独立董事履职年度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评价结果。本《办法》施行后,评价标准、报送要求等内容将以《办法》规定为准。
  关于评价的责任主体,《办法》明确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支持和配合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对自身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这种规定旨在进一步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内部监督作用。目前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中,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办法》的实施将以制度形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主动发挥监督作用。
 
险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迎新规范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工作,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服务行为,推动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保险公司专业服务能力、项目投标管理、经营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护理机构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项目投标,原则上应以地市级及以上机构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报经总公司审核并取得授权书。保险公司承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应强化业务风险管控,加强经营情况分析,对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在合同中明确建立风险调节机制,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6年6月我国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目前参与国家级试点和地方自主试点的保险公司共有20家。在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的过程中,保险业在政策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通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经营和服务行为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下问题: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压价竞争;挪用、截留、侵占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发生服务能力严重不足或服务质量低下;合同期间内单方中途退出;泄露参保群众个人信息等。
  上述负责人称,通知是国家2020年9月正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银保监会首次对保险行业参与试点服务工作进行的规范和指导,将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工作,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服务行为,推动行业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银保监会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
 
  据悉,为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下称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开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
  近年来,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指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地方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快速增长。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大多数项目刚启动,业务模式、保障责任、费率水平、增值服务等仍在探索之中,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区保障方案数据基础不足、缺乏风险测算,并未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费用水平、基本医保政策、投保规模等基本要素,也未充分利用既往医保数据进行精算定价。
  此外,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受众广,要求承保公司具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建设,能够实现与医保系统对接并完成一站式结算,同时对线下客户咨询、理赔等服务能力也有较高要求。目前部分承保公司业务经验、风控能力不足,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可持续服务能力不强。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规范相关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银保监会发布了上述《通知》。《通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强化依法合规。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和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方案。规范业务开展,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总公司对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负管理责任,须审核保障方案和承保产品,加强统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问责机制。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低价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业务平稳运行。四是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属地保障方案拟定,探索建立定制医疗保险服务规范,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据了解,《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对定制医疗保险业务进行审慎评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产品回溯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升运营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保险公司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应具备稳定、专业、规范的服务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承保、理赔、咨询等服务,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以满足消费者对医疗保障服务的持续性需求。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受在线投保的,应遵守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特定药品等服务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险公司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应严格做好风险提示,对保障责任、免赔金额、理赔流程等信息进行如实、充分说明,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的回访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依法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
 
发改委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有关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2条,对该专项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及调整、监管措施等作了规范。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专项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其他形式。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一致。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应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领域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专项支持范围,做好项目日常储备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确定的编制原则、安排方向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投资申报、审核工作,并汇总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块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调度、不定期检查,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序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严格执行制定的监管措施,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督促整改。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商务部等12部门发文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
 
  5月31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意见》从科学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创新服务能力、引导规范经营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近年来,各地便民生活圈快速发展,但也存在商业网点布局不均、设施老旧、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意见》指出,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以城市为实施主体,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提高社区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其中,在科学优化布局方面,《意见》强调,加强统筹设计,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与居民数量、消费习惯、经济水平等要素相适应。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
  在补齐设施短板方面,《意见》强调,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广泛调研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推动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商业设施,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
  为保障任务落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工作基础等政策措施,强调落实好现有集成政策,推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规范社区团购,努力建设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
  下一步,商务部等12部门将指导各地分批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探索并推广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逐步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推动构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务链、提升民生幸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6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对未来五年文化和旅游发展谋篇布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文化强国战略的具体体现。
  《规划》提出,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融合发展,大力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新时代艺术创作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体系,提高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科技支撑水平,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力争到2025年,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规划》坚持引领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着眼于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设计了62个重点工程项目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
  《规划》出台后,文化和旅游部还将陆续推出一系列专项规划,不断健全"十四五"规划实施机制,推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文旅部发文支持旅行社发展
 
  6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大金融支持,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类旅行社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旅行社,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
  优化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交纳方式,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拓展旅行社发展空间。
  一是推进保证金改革。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开发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投保后可持保单向银行申请保证金担保。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开展保险直接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试点工作。试点前,应将工作方案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备案。 支持旅行社根据自身经营条件,从存款、直接取得银行担保、凭保险保单取得银行担保方式中灵活选用一种方式交纳保证金,试点地区还可直接使用保险交纳保证金。
  二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各地设立旅行社转型升级资金,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和完善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的党建活动和公务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抓好金融政策落实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41号)要求,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相关金融单位,抓好金融政策落实,着力纾解旅行社面临的阶段性困难。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继续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等,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类旅行社的支持力度。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旅行社,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引导旅行社主动向银行提供经营管理、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税费缴纳等关键信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授信调查方式,引导扩大对旅行社的信用贷款支持,推广随借随还贷款。
  二是建立健全融资配套服务长效机制。适度拓展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用范围,探索为旅行社提供融资增信、风险分担、贴息奖补、应急周转等融资配套服务。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旅行社的融资增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金融机制,支持面临短期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旅行社纾困发展。
  三是支持各地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文化和旅游企业纾困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现有的首贷续贷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中小微企业类旅行社的首贷、续贷申请。支持各地有序探索优化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模式,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挖掘识别旅行社有效融资需求,提高首贷、续贷业务量。
  指导用好普惠性纾困政策
  通知明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旅行社进一步用好各类普惠性纾困政策,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一是税收减免有关政策。对于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旅行社,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
  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旅行社,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社保及稳岗就业有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指导发展困难、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同时,指导旅行社申请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旅行社纳入专项支持计划,指导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以工代训并申请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 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旅行社、导游行业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保障范畴,加大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工作力度,抓好扩就业稳就业工作。
三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指导经营困难的旅行社按照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金额。
 
文旅部就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6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定》重点完善了以下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具体制度:
  一是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与惩戒制度。在原有的文化市场、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建立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制度,明确了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惩戒措施和权利救济。
  二是轻微失信主体的认定与管理制度。《规定》建立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失信主体惩戒制度,明确了轻微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措施和权利救济,明确了轻微失信主体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衔接。
  三是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制度,明确规定公开个人相关信息的,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命令作为依据或经本人同意,并进行必要脱敏处理。同时明确规定有关执法单位应当及时将执法信息等相关信用信息与有关文化和旅游信用管理部门共享。
  四是信用修复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了"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区分了主动信用修复和依申请信用修复的两类情形,明确规定了信用修复的基本程序,强化对信用主体的权利保障。
  五是权利保障制度。《规定》高度重视各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专设权利保障一章。在本章中,明确信用主体具有知情权、更正申请权和信用修复申请权,明确消费者有权查询给其提供服务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有关信用信息,明确规定各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管部门应当为各方行使权利提供便利。
 
两部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
 
  据悉,为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沿海地区水资源安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2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利用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行动计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着力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一是提升海水淡化供水保障水平。沿海缺水地区要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逐年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资源中的配置比例,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和示范工程。二是扩大工业园区海水淡化利用规模。鼓励沿海地区工业园区和高耗水产业优先利用海水,建设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业园区。三是提高海岛及船舶用水保障能力。在海岛保护性开发基础上,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海岛海水淡化设施,鼓励远洋渔船、海洋平台加装易维护海水淡化装置。四是拓展淡化利用技术应用领域。推广使用膜分离、能量回收等海水淡化技术,促进浓盐废水处理利用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苦咸水综合利用等。
  《行动计划》提出,提升海水淡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水平。强化技术研发,重点突破反渗透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核心装备,逐步提高技术水平。完善产业链条,做好海水淡化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工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服务能力,鼓励构建关键技术、核心材料、重要部件、整机装备和标准化等创新需求公共服务平台。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完善海水淡化政策标准体系。明确浓盐水处置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浓盐水可采取混合稀释、加速扩散等方式处置后排海。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海水淡化利用领域国家、地方、行业、团体相关标准制修订。强化激励措施,落实用电、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资金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予以适当支持。
《行动计划》要求,按照中央部署、省级统筹、市县负责原则,推动行动计划实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加强综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沿海地区省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市县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积极开展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企业等多元化合作。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基础知识,提高公众认可度,为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总结2017年以来试点试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称试点试验)。
  通知指出,坚持东、中、西部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21年,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四川、云南、甘肃等18个省份继续开展试点试验。每个试点省份开展1个试点试验,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额补助。获得年度农村综合改革激励的省份,应增加开展1个试点试验,通过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激励资金予以支持。各试点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运用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试点试验。财政部将在试点试验启动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以适当方式对试点试验组织开展评价评估。对评价评估合格的项目,延续予以资金支持;对评价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试验资格。
  《通知》强调,要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技术运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方法,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改善乡村管理服务,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的能力,提高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具体包括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机制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四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在数字乡村发展机制方面,《通知》要求,要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加强"互联网+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养、加、销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深度融合,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完善农民生活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完善数字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础数据资源整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灵敏高效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
 
农业农村部发文要求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
 
  5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粮棉油糖、肉禽蛋奶等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基本建成,国内生产供应体系安全可控。果菜菌茶、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不断健全。培育一批年产值超百亿的农业"链主"企业,打造一批全产业链价值超百亿的典型县,发展一批省域全产业链价值超千亿的重点链。
  意见要求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鼓励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超低温贮运、气调贮藏库等设施,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励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物流中心、直销配送中心、电商交易中心,提升农产品产地集散分销能力。
  意见要求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构建全过程管理数据和分析服务模型。加强农村电商主体培训培育,引导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和益农信息社作用,加强与大型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
  意见还要求畅通资金链。建立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库,统筹利用财政涉农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发挥社会资本投资作用,加大对农业全产业链优质品种、专用农资和基地建设的支持。鼓励开发农业全产业链保险险种,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产业链信贷服务。
 
政策要闻
 
  ▲证监会向发行人开放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
 
  据悉,证监会6月1日向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下发通知,将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可在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简称"发行人")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这是继5月28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简称《指引》)之后,具体的落地举措。按照要求,查询结果仅辅助用于提交《指引》要求的专项说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该通知印发前已提交辅导验收申请或申报的,保荐机构可在本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参照上述要求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银保监会就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再保险业务监管,促进再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对《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研究起草了《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场实际和监管需要,《规定》主要修订了八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再保险顶层战略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制定再保险战略并明确了相关内容和实施机制。
  二是加强再保险业务安全性的监管,强化了再保险业务集中度管理要求,增加了境外分保业务风险监测和管控、再保险流动性管理的要求。
  三是加强再保险合同管理的监管,增加了及时签订再保险合同文本、及时进行再保险资金结付和上报应收应付情况、加强再保险档案管理的要求。
  四是加强直保公司开展分入业务的管理,明确了临时分保与合约分保的定义区别,明确并强化了直保公司开展再保险分入业务的资质条件。
  五是加强再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增加了审慎选择再保险经纪人的要求,加强了经纪人信息告知、履行合同责任的规范化要求。
  六是支持直保市场发展,删除了针对投保人关联企业的限制性条款。
  七是消除与现有监管政策相冲突的内容,与新的监管政策保持一致。
  八是精简信息报送任务,统一了报送时间,删除了不必要的报送任务。
 
▲证监会批准开展原油、棕榈油期权交易
 
  据悉,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分别开展原油、棕榈油期权交易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棕榈油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原油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
  原油、棕榈油是重要的大宗商品,相关期货合约自上市以来,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产业客户参与广泛,功能发挥较为显著。上市相关期权品种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可有效满足境内外实体企业个性化和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助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国内首批电厂侧储能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近日,由南方电网牵头编制的两项行业标准《参与辅助调频的电厂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范》、《电厂侧储能系统调度运行管理规范》获国家能源局批准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0月26日正式实施。
据报道,两项行业标准是国内首批电厂侧储能标准,填补了国内电厂侧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管理标准的空白。
 
  ▲《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曾于4月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治理城市内涝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做好与上述文件的衔接,推动各地区"十四五"时期加强城市和县城内涝治理,加快补齐排水(雨水)设施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修订印发《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包括6个部分、共23条,对该专项的支持范围和标准、资金申请、资金下达及调整、监管措施等作了规范。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该专项支持范围为各级有关城市和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智慧平台建设等4类项目。城市可安排以上四种项目类型,县城重点安排第一种项目类型,且相关项目应符合各级有关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或县城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本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专项支持范围,做好项目日常储备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确定的编制原则、安排方向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投资申报、审核工作,并汇总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块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调度、不定期检查,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序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严格执行制定的监管措施,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督促整改。
  《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0〕528号)同时废止。
 
▲住建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据悉,今年6月,是我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住建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称,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继续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管理。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人员的教育力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加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培训,增强设施用户安全使用意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科普宣传、安全论坛、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深入企业项目,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据悉,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5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连续三年在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督抽查,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新增水利部,以加强水利水质监测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排,本年度监督抽查工作部署在生态环境监测与机动车检验领域实施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对存在虚假检测、伪造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
  《通知》对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和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监督抽查工作分别作出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级监督抽查计划检查300家机构(含80家国家质检中心),重点抽查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国土资源检验检测、水利水质监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食品检验等领域。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联合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发挥综合监管合力,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扎实规范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
 
    ▲发改委印发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方案,对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针对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现象,工作方案提出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管理体系,部署加强生产环节节约增效,减少粮食储存损耗,优化粮食运输方式,加强粮食加工利用,坚决制止粮食浪费,推进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八个方面共40条具体工作任务,采取全链条管理措施拧紧粮食"节流阀"。
  工作方案同时明确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国管局、气象局、粮食和储备局等20个部门关于加强粮食节约减损的工作任务。
 
  ▲银保监会就农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期向财险公司下发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的承保理赔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细化,以期从根源上解决农险中的销售误导、虚假理赔等行业顽疾。
  办法从投保方式、政策宣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险机构应当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包括种植业保险标的数量、地块或村组位置,养殖业保险标的数量、地点和标的信息等。办法中特别强调,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农业保险标的多是单个价值不高的生物,农村地区服务网络建设薄弱、运行成本较高,以及农户对保险合同的理解偏弱,这些因素综合之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农险中存在着高估损失、多次理赔等道德风险。有些连续几年赔付率较低的基层地区,通过虚构理赔、给予回扣等方式额外返还一定保费给农户。有些基层机构则为了方便承保和理赔,不让农户参与进来,使得农户对保险的感知较弱。针对这些情况,办法从理赔原则、报案管理、查勘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农险理赔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更加强调理赔的时效性,要求保险机构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当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
 
国资改革
 
中办印发《意见》要求央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标志性制度成果,对于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意见》提出,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在企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同时,《意见》在明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和程序,明确党委(党组)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强化党委(党组)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以及加强党委(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在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发改委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天津市、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地方现场会,现场观摩调研天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混改试点企业,交流各地推进国企混改的做法和经验。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利用好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
  会议指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能够实现国有企业资源优势、组织优势与民营企业市场机制优势的有机结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近年来,以重要领域混改试点为牵引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效,形成了一批改革效果显著、引领效应突出的典型案例,探索出了可行路径,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生动的实践支撑。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十六字方针。要科学引入战略投资者,选择匹配度高、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利的投资者。要着力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战略投资者参与、结构合理的董事会,落实董事会职权,对混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要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更好适应市场竞争要求。要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利用好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要做强做优主业,加快剥离辅业、剥离"亏损"、剥离包袱,强化与战略投资者的战略协同,拓展产业链价值链,不断提升混改企业核心竞争力。
  会议要求,各地发改委要认真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吃透政策的基础上,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指导和推动地方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经验,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
 
国资委要求推进管理"数智化"升级
 
  据报道,国资委5月28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现场推进会,聚焦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对下一步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对标提升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议上表示,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要着力推动企业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好发挥为业务赋能、促进管理变革、实现价值提升、提高运营效率等重要作用,打造数字化、智能化驱动管理提升的新引擎。
  "云上办公""线上经营""智能化制造""无接触生产"……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了一系列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践,展现了"数智化"未来的勃勃生机,但与世界一流企业对标,在数据要素应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信息化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
  翁杰明表示,国有重点企业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好地为业务赋能,有效解决业务运行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更好地促进管理变革,为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提供有效支撑;更好地实现价值提升,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更好地提高运营效率,打通"信息孤岛",强化新技术集成应用,加快形成企业发展新优势。
  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任务。自去年年中行动正式启动以来,中央企业已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500多项,对标重点任务和目标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相关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国资委公布178项央企科技创新成果
 
  5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2020年版)》(下称《目录》),包括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分析测试仪器、基础软件、关键材料、先进工艺、高端装备以及其他等8个领域共178项技术产品。
  去年以来,为促进中央企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成果应用推广,国资委组织开展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通过征集遴选、专家评估、专利审核等环节形成目录。这是国资央企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是央企坚持在"用"上下功夫的标志性成果,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具体实践。
  其中,在核心电子元器件领域有"魂芯"系列数字信号处理器、高速安全芯片等,在基础软件领域有"九天"人工智能平台、麒麟操作系统、BIMBase建模软件等,在关键零部件领域有特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核级温度传感器、重载车轮、轨道交通驱动齿轮装置等,在关键材料领域有纳米气凝胶复合材料、对位芳纶、超细高纯锗粉、钽靶材、T800级高性能碳纤维等,在先进工艺领域有芳烃成套技术、集成电路制造BCD工艺、飞机内饰件3D打印技术、电子束处理工业废水技术等,在高端装备领域有高动态宽频带五轴飞行仿真转台、重型H型钢精轧机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特种型钢万能轧机等。
  下一步,国资委将建立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推广相关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各类成果推介活动,促进供需深度对接,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中央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广泛应用,加快迭代更新,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可靠性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中更好发挥国资央企的战略支撑作用。
 
自主创新
 
知识产权局要求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5月28日举行行政指导会,要求进一步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及其代理行为,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必须予以坚决遏制。
  针对一些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了一定数量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况,会议要求相关专利代理机构迅速开展三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按照"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对相关代理机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今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了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其中通过代理机构提交的占比较高,涉及代理机构1400余家。
 
农业农村部将严打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据悉,农业农村部近日部署开展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严打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打好种业翻身仗营造良好环境。
  据介绍,近年来,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质量"低劣"问题基本解决。但知识产权保护与种业创新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仍然是当前种业市场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种畜禽监管工作,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特别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构建现代种业治理体系,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针对当前存在的侵权套牌、制售假劣种子等问题,狠抓执法办案。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介绍,未来,围绕种业创新和市场监管,将坚持把好两个"端口"。一方面,把好"品种端",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清理,支持原始创新。另一方面,把好"市场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突出法规建设,建立完善依法治种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将加快修订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各级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发布
 
  5月31日,宁波市政府、省发改委、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深化大走廊的空间格局,明确发展"路线图"。根据《规划》,到2025年大走廊人才总数力争达到58万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到203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进一步提高、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超过5%。
  甬江科创大走廊总体定位是长三角地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引领性科创策源地,具体定位为构建"一区三高地",即打造全球新材料科创高地、全国工业互联网科创高地、全国关键核心基础件科创高地、长三角创新创业生态最优区。《规划》制定了五大类共25项科创发展指标,按"五双五动"路径发展,即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互动"、内部组团创新网络与外部合作创新网络"双网带动"、人才资源和资本要素"双源撬动"、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双自联动",构建形成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圈。
  大走廊核心区面积为136平方公里,涉及宁波江北、镇海、北仑、鄞州4个行政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构建起"一廊两片多园"的空间结构,即以甬江两岸为主轴,83平方公里的北部创新片突出科技成果转化,53平方公里的南部创新片突出知识生产和技术研发,通过创新要素集聚和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具备不同功能的科创特色园区,形成一批"科创微城"。
 
节能减排
 
国办发布科学绿化指导意见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指导意见》明确了科学绿化的工作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指导意见》提出了14条工作和保障措施。工作措施共10条,包括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创新开展监测评价。保障措施共4条,包括完善政策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组织领导。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倡导节俭务实的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中央财政继续通过造林补助等资金渠道支持乡村绿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定林业草原碳汇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部发文加强"两高"项目源头防控
 
  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对"两高"项目准入、新建等均做出明确规定,还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意见》要求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
  《意见》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应积极推进"两高"项目环评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在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探索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试点、示范。
按照 《意见》要求,"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生态环境部拟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据悉,生态环境部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到各地要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并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指导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工作,要求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求地方于7月底前完成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回头看"相关工作。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也被重点提及。按照要求,将持续加强VOCs 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2021 年9月底前,完成VOCs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等。
 
唐山市放松钢铁生产企业排放管控
 
  5月31日,唐山市召开关于钢铁企业调整烧结机停限产方案座谈会,会议对于唐山市钢铁生产企业排放管控要求和比例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唐山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监测评估公示的钢铁企业,减免一定比例减排任务。适当放宽炼铁环节的管控,原执行50%日常减排比例的春兴特种钢、中厚板、东华钢铁、鑫达钢铁、松汀钢铁5家企业,建议减排比例调整为30%;其他15家企业减排比例调整为20%。通过超低排放钢铁企业,高炉日常减排比例再降低5%;正处于建设期的市域沿海搬迁企业,高炉目常减排比例再降低5%。
 
报告称中国数字基础设施碳排需加速碳中和转型
 
  据悉,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绿色和平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计量检测中心(广州赛宝计量检测中心)近日联合发布《中国数字基建的脱碳之路:数据中心与5G减碳潜力与挑战(2020-2035)》报告(下称《报告》)指出,在中国2030年全面实现碳达峰之后,数字基础设施的碳排放仍将继续增长,已成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新增长点,需加速向100%可再生能源转型,尽早实现碳中和。
  《报告》预测,到2035年,中国数据中心和5G总用电量约是2020年的2.5-3倍,将达6951-7820亿千瓦时,将占中国全社会用电量5%-7%。同时,2035年中国数据中心和5G的碳排放总量将达2.3-3.1亿吨,约占中国碳排放量的2%-4%,相当于目前两个北京市的二氧化碳排放。其中数据中心的碳排放将比2020年增长最高103%,5G的碳排放将增长最高321%。数字基础设的碳排放"锁定效应"将成为中国实现碳达峰以及进一步碳中和的重要挑战。
  《报告》认为,加速向100%可再生能源转型可以从根本上帮助数字基础设施产业减少碳排放,是行业迈向碳中和的优先路径。其中,数据中心与5G可以通过投资建设分布式与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市场化采购可再生能源、认购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应用可再生能源,同时探索储能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应用场景。
《报告》建议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导向,出台针对数字基础设施产业的"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二是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考核体系,将双控目标与新建数据中心的审批政策挂钩,并将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三是进一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机制,促进产业与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发展,扩大产业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范围,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机制;四是健全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产业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机制,引导资本流向,并发挥公共资金对于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的撬动作用。
 
专家呼吁发展以股权投资为主的金融支持绿色科技服务体系
 
  证券时报6月3日刊发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撰写的文章指出,要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离不开金融支持。根据一些初步估算,未来30多年内,中国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的规模约在百万亿人民币以上,甚至达到数百万亿。中国目前的绿色金融业务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而绿色科技研发运用具有项目投资周期长,收益率偏低,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不明朗等特点。因此,为了支持大量的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研发及商业化,需要建立以股权投资为主体,股票市场和投贷联动为支撑的金融服务体系。
  大量减碳技术尚未被商业化或大规模应用
  碳中和指的是碳排放和碳汇的增减平衡。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历程中的里程碑事件,也将加速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步伐。
  中国实现低碳转型需要大量的绿色低碳投资。一些研究团队测算了实现碳中和所需的绿色低碳投资规模。如: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牵头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报告提出了四种情景构想,其中实现1.5℃目标导向转型路径,需累计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人民币,超过每年GDP的2.5%;中国投资协会和落基山研究所的研究估计,在碳中和愿景下,中国在可再生能源、能效、零碳技术和储能技术等七个领域需要投资70万亿元。基于这些初步估算,未来30多年内,我国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绿色低碳投资的规模应该在百万亿元人民币以上,也可能达到数百万亿元。
  同时,据国际能源署分析,实现碳中和所需要的技术中还有75%没有被商业化或大规模应用。这意味着绿色科技技术研发与商业化之间存在巨大鸿沟。以碳中和为目标,完善和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推动绿色科技发展和实现碳中和的关键措施。
  实现碳中和需要大量的绿色低碳投资,绝大部分需要通过金融体系动员社会资本来实现。考虑到绿色科技研发运用的特点,为了支持大量的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研发及商业化,需要建立以股权投资为主体,股票市场和投贷联动为支撑的金融服务体系。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目前在协会注册的、冠名为绿色的各类基金超过700只,但很少有基金涉足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相应的投资规模较为有限。
  绿色低碳技术投融资面临三大障碍
  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以来,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激励机制、披露要求、产品体系、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在部分领域的成就已经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对照"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尤其是与绿色科技的融资需求相比,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政策标准和激励措施不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还存在部分绿色项目并不完全符合碳中和对净零碳排放要求的情况。金融监管部门的一些政策,包括通过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和通过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激励银行增加绿色信贷等,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绿色项目的贴息、担保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的积极性,但激励力度和覆盖范围仍然不足,特别是对绿色项目中的低碳、零碳科技投资缺乏特殊的激励。
  二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支持绿色科技的能力不足。技术项目融资路径有三种:一是银行贷款;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三是企业内源性融资。就前两种融资途径而言,绿色科技创新企业一般多为中小民营企业,缺少抵押物,同时项目投资周期较长(一般5~10年),我国银行的传统信贷平均期为2~3年,缺少可抵押资产和期限错配,导致绿色技术企业难以通过传统银行贷款渠道获得足够的资金。同时,我国多数金融机构尚未充分理解气候转型的相关风险,也未建立识别、分析和管理此类风险的机制,在认识和内部能力上,与国外领先机构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对股权投资而言,我国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机构仍然存在对绿色技术的认知和经验不足、基金存续期较短,导致PE/VC对绿色技术的投资不足的问题。从绿色科技项目角度看,多数绿色科技企业商业模式不清晰,市场规模有限,收益率较低。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一些技术路径也有待进一步明晰。
  三是绿色科技企业孵化的加速支撑体系尚未完善。技术商业化需要足够的商业应用场景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推动能效、新能源、储能、负排放/碳移除等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性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和应用推广,需要加强多产业的交叉联动性,这是一个综合性工程。
  完善股权投资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建议
  基于现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完善绿色金融与绿色低碳技术的政策与实践的协调机制,为金融支持市场化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政府明确绿色技术产业属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支持范畴。设立地方绿色转型发展创新平台,根据自身特点引进并支持绿色科技企业的发展。金融监管部门鼓励绿色金融创新,通过"投贷联动"等机制,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更多地支持绿色股权投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可以设立绿色转型创新平台以及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企业战略投资的重点方向。此外,建议建立鼓励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投资支持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出台支持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众创空间、绿色科技孵化器、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政策。
  二是建立绿色科技项目与绿色融资渠道的协同机制,如搭建服务于绿色科技项目和绿色资金的对接平台。政府应鼓励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绿色科技环境效益评估和绿色科技企业投资预评估,提供融资服务和加速服务,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风险和评估成本。推进构建绿色资产/项目评估筛选框架和指标体系。通过项目资源对接、专题路演等形式推动绿色金融与项目对接落地,打造标杆项目。最近,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联合多家机构发起的绿色科技项目库和"金融支持绿色科技平台"就是这个方向上的一个有益尝试。
  三是多渠道增加向绿色低碳科技企业投资的股权投资的中长期资金来源,鼓励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逐步增加对绿色科技投资的比例。
  四是更大幅度地向国际资本开放绿色股权投资市场,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投向绿色投资基金或绿色科技企业。
  展望未来,笔者相信随着中国绿色发展战略的深化,碳减排带来的正外部性逐步显现,绿色项目有望体现出更高回报,股权投资的深度参与有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英国呼吁七国集团确保全球经济绿色复苏
 
  据报道,英国财政大臣里希·苏纳克5月28日在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上呼吁七国集团继续共同努力,确保全球经济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复苏。七国集团贸易部长会议同日发表联合公报说,将致力于推动全球贸易从新冠疫情中复苏。英国是今年七国集团轮值主席国。
  苏纳克说,七国集团应确保在经济和金融政策中优先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确保全球金融市场在向净零排放过渡中发挥作用,如改善与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等。
  七国集团贸易部长视频会议也于当天结束。各方在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中说,将致力于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全球贸易向前发展,以支持全球从疫情中复苏。各方同意推进贸易和环境、贸易和健康以及数字贸易等关键问题,确保全球贸易成为包容性经济增长的引擎。
  公报说,七国集团希望尽快向世界各地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将优先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的工作,以确定扩大全球疫苗生产和分销的解决方案,并支持战略投资,使疫苗生产基地多元化。
  七国集团包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七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将于6月在英国康沃尔郡举行。
 
劳动用工
 
巴西一季度失业率升至新高
 
  据悉,巴西地理统计局5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巴西失业率升至14.7%,失业人数达1480.5万,均为该机构2012年开始此项统计以来最高纪录。
  数据显示,受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以及联邦政府停止发放紧急补助金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巴西失业人数比去年第四季度增加88万,比去年同期增加195.6万;就业人数为8565万,环比减少52.9万,同比减少657.3万。
  地理统计局负责编撰就业数据的分析员阿德里安娜·贝林吉表示,巴西劳动力市场正处于疫情暴发以来最糟糕的时刻。
 
专家论坛
 
张旭:新发展格局的内涵与实现
 
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秘书长张旭日前在广州日报发表文章,论述了新发展格局的内涵与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成为几代领导人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并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于我们实现接下来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历史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新发展格局的内涵
  新与旧总是相对的、辩证发展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搭上了经济全球化的顺风车,通过国际大循环,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增加我国的经济总量和实现产业升级。但是,自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世界经济危机以来,经济全球化逐渐遭遇逆流,新保守主义开始回潮。尤其是2018年以来,国际经济循环发生深度调整。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剧了逆全球化趋势,世界不少国家内顾倾向上升明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形势已经很不一样了,大进大出的环境条件已经变化,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提出引领发展的新思路。”这个新思路就是“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的内涵聚焦于以下几点:
  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就要求我们必须实现科技创新和突破产业瓶颈。这就需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不断向创新型国家前列迈进。
  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奋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已经超过4亿人,成为全球最具潜力和最大的市场。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市场优势,使扩大内需在制度层面完善起来,不断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使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成为一个可持续的历史过程,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
  经济循环畅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任何经济体的运行,不外乎是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有序衔接和循环流转。要实现经济循环的畅通,就必须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使国内市场成为最终需求的主要来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既不是对外开放上的大幅度收缩,也不是延续“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旧思路,而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基础上,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和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
  新发展格局的实现路径
  前述四个方面概括了新发展格局的主要方面,实现新发展格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硬功夫、实功夫。
  首先,将坚持科技创新放在首位。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就需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出现了变化。当前,劳动力成本在逐步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了瓶颈,旧的生产函数组合方式已经难以持续,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全面上升。因此,强调自主创新,建立创新攻关新的体制机制,是实现突破的关键。
  其次,将破除壁垒和堵点作为重点。扩大内需也好、经济循环畅通也罢,最重要的还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在我国发展现阶段,畅通经济循环最主要的任务是供给侧有效畅通,有效供给能力强可以穿透循环堵点、消除瓶颈制约,可以创造就业和提供收入,从而形成需求能力。在这个问题上,我国必须坚决破除长期存在的“诸侯经济”,必须通过行政、司法等方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大市场,打通经济循环拥堵的“任督二脉”,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第三,将对外开放提升到新层次。新发展格局不是限制或约束了对外开放,而是给予了对外开放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既要持续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又要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也就是说,在新发展格局中要不断实现对外开放从量的提升到质的变化,通过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改善我国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同时,也要通过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不仅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还要不断增强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新发展格局的实现保障
  第一,加强党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最鲜明的特色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紧密结合。构建新发展格局不仅是“十四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是我国这样一个超过14亿人口的东方大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能不能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不能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加强调研思考,加强实践历练,增强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能力,努力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加强党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面领导,既需要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扎实落实。
  第二,将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经济社会形势进行科学判断、对发展理念和思路进行及时调整的科学结论,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重大理论和理念,其中新发展理念是最重要、最主要的。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从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从问题导向把握新发展理念、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对新发展理念在发展路径上的具体落实,需要在新发展格局的构建中时时刻刻对标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这一行动指南落实到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行动中去。
  第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党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党坚定不移的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遵循。只有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具备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形成上下一心、一呼百应、群策群力、协力共进的良好格局。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性布局和先手棋,是新发展阶段要着力推动完成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该站在全局高度,深刻理解和认识新发展格局的内涵,并根据实际积极落实,在日益复杂变化的国际形势中,不断增强我们的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顺利推进。
 
重视人口形势变化引起的宏观经济波动
 
证券时报5月31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都阳的文章指出,人口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也是经济发展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因素。近年来,我国快速的人口转变已经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从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看,人口因素还将在不同的方面对经济发展产生持续影响,因此,经济政策要关注人口形势变化引起的宏观经济波动。
  “七普”确认中国人口变化主要形势
  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是举全国之力对基本国情进行的一次重要调查,第七次人口普查形成了关于人口发展态势最全面、最权威的调查成果。从已经公布的数据看,“七普”确认了我国未来人口发展的如下趋势。
  首先,我国已经进入超低生育率时代。虽然人口统计学专家们对我国的超低生育率早已经形成共识,但关于生育率的具体水平,尚需一个权威的数据予以确认。以往的人口预测结果在后来的事实检验中屡屡出现偏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一重要参数的高估。低生育率水平的确认对于预测未来的人口发展走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未来对人口形势的判断也将基于低生育率这一基本现实。
  其次,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且可能加速发展。2019年的年度人口数据来源于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根据这一调查,2019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量为1.76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6%。而根据刚刚公布的“七普”数据,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91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3.5%。可见,以往的数据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存在明显的低估。依据“七普”数据,我国将很快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人口老龄化是未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十四五”规划已经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以下三个风格化的特征:未富先老,在达到中度老龄化时,人均GDP水平在1万美元左右,低于大多数国家达到中度老龄化时的发展水平;快速老龄化,虽然目前人口老龄化的绝对水平不高,但未来30年里人口老龄化的速率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最快;超大规模的老年人口,65岁以上的老人占世界同年龄组人口的比重超过了1/4,必须主要基于国内的经济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第三,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继续下降,总人口的峰值将很快到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下降速度可能超出以往的估计。普查数据显示,15~59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之2010年下降了6.79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以前基于抽样调查的统计结果很可能低估了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速度。此外,2020年新出生人口为1200万,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下降,这意味着我国总人口的峰值即将到来。
  人口形势的变化将对经济发展产生明显影响
  以超低生育率、快速老龄化和总人口行将达峰为特征的人口形势变化,正在或即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既是未来相当长时期潜在经济增长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也可能成为引发短期经济波动的诱因。人口因素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首先,人口快速老龄化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冲击性的影响。根据经济增长理论,一个国家的产出增长来源于两个部分,劳动力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人均产出水平(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后者又来源于资本产出比的增加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因此,如果人口老龄化对上述任何一个因素产生影响,都将会影响总体的经济增长绩效,这是人口老龄化影响经济增长的一般路径。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劳动力市场规模萎缩,使经济增长放缓;对资本产出比的负面影响虽然不甚明显,但显著降低了全要素生产率,从而降低经济的潜在增长水平。
  而当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时,则有可能进一步对经济增长产生冲击性的负面影响,使经济增长速度产生较大程度的下滑。基于世界上122个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经济体25年的数据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速度达到一定阈值后,对经济增长产生更为明显的负面影响。考虑到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居于世界前列,根据相应的估计参数和人口预测数据推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仅仅由于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将使未来5年我国经济的年均增长速度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
  其次,人口结构的快速变化还将对一些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结构性的影响,例如储蓄率、消费结构等就与人口结构的变化紧密相联。一直以来,我国的高储蓄率在世界各国具有风格化的特征,而居民储蓄在国民储蓄中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是高储蓄率的主要来源。高储蓄率是支撑高投资率的重要基础,即便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保持一定的投资水平仍将是确保技术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重要前提。因此,虽然我国的储蓄率从高位下行有合理的因素,但我们也不希望储蓄率快速下行引起的结构失衡。从国际经验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提升,储蓄率将下降,人口老龄化也成为影响储蓄率最为明确的因素,这种负向关系也为基于我国数据的实证研究所支持。如果快速老龄化引起储蓄率的快速下降,将会引起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指标如储蓄、投资、国际收支平衡等出现结构性变化,增加发展的不确定性。
  人口老龄化对消费行为也会产生影响,突出体现为对消费结构的影响:随着老龄化水平上升,与工作相关的消费如衣着消费、交通通信消费和文化娱乐消费明显下降,而医疗消费支出则明显上升。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看,与工作相关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更加明显,因此,即便人口老龄化没有影响消费水平,消费模式的转换也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三,人口总量达到峰值对总需求产生的影响。2012年前后,我国16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对劳动力市场和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工资的快速上涨、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衰减、劳动节约型技术的应用等一系列现象的出现,其中,很多情况变化之快又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从已经公布“七普”数据推演,人口总量将很快达峰,这将是人口形势出现的又一次重大转折。人口达到峰值后,我国人口总量将呈现负增长的态势。如何应对人口总量下降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可资借鉴的国际经验并不多,对我国这样的经济体量和人口体量的大国的影响更具有特殊性。在人口发展越过总量变化的转折点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和收入分配均等的程度对总需求的影响效应会更加明显,应该在相关领域加强深化改革的力度,以对冲人口因素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
  顺应人口形势的经济发展模式
  人口形势具有较强的惯性。在世界各国鲜见低生育率的反弹,人口老龄化也将长期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人口与经济发展虽然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但由于人口变量的惯性更强,未来应该主要着眼于顺应人口形势的变化,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方式。
  鉴于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也是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变化最主要的特征,因此,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核心是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形成适应老龄化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老龄化社会的最主要矛盾来自于老年抚养比恶化对社会赡养体系的挑战。因此,依靠劳动年龄人口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升,形成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是老龄化社会保持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从我国人口转变的进程看,快速人口转变大大压缩了人口红利的窗口期,要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程也必须加速。对于很多发达国家而言,人口转变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无政策干预的,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资本和劳动相对价格的变化,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机制,就更容易形成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经济增长方式。然而,我国迅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事实以及不断加速老龄化的趋势,很容易对经济发展形成冲击性的影响,难以通过自发的机制实现结构变化,必须辅之以经济发展政策的干预和诱导。因此,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要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发生的变化。在老龄化社会,提升劳动生产率的根本在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和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程度。因此,从依赖要素积累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至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的增长方式应该成为经济发展政策的核心。
  人口形势变化对经济发展的直接冲击就是劳动力市场规模的不断缩小,因此鼓励劳动节约型技术的应用在经济发展政策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节约型技术的应用必须辅之以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再分配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为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目的。否则,就会出现收入差距扩大、与老龄化相关的贫困加剧的不利局面。
 
专家论点辑要
 
  ▲经合组织预计中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均高于全球水平
 
  5月3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报告认为,在疫苗接种计划和财政刺激政策推动下,全球经济已经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中国经济将保持平稳复苏步伐,预计中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均高于全球水平。
  报告认为,得益于疫苗接种范围扩大加上各国刺激政策支持,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已经明朗,预期2021年全球经济将增长5.8%,2022年将增长4.4%,均高于此前预期。
  经合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劳伦斯·布恩认为,世界经济正处于复苏关键阶段,疫苗的生产和分发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加速,并得到有效的公共卫生战略的支持。此外,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为低收入国家提供为其人口接种疫苗所需医疗资源和财政支持。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分析,未来全球经济复苏成色还要看全球疫情防控进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恢复情况和欧美等短期强刺激政策效果是否过快减弱。目前,欧美经济体元气尚未恢复,通胀抬头、潜在滞胀风险值得警惕。
  分地区来看,报告认为中国经济增长已经超过新冠疫情危机前的水平,预计在2021年和2022年将保持平稳。在G20国家中,2021年中国经济将增长8.5%,较此前的7.8%的预期大幅提高。2022年经济增速为5.8%,也高于此前4%的预期。
  发达市场方面,经合组织预计美国2021年经济增速为6.9%,高于此前预计的6.5%,2022年经济增速为3.6%,低于此前预计的4.0%。就欧元区而言,随着疫情限制措施解除,预计2021年欧元区经济增速为4.3%,到2022年为4.4%。
  报告称,虽然疫情期间政府的财政支持推高了大多数经济体的债务水平,但目前的低利率政策使得偿债更易于管理,并应为医疗保健、数字化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投资开辟道路。发达经济体应保持当前宽松货币政策立场,在物价上涨的潜在压力下,应允许总体通胀暂时超出正常水平,并在必要时审慎部署宏观政策,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低利率和高流动性。
 
中小企业
 
工信部启动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
 
  6月1日,工信部宣布,自6月1日至30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工信部总经济师许科敏在1日举行的启动会上说,中小企业服务月以"办好实事,助力发展"为主题,针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围绕企业需求,实施管理咨询诊断、数字化赋能等举措,开展技术、融资等领域针对性强的服务活动。
  工信部要求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服务方式的升级。
  据介绍,目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平台1300多家,带动社会化服务机构近10万家。
 
证监会将持续完善"有进有出"的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
 
  5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完善相关的自律规则,加强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出清,持续完善"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
  证监会介绍,新三板市场一直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为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部分公司在经营发展方面也容易出现较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有部分企业陆续退出新三板。究其原因,有的是在市场早期对新三板认识不足,在经历市场爆发式增长后,逐步趋于理性,因经营业绩较差或出于成本考虑,主动选择退出;有的是挂牌前准备不足,挂牌后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无法满足持续监管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被强制退出市场;有的是通过新三板市场培育成长壮大后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总体上看,新三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市场退出理念,初步形成了较为良性的市场生态,市场退出及运行均较为平稳。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夯实新三板市场基础制度,促进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在总结近年来新三板终止挂牌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证监会指出,《指导意见》遵循《证券法》的精神,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充分借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实践经验,结合新三板市场特点,进一步完善了主动终止挂牌、强制终止挂牌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终止挂牌后有关监管安排,突出交易场所主体责任,尊重市场规律和公司自治,加强市场出清和风险防控,加强投资者保护,促进形成更加规范化的市场退出制度。
  证监会透露,《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对主动终止挂牌制度作出了要求,在尊重市场主体自治的基础上,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全国股转公司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履行审查职责。二是对强制终止挂牌作出了要求,明确由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细则,从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明确强制终止挂牌情形,承担对强制终止挂牌的审查责任,严肃市场纪律、推动市场出清。三是明确了终止挂牌公司的后续监管安排。明确200人终止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终止挂牌后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自律管理。
  证监会指出,《指导意见》于2021年1月29日至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10条,集中于终止挂牌公司的股份托管及转让安排、投资者保护、主办券商职责等操作层面的问题。总体看,各方对《指导意见》的基本思路、框架和主要内容表示赞同。证监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落实。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持续完善相关的自律规则,加强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出清,持续完善"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
 
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正式推出
 
  5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同时配套修改了《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以进一步健全新三板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进退生态。
  据悉,全国股转公司前期已就《细则》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对规则条款做了修改完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发布实施的《细则》进一步明确了IPO或转板上市公司豁免提供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具体时点、补充了撤回终止挂牌申请的相关规定、简化了专区中代为办理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职责表述。
  从《细则》内容来看:
  一是优化主动终止挂牌条件和程序。全国股转公司允许挂牌公司主动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不合理且拒不改正等不符合主动终止挂牌条件的公司,将驳回其主动终止挂牌申请。
  二是完善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和要求。在现行未按时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情形基础上,新增四大类十二种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坚决出清劣质公司,健全市场自净功能。
  三是健全投资者保护措施。将投资者保护作为终止挂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主动摘牌过程中,要求挂牌公司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须就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对精选层公司和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实行网络投票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在强制摘牌过程中,要求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充分揭示风险,积极回应股东诉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设置十个交易日的摘牌整理期,充分保障投资者退出机会。
  四是明确终止挂牌后续安排。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全国股转公司鼓励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到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股份登记托管或转让。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三板市场化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市场环境的自我净化,保障市场运行质量。全国股转公司将组织实施好企业摘牌有关事项,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三板市场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同时,以"转得顺畅、转得便捷"为目标,进一步细化转板上市相关操作安排,便利优质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落实终止挂牌新规,着力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促进新三板市场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指引进一步完善诚信监管工作
 
  5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进一步完善了各业务事项中的诚信要求,统一了监管标准。
  具体而言,一是明确申请挂牌公司或相关主体申请挂牌环节的失信禁入安排,以及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环节中挂牌公司、收购人等主体的诚信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要求。二是明确主办券商、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在挂牌申请、股票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环节的诚信核查及报告责任。三是明确日常监管中相关主体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时,挂牌公司应及时披露并提示风险。
  在过渡安排上,公司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激励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继续按照原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全面落实诚信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做好诚信监督管理,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促进市场主体树立"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理念,提升新三板市场诚信建设水平,为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UNIDO呼吁政府为中小企业制定创新型融资机制
 
据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总干事李勇5月29日在国际金融论坛2021年春季会议上表示,中小企业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支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此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相关防控措施对亚洲中小企业的影响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与2019年相比,2020年亚洲中小企业收入损失超过50%。为此,李勇表示,政府要为中小企业制定创新型融资机制。
他说,“我们已然目睹了一些政府主导的关键性变革,其中包括开放电信领域,加强互联互通;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扩大移动金融业务布局;以及改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学习等数字领域合作的基础设施和平台。”与此同时,“在扩大金融科技服务范围及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也应注重对金融行业合理监管,实现公平竞争,化解潜在风险。”
 
畅通银企对接应对中小企业融资新态势
 
经济参考报6月4日刊发署名彭超的文章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结构转换复杂性上升,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加上疫情因素,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呈现出新的态势和特点。
一方面,融资供给与融资需求不匹配。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大力提倡创新、创造、创业,这都离不开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迎来更多机会和更大空间。以此为背景,我国涌现一批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知名度高的隐形冠军企业和瞪羚企业。随着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资金需求也相应增加。但从资金供给来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在资金安排使用方面考虑到风险防控等因素,能够拨付给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相比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生物等技术和产业加速融合,导致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带动全球产业体系加速重构。此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新一轮消费结构升级动力持续增强,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占比上升并逐步成为消费核心,从事教育、医疗、文化、健康等新兴服务领域的中小企业快速成为热点,这些新特点给传统企业的融资方式带来了巨大挑战,融资需求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基于以上因素,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着手。
  一是打破信息壁垒,为银企合作提供数据支持。在已有的数据平台基础上,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企业流水线数据和企业管理数据,进一步搜集工商、税务、统计、海关等各业务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抓取、梳理并整合成为中小企业贷款多维度、多层次信用依据,形成方便查询的报表体系,为企业办理金融业务提供真实可信的数据保障。
  二是搭建融资征信平台,为银企合作提供渠道。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信用水平低,且缺乏信用担保,这一难题可通过强化征信建设有效缓解。征信建设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与银行系统联通的企业信息共享网络,便于银行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信用信息,降低银行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提升银行评估企业客户能力的效率和有效性,切实为经营状态良好、信誉度高的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三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提高融资精准度。大力弘扬诚信立业的守信精神,坚决抵制逃废债等失信行为,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加快构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失信行为跨地区、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逐渐形成社会信用联防联动机制,对失信者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对守信者给予奖励,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机制,设立银行融资白名单,对于白名单内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优惠,提高融资精准度。
 
经贸态势
 
全球货物贸易正持续恢复
 
  据报道,世界贸易组织5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货物贸易自去年第二季度出现短暂深度下滑后,今年将呈现持续恢复态势。
  世贸组织发布的最新一期《货物贸易晴雨表》显示,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高于基准点100,达到109.7。这意味着全球货物贸易广泛恢复和贸易规模加速扩大。
  世贸组织表示,全球贸易趋势与该组织今年3月的年度贸易预期基本一致。世贸组织当时预计,今明两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分别增长8.0%和4.0%。
  世贸组织同时指出,尽管短期内贸易前景相对积极,但全球各地区表现并不均衡。从贸易类别上看,服务贸易仍然疲弱。世贸组织警告,目前全球各地区特别是贫穷国家新冠疫苗接种滞后,新冠疫情复燃会破坏贸易恢复进程。
  根据全球货物贸易景气指数的编制规则,数值100为其基准点。如果某一次指数为100,意味着全球货物贸易增长符合中期趋势预期。指数大于100表示该季度全球货物贸易增长高于预期水平,反之则显示全球货物贸易增长低于预期水平。
  世贸组织2016年7月首次发布全球贸易景气指数,通过采集主要经济体的贸易统计数据,就当前世界贸易的短期发展走向提供早期信号,为贸易政策制定者和工商界提供更为及时的国际贸易信息。
 
美暂缓对六国加税
 
  据报道,美国贸易代表戴琪6月2日宣布,美国已对英国、印度、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和土耳其的数字服务税进行了为期一年的"301调查",并决定对六国某些商品加征关税,但将加征关税的日期暂缓180天,以便推进多边渠道的相关谈判。
  戴琪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仍致力于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二十国集团框架下就国际税收问题达成共识。美国暂缓对六国加征关税是为正在进行的多边谈判提供"额外时间",但保留在未来必要时根据"301条款"加征关税的选择。
  近年来,美国与多个贸易伙伴因数字服务税产生争端。2019年7月,美国对法国计划征收的数字服务税发起"301调查",指责法国政府不公平地针对某些美国科技企业。法方回应,法国面向世界各地的企业征收数字税,是非歧视性措施,旨在"恢复税务公正"。
  2020年6月,美国对欧盟、英国、巴西、印度、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捷克、印度尼西亚10个贸易伙伴已执行或正在考虑的数字服务税发起"301调查"。
  2021年1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暂不执行此前对法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的计划,以和美国针对其他贸易伙伴数字服务税开展的"301调查"进行协调。同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裁定,英国、印度、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和土耳其六国的数字服务税"歧视"美国企业,不符合国际税收原则。
 
CPTPP启动英国"入群"谈判
 
  6月2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11个成员国正式宣布,启动接纳英国加入的谈判。如果确定加入,英国将是11个创始成员国以外第一个正式申请加入的国家。英国政府表示,一旦获准加入将给英国未来发展带来巨大机遇,英国国会将在未来数周讨论约翰逊政府提交的具体计划,尽快完成谈判。
  在当天举行的CPTPP委员会视频会议上,担任主席国的日本经济财政兼再生相西村康稔表示,"希望观察英国是否符合较高标准"。观察家认为,英国实际加入可能需要近一年时间。《日本经济新闻》的分析认为,英国被批准加入CPTPP的可能性很大。为了弥补脱欧带来的打击,英国提出在2022年年底之前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国家和地区覆盖比率提高到总贸易额80%的目标。如果英国能够加入CPTPP,这一比率将达到约65%。但对于包括日本在内的11个现有成员国来说,英国加入后带来的经济扩大效果其实有限。从201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来看,CPTPP成员国在全球所占比率为13%,英国加入后仅上升到16%。
  英国政府国际贸易大臣特鲁斯表示,加入CPTPP将为英国带来巨大机遇,让英国经济重心由欧洲转移至增长较快的地区。一旦成功"入群",英国将可以进入这个涵盖11个亚太国家、约5亿人口的自由贸易区。然而,有声音认为,对英国而言这个市场比邻近的欧洲市场更难触及。
  英国在今年2月正式申请加入CPTPP,其前身是于2018年12月生效的TPP。美国在特朗普政府时期退出TPP,外界预计拜登政府短期内将优先处理内政。日媒认为,CPTPP能够扩大到欧洲仍然颇有意义。如果区域外主要国家参加,将对CPTPP扩大带来"东风"。泰国早已讨论参加CPTPP,同时中国大陆、韩国和中国台湾也显示出兴趣。
 
赵瑾:有效应对外贸发展新变化新挑战
 
《经济日报》6月2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赵瑾的文章指出,外贸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尤其需要外贸充分发挥畅通要素流动的载体作用、促进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联通内外循环的桥梁作用。在此背景下,清醒认识“十四五”时期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深刻研判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态势新趋势,探明风险挑战的主要来源和深层次动因,积极探索推动外贸更好发展的新路径新举措,对稳住我国外贸外资基本盘、实现贸易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世界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强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经济尚未从危机中完全复苏,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又令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大幅下降42%;FDI降幅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同比下降了69%;外资流入发展中经济体的降幅较小,同比下降12%。
  目前,发达国家仍是全球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的主体,但国际组织对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三大预测指标均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达国家的冲击超过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冲击,这表明国际市场将大幅萎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认为,虽然世界经济在2021年的复苏势头更强,但因复苏路径的分化,不同经济体之间、同一经济体内部的复苏速度存在明显差异,危机可能对经济产生持久冲击,多重潜在的风险并存,全球经济前景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外贸一直在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在全球市场萎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加大、世界经济前景不稳定不确定性增强的大背景下,尤其需要更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与挑战,稳住我国外贸外资基本盘。
  对此,一方面,要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特别是要依托强大国内市场,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另一方面,要在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加快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数字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
  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引发了国际贸易规模、内容、结构、速度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未来,国际贸易的交易主体将由最终产品贸易、中间产品贸易发展到数字贸易,这一重大变化值得高度关注。
  我国是全球贸易大国,是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服务贸易国。2020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16万亿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值4.56万亿元。在数字经济浪潮中,我们能否把握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大势,进而成为全球数字贸易大国,关键在于能否用好数字技术、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需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两个维度有所突破,不断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
  实现数字化转型,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制定旨在提升技术、推动生产和服务数字化发展的相关战略与规划,发挥规划对企业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打造新型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建立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性服务平台;二是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提升国家经济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快制定数字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切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数字化风险防范机制,在数据市场开放的进程中确保国家利益、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安全。
  国际经贸规则正在重构
  当前,全球贸易规则正处于重大调整中,WTO改革、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国际货物贸易规则细化、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完善等不断推进。正是在国际经贸规则的重塑中,全球贸易的“新版图”逐步清晰。
  目前,国际新一轮开放已经从“边境开放”向“边境内开放”转移,即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边境措施开放,向边境内的体制、规制、标准和政策转移,比如,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竞争中性政策等。在此背景下,我国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的任务较为紧迫。
  如何更好顺应国际经贸规则的新变化?一方面,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要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
  贸易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2021年,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风险报告》指出,从未来十年的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看,环境风险将是未来人类面临的最大风险,突出表现为极端天气、应对气候变化失败、自然灾害、生物多样性丧失、人为环境灾害等。
  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核心目标,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应该看到,全球环境风险对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挑战依然严峻。面对这一挑战,我国要为全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还需要继续付出艰辛的努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对此,一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政策与环境政策的协调,推动可持续发展;二要实现绿色生产,发展绿色贸易,按照国际先进的环保标准生产和制造,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三要推动绿色投资,设立外资引进红线,严禁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对外投资也要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
  统筹发展和安全日益重要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提出“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着力提升粮食、能源、金融等领域安全发展能力”,这对我国外贸实现更好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未来,我国将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必然要面对各种可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对此,必须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
  具体来看,要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国际供应链保障合作,在国际产业安全合作上切实发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要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妥善应对经贸摩擦;要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和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不断完善境外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要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基础性立法,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构建保护数据要素、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合作机制和全球网络安全保障合作机制;要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粮食、能源、金融等领域的安全发展能力。
  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面临调整
  世界贸易组织在践行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因现有贸易规则难以适应数字技术对国际贸易的深刻影响,世界贸易组织面临规则重塑、完善争端解决机制、强化监督履行机制等多重改革任务。
我国是全球贸易大国,也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面临重大调整的关键时刻,要积极参与WTO改革,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要推动WTO发展议程谈判,坚决维护发展中成员地位,保障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发展权益,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等数字贸易、服务贸易新规则谈判,加快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同时也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赢得主动。
 
投资视点
 
北京银保监局加强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重点规范在京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价格管理、合同管理及行为管理,督导相关机构压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流程,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针对部分机构存在的对消费者风险提示不到位、贷款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机构全面梳理、及时修订现有贷款合同格式条款,并须在合同首页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关注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尤其要对易引起消费者纠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利率、贷款期限、贷款违约金等内容进行集中重点提示,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通知强调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并应依法保存及使用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通知要求各机构切实完善价格管理,建立清晰的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制定相关服务价格。督导各机构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合作经销商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公示消费金融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切实做到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以通知出台为契机,推动在京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立足专业化信贷服务定位积极发展消费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居民消费升级。
 
上海经信委就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据悉,为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有效保障上海市成品油供应,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上海经信委牵头起草了《上海市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6月1日公开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不得随意断供、限供。禁止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应急保供机制,保障上海市加油站成品油稳定供应。
  意见指出,加油站同时提供充(换)电、加气、加氢等多种能源服务,或同时提供购物、车辆清洗服务等非油品业务的,应当满足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加油站安全运营、环境整洁。
 
山西省开创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新模式
 
  近日,太重集团、华新燃气、潞安化工等四家企业与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签署共建、共管、共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议。此次签约,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双方在科技、人才和资源等方面的互补优势,整合资源,优势叠加,开创了山西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新模式。这是山西省深入推进山西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保5争5",对现有的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调整的又一重大举措。
  共建,即合作的企业和高校共同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实验室合作共建。共管,即企业学校联合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结合高校学科优势与企业、行业技术前沿,优化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运行模式,改革重点实验室管理方式,确保重点实验室有效运行。双方将打破壁垒、取长补短、融通融合,共同贯通产学研用,贯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中试开发、产品研发,贯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共享,即企业和高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平台、人才、团队和成果方面加强资源共享、成果共享、智力共享。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和高校共建共管共享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明确指出,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分类管理,完善评估机制。针对现有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山西省鼓励企业与高校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开展共建共管共享。力争2025年,把省内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本领域全国、世界上最重要的高水平创新高地,引领相关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发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和团队,持续产出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成果,成为解决相关领域世界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的核心创新力量,引领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
  据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山西省围绕"14+N"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原始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需求,将全面提升人才引进、知识创造、知识获取能力,进一步完善全省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梯次衔接、开放共享、富有活力的实验室体系,成为引领山西省基础研究和重大创新的战略科研力量。在"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核心技术、迭代性技术攻坚攻关上持续发力,推动山西省实现更多"从0到1"质的突破,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中确立山西地位、贡献山西力量。
 
山东将加快建设"美丽海湾"
 
  据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21年全省湾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和《渤海湾(山东部分)污染整治指导意见》《莱州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丁字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动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改善、海洋环境风险有效管控、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全省湾长制工作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将从统筹推进陆源污染治理、精准防治海洋污染、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海洋环境灾害风险防范、服务经略海洋发展大局、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六大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一批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
  在统筹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方面,《工作要点》明确要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入海河流消劣行动,巩固40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成果,推进63条省控入海河流消劣。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年底前完成三分之一以上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其中工业生产废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
  精准防治海洋污染方面,《工作要点》提出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强船舶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海洋塑料垃圾监测。
  服务经略海洋发展大局方面,《工作要点》提出,服务保障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推动深远海养殖项目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服务水产养殖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全省海上风电建设规划环评;做好海水淡化项目环评服务工作,推进浓海水的综合利用。
  根据《渤海湾(山东部分)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渤海湾(山东部分)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潮河总氮浓度控制在5mg/L以内,渤海湾(山东部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初步将渤海湾贝壳堤岛保护区段、东营黄河口区段建成"美丽海湾"。
  根据《莱州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莱州湾沿湾县控及以上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陆海衔接区域实现有效监管。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莱州湾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8%左右。初步将黄河口区段和莱州湾潍坊滨海旅游区段建成"美丽海湾"。
  根据《丁字湾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到2022年,丁字湾互花米草入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水动力环境有所改善。到2025年,完成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并实现有效监管,五龙河总氮浓度较2020年下降10%,丁字湾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25%左右(省控站位)。
 
辽宁省印发方案明确城市更新先导区项目建设目标
 
  日前,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辽宁省城市更新项目要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为着力点,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强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辽宁省未来五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主要方向。辽宁省明确,要聚焦建设绿色城市、低碳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
  让绿色成为城市的底色。《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智能社区建设,老旧小区要实施市场化改造,支持使用绿色技术和产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大力实施防洪工程、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升级建设。积极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城市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医疗教育、产业培育等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公园城市,并倡导建立"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建筑"绿色建筑体系。
  着力建设低碳城市。《方案》提出,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通过优化发展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公共交通能力、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推动城市路网结构优化等,发展城市低碳出行体系。
  让城市更智慧更聪明。《方案》要求,要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城市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和防灾应急项目建设。在塑造人文城市方面,将通过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推进历史文化传承。
  激发内生动能,让城市更具活力。辽宁省将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支持金融、科技、电子商务、文化体育、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盘活闲置存量资源,使其转变为现实生产要素。发展租赁住房,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
 
湖南发文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
 
  5月31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湖南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公布《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助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若干措施》提出"五个高于"目标,即全省当年科技信贷增速高于各行贷款平均增速,当年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科技型企业新发放信用贷款高于上年,各行当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数、贷款金额高于上年。
  为强化政银企对接,湖南省将组织开展科技金融"进百园惠万企"专项行动,加强省级以上园区、科技型企业走访帮扶。加大融资需求摸排,及时推送科技型企业"无贷户"名单。同时,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对科技型和新兴优势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再贴现优先办理、提供绿色通道。
  《若干措施》提出,开展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试点,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开展工作站星级评价,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设立科技信贷事业部。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优惠利率,优化考核激励机制。
  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服务方案,大力推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创新"芙蓉人才计划"专属信贷产品,增加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担保和贴息政策。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拓展多元化融资,建立科技型发债企业档案库,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方式实现融资。鼓励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挂牌融资,力争今年末挂牌企业数量较上年末"倍增"。
  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激励机制,支持高新技术园区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覆盖面。开展科技金融示范园、示范网点评选,在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湖南印发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据悉,湖南省近日印发《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推动长株潭规划同图、设施同网、三市同城、市场同治、产业同兴、生态同建、创新同为、开放同步、平台同体、服务同享,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区、全国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行动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三个层次:中心区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中心城区(含长沙县),要加快一体化融合发展,形成经济科技发达、资源要素集中的核心增长极;都市圈为中心区以外的浏阳市、宁乡市、醴陵市、韶山市、湘潭县等区域,要提升长株潭整体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能力,打造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城市群为以长株潭三市为中心,统筹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5市联动发展,要建设充满活力的长江中游城市群。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万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制造业比重达7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0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形成3个世界级产业集群,成功构建长沙"四小时航空经济圈"。
  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良。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56.8%,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福建宁夏签署"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
 
  据悉,福建、宁夏两省区5月30日在福州召开闽宁协作第二十五次联席会议,现场签署了闽宁"十四五"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开启闽宁协作新篇章。
  协议指出,下一阶段两省区将推动闽宁协作由政府主导向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转变、由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转变、由扶贫协作向全面合作转变。
  协议明确了推进产业合作、加强人才交流、加强劳务协作、加强消费协作等十项重点工作。包括力争"十四五"期间,在宁闽籍企业(商户)由目前的5700家增加到1万家左右;福建省选派不少于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宁夏,宁夏选派不少于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到福建学习进修;福建省帮助宁夏5万名(人次)农村劳动力、约1.5万名(人次)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福建省采购、销售宁夏消费帮扶产品50亿元等。
  此外,协议确立了每年召开省级联席会议、双方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等保障措施。包括"十四五"期间,福建省财政加大援助宁夏资金投入,其中2021年安排61045万元。
  自1996年党中央做出东西部结对帮扶战略部署、福建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对口协作关系以来,闽宁协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25年从未间断。如今,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已从单向扶贫拓展到产业对接,从经济扶助拓展到两省区经济社会建设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深度协作,为宁夏脱贫攻坚提供强劲助力。
 
海南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
 
  据悉,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自6月25日起开始施行。
  《通知》明确,各市县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园区今后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时,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同时,省政府对已经出台支持市县及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保持不变。市县政府及园区收到省财奖补资金后,不得将财政奖补资金与企业缴纳税收同非税收入挂钩直接奖励给企业。。
  "相关政策出台主要基于实质性经营以及引导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优势产业的角度考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为了招商引资,不少地方政府会采取财政资金与税收挂钩进行返还或激励的方式。这种方式从短期内看会吸引投资,带来一些短期经济、就业目标的实现,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是不利的。他进一步解释,财政资金与税收挂钩进行返还或激励,有可能形成税收洼地,带来一些企业的税收套利行为,不但造成地方之间的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会侵蚀地方税基,伤及地方财政的根本。市场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的效率取决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人为运用税收的扭曲去影响经济,将无法促进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市场的理性抉择。
  根据《通知》要求,具体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由市县及园区研究制定。海南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可重点统筹用于提升园区重点产业培育能力、提升园区人气指数、提高园区运营效率和减轻入园企业运营成本等,具体可用于7个方面。比如,按照实质性运营的要求,可与落户企业签订对赌协议。对赌指标可以是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年度产值、市场占有率、企业成长、企业上市、企业排名、人才引进、业务培训、企业获奖等,入园企业完成对赌目标后给予综合奖励。
  《通知》还明确,支持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园区。支持采取贴息、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式对入园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上市辅导等进行奖补。
  在李旭红看来,将这些财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成本,能够形成良性的长期产业激励效应。海南自贸港作为我国高水平开放的高地,其在制度创新上也需要与之相匹配,因此,此次所发布的政策是长远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拜登6万亿美元预算被批"放水"
 
  据报道,美国总统拜登5月28日向国会提交了总额6万亿美元的2022财年预算草案,申请扩大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政府支出,使用期为今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路透社报道称,作为拜登在总统任内的一份预算案,其开支要求在短期内将令美国债务大幅增加,从长期来看,拜登指望通过增加税收来减少赤字。
  根据该预算按内容,拜登政府本财年开支主要分为三方面。首先是超4万亿美元基建支出所涵盖"就业计划"和"家庭计划"两个方面,旨在扩大对道路交通及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增加对教育、儿童福利、医疗保健等民生方面的投入;此外是涉及卫生防疫、气候变化、枪支管控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相比特朗普政府的预算案,拜登预算案为教育部、卫生及公共服务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分别增加41%、23%和22%的拨款,而国防拨款仅增1.7%。
  路透社报道称,此次拜登预算案比新冠疫情前的政府开支水平大幅提高了大约35%,而且如此大规模提高联邦政府在国民经济的作用也是美国自二战之后所从未有过的局面。此外,白宫预算案预计美国政府2022财年的财政收入为4.17万亿美元,赤字为1.84万亿美元。这一赤字水平虽然低于新冠疫情来袭背景下的2020和2021财年,但远高于疫情暴发前2019财年的9840亿美元。该预算案还预计美国2023财年赤字为1.372万亿美元,预计未来10年赤字为14.531万亿美元。
  报道称,为增加政府收入、降低赤字,拜登团队提出对企业和富人加税,但"最乐观估计"也要约15年时间才能摊销计划中的新增大规模政府开支。
  低利率环境下提高刺激
  白宫官员认为,当前美国正处于低利率环境下,正是大笔投资之际,以刺激经济、增加就业,确保美国相对中国的竞争力。美国财长耶伦也表示,在平均通胀和美国利率均较低的情况下,政府负担得起这些债务。
  不过拜登预算案公布后在美国国内引来巨大争议,经济学家和华尔街投资客对白宫描绘的如此乐观前景表示怀疑。此前就有共和党议员在5月27日发布警告称,拜登的支出和税收计划将使经济背负过于危险的债务水平。《华盛顿邮报》28日称,经典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大搞赤字财政会带来经济过热和通胀等副作用。此外,虽然拜登团队预计会在拜登第二任期内随着经济的改善再出手降低赤字,但事实上赤字的真正削减要到拜登任期结束之后发生,未来一段时间赤字真实情况可能会比预估的情况要糟糕。
  长城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吴金铎5月30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通常一国顺利发债的条件之一是低利率环境,6万亿预算的实施是2021年10月1日开始的下一财年。目前来看,美国具备发债的条件;更重要的是美国4月份CPI虽已上升到4.2%,处于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但非农就业以及薪资水平远未达到疫前水平,美元也疲软无力,因此美国经济实际没看起来的那么好,这是拜登政府坚决实施财政刺激的重要原因。
  多方提示风险
  《华盛顿邮报》援引美国财政部前财长拉里·萨默斯5月28日警告称,大规模的流动性势必导致通胀,房租和食品价格都会急剧上涨,若导致美联储加息,则可能引发经济衰退。
  报道认为,白宫提出的这份预算草案说明"许多民主党人已经根本不在乎财政赤字问题了",这与上一个民主党总统奥巴马第二个任期内大幅降低赤字的政策大相径庭。美国参议院共和党领袖麦康奈尔警告称,白宫这份预算草案将把美国家庭"淹没在债务、赤字和通胀之中"。
美国政府肆无忌惮大规模放水有"恃美元为世界货币而无恐"的心理,不惜以邻为壑,牺牲他国家利益,通过收割全球其他国家铸币税的方式来实现本国的经济目标。吴金铎认为,正是因为美国的这种"自私"行为,让美元的国际信用本世纪以来受到明显影响。伴随着美元流动性的泛滥,俄罗斯、巴西等国已提前加息来防范通胀风险。
 
美联储"褐皮书"显示美国通胀压力进一步增加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6月2日发布的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经济活动温和增长,通货膨胀压力进一步增加。
  这份报告根据美联储下属12家地区储备银行的最新调查结果编制而成,也称"褐皮书"。报告显示,4月初至5月底,美国各辖区经济活动以更快速度温和扩张。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放松疫情管控措施对部分辖区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
  报告同时指出,美国通胀压力进一步增加。供应链中断导致投入成本迅速上升,建筑业和制造业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销售价格也温和上涨。各辖区普遍预计,未来几个月成本和销售价格可能继续上扬。
  报告还显示,美国就业市场相对稳定,但劳动力短缺继续制约就业市场持续复苏,尤其是低薪岗位、熟练工种等职位缺乏合格劳动力。预计未来数月,美国就业市场增长将继续受到劳动力短缺限制。
  美联储每年发布8次"褐皮书",通过地区储备银行对全美经济形势进行摸底。该报告是美联储货币政策例会的重要参考资料。下一次美联储货币政策例会将于6月15日至16日举行。
 
土耳其里拉汇率创历史新低
 
  据悉,土耳其里拉6月1日晚在土总统埃尔多安呼吁降息后,大幅下跌至历史新低。
  埃尔多安1日晚接受土耳其国家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时表示,降低利率为当务之急。他认为降低利率将减轻投资负担,期待在7月和8月降息。
  随后,土耳其里拉对美元汇率下跌逾3%,至1美元兑换8.77里拉,创历史新低。汇率在2日开盘时有所回升,至1美元兑换8.67里拉。
  此前,土央行将基准利率大幅提高至19%,以应对不断上升的通货膨胀。据土耳其统计局数据,土耳其4月通胀率达17.14%。而埃尔多安一直要求土央行实行低利率,助力国家经济从新冠疫情冲击中恢复。
  今年3月上任的央行行长沙哈普·卡夫奇奥卢支持低利率。他在上任后表示,应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宏观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增加投资、生产、出口和就业,进而实现通货膨胀的下降。
  近年来,土耳其政局不稳,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同时,受土美关系恶化影响,土耳其爆发汇率危机,加之受新冠疫情暴发影响,土耳其里拉对美元汇率与2018年年初相比贬值逾50%。
 
港交所宽免两类ETF收费
 
  5月31日,香港交易所(00388.HK)宣布,从即日起宽免特定类别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收费。此次宽免的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及货币市场类ETF。
  港交所在公告中指出,此举是为拓宽香港ETF市场的产品种类,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发展香港成为亚洲ETF中心。
  原规定下,港股ETF产品的交易者需要缴付交易系统使用费、最低股份交收费用,且庄家也需要支付产品交易费用。交易系统使用费为每笔交易0.5港元;最低股份交收费,按照交易参与方的不同,分别最低收费1港元或2港元。新规将免除这两项费用,并且根据ETF过去一年不同的日均成交额,向庄家豁免不同比例的庄家交易费用。
 
投资分析点评
 
▲兆易创新切入主流存储器市场
 
  据报道,中国国产内存芯片版图再添新厂商。6月3日,中国存储器设计厂商兆易创新( 603986.SH )宣布,其首款DRAM内存产品已经量产,实现从设计、流片到封测、验证的全国产化。
  兆易创新是国内第二家在DRAM内存芯片领域实现全流程实现国产化的厂商。在它之前,长鑫存储具备了自主研发并制造DRAM的能力。
  一名接近双方公司的人士透露,兆易创新此次发布的DRAM系列芯片由长鑫存储代工。
 
  ▲纵目科技完成1.9亿美元D轮融资
 
  6月3日,自动驾驶系统提供商纵目科技宣布,完成累计金额1.9亿美元D轮融资,该轮融资分三轮完成,领投方包括日本电装、同创伟业、高远资本、小米长江产业基金。
  纵目科技也是小米宣布造车后投资的首批企业,公司称通过投资有望在小米智能场景应用领域展开多维度合作。
 
  ▲三峡能源首发募资227亿成A股年内最大IPO
 
  6月1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905.SH ,下称"三峡能源")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在启动回拨机制后,三峡能源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约为1.28%。
  此次三峡能源共计募集资金227亿元,将成为中国能源类公司在A股完成的最大IPO项目,也是今年以来A股最大规模的IPO募资项目。
  据了解,三峡能源此次发行股份数量为85.71亿股,发行价格为2.65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85.71亿股。
  同花顺数据显示,包括三峡能源在内,A股历史上首发募资规模在200亿元以上的公司共有21家,三峡能源的募资规模排在第17位。
  从首发日期来看,截至6月2日,2021年以来两市共有205家公司首发募资,募集资金规模合计达到1827.73亿元,三峡能源也是今年以来最大的IPO募资项目,且其余204家公司的首发募资规模均未超过百亿。
  按照公司规划,三峡能源计划将首发募集资金投入到七大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峡能源的前身最早是成立于1985年的中国水利实业开发总公司,由当时的水利工程综合经营公司和中国三峡实业开发公司合并而来,原隶属于水利部,后划归国资统一管理,2008年底整体并入三峡集团。进入三峡集团前,公司主要从事水务相关投资业务。进入三峡集团后,公司定位为三峡集团新能源业务平台,开始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
  本次发行前,三峡集团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三峡能源74.9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比亚迪半导体成立新公司
 
  5月27日,西安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均为陈刚。股权穿透可见,该公司为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安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显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业务。
 
▲台积电将在日本建立合作研发中心
 
  近悉,台积电将在日本东京以北的茨城县建设半导体开发机构,包括电子元件制造商揖斐电(Ibiden)在内的近20家日本公司将与台积电展开合作,该项目预计耗资近370亿日元,由日本政府资助其中一半的费用。
  此外,参与公司还包括旭化成,信越化学、长濑公司、Shibaura Mechatronics等,全面的研发工作最早将于2022 年开始。
  台积电今年2月批准在日本成立研发中心,日本政府于5月31日正式决定对台积电的上述计划给予援助。
  据称,日本政府希望通过合作缓解其半导体产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疲态。
  据报道,台积电的测试产线将于今年夏天之后开始整备,预计2022年可正式开始研发。
  台积电在晶圆代工领域稳坐龙头位置,未来在日本成立研发中心后,也将聚焦3D封装等技术的发展。与此同时,日本厂商也将为台积电提供原料和机台技术支持。例如,封装制程将借助 Ibiden 领先全球的技术,细微化电路材料则有赖旭化成,放热材料的信越化学、成形材料的长濑产业以及半导体生产机台的芝浦机械等。
 
▲台积电在美国芯片厂动工
 
  据悉,全球最大的晶圆代工厂台积电6月1日表示,该公司斥资120亿美元的新芯片工厂已经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开工建设。
  去年11月,凤凰城官员批准了对该项目的财政激励和政府支持措施。根据市议会通知,该市同意提供约2亿美元建设道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
  据了解,台积电2020年5月15日宣布在美国建设芯片工厂计划,该工厂将采用5纳米制程技术生产半导体芯片,计划2021年开始建设,2023年正式装机试产,2024年开始量产,规划月产能为20000片晶圆。2021年至2029年期间,该公司计划向这一工厂投资120亿美元。
  另外,台积电高管还指出,下一代3纳米制程技术芯片正在按计划推进,目标是在明年下半年开始量产。今年台积电的投资将会达到300亿美元,未来3年总计达到1000亿美元。
  前不久美国宣布推出高达540亿美元的半导体扶持计划,除了英特尔之外,三星、台积电也在积极争取这份高额补贴,台积电在美国建厂的计划有可能扩大,最终将建设6座晶圆厂。
  市场研究公司TrendForce的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全球十大芯片制造公司的季度总营收飙升至227.5亿美元,创纪录新高。
  "随着各种终端设备的需求飙升,各大制造商都加快了组件采购、提升了产能,并提高晶圆价格和调整产品类别,以便在自2020年以来的芯片短缺背景下确保盈利。"TrendForce分析师表示。在这一背景下,TrendForce预计,今年第二季度全球芯片制造公司收入将再创新高。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武汉市国资委将入主当代文体
 
  6月2日,业绩持续大幅下滑的当代文体(600136) 实控人变更重大事项初步落定。当代文体当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代集团、天风睿源与国创资本签署了《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前述协议,新星汉宜将其所持有的80,262,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3%)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6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国创资本,并将剩余所持有的68,900,881股(不包含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国创资本行使,当代集团将其持有的79,845,843股(占总股本的13.66%)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国创资本行使,天风睿源放弃其所持有的15,101,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对应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委托及放弃相关安排自《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时立即生效。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表决权放弃生效后,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然持有163,848,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3%),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国创资本将直接持有公司11,36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合计控制公司160,10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公告称,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国创资本将有权改组董事会,并提名改组后的董事会多数席位。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创资本,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武汉市国资委。
  当代文体易主的同时,公司股东也筹划减持。6月2日晚间,当代文体公告,股东蒋立章、彭章瑾因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分别减持不超过11,633,540股、5,905,018股,分别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9%、2.7%。
  同时当代文体还公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据了解,当代系早年间便被资本市场所熟知。当代集团旗下拥有3家A股上市公司,除当代文体外,还包括医药板块的人福医药(600079)、旅游板块的三特索道(002159)。受疫情等多方面影响,当代文体近年来经营发展形势不容乐观,或成为当代集团"弃子"的主因。
  当代文体是一家中国领先的集影视、体育和文化产业为一体的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H.600136),湖北省第一家荣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上市公司,是湖北省唯一拥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民营企业。公司总部设于武汉,并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西班牙巴塞罗那、荷兰阿姆斯特丹、英国曼彻斯特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地设有子公司或办事处。
  当代文体控股股东为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新星汉宜与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当代文体29.97%股权。
  此次拟接盘的国创资本,是一家由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大型金融集团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其控股股东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集团")是武汉市委、市政府于2020年9月整合重组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武汉市属相关商贸物流资产及股权,组建成立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资产总额737亿元,是武汉市国资委独资企业,连续多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青海省提出以盐湖股份为依托组建中国盐湖集团
 
  据悉,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依托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股份)、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信公司)两家骨干企业,围绕实现盐湖资源统一开发,整合现有盐湖资源开发企业,组建中国盐湖集团公司。
  盐湖股份是国内第一大钾肥企业,2019年因经营不善启动破产重整,部分亏损资产剥离至汇信公司。
 
▲蚂蚁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
 
  6月3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告称,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符合获批开业条件,并将在未来6个月内在重庆开业。
  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亿元人民币,其中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亿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南洋商业银行出资12.008亿元,占比为15.01%;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占比10%;宁德时代出资近6.5亿元,占比8%;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608亿元,占比7.0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92亿元,占比4.99%;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92亿元,占比4.99%。黄浩担任蚂蚁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
  银保监会非银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后将承接蚂蚁集团旗下小贷公司中符合监管规定的消费信贷业务,有利于推动蚂蚁集团落实消费信贷业务整改要求、将相关业务全面纳入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重要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后,将按照蚂蚁集团消费信贷业务整改方案,有序承接两家小贷公司中符合监管规定的消费信贷业务。自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起1年过渡期内,两家小贷公司实现平稳有序市场退出。同时,蚂蚁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家持牌金融机构,必须依法接受监管,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
  在融资端,过渡期内,蚂蚁集团也将按照监管要求妥善做好小贷公司存续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处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蚂蚁消费金融公司从开业起,即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出资比例、集中度和限额等经营规则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在资产端,蚂蚁消费金融还需要严格依规披露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和违约责任等基本信息,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此外,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银保监会要求蚂蚁集团采取有效方式,保证金融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信贷服务提供者的名称,避免引起品牌混同。
 
  ▲中联水泥、河南投资集团100亿元合资公司成立
 
  5月24日,中国建材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水泥")及河南投资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河南投资集团和中联水泥以双方持有的河南省内水泥业务子公司的股权共同出资在郑州市设立合资公司。
  根据协议,中联水泥与河南投资集团在合营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4。中联水泥将以投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形式,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60亿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60%;河南投资集团将以投入经资产再评估的注资资产的形式,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40亿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40%。
  随后,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5月2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达100亿元。5月30日,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合资公司正式开始运营。
  据测算,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分布河南省13个地市,拥有年产能熟料3000万吨、水泥4000万吨、商品混凝土2000万立方米、骨料1亿吨,矿产资源储备超20亿吨,年固危废处理能力80万吨。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建材集团核心企业,拥有全资及控股企业近100家的大型企业。这次参与出资的股权涉及企业,包括南阳中联、安阳中联等15家控股或参股企业,及所下属的1家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是河南省政府投融资主体、省属功能类重点骨干企业。截至2021年4月底,参控股上市公司69家。这次参与出资的股权涉及企业,包括河南省同力、豫龙同力等10家控股或参股企业,及所下属的10家子公司。
 
▲满帮集团拟赴美IPO
 
  据悉,满帮集团(以下简称"满帮")5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开递交IPO招股书,拟在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YMM"。
  满帮由江苏运满满和贵州货车帮于2017年合并而成,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货运交易流程,搭建了直连货主与司机的线上数字货运平台,实现了货主高效找车、司机快速找货的功能,减少卡车空驶及配货等待时间,全面提升公路运输效率。
  招股书显示,2020年全年GTV(平台总交易额)达1738亿元,约占中国数字货运平台GTV总量的64%,订单量达7170万单,共计280万卡车司机在平台上完成货运订单,约占中国中重型卡车司机的20%,已成为全球领先的线上数字货运平台。
  截至2020年底,满帮业务覆盖全国超过300座城市,线路覆盖超过10万条,高度密集的全国线路网形成巨大的网络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满帮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互联网背景。公司创始人、董事会主席兼CEO张晖(集团合并前江苏运满满的创始人),以及CRO(首席风险官)、CCO(首席客户官)均曾供职于阿里巴巴;CSO(首席战略官)郭浪波来自于百度。此外,软银与红杉为满帮主要股东,在本次上市前的股权占比分别为22.2%与7.2%。
 
  ▲黑石集团收购市场调研机构IDC母公司
 
  6月4日,黑石集团(NYSE: BX)宣布,旗下的私募股权基金以13亿美元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东方彩虹收购IDG。
  IDG是市场调研机构IDC的母公司,旗下还拥有科技垂直媒体公司IDG Communications。
 
▲日产汽车前董事长戈恩接受法国司法调查
 
  5月31日,日本日产汽车公司前董事长卡洛斯·戈恩在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接受法国司法调查组问询,重点涉及戈恩在法国凡尔赛宫举办豪华晚宴以及个人财务问题等。
  戈恩在当天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自己是一系列司法调查的受害者。此次他自愿接受法国司法调查是为了挽回个人名誉。
 
管理视点
 
打造高效团队,管理者需要把握六大要素
 
如何成为既高效又成功的管理者?如何打造高效的团队?提高组织绩效的最有效方法是什么?……这些都是管理要时刻面对的课题。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教授忻榕在与美国加州大学教授琼·皮尔斯合著的新书《认识组织行为——成为高效管理者》中,详细探讨了这些问题,提出了大量具有数据支撑的结论,对所有带团队的管理者都适用。
忻榕教授认为,当团队遭遇失败时,人们更倾向于将原因归咎于人员组成、领导者、激励措施不合适、其他成员不够敬业或个性有问题,而不去关注团队目标以及团队的合作模式是否阐述得足够清楚。并提出实现团队高效管理在于把握好六大关键要素,即:找到合适的成员、找到合适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做高效的团队领导者、平衡个人和团队的目标、产生有凝聚力的团队。
你的团队属于哪种类型?
团队有很多种,不同团队的差异性对诊断你的团队有重要意义。
1.任务型/行动型团队。为具体的任务和明确的目标而建立,例如应对突发危机。这类团队开会少,行动多。
2.解决问题型团队。这类团队必须花时间明确地定义任务,确定团队的工作方式、成员职责以及出现不同问题时如何做出决策。营销常务委员会、战略规划小组以及企业内部的咨询团队,都属于这一类。
3.创新型/创意型团队。这类团队需要各成员拥有独特的信息、自主性以及足够的时间,去通过彼此的碰撞创造出创新的理念和做法。
4.治理型团队。这类团队对一个组织负责,通过制定战略、政策以及监督组织的绩效来控制组织,例如董事会、理事会等。这可能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非常高效的团队,因为它的责任是不一样的。
无论何种团队,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要诊断团队的目的:
○团队的共同目标是什么?
○团队的客户是谁?
○将会用什么标准衡量团队的绩效?
另外,还要注意不要过多地将之前的经验带到新的不同类型的团队中。
团队有哪些优势有利于组织绩效?
1.共享心智
有时我们说团队因为多年合作而产生了一种默契,这其实就是一种共享心智模式——我们知道合作的共同目标,如何更好地集思广益和创新。团队成员长时间在一起,将不同的知识应用于任务,信息分享越充分,并且认为与其他成员合作能取得更高绩效,这都有助于共享心智模式的建立。
2.多元融合,促进创新
由于团队将不同知识背景的人汇聚在一起,因此在整合不同视角、激发更多创意方面更有优势。团队成员之间的争论,如果不是太过激烈,并且不在团队工作的早期出现,团队的绩效就会更好。
3.支持授权,促进敬业
 一些组织减少了管理者层级,将一些管理者的工作授权给自我管理型团队。这样的授权能降低成本、加快决策速度,同时也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敬业度。
如果团队没有很大的自主性,或没有所需的信息,就会导致成员产生挫折感和玩世不恭的态度。
团队有哪些劣势可能影响组织绩效?
1.过程损失
团队的一大挑战是完成双重任务,一是要成功完成团队任务,二是要与其他团队成员互动,从而确保人们所有相关的专业技能用于完成任务,这被称为“团队合作任务”,包括达成共识、融合创意、监督成员绩效、管理冲突、建立成员信心等。这也是许多人觉得团队令人恼火的原因。如果这些任务没有完成好,就产生“过程损失”。
2.耗时性
一个人做决策最快,两个人做决策需要商量着做,三个人做决策时间会更长。因此,除了行动型团队,其他类型的团队都必须进行团队合作方面的训练,想办法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尤其是需要设定现实合理的中期期限,在任务中途重新评估工作是否足够聚焦、时间利用是否合理,防止挫折感和恐慌的产生,这对不清晰的任务尤其有帮助。
3.团队成员可能会工作懒散
有的成员在工作中偷懒,觉得其他成员会收拾烂摊子,这就是社会惰化,出现社会惰化的原因如下:
○ 团队成员缺乏责任心;
○ 团队成员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对待;
○ 个人贡献难以区分;
○ 团队成员的贡献不受重视或得不到奖励;
○团队成员认为被他人利用。
4.团队会做出更多极端决策
一般来讲团队会做出更多极端决策,因为大家觉得我们是一个团队,貌似谁都不需要为这个结果承担责任;或者因为觉得团队凝聚力强、战无不胜,而去做出风险更高的决策;或者为了保持安全,做出更保守的决定。
这种群体极化,源于我们不愿意当面反对他人的意见,以及拿不定主意时需要寻求他人的指引。
5.和谐而非绩效变成主要任务
当你需要花很多时间在一个小团队之中工作时,与他人发生冲突会是很痛苦的事。于是,很多人会努力维系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使和谐变成团队的主要目标,而团队绩效会因此受到影响。尤其是在人际互动方面特别看重和谐的东亚文化中,这种倾向的危害会更大。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方法是,指派团队成员中的一人或几人,负责让团队聚焦于任务。
如何实现团队高效管理?
1.找到合适的成员
如果你问我管理者最重要的一个职责是什么?我的回答是:招聘,选择合适的人——这是管理者最重要但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工作。
当我们去招募和组建团队的时候,不是看这个人合不合适,而是这个群体在一起能不能更好地互动、产生共识,是否能够让大家在多样化中受益。
要避免的一个坑是Team faultlines(团队断裂)。因为团队成员的社会类别多有不同,当在年龄、学历背景、性别等要素上形成了明显的极端和小群体时,就形成了所谓断裂,这会加剧冲突,降低信任度。
因此,团队多样化程度越高,越有必要在初期花时间建立共同的目标和流程,从而形成认同感,克服团队断裂带来的过程损失。
2.找到合适的规模
一般来说,规模小的团队更容易管理,所谓的小团队大约是两人以上到六七人的规模,小团队的识别度也会比较高。
团队规模越大,团队成员发现隐藏信息问题、建立共享心智的时间越长,更需要协调合作。但有足够大的规模,才可能形成团队的多元化。
如果你有一个20人以上的团队,应该怎么带?那一定要把协调工作做在前,通过结构性的流程管理保持成员的动力。比如采取小型组织型的架构,在组织中设立层级或独立小团队;在小群体中,需要建立明确的流程,以确保它能与整个大团队分享信息。
3.保持相对稳定
成员稳定的团队,形成了共享的心智模式,也更加灵活,不需要反复就团队目标和工作方式达成一致,因此团队绩效更好。
但是,过于稳定也会产生问题。成立五年以上、成员不变的团队,其绩效会下降,因为这样的团队容易自满,阻碍创新和创意的产生。所以,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和一定的动态,促使团队更高效。
4.做高效的团队领导者
这个团队领导者可以是任命的,也可以是自然产生的。要成为高效的团队领导者,可以对照下列清单自我检视。
5.平衡个人和团队的目标
所有团队都会遇到个人目标与团队目标之间的潜在冲突。说到底,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是因为不同的激励体系相互矛盾。
当团队给予的激励与团队内部的相互依赖程度匹配时,团队绩效就会更好:
○ 内部互相依赖程度高的团队,给予员工更多基于团队的奖励;
○ 相互依赖程度低的团队,给予员工更多个人奖励。
6.产生有凝聚力的团队
下列四个方面能加强团队的凝聚力:
○ 开展阶段性团队建设活动。团建一定要是一个能把心里话说出来的活动,这才叫团队建设。但需要注意的是,团建未必能解决所有冲突性的问题。
○ 一起庆祝团队的成功。
○ 把同步性活动定位常规。
○ 共同的敌人,或一个真实存在的竞争对手,也能激发凝聚力。
 
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服务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工业企业等行业用户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2021年版)》。
  《指南》的发布将引导行业用户根据应用场景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无线电通信技术,提高工业应用与频率资源适配性,提升频率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并通过规范频率使用和台(站)设置,降低无线电有害干扰风险,保障相关无线通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湖南株洲启动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株洲市近日召开智能制造推进大会,启动智能制造3年行动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5大行动,建立健全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创建全国智能制造先导区。
  株洲市智能制造3年行动计划明确,按"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分业推广、梯次推进、由点及面"思路,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和产业集群等载体,引导企业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力争到2023年,建设智能工位5000个、智能产线400条、智能车间200个、智能工厂30家;创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家,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园区2个以上,引领带动800家以上规模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为确保3年行动计划顺利推进,株洲市将开展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重点产业智能制造推进、基础能力提升、服务提质、交流合作深化5大行动,力推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每年实施100个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重点项目,争取3年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覆盖面达60%。
  株洲市副市长王卫安表示,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设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支撑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改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深圳立法整治大数据"杀熟"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了深圳市大人常委会的审议,并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此次立法呈现多个亮点,如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保护个人数据等。其中,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禁止对未成年人画像
  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不少用户都有这样的苦恼:一些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被频频推送广告或产品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都给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数据处理者可以进行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但应当明示用户画像的规则和用途,并采用足以引起注意的特别标识等易获取的方式,为被画像主体提供拒绝的途径;自然人有权随时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新增对保护个人信息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相关条款,即处理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按照处理敏感个人数据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应当在处理前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且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用户画像以及基于用户画像向未成年人推荐个性化的产品或者服务。
  此外,人脸识别、指纹解锁、虹膜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同样被纳入敏感个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处理这类数据不仅要遵守处理敏感个人数据的规定,还不能为其他个人数据所替代。数据处理者需具备相应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000万
  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一是明确数据交易范围。规定可以交易的范围为"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并从反面禁止交易"包含个人数据而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二是提供数据交易配套支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平台进行数据交易,支持数据价值评估、数据交易模式创新,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
  此外,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此次立法也予以回应,确立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
  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多地正展开数据立法工作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中的新型生产要素,但是数据资产一直缺乏监管和规范,使得数据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和纠纷。据了解,目前北京、上海、天津、贵州等多地的数据立法工作相继落地,还有更多城市正将数据立法提上日程。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成立发布会上提出,北京市在今年的立法计划中,明确将研究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列入日程,要积极对接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深入研究数据的法律权属和使用权交易问题,为促进和规范数据要素流动提供更好的法规保障。
  5月1日,《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围绕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大数据发展的促进措施以及大数据的安全管理做了相关的规定,在推动大数据发展的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力度。5月27日,上海召开数据立法研讨会,就公共数据如何更好开放开发、企业数据如何开放共享、个人数据如何合法开发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据悉,目前《上海市数据条例(暂定名)》草案已经形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涉及大数据的法律法规有8条,均为地方性法规,分别为《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
 
浙江省再出重拳强化平台经济监管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6月1日召开的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披露,围绕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310家平台企业被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
  此次监管实现两个"全覆盖":平台全覆盖,全省310家平台企业都被纳入本次自查范围;内容全覆盖,各平台企业依照《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知识产权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未依法履行平台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14个方面116项事项开展自查整改。
  目前,浙江共有网络交易平台310个,网店数量超过900万家,年交易额超过8万亿元,网店数量、网络商品交易额分别占全国的近50%和70%,2020年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0万个。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超6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超40%。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一些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等涉嫌垄断行为;利用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公平竞争;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网络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影响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这些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在本次自查整改行动前,已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并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整体智治。
 
企业信息员园地
 
超经营范围能不能开票?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陆红军
  现代经济活动中,企业经营收入呈现多样化,不少纳税人有发生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诸如出租不动产,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甚至电力、自来水等经营业务。他们在此类业务开具发票时,都会有“超经营范围开票是否违法”的疑虑,甚至外界流传的“这是虚开发票”让人产生悸心。那么到底能不能超经营范围开票,有没有风险呢?
  一、“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纳税人如果变更或增加经营业务项目,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但这与“超经营范围”可否开具发票无必然关联。
  二、“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是否带来涉嫌虚开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因此纳税人不论是否“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相符。如果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则有虚开发票风险。
  三、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纳税人是可以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但纳税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临时性业务,增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发票。
  2、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专用发票”不得“超经营范围”开具,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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