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19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发挥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导向作用。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激励创新的环境正在形成,带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分类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会议强调,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关键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种类成果形成细化的评价标准,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要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要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特点,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杜绝科技成果评价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现象。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大金融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化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要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
会议指出,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几年,党中央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带量集中招采和加强成本控制,把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负担减轻了,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会议强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要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要结合医疗服务特性加强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要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对于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发挥好作用,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要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要搞好价格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要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形成综合效应。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7个领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要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加强补偿政策的协同联动,统筹各渠道补偿资金,实施综合性补偿,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要统筹运用好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把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协同发力,有奖有惩,决不能边拿补偿边污染。
发改委出台"十四五"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深化"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强调,"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要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行动方案》重点从强化价格调控,推进能源、水资源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重点商品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做好铁矿石、铜、玉米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及时提出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市场预期管理。二是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方向,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三是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创新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城镇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将收费标准提高至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成本且合理盈利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加快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民办教育收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价格机制,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景区内垄断性服务价格监管;健全水电气暖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价格机制。
《行动方案》强调,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充分研究论证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坚持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完善价格法治体系,推进价格管理机制化、制度化。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价格机制改革,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金融委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信贷政策精准适应市场主体需要,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实效。
会议强调,金融系统要坚持大局意识,坚持稳字当头,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把握好度,不搞急转弯。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一是进一步服务好实体经济。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继续实施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稳企业保就业,大力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兴、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二是坚决防控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金融风险全方位扫描预警,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要维护股、债、汇市场平稳运行,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严惩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有效应对输入性通胀,加强预期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三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动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回归本源,坚守定位,遵循绿色理念开展投融资行为。继续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
央行副行长李波详谈"双支柱"框架挑战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在5月22日召开的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就"双支柱"调控框架现存的挑战和政策建议等发表看法。李波认为,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健全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双支柱"调控框架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第一个挑战是宏观审慎政策的这个框架还不够健全和成熟。相比已经非常成熟的货币政策框架,宏观审慎政策的诞生时间还比较短,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李波解释,宏观审慎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宏观审慎政策是针对金融体系中的系统性风险,也就是针对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脆弱性;二是宏观审慎政策是针对金融风险的顺周期性和传染性,从宏观的、逆周期的、跨市场的或者说防传染的角度,来出台政策措施;三是宏观审慎政策的核心关注是金融和经济体系中的加杠杆行为,尤其是具有系统性影响的加杠杆行为。从国际上来看,有两个领域的宏观审慎政策相对成熟,也比较有共识。一个是《巴塞尔协议III》框架下的资本和流动性的一些新要求,二是房地产市场的贷款价值比,还有就是贷款收入比等。在其他领域比如金融基础设施,还有跨境资本流动这些领域的宏观审慎管理或者说宏观审慎政策,现在还处于早期的探索阶段,相对共识也还没有形成太多,所以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探索。
从国内来看,李波进一步表示,有些领域的宏观审慎政策还缺乏明确和可量化的目标。货币政策的目标通常很清晰,不管是最终目标还是中间目标,而宏观审慎政策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容易出现政策的缺位和泛化,职责边界和权责分配也还有待进一步厘清,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也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双支柱"的协调配合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个挑战是从"双支柱"的调控框架来看,金融监管架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实施好宏观审慎政策还有货币政策,既需要宏观的、逆周期的和跨市场的视角,也需要落实到具体的监管工具上去,也就是宏观政策落实过程中一些具体的、微观的监管工具。"李波称,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的理念。
李波解释称,所谓"功能监管",就是同样的业务应该有同样的监管。"目标监管",在国际上也叫"以目标为基础的监管",也就是监管目标是什么,审慎的目标还是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这个监管目标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审慎的目标的话,就是审慎监管者;如果目标是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那就是行为监管者。对我国来说,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这两方面的监管部署还有提升的空间。
基于上述存在的挑战,李波提出三方面建议,具体如下:
一是要强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协调配合。继续推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从数量性调控为主,向价格性调控为主转变,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规则性和透明度。同时,在宏观审慎政策方面,充分发挥宏观审慎政策结构性靶向调控的作用。针对房地产金融、跨境资本流动、债券市场等特定领域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宏观审慎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要深入研究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交互机制,厘清不同政策工具的作用方向、机理和适用条件,探索"双支柱"调控框架下的政策协调。
二是进一步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宏观审慎政策还处于它的"儿童期"或者说"少年期",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因此,要研究更加明确可量化的宏观审慎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和中间目标;要明晰顶层架构和权责划分;要明晰宏观审慎政策的治理架构。同时,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传导机制,提高宏观审慎政策执行的效率和有效性,建立全覆盖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对加杠杆行为、债务及金融周期的监测,有针对性地创设政策工具,做好重点领域的宏观审慎管理,逐步将主要的、重要的、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建议在未来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进一步统筹好宏观政策和监管政策,同时要强化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落实功能监管和目标监管的要求。可以考虑将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职能和行为监管职能进一步明晰和分设。
"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有着不同的政策目标,审慎监管以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为核心,重在风险防范,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类似医生一样,主要是预防和治疗疾病,这是审慎监管;行为监管以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护为核心,重在保护投资者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类似警察,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按照国际上最新的以目标为基础的监管来讲,怎样把这两个监管的目标和理念进一步清晰化,并且适当分设,让各自能够更加专注,这是我们下一步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项任务。"李波称。
肖远企称长期低利率环境容易助长资产泡沫和投机炒作
5月22日,在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提出了五个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的金融问题——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金融稳定;货币形态、货币制度与传导机制的研究;低利率将如何改变金融机构经营与盈利的模式;应对气候变化将大幅拓展金融生产最大可能性边界;金融中介多样化背景下的金融业务定义及其范畴。
其中,针对低利率将如何改变金融机构经营与盈利的模式,肖远企表示,全球超低利率乃至出现负利率已有多年,涉及的国家越来越多。一些国家的整体净利差已趋近于零,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结构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说明其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早已做出某种调整或变化。
但负面影响也不能忽视。肖远企表示,长期低利率环境会造成金融风险隐性化和长期化。从央行角度看,负利率弱化货币政策传导效果,央行资产负债表风险暴露增加,越来越需要将各类资产市场动态纳入视野;从财政角度看,超低利率或将引发政府债务过度扩张,加剧财政悬崖与主权债务风险;从企业角度看,债务高启值得警觉,目前全球债务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350%,其中绝大部分由企业贡献;从金融市场看,容易助长资产泡沫和投机炒作。
肖远企表示,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出,要在2050年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全球每年需要投资1.6万亿至3.8万亿美元,这对金融行业是一个巨大蓝海,未来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碳交易市场都将迎来巨大发展契机;气候变化也会倒逼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发生调整,催生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带来更多新的增长点。
肖远企表示,长期以来,金融业一直坚持着严格的范围和边界,从事金融业务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对金融行业的监管,也比其他行业更严格。“但过去30多年,从事金融业务的主体已经成倍增加,对于究竟什么是金融业务,现在国际上好像变得比较模糊。但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又必须要理清、不允许有模糊。”
金融业务的范畴与非金融业务的边界在哪里?从事什么样的金融业务属于特许权利、必须持牌经营?哪些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不能让渡给其他金融中介?肖远企认为,目前上述方面在国际上没有形成一致共识,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阐释得更清楚,这将有利于全球各类金融主体和监管找到各自准确的坐标。
最高法新规支持向发卡行索赔
据悉,银行卡盗刷、信用卡透支违约息费引发的纠纷近年来持续增多。5月25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银行卡规定》),加重了银行在这两类纠纷中的法律责任和提示义务,体现倾斜保护持卡人的司法导向。
《银行卡规定》共计16个条文,即日起施行。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这部司法解释体现了最高法院依法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制,在银行卡产业法治化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作用。
银行卡被盗刷,损失谁负责?
最高法明确,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信用卡持卡人基于信用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遭遇盗刷,你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信用卡被盗刷,透支款本息你也可以不还。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发卡行具有相较于持卡人更为强大的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这符合制造风险者应防范风险的法理以及风险与收益相对等原则,有利于鼓励发卡行提供安全性更高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风险发生概率,防控金融风险,促进银行卡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保护持卡人权益,并不意味着大家可以"高枕无忧"忽视用卡安全。规定明确,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持卡人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何证明是"盗刷"?
最高法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以及"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对银行卡盗刷的事实认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规定明确,持卡人主张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的,可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进行证明。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对此强调,该规定的目的是指引持卡人如何全面提供证据材料证明自己主张,而并非表明,在任何案件中持卡人均必须提交该款列明的全部证据材料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规定还明确,在持卡人告知发卡行其账户发生非因本人交易或者本人授权交易导致的资金或者透支数额变动后,发卡行未及时向持卡人核实银行卡的持有及使用情况,未及时提供或者保存交易单据、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导致有关证据材料无法取得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在银行卡交易中,有关支付授权的所有记录和数据、录像都掌握在发卡行等主体手中,持卡人难以获得和掌握,无法对上述证据进行举证。"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说,依据"谁占有证据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占有上述证据的主体即发卡行或者收单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应承担举证责任。
透支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究竟谁说了算?
最高法明确,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据了解,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银保监会曾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而此次发布的文件名称是《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原来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变为"理财公司",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充分吸收采纳科学合理的建议,进一步明确适用机构范围。《办法》名称从原来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理财公司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理财公司,从而将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纳入适用机构范围。
该负责人还表示,《办法》是《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需要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和《办法》等制度规定。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活动,在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的同时,也应当参照执行《办法》。
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该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销售理财产品呢?《办法》提出了9项具体要求,包括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具备与独立开展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自有渠道(含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信息系统等设施和销售流程自主管控能力;具备完善的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等。
《办法》明确,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理财公司应慎选代销机构
《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应当对拟委托销售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建立适合性调查、评估和审批制度,审慎选择代理销售机构,切实履行对代理销售机构的管理责任。理财公司应当对代理销售机构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情况至少每年开展一次规范性评估。
理财公司应当对代理销售机构的条件要求、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开展尽职调查,实行专门的名单制管理,明确规定准入标准和程序、责任与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等。代理销售机构的名单应当至少由理财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定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名单及时调整。理财公司不得因其他机构代理销售而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理财公司与代理销售机构合作,理财公司与代理销售机构应当在代理销售合作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至少通过本公司、代理销售机构的官方渠道予以公告。
四级以上理财产品应在营业网点进行
《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面向投资者严格有效区分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销售专区应当具有明显标识。
除非与非机构投资者当面书面约定,评级为四级以上理财产品销售,应当在营业网点进行。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通过电子渠道向非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产品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完整客观记录营销推介、产品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投资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确保能够满足回溯检查和核查取证的需要。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的记录行为,应当征得投资者同意,否则不得向其销售理财产品。
据了解,发布实施《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并持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
六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意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等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健全名单发布制度,加强银企融资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针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和股权进行融资。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意见》要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大中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发挥"三农"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等服务"三农"内设机构作用,积极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模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主业,改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强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作用。
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要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提供小额、快速、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明确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基础上,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意见》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管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降低经济资本风险权重等政策方面加大倾斜力度。
易会满强调以"六必须"推动证券业高质量发展
5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坚持稳中求进优化发展生态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进步》的讲话。
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对"伪市值管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对利益链条上的相关方,无论涉及谁,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公开。
易会满指出,"伪市值管理"本质是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与相关机构和个人相互勾结,滥用持股、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股价,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境内外市场均将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郑重提醒上市公司及实控人、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敬畏法治,敬畏投资者,远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乱象,珍视自身声誉和职业操守,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易会满提出,证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绝不仅仅是做大规模,更重要的是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在做专做优做精做强上更加努力。必须坚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聚焦实体经济提升服务能力,必须坚持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必须持续强化风控能力和合规意识,必须切实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必须守正笃实推进证券业文化建设。
具体而言,证券行业要进一步发挥财富管理作用,助力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对于重资本业务的发展和创新,要做到看得清、管得住,坚持适度发展。各公司要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提升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走出一条精品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行业格局。行业必须始终把合规风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仅要健全与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建立有效的风控前置程序、完备的风险管理系统、强大的风险文化体系,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行业风气和文化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快补齐工匠精神、专业精神、投资者保护意识以及良好职业操守等短板,纠正过度激励、短期激励等不良风气。还要不断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形成发行人质量、发行价格等方面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切实加强自身的技术、资本、流动性、声誉等方面的风险管理。监管部门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股东穿透管理,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全链条问责,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易会满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任务,不仅涉及审核重点、方式、分工的优化,还必须建立起对发行人质量、发行定价和时机的市场化约束机制。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使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其中的关键。为更好发挥投资银行价值发现的作用,行业机构要进一步突出专业能力的核心地位,不断提高专业水平,适应注册制要求,加快从通道化、被动管理向专业化、主动管理转型,切实提升保荐、定价、承销等核心能力。
易会满指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须始终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处理好行业关切的几方面关系,包括放松管制和加强监管的关系、稳健经营与创新发展的关系、压实责任与明确责任边界的关系、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的关系。
易会满表示,一方面,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不干预"的理念,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该由机构自己负责的由机构自主决策,坚持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扶优限劣,为优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打开空间。对于行业在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业务功能等方面的呼声,将坚持市场化导向,审慎评估,积极推动。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放得开需要建立在行业自己管控到位的基础上,行业机构必须牢守底线、诚信经营,提升自我约束能力,做有担当、有格局、令人尊敬的企业,切实塑造良好形象,为行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对于不守法经营、破坏市场规则的机构,证监会也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不贷,切实净化市场生态。
"行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理念,但强调'稳'并不代表不要创新,而是要更好地创新。"易会满表示,证券行业位于市场经济的前沿,创新意识较强,动力也很足。但资本市场直接面对千家万户、涉及各方利益,行业创新也必须慎之又慎。因此,行业必须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创新发展与合规风控并重,统筹把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切实做到"管理有制度、操作有流程、过程能监测、风险可承担";行业高质量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确保创新始终行进在正确的航道上。
易会满强调,在注册制的背景下,中介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必须深刻认识"看门人"的职责定位,同时服务好融资方和投资方两方面:既要强化保荐能力,从源头上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确保选出真公司,力争挑出好公司;也要强化定价能力,加强投行业务与"买方研究"的有机结合,坚持倡导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使真正有市场前景的公司融到资。这是检验证券公司治理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准。当然,发行上市涉及发行人、保荐承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多个主体,合理划分彼此责任,也是归位尽责的题中应有之义,证监会将进一步厘清各主体责任边界,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这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年是协会成立30周年。易会满表示,希望协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继续依托会员自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更好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导、预防性规范作用,引导行业机构合规展业,强化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规则约束,更好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代表第六届理事会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安青松表示,下一阶段协会将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组织行业研究制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助力资本市场发挥枢纽功能;引导行业守正创新,健全业务规范促进行业机构归位尽责,增强服务直接融资能力;督促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行业文化建设,构建良好行业生态;加强协会治理结构、党建和文化建设协同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自律管理质效和服务传导效能。今后协会将一如既往与会员单位携手同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中育新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开新局,共建、共治、共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未来。
新三板打造"小特精专"精选层
据悉,全国股转系统董事长徐明近日在新三板江苏基地揭牌仪式上表示,新三板将做精做细精选层,统筹发展创新层和基础层。常态化开展公开发行审查,推出精选层再融资、混合交易、融资融券等制度,将精选层打造为"小特精专"聚集地。加强与沪深交易所沟通协作,推动转板上市落地,开展提升内控水平、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和走进精选层三个专项行动,帮助挂牌公司提高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水平。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徐明指出,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落地以来,我们持续评估改革成效,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深化新三板改革"列入"十四五"规划,今年仍然是新三板的"改革年",同时也是"服务年"。全国股转公司会坚守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定位,强化"育英"小特精专功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夯实改革基础、巩固改革成效、丰富市场产品、促进投融两活。一是做精做细精选层,统筹发展创新层和基础层。常态化开展公开发行审查,推出精选层再融资、混合交易、融资融券等制度,将精选层打造为"小特精专"聚集地;继续优化挂牌准入条件,丰富创新融资工具和股权激励工具,将创新层和基础层打造为"小特精专"加速器和孵化器。二是进一步发挥承上启下功效。加强与沪深交易所沟通协作,推动转板上市落地,建立与区域股权市场对接机制,顺畅创新企业在资本市场发展道路。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改革引领、服务驱动",积极培育创新企业,建立"管家式"服务机制,提供创新资源交流整合平台。研究完善中介机构激励机制,培育新三板特色券商,形成共助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合力。四是持续提高挂牌公司质量。开展提升内控水平、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和走进精选层三个专项行动,帮助挂牌公司提高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主办券商持续督导作用,夯实创新企业获取金融支持的微观基础。
银保监会规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将2013年印发的《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6年印发的大病保险五项制度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监管制度,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即事前的经营条件管理,事中的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清算管理、风险调节管理,事后的市场退出管理。修改后的制度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根据政策要求和行业实际情况对近几年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规范。
一是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建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完善了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要求。
二是明确保险公司与政府开展大病保险项目清算的要求,鼓励按完整协议期进行清算。同时强化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认真测算价格,理性参与大病保险投标,做好承办工作。
三是要求保险公司要有长期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安排,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四是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突出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派出机构在大病保险各环节的具体责任。
五部门联合约谈铁矿石钢材等重点企业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等五个部门5月24日召开会议,联合约谈了铁矿石、钢材、铜、铝等行业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重点企业,从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加强监管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多个层面要求重点企业和单位,共同维护好行业正常市场秩序。
这是继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抑制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进行专项部署之后,有关部门落实国常会精神而采取的又一重要行动。
24日的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一些品种价格连创新高,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本轮价格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国际传导因素,也有许多方面反映存在过度投机炒作行为,扰乱正常产销循环,对价格上涨产生了推波助澜作用。会议强调,有关重点企业要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维护行业良好生态。
会议提出,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合规有序经营,带头维护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播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对于有关行业协会,会议要求从有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正确履行行业自治组织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指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好行业正常市场秩序。
会议明确,下一步,有关监管部门将密切跟踪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大宗商品期货和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坚决依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两部门发文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推动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不断深化,持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好发挥开发性金融优势,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支持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重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双方共同建立项目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服务机制,促进项目落地实施。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实"十四五"规划各项部署,强化相关文化和旅游项目的投融资保障,做好投融资辅导、支持和评估工作。加大对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范围内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的推介、服务、融资支持。依托常态化、品牌化、精准化的投融资促进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同时,支持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及设施建设。支持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做好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融资支持。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规范发展,推进设立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基金,持续拓宽融资渠道。
意见要求支持产业创新发展。顺应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发展趋势,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积极运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扶持一批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示范类项目和新型文化企业,引导创作生产优质、多样的数字文化产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数字文化产业特点的融资新产品。
意见提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动服务于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特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依托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合作模式和机制创新。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分支机构与各地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投融资服务。
在政策措施方面,要求做好融资规划、做好资金支持、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融资优势和"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协同支持作用,为文化和旅游项目提供直接投资、证券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采取"统筹项目、统筹还款来源、统筹信用结构"等市场化创新方式,以及规范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支持文化和旅游类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七部门发文规范水泥市场秩序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称,近年来,水泥行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意见要求,2021年,打击一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强化对水泥行业全面排查治理。2023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指出,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鼓励行业优势企业采取多种兼并重组模式,整合资源,依法提高产业集中度。持续推进水泥行业污染物减排,确保2030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达峰。意见同时要求,积极推动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开展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促进水泥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
意见还要求,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企业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
意见鼓励企业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建立并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水泥低碳产品认证与标识,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创建,实现水泥行业绿色发展。
意见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建材市场和商店的监督抽查,扩大覆盖面、增加频次,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要实施跟踪抽查,重点抽查氯离子、强度、水溶性铬(Ⅵ)等安全指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意见强调,各地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水泥、工程检验报告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执法查处信息要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扩展相关案件来源,打击违法行为。
政策要闻
▲水利部要求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持续改进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水利部就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分级监督、差异化管理,积极应用相关监督执法成果和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对水利部公告的达标单位全面开展动态管理,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巩固提升达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水利部将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中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共享。此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先行梳理省级区域内二、三级达标单位情况和对一级达标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达标单位初始信息录入等有关准备工作。
▲两部门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
5月25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耕地保护的大背景大道理,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抓耕地"非农化"整治等耕地保护重大工作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在多目标平衡中牢牢抓住底线和要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会议指出,"大棚房"问题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针对个别地方"大棚房"问题有所反弹,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制定印发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重点聚焦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和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这三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排查,做到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统筹、省级抓总、县级落实的要求,省级政府对本地区"回头看"工作负总责,县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兼顾各主体权益,不能盲目赶进度、求速度,既要态度坚决,又要实事求是,宁可稳一点,也要准一点,不能简单粗暴,不搞"一刀切"。建立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国资改革
财政部要求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颁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空白。.
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通知提出,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在决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国有资产收入、支出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完善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要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细化报告内容,完善报告程序。
天津国资携手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打造一流机床装备制造企业
近日,天津市国资委和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在世界智能大会期间举行深化战略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双方将共同出资 100 亿元在津打造一流机床装备制造企业,成为落户天津的中央企业二级总部。新企业将深耕高档精密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及工业互联网服务等产业领域,以国企改革"天津"的重要成果为"制造业立市"贡献"国资之为。"
据悉,通用技术集团将发展高端数控机床作为主责主业,已初步构建起包括重型数控机床、精密超精密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和关键功能部件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是目前国内机床行业中产品种类最多、服务领域最广、综合技术能力最强,为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提供高端核心装备最多的龙头企业。
此次新成立的机床装备企业是由天津市国资委所属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共同出资在津设立的。通用技术集团不仅以现金出资方式参与天津国有企业混改,还将加大在津投资和科技创新,将研发中心落户天津。津智资本则以所属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机床产业核心资产等参与合作。未来,通用技术集团还会将其持有的机床板块企业股权资产注入在津的机床装备企业,与天津携手打造集科研攻关、装备制造于一体的一流智能制造新 " 大咖 "。
据介绍,今年以来,天津市国资委坚决落实 " 制造业立市 " 战略,立足 " 天津 " 原则,着力为制造业企业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此次签约是推动天津国企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举措,不仅将给制造业企业引入核心资源、市场化体制机制,也为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积聚了新动能。
自主创新
李克强要求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但对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法律法规,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促进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新贡献!
2021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1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王勇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和行刑衔接,继续保持对侵权假冒高压严打态势。深入开展互联网消费、农业农村市场、食品药品防疫物资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跨部门跨区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做到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针对侵权假冒行为新变化新特点,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国际合作,推进社会共治,切实增强全社会保护创新、公平竞争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简称《意见》)并于近日印发。
《意见》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作配合,包括情况交流、专业支撑、基础建设、法律研究、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等事项。
《意见》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邀请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分析研判全国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意见》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将联合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家组,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宏观战略的调查研究,分析研判重点行业领域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形势,排查可能影响科技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风险隐患,对法律理解适用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和课题研究,推动法律政策完善,对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指导,服务支撑执法实践。
中部六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
据悉,为发挥跨地区保护协作优势,推动中部六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日,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知识产权局在山西太原签署《中部六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
根据协议,六省将在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和深度融合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发挥跨地区保护协作优势,着力解决根本性和关键性问题。将设立六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构建涵盖中部六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执行、联合执法保护、协作互认共享等方面,实现执法互助、监管互动、信息互通、经验互鉴等。
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省上下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与海关、法院等部门,以及长三角地区11个省市的协作;建立完善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的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实现机构下沉、窗口前移、"一站式"服务;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湖南省办理的商标、专利行政保护案件,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入选国家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河北发布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
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围绕特定战略性领域推进建设若干省产业创新中心,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高效协同,助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高质量发展。
根据工作指引,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新模式,是整合联合行业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供给、高成长型创新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的重要力量,是全省创新平台的"排头兵"、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预备队"。
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打造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联合国内外创新主体、创新平台构建高效协同创新网络;面向产业前沿技术和"卡脖子"制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创制;推动实验室技术熟化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整合利用专利技术进行知识产权运营;开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先行先试;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和成果双向转化。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布局、组建批复、评估评价等相关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属国有企业是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省产业创新中心的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支持政策。
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和地方财政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鼓励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通过提供创新服务、承担国家和省项目、出售孵化企业股份、增资扩股等方式,扩大运行资金来源。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
据悉,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发布省产业创新中心布局建设指南,明确建设重点方向、组建条件、申报要求。重点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特定技术领域,按照"需求对接、省级统筹"的原则自上而下部署,采取"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方式有序推进。
在支持政策方面,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通过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地方和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主管单位应积极争取本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结合其建设和运行需求,在资金、土地、税收、科研、人才等要素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支持省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相关部门高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示范、创新能力建设、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等各类专项项目和创新任务。
工作指引明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开展省产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河北省产业创新中心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审核属实,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其进行调整和中止支持,收回省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节能减排
韩正要求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据悉,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时指出,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韩正强调,要紧扣目标分解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指导和督促地方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科学设置目标、制定行动方案。要尊重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工作节奏。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寻求全球气候治理的最大公约数,携手国际社会共同保护好地球家园。要积极宣传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目标、举措、成效,善于用案例讲好中国故事,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韩正指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当前要围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韩正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推进各地区有序达峰。要发挥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引领作用,中央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带头压减落后产能、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国办发文强化危废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
《方案》明确,各地区各部门按分工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2022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等区域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势互补。
《方案》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在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方面,《方案》提出,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完善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
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
为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方案》明确,要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推动源头减量化。
在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方面,《方案》明确指出,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建立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
为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方案》指出,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鼓励在有条件的高校集中区域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预处理示范项目建设。
在推进转移运输便捷化方面,《方案》提出,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点对点"的常备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
《方案》强调,要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将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对自查自纠并及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企业,依法从轻处罚。
《方案》要求,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促进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要求,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国家统筹,按特殊类别建设一批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基地,按区域分布建设一批大型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基地,按地质特点选择合适地区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基地,实现全国或区域共享处置能力。
根据《方案》,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2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
在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方面,《方案》明确指出,各地级以上城市应尽快建成至少一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022年6月底前,实现各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为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根据《方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需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适度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方案》要求,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
在健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制定处置收费标准并适时调整。建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预提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落实环境保护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方面,《方案》明确,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方案》明确,要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2021年底前,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至少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同时明确该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方案》提出,要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并提升基础研究能力。
《方案》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方案》强调,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频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并造成环境污染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视情开展专项督察。
发改委拟制定《"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
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人士近日在河南濮阳南乐生物降解新材料产业发展大会上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该人士介绍,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持续推进,《行动方案》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第一,要科学合理地推进塑料垃圾源头减量,推行绿色设计,提高塑料制品的回收性以及循环使用性。包括商品的过度包装,也要落实现有的一些禁限政策,包括超薄塑料袋、超薄农膜等;推进电商的原装直发,减少二次包装,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的规模化应用,科学合理地推动源头减量。
第二,积极稳妥推广使用替代产品,要科学论证各种替代产品,包括可降解塑料不同技术工艺路线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完善国家标准,规范降解塑料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回收处置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可降解塑料以及纸质品的替代,避免盲目大规模应用,给生态环境带来一些新的资源环境问题。
第三,要加强塑料垃圾的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推动各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垃圾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力度,推动废塑料分级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聚化和清洁化水平。
第四,组织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要针对江河、湖泊、海洋、旅游景区等自然环境中的塑料垃圾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加强暗滩和水面漂浮塑料垃圾的治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立一种长期的、常态化的机制,使泄漏到环境中的塑料垃圾尽可能大幅减少。
第五,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实现生活垃圾全焚烧,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
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明确
据悉,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实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0%左右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各省份相关指标。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上海、福建、安徽等省份调整了部分指标。
青海、宁夏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领先
按照《通知》,从2021年起,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按此开展项目储备。
根据此次公布的数据,水电大省云南、四川以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排在前列。在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值方面,"风光"大省(区)青海和宁夏分别以24.5%和22%排在前2位。
和今年2月发布的《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相比,此次《通知》对部分省份的指标进行了调整。比如,安徽、上海等省(市)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进行了下调;福建、广西等省(区)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指标进行了上调。
对超额完成激励性权重予以激励
《通知》要求,各省在确保完成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的前提下,由于当地水电、核电集中投产影响消纳空间或其他客观原因,当年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可以将未完成的消纳责任权重累计到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各省可以根据各自经济发展需要、资源禀赋和消纳能力等,相互协商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共同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对超额完成激励性权重的,在能源双控考核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激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按月跟踪监测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进展及消纳利用水平,按季掌握电网企业调度部门、交易机构落实中长期电力交易情况,按半年评估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执行情况,按年度通报各省级行政区域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风电、光伏新增并网速度将有所提升
根据《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此次通过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标,将确定本省(区、市)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此外,依据本省(区、市)2022年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还将确定2022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分配。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风电利用率96.0%,光伏发电利用率97.5%,同比均提升0.7个百分点。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1.2%,为新能源消纳创造了有利条件。部分地区在去年抢装潮下新能源新增装机较多,消纳压力开始显现,利用率有所下降。
对于二季度消纳情况的预判,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分析认为,随着《通知》的正式印发,风电、光伏新增并网速度将有所提升。
生态环境部启动重点区域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
5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并于近日全面启动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工作。
刘友宾介绍,今年的大气监督帮扶在工作方式上进行了全面优化创新,深入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的要求,组建专业组和常规组两支队伍,紧紧围绕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减排,统筹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帮扶。一方面,对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开展机动化、点穴式的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压实地方党委、政府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有效传导监督压力。另一方面,对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重点城市,开展"有温度"的常态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推动地方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污染治理难题,充分发挥帮扶效能。
刘友宾指出,根据统一部署,生态环境部已派出11个专业组,紧盯钢铁、焦化、石化、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监督,从工艺全流程到治污各环节深挖细查,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派出28个常规组开展常态帮扶,重点对京津冀及周边污染物浓度较高的"热点网格"开展监督检查,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同时,旗帜鲜明反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动辄停产关闭、先停后治等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对于监督帮扶发现的"一刀切"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民航局公布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据悉,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有关要求,近日,民航局印发《民航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计划》),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
《工作计划》以机场和航空公司作为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坚持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坚持创新驱动、多元参与、协同共治,促进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明确提出行业2025年禁限塑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民航行业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强度较2020年大幅下降,替代产品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塑料等垃圾智慧化、规范化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民航行业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业协同更加深入有效。
《工作计划》主要围绕机场、航班以及民航直属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实施计划及内容,自2022年起,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均在年旅客吞吐量2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相关区域及国内客运航班内禁止提供,2023年起实施范围将进一步扩展至全国机场及国际客运航班。民航直属单位实施更为积极的禁限塑举措,自2021年7月起禁止主动提供上述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2025年,全国机场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雨布、缠绕膜等货物包装用品使用量大幅下降。此外,《工作计划》在加强源头管控同时,提出鼓励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多元协同等方式提升替代产品应用和废物回收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健全行业塑料制品采购、使用、回收、储运、处置等环节管理体系。
为确保行业禁限塑工作取得实效,《工作计划》要求行业各相关单位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做好行业监管,狠抓工作落实,保障行业禁限塑工作有序推进;研究单位和行业协会要加快推动标准规范编制推广,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北京房山区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5月21日,2021中关村论坛系列活动--"助力绿色冬奥引领能源变革"中关村氢能发展论坛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石化接待中心举行。在论坛上,房山区正式发布2021~2030年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到2030年,房山区将建成京津冀区域安全优质优价氢能保供基地、国内一流氢能供应与燃料电池汽车高端装备和关键材料产业化基地与应用示范区、中关村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创新区。规划还从氢能供应能力、车辆推广规模、减少碳排放、产业链规模、加氢站建设等方面,分别明确了2023、2025、2030年的阶段性量化目标,到2030年,产业链规模将突破200亿元,年碳排放减少70万吨。
规划显示:2023年前,氢能供应能力达到每天70吨,车辆示范应用规模力争达到500辆,在满足北京全市用氢需求的同时,降低用氢成本;2025年之前,京津冀安全优质优价氢能保供基地和一批特色示范应用场景建成,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氢能供应能力达到每天100吨,车辆示范应用规模力争达到1000辆;到2030年,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建设基于氢能利用的碳中和示范园区,建成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高端装备和关键材料产业化基地,形成规模化清洁氢供应能力,车辆应用规模和领域进一步扩大,氢能产业创新能力达到国际水平。
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氢能产业将为碳达峰、碳中和助力,预计到2030年,房山区氢能产业链规模将突破200亿元,每年减少碳排放约70万吨。
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发布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新一轮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区域内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提出,到2025年,林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更加稳固,碳汇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木材资源战略储备能力有所增强,接续替代产业初具规模,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林区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持续提高。
到2035年,林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大幅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碳汇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生态主导型经济体系全面建立,林区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大幅提高,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发展方式步入良性循环,初步建成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鲜明、人民生活富裕的新林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局面加快建成。
《规划》提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富民产业蓬勃发展。其中包括,建设特色优势资源基地、培育壮大寒地冰雪经济、打造特色加工产业集群、发展生态旅游休闲产业、扩大对外经济合作等。
安徽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启动
日前,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通知部署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根据安排,到2023年底全省至少建设16个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各市至少建设1个示范村(镇),示范区域内绿色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或者比示范建设前提高15%以上。
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主要是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更大范围和程度地替代传统化石能源。通知提出,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建设应结合本地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可选择自然村、行政村、人口集中居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工业园区作为示范建设点。试点单位应具备丰富的绿色能源资源禀赋,以及一定的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基础,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市场主体。
根据部署,试点单位主要建设任务包括发展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等绿色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拓宽农村绿色能源应用领域,以绿色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薪柴等传统能源。在生活领域,应用于集中居住区、集镇、学校、敬老院、卫生院等集中用能区域的炊事供气、清洁洗浴、冬季采暖、道路照明等;在生产领域,应用于企业园区运营、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供气供电供热采暖;在商业领域,应用于餐饮、酒店、洗浴等供气供热采暖。
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举措
据悉,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近日联合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个方面25项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2021年全省绿色贷款新增4000亿元以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0%以上;2021年至2025年,全省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2025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较2020年翻两番。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将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
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对建立省级绿色低碳项目库,培育区域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进碳市场建设,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机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在推进全省碳账户体系建设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力争到2021年末,建立碳排放重点企事业单位碳账户,到2025年末,实现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
此外,还将建立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定期归集、更新企业碳账户、绿色低碳项目库、环境信用信息等绿色信息,建立面向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的信息推送机制。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25项工作举措,同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完善全省绿色低碳金融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加速向绿色低碳领域积聚,助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宁夏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5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全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明确对区内产生工业固废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动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目标,2021年至2023年,宁夏将全面落实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重点行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各地要把清洁生产审核主要内容纳入本地区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等行动计划中,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开展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鼓励市级及以上地区组织和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方法和技术、可再生利用废物供求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在组织评估验收工作中,把企业通过本轮审核是否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评价标准,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将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各地要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验收的企业可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发布的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专项扶持通知要求,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对于违反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法规的企业,由市、县(区)生态环境局按监管职责予以处罚,相关失信记录将归集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江西规定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重新修订印发的《江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提出,每起案件的最高举报奖励金额从以往的10万元增加至20万元。
办法提出,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及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依据举报等级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当次处罚金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一级举报按不高于当次处罚金额的4%给予奖励,二级举报按不高于当次处罚金额的3%给予奖励,三级举报按不高于当次处罚金额的2%给予奖励。对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给予罚款处罚的案件,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举报等级,分别按不超过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的4%、3%、2%给予奖励。
此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将给予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则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贵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月24日,贵阳市商务局公示《贵阳市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贵州省内首个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汽车加氢站项目必须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汽车加氢站网点布局规划,并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在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加油站、汽车加气站、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汽车加氢站,鼓励已批未建加油加气站增设汽车加氢站。
《征求意见稿》明确: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汽车加氢站(含独立加氢站和合建站)建设的规划、选址、立项、设计、报建、施工、验收,以及加氢站运营与安全管理等。
《征求意见稿》所称的合建站,是指与汽车加油站或者加气站等合并建设的加氢站。
《征求意见稿》称,用于对外经营的汽车加氢站,原则上应选址商业服务业用地。在符合全市氢能产业布局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可使用工业、仓储用地等地块建设自用的汽车加氢站,并依法办理加氢站立项、规划许可、市场监管、环保、安全设施等"三同时"相关手续。
拜登下令联邦政府应对与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
据悉,美国总统拜登5月20日签署一项行政令,要求联邦政府部门采取新的措施应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金融风险。
根据这项行政令,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与国家气候顾问需在120天内制定一项应对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全面政府策略,包括衡量、评估、缓解和披露联邦政府项目、资产、债务与气候相关的金融风险,以及确定美国在不晚于205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所需的融资。
作为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主席的美国财政部长负责评估与气候变化相关、可能影响到联邦政府金融稳定和美国金融体系稳定的风险,需在180天内向总统提交缓解风险的政策建议报告。行政令还要求保护美国家庭储蓄和养老金不受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威胁。
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当天发表声明说,实现净零排放需要对美国能源行业和整个经济进行变革性投资,全球金融业将在促进美国绿色投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提高金融体系对于气候变化风险的韧性。她表示,美国财政部将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一起完善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信息披露,加强美国金融稳定风险评估,提高美国金融体系韧性,并通过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加强国际合作。
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布赖恩·迪斯当天对媒体表示,美国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在假设气候稳定的基础上,"很明显,我们不再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
美国2020年正式退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今年1月拜登政府上任后,美国于2月正式重返该协定。美国财政部4月宣布设立"气候中心"并任命首位"气候顾问",以协调整个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政策。
日本通过2050年碳中和法案
据悉,日本国会参议院5月26日正式通过修订后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日本政府提出的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修订后的《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当天在国会参议院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将于2022年4月施行。这是日本首次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写进法律。
根据这部新法,日本的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将有义务设定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地方政府将为扩大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制定相关鼓励制度。
日本首相菅义伟2020年10月宣布了日本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此外,菅义伟在今年4月还表示,日本力争203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3年度减少46%,并将朝着减少50%的目标努力。
为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日本政府2020年底发布了"绿色增长战略",将在海上风力发电、电动车、氢能源、航运业、航空业、住宅建筑等14个重点领域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劳动用工
西部首个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重庆挂牌
据悉,为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两地人才流动互通,5月25日,西部首个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重庆北碚挂牌启用,首批成渝两地的多家人力资源机构入驻园区,各地的数字经济人才将汇聚于此,接受数字经济人才培养和服务。
与以往产业园建设不同,这里专注于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特别是工业互联网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在服务业态上,专注于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特别是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组建数字经济人才认证中心、培训中心、实训中心3个实体平台。
与此同时,突出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核心优势,采用"一园多点"布局模式,即以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轻工业学校、四川仪表工业学校等合作共建单位作为分园区。
整合全国、全市机构、企业、院校的数字人才虚拟资源,实现"立足成渝地区、辐射西部、面向全国,建设产学研结合的专业性、创新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目标。产业园预计3年内有望突破培训及衍生服务业产值10亿元。
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发展,如今的数字经济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预计,2021年全国数字经济就业岗位人才市场需求为2.5亿。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数字经济人才培育工作成了当前发展的"新命题"。
根据职业培训市场反馈,2021年,预计重庆数字经济人才培训需求为75万人,可实现培训产值37.5亿元。
专家论坛
以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双循环”格局形成
经济参考报5月25日刊发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经济师王晶的文章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与逆全球化趋势暴露了我国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隐患,“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到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数字化供应链是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一环。亟须探寻数字化供应链的核心要义和发展路径,研究其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作用机理以及推动数字化供应链发展的关键因素,以更好发挥数字化供应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数字化供应链的特点和核心要义
目前产业界对数字化供应链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从价值创造过程看,数字化供应链源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数字技术与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融合创新,在多维应用场景中创造新的价值和增长点。从主要特征上看,数字化供应链以数字化平台为支撑,以供应链上的物、人、信息的全连接为手段,构建一个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环节高效协同、快速响应、敏捷柔性、动态智能的生态体系。从变革趋势上看,数字化供应链顺应数字经济时代消费的个性化、高端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适应消费者更优体验、更高效率的要求,驱动生产以消费为中心,由大规模制造向柔性制造、准时制造和精益制造演化。
从当前数字化供应链的渗透和发展来看,呈现三个维度的发展方向:一是从采销两端向中间环节延伸。与生产、交付环节所涉数据庞大、主体多,应用场景复杂不同,采购、销售环节数字化就绪度更高,更易开展供应链数字化转型。二是从链状结构向网状聚合发展。在数字化技术帮助下,传统链状供应链聚链成网,逐步从企业内部协同发展为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内外协同,数据共享,风险共担。三是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覆盖。大型企业对供应链的速度、敏捷度、柔性、协同度有更高的要求,创新意愿更强烈。而中小企业往往迫于成本压力搁置转型。
数字化供应链以数字化手段提升供应链的速度和效能,不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且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关系着国民经济循环的速度和质量。
数字化供应链有利于优化产业微循环。一是数字化供应链精准对接供需,拓展了消费零散、有限的增量空间。在生产和销售环节,C2M(用户直连制造)模式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通过销售数据分析预测,把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反馈到生产上,减少了中间环节,以高质量的供给激发消费需求扩大。二是数字化供应链降低供应风险,增强了产业循环系统的韧性。在采购环节,数字化采购帮助企业预测采购需求和支出结构,实现对供应商的分级评价和风险预警,保证供应更加可靠。在物流环节,数字化物流使中小企业依托仓配网络、数智技术优化供应线路,降低库存,提高周转率,获得丰富、稳定的仓配资源。
以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形成“双循环”格局
首先,以数字化供应链带动国内大循环。第一,数字化供应链助力产业集群形成,增强国内产业的自我调节能力。借助数字化供应链平台,产业在地理空间和虚拟平台叠加融合,融通大中小不同规模企业,商业、服务业等不同功能形态的企业,上中下游全产业链企业,形成更具有影响力的产业组织,保障核心企业供应,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第二,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城乡区域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国内产业协调发展。在城乡循环上,数字化供应链打通农产品下行通路,为农产品开辟销售新渠道,配套相应的流通网络以及金融服务,形成城乡供应的双向流通。在区域循环上,数字供应链平台使供应链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延长和重组,把传统区域分工体系纳入虚拟空间的分工体系中,有利于推进国内产业空间新布局。第三,数字化供应链发挥资金、科技等循环枢纽的作用,激发国内产业活力。数字化供应链克服传统供应链金融的弊端,加速供应链资金流动,有效控制企业融资风险,释放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活力。如供应链中大数据的使用解决了银行和企业信息的不对称,区块链对供应链金融传输中的信息实行了全程保真,提高了核心企业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也让各级供应商小微企业依托核心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其次,数字化供应链畅通国内外双循环。一方面数字化供应链把国内供应链向国际延展,提升对国际供应链掌控能力。数字化供应链连通国内和国际市场,依托跨境电商平台汇集全球各地的采购商,供应商,服务商,多渠道发力有效避免单一市场断供风险。在疫情期间,跨境电商成为外贸出口的主流模式,发挥了稳定国际供应链的关键作用。在2020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4.9%的情况下,经海关跨境电商平台进出口的贸易额逆势同比增长20.9%。另一方面数字化供应链催生外贸新业态,拓展了国际合作的空间。数字化供应链推动跨境供应链向数字化、智能化、简约化发展,为外贸企业提供信用保障、外贸综合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一体化服务,有力支撑数字贸易等新贸易形态的发展。同时,也为企业开辟了国际多元化的营销和供应渠道,提高了国内企业国际合作的主动性。
要充分发挥数字化供应链的潜力,以下几个因素将起关键作用。一是企业“愿不愿”,即企业是否具备发展数字化供应链的基础,并愿意发挥主动性,投入相应的资源,包括制定战略规划、持续资金投入、信息系统升级、相关人才引进等,并承担数字化供应链升级失败的风险。二是政策“行不行”,即政府能否为企业提供供应链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政策激励和保障。如能否对大数据、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集成创新应用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或融资优惠,能否支持产学研多方联动培育实用型的数字化供应链人才。三是环境“好不好”,即是否有适合数字化供应链发展的市场环境,如是否有成熟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企业提供数字化供应链的多元应用场景;数字化供应链相关标准、评价体系是否建立,为企业数字化供应链的能力实施综合客观评价;企业数据保护制度等是否健全等。
张德勇:经济学数学化只是看上去更科学
深圳特区报5月25日刊发署名张德勇的文章指出,经济学的数学化,只是让经济学看上去有了科学的样子,如果忽视了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人对物的主观价值判断,就切断了数学模型和真实的人的行动之间的联系。做出来的结果,可以用于发表文章,却离真实的世界越来越远。
经济学发展了两百多年之后,已经成为一门细分的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的面貌出现,就要有科学的样子。所以在很多人的理解中,数学才是最好的科学工具,应该用数学语言和数学模型来表达经济学的逻辑。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与经济学有关的许多论文,都有着复杂的数学公式或者是统计数据。没有数学公式、数学模型,或者没有统计数据的论文,并不容易发表。其中的原因很简单,这样的文章往往被认为不够科学,没有说服力。
这个影响传递到大学里,在教育上表现为,学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学习有关数学的知识。这些知识并不是说毫无用处,只是这些数学知识,一方面让学生们误以为经济学就是关于数学、建模和统计回归的科学,失去了思考和学习的乐趣,另一方面还容易让学生们忽略那些数学公式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学的数学化很大程度上耽误了经济学思想和逻辑的普及,它只是让经济学披上了一层“看上去更科学”的外衣,却因此失去了经济学的灵魂和内核。
经济学中最常用的一种数学方法叫作“回归分析”,简单理解就是,用大量的统计数据来确定两种或多种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常见的有线性回归和非线性回归,通过数据拟合来确定函数的一个或者多个常数,以此达到解题的效果。
随着计算机的性能越来越强,更多的人对这种统计分析回归求解的方式深信不疑。这种统计回归的分析方法借鉴自物理学,但这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物理学中的常数是恒定的,比如常见的真空中光速c,引力常数G。
但在人的行动中,我们恐怕永远找不到这样的一个亘古不变的常数。我们在统计数字上可以得出一个人过去一年每天早晨都跑步的结论,但我们无法据此推断他明天早晨是否还会去跑步。我们可以看到的现象是,一个人他每天都加班工作到晚上十点,但我们无法据此就推断,明天他是否还是会如此。
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条件,我们对不同的事有着不同的判断。即使是逛商场,同一件衣服,我们前一秒还喜欢,而后一秒就有可能不喜欢了。或者反过来,还是那件衣服,导购员没有解说的时候,我们不喜欢,导购员解说一番我们又变得喜欢了。
面对同一件事,我们在不同的时间也可能会有着完全相反的判断。也就是说,人有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决定了我们无法像物理学那样,找到关于人的一种“恒常关系”。
经济学的数学化,恰恰忽略了这种恒常关系的问题,粗略地模仿物理学的研究方法,试图在人们的经济行动中建立起某种函数关系,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经济学数学化的另外一个问题在于,价值是主观的,我们虽然可以统计到最终那个成交的价格,却无法因此统计到这个交易背后交易者所付出的真正代价。
能够统计到的是价格这个单一的数据,它的量纲可能是某个国家的货币单位,但交易背后的产品或者服务,在统计数据上无法直接反映出来。同样的,能够统计到煤炭、钢铁、石油这些东西的产量数据,却无法统计到每个人对这些东西的价值判断。
所以,经济学的数学化,只是让经济学看上去有了科学的样子,如果忽视了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人对物的主观价值判断,就切断了数学模型和真实的人的行动之间的联系。做出来的结果,可以用于发表文章,却离真实的世界越来越远。
中小企业
国务院部署多项举措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
会议指出,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去年实施一系列普惠性纾困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要继续有针对性加强支持。
一是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保持必要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加大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普惠金融力度,引导扩大信用贷款、首贷、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推广随借随还贷款。研究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减轻企业占款压力。
二是多措并举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对上游原材料涨价影响。支持大型企业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用市场化办法引导供应链上下游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产销配套协作,做好保供稳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支持各地按规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稳岗就业补贴。督促引导平台降低过高收费、抽成及新商户佣金和推介费比例。
三是加强公正监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和法规。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恶意补贴、低价倾销等行为。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同时,做好基本保障兜底,推动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经贸态势
中国和乌干达签署中国在非首个AEO互认安排
5月25日,中国海关在世界海关组织第五届全球AEO大会期间,与乌干达海关签署《中乌海关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安排》,这是中国海关在非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安排。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与20个经济体46个国家(地区)实现AEO互认,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首位。
"经认证的经营者"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简称为AEO。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程度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于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本国以及互认国家的多项海关便利措施。中乌两国AEO互认后,与乌干达有贸易往来的AEO企业将在乌干达享受多项优惠措施:适用较低的查验率,优先查验需实货检查的货物,指定海关联络员沟通解决通关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上述利好,将帮助AEO企业大大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有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世界海关组织秘书长御厨邦雄介绍,全球范围内已有97个国家(地区)实施AEO制度,已签署91个互认协议。
据了解,中国海关正在积极推进与俄罗斯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及重要贸易国家的AEO互认磋商,不断扩大AEO互认国家范围,助力AEO企业在更多国家和地区享受通关便利。
投资视点
上海发布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若干意见
据悉,上海市政府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力争到2025年,上海基本建成资产管理领域要素集聚度高、国际化水平强、生态体系较为完备的综合性、开放型资产管理中心,打造成为亚洲资产管理的重要枢纽,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
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了六大方面、19条重点任务。具体包括:第一,完善多元化机构体系,丰富资产管理行业主体;第二,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第三,发挥金融市场基础作用,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第四,扩大行业对外开放,提升资产管理国际化水平;第五,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厚植资产管理人才沃土;第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优化资产管理发展环境。
其中提出,上海将积极引入银行理财、保险资产管理、金融资产投资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落户,吸引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基金销售等资产管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上海独资、合资设立证券、基金、养老金管理等机构,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设立投资研究、销售运营、合规风控等平台。集聚各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支持中小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的种子基金,鼓励成立股权转让受让基金。加强资产管理机构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等资产管理机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拓展境内外业务布局。
围绕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若干意见》提出,上海要丰富固定收益产品种类,加大权益类产品发行力度。在中证张江自主创新50指数基础上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产品,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制定专项政策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打造全国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丰富商品类基金产品,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加强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产品研发。完善家族信托产品服务标准。推动扩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机构和产品范围,创新养老保险、养老信托等养老金融产品。《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大绿色领域投资力度。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节能减排项目应收账款等证券化,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发展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以及相关投资产品,开展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业务。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培育碳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投资者,推动其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推动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碳核算,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将上海打造成为联接国内国际的绿色金融枢纽,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聚焦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若干意见》提出,要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丰富境外投资者类型和数量。发展人民币利率、外汇衍生产品市场,丰富人民币利率期权等产品类型。丰富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推动建立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推出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国债期货期权、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产品体系和服务功能,巩固上海在国际黄金市场中的地位。创设更多标准化票据产品,优化供应链票据平台功能。
在扩大行业对外开放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依规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以及符合条件的主权基金、养老基金等境内外长期资金入市。支持在沪外资银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资格。深化“债券通”“沪港通”“沪伦通”等业务,探索建立居民跨境理财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业务资质。鼓励上海市资产管理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和参股资产管理机构。
深化QFLP和QDLP试点。推动参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的外资机构管理境内人民币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内资机构参与QFLP试点。推进QFLP试点机构开展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夹层基金、特殊资产、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支持境外知名资产管理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资质。支持QDLP试点机构投资境外私募基金和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债权、证券市场、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探索推动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用一个主体开展QDLP、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WFOE PFM)等业务。
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离岸证券投资、离岸基金管理等业务创新,探索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资产管理机构跨境资金管理有效途径,研究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离岸金融体系。
上海推出一揽子政策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全力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5月21日在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若干意见》)主要情况。
华源介绍,《若干意见》就发挥上海生物医药产业优势基础,聚焦创新策源引领、重点区域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龙头企业打造,立足构建"研发+临床+制造+应用"全产业链政策体系,提出了29条意见。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上海市生物医药制造业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重点支持创新药品、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生物医药装备和材料、新型服务外包等4大产业发展。
为此,《若干意见》提出在6大方面予以支持:
一要"做强基础",全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包括争取建设国家药物科技创新战略型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焦生命科学基础前沿领域,布局一批重大基础研究任务和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要"便利研发",加强创新产品研发支持。参加支持创新药研发。对1类新药分阶段择优给予支持;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安全性有效性具有明显优势的改良型新药择优给予支持等。
三要"畅通转化",强化临床研究转化与医企协同,包括加强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激励等。
四要"拓展空间",打响"张江研发+上海制造"品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关键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及重大产品产业化项目。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五要"扩大应用",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优化创新产品入院流程。支持创新医疗器械注册上市产品挂网采购。成立上海市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为各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提供指导。
六要"建好集群",实施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三年行动。包括实施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健全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鼓励各区出台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特色政策。打造人才高地。创新产业金融服务模式。开展"新药贷"等金融产品创新试点。
重庆银保监局新出台十二项普惠金融措施
近期,重庆银保监局出台《关于为群众办实事普惠金融十二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1至2023年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和惠民让利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通知》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整合银行业保险业优惠政策,围绕解决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和基础金融服务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出12条举措,从保障增量金融供给、促进资金对接适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完善普惠长效机制等方面全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结合全市重点工作,推出加强和改善普惠金融的五大工程。其中,着力实施"首贷、续贷、信用贷"扩面工程,进一步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1年底,进一步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产品开发和推广力度,持续提高三类贷款的业务比重。大型银行要将小微企业"首贷户"占比纳入内部绩效指标,努力实现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高于2020年。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确保2021年信用贷款增速高于2020年。
着力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与资金链"链接"融合工程。组织开展"百行包链助企"专项对接行动,以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为抓手,加强与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对接,配合梳理全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图谱,探索由企到链、沿链对接、包链服务、银链共生的新路径、新模式,提高信贷资金适配性、风险识别精准性和金融服务综合性。各级银行机构要建立行长定链包抓、客户经理定企包干、产品服务定制包供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一链一策、一企一策"量身适配金融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内外贸循环、产供销配套各环节协同发展。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尤其对掌握产业"专精特新"技术,参与"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的企业,及时提供资金支持。
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示范工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倾斜和创新,确定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示范点名单,因地制宜分类制定金融支持政策。
着力实施乡村信用升级工程。拓展涉农信贷增信方式,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自然资源产权等抵押融资,扩大大型农机具、设施农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功能,依法合规开展农产品仓单、农业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完善对逃废债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多措并举化解农村各类信用风险,持续净化农村信用环境。
着力实施金融服务暖心工程。着眼基层金融服务"痛点""弱点""盲点",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下沉。统筹好实体网点和数字技术两种方式,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和上门服务。创新金融知识宣传及金融消费者教育方式,推动地方政府在有条件的乡村和社区建设金融知识宣传阵地。持续规范金融服务价格,杜绝违规收费行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对普惠金融客户主动减免服务收费。
此外,《通知》明确,要重点补强金融服务弱项,调动银行业保险业的服务资源和力量,开展数字乡村普惠金融推广行动和"百行进万企、万企兴万村"专项对接行动。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改进涉农金融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准确"画像",利用科技手段实现金融资源向"三农"精准"滴灌"。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卫星遥感、远程视频等科技手段,开展线上承保理赔工作,提高农业保险的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组织辖内涉农银行保险机构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研和走访活动,力争在2023年底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
《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增强风险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良性机制和普惠金融信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要不折不扣落实"普惠金融类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中权重占比10%以上","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内部转移定价(FTP)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等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依法合规的核销、转让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监管政策规定,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和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单户转让。
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出台
据悉,为加强和规范地方粮食储备的管理,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5月26日表决通过《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动用地方政府储备,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动地方政府储备。该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储备是指市和区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的粮食和食用油。
条例指出,天津市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地方政府储备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地方政府储备情况的监测,适时提出动用本级地方政府储备的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地方政府储备: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的;市和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
地方政府储备动用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排恢复库存。
条例明确,动用地方政府储备,应当由天津市发展改革部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地方政府储备动用方案下达动用指令,组织地方政府储备运营管理企业、承储企业具体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地方政府储备动用命令或者指令。
辽宁省实施"六大工程"建质量强省
日前,辽宁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质量强省战略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方案(2021-2022)》(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实施六大工程,力争到2022年末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的辽宁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推动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方案》提出,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实施质量品牌创建、质量精准提升、标准引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质量人才培育、辽宁质量宣传六大工程。两年内,面向辽宁省制造业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开展仿制药质量提升项目,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为重点,推动药品生产企业优化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围绕化肥、消毒液、大米等产品,推出一批标准水平领先、品牌效应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方案》明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全省石化行业、重点产业集聚区和重点产品,确定"一省一业、一市一域、一县一品"重点任务。"一省一业"针对全省石化产业,以大连、抚顺、辽阳、盘锦四市为重点,着力强化石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补齐质量短板弱项;"一市一域"以大连瓦房店市轴承产业、鞍山海城市菱镁产业、营口市老边区汽保产业等5个聚集区为重点,做到产业特色鲜明,实现产业集群发展;"一县一品"以沈阳市法库县陶瓷砖,大连市旅顺口区大樱桃、长海县海参,抚顺市抚顺县单片黑木耳等11类产品为重点,推动县区特色产品区域化、品牌化和规模化发展,打造代表性县区特产"名片"。
《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发布
5月24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十四五"规划各专项规划系列解读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山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解读了《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以下简称《新业态规划》)经山西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5月6日省政府印发实施。《新业态规划》聚焦"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实现高水平治理"三个维度,从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文旅、智慧医疗、数字政府、智慧交通等17个领域提出重点工作,设置6个专栏,涉及70个重大项目。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搭建共享经济服务新平台、全力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多层次人才保障体系、推动标准化和品牌体系建设6个方面强化新业态发展支撑体系。同时,提出完善新业态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新业态运行监测系统等5个方面保障措施。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立刚介绍,《新业态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战略,着力增强转型能力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培育就业新形态,带动投资新热点,打造山西经济新增长点。
《新业态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发展目标和远景目标。到2025年,在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交通等若干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智慧物流、智慧文旅、在线医疗、在线教育等领域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品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示范带动明显增强,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立,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4%。到2035年,数字化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的新型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构建形成,将山西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处长田建春表示,《新业态规划》编制中,紧扣"转型出雏型"战略目标,前瞻布局,积极引导,牢牢把握当前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新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战略,着力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三个维度规划布局新业态重点领域,构建新型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形成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的强支撑。通过重大项目带动、龙头企业引领,由点及面培育、激活和促进新业态全面发展,为加快构建山西省现代产业体系、实现转型出雏型的目标任务注入新动力、新活力。
沈阳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
据悉,沈阳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日出台《沈阳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十四五"期间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总体目标,将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上市企业数量和质量上取得双突破。
《计划》提出,沈阳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重点鼓励发展领域,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做好科技型后备企业的培育和筛选。以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为重点,2021年遴选产生400家企业作为全市上市后备库企业。形成市区两级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可升级、可转换,原则上每年调整更新一次。
在全市已储备的21家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挖掘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持续加大培育力度和服务深度,推动企业在未来3年逐步达到上市挂牌条件,力争到2023年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达到70家以上,加快推进上市进程。
沈阳市将不断优化企业上市政策环境。对实现上市企业分阶段奖励400万元。其中,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报审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完成上市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挂牌和融资两个阶段进行奖励,实现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标准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奖励20万元;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奖励20万元。同时,进一步落实好省政府对于上市企业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的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上市扶持政策。
另外,沈阳市还将发挥好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上市协调职能,对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注册、资产重组、上市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税费减免及产权确认等审批事项,各部门需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急事快办,特事特办。
黄石临空经济区总体方案获湖北省政府批复
5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黄石临空经济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省人民政府要求,《总体方案》实施要以《武汉城市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35年)》为依据,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为依托,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加快培育科创服务、跨境电商、平台型总部经济、康养服务、生态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生态智慧临空产业园区,探索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融合的新发展模式,与鄂州市临空经济区、黄冈市临空经济区协同发展,打造武汉城市圈航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据了解,黄石临空经济区规划面积73.52平方公里,总人口超10万人,该区位于黄石市还地桥镇-铁山区片区,西至锦冶线,北至铁东线,东至长乐山工业园边界,南至规划中的光谷东快速通道,是黄石市发展临空经济、对接武汉光谷的桥头堡、主阵地,重点发展先进制造、智能物流、科技创新、生活服务、生态农旅等产业,着力构建高端制造、智能物流、科技创新、生活服务、生态农旅"五区"。
长沙出台打造开放高地"七大行动方案"
据报道,长沙日前出台打造开放高地"七大行动方案",形成"1+7"政策体系,全力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将长沙打造成内陆地区开放高地引领城市。
"引进来、走出去"创新出实招
今年2月,长沙发布了《长沙市打造内陆地区开放高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提出到2023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将突破3500亿元,跻身中西部省会城市前五强。
"为更好落实行动计划,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市商务局牵头制定了商务领域七大行动方案。"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涉及外贸、招商、外经、外资、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区域经济合作等。
外贸方面,长沙将壮大已获批的工程机械、新材料、生物医药、茶叶、纺织等五大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进一步扩大外贸产品出口,提升境外市场份额,夯实外贸增长极。今年又申报了"装备制造"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引进优质项目方面,长沙将以智能制造为统领,紧盯"三智一芯"重点领域,优化提升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着力招大引强,发展总部经济。为此,长沙将制定长沙产业投资数字地图,建立长沙"云招商"服务平台。
高质量"走出去"方面,整合已有优势资源,引导长沙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 加快推进阿治曼中国城、柬埔寨尔康产业园、老挝炫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园、乌干达湖南工业园等境外园区建设。
外资方面,放宽准入条件,对设立在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性公司,申请前一年外商投资者的资产总额降为不低于2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
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打造"新名片"
为了让跨境电商由外贸新业态升级为产业新名片,长沙将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列为七大行动之一。通过扩大全市产业布局、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抓好产业政策落实、推动"湘商回归"工程、举行"十百千万"专项行动、支持海外仓发展等具体举措,为长沙跨境电商产业"强筋壮骨"。 2021年至2023年,全市力争引进15家左右带动性强的跨境电商平台型企业、综合卖家型企业以及运营孵化服务型企业入驻。
另外,长沙专门制定了"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行动方案"。长沙将开展主体培育,力争到2023年底,长沙市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入统企业达到1500家,服务外包执行总额2000万美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资源建设"互联网+外包"平台拓展海外市场,大力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等。
七大行动方案施工任务: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优质项目引进来、推动高质量"走出去"、扩大利用外资、发展跨境电商、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深度融入区域经济大合作。
施工目标:到2023年,外贸进出口额突破3500亿人民币,年均增长15%以上,外贸依存度达到25%,外贸总量跻身中西部省会城市前五强;力争到2023年末,全市新引进"三类500强"项目100个以上,新引进本市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项目300以上;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实现对外投资领域更趋多元,对外承包工程水平日益提升,对外劳务合作稳步推进,持续推动3家境外合作园区建设;继续扎实推进"稳外资"工作,全市2021-2023年实际利用外资(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幅力争达到10%、总量力争突破40亿美元;推动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1-2023年实现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2021年力争突破30亿美元;争取到2023年,全市服务外包执行总额突破6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5%,离岸服务外包执行总额突破13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5%;力争到2023年,长沙在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方面取得新进展,在长株潭一体化协同开放方面取得新成效,区域经济大合作格局基本形成。
武汉公布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蓝图
据悉,在5月25日下午召开的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论坛上,《武汉市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公布。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武汉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2500亿元,存贷款规模突破10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突破5000亿元,法人金融机构突破40家,上市企业数量突破150家等主要目标。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刘立新介绍,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共提出4个部分33项工作举措:
大力引进总部金融机构,补齐金融机构门类,推动法人持牌机构做优做强,支持省级、市级金融控股集团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融资担保体系,推进建设高水平金融集聚区;
推动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加大信用类贷款投放占比,提升保险保障水平,稳步扩大直接融资,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优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做大政府引导基金,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打造全国一流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加大金融机构服务科技企业支持力度和国家级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力度,支持金融科技研发应用,深入开展绿色金融试点,打造标杆级金融创新体系;
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金融营商环境,优化金融开放合作机制,争取设立武汉金融法庭,争创全国金融信用示范城市,构建可持续金融生态体系。
刘立新透露,《关于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支持政策》即将公布,计划从集聚壮大金融总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深化金融创新发展、促进金融人才集聚等方面,加大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扶持与创新驱动。下一步,武汉金融系统将紧盯提升金融产业绩效、增强金融机构实力、壮大金融市场规模,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建设。
广西出台激励政策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据悉,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管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自治区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的县,分别给予5000万元、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激励各市加大对县扶持力度,对连续2年补助所辖县转移支付总额均增长的市,自治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自治区在测算相关转移支付时,对发展速度快的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增幅10%-20%的部分,按50%不计为标准财力;超过全区平均增幅20%以上的部分,按100%不计为标准财力。同时,对财政收入结构优化且财政自给率连续2年提高的县,加大奖励性补助。
实施产业发展激励政策,鼓励做大做强县域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实施意见》,自治区对工业增加值等增长情况超全区平均水平且排在全区前20名的县给予一定奖励,并对20个县中排名较上年提高的县再适当增加奖励,对产业园区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对财政自给率低于全区县级平均水平的县,强化相关约束机制,形成良好政策导向。
《实施意见》适当调整自治区财政直管县和市管县名单,将阳朔县、灵川县、永福县由市管县调整为自治区财政直管县,其他自治区财政直管县和市管县维持目前管理方式不变。
美国鼓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背后有何盘算
据报道,美国财政部5月20日表示,美财政部官员已在二十国集团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相关会议上提议,为跨国企业全球利润设定最低15%的税率,以推动国际税收体制改革谈判。观察人士认为,此举是另一种形式的"美国优先",意在配合拜登政府为巨额基建计划筹资而推行的增税计划,维持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并借此修复一度紧张的美欧关系。
回笼海外收益充实财政
舆论普遍认为,鼓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背后,是让全球为美国利益"埋单"的思路,防止美国企业将业务转移到海外,弥补拜登政府试图提高美国企业税率可能给美国带来的"损失"。
美国财政部4月7日公布《美国制造税收计划》,将美国企业税税率由21%上调至28%,并将企业海外利润的最低税率从10.5%提高至21%,以限制海外避税、激励企业在美国国内扩大投资。
白宫预计,增税计划将使联邦政府在未来15年增加约2万亿美元收入,抵消拜登政府基建计划的成本。
近年来,跨国互联网公司在全球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被指责利用现行国际税务体系漏洞,实现程度惊人的逃税。有第三方调研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里,亚马逊、谷歌、苹果、脸书、微软、奈飞六家美国公司应纳税额和实纳税额的差值超过1500亿美元。
据测算,一旦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全球约100家规模最大、利润最高的企业会受到新税收规则影响。美国财政部预计,阻止美企将利润转移至海外将带来大约7000亿美元的联邦收入。
维护美企全球竞争力
在拜登政府增税计划的框架下,为全球企业税率设定底线可防止在低税率地区纳税的企业,比向美国政府纳税的企业拥有更多竞争优势,实际上是给美国企业竞争力上了一道保险。
《华尔街日报》援引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华盛顿国家税务局负责人马纳尔·科温的话报道,在美国实施高离岸税率的情况下,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会减轻美国企业的压力。
路透社指出,此举是希望在减少税基受侵蚀的前提下,使美国企业避免陷入财务上的不利竞争地位,帮助其在创新、基建及其他领域继续发展壮大。
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认为,美国欲借此机会,维护其"世界经济秩序领导者角色",表面上谈的是多边主义,现实不过是另一种形态的"美国优先"。
美欧步调难统一
多年来,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是经合组织国家等倡导的国际税改重要目标。分析人士认为,不同于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任内保护美国技术巨头利益的原则,拜登政府此番推动全球税收统一阵线措施,有助于修复受损的美欧关系。
《金融时报》指出,推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标志着拜登政府在国际经济政策上的转向,预示着跨大西洋关系的改善。
然而,观察人士认为,欧美对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看似有共识,实则不然。欧洲各国税率差异大、经济发展水平愈加分化,要达成统一标准并非易事。如果建立统一的税收"联盟",体量更小的成员国难免成为大国稳定税收收入的"垫脚石"。例如,爱沙尼亚、爱尔兰和瑞典等国家人口稀少,自然资源匮乏,只能通过低税率吸引外资,提高全球竞争力。因此,发达国家之间步调难以协调。
美国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率修正值持平在6.4%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5月27日公布的修正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按年率计算增长6.4%,与初次数据持平。
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美国消费支出和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较初值有所上调,而出口和私人库存投资则较初值有所下调。其中,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增长11.3%,反映企业投资状况的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8%;出口则下降2.9%。
此外,由于推出多项针对新冠疫情的联邦支出计划,联邦政府支出当季大幅攀升13.9%,与初次数据持平。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今年第一季度经济数据终值将于6月24日公布。
欧盟计划拨款超过3亿欧元支持文化产业复苏
5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报称,2021年,欧盟"创意欧洲"计划将拨款超过3亿欧元,以帮助来自各个文化领域的专业人士和艺术家跨学科和跨界合作,从而吸引更多的受众。据悉,该计划过去7年总预算约为24亿欧元。
欧盟"创意欧洲"计划还旨在提高文化部门的竞争力,同时支持其为实现绿色、数字化和包容性所做的努力。在全球新冠疫情大流行的背景下,欧盟希望通过该计划,加强文化和创意产业的复苏。
据了解,欧盟有超过800万人从事文化产业相关工作。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欧盟各国近期陆续开始逐渐重新开放博物馆、剧院、文化遗产等公共场所。
投资分析点评
▲TCL科技拟50亿元增资TCL华星
据悉,TCL科技5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方案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TCL华星增资50亿元,参照三星显示株式会社2021年3月对TCL华星增资作价,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5525元/1元注册资本。据此,公司本次共认购3,220,611,916.26元注册资本,其余1,779,388,084.74元计入TCL华星资本公积。公司持股比例由81.02%提升至83.02%,公司将与TCL华星签署《增资协议》。
公司同时公告,根据TCL微芯与TCL实业于2021年5月2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TCL微芯拟以1元受让TCL实业持有的摩星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100%股权。摩星半导体主要围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开展业务。
▲TCL家电集团再度增持奥马电器
5月20日晚,奥马电器公告称,5月7日至5月20日,TCL家电集团再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30.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增持完成后,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合计持有公司2.7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今年1月14日,TCL家电集团通过网上司法拍卖竞拍获得奥马电器4047.43万股股份。到2月2日,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奥马电器中的持股比例增至10%。
2月24日,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奥马电器中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增至15.57%,其中TCL家电集团持股13.44%。
5月10日晚,奥马电器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经历数月的拉锯战,TCL终于拿下奥马电器控制权。
截至5月10日,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合计在奥马电器中持股24.19%。奥马电器原大股东赵国栋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融通,合计在奥马电器中持股11.03%,变为第二大股东。
5月18日晚间,奥马电器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目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借款不超过8.2亿元。
▲华大北斗完成B轮战略融资
近日,北斗卫星导航芯片公司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北斗")宣布完成B轮战略融资。本轮融资由CPE源峰领投,云锋基金、中船资本(中船智慧海洋基金)、TCL资本、江铃汽车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和产业资本跟投;现有投资人鼎晖、招银国际、启迪、中航产投进一步追加投资。本轮融资将重点用于强化产品研发和芯片级产品解决方案的行业市场拓展。
据了解,华大北斗前身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EC)旗下卫星导航定位芯片设计业务,于2016年12月在深圳设立。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华大北斗专注于卫星导航定位芯片、算法、模组和终端产品设计、集成、生产、测试、销售及相关业务,是深圳市政府于2016年度重点引进的产业链薄弱环节企业。
▲宁德时代将推钠离子电池
5月25日,宁德时代( 300750.SZ )方面确认,将于2021年7月发布钠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的技术原理与锂电池类似。与锂电池相比成本更低,但存在能量密度较低、循环性能较差的技术瓶颈,所以难以在乘用车领域取代锂电池,未来在低速车、储能等领域或具备一定市场空间,目前离规模量产仍有不小差距。
▲中核钛白与宁德时代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
据悉,中核钛白5月27日公告称,公司与宁德时代下属控股子公司时代永福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白银中核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推进光伏、风电、储能等综合智慧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中核钛白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公告说,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建立并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
▲宁德时代斥资3亿元参与股权投资基金
据悉,宁德时代5月26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博裕四期(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基金完成首次交割,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42.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亿元,持有基金7.11%的认缴出资。
5月24日,宁德时代与博裕天宁(厦门)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博裕安华(厦 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淳裕(厦门)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国泰君安创新 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博裕四期(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
宁德时代表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基金投资,主要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拓展投资渠道,挖掘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
▲中核钛白拟定增募资不超71亿
据悉,中核钛白(002145)5月24日晚间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9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向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年产50万吨磷酸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定增预案,本次募投的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总投资9.7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93亿元。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主要产品为钛白粉成品。
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总投资9.93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7.86亿元,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主要产品为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
而目前该公司备受关注的年产5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一期:50万吨磷酸铁),总投资38.3亿,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3.85亿元。
此外,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中核钛白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1.27亿元。
中核钛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企业"纵向提升、横向循环"的理念,建立独具特色的"硫-磷-铁-钛-锂"耦合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闭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主要以公司现有及扩建的金红石型钛白粉粗品产能为基础,以充分消纳钛白粉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即酸性废水、废硫酸、硫酸亚铁等)为目标,实施绿色循环生产。
▲华友钴业加强锂电池正极材料布局
据悉,华友钴业( 603799.SH )5月23日公告,公司拟向杭州鸿源购买天津巴莫科技38.62%的股权,交易价13.51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友控股同意将持有的巴莫科技26.4%股权代表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公司行使。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巴莫科技65%的表决权,可实现对巴莫科技的控制。
截至2020年12月底,巴莫科技的100%股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72亿元,评估值为34.98亿元,增值率86.86%。
巴莫科技主营锂电池正极材料,是行业内正极材料的领先生产厂商之一。
▲华友钴业拟134亿元在印尼合建镍钴项目
据悉,华友钴业( 603799.SH )5月24日公告,全资孙公司华友国际钴业与永瑞、Glaucous、亿纬亚洲、LINDO签署《印尼华宇镍钴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合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华宇镍钴(印尼)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T Huayu Nickel Cobalt")。
合资公司拟在印度尼西亚Weda Bay工业园区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约12万吨镍金属量和约1.5万吨钴金属量的产品。建设总投资约为20.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33.7亿元)。
▲陆金所控股拟启动3亿美元股票回购计划
5月24日,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NYSE: LU,"陆金所控股")发布公告,宣布其董事会批准一项股票回购项目,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使用公司现金余额回购其至多3亿美元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同时,公告披露,陆金所控股董事长、联席CEO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动用个人资金,或在未来6个月内购入不超过500万美元的公司ADS并将锁定至少6个月。
在回购方式上,陆金所将在规定期间内不定期地在公开市场上按市价,通过私下协商交易、大宗交易和/或通过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
去年10月底,陆金所控股正式登陆纽交所上市。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陆金所控股总收入与净利润两项核心指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公司营业总收入达人民币152.51亿元,同比增长16.9%;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9.69亿元,同比增长18.7%。其财富管理与零售信贷两大业务也均取得双位数增长,财富管理业务客户资产规模同比大幅增长18.7%,达到人民币4211亿元;管理贷款余额增至人民币5826亿元,同比增长15.1%。
与节节增长的营收与利润相比,陆金所控股股价在短期冲高至20美元/ADS后,股价跟随众多中概股以及科技股一样承压。
陆金所控股此次股票回购并非个案。今年以来美股市场科技企业掀起一股回购潮,苹果、谷歌、京东、网易以及伯克希尔哈撒韦等公司纷纷推出股票回购计划,以提振市场信心。
美国基金投资研究机构EPFR和彭博社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美股上市公司共宣布了3390亿美元的股票回购计划,同比增长68%。高盛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前4个月,美国企业宣布的股票回购总额达到了4840亿美元,为2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高盛预计今年美股公司回购金额将较去年水平大涨35%。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启动
5月26日,在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下,由中国国新牵头发起设立的"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群"在北京正式签约。
综改基金群采用"母子基金"二级架构模式。拟制"母基金"由中国国新作为单一投资人出资设立并进行运作管理;子基金由"母基金"作为发起人,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综合改革试验地区中挑选落地地区,与当地政府及社会资金联合成立。
中国国新董事长周渝波介绍,综改基金群总规模700亿元,首期规模350亿元,首批将在上海、青岛、深圳、杭州、西安、沈阳等6个综改试验区设立子基金。这是继"国改双百基金"和"国改科技基金"设立之后的又一只专注于支持国资国企改革的股权投资基金。
▲太化股份拟收购四家公司
据悉,太化股份(600281)5月26日晚间公告,为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布局新材料产业,公司启动收购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和山西碳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同时,启动收购山西阳煤华豹纳谷气凝胶涂层有限公司39%股权以及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普田农业有限公司30%股权。
今年5月11日,太化股份董事长张旭升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两天后,公司宣布终止收购个旧兴华锌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如今时隔半个月,太化股份推出新的股权收购计划。其中,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6年,专注于单层石墨烯及其应用全链条技术及产业化,独创国际领先的全单层石墨烯生产技术,掌握多功能复合纤维、电热膜、导热膜三大核心应用技术,同时拥有纯石墨烯纤维、铝-石墨烯超级电池、高性能超级电容器、新一代光电探测器、石墨烯光波医学理疗器等多项先进战略技术储备。本次交易对方山西阳煤道得新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是标的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山西碳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0年9月,主要生产销售单层氧化石墨烯原料、石墨烯纤维切片和石墨烯复合锦纶等。
目前,山西阳煤道得新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长兴德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9%。
太化股份还将收购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阳煤华豹纳谷气凝胶涂层有限公司39%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年生产水性工业涂料6万吨,水性建筑涂料10万吨,水性乳液2万吨,水性固化剂0.5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1万吨,水性环氧树脂1.5万吨。项目总投资约19673.83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投产后,生产期每年约实现销售收入193840.7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264.73万元。
此外,太化股份还将启动收购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普田农业有限公司30%股权行为。
太化股份强调称,上述收购是为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发展步伐,布局新材料产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过公司也称,以上股权收购事宜处于筹划推进阶段,最终能否完成股权收购存在不确定性。
▲仁和药业拟收购三浦天然化妆品等七家公司股权
据悉,仁和药业5月24日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与深圳市三浦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聚优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仁和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书》,公司拟收购以上七家公司各80%股份。
公司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资源,扩大公司产品的品类品规,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格力启动新一轮回购
5月26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披露了新一轮回购计划,拟斥资75亿~150亿元进行回购,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按照回购最高限额来看,本轮力度或将超过2020年公司发起的120亿元回购规模。
最新方案显示,本次格力电器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0元/股。如果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5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75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占比1.7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从一季度财务状况来看,格力集团颇有财力完成本次回购。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62.56%,货币资金达到1466亿元。假设按照资金上限计算,回购斥资将占公司总资产的4.90%,占净资产的13.28%。
据悉,2020年4月,格力电器启动了公司历史上首次回购计划,并在去年10月开始了第二期回购,合计规模达到了上限约12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背后掌权人则是高瓴资本;而本轮并未提及回购提案人情况。
市场表现来看,自去年首次披露回购计划以来,格力电器股价累计上涨约12%,但同期表现落后于美的集团约79%涨幅。而美的集团在今年2月份也启动了回购计划。截至4月2日,公司支付回购金额约87亿元,回购占比达到总股本的1.4189%;并在5月10日再度公告了25亿元至50亿元的回购计划。
▲美的集团子公司成立租赁公司
近日,天津美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汪勇。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天津美的租赁有限公司由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家电实业有限公司与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5%、5%。股权穿透后,该租赁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美的集团。
▲张玉卓当选中国石化董事长
5月25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同日,中石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张玉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命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此次选举产生11名董事分别是:张玉卓、马永生、赵东、喻宝才、刘宏斌、凌逸群、李永林、蔡洪滨、吴嘉宁、史丹、毕明建。选举产生的监事会8名成员是:张少峰、蒋振盈、章治国、尹兆林、郭洪金、李德芳、吕大鹏、陈尧焕。
此外,董事会聘任马永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喻宝才、刘宏斌、凌逸群、李永林、陈革为高级副总裁;余夕志、赵日峰、黄文生为副总裁;寿东华为财务总监;黄文生为董事会秘书。
张玉卓于2020年入职中石化,在此之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以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马永生于1998年入职中石化。曾任中石化南方海相油气勘探项目经理部经理,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总地质师、经理、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马永生代表新一届总裁班子发言时说,未来三年新一届总裁班子将紧紧围绕实施世界领先发展方略,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更加注重经营质量,构建全员、全链条、全要素、全方位优化的工作格局,做好一体化大文章;二是更加注重科技创新,聚焦打造技术先导型公司,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管理,以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四是更加注重安全环保,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围绕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向社会提供更多安全、清洁、绿色、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万达集团清仓式减持AMC
据悉,在放弃AMC娱乐(NYSE:AMC)控制权后的2个月左右,万达继续清空了所持股权。5月23日上午,万达通告称,根据公司"聚焦国内"的发展战略,万达从2018年开始逐步退出AMC公司控股权。截止2021年5月,万达集团全部退出了AMC公司董事会,仅保留AMC公司少数股权,累计收回14.76亿美元。
今年3月,AMC娱乐就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在其2020年创纪录亏损46亿美元后,万达已放弃了对该公司的控股权,万达持股和投票权已削减至9.8%。今年4月,AMC娱乐再次对外称,万达将持仓降至6.8%。5月21日,AMC娱乐再次公告,万达进一步减持该公司的股份,在5月13日至5月18日期间,先后5次减持股票,共计逾3044万股。经过多番减持,目前万达在AMC娱乐的持股比例已降至0.002%,相当于清盘。
AMC娱乐是万达文化产业"出海"的第一笔收购。2012年,万达以26亿美元的价格购入AMC院线100%的股权和承担债务,并承诺并购后投入运营资金不超过5亿美元。这是当时国内文化产业数额最大的一笔海外并购。因为股权、债务加上运营资金,万达投入收购资金达到近31亿美元(近200亿元人民币)。
注资AMC后,万达就主导AMC进行一轮海外扩张,陆续收购Carmike、Odeon、UCI Cinemas、Nordic等院线公司。经过这一系列收购,AMC娱乐成为全球最大影院,万达也成为全球最大院线企业,发展前景向好。
但5年后的2017年,万达遭遇危机,开始抛售包括AMC娱乐在内的旗下资产以收缩海外战线和缓解资金流动性。2018年,万达以6亿美元价格出售AMC娱乐部分股权给私募基金银湖资本,持股比例大幅下降。2020年全球遭遇疫情黑天鹅,影视行业闭门关店,AMC收入枯竭,遭遇现金流危机。为应对危机,AMC娱乐采取了多种方式补强经营性现金流。而万达在这一过程没有再增加投入,以致股权再遭到稀释。2021年,万达开始主动清退AMC娱乐股权至清盘。
5月23日,万达集团发出公告称,公司清仓式减持AMC,且全部退出了AMC公司董事会。
▲工银理财与高盛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据报道,继中行、建行、交行三家大行理财子公司获批与外资资管机构合资设立理财公司后,工行的合资理财公司有了新进展。2021年5月25日,工行、高盛集团宣布,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合伙(下称"高盛资产管理")获批合作筹建中外合资理财公司(下称:合资理财公司)。合资理财公司将由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共同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将分别为49%和51%。这意味着,国内第四家中外合资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
据了解,高盛集团从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各类投资银行业务。高盛资管则是高盛集团的资产管理部门。
近年来,国内金融开放的力度逐渐加大。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曾发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就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自此之后,各大行的理财子公司纷纷与外资进行合作。目前,除了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外,六大行中已经有四家银行都获批筹建了合资理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目前已获批筹建的合资理财子公司都是由外资控股。2019年12月,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汇华理财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保监会筹建批复,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开业。东方汇理资管出资55%,中银理财出资45%。
第二家合资理财公司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获批筹建并于近期获批开业。其中,贝莱德金融管理公司出资比例为50.1%,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40%,淡马锡出资比例为9.9%。
此外,2021年2月份,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筹建获批,为国内第3家获批筹建的合资理财公司。其中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交银理财持股49%。
此次工银理财与高盛资产管理合作筹建的理财公司则将成为第四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
除国有六大行外,还有股份行的理财子公司直接引入外资股东。今年3月19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摩根资产管理对全资子公司招银理财进行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摩根资产管理对招银理财的持股比例为10%。
▲美国法院判决将小米移除涉军企业清单
5月26日下午4时,美国华盛顿特区地方法院就小米诉美国国防部一案发布判决书,命令将小米撤出"中共涉军企业"(CCMC)名单,并将该事务交还(remand)给美国国防部处理。
自此,小米通过法律途径,推翻了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对华企业行政令限制。
▲美国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对亚马逊提起反垄断诉讼
5月25日,美国华盛顿特区总检察长卡尔·拉辛(Karl Racine)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对美国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提起诉讼。
诉讼称,该公司以非法使用价格协议的手段,消除竞争并抬高物价。该诉讼已被提交至华盛顿特区高级法院。
亚马逊发言人发表声明回应称,第三方商家在其平台上自行定价,因此诉讼内容不实,亚马逊在市场保持低价使消费者受益。
▲亚马逊宣布以84.5亿美元收购米高梅
据悉,美国网络零售巨头亚马逊5月26日发布声明,宣布将以84.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好莱坞著名电影制作公司米高梅。
声明说,双方已达成最终收购协议,米高梅将对亚马逊影视业务形成补充,亚马逊将向观众提供更多欣赏米高梅作品的途径。
这将是亚马逊2017年以137亿美元收购全食超市之后金额最大的一笔收购。业界认为,此举将提升亚马逊在流媒体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亚马逊首席执行官贝索斯表示,他非常看重米高梅公司深受喜爱的知识产权,亚马逊将与米高梅一起重塑和发展这些知识产权。
米高梅成立于1924年,是好莱坞最负盛名的电影公司之一,曾推出《猫和老鼠》、007系列电影、《乱世佳人》等经典作品。公司共制作发行4000多部电影、17000个电视节目。
▲德国对谷歌展开两项反垄断调查
5月25日,德国反垄断机构"联邦卡特尔局"(FCO)宣布,对谷歌德国公司(Google Germany)、谷歌爱尔兰公司(Google Ireland)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展开反垄断调查。
FCO质疑,谷歌提供的多项互联网服务在市场占有主导地位,很多谷歌用户不得不接受其有关数据使用方面的条款,来使用其服务。
管理视点
优秀领导者必备的六种“矛盾”特质
哈佛商业评论5月28日刊发普华永道思略特战略咨询业务的全球董事总经理保罗·雷万德(Paul Leinwand)、普华永道思略特转型平台负责人马哈德瓦·马尼(Mahadeva Matt Mani )、普华永道战略和领导力全球负责人布莱尔·谢普德(Blair Sheppard)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我们对微软、克利夫兰诊所和飞利浦等十几家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这些公司都在转型,为在新时代取得成功做准备。我们发现这些公司的领导者都力求具备多种优秀品质,而不仅仅依靠自身的优势。他们学习如何与背景不同、思维方式迥异的同事共事,强调求同存异,通过合作领导团队开展业务。这些品质与布莱尔·谢普德(Blair Sheppard)最近出版的《至关重要的十年》(Ten Yearsto Midnight)一书中描述的六种领导力“悖论”非常一致。
具备远见,且善于执行
想在这种复杂、快节奏的商业环境中获取成功,领导者需要明确新世界将会是什么样子,公司在新世界中能占据怎样的位置;需要具备高度战略性的远见,能够在日常工作中退后一步,看清世界走向,了解未来如何通过与今天不同的方式创造价值,从而为公司确立有力的位置。
然而,仅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战略家还远远不够。领导者同样需要具备执行能力,需要推动实现公司未来转型。领导者需要将战略转化成具体执行步骤,并确保其贯彻执行。领导者需要作出快速的管理运营决策,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在很多方面,与过去相比,创造数字价值需要更强的执行能力,因为需要做很多工作突破不可能。
为人谦逊,且不失大胆
数字时代需要英雄领袖,需要在充满不确定的时代大胆决策的人(如裁减某些商务岗位或设立新职位)。与此同时,领导者需要谦逊地承认其有所不知,吸纳具有不同技能、背景和能力的潜力人才;需要乐于向任期较短却更具洞察力的领导者学习;需要更加包容,善于倾听,不仅要了解新的技术,还需要了解如何用不同以往的方式工作。
精通科技,且以人为本
过去,领导者可以任命首席信息官或首席数字官面对科技挑战,但未来这一方法将不再奏效。无论是创新、产品管理、运营、销售、客服、财务还是其他领域,公司中的各类事项都离不开科技,每位领导者都需要了解科技可以为公司带来什么,能够如何改变公司。
与此同时,领导者需要理解关心同事,需要了解科技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帮助同事适应并运用科技带来的变化。这意味着领导者需要具备同理心,真诚鼓励大家参与,帮助同事拥抱变化,主动接纳转变。
不忘传统,且勇于创新
如今不断变化和分裂的世界格外凸显了公司宗旨和价值观念的重要性。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当下,明确目标和价值观念能够指导公司创造价值和意义。当领导者重新构想公司在世界中的位置时,还需要明确并坚定公司的定位,需要明确公司存在的原因,即其目的和价值,引导自己创造独特价值,让大家参与到公司生态系统中,在未来创造有意义的价值。
与此同时,领导者需要创新并比以往更快地尝试新鲜事物,需要有面对失败的勇气,也要允许他人失败。然而所有试验和创新并不意味着肆意妄为,必须符合公司的目标宗旨。
正直诚实,且随机应变
在公司、机构和个人必须合作才能创造价值的生态环境中,获得支持、协商洽谈、构筑联盟伙伴关系、克服阻力是一种核心领导能力。领导者需要做出妥协,灵活调整方法,以退为进。然而这种管理模式若想成功,领导者需要信任和正直作为行动的基石。生态系统中只有各方相互信任才能有效协作。客户只有信任个人数据的使用和处理方式,才能参与生态系统并乐于分享独到见解。
众多公司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监管审查,正直诚实将是应对关键。在数据驱动的经济中,诚实和信任是重要的基础条件。电脑无法生成这些价值观念,因此需要人类领导者谨慎决策,并通过言行实践。
纵观全球,且立足本土
科技模糊了界限,缩短了距离。如今无论是联络地球另一端的客户,还是与远方的同事合作,都更加便捷。数字化时代管理运营公司不得不具备全球视野,即便只是为了获取见解和人才来服务本地的需求。这就需要领导者考虑全球化,参与全球化,接触新思维,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合作。
与此同时,数字时代的领导者还需要格外注意个人客户的情况和偏好并做出应对,了解当地社区和生态系统。客户、合作伙伴和机构都希望公司能够回应他们的特殊需求,所以领导者当然得具备本土化意识。
尽管上述列出的六个特征并非详尽无遗,但这些特征可以指导我们迎接即将到来的时代。数字时代到来,需要大规模进行变革,这需要领导者发挥优势,扩大视野,管理我们生活的复杂世界。我们相信为人谦逊、勇敢、有决心重塑自我的领导者会成为数字时代的领军人物。
信息化建设
四部门联手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据悉,为加快推动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算力枢纽体系,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国8个地区部署国家枢纽节点,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国家算力网络体系。
《方案》提出,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国家枢纽节点之间进一步打通网络传输通道,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水平。同时,加强云算力服务、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探索实践,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国家枢纽节点以外的地区,统筹省内数据中心规划布局,与国家枢纽节点加强衔接,参与国家和省之间算力级联调度,开展算力与算法、数据、应用资源的一体化协同创新。
在数据中心布局方面,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构建数据中心集群。起步阶段,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跨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不超过2个集群。对于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单一行政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1个集群。
在城市城区内部,加快对现有数据中心的改造升级,提升效能。支持发展高性能、边缘数据中心。鼓励城区内的数据中心作为算力"边缘"端,优先满足金融市场高频交易、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超高清视频、车联网、联网无人机、智慧电力、智能工厂、智能安防等实时性要求高的业务需求,数据中心端到端单向网络时延原则上在10毫秒范围内。
在国家枢纽节点重点任务方面,要求加强绿色集约建设,以数据中心集群布局等为抓手,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化节能降耗要求;推动核心技术突破,加大服务器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数据流通模型等软硬件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数据中心集群之间,以及集群和主要城市之间的高速数据传输网络,优化通信网络结构,扩展网络通信带宽,减少数据绕转时延;推动数据中心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立健全数据中心能耗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整合内部算力资源,对集群和城区内部的数据中心进行一体化调度;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政企数据融合应用等数据流通共性设施平台,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开展一体化城市数据大脑建设,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监测、社会服务与治理、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领域提供大数据支持;完善海量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识别与防护技术、数据脱敏技术、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监测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业务稳定和数据安全。
哈尔滨市数字经济"1+4" 规划体系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由哈尔滨市发改委组织的哈尔滨市数字经济"1+4"规划体系项目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过专家组审阅,该项目通过验收评审。
会上,专家组审阅了《哈尔滨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哈尔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哈尔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哈尔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成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项目成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内容详实、架构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十四五"时期哈尔滨市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同意通过验收评审。
据了解,一直以来,哈尔滨市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今后哈市将依托数字经济"1+4"规划体系项目,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型数字经济,推进深层次开放合作,建设东北亚数字经济开放枢纽城市;建成立足东北、辐射华北的全国大数据重要基地,积极承接国家大数据存储和容灾备份需求,建设中国北方数据中心。同时,哈市还将通过深哈合作等途径嫁接深圳的科研转化能力,推动研发成果本地转化和量产,打造北方数字科技创新转化高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细分产业政策和人才招引政策,增强人才和企业吸引力,健全人才、数据、资金要素市场化配置,打造东北数字经济生态建设样板。
内蒙古出台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据悉,为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公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八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是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是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是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是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曾于5月18日印发《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公告明确举报范围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湖北省发布首批50家"上云标杆企业"
据湖北省经信厅5月24日披露,为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增长点,湖北省自2020年12月起启动上云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经近期评审认定,确定了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为首批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
上云标杆企业,即通过云服务、云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主要领域、主要环节的有效应用,带动生态圈企业上云用云,共享云计算的便利,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本,实现企业研发、创新、生产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湖北省首批上云标杆企业从地域分布看,武汉8家,宜昌和襄阳各7家,黄石5家、荆门4家,十堰、荆州、鄂州、黄冈、孝感各3家,潜江2家,随州、仙桃各1家。本次入选的企业在近两年均在数字化上云方面有连续性投入,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行业和区域代表性。
从所属行业看,武汉有4家企业集中在电子信息行业,分别是武汉虹信科技、武汉永鼎光通科技、武汉驿路通科技、武汉宁美国度;襄阳入选的7家企业中,有三环锻造、骆驼集团等5家汽车行业企业;荆州入选的3家企业(美的电冰箱、四机赛瓦石油钻采、江汉建筑工程机械)均属于机械行业。其他地方入选企业以当地主导特色产业为主,如宜昌的石化、黄冈的医药、孝感的食品纺织等。
入选上云标杆企业有什么好处?省经信厅表示,入选企业可享受湖北"数字经济13条"专项奖励资金;对于工信部的国家级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省经信厅将优先推荐上云标杆企业参与申报。同时,该厅还将邀请本次上云标杆企业参与湖北省"万企上云"工程培训系列活动,分行业、分地区组织相关企业去标杆企业参观学习。2021年,湖北省将继续遴选50家企业,促进更多工业企业拥抱数字化。
湖南省今年将建22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据悉,湖南省工信厅近日发布2021年湖南省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铁建重工智慧企业大脑、康普通信工业互联网平台等22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列。
省工信厅此前已连续两年发布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本次公布的22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既有有色金属行业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云平台、中大检测信息云平台等8个项目,是前两年纳入建设计划未验收且在年底前能建成运营的平台;同时择优遴选盐津铺子食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14个新的在建且计划年底前建成运营的平台。
22个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包含企业级平台、特定领域和行业级平台以及第三方赋能平台。其中,金峰、华菱、威胜等企业级平台13个,中铝、航天天麓、国创等特定领域和行业级平台8个,区域级平台1个。
这批平台建成运营后将广泛应用在装备制造、钢铁、机械、陶瓷、能源、食品等多个领域,加速相关行业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广。如衡阳镭目建设的钢铁行业远程运维工业互联网平台可对炼钢连铸流程测控装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故障报警、远程维护,从而减少突发事故及停机时间,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目前该平台已接入国内一半以上钢铁企业相关数据。
数字人民币不会取代第三方支付
近日,前央行行长、现任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发表演讲称,那种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推动数字货币是想取代现在第三方支付的角色的观点是一种妄议。就此,证券时报5月27日刊发署名张锐的文章指出,从官方的定义看,简称为DCEP的央行数字货币由Digital Currency和 Electronic Payment两部分组成,前者意为数字货币,后者名为电子支付;前者代表数字货币在线上流通,后者说明DCEP的一个主要业务就是数字钱包。因此,无论是所依靠的网络资源背景与流通渠道,还是所承担的基本职能,DCEP的确有着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天然重合的方面,理论上也必然与第三方支付形成了市场竞争关系。
按照周小川的说法,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定位DECP是一种双层系统,也就是说,央行是数字货币发行人,商业银行负责储存与保管数字货币,其他机构与用户通过商业银行存取与兑换数字货币,这样,虽然同为法定通货,但数字货币放在不同数字钱包中所获得的安全信用度却不一样,即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数字钱包中,性质上被认定为是央行负债,受到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保护,安全性很高,而放在第三方支付数字钱包中,则表现为商业银行对用户的负债,如果第三方支付破产或倒闭,数字货币将很难受到保护。如此看来,同为支付手段,DCEP自带的竞争优势显然是第三方支付所无法比拟的。
更详细比较发现,因为有国家信用背书,DCEP获取了无限法偿性特征,也就是任何交易场景都必须无条件接收,与此相反,第三方支付存在业务壁垒,不同平台间存在互不认可与间隔障碍,如支付宝与微信之间不能互相转账;另外,数字货币代表的是M0,就好像是用户在线下使用纸币一样,无需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就可完成支付,但若通过第三方支付,此时的数字货币首先必须从商业银行转账获取,然后支付过程要经过清算流程,因此第三方支付中的数字货币其实是M1和M2;而更重要的是,数字货币采取的是松耦合模式,即用户既可以将数字钱包与银行账户绑定,也可以依靠数字钱包独立运行支付,这样在依托线上支付的同时,DCEP还可以离线支付,比如手机与手机之间"碰一碰"就可以完成转账。但不同的是,第三方支付采取的是紧耦合模式,所有支付须绑定银行账户进行,而且必须采取在线交易。因此,从支付效率看,DCEP作为支付手段要比第三方支付简便与快捷得多。正是如此,DCEP被看成是可以覆盖全场景的"超级钱包"。
如果DCEP可以运营钱包业务,对第三方支付产生的挤出与替代效应不可避免。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除了依靠平台收取服务佣金外,还通过支付引流并借此开发衍生业务,如互联网小贷、货币基金以及理财和保险等业务,同时,第三方支付还能依托支付数据拓展出征信和风控相关业务,如支付宝旗下的芝麻信用评分等,且该类产品投放到了酒店、共享单车等场景。更为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可凭借数据积累精准捕获与发现用户消费偏好与需求倾向,不断创造出新的场景,进而增强用户黏性,反过来构成对核心本源业务的强力支持。然而,如果DCEP进入支付市场,缺乏竞争优势的第三方支付不仅面临用户大量流失风险之痛,而且盈利渠道与空间将遭遇残酷挤压,衍生性与拓展性业务半径发生收缩的同时还会产生中断风险,依靠流量的本源业务也会受到冲击,极端情况下不排除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成批次倒闭与破产。
不过,按照官方设计,虽然理论上DCEP具有支付本能,但本着"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基本原则,央行肯定不参与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运营,而是在充当数字货币发行人的同时,主要负责监管制度的创建以及实体性科技金融监管,而且不同于原有纸币离开银行机构后很多情况下央行无法获取货币流动状态,依靠数字钱包央行完全可以全程且及时捕捉到货币活动踪影,对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数字货币监管也将更为富成效。因此,从支付工具经营层面看,与第三方支付利益紧密相关的主体就只有商业银行了。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未来政策上是否允许商业银行将数字钱包作为业务主干投放支付市场?
进一步分析发现,对于商业银行在整个数字货币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央行做出的相关规定其实也非常明确,即商业银行是数字货币存储的唯一承载主体,这样的身份界定其实赋予了商业银行如同揽存先前现币那样揽存数字货币的特权,商业银行在通过用户数字钱包吸储并支付利息的同时,还可以对外贷款以及开展相关的理财等衍生业务,存贷差同样是数字货币时代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方式。另外,商业银行负责对用户数字钱包的管理也是数字货币衍生出的一项特权,原则上代为管理数字钱包,是要收取管理费的,但基于获取存储用户的需要,这项费用针对C端用户(私人与企业)则是免除性的,但如果第三方支付要实现账户充值即将用户在商业银行数字钱包中的数字货币转移至支付账户中,这笔费用是不可减免的,而是由第三方支付承担并向商业银行合规支付。饭要大家分着吃。商业银行在通过运营K基(借记卡、信用卡等)途径获取数字货币支付市场份额的同时,还能作为主体运营DCEP开辟获利渠道,也就没有必要进入支付市场站位抢食。
因此,推出数字货币,代表的只是基础货币形式的变化,即从有形法定现币进入无形数字货币,从有现金社会进入无现金社会,但原有货币管理系统不会发生太大变动,同时货币的支付渠道和场景也不会出现变异,由此决定了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之间还是合作关系,DCEP作为支付手段依旧是多元化且相互兼容,其流通载体也同样不会全面脱离第三方支付渠道。作出这样的设计,既可以减少货币数字化升级中的切换成本,同时也维系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法定地位,而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支劲旅,超过230家的支付机构不仅是各种消费场景创造的核心动力,还是中小微企业与居民投资理财的重要服务商,如果让DCEP作为支付工具实现对第三方支付的完全替代,等于就是传统支付体制的回归,这是监管者无论如何不愿看到的结果。还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在非洲、东南亚与南美洲等海外市场拓展出了不小的消费场景,它们继续充当支付服务角色,显然有利于加速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尽管第三方支付的江湖地位不因数字货币的落地而动摇,但并不等于说DCEP对第三方支付不会形成任何改革推动力量。一方面,DCEP采取松耦合账户管理模式,许多原来凭借现金支付的用户可以轻松转化为数字货币用户,这部分群体成为了支付市场竞争的重要对象,在一些有支付经验的支付商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同时,不排除像平安壹钱包、苏宁支付以及拉卡拉等处于第二阵营甚至更多的中小支付机构通过自己的创新抢夺增量支付用户,或者选择与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PayPal等外资支付巨头合作争夺市场;另一方面,浸淫C端支付用户的同时,B端用户已成为第三方支付进攻的重要方向,受到影响,支付宝与微信财付通的垄断格局可能得到一定程度肢解与稀释,市场可能形成"两超多强"的第三方支付新格局。更要强调的是,数字货币需要更强大的技术响应与场景拓展能力,因此,护卫存量市场与拓展增量市场,支付企业未来只有在智能化、个性化、快捷化以及安全性与便民性上精耕细作,方可在激烈竞争的市场长袖善舞。
美联储计划今夏发布央行数字货币讨论文件
据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鲍威尔5月20日发表视频讲话时表示,美联储计划今年夏天发布有关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利弊的讨论文件,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为美联储决定是否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提供参考。
鲍威尔说,过去几年,美联储一直在从多个角度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潜在益处与风险,关注重点是央行数字货币是否以及如何改善美国国内支付体系。
鲍威尔指出,美联储认为央行数字货币应作为现金和数字形式美元的补充、而非替代,其设计要考虑货币政策、金融稳定、消费者保护、法律和隐私等重要因素,需仔细研究和分析。
鲍威尔强调,在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前,美联储会广泛听取意见,并在制定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标准方面与美监管机构和其他央行积极接触。
鲍威尔还表示,考虑到加密货币价值的波动等因素,目前加密货币还不能作为便利的支付手段。与美元等法定货币币值相关的"稳定币"可能提高支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但也对用户和金融体系构成潜在风险,应注意加以适当监管。
欧盟敦促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平台加大反虚假信息力度
据悉,欧盟委员会5月26日发布关于强化《欧盟反虚假信息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的政策指引,要求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平台加大反虚假信息力度,尤其是减少对虚假信息的财务激励。
欧盟委员会2018年发布《行为准则》,这是全球首个行业内自愿通过自我监管来打击虚假信息的倡议。谷歌、脸书、推特等主要互联网平台先后签约加入准则。
欧盟委员会26日表示,希望《行为准则》签署方做出更强有力的承诺。签署方应减少对虚假信息的财务激励,授权用户在防止虚假信息传播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与欧盟各成员国以及各语种的事实核查人员加强合作等。
根据这一政策指引,互联网平台和在线广告生态系统参与者应担负起责任,加强合作,增强广告展示位置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欧盟委员会分管内部市场的委员蒂埃里·布雷东表示,虚假信息不能继续成为获得收益的来源。欧盟希望互联网平台、整个广告生态系统和事实核查人员都做出更强有力的承诺。
企业信息员园地
东华链条集团董事长宣成董事长带队走访广东市场
今年以来,东华链条集团订单大幅度增长,集团旗下各子公司业绩良好,但宣成董事长仍然关心市场情况,关注市场变化。日前,坚持带队走访了广东市场。
本次走访了广东几家经销商,参观了他们的物流仓储与办公场所,与经商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大提振了经销商团队的信心与动力,让他们深切感受到东华大家庭的关爱与支持,以及服务客户的理念和意识。同时还走访了部分主机客户,双方就后续合作事项进行了沟通,达成诸多共识。
通过本次走访市场,感受市场氛围,了解市场变化和行业最新信息,有助于企业内部根据市场需求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东华高端链条再获省级机械工业科技奖
日前,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召开会员大会,会上表彰了2020年度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集团下属子公司杭州自强链传动公司的高端产品“单向防弯重载型梯级链条”荣获三等奖。这是东华集团产品创新项目连续九年荣获浙江机械科技奖,也是2020年度全省机械工业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中唯一的链传动企业的高端产品获奖。
单向防弯重载型梯级链条是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验收,经专家会议鉴定为国内领先水平的高端创新产品,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5项专利成果。该产品是自动扶梯链中的高精度、高承载链条,适用于重载型/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超高升程自动扶梯等高端装卸物流装备,尤其适用于对单向防弯功能的应用场所,是重载自动扶梯的关键安全部件,全面满足了高端自动扶梯装备关键零部件的强度高、刚性好、运行平稳、耐磨性优异及后期维保便利等诸多高要求。
该产品的开发填补了国内此类高端产品领域的空白,已成功应用在国家重点工程京张高铁八达岭长城站的超高升程自动扶梯上,其提升高度创纪录地达到42米(相当于15层楼高)、输送距离长达百米,并已批量应用于土耳其地铁设施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浙江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是面向全省机械工业设立的重要科学技术奖,东华每年均有高端产品获奖,彰显了东华作为国内行业标杆为促进中国高端装备开发和中国链传动行业发展做出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