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17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强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下午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同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
习近平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个关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要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习近平强调,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有效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坚决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要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重视新污染物治理。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习近平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要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外来物种管控,举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习近平强调,要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要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的合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支持,帮助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
习近平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国务院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金融举措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
会议指出,去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取得保就业明显成效。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会议决定,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二是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三是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为加大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会议确定,一是引导民航企业与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应急贷款政策。加强对文旅企业及线下零售、住宿、交通运输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定向金融服务。继续做好对制造业升级发展的融资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支持发行不低于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确保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速、户数"两增",确保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长30%以上。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做好区域融资支持,促进相关地方改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议要求,要跟踪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市场变化,做好市场调节,应对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及其连带影响。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四部门联合发布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
据悉,为了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
《通知》分别从持续合理降低税费负担、深化金融让利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共8个方面安排了19项任务。
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针对小微企业,《通知》明确,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深化金融让利方面,《通知》要求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潜力,巩固实际贷款利率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运用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通知》明确降低各企业用网用云、人工、用电、用地和租金等要素成本。在降低企业用网用云成本上,《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在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延续部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平稳执行新核定的2021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通知》提出,研究出台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规定,继续推广"标准地"出让改革经验。健全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政策体系,修改完善市场竞争和交易等规则。组织实施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
在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在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方面,《通知》提出,取消或降低部分公路民航港口收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延续机场收费、空管收费和航空煤油进销差价优惠政策暂定至2021年6月30日。另外,今年还将持续降低铁路货运成本、完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优化运输结构。
此外,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继续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生产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七部门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
据悉,为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近日联合制定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部署了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创新融合三方面共11项主要任务。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基本建成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到2025年,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国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产销衔接机制更加稳定,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商品流通效率有效提升。有条件的地方培育一批区域性示范基地。
《行动计划》强调,要升级市场基础设施。完善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探索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数字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鼓励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市场建设。
《行动计划》要求优化市场交易环境。鼓励商品市场完善信用记录、分级、激励约束等管理制度,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指导商品市场持续优化交易服务,完善公平交易机制,畅通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渠道。支持商品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行动计划》指出,"引导商品市场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鼓励商品市场依托行业大数据平台,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打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商品集散中心。"
央行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
5月11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再次强调管好货币总闸门、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等,也就国内物价趋势、美国国债收益率上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内涵等热点问题以专栏形式作出回应。
《报告》认为,尽管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积极因素明显增多,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我国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居民消费仍受制约,投资增长后劲不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关键领域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绿色转型任务格外紧迫,人口老龄化加快等中长期挑战也不容忽视。"《报告》称。
《报告》提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珍惜正常的货币政策空间,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管好货币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近期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和主要经济体通胀指标表现出上行态势,引发市场对通胀将卷土重来的担忧。《报告》认为,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通胀走高的主要推动因素有三:一是主要经济体政府出台大规模刺激方案,市场普遍预期总需求将趋于旺盛;二是境外疫情明显反弹,供给端仍存在制约因素,全球经济在后疫情时代的需求复苏进度阶段性快于供给恢复;三是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实施超宽松货币政策,全球流动性环境持续处于极度宽松状态。
"目前看上述三方面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全球通胀中枢可能在一段时间里延续温和抬升走势。对我国而言,国外通胀走高的输入性影响主要体现在工业品价格,叠加去年低基数的影响,可能在今年二、三季度阶段性推高我国PPI涨幅。"《报告》称。
我国是大宗商品主要进口国,从进口量和进口依存度看,影响PPI的主要是原油、铁矿石和铜,其中原油的下游产业链较长,还会影响化工品等价格,对PPI影响最大。不过,《报告》强调,对于年内PPI阶段性上行,宜历史、客观地看待,待基数效应逐步消退和全球生产供给恢复后,PPI有望趋稳。
"具体到对我国消费者物价的影响上,近年来我国PPI向CPI的传导关系明显减弱,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起伏波动对我国CPI走势的影响也相应较低。加之国内生猪供给已基本恢复,猪肉价格总体趋于下降,粮食连续多年丰收、农产品自给率总体较高,初步预计今年CPI涨幅较为温和,受外部因素影响总体可控,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报告》称。
《报告》强调,我国作为大型经济体,若无内需趋热相叠加,仅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也并不容易引发明显的输入性通胀。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可能阶段性推升我国PPI,但输入性通胀的风险总体可控。我国在去年应对疫情时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没有搞大水漫灌,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保持了总供求基本平衡,不存在长期通胀或通缩的基础。下一步央行将加强监测分析和预期管理,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证监会规范定期报告信披
5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现行的《半年度报告准则》是2017年修订的。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修改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落实修订后的《证券法》《信披办法》要求。新《证券法》修改了信息披露媒体要求,设立了董监高对定期报告内容发表异议的制度,《信披办法》对这些规定都进行了细化,有必要在《半年度报告准则》贯彻体现。二是与其他有关制度衔接。2020年12月,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编制要求进行了规定,有必要在债券章节予以吸收。三是解决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占用担保、关联财务公司存款受限等问题,以及表决权委托情形日益受到市场关注。另外,监管实践中也发现较多公司对于半年度报告中的行业和业务情况分析不够深入、与财务报告数据联系不够紧密,因此都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披露要求。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完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将定期报告正文第三节、第四节合并为修订后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细化了对所处行业和从事业务情况的披露内容,明确应结合行业发展、业务经营等信息分析主要财务数据变化的原因。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章节。将定期报告正文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条文统一整合至修订后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并在年度报告细化了董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披露内容,要求公司介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对子公司管理控制等情况,并新增了表决权差异安排实施和变化情况的披露内容。三是新增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将定期报告正文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条文统一整合至新增后的"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并在定期报告新增报告期内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的披露内容,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四是完善重要事项章节。在定期报告新增违规担保披露内容,在半年度报告新增资金占用披露内容,并将资金占用披露范围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扩大至其他关联方。同时,在定期报告新增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具体业务情况的披露内容,并将担保合同披露标准提高至净资产的10%。五是调整债券相关情况章节。扩大披露主体范围,要求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司披露在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并简化和调整了债券和公司情况的披露内容。
此次修订围绕降低公司信息披露成本的原则,简化了定期报告正文的披露内容,对于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无进展或变化的信息,允许公司仅披露相关情况概述,并对部分重复性披露要求进行了删除。删除了占据定期报告摘要较大篇幅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改为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和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分析。
上交所就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适用指引征求意见
4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在梳理现有债券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有关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通用质押式回购、债券做市业务的配套适用指引(以下统称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适用指引),自即日起至5月21日,向市场进行为期3周的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起草的债券交易规则及3个配套适用指引,努力打造相对独立、更加体现债券市场特点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主要优化在于:
一是建立健全债券交易参与人制度,适应性地调整各类参与主体参与债券交易相关安排,提升债券投资主体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便利性;
二是建立债券做市商制度,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
三是推进交易机制创新,在承继现有交易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债券交易方式、引入竞买成交机制、丰富申报订单类型,优化交易信息等;四是防范债券交易风险,通过制度安排切实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异常交易等债券交易风险。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听取市场各方的声音,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吸收和采纳工作,确保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适用指引稳妥落地实施。
上交所拟修订科创板重组审核规则
4月30日,上交所就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市委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切实发挥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拟增设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负责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组上市申请的审议。
《审核规则》拟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并购重组委审议程序,将重组上市由现有的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调整为并购重组委审议,同步修改涉及的全部相关条文。
二是调整审核时间,完善相关计算规则。与证券法保持一致,将重组交易申请的审核时限明确为自受理之日起,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总计不超过3个月;根据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实践和并购重组委审议需要,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交易所审核时间调整为60天;同时,调整部分内容及文字,与证券法等其他相关制度的修改保持一致。
《上市委管理办法》拟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设立并购重组委,规定并购重组委的职责;二是规定并购重组委的履职、会议组织、审议工作监督等按照科创板上市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交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草案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创业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发布
4月30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以下简称《现场督导指引》)。这是深交所认真贯彻新证券法要求,健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的有力举措,也是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规范现场督导行为,强化信息披露责任落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有益探索。
《现场督导指引》规定了现场督导对象、确定标准和终止情形,保荐人等相关主体配合督导的义务,现场督导的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重新申报项目的后续监管,与现场检查的衔接等内容。
《现场督导指引》具体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及其确定方式。现场督导以保荐人为主,可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督导对象由问题导向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确定产生。
二是明确被否项目与撤回项目重新申报的现场督导要求。被否项目12个月内重新申报,且相关问题仍然存在的,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因督导撤回项目重新申报,如该项目在督导组进场前申请撤回,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在受理后将启动现场督导。
三是明确参照执行范围。除创业板首发保荐业务外,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新三板公司转板保荐业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也被纳入现场督导范围。
四是明确继续审核情形及对撤回项目的监管要求。对经过现场督导且未发现异常情况的项目,继续推进审核程序;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的,仍可按规定对其采取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结合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实践,推进现场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做到公开透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明确督导适用范围、督导方式、督导时长、结果运用等市场关注焦点,健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推动构建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二是抓住"关键少数",盯紧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通过监督检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执业情况,提高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核查把关责任。三是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体现重要性、精准性和专业性。聚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重要事项,提升监管精准度和靶向性,确保现场督导客观、公正、独立、高效。
现场督导是发行上市审核全链条监管中的重要一环,是推进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的重要机制安排。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交所共组织开展44个现场督导项目,已实施现场督导的IPO项目约占IPO申报项目总数的7%,与审核问询协同联动,形成有效的监管威慑。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把好市场入口关,进一步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共同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深交所制定"1+3"债券交易规则及指引
日前,深交所起草制定"1+3"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业务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注的规则制定情况、交易优化安排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次业务规则包括"一规则+三指引",即《债券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征求意见稿)》《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征求意见稿)》《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债券做市(征求意见稿)》,形成相对独立、平行、完备的债券规则体系和架构,便于市场理解和使用。本次"一规则+三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的债券交易业务规则,是深交所结合日常监管实践起草制定的,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完备、透明高效、简明易行的债券交易规则体系,改变债券交易规则与股票规则过度耦合的现状,更好适应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
《债券交易规则》是深交所债券市场交易的基本业务规则。结合市场需求和监管实践,《债券交易规则》对现券交易机制进行六方面的优化安排。
一是丰富债券交易方式。《债券交易规则》新增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交易方式,为市场提供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在内的5种交易方式。同时,对匹配成交、点击成交、协商成交进行优化,为匹配成交方式设置差异化的有效匹配范围,为点击成交方式提供设置报价发送范围、全额成交和分次显示功能,为协商成交提供合并申报功能,进一步提升交易效率。
二是提升债券交易结算灵活性。对于纳入净额结算的债券品种,投资者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中可自行选择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或逐笔全额结算方式,同时计划为逐笔全额结算方式提供可选结算周期,以便利境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和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结算。
三是规范债券交易申报要素。《债券交易规则》调整债券申报数量单位为"面额",明确各类交易方式下最小申报数量和步长,将债券现券除协商成交外的其他交易方式的最小申报数量提高至10万元面额,并将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方式下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统一至0.0001元。
四是调整债券交易计价方式。目前,私募公司债、公募可交换公司债及资产支持证券均采用全价交易方式。为适应市场投资者主流交易习惯,防范操作风险,《债券交易规则》统一前述债券品种交易申报价格计价方式,除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债券现券交易均采用净价价格进行申报。
五是调整交易价格管理方式。为更好体现开盘价、收盘价的市场参考性,《债券交易规则》明确将各类交易方式成交情况纳入相关价格计算,规定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收盘价为当日15:30(含)前最后一笔交易(含)前一小时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六是强化债券交易风险防控和行为监督。立足交易所法定职责,从参与主体、交易行为监管、异常交易行为及监管措施等方面,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自律监管和对交易行为的风险管理,明确重点监控事项、异常交易行为认定规则和可采取的应对措施,建立交易价格偏离报告制度,维护市场安全运行。
三个业务指引是对《债券交易规则》的细化补充,分别细化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债券做市相关安排:
一是建立债券交易参与人制度,便利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加强债券市场买方力量梯队建设。《债券交易参与人管理业务指引》对债券交易参与人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明确会员直接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符合条件的非会员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成为债券交易参与人,并对债券交易参与人条件、交易路径及交易结算安排等事项做进一步细化规范。
二是建立债券做市商制度,完善债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提升债券流动性和市场稳定性。《债券交易规则》引入债券做市商制度,《债券做市业务指引》明确做市相关安排,设置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分层做市商架构,对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做市条件、做市方式、做市品种、做市规范和做市激励机制等进行了细化规定,引导做市商有序开展债券做市业务。
三是系统规范回购业务安排,完善回购制度建设,防范回购交易结算风险。《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指引》对通用回购业务做了系统性规定,将原债券质押式回购名称改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规范交易申报、质押券管理、出入库以及风险管理等各业务环节,在延续现有回购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适度优化,进一步完善业务安排。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推进债券交易业务规则落实。一是优化完善交易规则安排。深交所将根据市场各方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并推动现有规则衔接修订。此外,深交所还将制定债券交易业务指南,对业务流程和操作细节进行明确规范。
二是稳妥推进技术系统配套施行准备工作。深交所已同步规划交易系统建设,后续将有序推动市场技术改造准备,争取实现规则和系统的同步就绪。
三是推进债券交易账户信息报备工作。深交所对债券交易账户体系架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后续,将持续推进账户报备工作,做好债券交易机制优化的基础性安排。
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将整合为三大类
据悉,7月1日起,银行保险机构将适用新的许可证管理办法。5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指出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将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并明确各类许可证的适用对象。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银保监会向银行保险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种类较多,各类许可证记载事项、管理要求等存在差异,难以适应机构改革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统一管理的需要。此外,检查中发现银行保险机构在许可证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强化相关管理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使用和管理中有相应的公示、公告要求。例如,公示方面,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件。对于不持有许可证的保险中介机构分支机构,要求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加盖法人机构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同时,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依据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和上级管理单位授权文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上述内容。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部分机构提出有些业务办理需要携带许可证原件外出,期间无法在营业场所公示许可证原件。经研究,银行保险机构因业务办理需要暂时无法在营业场所公示许可证原件,情况属实的,不属于《办法》规定的处罚情形。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件。
监管摸底险企信用债交易情况
近日,监管部门在业内展开信用债市场风险情况书面调研,旨在全面摸清保险资金信用债交易情况和风险底数。
根据要求,保险机构将填报相关信息,配合此次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当前信用债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利率、流动性等风险;近期信用债市场发生个别高评级主体、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对公司一季度末表内外资产质量有无影响,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债券违约情况、发行主体及关联企业贷款资产质量,以及分红险、万能险投向信用债占比,涉及违约信用债产品及金额等。
参与调研的保险公司还需从地域分布、企业性质、行业、外部评级、内部评级、公司自用的判定指标等维度,列举公司在源头上识别潜在信用风险所开展的工作;公司在直接、间接持有信用债方面的委外情况,包括与哪几家机构合作,这几家机构一季度末信用债的余额(直投及间接)分别是多少,这几家机构在策略上有什么区别或倾向,与公司直投债券业务有何策略差异等。
此外,保险公司对于直接、间接持有的信用债在投后管理上有哪些做法;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如何与委外机构形成投资风控联动;在投后上是否有过否决案例;如何定义城投平台,对于城投平台名单如何管理,投资的信用债是否存在资金最终流向为城投平台等;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特别是信用风险管控和防范方面有何意见建议等。
保险公司人士认为,监管部门此次摸底可能是一次常规的资金运用摸底调查。随着保险法人机构的扩容、可投债券品种的增加,保险机构配置于债市的资金规模在逐步提升。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有必要对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情况进行摸底,以便及时了解资金动向及风险变化。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我国债券市场的信用违约产生的部分风险已在向保险业传递,不可掉以轻心。实际上,监管层已经意识到这种风险,并持续通过强化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加强资金运用事中事后监管等扎牢监管篱笆。
据了解,保险业以稳健经营见长,目前,国内保险业配置的债券品种中,债券信用评级在AAA级和AA级以上的占比超过90%。这意味着,从当前保险资金在债券市场的投资情况来看,风险整体可控。
两部门部署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
日前,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本次"回头看"检查工作的范围,除本区域内没有粗钢冶炼能力的北京、海南、西藏等三省(区、市)外,其余29个地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钢铁企业均在检查范围内。检查重点涉及退出产能、项目建设、历次检查整改落实、举报核查、健全工作体系、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等六个方面内容。
此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期间,部际联席会议适时组织赴重点地区实地指导,同时各地区根据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30日前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报告。2021年6月1日-7月底,为现场检查阶段,由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带队,组成若干个现场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此外,总结报告阶段,根据各有关方面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就2021年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国务院。
通知表示,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国资委、各有关省(区、市)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
另外,通知要求,在"回头看"检查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发挥合力、扎实开展工作、强化整改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建设内容涉及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地点、型号、规模等任一变化的,须实施产能置换,简言之,即"动设备、须置换"。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也下发《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要求钢铁冶炼项目备案前,必须按规定实施产能置换。
《办法》指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根据《办法》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表示,新版《办法》对产能置换全部明确了比例要求,大幅提高了减量置换比例,据此推算,未来绝大部分置换项目的冶炼产能将实现减量20%以上。此外,新版《办法》鼓励钢铁行业加快兼并重组的导向已十分清晰。
《办法》将产能等量置换由原来1种增加至6种情形,包括厂区内部技术改造、建设氢冶金和非高炉炼铁项目等。
对于不可用于置换的产能范围,《办法》在原来"1个必须,6个不得"(即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设备必须在备案清单内,6种不得用于置换的情形)的基础上,将"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和"铁合金产能"纳入不能用于置换的产能范围。
根据《办法》要求,新建氢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非高炉炼铁项目仍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需要相应的炼铁产能指标。《办法》给予上述冶金工艺差异化的等量置换支持政策,鼓励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工艺技术创新。
总体而言,《办法》体现了确保产能减量、支持低碳发展、推动工艺技术创新等政策导向。
"新版《办法》通过大幅提高减量置换比例,将对粗钢产量的过快增长起到积极平抑作用,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产能减量置换的有效落地,体现了国家对巩固去产能成果的坚决意志和一贯要求。"张龙强表示,新版《办法》全文并未直接提及低碳,但重大修订处均增加了支持低碳发展的举措,例如,通过等量置换鼓励电弧炉炼钢、氢冶金工艺发展,将有效促进钢铁行业短流程炼钢比例的提升,推动氢冶金技术加快创新发展,进而大幅降低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
7部门印发通知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
据悉,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通知》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等五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在体制机制方面激发基地的发展活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公立机构基地先行先试设立国际医疗部,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开展合作,创新运营模式。二是在支持政策方面进行整合。利用服贸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基地开展国际合作。三是在便利化方面进一步优化。支持基地建立面向境外患者的推广门户,优化境外患者及其陪同人员来华出入境的程序,完善中药国际寄递标准和指引。四是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通过国际多双边合作以及自贸协定等机制拓展基地国际合作空间,支持基地开展境外投资和技术合作,在国际医疗保险、业态融合发展等方面创新发展。五是在人才方面加强培养和激励。支持基地培养更多懂中医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的相关激励制度。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5月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9年,商务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扩大基地范围,抓好政策落实,支持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国办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六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及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技术指南制修订。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工作机制。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标准服务水平。
二是提高审评能力,优化审评机制。优化中药和生物制品(疫苗)等审评检查机构设置,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鼓励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发。优化中药审评机制,遵循中药研制规律,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是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和办案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建立检查力量统一调派机制。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完善省级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上的协同,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
四是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推进省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批签发能力建设,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各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加强国家药监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建设。强化应急关键技术研发。
五是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构建全国药品追溯协同平台,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推动工业互联网在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监管领域的融合应用,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推进网络监测系统建设。
六是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国际化水平。建立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和应用。强化专业监管要求,加强对监管人员培训和实训。深入参与国际监管协调机制,推动实现监管互认,推动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监管能力率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事管理、激励担当作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业等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公布
5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和乡村富民产业等。
《指引》指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多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农带农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与此同时,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加快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重点领域。
《指引》指出,对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立足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重点包括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对外合作13个重点产业和领域。
政策要闻
▲国务院会议通过审计法修正草案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
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自4月到12月,总局部署开展全国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严格对照整改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意见建议,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加快制定修订各地反不正当竞争法配套条例或实施细则,着力完善规则体系。
《通知》要求,自4月到12月,总局部署开展全国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整治重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聚焦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高法律震慑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通知》要求,着力探索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方式,完善保护规则,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普法宣传,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坚持打建结合,加强机制建设,形成执法合力,做好统计报送,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探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和社会共治治理体系,推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财政部发布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执业质量和水平,财政部于近日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方机构作为独立的专业机构,已广泛参与到以绩效评价为主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多个环节和领域,成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这方面工作起步不久,目前还存在对委托方选择使用第三方机构以及开展必要的管理监督缺乏统一规范、相关工作要求及行业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亟待加以引导和规范。
此次印发的办法主要聚焦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领域,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领域进行具体化和操作化,具体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方权利和责任,确立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的"主评人"制度,明确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程序,明确对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监督管理要求,使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出台办法,从受托方角度对第三方机构从事绩效评价业务进行引导和规范,有利于促进从事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信度。
为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着力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调研和对各地的指导、培训,做好平台测试和上线工作,持续加强培育和规范工作。
▲银保监会拟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监管
据悉,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日前已就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监管向各地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主要还是强调坚持坚持支农支小。此次加强社团贷款监管的要点包括:严格管控新增社团贷款规模,强调社团贷款不得投向房地产业,以及政府融资平台;稳妥压降存量社团贷款;牵头行(社)需监管评级良好,承贷份额不得低于社团贷款总额的20%。
▲证监会就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4月30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辅导监管规定》),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辅导监管规定》对相关辅导制度主要安排统一规定,减少自由裁量权;明确了辅导验收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判断,不是企业上市的审核程序;简化辅导验收标准,提升监管效能。
辅导制度是《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一直以来,保荐机构的辅导工作对于提高拟上市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拟上市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树立诚信、自律及法制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证监会起草了《辅导监管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辅导监管规定》共28条,对辅导目的、辅导验收内容、辅导验收方式、辅导验收程序、加强科技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要求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
▲三部门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
据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出台"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科普单位进口科普影视作品及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普仪器设备等科普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原油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5月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就原油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原油期权是上期能源首个期权品种,也即将成为我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期权品种。
据悉,除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期权合约》,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还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交易管理细则》以及其他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
根据此次公布的合约征求意见稿,原油期权合约月份为最近两个连续月份合约,其后月份在标的期货合约结算后持仓量达到一定数值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挂牌,具体数值上期能源另行发布;交易单位为1手标的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5元/桶;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美式,即买方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交行权申请,到期日买方可以在15:3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放弃申请。
据介绍,在上期能源现有业务规则框架下,随着原油期权合约的引入,规则层面一是新上市原油期权合约、新增《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权交易管理细则》;二是调整上期能源交易、结算、风控、信息管理、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等细则的相关条款,为期权交易、结算、行权与履约等业务活动提供规则支持。
上期能源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油期权是原油期货的有效补充,可以完善我国原油市场产品系列,为原油行业提供更完备的风险管理工具,满足相关企业精细化风险管理需求。
▲国内铁矿石、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上调
大宗商品价格普涨,国内相关期货交易保证金上调。大连商品交易所5月10日公告,当日铁矿石期货I2106、I2109、I2110、I2112、I2201、I2202、I2203、I2204等8个合约涨停,下一交易日上述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相应提高。公告同时提醒道,近期市场运行不确定因素较多,大宗商品,特别是焦煤、焦炭和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请各市场主体理性合规参与,防控风险,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郑州商品交易所同日公告,5月13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2106、2107、2108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自5月1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0元/手。
▲三部门要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据悉,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5月10日发布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确因地域、相关政策限制等特殊原因难以完成10%预留份额任务的预算单位,可由中央主管预算单位或省级财政部门报经财政部(国库司)审核同意后,适当放宽预留比例要求。
根据通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定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供应链管理和网络销售平台运营管理,积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地方各级财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
5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通知称,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助推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即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以下简称"新农直报系统"),收集受理全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主体金融服务需求有关信息,汇总审核主体身份基本情况、贷款用途、用贷额度等信息,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主体名单,特别是运营规范、经营正常却一直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体,由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担保服务,对接银行发放贷款,打造"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增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开展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12月31日,主要流程大体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信息收集(5月15日-12月15日)。第二阶段:信息初审(5月16日-12月16日)。第三阶段:信息复审(5月17日-12月17日)。第四阶段:信息反馈(5月20日-12月20日)。第五阶段:贷后管理(6月1日-12月31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助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通知说,为配合开展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农业农村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开发创设"新农直通贷"专属活动信贷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此基础上组织创设符合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特色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品牌。
国资改革
国资委启动专项行动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水平
据国资委日前召开的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专项行动启动视频会披露,"十四五"时期,国资央企将通过着力实施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水平,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以优化完善逻辑统一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为主线,通过数字化提升、智能化提升两个阶段,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三个层面上,有序推动信息系统全面上云。
会议提出,共同构建大数据中心,强化数据共享和综合分析利用;协同开展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强化智能辨识和风险防范;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网信领域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国资央企数据感知和应用能力、国有资产在线监管能力、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业务支撑驱动能力和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就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会议明确,要统筹推进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风险防范和腐败治理、大数据体系系统集成和综合应用等方面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作用。
近年来,国资央企深入实施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国资央企在线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中央企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央企金融衍生业务管理
据悉,国务院国资委4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提出了强化业务准入审批、加强年度计划管理、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严格备案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中央企业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子企业业务资质,研判业务开展的可行性,确定可开展的业务类型,不得授权其他部门或决策机构审批。
通知明确,资产负债率高于国资委管控线、连续3年经营亏损且资金紧张的子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集团应当建立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集团范围内所有业务进行每日监控,建立健全风险指标体系,实现在线监测和预警。
金融衍生业务是企业管理风险的常用手段。央企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以商品为标的资产,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类衍生业务(以货币或利率为标的资产,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2020年初,国资委曾发文对2009年以来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提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严守套保原则、禁止投机交易,强化风险管控。
今年新疆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70%以上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日前披露,今年新疆将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70%以上。
根据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和14个地州市公司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已建立起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目前,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各项主要工作完成率达98%以上。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已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情况完成率100%,14个地州市总体完成率达到91%。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已全面覆盖。
截至3月底,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一级及各级子企业建立"第一议题"制度468户,完成率59%;14个地州市中7个地州市监管企业已经100%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剩余7个地州市监管企业正在陆续出台相关制度。
下一步,自治区国资委将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作为重要抓手,在一级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动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快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管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取得新进展。
自主创新
我国6月底前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5月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披露,《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将于近日印发。通知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
何志敏介绍,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们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他说,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良好发展秩序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另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同时介绍,我国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到2021年底,将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压缩至7个月。
王培章表示,近年来,我国通过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充实审查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持续压缩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十三五"期间,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9个月压缩至4个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从22个月压缩至20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从21个月压缩至14个月。
"现有的商标审查周期统计指标是以初审结果公告为准,目前4个月的商标平均审查周期之外,还有3个月的法定初审公告期,以及特殊情况处置、纸质材料邮寄等必要工作时间。"王培章表示,将于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了压缩反映商标注册全流程用时的商标注册周期目标任务,明确到2021年底,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
针对申请人普遍反映的部分后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1/5,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特设"揭榜挂帅"项目
据报道,我国将在国家重大研发任务中全面推行"揭榜挂帅"机制。5月10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学和应用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在率先推出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专项中,科技部研究制定了"揭榜挂帅"榜单模板,作为单独附件随指南发布。榜单模板对申报说明、攻关和考核要求等进行了细化。
"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科技部资管司司长解鑫介绍,项目申报不设门槛,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我们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
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重点专项,进一步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等,成为深化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的亮点。
深化项目管理改革 提升国家科技计划"实战性"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坚持"四个面向",进一步强化保障国家安全、支撑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福祉的战略导向。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立足于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使命要求,我们在'十四五'首批任务部署中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解鑫表示,聚焦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攻坚能力"和"实战性"这条主线,在重大研发任务中将"揭榜挂帅"作为重要组织手段,不设门槛、充分赋权、压实责任、限时攻关,通过改革大幅提高国家科技计划整体创新绩效。
值得关注的是,重点研发计划将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课题),意在鼓励青年科研人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做"国家需要"且"解决实际问题"的科研,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
解鑫还透露,未来,将在"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中启动实施"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率先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未来通信、虚拟现实等可能产生重大颠覆性突破的技术领域优先布局。此外,还将在科技创新2030- "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中开展"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试点。
榜单申报"不设门槛"揭榜团队须签"军令状"
此次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中,"揭榜挂帅"成为其中的关键词。科技部资管司计划处处长郑健健介绍,"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在管理体系方面以"清单式"管理为核心,实施不力的任务及时叫停;在责任体系方面以"军令状"制度为核心,确保目标按时完成;在政策体系方面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为核心,着力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事实上,此前,科技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冠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并取得积极进展。
"我们将'揭榜挂帅'作为重要攻坚组织手段,在2021年重点专项任务部署中大力推进落实。"郑健健说,特别是围绕关键核心材料、重大科研仪器、病原学和防疫、清洁能源、农业生物种质资源、诊疗装备和生物医用材料、黑土地保护利用等方面,凝练聚焦重点突破方向,力争2年内产出一批阶段性重大科技成果。
那么,"揭榜挂帅"究竟要分几步走?首先是榜单编制与发布,榜单应包括需求目标、时间节点、考核要求、奖惩措施等。其次是揭榜立项,对于优势单位明显、组织实施集成度要求高的任务,可采取"点将"方式定向发榜;对于优势单位不明确、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的任务,可公开发布择优遴选揭榜团队。再次是"挂帅"攻关,揭榜团队签署"军令状",按照既定目标开展限时攻关,专业机构会同最终用户根据任务书要求,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最后是验收奖惩。
支持优秀青年人才"挑大梁"更大范围设立更多项目
"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基础领域和社发领域的纳米科技、合成生物学、数字诊疗装备研发等8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取得了良好反响。
"为进一步扩大青年科学家项目范围,以国家任务为平台培养锻炼优秀青年领军人才,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郑健健解释说,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
在"十四五"首批启动重点专项2021年指南中,有约80%专项拟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2021年共拟支持230多个青年科学家团队。
不同于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研究探索类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在定位上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不仅如此,所有领域重点专项均可研究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特点分类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项目申报对申请人年龄实行差异化政策。比如,基础前沿类专项,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其他专项,年龄要求男性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福建省加大对高研发投入企业绩效奖励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和2021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2020年度补助(清算)的对象,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
通知明确,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按原有政策比例分担。
2021年度预补助,分为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和高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仅限于上一年度研发经费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申报,按2020年度核定补助额实行预补助;高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仅限于在本年度出现的单项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随时申请预补助经费。
去年,福建省省出台《关于强化科技支撑,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清算)不仅设有基础补助、增长额补助,还有激励补助,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补助资金将用于资助企业的后续研发、平台建设、研发团队和科研管理人员奖励等,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欧盟决定暂缓豁免疫苗知识产权
据悉,为期两天的欧盟社会峰会5月8日在葡萄牙北部城市波尔图闭幕,欧盟各国领导人就暂缓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达成一致。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记者会上表示,欧盟各国领导人认为,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问题并非当务之急,欧盟各国面临许多更为紧迫的问题。欧洲需要加快疫苗生产,提高疫苗产量,保证疫苗分发公平合理。疫苗知识产权豁免问题虽然重要,但不是中短期要讨论的问题,须从长计议。
她说,目前欧盟约1.6亿人接种了第一剂疫苗,占欧盟总人口的25%。欧盟正在加紧生产疫苗,以确保实现今年7月份疫苗接种人数达到欧盟成年人口70%这一目标。
冯德莱恩宣布,欧盟同辉瑞公司签署了新的疫苗采购合同,到2023年将获得18亿剂疫苗。
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欧盟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和24个成员国领导人现场出席峰会,德国总理默克尔等3国领导人在线与会。法国总统马克龙、意大利总理德拉吉、葡萄牙总理科斯塔在峰会期间均表示支持暂缓豁免疫苗知识产权。
节能减排
国家严控"两高"项目的信号持续加强
据悉,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刘德春5月13日主持召开部分节能形势严峻地区谈话提醒视频会议,要求相关地区要大力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同时把不符合要求的 "两高"(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拿下来。
会议对今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省区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有关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本地区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发改委计划,今年将制定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会议要求,相关地区要高度警醒一季度严峻的节能形势,深入分析、深刻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切实采取得力措施,迅速扭转当前工作被动局面。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监管,分类梳理,分类处置,把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拿下来。
会议强调,相关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工作督促,依法推进节能工作。要抓紧开展"十三五"能耗双控和重点地区减煤情况考核和自查,就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会议提到,要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节能监察,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动态掌握情况。要大力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深挖节能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开展建筑、交通、照明升级改造,推动园区能源优化利用,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水平。
两部委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
据悉,为统筹推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具体目标包括:1、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2、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3、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左右。
《规划》提出完善支持政策:
积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创新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
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长期贷款优势,支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可持续消纳的支持政策。
《规划》要求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领域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打破项目建设竞争中地域性、排他性、歧视性壁垒限制。
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对所有企业全面开放、一视同仁,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强化履约意识,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政府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垃圾处理等费用,保障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信息共享,使用先进技术,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协同协作机制,消除生活垃圾跨区域转移处理制度障碍,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
《规划》指出,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规划贯彻落实的指导,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国家发改委会同住建部适时对各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
我国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表示,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近年来,我委逐步建立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对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提升电站综合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就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发布《意见》。
《意见》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要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将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市场,着力提升电价形成机制的科学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意见》印发之日前已投产的电站,执行单一容量制电价的,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本意见规定电价机制执行;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量电价按本意见规定电价机制执行,容量电价按现行标准执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本意见规定电价机制执行;执行单一电量制电价的,继续按现行电价水平执行至2022年底,2023年起按本意见规定电价机制执行。
三部门严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造假
据悉,公安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依法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部门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据悉,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调整了相关标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从政策驱动转为市场驱动。
公告提出,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
公告还明确了能耗标准。其中,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
新能源汽车专家孙恒政表示,以上标准看起来不高,但是都得"真材实料"。因为从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试验方法标准将更新,由现行的NEDC(欧洲续航测试标准)变成WLTC(全球轻型汽车测试循环)。
"NEDC测试路况与人们日常驾驶情况不一样,而WLTC测试方法更贴近消费者日常生活驾驶习惯,测试里程数更真实。"北京氢华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伟斌表示。
河北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据悉,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1%。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根据意见,河北省将实施6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适时将碳排放许可纳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2025年"两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000个;发展生态循环农业,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加快推进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运输管道,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路有序转移,2025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氢能货车,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90%、85%以上。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严格执行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管理规范,引导餐饮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光盘行动",加大收储运等各环节节粮力度;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2025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区、雄安新区、廊坊北三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提高城市公交网和站点密度,力争实现5分钟换乘、500米乘车,加快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设施建设,2025年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建设;推进坝上氢能基地、国家氢能示范城市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建设;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实现翻番。推动钢铁、焦化等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2021年底前雄安新区建成"无煤区",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2025年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2025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建成75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白洋淀生态修复、张承水源地涵养、清洁能源替代等关键领域,研发应用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自主建设、联合共建等方式,在绿色技术领域建设一批省级技术产业创新联盟、中心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政策支持范围。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法规支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排污许可管理、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节约用水、衡水湖保护、土地管理、爱国卫生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便于收缴的收费制度;健全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山西将投资800多亿元推进"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据悉,山西省日前公布"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规划总投资达到863.38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达588.59亿元。
"五湖"是指晋阳湖、漳泽湖、云竹湖、盐湖、伍姓湖,均为山西省境内水面大于5平方公里的湖泊,总面积82.7平方公里。
按照规划,山西省要将晋阳湖建设打造成东方园林式的城市湿地公园,严格控制湖区周边建筑物高度,形成"山湖一体"。漳泽湖主要以水污染治理和湖泊湿地公园建设为主,通过入河排污口整治、中水回用等措施,湖泊水质达到Ⅲ类。云竹湖主要以生态空间管控和湖区景观建设为主,将水库管理范围划为水生态功能保护区,控制不符合主体功能要求的开发行为。盐湖主要以水污染治理和矿产资源与盐文化保护为主,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内源污染进行系统治理。伍姓湖主要以水污染治理为主,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强对伍姓湖上游涑水河、姚暹渠入河排污口管理,实现达标排放。
山西是一个湖泊资源稀缺的省份。据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湖泊总面积仅122平方公里,不足国土面积的1%,已建水库水面面积也仅368平方公里,湖泊保护与修复非常迫切。
鲁豫签订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据悉,山东省、河南省近日签订《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共同推动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水质稳中向好。
协议实施范围为河南省、山东省黄河干流流域(豫鲁段),其中河南省为上游区域,山东省为下游区域。根据协议,对河南省与山东省黄河干流跨省界断面(刘庄国控断面)2020年和2021年的水质年均值,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关键污染物的年均浓度值进行考核。
水质基本补偿方面,若水质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山东省、河南省互不补偿;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6000万元补偿资金。
在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100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100万元补偿,该项补偿上限为4000万元。
这一协议对黄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计量等具有示范意义。协议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协议到期后,由两省根据补偿机制运行评估情况及国家要求另行协商后续事宜。
福建出台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
5月7日,福建银保监局发布《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力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30·60目标"。这一承诺不仅规划了"碳中和"计划时间表,也对中国金融业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也是践行这一重要思想的先行省份,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工作目标,要求建成组织体系完备、政策支持有力、产品服务丰富、改革创新活跃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体系,在支持试验区绿色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在融资总量和结构方面,要求"十四五"期间,辖区绿色金融要力争实现"四个不低于"--绿色融资余额整体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融资总体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绿色融资客户总数(项目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绿色融资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每年提升幅度不低于1个百分点;一个100%--新开工重点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率达100%;一个大幅提升--绿色保险保障金额较上一年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的目标。
在服务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力争"十四五"期间辖区绿色支行等分支机构突破50家,绿色金融专业队伍突破200个,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突破1000人,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绿色金融服务质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要求在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消费金融、碳汇金融、绿色保险等领域推出有影响力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三明、南平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要分别打造3-5个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创新示范点,总结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和品牌。
《意见》还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包括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全流程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风险前瞻管控;二是全力满足重点领域绿色金融需求,包括支持能源生产消费变革、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持绿色农业发展、支持绿色消费发展;三是主动激发绿色产品服务创新潜力,包括建立"绿色清单"制度、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优化绿色保险服务、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四是推动完善外部发展环境,包括构建绿色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网络科技赋能机制、构建风险补偿和外部激励机制、构建绿色金融同业互促机制、构建信息披露与监督机制。
下一步,福建银保监局将按照《意见》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资金要素向低碳、环保、节能、降耗等领域聚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福建绿色金融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0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创新高
据悉,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能源署5月11日发布《2021年可再生能源市场报告》说,2020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比前一年增长45%以上,创下自1999年以来的最大年度增量。
该报告说,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部署加快,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近280吉瓦,预计今明两年将继续保持这样的增长速度,可再生能源增量预计将占全球电力总增量的90%。
国际能源署署长法提赫·比罗尔说,大规模增加使用清洁电力对于全世界实现净零排放目标至关重要。他呼吁各国政府在可再生能源迎来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通过政策鼓励加大对太阳能、风能,以及对电网基础设施和其他关键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投资。
报告指出,2019年和2020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年度装机容量均占全球总量的8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大量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等在2020年底前实现并网。
该报告主要作者之一、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市场和政策高级分析师海米·巴哈尔表示,中国宣布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将刺激中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巴哈尔说,中国在控制可再生能源供应链成本等方面同样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全球85%的太阳能光伏组件都是在中国生产,或是由中国公司在海外生产的。此外,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风力涡轮机和水力涡轮机生产国。未来几年,巴哈尔预计中国将占全球40%以上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欧盟出台"零污染行动计划"
据悉,欧盟委员会5月12日出台一项行动计划,致力于到2050年将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到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系统不再有害的水平,从而打造一个"零污染"的环境。
根据欧委会当天发表的声明,为了在2050年实现"零污染"目标,这项名为"空气、水和土壤的零污染行动计划"设定了到2030年要具体实现的目标,即改善空气质量,使空气污染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减少55%;通过减少垃圾改善水质,将海上塑料垃圾减少50%,将释放到环境中的微塑料减少30%;通过减少养分流失改善土壤质量,将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0%;将威胁生物多样性的空气污染减少25%;将长期受交通噪音困扰的人数减少30%;以及大幅减少垃圾的产生,城市生活垃圾减少50%等。
同时,欧委会还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提升空气质量标准,使其更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建议;审查包括河流和海洋的水质标准;减少土壤污染并加强修复;审查与垃圾相关的欧盟法律,使其更符合清洁和循环经济原则;促进生产和消费的零污染;通过限制对第三国出口有害有毒产品和废弃物来减少欧盟的外部污染足迹等。
声明还指出,"空气、水和土壤的零污染行动计划"是"欧洲绿色协议"的一个关键成果。该行动计划结合了欧盟应对和预防污染的所有相关政策,并特别强调利用数字化解决方案来应对污染问题。
欧委会负责"欧洲绿色协议"的执行副主席弗兰斯·蒂默曼斯表示,绿色新技术可以帮助减少污染和提供新的商业机会,欧洲为打造更清洁、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经济所做的努力,也必须为实现零污染目标做出贡献。
欧委会于2019年12月公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欧盟地区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即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降为零。
默克尔说德国争取提早实现碳中和
据悉,德国总理默克尔5月6日在柏林举行的2021年度"彼得斯堡气候对话"上发表视频讲话说,德国将争取最早在2045年实现碳中和,并把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提升至较1990年减少65%。
默克尔说,德国此前通过《气候保护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实现碳中和的道路,但按照联邦宪法法院近日要求,还需在气候保护中更多关注代际公正,并对如何实现碳中和做出具体安排。
德国2019年通过并生效的《气候保护法》规定,德国应到2050年时实现碳中和,2030年时应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默克尔表示,"(新要求)意味着我们必须调整不同经济领域的减排目标"。
默克尔表示,气候保护需要全球合作,这不仅涉及通过技术转让实现减排,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和韧性等问题。发达国家已承诺2020年前,每年调动1000亿美元的公共和私人资金用于气候融资,并同意将这一目标延长至2025年,"但数据显示,我们需要做得更多,以切实遵守我们的承诺"。
默克尔说,今年11月将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讨论从2025年开始的新融资目标,德国也准备为2025年后的新融资目标做出公平贡献。
"彼得斯堡气候对话"非正式部长级会议由德国发起,自2011年起每年在德国首都柏林召开,旨在为年底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做准备。今年会议为期两天,以线上方式举行。
劳动用工
五部门印发指导意见加强农村就业帮扶
据悉,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要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助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意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支持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
二是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及各项优惠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支持脱贫人口灵活就业。
三是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并给予相应补助,对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即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的,给予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保持就业帮扶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及驻村工作队、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用好现有资金渠道,保障政策落实和服务开展。
就业市场意外低迷拖累美国经济复苏
据报道,美国劳工部5月7日公布的最新一期就业报告显示,美国就业市场低迷,4月非农业部门新增就业人数大幅低于预期。分析人士认为,劳动力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问题困扰美国就业市场,对失业者的高福利也抑制新增就业增长。在新冠疫情有所缓解的情况下,美国就业市场意外低迷,对其经济复苏形成拖累。
美国劳工部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4月非农新增就业人数26.6万,远低于上月的77万和市场普遍预期的100万。当月,失业率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至6.1%,失业人数环比上升10万至980万。
在不少美国人接种疫苗、政府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措施以及放宽经济限制举措出台等背景下,市场原本预计美国就业市场在4月仍会呈现可喜表现。但"令人失望的"就业报告出炉,暴露出就业市场已出现供需不匹配等结构性问题。
从企业角度来看,由于疫情为美国经济和企业经营前景带来较高不确定性,企业大规模招聘意愿不高,从而导致劳动力需求不大。另一方面,虽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数增加,但很多企业仍难以招到合格员工,表明就业市场供需状况并不匹配。
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前主席贾森·弗曼指出,眼下美国就业市场面临的问题是结构性的,合格劳动力供给存在短缺,劳动力需求也有不足。
美联储最新发布的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显示,劳工短缺仍是就业市场持续复苏面临的普遍挑战,尤其是低薪岗位、专业和熟练工种出现明显短缺。当天公布的就业报告也显示,4月平均时薪环比上涨21美分,达到30.17美元,一定程度表明企业不得不通过加薪留住现有员工。同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增至35小时,显示部分企业试图依靠增加工时以弥补劳动力短缺。
从员工角度来看,企业出现招工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对新冠病毒的恐惧心理仍阻碍部分人外出寻找工作;其次,部分企业先于学校复课而复工,一些员工迫于照管儿女的压力无法回归岗位;再次,部分失业人口不具备企业招工岗位所需的技能要求,或不愿为应聘新工作而改行;最后,美国3月出台的1.9万亿美元经济救助计划将每周失业救济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0美元,意味着失业者的每周收入已高于平均时薪为15美元的全职工作者,导致大量低薪岗位缺乏应聘者。
美国商会5月7日呼吁联邦政府停止向失业人员发放额外福利,以刺激就业。蒙大拿州和南卡罗来纳州的共和党籍州长均表示,将取消联邦失业额外福利。但美国总统拜登反对失业救济金增加导致新增就业低迷的说法,强调最新就业数字恰恰反映了经济刺激措施的重要性。他表示,美国经济复苏不是一场"短跑",而是一场"马拉松"。
劳工部的数据显示,目前美国就业人数仍较去年2月疫情前水平少820万人。就业市场复苏任重道远,正成为拖累美国经济复苏的主要制约因素。
凯投宏观高级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皮尔斯表示,大多数数据都表明经济活动正在迅速反弹,单凭一份就业报告很难判断美国经济复苏是否遭遇逆风。"但它清楚地提醒我们,就业市场复苏正滞后于消费反弹",成为拖累经济复苏的因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经济学家戴安娜·斯旺克指出,这份"令人极其失望的"就业报告反映的不仅仅是季节性问题,而是从服务业到制造业,甚至是快递和交通运输业都出现全面就业下滑。
专家论坛
学者提出构建“十四五”金融新格局的政策建议
证券时报5月10日刊发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成员纪敏的文章指出, “十四五”时期金融发展面临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仍受到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影响。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基础性改革,强化竞争性政策的基础地位,从制度上消除信用双轨制的根源;同时适应内需驱动和供给质量显著提升的要求,着力优化金融结构,持续改善小微企业、住房租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适应高质量双循环新发展新格局,以更高水平金融开放打造国际合作新优势并促进改革深化。
一、金融发展面临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对“十四五”时期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发展面临着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挑战。
就外部环境而言,我国金融发展面临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机遇与挑战。从机遇看,我国对全球经济贡献的溢出效应大幅提升,人民币资产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持续增强,我国更有需要、更有能力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并为全球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人民币资产以分享中国经济成长的红利;从挑战看,全球化遭遇逆流,美对我国集中打压,加征关税、技术上卡脖子、长臂管辖、滥施制裁等风险显著上升;同时美国等发达国家货币财政刺激空前,在极度宽松的流动性环境下,一方面其国内资产价格明显背离实体经济,低利率甚至负利率资产急剧膨胀,整体信用资产风险定价严重低估,蕴藏巨大风险;另一方面,美国又凭借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在一轮又一轮货币宽松中,向全球肆意转嫁其赤字货币化负担和货币贬值风险,全球货币金融秩序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受到极大挑战。
就内部环境而言,实体经济基础发生重大变化,金融服务功能和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方面,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近亿人脱贫,金融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也成效显著。全球大国经济体中,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潜力,我国均位居前列,这些都对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储蓄)和市场基础。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仍面临一些重大挑战。一是从风险看,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宏观杠杆率和资本产出比持续上升,随着经济增长减速,以及监管生态正本清源,借新还旧难度上升,金融风险逐步水落石出,债务累积对经济增长的不利影响正逐步显现。二是从供给端看,我国人口结构逐渐改变,资源环境约束明显增强,绿色发展任重道近(2035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加之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要求显著上升,过去“市场换技术”模式也因外部环境重大改变难以为继,供给端要素成本上升以及投资增长的技术瓶颈将持续存在。三是从需求端看,长期累积的高房价对居民消费的制约效应逐步显现,收入以及财富分布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加之人口老化等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消费稳定增长的挑战逐步增大。
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必将对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地缘重心东升西降,时与势在我们一边;另一方面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金融如何在大变局中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无疑也面临重大考验。
二、体制机制障碍是重要症结
以上所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挑战,发展阶段以及外部环境变化是客观因素,但体制机制障碍仍是重要症结。比如,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宏观杠杆率和资本产出比持续上升,固然与经济转型、新旧动能转换有关,是这一过程中经济增速放缓、整体投资回报下降的客观反映,但背后的体制性信用双轨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害,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其中,国企民企间的融资分化,同一评级的国企债券利率比民企债券利率普遍要低,固然与二者社会责任以及杠杆率不同有关,但其中也与国企背后的隐性政府信用支撑不无关系。2013年~2019年,地方国企资产从55.5万亿增长到147万亿,累计增长1.7倍,年均增速达到28%;除地方政府债券外,包括城投、事业单位以及地方国企在内的广义地方政府债务增速,也明显快于其他主体。再如,金融和房地产之间长期过度紧密,表面上是房价持续上涨带来的金融资源集聚,但看似市场化选择的背后,是住宅用地供给主体和渠道单一的必然结果,这一体制下土地供给必然不能随房价变化自动调整,市场机制必然失灵。还比如,一些僵尸企业长期不能出清,不断延期甚至逃废债务,与背后的不当行政干预不无关系。以上种种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背后,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导致的信用分化是重要症结,长此以往势必扭曲信用评价和风险定价,不仅妨碍实体经济供求结构平衡,脱实向虚、金融风险等问题也会不断累积。
三、构建“十四五”金融新格局的政策建议
构建“十四五”以及未来较长时期的金融新格局,必须牢牢把握构建高质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需要,着力深化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健全基础性制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上下功夫。
(一)着力深化产权、要素、信用以及竞争政策等基础性改革,促进市场机制完善
产权制度、要素市场、信用体系以及竞争环境,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起着基础性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前述金融资源配置的种种扭曲,很大程度上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制度不健全有关。无论是实体经济自身高质量发展,还是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深化基础性制度改革都是关键所在。对此,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作了强调,一是以公平为原则,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加强数据、知识、环境等领域产权制度建设,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二是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破除劳动力和人才在城乡、区域和不同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障碍。发展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三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放开竞争性业务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四是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与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二)创新金融监管,“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
“建制度”是基础,只有金融监管等基础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监管随意性,让市场在公平透明友好的制度环境下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建制度”基础上,“不干预”和“零容忍”相辅相成,一方面,政府不以行政干预替代依法依规监管,给市场主体充分空间;另一方面,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宽容,严格依法处理。
未来一个时期,一些重要的基础性金融监管制度仍待完善。一是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债券市场法治,健全多渠道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完善信用评级机制,夯实信用基础和市场约束。在统一的金融稳定法治框架下,健全金融风险的市场化防范化解机制,明确各方利益主体责任以及风险处置资金来源、使用条件和顺序,健全并更大发挥存款保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严肃市场纪律。二是补上金融科技监管短板。在金融为本、科技赋能原则下,健全反垄断、数据获取使用等重点领域监管,保持监管标准一致公平透明。三是在房住不炒原则下,从供需两端持续健全房地产全口径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供给端强化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及基于杠杆率的融资管理规则,需求端健全个人债务收入比等审慎管理。四是整合现有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将主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管理。
(三)适应内需驱动和供给质量显著提升的要求,着力优化金融结构
一是适应内需特别是消费驱动特征更加显著的要求,健全政策激励和包容创新监管,将各类改善收入分配的结构性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措施,有效嵌入激励相容的市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是以租赁作为解决大城市居住困难的突破口,对住房租赁供地及金融单列规模、单独考核、单独定价。三是以新《证券法》实施为契机,加快健全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激励政策和退出渠道,在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养老金体系基础上,引导鼓励资管产品增加权益投资、信用风险债券投资比重。同时建立健全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信贷考核和风险分担机制。四是围绕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价格发现三大功能,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标准体系、信息披露体系、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市场体系以及国际合作五大支柱。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抓紧制定并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设立货币政策碳减排支持工具,降低银行发放绿色贷款、购买绿色债券的风险权重,引导金融机构为减排项目提供优惠融资。拓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及应用场景,推广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投资理念。
(四)适应高质量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金融开放打造国际合作新优势并促进改革
一是坚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不动摇,在市场驱动和企业自由选择下,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互利合作关系,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定价和交易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围绕东盟、日韩、一带一路等重点地区,大宗贸易、对外承包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等重点主体,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人民币计价结算比重。二是以加入多边贸易投资协定为契机,全面对标,更高标准实施金融双向开放,推动金融市场会计、法律等基础性制度与国际主流标准接轨。将资本项目现行管道式、分市场、区域性开放模式,转变为统一的制度规则性开放,提高跨境投融资交易的便利化水平,持续增强人民币资产对全球投资者的吸引力。三是围绕绿色发展、数字经济、能源资源、产业链安全以及服务贸易等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健全多元化对外投融资体系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完善国际金融规则,提升全球金融治理话语权。
最后,仍需强调的是,未来一个时期,无论是财税、土地、国有企业等关键改革的深化,还是相关法治建设的完善,以及“放管服”的深入,对构建金融发展新格局都至关重要,坚持系统观念,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消除信用双轨制的根源,始终是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
迟福林: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调结构促改革
经济日报5月14日刊发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文章指出,拥有14亿多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中国成为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这既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突出成就,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优势。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加快,消费规模快速扩张,我国开始进入消费新时代。适应发展趋势,全面促进消费、释放消费结构升级蕴藏的巨大市场潜力,不仅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任务,而且是塑造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不仅将形成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也将在内外市场联通中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
我国进入消费新时代
我国进入消费新时代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城乡居民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信息、旅游等服务型消费需求全面快速提升,这不仅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走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2013年至2019年,我国人均服务型消费年均增长11.1%,高于同期人均消费支出整体增速3个百分点左右;服务型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由39.7%上升至45.9%。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我国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所下降。但综合各方情况看,疫情不会改变服务型消费中长期增长的态势。比如,2020年,我国“互联网+问诊”、健康大数据与云计算等加速了医疗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将由2019年的45.9%提升到52%左右,开始进入服务型消费社会。
消费结构升级带动产业结构变革
服务型消费的全面快速增长,不仅将促进消费规模的快速扩大,而且将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1%,两年平均增长4.0%;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2377.9亿元,同比增长51.5%,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近八成。其中,电信、教育、医疗健康等与服务型消费相关领域的投资均有明显增长。
消费结构升级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方面,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业加快发展是一个大趋势,由此带动服务型消费潜力较快释放;另一方面,居民服务型消费需求全面较快增长,又倒逼服务业发展进程。2013年至202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46.9%提升至54.5%,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特别是疫情冲击下,线上消费带动相关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态势进一步明显。2020年1月至11月,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0.7%和15.7%,增速分别快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9.1个和14.1个百分点。
绿色消费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当前,我国消费者不仅愿意购买高品质的绿色产品,同时也关注生产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节能家电、节水器具、有机产品、绿色建材等产品快速进入寻常百姓家。《中国公众绿色消费现状调查研究报告(2019版)》显示,绿色消费的概念在公众日常消费理念中越来越普及,83.34%的受访者表示支持绿色消费行为。新能源汽车消费成为绿色消费的亮点之一。未来,我国居民绿色消费潜力的快速释放,将为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及生态环保技术产业化发展提供重要动力,并为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打下重要基础。
消费结构升级助力科技创新进程
14亿人的消费大市场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巨大的应用市场。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是市场。同时,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电子商务、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软件服务、共享经济、健康科技、大数据、教育科技、传媒娱乐、生物科技成为我国“独角兽”企业分布最为广泛的几大领域。究其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我国拥有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创新应用大市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较2020年3月增长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
从潜力看,消费结构升级仍蕴藏着巨大创新应用空间。比如,2020年我国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40.7%,生活性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明显偏低,仅为20%左右。估计到2025年,我国智慧医疗行业投资规模将达到2100亿元左右,车联网行业规模将接近万亿元。更重要的是,预计2023年以后,5G技术将进入大规模商用阶段,我国超大规模的数字技术应用大市场的优势更加突出。服务型消费大市场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交汇融合,不仅将为我国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提供重要条件,也将明显提升我国对全球创新要素的吸引力,以此增强我国中长期创新发展能力。
消费结构升级形成经济增长重要动力
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突出,是新发展阶段经济增长的重要特征。从实际看,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不仅是大国经济的一般特征,更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实际体现。2014年至2019年,消费连续6年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但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达到54.3%,高于资本形成总额11.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水平。
从潜力看,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10个百分点左右的提升空间。2019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7.8%。用好大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使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充分发挥,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70%左右。也就是说,未来5年至10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10至15个百分点的提升空间。这一潜力的释放将支撑我国经济中长期可持续增长。
同时,拥有14亿人口的全球最大最具有潜力的消费市场,是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我国消费市场的扩大和开放,有利于世界各国共享中国市场机遇,有利于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也有利于中国为世界提供更多优质消费品。预计未来10年,我国累计商品进口额有望超过22万亿美元;在更多商品与服务领域成为全球最大进口国;我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望保持在25%至30%左右,仍是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并在推动全球自由贸易进程与世界经贸格局调整中产生积极影响。
深化改革 加快完善供给体系
形成14亿人消费潜力释放、消费结构升级的长效机制,涉及经济领域重大关系的再平衡,涉及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一方面,要以制度型开放推进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实质性打破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强化服务业领域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加快推进服务业领域的规则、规制、标准等与国际对接融合,降低服务贸易边境内壁垒,以此形成与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的供给体系。另一方面,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进程中,要重视需求侧管理。要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重点调整利益关系,力争在10至15年时间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要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并明显优化服务型消费环境。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破解城乡土地、人员等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释放农村消费大市场潜力。
未来我国楼市最大利空是通胀
证券时报5月6日刊发经济学教授、西方经济学博士生导师任寿根的文章指出,未来楼市最大利空是通胀。
对付通胀的资产有哪些?答案是黄金、房地产等。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房地产是对付通胀的重要资产之一,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通货膨胀,购买房地产是一个重要选项。通胀的出现,对房地产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那么,为什么又说对房地产而言,最大的利空是通货膨胀。对此,需要深入分析。
房地产是对付通胀的重要资产这个论断成立,需要满足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确实出现了统计意义的通货膨胀,二是房价未出现泡沫,即一个地方的房价与该地大多数人的收入基本相匹配。
自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实际的情况是什么呢?上述两个前提都不存在。不论人们感觉通胀率有多高,感觉意义上的通胀不代表统计意义上的通胀。世界各国政府决定是否要采取行动对付通胀,不是依据人们感觉意义上的通胀,而是依据实实在在统计意义上的通胀。自2008年至2021年,主要经济体统计意义上的通胀率都很低,有的发达国家接近通货紧缩,而且,全球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房价用"暴涨"形容丝毫不为过,房价与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出现背离,有的甚至是严重背离。所以,全球此轮房价暴涨与通胀上升、居民收入匹配式上涨无关。
那么,此轮全球房价上涨与啥相关呢?其一,与全球货币大放水密切相关,加上各种金融创新和金融杠杆,自次贷危机以来全球货币供给量迅猛增加;其二,人们觉得官方发行的货币越来越不值钱了。
而人们"觉得"货币越来越来不值钱了,与美国经济学家卢卡斯说的"理性预期"相关。卢卡斯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比卢卡斯更早发现预期对投资者行为具有重大影响是经济学家凯恩斯和穆斯,但专门将预期抽象出来进行深入分析的是穆斯和卢卡斯。穆斯于1961年最早从工程学中引入并提出"理性预期"这个重要概念。穆斯对理性预期的定义为对未来事件有依据的预测。20世纪70年代初,卢卡斯等人将理性预期理论发扬光大,创立了理性预期学派。按照理性预期理论,投资者能有效利用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对未来的经济变化进行理性判断。正是人们进行了卢卡斯所说的理性预期,判断由于全球货币发行过多,货币会出现贬值甚至是大幅贬值的趋势。
问题就来了,一般而言,货币贬值的另一个意思为一般物价水平大幅上升,发生通货膨胀了,但正如前面所言,统计意义上的通货膨胀到2021年并没有发生。所以,这个时期的货币贬值是相对于金融资产而言,特别是相对于房地产而言,投资者必然争先恐后地购买包括房地产在内的金融资产,其结果是催生了这个时期的黄金上涨和房价上涨。由于住房具有居住和金融双重属性,涨幅更大。
对于这个时期全球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并没有带来全球性的统计意义上的通货膨胀这个"怪"现象,费里德曼的通货膨胀理论已难以解释了,有的学者干脆说费里德曼的通货膨胀理论是错误的。费里德曼的通货膨胀理论继承了传统货币数量论的观点,将一般物价水平与货币供应量建立了函数关系。费里德曼通货膨胀理论认为,通货膨胀本质上是一种货币现象,货币变化在短期内影响产量,在长期只会影响物价,大幅增加货币供应量会带来一般物价水平的上升,即通货膨胀。所以,用费里德曼的通货膨胀理论根本解释不了前面说的奇怪现象。那么,应如何解释呢?首先是货币流向的结构性问题,大量的资金流向了金融资产领域。费里德曼曾指出金融资产价格上涨与货币供给量密切相关,但他没有想到此一轮的货币供给量并未同时大规模进入一般消费品领域。有研究人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同一城市,凡是房价涨得猛的区域,该区域一般消费品的消费水平相比该城市的其他区域而言较低。其次,这个时期的生产技术水平高和商业模式十分先进大大提高了供给效率。随着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到来,大量的先进技术被运用于生产中,加上诸多高附加值的产业相互融合,大幅提高了各类消费品的生产效率,而且商业模式也越来越先进,推动整个供给效率大幅提高,而一般消费品供应增加与价格水平负相关。
上文所说的怪现象能否永远持续下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近期大量资金进入原材料领域,推高大宗商品价格,如铜价已创自2011年5月以来的最高点,这为通货膨胀带来重大隐患。如果未来某个时间真的出现通货膨胀,那么,主要经济体采取的措施为加息,而连续性的加息必然引发金融资产泡沫破裂,进而可能引发金融危机。从历史经验看,大多数金融危机都是由于楼市泡沫破裂引起的,而楼市泡沫破裂大多数又是政府连续性的加息引起的。
另一方面,即使将来未出现通货膨胀,政府也未连续性加息,当金融资产价格涨到一定时候、一定程度,在市场机制自发的作用力下,金融资产泡沫在未来某个时候存在"突然"破灭的可能。加息这个外因造成金融资产泡沫破裂,是有因可循,有经验的投资者能够依据政府货币政策的变化,判断资产价格的走势,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有时金融资产泡沫的破裂是市场机制自身造成的,是由其内因造成的,是投资者难以掌控和预期的。十七世纪中期荷兰郁金香泡沫为什么突然破裂,到今天人们依然未搞清楚其真正的原因。1637年2月4日这一天荷兰郁金香价格突然暴跌,已经成为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悬案,而且不是之一。这个事实说明,泡沫经济内因造成的泡沫破裂是没有征兆的。
从全球来看,金融资产价格已经累积涨到一定的阶段,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的"急转弯"或引发金融资产泡沫破裂,进而引发大的金融震荡,所以,应避免采取过激过速的收缩性货币政策。中国已明确表示,不会采取"急转弯"的经济政策,这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
刘俏:"碳中和"给经济学提出哪些新问题
光明日报5月11日刊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刘俏的文章指出,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中再次强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求"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这一重要部署将对未来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形成较大影响,给经济学研究带来新的课题。
一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一是对我国长期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我国经济以更加可持续、对社会和环境更加友好的方式实现长期、稳健增长,从而兼顾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二是意味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和增长动能将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有助于克服能源进口依赖。三是做出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承诺,体现了我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碳减排是学界近年的热点问题。2018年,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诺德豪斯在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发表的演讲就是"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最终挑战"。他利用动态气候和经济综合模型,估算出美国一吨碳排放带来的社会成本是31美元(2010年价格)。
对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学界对此进行了各类研究分析,这也成为当前经济学、金融学最有挑战的问题之一。对达峰值的估测,现有研究大多基于两个假设: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程度和未来十年年均GDP增速。目前测算达峰值有多种方法,各界对碳达峰时二氧化碳排放的可能峰值做了预测,有机构预测是108亿吨,也有预测最高会达到120亿吨。但总体而言,还缺乏较为清晰的核算方式和结果。
我国的碳中和目标不仅时间紧,而且任务重。从时间上看,我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从任务上看,人们容易将其简单理解为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改变,但其实它涉及领域极广、影响面极深。与西方发达经济体相比,我们需要做出的变革更为剧烈,实现碳中和目标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实现碳中和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经济和管理问题。需要从经济学理论层面明确碳中和短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关系,权衡发展和减排的关系,解决技术路线选择问题以及减少污染物和减排的优先顺序问题,等等;此外,还需要构建清晰的碳排放总量指标--最终均取决于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因为不同的技术路径对应着不同的投融资总额、投融资结构、产业和区域影响。
其次,实现碳中和,不仅涉及目标和任务分解,也关乎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即使构建出清晰的碳排放总量目标和日程表,也需要根据大量微观指标设计激励和约束机制,比如,研究采用何种工具能纠正碳排放的负外部性、研究如何通过碳交易市场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研究如何建立碳价格形成机制、如何构建相应的财税制度,等等。
再次,实现碳中和不仅是宏观问题,也是微观问题,尤其需要研究如何把企业和个人纳入碳中和的过程。比如,如何激发微观主体的参与积极性、践行低碳生活方式,以何种机制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以促进碳减排。
最后,实现碳中和既需要有为政府,也需要有效市场,为此需要加强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二者关系的研究。相比于产权清晰的商品市场,在碳排放领域研究这一问题将更为复杂。
总之,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制度层面看,涉及国家层面的治理变革;从政策层面看,需要围绕碳中和设计财税体系、投融资体系等;从技术层面看,对低碳技术、零碳技术、负碳技术等技术创新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从产业层面看,碳中和会带来企业商业理念的变化,重新塑造企业治理、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工艺流程等内容。这一系列变革,为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创新提供了可能。
二回应经济实践是经济学发展的根本任务。笔者认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经济学需要对以下具体问题做出回答:
碳中和目标如何改变生产函数。谈及经济增长,常会提到"索洛模型",该模型强调经济增长依赖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增加以及全要素生产率(TFP)的提升。但是,在碳中和目标下,"碳要素"可能会从一个约束条件变成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成为与资本、劳动力并列的生产要素。若如此,"碳要素"将会对生产函数从而经济学的发展提供新空间。
碳中和目标会对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产业和区域的动态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以金融行业为例,碳中和目标会引起金融体系的变化。比如,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会有更多更好的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等涌现出来;会改变金融中介服务流程及背后的金融思维,更多围绕碳定价、碳交易等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会推动绿色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形式的创新。
如何计算实现碳中和目标需要的投资额、资金来源、投资结构和投资回报率,如何设计相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目前估测,我国要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需要一百万亿元以上的投资,每年的投入相当于GDP的3%。但是资金来源、投资领域、资金效率等问题都需要金融学进行具体分析。
如何计算我国碳排放的社会成本,不同政策和技术情境下的成本-收益分析有何差异,如何制订碳交易机制和优化方案。碳中和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涉及激励机制创新,好的激励机制可使企业、个人及地方政府有动力有意愿做出与碳中和目标一致的行为调整。比如,可以用碳汇和碳金融的方式,引导债券发行、股权融资向着有利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方向做出配置。但市场机制如何设计、税率如何设定,这些问题都将是新的挑战。比如,"碳价"很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设定,毕竟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的经济影响在不同地区差异较大。再比如,如果为了完成目标需要削减一些行业的产能,如何平衡稳就业和碳排放,同样是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挑战。
此外,如下问题也需要学界做更深入的研究:如何构建碳中和的产业路径和区域协调机制,比如,如何基于投入产出的定量研究选择轻重缓急的产业发展顺序,如何基于区域经济特征确定碳中和过程中生产力布局、经济布局、财税转移等;研究碳中和的商业场景和模式创新,比如,基于能源生产端和技术端的创新、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改变趋势、消费端生活习惯和偏好的变化,研究市场机制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形成的微观商业场景和商业模式;研究数字经济与碳中和的关系,比如,大数据应用如何提高清洁能源技术的应用收益和成本下降空间、区块链应用如何提升碳排放的透明性;如何推进碳中和国际合作;碳价格会对未来的汇率制度产生怎样的影响等。
中小企业
两部门宣布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据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通知称,2021年至2023年,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进行奖补。
通知明确,将结合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原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对原政策进行适当完善。主要通过增设奖励系数等,对于降费成效明显的地方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继续通过设定区域补助系数,体现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另外,为提高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强化了对有关业务数据等信息的审核要求。
调查分析
调查显示一季度企业生产经营大幅改善
据悉,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5月11日公布的对5000户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财务状况的调查数据显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大幅改善,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增速均呈现持续上升势头。非国有和中小型企业销售增长、交易活跃、资金周转加快,应收款增速提升的同时账期缩短。利润改善大幅减缓企业账面资金压力,明显增强企业偿债能力。
数据显示,企业产销利增速呈现持续上升势头,主营业务利润率有所提升。一季度,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7.3%,两年平均增长13.3%,比上年全年增速高13.1个百分点。同时,企业账面资金压力大幅减缓,偿债能力明显增强。调查显示,48.8%的调查企业现金短债覆盖率超过100%,这一比例比上年末低1.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2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高3.3个百分点。其中,非国有企业受利润改善带动,现金短债覆盖率提高较快。
调查数据还显示,非国有和中小型企业销售增长、交易活跃、资金周转加快,应收款增速提升的同时账期缩短。3月末,企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平均收账期为49.8天。其中,非国有和中小型企业交易活跃的同时资金周转也在加快,体现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速提升但账期缩短。
此外,金融和房地产投资增速回落。数据显示,企业金融和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7.8%,增速比上年末和上年同期分别低4.8和0.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金融产品投资增速大幅下降,同比增长0.6%,分别比上年末和上年同期低22.8和8.9个百分点。
经贸态势
欧盟否认暂停批准中欧投资协定
5月4日,法新社报道称欧盟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在采访中表示,欧盟暂停了推动批准中欧投资协定的努力。随后,欧盟发言人否认了这一说法,称东布罗夫斯基斯的相关表态被媒体报道剥离了具体语境。
在早先法新社的报道中,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欧委会暂时停止了一些旨在提升(对协定的)政治理解(political awareness)的努力,因为显然眼下的环境--欧中针对对方的制裁--不利于协定的批准。"法新社随后在推特账户上冠以"#突发 欧盟委员表示暂停推动批准中欧投资协定的努力"的标题。
但《南华早报》5月5日发布了一篇题为"欧盟否认暂停推动批准中欧投资协定"的报道称,欧盟发言人表示,东布罗夫斯基斯的表述在之前的报道中被剥离了具体语境。
在一份进行澄清的声明中,欧盟方面表示,"在协定被提交批准和通过以前,它的文本目前应先经过翻译和法律审查。然而,协定的批准程序不能孤立于广泛意义上的中欧关系演变。在目前的情况下,中方对多位欧洲议会议员和一个委员会的反制制裁措施是不可接受和令人遗憾的。协定被批准的前景将取决于情况如何变化。"
按照欧盟规则,投资协定最终变为欧盟法律之前,需要依次经过欧洲议会和由27个成员国首脑组成的欧洲理事会的批准。
3月24日,在回应欧洲议会取消中欧全面投资协定审议会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中欧投资协定不是"恩赐",是互利互惠的。
欧盟和印度同意重启自贸协定谈判
据悉,欧盟成员国领导人5月8日与印度总理莫迪举行视频会议,双方同意恢复自2013年起搁置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双方在视频会议后发表的联合声明中说,欧盟与印度同意重启谈判,达成一项全面互利的贸易协定,以应对当前挑战。声明说,为使谈判获得成功,双方必须解决市场准入问题。此外,欧盟和印度表示将致力于可持续和包容的经济增长,以及在新冠大流行后尽快恢复经济。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会议结束后对媒体表示,此次欧盟-印度峰会是双方关系的"里程碑"。欧盟与印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仍有很多潜力有待开发,其中最大的潜力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双方还将就投资协定和地理标志协定展开谈判。
莫迪原定参加在葡萄牙波尔图举行的欧盟-印度面对面峰会。因印度疫情严重,莫迪取消行程,欧盟-印度峰会改为线上举行。
印度目前是欧盟的第十大贸易伙伴。双方2007年开始就自由贸易协定展开谈判,由于在汽车、葡萄酒关税等问题上存在分歧,谈判于2013年搁置。
美国3月贸易逆差创历史新高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5月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3月贸易逆差创历史新高,由2月份的705亿美元扩大至744亿美元。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2021年3月美国出口额下降了210亿美元,进口额上升了622亿美元。
数据显示,美国对中国贸易逆差3月增长22%至369亿美元;美国对墨西哥贸易逆差增长23.5%至84亿美元。
美国财经媒体CNBC援引专家分析认为,此次贸易逆差增长主要由美国消费者消费需求旺盛所致。美国政府给美国民众发放的现金增加了美国民众的消费能力,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民众消费选择从国内服务业更多转向商品消费,其中大部分商品来自进口。专家还表示,随着美国疫情形势进一步向好、防疫措施进一步放松,民众消费选择将逐渐从商品消费向餐饮、娱乐等国内服务业转移。
据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美国家庭收入3月增长21.1%,是自1959年以来的最大月度增幅;个人消费支出3月增长4.2%。
今年3月,美国会通过1.9万亿美元应对疫情经济刺激计划,其中包括向符合规定的美国民众发放每人1400美元现金补助。分析认为,该经济刺激计划的施行加速了美国经济恢复。
投资视点
北京发布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
据报道,北京市卫健委、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北京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北京市将增加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资源,通过星级评定等方式,鼓励大中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引入医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将部分养老床位转化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到2022年,北京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北京市着力提升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二级医院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服务,对辖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支持服务。通过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
街道(乡镇)要组建养老服务联合体,并依托市区两级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建立医养联合体,并通过信息联通、设施共享、人员对接等手段,整合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区域养老和医疗资源,将巡视探访、上门巡诊等居家医养服务有效衔接,提高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北京市将引导支持10所左右办学条件及校企合作基础较好的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康复、护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挂牌认定3至5所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学校。2020年至2022年,每年至少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重点培训内容。
北京市将推动京津冀范围内医师执业资质互认,推动三地医院实现医保直接结算;探索三地医养结合资源共享和协调机制,推动养老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对接。
天津滨海新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
据悉,滨海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再进一步。近日,《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行动计划》(简称"新区营商环境建设2021行动计划")正式发布。按照天津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参考标杆城市先进经验,经与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相继出台营商环境最新举措逐条分析比对,结合新区实际情况,锻长板、补短板,最终确定30项重点任务、145项具体改革新举措。
滨海新区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从2019年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加大职能转变、切实简政放权,到2020年出台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再到去年7月印发《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不断升级。此次出台的新区营商环境建设2021行动计划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4.0版方案,也是全面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比超先进地区的又一全新行动方案。
据了解,新区营商环境建设2021行动计划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产业环境5个维度着手,以企业全生命周期视角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角,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其中,77项措施锚定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目标,力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开办企业方面,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功能。在办理建筑许可证方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在获得电力方面,高压用户办电实现"受理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接电"三个环节办结;10千伏2000千伏安及以下单电源项目获得电力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在获得用水用气方面,实现用户用水报装"掌上办",通过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报装申请;多种形式拓展用气办理渠道,包括公众号、营业厅窗口、网上申请等;建立供水供气行业考核机制,把报装业务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和满意度都纳入考核。在登记财产方面,加快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的推广和应用,实现滨海新区范围内企业间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即时办理。在纳税方面,推行税种综合申报和主附税费合并申报、精简纳税缴费流程;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在跨境贸易方面,进一步压缩时间与成本,进口边境合规时间降到30小时、进口单证合规时间降到9小时,进口边境合规成本降到200美元左右、进口单证合规成本降到70美元左右。在招标投标方面,建立统一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健全完善"一窗接件、综合受理、统一流程、全程监督"机制;对适合由保函保险替代的各类保证金,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制度;出台文件,鼓励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信用情况减免投标保证金。
雄安新区将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
5月7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河北雄安新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暂行办法》,在雄安新区范围内,鼓励优先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QFLP)试点工作。雄安新区QFLP试点将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且明确允许"外资管外资"、"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
本次雄安新区开展QFLP试点,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营造优质金融服务环境,打造"雄安服务"品牌,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点吸引合格境外投资者将外币和离岸人民币资金兑换为人民币资金,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开展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雄安新区QFLP试点将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取消门槛",对企业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首次出资比例等取消限制性条款,引导企业专注自身专业能力。二是"内外一致",对内外资实行无差别待遇,且明确允许"外资管外资"、"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三是"扩大范围",明确对满足负面清单管理的,除境内未上市企业股权外,也可投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可转债、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类基金份额,便于私募股权投资开展"股+债+股权类基金份额"的灵活安排。
随着QFLP试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法定数字人民币首批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监管沙盒)等系列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雄安新区正全力推动"全国金融改革先行区"建设。
河南出台25条措施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据悉,为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河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实施意见》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按照国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推动更多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机制。
加强债券发行主体培育,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
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建立较为完整的市场化金融机构体系,依法推动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完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制度,形成"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优化"信豫融"平台和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完善平台金融产品体系,研发推广有针对性的线上信用贷款产品。
建立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依法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集团发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积极争取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河南省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加大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创新力度,借助卢森堡金融中心地位,强化与欧盟有关机构的金融合作。
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
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差别化用地机制。
进一步放宽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全面放开除郑州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区)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首批20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授牌
5月8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授牌仪式在重庆举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家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金山为示范园区授牌。
去年5月,两地经信系统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了两地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初步确定了"一个工作方案+一个管理办法+一批示范园区"的模式推动产业合作园区建设。
特别在首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启动后,各地园区广泛开展合作共建,先后收到29个市县、46个园区的申报材料。经产业园区申报、市(州)区(县)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两省(市)经济和信息厅(委)党组审议等程序,确定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隆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园区为首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
首批20个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覆盖了"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遂潼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川南渝西地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将聚焦协同打造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群。
"示范园区的评定,标志着两地园区合作踏上了新征程。"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厅长朱家德表示,三年创建期间,将进一步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合力加强工作联络,相互支持、互学互鉴,推动示范园区合作共建走深走实、行稳致远。也希望示范园区紧密携手,要坚持创新引领,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等机制体制改革,推动示范园区转型升级。要立足产业变革,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入园,推动产业集群集聚。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方向,争创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要借鉴先进经验,学习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等园区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要完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热情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金山表示,"今年内,两地园区将共同发起成立产业园区发展联盟,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纵深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首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要发挥排头兵作用,共同围绕园区开发建设、产业优化布局、重点项目招商、公共平台打造、产业生态构建、产业集群发展、人才交流培养等方面大力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创新"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产业园区合作模式和实施路径,不断总结推广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新模式、新路径、新经验、新成效,持续扩大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地位和影响,为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公布
据悉,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江西省将聚焦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承接境内外产业集群转移等11个重点领域,推动江西省开放通道更畅通、开放平台更高效、产业转移更便捷。今年,江西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达到43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55亿美元,引进省外项目资金9400亿元。
在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江西省将实施"两类通关、两区优化"、高级认证企业进口免担保验放等创新制度,设立边检行政许可网上窗口,开通运行12367出入境管理服务平台,促进贸易自由便利;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试行"极简审批"制度,优化"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等,促进投资自由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境外发债、国际商业贷款等境外融资业务,支持银行机构对"走出去"的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促进资金流动自由便利。
推动货物出入境与沿海同价起抵,让"内陆地区"变"开放前沿"。江西省将综合施策降低物流成本,鼓励各口岸、综合保税区建设内陆无水港,大力推进南昌、赣州、上饶开行至沿海港口(往返)铁海联运班列,九江港口至洋山港等港口江海联运。支持九江区域航运中心建设,建立省内进出口大宗货物在九江港集并模式。
率先开展铁路市场改革综合试点。加快建设赣州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支持南昌、九江、鹰潭等地参与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
在承接境内外产业集群转移方面,实施科研及孵化前台在沿海和境外、生产及转化后台在内陆的"双飞地"发展模式。鼓励境外、江西省外资本采取委托管理、租借、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开发区建设。支持赣江新区等地承接优质海外团队、项目、企业落地。加快建设赣港、赣澳、赣台、赣粤、赣浙、赣湘、赣闽等省际合作产业园,吸引和培育优质总部企业落户,努力创建1至2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在全国有优势、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合肥都市圈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公布
据悉,合肥都市圈作为安徽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平台,正全力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圈和支撑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近日,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都市圈8市和安徽省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合肥都市圈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主要包括7个方面共25项具体任务。
产业融合发展,是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要点》不仅提出要加快产业基地建设,还提出推进圈内城市的高校企业院所对接重要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攻关,实现协同创新。《要点》指出,加快推进都市圈17个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遴选若干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同时发挥合肥的创新引领作用,让圈内高校、院所、企业对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及大科学装置等创新平台与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建立"卡脖子"技术攻关机制,聚力破除技术壁垒,加快打造辐射带动圈内城市及重点企业创新发展的安徽科技大市场,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批高铁、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加快推进。《要点》提到,全面开工建设合新高铁,阜淮、宁淮、宁马等城际铁路;加快推进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岳西段、德上高速合肥-枞阳段、明巢高速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滁河汊河集船闸等项目建设等;在加强生态环境同治方面,加强巢湖流域联合治理,落实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都市圈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等。
围绕推动开放合作平台建设,《要点》提出加快建设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共联、园区合作共建、公共服务共享等重点领域建设。支持合肥市积极申创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展合滁产业发展前期研究,探索市际毗邻区域合作共建。
都市圈内公共服务共享将加快推进。《要点》提出,加强教育合作交流,举办"合肥都市圈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合肥市第四届基础教育学术年会";深化都市圈公共卫生合作,在急救、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疫情防控等领域细化合作举措等。
宁夏17条财政措施推进九大重点产业发展
据悉,为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推动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发展,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4月27日公布《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全面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拓展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和完善人才就业政策五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要全面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向重点产业、企业倾斜,确保重点产业投入只增不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除有明确指定用途或不得进行统筹的资金外,全面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着力支持重点产业品牌宣传、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产业发展激励引导,自治区财政设立总额为2亿元的奖励资金,对成效显著的县区或重点企业予以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30%。要鼓励园区着力发展重点产业,鼓励各开发区将不低于60%的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在创新财政金融政策、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融资困难方面,《措施》明确,要做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含银川都市圈基金等)政府出资规模增加至45亿元,按照不低于1:1比例吸引社会资本,带动银行贷款及法人增资,将基金规模放大至1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九大重点产业。有效发挥纾困基金作用,将政策性纾困基金政府出资额由6亿元增加至8亿元,按照市场化方式选择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但存在短期流动性困难的重点产业企业给予纾困支持。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保费收取平均标准降低至1%及以下。鼓励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和企业直接融资,对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自治区财政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回租厂房或机器设备,自治区财政给予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标准的补贴。加大保险补贴力度,将枸杞、酿酒葡萄、奶牛、肉牛和滩羊等特色种养业品种,纳入中央及自治区保险重点支持范围。
《措施》要求,拓展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重点产业轻装发展。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提升重点产业科技竞争力。支持重点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对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定向研发、联合攻关的科技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总额30%的奖补支持。支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建期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支持。支持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对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应用的,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措施》还要求完善人才就业政策,助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每年特色人才项目资金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优先向自治区重点产业倾斜。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稳定用工需求,对吸纳脱贫不稳定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
5月13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两省一市发展改革部门,苏州市、嘉兴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示范区要形成一批重要规划编制成果,落成一批凸显"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理念的样板项目,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成型,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绿色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
《行动计划》包括"一厅三片"集中示范和生态环保、设施互通、产业创新、民生服务四个方面分类示范共5大板块、18项主要行动。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先行启动区,以水乡客厅、青浦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四片区为集中示范。重点明确各片区到2023年的建设形象框架、建设重点领域,以及各年度重要功能项目的建设进度。
其中,水乡客厅是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打造的体现示范区生态绿色理念的功能样板区,是示范区"核心中的核心",也是长三角一体化"五共"制度创新试验田和"五个一"(一张蓝图管全域,一个主体管开发、一套标准管品质、一个平台管实施、一体化制度管治理)共建模式的集中实践地。青浦西岑科创中心重点推进华为研发中心建设,加快打造西岑科创园区,对标国际一流的创新社区,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吴江高铁科创新城重点加快苏州南站高铁枢纽建设,探索"科创文教+TOD"发展模式,达到交通枢纽、创新服务、活力中心三合一效果,实现城站一体。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重点聚焦创智水乡建设,加强区域基础设施支撑,建设形成集高等院所、人工智能、文旅文创为一体的特色创新中心。今年,"一厅三片"建设将陆续启动。
福建省出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近日,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制定出台《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前城市基本完成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在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方面,方案要求各地在管线普查和已有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将市政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纳入平台。
在消除设施安全隐患方面,明确已废弃的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组织封闭、封存,确保安全;"无主"的设施,由当地政府明确管理部门(单位),及时处置到位。
在统筹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方面,要求各地在编制"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能源(电力)、通信、广电网络、人防等专项规划时,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统筹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预留管线过路通道(管沟)。
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方面,要求各地积极推动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设施建设,鼓励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公共区域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到2025年全省新增8万个公共停车泊位,设区市投用智慧停车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加快管线入廊,到2025年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超过300公里。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续建项目建设和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推动泉州、漳州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研究,到2025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雨洪公园和排水防涝泵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新改建雨水管(渠)2500公里。
在加快老旧设施改造方面,明确各地要加大城市老旧地下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基础设施,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十四五"期间全省要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500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500公里。
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实施细则出炉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与股市的"陆股通"、"港股通"类似,跨境理财通也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根据意见稿,跨境理财通将设定额度上限。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入额、"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均不超过试点总额度。
同时,"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还对单个投资者实行额度管理,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门槛方面,开展"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需满足三大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户籍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三是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3个月家庭金融资产月末余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南向通"业务可购买的投资产品,由港澳管理部门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内地投资者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时,若出现提供虚假或隐藏重要事实的资料;违反账户开立相关规定;涉嫌洗钱、恐怖融资、逃税;使用非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代他人理财、募集他人资金或使用其他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存在使用所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质押融资等担保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地合作银行将会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购买"跨境理财通"产品资格。
银行展业条件方面,意见稿规定,内地代销银行和内地合作银行应满足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注册法人银行或设立分支机构;具备3年以上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验;建立"跨境理财通"投资者权益保护及投诉纠纷解决相关机制等五大条件。
经合组织专家称中国良好增长前景和进一步开放将持续吸引外资
据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中国政策研究室主任玛吉特·莫尔纳5月3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得益于有效控制新冠疫情及诸多行业加速开放,去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中国良好的增长前景和进一步开放的举措将助力中国持续吸引外资流入。
经合组织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总规模为846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8%,为2005年以来最低水平。其中,流入中国的FDI逆势增至2120亿美元,增幅为14%;流入美国的FDI为1770亿美元,下降37%。
莫尔纳说,疫情得到控制后,中国经济迅速恢复增长,中国因此成为FDI更为现实的目的地。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是中国吸引外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经合组织数据显示,从2019年到2020年,中国减少了外国直接投资限制,在金融服务领域最为明显,制造业、农业和建筑业的外资限制也有所放松。
莫尔纳指出,中国FDI存量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仍相对较低,吸引外资仍有很大增长空间。“稳外资”是中国政府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在传统行业和制造业等领域,引进外资有助于技术升级、改善组织管理以提高效率。
联合国上调世界经济增长预期
据报道,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5月11日发布报告说,鉴于世界两大经济体美国和中国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将2021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从年初预测的4.7%上调至5.4%。
这份名为《2021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的年中更新报告将2021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从年初预测的7.2%上调至8.2%,将美国经济增长预期从3.4%上调至6.2%,将欧元区经济增长预期从5.0%下调至4.2%。
报告预计,2021年发达经济体将增长5.0%,发展中经济体将增长6.1%,最不发达经济体将增长4.0%。
报告领衔作者哈米德·拉希德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新冠疫情的不确定性,联合国对世界经济复苏仅表示谨慎乐观。
报告认为,对大多数国家来说,疫情远未结束,最脆弱经济体将面临长期经济困境,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产出要到2022年或2023年才能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报告还显示,新冠疫情使约1.14亿人陷入极端贫困,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
美国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6.4%
据悉,美国商务部4月29日公布的首次预估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6.4%。
数据显示,在新冠疫苗广泛接种和联邦政府扩大财政支出等多重因素刺激下,美国消费者和企业增加支出与投资,帮助美国经济加速复苏。当季,占美国经济总量约70%的个人消费支出增长10.7%,非住宅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9%。
此外,由于推出多项针对新冠疫情的联邦支出计划,联邦政府支出大幅攀升13.9%。
分析人士认为,第一季度经济数据表明,在国内消费和企业投资大幅增长背景下,美国经济已开始正常运转。由于全球范围内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美国贸易水平将继续受到外部环境拖累。
去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总额约9000亿美元的经济纾困法案,为美国经济和家庭注入资金,帮助经济复苏。与此同时,自美国总统拜登今年1月上任以来,新冠疫苗接种速度有所加快,帮助民众重建外出消费的信心,提振经济增长。
美国商务部通常会根据不断完善的信息对季度经济数据进行三次估算。今年第一季度经济数据修正值将于5月27日公布。
美国4月CPI环比增长0.8%
据报道,美国劳工部5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季节性调整后,4月美国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环比增长0.8%,通胀压力大增。
数据显示,4月美国CPI同比增长4.2%,创2008年9月以来最大同比增幅。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核心CPI环比增长0.9%,是1982年4月以来的最大增幅。
受需求增长刺激,被视为关键通胀指标的二手车和卡车价格环比增长10%,创1953年以来最大增幅。住房价格环比上涨0.4%,同比增幅达2.1%。
分析人士认为,受新冠疫情冲击,2020年美国整体物价水平较低,导致今年CPI涨幅出现一定程度夸大,预计通胀水平在今年晚些时候会有所回落。
也有分析指出,在大宗商品价格飙升、美国政府推出数万亿美元经济刺激计划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背景下,美国通胀压力存在持续上升的可能性。
此外,美国主要成品油管道运营商科洛尼尔管道运输公司5月7日遭网络黑客攻击,导致输油管道系统大面积瘫痪。12日,美国全国平均油价自2014年以来首次突破每加仑(约合3.8升)3美元。油价大幅提升将进一步加剧通胀。
美联储警告部分资产估值偏高威胁金融稳定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5月6日发布半年度《金融稳定报告》,警告股票等资产估值偏高且持续上升,对金融稳定构成风险。
报告说,自去年11月发布上一期《金融稳定报告》以来,风险资产价格进一步上涨,一些资产的估值仍处于高位。如果风险偏好下降、遏制疫情的进展令人失望或者经济复苏停滞,资产价格很容易大幅下跌。
报告指出,尽管新冠疫苗接种取得显著进展,与新冠疫情走势相关的风险及疫情对美国和外国经济的影响仍相对较大。全球疫情形势恶化可能给新兴市场和一些欧洲国家的金融体系带来压力。此外,如果全球利率水平突然上升,一些新兴经济体可能面临额外的财政压力。
美联储理事莱尔·布雷纳德当天就此报告发表声明说,风险偏好上升带来更多脆弱性,资产估值偏高与企业负债水平高企叠加,可能放大资产价格重新定价的影响。为此,需要利用强有力的微观审慎保障措施和宏观审慎工具应对金融风险。
布雷纳德强调,美国对冲基金阿奇戈斯资本管理公司亏损事件说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其他高杠杆投资者可能会给金融体系造成很大损失,凸显加强对冲基金风险敞口等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3月下旬,阿奇戈斯资本管理公司因未能及时补足交易保证金而遭到强制平仓,导致多家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一些向阿奇戈斯资本管理公司提供融资的国际金融巨头遭受冲击。
欧盟委员会上调今年欧盟经济增长预期至4.2%
据报道,欧盟委员会在5月12日发布的春季报告中预计欧盟经济今年增长4.2%,明年增长4.4%,均高于2月预测值。
负责经济事务的欧委会委员保罗·真蒂洛尼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上调经济增长预期的主要依据是欧盟新冠疫苗接种提速,防疫措施也将随之放松。
真蒂洛尼同时表示,复苏的质量、动能、持续时间仍将受到疫情影响,刺激政策不应过早退出。
报告预计,欧盟经济增长将由私人消费、投资以及国际市场对欧盟商品的强劲需求所驱动。在大规模复苏计划刺激下,今年第四季度欧盟经济将恢复到疫情前水平。欧盟各国复苏速度将有差异,预计到2022年年底,所有成员国经济都将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新冠疫情对欧盟经济造成沉重打击。2020年欧盟经济萎缩6.1%。
法国经济今年一季度小幅回暖
据悉,法国国家统计和经济研究所4月30日发布的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法国经济小幅回暖,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增长0.4%,但仍比2019年第四季度水平低4.4%。
数据显示,一季度,最终国内需求对法国GDP增长的贡献为0.9个百分点。当季,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保持上升趋势,环比增长2.2%;家庭消费支出在上一季度大幅下降后略有回升,环比增长0.3%。
同期,外贸对法国GDP增长的贡献为负0.4个百分点。其中,进口大体稳定,环比微降0.1%;出口明显下降,环比减少1.5%。
据报道,法国财长勒梅尔此前表示,2021年法国经济预计将增长5%。
德国4月通胀率为2.0%
据悉,德国联邦统计局5月1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德国4月通胀率为2.0%,连续第4个月正增长。
数据显示,德国4月能源价格同比上涨7.9%,能源价格上涨对当月通胀率上升有明显影响。去除能源价格因素,当月德国通胀率为1.4%。此外,当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9%。
德国联邦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德国通胀率自2020年6月以来首次出现正增长。去年下半年,德国通胀率除8月为零外,其余几个月均为负值。
欧洲央行设定的欧元区通胀率目标是略低于2%。2019年以来,作为欧元区最大经济体,德国通胀率除个别月份外,长期显著低于2%。通胀率持续低于目标水平令经济增长乏力成为隐忧。
德国经济第一季度环比下滑1.7%
据报道,德国联邦统计局4月3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价格、季节和工作日调整后,德国今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环比下滑1.7%。
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德国经济有所复苏,第三和第四季度经济分别环比增长8.7%和0.5%。
联邦统计局表示,新冠疫情导致今年初德国经济再次下滑。其中,私人消费受到的打击尤其严重,商品出口则为经济提供了支撑。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此前刚刚发布春季经济预测报告,把德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期从3%上调至3.5%。德国五大权威经济研究机构发布的联合经济预测报告则下调今年经济增长预期1个百分点至3.7%。
巴西央行上调基准利率至3.5%
据悉,巴西中央银行5月5日宣布上调基准利率75个基点,从2.75%升至3.5%。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加息为预料之中。巴西央行早在今年3月就已释放加息信号,近几周重申有意于5月加息。
巴西央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食品及工业制成品价格上涨导致加息,随着新冠疫苗接种逐步普及,今年巴西经济有望复苏。
分析人士预计,巴西央行未来数月还将加息,基准利率在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底将分别达到5.5%和6.25%。
今年3月巴西央行将基准利率从2%上调至2.75%,为自2015年7月以来首次加息。巴西国家货币委员会设定2021年通胀率管理目标中值为3.75%,允许上下浮动1.5个百分点。
香港金管局公布"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指引
据悉,香港金融管理局5月4日就2021/2022财政年度特区政府财政预算案内宣布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计划)公布指引。
该计划将资助符合条件的债券发行人和借款人的发债及外部评审服务支出。计划将于5月10日开展,为期三年。
就此次计划的推出,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在过去10年间迅速增长,至2020年达到27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482亿元)的规模。香港早已采取积极行动,提升香港作为区内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包括自2019年起发行两批政府绿色债券,及成立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以协调跨机构的市场发展工作。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的推出,可以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发行和贷款活动,进一步丰富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生态。
投资分析点评
▲苏宁联手国资建新零售发展基金
据悉,继两个月前拟引入深圳国资战投后,苏宁又迎来重磅合作。5月6日,江苏省国资、南京市国资与苏宁控股集团签署了组建新零售发展基金的框架协议。
新零售发展基金由江苏省与南京市国资、苏宁、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总规模200亿元。基金将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在保障投资风险前提下,采取投资苏宁优质资产与优质业务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苏宁现代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国资、民资资源互补、合作共赢,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持续快速发展。
据了解,2021年,苏宁明确聚焦零售、创造效益的发展基调,先是引入深圳国资,如今又宣布与江苏省市国资联合组建新零售发展基金,意味着苏宁正全面围绕零售主赛道积极备战,通过引入国资支持,加速调整优化结构,持续强化零售基础能力。
新成立的基金将对苏宁现有业务提供支持,对零售云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在4月下旬召开的苏宁大区工作部署会上,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曾表示,将在核心城市加强大型云店的建设升级,下沉市场要依托零售云持续提升线下场景拓展速度。截至2020年,苏宁已在县镇市场布局了8000家零售云门店,2021年的目标是新开4000家门店,据悉,近期已经开始向社区市场、家居家装品类等新赛道加速拓展。值得关注的是,张近东强调要进一步对区域放权,改变以往主要依靠总部来指挥调动的局面,"要让听得见炮火的人来做决策、来主导运营"。
就在去年年底,苏宁易购成立云网万店集团,目前已完成A轮融资。在张近东的规划中,几十个大区将升级成为云网万店遍布全国的区域增长极。接下来,苏宁各大区将迅速启动本地产业资源与云网万店平台资源能力的打通,尤其是对农产品、手工艺品等当地品牌的发展扶持上,发挥扎根区域发展的优势,强化招商拓展能力,整合本地资源,借助云网万店的平台能力向全国辐射。
▲福斯特拟20亿投建感光干膜等项目
据悉,福斯特(603806)5月7日晚间公告,为满足电子材料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感光干膜和碱溶性树脂产能,决定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年产5.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和年产2.4万吨碱溶性树脂项目的投资,项目总投资约20.16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5年,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近年来,福斯特光伏胶膜产销规模稳步提升,2020年销量达8.65亿平米,同比增加15.57%,对应全球份额约55%-60%,大幅领先二梯队厂商,持续引领全球光伏胶膜供应市场。而随着公司基于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拓展新材料产品体系的战略实施,公司开发了感光干膜等新材料产品,部分产品已陆续完成产业化开发和种子客户的导入。
感光干膜是电子电路行业线路板图形转移的关键材料,中国大陆是全球PCB最大的生产地,但由于技术难度高,PCB行业的关键辅助材料感光干膜仍基本为外资所垄断,尚未完全实现国产化生产。福斯特自2013年开始,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感光干膜产品的产业化探索。近年来,公司感光干膜业务发展顺利,已经完成年产2.16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的建设,并顺利导入了深南电路、深联科技、景旺电子等国内一线大型PCB厂商的供应链体系。
福斯特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创新型应用终端电子产品的异军突起,为全球PCB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增长点,未来中国PCB行业仍将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速度。为顺应行业及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计划到华南再新建电子材料生产基地,形成华东市场和华南市场双基地覆盖,"未来公司将通过产能扩张及新产品开发,为客户端提供多元化选择,力争早日实现感光干膜的国产化。"
▲粤电力拟百亿投建光伏项目
5月12日晚,粤电力A(000539)发布公告称,拟在图木舒克市境内增加投资建设20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10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
公告披露,粤电力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图木舒克市")当日签署了《关于建设2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图木舒克市境内增加投资建设20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10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装机总容量和投资规模按照各具体项目最终可研报告确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粤电力称,此次项目竣工验收后可享受国家、兵团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商引资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据业界披露,粤电力近期在新能源项目上的大动作频频,其中仅在新疆已投入逾200亿元:
今年2月23日,粤电力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于东莞市签署了《关于投资1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投资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其中,光伏项目预计总投资67.50亿元,装机规模为1.5GW;风电项目预计总投资37.50亿元,装机规模为500MW,总投资金额达到105亿元。
今年3月10日,粤电力下属红海湾电厂50MWp光伏发电项目在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正式备案成功,这也是粤电力首个电厂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位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红海湾发电厂内,充分利用电厂自有土地,拟划分14个分区,占地面积约700亩,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此外,红海湾电厂已在有条不紊推进电厂3台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这也是广东省首个电厂侧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项目将于今年内全容量竣工并投入运行。
今年4月29日,粤电力与大方县人民政府于广州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在大方县开展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及乡村振兴方面的合作,项目计划投资150亿元。
粤电力称,公司未来将聚焦能源生产供应,兼顾综合能源服务,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氢能、土地园区开发等。
▲叮咚买菜完成3.3亿美元D+轮融资
据悉,资本持续加注生鲜电商赛道。5月 12日,生鲜电商叮咚买菜宣布完成3.3亿美元D+轮融资,由软银愿景基金领投。
这意味着叮咚买菜近两个月内累计融资10.3亿美元。4月6日,叮咚买菜宣布完成7亿美元的D轮融资,由 DST Global、Coatue 联合领投,老股东 Tiger Global Management、General Atlantic、CMC资本、今日资本、红杉资本、Ocean Link 和弘毅投资等继续跟投,此轮融资中进入的新股东包括 Aspex Management、3W Fund、Mass Ave Global、APlus Partners 和高鹄资本等。高鹄资本担任D轮和D+轮融资的财务顾问。
叮咚买菜此前已有9轮融资历程,其中前8轮融资额度并未披露,首次披露金额是在今年4月的7亿美元D轮融资,该笔融资将用于其新区域拓展、供应链投入及团队建设。
叮咚买菜隶属于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梁昌霖,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由DINGDONG FRESH (HONG KONG) LIMITED全资控股。
据了解,目前叮咚买菜已入驻全国29个城市,建立1000个前置仓,智慧供应链系统也已全面落地。现阶段,叮咚买菜与同为前置仓模式的每日优鲜扩张势头明显。今年2月,叮咚买菜、每日优鲜、多点、物美科技、美菜网等接连传出启动上市的消息,生鲜赛道已成资本市场风口和宠儿。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云南白药拟战略入股上海医药
据悉,上海医药(601607)5月11日晚间公告称,拟定增募集资金不超143.84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同时,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入云南白药作为战略投资者。
公告显示,此次定增发行对象分别为云南白药及上实集团旗下的上海潭东,二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云南白药拟认购112.3亿元,上海潭东拟认购31.55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云南白药预计持有上海医药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实集团及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和上海上实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潭东、上药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33.21%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市国资委。云南白药拟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暂未考虑未来的退出计划。
公告称,公司与云南白药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上海医药和云南白药同意,双方拟通过云南白药认购上海医药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在参与公司治理的基础上,未来将在客户资源拓展、产品创新互动、中药产业链合作、市场渠道联动、医药商业合作、大健康领域合作、品牌提升、资本合作等领域开展合作,且双方可以根据具体合作需要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
作为中国医药行业排名前三的产业集团以及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龙头企业,上海医药在医药工业领域确定了由普通仿制药企业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研发型医药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公司在医药商业领域确立了由医药供应链服务企业向服务驱动和科技驱动的中国领先现代健康服务商转型的战略目标,持续推进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的转型发展举措。
云南白药是创制于1902年的百年中华老字号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名列首批国家创新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稳居中国中医药行业前列。云南白药在药品、健康品、中药资源以及医药流通等领域拥有多个知名品牌。
▲拉卡拉拟向关联方收购蓝色光标1.44亿股股份
据悉,拉卡拉5月7日公告称,为进一步与蓝色光标通过战略协同、相互赋能提升双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扩大双方目标客户的范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关联方西藏耀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蓝色光标已上市流通A股股份1.44亿股,标的股份占蓝色光标总股本的5.78%,占蓝色光标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84%
▲王府井拟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
据悉,王府井5月7日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亿元,首商股份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王府井或其全资子公司将承继及承接首商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告说,本次交易通过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对王府井和首商股份进行重组整合,可以解决两者的同业竞争问题,是首旅集团为兑现公开承诺而做出的重要举措。
▲江铃汽车拟挂牌出售江铃重汽100%股权
据悉,江铃汽车5月7日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764,069,207元的价格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表示,公司制定并贯彻"成为轻型商用车行业的领导者和福特高性价比产品的提供者"的战略愿景,此次挂牌出售江铃重汽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方向,是达成战略愿景的举措之一。
▲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拟进行混改
据悉,安阳钢铁5月13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沙钢集团拟参与安钢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双方于2021年5月13日签订了《沙钢集团参与安钢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协议书》。
▲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
据悉,奥马电器(002668)原实控人赵国栋彻底败下阵来。5月10日晚间,奥马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由此,李东生拿到心仪已久的冰箱业务。
李东生近年来在多元化上颇为积极,通过混改涉足中环股份等上市公司,在单晶硅等半导体领域有了布局。
根据奥马电器公告,TCL家电集团5月7日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及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以及TCL家电集团关于取得公司控制权意愿等情况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TCL家电集团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
4月19日,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赵国栋向奥马电器发来《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董事会成员变更为9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并修改《公司章程》,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提名王成、徐荦荦、胡殿谦、张荣升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国栋提名刘向东、冯晋敏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和赵国栋提名卢馨、文建平、朱登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泽提名周笑洋、陈明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殿谦当选为公司董事长、王浩为公司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两人均为TCL背景。
这说明,TCL方面派驻人员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并掌控实权。
得益于华星光电的优异表现,李东生开始四面出击,奥马电器只是其中之一。为了完成这个目标,从今年1月8日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法庭拍卖等手段,TCL家电及其一致行动人九次增持奥马电器股份,斥资过10亿元。
▲惠而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据悉,惠而浦5月7日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兰仕持有公司股份391,661,649股,占公司总股本51.10%,为持股50%以上的股东,符合《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格兰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梁昭贤和梁惠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麦迪科技斥资逾2亿元收购两家美容医院
据悉,麦迪科技(603990)5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麦迪科技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美贝尔集团持有的苏州美贝尔美容医院与常熟瑞丽美贝尔医院各不少于80%的股权,标的公司100%股权初步整体估值合计暂定为2.9亿元,且估值浮动区间不超过20%。
麦迪科技称,此次交易是公司继辅助生殖医疗后拓宽医疗服务行业的新举措,打造"辅助生殖+医疗美容"的消费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产业链布局。
公告显示,交易对方美贝尔集团深耕医美行业十余载,主要为医美消费者提供手术类、微整形、皮肤保养类等多种医疗美容服务。截至2020年,集团于苏州、常熟、常州、扬州、南京、福州、贵州共设立7家门店(医美医院),其中包括苏州美贝尔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常熟瑞丽美贝尔医院有限公司等。
苏州美贝尔成立于2015年12月,是一家营利性专业美容医院。常熟美贝尔成立于2004年6月,于2016年被美贝尔集团全资收购,转型成为一家专业从事医学美容的专科医院。
麦迪科技在2019年通过成功收购玛丽医院,开始进入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领域,建立了医疗IT和医疗服务的业务布局。
▲山西4家省属企业签订专业化重组管理权移交协议
据悉,山西省国资运营公司日前召开涉煤企业专业化重组管理权移交签约会议,焦煤集团、晋能控股、华阳新材料、潞安化工4家企业现场签订管理权移交协议。
去年以来,山西对省属煤炭企业进行深度改革重组,重塑煤炭竞争优势,同时打造与煤炭并驾齐驱的新材料产业、现代化工产业。按照重组方案,涉煤企业有关资产要按照主业属性进行专业化重组。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企业非主业剥离整合进程中,已明确移交管理权的企业要加快移交进度,尽快完成整合重组"后半篇文章",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成立
2021年5月6日,由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而成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在雄安新区正式注册成立。宁高宁任中国中化董事长、党组书记,李凡荣任中国中化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1年5月8日,中国中化成立大会在京举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强调,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要扎实做好重组整合、深化改革等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加大种源、化工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创新管理和运营模式,不断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国务委员王勇指出,重组组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重大举措。要牢记使命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资源要素整合融合,加快发展种业、现代农业、综合性化工等产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健全市场化运营体制机制,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红线,推进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治理。
▲原首汽约车CEO魏东加盟百度Apollo
据悉,百度Apollo5月10日宣布重要人事任命:原首汽约车CEO魏东正式加盟百度,担任百度智能驾驶事业群副总裁、百度智能驾驶事业群首席安全运营官,将牵头负责百度Apollo共享无人车的商业运营。
百度Apollo同时宣布,未来三年内计划在30个城市部署3000辆无人车,为300万人提供服务。
目前,百度Apollo已在长沙、沧州、北京等多地向市民提供开放的共享无人车出行服务。
在入职百度前,魏东曾历任神州租车副总裁、首汽租车CEO、首汽智行(Gofun)CEO以及首汽约车CEO等职。
▲公牛集团遭反垄断调查
据悉,插座龙头公牛集团(603195)5月12日晚间公告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牛集团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高瓴资本位列公牛集团第四大股东,持有公司1.55%股份;北上资金(陆股通)为第五大股东,持有1.09%股份。去年2月公牛集团正式登陆上交所。
公牛集团主营业务是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2020年,公牛品牌再次跻身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较2019年增长19.46亿元,达157.82亿元。
与之前阿里、美团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因为二选一被实施发垄断调查不同,公牛集团被调查的案由是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按照最新年报显示,目前公牛集团的销售体系包括ToC、ToB两大营销体系,包括线下五金渠道、装饰渠道、数码渠道及线上电商渠道。其中五金渠道主销转换器等电连接产品及断路器、光源类照明产品,装饰渠道为公司智能电工照明业务板块各品类的共享渠道,围绕家装环节销售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断路器、生活电器及智能家居等产品,数码渠道主销数码配件类产品。
长年深耕插座产品的公牛集团拥有庞大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网络。华创证券指出,目前公牛集团已建立覆盖全国城乡近110万家终端线下线上销售渠道。其中线下公司推行"配送访销"模式,2020年末公司五金、专业建材及灯饰、数码配件渠道售点近75、12和25万个,形成较难复制的线下营销网络。
B端渠道方面,公牛集团已与保利发展、融创集团、金地集团、建业地产等20余家TOP战略房企达成合作;与近30家全国及区域知名装饰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
线上公牛集团全面入驻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等领先电商平台,开拓数十家线上授权经销商,情报通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天猫市占率均排名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因为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被立案调查进而被罚款的,还有药企扬子江药业。2019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直到今年4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上海赣锋拟要约收购Bacanora公司
据悉,赣锋锂业(01772)5月6日发布公告称,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赣锋")以自有资金对Bacanora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上海赣锋已持有股份除外)进行要约收购,交易金额不超过1.9亿英镑。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海赣锋持有Bacanora 17.4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赣锋将持有Bacanora 100%股权。
Bacanora 是一家成立于2018年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 AIM 板块上市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集团控股以及锂黏土资源项目管理。其旗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墨西哥的锂黏土Sonora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Bacanora的已发行股本为 3.308亿股,上海赣锋为第一大的股东,持有Bacanora 17.41%的股权。上海赣锋与Bacanora各持有Sonora项目 50%的股权。
公告称,Sonora 项目是位于墨西哥的锂黏土提锂项目,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锂资源项目之一。根据Sonora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锂资源量为约合882万吨碳酸锂当量。得益于锂黏土资源的独特优势,该项目的提锂工艺特点是能够同时兼具矿石提锂以及盐湖提锂的优点,既能够以类似矿石提锂的速度在短时间内完成提锂过程,也能够以类似卤水提锂的成本以较低成本完成提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投产,预计一期项目投产后的年化氢氧化锂产能为20000吨。
▲巴菲特确定接班人
据报道,90岁的"股神"巴菲特确定了自己的接班人,在他之后,伯克希尔·哈撒韦负责非保险业务的副董事长、现年58岁的格雷格·阿贝尔(Greg Abel)将会担任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这个消息最早在2021年5月1日的伯克希尔·哈撒韦股东大会上,由巴菲特的老搭档、97岁的芒格不小心透露出来的。在回答有关公司最终是否会变得过于复杂而难以管理的问题时,芒格说,"格雷格将保持这种文化。"
之后巴菲特接受CNBC采访时确认了这个消息,他说:"董事们一致认为,如果我今晚出了什么事,明天早上接任的将是格雷格。"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阿贝尔被确定为接班人,但巴菲特暂时不会卸任。事实上巴菲特从来没有透露过何时会卸任。
▲日产宣布出售所持戴姆勒股份
据报道,日产汽车公司5月5日宣布,为加强公司的电动汽车业务,将出售所持全部德国戴姆勒汽车公司股份,预计交易额将达11.49亿欧元(1欧元约合1.2美元)。
日产同时表示,与戴姆勒的商业伙伴关系不会因退出持股而发生变化,两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
2010年4月,雷诺-日产联盟和戴姆勒集团宣布三方结盟,相互参股扩大战略合作。这次结盟使雷诺和日产分别得到戴姆勒1.55%的股份。今年3月,雷诺宣布出售所持全部戴姆勒公司股份。
专家表示,日产出售戴姆勒股份一方面与日产当下的财务状况不佳相关,也与三方合作对改善日产的经营业绩效果不明显有关。
日产今年2月发表的业绩预测显示,在截至2021年3月底的2020财年,日产预计亏损5300亿日元(1美元约合109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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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更积极推进企业国际化
环球时报日前刊发人民日报高级记者、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丁刚的文章指出,中国需更积极推进企业国际化。
英国专栏作家马丁·沃尔夫最近在英国《金融时报》上发表文章称,“中国精英认为美国注定衰落是误判”,并以全球企业市值的排名为主要的例子阐述了他的这一看法。目前,全球市值排名的前20家公司中,美国企业有14家,占绝对优势。沙特的阿美石油公司排名第三,韩国的三星第十二,另有一家法国公司LV第十七。榜上的三家中国企业是腾讯(第七)、阿里巴巴(第九)、台积电(十一)。这三家中两家是中国大陆企业,一家是中国台湾企业,表上列为“大中华区”,表明三家公司的成长均与中国相关。作者的意思是,美国的强大,以及它的全球地位,主要是靠强大的企业支撑的。
反观中国,中国在全球的崛起同样也是靠企业的崛起来引领的。对比中美企业的文章有不少,大多都是提醒我们应当看到差距,尤其是在高精尖领域。对中国人来说,我们看到的当然不只是差距。笔者想提的问题是,“在有史以来的企业市值排名榜上,出现过中国高科技企业吗?”这是第一次。这三家企业能进入前10名,有四点非常清楚。
第一,这三家企业资本积累的速度非常快,不过只有短短十多年,就可以与美国顶尖企业同列榜中。这样的资本积累显示了管理、运营、盈利以及市场占有水平。
其次,这三家企业都是与互联网相关的高科技企业,和它们并肩或在它们身后崛起的还有华为、抖音、快手、比亚迪等一大批中企。它们在崛起之初主要靠的是国内市场,换句话说,是中国市场的强大、灵活支撑了它们的发展。
第三是站在中企背后的完备工业体系,只有中国具备灵活多变、全面配套、物美价廉的生产能力。
第四,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崛起,终结了发达国家依靠技术垄断获取暴利的时代。
1987年,摩托罗拉开始在华推销移动电话“大哥大”。据说当时公开卖2万元左右一部,但要花2.5万元才能买到。1991年,中国自主研制“大哥大”成功。从那时起到现在,中国制造的手机不断扩大市场规模,把价格压到100美元以下,让全世界的老百姓,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老百姓享受到了先进的通信技术。
资本、规模、制造业,这三项构成中国高科技企业崛起的背景,也预示着它们迈向全球的潜力。这才是为什么西方学者近年来高度关注中企发展,关注中企如何走出去,关注中企能否超越美欧企业,能否在全球占据更多市场。这是西方五百多年来向全球扩张从未出现过的资本和经济现象。看看榜上的欧洲企业只剩下一家法国公司,想想30年、50年之后的排名榜,再看看美欧如何对待华为,就很容易理解了。
未来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难度显然已经加大,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只能退缩。对比中美企业,可以明显看到中企在国际化程度方面的差距,它包括市场、人才、合作、兼并等诸多方面。眼下,在美国推进本土优先政策之时,中国更需积极、努力、扎实地推进企业的国际化,并且通过不断开放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21世纪的大变局已经出现,准确预估这个大变局的未来不是件易事。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企业在全球的扩张将会十分艰难,但它一定会是这个大变局中最引人注目的场景之一。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中国企业怎样才能在这个场景中有持续而精彩的表演。
信息化建设
工信部就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
据悉,为大力推动5G应用发展,工信部起草编制了《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简称《计划》),近日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计划》提出,到2023年,我国5G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打造IT(信息技术)、CT(通信技术)、OT(运营技术)深度融合新生态,实现重点领域5G应用深度和广度双突破,构建技术产业和标准体系双支柱,网络、平台、安全等基础能力进一步提升,5G应用"扬帆远航"的局面逐步形成。
目标到2023年,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过40%,用户数超过5.6亿。5G网络接入流量占比超50%,5G物联网终端用户数年均增长率超200%。大型工业企业的5G应用渗透率超过35%,电力、采矿等领域5G应用实现规模化复制推广,5G+车联网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提升农业水利等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社会民生领域,打造一批 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的样板项目,利用5G智慧城市等管理水平。每个重点行业打造100个以上的5G示范应用标杆。
关键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5G网络覆盖水平不断提升,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超过18个,建成超过 3000个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一批 5G 融合应用创新中心,面向应用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力进一步增强。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打造10-20个5G 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树立3-5个区域示范标杆,与5G应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网信办规范汽车数据安全
据悉,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5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数据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坚持五条原则,即车内处理、匿名化、最小保存期限、精度范围适用和默认不收集。
除汽车企业,汽车数据运营者还包括软件提供商、经销商、维修机构、网约车企业和保险公司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目的应当合法、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制造、服务直接相关。
《征求意见稿》明确,倡导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过程中坚持:(一)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二)匿名化处理原则,确有必要向车外提供的,尽可能地进行匿名化和脱敏处理;(三)最小保存期限原则,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分类型确定数据保存期限;(四)精度范围适用原则,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的覆盖范围、分辨率;(五)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每次驾驶时默认为不收集状态,驾驶人的同意授权只对本次驾驶有效。
《征求意见稿》明确,运营者收集和向车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车辆位置、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等,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以直接服务于驾驶人或者乘车人为目的,包括增强行车安全、辅助驾驶、导航、娱乐等;(二)默认为不收集,每次都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授权,驾驶结束(驾驶人离开驾驶席)后本次授权自动失效;(三)通过车内显示面板或语音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和乘车人正在收集敏感个人信息;(四)驾驶人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五)允许车主方便查看、结构化查询被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六)驾驶人要求运营者删除时,运营者应当在2周内删除。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范围。个人信息是指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信息,以及能够推断个人身份和描述个人行为的各种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实践上难以实现的(如通过摄像头收集车外音视频信息),且确需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或脱敏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对这些画面中的人脸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运营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工信部加大力度整治电信网络诈骗
5月12日,工信部召开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突出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全面构建行业反诈工作体系。一是健全部省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完善部、省、企协同的行业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联动、责任明晰、机制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二是坚持技管结合、以技管网,统筹调度全行业反诈技术资源,提升部省两级反诈平台能力,强化重点业务技术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起全国一体化的技术防控体系。三是严肃落实责任,强化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重点业务风险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坚决从根源上堵住行业问题漏洞。四是进一步提升大数据涉诈线索分析能力,压紧压实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巩固深化反诈长效治理机制。
针对当前行业治理中最为紧迫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管理问题,会议要求更加深入地推进"断卡行动":一是建立完善"二次实人认证"、快速停复机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异常卡监测发现,着力清理整顿"睡眠卡"、"静默卡"、"一证多卡"、虚拟运营商存量卡等高风险号卡;三是加大对涉诈互联网账号及网上涉诈信息的关联处置力度;四是通过强化绩效考核、优化调整考核指标、建立挂牌整治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企业反诈责任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拟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
5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的市场主体,应当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自然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不需要办理登记。自然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
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近年来,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同时也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此次联合监管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金融管理部门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网络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对于违规经营行为,金融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二是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四是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五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六是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七是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自查整改期间,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和业务连续性。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
参加约谈的企业表示,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到位。在全力保证金融业务合规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北京研究部署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5月5日,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帮助平台企业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和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完善企业内部合规控制制度,按照要求尽快整改到位,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同时,要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平台经济监管平台,加快完善监管体系,着力营造创新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去年至今中央多次表态强化反垄断,监管处罚动态不断、强度不减。近期,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围绕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更细的部署。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地方层面,4月26日,浙江省省长郑栅洁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平台经济监管的20条意见。第一个上线"浙江公平在线"平台经济的数字化监管系统,优化全链条闭环监管制度等。浙江采取一系列综合性的措施,目的就是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的发展。4月3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对广东平台企业提出自查自纠的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彻底整改相关问题,要求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规范经营行为。
华泰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固收首席张继强在研报中表示,平台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降低了交易成本,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得资源逐渐向头部企业集中,具有一定的垄断倾向。科技巨头形成垄断后,可能通过影响力来收取更高价格,不利于消费者;也会控制在线商务、内容和通信的关键领域,吞噬其他行业利润;削弱竞争并压制创新;模式创新也对就业市场形成结构性冲击。因此,科技反垄断已是全球现象,我国也在科技行业的垄断方面展开整治。后续政府继续推进反垄断执法,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有利于防止垄断导致的价格和市场扭曲,降低无谓损失,也有利于促进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开展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近日颁发《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在山东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在山东省备案的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实施的非法金融活动,即"无照驾驶"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包括: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或提供贷款推介服务的行为;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设立非法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买卖期货、贵金属、指数、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行为。对当前社会上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名义开展的互联网非法金融活动,此次将重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山东省成立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市也将参照省工作专班设置,逐级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加强部门间和区域间的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各项工作。考虑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此次专项整治旨在集中力量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将充分吸收本次专项整治的经验,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网格员巡查、社区自治、行业自律、有奖举报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对"有证行车"和"无照驾驶"全覆盖、常态化的排查处置长效机制。
整治方式上,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分类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历时半年。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向人民群众揭示违法犯罪手法,普及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在山东、来山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摸底排查和分类整治阶段,主要是利用大数据监管科技、现场检查抽查、网站备案管理等手段及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通过线上线下、统筹治理的方式,查清违法犯罪活动实质,依法采取分类治理措施。
即日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我省注册从事非法金融网站(APP)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此正告在山东省从事有关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者、提供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并接受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的处理。未主动申报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有关企业、机构和个人法律责任,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关闭违法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同时,也开通了普通民众主动反映问题线索的平台,如直接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金安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等。
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实施
3月26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该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着眼于大数据的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从数据资源的归集整合、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和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值得关注的是,安徽将构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业互联网共建共用、大数据协同应用,共建高质量数字长三角。
构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
《条例》在总则中明确,开展数据活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业互联网共建共用、大数据协同应用,共建高质量数字长三角。
为了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提高数据资源使用效率,《条例》强调政府投资的政务信息系统依法应当实现互联互通;要求构建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并以此为依托筹建区域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要求公共数据按照规定向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归集,鼓励非公共数据向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汇聚;支持非公共数据依法开放共享。
应用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
为了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大数据赋能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条例》要求优化大数据发展应用环境,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与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农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推动大数据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建设数据驱动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在线金融、在线文娱、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开发大数据应用场景,应用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
此外,《条例》还对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作出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的原则,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
省政府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
为了促进大数据创新发展,《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培育大数据企业;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对新增大数据发展应用项目建设用地,在当前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明确对大数据发展的财税、金融、科技和耗能等奖补措施,完善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大数据发展应用地方标准体系。要求规范大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搭建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培育交易市场,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机制,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为了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从根本上推动大数据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条例》明确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采信谁负责的原则,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要求履行数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全社会数据安全教育;明确了开展数据活动单位的五项具体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条例》强调,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除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以外,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数据采集人、持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数据安全。
广东发文加快数字化发展
5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数字生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四个方面,分类提出8点共33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广东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全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三次明确支持广州数字化发展
《意见》三次明确支持广州数字化发展。在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开放创新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要高质量推进人工智能融合创新载体建设,支持广州、深圳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
在打造世界级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方面,强化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大力发展特色软件产业,形成双核心引领、梯队式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根据《意见》,广东将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开展基础理论、核心算法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布局6G、太赫兹、8K、量子信息、类脑计算、神经芯片、DNA存储等前沿技术。
构建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数字大湾区
此外,《意见》提出要构建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数字大湾区。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在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上的应用,加快构建大湾区智慧城市群。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数据资源在大湾区充分汇聚、顺畅流动和深度应用。探索在特定区域发展国际大数据服务,建设离岸数据中心。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支持科研合作项目需要的医疗数据等数据资源在大湾区内有序跨境流动,争取国家允许粤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用科研网络,实现科研数据跨境互联。
在提升数字化发展开放水平,增强国际合作与竞争优势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参与构建数字化国际规则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和社团制定满足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的世界先进标准,主动参与5G、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的作用,研究制定高质量湾区标准。
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将迎来中期整改督导
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专题会,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整改督查和评估工作进行调度。会议要求,各相关省(市)市场监管局要立即对34家平台企业开展中期督导。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平台企业整改工作,确保平台企业整改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各相关省(市)市场监管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平台企业整改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立即对34家平台企业开展中期督导,全面检查平台企业落实4月13日行政指导会整改要求情况,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平台企业切实整治"二选一"等突出问题,在限期内高质量完成整改。
会议要求,各相关省(市)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深入平台企业一线,督促平台企业全面自查自检,制定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密切跟踪平台企业整改进度,加强调度和指导。
欧盟拟加大投资解决"缺芯"危机
据报道,今年初以来,芯片短缺对欧洲汽车业影响不断加剧,并且"缺芯"危机正向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蔓延。为此,欧盟近日计划成立"芯片联盟",欲投巨资实现芯片自给自足。
受芯片供应不足影响,德国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公司从日前开始暂停了辛德尔芬根工厂奔驰E级轿车的生产。此前,德国大众、奥迪汽车均因芯片短缺出现不同程度停产。
"缺芯"危机不仅影响全球汽车业,还迅速向其他领域扩散,波及苹果、三星、惠普等消费电子企业。
德国慕尼黑伊弗经济研究所针对数千家企业的一项调查显示,4月有45%的工业企业抱怨中间产品短缺,这一比例高于以往。
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银行经济学家延斯-奥利弗·尼克拉施表示,虽然企业订单大涨,但产量却没有猛增,主要原因是缺乏半导体等中间产品导致许多制造商生产进度放慢。
韩国韩亚大投证券公司分析师表示,对汽车企业来说,第二季度芯片短缺问题更加严峻,这种状况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甚至到明年。德国芯片巨头英飞凌公司首席执行官赖因哈德·普洛斯也预计,芯片短缺将持续到明年。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芯片短缺局面与新冠疫情密切相关,一方面封锁措施导致供应链不畅,一些芯片产品无法按计划送达;另一方面,居家办公和网课使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需求激增,加上汽车需求快速回升,全球芯片产能持续紧张,芯片供不应求。
此外,日本半导体巨头瑞萨电子公司主力工厂3月发生火灾事故、美国半导体重地得克萨斯州2月遭遇极端天气使原本紧张的芯片供应雪上加霜。
此次芯片短缺危机让欧盟国家意识到,过度依赖亚洲和美国供应商,在危机条件下供应链安全将难以保障。为此,必须改变欧洲对芯片生产长期投资不足的局面,增加公共资金支持,吸引芯片巨头在欧洲设厂。
近日,欧洲媒体纷纷披露,欧盟正考虑建立一个包括意法半导体、恩智浦半导体、阿斯麦和英飞凌等公司在内的"芯片联盟",以便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紧张的情况下减小进口依赖。
根据欧盟委员会负责内部市场的委员蒂埃里·布雷东的说法,项目设立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欧洲半导体产量占全球产量的份额从目前的10%提升至20%,基本实现欧洲芯片需求靠本土生产满足。欧盟有意斥巨资吸引英特尔、三星或台积电来欧洲建立高端芯片厂。
据报道,英特尔希望欧盟提供80亿欧元政府补贴,支持其在欧洲建设芯片工厂。英特尔将在今年年底前作出决定。如果一切进展顺利,工厂建设期预计为两年。英特尔希望通过在欧洲建厂成为当地主要芯片供应商。
欧盟就建立"欧洲健康数据空间"公开征求意见
据报道,欧盟委员会5月3日就建立"欧洲健康数据空间"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26日。
欧委会说,建立"欧洲健康数据空间"是欧盟促进健康数据交换的一项重要计划,旨在充分利用健康数据,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健,减少不平等现象,为预防、诊断和治疗,科研创新,决策和立法决定提供数据支持,同时确保欧盟公民对其个人健康数据享有更大的控制权。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医疗保健、科研创新、政策和监管决策而访问和使用健康数据;二是为健康数据服务和产品建立一个真正的单一市场。
欧委会说,引入创新的解决方案和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数字技术可以改变医疗健康系统,让医疗健康系统变得更加可持续,以此提升人们的健康水平。这些技术的发展,要求研究人员和创新者能够安全地获取大量的健康数据。
欧委会负责卫生和食品安全事务的委员基里亚基季斯说,"欧洲健康数据空间"将成为欧洲健康联盟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将促使欧盟在医疗保健、研究和健康政策制定方面进行更好地协调。
企业信息员园地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新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布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仅个人所得税)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有关规定执行。即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四、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六、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七、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八、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还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公告》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