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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5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月28日下午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习近平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全党全国要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开拓前进。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部门层面,无论是省级层面还是省以下各级层面,在贯彻落实中都要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切实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在工作中都要予以关注,使之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不能畸轻畸重,不能以偏概全。从中央层面来说,要从规划设计、宏观指导、政策法律、财政投入、工作安排等方面对全党全国作出指导,抓好关键环节,通过重点突破带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整体水平提升,从全局上不断提高全党全国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门既要按照自身职责抓好新发展理念涉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也要综合考虑本部门工作对全党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作用和影响。各地区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又抓住短板弱项来重点推进,不能脱离实际硬干,更不要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
  习近平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习近平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主要领域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现在要把着力点放到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上来。要在已有改革基础上,立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把改革推向深入,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更加全面地完善制度体系。
  习近平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国内,放眼世界,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对我国的影响,既保持战略定力又善于积极应变,既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国内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善于预见和预判各种风险挑战,做好应对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预案,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
  习近平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越要把党中央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才能领会更透彻,工作起来才能更有预见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把贯彻党中央精神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无论什么时候,该做的事,知重负重、攻坚克难,顶着压力也要干;该负的责,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冒着风险也要担。发现了问题、发现了问题的苗头就要及时处理,不能麻木不仁,不能逃避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科学排兵布阵,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尽忠职守、主动作为,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国务院会议要求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产业升级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汇报,要求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产业升级;部署完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退出相关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会议指出,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是扩大开放进而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加快协定生效国内相关对接准备工作。目前协定条文司法审查、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表转换方案制定已完成,原产地累积规则实施技术准备取得实质进展,对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85%已做好履行准备。下一步,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一是充分认识实施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降低享受关税优惠门槛、促进区域内贸易合作、稳定和强化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抓紧推进国内相关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原产地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引,完善业务流程,有针对性做好相关技术准备,确保协定生效即可落地实施。二是适应协定实施后更加开放环境和竞争更加充分的新形势,对标国际先进产业水平,梳理完善我国制造业质量标准、规则等,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围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做好提升标准、完善规则等相关准备。加强部门协同,对照协定规定抓紧完善国内相关法规政策,选择重点领域分行业制定实施方案,并推动成员国加快开展关税承诺表转换、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转版、原产地规则实施指引磋商,为协定生效实施做好制度保障。三是加大协定实施相关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熟悉协定规则内容和成员国关税减让情况,熟练掌握原产地证书申领程序、证明材料等要求。引导企业增强转型升级紧迫感,增强专业精神和精益求精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会议指出,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加快完善应破产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政策,解决退出难问题,是优化要素配置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一要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二要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及时将企业破产和退出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三要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等权益,依法打击企业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废债行为。
 
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要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是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行动方案》要求,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行动方案》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有四条具体举措。一是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二是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四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
  在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
  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行动方案》强调要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完善维护市场安全的体制机制。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市场运行的风险挑战和市场体系安全问题,密切跟踪国内外重要商品市场、服务市场和要素市场形势变化,完善政策储备并动态更新政策工具箱。完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对重点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
  另外,还要积极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行动方案》规定要加强对大宗商品、资本、技术、数据等重点市场交易的监测预测预警,研究制定重大市场风险冲击应对预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提高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认定竞争违法行为、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的能力,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央行展望2021年货币政策取向
 
  据报道,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近日在《中国金融》上发表文章,回顾2020年的货币政策,并展望2021年的货币政策取向。他表示,做好2021年货币政策工作,重点是要深入理解稳健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的取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既要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也要避免"大水漫灌"。坚持"稳字当头",保持战略定力,不左不右。
  值得注意的是,1月金融数据将于近期发布,孙国峰在文中提前"预告"称,在经济低基数效应下,2021年特别是第一季度的经济数据同比增速比较高。而2020年货币政策发力较早,因此第一季度可能出现高基数基础上的金融数据同比增速回落与低基数基础上的经济数据同比增速走高的背离。对此,应当看到,金融数据是在高基数基础上的增长,贷款、货币供应量、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量并不少,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依然是稳固的。
  孙国峰在回顾去年的货币政策时再次强调,我国不仅成为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还是少数保持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率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没有像其他主要经济体那样实施零利率甚至负利率。二是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规模基本稳定,银行货币创造的正常市场化功能充分发挥,没有像其他主要经济体那样靠大幅扩张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来"印票子"。三是货币信贷增幅远低于上次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货币信贷的增幅是比较合理的。四是宏观杠杆率增幅低于主要经济体,也低于上次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且增幅逐季收敛。
  在孙国峰看来,上述效果的取得,主要缘于坚持跨周期设计,保持总量适度,精准直达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引导市场预期等。
  "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是现代货币政策框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跨越经济周期,稳住货币总量。"孙国峰称,在操作上,综合考虑了名义经济增速、潜在产出和经济增速目标。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国经济增速大幅偏离潜在产出,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参照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经济增速,2020年12月末M2增速为10.1%,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为13.3%,支持经济向潜在产出回归。
  展望今年的货币政策取向,孙国峰表示,2021年经济形势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并存,货币政策面临挑战。一方面,2021年我国经济基本面好转的大趋势是确定的。从国际看,尽管近期全球疫情继续蔓延,但疫苗研发和接种正积极开展,全球疫情最坏阶段正在过去,加上宏观政策支撑和低基数效应,主要经济体经济指标持续改善总体是确定的。
  "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基数效应、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和疫情不确定性的影响。"孙国峰称,2020年第一季度基数较低,受统计数值扰动,2021年第一季度GDP增速可能较高,容易导致"基数幻觉"。不过,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进程不稳定不平衡。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此外,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影响。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疫情后逆全球化趋势更加明显,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存在挑战。
  因此,孙国峰强调,2021年国内外形势依旧十分复杂,货币政策面临的挑战并不少。货币政策要坚持稳健的总体取向,坚持'稳字当头',保持战略定力,不左不右。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货币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平滑经济波动,应对诸多不确定性。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的作用,精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利率在合适水平,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孙国峰称。
  在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方面,孙国峰表示,要通过深化LPR改革推动存款利率逐步市场化,打击各种不规范的变相存款创新产品,维护存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健全政策利率体系和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完善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和以MLF利率为中期政策利率的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波动。
  此外,在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方面,发挥好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成为常态,同时要注重预期引导,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
 
  1月29日,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检查规定》规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明确了检查涉及单位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并加强了对检查人员的监督。
  《检查规定》共二十三条,一是明确证券交易所各板块的首发申请企业均予以适用,检查内容为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二是确定检查对象,按问题导向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确定。问题导向企业由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审核或注册部门确定,随机抽取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相关规定实施。三是规范组建检查组、采用检查方式、确认检查事实等全流程内容,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公正、客观、高效。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对于检查发现首发企业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关人员不予配合检查的情形,明确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首发过程中撤回申请企业的处理,《检查规定》明确,十个工作日内撤回申请的企业不实施现场检查为原则性规定,以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提升检查效率和效果。如果发现撤回企业存在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明确线索情形的,仍将实施现场检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检查规定》表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与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必然相关。实践中,可能存在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重大问题,但是中介机构在履职尽责、尽职调查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不应以首发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为前提。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开展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仍然有必要性。
一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严格实施IPO各环节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目前,IPO审核工作主要通过提出问题、企业及中介机构回答问题等书面方式开展。对首发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通过查阅调取相关基础材料,深入发行人现场开展穿透式重点检查,是对书面审核工作的必要补充,有助于提升审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净化IPO市场环境。
  二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重要抓手。目前,部分中介机构仍然存在职业操守欠缺、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能够针对性地发现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不断提升中介机构职业道德水平及守法合规意识,营造守法诚信的道德环境,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基础。
  三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开展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助于严格落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全面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李维友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聚焦重点问题,不断提升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作出分类处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坚持从严审核,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公募基建REITs细则公布
 
  1月29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募REITs三项主要业务规则,分别是《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以下简称《审核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以下简称《发售指引》)。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发布的规则主要优化了原始权益人战略配售安排,明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原始权益人,持有最低战略配售份额原则上应当不低于本次基金发售总量的20%;将上市首日涨跌幅调整到30%,后续交易日的涨跌幅保持10%;明确应选定流动性服务商为基础设施基金提供报价服务等等。
  规则主要明确了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业务流程、审查标准和发售流程,对市场参与主体有较强的规范和指导意义。其中,《业务办法》主要对上市审核、发售、交易、收购及信息披露等业务全流程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申请文件要求、优化交易机制、完善项目收购及权益变动的相关要求。围绕"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架构,对各参与方权责划分与运作协同作出相应规定,强化自律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核指引》主要对审核关注事项及要点进行说明,明确申请条件和标准,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项目合规、现金流、运营年限等相关要求。对业务参与机构、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与现金流、交易结构和运作管理安排等重点内容进行细化规范,聚焦优质资产和优质主体,提高审核业务透明度。《发售指引》主要对发行询价、定价、配售等事项进行规范,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扩募方式、网下投资者的合格条件等相关规定;对基础设施基金的询价与定价、战略配售、网下和公众投资者认购、扩募、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
 
中国结算拟修订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
 
  1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拟联合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下称《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以信用债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适当性要求。一是结合2017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修订发布的《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适当性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二是进一步规范以信用债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限制一般法人机构以信用债作为担保品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考虑到一般法人机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及流动性管理能力有限,在当前信用违约事件增多的背景下,债券发行人违约容易导致一般法人机构遭受损失,进而造成债券质押式回购违约,将风险进一步传导至中介机构和结算系统。因此,《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限制了一般法人机构以信用债入库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了尽量降低对市场的影响,对于一般法人机构已开展的信用债质押式回购交易,拟预留12个月的过渡期安排。同时,一般法人机构可以继续以利率债入库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及继续按照现有规定参与交易所市场协议回购、三方回购交易等。
  (二)为更好满足市场交易需求,适当放松利率债回购风控指标限制,同时严格信用债回购风险指标要求,新增信用债入库集中度指标,防范担保品管理的错向风险。一是对于利率债入库占比较高的融资主体,放宽回购融资负债率限制,鼓励融资主体更多以利率债入库开展债券回购交易。二是新增信用债入库担保集中度指标,要求回购融资主体合理控制单一发行人信用债入库集中度,以降低债券发行人违约风险向回购融资主体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传导的潜在隐患。为避免对市场带来较大影响,拟预留24 个月的过渡期安排。三是要求回购融资主体不得以与自身主体信用风险存在风险关联性的信用债入库开展回购交易,防范担保品错向风险。
  (三)加强中介机构责任,要求参与机构加强对回购融资主体的事前、事中持续风险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参与机构对客户的事前风险评估及准入管理的要求,强化了结算参与人对其客户事前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利。二是要求参与机构建立回购融资主体压力测试机制,加强持续风险监控,做好流动性应急预案。三是明确参与机构对客户回购风险的督促改正与及时报告义务。
  (四)进一步加强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回购市场的集中管理。为加强中国结算、证券交易所对回购风险的集中管理,督促参与机构强化第一道防线职责,《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新增一章"自律管理",归总以前分散在各章中的相关内容,并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强调中国结算和证券交易所对回购融资交易结算活动及风险实行集中管理。二是加大对结算参与人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的力度。三是建立结算参与人报告制度,要求结算参与人加强内部风控制度建设。四是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自律管理或自律监管,明确自律管理措施类型。
 
交易商协会强调企业及实控人不得通过财产转移等方式逃废债务
 
  1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无偿划转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企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财产转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废债务,蓄意损害持有人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企业无偿划出资产的,应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PZ-6表要求披露无偿划转信息及进展。企业无偿划入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参照上述要求及时披露。企业及其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积极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通知提到,企业拟无偿划转资产,由于划出资产导致净资产减少10%,或由于划出/划入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或导致丧失重要子公司控制权的,应及时通知召集人。召集人应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商议偿债保障安排。触发投资人保护条款的,企业及主承销商还应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履行投资人意见征集及相关救济措施。
  切实保障持有人权益
  通知要求,企业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强化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针对无偿划转事项,积极制定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处置方案及持有人权益保障措施。企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财产转移、关联交易等方式逃废债务,蓄意损害持有人合法权益。
  中介机构尽职履责
  通知要求,存续期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开展对无偿划转事项的监测、排查,做好对企业的辅导、督导工作,并协助发行人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协调以及持有人权益保障的制定。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规定及约定,忠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为无偿划转事项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应诚实守信、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独立审慎出具专业意见。
  交易商协会强调,将继续加强对违规无偿划转事项的处分力度。各市场机构发现企业或中介机构存在违反协会自律规则的行为,可向协会举报或投诉。对于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协会将依据相关自律规则给予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协会可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银保监会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据悉,为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薪酬在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的导向作用,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并完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健全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充分运用薪酬工具,平衡好当期与长期、收益与风险的关系,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调整后的业绩相匹配,防范激进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包括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适用情形、追索扣回比例、工作程序、责任部门、争议处理、内部监督及问责等内容。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关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的处置途径。
  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所有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一是,银行保险机构发生财务报表重述等情形,导致绩效薪酬所依据的财务信息发生较大调整的;二是,绩效考核结果存在弄虚作假的;三是,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绩效薪酬或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的;四是,其他违规或基于错误信息发放薪酬的。
  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薪酬制度激励效果的评估,注重员工教育,合理设置风险偏好。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同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其经营情况、风险状况、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等因素,合理设定风险超常暴露标准及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比例,并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监事、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
  什么情况下,全部绩效薪酬要被追回?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薪酬追索扣回比例应当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确定。
  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索扣回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相应期限内的全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其他责任人员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绩效薪酬:一是,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二是,被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接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三是,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其他对银行保险机构的财产、声誉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相关人员如不配合 机构可采取调岗等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拒不配合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制度规定追索扣回绩效薪酬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采取警告、调整工作岗位、司法诉讼等合理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此外,银行保险机构在披露薪酬信息时,应当增加披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有关信息,不断加强薪酬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性。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应每年对公司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审核,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每年定期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将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纳入监管评级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的考虑因素。
  指导意见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机构类型与特点、市场规模大小、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确定关键岗位人员范围,并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中予以明确。
  离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适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在银行保险机构领取绩效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也参照适用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所称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硏究探索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方式,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实现对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
 
银保监会连发两文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
 
  据悉,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1月29日,银保监会连发两项文件--《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立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纲领性制度,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及评价。
  《准则》充分立足我国国情,注重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值得注意的是,《准则》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要求正式写入监管制度,通过单设章节首次在监管制度层面对国有机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提出总体要求,同时明确民营机构要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准则》表示,国有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行长/总经理一般担任副书记。银行保险机构党委要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作出决定。
  同时,国有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健全党委领导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保证职工代表依法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总体看《准则》所制定的要求,主要是吸收整合了现有银行业监管规制与保险业监管规制的核心要义及相关表述,统一了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要求。同时,银保监会表示,《准则》吸收借鉴了《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所倡导的良好做法,如注重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要求董事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明确董事会应当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员工参与公司治理。
  《准则》对三会一层的各自职责提出要求,在此基础上,《办法》则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行为及评价,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方法、评价应用等。
  《办法》梳理了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的基本职责和具体义务,强调了差异化的履职要求,要求履职评价应当至少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并列举了履职评价应当关注的重点内容。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类别,重点列举了"不得评为称职"以及"评为不称职"的相关情形。此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在公司治理评估、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工作中强化评价信息运用。
  银保监会在1月26日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中指出,今年要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落实股东承诺制。加强股东穿透审查,依法规范大股东行为,持续清理违法违规股东,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公开披露机制。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建设和系统建设。提升董事监事履职能力,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规则。大力倡导合规文化建设。
 
银保监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全面风险排查
 
  据报道,为摸清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底数,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银保监会日前宣布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全面风险排查工作。目前,相关排查通知已下发至各保险机构。
  根据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应聚焦保险资金运用的关联交易、信用风险、另类投资、资产质量等重点领域,横向到边、纵深到底,梳理2018年以来发生的各项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排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是关联交易。检视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清查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情况。清查公司通过化整为零、多层嵌套、变更股权、通道业务等多种方式掩盖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规避关联交易内部审查、外部监管、信息披露或报告义务等情形。
  二是信用风险。全面摸排公司固定收益类资产面临的信用风险状况,梳理审视公司为应对信用风险采取的各项风险管控工作。分析研判发生实质违约资产的处置及回收情况,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审慎合理。全面排查潜在违约风险,重点关注弱信用主体的投资情况。
  三是另类投资。按照穿透原则,检视公司各项另类投资标的的经营状态、盈利情况、真实风险,客观评价估值方法的合理性,审慎判断资产真实价值。全面排查未上市股权投资持续未盈利、难以退出、发生亏损、被占用挪用等情形;不动产投资长期土地闲置、出现烂尾、空置率过高、难以覆盖投资成本等情形;金融产品投资实为通道、互为股东融资、真实投向违规违约、发生重大风险等情形。
  四是资产质量。检视公司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是否涵盖各投资品种,全面评估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各类资产计提减值情况。审慎评估公司资产风险分类制度能否真实反映保险资产的风险程度,全面、准确、动态反映资产质量;检视公司财务制度是否明确各风险类别资产的计提减值标准,为充分揭示资金真实质量提供参考。
  业内人士表示,在近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较为严峻的大背景下,保险机构资金运用面临多元风险,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是对保险资金运用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全面风险排查摸清家底、充分暴露风险是防范化解资金运用风险的第一步,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对全部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地毯式逐一摸排,不留任何死角、盲区。同时,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找准当前最关键、最突出的风险敞口,发现防范化解风险的难点、痛点、堵点。
  此外,各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循产品穿透、风险穿透、关联交易穿透的原则,查明、查实、查深风险跨领域、行业,跨地区、企业,跨市场、品种传递情况。穿透金融产品嵌套多、链条长的表面形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向上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向下穿透核查底层资产,甄别业务真实属性与面临风险。穿透关联交易隐蔽性、复杂性的外部特征,全流程监控保险资金流向,层层穿透至基础资产与实际受益人,审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
  各保险机构要敢于自我剖析、直面问题,切实摸清实情、掌握全貌、汇总底数,做到总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存在的各类风险与问题,各保险机构要有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讳疾忌医、遮遮掩掩,更不能敷衍塞责、怙恶不悛,要勇于承担主体责任,将风险摆到台面上来报告、讨论、解决,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银保监会表示,风险排查是资金运用业务的全面梳理,也是对保险机构负责任的提醒与警示。通过此次排查的大梳理、大起底,各保险机构要充分暴露资产真实质量、切实摸清风险底数、挖出全部潜在风险。对公司资金运用实际情况、投资管理真实能力、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有全面、客观、清醒、深刻的认识,并且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为化解存量风险做足准备,为控制增量风险充分预案,切实筑牢风险防线、守住风险底线。
 
政策要闻
 
  ▲央行强调存款基准利率要长期保留
 
  2月4日,人民银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存款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存款管理,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存款利率定价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存款基准利率作为整个利率体系的"压舱石",要长期保留。必须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持续强化存款管理。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服务当地的本源,不得以各种方式开办异地存款。继续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的监测管理,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两部门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
 
  2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额标准、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并规定了申请材料要求和银行的审查义务、风险控制措施等。
  《通知》指出,按照此前的规定,继承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相关规定对于保障存款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存款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经济困难群众而言,更加重了其负担。近年来,涉及继承公证的负面公开报道和投诉屡见不鲜,银行经常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
  《通知》明确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额标准、适用对象和提取范围。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提取业务。鼓励银行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具体确定免公证提取限额。银行自身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一并纳入简化提取范围,其本金和收益计入《通知》规定的账户限额。考虑到居民储蓄习惯,存款未结利息可不计入该限额。
  《通知》明确,申请材料要求和银行的审查义务。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存款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的材料,并作出承诺。银行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审查,在审查时应当尽到合理谨慎义务。
  风险控制措施方面,根据《通知》,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存款,涉嫌犯罪的,银行应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通知》还要求银行加强内控管理,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及交易资料,健全信息联网核查机制,提高审查能力。
  为做好《通知》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会员银行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协调做好政策咨询和金融服务。
  因涉外遗产继承情况复杂,《通知》对涉及境外个人的存款提取事项排除适用。
 
▲证监会就完善新三板终止挂牌制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1月29日,证监会就《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遵循证券法的精神,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充分借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实践经验,结合新三板市场特点,建立了主动终止挂牌、强制终止挂牌的基本制度框架,明确了终止挂牌后有关监管安排,同时进一步落实终止挂牌工作要求。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主动终止挂牌方面,充分尊重公司自治,只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就异议股东保护作出合理安排,均可以申请终止挂牌,由全国股转公司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二是强制终止挂牌方面,明确由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细则,从财务真实性、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性、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明确强制终止挂牌情形,强化风险提示,承担对强制终止挂牌的审查责任。三是后续监管方面,明确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终止挂牌公司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终止挂牌后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终止挂牌专区转让,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自律管理。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申报自查表
 
  2月1日,上交所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2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进一步压严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把入口关。
  上交所表示,对于未落实相关信息披露及核查要求,导致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上市审核的,上交所将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科创板上市审核启动以来,上交所以阳光化审核为导向,不断推进审核标准、程序、过程、内容、结果的透明公开。据悉,本次制定发布自查表,主要围绕已经公布的科创板相关审核标准、问答,结合审核实践发现的问题,对发行人、中介机构在申报文件信息披露及核查把关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归纳和提炼。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问题,如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经营能力、研发投入等。二是常见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如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等常见IPO申报问题,以及重大事项提示、合作研发等科创板审核实践中总结的针对性问题。
  业务指南设置了两张自查表,第一张表是关于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29项;第二张表是关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的自查事项,共48项。
  上交所介绍,从2020年审核情况看,对于申报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不到位的情形,审核实践中主要采取了三方面针对性措施,如纳入重点审核范围、加强现场督导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现场督导指引
 
  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结合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实施情况,于2月3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下称《现场督导指引》)。该指引发布主要为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
  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总结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已有的现场督导实践,并将已有的做法制度化、公开化。其中,明确了现场督导对象及确定标准,保荐机构等相关主体配合督导的义务,现场督导的程序、方式和结果处理,现场督导撤回项目的后续监管,并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等内容。同时,根据需要着重明确了相关内容: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以保荐机构为主,但可以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二是明确交易所发出现场督导通知后、现场督导实施前或者实施过程中撤回的项目,如该项目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将在受理后直接启动现场督导;三是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安排,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按规定提请实施现场检查。
  现场督导于2019年6月开始启动,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中,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好上市企业"入口关"的积极探索和具体措施。近两年来,上交所共对45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项目的保荐机构启动了现场督导,其中37家主动撤回材料,6家注册生效;4家在撤回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了二次申报,其中2家已经注册生效。
  上交所指出,现场督导一方面传递了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的明确导向,督促保荐机构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引导其把尽职调查主体责任和牵头核查把关责任扛起来;另一方面,与审核问询形成联动,丰富了审核把关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闯关"冲动。
 
  ▲国家能源局拟推动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容量分配规则
 
  2月1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其中提及要推动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容量分配规则,健全管网调度运营机制和管输服务价格机制;推进省级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加快省级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发展。
  此外,工作要点还明确要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接入机制,推动建立公平公开的管输服务市场,促进形成上游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积极支持天然气干线管道附近的城市燃气企业、大用户等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直供、直销合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干线管道的支线向市场延伸覆盖,压缩管输层级。
 
  ▲我国将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
 
  据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三部委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先行先试提出明确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更高、任务更重、紧迫性更强,需要鼓励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区域,探索多领域、多维度的系统创新,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通知明确,建立联系机制的总体要求为以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要素支持、业态模式、适老环境为重点,结合创新驱动、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要求开展探索,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经验。争取到2022年在全国发展一批创新活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地区,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探索一批普遍适用、务实管用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举措。
通知提到,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方式,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拓展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确保今年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70%以上
 
  2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会议强调,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在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的基础上,把握好"一个抓手、四个切口",聚焦公司治理、活力效率、科技创新等重点难点问题,逐个攻克、逐项解决。重点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加快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正向激励上动真碰硬,以更大力度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牢牢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正确方向。
  会议强调,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全面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落地上,精心组织、挂图作战,狠抓责任落实,狠抓健全机制,狠抓督促考核,狠抓宣传引导,确保今年完成三年改革任务的70%以上。
 
上海国资委发布《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
 
  据悉,上海市国资委近日发布了《估值报告审核指引(试行)》(简称《指引》),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规范估值报告的审核和使用,提高估值报告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强化对出具估值报告估值机构的质量管控。《指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指引》共分六章,33条,以及1个附件,依次为总则、估值程序审核、估值报告审核、估值方法审核、估值机构选聘审核及附则,另附估值方法选择参考作为附件。
  《指引》提出,估值报告审核应遵循评估准则的相关基本原则,并在估值程序、估值报告和估值方法方面提出差异化审核要求。
  《指引》明确了估值工作应执行的程序及相应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明确估值基本事项、编制估值工作计划、尽职调查和资料勘验、估值测算形成结论、编制出具估值报告、整理归集估值档案等六项基本程序。明确了估值报告应包含标题、文号、目录、摘要、正文及附件等基本要素,并对报告要件的格式、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
  同时,《指引》强调了估值方法适用性的要求,估值过程中应根据估值目的、估值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的特性,选择恰当、适用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估值方法可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指引》还对监管企业在估值机构选聘、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完善选聘机制、建立估值机构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执业质量评价等。
  在附件环节,《指引》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互联网、文化创意等创新领域,以及境外投资并购过程中主要适用的估值方法,进行了展开说明和介绍。
 
王绛:国企要在维护产业链安全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经济参考报2月1日刊发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王绛的文章指出,产业链是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可以进行价值交换,由企业群的相互供需形成的产品上下游利益链条。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一个国家的经济必然或多或少地参与到全球经济大循环中,其国内产业链必然在全球产业格局中形成既与国内国际企业竞争,又有价值链分工协作的态势,并通过比较优势形成本国的优势产业环节。一个国家之所以能够形成比较优势的产业链或国际产业链的优势环节,与国内资源禀赋及国内企业在国际国内的竞争能力分不开。大企业较小企业有更多的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因此,大企业稳定经营能力及竞争能力对国内产业发展和产业链稳定起着关键作用。
  大企业是国家产业链安全的基石
  一般而言,大企业有较为明显的资金、技术和规模优势,行业资源整合和集成创新能力强,对配套产业拉动作用明显,一般多处于产业链的高端或主导国内的一条产业链,甚至是国际产业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因此,大企业不仅成为一个国家产业发展能力的代表,其经营情况也容易影响一个国家的产业安全。
  首先,大企业是国家经济稳定的基石。军工国防、基础民生等重要行业直接影响到国家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世界大国一般都由国内的大型企业进行主导,提供稳定高效的供给。此外,由于大型、特大型企业对国内经济的支撑作用较强,其经营情况对国内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和冲击很大,如三星、现代等特大型企业如果经营不善甚至倒闭对韩国经济社会将产生灾难性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看,一个国家的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高度依赖大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世界第一的社会主义大国,政治经济独立必须且只能由国内的大型企业进行支撑。因此,重要的大型、特大型企业的产业链安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或代表一个国家的产业链安全,大企业必然地成为国家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石。
  其次,大企业是国家产业发展能力的代表。一般而言,由于来自市场竞争的巨大压力,中小企业是日常性技术创新以及市场创新的主力。但将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起来,实现一些关键技术的突破甚至引起重要领域的重大突破,则需要资金雄厚、市场资源充足,融合科技资源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企业完成。据统计,每年全球发明的新技术与新工艺中,70%以上来自于世界500强企业。因此,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大型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国家基本上都拥有较多大企业,大企业是集成创新的主力军,是国家产业发展能力的代表。
  其三,大企业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国家队”。大企业配置资源能力强,产业引领作用明显,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经济全球化以来,大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已经成为配置全球资源、引领世界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国内企业必然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竞争参与到国际产业链创造与利益分配体系中,激烈的市场竞争必然将竞争力弱的企业压挤至产业链的低端甚至被挤出国际产业链。因此,大企业不仅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更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国家队”。
  国有企业是我国产业安全的主要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不断减少,但资本进一步集聚,中央企业从2010年的120户下降为2019年底的98户,但资产总额增长了3.6倍,平均总资产由2010年的2035.6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8877.6亿元,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以大型、特大型企业居多。在全国工业企业中,2019年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26.4%,全国国有企业上缴税费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4.2%,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是我国产业发展及产业链安全的主要支撑。
  首先,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压舱石。国防军工、基础产业、民生产品涉及国家经济运行安全,影响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国有企业必须在“市场失灵”的民生保障、公共设施等基础社会产品领域起主导作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业务链较长,体系较完整,在我国国民经济全部行业20个门类、96个行业大类中,国有经济涉及94个行业,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经营的业务涉及19个门类、90个行业大类,且主业处于石油石化、电力、通信、军工、机械、建筑等涉及我国基础产业行业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占中央企业的比重均超过90%,是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基石。同时,国有企业是我国重大建设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在涉及国家经济跨区域重大布局的能源、交通、电力、水利等重大投资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此外,国有企业还需要承担起反经济周期,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任务。国有企业毫无疑义地是我国主权独立、稳定宏观经济运行、支撑基础民生的重要力量。
  其次,国有企业是我国新型举国创新体制的主力军。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骨干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我国工业化、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截至2019年底,中央企业拥有733个国家级研发平台、9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16名两院院士,中央企业2019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为8190.4亿元,拥有有效专利总量约77万项。当前,国有企业通过创新发展带动促进中小企业新的创新,形成了我国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的融合创新的新局面。
  其三,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代表。大型企业竞争力是国家经济全球竞争力的代表,2020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共有133家,而国有企业达92家。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企业是我国融入全球产业链,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促进国家产业链体系不断升级的主力军。
  国有企业要“强链”“补链” 促进我国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要通过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大企业要在维护我国产业链安全,提升产业链价值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一要以稳定的产业链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发挥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不仅在国防军工、基础产业、民生产品等涉及国家经济运行安全,影响全国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领域承担起主要责任,更要加强对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重要能源、重要物资和产品保障能力建设。此外,要在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基础,保障涉及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产品供给的同时,承担起反经济周期,稳定宏观经济运行的任务。
  二要成为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中的主力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创新发展提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抓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快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制度优势,承担起新型举国创新的新任务,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使新型举国体制更加科学、集约、有效,打造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竞争力。同时,国有企业要加快自身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机制,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前沿,把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与自主创新有机融合起来,建立健全超前研发及技术储备体制,为我国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要打造国内国际产业链中的关键竞争优势。当前我国经济已经深度嵌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面对激烈竞争的国际国内市场,国有企业必须改变过去“大而全、小而全”,片面追求规模扩张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要加强核心竞争力培育,重视规模与效益的统一,创造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不易被替代的关键竞争优势。同时,要强化企业产业链核心环节管控,在产业的上下游、原材料供应、技术获取、市场开拓等重要方面和环节加强产业链管理,打造友好的产业环境,确保上下游供应安全通畅,避免由于产业链核心环节被恶意控制导致企业自身乃至我国产业链发生灾难性风险。
  四要在深化改革开放中不断升级自身价值链的位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我国企业今后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当前我国企业经营效率大幅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以2020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人均利润看,美国企业人均利润4.9万美元,我国企业只有2万美元,我国平均每名员工创造的利润相当于美国的46.5%,净资产收益率相当于美国的66%。国有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大企业引领产业发展的优势,苦练管理内功,强化目标引领,强化精准对标,强化能力建设,强化体系建设,尽快补齐短板和弱项,有效增强竞争实力,加快产业价值链升级,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益,向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高端不断跃进。
  五要加快国内产业价值链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通过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企业促进国内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成长性,同时要通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带动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出国有企业的产业龙头牵引作用,协同上下游企业发展,促进国内产业链和价值链改造升级,使我国产业链整体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自主创新
 
习近平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据悉,2月1日出版的第3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文章指出,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第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第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第四,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第五,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第六,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文章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责任,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协调机制,重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本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重庆出台市级高新区认定和管理修订办法
 
  1月27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下称《办法》)。根据《办法》,本市将积极引导市内外优质资源向市级高新区集聚,在主导产业集聚、科技资金配置、科技平台布局、产学研合作、人才引进与培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据介绍,市级高新区主要是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本地实际,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及相对集中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打造高新技术发展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开放高地、人才高地。
  按照《办法》,市级高新区的认定对象原则上为国家、市内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申报市级高新区的开发区,应在产业基础、创新能力、改革创新、对外开放、发展环境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比如:第二、三产业总产值原则上不低于600亿元;高技术服务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3%;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6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数量占开发区企业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20%;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数达到20件以上;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创新创业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强等。对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内的区县,在基本达到认定条件的前提下,可通过"以认促建"加快建设市级高新区。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鼓励区位相邻或产业互补的开发区联合申报市级高新区,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市科技局介绍,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十三五"以来,重庆市高新区发展迅猛,已由"十三五"之前重庆高新区、璧山高新区"双轮驱动",逐渐形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4个国家高新区(重庆、璧山、永川、荣昌)为支撑、7个市级高新区(大足、铜梁、潼南、涪陵、合川、长寿、綦江)为基础的"1+4+7"发展格局。高新区内集聚全市50%以上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047家;集聚高新技术企业1367家,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34.2%,形成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汽摩、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为主导的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定位,下一步,重庆市还将加快推进高新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强化企业基础研究须加快四个机制建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就此,经济参考报2月1日刊发中国商飞公司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钱勇、陈艺文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重要作用,须强化企业基础研究工作,加快完善投入机制建设、加快健全平台机制建设、加快创新管理机制建设、加快推动开放机制建设等,着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把握市场发展先机,抢占技术制高点,努力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多元投入:加快完善投入机制建设
  由于基础研究成果难以直接向市场转化应用,而且具有投入周期长、投入风险大、投入收效慢等特点,导致企业、社会、资本市场等对基础研究投入动力不足。针对企业具有联结技术市场和经济市场双重属性的情况,加快完善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建设,重点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企业基础研究、鼓励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企业基础研究等方面下功夫,保障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开展。
  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扶持企业基础研究。要加强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工作的对接和支撑,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契机,明确不同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领域发展热点为引领,聚焦产业发展共性技术基础研究需求、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问题、前沿热点科学问题等,积极依托国家基础性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渠道,明晰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基础研究工作界面,明确企业基础研究主要工作方向,合理规划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投入比例,构建以政府资金支持为引导、企业基础转化研究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基础研究投入体系,推动国家资金真正投向企业基础研究工作,推动重大基础研究和行业基础研究突破。地方政府要结合全国科创中心建设、区域一体化建设、自贸区建设、产业集群建设等,按照区域发展重点,依托产业基础,明确需要重点扶持的企业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力度,推动区域基础研究重点突破。
  二是鼓励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围绕捕捉产品市场发展商机和技术市场发展先机,以转化应用为目标,迅速确定基础研究方向,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力度,加快基础研究的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机构、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等通过成立基础研究基金、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专项基础研究项目、产业共性基础研究专项等方式,筹集基础研究经费,围绕产业发展和产业链等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业提升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对企业实行税收补贴,对企业进行基础研究的资金投入采用加倍税收减免的办法,以降低企业进行基础研究的起步难度。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企业基础研究。要充分认识到社会资本在企业基础研究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顺应国家科技金融改革趋势,聚焦全产业链安全自主可控,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应用、成果转化的创新链,通过基金、风险投资等布局高附加值的基础研究投资,开展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经济价值的评估,确保投入产出,形成社会资本支持基础研究的良性循环,完善和充实企业基础研究资金渠道,放大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基础研究投入结构,实现市场对基础研究资源的有效配置。
  多边建设:加快健全平台机制建设
  由于我国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大多数以投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主,导致创新资源壁垒和人为分割等,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两张皮"重要原因之一。针对企业具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双重作用的情况,加快健全企业基础研究平台机制建设,重点在布局企业的平台建设、推动企业的平台升级、统筹企业的平台共享上下功夫,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转化相结合。
  一是布局企业的平台建设。要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在企业前瞻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进在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吸引更多基础研究人才加入企业,发挥在企业开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前伸后延作用。结合建设和重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区域创新基地等工作,把企业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以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区域建设重点等为基础创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集群,引导企业建设基础研究基地。
  二是推动企业的平台升级。根据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的需求,建设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功能性科研平台,支持具备冲击"领跑"地位的优势领域建设,推动企业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基础研究设备建设和基础研究平台建设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平台的有益补充,实行国家税收减免、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购置基础研究的科学仪器设备、大型科研设备设施建设等,为企业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原创性成果重大突破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引领世界技术前沿。
  三是统筹企业的平台共享。统筹中央、地方两级基础研究资源利用,引导企业有效整合内外部的力量,形成合力,提高基础研究的效率,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平台资源共享,统筹利用好政府投资开放型国家实验室、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等资源,形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机制和人才交流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链终端的集成和拉动作用,为攻克解决企业面临的基础研究难题提供基础资源支持。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究,真正实现各主体的有效联动,发挥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鼓励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多措并举:加快创新管理机制建设
  在企业部署基础研究工作,既是企业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和重要基础。企业基础研究管理与应用研究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针对企业基础研究管理存在管理经验不足、评价分类不细、考核方向不明等问题,加快创新企业基础研究管理机制建设,重点在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坚持以价值为中心探索分类评价机制、坚持以应用为核心实践创新成果转化、坚持降低成本为手段鼓励创新投入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探索和提升企业基础研究管理效率。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科研管理体系。要完善科研管理体系,探索"揭榜挂帅"等新型"赛马机制",在企业营造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的宽松科研环境,完善企业基础研究经费管理工作,赋予科研人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和经费灵活使用权,使经费真正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探索企业基础研究人员职称评定办法,促进基础研究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完善和落实基础研究工作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十年磨一剑"的精神,自由探索、厚积薄发,努力实现更多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切实提升基础研究人员收入。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科布局和灵活柔性的调节机制,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与渗透,促进优势学科、潜力学科、空白学科、短板学科和新兴学科全面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以价值为中心探索分类评价机制。要推动企业突出基础研究成果的创新价值、经济价值、应用价值等,注重成果在科学、技术和工程前沿的新发现、新突破、新应用等,分层分类建立成果长效跟踪、孵化转化应用等方面的成果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突出基础研究重要性的科研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评价机制的积极导向作用。运用各级政府的科技基金资助企业与学研方合作的基础研究项目,对产学研合作研发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三是坚持以应用为核心实践创新成果转化。要突出企业的基础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打通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的通道,支持企业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成果向应用基础研究转化工作,协同促进研究成果向企业应用基础研究转移,有效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有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四是坚持以降低成本为手段鼓励创新投入。要对企业不同投入级别的研发成本进行梯度税率或扣除,探索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科学仪器设备投入的政策,适当加大企业基础研究支出的所得税加计扣除比例,对企业的大型科研设备投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制、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等。增加技术转让交易成本,引导企业投资基础研究,限制海外并购获取研发成果补贴和申报减税许可。
  多方协作:加快推动开放机制建设
  推动企业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既是推动企业走向国际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企业壮大发展的迫切需要。针对企业基础研究开放合作方向不明、道路不畅、资源不足等问题,加快推动企业基础研究开放机制建设,重点在积极利用国际合作资源、积极推动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实施创新资源融通共享、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下功夫,实现有效利用创新资源和合作共赢。
  一是积极利用国际合作资源。要加强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战略咨询,研判国际、国内科技发展趋势,推动企业适应科学开放性和全球化发展新趋势,适应大科学、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新要求,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企业参与构建具有国际学科融合、科研众包众筹的国际合作新平台,形成携手世界共同破解世界科学难题、化解全球重大风险的全球化开放创新机制,努力攻克迎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等科技革命机遇的基础科学重点,突破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新冠肺炎疫情、社会环境污染等重大风险挑战的基础科学难点,与世界共享创新成果,提升企业国际科技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积极推动产业创新资源集聚。要顺应科学发展纵深推进趋势,聚焦产业全链条安全自主可控需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建立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商业应用"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前沿基础研究创新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力量协同创新,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健全决策咨询机制,让市场竞争和同行评议来选择具体优先领域和技术路线。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合研发机构,形成以企业基础研究需求为导向、带动供应端协同创新。与产业需求端建立市场需求快速响应反馈机制,引导和驱动企业基础研发。
  三是积极实施创新资源融通共享。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辐射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的成果共享机制,避免基础研究重复、充分发挥基础研究成果潜能。建立更加完善、利于成果融通共享的基础研究成果专利保护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融通共享。坚持全球视野,建立国际化基础前沿科技信息交流机制,参与基础研究国际化高端人才智库平台建设,推动高端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融通共享。
  四是积极保护知识产权。要从基础研究中划分出具有实用性特点的衍生性专利,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调低基础研究衍生性专利的实用性标准,或在不同产业对专利实用性的含义进行不同界定,使基础研究的成果更容易转化成具有实用性特点的专利,使基础研究能够获得合理回报。
  加快企业基础研究机制建设,是企业摆脱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实现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占据国际领先地位的核心能力,是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创新生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根本保证。
 
节能减排
 
科技部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月2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国家高新区内全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执行绿色政策法规标准、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大幅下降,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产业不断壮大,自然生态和谐、环境友好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强化,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和一批绿色技术领先企业,在国家高新区率先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碳达峰、园区绿色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目标,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到2025年,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4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其中50%的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0.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4%以上,部分高新区实现碳达峰。
  《方案》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国家高新区节能减排,优化绿色生态环境。鼓励各国家高新区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园区编制绿色发展规划,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等示范试点创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
  二是引导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行动,做好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以企业内废水处理和园区污水厂综合处理为基础,形成国家高新区污水近零排放整体方案。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臭氧污染治理、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绿色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绿色技术重点研发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创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绿色企业技术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等。
  三是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鼓励国家高新区更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环境友好的新工艺、新技术,实现投入少、产出高、污染低,尽可能把污染物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选择若干国家高新区开展"绿色产业补链强链行动",找准产业链创新链短板与关键风险点、着力点开展科技攻关。推进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等有关产业类项目的融通发展,着力培育绿色产业集群,持续引导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重点布局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重大前沿性领域,积极稳妥推进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腾退与升级改造。积极引导各国家高新区、科技型绿色示范企业、投融资机构加快建设绿色产业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综合型孵化器、众创空间面向绿色发展实施精准孵化。支持孵化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外包定制等服务平台,提供绿色产业专业化服务。支持国家高新区构建绿色产业金融体系,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绿色技术银行及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领域,推动高新区创新水平整体提升。鼓励国家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优先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产业项目,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和限制进入名单库。
 
国内首个"碳中和"园区落地北京
 
  2021年是中国开启"碳中和"征程的元年,国内"碳中和"园区建设也迈出了第一步。1月28日,中国首个可再生能源"碳中和"智慧园区认证仪式在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亦庄智慧园区内举行,北京绿色交易所向金风科技亦庄智慧园区颁发了碳中和证书。
  据悉,金风科技亦庄智慧园区的生态系统集可再生能源、智能微网、智慧水务、绿色农业和运动健康等功能于一体。通过部署4.8MW分散式风电、1.3MW分布式光伏、锂电池、超级电容等多种形式的智能微网,实现2020年清洁能源电量占比50%,并通过购买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抵消园区内所排放的全部温室气体。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局长刘力介绍,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至今已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国家级绿色园区。"随着国内首个'碳中和'园区在亦庄成功实践,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此为契机,带动更多企业践行碳中和的国家战略。"
  金风科技亦庄可再生能源"碳中和"智慧园区只是一个开始,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还需要更多的"碳中和"园区。去年9月,中国向世界宣布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河北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治理,引导其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与现行国标相比,河北省标准中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项目增加了氨,收严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增加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新标准的出台为本省减少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提供了保障。
  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控制和监督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管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控制与监督管理。
  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厂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项目为10项,分别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和氨。其中,氨是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的项目,其余项目与国家标准一致。
  在排放控制要求方面,标准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设定了1小时和24小时均值排放限值,对重金属、二噁英类设定了测定均值排放限值,对氨设定了1小时均值排放限值。河北省还结合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特点及污染防治水平,对重要控制项目进行了重点管控。在国标的基础上收严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在标准实施时间上,对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留足充裕的建设、改造过渡期,定于2025年1月1日执行本标准;对于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考虑新建项目一般有近2年的建设期及半年调试期,将新建项目执行时间定于2022年5月1日。
 
粤港澳大湾区正式启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
 
  近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组织召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专题工作会议。会议决定,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广州、珠海、惠州、中山、东莞、佛山、江门、肇庆8市的13家法人银行机构作为首批试点机构,率先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标志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在粤港澳大湾区正式启动。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金融机构对外披露自身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对气候环境的影响,以及气候环境因素对授信客户信用风险变化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不仅可以提升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更有利于推动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中介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加速经济和金融的绿色化进程,进而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试点金融机构将参考和对标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遵循"把握重点、大胆突破、能披尽披、不披露即解释"的原则,率先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据介绍,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与环境有关的年度概况、治理结构、政策制度、本行环境风险和机遇的客观分析、环境风险管理及流程、自身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投融资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各试点单位须于2021年3月15日前制定适合本行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形成2020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从2022年起每年的3月31日前形成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把试点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情况作为定性评价指标,纳入每季度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内容,并择时对试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表示,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30·60目标"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该行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组织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专题学习培训、强化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促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规范化、精细化,有序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常态化,并适时扩充试点金融机构范围,确保广东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助力广东绿色金融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我国实现"碳中和"需坚持系统思维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经济日报》2月3日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的文章指出,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既体现了我国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责任和担当,也有利于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提升国际影响力,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影响巨大。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人口数量、发展速度、经济规模以及资源禀赋特点,与世界主要碳排放国家相比,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可以说是压力不小。
  一是体量大、任务重。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330亿吨,我国排放约100亿吨,约占全球三分之一。近几年,发达国家已处于工业化后期,二氧化碳排放量已逐步下降,加拿大、日本、欧盟均已实现碳达峰。然而,我国当前尚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耗量及碳排放量仍处于上升阶段。
  二是时间紧。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到"碳中和"普遍有50年至70年的过渡期,我国于2030年达到峰值,再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过渡期只有30年。
  三是能源结构不合理,高碳化石能源占比过高。我国能源结构是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占比达到约85%,其中,煤炭的占比达到57%。
  四是能源利用效率偏低,能耗偏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高度依赖高能耗的制造业,单位GDP能耗仍然较高,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发达国家的2倍至3倍。
  基于上述压力与挑战,预计在"十四五"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减排降碳、低碳发展都将是我国环境治理甚至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主题。正因如此,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多个省份以及宝武钢铁、国电投等企业纷纷提出明确的碳排放达峰目标,加码碳达峰布局。这些举措值得点赞。
  "碳中和"是一个全新的革命,将给我国经济、能源、技术、政策体系带来深刻影响与挑战。实现这个目标,是一个巨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思想观念的转变、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创新、政策扶持和体制机制保障,还需坚持系统思维,打破各种壁垒和藩篱,避免单兵突进。
  首先是打破能源企业、种类之间的壁垒。传统能源体系下,煤电油气核等能源体系布局还停留在单一、少数能源种类上,造成能源综合效率低下。我国的能源资源禀赋和国情现状决定未来需要进行多能互补,实现各类能源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能源整体利用效率。
  其次是打破能源与其他行业之间的壁垒。能源行业虽然是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行业,但建筑业、工业、交通等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不少。实现"碳中和"目标不仅仅是能源一个行业部门的事,而是包含众多行业在内的事;不仅是生产领域的事,也是消费领域的事;不仅是能源、环保主管部门的事,也是工业、财政、社保等部门的事。
  再次是打破中央与地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壁垒。立足全局,统一谋划,统筹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突破部门、区域壁垒,形成"全国一盘棋",让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并结合政策、管理和技术共同发力。
  最后需打破不同主体之间的壁垒。"碳中和"涉及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个人等众多不同主体,每个主体在其中具有至关重要又各有侧重的作用。所以,"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不同主体的相互配合与协同、社会的良性互动,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专家论坛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理论价值与现实迫切性
 
深圳特区报日前刊发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邹新月的文章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3月以来国际形势逐渐朝着疫情失控、经济失速、政策失灵、民主失范和治理失序的格局演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也日趋复杂,不确定性显着增加,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中美摩擦全面升级、以WTO为代表的多边经贸合作趋于停滞、传统的全球价值链濒临破裂。虽然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了较多变化和不确定性,但我国国内基本盘总体稳定,中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点没有变。外部环境带来的“变”与国内基本盘的“不变”使得经济发展的落脚点有了国内、国外的空间区分,同时也就有了国内、国际的重心区分。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战略思想将社会再生产的四大环节和五大发展理念契合连接为社会主义经济纵向运行的轨道,以螺旋式增长、协调提升经济质量,揭示出新时代我国经济运行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迫切性,其理论价值主要可阐释为解决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其现实迫切性可阐释为以下“四个需要”。
  一、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解决新时代主要矛盾
  我国经济发展格局变迁已经历过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经济发展格局1949年至上世纪60年代的“内循环工业化”发展模式,第二阶段经济发展格局上世纪70年代的“内循环为主与极其有限的外循环”发展模式,第三阶段经济发展格局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内循环良性互动”发展模式,第四阶段经济发展格局加入WTO后至今的“经济外循环为主与内循环为辅”发展模式。每个阶段经济发展模式、发展目标和发展理念基本符合当时国情,侧重于解决当时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同时也遗留了一些问题,也成为随后经济发展模式转换的内因和方向指引。从历史渊源看,我国于2020年提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承接了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的“国际大循环”发展理念,新时代从“国际大循环”到“双循环”发展格局的转变,背后蕴含着丰富的现实逻辑,也是一种必然性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中国基本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全面小康,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品质更高、范围更广;不仅是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出现了多样化、更高层次的要求,人民群众诸如此类需要依托“经济外循环为主与内循环为辅” 经济发展格局无法解决,只有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才可能解决新时代的主要矛盾。
  二、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四个战略导向机制
  过去强调国内经济循环多从需求管理角度切入,强调政策层面短期调节,是被动应对外部冲击做出的政策选择,而在当下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在于长期制度供给,落脚点是结构性改革,是主动的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更为有效、微观主体更有活力、宏观调控更加有度、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无疑亟需厘清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经济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促进国内大循环融入国际大循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创新平台和新增长极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牵引力;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企业创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措施,释放市场活力,激发微观经济主体主动融入并助力双循环发展的内生动力;优化配置国内国际资源,促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平台聚集以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对外开放主动性和话语权。可见,从体制机制、战略牵引、动力驱动、要素驱动等四个方面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战略导向机制,即从深化改革、国家战略牵引、企业活力驱动、资源配置优化、区域经济协调和更高水平开放这些领域发力。
  三、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培育完整的国内大循环内需体系
  供给体系不能有效适配和满足国内需求是当前我国经济循环面临的主要问题,经济循环难以有效畅通的主要矛盾在供给侧。必须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畅通经济循环的战略方向和最大推动力,通过提升产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服务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层次化、差异化、个性化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对优质商品和服务型消费的需求。而提振居民消费,进一步挖掘内需潜力是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健康发展的基础,为了保障“双循环”顺畅推行,政府应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和收入再分配调控,降低税制累退性,动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只有区域城乡融合均衡发展,东西、南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才有最大可能释放内需潜力;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了迅速提升,但是中西部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发展仍然较为缓慢,因此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看,推动内循环体系建设还亟须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未来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地区优势互补的战略优势,为内循环提供新的发展动力。由此可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努力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区域城乡融合均衡,东西、南北区域经济协调,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四、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创新驱动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随着中国崛起,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进行了技术封锁和市场封锁,因此,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促进产业链升级畅通国内大循环、并塑造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主动地位。科技创新来推动产业供应链升级,应该着力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同时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以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我国要重点提升产业链的基础能力和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掌控能力,突破制约产业链安全的短板,解决科技创新中的卡脖子问题,将“专精特新”的产品打造和产业链生态相结合,形成深度全球价值链,打造不会被轻易替代的独特竞争优势。在国际大循环方面,过去我国是被动融入全球化过程,中国对国际治理规则具有较少的话语权,只能去适应国际规则。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更强调对外开放主动权,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国际市场更好地联动,主动选择全球化过程,因而中国的国际大循环将直接影响未来全球化的走向,趁全球化、逆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分工再整合、国际商品流通规则修订之际,提升国际话语权;创新驱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创新消费国际循环新业态、新模式、新载体等一系列国际循环产品,有效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
  五、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发挥制度优势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就是更高质量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理性的原则,更有效率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具理性的原则,更加公平彰显人民主体的原则,更可持续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永续的原则。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推动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占据前瞻战略制高点的重要法宝,更在一定程度上终结了中国经济崩溃论的论调。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目标就是要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这就必须从传统经济体系转换到现代化经济体系,社会主要矛盾、资源配置方式和产业体系都要转换;“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内涵在于构建一个高质量、高效率和高稳定性的供给体系,无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成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主线,推动“三高”体系的建立首先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解决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问题,其次要破解有效供给不足与无效产能过剩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最后要培育发展新动能问题。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必须重视数字经济的作用,在微观层面上数字经济能更好地实现供需匹配,推动价格机制的完善;在宏观层面上,数字经济能够改善要素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由此可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顺利推进必须充分依托“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双轮驱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突出国内大循环主体地位作用,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
 
国内统一大市场的三个重要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指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此前,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作用”。这给出了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战略意义、目标和路径: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循环;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目标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路径是需要强化竞争政策的作用。
  人民论坛网日前发表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理事长、院长刘志彪文章表示,国内统一大市场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在充分竞争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分工基础上,各地区市场间、各专业市场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开放、相互协调的有机的市场体系。在这种市场体系下,商品和要素能够按照价格体系的调节,在各行业、各地区间自由地、无障碍地流通或流动,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基本消除,从而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这种价格体系既能够调节全国商品和要素的供求关系,反过来这种供求关系也能调节价格体系。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国内统一大市场是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最可靠的战略资源,是可以利用的比较优势甚至是绝对优势。新发展格局形成需要有国内统一大市场作为基本的支撑条件和机制载体。过去在出口导向型经济全球化战略下,我们的经济增长利用的是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如今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们既要利用自己的市场来拉动中国经济增长,也要为世界经济复苏和繁荣贡献中国力量。
  过去我们的比较优势是要素的性价比高,现在除了新型举国体制,就是国家的超大规模市场。因此,国内统一大市场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最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它可以与飞速发展的信息化、网络化结合,成为拉动或推动重大的技术进步、结构变迁和社会演化的主要力量。
  文章提出,当前,国内统一大市场具有三项重要的功能和使命:
  第一,通过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为中国经济实现长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首先,统一大市场建设可以破除要素流动的一切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使其进入效率最高的企业、地区和行业,这是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增进民生福祉的最重要措施。其次,统一大市场建设排除了对市场分割的人为歧视因素,限制了市场垄断、行政垄断对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制约,使企业可以以效率而不是其它因素获得竞争优势,这就大大地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最后,统一大市场建设既可以利用庞大市场能力支撑精细化的社会分工,又可以在分工基础上利用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专业化分工并提高生产率。综上所述,在当今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日趋复杂和激烈的背景下,中国推动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必将直接优化资源配置,为中长期经济增长创造巨大动力和良好的市场条件。
  第二,通过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我们可以依托这个市场转变经济全球化战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在“循环”:只要打通各种人为的、制度的堵点,让市场循环起来,其他都是企业的微观自主选择。在当前全球产业链重组的背景下,利用内需问题就成为能否正常循环起来的核心问题。如果说,过去的经济全球化是利用西方市场进行的客场全球化,那么当前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就是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是一场利用自己的市场、在主场进行的经济全球化。简单来说,就是中国下一步的经济全球化,要从利用别人的市场转变为向全球提供和开放自己的市场。这种在主场进行的全球化战略,与过去的基于出口导向的经济全球化之间有很多差异,如后者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等手段来实现出口导向;而前者是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利用,重点是利用本国市场提供的机遇吸收全球人才和技术。再如后者只需要进行对外开放,把自己打造成出口加工制造生产平台,通过对外开放来倒逼国内改革;前者需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共同进行,而且对内开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点也不亚于对外开放。因为对内开放度不足,会极大地限制国内市场转化为全球市场,从而影响战略的实现。可见,主场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前提是形成一个强大的统一大市场,具有超大市场规模的优势,这个市场才可以给全球的资源和要素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三,通过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形成创新型国家。主场经济全球化战略的贯彻落实,将培育出中国企业参与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新的动态竞争优势。它的内涵主要有:一是高水平地引进来。引进来的主要是由庞大市场提供机遇的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知识资本。这些资本的特性是可移动性弱,由此导致国家间产业结构高低的不同。发达国家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密集,因此主要从事高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而发展中国家只能分工于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果可以给这些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提供更大的发展机遇,促进其跨国移动,那么机会的提供国将聚集起巨大的创新要素,从而可以迅速拉平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和人均收入的差距。二是大规模地走出去。走出去的目的,既是推动中国品牌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也是就地利用所在国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一方面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为中国企业发展创新经济服务。总之,在国内强大市场的背景下,主场全球化战略的实施,就是要得到更多的全球智慧和资源为我所用。  
 
中国物价走势的长期前景
 
  据悉,华东师范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学术专家、研究员胡月晓2月4日在证券时报发表文章,分析了中国物价走势的长期前景。
  中国物价高增长阶段结束
  在中国,长期货币过度充裕的状态让市场对高通胀一直抱有高度敏感的警惕心态,2020年一季度时的高CPI运行态势,使得市场一度担心猪肉价格上涨会引发消费价格的全面上涨。2020年11月物价公布后,市场又担心通缩再来。笔者认为,即使从CPI角度观察,短期的"通缩"也没有改变中国物价将进入长期低增平稳运行期的趋势;这段长期的物价平稳,将与过去40年期间的物价高波动和高增幅状态,形成鲜明对比。
  从CPI定基指数上看(1978年=100),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物价高涨幅,主要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10年期间物价水准翻番,由1990年的216.4上升到了1999年的432.2,之前和之后的物价上涨则相对平稳。显然,正是市场经济导入和间接型税收体制这两大改革因素,导致了那段时期中国物价的持续快速上涨。
  过去中国物价上涨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领先的首要原因,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本身带来市场化和商品化发展。改革开放之初,中国3/4的人生活在半自然经济状态,这种状态决定了中国的很多消费品,尤其是农产品的价格是显著偏低的--很多生产要素并没有在售价上得到体现,农民将剩余农产品出售时,他只要求获得边际成本,通常是他额外的几近于零的劳动力价格,农产品中的土地要素、资本投入等,都没有在售价中得到体现。随着中国商品化进程的发展,市场经济推进扩展了对要素回报的要求,原先商品成本的货币计算中没有被考虑进去的生产要素,越来越多地得到体现,随着生产要素对商品售价渗透率的提高,农产品等商品越来越完整地包含了价格形成的要素;只要商品经济对自然经济的吸收过程在继续,一般物价水平的上涨就不会停止。
  1993年之前中国的增值税体系还没有全面铺开,1994年后中国在经营中间环节征税的增值税、营业税体系全面建立。施加在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类直接和间接税收,增加了经营成本,经营者必定要求在售价中得到弥补,于是一般物价水平上涨和货币贬值。生产和技术的进步,投入中工业品比重不断增多,比如农业投入中的化肥、农机具等相对于劳动和土地的大幅提高,投入要素的工业制成比重增加,意味着其中的税收比重也上升,这就进一步带来了成本的上涨。尽管由于国家经济生产力进步带来了单位产品税率的下降,但工业投入比重的上升,还是导致了税收比重的增加。工业化带来了生产力进步和经济繁荣,但在间接型税收体系下,也带来一般价格水平的上涨。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中国建立直接型税收体系的未来税改方向不变。随着直接税体系的建立,间接税比重下降,税收对物价的影响将由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助涨转为助跌。
  中国物价长期平稳趋势形成
  当前中国物价走势的分化态势,表面上看很复杂:货币宽松环境下CPI高波动中相对高位,核心CPI持续低位运行,PPI持续收缩。但按照笔者观察通胀的三阶段划分,未来物价的长期趋势取决于经济体系中成本要素的变化,长期视角中货币因素已退居次位,中国未来30、40年的物价运行,将显著比过去改革后40年的物价低一个台阶。
  未来中国经济结构变动方向是服务化和信息化,工业化阶段已基本结束,信息化提高了各行各业的生产效率,使得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下降;相对于工业化进展带来的税收纳入增加,相对于工业化,服务化的税收纳入增加效应并不明显,因此即使没有税收体制改革,中国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也不会再现上世纪90年代产品成本中要素成本和税收成本扩展的现象。未来的物价增长,将更多地取决于经济体系本身的技术进步,仅仅因工农生产力进步"剪刀差"而来的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很缓慢的,未来的农产品涨价态势将长期放缓。
  未来货币环境或面临两个不同发展前景:数字货币对信用货币的替代,货币政策目标转向金融平稳。在人类货币发展史上,信用货币对金属货币的替代,打破了物价长期稳定的历史;未来如发生数字货币对信用货币的替代,那么物价的稳定将重又提高,届时物价的变化可能又需经历差不多一个世纪才能看出来,一代人的时间里几乎感觉不到变动,物价变动最重要意义成了经济历史研究者的统计数字。即使货币替代没有发生,货币政策重心也将由截至当前为止的经济和物价,转向金融平稳,这意味着新世纪以来货币过分宽松状态的终结趋势。
  中国物价运行波动性显著加大
  经常引发市场对中国高通胀预期的重要基础,是农产品价格高涨推高CPI。伴随着越来越多小品种农产品期货上市,农产品期货交易规模扩大,农产品价格日益脱离真实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显著加大。
  在农产品资本化的早期阶段,挂钩农产品的金融商品品种和交易量均比较小,农产品期货等少数几种金融工具,主要发挥了平稳市场的作用。在农产品期货市场中金融类交易占比成为主流之前,农产品自身供求关系和季节性供求规律仍对价格发挥着主导作用。农产品资本化对市场的稳定影响,其实是一把"双刃剑"。金融市场与商品市场不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具有显著的"结清"特征,即金融商品价格会迅速对各种信息做出反应,这种信息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噪声"。
  在西方,由于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为大农场、大资本模式,供给端的生产、经营者不仅抗波动能力较强,且对现货市场有着基本的定价权,因而农产品资本化对价格波动影响的"负作用",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实践中农产品资本化的价格稳定作用,要表现更明显一点。与海外世界不同,中国农产品生产仍然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农户模式仍然是主要经营模式,即使农户联营的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也大多是松散型的,以信息共享、风险分担为主要目的合作组织。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中间商对市场的价格控制力不断上升,生产环节的农户日益成为农产品市场上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在农产品资本化条件下,中国农产品经营的农户既对农产品金融产品价格没有影响力,对农产品现货市场也没有定价权。因此,随着近几年农产品资本化的发展,中国农产品价格波动性有着上升趋势。
  属于大宗品的农产品期货还有着国际市场产品"锚",因此国内农产品市场资本化后波动程度要受到国际市场限制。但是对于属地化、区域性的农产品,资本化后的波动性上升就极易呈现。2013年9月,中国鸡蛋期货上市;2017年12月,中国苹果期货上市;2019年4月、8月,红枣期货和粳米期货上市。2019年3月后,中国CPI突然跃升并在高位运行,食用品价格也打破季节性波动规律,原因就在于鲜果农产品期货炒作带高了现货市场价格。
  大概是国人的好打麻将习性,各类农产品期货推出后市场交易也一直较为活跃。中国农产品经营的结构--生产端分散、中间端集中、消费端分散,决定了中间商对现货市场价格有着重要影响力。这种结构决定了农产品资本化对价格波动,有着明显的助推作用,使得未来中国通胀走势的复杂性上升,客观上也增加了物价部门对通胀管理的难度,使得货币政策对通胀的影响力下降。
 
中小企业
 
两部门发文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通知》明确,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通知》提出,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引导省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支持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重点"小巨人"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选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二是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选定,每省份每批次自主确定不超过3个平台。
  《通知》明确,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二是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另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通知》强调,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分析人士表示,所谓专精特新,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此前,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就备受重视。2019年8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7月,17部门印发的《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潜力,但这类企业往往在发展初期从银行获得信贷的能力较弱,需要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通知》提出给予这类企业资金奖补,有助其发展壮大、做优做强,支持其加快上市则有助于这类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经贸态势
 
“十四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将呈现三大趋势
 
据悉,经济日报2月5日刊发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撰写的文章指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处于关键时期,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加大。要顺应发展趋势,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
  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呈现加快的大趋势。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要着力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同时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性变革。
  整体上看,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开放环境的支撑,我们既要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还要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
  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开放有着鲜明的特征,其中一个就是以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为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作出了重要部署,指明了重要方向。“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高水平开放,是我国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总的来看,我们要牢牢把握好服务贸易发展的三大趋势,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上下功夫,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趋势一: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正处于关键时期。首先,进入工业化后期,产业结构正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型升级。从国际经验看,进入工业化后期,服务业将呈现较快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业占比有望从2019年的53.9%提高到60%左右,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其次,我国进入消费新时代,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型升级。预计到2025年,我国消费规模将达到60万亿至65万亿元;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有望达到55%左右,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需求占比有望达到52%。我国开始进入服务型消费社会。再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服务贸易发展业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突破和广泛应用,数字经济发展迅速。预计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有望突破60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5%左右;到2035年,数字经济总量有望超过百万亿元。
  要看到,经济转型升级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加大。一方面,消费结构升级对服务贸易需求明显增强。到2025年,我国服务型消费占比将达到52.5%左右。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对服务贸易的需求明显加大。我国服务业发展仍存在较大空间。未来5至10年,我国服务业占比有可能提高到55%以上。此外,我国产业升级与服务贸易发展将深度融合。比如,服务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服务化,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过去几年,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左右,占外贸总额比重将由2019年的14.6%提升到20%左右。“十四五”时期,我们要顺应发展趋势,着力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一是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争取到2025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提升至40%以上;保险、计算机和信息、知识产权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贸易占比提高至30%以上。二是要明显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如,到2025年,估计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占服务贸易额比重将下降到15%左右;在保持制造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等优势的基础上,明显提升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等生产性服务贸易以及旅游等生活性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三是推动形成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新优势。争取到2025年,在进一步扩大电信、计算机、信息等服务贸易优势基础上,实现知识产权与数字技术等服务贸易顺差。此外,还要提升数字相关服务贸易出口比重,争取到2025年提升至30%左右。
  趋势二: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服务贸易较快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当前,我国服务业市场开放进程呈现加快的大趋势,不仅开放程度不断深化,而且重点领域开放实现重大突破。
  “十四五”时期,推动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一方面,要着力实现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要突破。一是推动服务业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服务业,并在打破服务业市场垄断方面实现实质性破题。二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进程。争取在近两年,率先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服务业市场全面开放;按照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基本完善外商投资的服务体系。三是清理并大幅削减服务业领域边境内壁垒。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引入相关发达国家对旅游娱乐、体育养老等重点生活性服务业的管理标准,并实现资格互认;建议全面推广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允许负面清单外的境外企业在我国提供相关服务,逐步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市场监管等领域实现与国际接轨。
  另一方面,还要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制度性变革。一是强化服务业领域的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比如,全面清理服务业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减少行政力量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全面实施普惠化的产业政策;减少选择性补贴、投资补助等举措,建议将产业政策严格限定在具有重大外溢效应或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域;更多采用普惠性减税、政府采购、消费者补贴等手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服务业领域的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强化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公平竞争审查;等等。二是推进服务业领域内外标准对接。要加快推进与发达国家在相关服务领域的职业资格互认,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管理标准体系,推进与服务业市场开放相适应的监管变革。
  趋势三:服务贸易在推动自由贸易进程中的作用提升
  当前,服务贸易发展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点、焦点。2010年至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年均名义增长4.8%,是同期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3%提高至23.8%,提升了3.5个百分点。有报告预测,到2040年服务贸易在贸易中的占比将提升到50%左右。整体上看,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开放环境的支撑,我们既要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还要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
  着力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一是对标世界最高开放标准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议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借鉴并率先实施国际最新投资贸易协定的相关条款,尽快开展电信、环保、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先行先试;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全面实施自由企业制度,建立严格的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全世界投资者、创业者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此外,建议率先在服务贸易领域实行自贸港政策与制度的“早期安排”。比如,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更大开放政策,取得自贸港产业发展的早期收获;建议对医疗健康、文化娱乐、旅游、教育、科技研发、会展等服务业行业发展所需原材料、基础设施配套的用品设备的进口实施“零关税”,并免除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是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随着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港澳拓展发展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粤港澳服务贸易互补性明显增强。加快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在拓宽港澳服务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将带动广东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一方面,要推动粤港澳服务业产业深度合作。在这一过程中,建议将广东自贸试验区内的开放政策扩大到整个大湾区,实现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的重要突破;赋予广东在负面清单制定中更大自主权,实行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政策;加快实行与港澳在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健康等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政策。另一方面,要推动粤港澳服务业市场体系直接融合。比如,可考虑逐步建立与港澳对接的、以信用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管理体系与资格互认体系,允许符合港澳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广东备案审核后直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加快推进产权保护制度化、法治化,并逐步加强粤港澳产权保护规则的对接,形成产权保护的合力和法治基础。
  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进程。一是尽快实现中日韩服务贸易发展新突破。在疫情冲击下,以共同维护供应链安全稳定为目标,推动形成中日韩服务贸易优势互补的分工合作新机制,其迫切性、现实性全面增强。一方面,建议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率先打造中韩自贸区升级版。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进一步降低货物贸易关税,还要逐步推进双边服务标准的对接、服务市场的融合。另一方面,还要率先实施服务业项下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中日韩服务贸易发展的“早期收获”。比如,适应我国消费结构升级大趋势,积极开展旅游、教育、文化娱乐等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推进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适应数字经济引领产业变革大趋势,开展智能制造产业项下的深度合作。二是要抓住机遇,以服务贸易合作为重点形成中欧经贸合作新局面。
总之,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不仅适应国内服务型消费需求,而且有利于形成与各国、各地区合作共赢的巨大市场空间,成为推动双边多边自由贸易的重要引擎。我们要找准关键点,不断推动自由贸易进程,从而更好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英国将正式申请加入CPTPP
 
  据报道,英国政府1月30日晚宣布,将于2月1日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英国国际贸易部表示,1月31日,英国正式"脱欧"将满一年,加入CPTPP将加深英国与世界部分发展最快市场的贸易联系,为英国创造机遇。
  英国首相约翰逊说:"申请成为第一个加入CPTPP的新成员,表明英国与全世界伙伴在最佳条件下开展贸易并成为全球自由贸易拥护者的雄心。"
  英国国际贸易大臣伊丽莎白·特拉斯表示,加入CPTPP将为英国企业创造巨大机会。"我们排在队伍的前列,期望在近几个月内正式开始谈判。"
  据英国国际贸易部公布的数据,2020年英国与CPTPP成员的贸易额达1110亿英镑(约合1521亿美元),自2016年来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
  2018年12月30日,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和秘鲁11个国家签署的CPTPP正式生效。协定覆盖4.98亿人口,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之和占全球经济总量约13%。
 
投资视点
 
全国省份GDP排行榜揭晓
 
  据悉,31个省份的2020年GDP(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全部公布。证券时报·数据宝2月1日推出《2020年全国省份GDP排行榜》。
  GDP作为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各省都在GDP这个赛道上加速、抢位。从各省份GDP数据来看,2020年GDP达到万亿的省份有26个。
  广东2020年GDP突破11万亿元,连续32年坐稳全国首席宝座。作为中国外贸第一大省,去年的出口情况受到疫情的强力冲击,但是下半年以来恢复势头迅猛,随着订单回流,广东货物进出口总额达7.1万亿元,工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连续7个月呈现正增长。
  按照GDP数据和2020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计算,广东省GDP约合1.61万亿美元。如果单列,放在全球经济体进行排名,广东省GDP排名世界第十三位,以一己之力,超越澳大利亚、西班牙等90%以上的国家,经济水平直逼韩国,是越南的6倍,是瑞士、新加坡、阿根廷和乌克兰的总和。
  4省GDP可排全球经济体二十强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中,中国防控措施严格有效,经济复苏领先全球,各省份全面发力,使得中国成为2020年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
  2020年江苏省成为亮眼的新星,受益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不断的攀升以及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江苏省GDP为10.27万亿元,这也意味着江苏成为全国唯二的GDP破10万亿的省份,10万亿俱乐部中新晋一名成员。
  作为10万亿新星的江苏实力雄厚,同样完美超越澳大利亚,经济实力相当于越南的5.85倍,几乎是瑞士、新加坡和阿根廷的总和。放在全球经济体进行排名,排在第十四位。
  如果将广东省和江苏省的GDP做一个加总,这两个省份的GDP可达到3.09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五,排在德国之后。
  作为在全国排名第三、第四的省份,山东省和浙江省的成绩单同样令人欣喜,GDP排名挤进全球经济体二十强,分列第十九、二十名。
  GDP赛道竞争激烈 多个省份实现"超车"
  2020年,经济发展经历重重挫折,多个省份仍然成功实现了"超车"。湖北被福建反超,位次下降一位;北京GDP同比增长幅度为1.2%,被河北反超;辽宁被江西反超;黑龙江被新疆反超;内蒙古被山西、贵州2个省份反超,位次下降二名,也是下降最多的省份。
  从增长幅度来看,21个省份的GDP同比增长幅度超过了全国水平(2.3%)。西藏的排位虽然是最后一名,但经济增长速度却是全国第一,以7.8%的增速领跑全国。"十三五"以来,西藏地区在投资的拉动下,地区生产总值每年以超百亿元的量增加,年均增长9%,增速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
 
北京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
 
  去年以来,各地长租公寓频现"爆雷",租客和业主都成为受害者群体,租赁市场的监管亟待加强。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直击长租公寓行业痛点,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过去,因为长租企业按月或季度给房东打款,期限错配会沉淀出巨大的资金池,一旦危机事件发生,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无法向房东打款,租客却仍与金融机构存在债务关系。简言之,长租企业向租客收取的资金,最多按季度交;如果租客按季度交,长租企业也要按季度向房东支付,这也杜绝了长租公寓"长收短付"的现象。
  针对押金难退问题,《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住房租赁企业应于签订承租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如实备案合同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
  此外,《通知》还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出资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的,应当取得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住房租赁企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深圳就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深圳住建局2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将落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租赁住房用地,并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支持产业园区提高配套宿舍建筑面积的建设比例。发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等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开发建设租赁住房。
  同时提出,落实租赁税收优惠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属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属一般纳税人的,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出租经批准的"商改租"住房的,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征收。
对个人在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或者信息申报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上海禁止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新增租金贷
 
  据报道,继深圳和北京后,上海也对住房租赁市场出手了。2月4日,上海市住建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建立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行为,同时严控租金贷业务,禁止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新增业务,压降存量。
  "《实施意见》的核心在于给住房租赁市场去'金融'属性。"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表示,"近年来,我国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迅速,且带有明显的金融投资属性,'长收短付''租金贷'等进入市场,之前部分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即是带有明显金融属性且过度扩张造成的。"
  《实施意见》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管理、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管理、加强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等9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维护上海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在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张吉辉看来,《实施意见》对租金管理的部分浓墨重彩,包括开立资金监管账户、严格资金收付要求、严控租金贷业务等。
  根据《实施意见》,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在上海注册的商业银行开立全市唯一的资金监管账户,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向所收储房源的出租人支付租金和押金,应当通过监管账户支付。承租方支付租金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租金应当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经营机构。
  "《实施意见》通过对租金的监管和约束,强制性地匹配了住房租赁经营企业现金(租金、押金)流入流出的途径、目标账户、时间节点和资金额度。"张吉辉表示,"在《实施意见》规范下,住房租赁经营企业既不可能对相应资金进行'时间错配',也无法对其进行'空间腾挪'。"
  《实施意见》的看点还包括严控租金贷款业务,未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原则上不得新增该项业务,已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应于2021年一季度前向上海市房屋管理部门报备贷款规模压降计划,确保2022年底前贷款金额调整到占企业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的存量'租金贷/租金'比重不能超过15%,这是住房租赁市场首个压缩租金贷占比的信贷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据了解,禁止新增"租金贷"业务针对的仅是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金融机构仍可以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不过住房租赁合同需要经过网签备案,同时对新发生的"租金贷"业务,金融机构经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承租人协商一致,应当直接放款至监管账户。
  "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机构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同时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强迫或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的长周期租金。"
  《实施意见》还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开业报告或备案手续;推行房源核验码制度,未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发布房源信息;优化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不断提升网签备案便利化程度,扩大覆盖面等。
  "春节后通常是租赁市场旺季,在此时间点上出台相应政策有助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市场各方权益。"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
 
河北列出36项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惠企纾困
 
  据悉,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损失,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河北省财政厅日前列出了6大类36项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惠企纾困,涉及保市场主体、稳外贸扩内需、普惠性减税、鼓励公益捐赠、结构性减税等方面。
  在保市场主体政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至全部制造业领域等。
  在稳外贸扩内需政策中,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等。
  在普惠性减税政策中,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此外,在其他惠企利民政策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
 
河北八条措施支持食品企业复产保供
 
  1月30日,河北省工信厅出台河北省食品工业企业复产保供8条措施,按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原则推进企业有序生产,全力保障民生需求。
  协调联动保民生供应。认真落实省工信厅企业特派员、县(市、区)联络员以及包联帮扶三项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食品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推进企业有序生产保供。
  协调推动重点项目建设。针对粮食深加工、乳制品加工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分区分级实施差别化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提供指导和帮扶,纾解企业遇到的难题和堵点。
  协调保障物流运输。指导食品企业按照交管业务"网上办""延期办""容缺办""应急办"等措施,加急办理相关证件,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物流畅通。
  加快新品研发和市场供应。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保障提供生活必需品的食品工业企业员工及时返岗返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加快产品研发设计步伐,力争推出一批营养、健康、安全、时尚的新品、爆品,确保市场供给充足多样。
  促进金融支持政策落实。重点对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和全省涉及民生必需品的食品工业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网络供应链融资、技术改造贷款等专项金融服务。
  促进市场消费扩容。指导食品工业企业积极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和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的"从厂到家"抗疫保供行动,围绕民生需求重点食品,筛选一批知名企业、品牌产品,组织产品展示推介,拓展产品销路,方便群众生活。
  实施品牌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消费者对低风险区食品工业企业产品消费信心。加大河北省食品产业强县、食品领军品牌、食品特色品牌的宣传力度,扩大品牌产品的消费市场。
  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合作。鼓励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以龙头企业、特色产品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产业链、供应链的对接合作,逐步打造形成稳固产业链条和特色食品供应网络。
 
深圳发布新版QFLP办法
 
  时隔三年,深圳再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办法进行了修订。1月2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鼓励所投资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实体经济企业。
  据了解,深圳早在2012年就发布了首份《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此后在2017年作出了修订,如今已经是第二次修订该《办法》。对比新旧两个版本发现,新版在实际运作上有不少亮点,如首次明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可以开展A股市场发行新股、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资本运作。
  从试点办法的内容来看,对比2017年版本,有几点明显的区别:
  第一,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展的业务内容上,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可开展A股市场发行新股、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资本运作;可作为上市公司原股东参与配股。
  第二,从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名称来看,新版强调企业名称应当加注"私募"字样,并符合相关监管部门关于试点企业命名要求。除试点企业外,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等字样。这贯彻落实了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对私募机构名称上的要求。
  第三,对于旧办法,新办法增加了禁止投资的负面清单。《办法》第十条明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不得进行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四,新《办法》修改了允许经营范围的条款。在《办法》第八和第九条,把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外商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开展其他业务的规定,从原来的"经审批或登记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分别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其他"和"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体现了证监会和中基协作为监管主体的强监管态势。
  加速人民币国际化
  事实上,深圳在逐步优化QFLP上早有酝酿。首先,在2020年10月11日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提出,要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准入限制。紧接着,10月26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近期发布的《关于促进深圳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IE)试点,推进WFOE试点,引入境外资金推进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
  而此前的QFLP办法自2012年诞生以来已经经过一轮调整。早在2017年9月,深圳金融监管局正式发布《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对2012年首次出台的试点办法进行了创新性调整,包括准许境内投资人参与设立QFLP管理企业;准许QFLP基金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降低合格投资者条件;准许外国投资者以境内合法收益出资;准许境内合格管理人发行QFLP基金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QFLP遍地开花
  所谓QFL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QFLP在我国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1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发布了QFLP试点政策,随后北京、天津、重庆、深圳、青岛、贵州、平潭、珠海、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QFLP试点政策。
  就在今年1月9日,广西也印发了《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促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而早在去年8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就已经签约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项目,出台暂行办法是让投资者在南宁片区申请设立QFLP有了明文规定。去年10月,海南也发布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并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定了全国最低的准入门槛。
  各地制定相关政策都旨在吸引境外资金助力本地优势产业发展--
  广西:重点支持数字经济、医疗健康、高端制造等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产业和生物医药等行业,助推南宁片区发展。
  北京:吸引境外股权投资资本优先投资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以上述产业为重点投资方向的股权投资基金。
  珠海:鼓励投向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实体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或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导向,直接投资于实业等。
 
 
南昌经开区设重奖支持企业上市
 
  日前,南昌经开区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搭建上市服务平台,制订出台《南昌经开区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设重奖鼓励和推动园区企业上市(挂牌),最高奖励达3000万元。
  据了解,该区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的,给予3000万元资金奖励;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给予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精选层挂牌,给予100万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从精选层转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给予2700万元奖励;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转板至新三板挂牌,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时,企业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给予5万元奖励;在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改并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30万元奖励。
  此外,该区还鼓励外地上市公司总部迁入经开区,注册地迁入的省外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注册地迁入的省外新三板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注册地迁入的省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疫情致美国经济陷入74年来最严重衰退
 
  据报道,美国商务部1月28日公布的首次预估数据显示,受新冠疫情冲击,2020年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萎缩3.5%,创1946年以来最大年度跌幅。这也是美国经济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出现全年萎缩,凸显疫情对经济破坏程度之深。
  从全年GDP分项数据来看,传统上作为美国经济增长主引擎的个人消费支出全年下滑3.9%,为1932年以来最差表现;企业投资和出口也遭受冲击,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8%,出口下降13%。主要受针对疫情出台的财政纾困措施影响,全年联邦政府开支增加4.4%。
  从季度GDP来看,疫情暴发之初,去年第一季度美国经济按年率计算萎缩5%。随着美国各州从去年3月中旬开始陆续颁布"居家令"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限制措施,去年第二季度美国经济创纪录萎缩31.4%。随着各州从5月、6月陆续开始重启经济、复工复产,加上联邦政府财政纾困的支持,美国经济在去年第三季度大幅反弹33.4%。但随着去年11月美国新冠确诊病例数激增,加之缺乏财政援助,去年第四季度美国经济增速放缓至4%。
  由此看来,能否抑制疫情蔓延仍然是决定美国经济走势的关键因素。富国银行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杰伊·布赖森表示,由于去年11月、12月疫情反弹,美国一些州重新出台封锁限制措施,许多民众自愿保持社交距离,个人消费支出遭到拖累,美国经济在去年底已失去增长动能。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日前结束今年首次货币政策例会后发表声明说,近几个月来,美国经济活动和就业复苏步伐有所放缓,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部门尤其低迷。疫情将继续对经济活动、就业和通胀造成压力,并对经济前景构成相当大的风险。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表示,美联储将继续保持高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立场,直至实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两大目标,但目前美国经济距离这两大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前白宫经济顾问贾森·弗曼表示,受财政纾困和消费缩减影响,截至2020年底美国家庭积累了约1.6万亿美元储蓄,加上去年底美国国会通过的9000亿美元经济纾困计划,这为2021年美国经济强劲复苏提供了需求支撑,但需求究竟会释放多少仍取决于美国民众多快回归到以前的消费水平。
  弗曼指出,美国经济面临的更大不确定性是失业人口能否尽快找到新的就业岗位。据穆迪分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马克·赞迪测算,美国在疫情中失去的约500万个就业岗位将永远不会恢复,餐饮等服务业员工需要另谋职业。
  为遏制疫情蔓延和推动经济复苏,拜登政府近期提出总额达1.9万亿美元的经济救助计划,但遭到不少共和党国会议员反对,未来民主、共和两党还要就政策细节展开协商。拜登政府官员警告,如果美国国会不尽快采取行动批准新一轮救助计划,美国经济将可能经历一场更加漫长而痛苦的衰退,并留下长期创伤。
  鉴于近期美国疫情形势并未明显改善,布赖森预计今年第一季度美国经济增长将与去年第四季度大体持平,未来几个季度经济增长将取决于疫情走势和疫苗接种进展。
  美国《华尔街日报》1月初进行的调查显示,经济学家预计,在额外经济纾困措施和疫苗接种的带动下,今年美国经济将增长4.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日前预测今年美国经济将增长5.1%。这样的预期能否实现仍要看未来几个月美国疫情形势会否好转。
 
美国会预算办公室称美经济年中或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据悉,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2月1日发布报告说,基于扩大新冠疫苗接种范围和放松疫情管控措施等预期,2021年年中美国经济有望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全年预计将增长4.6%。
  报告显示,2020年新冠疫情对美国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影响主要集中在旅游和酒店业等经济部门,低薪工人大量失业。不过,去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复苏强于预期,基于疫苗接种范围扩大、新增新冠病例数减少以及保持社交距离范围缩小等预期,2021年美国经济有望实现扩张,并在未来数年持续复苏。
  报告预测,今明两年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分别增长4.6%和2.9%,高于去年7月份的预测值。2021年至2025年,美国实际GDP年均增长率将达到2.6%。
  不过,美国就业市场复苏或将慢于整体经济回暖速度。报告显示,美国失业率今明两年将分别降至5.3%和4.9%,但就业人数或到2024年才能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报告还预测,美国通胀率未来几年将持续低于2%的目标,其中今明两年仅为1.6%和1.8%,2024年才有望升至2%以上。
  国会预算办公室指出,虽然经济增长预期较此前上调,但美国经济增长前景仍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包括疫情发展趋势、货币和财政政策有效性,以及美国公共债务和赤字大幅增加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等。
 
英国央行维持利率和资产购买规模不变
 
  据报道,英国央行2月4日公布利率决议,维持基准利率在0.1%不变,维持资产购买总规模在8950亿英镑不变,符合市场预期。
  英国央行预计,英国2021年第一季度经济将萎缩4%,该央行称,在经济取得重大进展之前,英国央行不打算收紧政策。
  英国央行利率决议公布后,英镑兑美元短线走高逾60点。截至北京时间4日20时13分,英镑兑美元汇率报1.3578。
 
澳大利亚央行将基准利率维持在历史低位
 
  据悉,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央行)2月2日声明,将把基准利率维持在0.1%的历史低位以支持澳经济复苏,央行还将在今年4月现有债券购买计划完成后,再加购1000亿澳元(1澳元约合0.76美元)由联邦政府和各州及领地发行的债券。
  澳央行行长菲利普·洛在当天发表的货币政策声明中表示,得益于新冠疫苗领域取得的进展,全球经济稳定复苏的前景已经好于此前预期,但复苏的实现仍离不开强有力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支持。
  菲利普·洛说,澳大利亚经济复苏势头仍在持续,有望在今年年中恢复到2019年末水平;失业率在今年年底可能保持在6%的水平,明年年底下降到5.5%。
  他说,澳大利亚央行仍将维持高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在实际通胀率可持续地维持在2%至3%的目标范围之前,央行都不会提高基准利率。
 
巴西2020年初级财政赤字创新高
 
  据悉,巴西国库局1月28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巴西2020年初级财政赤字达7431亿雷亚尔(1美元约合5.4雷亚尔),创下1997年开始统计该项数据以来的最高纪录。
  国库局表示,2020年巴西抗击新冠疫情支出达到5209亿雷亚尔,这是当年巴西政府初级财政赤字飙升的主要原因。另外,税收减少也助推财政赤字增加。
  自2014年起,巴西已连续6年出现初级财政赤字。此前国库局预计2020年初级财政赤字为8318亿雷亚尔。
  此外,国库局27日公布,2020年巴西公共债务达5.01万亿雷亚尔,比2019年增加17.9%。
 
日本2020年工矿业生产指数创2013年以来最低值
 
  据悉,日本经济产业省1月2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日本工矿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0.1%至90.9,是2013年有可比数据以来的最低值。
  受疫情影响,日本工矿业生产去年2月至5月连续大幅下降,6月至10月一度持续回升。由于11月开始疫情形势再度恶化,工矿业生产随之转入下滑。
  数据还显示,2020年12月日本工矿业生产指数环比下降1.6%至93.2。
  鉴于去年第四季度日本工矿业生产整体保持上升,经济产业省在报告中维持其对工矿业生产的基本判断为"正在恢复"。
  经济产业省同日公布的制造业生产预测指数显示,2021年1月制造业生产预计环比回升8.9%,2月预计下降0.3%。
 
投资分析点评
 
  ▲宁德时代扩建电池项目
 
  据报道,在锂电池旺盛的市场需求下,宁德时代(300750)2月2日公告称,拟合计斥资290亿元扩产或新建四川宜宾、广东肇庆、福建霞浦三个电池生产线项目。
  具体来看,在四川宜宾,动力电池宜宾制造基地五、六期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20亿元,投资主体为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期自开工建设起均不超过26个月;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其中五期占地约500亩,六期占地约500亩。
  在广东肇庆,宁德时代拟投建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基地,总投资亦不超过120亿元。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
  此外,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投资建设时代一汽动力电池生产线扩建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0亿元。
  对于四川宜宾和广东肇庆项目,宁德时代表示,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福建霞浦项目则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现有资源和自身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宁德时代在去年底刚刚宣布一轮投资扩建计划。2020年12月29日,宁德时代曾公告称,计划分别在四川宜宾、福建宁德和江苏溧阳新建或扩建电池产能,累计总投资不超过390亿元。其中,四川宜宾一期建设在2020年5月启动,年底又获100亿元扩产资金;江苏溧阳项目距上一次扩建也不过半年;福建宁德则是位于福鼎市的新项目。
  宁德时代官网显示,公司有五大生产基地,分别在福建宁德、青海西宁、江苏溧阳、四川宜宾和德国埃尔福特。此次最新投建计划落地后,宁德时代将再添广东肇庆一地。
  宁德时代加速扩产背后是市场对锂电池的旺盛需求。调研机构SNE近期公布了2020年全球锂电池统计数据:虽然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仍达到137GWh,保持了17%的增长。其中,宁德时代装机34GWh,连续四年位列世界第一。
 
  ▲中核钛白拟121亿投建5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据报道,中核钛白(002145)2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个议案,包括全资子公司东方钛业拟投建年产5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拟总投资为121.08亿元;东方钛业拟投建循环化钛白粉深加工项目,拟总投资为9.79亿元;东方钛业拟投建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拟总投资为9.93亿元;东方钛业拟投资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拟总投资为9.32亿元等。
  中核钛白全资子公司东方钛业拟投建年产5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尤其引人关注。该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10万吨、二期20万吨、三期20万吨,主要建设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收益预计最终年利润为52.8亿元(市场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
  5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的产品用于新能源动力汽车、储能等领域,其中规模最大,应用最多的就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之一,在安全性、循环寿命、生产成本等综合指标上相比三元材料具有相对优势。在其商用化以来,应用到包括汽车、船舶、储能在内的诸多领域,成为现阶段最具发展潜力的正极材料之一。
  据介绍,中核钛白将项目落地甘肃省白银市,不仅增强了东方钛业在锂电材料生产上的业务范围,增加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填补了甘肃省锂电材料市场,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解决就业、优化完善地方经济产业结构,也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谈及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时,中核钛白表示,本次项目投资旨在充分利用当地产业资源、区位、政策优势以及主营产品生产流程中形成的副产品,构造"硫-磷-铁-钛-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该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动力电池体系和储能体系等。公司将加速完成转型升级,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另外,在谈及拟斥资9.93亿元投建水溶性磷酸一铵(水溶肥)资源循环项目时,中核钛白称,项目的建设,可使公司由单纯的化工产业向肥化结合、肥盐结合转变,实现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可进一步支撑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同步建设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抽汽背压式汽轮机组装置为公司各生产装置提供蒸汽和解决部分生产用电,支撑公司产业发展需求;同时还可以向园区企业供应部分蒸汽,并支持园区企业生产稳定运行,保障公司和园区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中核钛白在公告中表示,建设年产30万吨钛白粉成品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一条年产20万吨钛白粉粗品生产线及配套附属工程,将有效提高公司整体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永兴材料拟投2万吨碳酸锂项目
 
  据悉,永兴材料( 002756.SZ )1月31日公告,全资子公司永兴新能源"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18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以及锂矿资源系列综合价值提升研发项目。同时控股子公司花桥矿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白市村化山瓷石矿年产300万吨锂矿石技改扩建项目。
  这些项目覆盖开采、选矿、综合利用和电池级碳酸锂制造等完整的锂产业链,合计投资总额不超过11.25亿元。
 
  ▲航天电器拟定增募资逾14亿投资新基建用光模块等项目
 
  据悉,航天电器(002025)2月1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发行不超过6388.6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6亿元,用于特种连接器、特种继电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153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年产3976.2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
  航天电器主营业务为高端继电器、连接器、微特电机、光电器件、电缆组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公司主导产品用于航天、航空、电子、兵器、船舶、通信、交通、能源装备等高技术领域配套。
  航天电器作为我国电子元器件骨干企业,一直都聚焦于高端电子元器件领域。新基建带来新的强劲需求,包括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领域均需要大量高端连接器、微特电机和光电模块等,未来高端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不过,航天电器目前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急需进行产线建设,实现产量和效率的大幅提升。因此,航天电器通过本次定增募资用于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并通过智能化、自动化(柔性化)产线建设,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生产保障条件。
航天电器的控股子公司林泉电机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控股股东航天江南下属全资子公司航天林泉拥有的电机经营性资产,进行电机的生产与销售。林泉电机拟以3.66亿元收购航天林泉拥有的电机经营性资产,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6亿元,拟收购的目标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通过本次收购,将解决目前航天电器的电机业务存在的关联交易问题,提升公司电机业务资产完整性。
 
  ▲中环股份120亿建智能工厂
 
  据悉,光伏热潮下,业内上市公司扩产不断,再有百亿投资项目亮相。中环股份2月1日晚间公告,公司分别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共同在银川市投资建设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及相关配套产业达成合作事宜,项目总投资额预计120亿元。
  中环股份表示,本次银川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能工厂项目合作,为行业提供优质产能,将大力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平价上网,提高光伏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竞争力,早日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目前,中环股份在单晶硅片环节与隆基股份形成双寡头格局。而隆基股份今年1月也有大规模扩产项目。1月18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拟耗资80亿元,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投建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金额为80亿元,将建成年产15GW单晶电池项目,预计于2022年投产。按照约定,上述项目投产后1年内,协议三方还将启动年产15GW单晶组件项目建设。
  此外,1月25日,晶澳科技宣布了100亿元的电池、组件投资计划。1月18日,东方日升公告签订《"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合作意向书》。拟在常州东方日升原有厂区内,建设年产4GW以上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及6GW以上新型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总投资约52.8亿元。1月8日,安彩高科宣布,与博爱凌创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年产18万吨压延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建设。
  事实上,上述光伏行业扩产项目,只是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光伏行业投资不断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有13家光伏上市公司共计宣布了逾40项扩产项目,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涵盖硅片、电池片、组件、玻璃、逆变器等环节。
  国家能源局1月20日公布,2020年风电新增装机716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4820万千瓦,超出市场预期。这也导致目前机构持续看好"十四五"光伏板块。
 
  ▲九天微星获中网投亿级战略投资
 
  据报道,民营卫星行业又迎"国家队"布局。2月3日,民营卫星公司北京九天微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九天微星")宣布完成亿级战略融资,投资方为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下称"中网投"),后者是由中央网信办和财政部共同发起的一支国家级基金。
  九天微星成立于2015年,是中国商业航天政策开放后最早成立的民营卫星公司之一,主营卫星整星研制及卫星通信行业解决方案。此前,该公司已完成六轮融资,累计融资总额超过5亿元,投资方包括中航资本( 600705.SH )旗下基金中航产投、中信证券( 600030.SH )旗下三峡金石基金、远洋资本、国富资本、天奇创投等。
  这是中网投首次布局民营航天领域,也是九天微星完成的第七轮融资。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卫星平台、载荷、地面终端的研发及产品化,加快行业应用拓展,进一步引进行业尖端人才。
  九天微星深度参与"卫星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内领先的小卫星全产业链服务商。2018年,九天微星通过两次发射将8颗卫星发射升空并全部成功运行,率先实现中国民营企业百公斤级卫星的自主研制及在轨验证。2020年,九天微星卫星工厂在唐山动工,预计2021年中建成并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目前,卫星载荷工厂启动方案设计。
 
  ▲德邦引入韵达战投
 
  据报道,八折锁定18个月的"战投友好版"定增之路一直难产,直到2月1日,德邦股份( 603056.SH )经过8个多月的坚持推进后,其引入战投的定增方案终获批,成为2020年2月14日定增新规以来的首单战投定增。
  德邦股份( 603056.SH )2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正式核准文件将在后期另行公告。
  伴随着本次定增落地,此前颇受关注的韵达股份(002120.SZ)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德邦股份的事件也正式落下句点。
  德邦股份在2020年5月25日,首次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战略投资者韵达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杉投资发行6673.91万股,募集资金6.14亿元。发行完成后,福杉投资将持有德邦股份6.5%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在经过两轮问询和发审会后,定增对象由福杉投资变为韵达股份,锁定期则由18个月延长至3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韵达股份及德邦股份选择的锁价定增颇有难度,去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引入战投出台新规后,对相关战略投资者定义、合作协议等各项规定更为严格,本次德邦股份引入韵达股份成为新规后首家成功的案例。
  据了解,韵达股份将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认购6.14亿元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锁定期为36个月,交易完成后,韵达股份将持有德邦股份的股权比例约为6.5%,为德邦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德邦股份的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I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东航集团再度输血东方航空
 
  2月2日晚间,东方航空(600115)推出一份定增预案,公司拟发行募资总额不超过108.28亿元,发行数量约为24.95亿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此次定增价格为4.34元/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航集团。
  本次东航集团向东方航空输血百亿并非没有预兆。就在去年10月,东航集团曾与4家企业签署协议,正式宣布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在集团层面引入来自4家战略投资者的资金,总计310亿元。根据相关协议,中国人寿集团下属全资主体出资110亿元,上海久事集团出资100亿元,中国旅游集团出资50亿元,中国国新出资50亿元,引资后,东航集团仍由大股东国资委控股。
  对于后续资金的使用,东航集团方面曾承诺,本次增资款将主要用于做强做优做大航空主业,并在航空保险、交通建设、旅游服务、产融结合等方面与战略投资者加强协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东航集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形成以全服务航空、经济型航空、航空物流为三大支柱产业,以航空维修、航空食品、科技创新、金融贸易、产业投资平台为五大协同产业的"3+5"产业格局。
  彼时,即有航空业内人士预期,东航集团未来有望将部分资金注入股份公司,这对正受到疫情影响的东航将有不小帮助,并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关数据显示,在2020年6月底,东方航空的资产负债率78%,南航股份是74%,国航股份是70%。
  预案显示,东方航空此次定增,募投资金具体投向为,东方航空拟投入48.2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60亿元拟用于偿还债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至78.90%,主要系受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近年来,东航集团除了前述启动的股权多元化改革,早于2017年6月,集团旗下东航物流还引入联想控股、普洛斯投资、德邦物流等在内的非国有资本进行增资扩股,并实施了员工持股。由此,东航集团持股比例降至45%,成为央企混改中首家放弃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企业。
  进入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催化下,央企航司的混改进程也明显提速。去年12月,南方航空全资子公司南航物流增资扩股,引入8家投资者,预计共增资33.55亿元。
  而在2019年7月,南航集团也曾宣布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首次采取央企和地方的合作模式,在集团层面引入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确定的投资主体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增资资金各100亿元,合计增资300亿元。之后,南航集团将部分注资注入了上市公司南方航空。
 
  ▲TCL系资本运作频频
 
  据报道,TCL系最近资本运作频繁。一方面,TCL家电集团对奥马电器的偏爱与日俱增,尽管奥马电器预计2020年将出现亏损,TCL家电集团仍大举增持。另一方面,TCL系还大举增持了天津普林。
  2月3日晚间,奥马电器公告,股东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月1日至2月2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86.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本次增持后,TCL家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
  今年以来,奥马电器涨幅明显,1月4日-2月3日短短23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达43.69%。
  但奥马电器的业绩并不亮眼。1月29日晚间,奥马电器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预计去年由盈转亏,全年将亏损7488.8万元-1.5亿元,而2019年盈利逾5000万元。
  奥马电器主要从事冰箱、冰柜的生产及销售业务、金融科技业务。由于旗下所运营的"钱包金融"平台陷入兑付危机,引起奥马电器近年来资金压力较大。
  2月3日晚间,TCL科技公告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天津普林未来业务持续增长充满信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14日、2021年2月1日-2月3日增持天津普林股票649.96万股,增持完成后,公司共持有天津普林6881.42万股,占比27.99%。
  天津普林于奥马电器类似,去年的业绩并未达到预期,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600万元-780万元,而此前公司在三季报中预计全年净利润为1900万元-2300万元。
  TCL表示,将持续助力天津普林核心业务发展壮大:提升供应商资源共享协同,保障原材料供应,合理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发挥TCL金融及产业投资平台优势,支持天津普林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业务收入汇兑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支持天津普林聚焦超高多层刚性板、高阶HDI等高端核心电子部件产品,着力拓展航空科技、汽车电子、5G产品及半导体封装芯片领域的应用。
 
▲河南许昌"牵手"华为公司共建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
 
  1月30日,许昌市政府与华为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此举对于加快许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完善黄河鲲鹏计算产业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协议,许昌市与华为公司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基于自主创新的中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构建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孵化平台、产业聚合发展平台和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原地区人工智能创新高地。该中心计划投资15亿元,将分两期建设。
  去年以来,许昌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动摇,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黄河鲲鹏硬件制造基地,并着手建设全国首个基于黄河鲲鹏架构、具有本土特色和亮点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本,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下一步,华为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源、创新和人才优势,在构建人工智能产业体系等方面与许昌开展深度合作。许昌市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与华为公司的互利共赢。
 
  ▲三星考虑投170亿美元在德州奥斯汀建芯片厂
 
  据报道,三星电子日前向美国德克萨斯州官员提交文件称,该公司正考虑在德州首府奥斯汀投资170亿美元建设一个新的芯片工厂,可能创造1800个工作岗位。
  文件显示,该项目将涉及在三星已经拥有的一块640英亩的土地上建造一个面积达700万平方英尺(约65万平方米)的新工厂。
  三星目前在奥斯汀有一家生产计算芯片的工厂。
 
▲MSCI称ESG投资呈现四大新兴趋势
 
  据报道,MSCI ESG研究部亚太区(除日本和澳洲市场)主管王晓书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造成巨大痛苦和生命损失,但也带来了改善社会共识、经济条件、商业行为和投资规范的独特机遇。越来越多投资者将目光聚焦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和气候因素。"他说,2020年,就ESG投资的发展而言,MSCI观察到四个重要的新兴趋势,即:ESG投资整合到不同的资产类别加速,投资者对气候变化数据和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长,疫情期间社会问题、供应链风险和产品安全等议题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的运用提升了ESG分析研究能力。
  据MSCI统计,截至去年三季度,追踪MSCI ESG指数的ETF资金规模同比增加了186%。在中国国内,据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内可持续投资基金规模超过1300亿人民币,同比也大幅增长。王晓书说,疫情期间,无论是新兴市场还是发达市场MSCI ESG领导者指数业绩表现都优于相对应的MSCI市场宽期指数。尤其是在新兴及亚太市场,ESG因子表现更强劲,ESG指数在新兴市场及亚太市场中都获得更高的超额表现。投资者对ESG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维度的意识日渐增加。
  同时,机构投资者已将ESG视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或绩效提升工具,其运用已经快速扩展到固定收益和其他资产类别。据悉,在德意志银行的一份最新报告中指出,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因素,尤其是气候变化可能引发的重大金融风险正愈发受到重视,这些因素有望进一步融入全球投资级债券市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球市场对社会责任债券的需求在2020年增长了75倍。
MSCI观察到投资者对气候变化议题数据和解决方案的需求不断增长。王晓书表示,中国国家层面上的目标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设定了方向,而企业自身如何与国家目标达成一致,在低碳经济转型中抓住机遇控制风险,对上市公司的ESG绩效以及财务绩效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疫情期间,社会问题例如劳工管理,供应链风险和产品安全等议题已经成为了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宝武集团将获昆钢控股90%股权无偿划转
 
  据悉,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钢铁板块再入手一家地方国有钢铁相关企业。2月1日,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煤能源, 600792.SH )公告,当天,云南省国资委、宝武集团和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昆钢控股)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云南省国资委委托宝武集团代为管理昆钢控股,委托管理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应力争在6个月内完成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托管只是第一步。根据云南省政府与宝武集团当天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在各自履行包括反垄断审查审批等程序后,将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云南省国资委将其所持昆钢控股9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宝武,云南方持有剩余10%股权。
 
▲社保基金会减持1.0804%中国人保股份
 
  2月1日,中国人保发布公告称,截至2021年1月30日,社保基金会通过委托的证券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A股477817648股,达到减持计划的54.02%,占公司当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804%。
  公告称,本次减持是社保基金会常规性投资业务安排,不影响社保基金会在公司的战略性持股以及与公司之间的市场化业务合作。至此,社保基金会本次六个月的减持期间已结束。
 
  ▲美的集团拟受让万东医疗29%股份
 
  据悉,万东医疗(600055)2月2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鱼跃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股东俞熔分别与美的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美的集团受让公司合计1.57亿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29.09%。
  万东医疗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型医学影像类设备和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里云主营业务包括医学影像远程诊断服务、第三方影像中心影像检查服务、SAAS云影像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万东(苏州)百胜主营业务为超声类影像设备和服务。
  2014年9月16日,鱼跃科技与北药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北药集团向鱼跃科技转让持有的万东医疗1.1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1%。2015年4月,该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股份过户后,鱼跃科技持有万东医疗1.1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1%,成为万东医疗控股股东,北药集团不再持有万东医疗股份。在这之前,万东医疗的实控人吴光明仅控制鱼跃医疗一家A股公司控制权。
  2017年4月,鱼跃科技与俞熔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鱼跃科技将公司总股本22%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俞熔,转让价格19.5元/股,交易总价16.57亿元。俞熔系美年健康(002044)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万东医疗2020年三季报显示,鱼跃科技、俞熔、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分别是公司的第一、第二和第六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是26.72%、17.67%和0.71%。
  据报道,2020年12月30日,美的集团发布了重新规划后的整体业务架构,从消费电器、暖通空调、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创新业务四大板块更迭为全新的五大业务板块:智能家居事业群、机电事业群、暖通与楼宇事业部、机器人与自动化事业部和数字化创新业务。
  美的集团的控股股东为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据悉,何享健家族目前控制的A股上市公司包括美的集团、盈峰环境、华录百纳及合康新能等。如果此番能够顺利将万东医疗揽入怀中,那么则意味着"美的系"在A股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数量将进一步扩容。
 
▲国资委正式入主铁汉生态
 
  据悉,铁汉生态 [300197]2月1日午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刘水及其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木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给中国节能的无限售流通股2.37亿股股份已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完成后,中国节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2%,通过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740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中国节能及中节能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4%,中国节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国新拟15.5亿元受让中直股份5%股权
 
  据悉,中直股份( 600038.SH )1月31日公告,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入积极战略股东优化股权治理结构,天津滨江拟将其持有的中直股份5.05%流通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国新投资,转让价格为52.0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15.5亿元,国新投资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这些股份。
国新投资是中国国新所属股权运作平台。此次股份转让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仍是公司实控人。
 
  ▲我乐家居遭自然人股东举牌
 
  据悉,我乐家居(603326)2月3日晚间公告,2021年1月27日至2月1日期间,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352.27万股,最新持股已超越"举牌线",合计持股比例达6%。
  此次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首次达到举牌线。查阅股东数据,举牌方最早进驻我乐家居是在2019年第二季度。2019年半年报中,于范易首度现身,彼时持有我乐家居231.59万股,持股比例达1.03%。此后每一季度于范易都有增持或减仓动作。
  据了解,于范易担任了包括参与买入乐居股份的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等在内的20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所任职公司基本集中于山东。
  从最新披露的举牌方此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看,自2020年8月至今,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一直频繁交易我乐家居股票。期间,我乐家居股价呈现较大幅度波动,尤其是去年9月下旬,我乐家居曾因疑似遭遇"杀猪盘"。
  目前,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约1900.29万股,合计持股市值近2.18亿元。
  公告显示,举牌方此轮增持我乐家居股票系因其看好未来上市公司发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乐家居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3.9%,上市公司股权较为集中。
  值得关注的是,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我乐家居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不超过总股本的1%。
  稍早前,我乐家居刚刚推出了较大规模的股权激励方案,公司于1月25日晚间公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月25日。首次授予价格为5.09元/股。
 
  ▲宝武集团旗下太钢不锈入股太重轨交
 
  据悉,太钢不锈( 000825.SZ )、太原重工( 600169.SH )2月3日公告称,太钢不锈拟收购太原重工持有的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太重轨交公司)20%股权,现金出资约5.48亿元。
  太钢不锈的实际控制人刚由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国资运营)变更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武集团)。2020年8月,宝武集团与山西国资运营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后者将太钢不锈的母公司太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宝武集团,宝武集团由此间接控制太钢不锈62.7%股权。这笔交易在2020年12月23日正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海航系供销大集破产重整
 
  1月29日傍晚,海航集团发布声明称,债权人申请法院对集团破产重整。随着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大幕拉开,首批进入重整程序的子公司名单也逐渐披露。
  1月29日深夜,海航集团非航空版块的上市公司供销大集( 000564.SZ )公告称,收到海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睿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其他债权人也相继以该理由对供销大集旗下24家子公司申请重整。
自2003年被海航收购后,供销大集历经数次重组,频繁以高溢价收购海航旗下资产,使得其资产规模实现了数十倍的扩张,但业绩持续低迷,并被大股东海航违规占用、违规担保逾两百亿。之所以存在如此高额的占用,是因海航集团与其旗下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存在问题。
 
▲比亚迪成立锂电材料公司
 
  1月27日,格尔木比亚迪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注册地址在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湖路6号505室,法定代表人为宫清,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格尔木比亚迪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销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等。
 
  ▲永福股份与宁德时代合资成立新能源公司
 
  据报道,去年斥资2亿元入股永福股份的宁德时代,如今进一步推进了双方的业务合作。永福股份2月4日晚公告,公司拟与宁德时代合作,以共同增资入股方式投资福建永福电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福电通")。
  宁德时代拟以6621.19万元投资永福电通,本次投资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永福电通60%股权,永福股份将持有永福电通40%股权。本次共同投资旨在充分整合宁德时代和永福股份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光伏+储能领域)的深度合作和产业布局,共同打造为客户提供先进综合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
  永福电通现为永福股份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本次交易,永福股份拟以增资方式认缴永福电通的注册资本3500万元,宁德时代拟以6621.19万元投资永福电通(其中,认缴永福电通注册资本6000万元,剩余621.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永福电通60%股权,永福股份将持有永福电通40%股权。
  本次增资后,永福电通拟更名为"时代永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其经营范围拟变更为:综合智慧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和工程总承包,光伏、新能源及储能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另外,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宁德时代有权对合资公司进行二次增资,在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共计持有不低于67%的合资公司股权。同时,宁德时代有权对合资公司进行进一步后续增资,最终总计获得85%的合资公司股权。
  永福股份表示,本次共同投资旨在充分整合双方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在新能源领域(特别是光伏+储能领域)的深度合作和产业布局,共同打造为客户提供先进综合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的龙头企业。
  据了解,永福股份是目前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电力勘察设计企业,目前正不断加大储能技术的创新研发投入,同时也承接综合一体化充电站设计建设。
  永福股份目前已具备100MW以上的大型储能电站的规划设计和开发能力、大型配套新能源发电储能电站的系统级应用和项目开发能力、风光储充等全场景微电网/微能源网的储能规划咨询和设计开发能力;公司还积累了大量的储能应用项目开发储备,累计容量超过700MWh,广泛涉及大型储能电站、风光储微电网、"多站合一"变电站、大型数据中心和园区综合能源示范工程等实际案例,目前正在开展大型储能电站的前期工作。
  早在去年12月,宁德时代已与永福股份展开股权合作。去年12月8日晚,永福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与宁德时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57万股股份(占比7.9998%),作价2.12亿元协议转让给宁德时代,目前宁德时代将成为永福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华天酒店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兴湘集团
 
  据悉,华天酒店2月4日公告称,为落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要求,根据压缩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的实际考虑,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拟将所持公司32.48%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此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天集团变更为兴湘集团,实控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
 
▲海航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
 
  1月29日傍晚,海航集团发布声明称,债权人申请法院对集团破产重整。
  当日深夜,海航系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确认上述情况,并披露了子公司及相关公司也收到被重整的公告。
  例如,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债权人玉龙租赁申请对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进行重整,海南银行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公司表示,若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大新华航空、海航集团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同时,公司还公告称,富来特货代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海航控股主要子公司也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相关债权人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除海航控股外,海航基础、供销大集、海航投资、渤海租赁、海航科技、*ST海创及*ST东电等海航系旗下上市公司,均发布类似公告。
  海航基础表示,海航集团29日收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通知书》,海航集团债权人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日,海航集团尚未收到海南省高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重整申请是否被海南省高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申请被海南省高院受理,基础控股、海航实业、海航集团将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海航基础公告还指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与此同时,海航系上述8家A股公司中,有4家沪市公司同步披露了2020年业绩预告。
 
  ▲贝佐斯卸任亚马逊CEO
 
  2月2日,亚马逊宣布,现任CEO、公司创始人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将于今年三季度辞去亚马逊CEO一职,将继续担任亚马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自公司成立起便一直负责云业务的安迪·杰西(Andy Jassy)将接任贝佐斯出任CEO。
  与此同时,亚马逊公布四季度财报,居家隔离利好线上电商,叠加购物季红利,亚马逊当季度销售额增幅超过四成,达1255亿美元,净利润达72亿美元,同比增长121%。
 
▲阿尔斯通完成收购庞巴迪运输
 
  据报道,疫情后,全球轨道交通行业最大的并购案完成。1月29日,法国轨道交通设备商阿尔斯通 (ALO.EPA)宣布,以55亿欧元(约合人民币429亿元)的价格完成对庞巴迪运输(Bombardier transportation)的收购。这意味其轨道交通业务规模超越西门子,成为仅次于中国中车( 601766.SH)的全球第二大轨交巨头。
  收购前,加拿大庞巴迪公司(BBD. TSX)和加拿大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CDPQ)分别拥有庞巴迪运输67.5%和32.5%的股份。此次收购,阿尔斯通以现金和换股形式从庞巴迪公司和CDPQ手中获得庞巴迪运输100%股份,交易总价值为55亿欧元。其中,CDPQ以庞巴迪运输32.5%的股份及额外7亿欧元现金,获得了阿尔斯通17.5%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管理视点
 
局外人为什么难以促成变革?
 
哈佛商业评论近日刊发由伦敦商学院的战略及创业学教授弗里克·韦尔默朗(Freek Vermeulen)、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的组织行为学助理教授阿芒迪娜·奥迪-布拉西耶(Amandine Ody-Brasier)联合撰写的文章,分析了局外人为什么难以促成变革?
 
  传统观念认为,新来者和局外人比现有企业更善于颠覆成熟的行业,因为他们不太受传统惯例、既得利益以及其他惰性使然的因素所阻碍。然而,大量的实证证据表明,在现实中,局外人通常难以促成变革。我们感兴趣的是,他们为何难以做到。
  为调查这个问题,我们研究了法国的香槟行业。我们与高管和行业专家总共进行了78次访谈,并利用该行业10年间所有香槟酒庄的大量定量数据对这一定性研究进行了补充。
  香槟行业很有意思,因为它非常成熟,而长久以来一直按照人人皆知的既定模式在运作。然而,在表面之下,结构性变革一直在酝酿,各酒庄都在重新思考事情可以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去做。我们的一位受访者将这一行业比作了俗话中在湖里游泳的鸭子:表面上一切显得平静安稳,可水下却在用力划水。
  这一行业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葡萄庄园主负责种植葡萄,然后卖给香槟酒庄,酒庄将葡萄变成著名的起泡酒,并负责品牌推广、营销以及向零售商的分销,而零售商则把葡萄酒卖给消费者。
  近年来,几家酒庄试图改变这种现状。比如,有些酒庄一直试图通过收购葡萄园来进行垂直整合;另一些酒庄通过与零售商达成协议,不再从事品牌推广、营销和分销,而是让零售商负责这些活动;还有些酒庄在加利福尼亚等其他葡萄酒产区建立了子公司,利用他们的专长来生产非香槟起泡酒。
  然而,我们的研究表明,葡萄庄园主们——酒庄仍然严重依赖于他们,因为只有用当地葡萄酿制的葡萄酒才能被贴上香槟这一标签——通常激烈反对这些变革的企图,他们认为这严重违反了该行业的不成文规则。
  葡萄种植者告诉过我们他们会如何惩治某些违规者,因为在他们看来,违规者采取的行动与该行业的利益和现状相抵触。比如,他们可能向其收取更高的葡萄价格,交付质量较差的葡萄,或者完全停止与其合作。有些人甚至给我们讲述了排挤与恐吓的故事,包括发出暴力威胁。
  我们的定量分析表明,虽然一瓶香槟酒的原材料成本可能在10欧元左右,但是葡萄种植者将这一成本价推高到了13欧元,以此来惩治那些违反了行业不成文规则的香槟酒庄,使其与其他香槟酒庄相比起来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
  然而,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有一个令人意外的发现:种植者在有人违反了行规的时候惩治的是该行业中相对而言的圈外企业——新酒庄、位于传统香槟村庄之外的酒庄、那些非家族企业的酒庄,或者那些被企业集团(比如LVMH)收购的酒庄。可是,在该行业的传统酒庄从事同样行动的时候,他们并不对其加以惩戒。
  换言之,传统的行业内企业得到许可,可以偏离行业的既有惯例,但是相对的圈外企业则不行;如果他们挑战现状,他们就要受到供应商的严厉惩罚。这是一个有趣的发现,因为它表明了一个可能的原因,为何相对的圈外企业通常发现自己发起变革如此之难:新入行者通常依赖行业的传统供应商提供关键资源,而这些供应商可能不允许该公司偏离既有的惯例。
  作为新来者,一家企业可能不会受阻于困扰着传统现有企业的那种常见惰性,可是我们的研究表明,它可能仍然会受到“环境惰性”的影响——即,企业之外的因素(比如供应商),这些因素制约了企业的行动,并迫使其遵守行业的传统惯例。
  对现有企业的启示
  在行业成熟时,各企业采用的习惯和惯例可能并未有成文的正式规定,但却得到了所有各方的理解和遵从。这些惯例规定了何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在该行业运营、交易支付如何进行、营销如何开展,甚至人们如何穿戴和交谈。
  挑战这些惯例通常十分困难,然而,当新技术、客户的喜好变化以及其他类型的颠覆让传统的运作方式变得相对低效时,挑战传统可能也是必要之举。
  我们对香槟酒行业的研究表明,非传统参与者可能发现很难以非传统的方式行事,因为环境惰性制约了他们。因此,圈外企业应该考虑一下他们在行业内可能要依赖的对象,以及这些参与者可能会如何阻止他们游离于规范做法之外运作。忽视他们可能会致使这些希望成为颠覆者的企业陷入失败。
  这项研究也向行业内的老牌企业传递了一条信息:他们可能身处一个发起结构性变革的特别有利的地位。他们在行业内的主要合作伙伴通常允许他们超越其传统的角色界限,因而使其能够步人之先。对于老牌企业而言,这是一个他人无法享有的机会。
 
信息化建设
 
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据悉,为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大数据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近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说,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并一起发布了"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简称"指南")。"指南"指出,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实施,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带动全国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技术创新方面,引导企业探索突破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环节"卡脖子"瓶颈,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融合应用方面,加快大数据在工业、金融、医疗、应急管理、城市大脑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形成一批成熟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跨行业、跨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大数据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在生态培育方面,引导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探索数据确权、流通、共享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强化产业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生态体系。
  "指南"指出,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石家庄印发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
 
  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将打造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形成富有活力、创造力的数字经济新生态和新格局,有力推动全市数字经济产业占GDP比重提升。
  近年来,正定数字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常山北明项目入驻,玥云数字产业园、联东U谷产业园顺利实施,已成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版图。石家庄高新区及鹿泉信息产业基地的通信导航、集成电路等优势,将与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形成空间联动协同、错位发展,共同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而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永久落户石家庄(正定)等政策叠加,更为其抢得发展先机。
  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位于正定高新区,地处新元高速以东、义慧路以北、文正大街以西、环城快速路以南,总用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1.5万亩)。围合区紧邻羊曲公路(X054)、环城高速、新元高速正定高新区口,距石家庄国际机场直线距离8公里。其中,园区西侧部分区域处于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约为3050亩。西部片区自贸区外部分与中部、东部片区地处正定县划片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11950亩。
  按照规划,到2025年,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数字资源开放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前沿基础和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具有鲜明特色和局部优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成为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新支点,为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数据引领的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并将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未来几年内,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将立足本地优势产业,谋划和推动数字产业项目加速落地,加快打造河北省数字经济集聚区和新高地。其中,将重点打造数字健康及智能硬件、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服务、数字基础产品、数字会展和跨境电商以及数字创意五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同时,围绕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重点打造"三区、三核、八组团"的产业空间布局。其中,重点打造以主要交通连接线为基底,从西向东依次打造数字新产业示范区、数字经济核心区、数字硬科技创新区三大产业片区;塑造区块核心功能,着力打造文化核、金融核、创新核;打造金融、总部与平台经济等功能集聚组团,并以产业社区形式(园中园模式)打造多个产业主题组团。
  石家庄将举全市之力协同推动数字资源要素加快向正定集聚,通过实施新基建示范和应用工程、新型研发机构引育工程、数字化升级平台工程和数字便民服务推广工程,汇聚产业资源、引导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形成试点示范效应,带动正定及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同时,还明确了健全组织保障等一系列推进措施,加快编制园区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先行,加快项目资源升级聚集,引导辖区已建成的常山北明大数据中心、联东U谷产业园等数字经济相关产业进行高标准升级,并向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拓展延伸聚集,与园区融合发展。依托中电科13所、54所技术支撑,通过市场手段,优选一批新项目落户园区。
 
广西认定第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区
 
  据报道,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近日发布通知,认定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为第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区。根据《广西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到2025年底广西将争取建设1-2个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10个左右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自治区级数字经济示范区。
  数字经济示范区将成为广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标杆引领,建成高速光纤网络,率先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示范区内5G全覆盖,为数字产业、企业、社会服务等提供坚实信息化支撑。示范区将以引进、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带动形成产业生态链;示范区将切实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公共数据开放、云资源共享、众创空间发展,健全"互联网+政务"及企业创新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创建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示范区将充分利用中国-东盟信息港平台以及与东盟国家政府间双边技术转移工作机制,积极走出去,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广西将组织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在示范区落地建设,建立示范区重大项目库,实施重大项目库年度滚动机制。示范区内条件完备的项目优先列入广西新基建、双百双新等重大项目库,由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积极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库。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发展、服务业发展、创新创业等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相关财政金融支持。与此同时,不断完善促进示范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土地、研发等方面的要素保障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市场、法律、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协助引进示范区内急需的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企业信息员园地
 
个人转让股权该交哪些税?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沈明东
  (二) 让我们接着上回来解读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目是“财产转让所得”,税率为20%,用股权转让所得乘以税率即可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比如印花税,评估费等。
  (二)、股权转让收入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是转让合同上标明的价格,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合理理由,税务机关会核定征收;再比如转让人除了取得合同标明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外,还有一些合同未列明但与转让股权相关的收入,也应当一并征税。“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所以有的时候并不仅仅是合同上标明的转让价格,其他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收益也要一并计算征税的。
  国税函[2006]8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三)、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5、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那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机关一定会调整呢?这个问题有待我们下回再分解。  (未完待续)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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