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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3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强调要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
 
  据悉,1月16日出版的第2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
  文章指出,要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文章指出,要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来的,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要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要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强调,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深化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我国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形形色色的经济现象,学习领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动过程,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准确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李克强要求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拟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往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
  李克强指出,过去一年极为特殊、极不平凡,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衰退等多重罕见的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克难奋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六稳""六保"成效显著,经济顶住巨大压力稳住了基本盘、实现了全年正增长,总量迈上一百万亿元新台阶,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十三五"圆满收官。成绩殊为不易、成之惟艰。
  李克强说,"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于办好自己的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依靠改革开放破解发展难题,扎实推进重大战略举措落地实施,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
  李克强指出,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发展仍面临巨大挑战和不确定性,要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毫不松懈地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加大改革开放力度,促进企业增强元气、提振信心、升级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安全发展能力,确保"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李克强说,这次征求意见要把群众和企业的难点和关心的热点反映上来,使政府工作、政策举措更加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更好体现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力争早见成效。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等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会议指出,广大市场主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力量源泉,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利益。要围绕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多出实招帮他们解难题,减轻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别减少70%和30%以上,各地也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特别是去年出台的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等政策,对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和经济形势复杂,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要标本兼治,持续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一是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二是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罚没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新设向企业收费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征收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要采取降标措施,取消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报关、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强制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创新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加强社保费征收情况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2020年我国GDP同比增长2.3%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数据。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国经济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高质量"成绩单"。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虽然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而且正在显现。
  初步核算,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0159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四季度增长6.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77754亿元,比上年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384255亿元,增长2.6%;第三产业增加值553977亿元,增长2.1%。
  宁吉喆表示,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大关,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又跃上一个新的大台阶。按照目前测算的年平均汇率折算,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7万亿美元左右,稳居世界第二,占世界经济的比重预计达到17%左右。
  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也得到提升。数据显示,消费仍然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54.3%,高于资本形成总额11.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逐季增强。宁吉喆表示,虽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全年看仍是负增长,但是三四季度已经转正,特别是四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达到了4.6%,已经开始接近前几年的正常水平。
  与此同时,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发展贡献新动能。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7.1%、6.6%,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3、3.8个百分点。此外,需求结构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高技术产业、社会领域的投资均比上年增长10%以上,为10.6%、11.9%,分别快于全部投资7.7、9个百分点。
  宁吉喆介绍,2020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达78%,比三季度回升1.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6,比上年缩小0.08,城乡区域发展的差距继续缩小。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快于东部。
  消费和制造业投资有望加速回暖
  展望2021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近期发布的预测均认为,2021年中国经济增速为7.9%。
  宁吉喆表示,从我国的情况看,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进出口也有望延续目前态势。投资方面,还要加大有效投资的力度,把我国较高的国民储蓄率转化为实际投资的成果,同时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更好地发挥三驾马车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预计,2021年居民消费和制造业投资有望加速回暖,从而强化"内循环"的复苏动能,引领中国经济的强势反弹。四季度消费升级类商品的销售提速,叠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的收窄,预示着伴随消费升级重心向低线城市、农村地区的下沉,新的消费增量有望打开。当前趋紧的生产能力,叠加2021年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向好预期,有望推动中国制造业投资的渐次反弹。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也认为,需求可能成为推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预计2021年中国经济增速或达8%左右。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是2021年影响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的主要变量,预计全球经济将整体延续缓慢复苏走势。国际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这些因素将进一步通过贸易、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等途径传导至国内。
 
郭树清五点反驳"中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论调
 
  1月18日,在第十四届亚洲金融论坛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就国际舆论对中国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说法予以详细反驳。
  郭树清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对世界形成积极影响。最近10年里,中国对世界增长实质贡献平均达到30%左右。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国际社会也存在着一些负面的舆论。20多年前的一种说法是,中国并非市场经济,需要一个过渡时期。而近些年的指责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其最主要的依据是,中国有强大的国有经济部门,国家产业政策扭曲了市场关系。"这显然是一个极大的误解。需要澄清以下五点。"郭树清称。
  郭树清从中国民营经济的占比、国企所得到的政府补贴的真实情况、银行与国企间的关系、中国产品竞争力与劳工权益等方面予以详细反驳。
  第一,中国的民营经济目前占到全部经济的60%。上世纪70年代末启动改革前,中国几乎没有什么非公有经济。如果存在着所谓的国家垄断和国有保护,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发生呢?
  第二,中国的产业政策总体上与市场导向改革保持一致。上世纪70年代末,鼓励在国内发展轻工业,同时也迅速放开消费品进口,从电视机、洗衣机到小汽车、大卡车,中国成为"万国品牌博览园"。80年代后期开始,主要的政策目的是防止过度竞争导致的重复建设。最近10年来,淘汰了大量的高耗能、高污染、高负债的企业。正是由于有公开、公平和充分竞争,中国才成为产业门类最齐全的国家。
  第三,国有企业总体上从政府得到的是负补贴。平均而言,国有企业的税负大约是民营企业的2倍。国有企业实际上还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私有工厂和外资公司长期高速增长,一个重要原因是税费优惠。各级政府安排国企相关预算,主要用于分流安置富余职工、补助职工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支出。
  第四,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财务完全独立。中国的银行体系在世界上盈利能力最强,如果其长期向企业提供补助,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信贷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且银行的股东早已多元化的背景下,即使是国有股份占比较大的银行,也不可能向国有企业输送利益。
  第五,中国产品竞争力较强并非由于劳工权益受损。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和农民都是国家主人。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职工群众被授予了民主管理企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很少有国家可以比拟的。过去10年,中国工人收入快速增长,其中农民工收入水平提高近2倍。
  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郭树清认为,亚洲有可能重回几百年前所具有的文明引领地位。如果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的现代化,简单重复欧美日的道路,那对世界将会是巨大的灾难,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日益脆弱已经发出许多警告。因此,实现更可持续发展是唯一正确选择。
  为实现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郭树清表示,必须长期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同等重视发展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决维护法律秩序和主权尊严。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刑法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秩序为目标,与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相适应,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操纵市场等四类证券期货犯罪的刑事惩戒力度。
  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一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此前,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修正案共有三个,包括1999年刑法修正案、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和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此次对刑法修改是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对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有重要意义。
  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披造假刑罚力度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修正案大幅强化了对上述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对于欺诈发行,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不限额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的1%~5%提高至20%~1倍。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不限额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睿表示,此次刑法修改,将大幅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对于一些犯罪成本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产生重大的威慑,对此市场反映也比较强烈。刑法的修改,对于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新证券法对于调整对象的范畴,在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基础上,又加入存托凭证、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为了实现无缝对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160条予以修订,扩充了欺诈发行的证券品种范围。同时,为了加大在自由刑与罚金刑方面的打击力度,增加第二档次的法定刑,并且改用无限额罚金制结构。另外,针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施的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等犯罪行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均将这两类人纳入打击范围,以严密追究刑事责任的法网。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10多个条文涉及金融犯罪的修订,体现出与时俱进和合理地调整对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立场,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动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刑事立法举措。"王新表示。
  强化对"关键少数"刑事追责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改,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往往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修正案强化了对这类主体的责任追究,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
  经修改后,刑法修正案(十一)能够精确惩处"幕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往掌控拟上市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实践中许多欺诈发行行为都是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的。因此,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欺诈发行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时实行"双罚制"。
  李睿介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首次出现在刑法中,是在《刑法修正案(六)》第九条增设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该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实践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案件中实际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此次修正,针对这两类犯罪增设了这类主体,并强化了责任追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高管实施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犯罪行为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此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订的另一大亮点是压实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其勤勉尽责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将保荐机构的人员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李睿表示,此次刑法修正案加强对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惩戒力度,将强化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中的法律责任,特别是保荐机构的责任与风险加大,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更高,这也是香港市场证券发行过程中投资银行往往只承担承销人角色而不充当保荐人的重要原因,因为其法律责任重大而且严厉。在香港证券市场,所有的招股说明书与信息披露文件,均由律师完成,即因为律师对法律的理解与把握更加精准和专业。
 
央行发文细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1月20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按照业务实质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对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强化公司治理要求,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2010年6月,央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此次《条例》是将原有的作为部门规章的《办法》上升为行政法规,以完善对支付机构的监管。
  央行也表示,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办法》奠定了支付机构监管基础。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风险复杂多变,机构退出和处置面临新的要求。总体看,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迫切需要加快推动出台《条例》,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为适应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防止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条例》按照业务实质确定支付业务新的分类方式。即,按照资金和信息两个维度,根据是否开立账户(提供预付价值)、是否具备存款类机构特征,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分类确定业务监管要求。
  此外,对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强化公司治理要求,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同时,通过正面清单加负面清单方式,明确成为支付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条件及禁止情形,加强对股东资质、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监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近年来,我国支付市场发展迅速,但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直连,通过银行违规进行跨行清算;部分机构"无照驾驶",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条例》法律层级更高,威慑力更强,将更好地规范支付清算市场。
  相比于此前出台的规范支付行业发展的文件,《条例》一项重要的新增内容,就是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条例》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分为两个层级,被外界看作直接针对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互联网支付巨头,也是在《反垄断法》对市场界定作出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央行对支付领域的反垄断明确具体而详细的界定标准。
  一方面,对于存在一个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二分之一、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五分之三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央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另一方面,对于存在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央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董希淼表示,《条例》与《反垄断法》有效衔接,赋予央行认定支付服务市场垄断地位的权限,填补了之前法律法规空白。同时,《条例》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股东准入条件和禁止行为,要求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有助于防范资本在支付服务市场无序扩张。
  "《条例》在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精神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加强支付服务市场反垄断规制,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支付服务市场健康高质量发展。"董希淼称。
 
证监会要求从四方面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据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月16日在出席第二十五届(2021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时表示,要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推动《公司法》的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制订,严格履行监管主责主业,推动健全司法执法体制,落实"零容忍"的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阎庆民指出,要从"四个持续"出发加强上市公司监管。
  一是持续夯实法治基础,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保障。证监会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其中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同时推动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刑事惩戒的力度;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指导沪深交易所配套完善相关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四梁八柱"初步确定,基础制度逐步优化,为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纵深推进市场化改革。去年一年,全市场并购重组经过证监会审核的仅占2.79%,平均审核用时37天,远远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科创板、创业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制度已经全面实行注册制,在证监会注册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监管的震慑力。证监会依法查处了康得新等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向市场释放了从严监管和"零容忍"的强烈信号,这在去年一年是比较显著的,在资本市场30年里力度也是空前的。
  四是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底线。证监会在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过程中,探索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从多维度对上市公司进行画像,及早发现风险苗头和违规线索,监管的及时性、精准度不断提高。
  阎庆民提出,要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监管与服务,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
  第一,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将继续推动《公司法》的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制订,不断夯实监管工作的制度基础;结合注册制改革的发展与市场进展,健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退市等各方面规则,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
  第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上市公司只有牢记回报投资者的初心,不断提升内在质量,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无愧于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诚实守信、守法合规、完善治理、规范发展、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引领创新、防控风险,真正扛起提高质量的第一主体责任。
  第三,进一步优化监管与服务。一方面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创新领跑者和产业排头兵作用;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监管主责主业,推动健全司法执法体制,落实"零容忍"的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四,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证监会将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强化与立法、司法机关、宏观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联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营造上市公司良好发展环境。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将修订
 
  据悉,证监会1月15日就修订《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类型和交易类禁入规则、市场禁入对象和适用情形。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该修订主要是与新证券法相配套,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要求,为从严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人员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修订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类型。征求意见稿将市场禁入分为"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身份类禁入)以及交易类禁入两类。前一类属于沿用现行《规定》的禁入措施,后一类属于新增措施。
  二是进一步明确交易类禁入规则。明确适用条件,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在证券交易场所二级市场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全部证券(含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适用于违反规定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禁止交易的持续时间不超过5年,同时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做好配套的账户交易权限限制工作。征求意见稿还对有关责任人员被责令依法买回证券、被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持有的证券被依法强制扣划或转让等情形作了例外规定,避免不同规定叠加碰头、相互掣肘。此外,为避免影响相关主体践信守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将事先承诺行为纳入除外事项。防控市场风险,一方面,为避免因交易无法了结引发信用风险,将信用类交易业务纳入禁止交易的除外情形;另一方面,允许投资者卖出被禁入前已经持有的证券,大股东、实控人和董监高等如果被采取交易类禁入措施,仍可依法卖出被禁入前持有的股票,但是需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各证券交易场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对象和适用情形。市场禁入对象方面,将近年来执法实践中已实际被采取市场禁入的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人、各中介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等人员明确纳入禁入对象。适用情形方面,明确将信息披露严重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列入终身禁入情形,同时,明确交易类禁入适用于严重扰乱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松绑券商"出海"条件
 
  1月15日,证监会提到要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其中考虑到新《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审批的相关规定,相应将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为此,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具体来看,针对券商设立境外子公司条件的相关表述出现较大修改。第八条修改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应当与其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以及风险控制指标、从业人员构成等情况相适应,符合审慎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存在三类情形之一的,不得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
  第一类情形为"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或因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被采取监管措施,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第二类情形为"拟设立、收购子公司和参股经营机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未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或者该国家或者地区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未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签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在2018年版本的《管理办法》中,第八条曾表述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符合5项条件。其中包括"硬门槛",即"财务状况及资产流动性良好,证券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
  有关专家解读上述第八条规定时表示,新修改的表述更符合备案制的理念,"旧条文规定的是积极门槛,也就是必须同时满足全部五个条件才能设立境外子公司。而新规定是消极门槛,只要能排除掉所规定的三种情况,都可以设立境外子公司。"
  新《管理办法》不再提及券商要有60亿净资产的前提条件,对于财务状况要求,证监会修改第九条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应当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良好,具备对子公司的出资能力且全资设立,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除外。"这对于想要发力海外市场的券商而言,是重大利好。
  在此次修改中,证监会明确了备案流程,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应当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决议通过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备案情况说明。
  另外,证监会还提到,若发现券商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迎来首次修订
 
  据悉,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近期,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对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新增三项检查
  早在2015年11月,证监会就发布《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自2016年全面开展。5年多之后,《清单》迎来首次修订。
  此次的主要修订为四方面,删除"私募基金管理人检查",增加"首发企业检查"、"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检查"、"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服务业务检查"。另外,证监会还对部分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进行修改。
  具体来看,新增"首发企业检查"中,证监会主要抽查证券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有关情况。证监会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将问题、风险导向和随机抽签相结合进行确定。随机抽签比例为5%,从频率来看,每年一次抽查。
  更重要的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评级机构在被纳入为检查对象后,证监会新增加检查对象"律师事务所",主要抽查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情况,同样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此外,证监会还新增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从事证券基金服务业务检查,主要检查服务业务质量,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为每年一次。
  严监管倒逼中介机构要当好看门人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越来越高。
  深圳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过去部分律所"轻风控、重业务",也有律所风控流于形式,"现在监管层对中介机构的要求整体收紧,处罚力度加大,法律要求也更高了。也就是说,不能光顾着冲业务规模而无视风险。"
  2020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明确,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而在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相关律所未对重大事项变化进行关注核查,判决律所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此次《清单》修订中,另一类中介机构的抽查比例也出现调整。据梳理,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检查的抽查比例下限有所提高,此前抽查比例为10%~30%,如今修订为20%~30%。
  2020年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地方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对7家评级机构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评级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等合规问题。
  而2020年底多个AAA评级债券爆雷事件,也引发市场对评级泡沫的抨击。此前有评级机构人士表示,有发行人无法获得理想评级后更换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依赖给此类客户增加评级承揽业务,这也导致业务风险增加。2020年中纪委曾点名批评评级机构东方金诚两名高管,为多家企业信用评级提供帮助。
 
金融机构债委会规程发布
 
  1月15日,银保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明确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要求。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工作规程》共21条。明确了债委会职责定位,债委会是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工作。扩大债委会成员的覆盖范围。明确对债务规模较大、存在困难的非金融债务企业,3家以上持有债权(含贷款、债券等)、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债权、依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等可以发起成立债委会。区分债委会层级。债委会原则上由直接对企业持有债权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组建。涉及中央企业或者重大复杂的企业集团,可以在金融机构法人总部层面组建债委会。
  《工作规程》支持债委会在破产程序中积极发挥作用。债委会可以代表成员机构,主动向法院推荐管理人、积极配合制定重整计划及债权受偿方案,做好与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会议的有效衔接。明确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要求。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与失信惩戒机制作用。
  《工作规程》要求做好与联合授信制度的衔接。联合授信企业发生债务风险的,牵头银行可推动组建债委会。对债委会参加机构、主席单位、副主席单位、债权人协议、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债委会基本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规定对债委会运作的约束机制。针对债委会成员机构的不当行为,支持债委会或者自律组织采取内部通报等自律性惩戒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金融管理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约谈、向债委会成员机构总部通报等方式,督促其规范行为。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规程》总结了前期风险企业债务问题特点及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现有债委会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工作规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银保监会就偿二代二期修订征求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银保监会对偿二代现行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偿二代二期工程20项监管规则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和修订说明,并于近日在业内征求意见。
  2015年2月,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下称偿二代)正式发布,并进入过渡期试运行,于2016年起正式实施。偿二代建成实施以来,在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提升行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国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势,以及保险经营环境、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的不断变化,偿二代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本次修订在偿二代"三支柱"监管框架下,对现行17项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增加了3项新的监管规则,即第7号规则《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第14号规则《资本规划》、第20号规则《劳合社(中国)》,形成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共20个监管规则。
  第一支柱修订:对投资资产穿透到底 准确识别投资风险
  在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实施穿透监管,准确识别和计量保险公司投资风险。如果资产无法穿透,将适用惩罚性的资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计量投资资产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时,应当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保险资金的最终投向,基于实际投资的底层资产计量最低资本,以准确反映其风险实质。
  比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托计划,若其底层资产为房地产,则应当按照穿透后的房地产计提最低资本。同时,对于因嵌套关系复杂而无法穿透的资产,设定了惩罚因子,大幅提高其资本要求,引导保险公司减少投资嵌套,提高信息透明度。
  此外,严格资本认定标准,夯实保险公司资本质量。比如,强化核心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现行规则下,长期寿险保单的未来盈余全部计入核心资本。征求意见稿根据资本定义和标准,按照剩余年限对保单未来盈余进行分组,再通过资本报酬率折现区分吸收损失能力,分别计入各级资本。又如,完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认可标准,防止高估偿付能力。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要求按照成本模式计量金额确定认可价值。
  同时,征求意见稿强化了保险风险监管,科学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比如,针对车险市场风险实际,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风险因子的超额累退分档,增加了保费增速特征因子,有助于更准确体现不同公司的风险。又如,针对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风险较大的情况,征求意见稿将贷款余额作为其风险暴露,并借鉴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确定了相关风险因子,大幅提升了该险种的资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监管标准,引导保险公司审慎投资。比如,在实际资本评估方面,征求意见稿完善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认可标准,强化了减值要求。对于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蓝筹股,允许以市场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对于保险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若账面价值持续低于市价一年或低于账面价值的比例超过50%,应当以市场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
  在最低资本评估方面,对于保险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征求意见稿大幅提升了其基础因子。对于子公司,基础因子由0.1提高至1,即实施100%的资本扣除;对于上市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础因子由0.15提高至0.35;对于未上市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础因子由0.15提高至0.41。
  同样备受业内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利率风险计量方法,引导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利率风险是市场风险的二级风险,是寿险公司份额比重最大的单项风险,其资本占用约占寿险公司最低资本的60%-70%。征求意见稿对利率风险计量方法进行了全面完善。
  包括:优化对冲利率风险的资产范围,按照资产现金流实质、与会计分类脱钩的原则,将与利率敏感的资产全部纳入利率风险的对冲范围;统一资产负债评估的基准利率曲线和不利情景,对于资产负债评估,统一采用6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及其不利情景,更为及时地反映保险公司利率风险。
  第二支柱修订:优化评级标准 科学反映实际风险
  在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优化了风险综合评级(IRR)评价标准,科学反映保险公司实际风险。
  比如,本次修订细化了保险公司的监管评级类别,将A类和B类分别细分为AAA、AA、A和BBB、BB、B六个子类,进一步提高区分度;全面修订了难以资本化风险的各项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指标从现行的535个精简为112个。
  此外,优化流动性评价标准和指标,全面监管流动性风险。
  比如,针对保险公司流动性管理以及业务结构特点,分别对产险、寿险和再保险公司,从资产端、负债端角度设置差异化风险指标,全面监测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强化了现金流测试对短期风险的预警能力,将现金流测试的频度由每年一次修订为每季度一次,同时将现金流预测区间统一为未来12个月。
  第三支柱修订:扩展信息披露内容 发挥监督约束作用
  在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方面,本次修订进一步扩展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增加了对重大事项、管理层分析与讨论、外部机构意见、偿付能力报告审计重大变动等披露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相关方的监督约束作用,更有效地防控偿付能力风险。
  此外,保险集团规则重点针对风险传染和集中度风险等集团特有风险,明确最低资本计量标准,防范风险过度集中以及交叉传染。同时,明确了保险集团风险综合评级(IRR)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的监管要求及评价标准。
  据了解,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监管部门将对20项监管规则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议后再正式发布。实施时间和过渡期安排将另行考虑。
 
稀土行业迎首部法规
 
  据悉,中国稀土行业即将迎来首部管理条例。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1月15日,工信部发布《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29条,明确稀土管理职责分工,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投资项目核准制度,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指标管理制度等,并强调加强稀土的全产业链管理,强化监督管理。
  (一)明确稀土管理职责分工。国务院建立稀土管理协调机制,研究决定稀土管理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稀土管理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稀土行业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稀土管理有关工作。
  (二)明确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投资建设稀土开采项目或者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核准手续。
  (三)建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指标管理制度。一是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拟定稀土开采总量指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总量指标,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定总量指标使用方案。三是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总量指标使用方案实施稀土开采或者冶炼分离。
  (四)加强稀土行业全产业链管理。一是流通方面,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销售非法开采、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第十一条)。二是综合利用方面,鼓励和支持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工艺,对含有稀土的二次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禁止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含有稀土的二次资源以外的稀土产品作为原料从事冶炼分离生产活动。三是产品追溯管理方面,规定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海关、税务等部门建立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稀土金属冶炼企业应当将生产、销售数据及其包装、发票信息录入追溯信息系统。四是进出口管理方面,规定稀土产品进出口企业应当遵守对外贸易、出口管制等法律法规。五是国家实行稀土资源地和稀土产品战略储备。
  (五)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海关、市场监督、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等企业的监督管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二是赋予监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扣押有关稀土产品及设备、查封生产或者销售稀土产品的场所的行政强制措施。
  (六)明确法律责任。对违反总量指标使用方案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以及非法购买、销售稀土产品、违反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管理、擅自动用稀土储备、妨碍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稀土学会副秘书长张安文介绍,该条例提炼了多年来国家和地方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运行机制和相关规定、政策,同时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上升为更加系统、规范、更具操作性的管理条例。这意味着,未来稀土行业的管理将更加规范,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也更易协调和更加有效率,稀土资源保护和绿色提取将得到有力支撑和充分保证。
 
政策要闻
 
▲发改委强调今年宏观政策不会出现"急转弯"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司长严鹏程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宏观政策肯定会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出现"急转弯"。发改委将根据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做好政策进退之间的平衡,应对好各种不确定性。宏观政策将继续保持必要的支持力度。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声音认为,2021年政策要全面退坡甚至是退出。"我认为,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严鹏程说。
  严鹏程表示,一方面,发改委制定实施宏观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确保经济能够平稳健康运行。基于这个目的,今年的宏观政策,肯定会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实际需要相匹配,不会出现"急转弯"。下一步,发改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按照"六稳""六保"的要求,根据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做好政策进退之间的平衡,应对好各种不确定性。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微观市场主体还将经历一段恢复期,一些中小微企业"大病初愈",有的还没有完全恢复元气,宏观政策将继续保持必要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不仅需要宏观政策,更需要改革创新。去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影响,我国加大了宏观政策对冲力度,特别是出台了一些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对稳定经济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要看到,有些临时性、救急性的政策不能作为"长久之计",随着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还是要在常态化政策环境下,更多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也为未来应对更加复杂局面留出政策空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明确企业登记机关的职责,明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企业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拟定的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申请人应当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完善企业名称的基本规范。《规定》完善了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和构成规范,细化了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要求,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企业集团名称登记规则。三是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裁决。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可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发改委决定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保障试点项目质量,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全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库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储备管理。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示范性强,切实加强项目储备管理,选准选好试点项目,对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十分重要。为切实保障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质量,国家发改委将按照统一标准和规则,设立覆盖试点各区域、各行业的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并作为全国盘活存量项目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发展改革委对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落实相关条件,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为稳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交易商协会完善做市业务制度
 
  1月15日,交易商协会修订并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业务自律指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业务评价指标》(分别简称《做市指引》和《评价指标》),加强做市业务事中事后管理。
  据了解,本次修订按照强化内控要求、细化违规行为、优化评价指标的思路,对做市业务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
  《做市指引》明确机构展业规范,为做市业务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对做市商展业提出整体要求,强调机构内部对做市业务的有效监督。二是对做市业务全流程提出要求,明确业务操作规范,引导机构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细化做市业务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对于不当行为予以严肃惩戒。
  《评价指标》将以业务通报方式客观反映做市业务情况,定期向市场披露,淡化排名。一是多维分类评价,丰富统计维度,引导做市商提升报价质量。二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客观展示做市商特色,提升信息透明度。三是将评价情况应用于做市业务权限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做市业务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为服务于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交易商协会结合市场机构的集中诉求及前期调研情况,在业务通报中设置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老券做市情况专题,引导做市商积极报价成交,促进市场价格发现。
交易商协会表示,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根据市场情况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做市业务自律管理,并及时向市场披露评价情况,引导做市商进一步提升做市报价成交质量,助力市场流动性建设,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可转债规则将修订
 
  据悉,针对2020年以来个别可转债出现的暴涨暴跌的现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月15日表示,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混合证券品种,为企业募集资金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以来个别可转债暴涨暴跌,引发了关注。证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可转债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具体有:完善交易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完善现行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根据正股所属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制定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加强风险监测等;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确定、修正及调整规则;完善赎回回售规则;建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明确监管处罚措施;明确规则衔接和新老划断等。
  高莉表示,后续证券交易场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可转债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等进行修改完善。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可转债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外汇局出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1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银保监会更新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人身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险产品风险,近期,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结合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在2018年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新增"21条禁令",编制了《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对照更新后的"负面清单"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通知》从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个方面列式了73条"负面清单"。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新增了8条有关条款表述不合理引发销售误导的禁令;在产品责任设计方面,新增了6条产品设计雷同、异化相关禁令;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新增了5条异化产品形态、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相关禁令;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新增了2条产品报送相关禁令。
  据了解,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监管始于2018年,当时首次发布"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2019年,银保监会建立人身险产品通报制度,至今已对人身险问题产品进行了6次通报,仅2020年银保监会便先后3次通报了58家人身险公司的产品问题。
  "负面清单"监管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对于人身险产品报备管理的重要抓手。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表示,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将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持而不息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国资改革
 
国资委细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1年"施工图"
 
  据悉,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攻坚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0年底,国资委曾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在1月19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对部分重点任务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
  对于2021年的总体改革任务,彭华岗表示,将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要求,力争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总体改革任务的70%以上,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降杠杆转向稳杠杆
  自2017年以来,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一直是国资委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中央企业降杠杆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对于未来的工作重点,国资委将在巩固三年降杠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由降杠杆向稳杠杆转变,确保大多数企业负债率保持稳定,高负债子企业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的底线。
  尽管整体思路由"降"变"稳",但彭华岗明确表示,包括分类管控负债率、加强重点债券风险管控,以及全面加强高风险业务管控等现行风控举措仍将在未来继续推进,继续严控对外担保、PPP等高风险业务,坚决禁止融资性贸易,严控超越财务能力的投资等。同时,国资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债务风险管控的指导,推动各地方国资委建立债券风险防控、日常监测、重大风险报告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地方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坚定实施创新驱动
  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提出了更加注重激发活力和更加突出基层创新的新聚焦点。在新闻发布会上,彭华岗提出,央企要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挥国有资本"种子"作用和国有企业应用场景的优势,培育一批产业生态主导型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的隐形冠军。
  彭华岗表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将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领域的短板环节,加大研发投入,分层次、分领域部署一批产业的关键技术、前沿领域技术和应用基础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优化重组,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实现发展动力的根本性变革。
  具体到业绩考核方面,国资委将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考核范围。另外,把中央企业的科研投入在考核当中加回到中央企业的利润,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在激励分配方面,对重大项目、创新项目、创新团队的工资总额,国资委将给予工资总额的单列。还将推动中央企业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加大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力度。
  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畅通经济循环成为中央企业的新课题。
  彭华岗表示,央企要在畅通国内循环中发挥骨干作用。要进一步立足自身比较优势,抓住重点,打通堵点,补上"断点",持续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强大产业带动能力,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促进形成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据了解,本次新闻发布会在2020年底召开的央企负责人会议的基础上,新提出了积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的任务。今年1月16日《求是》杂志刊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郝鹏的署名文章提到,将在深入推进上海、深圳、沈阳三地综合改革试验的基础上,配合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将青岛、西安、武汉、杭州等地纳入综合改革试验范围。
  在央企对外开放方面,国资委要求央企在推动更好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示范作用,包括积极主动与全球各类企业加强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重点项目的深耕细作,带动中国装备制造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积极研判全球产业链布局重构的趋势,着力优化境外布局,提升境外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等。
 
国资委发文加强央企境外国有产权管理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提高中央企业境外管理水平,优化境外国有产权配置,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实际控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落实岗位职责,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责专岗,确保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中央企业要立足企业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具备条件的应当结合所在地法律、监管要求和自身业务,建立分区域、分板块等境外产权管理操作规范及流程细则,提高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说,中央企业要严格境外产权登记管理,应当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信息系统)逐级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确保及时、完整、准确掌握境外产权情况。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要加强对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和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持续动态管控。严控新增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确有必要新增的,统一由中央企业批准并报送国资委备案。对于个人代持境外国有产权,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产权保护,并根据企业所在地法律和投资环境变化,及时予以调整规范。对于特殊目的公司,要逐一论证存续的必要性,依法依规及时注销已无存续必要的企业。确有困难的,要明确处置计划,并在年度境外产权管理状况报告中专项说明。
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强化境外国有资产交易的决策及论证管理;要加强境外资产评估管理,规范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要加大境外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与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法律、财务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境外检查全覆盖。
 
天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据天津市政府新闻办1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披露,《天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目前已印发实施,天津市将从八个方面把国企改革创新不断引向深入,到2022年底,在企业管理、结构布局、活力效率提升、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届时,75%以上国有资本将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天津市深化国企改革要着重着力的八个方面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治理主体功能定位和运行规则,形成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城市功能定位和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锻造产业链供应链长板,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效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作用;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大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多方位转变,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双百行动"、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示范工程为重点,推动国企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发挥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大力实施国有企业党建质量工程,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创新竞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到2022年,天津市国有企业将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全市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企业管理能力现代化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全面建立,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得到显著提高。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新基建的机遇、启示与对策
 
据悉,经济参考报日前刊发北京师范大学郝颖、黄雨秀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国有企业如何在新基建中抓住机遇并发挥国有经济龙头作用尚未得到深入研究。新基建将给国有企业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数字化转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协同性,有利于全面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作为新基建实施的主力军,应紧紧抓住新基建发展重要机遇并发挥龙头作用,在引领创新发展、带动民间资本、统筹投资进度等方面主动发力。同时,在新基建过程中要坚持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不同竞争属性的国有企业赋予不同的新基建任务,避免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确保各市场主体的公平准入性,做到国民共进。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也被简称为新基建。随着中央相关会议中多次提及新基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急需扩大投资提振经济,2020年以来,社会各界对新基建的关注度急剧升温,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大规模新基建计划。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因此,新基建不仅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稳定经济增长的短期举措,而且将在抢抓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建设智慧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先导和基础性作用。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将迎来什么机遇,又该如何在我国新基建中抓住机遇、承担起主力军作用是现阶段的重要议题已经毋庸置疑。
  新基建的实施,将给国有企业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有企业借助新基建,在信息数字化方面的优势可以较快地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起一套集办公、生产、服务等为一体的数字化信息系统,推动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在今后一段时期,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将为国企引入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新的发展战略提供着力点。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国有企业作为新基建的排头兵,应紧紧抓住新基建发展重要机遇并发挥龙头作用。国有企业在高质量进行先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快传统产业与新技术的融合,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转型升级。另外,国有企业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技术积累优势,有针对性地加强资本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同时,国有企业要关注国有资本的产业关联及带动性,通过自身的项目投资和项目运营,引领和尽可能地带动更多项目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
  新基建给予国有企业的机遇
  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不同,包括5G、工业互联网在内的新基建突破了以“铁公基”和房地产为代表的模式,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新基建将给国有企业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数字化转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协同性,有利于全面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第一,新基建为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契机。
  近年来,国有企业数字化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信息化发展水平还不均衡、不充分,仍然存在信息孤岛和断点,核心软件、硬件受制于人等问题。新基建的扩展可以有效驱动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数字基建既是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前提,又是部分国有企业转型后提供的服务重点。一方面,新基建能够形成普惠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综合应用新基建技术的成本。另一方面,新基建在不同组织中的应用,可以倒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对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技术只是一个很小方面,更多的涉及体制机制、流程、管理、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的变革与创新。国有企业要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领域发挥先导作用和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新基建的同时,也要注意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结合,通过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
  第二,新基建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支撑。
  对于传统产业而言,从以往的物理世界到今天的数字世界,跨越的分水岭已然呈现。早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业的指导意见》中就提出,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等行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各类专业市场线上转型。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新基建的序幕逐渐开启。5G基建、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越来越紧密、落地越来越迅捷,并正在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下传统行业探索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新法宝”。
  当前国有资本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的重点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国有企业将是这场新基建行动中的排头兵,应紧紧抓住新基建发展重要机遇并发挥龙头作用,在引领创新发展、带动民间资本、统筹投资进度等方面主动发力。
  第一,国企快速布局新基建领域,发挥引领科技进步作用。
  国有企业应持续引领行业技术进步,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和领域,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巩固和增强在关系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一方面,充分发挥央企的优势,当好新基建的主力军,在5G等数字化、自动化、工业物联网等平台建设方面发挥基础作用,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为新服务和新需求提供新动力,促进我国产业业态变革。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创新引领发展机制,加大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布局力度,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打造科技引领的世界先进产业集群,培育新的增长点,带动我国主要产业向高端发展。
  第二,充分发挥国企的带动作用,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在关乎国计民生的电信、铁路、公路等市场细分领域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国有企业开闸投资,其就业带动作用立竿见影。除了这些对推动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之外,国有企业的示范作用,也会有效影响以民营经济为代表的私人部门改变预期,重新投入日常经济生产活动中。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是新基建不可或缺的投资主体,国有企业要通过自身的资本和技术较为集中的优势,通过产业带动和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各类企业参与到新基建中。新基建领域有不少属于高风险、高回报,商业化运作效率高,市场能够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的行业,调动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的积极性,将有助于调动更多的资源,加速新基建的建设进度,还有利于带动和完善相关产业链。
  第三,统筹规划新基建投资进度,防止走低效重复建设老路。
  新基建的建设应该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开放式合作生态系统。作为国有企业,应该立足自身的产业优势,主动对接符合自身产业结构布局、未来发展方向的行业领军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通过出资合作、资源置换等方式加强人才、技术、数据、资金等资源整合,协作协同布局具有自身特色的平台或者产业。同时,要充分吸收过去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前做好统筹规划,明确短期和中长期的发展重点和次序,充分考虑企业实际,不能盲目硬上,防止造成无效投资、产能过剩等问题卷土重来。
  启示与建议
  国有企业具有优势,理应起到引领作用,并以此带动私营部门为市场正常运转、为民企正常经营提供“积极向上”的牵引力量。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政策性建议:
  第一,确保各市场主体的公平准入性,做到国民共进。政府要降低新基建投资的进入门槛,破除对民营企业进入新型基础设施投资的隐性障碍,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厘清新基建的产权属性,完善政府、国企和民企之间的投资合作机制;政府应采取包括税收减免、融资优惠等多种政策措施激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新基建。
  第二,将引领新基建与国有企业改革有机结合。坚持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对不同竞争属性的国有企业赋予不同的新基建任务。对于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应完全放开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在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对于自然垄断性的国有企业,应鼓励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应加大信息化改造,推行电子政务,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守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底线,避免出现产能过剩等老问题。新基建不是简单的基础设施建设,而是与产业化应用协调推进,既能增强基建稳增长的传统属性,又可以助推创新和拓展新消费、新制造、新服务。对照此前基建投资出现的问题,新一轮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需要防止投资过热带来的风险,避免造成新型基础设施的严重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
 
大力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释放企业创新活力
 
经济参考报近日刊发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朱磊、山东财经大学讲师王春燕,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亓哲、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张志红联合署名的文章指出,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该行动方案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充分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激发企业创新力的重要突破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如何使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实质性作用,实现不同资本在企业微观层面的高效互补和有机结合,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维度之一:战略引领 国企创新力提升的前提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是多维度的,因此,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项战略性、系统性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要有战略性思维。对于国企混改中所涉及的各利益相关者而言,战略引领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政策层面上来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颁布以及多个配套政策文件的出台,形成了相对完整的“1+N”政策体系,这为高质量混改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各地政府根据各自的情况也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政策体系。如2020年10月15日,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战略引领、改革运营机制、依法合规操作等四个核心原则,将混改的战略引领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提出要战略性地思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这三链,推动技术创新,实现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对于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而言,战略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要明晰企业想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企业带来哪些方面的改变,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的战略需求进行匹配,使其能够真正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由于企业创新是一项周期长、风险高且不确定性的投资活动,唯有从源头上、站在战略的高度上引领才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例如,可以将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产业拓展战略联合起来,使混改企业在产业链中的核心价值、关键技术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打造企业国际竞争力,衍生企业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链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及产品附加值。以北京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创中心)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为例:北创中心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期,就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作出了详细的创新战略思考,通过吸引多方伙伴、容纳更多产业参与者,从产业链条上解决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各个矛盾,力图使产业链上的各个群体打破分离,最终实现融合的创新形态。
  战略选择是企业创新力提升的前提,是影响改革成败的根本点与关键点,企业必须积极主动进行战略性思考,纵观企业整体布局,充分发挥企业战略的引领作用,只有将混改与企业战略结合起来,让战略“落地生长”,才能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维度之二:治理发力 国企创新力提升的根本
  “混”是路径,“改”才是目的,国企要抓住以“混”促“改”这条主线,防止“混而不合”“合而不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引入不同形式的非国有股东,发挥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国有与非国有股东的资源互补。非国有股东进入后,国企形成多元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将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也会逐步优化,国企代理成本降低,为创新活动提供体制支撑,是国企创新力提升的根本。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实现最优的股权结构,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与监督机制,最终提升企业创新水平。
  从股权的角度来讲,混改后的国企要竭力实现“一股领先、相对分散”的股权结构。“一股领先”保证第一大股东具有相对投票权和决策权,“相对分散”保证股权的相对分散,通过引入民营、外资等非国有资本,提高混合所有制企业主体的多样性和制衡程度。在非国有股东进入的过程中,引入民资背景、持股相对集中的,并且能够满足“能发挥作用、能发挥好的作用、会发生好的作用”以上三个条件的战略投资者是重要的。具体来说,投资者能发挥作用,首先要求其具有雄厚的财力基础,参与入股的规模较大、意愿较强;其次,投资者要利用自身优势在战略价值方面对企业提供支持,从“根”上完善体制改革,“从根及叶”发挥协调作用。非国有资本如战略投资者引入后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还会降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管理层会更加关注创新活动,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企业拥有了民营企业家精神、机构投资者的管理经验,员工持股股东的工作积极性等资源,资源融合优势为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企业更具有市场属性,打破混而不改的僵局,激发企业创新意愿,优化创新产出。
  进一步来看,股权结构变化会对董事会治理结构产生影响,而董事会又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使董事会真正发挥作用,成为实质性的治理主体。因此,有基础的企业要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具体来说,要对非国有股东的董事会权力进行合理配置,保证非国有股东在董事会结构中的话语权,充分发挥其治理效应。近年来,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行为呈现上升趋势,超额委派董事也占据着一定的比例,且该现象发展较快。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的比例越高,其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越强,提升企业创新水平的可能性越高,非国有股东超额委派董事,非国有权力得到超额配置,不仅原有董事会表决权杠杆得到显著提升,更可以提升非国有股东的控制力。相比较于简单的股权结构变化,董事会结构的改变对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更加深入。因此,国有企业在深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体制的改革中,应以股权结构为突破点,以董事会为核心,实现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多元化所有者在董事会中的席位,达到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目标,推动企业创新、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维度之三:分类分层 国企创新力提升的助推剂
  基于国有资本功能特殊性,自身资源禀赋差异性的特点,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一刀切,要做到“一企一策”,分类、分层逐步助推国企创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国企的创新目标有所不同,只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相匹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才更有利于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
  国企要围绕自身主业发展,结合资源禀赋优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巩固自身资源禀赋优势,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运营风险,提升企业持久竞争力。通过混资本、融资源、改机制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水平,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及体制机制的转型。
  一般商业类和特定功能类国企自身资源禀赋不同,创新侧重点也不一致。一般商业类的国有企业对股权多元化程度要求较高,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非国有股东的可能性更大,且更可能委派董事,应加大改革力度,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同时要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引领企业创新,提高企业创新效率。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及重要经济支柱产业等领域,创新风险较高而需求较低,要求国有绝对控股或者股权有限多元化,应以特定功能为导向,以债券、经营权等吸引投资主体,分拆部分业务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完成专项目标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开展创新活动。
  中央监管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监管的国有企业,在承担公共服务功能、拥有自身资源禀赋优势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应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指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更好地发挥混改对企业创新的助推作用。中央企业要避免过度“行政化”与“机关化”管控,适当简政放权,通过与非国有资本融合,以股权结构多元化为突破口,加快完成从“控制”到“配置”的转变。按照市场化规则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依法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健全管理体制,更好地推进企业创新。与中央国有企业相比,地方国有企业在政策负担等方面的压力相对较小,因此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更要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及深度,更好地发挥对创新的助推剂作用,结合资源禀赋优势发展自身核心业务,选择适合自己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及策略,促进企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国企改革在已经形成“1+N”政策体系的基础上,于2020年又推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至2022年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将进入快速推进、实质进展的新阶段。面临疫情后中国经济复苏与全球产业链重构的大环境,国有企业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点。应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宏观上把握方向,微观上把控质量,合理引入投资主体,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实现股权层面的“混”,更应该实现治理层面的“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创新水平,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注入新的动能。
 
自主创新
 
中关村出台举措加强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
 
  据悉,为吸引和支持海外人才到中关村创新创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1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6大方面17项举措。
  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下称海创园)是中关村示范区吸引和服务海外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目前,中关村拥有海创园45家,累计吸引海外人才创业企业6000余家。
  新政五大亮点:
  一是服务前置,与海外人才加强沟通联系。支持海创园加大力度吸引尚在海外的人才,直接面向他们开展服务。提前为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对接好空间、资金、团队等市场创新要素资源。
  二是加速融入,帮助海外人才尽快融入创业环境。建立全流程服务体系,为海外人才创业提供代办、陪办服务,解决落地创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荐新回国海创企业加入中关村特色产业联盟,参加"千帆计划"等,解决融入产业生态的问题;对帮助新回国海外人才获得融资的海创园给予资金支持,最大限度帮助海外人才顺利度过初创期。
  三是要素支撑,全方位支持海外人才在中关村创新创业。从技术研发、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等多个角度整合了中关村"1+4"政策相关支持举措,包括了小微企业研发补贴、前沿技术及颠覆性技术支持资金、首创产品保险费补贴、天使创投风险补贴、科技信贷支持资金、高聚和雏鹰人才计划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覆盖了创新创业的各个方面。同时,支持海创园重点面向海外人才,举办路演论坛、政策宣讲等交流活动,并给予资金支持。
  四是自主引才,注重发挥海创园引才育才的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化引才机制,把服务海外人才的工作抓手放到海创园,积极推荐工作突出的海创园纳入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等人才服务事项计划单列和纳入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认定目录制单位,让海创园在服务海创企业的过程中发现人才、举荐人才,更好地服务和留住人才。
  五是注重安全,开展法律风险排查服务。为了帮助海外人才到中关村安心创业,中关村首次支持海创园对入园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法律风险排查服务,为海外人才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做好知识产权布局等。
  17项举措提升服务能力
  《意见》从完善海创园工作体系、提升海创园服务能力、支持海创企业落地发展、拓宽海创项目融资渠道、支持优秀海外人才留京发展和优化海外人才创业环境6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
  在提升海创园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海创园聚焦主导产业方向、完善海外人才联系网络,在海外设立孵化基地等分支机构,探索海创项目"预孵化"服务方式,以信息化手段,组织海创项目线上对接,并为近3年从海外到中关村创业的海外人才配备"服务管家"、赠送人才"服务包",及时解决海创项目落地发展的实际困难。
  在支持海创企业落地发展方面,根据《意见》,尚在海外的创新团队也可申请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资金,符合条件的落地项目最长可获得连续3年的资金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海创企业还可以被纳入中关村产业联盟"护航行动",快速融入中关村产业生态链。
  帮助开展股权融资、强化风险补贴、降低融资成本,《意见》在拓宽海创项目融资渠道方面,还将对帮助海外人才3年内从海外到中关村创业且获得一定额度融资的海创园,给予资金支持。
  《意见》在完善海创园工作体系方面,明确了海创园吸引和扶持海外人才到中关村创业的主要功能,并在优化海外人才创业环境方面制定了在海创园建立"海创之家",支持海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建设,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一系列措施。
《意见》还将重点支持优秀海外人才留京发展,比如推动在海创园开通留学人员进京落户集中申报通道,对近3年回国的留学人员创业团队或核心技术骨干,需要办理进京落户的,支持海创园集中组织开展需求征集,帮助海创企业按照相关条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等,更大力度地帮助海创园留住海外人才。
 
吕鹏:科技创新与社会创新如何“齐头并进”
 
光明日报近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吕鹏的文章指出,新技术正在深度改变我们的生活,技术应用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正获得前所未有的关注。2020年上半年,我们见识了科技战疫的不小成就,“兴奋曲线”上扬;下半年,过度搜集数据、深度伪造、人脸识别数据滥用、大数据杀熟等负面问题,又加剧了人们对“技术作恶”的忧虑,“焦虑曲线”翘尾。这种“喜忧曲线交叉”,反映了人类历史上技术与社会之间持久的张力。近来,这种张力更加凸显。
  当前,我们的技术应用场景是丰富的,却也是有选择性的。各类企业生产并提供数以千计的与抗疫相关的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但多集中于智能识别(温测)、智能医疗系统、智能机器人(含无人机)、应急调度和在线办公平台等偏工具品类,眼下需求更为迫切的“适老化”产品与服务却面临研发和供应不足。“社会标签”与“社会情境”的缺失,不仅会导致科技产品同质化严重,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变形为社会工程学,更有可能因为在性别、宗教、民族、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偏差理解和操作,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增加人们对新技术的“恐惧”。
  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平台企业外部治理,即健全数字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平台企业自我治理,科技公司和技术开发者们需要将更多的社会情境写进代码里,将人文态度写进代码里。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鼓励科技创新和社会创新“齐头并进”,鼓励创造出更多能够解决社会问题的科技产品与服务。这类产品与服务不仅具有社会价值,而且因其是对社会痛点的回应与满足,也大多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不仅能促进商业模式的创新,而且能得到来自社会多个群体的反馈,从而实现对科技创新的反哺。
  科技创新与社会创新如何实现“齐头并进”?亟须夯实4个基础。一是夯实设施基础。这种设施既包括硬件设施,还包括开放共享的数据平台等这类“软设施”。尤其是涉及社会场景和公共意义的数据,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如此,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能为交叉学科的研究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还可为更多的社会科学从业者、实务工作者提供从源头上参与数据生产及算法改进的机会。
  二是夯实社会基础。创造更多科技创新与社会创新“共同在场”的场景和平台,在内容治理上引入社会干预;在共同治理的环节,赋能各种社群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的行动者和监督者,让更多人从科技创新中真正获益。如果科技进步越来越快,人们的工作机会却越来越少,工作时间趋长,工作条件趋差,这就偏离了我们的设想和初衷。
  三是夯实心态基础。人们对于科技与社会的关系,兴奋和焦虑并存是常态,但要竭力避免“过度兴奋”和“过度焦虑”。这需要加大科学知识普及力度,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学传播内容,消除部分人对科技的偏见和恐慌,增强人们对技术进步的预期和认同,让被新技术遗忘和冷落的人暖心。由此,技术开发者队伍要来一场“结构性改革”,培养并吸纳更多内容创作人才,让科技产品在内容上更具传播力和社会想象力。
  四是夯实人才基础。被聚焦和讨论的一些由技术应用引发的所谓“恶”,有的受资本力量的影响,与技术本身并无直接关系;有的则是开发者“无心之失”。因此,有必要通过多元化的人才赋能方式,化解技术应用带来的社会风险,克服可能的技术缺陷。技术开发者也应在知识结构上作出改变,增加自身的人文底蕴和社科常识。时代呼唤更多能同时扛起社会创新和科技创新的人才。
 
节能减排
 
2023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0%
 
  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明确到2023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10%,当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75%以上。围绕高效节能变压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行维护、咨询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一批关键核心材料、部件和工艺技术装备,形成一批骨干优势制造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大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绿色化水平。
 
中国宝武力争2023年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
 
  1月20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力争2023年实现碳达峰,2035年实现减碳30%,2050年实现碳中和。中国宝武将在2021年发布低碳冶金路线图。
  中国宝武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宝武将以科技创新打通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路径,创立全球低碳冶金创新联盟,打造面向全球的低碳冶金创新技术交流平台;建立开放式研发创新模式,开展钢铁工业前瞻性、颠覆性、突破性创新技术研究;建设面向全球的低碳冶金创新试验基地,促进钢铁上下游产业链的技术合作,助推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中国宝武将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优化能源结构,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投入,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例,加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布局氢能产业,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不断提高炉窑热效率、深挖余能回收潜力,提升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严控能源消耗总量,为社会提供更绿色更优质钢铁及相关新型材料。
  据了解,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钢铁行业是制造业31个门类中碳排放大户。近年来,尽管钢铁行业在节能减排上付出很大努力,碳排放强度逐年下降,但由于体量大和工艺流程的特殊性,碳排放总量控制压力仍十分巨大。
 
道达尔和Engie合作开发法国最大制氢基地
 
  据悉,道达尔1月19日宣布,与另一家法国能源巨头Engie就Masshylia项目签署合作协议,将在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蓝色海岸南部地区设计、开发、建造和运营法国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
  该项目中,容量40MW(兆瓦)的电解槽将被安装在道达尔拉梅德(La Mède)生物炼厂,由装机量超过100MW的太阳能发电厂提供能源,每天可生产5吨绿氢,满足拉梅德生产生物燃料的需求,并减少15000吨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
  该项目对氢气的生产和储存都采用了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应对太阳能发电的间歇性和和生物炼厂要求氢气供应的持续性之间的矛盾。为此,项目融合了五大在欧洲尚属首例的创新技术,代表了脱碳能源解决方案的未来,包括:数字控制系统对带太阳能发电进行实时管理,以保证持续供氢;优化供电的多个太阳能电站的集成,从而将能源耗损降至最低,避免电网拥堵;大规模储氢,在间歇性的太阳能和氢能的持续消耗之间保持供需平衡;在太阳能电站与电解槽之间采用直流电连接,改善能源平衡;在每个安装组件上采用3D数字模组,实现更高的工业安全性。
  项目第一阶段完成后,还可通过合作伙伴为电解槽接入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将绿氢的日产量提高至15吨/天。
  由于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展现可再生氢气的经济优势,并且能很好地融入当地甚至是欧洲的生态系统,该项目得到了当地有关各方的大力支持。两家公司目标在完成最后阶段工程研究后,于2022年开始设施建设,并希望在2024年实现投产。
  道达尔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及电力部门总裁Philippe Sauquet表示,"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是本次合作项目的核心。这一绿氢生产设施,加上我们在太阳能方面的专长,将进一步助力道达尔集团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法国两家领先能源企业的强强联手,将开创氢能产业的新格局,并凭借这一在全球可复制的合作项目成为行业领跑者"。
Engie执行副总裁Gwena?lle Avice-Huet表示,"Engie和道达尔之间的合作,无论从规模体量还是雄心勃勃的一体化模式,都展现了Engie为降低客户二氧化碳排放的绿氢发展战略。此次合作,也为不久的将来建立一个绿氢多用途中心铺平了道路。"
 
劳动用工
 
12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指导意见
 
  据悉,当前我国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仍存在无序流动性大、老龄化现象突出、技能素质低、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以下简称"建筑工人")队伍,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1000万人以上。到2035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增强,形成一支秉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工人大军。
  意见强调,要做好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鼓励建设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等11项主要任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筑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着力加强源头(劳务输出地)建会、专业作业企业建会和用工方建会,提升建筑工人入会率。加大政策扶持和财税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继续落实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的相关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建筑业企业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宣传解读建筑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及时总结和推广建筑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
 
宁波推出"金融支持人才17条"
 
  据悉,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17条举措。
  据介绍,宁波将通过银行、资本、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全体系金融组合,以人才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壮大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据了解,宁波政府部门将推出"四首一全",即对人才企业经认定的首笔贷款、首次股权投资、首次登陆资本市场、首次开展融资租赁进行补贴,对"微担通"担保费用进行全额补贴。"这意味着人才企业从落户开始就可申请银行首贷优惠及免费政府融资担保,在发展过程中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大力支持和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减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宁波设立总额1亿元的人才企业信贷风险池,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单笔不超过500万元、单家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人才企业中长期贷款,发生实际损失的,经审核后由"风险池"承担80%的损失。对符合首贷户认定条件的首贷金额,发生实际损失的,"风险池"承担比例可提高至90%。
  此外,宁波将支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宁波市非上市人才企业的股权投资,对其首次到位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按首次到位投资额的3%给予基金公司累计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发"科技租赁""租金+股权"等融资产品,为人才企业采购新设备和补充流动资金提供多元融资渠道。
  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支持人才17条"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人才和人才企业的模式,着力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使金融机构加大投入,更好地支持服务人才企业。
 
专家论坛
 
刘世锦:结构性潜能应成现实增长动能
 
经济日报1月18日刊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的文章指出,此前多年,在我国相当长的高速增长期内,高增长主要依靠高投资,而高投资又主要由基建、房地产等驱动。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到中高速增长,这些结构性潜能逐步减弱,“十四五”期间要着力发掘与中速增长期相配套的新潜能,即通常所说的增长动能转换。
  中国经济率先从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恢复,2020年前三季度经济增速达0.7%,四季度中国经济增速差不多恢复常态。正常情况下,2021年中国经济有望争取8%或以上的增速,考虑到2020年经济基数低,2021年的增长仍属于恢复性增长。
  经济恢复到常态后,经济增长的一些常规推动力开始起作用。2021年出口不确定性较大。投资的弹性很大,特别是基建投资。消费目前正逐步回升,2021年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整体表现应该会好于2020年。
  由于疫情冲击,2020年我国没有提出具体的GDP增长目标。下一步建议采取就业指标打头、GDP收尾的增长指标体系。稳增长是为了稳就业,就业指标也能有效衡量全社会资源利用状态,应成为力争完成的指标。过去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统计能力不足、农村隐蔽失业难以计算等因素,采用城镇调查失业率和新增就业人数指标,尚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就业状况指标。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近60%,数字技术在某些方面已处于全球前列,只要真正重视起来,我们完全可能形成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城乡就业真正状态的数据,为判断经济和就业形势提供可靠依据。
  此外,还可以采取若干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全局性指标,包括居民人均收入、物价水平、宏观杠杆率、全要素生产率、单位GDP碳排放强度等。GDP指标还是要看的,但应该是预期性、结果性、后置性的,不应再作为挂帅指标。如果前述指标处在正常或好的区间,GDP增速就是适当的。
  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中国货币政策的度把握得较好。与西方国家的宽松政策不一样,我们没有搞大水漫灌,只是在经济出现比较大的波动时适当放松。伴随经济恢复到正常增长轨道,下一步宏观政策也要相应回归正常状态。财政政策可能不会一步到位退出,但财政赤字的规模应该会有所减少。此外,疫情期间宏观杠杆率有所提升,在经济恢复到常态、逐步稳定后,杠杆率要相应降到一个合适水平。
  要看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政策主要解决短期平衡的问题,中长期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结构性潜能。现在西方发达国家更关注宏观政策,是因为它们的结构性潜能很少,经济增长主要靠更新性需求拉动,如房子破了需要翻修,汽车旧了换辆新的等。和发达经济体不同,中国还有相当大的结构性潜能驱动增长,而非主要依赖宏观刺激政策。此前多年,在我国相当长的高速增长期内,高增长依靠高投资,高投资主要由基建、房地产等驱动。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到中高速增长,这些结构性潜能逐步减弱,“十四五”期间要着力发掘与中速增长期相配套的新结构性潜能,即通常所说的增长动能转换。
  “十四五”时期,中国国内大循环应注意释放并用好“1+3+2”的结构性潜能。“1”是指以都市圈、城市群发展为龙头,为下一步中国的中速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3”是指在实体经济方面要补上我国经济循环过程中新的三大短板,即基础产业效率不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大、基础研发能力不强。“2”是指以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为两翼。
  “1+3+2”结构性潜能在今后5到10年都能够起作用,但是现在还不同程度地受到体制机制政策的束缚,应当通过更大力度、更有实效的改革开放,使这些结构性潜能成为现实的增长动能。具体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创造条件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组织外部流转。
  二是推动空间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改革。空间规划(包括城市规划)应尊重市场力量,按照人口流动这一重要的市场信号分配用地指标、财政补贴资金等,并按照人口布局变化定期调整城市规划。
  三是石油天然气、铁路、通信、电力、金融等在内的基础产业领域,在促进竞争、放宽准入上作出进一步探索。
  四是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继续推进并扩展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可随人员流动的政策,逐步打通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保的衔接。
  五是深化高水平大学教育和基础研究领域改革。
  此外,还要继续推进对外开放。我们已经签署RCEP,正在积极考虑加入CPTPP,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相关领域的深化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应将注意力更多放在提升增长质量上。提高劳动生产率基础上的合理汇率升值,加上能够争取到的实际增长率,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
 
高培勇:从全局高度准确把握和积极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据悉,经济日报1月18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培勇的文章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2021年乃至"十四五"时期的中心内容和重大话题,当前最为关键的是:如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的实质内容,从而找准其着力点和着重点、落脚点和出发点。
  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畅通无阻
  党中央关于新发展格局的完整表述,是"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两句话是一个整体,相互促进、互为条件、不可割裂。倘若只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不讲后一句话,片面强调内循环而忽略双循环,结果很可能走向自我封闭。反过来,倘若只讲"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不讲前一句话,甚至依然埋头于"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片面强调双循环而忽略以内循环为主体,结果很可能导致受制于人。
  有两个基本事实值得特别注意。其一,无论就历史还是就现实而言,我国的经济发展从来没有过单一循环的经历。有所不同的,仅在于内外循环在国民经济循环中的各自占比以及哪一种循环系主体。其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其主攻方向在于畅通内循环并促进双循环,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新发展格局十分重要。既不能将"内循环"简单等同于新发展格局,亦不宜以"双循环"作为新发展格局的代名词。否则的话,既难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又可能因此模糊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着力点和着重点。
  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目标指向,固然首推畅通,但严格说来,把发展立足点放在国内,使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并非始于当下。在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不仅客观上早有此种调整要求,而且实践中早有此类操作。1998年和2008年先后实施的一系列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宏观调控操作,便是两个十分突出的例子。
  毋庸赘言,相对于以往经济领域、宏观调控层面的操作来说,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站在全局高度和战略层面作出的重大决策。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加剧了世界动荡。对比当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此次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而实施的操作,之所以不再驻足于经济领域、宏观调控层面而跃升至全局高度、战略层面,着手对整个发展格局进行重大调整,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量变引起了质变。
  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经历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尚在量的积累阶段、我们尚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实现供需再平衡之时,经济领域、宏观调控层面的对冲性操作便是可以选择的应对之策。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以至量的积累达到了质变程度--对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之时,跃出经济领域、宏观调控层面的局限,启动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作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谋划,便是必须果断采取的战略行动。
  构建新发展格局即是这样一种性质的行动。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受阻,传统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合作明显弱化,极大增加了我国发展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甚至演化为对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面对前所未见的严峻风险挑战,唯有通过对我国发展格局进行重大战略调整,立足自身,把国内大循环畅通起来,才能任由国际风云变幻,确保我国经济始终充满朝气生存和发展下去,把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实际上告诉我们,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这显然是较之"畅通"有更深层次的考量。因而,既不能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目标止步于畅通层面,更不宜将畅通视作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全部目标。否则的话,既难免有浅尝辄止之嫌,又可能因此看漏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作为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提出同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直接相关。在某种意义上说,它系外部环境由量变演化为质变的产物。随着安全对于发展的意义凸显、安全在发展中的分量加重,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了多达11项的高度概括。如果以疫情划界,注意到11项理论成果分别形成于疫情之前和疫情之后,那么,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直接相关的理论成果,便是关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理论以及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论。再注意到这两项理论成果恰如一对孪生姐妹携手,均为面临世所罕见的严峻风险挑战背景下实现的理论创新,可以明白无误地说,构建新发展格局与统筹发展和安全实质是一脉相承、彼此呼应的统一体。之所以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其根本出发点就在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换一个角度,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根本落脚点,就在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基于这样一种深刻考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不仅把"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而且设置专章对"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全面部署,突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特别是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契机和转折点,我国已走上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之路--既要高质量发展,又要安全发展,将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这无异于一场涉及理念、思想、战略、体制机制的深层变革。就此而言,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自觉紧跟时代潮流,实乃不断提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的不二选择。
 
李铁:应重视消费逆城市化现象
 
据悉,北京日报日前刊发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原首席经济学家李铁的文章指出,在城市化发展的初、中期,人们希望以集聚来解决就业和集中消费的问题。但是城市化发展到中后期,城市规模过大,人口和要素密度过高形成的聚集压力,会导致人们的消费选择相应发生变化。
  一是消费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商住餐饮等方面的消费转向休闲度假娱乐消费。二是消费方式发生变化,传统的集中式购物消费转向更为丰富的多元化消费模式,同时要求价格低廉。三是消费空间发生变化,人们希望周末可以远离城市,与大自然亲密接触,来缓解城市生活的高压,因此也青睐旅游度假休闲和购物餐饮等一体化的集中消费。无论是城市中的餐饮购物,还是文化及其他类型的消费,郊区化的廉价消费模式将成为城市的重要消费形态之一。
  产业的园区化和分散化将并存。在发达国家少有中国这样众多集中开发的产业园区。虽然在一些东亚国家和地区有类似模式,但他们的政府因为土地制度的限制,很难拿到大片土地用于集中招商引资。
  中国的产业园区集中发展模式之所以能够延续几十年,是因为可以通过房地产开发来解决征地成本和补偿问题。一旦房地产发展受阻,那么这一模式也难以为继。但是,在允许集体土地入市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会有更多选择,比如,可以允许集体经济组织自发与企业合作,充分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涉及的收益、税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的成本,可以由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协商,共享共担,而地方政府回归监管者的角色。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降低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土地经营的动力,遏制房地产开发的动机,有利于政府实施对企业的各项监管。还有一个好处是,这种发展模式,会使得产业就业人口与村庄的联系更为紧密,并提供充足的廉租房,而不需要为产业人口和房地产开发进入的人口混在一个空间内而困扰。
  住房郊区化的趋势将十分明显。特大和超大城市主城区的房价将会长期处于高位,这是由于人口和服务业的高度聚集,导致主城区土地资源稀缺造成的。随着与主城区距离的变化,房价会呈下降趋势,距离主城区越远,房价越低。只要通勤时间能保证在1小时之内,远郊区也是可以选择的居住空间,毕竟郊区、远郊区和主城区的房价相差太大。
  从城市居民需求来看,购买两套住房的人,往往第二套住房倾向于买在郊区。很多城市居民长期处于高强度的生活和就业压力中,希望周末和假期能与大自然有更紧密的接触,需要换个生活环境。
  还有一种变化值得注意,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农村的宅基地和住房大量闲置,城乡居民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对这些土地和房屋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城市居民租赁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已经成为未来一种发展趋势。这种资源利用方式,也给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带来了新的机会。
  人口就业和生活的两栖化现象长期并存。在城里就业,在郊区居住,每天通勤时间在1-1.5小时,这是未来特大和超大城市一部分城市居民的常态。即使增加轨道交通,改善基础设施,也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原因在于在城市主城区就业的收入较高,而在郊区生活,住房成本及生活消费价格相对便宜。如此可以获得最佳收益。
  以上这些变化,已经成为中国特大和超大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其中有一些是国际上所有特大城市发展的必然规律,有些则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我们不能回避这些规律,而要在这种人口和产业的空间分布趋势下,积极探索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中国到底是应该发展大城市还是小城市,一直存在争议。其实城市的实践和发展规律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人口和要素在空间上高度聚集过程中,一定会逐渐形成反向的发展进程。毕竟要素流动是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的。而传统的规划思路,往往滞后于现实,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和认识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特大和超大城市的治理思路。
  首先,任何城市只要涉及要素密度过高的问题,都会通过空间扩张的方式加以缓解;其次,空间扩张最好的利用方式不是在另一个地方复制,或者平摊,而是利用交通节点自动发挥中小城市的疏解作用;再次,既然成本决定郊区化的进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必然要相应跟进,但是不能追求和主城区一样的高标准,因为低价格和低成本恰恰是郊区的优势;还有,城市土地成本逐渐提高而导致房价上涨,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但限价不是最好的选择,更好的做法是在郊区化过程中,增加住房供给;最后,伴随着产业郊区化和消费逆城市化的出现,还应该注重在规划中发挥“城市群”和“都市圈”的作用。
 
中小企业
 
刘鹤要求创造和持续优化适宜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1月21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在帮扶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小企业仍面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等诸多困难,需要加强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
  会议认为,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度重叠,是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重要力量,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要牢牢把握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围绕抓好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三个领域,聚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着力加强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这一目标,努力构建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
会议强调,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帮助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解决最直接的现实困难。要把握好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能力,做到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要充分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创造和持续优化适宜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要做好长期性、基础性制度研究,加强国际惯例和国际经验研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和形成良好社会预期。要加强统筹协调,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小贷公司等7类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向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其它两问题已在修订后的司法解释中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该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介绍,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从法律效力上看,一项以批复形式发送给某地法院的的司法解释,其适用范围对全国法院系统有效,具有普遍适用性。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新规"),将以央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目前为15.4% ) 确定为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了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其中,还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但此时,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是否属于持牌金融机构尚有争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4倍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否适用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成为讨论的焦点,且全国各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类案不同判"的现象。
  此次,有关小贷公司的属性问题得到了明确,对行业影响较大。对此,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小贷公司贷款利率,不受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约束,定价可以更灵活。
  同时,董希淼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小贷公司等将按金融机构规制利率,并不等于小贷公司等在法律上就是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的法律地位,还是有争议的,期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小贷公司等的法律地位予以进一步明确。
 
调查分析
 
调查显示银行家对今年首季宏观经济热度预期指数上升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1月19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我国银行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33.6%,比上季上升8.0个百分点。对于今年首季,银行家宏观经济热度预期指数上升7.2个百分点,达40.8%。
  央行当日发布的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贷款总体需求指数为71.6%,比上季降低2.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
  央行发布的企业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资金周转指数为59.3%,比上季提高3.1个百分点;盈利指数为59.8%,比上季提高2.9个百分点。
央行同日发布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去年四季度,倾向于"更多消费"的居民占23.3%,比上季下降0.2个百分点;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51.4%,比上季上升1.0个百分点;倾向于"更多投资"的居民占25.3%,比上季下降0.8个百分点。
 
经贸态势
日本2020年出口额下降11.1%
 
  据悉,日本财务省1月21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受汽车等产品海外需求大幅下降影响,2020年日本出口额比上年减少11.1%,这是日本出口连续两年下降。
  报告显示,由于汽车、汽车零部件和矿物性燃料出口降幅显著,日本去年出口降至68.4067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3日元);由于原油、液化天然气、煤炭等产品进口下滑,日本进口额下降13.8%至67.7320万亿日元。2020年日本实现贸易顺差6747亿日元。
  从国家和地区来看,由于中国经济迅速实现复苏,日本非铁金属、汽车及塑料对华出口显著增长,拉动日本全年对华出口增长2.7%至15.0829万亿日元;由于汽车、发动机、航空类产品出口下滑,日本对美国出口下降17.3%至12.6125万亿日元,连续两年出口下滑;对欧盟地区出口减少14.6%至6.4618万亿日元。
  财务省当天同时发表的月度数据显示,2020年12月日本出口额出现25个月来首次同比增长,增幅为2%;当月进口额同比减少11.6%,连续20个月同比下降。
 
投资视点
 
北京发布投资领域审批事项清单
 
  据悉,北京发展改革委梳理编制的《北京市投资领域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本)》于1月15日公布实施。该清单包括175项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投资审批行为。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全面清理投资审批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地方法规、部门或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增设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后,纳入投资审批清单管理。
  据了解,投资审批事项共包括175个审批事项,涵盖项目立项审批、各专项评价和规划审批、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程报建类审批。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将依托投资审批清单,将按照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分类梳理并公布项目审批流程,为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提供更加精准指导和服务。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还将及时制定投资审批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今后对清单外的事项和不按照清单规定的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实施投资审批的,即视为违规审批。
 
北京拟设金融法院
 
  1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草案核心内容是计划设立北京金融法院,以集中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这将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
  草案主要内容涉及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监督、法官任免等方面。北京金融法院拟管辖案件具体包括六大类,其中,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包括证券、金融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等纠纷在内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均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
  关于北京金融法院的监督,草案提出,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定程序设立后,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北京金融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此外,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北京金融法院设立后,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设置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国司法形象。
  据悉,不同于2018年中央深改委第一次会议对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强调的目的,2020年12月30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强调,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天津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协议》事项,完善现有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天津样板,1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园区高质量发展再添动力。
  《若干措施》明确,滨海新区将举全区之力建设科技园,推动科技园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产业布局、统一招商引智、统一运营管理、统一工作机制。在科技园优先布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科技金融业等产业项目,统筹布局滨海新区科技创新类项目,重点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对于实际在科技园办公但注册地址不在科技园内的企业,支持其将注册地址迁至科技园。建立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开发区支持科技园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列为滨海新区"三考合一"指标。
  《若干措施》指出,将加强金融保障产业发展能力。支持在经开区泰达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滨海-中关村专项母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园产业培育和企业发展,引入滨海产业基金参与母基金的设立。积极对接引导海河产业基金、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等更多社会资本出资参与滨海-中关村专项母基金,助力科技园高端高新产业发展。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科技园可将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可调整部分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提高土地多样化供给和产业保障能力。同时,结合科技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路网管网完善以及园区绿化美化等项目建设需求,争取市财政优先支持发行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发展的政府专项债券。
  在配套设施方面,将加快推动滨海新区轨道交通Z2、Z4线建设。由滨海公交集团规划并开通科技园至市、区重点点位的公交线路。支持设置科技园到高铁滨海站、滨海国际机场、轻轨9号线的通勤专线。优先推动京津各类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向科技园集聚,加快完成九年一贯制学校、滨海中医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重点支持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到科技园联合办校。加快推动滨海中医医院纳入京津医保门诊直接结算医疗机构。
  此外,《若干措施》指出,将加大与北京中关村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力度,共同策划组织在京津两地有影响力的招商推介、论坛活动。提升科技园辐射能力,将经开区东区、西区和海洋高新区纳入科技园引育项目的拓展区,对于落户在拓展区的京津协同发展项目,统一纳入科技园的发展成效考核成果。
  据了解,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同时公布了园区产业规划、空间布局设想及未来15年的各阶段发展目标。
 
上海银保监局发布指定内审工作管理办法
 
  据报道,上海银保监局近期印发《上海银保监局指定内审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银行保险机构内审部门工作协同,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激发机构风险管控内生动力。
  《办法》共二十五条,适用于上海银保监局依法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
  《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强调实施指定内审的审计部门应符合独立性要求。指定实施审计的内审部门位于辖区外的,辖内机构应及时与相关内审部门沟通,积极寻求内审部门的支持。二是区分年度和临时指定内审项目两种类型。年度指定内审项目由上海银保监局每年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对辖内机构风险研判综合确定;临时指定内审项目是上海银保监局为应对突发状况在必要时临时开展的指定内审项目。二者适用场景不同,功能互为补充。三是规范指定内审项目流程。强调内审部门应在检查前、检查中和报告出具前与上海银保监局发起该指定内审项目的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同时对内审检查组人员构成、指定内审方案报送、整改和问责情况报送及项目资料归档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鼓励提升指定内审项目质效。明确指定内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机构自行处理,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但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情形的,上海银保监局将在法定权限内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五是建立对指定内审的评估管理机制,将指定内审工作情况纳入辖内法人机构监管评级,并作为监管检查立项考量因素,对于应查未查、迟报、瞒报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内部审计是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工作中可以借助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指定内审部门对特定领域实施审计并报送审计报告,不仅有助于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也有助于传导监管压力,提升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
  据悉,《办法》严格依照上位法规定,总结辖内监管实践,明确指定内审工作职责,规范指定内审工作程序,细化监管部门对指定内审的质量控制机制,从制度上保障辖内指定内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办法》的发布推进了辖内指定内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将进一步促进金融监管部门与机构内审部门形成风险管控合力,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有效提升合规经营意识,主动筑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第三道防线,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大局。
 
上海将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
 
  据悉,1月18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工程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
  会议指出,对标全球著名体育城市的建设目标和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上海市体育场地设施还存在一些不足。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通过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复合利用等方式,建设一批布局科学、覆盖广泛的高品质运动空间,打造一批功能丰富、特色鲜明的嵌入式社区健身场所。要更好发挥市场作用,营造良好环境,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运营,促进体育新空间、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安徽省五大实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日前披露,2021年,安徽省将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大力度推动"引进来""走出去"、高标准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大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五个方面出招,在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动发展。
  "去年,全面完成了安徽省委深改委交办的15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印发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若干措施,研究制定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意见等重要改革文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处长方晓宏介绍,今年重点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好省经济体制改革牵头部门职能作用,高质量完成省委部署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等一条龙服务。依法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推进信用承诺制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垄断行业成本监管、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城镇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同时,安徽省将不断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任务,促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在长三角率先实现自由有序流动。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分类实施信贷融资、企业债券、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此外,安徽省将更大力度推动"引进来""走出去"建设。强化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服务,搭建精准对接平台。加强与省外徽商商会的沟通联系,持续推进徽商回归。"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创建;加强境外投资服务,稳妥推进安徽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的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外资处处长程进军介绍。此外,继续做好援藏、援疆和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
  据了解,今年全省将高标准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实施"9+3+N"专项推进行动计划,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大力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处长陈加林说,今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制定省级特色园区认定办法,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开发区创建数字经济园区、线上经济园区、区块链专业园区等新型园区,推动开发区及企业提升各类创新平台。探索金融机构与开发区合作新模式。推动与沪苏浙园区合作,支持创建国际合作产业园。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开发区考核指标体系。
 
安徽省新认定21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据悉,安徽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批复,认定2020年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21家。
  根据《安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方案》,申报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须满足具备一定规模、市场潜力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创新能力较强、质量品牌行业领先、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条件。其中,重点开发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亿元、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业行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工业产值占本县(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10%。服务业行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或占本县(市)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
  新认定的21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涉及智能制造、新材料、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领域。批复要求,各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打造一批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
 
贵阳将从三方面发力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1月14日,贵阳市"十三五"成就宣传活动"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七场"聚焦数谷建设,全力增强创新动能"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发布会披露,为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下一步贵阳将着力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服务、交易服务、安全服务和人才服务能力,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具体将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以项目驱动加快打造千亿级投资规模数据中心产业集群。积极申建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加快建设城市直联网络、骨干直联点等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贵州鲲鹏产业生态建设,构建集服务器生产、云服务、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运维服务、数据清洗加工、应用等为主的数据中心集聚区。贵安新区规划建设超大型数据中心14个以上,十四五期间将实现400万台服务器上电、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加上服务器等设备,整个投资将超过千亿元,按照服务器更替周期,未来将形成每年100万台服务器需求,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
  二是以龙头企业引领加快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制造业集群。重点围绕数据中心集群发展服务器等设备制造、围绕手机发展智能终端制造。支持振华集团、贵阳海信、浪潮英信等龙头企业向百亿级企业发展,培育做大液晶电视、服务器和智能终端制造等高附加值整机产业,带动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物联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半导体材料、动力电池等为主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
  三是以产业生态引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打造云服务、大数据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安全、大数据医疗健康、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国产数据库等产业生态,带动以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设计服务、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为主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发展。
贵州省是我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省会贵阳市被誉为"中国数谷"。
 
广西出台方案促进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发展
 
  近日,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2021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各方面资金不少于1亿元,用于支持中药材壮瑶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品牌打造等工作。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科学规划优势区域优势品种。广西将推进实施中药材壮瑶药材"一县一品"和"一品一产"战略,划定各个品种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扶持发展,打造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动态,每两年调整一次中药材壮瑶药材优先发展品种目录。
  依托终端药企发展订单生产。引导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主体共建"定制药园"。支持国有农林场与大型药企直接建立中药材壮瑶药材"点对点"生产供应关系,建设规模化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
  实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通过企业主导,加强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高标准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引导国有农林场充分利用农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依托大型药企建设仿野生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
  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企业主导,引导国有农林场、农业龙头企业、大型药企转型成为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龙头企业,投资发展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及初级加工。
  构建中药材壮瑶药材质量保障体系。坚持质量为先,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强化人才技术支撑,加强中药材壮瑶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立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体系。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产品,重点开发以罗汉果、葛根(粉葛)、灵芝、铁皮石斛、八角、肉桂等药材为主要成分的加工品。扶持产地初加工,构建大数据信息平台,构建中药材壮瑶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桂"字号中药材壮瑶药材知名品牌。
 
福建省七"箭"齐发打造区域医疗高地
 
  日前,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政策清单》,政策支持范围涵盖投融资、用地、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及薪酬职称、医保政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药械使用、科研等七大方面。
  福建省鼓励优质商业保险机构、医药企业等以战略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将出台债务化解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医疗中心托管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进行锁定和剥离。
  对于向城市周边迁建或新建的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若对缓解区域患者就医外流、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发挥显著作用,省级政府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将给予优先保障。
  福建省鼓励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高校选拔医疗卫生类引进生到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对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全部实行自主招聘、自主考核、自主调整、自主淘汰。
  倾斜支持诊疗支付及药械采购。区域医疗中心正式运营三年内,危重疑难病症的医疗费用单列结算;按规定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共同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优先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并积极向国家申请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单列规划配置指标。
  对新认定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每家给予补助8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费。对新认定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医学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每家给予支持200万元。此外,对绩效评估运行良好的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福建省将连续3年每年给予30万~50万元运行费用补助。
 
福建省实施城乡建设十大重点任务
 
  福建省近日出台《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力推动全省城市更新与功能品质提升,大力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十大重点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全省城乡面貌有更明显的变化。
  抓好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好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重点抓好新区新城规划。从今年开始,全省所有市、县都要推进开展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并纳入控规推进实施。
  抓好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城市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和市容整治提升工程,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路网建设,争取用3至5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快速路网;要加快地铁建设,福州、厦门要加快连线成网,泉州、漳州、莆田等地要结合城际铁路建设,抓紧谋划启动。停车场供给要进一步增加。今年全省要至少新增2万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在老城区建设立体停车场。
  创新突破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对存量农房,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特别是要把"裸房"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争取用5至10年的时间,把福建省农村"裸房"问题基本解决掉。
  抓好历史文化保护。在城市,要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在农村,要推进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保护好村落格局、历史风貌、整体环境,不搞"千村一面"。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方面,要狠抓问题整改;另一方面,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抓好老旧小区整治和连片棚户区改造。启动对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
  继续抓好"两违"整治攻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年的整治攻坚。
  抓好城市安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建立城市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要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防疫防灾配套设施储备,推进地下综合管线建设。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建城市滞洪区,修复河湖体系。到2025年年底前,各市县按一定比例建设雨洪公园,提高滞洪能力,50%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扩面,今年全省所有县城要因地制宜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再建成1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加强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今年九市一区要全面建成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厂。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今年各县(市、区)推动一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
抓好投融资保障。用好财政资金和专项债,用足用好银行信贷资金。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作用,盘活政府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整合国企资本参与组建城建融资平台。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最高法发布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意见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需求和发展目标,提出30条具体举措,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依法审理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外商投资合同案件,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妥善化解金融运输、数据、互联网交易相关纠纷,保障跨境资金、运输、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人民法院要从完善审判组织体系、调整案件管辖范围、推动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推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创新、推动海南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海南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工作等八个方面着力,加强审判体系、机制和制度创新,推动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治体系,为制度集成创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提出,支持海南法院推进符合司法规律、有利于自由贸易港发展的司法体制改革,从完善自由贸易港审判组织体系、优化案件管辖机制、创新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环境。
 
三亚中央商务区出台企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
 
  据悉,三亚中央商务区1月20日出台《三亚中央商务区企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入园企业,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业务保障奖励、业务创新奖励等。
  《暂行办法》提出,奖励对象应是与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签订投资协议,且注册或迁入园区(税收关系在园区内),开展实质性运营,承诺10年内不迁出园区、不改变在园区纳税义务的企业。
  围绕三亚中央商务区以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现代商贸、邮轮游艇为主导,专业服务、文化休闲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奖励对象包括类总部企业及跨境投融资平台、金融服务类企业、上市企业、现代商贸类企业、专业服务企业、文化休闲企业等。
  《暂行办法》的附件《奖励标准》明确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进驻园区,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给予1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国内A股上市企业迁入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等。
  三亚中央商务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暂行办法》研究制定过程中,三亚有关部门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如创造性提出"类总部企业"的概念,对符合《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部分条件,但数量指标尚未达到标准的企业法人,《暂行办法》也给予奖励,目的是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为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暂行办法》提出设立跨境金融资产转让奖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场景建设奖励、开展QFLP与QDLP奖励等新型奖励项目。为吸引人才,《暂行办法》在个人所得税奖励上大胆突破,如规定:人才奖励,个人缴纳所得税20万元以上(每年),给予上一年度个人园区税收留存部分(个人所得税)85%的奖励,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推动园区均衡发展,《暂行办法》对企业、人才服务保障对象也给予扶持奖励。获得园区落户奖励、上市奖励的企业,可以申请办公用房租用补贴、购置办公用房补贴,可以为其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个人所得税奖励、非总部经济企业重点人员服务保障待遇,包括依法依规帮助入驻园区企业在职的重点人员子女(每人限两个名额)申请幼儿园及小学的公立学位等。
  《暂行办法》还规定,企业同时符合市级和园区奖励政策规定的,可以叠加享受落户奖励、上市奖励等政策。
 
2020年我国全年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增长3.3%
 
  据商务部1月21日披露,2020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保持平稳,全年对外直接投资1329.4亿美元,同比增长3.3%,其中,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01.5亿美元,同比下降0.4%。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2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对外投资总体实现增长。
  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零售、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服务、电力生产供应等领域的投资金额增长较快。
  数据显示,我国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投资达417.9亿美元,同比增长17.5%;流向批发和零售业160.7亿美元,同比增长27.8%;对电力生产和供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分别增长10.3%和18.1%。
  此外,地方对外投资活跃,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总额达到807.5亿美元,同比增长16.4%,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3.3%。广东、上海、浙江位列前三。
  对外承包工程方面,2020年我国新签合同额2555.4亿美元,同比下降1.8%;完成营业额1559.4亿美元,同比下降9.8%。新签项目的八成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
  2020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共对沿线58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占同期总额的16.2%,较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
 
世界经济论坛报告称世界需警惕长期风险
 
  据悉,总部位于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1月19日发布《2021年全球风险报告》,警告新冠疫情加剧了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化,可能将在未来三至五年里阻碍全球经济发展,并将在未来五至十年里加剧地缘政治紧张局势。
  报告指出,2020年,人类看到了忽视长期风险所带来的严重影响。疫情不仅夺去了数百万人的生命,还加剧了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分化。
  报告认为,未来两年明确的风险包括传染病、就业危机、数字不平等和网络安全等。未来三至五年,受疫情影响,全球在经济和技术领域的风险会逐渐显现,包括资产泡沫破裂、IT基础设施崩溃、价格波动和债务危机等。从未来十年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来看,环境风险仍居首位。
  世界经济论坛执行董事萨迪娅·扎希迪说:"全球风险报告自2006年以来一直强调的全球疫情风险在2020年成为了现实。随着政府、企业和社会逐渐摆脱疫情危机,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建立新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以提高我们的集体韧性和应对能力,同时减少不平等、改善健康和保护地球。"
  世界经济论坛将于25日至29日在线上举行"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届时,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位政商界和社会组织领导人将围绕"把握关键之年,重建各方信任"主题,分析新冠疫情下全球面临的多重挑战,寻求合作抗疫和经济复苏良方。
 
拜登宣布应对疫情气候变化等多项行政措施
 
  据悉,美国总统拜登1月20日宣誓就职后,当晚宣布包括美国重返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停止退出世界卫生组织等多项行政措施。
  除重返《巴黎协定》和停止退出世卫组织外,拜登宣布的行政措施还包括:创建直接向总统报告的白宫疫情应对办公室,恢复被特朗普解散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下属全球卫生安全与生物防御办公室;即日起100天内,在所有联邦建筑和联邦土地上,在各州之间航空、火车与公交系统上均须戴口罩;停止美国和墨西哥边境墙建设,已完工部分将继续保留。
  拜登在签署重新加入《巴黎协定》文件前表示,美国将以迄今尚未采取的方式来应对气候变化。白宫新闻秘书珍·普萨基当晚在记者会上说,拜登政府认为气候变化危机对美国和国际社会构成影响,重返《巴黎协定》是应对这一危机的重要举措。
  拜登撤销了特朗普政府针对一些以穆斯林人口为主国家和一些非洲国家的赴美旅行禁令,正式呼吁美国国会审议一项更广泛的移民法案,内容包括为没有永久居留身份的1100万移民提供在8年内入籍的途径。
  拜登要求联邦政府不得基于性取向进行歧视,指示联邦机构拟订消除系统性种族歧视计划。
  此外,拜登还命令联邦机构审查特朗普政府在环境和公共卫生方面采取的103项措施,重新加强对汽车和家电产品能效要求,暂停北极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石油和天然气租赁服务。
  当天,国会参议院批准拜登提名的埃夫丽尔·海恩斯担任美国情报总监,这是参议院确认的首位拜登内阁官员。
 
拜登提出1.9万亿美元经济救助计划
 
  据报道,美国当选总统拜登1月14日提出总额达1.9万亿美元的经济救助计划,以应对日趋恶化的新冠疫情、推动美国经济复苏,但该计划能否获得美国国会批准仍存变数。
  拜登当天在美国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市发表演讲时说,美国国会去年底通过的经济纾困计划远不足以应对危机,仍需采取更多举措控制疫情和救助经济。他提出救助、复苏"两步走"计划,为美国家庭、企业、地方政府等提供资金援助,通过投资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研发创新等推动经济复苏。
  根据拜登团队当天公布的1.9万亿美元的"美国救助计划",其中约4000亿美元将用于抗击疫情,约1万亿美元将为受疫情冲击的美国家庭提供经济纾困,约4400亿美元为在疫情中挣扎的小企业、州和地方政府等提供援助。
  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和参议院民主党领袖舒默随后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希望共和党与民主党合作,尽快推动拜登团队经济方案立法。然而,一些国会议员近期已表示反对政府再度大幅扩张财政赤字和推高政府债务。拜登团队最新经济救助计划能否获批仍存变数。
  分析人士指出,拜登在正式宣誓就职前宣布经济救助计划,凸显近期美国疫情恶化和经济复苏放缓带来的紧迫性。如何重建遭疫情严重冲击的美国经济,应对失业潮和企业破产潮带来的经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复苏和创造就业将是拜登政府上任后面临的重要经济挑战。
 
美联储将继续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和低利率水平
 
  据悉,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鲍威尔1月14日表示,目前还没到考虑退出购债计划等超宽松货币政策的时候,美联储将继续保持相关政策,维持低利率水平。
  鲍威尔当天参加普林斯顿大学线上研讨会时表示,美联储会在时机成熟时提高利率,但现在加息还为时尚早。鲍威尔对今后几年美国经济走势表达了乐观态度,但他同时指出,就业市场复苏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随着新冠疫情在美国持续蔓延,美国经济正经历一个"艰难的冬天"。
  美国劳工部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月9日一周,美国首次申请失业救济人数环比上涨18.1万至96.5万。美联储此前发布的全国经济形势调查报告也显示,美国就业市场复苏放缓。
  外界普遍猜测,随着经济复苏,美联储或逐渐缩减资产购买计划。不过,有美联储高官日前表示,疫情危机结束后,美联储才会考虑相关政策调整。
  美联储定于1月26日至27日举行2021年第一次货币政策会议。
 
内敛外合:欧盟“去美元”的铿锵节奏
  
  证券时报1月21日刊发署名张锐的文章指出,作为对美元称霸全球地位显著不满的官方表达,1月19日的欧盟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一份旨在强化欧元地位与金融体系建设的战略文件。文件明确指出,美元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不仅干扰了欧元独立性,而且全球金融市场过度依赖美元,根本无法缓解金融紧张局势和经济稳定风险。作为美国重要的经济伙伴,欧盟将美元定义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实属罕见,显示其“去美元”的决心。
  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与黄金脱钩,很长一段时间美元价格上蹿下跳,全球外汇市场也动荡不安,虽然不久之后美元又与石油产生了勾连,形成了所谓的“石油美元”,但美元表现出的价值不稳定性又使石油等大宗商品连续颠簸不停,许多国家货币当局与市场参与者对此也无所适从,出于在捉摸不定的全球金融环境中为自己架构安全屏障的目的,法德两国提出了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建议,不久之后欧元便以主权货币形式闪亮登场。不难看出,欧元自诞生之日起就携带着“挑战美元”的基因。
  即便是欧盟并没有明确表示欧元就是朝着挑战美元而去的目的,而只是服务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货币工具,但自欧元产生30多年来欧盟在与美国过招过程中所经历的诸多痛苦也不能不让欧元必须增添叫板美元的血性和力量。金融危机期间美联储数轮量化宽松以及新冠肺炎期间启动“超级量化宽松”让美元贬值并带动欧元被动性升值从而轮番打压欧盟出口不论,特朗普当总统以美元为刀砍伤欧盟的几个动作让欧盟着实愤懑难平。
  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的同时,特朗普对伊朗“极限施压”,关闭所有进口伊朗石油的国家通过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进行结算的通道,要知道美元是SWIFT结算的主要货币品种,并被美国所控制,美国通过SWIFT对相应国家进行经济与金融制裁,不仅成本低,而且还可一剑封喉。但问题是,欧盟从伊朗进口的石油不仅价格上比其他出口地低得多,而且进口伊朗石油占到了欧盟原油总进口量的9%。屈服于美国的淫威,欧洲投资与进口企业被迫撤出了伊朗市场。还有一件事似乎如出一撤,欧盟与俄罗斯共建“北溪2号”的天然气管道项目,美国制裁俄罗斯,但同时要求欧洲公司退出“北溪2号”项目,否则冻结这些企业的美元结算账户,结果,不仅这些欧洲公司无奈认怂,“北溪2号”管道贯通时间至今还处在冷冻状态。
  除了过往历史上的恩怨纠葛让欧盟对美元多了几份禁忌之外,欧盟如今“去美元”的立场愈来愈鲜明,背后映射出的实际是全球经济格局重组之下一个经济强大主体的利益表达。理论上说,一国货币的国际地位大多由该经济体经济、政治和军事综合实力来支撑,可由巨大经济同盟撑起的欧元竟然要随着美元的价值浮动而浮动,欧洲人一万个不理解;不仅如此,欧盟成员国从初期的11个增加到27个,欧元区经济规模翻了一倍,GDP的体量与美国也相差无几,可欧元却一直被美元压在身下,比如在全球央行外汇储备中,欧元占比仅为20.7%,与占比高达61.7%的美元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在全球外汇交易市场上,欧元的日交易占有量也不到16%,同样被占比为44%的美元远远甩在身后。对此,欧盟怎能不生失衡与抗拒之心?
  当然,欧盟还看到了许多难以接受的事实,比如欧盟每年高达1000亿欧元的进口物品至少有80%需采用美元来支付,欧洲企业购买自己造的飞机也要用美元结算,法国兴业银行承受的罚款还要用美元支付。对此,欧委会主席容克的说法是“这一切实在是荒唐至极”。而且欧盟也坚定地认为,欧元如果不能另起炉灶,也许永远就会被束缚在他人划定的跑道之中。
  作为“去美元”的实质性行动,由德国、法国与英国三大欧洲经济强国担任股东的INSTEX(贸易往来支持工具)已运行一年之久,截至目前已有比利时、丹麦和芬兰等9个国家正式加入。按照设想,INSTEX构建的目的就是绕过被美国控制的SWIFT,从而搭建起欧盟自己的贸易结算平台。值得关注的是,INSTEX机制推出之前,欧元区部分国家已经在原油贸易领域展开了多方位的“去美元”布局,如土耳其与伊朗开启了黄金交易石油的新法则,同时土耳其也与俄罗斯达成了类似的交易协议,而且欧元区和挪威的原油贸易早已采用欧元结算。
  增加外汇储备中非美资产的配置是欧盟“去美元”的重要一步。资料显示,除欧洲央行不断增配人民币外汇储备外,德国、法国、比利时和西班牙等多国中央银行均在积极收储购买了人民币,截至目前欧洲各国央行的人民币外汇储备保守估计超过了10亿元; 另一方面,欧盟各国央行在积极吃进黄金,包括最近几年德国已从美联储金库运回黄金743吨,意大利也将近400吨的黄金运回国内,法国央行从美联储手上提取的黄金也超600吨。欧盟不少成员国回运黄金,释放出的是对美元信用担忧的信号,其真实目的就是企图凭借作为美元最大“对手”的黄金来对冲与平抑美元所造成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
  打蛇打七寸。鉴于原油等大宗商品对于美元霸权的至关重要性,欧盟准备寻求找到原油的替代能源,如天然气和氢能等,依此通过对原油的需求量和交易量的减少而压缩美元的气场,与此同时,在名为“朝着欧元更强的国际化地位前行”的行动倡议中,欧盟委员会计划在能源、大宗商品、飞机制造等战略性行业增加欧元使用,而且参照俄罗斯、中国等推出的以本国货币计价的原油期货市场做法,欧盟创建欧元定价的原油基准价格计划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
  在内部全力整编与聚合“去美化”力量的同时,欧盟也在外部市场上积极地合纵连横。由于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实现点对点的交易结算,因而被视为隔离SWIFT与美元的重要工具,欧洲央行在准备5年之内推出数字欧元的基础上,还联合加拿大、英国、日本和瑞士等国中央银行成立了一个联合研发加密货币的小组;同时,鉴于欧元区长久的低利率政策所产生的货币融资价格优势,欧洲央行积极拓展资本市场联盟阵营,最有代表意义的就是去年欧盟不仅与中国达成了《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国财政部还首次得以以负利率发行了欧元主权国债。动态来看,中国已成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如果能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中欧自由贸易协定》,中欧组合完全可以成为最为强大的“去美元”方阵。
  无疑,欧元要取代美元甚至追平美元并非易事,欧盟“去美元”的道路势将无比艰辛与漫长。在定价和支付领域,石油由美元定价,使得美国对外输出美元;同时,美国通过发行国债等金融产品又将美元回流到美国,进而形成“石油-美元”与“国际美元-美国国债”货币循环。因此,对于任何一届美国政府而言,美元都会被视为手中之宝,并会不遗余力地加以呵护与拱卫美元在全球的主导地位。另就欧盟内部而言,在“去美元”问题上也很难用一个声音说话,27个成员国中还有不少是美元的信奉者与追随者,让他们改变信仰与习惯难上加难。更为重要的是,美国作为一个消费力很旺盛以及融资功能较为强大的市场,欧洲企业对其浸入其实已经很深,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欧盟有着明确的“去美元”政策导向,但存在于美国本土之上而拒绝使用美元,任何一个欧洲企业都将无法承受遭遇惩罚或者放弃美国市场的巨大机会成本;也正是如此,人们看到,INSTEX运转至今,欧洲企业应者寥寥,落地效果也乏善可陈。
 
欧洲央行继续实施一揽子宽松货币政策
 
  据悉,欧洲中央银行1月21日召开货币政策会议,决定继续实施资产购买计划、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等一揽子宽松货币政策,以应对新冠疫情对欧元区经济造成的持续负面影响。
  根据欧洲央行公布的货币政策决议,总规模1.85万亿欧元的紧急资产购买计划将至少持续到2022年3月,直至欧洲央行评估认定新冠危机结束。同时,每月200亿欧元的常规购债计划将持续足够长时间,预计在未来首次加息前结束。
  欧洲央行强调,在欧元区有利融资条件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紧急资产购买计划不需全额动用。若融资条件恶化,欧洲央行将在必要时再次调整紧急购债规模。
  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欧元区开始新冠疫苗接种是应对当前健康危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但疫情仍对公共卫生和欧元区乃至世界经济构成严重威胁。
  拉加德说,欧元区新冠病例数再度激增和许多国家采取或延长限制措施,导致经济活动中断,特别是服务业活动受到严重抑制。
  她还说,由于需求疲软、劳动力市场不振,欧元区通胀水平低迷且预计持续较长时间。
  欧洲央行将欧元区中期通胀目标设定为低于但接近2%。2020年12月,欧元区通胀率为负0.3%,连续5个月处于负值。
 
欧委会要求力争半年内开始发放欧盟恢复基金
 
  据悉,正在葡萄牙访问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1月15日呼吁欧盟各成员国快速批准欧盟恢复基金,力争半年内开始发放恢复基金。
  葡萄牙从1月1日起接替德国担任为期半年的欧盟轮值主席国。在和葡萄牙总理科斯塔举行的联合记者招待会上,冯德莱恩表示,将力争在葡萄牙的欧盟轮值主席国任期结束前开始发放恢复基金。她还说,消灭新冠病毒的唯一出路是接种疫苗,欧盟支持各国快速、顺利推进疫苗接种。
  科斯塔表示,实现经济复苏是葡萄牙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重中之重,要实现这一目标,既要保证所有刺激经济的手段行之有效,也要确保欧盟恢复基金尽快落实到位。
  欧盟2020年7月推出总规模逾1.8万亿欧元的经济复苏计划,其中包括7500亿欧元恢复基金。同年12月,欧盟领导人就落实复苏计划达成协议。
 
德国2020年年均通胀率为0.5%
 
  据悉,德国联邦统计局1月19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德国年均通货膨胀率降至0.5%,显著低于2019年的1.4%。
  数据显示,2020年德国能源价格比上年下降4.8%;去除能源价格因素影响,去年德国年均通胀率为1.1%。此外,去年食品价格上涨2.4%,其中水果价格和肉制品价格分别上涨7.1%和6.1%。
  数据还显示,受增值税税率下调和能源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德国2020年12月份通胀率为负0.3%,是去年第五次出现负值。
  欧洲央行设定的欧元区通胀率目标是略低于2%。但2019年以来,欧元区最大经济体德国的通胀率仅在2019年4月份达到2%。通胀率持续低于目标水平,将影响企业投资和个人消费,进而阻碍经济增长。
  受新冠疫情影响,欧元区通胀率持续走低。在此背景下,欧洲央行去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量化宽松规模,以支持经济复苏。
 
英国经济2020年11月环比萎缩2.6%
 
  据悉,英国国家统计局1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收紧影响,英国2020年11月国内生产总值(GDP)环比下滑2.6%,结束此前连续六个月环比增长的态势,但降幅小于预期。
  数据显示,与去年2月疫情暴发前水平相比,去年11月英国GDP萎缩了8.5%。当月,在英国经济各部门中,服务业萎缩幅度最大,环比下滑3.4%;生产部门环比下滑0.1%。但建筑业环比增长1.9%。
  英国投资机构潘缪尔·戈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西蒙·弗伦奇表示,去年11月英国建筑业已恢复到疫情前的产出水平,许多企业正在适应封锁措施。
  荷兰国际集团经济学家詹姆斯·史密斯表示,虽然去年11月英国采取了严格的封锁措施,但经济下滑程度相对比较温和,而当前更为严格的疫情限制措施叠加英国"脱欧"影响恐将对英国经济带来更大冲击。
 
张宇燕:再谈英国工业革命的启示
 
北京日报日前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的文章指出,讨论技术进步以及对外开放和创新问题,回顾历史也是一个重要角度。
  一般认为,“工业革命”是在1760年至1850年的90年间,由技术创新与进步促成的一个意义深远的历史事件。不过学者们对此还有比较大的争议。牛津大学经济史教授罗伯特·艾伦认为:所谓“工业革命”,根本算不上一个历史事件,它和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基本上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人们谈到革命,大多认为应该是一个突发的、有戏剧性的、出乎意料的历史事件。但是“工业革命”却是在将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因此很难将其称为“革命”。一般认为,“工业革命”的标志是英国人瓦特改良了蒸汽机,人们因此把“工业革命”与技术革命等同起来。其实这台机器的生产原理早在一百多年前便被伽利略等人提出,之后经过不断尝试,惠更斯在1672年造出一台蒸汽机。后来蒸汽机又不断得到改进,最终由瓦特把已有的各种积累起来的进步合成了改进的机器。瓦特蒸汽机的意义在于商业上的可行性,而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理念都是现成的。
  在艾伦一派学者看来,所谓工业革命发生的真正原因在于英国独特的工资结构或价格结构,它是早期近代经济史演化积累的结果。瓦特蒸汽机在当时的英国出现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劳动力价格迅速上升。1750年时,英国的劳动力价格是法国、意大利的1.7倍。英国工人的工资上涨很快,这使得用机器替代人工变得有利可图,所以才催生了瓦特改进蒸汽机以替代工人。二是当时的蒸汽机需要消耗大量能源,英国恰好又是煤炭的富集国和生产国,其煤炭价格相对欧洲大陆便宜很多。这两个条件结合起来,被艾伦认为是工业革命的真正起因,和技术进步、科学创新关联性很弱。
  说到这里自然会引出一个需要追问的问题:为什么那个时期英国劳动工资会比其他国家高出许多?这同样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涉及经济增长和人口变化之间的复杂关系,特别与英国内战对人口的消耗、海外殖民地扩张、国内市场规模扩大等因素相关。在此尤需强调一下最后一点。在有些经济史学家试图将“工业革命”改成“工业进化”的同时,还有人主张用“勤勉革命”取而代之。加州伯克利大学一位经济史教授将研究聚焦于那一时期的家庭内部分工。他发现家庭的生产结构与资源配置,主要是劳动时间的配置,在那段时间发生了巨大变化。家庭成员之间开始细化分工,有一部分人专门生产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换的产品。反过来这一过程也扩大了他们在市场上的需求。从“勤勉革命”的角度看,大家都努力干活、家庭内部分工细化,必然引起市场需求增加和市场规模扩大,结果从需求的角度引致了一场“消费革命”,并最终使得所谓的“工业革命”或“工业进化”历史进程得以展现。与此同时,英国对海外殖民地的贸易和掠夺,也极大地支持了国内市场的消费和经济增长。
  回顾历史上的英国“工业革命”,我们大体上可以得到四点启示。
  第一,工资、资本、劳动、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变化,对技术进步带动的长期增长会产生深远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今天的世界特别是中国正在经历巨变,而巨变之一就是劳动力成本的快速上升。基于此,我形成了一个关于中国长期增长的乐观看法,那就是中国工资水平的上升势必会对技术进步或技术创新产生直接且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对技术创新或技术进步的理解需要思维转换。思维转换有时特别简单,但非常重要。思维转换蕴含着巨大力量。今天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可以是科技突破、发明、原创,但同样可以是对已有技术发明的重新组合与完善。后者在考虑到特定历史环境条件时往往会更重要。
  第三,国内市场规模扩大举足轻重,特别是需求扩大。在我看来,对中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功实践的解释,大多来自供给方面和海外需求。毫无疑问,这样做很有道理。但这不意味着国内需求尤其是被长期压抑的消费与投资需求之作用就应该被低估。如果把中国改革开放和英国“工业革命”做个极度简单化的类比,我们便不难发现中国国内“消费革命”或“需求革命”对于改革开放之成就所具有的基础性意义。
  第四,外部市场至关重要。英国当时奉行的是殖民扩张主义,从性质上讲与今天我国对外开放或顺应全球化大势有着根本区别。如果从开放的实际效果来看,企业要面对世界走向全球,两者则在某些点上有相似性。英国纺织业当时面对的“国际”压力,主要来自于印度棉纺织业的严酷竞争。应该讲后者是迫使英国企业家用机器替代劳工并且重点布局于纺织业的主因之一。对外开放的直接后果在于要素相对价格迅速变化,进而导致技术等诸要素的重组。当新的要素重组导致了资源配置优化时,长期增长乃至加速便会出现。
 
加拿大央行宣布维持0.25%基准利率不变
 
  据悉,加拿大银行(央行)1月20日宣布,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25%的水平不变。
  加拿大银行表示,维持基准利率不变的决定,是在对加拿大经济状况和新冠疫情造成的持续不确定性进行考量后做出的。在年通胀率达到2%前,将维持目前的基准利率不变。
  自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在加拿大暴发以来,加拿大银行数次下调基准利率,从当年2月下旬的1.75%一路下调至3月27日的0.25%,为2010年6月以来最低点。此后,加拿大一直维持这一基准利率不变。
  加拿大银行预计,该国2021年第一季度经济将比2020年同期萎缩2.9%;2021年经济预计增长4%,2022年增长4.8%,2023年增长2.5%。
 
投资分析点评
 
▲2020年全国火电基建投资额同比减少27.3%
 
  据悉,国家能源局1月2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为5244亿元,同比增加29.2%。其中,火电投资额下降27.3%至553亿元,核电投资额下降22.6%至378亿元。
  2020年,水电、火电、风电、光伏装机规模皆呈上涨,其中水电装机容量新增1323万千瓦,同比增幅达197.7% 。
 
▲上海临港子公司欲引入战投
 
  据悉,上海临港(600848)1月15日晚公告,控股子公司嘉定科技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并进行增资扩股。上海临港拟放弃本次嘉定科技城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嘉定科技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嘉定科技城系上海临港、嘉定国资、聚虹投资共同持股的公司。目前,嘉定科技城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上海临港出资1.02亿元,持有嘉定科技城51%股权;嘉定国资出资5800万元,持有嘉定科技城29%股权;聚虹投资出资4000万元,持有嘉定科技城20%股权。
  嘉定科技城经营范围包括园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开发,自有房屋租赁,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及综合配套设施投资开发建设等。
  工投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对嘉定科技城增资2.55亿元,聚虹投资将以现金方式对嘉定科技城增资4500.06万元。增资完成后,嘉定科技城的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5亿元,上海临港持有的股权比例由51%下降至20.4%,嘉定科技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工投集团将持有嘉定科技城51%股权,嘉定国资、聚虹投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1.6%和17%。
  据了解,工投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投集团控股股东为上海市国资委。
 
▲京东方A拟募资不超200亿元
 
  1月15日晚间,京东方A披露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资不超过200亿元用于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股权等事项。
  京东方A本次定增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此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拟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且不包括发行费用),募资净额将用于"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24.06%的股权"(下称"武汉京东方广电"),"对重庆京东方显示增资并建设京东方重庆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12英寸硅基OLED项目"、"对成都京东方医院增资并建设成都京东方医院项目"、"偿还福州城投集团贷款",使用募资金额分别为65亿元、60亿元、10亿元、5亿元和30亿元,另有3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表示,云南创视界和重庆京东方项目完全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OLED产品产能,提升OLED行业技术水平。其中,通过投资云南创视界项目建设,公司可形成平均年产523万片OLED微型显示器的生产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抢占市场,形成品牌效应,并加速追赶国际先进技术,打破垄断。而对重庆京东方显示增资并建设生产线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技术的多样化。
  对成都京东方亿元的增资和继续建设,公司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公司开拓西南医疗服务业务的桥头堡,对于承接智慧医工事业战略落地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目前显示面板产品价格逐渐上涨,行业已开始呈现回暖态势,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提高对武汉京东方光电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产线控制力的同时,更多享受后续行业发展红利。
  本次京东方A发行的对象为包括京国瑞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京国瑞基金拟以40亿元现金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京国瑞基金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控制的主体,且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电控")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京国瑞基金取得京东方股份之日起,在涉及京东方的重大事宜上与北京电控保持一致,以巩固北京电控在京东方中的控制地位。
 
  ▲碧桂园服务成立机器人公司
 
  1月18日,广东美房智高机器人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龚顺松,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机器人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上门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等。该公司由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此前,碧桂园早已入局机器人业务,并明确机器人建房、机器人餐饮、现代农业等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2018年7月,碧桂园成立博智林机器人公司,重点围绕建筑机器人+装配式+BIM技术,搭建系统化研发体系,组建了五大研究院,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手段,打造全周期的智慧建造体系。截至2020年7月底,博智林累计递交专利申请2332项,已经获得授权577项,在关键领域拥有一批自主核心技术。
机器人餐饮则通过多业态覆盖面向全国市场。截至2020年6月,碧桂园成立的机器人餐厅连锁品牌--千玺机器人餐饮集团累积提交超500余项专利申请,自主研发机器人设备及软件系统80多种,其中有61款已投入使用,涵盖火锅、中餐、快餐、煲仔饭等业态。
 
  ▲网易正式投入视频领域
 
  1月21日,网易CEO丁磊在其视频创作者线上大会上宣布,投入视频领域,将拿出"十亿现金、百亿流量、千亿曝光"扶持创作者,并计划上线"网易知识公路"内容平台。创作者将作品上传至该平台,即可实现"一次入库,全网易分发",将内容展示在网易新闻、网易云音乐、网易严选、网易LOFTER、网易有道等渠道。
  丁磊的目标是在网易全平台,扶持1000家优质的MCN机构、打造2000名拥有百万粉丝的"NEXT创作家"、重点孵化100个原生IP、帮助100万名内容创作者获得商业化收入。
 
  ▲国内118座加氢站几乎过半亏损
 
  据业界1月19日披露,从2019年开始,我国氢能发展步入"快车道",加氢站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国累计建成118座加氢站。然而,已经投入运营的氢气加注站,因为没有氢气车的规模使用,加氢站也处于亏损的局面。据称,我国目前投运的70多座加氢站,几乎都处于亏损状态。
  中国石化销售上海石油分公司总经理沈辉表示,每公斤氢只有十几块钱毛利,单纯做加氢站的话,目前看还没有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吉林长春
 
  1月18日,中国一汽集团、德国奥迪公司、长春市政府以视频连线方式签署三方协议,宣布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项目落位长春。
  项目规划引入PPE高端纯电动车平台,首个工厂计划投资超过300亿元,首款车型将于2024年在长春投产。
 
▲韩国现代汽车宣布在华建立首个海外氢燃料电池工厂
 
  1月15日,韩国现代汽车集团宣布与中国广州市广州开发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在当地成立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这是现代汽车在韩国以外建立的首个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
  据悉,新公司由现代汽车集团100%持股,计划今年2月末开始动工建设工厂,2022年下半年投入批量化生产,初期规划年产能6500套。工厂将主要生产搭载在现代氢燃料电池汽车NEXO上的氢燃料电池系统。
  新公司还计划参与氢气生产、储存等上下游产业,布局包括氢燃料电池船舶、有轨电车、发电机等在内的广东氢能全领域产业链。
  现代汽车表示,集团将以此生产基地为起点,在全球全面开展氢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业务,计划到2030年将氢燃料电池系统年产能提升至70万套。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2020胡润品牌榜发布
 
  1月21日,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0胡润品牌榜》显示,200强中国品牌价值总和9.2万亿元,同比2019年上涨两成,贵州茅台、天猫、中华分列前三甲。其中,贵州茅台品牌价值上涨63%,首次突破1万亿元,连续第三次成为"最具价值中国品牌";天猫品牌价值上涨53%至4900亿元,蝉联最具价值民营品牌。
  同时,此次上榜了38个新品牌,包括33个民营品牌。在新上榜品牌中,较为知名的品牌包括:贝壳找房、蔚来、泡泡玛特、完美日记、美菜、全棉时代、名创优品等。
  胡润百富董事长兼首席调研官胡润表示,通过品牌榜能看出中国消费者生活的变化。十年前的前十大品牌,如今只有中华还在前十位置;十年前的前100个品牌,如今只有36个还在前100;而今年前十大品牌中有3个品牌在十年前还没有成立,分别是天猫、微信和拼多多。
 
▲王府井拟吸收合并首商股份
 
  1月18日晚间,王府井公告称,其将通过向首商股份全体股东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发行A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合并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王府井已于1月17日与首商股份签署了《吸收合并意向协议》。
  两家上市公司均为北京老牌百货商场。王府井的前身是北京百货大楼,如今在全国各地开设了多家连锁百货门店,主要业务为商品零售和商业物业出租业务,覆盖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及超市等主力业态,同时拥有线上零售渠道。公司目前已取得免税品经营资质,免税品经营将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
  首商股份也是全国零售百强企业,主要业务是商业零售,覆盖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折扣店(奥特莱斯)和专业店四大主力业态。经营模式以联营、租赁和品牌代理为主。
  据悉,王府井近几年资本运作频频,与首商股份的合并之前并非毫无苗头。
  2016年,王府井引进京国瑞基金、三胞投资和懿兆投资,符合国企混改发展的方向。2017年,将贝尔蒙特注入上市公司,解决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问题。紧接着,又吸收合并了王府井国际,减少国资委与上市公司间的决策层级。
  2018年,首旅集团合并王府井东安,王府井东安将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给首旅集团,完成之后首旅集团持有王府井东安100%股权。王府井东安是上市公司王府井的控股股东,因此首旅集团成为了王府井的控股股东,持股26.83%。
  而此次的合并对象首商股份,也是首旅集团旗下的上市平台,首旅集团持股58.32%。也就是说,王府井与首商股份的合并,是首旅集团旗下上市平台之间的合并。
  首旅集团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平台,除王府井和首商股份外,还有全聚德、首旅股份。
 
▲泛海控股拟转让民生证券13.49%股份
 
  1月21日晚间,泛海控股(000046)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的股权结构,公司拟向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沣泉峪")转让民生证券部分股份。
  据公告,泛海控股以1.53元/股的价格转让15.45亿股民生证券股份,约占民生证券目前总股本的13.49%,转让总价为23.64亿元。
  上海沣泉峪成立于2020年12月,是注册地位于上海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等。股东是三位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出资40%,余下两位分别持股30%。最新数据显示,上海沣泉峪总资产为4亿元。
  杨延良从事造纸行业30余年。曾任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博汇纸业董事长、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数据显示,此次以每股1.53元的价格向上海沣泉峪转让民生证券部分股份,系以2019年末民生证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77元为基准,按照1.3倍市净率确定。该转让价略高于2020年民生证券引入战投的成交价,涨幅约为12%。按此次交易计算,民生证券100%股权估值约为175亿元。
  2020年上半年,民生证券以每股1.361元的价格引入15名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2020年8月,泛海控股以每股1.361元的价格,向22家投资者转让了民生证券部分股份。
  去年年底,泛海控股还拟以每股1.53元的价格,向三家员工持股平台天津同享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同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同创咨询服务有限合伙(有限合伙)转让民生证券部分股份。目前这部分股权转让尚未具备交割条件,公司表示将在完成交割时另行公告。
  在去年8月份,泛海控股将民生证券部分股份转让给张江集团等22名投资者时曾表示,在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基础上,下一步民生证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筹划上市事宜。
  公告称,目前,泛海控股持有民生证券44.52%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民生证券的持股比例将降至约31.03%。不过,股份转让完成后,民生证券仍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内企业,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民生证券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中信特钢购入上海电气钢管公司40%股权
 
  据悉,中信特钢( 000708.SZ )1月20日公告,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经贸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以4亿元成交价格成为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受让方。标的资产是上海电气为控股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而专门设立的一家控股型公司,其核心资产为所持天津钢管 51.02% 的股权。
 
  ▲新华保险董事长正式辞职
 
  1月20日,新华保险( 601336.SH /01336.HK)发布公告称,因工作原因,刘浩凌辞去新华保险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20年12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投公司")发布人事任命,聘任刘浩凌为中投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
  据了解,同样来自于中投公司的徐志斌,或将接棒刘浩凌成为新任董事长。就在1月19日,新华保险刚刚宣布拟委任其为公司的为非执行董事。
  徐志斌此前系申万宏源集团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起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主任。
 
▲光大信托董事长闫桂军将卸任
 
  据消息人士1月22日透露,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大信托")即将迎来重大人事变动。光大信托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即将卸任,来自光大集团的冯翔将出任董事长一职,这一任职资格尚需要监管部门审批。
  对此,光大信托办公室表示,正式发文和监管部门的董事任职资格都还没下来。但多名内部员工确认了上述说法。
  现年53岁的闫桂军,称得上是光大信托的灵魂人物,曾一人身兼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三职。闫桂军1990年至1999年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进入光大集团,历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等职。2010年,闫桂军出任光大金控资管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15年出任光大信托总裁,2019年3月兼任光大信托董事长。2019年12月,闫桂军卸任总裁一职,由邵泉继任。
 
管理视点
 
企业内功过硬 才能抓住赚钱风口
 
证券时报1月19日刊发深圳东方华策公司总经理周家兵的文章指出,刚过去的2020年,不少企业受疫情冲击状况不佳,但也有中国制造型企业却赚得盆满钵满。为什么有这样的反差?笔者抽取深度接触到的两家企业作为个案,窥见一斑,作为借鉴。
  对于生产充电宝的企业而言,所处的行业市场并非蓝海,东莞一家企业就是深处红海之中。其系列产品有三:充电宝、共享电源和移动电源(类似自驾游必备的大容量电源)。其企业内控管理夯实,流程优化,人资配置,场地利用,激励有度,制度完善,在同行中属于管理较先进的企业。去年出口量巨增,国内需求也猛升。2020年比2019年总体业绩暴增将近三倍。产品质量稳定,售后有序,不良率随着产量的增加反倒下降近1个百分点。从2020年10月份开始猛增的订单,企业消化起来,虽紧张,但有序。整个流程从洽谈、打样、确认、接单、采购、生产、品控、交付等,每个环节都稳步有序进行。一环扣一环,每道工序都处理到位。截至目前,客诉率较上一年更低。企业负责人反馈说:“量大越做越快越好,员工赚钱更多。客户、企业、员工和供应商四方共赢。”一千来人的企业,人均产值较上一年增长百分之五十多。也就是说,企业内部管理好,当大量订单涌来时,不会乱了方寸,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无论是按项目,还是订单,抑或大客户战略,均能在可控的管理内进行有序扩充。就是关联方的供应商、协力厂商和技术委外供应方,均能够得到有效沟通,充分配合,以及纠错能力极高。这就是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体现,在订单上就是承接能力强。
  另一家是长三角生产女性服装的企业,其爆款产品“小黑裤”较前一年猛增五百多万条。可如今却面临大量退货和索赔问题。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生产过程品控不到位。生产只顾赶货,不注意产品质量。大量线头、车缝回针不够、开裂等诸多小问题,导致大量客户退货。二是供应商管理失控。提供布料的供应商偷工减料,品控人员提出来料不良,企业运营负责人却认为没时间退回供方,要赶紧裁剪后上线生产。过水褪色、接触皮肤过敏等,因劣质材料导致的不仅仅是差评,有客户送到第三方机构检测不合格,线上建群,集中维权,要求三倍赔偿。从企业营业额来看,2020年较上一年增幅将近翻番,但退货率却猛增到前一年的近十倍,线上店铺(含主播带货)口碑由高变成中(4.6以下),个别平台口碑更低,遭到平台下架警告。更不幸的有几单货品出口欧美,遭到整柜要求退回。计算来回运费后,企业只好“断腕”让客户就地销毁处理。在协商另做一批货交付时,客户提出退回预付款,并按照合同赔偿预付款的三倍,甚至更多连带损失。
  企业内控管理做得好,这次全球订单和国内循环双重利好,就能很好地抓住。去年中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第二季度生产逐渐恢复,尤其在下半年,订单从国内和国际潮水般涌来。对于产业链完整的中国生产制造商来说,下半年是组织加班加点生产赶货的红火日子。欧美疫情蔓延肆虐,以及前几年从我国搬迁到东南亚的企业,由于所在国疫情导致开工不足,订单纷纷转而回归我国大陆,无意中带来一大波风口。所以,外部大环境是一方面,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是另一方面。大势所趋带来的机会,需要企业自身管理运作能力来承载。踏踏实实做好企业日常运作内控管理,可以抵抗一些外来突发事件,更能稳住全员心神,提升团队凝聚力。这需要决策层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认知开始。
 
信息化建设
 
银行不得借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
 
  据悉,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重点规范了业务经营范围,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最近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该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涉嫌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并且非自营网络平台存款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也带来挑战。因此,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对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业务予以叫停。需要指出的是,商业银行与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合作,通过开立Ⅱ类账户充值,为社会公众购买服务、进行消费等提供便利,这部分业务不受影响,可继续开展。
  "目前,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销售相关产品受到相应监管。存款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理应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上述负责人表示。
  《通知》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为加强消费者保护,《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强化销售管理和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通知》明确,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工信部就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15日披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物联网安全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制定了《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南》)及《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上述文件即日起公示。
  《建设指南》主要包括建设思路及目标、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一是建设思路及目标。明确了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
  二是建设内容。提出了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物联网基础安全重点标准化领域及方向,包括总体安全要求、终端安全、网关安全、平台安全、安全管理五大类标准。
  总体安全要求包括物联网基础安全术语定义、架构模型、安全场景、安全集成、安全分级及应用等方面标准,可为各类标准制定提供基础性支撑。终端安全标准从卡安全、模组安全、通信芯片安全、终端设备通用安全、行业终端安全、终端测试评估等方面对终端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规范。网关安全标准包括物联网网关设备安全、网关数据交换与处理安全、网关通信与接口安全、网关物理环境安全、网关组件安全、网关测试评估等内容。物联网平台安全标准包括平台通用安全、平台业务系统安全、平台交互安全、平台测试评估等,有效指导平台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安全管理主要用于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安全信息协同、管理与维护安全、证书管理等标准。
  三是组织实施。通过加快标准研制、实施动态更新、深化标准应用、加强交流合作等四方面工作,指导物联网基础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北京公布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1月1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北京市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明确了"南箭北星"产业布局,建设商业航天产业基地,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卫星网络产业创新和发展。
  根据措施,北京将在大兴区、经开区建设商业航天产业基地以及商业火箭创新中心,做强"南箭";在海淀区建设商业卫星产业基地等,做强"北星";丰台区发挥央企优势,承接高端溢出项目,其他各区错位发展,形成全市产业的协作互补。
  在推进卫星网络全产业链发展上,北京将重点发展商业火箭、卫星、地面终端、网络建设和运营服务等关键产业环节,同时要和5G通信、电子信息、车联网等产业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卫星网络的技术研发、系统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完善和丰富京津冀区域内全产业链布局。
  在创新财政政策支持方式上,一方面,北京将实施商业航天发射保费补贴,对在京从事商业火箭、卫星研发、生产、发射经营的企业,给予商业航天发射保费50%的补贴,引导企业利用市场手段降低创新风险;另一方面,实施政府基金收益让渡,在市级引导基金设立的卫星网络子基金清算时,按政府出资超额收益的10%到20%,奖励基金管理团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北京卫星网络产业。此外,在各种资格资质申请上,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明确工作机制,变审批为规范化服务。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抓好措施落实的同时,将进一步研判产业发展重点,加强有针对性的战略布局。
 
大连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公布
 
  近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连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
  《行动计划》)提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提升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实施'建平台'与'用平台'双轮驱动,着力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加快5G、工业互联网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努力把工业互联网打造成大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5G、智能制造等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培育5-1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2-3家国家级双跨平台,上云企业达8000家,全市建设3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1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聚集区)。建设2-3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工业互联网支撑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升的桥梁作用明显增强。
  大连市工业体系完整,具备工业互联网发展条件,但工业互联网平台数量不多,缺少行业级及跨行业、跨地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多数企业数字化水平较低,网络化、智能化演进基础薄弱。为持续提升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发展能力,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大连市推出《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加强技术创新、夯实网络基础、建设平台体系、强化安全保障、加快融合发展、扩大开放合作六项重点任务。着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创新中心和创新载体建设,着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建设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企业内网升级改造,开展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平台服务供给能力,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产业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和5G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依托工业互联网推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和重点行业融合发展;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强化产业对接合作。
  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大连市提出建立组织实施机制、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搭建对接合作平台、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五项保障措施。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专班,成立市工业互联网专家委员会;建立大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和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评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支持关键领域重大技术创新及应用、平台建设和融合应用等项目;支持平台服务商、通信运营商与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龙头企业合作,组建大连市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和大连5G产业联盟;鼓励高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工业互联网专业和课程,培养工业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成都出台十条政策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日前,成都市经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该政策共十条,在平台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智慧园区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支持政策。
  其中,对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的平台,按照平台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开展创新应用,对具备较高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的项目,按项目建设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实施数字化改造,对评定为市级智慧园区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批国家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目,成都将按其获得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去年底成都出台的《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要打造20个国内知名的工业互联网优势平台,发展50家解决方案服务商,建设30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行业应用标杆。
 
企业信息员园地
 
个人转让股权该交哪些税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沈明东
  近日,有靖江企业老总接到税务局电话,2019年所缴纳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有误,存在退税情况,非常惊奇。那个人股权转让到底涉及了什么税种,现阶段有何税收优惠呢,笔者来重点解读下:
  个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印花税:
  1、税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举个例子,如果转让金额为100万元,那么,转让方和爱让方应各自缴纳印花税额为500元。
  2、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9〕13号文件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此,个人在上述文件执行期限内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不在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减征范围。
  由此,就会出现文章开头的退税情况,税收政策需要随时关注,才会用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未完待续)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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