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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48期

部委决策
 
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
 
  据悉,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苦努力,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的答卷。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过5年奋斗,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要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
  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要求,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系统评估和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岁末年初,要把困难群众生活安置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对"两节"相关工作作出安排。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明年全国将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实行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规定申请人可自行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放管并重,规定登记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纠正,对名称产生争议的可依法起诉或由登记机关调解或裁决。
 
商务部、银保监会联合发文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银保监局做好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落实工作,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要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资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精准性、直达性,帮助重点外资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化解融资难题。《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及时、全面了解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举办"银企对接"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力以赴推进稳外资工作;要注重发挥好金融工具支持实体经济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政策精准性、直达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优化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帮助重点外资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化解融资难题,保障资金链运转,实现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各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进出口银行国内各分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工作联系,指定专人对接,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联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定期交流情况,积极推进合作,及时收集、回应、解决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服务诉求和遇到的问题。
  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调査研究,摸清辖区内重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及投资经营情况,形成清单,及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享信息。重点外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和通用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化工、汽车、医药等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以及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制造等领堿外资企业;批发、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餐饮、住宿、旅游、养老等商贸服务领域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
  此外,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还要加强与本地外资企业协会等机构的工作联系,指导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在今年年底前至少集中组织一批(次)"银企对接"活动。
  《通知》表示,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确保外资企业同等适用1.5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重点外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
  比如,进出口银行5700亿元新增贷款规模,可用于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快落实新增贷款规模,增强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给予多元化、全方位的融资支持。
 
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回至1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2月11日发布公告,宣布将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这是自2020年3月11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上调至1.25后,时隔仅9个月再次调整。不过,这次参数调降的对象只面向金融机构,企业并不在列。
  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始于2016年,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决定企业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余额上限的核心要素还包括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有鑫表示,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下,企业外币融资快速增加。截至11月底,外币贷款较年初增加1090亿美元,较5月底本轮人民币升值阶段开启之初增加559亿美元。年初为了应对疫情鼓励企业从境外融资,曾将系数从1升至1.25,目前我国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经济复苏加快,但与此同时宏观杠杆率开始攀升,企业债务违约事件不时发生。在此背景下,为了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蔓延,规避境外风险对我国的波动传染,有必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逆周期管理,因此,此时下调调节参数也是应有之义。
  中银国际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下调金融机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属于逆周期调节,同时也属于应对疫情的临时性政策退出。人民币汇率已经持续升值6个多月,通过宏观审慎系数逆周期调节,释放信号,促成市场预期分化,促进外汇收支平衡。同时,由于措施主要是针对银行,约束银行对外举债、对内发放外汇贷款的能力,故对企业没有直接影响。逆周期调节是宏观调控的需要,防范系统性风险。
 
证监会开展治理专项行动
 
  12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部署,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高莉表示,经过多年发展,上市公司逐步建立起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制度,为国内各类企业提供了良好示范。但是,近段时间来,部分上市公司因治理失效、管控失灵、运作失序等引发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操纵并购等严重问题,凸显上市公司治理不科学、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反映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法定职责落实不到位、上市公司决策管理不科学、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
  高莉指出,在新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力抓手。通过两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使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具体来看,专项行动聚焦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将整改薄弱问题和提升治理水平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提升,不断增强上市公司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成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强化上市公司长期激励机制。三是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培训,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增进认知认同、凝聚市场共识,营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良好氛围。
  高莉强调,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环节。希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认真对待、深入自查、如实反馈、有效整改,牢牢守住公司治理底线,积极践行最佳实践,切实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证监会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
 
  据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强调要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2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目前,两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高莉表示,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在2019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和2020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证监会对退市制度作出了两大重点安排:
  一是完善退市标准。包括多维度刻画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主业"空心化"企业的基本特征,引入"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个亿"的退市指标,取代以往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增加市值退市指标、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保留了非标审计意见、交易类退市指标等。
  二是优化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避免重大违法类、主业"空心化"的企业长期滞留市场,扰乱市场预期和定价机制;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与现行"三连亏暂停、四连亏退市"标准相比,时间大幅缩短。
  此前,监管层多次表示要修订退市规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在"2020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优化退市标准,把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改为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总体思路是不再简单考察企业盈利性,而是同时注重持续经营能力,退市的指向性也将更符合注册制要求。
  11月28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公开表示,要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现"退得下"、"退得稳"。提高我国退市机制的适应性,也要通过重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
  近两年来,A股退市力度正逐渐加强。2019年,共有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2020年,已有29家公司触及退市指标。近两年强制退市共25家,超过了2006年以来强制退市数量的总和。在全面推行注册制下,退市制度的"更新升级",则意味着"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将得到及时出清。
 
沪深交易所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12月14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同时对外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重新上市办法》、《风险警示板办法》等,并分别针对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做了调整优化。
  此次改革还充分考虑了市场平稳过渡的客观需要,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原则,在新老规则衔接上给予市场一定的缓冲期。
  新规生效实施前已被暂停上市的,后续适用旧规判断应否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适用旧规执行后续退市整理期等程序。新规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财务类退市指标以2020年年报作为首个起算年度进行规则适用。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新增的两类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度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2020年为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契合注册制改革理念
  从征求意见稿看,此次沪深两市退市制度改革坚持了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基本原则,契合了注册制改革理念。
  一是在财务类指标方面,取消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
  二是交易类指标方面,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避免"面值退市"可能存在的理解歧义。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退市指标。
  三是规范类指标方面,沪深两市退市细则均新增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的情形,以及"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退市指标。
  四是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了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即新增"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的量化指标。
  退市规则体系"瘦身"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的总体部署,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规则体系,精简规则数量。修订后,上交所主板的退市规则体系由原来"1+4"精简为"1+2",即1个《股票上市规则》+2个配套业务规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科创板将相关内容纳入《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后退市制度主要见于《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此次修订中,深交所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等规则内容整合纳入《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同时,完善《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删除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的规定;根据新证券法完善重新上市条件;借鉴首发审核机制,明确重新上市申请及审核流程中不予受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的具体情形。
  退市程序方面,沪深交易所此次修订中,一是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明确上市公司连续两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终止上市;二是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三是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优化创业板科创板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并加强规则的统一性,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相关修订。一是优化面值退市指标,完善财务类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标准,细化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形。二是增加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规范类退市情形和造假金额加造假比例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三是优化退市风险警示、重大违法退市的认定和实施等流程,完善退市整理期安排。四是设立风险警示板。五是优化其他风险警示指标和实施流程。
  科创板也在前期制度探索的基础上,结合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同步优化退市指标和程序。从此次规则修订看,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指标,引入量化判断标准;二是同样实施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严格退市标准;三是取消因触及交易类指标的退市整理期,压缩退市时间;四是衔接上市条件,补充红筹上市企业的退市标准。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坚决承担退市工作主体责任,严格退市监管,坚持应退尽退及坚决出清,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阎庆民强调上市公司要不做假账不逃废债
 
  据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2月15日在参加2020央视财经论坛暨上市公司峰会时表示,上市公司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不做假账、不说假话、不逃废债,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汲取盲目扩张、粗放发展、风险频发的教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处理好创新与规范的关系,避免打着创新之名,行破坏规则、损害投资者权益之实。
  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强调,要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直接责任、第一责任,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责无旁贷。
  阎庆民对上市公司提出五点倡议:
  一要诚实守信,做守法合规的上市公司。对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合法经营、诚实守信都是发展的底线,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在这方面更要成为表率。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不做假账、不说假话、不逃废债。要落实《意见》要求,下大力气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股票质押等风险和问题,做到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
  二要完善治理,做规范发展的上市公司。《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强化底线要求,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要对标最佳实践,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要专注主业,做稳健经营的上市公司。在大变局背景下,上市公司既要抓住"双循环"和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合理有效运用市场机制和工具,加快发展壮大;更要理性看待资本运作,坚持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汲取盲目扩张、粗放发展、风险频发的教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复杂的竞争格局中占据先机。
  四要攻坚克难,做引领创新的上市公司。"十四五"《建议》指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企业最具竞争力的群体,要紧盯发展前沿,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上作出自己的贡献。用好资本市场的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员工积极性。处理好创新与规范的关系,避免打着创新之名,行破坏规则、损害投资者权益之实。
  五要践行责任,做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透明度高、影响大,大股东、实控人和企业家们要有长远清晰的愿景,有报国为民的境界,有谦虚谨慎的精神,管理好企业,回报好投资者,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公司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和谐,做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
 
  12月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近年来,银保监会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开放,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推动保险资金运用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了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注册程序,增加产品的供给。推行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备案改革,压实机构的投资主体责任。同时,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放宽投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条件,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等。
  二是加大对实体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主要是取消了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加大对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国债期货、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进一步提升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的意愿和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对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硬约束。主要是建立以《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为基础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督监管体系,推动行业基于负债特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防止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四是促进保险资管向大资管市场的融合。主要是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要求,及时修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统一保险资管产品有关规则,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中长期投资工具。
  五是支持资本市场发挥更广泛作用。完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规则,设置差异化的监管比例,支持投资能力强的公司增加权益投资。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大设立专项产品的力度,为优质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长期资金。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债券、股票和非公开市场投资为实体经济融资18万亿元。其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直接对接"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等项目的融资需求,产品累计登记(注册)规模达3.8万亿元。
  袁序成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的优势,加大对国家战略和企业的长期融资支持力度。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长期资产的供给。主要是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长期限的产品,根据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创新产品形式,丰富长期资产市场。同时,支持保险资金承接银行理财相关的存量资产,如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二级资本债等,推动有关部门丰富债券市场中长期的投资品种,培育长期资产投资的交易市场。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主要是简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行政许可项目,推进资产支持计划注册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优化监管政策,对保险资金投资先进制造业、区域协调发展、国家重大工程等领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修订完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保险私募基金政策,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多的长期资本性资金。
  三是落实保险资产负债监管制度,全面提升行业风险抵抗能力。主要是进一步落实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推动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进一步化解部分公司的"长钱短配"风险。同时,引导保险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坚持投资业务与风险防控水平相匹配。调整和完善监管政策,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能力,防止保险资金运用投机化。
  四是加强关联交易资产穿透监管,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安全。建立以资金流向为线索的全流程监控制度,重点监控公司治理不健全机构的关联交易和大额资金运用,防范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强化对股东股权、另类投资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用保险资金,以及挪用、套取、侵占保险资金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两部门明确2021年起专用车辆免征购置税
 
  12月14日,国税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同时,《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同日生效。
  公告称,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可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根据公告,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组织技术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操作流程,《目录》中附设《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
  已经列入《目录》或《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将"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人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接收到的上述信息推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目录》或《清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车辆,申请人可以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或《清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重新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机关按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传输信息、办理免税手续。
  从《目录》或《清单》撤销的车型,自撤销公告发布之日起,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不再接收该车型带有免税标识的车辆电子信息。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在2021年1月1日后继续依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购置的专用车辆,税务机关依据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的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后可以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税款,税务机关继续依据《免税图册》及相关资料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申请人需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发现申请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的车型,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违规车型从《目录》中撤销,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部委发文力促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
 
  12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以及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分别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率。
  公告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提出,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公告提出,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明确,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公告强调,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公告还规定,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对于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公告规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
 
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将出新规
 
  据报道,为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对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自12月16日起公开征求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意见。
  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新版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旧版有诸多不同。首先,产能置换的实施地区范围扩大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其次,新版办法明确了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等7种情况不得用于置换,较旧版更加细致,有利于防止种种"打擦边球"扩大产能的现象。
  另外,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收紧了产能置换比例,规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不过,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指出,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针对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项目,《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指出,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但新建项目应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先进性、能耗水平、环保水平等,并公告项目信息,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履行承诺不生产建筑玻璃。另外,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两部门联合发文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据悉,为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通知强调,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实施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
  同时,通知指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扩大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此外,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自2020年起开始实施,为期3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
  根据通知,各市级会同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医养结合机构要结合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方案及期限。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机构自查整改基础上,指导所辖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养结合机构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交通运输部部署轻型货车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有序发展,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持放管结合,树立底线思维,转变管理方式,加强部门协同,完善轻型货车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进一步规范轻型货车从事冷链物流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零担货物运输的经营行为,引导创新运输组织模式,促进轻型货车装备升级,不断提升轻型货车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冷藏保鲜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准入管理,强化对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置违法超限超载。严格落实零担货物受理环节抽检抽查、托运人实名制、托运物品登记和信息留存等相关制度,防止在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的物品。使用轻型货车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零担货物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要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新增物流配送轻型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结合当地实际,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要引导轻型货车配送企业加快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整合物流资源,推动降低末端配送成本。此外,督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运营的实际承运人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激励奖惩等方式,督促其规范运输行为。同时,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城乡物流配送市场的监测分析,指导城乡物流配送经营者科学决策,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政策要闻
 
▲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据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12月16日联合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新版清单直接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等措施,删除"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措施,清单事项缩减至123项,比2019年版清单再减8项。
 
▲央行将加强债市评级监管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的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他强调,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债券市场评级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市场纪律,推动我国评级技术的进步,提高评级质量,提升信用等级区分度,进一步推动评级监管统一,真正发挥评级机构债券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前不久永煤债券违约事件所暴露出的评级行业评级虚高、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在此次座谈会中均有谈及。北京一位评级行业资深人士表示,由债券发行人付费的信用评级收费模式容易产生评级虚高的问题。同时,监管对于金融机构投资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权重要求,一些金融机构自身也对所投资债券的信用等级有门槛要求,如果发行人信用评级过低,发行难度将极大增加。
  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联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公开发行主体共计3863家,同比增加191家。从主体级别分布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AA+级及以上发行人占比分别为68.87%、62.62%和31.90%,同比分别上升3.05个百分点、2.42个百分点和2.28个百分点。三季度,正负面级别调整共86次,正负面级别调整主要为级别上调,占级别调整次数的六成。
 
  ▲央行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18号公告强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据了解,围绕公众各类日常生活场景的消费需要,区分不同场景和消费模式,坚持分类管理与普遍适用的原则,第18号公告对不同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提出了不同要求。
  一是示范效应强、涉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公共机构和经营主体要强化现金服务意识。其中,对于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类收费,收费单位或其委托代收机构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员值守并收取现金;铁路、道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单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饮、居民服务和娱乐行业等的大中型商业机构,应具备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现金机具收取现金。
  二是针对不同消费模式,因地制宜提出接受现金的要求。其中,对于经营主体和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易或提供服务的,应支持现金支付;对于线上、线下混合经营且支持线下付款的,在线下收款环节应支持现金支付;对于全部交易、支付和服务均在网络完成的,可以不收现金。
  三是针对交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相关经营主体要做好事前告知、尊重公众选择。接受现金支付的经营主体,应该明确现金收付标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无法接受现金的经营主体,应提前说明支付方式。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规则
 
  据披露,为进一步压实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责任,更好发挥主办券商遴选企业的作用,完善市场特色性制度,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指引》),并配套起草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同步修改了《持续督导协议(模板)》,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实施。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相对不成熟、资本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等特征,新三板在设立之初就建立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机制。《持续督导指引》自2014年10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提高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的发展,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持续督导指引》予以解决。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细化持续督导工作内容,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健全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实现督导与服务并重。二是优化主办券商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核查和非现场核查情形,强化风险控制措施,提升核查效率和效果。三是建立单方解除持续督导机制,明确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条件和程序,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全面落实新规要求,持续完善以主办券商事前审查为基础的持续督导制度和单方解除持续督导的市场化遴选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促进挂牌公司质量提升。
 
  ▲交易商协会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制度
 
  据悉,为持续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信用风险防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存续期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形成《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人民银行备案同意,于近日发布施行。
  截至目前,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量规模超过13万亿元,存续期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本次修订工作充分尊重市场需求及当前实践,遵循"厘清边界、优化机制、提升效能"的原则,系统整合了前期关于存续期管理的相关规范文件,形成更具吸纳力和执行力的统领性制度。
  具体而言,一是优化工作机制安排,明确每期债项由一家机构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同时明晰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与受托管理人之间的职责边界,两类机构既各司其职又相辅相成。二是将自律规则与市场机构的内控制度有机衔接,在明确监测、排查和风险处置等底线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赋予承担存续期管理职责的机构更多的自主空间。三是进一步细化罚则条款,对于存续期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惩戒,同时通过质量评价奖优惩劣,督促相关机构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据了解,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继续做好债券市场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引导和督促市场各方尽职履责,持续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推动市场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中金所修订结算细则
 
  12月11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上述规则将于2020年12月14日起正式实施。
  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在中金所开展近6年来,业务运行平稳,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有效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得到了市场各方的广泛认可。为筑牢防范化解违约风险的制度防线,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中金所在已有业务制度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研究完善了适应期货市场分级结算体系的国债担保品处置机制。国债担保品处置机制既是应对违约情形、提升处置效率的业务保障措施,也是对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相关结算规则的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结算细则和业务操作指引正式实施后,国债担保品将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品处置平台,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等方式处置。
 
▲大商所就铁矿石动态调整品牌升贴水及可交割品牌扩容征求意见
 
  据悉,大连商品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就铁矿石动态调整品牌升贴水及增加可交割品牌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大商所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拟定期调整品牌升贴水(即动态调整升贴水)方案和拟增设的3个可交割品牌。铁矿石期货拟实施的定期调整品牌升贴水方案包括升贴水调整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具体来看,升贴水调整频率设有3种方案,分别为每半年、每季度或每月调整。其中,半年调整方案样本周期为前180日,新升贴水公布后执行周期为6个月;季度调整方案样本周期为前90日,新升贴水公布后执行周期为3个月;月度调整方案样本周期为前30日,新升贴水公布后执行周期为1个月。
  品牌升贴水根据品牌价格和质量升贴水计算并定期调整公布。其中,品牌价格数据样本暂拟采集自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及铁矿石指定交割厂库、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业务平台等多元化主体,采集点为铁矿石指定交割港口。品牌价格根据采集的样本数据按公开的一定方法计算处理。最新的品牌升贴水拟于实施前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布。
  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还包括了近期拟增设的可交割品牌方案。目前,大商所在产量较大的品牌中初步筛选了本钢精粉、IOC6、Kumba等3个品牌。
  据了解,近期受国内外下游需求增长、国际贸易摩擦等多因素影响,在境外普氏指数、掉期大幅上涨的带动下,我国铁矿石期货价格跟随境外价格波动。由于不同品牌铁矿石供需关系存在较大差异,品牌间价差波动频繁,现有的固定升贴水滞后于不同矿种间的价差变化。行业组织和相关市场主体对调整铁矿石品种定位、进一步增加可交割品牌参与交割的呼声较高。
  业界指出,实施品牌动态升贴水并增设新的交割品牌,有利于促进品牌升贴水贴近品牌间价差,缩小不同品牌间的仓单注册成本差异,进一步扩大交割品的范围,推动期现价格紧密贴合。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大商所将进一步吸纳各方意见,尽快推动铁矿石定期调整品牌升贴水方案落地,并及早实施可交割品牌扩容。另外,交易所还在研究实施铁矿石滚动交割,以延长交割期,更好地支持企业参与交割。
 
  ▲郑商所调整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据悉,郑州商品交易所12月15日宣布,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自2020年12月18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其中动力煤期货21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郑商所免收2021年期货品种套保开仓、交割和仓单转让手续费
 
据悉,郑州商品交易所12月15日宣布,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决定免收2021年全年全部期货品种套保开仓、交割和仓单转让手续费(含期转现中仓单转让)。
 
  ▲发改委严禁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完善规划体系,有序推进实施,优化运营管理,创新投融资方式,建立持续发展机制。新建市域(郊)铁路项目由省级发改部门严格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程序审批(核准),严禁以新建市域(郊)铁路名义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通知》明确,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的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形成网络层次清晰、功能定位合理、衔接一体高效的交通体系。
《通知》还提出,要创新市域(郊)铁路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多元投资主体,支持城市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体化投资主体,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建设,研究以线路经过辖区土地出让收益支持市域(郊)铁路建设等政策。探索吸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投资,支持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方式融资。
 
国资改革
 
国资委强调国有企业将坚定不移聚焦实体经济
 
  据悉,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12月12日出席2020央视财经论坛时指出,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立身之本,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是国有企业矢志不渝的坚守信条,也是国有企业持之以恒的责任使命。国有企业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坚定不移聚焦实体经济。
彭华岗强调,国有企业要在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防止经济脱实向虚上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充分发挥在推动科技创新上的引领作用,持续强健实体经济发展根基;充分发挥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实体经济质量;充分发挥在提升供给对需求适配性上的主导作用,赋能拓展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在维护经济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防控实体经济风险。
 
国资委部署明年国资央企工作
 
  据悉,国资委主任郝鹏12月14日主持召开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做好2021年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郝鹏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国资央企迎难而上、苦干实干,1至11月中央企业运行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有望实现"两个力争",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当前,要提前安排好岁末年初相关工作,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郝鹏强调,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国资央企工作意义重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国资委将科学研究制定明年的经营目标,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推动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和所处行业产业发展形势的研判,积极谋划好明年和"十四五"时期的工作;要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做强主业实业,当好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力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助推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提升;要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本领,提高干部队伍专业水平,推动企业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引导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加强党的领导,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围绕战略发展方向,突出主业,回归本业,"清理门户",规范各层级子公司管理,严格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商誉品牌管理,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12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除财务投资外,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国有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交叉持股。
  《通知》要求,竞争性国有金融机构应坚决退出偏离主责主业、长期无财务回报的领域,推动资本向核心主业集聚。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及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外,国有金融机构境内控股或实际控制的持有同类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同级子公司原则上只能为一家。除金融投资运营公司外,包括国有金融机构本级在内,实质开展经营业务的法人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
  《通知》还表示,国有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得将机构名称、专用简称、商标标志等用于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不纳入并表管理的机构,严禁出售出借名号和挂名经营。
  《通知》提出,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来源应当为真实自有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以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实施前,存在不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国有金融机构,应于三个月内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的时间表、路线图,报经财政部门认可后实施。
 
财政部发布新版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股东向金融机构派出国有股权董事的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财政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19〕6号)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17日出台《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0年修订版)》(下称《指引》)。
  本《指引》所称国有股权董事(以下简称股权董事),是指由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派出机构)向持股金融机构派出的代表国有股权的董事。前款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根据《指引》要求,股权董事应根据"穿透管理"的原则,及时、主动对金融机构所属各级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对相关议案进行沟通,并对需提交金融机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核。
  具体来看,股权董事应关注的所属各级子公司重大事项,主要涉及金融机构各级子公司战略规划、聚焦主业、内部资产重组、子公司品牌管理、考核评价或其他可能对金融机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重点子公司法人机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金融机构重点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重大投融资、重大收购兼并、重大资产处置、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资产抵押、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对外赠与事项;其他根据金融机构内部授权机制,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后需报母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派出机构或金融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金融机构应理顺上市子公司对外披露议案的决策流程,子公司应在履行公司治理程序、作出决策或决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与股权董事进行沟通,股权董事视具体情形与派出机构做好沟通。
  据悉,2018年出炉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做好新时期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则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包括指导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实施基础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收益上交、依法行使所出资金融机构具体股东职权等。
  在解答《规定》的要义时,财政部明确提出一系列具体安排,抓紧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包括: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提高资本配置效率;规范资本运作,完善产权流转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产权登记专项行动,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基础管理体系等。
 
北京市发布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优化北京市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和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和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目标。使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更加有效、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方式更加完善、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更加强化。
  国有金融资本是指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本市各级政府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以上范畴,本市国有金融资本包括,一是各级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二是各级政府部门授权的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三是凭借本市各级政府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四是国有实体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以上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按照以上范畴,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银行类公司、证券类公司、保险类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登记结算类机构等机构;二是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机构;三是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
《实施意见》就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履行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强化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市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各区财政部门分别履行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二是优化管理制度。健全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规范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股权变动和确认行为;强化经营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及预算执行的监管工作;加强经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综合反映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运营水平和社会贡献;加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建立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员工薪酬水平相挂钩的奖惩联动机制;强化国有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机构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状况,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透明度,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实行国有金融资本全口径报告制度,明确国有金融资本情况要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情况,具体报告责任由同级财政部门承担。
三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国有金融机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机构整体改制上市。
四是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把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规范金融管理部门和国有金融机构之间从业人员的流动行为。
五是协同推进强化落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机构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监督问责机制。
  如何理解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各级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指导意见》从规范产融结合、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明确地方政府授权地方财政部门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之间构筑风险防火墙,避免风险互相传递;明确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也是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国家财权统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选择,可有效解决由于管理职责分散造成的国有金融资本整体战略布局缺乏、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健全等问题。
二是更好地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财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市国资委的市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划入市财政局,明确市财政局履行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市财政部门履行本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与市委市政府关于部门职责调整的规定相一致。
三是更好地对接各项国家政策。财政部根据中央编办"三定"规定管理国有金融资产。近年来,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从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到保值增值、绩效评价、薪酬管理、经营预算、通过派出股权董事行使出资人权利等各有关方面,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同时将各项规章制度印发至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各级财政部门管理国有金融资本职责,有利于推动相关制度落实到位。
《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拟定,无突破性条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细化补充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对同级政府及其部门出资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
二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细化明确"国有实体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的,依法行使具体股东职责,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抓好落实"。
三是结合本市市管金融企业监管实际,依据《通知》有关规定,完善提出"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市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各区财政部门分别履行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四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细化补充"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以及"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自主创新
 
我国拟规范产学研合作协议制定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就《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使用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知识产权条款的制定,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
  产学研合作是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模式,但合作中普遍存在合同约定不明的隐患,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产学研合作中订立的技术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合同格式较为简单,条款不够严谨,对潜在知识产权风险预估不足。
  征求意见稿旨在基于知识产权不同处置情况,制定全面细致、实用性较强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并配套制定使用指南,从而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避免合同纠纷,规范引导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产学研各方在签订协议时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吸收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修改意见,完善指引及其使用指南有关内容后正式发布。使用过程中,还将同步收集使用各方的反馈意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简化版、涉外版、中小企业版等不同版本。
 
节能减排
 
未来十年我国将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据悉,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12月15日表示,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近日,中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4项目标。
  李高说,这一目标充分展现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与决心。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实现快速发展,均居全球首位。到2030年的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接近现有规模的3倍,相当于美国目前全部发电装机规模,超过了目前全球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这意味着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过去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未来十年仍要实现持续的高速发展。
  他同时表示,新目标进一步明确了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是我国未来能源着力发展的方向,释放了持续加快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明确的、强有力的政策信号。这将坚定产业发展信心、稳定产业发展预期、凝聚产业发展合力,对我国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李高认为,这一目标对实现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有助于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实现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信心。
  他表示,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持续优化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发展布局,在继续推进集中式基地建设的同时,全力支持分布式风电、光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加强新能源发展政策协同,降低新能源非技术成本,充分保障推行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动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进一步提升储能和调峰能力。持续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提升全产业链技术水平。
 
八部门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作出部署。
  《意见》提出,到2022年,快递包装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约束有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00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同时,《意见》提出,要完善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动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完善快递包装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要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鼓励在校园、社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适度提升复用比例;推动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在住宅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保障快递包装废弃物及时得到清运。
 
四部门联合印发《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落实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又一重要举措,为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领域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行动指南,并为其他领域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延伸责任、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了在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开展生态设计、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回收利用和发布履责报告等四项主要延伸责任,提出了落实管理责任和加强行业自律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产业集中度高、循环利用产业链较完整,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能够推动生产企业履行生态设计、信息公开、回收利用等资源环境责任,有利于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产业绿色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领域生态设计更广泛开展,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的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40%。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应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生态设计的管理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并以多种形式规范回收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鼓励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实现规范回收利用,并鼓励年销售量10亿包以上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每年向社会发布生产者延伸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实施方案》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明确为可回收物,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进口)企业、回收利用企业与城市环卫体系加强衔接,引导消费者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为落实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保障。
 
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公布
 
  据悉,山西省工信厅12月11日下发《山西省光伏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基地,力争到2022年,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30亿元。2019年,该省光伏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7.0亿元,同比增长36.15%。
  《行动计划》称,近年来,山西省光伏制造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共有规上企业12家,已形成光伏电池片7.4GW,光伏组件4.3GW,光伏玻璃2000万平方米的产能,初步形成铸锭/拉晶-切片-电池片-组件产业链条。该省光伏制造业近年来年均增速超过30%,主要得益于潞安太阳能2GW+1.5GW单晶PERC电池片、晋能光伏720MW单晶PERC电池及组件等重大项目的快速达产达效。龙头企业拉动作用显著,潞安太阳能、晋能科技已进入光伏行业前20强。
  根据规划,山西拟以晋能科技、潞安太阳能等龙头企业为牵引,拓展全省光伏产业链条。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在产业上游多晶硅、硅片,下游光伏组件产业领域,培育重大项目、扩大产能规模,提升光伏产业影响力。在龙头企业带动下,重点引进正反银浆、铝框、背板、EVA热熔胶膜等生产企业,增强山西省光伏产业配套能力。
  山西将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对光伏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快晋能控股等省属国有企业重组进程,改革国企内部的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审批体制,以满足企业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二是加快晋能光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3GW高效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潞安8GW光伏182、210大电池等在建、拟建项目的落地实施。
  技术迭代上,山西提出依托龙头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异质结、钙钛矿、Topcon等下一代光伏产品为重点,强化光伏电池、组件等关键技术的迭代突破,抓住产业变革先机,在下一轮行业洗牌中站稳脚跟,借势做大做强。
为增加资金支持,《行动方案》提出,通过省级技改资金、数字经济等专项资金,加大对光伏企业技术改造、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优惠政策,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强化银企对接工作,集中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优秀企业、优质项目,争取融资贷款支持。
 
山西省钢铁行业明年1月起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
 
  据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0日起对全省钢铁行业实施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规定对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省内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直至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通过评估监测后停止加价。
  通知明确,全省钢铁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经执行程序进入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的,其生产用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价格基础上,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执行范围为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并将评估监测报告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后将有关材料同时报送各设区市工信局。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信厅汇总各市备案情况,将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具体情况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本通知规定,公布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加价标准,函告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执行。
  已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钢铁企业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及时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和备案,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工信厅根据各市备案情况,将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具体情况函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函告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5%用于弥补执行差别化电价增加的成本,95%统筹用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支出。
 
内蒙古新建矿山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前披露,为推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矿业经济转型升级,今后内蒙古新建矿山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也将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
  据介绍,内蒙古五部门分工明确,严格准入标准,新建矿山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将选择对环境破坏较小的开采方式、采矿技术和选矿方法,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企业把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矿山"三废"得到有效处理,污染物排放达标。水利部门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林草部门将严格把控新建矿山是否占用草原,占地审核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审查安全设施设计,监督企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矿山绿色、安全生产。
  对于生产矿山,内蒙古将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为推动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内蒙古还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绿色矿山特色信贷产品,加大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英国公布减排新目标
 
  据悉,英国首相约翰逊12月12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该国温室气体减排新目标,并表示英国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力争成为风能大国。
  为纪念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达成5周年,联合国及有关国家12日以视频方式举行气候雄心峰会,约翰逊在峰会上发言。
  约翰逊在发言中阐述了英国政府12月初提出的该国减排温室气体的新目标,即到2030年,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至少减少68%。他说,英国已制定相关计划,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约翰逊在发言中还呼吁各国共同利用科技进步"保护我们的星球",通过创新发明保护地球避免全球变暖可能带来的灾害。
  英国政府今年11月宣布了一项涵盖10个方面的"绿色工业革命"计划,包括大力发展海上风能、推进新一代核能研发和加速推广电动车等。英国政府表示,这项计划将带动120亿英镑(约合160亿美元)的政府投资,并有望到2030年创造并支撑多达25万个就业岗位。
 
劳动用工
 
甘肃省发文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据悉,为进一步拓宽就业增收新渠道、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精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大力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合理设定监管规则,积极培育"中央厨房"、移动出行、线上消费、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进一步放宽新业态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允许市场主体名称中使用表明企业产品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不再受省内城乡户籍限制,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和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规定。
  通知要求积极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同时,鼓励引导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大力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有条件的地区按规定落实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专家论坛
 
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政策建议
 
  据悉,《经济日报》12月18日刊发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刘薇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决策,也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当前,我国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如何更为畅通地实现以内循环为主体、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其着力点在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更深层次制度创新,充分打开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潜力空间,推动构建更为完整的经济内外循环体系。
  "国内大循环"和稳中求进、扩大内需方针是一脉相承的。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首先是释放我国本土雄厚的市场潜力;其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体现了更好把握防风险、稳增长、追求发展升级主动权的战略思维。同时,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意味着重回闭关锁国,而是在原本已有的国际经济大循环发展过程中做加法,并非否定原本的国际经济大循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全球"地球村"已共享一个产业链,在生产、贸易和投资等方面形成共同发展、不可分割的格局,内循环与外循环必然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创新发展完善内循环体系
  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要在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方针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建议的指导方针,以创新发展为第一动力,把握好相关要领。
  一是抓好有效投融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从基本的衣食住行,到教育培训、医疗保障、文化娱乐、养生养老等,与之相对应,需要提供有效供给,而这种有效供给的源头是有效投融资--投资必然需要与金融系统的融资相匹配。通过创新发展中的有效投融资形成有效供给,不仅可以回应和满足需求,而且可以拉动和创造新的需求,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为充分挖掘我国巨大消费市场的潜力,实现消费对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可持续发挥,前置环节上首先要抓好有效投融资。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传统基建,三者一定要相互呼应、合力推进。比如新基建所处新区连片开发过程中,既包括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开发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道路桥梁、公用设施、绿化带、商业网点、医院学校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新区还要带动、辐射其他的区域,包括使其周边更广阔的农村区域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新基建、传统基建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必定是融合发展、相得益彰的。
  二是优化收入再分配,释放消费潜力。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但在收入结构方面依然存在收入悬殊、分配不公等结构性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优化收入再分配的相关改革与相关政策的合理设计与施行,其中包括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快税收法治化进程推进直接税改革,以及加快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改革,更好实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使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走向共同富裕,这将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打开消费潜力空间,增进人民福祉。
  三是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度量,我国无"欠账"的真实城镇化率最新统计数据为44.38%,而达到人均1万美元GDP的其他大规模经济体,城市化率平均超过65%,我国城镇化还有相当可观的空间。配合这一发展进程,未来在户籍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进改革,进一步放松城镇区域的户籍限制、最终消除"城乡分治"格局和弥合"二元经济"。如何让进城务工农民便捷地取得户籍,是扩大内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必须配套的改革任务。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和其他一些省会城市、中心城市,户籍管理方面的压力明显,这些城市当前的供给能力不足以支撑所有流入人口的需求和保障其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待遇。因此,必须先从小城镇、中等城镇等流入人口压力不大的地方做起,能够放开户籍控制条件的尽快放开,没有条件马上放开的地区,可考虑运用积分制等过渡办法,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人力资本要素更加顺畅地流动起来。
  四是以"新型举国体制"攻关支持形成高端产出的内循环。当前我国在部分核心、前沿、关键技术上仍依靠外部供应,高端芯片等面临被"卡脖子"的局面。要突破困局,必须以"新型举国体制"攻关,争取在5年左右或再长些时间内突破高端芯片的关口。可借鉴"两弹一星"的经验,并结合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以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团队共同攻关,最终面向全球市场,形成高质量、性能稳定、源源不断的芯片供给能力,占领较大的市场份额,真正解决"卡脖子"问题,形成最高端的内循环能力。同时,要充分注重内循环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中制度创新的关键作用,以制度创新打开我国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巨大潜力空间。在改革的深水区以有效的制度供给,在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主线上推进和完成经济社会转轨。
  以高水平开放推进外循环
  在推进国际经济大循环的经验基础上,面对外部环境新变化,除了在外贸方面作出一些"出口转内销"的必要调整之外,还应继续推进外循环,形成内、外循环间的相互促进。在此强调三个方面的要义。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已经在千年之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成为亚太自贸区成员和WTO成员的基础上,又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签订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此为基础,我们还应积极和有关各方沟通、磋商,争取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升级版(CPTPP)。积极参与按照高标准自贸协定形成重大的区域合作计划,正是以高水平开放挖掘双循环潜力,使内、外循环相互促进,通过开放来催化和倒逼国内的改革攻坚克难,合乎我国已有的实践经验,实打实地创新改革,求发展、图强盛,在市场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道路上,催化一系列的改革攻坚而解放生产力,引领双循环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继续降低外资准入和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这是实现全面开放、更高水平开放的应有之义,也意味着要在全球竞争中提高我们的产业水准和防控风险能力,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积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共存、共荣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与全世界绝大多数经济体"共享一条产业链"的外循环路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闭关锁国,而是为适应升级发展和对冲不确定性的需要,在增量上更多考虑内循环。具有主动权、支撑力的内循环,将使对外招商引资和本土企业在商品输出、劳务输出、技术输出乃至资本输出方面,更具有动力、配套条件和取得更高的成功率。
三是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本土自贸区的建设,开创内外贸一体化、外向型经济升级和内外互动的新局面。在新发展格局下,在以高水平开放催化、倒逼改革的进程中,我们要继续培育强劲的经济增长点。本土的自贸区从上海开始,应在多轮复制的轨道上继续扩大覆盖面;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海南自贸区建设,要以打造世界最大体量自由贸易区为战略目标,全面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和金融、物流、经济调控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粤港澳大湾区在推进一体化发展中,应以深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龙头,以香港、澳门联结的全球商业文明市场规则体系为标杆,积极打造强劲增长极区域;中国累计数十个自贸区,成百上千个各类保税区、物流中心、开发新区等,应形成更加合理的全方位布局,支撑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并不断推进内、外循环之间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新基建的模式与制度创新
 
据悉,经济日报日前发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王晓明、隆云滔文章表示,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持续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以及融合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把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投资空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
文章指出,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短期来看可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新消费发展;长期来看可以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向知识文明形态转型。同时也要看到,第四次工业革命背景下新基建自身的科技支撑力量、承载的数据要素形态、面向的经济社会需求都与传统基础设施有很大不同,在投资运营模式和相关制度方面有其独特性。因此,需要积极探索新基建的模式和制度创新,为新基建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新基建的“新”特征
  文章分析,新基建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提供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新型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及融合化等特征,决定了它与传统基础设施在资源要素投入、边际成本、边际收益等方面都有显着区别。
  新型基础设施具有轻物质、重技术的要素投入特征。传统基础设施主要承载物质和能量的存储和流转,其投入以钢铁、水泥、化工等物质材料为主,具有典型的重资产、重物质投入特征。数据显示,中国重化工业发展的高峰时期,约30%的钢铁和水泥等建材投入到基建领域。相比之下,新型基础设施主要承载电子数据的存储和流转,建设投入主要是通信网络(含传感终端)和计算存储设备所需的各种硅基半导体材料和微电子金属材料。因此新基建不但在物质消耗量上远少于传统基建,而且技术门槛显着提高,特别是摩尔定律表征下的芯片升级换代清晰表明新基建依赖高强度技术研发投入。2018年,中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的17.6%,而同年度铁路、船舶等传统基建依赖的运输设备制造业的研发投入的占比只有3.1%。
  新型基础设施具有边际成本递减的趋势特征。传统基础设施运营成本除了设备的折旧、能源物料消耗相对固定外,涉及的土地占用、设施维护人员开销等成本从长期看都在持续上涨,导致传统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成本远高于建设成本,给政府财政带来不小的压力。相比之下,虽然新型基础设施的技术研发投入以及体现在代际更新的设备投入会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但运营时,人员成本比例低、能耗成本比例高。而能耗成本会随着新能源的普及推广而降低,长期来看边际成本呈现递减趋势。
  新型基础设施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模式特征。传统基础设施主要通过物质和能量的时空再配置及优化创造价值,但功能价值相对单一,且受基础设施容量限制,增值空间有限,所创造的边际价值呈递减趋势。而新型基础设施承载的数据几乎可以无限复用、支撑丰富多样的上层应用,价值实现具有无限可能,这一特性决定了其创造的边际价值是不断递增的。
  创新投资运营模式
  文章指出,新基建的投资运营模式主要涉及投资和运营主体、资本构成和营利导向等。基础设施既可作为公共品由政府或政府投资的企业提供,也可作为商品由市场主体建设和运营(但要受政府的严格监管)。从历次工业革命来看,传统基础设施更多作为公共品提供,但新基建的轻物质重科技、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收益递增等属性,要求投资运营模式上的创新。
  从创新效率的角度,新基建需要发挥市场的激励作用。新基建的投入和运营受资源稀缺性约束较小,受技术和组织方式的影响较大,对创新能力的要求较高。新基建需要充分调动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内的多元市场主体力量,在市场激励机制的作用下发挥好企业的创新活力,让企业在新基建的投资运营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组织效率的角度,新基建需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长期来看,边际成本递减和边际收益递增使新型基础设施具有广阔的价值创造前景。短期来看,新基建与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紧密关联,应用场景丰富,对产业带动潜力巨大,具备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吸引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调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积极性,让民营企业成为新基建的投资主体之一。
  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新基建的市场主体需要有效监管。新型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平台化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而且相对于传统基础设施而言服务能力几无上限,提供新基建的市场主体有利用垄断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和冲动。但基础设施的公共品属性要求新基建必须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需要对新基建的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在模式设计上尽早完成与之配套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把新基建的发展纳入到完善监管的轨道上来。
  制度创新促可持续发展
  文章认为,新基建模式创新的背后,是制度创新的保障和支撑。完善与新基建相关的制度是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新基建需完善特许经营办法和市场准入制度。《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给出了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相关规定,但该办法适用的是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并不包括新基建所涉及的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启了中国市场准入新范式,为新基建的市场准入提供了很好的政策起点。但新基建作为一项需要长期大规模资金投入的市场行为,还需要从制度层面界定政府和企业的边界,进一步明确经营方式、参与主体的权益保护、投资回报等具体内容,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发展新基建需推进投融资制度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规模大,单纯靠政府难以持续支撑。再加上起步阶段新基建拉动经济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不如传统基建,进一步压缩了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部门与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主体合作,才是新基建投融资效率最高的路径选择。为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可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方式获得正当回报。比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天然适合新基建,但当前PPP项目因入库流程复杂、入库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建议进一步优化金融工具配套政策,利用新型融资模式助推新基建发展。
  发展新基建需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活力之间的平衡。一方面,新基建的核心技术是以云计算、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为代表的、仍在快速演化的先进数字技术,许多技术的演进采用“开放+共享”模式,通过放弃传统产权主张以实现最快速集成该领域全人类最新智力成果。为维持面向新基建的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力,有必要延续这种开源共享模式。但另一方面,客观上又要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新基建参与实体创新成果的保护,其关键生产要素(数据)尚缺乏清晰的产权界定和有效保护。因此,在新基建发展过程中,需要创造性地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活力之间的平衡问题,在保护创新活力的前提下保障参与主体的正当权益。
发展新基建需处理好发展与规制的关系。不论采取何种运营模式,新基建的持续健康发展都离不开有效的政府监管。新基建的监管对象涉及主导项目的政府部门以及参与投资的市场主体;监管范围包括市场准入、经营方式、融资模式、产权保护、生态保护等多个维度;监管主体涉及财政、环保、金融、安全监管等不同职能部门,若照搬传统监管模式难免存在信息不同步、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此外,新基建还涉及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需要制度层面的创新来解决实践层面的问题。建议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先进数字技术推动下,围绕法规体系、监管标准、职能定位等多个角度,构建适应新技术、新需求的多元协同监管新模式,从操作层面确保监管到位、有效,既降低投资运营风险,又保护投资主体权益。
 
中小企业
 
11月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回升
  
据悉,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近日宣布,11月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87.1,较10月上升0.1点,经过连续五个月回升或持平,这已是2月以来的最高点。该指数的回升代表着中小企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回暖。
  自2020年年初疫情发生后,全球经济的发展都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其发展指数曾一度跌落到76.4。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政府部门迅速、精准、高效的落实,通过减税降费、强化金融支持、稳岗扩就业等纾困惠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除了国家政策扶持以外,许多社会机构与单位也对中小企业伸出援手。例如阿里巴巴与蚂蚁金服发布《阿里巴巴告商家书》,通过减免平台商家经营费用、提供免息低息贷款等20项特殊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巨量引擎与抖音、飞书共同启动“中小企业护航计划”帮扶中小企业;投融界针对中小企业创业资源对接问题开展“中小战疫”专项服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度过特殊时期的发展危机。
  如今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的回升,代表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暂时的喘息空间。但同时当前国际环境依旧严峻复杂,疫情仍在蔓延,中小企业自身体量小、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后疫情时代最大的确定性。
  对此,投融界总裁邹晴建议,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转型的自救之路。
 
经贸态势
 
中国保持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
 
  据悉,欧盟统计局12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中国与欧盟商品贸易额约为4777亿欧元,同比增长2.2%,保持欧盟第一大商品贸易伙伴地位。同期,美国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
  欧盟10月出口货物1789亿欧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3%;进口货物1508亿欧元,同比下降14.3%。
  随着欧洲暴发新冠疫情,今年欧盟对外贸易从2月份开始急剧下降,4月份达到最低点。此后疫情得到控制,贸易额从5月份开始回升,但是一直没有恢复到疫情暴发前水平。
  欧盟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欧盟27个成员国与中国进出口总额为3287亿欧元,同比增长约2.6%,中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
 
数字贸易: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关键力量
 
《经济日报》12月16日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谭洪波、夏杰长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当前,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主要驱动力的数字化浪潮蓬勃兴起,数字产业化规模扩张,产业数字化态势强劲,推动数字经济、数字贸易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字贸易是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共同演进的产物。近年来,数字贸易发展迅猛,正在重塑和创新各类经济活动,全球价值链以贸易为纽带在全球范围实现资源配置,数字贸易的发展和繁荣正在成为重塑全球价值链的关键力量。
  数字贸易正在重塑全球价值链
  总的来看,数字贸易既能通过数据流动,加强各产业间知识和技术要素的共享,引领各产业协同融合,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并向全球价值链高端延伸,也能带来颠覆性创新,催生大量贸易新业态新模式,重塑全球价值链。
  其一,数字贸易推动更多服务和产品嵌入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是以有形产品或无形服务为载体的一系列上下游经济活动组合而成的价值链条,这些经济活动包括研发、设计、加工、营销、售后等,它们通过贸易相互连接,也通过贸易实现价值增值。价值链上的各个企业在对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权衡的基础上实施跨区域分工与合作。而数字技术的应用显著降低了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的贸易成本,特别是大大降低了无形服务的贸易成本,促使价值链上不同环节之间分工更加细化并重新组合:一是原有的企业基于对效率的追求分离或外包出更多服务和生产环节;二是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造出更多的新服务和新产品,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又通过数字技术嵌入和改造原有的价值链;三是一些原来本地化特征明显的服务业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全面高效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因此,数字贸易推动数量更多和范畴更广的服务和产品融入全球价值链。
  其二,数字贸易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甚至消费者个体融入全球价值链。不管是在生产性服务环节还是在加工制造环节,传统的全球价值链更多地被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大型企业占据,中小微特别是小微企业参与度较低。而数字贸易则会改变这一现象,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甚至是消费者融入全球价值链。一是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使跨国贸易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越来越能承受各类国际贸易成本,因此有能力承接来自世界各地的个性化小规模订单。二是数字技术使许多生产性服务环节可分性提高,原本只能一家企业提供的服务现在根据不同服务的特点可以分包给众多中小微企业。三是数字贸易推动传统的大规模同质化批量生产向柔性化、定制化与个性化制造发展,这种制成品具有种类多样化、数量小型化的特点,因此需要众多中小微企业甚至是消费者自身提供中间服务和加工制造。
  其三,数字贸易推动全球价值链同时向区域化和全球化方向发展。在数字贸易作用下,价值链的区域化将主要体现在制造环节上,而全球化则将主要体现在服务环节上。数字技术正驱使一些制造业向定制化、个性化、小型化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制造业产品快速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显得更加重要,这无形中对制造业的贸易成本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运用使价值链中生产性服务业的贸易成本显著下降,数字贸易使制造业对与上下游生产性服务业间的距离不再敏感,而对与客户间的距离和产业链安全更加敏感。为了使数字化的服务多跑路而消费者和有形产品少跑路,制造业往往更加考虑靠近消费者而不再主要考虑靠近生产性服务业等。因此,在数字贸易推动下,制造业趋向于区域化发展。价值链上的生产性服务业大部分属于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行业,这类行业中知识和技术的投入与生产往往需要长期积累、试验、探索、总结分析并承担风险,因此它们的初始投入较大。而数字技术使这些行业的边际服务成本趋近于零,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报酬递增特性更加显著。为了服务更多的客户,价值链上的生产性服务业借助数字贸易更倾向于国际化发展。
  对提升我国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建议
  人类社会正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我们要牢牢把握新技术蓬勃兴起、数字经济顺势发展的机遇,加快推进以数字贸易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第一,以数字贸易为抓手构建国内价值链和新的全球价值链。从国内看,长期以来,我国主要以加工制造环节融入全球价值链,而价值链两端的生产性服务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较低。为了应对传统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对我国的影响,应以发展数字贸易为抓手,打通国内循环的诸多堵点,加快构建稳健的国内价值链,以此畅通国内大循环。从国际看,除了继续加强原有全球价值链的合作之外,应在开放、共享、包容的原则下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特别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商,通过跨境电商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贸易,推动相关国家积极融入我国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开拓国际分工的新局面。
  第二,加大力度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是数字贸易赖以发展的基础,不管是构建国内价值链还是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都离不开数字赖以存储和传输的物质基础,因此应加快以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要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一方面,政府的作用在于加强“新基建”的规划引导,重在明确发展标准、统筹规划、监管监督、风险防范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打破社会资本参与“新基建”的各种隐性门槛,让社会资本放心、大胆地投入“新基建”领域。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机制带动“新基建”投资。此外,还要着眼国际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传统基建和“新基建”方面的合作,更多从基建、产业、金融等方面综合考虑创新“新基建”投融资模式。
  第三,加快我国各类产业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但总体上还有大量企业仍未实现数字化转型或者说数字化程度不高。为改善这种局面,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数字技能和数字意识的培训和宣传;二是数字化过程中特别是数字化初期,建议政府在税收和财政上给予中小微企业优惠和扶持;三是鼓励各类互联网企业在拓展自身业务的过程中带动与之相关联的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第四,大力发展专业化与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不管是以有形产品为载体的全球价值链还是以无形服务为载体的全球价值链,数字贸易的发展都将促进更多的专业化与高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融入其中。可以说,一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更多取决于其生产性服务业的专业化和高端化水平。目前制约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与高端化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体制机制方面,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我国生产性服务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内和对外开放,构建开放统一、有序竞争的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为数字贸易条件下我国不断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五,积极推进数字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随着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并且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政策制定者、理论研究者和相关企业应共同加快数字贸易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既能保护数据安全、数据隐私,又能繁荣数字贸易的政策法规,为我国构建国内价值链、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提供理论依据和法制保障。
 
投资视点
 
2020中国内地省市金融竞争力榜单发布
 
  12月15日,由证券时报社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与新财富共同编制的《2020中国内地省市金融竞争力排行榜》正式发布。
  证券时报社常务副总编辑周一介绍,本次评选设置了严格的评价体系,采用专业统计分析法,从经济竞争力、资本市场规模、金融机构实力和资本市场活跃度四大维度选取了29个指标,综合评估了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1个城市的金融发展成果与潜力,最终遴选出6个榜单。
  周一强调,与其他类型的"金融竞争力"榜单相比,本次评选不仅仅局限在传统意义上的一线城市、省会城市等,更拓展到了广大的二、三线城市,在样本覆盖面、数据全面性等方面均处于业界领先水准。
  榜单显示,在"中国内地省市金融竞争力10强"中,广东、北京、上海位列前三名,凸显出三地在全国的金融中心地位。此外,65个城市荣登"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竞争力50强"、"中国省会城市金融竞争力10强"、"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城市金融竞争力10强"、"新锐城市金融竞争力30强"、"西部城市金融竞争力10强"等5个城市金融竞争力榜单。
  从"中国内地城市金融竞争力50强"榜来看,内地城市金融竞争力分层明显,北京、上海、深圳、杭州位居前四。分区域来看,50强城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浙江、广东、江苏等省份上榜城市数量居前。以代表性指标来看,50强城市的GDP占全国的半壁江山、上市公司总市值占比近九成、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规模占六成以上、营业部交易额占全国近四分之三,金融竞争力优势凸显。
  省会城市金融竞争力榜单中,杭州超越广州拔得头筹。具体来看,两个城市在金融实力上各具优势,杭州在资本市场规模和资本市场活跃度方面优势较为明显,总得分略胜一筹。
  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城市金融竞争力榜单中,深圳凭借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优势遥遥领先,其次是杭州、广州,这三个城市的金融竞争力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均处于较领先的地位。
  除传统金融中心城市外,一批新锐城市的金融竞争力也值得关注,苏州、无锡、佛山位列"新锐城市金融竞争力30强"前三甲。新锐城市金融竞争力地区分化现象也十分明显,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省合计占21家,占比达七成。
  由12个省市及自治区构成的中国西部,是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西部城市金融竞争力榜单中,成都、重庆、西安为前三名。成都和重庆金融竞争力排名相差不大,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名分别为第8名、第10名。
 
北京银保监局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北京银保监局行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采取具体改革举措优化准入服务。
  通知涉及精简申报材料、压减审批环节两类改革方式,对"证照分离"改革的落实和管理提出要求。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明确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不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保监会出具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中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由审批改为报告等16项具体改革措施。
  二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各机构确保报送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报告所涉机构、高管的合规性、适格性,以强化机构依法合规意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防范合规风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通知将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有机结合,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持续对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
 
北京率先试点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
 
  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此项试点率先落地北京,标志着北京"两区"建设又一重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存量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超过15万亿元,很多基金已到退出期,但目前国内主要退出渠道是企业上市,其他渠道仍不够发达。从美国等成熟市场看,通过份额交易退出占比达21.1%,IPO约为12.5%,并购渠道为66.3%。试点将开辟私募基金份额转让的新渠道,探索为这些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等提供新的退出方式。简单来说,试点有助于解决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渠道单一、流动性匮乏等痛点。
  份额转让试点将依托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转让标的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注册地在北京的基金份额。按照监管要求,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已配套制定了登记托管、转让、客户适当性、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
  试点将通过培育份额转让相关的中介机构生态体系(特别是二手份额基金),化解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规范份额非公开转让的流程,为各方提供一个有公信力、流动性的平台。同时,将借助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等特征,打造可信、定向的信息撮合机制,在保护各方交易信息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私募市场的定价效率。试点有助于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将形成行业"募投管退"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促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助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方面表示,试点已做好充分准备,且已有多家投资机构与其对接,预计首笔份额转让项目将于近期通过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对市场关注的转让标的问题,北京股权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份额转让试点限定转让标的基金或基金管理人注册在京,但对份额受让方不做地域限制,欢迎全国各地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关注、参与份额转让试点。
 
上海自贸区启动实施"全球营运商计划"
 
  12月16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举行"全球营运商计划(GOP)"启动仪式。活动现场,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获颁营业执照。首批41家企业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管理局签署全球营运商计划战略合作备忘录,这些企业主体性质多样,包括外资、央企、民企,其中外资投资国别丰富,涵盖英国、德国、日本等11个国别和地区。
  据悉,"全球营运商计划"是在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背景下,上海自贸区主动谋划、创新推出,并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率先实施的助力企业成长成为全球营运商的长期培育计划。由上海自贸试验区保税区管理局牵头,驻区职能部门、开发主体和区内企业共同参与。"全球营运商"是指运作范围至少覆盖两大洲,营运模式至少涵盖贸易、投资、分拨、研发中的一种,面向全球、运作全球和配置全球的高能级功能总部。
  该计划旨在进一步集聚高能级的市场主体、高层次的人才、全球性的资金,推动企业做大市场、做大增量、做强能级,巩固并强化上海自贸区在新发展格局下的重要枢纽、通道和平台功能,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培育一批在贸易、投资、供应链及研发等方面可以汇聚和配置全球资源的优质企业;用5年至10年时间,培育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营运"头部"企业,在细分领域内占据全球统筹领导地位,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形成引领示范效应。
  "全球营运商计划"将改变过去的由政府发布支持意见的单向扶持方式,根据每一个培育对象的个性化需求,由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共同磋商形成"1+X"的支持政策包,"1"是专业化的服务支持,"X"是多领域的发展支持。"全球营运商计划"启动后,保税区域将从专业化服务、系统性支持和开拓式创新等多个方面,全力推进全球营运商计划。
  保税区域是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启航地,是中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的策源地。30年来,区域凭借优越的地理区位、便利化的投资贸易环境和创新开放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来自于139个国家和地区的3万多家企业入驻,160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投资了356个项目,世界各地企业纷至沓来,成为国际国内资源流通的战略通道。
 
国务院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166号),同意设立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至此,中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增至9个。
  2012年以来,中国先后在沿边地区设立广西东兴、云南勐腊(磨憨)、云南瑞丽、内蒙古二连浩特、内蒙古满洲里、黑龙江绥芬河-东宁、广西凭祥、广西百色等8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此次新设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接壤,是中国对中亚合作、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苏伟曾经表示,建设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完善中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多年来,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改变了过去长期位于本省区下游的落后局面,成为沿边地区发展的增长极。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中央财政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补助。继续对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二十国集团三季度经济显现强劲复苏势头
 
  据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2月14日发布公报说,今年第三季度,二十国集团(G20)经济显现强劲复苏势头,整体国内生产总值环比上涨8.1%,但仍比去年第四季度新冠疫情暴发前的水平下滑2.4%。
  公报说,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G20整体经济仍萎缩2%,只有土耳其和中国经济实现同比正增长,分别增长5.4%和4.9%。
  经合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继今年第二季度大部分G20成员经济出现前所未有的下滑后,今年第三季度,大部分G20成员经济出现反弹,印度、法国、意大利、土耳其、英国、南非和墨西哥等当季度经济环比增幅达两位数。
  据经合组织介绍,印度今年第二季度经济萎缩25.2%,第三季度经济增长21.9%,环比降幅和环比增幅均为G20成员之最。
 
美联储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不变
 
  据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2月16日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在零至0.25%之间,符合市场预期。美联储还将今年美国经济增长预期上调至萎缩2.4%。
  美联储当天在结束为期两天的货币政策会议后发表声明说,美国经济活动和就业持续复苏,但仍远低于年初水平。需求疲软和早些时候油价下跌抑制了消费者价格上涨。同时,整体金融状况依然宽松。经济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疫情防控结果。持续的公共卫生危机将在短期内继续对经济活动、就业和通货膨胀造成压力,并在中期对经济前景构成相当大的风险。
  美联储表示,将继续以每月至少800亿美元的速度增持美国国债,并以每月不低于400亿美元的速度购买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直至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两大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天,美联储还发布最新一期经济前景预期,预计2020年美国经济将萎缩2.4%,较9月份预测上调1.3个百分点。同时,美联储预计2021年美国经济有望增长4.2%,较此前预测上调0.2个百分点。
  美联储还预计,今年美国失业率将达6.7%,较此前预测下调0.9个百分点;预计2021年和2022年美国失业率将分别为5%和4.2%,均低于此前预测。物价方面,预计今年美国通货膨胀率或仅为1.2%,与此前预测持平且低于美联储设定的2%通胀目标。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通胀率为1.4%,较此前预测低了0.1个百分点。
  此外,美联储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17名成员一致认为,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在2020年和2021年将维持在零至0.25%的超低水平。多数官员预测,这一利率区间将保持到2023年不变。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在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美国经济从第二季度衰退中持续复苏,但近月来改善步伐有所放缓。整体经济活动仍远低于疫情前水平,未来道路高度不确定。特别是就业市场复苏进程放缓,仍有数百万美国人失业,疫情对不同人群的影响并不均衡。
 
欧盟委员会颁布两项科技巨头监管法案
 
  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两项科技巨头监管法案,如果亚马逊、苹果、Facebook和谷歌等公司违反规则,继续从事反竞争行为,最高将面临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甚至可能会被下令拆分。
  具体而言,《数字市场法》将旨在解决该行业的不公平竞争,而《数字服务法》将迫使科技公司为其平台上的非法行为承担更多责任。这两项立法还需要欧洲政府和立法者批准。
 
日本政府推出本财年第三次补充预算案
 
  据悉,日本内阁会议12月15日决定,推出财政支出规模超过19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4日元)的本财年第三次补充预算,以进一步加大经济刺激力度。
  第三次补充预算旨在落实政府12月8日提出的第三次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该计划是日本政府年内第三次打出财政"组合拳",包括民间投融资等在内,总规模达73.6万亿日元。
  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15日表示,日本不仅需要恢复经济,更重要的是要调整经济结构,使之回到民需主导的增长轨道。
  日本政府本次拟新发国债22.39万亿日元。日本媒体和专家指出,本财年(明年3月底截止)日本新发国债总额或将超过112万亿日元。据财务省最新估算,本财年日本税收或下降至55万亿日元。
  加藤表示,眼下财政状况确实在恶化,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收支双方面的改革。
  第三次补充预算案拟于明年1月提交国会审议。
 
印度央行外汇储备再创新高
 
  据悉,印度中央银行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2月4日,印度央行外汇储备达5793.46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印度央行外汇储备由外汇资产、黄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构成。印度央行外汇资产在报告周内增加45.25亿美元。
  今年6月,印度外汇储备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5000亿美元。分析人士指出,印度外汇储备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印度央行近几个月以来大量购买美元,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增强困难时期处理金融问题的能力,提振海外投资者信心。
 
投资分析点评
 
▲新基建投融资产业联盟在北京成立
 
  12月14日,在首届新基建投融资专题研讨会上,新基建投融资产业联盟和新基建投融资专业委员会揭牌成立。
  据介绍,新基建投融资产业联盟将创新投资建设模式,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搭建新基建投融资的生态圈和合作平台。新基建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将致力于加强新基建的创新投资建设模式的研究和探讨,配合制定新基建的各种标准规范。
  此外,北京投融资商会作为北京市投融资行业的专业商会和北京市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将依托新成立的新基建投融资产业联盟和新基建投融资专业委员会,打造新基建投融资的生态圈和工作平台。其将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智库助手,配合推动新基建投融资行业标准的设立;同时将配合为新基建项目投融资及REITS的实施搭建绿色快捷通道;并将作为基金证券业投融资企业的合作伙伴,配合梳理培育新基建优秀项目资源。
  以新基建数据中心为例,未来将计划在中国数据中心工作组数据中心投融资技术白皮书基础上,与国家发改委现代经济研究院密切合作,推动数据中心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设立。在数据中心运行维护与管理标准白皮书基础上,整合数据中心优质管理运维资源,推动设立数据中心管理运维平台公司,有效服务未来数据中心REITS项目。还将依托北京雄厚的险资和年金资源,推动设立百亿级的数据中心专项投资基金。
 
▲上海启动500亿元基金加速疫苗产业发展
 
  据悉,总规模500亿元的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上海生物医药基金") 12月16日启动,并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三方将通过各自在资本、科研、生产、供应等方面的优势联动,加速推进疫苗产业的发展。
  上海生物医药基金经上海市政府批准,由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实集团")牵头发起设立、负责运营,首期境内已完成近百亿元的资金募集工作,主要出资者包括上实集团、上海医药、国泰君安、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此外首期5亿美元已落实基石投资者。
  上实集团总裁周军说,上海生物医药基金将瞄准新冠病毒疫苗的研发生产,以及创新药物、基因治疗等前沿领域,以股权为纽带,打造融产结合、创新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
  据悉,康希诺将在天津以外首设新的疫苗生产基地。之所以选择把新工厂落在上海,是因为这里生物医药底子厚、人才多,有助于疫苗产业加速发展,目前围绕新工厂快速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
  16日,上海生物医药基金还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美敦力大中华区等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上海生物医药医疗创新成果转化平台。该平台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与创新课题的研发转化提供专项支持,力争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京东集团宣布战略投资兴盛优选
 
  据悉,京东集团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将以7亿美元战略投资湖南兴盛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兴盛优选")。京东集团表示,通过投资兴盛优选,双方将在数据、技术、仓储和短链物流等领域开展紧密合作,更好的扎根于下沉市场,服务农村。
  与市面上其他的社区团购做法不同,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廖建文表示:"京东集团投资兴盛优选主要基于双方在商业价值观层面的高度一致,我们共同的目的就是用技术和供应链能力赋能线下门店,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线下门店,帮助低线市场的门店主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流通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实现更好的选品和经营,通过他们来触达和服务消费者,而不是替代他们。"
  截至目前,兴盛优选已获六轮融资,融资总额超17亿美元。分别为2018年9月获金沙江创投、今日资本徐新、真格基金数千万美元A轮融资;2019年5月获腾讯投资的战略投资;2019年7月获KKR4000万美元战略投资;2019年9月获超两亿美元B轮融资;2020年7月获KKR、天一资本、腾讯投资、红杉资本8亿美元C+轮融资;2020年12月获京东7亿美元战略投资。
  兴盛优选定位是解决家庭消费者的日常需求,提供包括蔬菜水果,肉禽水产,米面粮油,日用百货等全品类精选商品。依托社区实体便利店,通过"预售+自提"的模式为用户提供服务。
  兴盛优选已辐射湖南、湖北、广东等13个省、直辖市及6000多个地(县)级城市和3万多个乡镇。
  据悉,2020年以来,社区团购获得空前关注,包括美团、拼多多、京东、滴滴纷纷涌入这一赛道,将社区团购视为战略级发展方向。8月,滴滴的"橙心优选"上线;9月,拼多多的"多多买菜"正式上线,盒马成立盒马优选事业部。资本也对这一领域呈现高度热情。今年以来,中国社区团购和生鲜电商领域已累计发生十余次融资,金额高达百亿元。
 
▲全国首个5G场景无人驾驶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投产
 
  据悉,随着第一辆智能新能源商用快递车下线,由山东豪驰智能汽车有限公司投资、中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全国首个5G场景无人驾驶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12月12日正式投产。
  山东豪驰智能新能源商用车制造基地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建筑面积近13万平方米。该制造基地目前一期年产能为10万辆智能新能源整车,聚集超级轻量化核心部件、智能可变车身、先进氢能动力三大核心技术,成为国内第一家智能可变车身生产基地。
  中建电力莱芜豪驰新能源商用车项目经理张涛介绍,与普通生产车间厂房不同,项目建设的车间厂房内需要安装智能设备,共有32000多个预埋件,对平行度的要求达到0.05毫米/米。
  此次下线的首款专用于快递运输的新能源物流车"橙仕01",是专为解决城市物流"最后一公里"而全新研发设计,并实现完全标准化、模块化、接口通用化。
 
▲深康佳A拟参与设立重庆康芯半导体产业基金
 
  据悉,深康佳A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佳投控公司、全资孙公司康佳资本公司,拟与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康山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重庆康芯半导体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20亿元,其中康佳投控公司和康佳资本公司拟合计认缴出资不超过10亿元。
  基金将重点投资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与本公司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
 
▲荣丰控股拟6.3亿出售子公司重庆荣丰全部股权
 
  据悉,荣丰控股12月16日午间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拟与保利重庆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京荣丰将持有的重庆荣丰100%股权转让给保利重庆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3亿元。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荣丰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重庆荣丰目前的核心资产为重庆慈母山土地。根据公司2020年3月取得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用地面积为187147平方米,建设规模不超过280000平方米。
  另据交易安排,在保利重庆公司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后,由保利重庆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并由目标公司偿还北京荣丰股东借款本息共计580,411,906.45元。
  荣丰控股表示,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出售能为本公司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4.12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力拓拟与宝武合作研发清洁工艺
 
  12月16日,矿业巨头力拓(Rio Tinto)宣布,将在未来两年出资1000万美元,与全球最大钢铁企业中国宝武在低碳炼铁项目和研究方面开展合作。
  此资金将用于支持力拓与中国宝武共同建立低碳原料制备研发中心,初期研发重点将聚焦于低碳矿石制备工艺,包括建设小规模的生物质加工应用试验装置和微波干燥块矿试验装置。
  力拓的资金还将用于支持中国宝武低碳冶金创新中心共享试验平台,以研发二氧化碳的利用和转化工艺。该中心是由中国宝武主导的低碳冶金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开放性平台,旨在聚集产业链上下游和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推动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中色股份2.56亿出售珠江稀土
 
  9月25日,中色股份(000758)披露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简称"珠江稀土")72%股权。12月14日,中色股份公告,其已与受让方广州颢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颢兴")签署协议,交易作价2.56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色股份将不再持有珠江稀土股权。
  中色股份介绍,珠江稀土产能搬迁后的核心资产已变更为土地,未来发展只能以土地开发为重点方向。而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中央直属企业中非房地产企业要退出房地产行业,因此,公司认为转让所持有的珠江稀土股权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突出主业,优化稀土产业布局。
  广州颢兴成立于2020年10月27日,由广州黑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广州厚泽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广州泰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穿透后股东基本皆为自然人股东。
  珠江稀土为国内老牌稀土分离加工企业。
 
▲百联集团正式入主上海证券
 
  12月1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核准百联集团成为上海证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上海证券注册资本由26.10亿元变更为53.27亿元,同时证监会对百联集团依法认购上海证券新增26.63亿元出资、上海城投依法认购上海证券新增0.53亿元出资无异议。
  据了解,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后后,百联集团对上海证券的持股比例提升为50%,国泰君安对上海证券的持股比例降低至24.99%,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6.333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6767%,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
  上海证券成立于2001年4月,目前注册资本26.1亿,注册地为上海市黄浦区。公司拥有期货子公司1家、分公司3家以及营业网点76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百联集团由上海国资委控股,是原上海市第一百货集团、华联集团、友谊集团、物资集团合并重组的大型国有商贸流通产业集团,挂牌成立于2003年4月,目前控股百联股份(A、B股)、联华超市(H股)、上海物贸(A、B股)、第一医药(A股)、复旦微电子(H股)、华岭股份等6家境内外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此番控股股东的变更,要从六年前国泰君安的入主说起。早在2014年7月,国泰君安曾作价35.71亿元,受让上海国际集团所持有的上海证券51%股权,成为上海证券的控股股东。
  根据彼时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国泰君安需要在五年内解决与上海证券及其子公司海际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随后的2016年2月,国泰君安成功向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海际证券66.67%股权,解决了与海际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3年后的2019年8月16日,国泰君安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采取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议案》,同意通过由上海证券公开定向增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020年1月14日晚间,国泰君安再次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资具体方案的议案》。具体来看,此次增资方案为百联集团及上海城投以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认缴上海证券新增注册资本,其中百联集团认缴人民币26.63亿元,上海城投认缴0.53亿元新增注册资本。包括国泰君安在内的上海证券现有三家股东放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国泰君安表示,上海证券的定向增资实现了上海证券控股权的变更,有利于解决本公司与上海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
  证监会表示,上海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工作。
 
▲爱尔眼科拟收购两家医院各51%股权
 
  据报道,爱尔眼科(300015)深化"分级连锁"体系的动作持续加快。继12月10日宣布收购大理华山眼科70%股权之后,12月17日晚,爱尔眼科再次抛出并购计划:公司拟收购湖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亮视长银")所持有的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下称"汉中阳光")51%的股权和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下称"汉中奥斯美")51%的股权。
  爱尔眼科称,汉中阳光51%股权交易价格为831.81万元,汉中奥斯美51%股权交易价格为3251.25万元。收购完成后,爱尔眼科将持有汉中阳光51%的股权,持有汉中奥斯美51%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收购有利于尽快完善区域市场布局,进一步深化在全国各地的"分级连锁"体系。
  汉中爱尔奥斯美成立于2011年9月20日,转让前股权结构为亮视长银持有51%股权;宋永红持有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股权。
  汉中爱尔阳光成立于2012年8月22日,转让前的股权结构为亮视长银持有51%股权;宋永红持有35%股权;西安力合梁州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股权。
  实际上,这已是12月份内爱尔眼科第二次宣布的收购公告。12月10日晚间,爱尔眼科公告称,公司拟以7840万元的价格,收购大理华山眼科医院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大理华山有利于尽快完善区域市场布局,深化在全国各地的"分级连锁"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交易对方亮视长银是爱尔眼科此前成立的产业并购基金。
  回溯公告,亮视长银作为爱尔眼科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及相关产业并购整合的投资平台成立于2018年。
  2017年12月,爱尔眼科公告称,爱尔眼科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1.9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亮视长银。亮视长银总规模10亿元,其中,前海安星出资100万元,申万宏源出资75000万元,拉萨亮视出资人民币19000万元,铭鸿创投出资5900万元。
  亮视长银将主要投资于眼科医院、眼视光门诊部、眼科上游企业以及眼科相关产业,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优质的并购标的。
  今年前三季度,爱尔眼科成功收购30家医院,进一步扩大了网络布局。
 
▲永泰能源重整计划获批
 
  据悉,ST永泰12月16日晚间公告称,管理人12月16日向法院提交了《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法院裁定批准该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该公司自此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以*ST永泰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2亿股股票,转增后,永泰能源总股本将增至222.18亿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据披露,重整计划中担保债权延期12年清偿分期清偿,利率执行5年期LPR(4.65%);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50万元以下的部分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5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20.78%的比例延期12年分期清偿,利率执行5年期LPR的七折,剩余债权以*ST永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1.94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51.546392股,可共计抵偿约190亿元债务。公告显示,*ST永泰应于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完毕。*ST永泰称,若该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显著积极影响。
 
  ▲柳工集团混改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完成
 
  据悉,柳工( 000528.SZ )12月16日公告,柳工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柳工有限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期满,经过遴选,最终确定7名战略投资者及常州嘉佑参与本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414,465,621.69元。公司控股股东柳工有限就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与战略投资者及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了工商变更工作。
  公告称,本次柳工集团混改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完成后,柳工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柳工有限的比例不低于51%,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新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包括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参股的广西招工服贸投资合伙企业、双百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北京诚通工银股权投资基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期基金合伙企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阿里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
 
  据报道,阿里巴巴集团日前进行了新一轮的组织架构调整。12月11日,淘宝天猫总裁蒋凡、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总裁王磊分别发布内部信,宣布新一轮组织架构调整,涉及核心电商以及本地生活两大业务线。
  新一轮调整中,原新零售智能引擎事业群总裁Jingren(靖人)另有任用;阿里集团新零售技术事业群总裁吴泽明(范禹)将兼任阿里本地生活首席技术官(CTO),该职责上,向阿里集团CTO程立(鲁肃)和王磊双实线汇报。
  天猫快速消费品和服饰风尚事业部负责人胡伟雄(古迈)未出现在本轮调整名单中,对于其是否已被警方带走的消息,阿里尚未回应。
据了解,阿里早期创业的团队由18个合伙人组成,随后从"十八罗汉"成长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在阿里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其组织结构都在不断的优化。
 
  ▲芯片"大牛"蒋尚义回归中芯国际
 
  据悉,半导体大牛、台积电前CTO蒋尚义回归中国大陆最大芯片代工厂中芯国际( 688981.SH / 00981.HK)。12月15日,中芯国际公告,蒋尚义出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成员,当日起生效。
  这是蒋尚义二度加入中芯国际。2016年12月,蒋尚义加入中芯国际董事会,担任独董,任期三年至2019年6月届满辞任;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在武汉弘芯担任CEO。中芯国际今年接连被美国纳入出口管制、国防部"黑名单",蒋尚义的回归对当下的中芯国际有利。
  蒋尚义现年74岁,在半导体领域已经有45年工作经验。他曾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史丹福大学,主攻电子工程。1997年进入全球最大的纯晶圆代工厂台积电,此后在此工作十几年至2013年退休,后又在台积电担任两年董事长顾问。
 
  ▲国盛金控因董秘被"炒鱿鱼"领深交所关注函
 
  12月14日晚间,上市公司国盛金控公告,解聘赵岑的董秘及董事职务。赵岑曾在今年10月对国盛金控三季度业绩报告发表无法保证真实性的意见,主要因为就被接管的国盛证券是否应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事项有异议。为保证三季报按时出炉,国盛金控董事会解聘其财务总监职务。
  多名接近国盛金控的人士表示,出身深交所背景的赵岑是一名"技术流",对专业问题有自己的坚持,而国盛金控也一直尊重其表达,实际上公司并没有外界猜测的所谓"内斗"问题。对于赵岑在两个月内先后被解聘财务总监职务和董秘职务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均不回应。
  12月16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国盛金控结合赵岑就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详细说明解除其董事职务的原因、提议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就在12月16日,国盛金控新的董事会召开逐项审议《关于"17国盛金"债券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赵岑作为董事依然行使表决权并投了反对票。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赵岑曾任深交所高级经理,东莞市高能电气董秘,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与风控总监,鼎泰数控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年8月入职国盛金控担任董秘兼财务总监。
  赵岑对解聘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解聘议案所指的其涉嫌违反公司法、章程等没有依据。她表示,自不再任职财务总监以来,公司未发生因为董秘失责导致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形,也没有其他事实说明董秘失责。此外,她任职以来,一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高管、董事义务。
  赵岑还谈到,在国盛金控证券业务(即国盛证券)被接管、存在大额债务偿付压力、多个投资项目未达预期、实际控制人特殊控制架构下,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等背景下,董事会应正确定位公司利益。满足《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证券公司控股股东资格要求、妥善管理/处理股权投资项目、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是未来一个时期维护公司利益的关键所在。
  赵岑认为,该次董事会关于解聘的议案,提议人动机待考,在没有充分且合理理由下解聘正在依法履职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议召集本身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缺陷的恶化。
  国盛金控上述解聘事项的具体原因有望揭晓。
 
▲招商拓扑银行获批筹建
 
  据悉,继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百信银行开业3年后,第二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露出水面。12月11日晚间,招商银行(600036)披露关于独立法人直销银行获准筹建的公告。招商银行称,当日收到批复,获准在上海市与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银在线")共同筹建招商拓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拓扑银行"),并与网银在线分别认购招商拓扑银行14亿股、6亿股普通股股份,入股比例分别为70%、30%。筹建工作完成后,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
  据了解,网银在线为京东系企业,由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册资本83.53亿元。
  据悉,招商银行从提出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到此次获批筹建,历时近4年。早在2017年2月就曾发布公告,拟出资20亿元人民币,全资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并称会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转让不超过30%的股权,以引进战略投资者。2018年3月,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合资方式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的议案》,同意该公司与战略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据了解,独立法人直销银行是监管部门探索部分银行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的创新试点,意在引导金融机构触达更广泛的长尾金融客户。其纯线上、无线下网点的特性,属于典型的数字银行,更强调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开放、场景渗透实现普惠金融。
  2016年12月30日,中信银行与百度联合发起的全国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百信银行获批筹建,并于2017年11月18日正式开业。银保监会表示,将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定期评估试点效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不同形式的直销银行子公司经营模式。
  对于招商拓扑银行获批筹建,招商银行表示,招商银行和京东数科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禀赋,全力支持拓扑银行发展,拓扑银行将运用数字科技创新服务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效的普惠金融服务。
 
▲比亚迪成立全资子公司弗迪实业
 
  据悉,比亚迪于12月11日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弗迪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弗迪实业")。
  弗迪实业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是何龙,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虎峰大道8号,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等。
  此前,比亚迪已经成立了弗迪电池、弗迪动力、弗迪科技、弗迪视觉、弗迪模具五家子公司,是一个完整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今年3月,弗迪系发布的第一款重磅产品便是刀片电池。
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此前曾介绍,弗迪系和比亚迪的关系,就像行星和恒星的关系。弗迪系的每一家公司,既是围绕比亚迪产业优势而生的行星,更是在各自领域独当一面,对外赋能的耀眼明星。
 
  ▲银河资管开业获批
 
  据报道,继今年3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银河资管")后,近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银河资管的开业批复。这标志着时隔20余年,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终迎扩围。
  银河资管注册资本100亿。其中,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5亿元,持股比例65%;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3.3亿元,持股比例13.3%;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10%;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出资6亿元,持股比例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7亿元,持股比例5.7%。
  银保监会核准的银河资管业务范围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处置;破产管理;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等。
  银河资管是由建投中信转型更名而来。建投中信成立于2005年,成立宗旨是承接和处置原华夏证券的非证券类资产。建投中信"进军"不良资产领域在业内早有风声。2019年1月,建投中信在招聘信息中透露,目前公司承接的政策性处置任务已接近尾声,为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把公司打造成一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在银河资管之前,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四家,分别是中国信达、中国华融、中国东方资产、中国长城资产,也被外界称为"四大AMC"。
  对于第五家全国性AMC的成立,北京一四大AMC的人士曾表示,第五家AMC成立初期,对四大AMC的不良资产业务不会产生太大影响,预计新的AMC成立初期会侧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这与四大AMC聚焦银行不良资产会有所错位发展。
  近年来,随着不良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参与主体也愈发多元化。除传统的四大AMC外,地方性AMC近几年也迅速崛起,目前已近60家,多个省内都有2~3家地方性AMC。与此同时,目前已有多家国有大行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此外,中国庞大的不良资产市场也吸引了外资的兴趣,全球知名不良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橡树资本的全资子公司--Oaktree(北京)投资管理公司就于年初在京完成工商注册。
 
▲重庆啤酒完成与嘉士伯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12月12日,重庆啤酒(600132)公告称,与嘉士伯集团携手推进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已完成交割,嘉士伯对重庆啤酒作出的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完毕。通过交易,重庆啤酒核心市场将从重庆、四川和湖南扩展到新疆、宁夏、云南、广东、华东和全国各地,实现全国布局。
  基于备考报告,双方合并后,重庆啤酒资产总额将自36.39亿元增加至108.98亿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6年以来重庆啤酒股价一路上涨,从2016年3月31日的7.35元/股一路上涨,12月11日收报119.28元/股,近5年涨幅超1522.86%。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啤酒行业中仅有的四家上市公司之一。2013年,全球第三大啤酒商丹麦嘉士伯集团通过嘉士伯香港收购重庆啤酒30.29%的股份,由此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重庆啤酒也成为唯一一家外资控股的啤酒行业A股上市公司。当时,嘉士伯向重庆啤酒承诺,在4至7年内,将其控制的国内啤酒资产注入重庆啤酒,以解决双方间任何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今年6月19日,重庆啤酒发布的交易预案显示,重庆啤酒把其全部与啤酒的生产和销售相关的运营资产注入到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酿,系重庆啤酒与嘉士伯香港的合资公司),嘉士伯则把其控制的国内业务注入到重庆嘉酿。
  嘉士伯香港持有的重庆嘉酿48.58%的股权已过户至重庆啤酒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完成交割后,重庆啤酒持有重庆嘉酿51.42%的股权,从而维持对重庆嘉酿的控股权;嘉士伯继续持有重庆啤酒60%的股份,并同时持有重庆嘉酿48.58%的股份,嘉士伯基金会为重庆啤酒实际控制人。
  重组完成后,重庆嘉酿将拥有包括上市公司原来拥有的全部与啤酒生产和销售相关的运营资产,以及嘉士伯此次注入的其在国内控制的11家啤酒厂业务。重庆啤酒的生产设施也将从重庆、四川和湖南3个省份的14家控(参)股酒厂,扩大到分布于9个省份的25家控(参)股酒厂。
  品牌方面,2013年底,嘉士伯控股重庆啤酒,陆续获得了乐堡、嘉士伯、凯旋1664等国际品牌的生产和销售权。重组完成后,嘉士伯注入涉及啤酒品牌包括嘉士伯、乐堡、凯旋1664等国际高端品牌,以及近两年的网红啤酒新疆乌苏,西夏、大理、风花雪月、天目湖等地方强势品牌。
 
▲赤峰黄金拟1.09亿美元收购澳洲一矿山控制权
 
  据悉,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988.SH )12月15日公告,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赤金香港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Resolute Mining Limited持有的Mensin Bibiani Pty Ltd 100%股权,以及目标公司旗下三家加纳子公司。标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089亿美元。通过收购标的股权取得Bibiani矿山控制权,公司可快速提高黄金资源储备。
  Bibiani矿山预计可生产黄金3吨/年,目前处于停产维护阶段。
 
  ▲澳洲一矿业公司纳入兖煤澳洲并表范围
 
  据悉,兖州煤业( 600188.SH )12月16日公告,因境外债券持有人行使债券出售权,澳大利亚沃特岗矿业有限公司将重新纳入境外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沃特岗矿业有限公司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在境外实施资产证券化业务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重新合并沃特岗将作为收购进行会计处理,按其公允价值入账。因沃特岗所属澳思达和唐纳森煤矿处于养护状态,仅艾诗顿煤矿在产,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沃特岗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77亿澳元和1.5亿澳元,亏损 1.12亿澳元和1.54亿澳元。因负债价值预计高于资产估值,重新合并沃特岗财务报表后,将导致兖煤澳洲公司2020年度确认一次性非现金损失约13-15亿澳元(约合人民币64亿元-72亿元)。
 
▲洛钼集团5.5亿美元收购刚果(金)铜钴矿
 
  据悉,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自由港公司达成股份购买协议,以5.5亿美元收购后者在刚果(金)的Kisanfu铜钴矿中95%的间接权益。
  Kisanfu铜钴矿位于刚果(金)卢阿拉巴省,矿石资源量达3.65亿吨,铜品位为1.72%,含铜金属量约628万吨;钴品位为0.85%,含钴金属量约310万吨。当前勘探深度以下还有成矿能力,凸显巨大潜力,有望扩大资源量。
  据了解,2016年,洛钼集团以26.5亿美元收购刚果(金)腾科丰谷鲁美铜钴矿。该矿面积超过1500平方公里,资源勘探和发展前景巨大。腾科丰谷鲁美矿2019年实现铜金属产量177956吨,钴金属产量16098吨。自2019年4月中方管理团队接管以来,通过管理效率提升和技术改进,腾科丰谷鲁美矿焕发新生机,2019年现金成本下降1.3亿美元。
 
  ▲欧盟附条件批准谷歌21亿美元收购Fitbit交易
 
  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谷歌在数据使用方面作出让步,已批准谷歌以21亿美元收购智能手表厂商Fitbit的交易。
  具体而言,谷歌承诺将Fitbit用户数据与用于广告的谷歌数据分开存储,且不用于广告投放。欧盟委员会称谷歌作出的这些让步的有效期为10年,且还可能再延长10年。
  今年8月4日,担心收购Fitbit后将获得健康数据将提升谷歌广告优势,欧盟宣布对谷歌对Fitbit的收购启动调查。
 
▲法国监管机构对谷歌和亚马逊开巨额罚单
 
  据报道,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12月10日宣布,对美国谷歌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亚马逊公司分别处以1亿欧元和3500万欧元的罚款,理由是这两家互联网企业未经同意搜集用户上网痕迹。
  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日前发现谷歌和亚马逊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情况下,擅自向用户设备投放用于广告目的的Cookies。所谓Cookies,是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追踪用户上网行为而暂时或永久性储存在用户设备上的数据。
  法国方面表示,两家企业将有3个月时间来进行整改,否则将面临额外罚款。
2019年1月,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曾因谷歌违反数据隐私保护相关规定,对其处以5000万欧元罚款。这是依据2018年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开出的首张罚单。
 
▲日本亚洲航空宣布破产
 
  据报道,日本出现了疫情下的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一家名为"日本亚洲航空"的廉价航空公司所有4条航线近日全部取消。日本亚洲航空目前正在退还租赁的飞机,其中1架在12月8日已经飞往租赁公司所在的新加坡,其余两架将在2021年1月底之前退还。
  日本亚航是由马来西亚的亚洲航空公司联合多家日本企业在2014年成立的一家廉价航空,一共运营3条日本国内航线和1条国际航线。由于资不抵债,日本亚航上个月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负债总额约合人民币13.6亿元。
  疫情暴发后,乘客人数大幅下滑引发资金短缺,最终压垮了规模较小的日本亚航。实际上,即便是资本规模雄厚的日本两大航空巨头也都陷入了经营困境,全日空和日本航空预计本财年将分别出现约合人民币320亿元和170亿元的净亏损。在难以开源的情况下,日本航空业不得不采取减员、降薪、削减飞机等节流措施来缓解疫情冲击。
  据悉,大韩航空、韩亚航空等韩国主要航空公司预测明年的市场前景黯淡,国际出行需求与今年基本相同,并据此研究讨论明年的航线规划问题。
 
管理视点
 
企业家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承担重大使命
 
  12月6日,由《中国企业家》杂志社主办的2020(第十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开幕。经济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郑庆东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企业家要积极响应中央决策,顺应时代发展主旋律,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主动承担起重大历史使命。
  即将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都产生了巨大冲击,很多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界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针对企业界遇到的种种困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既体现了党中央对企业家作用和地位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党中央对企业和企业家发挥更大作用的殷切期望。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的历史交汇点,受疫情等复杂因素影响,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短期看,是完成"六稳""六保"任务的要求;长远看,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
  就"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的经济发展趋势,可以看到:第一,从消费互联网到产业互联网,新冠肺炎疫情就像催化剂,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向前跨了一大步,以实体经济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将迎来大变革。企业家们应抓住机遇,提升实体经济的质量,夯实大国根基。第二,消费升级和数字化转型并行,庞大的国内市场将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立足内需市场,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将成为一段时期内企业的重要战略抉择,全球供应链、产业链都将发生深层次调整。第三,全球化虽然遭遇种种阻碍,但仍然是任何国家、任何势力、任何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全球视野是企业家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
  基于这些判断,当前中国企业家尤其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心无旁骛发展实体经济,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和效率。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我们只有牢牢夯实实体经济这个根基,才能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应当看到,实体经济正面临一场数字化和智能化变革,5G、云、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爆发,互联网已进入到"全真互联网"阶段,每一个传统产业都需要转型。与此前消费互联网阶段互联网公司摧枯拉朽地席卷一切不同,这一轮变革中,了解产业规律、深刻理解制造逻辑的产业公司将比互联网公司更具优势。当产业和5G、云、AI深度融合,一场数智化革命就拉开了帷幕。这将是一场围绕实体经济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民营企业应该成为这场变革的主力军。企业家要坚持发展实体经济,抓住这一波数智化机遇,大大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立足内需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以高质量的供给满足消费者。我们有全球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消费升级大潮正在兴起。国内大循环目前还不够畅通的主要原因不在需求侧,而是在供给侧的供给质量不高,产业的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水平不能满足消费升级的要求,因而必须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疏通"经络",畅通国内循环。
  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是竞争性产品的主要供给者,是大多数最终产品的提供者,具有机制灵活、市场应变能力强等特点。让民营企业的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是打通国内大循环中生产环节的重要着力点。同时,民营企业又是形成庞大内需市场的重要力量。从生产性消费看,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民营企业大多位于产业链的中下游,在生产过程中要消费大量原材料等中间产品,是上中游产品得以实现和产业链条得以延伸的重要环节。民营企业吸纳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是大多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生活性消费的基础在于收入,收入又源于就业,就业稳了,居民消费才能火起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民营企业兴,则国内消费兴;民营企业活,则国内循环活。
  三是坚持全球视野,不断增强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上的话语权。应当看到,国际市场是国内市场的延伸。国内大循环并非自我封闭、自给自足,也不是各地区的小循环,更不可能什么都自己做,放弃国际分工合作。我们必须始终具有国际视野,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通过强化开放合作,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联系互动,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
  当前,国际上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但各国走向开放、走向合作的大势没有改变。毋庸讳言,在不少领域,我们的科技还没有达到领先程度,还存在受制于人的"卡脖子"现象,在全球产业链的很多方面还处于中低端。越是如此,我们越不能闭关锁国,而是要紧盯各领域发展最前沿,在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础上,学习各国先进的技术、经验为我所用,汇集各国的资金、资源为我所用。对此,企业界应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判断、周到的举措、睿智的行动。
 
信息化建设
 
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迎新规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责任追究,证监会对2012年发布的《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1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将网络安全事件责任主体限定为提供证券期货相关服务的机构。网络安全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为: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承担上述公共职能的下属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提供证券期货相关服务的下属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二是明确了对证券期货服务机构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章,将证券期货服务机构明确为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保障责任主体,网络安全事件相关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存在人为责任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其提交说明材料,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三是对信息系统进行了统一分类。按照信息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对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秩序、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信息系统由高到低分为五类,即五类系统、四类系统、三类系统、二类系统和一类系统。
  四是提出了统一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方法。结合信息系统类别和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异常,提出了统一的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方法。同时,对于数据泄露、结算金额差错、发布不良信息等网络安全事件,依据数据量和影响程度提出了定级标准。
  五是完善了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增加了通过事件报送平台报告事件情况;考虑到事件发生时,很难判断是否会进一步恶化,要求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构成网络安全事件的,都应当立即报告;要求机构对事件初步定级,对可能构成特别重大、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每隔30分钟至少上报一次事件处置情况,直至信息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第一次上报后,无须持续上报事件处置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
  六是网络安全事件处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存在明显过错、疏忽且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安全事件,可酌情提高事件定级;从鼓励行业自主创新、网络安全事件实际影响、尽职免责等角度出发,对未发现明显过错、疏忽且不良影响较小的网络安全事件,可酌情从轻分级或不认定为网络安全事件。
 
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12月14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包括保险公司、各类保险中介公司及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办法要求,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等。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应符合风险保障本质、遵循保险基本原理、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做到产品定价合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进行噱头炒作、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
  当前,各大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消费者网购保险的主要入口。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办法》强化了以下要求:一是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二是应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三是应实现业务独立运营,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四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
  在明确机构持牌经营的同时,《办法》也对从业人员参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要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防范信息泄露,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所提供保险服务之外的用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部委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补齐居住社区服务短板,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12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到,通过数据集成、应用集成和平台集成等技术手段,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公用事业服务平台相关资源、信息和流程的协同和共享。
  《意见》提出,构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一是明确平台基础功能。二是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平台。三是保障平台安全运营。
  《意见》提出,全域全量采集数据。一是采集物业管理数据。以加强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居住社区物联网建设,对设施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补齐数字化短板。对设施设备赋予唯一识别码,运用传感器、全球定位、射频识别、红外感应等装置与技术,全面感知、识别和记录水、电、气、热、安防、消防、电梯、水泵、照明、管线、变压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数据。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时记录物业服务动态信息。对物业服务基础资料和档案进行全面数字化。二是共享公共服务数据。通过数据集成、应用集成和平台集成等技术手段,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公用事业服务平台相关资源、信息和流程的协同和共享。充分利用数据交互成果,为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就医、就学、养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社区警务等各种应用场景提供动态需求信息。三是优化数据资源管理。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多主体、多来源、多应用、多服务产生的数据进行全周期系统化管理。优化数据组织方式,按照用途、用户、权限等维度对数据封装打包,进行分布式文件存储。鼓励物联网设备制造企业按照统一标准接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与CIM基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现便捷数据交互。
  《意见》提出,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一是推动设施设备管理智能化。提高设施设备智能管理水平,实现智能化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节能增效。通过基于位置的服务(LBS)、声源定位等技术,及时定位问题设备,实现智能派单,快速响应,提高维修管理效率。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对消防、燃气、变压器、电梯、水泵、窨井盖等设施设备设置合理报警阈值,动态监测预警情况,有效识别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监测分析设施设备运行高峰期和低谷期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设备运行时间表,加强节能、节水、节电控制,有效降低能耗。二是实现车辆管理智能化。加强车辆出入、通行、停放管理。增设无人值守设备,实现扫码缴费、无感支付,减少管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统筹车位资源,实现车位智能化管理,提高车位使用率。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方便绿色出行。实时监控车辆和道闸、充电桩等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保障车辆行驶和停放安全。三是促进居住社区安全管理智能化。推动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安防小区,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完善出入口智能化设施设备,为居民通行提供安全、快捷服务。根据居民需要,为儿童、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必要帮助。加强对高空抛物、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危害公共环境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分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履行安防管理职责。
  《意见》还提出,融合线上线下服务。一是拓宽物业服务领域。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发挥熟悉居民、服务半径短、响应速度快等优势,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连接居住社区内外的桥梁作用,精准掌握居民消费需求,对接各类供给端,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为居民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二是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连接居住社区周边餐饮、购物、娱乐等商业网点,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家政服务、维修保养、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一键预约、服务上门,丰富生活服务内容。通过在居住社区布设智能快递柜、快件箱、无人售卖机等终端,发展智能零售。三是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对接房屋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医保、行政审批、公安等政务服务平台,为政务服务下沉到居住社区提供支撑。对接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医疗、教育等公用事业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生活缴费、在线预约等便民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线下"代跑腿""接力办",助力实现公共服务线上"一屏办""指尖办"。四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线上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保洁、送药等生活服务。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提供医疗资源查询、在线预约挂号、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医保信息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等医疗医保服务。加强动态监测,为居家养老提供安全值守、定期寻访、疾病预防、精神慰藉等服务,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将向全国拓展
 
  日前,国家卫健委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原明确的试点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继续开展试点外,其他省份原则上至少确定1个城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1年,2021年1月至12月。
  据了解,2019年,我国确定北京等6省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国家再次确定将试点工作拓展至全国各省。
  通知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
  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要求,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以及远程医疗等形式,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让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知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辖区内试点项目,向社会公开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有利于试点工作发展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
 
临港新片区正式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
 
  据悉,由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牵头编制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2020-2025)"(简称"规划")12月11日正式发布。
  规划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临港新片区特色的建设理念,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需求为牵引、适度超前谋划,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多维度、多领域产业链体系,推进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居全国领先地位,基本建成产业创新生态、政策法规制度和支撑保障体系,力争实现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智慧交通示范区和国内领先现代产业集聚区的三大目标,建成千亿级智能汽车产业发展集群。
  为此,规划提出要从五个方向出发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临港新片区的发展。主要包括:第一,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把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承接整车企业产业技术转型布局的承载空间。第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组织攻关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第三,推动智能汽车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信息服务的国内外"连接器"。第四,构建产业应用实践条件,打造集研发、生产、测试、体验、应用、配套于一体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实践环境。第五,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发挥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优势,在"智慧交通、自动驾驶"发展上先行先试、做好排头兵和试验田。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吴晓华介绍,集聚、培育和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创新型产业,是新片区建设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了满足临港新片区不断集聚发展的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自动驾驶等产业需求,紧跟上海市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的发展趋势,临港新片区在各相关委办局、专家的支持下,特别编制和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专项规划。
 
机构预测中国将成为全球人工智能市场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据报道,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集团日前联合发布的《2020-2021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预测,2024年,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市场的占比将达到15.6%,成为全球市场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报告预测,2020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将达到约62.7亿美元,未来4年将保持30.4%的年复合增长率,2024年将达到172.2亿美元的市场规模。虽然受疫情影响,中国人工智能整体市场规模增速未达到IDC去年预期,但仍将高于预测期内全球人工智能市场20.1%的平均增速。
  从应用类型来看,计算机视觉目前仍然是中国最大的应用市场,也是2019年增长最快的应用类型。2019年计算机视觉市场规模占整体市场的40.6%,其次是对话式客服、自然语言处理和语音分析,占比分别达20.5%、17.8%和11.7%。随着自然语言处理算法模型的快速发展,预计未来语音语义市场规模也会进一步快速增长。
  从人工智能行业应用渗透度来看,互联网依然稳居第一,电信和制造业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市场潜力预计将有较大的提升。2020年上半年,医疗行业在疫情的影响下加速了人工智能应用的落地,在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工智能应用渗透度大幅提升。
  报告分析,除了人工智能投入相对集中的行业之外,在业务需求的推动下,很多碎片化应用也开始被广泛使用,并辐射到媒体娱乐、现代农业、智能家居、智慧电力等多个不同领域。包括生物识别、智能客服、精准营销在内的通用型应用场景已经具有相当的成熟度,"AI产业化"已经从点到面,从通用应用场景渗透到更多行业特定场景,并从早期的试点逐渐成为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刚需。
 
德国通过《信息技术安全法》修订草案
 
  据悉,德国联邦政府12月16日通过《信息技术安全法》修订草案,旨在进一步提高网络信息安全。
  德国政府当天发布公报说,网络与信息安全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随着生活各领域数字化程度加深,这种安全有赖于有效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新冠大流行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按照修订草案内容,隶属德国联邦内政部的联邦信息安全办公室的权限将得到扩大。未来它将能够在更长的时间内存储数据,理由是过去的案例表明,网络攻击往往可以持续数年之久。
  此外,除能源、供水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外,将有更多企业需履行风险报告义务,如国防工业和其他对国民经济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企业等,这些企业都将有义务使用网络攻击检测系统,识别并报告风险。
  草案还提出,将创造条件建立统一的信息技术安全标识,使商品的安全性一目了然,以便消费者更好地做出购买决定。
 
香港证监会向虚拟资产交易所发牌
 
  据悉,香港上市公司BC科技集团(00863.HK)12月15日晚发布公告称,旗下虚拟资产交易平台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下称"OSL"),已于当日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两张受监管的交易活动牌照。
  OSL称其为首家获得香港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平台,香港证监会对此未予置评。该会曾在两年前鼓励业界自愿接受当局监管,效果不佳。2020年11月,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拟立法强制虚拟资产平台在港持牌经营。
 
数字经济是培育新优势的重要抓手
 
  据悉,《经济日报》12月18日刊发署名蓝庆新的文章指出,当前,新一轮数字革命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世界经济结构。着眼于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的变化,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是畅通双循环、培育新优势的重要抓手,需要找准着力点不断深化推进。
  抓住数字经济战略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当前我国各区域之间的数字化差距较为明显,数字经济红利呈现出城市多、农村少,东部多、中西部少的分配格局。从城乡差异来看,截至2020年3月,中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6.5%,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46.2%;从东中西部地区来看,2019年东部地区4G移动宽带用户的平均下载速率最高达到24.60Mbit/s,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则分别较东部地区低0.93Mbit/s和1.58Mbit/s。
  因此,需要统筹规划以5G、互联网、智能化为代表的数字基建,加强对相对落后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缩小区域间网络基础设施差距,夯实智能社会的建构基础;充分利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辐射作用,将数字产业链向中西部和东北部延伸,鼓励形成更多的国内经济循环和产业合作,强化区域间产业对接;将城市群作为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差异定位、错位发展,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加快数字经济样本区、示范区、引领区建设推广,推动数字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共建数字化协同平台,提升区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水平,畅通区域经济内循环。
  优化产业生态,促进全产业链智能化升级。近年来,虽然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但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和应用能力依然不足。数据应用大多仅停留在精准营销、风险控制等有限场景,难以通过数据分析建模等技术展开生产决策层面的预测和控制。加之不同企业之间数字化发展差异较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囿于较低的数据资产积累水平、数据资源应用水平,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较慢。
  因此,需要引导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由"互联网+"向"智能+"转型升级;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拓展产业边界、面向不同场景的新模式与新业态,促进不同产业链之间协同发展;完善技术服务、创新孵化等公共服务,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一体化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企业,实现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生产控制等各个环节的融合;加快构建多层次数字产业链,把数字经济延伸到国内外上下游产业的整合上,促进数字贸易与国内产业发展融合。
  夯实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难题。尽管我国数字应用走在前列,但基础科学研究仍然存在短板,导致部分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面临"卡脖子"难题,制约了数字化转型,也使得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缺失了一定的话语权。
  因此,需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链安全,整合国家创新资源,强化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通过自主创新补齐短板;建立需求驱动的协同创新链,支持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实现数字技术的协同创新效应;促进创新资源在区域、部门、行业间的优化配置,加快形成标志性的自主创新成果,筑牢内循环的新根基,重构外循环的新平台。
  完善数据监管治理体系,提高数据要素开放共享风控能力。当前,由于部分政府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采取的业务框架及系统不同,数据共享面临权责边界模糊、监管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而在数据保护层面,因个人数据概念及界限模糊、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存在用户信息数据可能被过度采集、使用和泄露的隐患。
  因此,需要完善政府协同,优化政府管理服务模式,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创建高质量政务数据生态和流通体系;优化应用协同,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共享,真正发挥数据的价值;综合运用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数字经济安全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全球数字治理协作,健全相关的隐私、伦理、法规等制度,制定全球治理规则,促进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企业信息员园地
 
审慎思考智能装备企业未来的战略布局
  
特约通讯员:王协忠
  “十三五”已近尾声,又到了谋划“十四五”的时间。无论是国家、行业乃至企业,在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新时代背景下,都需要审慎思考未来的战略布局。笔者根据近几年在企业实践的观察与思考,结合最近在宁兴恒力辅导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工作实际,做一点总结,并以江苏宁兴恒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恒智装”)为例,提出钢材切割企业思考未来战略布局的建议,希望能给各位企业实务界朋友一点启示,对做好“十四五”规划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现状分析
  “宁恒智装”,是由宁波宁兴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恒力组合机床有限公司2017年出资设立的高科技民营企业,经历了创立初期三年研发过程的艰辛,而今逐渐走向成熟发展的过程。公司主营钢材切割和智装研发与生产。现有研发相对成熟的系列锯铣机床有:GKL2310GKL1310GKL450GKL350,市场分布的行业有风电配套业、汽车零部件加工业、衡器加工配套业、材料经销商、模具配件等。现阶段尚处于产品推广期,大型机因材料应力问题尚处于技术攻关阶段。当前,韩国、日本等圆盘锯锯切设备已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并建立了销售经营平台,市场竟争异常激烈。企业为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走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道路,逐步形成自己的企业自有产品核心竟争力。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外部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中小企业外贸形势依然严峻,出口增长放缓。从国内看,发展阶段的转变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增长动力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转向创新驱动为主。新常态对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为突出:企业依然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招工难、用工贵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缓解,企业主产品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存在高耗低效、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等问题,盈利能力依然较弱,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
  "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大机遇。随着改革的深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企业发展基本面向好的势头更加巩固。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将更加优化。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市场和新模式,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企业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依靠创业创新开辟发展新路径,赢得发展主动权,实现发展新突破。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立足国情、着眼长远,加强统筹谋划,积极应对挑战,抓住全球制造业分工调整和我国智能制造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企业务须在智能制造方面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并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以智能制造(装备)为主导,以钢材切割产业链为支撑,主攻智能装备与切割核心技术及管理模式的创新突破,实施“双轮”驱动,推进“智能装备强企、钢材切割活企、宁恒品牌兴企”的发展战略,以构建新型智能制造与切割产品为目标,以实施智能制造与切割加工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能力,着力增强基础支撑能力,着力提升集成应用水平,着力探索培育新模式,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打造智能制造与板材切割行业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强化智装制造与切割技术发展深度融合。整合企业内部技术创新资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科研资源共享,着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母公司主导下的子公司创新共同体,共同完善技术创新链,形成母子联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体系。
  ——坚持客户需求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切割市场导向地位,激发推进智能切割的内生动力,推动同族企业及其产业链融合发展和跨界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
  ——坚持先进适用的原则。围绕互联互通和多维度协同等瓶颈,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应用标准研究,搭建企业标准(模拟)试验验证平台(系统),开展全过程试验验证。构建满足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与切割技术企业标准化体系。
  ——坚持研用协同的原则。建立健全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切割技术、智装制造商业模式的创新突破,扩大内伸外延力度,加强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统筹整合股东各方优势资源,针对切割技能方面的薄弱与关键环节,加强系统实用性功能设计,调动各方积极性,协调推进关键技术装备创新、试点示范、标准化、工业互联网建设等系列举措,推进智能切割技术加快发展。
  ——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立足本企业的实际,准确把握切割技术的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推进智能化。针对不同部门、工种、岗位、企业发展基础、阶段和水平差异,加强分类施策、分层指导、分步实施,加快推动传统切割技术改造、关键部位升级和转型。
  (三)战略定位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智能制造(装备)为主导,以钢材切割产业链为支撑,主攻智能装备与切割核心技术及管理模式的创新突破,实施“双轮”驱动,推进“智能装备强企、钢材切割活企、宁恒品牌兴企”的发展战略,积极承接智能装备与切割产业转型,内伸外延,谋求合作共赢,努力将公司建成“科技领先、管理精益、实力雄厚、品质卓越”,集“智能装备制造和钢材切割产业链一体化”的一流品牌企业。
  (四)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做精智装、做活切割、做实存量、做新增量,做优品牌,实现以智能装备终端产品带动现有切割产业链协同发展。
  围绕一个主线:围绕以智能装备与钢材切割为产业链主线,有效整合关联资源,促进产业链融合发展。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研发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增加科技投入,壮大研发力量,主攻智能装备与切割核心技术,加快新品研发力度,走出一条具有宁兴恒力特色的技术创新之路。二是电商平台。谋划自建专业电商平台,联结网上大市场,实现从第三方平台销售终端商品向自主品牌专业化电商转型。
  创建三个品牌:一是“宁恒智装”品牌。线上线下同步,用全产业链管控,做精做优宁兴恒力自主生产品牌。二是“宁恒切割”品牌。组织专业团队,所实培育与扶持宁兴恒力自主加工品牌,使之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影响力逐步提升。三是“宁恒技术”品牌。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同步,智能装备产品内销与钢材切割知名品牌。抓好品牌建设和渠道拓展,逐步提高销售产品比重。
  做好四个保障:一是人力保障。完善人才发展计划,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保障企业持续发展的后劲与活力。二是智能保障。启动智能化辅助生产、“机器换人”等技术升级改造,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体验及品牌发展中的应用。三是资金保障。合理调配资金,积极争取母公司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安全保障。构建上下联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实现五大目标:一是经济效益目标。规划目标收入和目标利润年递增率分别为30%和40%。二是品牌创建目标。规划期内“宁恒”品牌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宁兴恒力”品牌向实现“中国智装与切割知名品牌”目标迈进。三是新品研发目标。成立宁兴恒力技术中心,打造“大研发、大创新、大发展”科技平台,新品开发不少于10个,其中省级新产品不少于3-5个,新产品转化率规划期末达20%以上。四是改革发展目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管控能力,规范并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三项制度”改革,探索股权激励、股权多元化和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岗位责任股参股、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统一的激励模式,构建适应“双轮”驱动、“智装与切割一体化”发展的知名企业。五是人力资源目标。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引进、招聘、培养、培训等手段,提高人力资源综合素质,确保到规划期末,企业人才分布结构更趋合理,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规划期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20%左右;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员工总数的30%。
  三、重点任务
  (一)智能装备
  立足现有规模,坚持“高、新、精、特、优”的差异化发展方向,主攻智能制造、新功能和特殊用途,采用多元化产品结构,以“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模式,形成具有经营特色的产品。
  一是强化新品研发攻关。提升功能性、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重。通过不断调整优化,产品逐步由常规向功能、特色产品转变,形成拳头优势品种,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调整目标。
  二是努力开拓新兴市场。深化市场营销理念,发挥“双轮驱动”优势,进一步巩固大客户支撑地位,努力开拓新兴市场。规划期内,在与上游重点品牌商联盟战略上做文章,力争与2-3家重点品牌商形成战略合作。
  三是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加快生产、研发、销售、供应等各环节的全面沟通,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30%以上产品与切割业务相配套;同时,与加强同族企业方面的沟通,努力寻求合作可能。
  四是推进设备改造升级。保持设备和技术优势,扩大主营产品比重,推动新型质量精品工程。通过品种结构调整、提高质量水平、设备自动化改造、劳动组合优化等方法,走出人员不足的困境。
  (二)钢材切割
  确立“两端延伸、品牌运营”两个转型战略,以高新切割技能为优势,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向科技研发与创意设计、智能切割与品牌营销两端延伸。
  一是发挥切割技术装备优势。提高自主切割设计能力,大力开发技术性、功能性、个性化和绿色环保的高附加值切割产品,增添创新切割元素,提高工费水平。
  二是推进分块承包生产模式。挖掘生产潜能,搞活分配机制,激发员工内生动力。向行业标杆企业学习,推行精益切割生产管理,实现智能化高端成品钢材切割加工基地的目标。
  三是探索5 G互联营销思维。推进切割与智能装备两化融合,改善钢材面料、切割成品外销和品牌营销模式,运用5 G互联网思维,与各大营销品牌商合作进行产品营销、事件营销。合理配置品牌线上渠道、线下体验门店资源,优化客户服务体系提供快捷、体验和个性化定制服务。
  四是强化品牌创建系统功能。应用“宁恒切割”自主品牌瞄准国内切割市场以轻奢形象,吸引中高端客户;设计并注册“宁恒切割”商标,培育自主品牌,保护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
  实现上述目标,拟在品牌创建、渠道建设等方面投入年递增30%左右,择机收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切割商标;在产品研发、推广等方面投入年递增20%左右,新增切割营销业务门店100家。期末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创新高、超历史。
  (三)电子商务
  “互联网+智装营销”、“互联网+智能切割”已成为现代企业市场营销的重要工具和全面提升企业转型发展的新兴动力。规划期内,利用产业整合契机,将分散的营销资源进行融合,树立产业链全局营销理念,打造线上、线下和国际市场的立体终端平台,通过终端产品的规模销售弥补终端产品缺乏的不足,带动上游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企业从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
  一是依托现有电商运营团队和仓储设施,整合内部平台。进行大数据收集与分析,加强市场趋势研判,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要产品,进行专业化营销,以高性价比商品,逐步发展忠实用户,建立产品生态圈,形成统一的电商运营管理体系。
  二是以平台建设为突破口,逐渐增加服务内容。致力于实现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实现以单纯销售商品为目的的传统电商向与用户建立较强互动关系的电商模式发展,为终端用户打造从工厂到客户的专业化产品信息服务商,助力企业在市场渠道创新上取得突破。
  (四)对外合作
  受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不断攀升、供求关系紊乱、人口红利释放殆尽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制约,智装与切割产业发展步入增速放缓、驱动转变的新常态。随着“一带一路”等协同发展区域经济政策放开,加之海外欠发达国家的成本优势,众多企业为缓解生存困境,纷纷将产能向海外转移,探寻承接内地产能的新大陆,开创资本红利新时代。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主体 实施终端产品带动战略
  聚焦终端产品产业建设和发展,把握服务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趋势,以“产品+服务”、“智能+互联”的发展思路,创新产业链各环节,形成研发、设计、智能与绿色制造、品管、营销、品牌“六位一体”的研发模式,在已经掌握的关键生产技术和开发的一系列新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装备优势,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避开低端产品的同质化竞争,提高特细支纱、特种纱线、功能性家纺、服装等产品的比例,走产品差别化特色之路,通过调整板块结构、产品结构,实现以终端产品带动现有产业协同发展的模式。
  (二)品牌创建 发挥宁恒品牌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质量、创新、快速反应和社会责任”四位一体的品牌文化和品牌价值创新体系,转变产业发展方式。运作好品牌收购及运营管理,集中企业资源要素,加快构建营销网络,着力开展终端产品“互联网+宁恒品牌”业务,创建“宁恒切割”品牌,探索YUE品牌在国内复制运营,融合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尝试推广艺术切割定制业务。线下以直营体验为主,构建营销网络;线上运用5G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推行社群营销,通过与新媒体、各大自媒体品牌合作等进行产品营销、事件营销;此外加强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利用移动端资源设立微信互动平台,进行互动及推广,搭建“互联网+微信+线下门店”立体营销网络,积极挖掘内销市场潜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宁恒切割”品牌和“宁恒智装”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经营效益的内含报酬率。
  (三)协同发展 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产业链的运作有利于在品种、质量、价格等方面协调,降低各环节的运行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盈利水平,提升宁恒切割与智能制造的市场竞争力。规划期内,要立足产业配套,做好自身定位,全力配合上下游协同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产业链建设,通过对外合作,引进资金和技术,适时推进“切割与智能制造”配套项目建设,彻底解决厂区公用工程、设备选型配置及技术人才缺乏等存在的问题,做好配套服务。
  (四)技术创新 培育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大力实施科技强企战略,坚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把技术创新置于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年增加研发投入,到规划末达到营收总额的3%。一是突出新产品开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品;二是集聚一批专业人才,壮大研发队伍,以 工程研究院为支撑,进一步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深化改革 实现改革调整同步发展
  与企业改革调整同步,适应新常态下新要求,建立灵活创新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一方面探索股权结构多元化,试推行期股激励等体制创新办法,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另一方面创新企业运行机制,改革现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各级人员的责任意识,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层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人尽其才、恪尽职守、鼓励创新、积极灵活”的用人机制。加快引进、培养高水平研发、设计、管理、国际贸易、电商运营人才,促进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全面提升。第三,超前谋划制订企业发展融投资方案,为企业上市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六)优化管理 探索构建智能管控模式
  建立并完善企业管控模式,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智能化辅助生产、“机器换人”等技术升级改造。对前期投入的ERP、OA、生产“E系统”等信息手段进行有机整合,推广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工艺、生产、仓储、财务和其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建立高效、集控、灵活、创新、服务的新型企业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设计开发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生产、管理软件和应用系统,将其与企业业务体系的各个环节相融合,以信息化应用为支撑,推动管理和营销模式创新。同时加强对集团总部及所属单位投融资、资金调度,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调配资金,确保长期的资金平衡,保持合理的资金周转率,严格管理两项资金占用,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经营绩效和委派人员的管理,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七)人才强企 提供企业发展智力保障
  以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重点,积极吸纳人才,实施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构筑悦达纺织人才战略高地,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一是千方百计用好现有人才,定期选调人才进行“充电”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二是广泛招聘人才,多渠道挖掘人才,特别是与产品研发、品牌运营、管理创新、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相关方面的高层管理人才。三是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落实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绩效管理办法。建立与GDP增长、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与周边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工资增长机制。
  (八)依法治企 营造企业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推进依法治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努力构建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法律风险、决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推进集团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突出关爱员工。充分发挥党、工、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职工权益保障体系,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三是注重奉献社会。进一步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诚信经营,科学发展,努力为国家、为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子公司模式、混合型经济、小核算体制、精益化管理”规范运作,理顺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构建适应 “双轮”驱动的组织架构,推进“智装强企、切割活企、品牌兴企”的三大战略,创建“智装与切割一体化”的品牌企业。
  五是创新精益管理。规范并完善精益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三项制度改革,增强管控能力。
  六是探索股权激励。探索股权多元化和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岗位责任股参股、按资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统一的激励模式,调动企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现在处在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并且变化剧烈。不确定、不连续、断层、动荡、跨界等都是这个时代特征,不能用过去的惯性思维推导未来。用一个比较时髦的语言来说,用旧世界的地图,是找不到新大陆的。“中美摩擦”“新冠疫情”等事件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企业面临的挑战更大,“活下来”是第一战略,“适应”是“硬战略”。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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