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43期
部委决策
国办发布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等"三项建设",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份文件将有力促进我国贸易以创新促发展,是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施工图和路线图。
《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加快推进"五个优化"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商签更多高标准自贸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推进贸易畅通工作机制建设,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国内区域布局。提高东部地区贸易质量,提升中西部地区贸易占比,扩大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创新区域间外贸合作机制。三是加强分类指导,优化经营主体。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提升协同发展水平,主动服务企业。四是创新要素投入,优化商品结构。保护和发展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优化进口结构。五是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其他贸易,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加快推进"三项建设"的具体措施包括:依托各类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链,完善配套支撑产业链,健全组织管理,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办好进博会、广交会等一批综合展会,培育若干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国际展会。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建立国际营销体系,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国际营销公共平台建设,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新业态、新模式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意见》提出在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方面,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文件突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着力于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更具有主动性,既是水到渠成,又是当务之急。在新业态新模式部分,文件点题了"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积极推进二手车出口"、"加快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等内容,实际上我国外贸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并不仅限于这些,在文件中单独提这四块是因为看到了其较大的成长空间,加之我国在政策和实践上也已经做了积极的准备。
国务院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措施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部署结合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疾病预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疫情对低收入群众包括农民工、贫困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的就业、收入、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幅压减政府支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前三季度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人均同比增长8.7%,社会救济和补助人均增长12.9%,在疫情冲击的特殊困难情况下,保住了基本民生,稳定了民心。下一步,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一是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对教育、养老、医疗、低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二是完善民生领域制度。建立民生资金直达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先行在教育、医保领域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三是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既要主动作为,加快补民生短板,又要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防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严禁实施超出规划和财力的项目。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对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或不可持续的,要督促及时纠正。对截留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的要严肃查处问责。五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下来的资金重点用于民生特别是解决民生难事、加大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会议指出,爱国卫生运动对促进和保护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常抓不懈。冬季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时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做好相关工作,当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一要做好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勤洗手、室内通风、分餐公筷等好做法,根据防控需要落实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要求。总结防控经验,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完善防控聚集性疫情的应急预案,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合理调配流调、检测、救治等防控力量,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同时,做好流感等多病共防。二要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聚焦农贸市场、小餐饮店、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三要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和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建设,严厉打击乱排污。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四要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国办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一是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二是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清理不必要的审批。简化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措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三是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四是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和公证、医疗等领域服务。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五是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提高改革协同性,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同步下沉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持地方探索创新,设立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分工方案》强调,各地区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国务院办公厅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国办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和实行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系统要结合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国务院其他部门要确定部门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二是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事项,由国务院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三是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是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科学编制工作规程。五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六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七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司法部、国务院审改办要分别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
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发行机制,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1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科学设计地方债发行计划,维护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优化地方债期限结构,合理控制筹资成本;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完善地方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约束机制;规范承销团组建和管理工作,合理匹配权利义务。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强化市场化意识,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地方债市场发展。地方债采用招标或承销方式发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不断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合理选择发行时间窗口,适度均衡发债节奏,既要保障项目建设需要,又要避免债券资金长期滞留国库。财政部将统筹政府债券发行节奏,对各地发债进度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规定,地方债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本、提前还本、分年还本等不同还本方式。年度新增一般债券平均发行期限应当控制在10年以下(含10年),10年以上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应当控制在当年新增一般债券发行总额的30%以下(含30%),再融资一般债券期限应当控制在10年以下(含10年)。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保障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相匹配。
财政部还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严格落实收支平衡有关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在每月20日前披露本地区下月地方债发行计划,在3月、6月、9月和12月20日前披露本地区下季度地方债发行计划。地方债存续期内,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披露对应项目上一年度全年实际收益、项目最新预期收益等信息。
消费金融和汽车金融业迎政策"礼包"
据报道,在网络小贷公司监管持续加码的背景下,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却迎来了政策松绑。近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主要从拨备监管要求、市场化融资渠道和资本补充方式三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11月2日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准入门槛、限制跨省经营、提出联合贷款出资比例要求等背景下,对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的这一政策利好尤为引人关注。
《通知》提出,适度降低拨备监管要求,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增加资本补充方式。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政策"松绑"将给予机构经营更大的灵活性和包容度,有利于增加资金可得性,进而拓展业务。
拨备要求松绑
《通知》提出,在做实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实现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以及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向属地银保监局申请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30%,汽车金融公司可以申请将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5%。
"在不良纳入方式和拨备上,一紧一松形成对冲,同时强调加强不良贷款核销。"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将逾期60天以上的贷款全部纳入不良,目的是以更审慎严格的标准来衡量资产质量。同时,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拨备覆盖率可以降至不低于130%,与不良口径调整形成对冲,实际上并没有放松风险防范要求。下调释放的贷款损失准备要优先用于不良贷款核销,提升资产质量。
某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负责人认为,拨备覆盖率要求降低将有效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化解能力。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严格风险暴露的前提条件下,降低拨备水平,给予机构经营更大的灵活性和包容度。
融资渠道拓宽
《通知》指出,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正常信贷收益权转让业务;支持符合许可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统计,目前全国开业的27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只有10家具备ABS发行资质,其中7家发行过ABS产品,但都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公募的方式发行。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消费金融公司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准入门槛严格。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在银登中心开展信贷收益权转让,利好消费金融公司盘活信贷存量,扩充融资渠道,进而拓展业务。
前述消费金融公司负责人称,允许在银登中心开展信贷收益权转让,有利于消费金融公司更好地利用存量资产增强自主融资能力,通过存量资产流转提升流动性水平,增加资金可得性,优化融资结构。
证监会明确六项重点工作确保上市公司质量提高
11月10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把好"入口关",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
会议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是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要深刻理解注册制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立足中国国情和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主动作为、扎实履职,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规则,推进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处置化解一批公司风险,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既见声势、更见实效"。
一是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全面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公司自查、整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体系,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健全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结合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提高质量。
二是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深刻理解注册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沪深交易所要关口前移,坚守板块定位,在上市推广、审核等各环节,承担起监管责任。会机关要加快职能转变,重点做好规则制定、统筹协调、审核监督、发行监管等工作。派出机构要发挥属地优势,严格监管要求,做好辅导验收和现场检查。
三是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贯彻落实关于退市制度改革的部署和《意见》要求,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交易所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加强协作,坚决打击各类恶意规避退市行为,严肃处置通过煽动缠访闹访等方式对抗监管的行为。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充分调动相关方面和地方积极性,重点推动重整一批、重组一批、主动退一批,促进存量上市公司风险有序出清。
四是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按照《意见》提出的"分类处置"原则,对上市公司给时间,督促真整改。各派出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辖区上市公司限期整改工作。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新发生占用担保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是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后续处置仍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继续坚持控增量、化存量的原则,协调推动场内外市场一致性监管,打好质押风险化解攻坚战的"下半场"。
六是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金融委要求,围绕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健全民事赔偿制度等任务,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细化工作举措,抓紧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要贯彻《意见》要求,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中不断增强合力。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的协同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实效性和预期性,扎实推动《意见》各项安排落地见效。
全国股转公司将从四方面推动新三板市场建设
据悉,全国股转公司近日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新三板市场改革发展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表示,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新三板市场建设,以推进新三板注册制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差异化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完善特色差异化制度安排。
会议要求,全国股转公司要以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聚焦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新三板市场建设。一是坚持"一个基本定位",进一步发挥市场功能作用。要秉承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初心使命,坚持"错位分工、具有特色",更好发挥新三板承上启下作用;畅通直接投融资入口,促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着力提升挂牌公司质量。二是坚持"两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主体获得感。要坚持创新思维,在加强基础性研究的基础上,大胆设想、审慎求证,使各方面改革举措更加契合中小企业特点需求;要坚持务实作风,持续发扬"开门办市场"理念,多问计于市场,推动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构建"三个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以推进新三板注册制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差异化政策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完善特色差异化制度安排,推动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合力。四是处理好"四个关系",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将注册制理念贯穿市场建设始终,进一步处理好包容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的关系、多层次资本市场间以及新三板市场内部各层次的关系、推动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关系,扎扎实实办好新三板自己的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积极贡献力量。
新三板发布行业指引
11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建筑行业、卫生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引重点要求相关行业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揭示公司投资价值和风险因素。其中关于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适用于申请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适用于创新层、精选层公司,并鼓励基础层公司参照执行。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指引是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分行业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信息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理念,全国股转公司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业内意见的基础上,吸收采纳了挂牌公司、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不同市场主体的意见。
本次发布实施的两个行业信息披露指引针对公司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等多角度明确了披露要求,规定了行业关键指标及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标准。具体而言,指引包括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于建筑和卫生行业公司突出的风险及特征,明确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针对建筑行业公司受投资驱动、行业集中度较低、营运资金占用较多等特征,指引要求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披露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市场地位、公司业务模式及重大项目情况等事项。针对卫生行业公司公益属性强、受国家政策影响大、合法规范性要求高、社会认知风险和医疗纠纷事故风险影响较大等特征,指引要求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披露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及应对措施、准入资质取得及维持情况、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医疗废弃物处理、数据合规性、医疗广告销售模式、收取医院管理费模式等事项。
二是突出信息披露重点,着力降低投资者信息收集成本。指引要求公司充分披露反映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信息,提高信息的"易得性",降低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是分类施策,便利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控制信息披露成本。指引采取强制性披露和鼓励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公司合理控制其信息披露成本;对于未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强制性披露信息的,要求公司向市场和投资者解释无法披露的原因,如属于法律规则规定的客观原因并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可以不再要求强制披露。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推进分行业信息披露工作是全国股转公司优化信息披露监管方式、深化一线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起,全国股转公司已陆续发布了多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覆盖软件和信息技术、医药制造、环境治理、专业技术服务、教育等多个行业。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完善纵向分层次、横向分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扩大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覆盖面,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为投资者提供多角度的"立体透视镜",并在行业监管中充分发挥科技监管的作用,重点分析与公司行业经营特点相关的财务数据和风险指标变化情况,提升挂牌准入和持续监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
银保监会拟修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据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日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就修改稿征求各保险公司意见。
对照《办法》修订前后内容来看,修改稿主要根据当下保险行业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进行了修订。
今年8月开始,我国财险和再保险属地监管改革启幕,64家保险公司由当地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在此背景下,修改稿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改建、变更、撤销等事项实施管理"这一条。
在第二章《分支机构设立》中,修改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首先设立省级分公司。
具体到保险公司申请筹建省级分公司的门槛方面,则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比如,将"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Ⅱ类",修订为"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75%";在"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此外,还新增"符合法定责任准备金覆盖率和相关审慎监管要求""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等表述。
在保险业务许可证方面,修改稿进行了完善补充。比如,新增"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自取得保险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其保险许可证失效"等表述。
修改稿中新增了《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分支机构撤销》两章。具体内容包括:保险分支机构可在申请设立时确定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变更营业场所,不可跨经营区域变更;保险公司因战略调整或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具备基本经营条件、服务能力严重欠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形等,可提出分支机构撤销申请;保险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应审慎决策,程序规范,控制风险,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多部门联合发文推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
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农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印发实施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明确以工代赈方式推广范围,重点聚焦五大领域。同时,突出关键环节,夯实以工代赈实施重点。
《意见》明确,要将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范围,全面拓展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建设领域。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建设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开展相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相关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梳理形成年度项目清单。广泛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进一步简化招标等前期工作程序。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尽量提高劳务报酬比例,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解决农村劳动力技能不足问题。
《意见》强调,要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和激励表扬机制。要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有关方面参与的部际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工作纳入相关督促检查范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
《意见》是继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之后,牵头制定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促进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共享发展成果,推动这项老政策在新形势下发挥新的更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有关方面督促指导地方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典型经验做法,带动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近就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以工代赈是通过组织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以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帮扶政策,自1984年启动实施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以工代赈资金(含实物折资)超过1600亿元,支持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向参与务工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超过30亿元,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七部门发文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近日,农业农村部联合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和银保监会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 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县域建设1500个功能全、服务优、覆盖面广、承载力强、孵化率高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300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2000万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近年来,农村创业创新环境持续改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不断增多,形成新的农村创业创新热潮。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业创业明显增多。但是,农村创业创新仍存在要素聚集较低、政策集成不够、服务集合不强等问题,需要明确建设重点、完善创业政策、优化指导服务、聚集培训资源,推进农村创业创新,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要以培育初创型和成长型企业为重点,推进要素集聚、政策集成、服务集合,高质量建设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重点是"四个一批":新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利用现有涉农资金项目构建多位一体、上下游产业衔接的创业格局。提升改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创业园改造配套设施,集成实训功能,增强服务功能。拓展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产业园区,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嫁接成熟生产技术,匹配优秀管理人才,引入金融资本和风投创投。整合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依托现有大型企业和知名村镇挖掘现有设施潜力,集中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
《意见》提出,要强化财政扶持,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税费减免,对厂房租金、房租物业费、卫生费、管理费等给予一定额度减免。创新金融保险,设立信用园区,形成支持白名单,逐步取消反担保,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引导资本投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企业通过发行创业创新公司债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方式,实现债权融资。保障园区用地,依法依规改造利用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闲置房产、空闲土地,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强化创业人才支撑,允许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返乡入乡人员创办的企业。优化创业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互联网+创业创新"模式,打造生产协同、创新协同、战略协同的创业链,为返乡入乡创业团队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服务。聚集培训资源,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大力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教学,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目标同向、力量同聚,聚力抓好落实,逐步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返乡入乡创业园体系。
政策要闻
▲央行部署存款保险标识启用工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根据工作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2020年11月28日统一启用前,自2020年11月7日起,将在河北省内丘县、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漯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华容县、四川省乐山市、云南省元谋县、陕西省渭南市等11个市(县)范围内先行启用。
存款保险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世界上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5年多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存款人利益得到高水平保障,促进了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共4025家。
▲中保协和中国银保信牵头制定意外险"黑灰名单"标准
据悉,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日前,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保信)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保险业协会)共同牵头,联合11家保险公司成立了课题组,在充分调研行业意见后,研究制定了《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下称《指引》),即意外险"黑名单""灰名单"标准。目前,《指引》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建立统一的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标准,并将其应用于反保险欺诈实践,是保险行业一直以来的呼声和需求。《指引》以意外险为起点,通过行业共议方式,提供行业认定标准参考,形成业务操作规范,支持行业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提升行业欺诈防控水平。
据了解,《指引》是一套全方位刻画主体风险行为、风险等级的评价体系。以六种风险行为和四级风险等级为框架,先依据风险行为对主体进行评定,明确是否列入风险名单,再根据风险行为客观事实对主体进行定级,判断其列入风险名单的风险等级。
六种风险行为包括: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的程度;故意不如实告知。这六种风险行为既有行业常见欺诈行为类型,也包括了业内关注度较高、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新型欺诈行为。
下一步,中国银保信和保险业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统一指导下,研究制定《指引》应用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上期所、上期能源统筹调整能源期货仓储费
据悉,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11月6日发布《关于调整期货燃料油仓储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期货原油及低硫燃料油仓储费的通知》,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下调期货原油仓储费至0.3元/桶·天,下调燃料油、低硫燃料油仓储费至2元/吨·天。
此次下调能源期货仓储费,是在保障期货市场稳定和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上期所、上期能源统筹推进的一项顺应市场变化、服务产业需求的举措,旨在真实反应市场供求关系,助力储油用油企业降低成本,助推我国能源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加速循环。
伴随全球能源市场基本面变化,此前出现的全球油品仓储资源高度紧缺情况得到一定缓解。同时,经过一段时期以来的积极扩容布局,上期能源的原油期货交割库容已经增至6788.1万桶,较今年初增长2.35倍,燃料油及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容合理充裕。上期所、上期能源持续关注国际国内能源商品及其仓储供求关系的改变,高度重视产业客户和相关实体经济、市场参与者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依规、动态、合理调整期货仓储费,市场化降低期货交割成本,使市场变化和意见切实融入交易所工作。
上期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统筹下调能源期货仓储费,下调的幅度和正式实行的时间节点均通过充分调研论证。执行适度平缓的下调幅度,一是参考了现货市场费用下降情况,二是有利于维护期货市场交易交割稳定。同时,考虑到当前全球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上期所、上期能源提前近4个月发布相关通知,为市场参与主体及时做好有关仓储费调整的准备预留充足时间。交易所也希望与市场各方共同提前、积极、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五部门联合打击农村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
11月9日,五部门联合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负责同志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用2-3年时间,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五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关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假冒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调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从严处罚。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持续提升央企"两利三率"水平
近日,国资委财管运行局在京组织召开2021年度中央企业预算布置视频会议。会议总结2020年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进展情况,对做好四季度各项重点工作收官提出具体要求,研究部署2021年预算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围绕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科学谋划好明年各项预算工作。
会议指出,要持续提升"两利三率"(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营收利润率、研发经费投入率)水平,围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大重点任务,着力推动提质增效稳增长、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增强创新发展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守住风险底线,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国家级国有经济研究智库成立
11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务院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下称"智库"),并举办首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郝鹏表示,搞好国有经济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创新工程,需要各方大力支持、协同配合。各中央企业和各级国资委将全力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携手打造一个具有实践推动力、理论引领力、社会影响力的国有经济研究国家级平台。
郝鹏表示,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这一重要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学科化,为国有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理论指引。二是要与时俱进,积极回答国有经济重大实践问题。比如,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如何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如何推动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如何发挥在新型举国体制中的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围绕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更好实现与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围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等等。三是要创新创造,不断作出国有经济理论新概括。国有经济的实践是理论创造、学术建构的沃土、"富矿"。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学术使命,是科学总结国有经济发展规律,共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有经济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
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会上宣布了智库2020-2021年度首批十大重点研究课题,包括:国有经济发展路径研究、国有经济国别研究、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研究、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研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研究、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研究。
在同时举办的首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上,专家就国企分类混改、"三类公司"、市值管理等话题建言献策。
"在本轮混改中要推进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杨瑞龙在发言中表示,"在国企分类改革中,商业二类企业属于自然垄断企业,原则上应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地位。但是,在垄断行业长长的产业链上,有些环节是可以市场化的。"
在今年5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问题,特别提出要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
"所有这些环节完全可以组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混合的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有效推进这些环节的市场化。"杨瑞龙表示,"要让民营资本入股国企,根据国企所处行业不同,民企可作为财务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如果是商业二类企业,民企可以作为财务投资者。如果是竞争性行业,可考虑让民企成为战略投资者,至少要让民企占一定股权比例,派人到董事会当董事会成员,才可以达到改革效果。"
另一个热点话题则是国企市值管理。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表示,国有上市公司要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中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提高国有上市公司的市值。
对于如何提高国有上市公司市值,宋志平建议:一是突出主业,瘦身健体,"没有可比公司,就没有好估值";二是加大技术创新,业务转型;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投资者投入。
自主创新
著作权法修改加大侵权惩治力度
11月10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了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的规定。
今年4月和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和二次审议,引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等。
针对草案二审稿,有的部门提出,为了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建议增加法定赔偿数额下限的规定,完善司法程序中的举证规则并明确对侵权复制品及制造工具等进行销毁的措施。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明确法定赔偿数额的下限为五百元,对侵权复制品及其制造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
草案二审稿规定了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意见提出,关于其他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过于复杂,建议简化以利于视听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对此,草案三审稿作出相应修改。
草案二审稿还规定,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技术措施是这次修改著作权法新增加的一种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手段,明确其定义有利于法律的执行。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一款规定,明确了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的定义。
此外,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限制性规定。
节能减排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联合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建立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自去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稳步推动建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取得实质性突破。今年3月25日,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原则、机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内容。10月10日,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要求》,根据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快递封装用品》,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依据进行了细化。10月30日,两部门就《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对外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范围和具体规则。首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优先选择了在邮政快递业中使用量大、影响面广的包装箱、胶带等10种产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表示,质量认证被形象地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对快递包装实施绿色认证,在国际上尚属首例。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出口大国、物流大国,率先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减排承诺、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体现,为推动全球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侯延波表示,下一步重点是抓好推进落实。一是积极开展认证政策的宣贯。提升全行业对绿色认证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绿色认证。二是推进认证结果采信。纳入《邮政快递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积极引导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经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快递包装,逐步提升绿色包装比例和应用规模。三是强化配套支撑建设。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检测服务能力,解决供给不足问题。四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此外,还将建设相关信息系统,将绿色认证管理纳入其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
北京"限塑10条"征求意见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工作要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限塑10条"),从11月10日开始,对"限塑10条"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实施将补齐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最后一块拼图',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主骨架将基本建立。"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限塑10条",北京市将严控塑料废弃物向环境泄露,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促进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促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
征求意见稿共制定了十条具体"限塑"内容,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从这十条具体内容来看,"限塑"内容将重点实施"一控、一减、两促进、三个一批"。
其中,"一控"即严控塑料废弃物向环境泄露;"一减"即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两促进"即促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促进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三个一批"即"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露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循环一批":推广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治理一批":集中清理塑料污染突出的重点场所、沿线塑料废弃物,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制度体系。
"限塑10条"明确,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包括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今年年底,全市范围内都将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是指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
除了提出各重点行业、场所的塑料治理要求外,该文件也明确了行动的具体时间表,将分为三个阶段来执行实施。第一阶段是,到2022年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全面实施,将充分发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示范引领作用;第二阶段是,到2023年,全市重点行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强度大幅降低,重点场所、重点沿线塑料污染基本消除,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第三阶段是,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努力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
广东发布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11月1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培育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
《实施方案》提出6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包括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支持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创新、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多渠道增加氢源供应、着力完善产业配套等。
根据《实施方案》,广东将加快整合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示范区,重点突破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建立自主可控、技术先进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支持氢燃料电池在商用车、应急电源、储能等领域的应用,通过规模应用降低电池电堆和系统制造成本。
"支持省内整车龙头企业牵头制定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方案,力争在2020年开发出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形成错位竞争的氢燃料电池产业集群,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同时,广东将瞄准世界先进水平,组织编制氢燃料电池汽车、氢能技术创新路线图,制定近、中、远期技术创新目标。近期,广东将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氢能运输走廊,逐步在沿海经济带打造氢能高速通道。
《实施方案》提出,适时在广州、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地试点开展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力争2022年实现首批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行。适时推进氢燃料电池在船舶、家用分布式热电联供、应急备用电源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力争2022年实现首台氢燃料电池示范船、首套家庭用热电联供示范应用。
在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方面,广东将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围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规模化推广应用需要,组织编制加氢站布局方案,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广东提出,探索结合电网调峰需求建设包含电解水制氢、氢储能调峰等功能的氢电综合调峰站,利用发电厂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发电厂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利用发电厂富余蒸汽建设蒸汽热能热解制氢项目,开展海上风电制氢试点。
此外,围绕氢燃料电池、储氢、加氢等全产业链,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订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重点围绕氢燃料电池产业基础与管理、氢气制备和加注等重点领域制订一批技术标准等。
IFC与香港金管局合作推动"绿色商业银行联盟"
据香港金融管理局11月9日披露,为鼓励亚洲商业银行迈向更绿色的未来,已与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签订新的合作伙伴协议。香港金管局由此成为首个与IFC合力推动"绿色商业银行联盟"的伙伴机构。
"绿色商业银行联盟"是由IFC推出的全新倡议,旨在通过促进绿色商业银行的发展,鼓励扩大商业银行的绿色投资,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该联盟亚洲区域的创始成员及首个区域执行理事,香港金管局将为亚洲的商业银行发挥绿色金融枢纽的作用。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香港金管局深切体会到,应对气候变化有赖全球的共同努力,而金融界在发展绿色及可持续金融方面能够发挥关键作用。香港金管局很荣幸与IFC再次合作,携手推动"绿色商业银行联盟",支持金融机构实现绿色转型,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根据协议,金管局与IFC会在未来5年汇聚亚洲区域内金融机构、银行业界协会、研究机构及创新技术提供者,共同发展、建立及提升绿色金融能力,并推动气候相关投资。
香港金管局与IFC将通过在区内联合举办绿色金融研究、市场分析、有针对性的专业能力提升及培训等多项专项计划和活动,为成员提供实际指引,以支持金融机构建立特色化的绿色转型路径,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及专业服务能力。
迄今为止,IFC在亚洲推动绿化金融系统的工作,已产生显著的发展效应。IFC研究预计,至2030年,新兴市场气候相关投资机会约总值29万亿美元,其中亚太区投资潜力最高。
爱普生推出全球首款干纤维纸张循环系统
据报道,办公室废纸即刻循环再利用已经成为现实。11月7日,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总裁深石明宏在上海进博会展示了全球首个干纤维纸张循环系统-PaperLab。可以将使用过的文件纸张再生为环保纸张。
这一的解决方案在将涉密文件安全销毁的同时,可大幅减少自然资源消耗。据介绍,干纤维纸张合成系统,paperlab一年可再生纸175万张,再生过程不消耗水资源,一年节约的水足够三口之家一家用40年。不需要专业的收集整理,又避免了信息泄露,是一种企业数据安全新模式。
劳动用工
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
据悉,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出通知,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工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加蓬勃发展,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功能。各地要推进市级云平台应用,扩大创业服务受益群体,逐步建立起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全过程的创业服务体系;同时要扩大电子创业券发放,规范云平台资金监管,健全云平台考核评价。
在提升创业培训工作水平方面,安徽省鼓励各地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在线创业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规范创业培训机构的申报认定、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在开展多元化创业服务活动方面,安徽省要求各地优化创业创新竞赛平台,积极配合省级赛事活动安排,每两年牵头举办一届"中国创翼""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市级赛;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市级创业特训营活动,全方位提升创业者综合管理能力;鼓励各市组建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专家团,进行结对帮扶、巡回辅导,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服务;要求各市人社部门牵头,积极联合教育、科技、经信等部门,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
专家论坛
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应关注几个视角
证券时报11月7日刊发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学术成员纪敏的文章指出,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受疫情冲击以及政策应对等因素的影响,较通常时期更应注重以下视角。
一是更应注重环比和当期指标,适当弱化同比特别是累计同比指标。同比指标没有季节影响,受到广泛应用。但在当下由于疫情的严重冲击,同比指标假设的"无季节性"不再成立。比如,今年一季度经济同比收缩6.8%,如果看同比,明年一季度即使经济不跌就会很好看,这显然不科学。同时由于经济增长率是诸多指标的基础指标,诸如宏观杠杆率等派生指标也会受到很大扰动,如果单看同比,明年一季度即使债务增长总量不变,宏观杠杆率仍会有大幅下降。此外,如果说当月、当季同比事实上已不可比,累计同比就更会掩盖当下经济逐月逐季大幅回升的事实,比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前三季度累计同比增速仅0.8%,但早在3月,季调后的当月环比增速就达到5%以上,投资实际上已有较大反弹。相反,反映消费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月同比增长3.3%,较8月的0.5%有较大反弹,但如果看季调后环比,则仅为2.25%,增幅并不及当月投资的3.37%。如果观察环比特别是当月环比指标,更能真实反映当前经济复苏动态,以及复苏结构的结构特征。
二是适当拉长指标的观察时限,注重序时(时间)平均数指标。疫情冲击无疑会加大数据的短期波动,破坏数据连续平稳的变动趋势,此时更多用时间平均数(包括移动平均数)指标,更能反映经济变化的趋势。比如债券融资利率,上半年低点时一些优质非金融企业债利率仅2%左右,现在要4%以上,中长期国债利率也超过3%,这一显著变化的主要因素,显然是疫情扰动带来的经济和金融数据反差,而非所谓的货币政策急剧收缩流动性,这一背景下更可取的观察方法,就是拉长时限看平均数。事实上,根据万得数据计算,如果看整个今年以来(1~10月)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PPN)的加权平均利率,仅为3.53%,较2019年全年的4.28%有明显下降,同时发行量超过10万亿,已超过上年全年规模。再比如观察宏观杠杆率指标变动趋势,也适宜在更长时间内,比如将过去三年(2017~2019)和未来三年(2020~2022)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计算平均数观察变动趋势,而非纠结一个季度的短期变化。类似的,诸如货币供应量与名义GDP增速大体一致、财政赤字率(赤字占名义GDP比重)变动等,也不宜过度关注月、季甚至年度指标,而是从更长期限、更平均意义上,观察经济和财政、金融指标的匹配度。
三是观察指标注意瞻前顾后,不简单追求同步。疫情扰动会干扰指标的同步性。比如前期疫情严重时,经济按下"暂停键",而货币政策要提前作出应对,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流动性自然宽松;此后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市场风险偏好自然改变,流动性和经济的关系自然反转,这一变化中流动性和经济指标的同步性会变弱,政策应对和政策效果的时滞也会拉长。再如疫情冲击下不良贷款的暴露,也会受到延期政策和前期信贷集中投放影响变慢,此时观察信用风险,不仅要看当下不良率,还应结合前续贷款投放规模(瞻前)以及后续政策到期可能的风险损失(顾后)综合判断。
从更广泛因素看,不止是疫情冲击,过去一个时期及未来各种不确定性事件都明显增多,经济金融数据波动增大难免,数据间因果关系、相关关系以及时序关系可能紊乱,这无疑增大了经济分析以及政策应对的复杂性。刚刚闭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再次强调了要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以及提高逆周期政策调节能力。我以为,这一宏观经济治理思路,对应对不确定性明显增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具有很强针对性,即在政策设计上,通过更加注重前瞻性,拉长政策设计时长平滑不确定性增多带来的短期波动。比如疫情冲击应对中不良贷款率的延后暴露和宏观杠杆率的率先上升,从前瞻性角度看,前者应适当提前处置,后者则可适当延后应对。从跨周期看,无论是不良贷款风险化解还是保持宏观杠杆率大体稳定的政策目标,都应在政策设计上拉长期限,比如基于3年而非1年实现目标,同时按照这一跨周期政策设计思路,精心实施逆周期的具体操作,以时间换空间降低短期冲击。
张占斌: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抉择
经济日报11月10日刊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的文章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是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动作为,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构成了“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和突出特色,为展望2035年更长远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性引领。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价值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谋划,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和战略意义。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更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全球化背景下,任何国家或经济体的经济循环都会受到国际国内双重因素的影响。从历史经验和国际比较而言,我国作为大型经济体的优势就是内部可循环,应以内循环为主并积极参与国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经济体系健康畅通。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更有效率发展的需要。我们有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要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改革,补齐经济循环过程中存在的弱项短板,畅通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环节,提高全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循环效率。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更加公平发展的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打造完整的内需体系,其中既涉及许多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还涉及公平公正发展问题和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更大程度地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国际经验表明,这些工作做得好,有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新发展格局更强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强调消费和内需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如此,我国经济发展将更为均衡,也更具有可持续性。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更加安全发展的需要。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全球供应链出现了本地化、区域化、分散化的趋势,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也带来不少挑战。我们统筹发展与安全,就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准备,创造有利于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国际竞争力,筑牢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防线,增强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当前国内国际社会对经济全球化前景有不少担忧,但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构建新发展格局绝不是自娱自乐、闭关锁国、闭门造车,也不是各自为政、“诸侯割据”,每个省区市都要单独搞“双循环”,要破除这种错误认识,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同世界经济的联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重塑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完整内需体系。在这一过程中,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的作用,重点是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发挥“中国制造+中国消费”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一是夯实国内循环体系的体制基础,相应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必须先行。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在关键性基础性改革上实现突破。要坚持和完善“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要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和配置高效公平。要加快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改革,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能力。总的来看,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夯实国内循环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体系的血脉,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在生产环节,要通过科技创新和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特别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分配领域,重点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培育更多的中等收入群体,建立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流通领域,重点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降低整体物流运输成本,建设交通强国。在消费环节,重点是扩大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促进消费升级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面促进消费。
三是优化国内循环体系的空间布局,实现各类要素在国内各区域间的自由流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打通“区块”“省域”和“城市”“城乡”等不同区域空间之间的经济循环,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具体实践中,要持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中西部地区打造新的增长极和增长点,优化区域空间格局,畅通区域之间生产要素配置循环,加强区域、城乡等不同级次的产业链接融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保证国内大循环畅通。
四是筑牢国内循环体系的产业根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平衡好制造业产业链外迁和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关系,科学部署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项目。在巩固传统产业链优势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重大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系统化、智能化创新能力。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注重数字经济产业化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加快数字化发展。发挥企业在筑牢产业根基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对重要链条和关键环节的研发力度,补齐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短板,努力实现一些颠覆性创新。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合作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提升国际循环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我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努力重塑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提升国际循环的控制力和稳定性。
一方面,要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吸引国际资源来华投资发展。可考虑把深圳、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改革做法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并逐渐以制度形式把改革成果确定下来。
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要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依托开发区、自贸区、自贸港等,促进商品、资金、技术、人员更大范围流通流动,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制体系,防范化解国际金融风险、产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同时,注重研判防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
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新发展格局是在大力度改革、高水平开放下形成的,不是国内国际各自独转,而是相互配合、融合发展。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所在。
一是强化国内外产业链的关联和互动。近几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风,疫情可能加剧逆全球化趋势,各国内顾倾向明显上升。我们要主动适应全球化新形势,积极调整国内外产业链布局,形成以国内产业链为基础、努力向国外中高端产业链延伸、内外兼顾的国内国外产业链新布局。建议利用我国和东亚等国在技术链和产业链方面较强的关联度,打造以我国为中心的亚洲垂直供应产业链。
二是防止两个循环生态体系的脱钩。要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黏合度。在当前的复工复产过程中,需注重恢复国际供应链。同时,也要帮助一些外贸企业克服困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积极拉动国内消费回升、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国内外市场有效贯通。
三是推动关键领域的进口替代。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创新能力和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在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进口替代。一方面,要拉长长板,巩固提升优势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另一方面,要突围产业链供应链中存在的“卡脖子”问题,全面加大科技创新和进口替代力度,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节点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内生产供应体系,重塑新的产业链。
四是打通国内国外循环的痛点和堵点。畅通国内国际循环,不只是畅通人流、物流、要素流,更要促进国内国外市场规则和标准的有机融合。要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和深化市场化改革互促共进,增强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的韧性和柔性,从制度上、技术上、规则上打通痛点和堵点,推动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中小企业
辽宁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领域信贷投放
11月9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刘宁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统筹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健全风险分担机制,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领域信贷投放,全面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政策执行跟踪问效,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经贸态势
欧盟宣布对不超过39.9亿美元美国输欧产品加征关税
据报道,欧盟委员会11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对不超过39.9亿美元的美国输欧产品加征关税,该措施将从10日起生效。
公告说,由于美国违规补贴波音公司,欧盟将对自美国进口的飞机和零部件加征15%的关税,对一系列农产品和工业品加征25%的关税。公告说,该措施的力度与美国对欧盟的惩罚措施相称,使双方处于平等地位。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瓦尔季斯·东布罗夫斯基斯表示,欧盟愿意解决航空补贴争端,但由于美国方面没有相向而行,欧盟只能实施反制措施。
他说,双方应迅速解决争端,取消互加关税对双方都有利,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对经济造成严重破坏的情况下。
美欧航空补贴争端始于2004年。世界贸易组织先后裁定,美国和欧盟均存在对各自航空企业提供非法补贴的问题。去年10月,世贸组织授权美国每年对约75亿美元的欧盟输美商品和服务采取加征关税等报复措施。今年10月,世贸组织正式授权欧盟每年对不超过39.9亿美元来自美国的商品和服务加征关税。
日本上半财年经常项目顺差降至5年新低
据悉,日本财务省11月10日公布的国际收支初步统计报告显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财年上半年(4月至9月)日本经常项目顺差降至5年多来的新低。
报告显示,上半财年,日本经常项目顺差同比下降36.2%至6.6901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5日元),是自2014财年下半年5.8868万亿日元经常项目顺差以来的最低。
上半财年,日本货物及服务贸易逆差升至2.2566万亿日元。其中,服务贸易方面,由于疫情极大抑制人员往来,旅行收支顺差同比降幅超过90%,上半财年服务贸易逆差同比增加1.9336万亿日元,升至2.2660万亿日元。
货物贸易方面,由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下跌等因素使进口降幅大于出口降幅,上半财年出现95亿日元顺差。其中,货物贸易出口额同比下降19.2%至30.2967万亿日元,进口额同比下降19.5%至30.2872万亿日元。
海外投资收益依然是日本经常项目顺差的主要来源。受证券投资收益下降等因素影响,上半财年日本海外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2355万亿日元,降至10.3639万亿日元。
投资视点
商务部将从三方面支持中西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据悉,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11月1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商务部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支持中西部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西部地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开放,助推中西部地区外贸实现新发展:
一是搭建更多开放平台。推进中西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支持中西部地区参加进博会、广交会、加工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帮助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开拓国际市场。
二是畅通对外贸易通道。推动中欧班列承接更多海运、空运转移货源,促进中西部地区加强与沿线国家贸易往来。加快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完善多式联运机制,畅通对外连接东南亚、中亚的南向大通道。
三是完善经贸合作机制。商建更多贸易畅通工作组、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和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帮助中西部地区企业及时解决对外贸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北京城市副中心将出台措施促金融业发展
11月9日上午,"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领域政策宣介会"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举办。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阳波在会上介绍,《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于近期出台。
阳波介绍,在机构入驻方面,通州区将根据新设或新迁入金融机构类型,按照实缴注册资本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更有额外10%到15%的奖励。在办公用房方面,对符合开办费补助条件的企业、机构、组织新购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租购房补贴。
在经济贡献支持方面,对在副中心注册并纳税的金融企业,按当年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分阶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金额上不封顶。在个税激励方面,对经认定的高端金融人才,通过奖补措施将个人所得税税负降低到15%的水平。在资本市场方面,对上市、挂牌、发债、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行为,分类别给予资金支持,其中上市最高补贴1000万元,股权投资最高给予2000万元。此外,对金融科技、财富管理及绿色金融等专业机构及创新活动,给予3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专项支持;对重大国际金融交流活动,按照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此外,北京市支持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各类金融政策,都可以在城市副中心实施和执行。根据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城市副中心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各类金融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可以申请新型业务牌照,开展法定数字货币与数字金融资产试点等27项金融改革前沿业务。在绿色金融方面,副中心将支持各类国际国内金融企业和组织,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项目信息披露平台、建设国际性绿色智库中心、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资产交易与投融资等8项业务。
在金融科技方面,城市副中心将推动金融科技与财富管理融合发展,打造智能化财富管理生态圈,探索搭建具有开放性、可扩展性的智慧物业、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打造新技术、新金融、智慧城市"三位一体"创新协同服务格局,推动利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供应链金融、资金监管、普惠金融、票据交易、跨区域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等领域探索区块链金融场景应用。
阳波透露,城市副中心有巨大的投资空间和发展机遇,预计"十四五"期间建设投资将达8000亿元,到2035年建设投资将超两万亿元,投资将长期处于上行周期。接下来,城市副中心将加快建设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绿色金融示范先行区和智能金融港,打造成为首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高地、投资福地和战略要地。
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催收业务实施细则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地区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管控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推动上海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地区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催收业务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
近年来,融资性保证保险作为一种增信手段,在破解融资难、助力多点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成为部分保险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但也出现了一些风险苗头和问题。其中,各类违规催收行为引发的投诉举报日益增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保险行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实施细则》专项规范了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催收业务环节,总体原则是"管住后端、倒逼前端",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操作规范,督促保险公司提升客户审查、风险识别、产品定价、保后管理等经营能力,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基础。《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基础,有利于实现"行业发展有标准、实施监管有抓手"的目的。
《实施细则》共五章二十六条,适用于所有在上海地区经营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明确了公司内控管理要求,涵盖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人员管理以及投诉处理等重要环节;要求保险公司健全委外催收管理制度、优化合作机构选择、加强委外机构质检考核并引入清退机制;规范细化保险公司催收行为,提出9项禁止性行为,加强隐私保护、档案管理等要求。
同时,针对当前矛盾比较突出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规范:一是提高催收过程记录要求,包括外呼催收电话必须全程录音,面谈催收安排不少于两名人员且必须录音录像,同时还明确了外呼频率、禁呼时间、外呼对象、面谈要求等催收行为规范,严禁暴力催收。二是明确提出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应在委外催收协议签订、支付服务费比例两个风险聚焦的领域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出现总公司与地方分公司权利责任的不匹配。三是明确保险公司对外部催收机构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对其合作对手选择、协议签署、业务质检、考核清退、费用定价、禁止转委托等方面均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防止保险公司与外部催收机构推诿扯皮。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辖内保险机构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控、提升服务水平、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上海地区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依法、合规、稳健发展。
上海西部五区达成战略合作框架
据悉,作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配套活动之一,11月8日下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以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政策发布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会上,上海西部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五区签署《推进上海西部五区科技和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动发展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要素链、政策链融合发展、合作共赢,五区将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上海西翼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战略共同体。
上海西部五区科技资源丰富,高校院所众多,先进制造业发展基础雄厚,北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南联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西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东联上海虹桥商务区和临港新片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结合上海西部五区的科创基础和资源优势,依托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挥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作用,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推进上海西部五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整体化、协同化、科学化,实现区域协作机制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为上海建设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链接提供重要支撑。
上海发布政策支持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发展
11月6日,上海市政府秘书长、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主任陈靖公布《关于支持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
《政策意见》在建立完善的评审、管理机制的前提下,对入驻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开展进出口商品贸易、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及海外技术贸易的入驻企业,给予三年"租金扶持、运营扶持、财税扶持"的专属政策支持,即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落地企业,给予三年租金、物业费、停车费全额补贴,给予三年区级财力实得部分100%扶持,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开办资助、最高150万元的装修补贴和每年最高500万元市场推广补贴的三大类运营扶持。全力助推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打造进口商品集散地、上海购物新地标。
虹桥商务区作为进博会的举办地,承载着国家战略,地处长三角城市圈的核心位置。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闵师林表示,虹桥商务区将充分利用好示范区特殊政策,在改革开放中大胆试大胆闯,以打造进出口商品集散地为切入点,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在进口贸易领域做好促进、创新、示范,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中,加快打造国际开放枢纽,推动虹桥商务区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区域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北省张家口市日前签署有关精品旅游、交通运输、食品安全、警务合作、生态保护、新能源产业等领域的9个合作协议。据了解,这意味着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区域合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2014年,相邻的乌兰察布市、大同市、张家口市正式开启区域一体化进程,2015年,这个被命名为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合作的规划被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据了解,近6年来,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在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丰硕的合作成果,累计签署各类合作协议73个,签订总投资190亿元的各类合作项目,逐步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和凝聚力的区域合作体。
目前,随着多条高铁的开通,三地间已形成1小时经济圈,三地干线公路实现互联互通,"断头路""瓶颈路"逐步打通,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日益成形。三地积极参与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建设,数据存储、应用产业蓬勃兴起,同步进入"大数据时代"。
借助乌兰察布市成为中欧班列节点城市,三地合作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初步形成通疆达海的物流基地和国际贸易通道。三地旅游联盟初步形成,实行三地旅游一卡通,区域旅游联动发展。三地林草、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应急监测联动、污染防治联合、指标数据共享等多项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市均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辽宁省聚焦三大领域推进"新基建"
近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披露,从2020年至2022年,辽宁省将围绕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培育创新基础设施三大领域,强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快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上,重点推进4项任务。通过全面推进5G规模组网、推动智慧广电网络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通过光纤网络扩容、"千兆城市"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建成高水平全光网;通过全面支持IPv6、积极推进互联网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和国家顶级域名节点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推进信息网络演进升级;通过推进数据中心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等项目的实施,优化新一代数据中心布局。
在积极发展融合基础设施上,重点推进11项任务。通过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布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项目的实施,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通过支持沈阳市大东区、中德装备园打造"车联网封闭测试区""车路协同示范区"等项目的试点,全面建设智能交通基础设施;通过电、气、热等多种能源消费信息的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等项目的实施,推广智慧能源基础设施;通过医疗联合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等项目的实施,建设智慧医疗基础设施;通过辽宁水利大数据中心等项目的实施,建设智慧水利基础设施;通过搭建全省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开发智慧农业应用云等项目的实施,建设智慧农业基础设施;通过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终端建设、智慧杆柱等项目的实施,建设智慧城市联动设施;通过智慧物流信息平台、智慧供应链物流新体系等项目的实施,完善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智能售货机、无人贩卖机、智能回收站等各类智慧零售终端的覆盖力度,扩大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布局;通过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教学和科研的深度融合应用,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等项目的实施,推动新型智慧教育设施建设;通过政务云平台、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中心等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应用。
在大力培育创新基础设施上,重点推进4项任务。通过打造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智能制造研究中心、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技城等项目的实施,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海洋工程环境实验与模拟设施、工业智脑与边缘计算设施等项目的实施,加快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通过沈阳IC装备、大连信息技术服务、本溪生物医药、盘锦光电影像系统等产业集群建设,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平台;通过新能源飞机运营示范城市等试点,研究建设新能源飞机研发平台。
陕西全面部署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
据悉,为深刻汲取铜川市乔子梁煤矿"11·4"事故教训,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日前,陕西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年末岁初全省煤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2021年1月31日前,省应急管理厅会同陕西煤监局组织对各市县及煤矿企业进行暗查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重大问题隐患进行集中通报。
《通知》明确了本次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即:11月5日至15日,煤矿企业对照井工煤矿221项、露天煤矿165项检查表,对井上井下各系统、各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逐矿编制自查自改报告,对排查出的"系统性"问题和"老大难"问题认真研判,形成高质量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11月16日至2021年1月31日,各产煤县(市、区)组织对煤矿企业自查自改、"五大系统"设备设施和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逐矿形成检查报告;各产煤市同步组织对辖区产煤县(市、区)和煤矿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灾害严重、亡人事故和涉险事故多发频发煤矿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主动查找隐患、积极整改隐患,确保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成效。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分析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煤矿企业,要推倒重来;对排查中发现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挂牌督办、一律问责曝光,一律纳入"黑名单"。要紧盯上半年"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和冲击地压专项监管监察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对瓦斯、冲击地压鉴定走过场、弄虚作假,瓦斯等级应升级未升级,该戴帽不戴帽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把全面检查和企业自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并当作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坚决把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江苏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审理指南
11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正式发布,明确规范类案司法审查内容和裁判标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自2011年开始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近年来,该类案件数量增多,江苏全省法院2018年新收该类案件1265件,2019年新收1772件,2020年1月至10月新收1526件。
"一个征收项目,只要有一户补偿安置问题不解决,房屋不能拆除,建设项目就无法推进,这也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刘军表示,此次发布的审理指南对实践中存在争议、未经登记建筑是否应当予以补偿、如何保障被征收人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权、政府迟延作出房屋补偿决定是否应当调整评估时点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审理指南明确,对于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补偿决定,坚决不予支持。
最高法发布指导意见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同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指导意见》共六部分33条措施。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加强海事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一揽子支持保障措施。
在服务保障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依法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纠纷,支持加快建设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依法审理与创业板改革有关的各类案件,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在支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支持深圳放宽能源、电信、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市场准入、技术准入门槛。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扎实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推动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重整机制,探索无产可破案件简易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服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加强海事审判工作,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依法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秒批"改革等所涉行政许可纠纷,支持深圳大力压减行政许可和整治各类变相审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在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营造诚信诉讼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综合治理。
此外,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加强组织保障,要加强党的建设、培养高端人才、完善工作机制、营造改革氛围。
财信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助推深圳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深圳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加速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方面,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有助于形成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和高效规范的市场,助推深圳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另一方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措施,将打通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堵点,理顺创新机制,加快深圳科技创新发展的步伐。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正式实施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明年1月1日实施。《条例》在总结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引综合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围绕当前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进行了一系列全新制度设计。其中,要求政府在采购和工程招标不得设立预选供应商名录,以确保公平公正。
《条例》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明确深圳市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并根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授权,规定允许具有国际通行资质资格的金融、税务、建筑、规划等境外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按照规定在深圳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在深圳发起设立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条例》还为政府采购"划红线",规定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不得实施事先确定供应商名单、设立预选供应商名录、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以及设置超出采购目的的资质、规模、注册地等非必要条件的行为排斥潜在投标人。
《条例》进一步深化许可制度改革,明确规定本市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条例》提出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统筹协调市区街道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等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服务。同时要求探索建立涉企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审查机制,避免部门间政策矛盾冲突,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实行优惠政策集成服务模式,编制优惠政策清单,并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主动告知有关优惠政策。
为适应不同市场主体的用工需求,促进人才交流和灵活就业,减少市场主体用工压力,《条例》变通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允许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法定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范围,经协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实行告知承诺制。
近几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初步建立。但是,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滥用"黑名单"等情况,造成负面影响。《条例》对运用信用惩戒进行了规范,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失信惩戒的,应当制定失信惩戒具体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按照失信主体违法违约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分类规定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发布
据悉,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实现老有颐养,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构建家庭支持体系、养老用地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医养康养结合等方面对《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进行补充细化,同时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养老机构分类收费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创新变通。
《条例》第五十一条要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的制度。
针对深圳土地资源紧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条例》明确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明确办理改变用地主体的手续等。
《条例》还就完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引领科技智慧养老服务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条例》参照其他试点城市的做法,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范围,除用人单位职工外,进一步将年满十八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并与深圳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相衔接,让更多人群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
《条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0.1%的比例逐月缴交,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50%比例缴费,退休人员、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由个人缴费,困难人群缴费由财政给予补助。
照护等级确定后,失能老年人可享受相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例》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按照参保人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年限等确定。照护评定等级确定后,失能老年人即可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为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实施,《条例》还规定长期护理保险费自2021年10月1日起征缴,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原辅料实施"零关税"
11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财政部关税司指出,"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第一批"零关税"原辅料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清单将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通知》强调,"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以"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的,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出台,进一步释放了政策红利,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引导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海南集聚,推进自贸港建设。
美联储警告疫情不确定性或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据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11月9日发布《金融稳定报告》,警告新冠疫情及其对美国经济的影响高度不确定,可能会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报告认为,自5月份发布上一期《金融稳定报告》以来,受到美国联邦政府支持金融体系以及投资者兴趣增加提振,多数资产价格保持了强劲水平。未来,如果经济复苏前景不及预期或疫情持续时间长于预期,美国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或抑制复苏萌芽,投资者风险偏好可能迅速改变,金融市场将承压,资产价格极易大幅下跌。
报告指出,受疫情影响,美国非金融部门杠杆水平普遍较高,企业和家庭收入自5月份以来普遍下降,企业债务急剧提升,家庭违约风险增加。自5月份以来,美国金融系统的资本充足率普遍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但疫情的冲击充分暴露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杠杆和融资风险方面的脆弱性。
美联储在报告中呼吁对非银行金融部门进行大规模改革,以应对3月份以来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美联储认为,对冲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抵押贷款提供商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需要"较长期的结构性调整",以降低动荡风险。
美联储理事莱尔·布雷纳德当天就此报告发表声明时强调,在国际金融危机和新冠疫情中,非银行金融部门均暴露其脆弱性和融资压力,凸显金融改革的重要性。
欧元区经济复苏前景可能不稳定
据悉,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11月11日表示,在欧元区,新冠疫情已造成极不寻常的经济衰退,经济复苏前景可能不稳定。
在当天由欧洲央行主办的线上中央银行论坛上,拉加德说,虽然关于新冠疫苗的最新消息令人鼓舞,但在人们广泛获得免疫之前,欧元区仍可能反复出现新冠病毒加速传播、社会活动限制升级的情况。"因此,(欧元区)经济复苏可能不是线性的,而是不稳定的,时断时续,并取决于疫苗推出的速度。"
她认为,持续、有力、有针对性的政策对保护经济至关重要,财政政策必须继续保持中心地位。她还支持保护欧元区有生存能力的企业,直至经济活动恢复正常。
根据欧盟委员会最新预测,今年欧元区经济预计萎缩7.8%,2021年和2022年预计分别增长4.2%和3%。
德权威报告预计德国经济今年萎缩5.1%
据报道,德国经济顾问委员会11月11日在提交给德国政府的年度经济评估报告中表示,受新冠疫情影响,德国经济今年预计将萎缩5.1%,明年将增长3.7%。
报告认为,鉴于疫情仍在持续,当前德国经济形势依然"脆弱"。其他国家在疫情期间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将对德国经济产生巨大影响。
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拉尔斯·费尔德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疫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以及德国以外的经济体的发展状况,是影响德国经济下一步走向的关键。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此前预测,德国经济今年将萎缩5.8%,明年将增长4.4%。
德国经济顾问委员会由德国总统任命的5名经济专家组成,其每年11月发布的经济评估报告被认为是德国最具权威性的经济预测报告之一。
德国9月工业产出环比上升
据悉,德国联邦统计局11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经价格、季节和工作日调整后,今年9月德国工业产出环比上升1.6%,同比下降7.3%。
数据显示,除能源和建筑业外,德国9月工业产出环比上升2%。当月,能源业产出环比下降2.5%,建筑业产出环比上升1.5%。
此外,德国联邦统计局将8月工业产出由环比下降0.2%修订为环比上升0.5%。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当天发表声明说,德国工业正在逐步复苏,尽管新冠疫情令复苏之路更加崎岖,但从工业新订单和商业环境来看,这一进程仍将继续。
德国联邦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经价格、季节和工作日调整后,今年9月德国工业新订单环比上升0.5%,为连续第五个月环比上升。
新西兰央行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25%历史低位
据悉,新西兰储备银行(央行)11月11日宣布,将基准利率维持在0.25%的历史低位,同时继续推行规模高达1000亿新西兰元(约合690亿美元)的债券购买计划,为新西兰经济提供流动性支持。
新西兰储备银行在当日发布的报告中指出,今年8月以来的经济数据显示,国外国内的经济活动均比早先预计的更加具有韧性。从新西兰国内情况来看,包括就业、家庭支出、资产价格乃至经济总量的指标均显示了这一趋势。
报告认为,新冠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持续普遍存在。边境的限制措施对贸易和人员流动等不利,进而给地区经济和产业增添变数。未来经济活动仍将取决于疫情控制。
为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新西兰央行3月份将基准利率大幅下调75个基点至0.25%。
投资分析点评
▲江苏设立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
11月10日,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在南京举行签约仪式,首批6支子基金现场签约。
副省长马秋林在签约仪式上指出,设立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部署、加快推动化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力支持和推动江苏省尽早建成现代高端化工产业体系。
马秋林强调,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本省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化工产业发展,既是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具体要求,更是创新财政支持化工产业发展、提升政府资金引导效能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和责任落实机制,切实保障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的高效运营。
据了解,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采用母-子基金运作模式,首期规模100亿元、目标规模200亿元,重点投向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可控的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土壤修复与整理等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重点项目。
▲绿地携手中车等打造的长三角绿色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示范区开工
11月9日,由绿地控股携手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及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打造的长三角绿色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示范区正式开工。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60亿元,建成后将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首个高标准大型智造产业区。
作为此次示范区开工的重点内容,绿地全力推进汾湖AI人工智能未来社区建设,开发面积约900亩,计划总投资约200亿元,将打造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制造基地和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社区。项目将导入上海软件园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科院区块链与边缘计算实验室等国内顶尖的人工智能产业资源,遵循国际最高生态社区DGNB建设标准,打造江南的现代水乡小镇,融入前瞻性智慧化建设理念,进行示范性智慧社区布局。AI人工智能未来社区建成后,预计将为汾湖导入高素质人才和常驻净值消费人口3.6万人以上,每年带动商业消费和销售36亿元-60亿元,每年增加财政收入1.5亿元-2.4亿元。
此外,有关各方将合资组建中车交通"超级工厂"总部平台公司,预计投资60亿元打造长三角地区智能智造行业高地,全面加强研发与创新体系建设,投资建成汾湖智造星舰长三角机电研究院,五年完成两个院士工作站、三个博士后工作站、一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引进科研技术人员500名以上,年产各项专利1000件以上,推动中车超级工厂成为国内乃至全球行业技术资源汇集的产业高地、行业标准制定中心。
▲国家电投在武汉建设氢能产业基地
近悉,国家电投集团今年在武汉设立了武汉绿动氢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旨在打造华中氢能产业基地。
该公司的产业基地建设正在推进,计划明年底完成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中试线并启动量产。4年后,预计产值15亿元。
▲华为考虑出售荣耀
近日,知情人士透露,华为已经与买方多次开会讨论出售荣耀相关事宜,与华为有业务往来的渠道商、国有资本有意接手。荣耀从华为剥离后,运营仍由荣耀管理层负责。
荣耀手机是华为手机2013年开始运作的子品牌,效仿小米的互联网手机打法,从线上起家,主攻中低端市场,在中国市场市占率一度超过10%。
知情人士透露,按照方案,管理层将获得配股,且管理层负责主要运营,其他收购方的角色更像财务投资方,或者说,收购方会给荣耀极大的自由空间。
▲涪陵榨菜终止原定增方案
11月11日晚间,涪陵榨菜(002507)公告称,拟终止其今年8月20日披露的33亿元定增计划,并推出新一期33亿元定增计划。此前在10月28日,公司刚刚对原定增方案进行了调整。
涪陵榨菜出炉的新定增草案称,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约不超过1.42亿股,募资总额不超过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9.5亿元用于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3.5亿元用于乌江涪陵榨菜智能信息系统项目。
涪陵榨菜称,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涪陵区国资委通过涪陵国投持有公司比例为39.65%,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不考虑原股东认购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涪陵国投持股比例为33.6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涪陵区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涪陵榨菜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旨在建造高标准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提高原料收储及加工能力,提高公司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生产能力,增强物流柔性配送能力,提升环保处理水准,以满足日益多元的市场需求,以及绿色环保和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事实上,本次定增乃涪陵榨菜撤回原定增申请文件,拟重新进行申报的方案。
今年8月20日,涪陵榨菜曾推出定增方案,公司拟向包括其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及董事长周斌全在内的不超过35名投资者定增募资不超过33亿元,用于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与乌江涪陵榨菜智能信息系统项目。从募投项目来看,原方案与新方案基本一样。
10月28日,涪陵榨菜公告称,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对8月份所推定增方案进行了调整,其中主要变化为募资总额调整为32.2亿元,发行对象由此前包括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及董事长周斌全调整为包括控股股东涪陵国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11月11日晚,涪陵榨菜最新公告,公司董事会1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
涪陵榨菜表示,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拟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并将在修改和调整方案后尽快向证监会重新递交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深康佳A拟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共建半导体产业园
据悉,深康佳A(000016)11月11日晚公告,为加快在半导体等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公司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于近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辖区内共同建设江西康佳半导体高科技产业园及共同设立配套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计划规模上限为20亿元。
协议显示,半导体产业园项目建设期为10年,分两期建设,力争建设期内总投入达到300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总投入力争达到75亿元,不低于50亿元,上述投资将主要由半导体产业园的入园企业投资。
深康佳A公告称,公司将负责在半导体产业园引进一批符合半导体产业园定位的半导体及相关产业链项目,并将该半导体产业园作为半导体企业孵化平台,积极引进半导体专业研发团队及半导体初创企业入驻。
据称,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深康佳A"半导体+新消费电子+科技园区"核心主线的战略定位,有助于公司完善半导体产业布局助力公司从"康佳电子"向"康佳科技"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以来,多家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投建的百亿级半导体项目轮番上马:
三安光电(600703)6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决定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成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碳化硅等化合物第三代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160亿元。
8月9日晚间,露笑科技(002617)公告,公司与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在合肥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与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在合肥市长丰县共同投资建设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园,包括但不限于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规模预计100亿元。
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颁布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启动后,全国各地就芯片产业发展热潮一直高涨。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在建和正在规划中的专业半导体产业园区以及以半导体产业为核心的园区数量已突破60个。
但在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注意到国内投资集成电路的热情不断高涨,没经验、没技术、没人才的"三无企业"投身集成电路产业,部分地方盲目上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厂房空置、造成资源浪费。为此,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努力维持产业发展秩序。
孟玮提到要做好四方面工作,其中一条即是坚持企业和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责任,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地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风险认识。
因为半导体产业对资金、技术、人才要求极高,政府主导建设园区,对企业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但很难弥补技术和人才方面的短板。若无高端人才和核心企业主导,则难以形成企业集聚。业内人士认为,深康佳A、露笑科技、三安光电等公司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建设产业园区,政府围绕核心企业资源进行招商引资,更易形成产业集群。
▲神州租车卖身私募基金MBK Partners
11月10日晚间,神州优车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每股3.1港元的价格向江西省井冈山北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其所持神州租车不超过4.42亿股股份。双方曾于7月20日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但最终未能完成交割。
同时,公司宣布将以每股4港元的价格向私募基金MBK Partners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4.43亿股神州租车股份,总对价为17.71亿港元。转让所得价款将优先用于偿还公司相应的神州租车股份质押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神州租车股份。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人福医药拟2亿美金出售乐福思集团40%股权
据悉,人福医药(600079)11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人福新加坡拟转让其持有的乐福思集团40%股权,转让价格为2亿美元。交易完成后,人福新加坡仍持有乐福思集团20%股权,乐福思集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人福医药与中信资本共同出资6亿美元,收购了澳洲乳胶保护制品巨头安思尔旗下包括杰士邦公司在内的全球两性健康产业业务资产,随后整合至乐福思集团。作为财务投资者,中信资本有退出的需求。而从2018年起,乐福思集团一直有传分拆上市的安排。随着高瓴资本等财团入局,乐福思集团IPO或将提上日程。
据了解,乐福思集团是人福医药2017年海外收购的资产。人福新加坡是人福医药为收购全球隔绝性卫生防护用品企业AnsellLtd.的全球两性健康业务,于2017年5月在新加坡注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资产为乐福思集团60%股权,中信资本持有乐福思集团40%股权。
乐福思集团从事两性健康业务,目前在中国、美国、日本、澳洲、巴西、泰国等60多个国家运营Lifestyles、Jissbon(杰士邦)、ZERO、Manix、Unimil、Blowtex、SKYN等知名安全套品牌,并设有研发中心,与生产基地配合。
此番受让乐福思集团40%股权的对手方来头不少,包括LFSY Holdings、CareCapital和AutumnAppaloosa。其中LFSY Holdings控股股东的资金来源于高瓴资本管理的美元基金。CareCapital资金来源于松柏投资管理的投资资金,松柏投资是以消费医疗特别是口腔医疗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投资和运营平台。AutumnAppaloosa是博裕资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博裕资本集团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基金投资管理及顾问业务。
按照交易方面,LFSY Holdings 将出资9000万美元,受让乐福思集团18%股份,本次交易中受让份额最高。交易完成后,人福新加坡仍持有乐福思集团20%股权,但乐福思集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交易的目的,人福医药称,现阶段,公司已明确围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激素药品、天然药物等产品线发展公司核心业务。
人福医药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湖北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早在2017年,人福医药就已布局两性产品。2017年,人福医药与中信资本共同出资6亿美元,收购了澳洲乳胶保护制品巨头Ansell Ltd.(安思尔)旗下包括杰士邦公司在内的全球两性健康产业业务资产,随后整合至乐福思集团。
▲珠海港集团拟控股天能重工
据报道,广东省珠海市国资委独资企业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集团)在风电领域加速扩张。11月8日晚,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00569.SZ ,下称天能重工)发布公告称,珠海港集团将陆续购买公司的股份,最终将获得天能重工29.9%股权,珠海港集团将成为天能重工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交易方案,珠海港集团将以协议受让天能重工控股股东郑旭及第二大股东张世启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认购天能重工定向增发股份等方式,最终获得天能重工29.9%股权。
天能重工公告显示,公司股东郑旭、张世启于11月6日与珠海港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郑旭、张世启拟分两期分别向珠海港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天能重工12.81%和5.56%的股份。通过两次股权转让,珠海港集团将持有天能重工18.37%股权。
珠海港集团成为天能重工股东后,拟斥资10亿元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根据股票认购协议,股票数量不超过6446.21万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
上述一系列事项完成后,珠海港集团持有天能重工股权比例将提高到29.9%。
据了解,天能重工是珠海港集团在风电产业收购的第二家上市公司。此前,珠海港集团已拿下风电主轴生产企业通裕重工的控制权。
珠海港集团正积极整合其风电产业链的上下游的优势企业,寻找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和客户壁垒的风塔制造业务模块。在公告中,珠海港集团也表示,未来将天能重工作为能源产业的主要平台,推动其做大做强。
天能重工为风机塔架行业的国内龙头企业之一。
另外,公告显示,天能重工未来将配合珠海港集团推动公司新增产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设立在珠海。
▲吉药控股控制权将变更
据悉,吉药控股(300108)11月12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卢忠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卢忠奎将其持有的公司5%股份在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转让给本草汇医药。此外,卢忠奎及黄克凤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剩余19.2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权不可撤销的委托本草汇医药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草汇医药将合计享有公司24.23%表决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本草汇医药,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舒。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本草汇医药将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逐步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3~5亿元流动性资金支持。
吉药控股的前身是双龙股份,该公司是国内定点生产国防化工用沉淀白炭黑的企业之一。2014年,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的方式收购孙军等股东所持有的金宝药业股权,借机进入医药领域,开始由化工行业向医药行业进行转身。
2017年8月,双龙股份更名为吉药控股。2018年开始,吉药控股在医药领域的资本运作频率不断加快:
2019年5月,吉药控股公告四名股东拟转让股权给吉林省国资旗下公司,后来突然宣布终止。2019年7月11日,吉药控股宣布计划收购老牌药企修正药业,被视为医药巨头修正药业借壳上市的前奏。
之后,吉药控股于2019年7月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了解,本草汇医药于2020年9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舒,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医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等。
刘舒直接持有本草汇医药10%的股权,吉林本草医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持有本草汇医药82%股权,同时刘舒为吉林本草医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吉林本草医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并通过其间接持有本草汇医药82%的股份。因此刘舒直接、间接合计控制本草汇医药92%的股份,为本草汇医药的实际控制人。
▲刘祥民任中铝集团总经理
据悉,在11月9日召开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铝集团)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人宣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投)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祥民出任中铝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铝集团原总经理余德辉年满60岁,到龄退役。
刘祥民早年长期供职于中铝集团,曾做过中铝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8年7月,刘祥民转任国家电投副总经理至今。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于2017年12月由中国铝业公司改制更名为现名,2018年国务院批准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中铝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是目前全球第一大氧化铝供应商、第一大电解铝供应商,铜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是经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之一,是亚洲规模最大的铅锌企业。集团现有所属骨干企业68家。集团6家控股子公司实现了境内外上市。
据悉,卸任中铝集团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的余德辉曾任职法国斯佩克环保工程公司、原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2003年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8年调任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国家电投成立后,他出任副总经理。
2016年1月,余德辉出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董事、党组副书记。在其任期内,2017年12月,中国铝业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亦功出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
11月11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干部会议,宣布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决定:刘亦功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刘亦功于1992年加入一汽-大众,先后担任一汽-大众冲压车间主任、财务管理部会计科科长;2006年任成都一汽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财务副总经理;2009年刘亦功调到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担任中方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12年刘亦功调至一汽集团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2014年出任一汽集团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2017年刘亦功出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刘亦功兼任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值得一提的是,刘亦功在2017年接过一汽-大众帅印时,面对的是整体仅有2.2%增幅的乘用车市场。对于不断下行的市场,刘亦功将一汽-大众2018年的关键词定调为"攻坚"。2018年一汽-大众进入"轿车+SUV"时代,最终以2021949辆的年度销量屈居厂商销量排名第二。
在刘亦功的带领下,2019年一汽-大众迎来"聚力"之年。先是以同比2.1%的销量增幅迎来开门红,11月凭借206656辆的销量,超越上汽大众,夺得月度销冠。最终,一汽-大众2019年全年销量达到2129976辆,同比增长3.8%,成为"合资三巨头"中唯一保持正增长的车企。一汽-大众也由此成为国内有史以来首家突破210万辆销量大关的车企,并实现了近5年来首次夺冠。
▲王昌顺退职南航集团董事长
11月11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航集团")召开管理层大会,宣布中央组织部有关公司人事调整的决定:南航集团原董事长、党组书记王昌顺因年龄退职(不退休),由原总经理马须伦接替。
王昌顺今年63岁,陕西安康人,部队出身。1995年进入民航系统任职后,历任南航集团副总经理、民航局副局长、中航集团总经理等多个要职。2014年1月,王昌顺调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政策研究、宣传党建等工作。
去年一月,时任东航总经理的马须伦刚刚调任南航总经理,随后,东航总经理由原东航副总李养民担任。
1964年出生的马须伦,在业内以深谙财务管理闻名,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民航局财务司副司长、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副总裁等职。2002年民航联合重组后历任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国国航总裁,以及中国国航的母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时任中航集团副总经理的马须伦,与时任南航集团总经理的刘绍勇,同时调任东航,马须伦任东航集团党组副书记、东方航空总经理,并在东航总经理的位置上一干就是十年。
调任南航后,马须伦也成为在三大国有航空都任职过的高管。
▲邱运平出任德银中国行长
据报道,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德银中国")11月12日宣布任命邱运平为行长,负责德银中国的长期战略发展,主持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此项任命已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
据悉,邱运平自2019年加入德意志银行集团(下称"德意志银行"),现任客户业务部大中华区总经理。在加入德意志银行之前,邱运平曾担任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及企业和金融机构业务部总监,并先后在汇丰银行、花旗银行任多个高级管理职务。
▲亚马逊再遭欧盟反垄断调查
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声明称,亚马逊将第三方卖家的数据(订单号、收入和访客数量等)纳入自身的算法中,通过降低产品价格获得竞争优势,违反了欧洲反垄断法规。欧盟委员会表示,将对亚马逊电商业务进行调查。
这将是自去年7月以来,欧盟委员会对亚马逊发起的第二轮反垄断调查。
管理视点
企业应适时调整策略应对新发展格局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下,扩大内需成为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基点。中国强大的内需潜力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将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对企业而言,这是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契机,企业必须积极分析当下时代、政策、市场的变化,适应新发展格局的需求,更好地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
经济参考报日前发表建行张家界市分行副行长、经济师姜凯文章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广大企业适时调整发展策略。
首先,认清形势,做好攻坚克难的准备。在新形势下,企业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调整自身心态,抱着侥幸心理不积极寻求改变的企业必将被市场淘汰。在企业寻求应对策略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诸多的困难,例如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合适的供给侧渠道、流动资金短缺等困难,企业一定要对这些做好应对预案。这是决定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时刻,企业只有认清当下形式,做好面对一切困难的战略和措施上的准备,才能在市场上凭借自身不屈不挠的意志力重新站稳脚跟,并在后续的发展中得以更进一步。
其次,洞悉国内需求,根据市场确定发展方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就是以国内市场需求为基础。企业想要在新发展格局下得以发展,就必须调查清楚国内市场的需求,在洞悉国内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给自身精确定位,重新确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根据中国内需趋势、国内产业分工体系、国内经济市场分布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再以战略目标为生产经营理念的指导,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升级和调整。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在探索的过程中遭受市场的打击,承受一些经济上的损失,但企业一定不能停下探索的脚步,只有不断根据市场的反馈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发展策略,才能成为新发展格局下的最终胜利者。
第三,革新组织架构,重视企业管理发展质量。组织结构是决定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企业会因为面临着组织架构与市场变化不匹配的问题。之前确立的固有组织结构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的地方需要改进,才能够适应当下的市场竞争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企业一定要重视自身文化的培养,不能让企业员工在市场更迭、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因目标缺失而丧失了斗志,必须以实际措施让员工明白这只是短暂的困难,不能让他们因人事组织架构上的调整对企业失去了信心。与此同时,企业高层需要及时反思组织架构调整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尽量用最小的调整换来最大的收益。
第四,着力技术升级,以创新为企业注入活力。技术是企业能否在市场上生存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更先进的技术就意味着更高的生产效率、更优质的产品,就能在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凭借着更低的价格和更好的质量脱颖而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企业必须改善依赖国际技术支持的局面,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投入,只有不断地对技术进行升级,甚至是原创属于自己的技术,并达到国际领先的水平,才能实现由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转变,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在新发展格局下更好的发展壮大。
第五,更新竞争策略,谋求差异化的竞争方式。由于新发展格局要求我们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需求,深度挖掘中国的超大规模市场,国内市场的蛋糕会进一步变大。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便可以对自身竞争策略进行调整,过去国内企业是凭借价格和成本竞争。但是在市场变得更加宽广之后,企业应当重新对自身定位,通过自身产品和技术上与其他企业的差异性,开展差异化竞争策略,对国内供给侧结构进行优化,从而重新构筑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
信息化建设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
据悉,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1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4条。其中明确了诸多基础性概念,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予以营业额和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特别考量。也对广受批评的“大数据杀熟”、“搭售”、“二选一”作出分析界定。
奠定平台经济竞争评估概念框架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钟刚表示,《征求意见稿》首先确认了很多平台经济领域的基础性概念,包括平台、平台经济、平台经营者等,以及相关市场的具体参考因素,规定了可以不明确界定相关市场的情形,奠定了法律视角下平台经济领域竞争评估的基本概念框架。
在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在特定个案中,如果直接事实证据充分,只有依据市场支配地位才能实施的行为持续了相当长时间且损害效果明显,准确界定相关市场条件不足或非常困难,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直接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实施了垄断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表示,这实际上突破了传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滥用的认定”的模式,以解决互联网行业中明显的滥用行为很难依据传统认定模式被查处的问题。
在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上,《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将营业额和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纳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范围。
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表示,实际上,《反垄断法》从来没有规定VIE架构的交易可以不用申报,但是现实中大量涉及VIE架构的交易都没有申报。“这是明显不合法的解释,但是以往的实践给企业造成了错误的理解,因此本次《征求意见稿》澄清了之前的错误做法。”
“指南是指导性文件,作用在于更好地指引执法机构按照指南中的细化内容去实际实施《反垄断法》中的落地事由。”钟刚说,最终评估经营者的权利义务还是要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合规确实提出新的要求,但从专业角度来说没有本质改变法律的要求,只是在具体实施中提出了呼吁和要求,还并没有转换成法律层面的义务。市场对平台发展的担心并不一定反映了真实情况。
推进平台经济反垄断进程
对于“大数据杀熟”、“搭售”、“二选一”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征求意见稿》做出了详细规制,明确了市场支配地位分析认定依据,并对“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以及“差别待遇”等行为的认定进行了场景化的细化。
针对普通消费者更为关注的“大数据杀熟”,《征求意见稿》明确,分析是否构成差别待遇,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二是基于大数据和算法,对新老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三是实行差异性标准、规则、算法;四是实行差异性付款条件和交易方式。
“不过,《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如果平台经营者是针对新用户的首次交易在合理期限内开展的优惠活动,则可以不被认定为差别待遇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团队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表示。
“搭售”是普通消费者的另一困扰。《征求意见稿》列举了五类可被认定构成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包括利用格式条款、弹窗、操作必经步骤等交易相对人无法选择、更改、拒绝的方式,将不同商品进行捆绑销售;以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惩罚性措施,强制交易相对人接受其他商品等。
对于部分电商要求入驻商家只能在该平台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得同时在其他平台经营的“二选一”问题,《征求意见稿》通过重点考虑平台经营者通过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扣取保证金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以及平台经营者通过补贴、折扣、优惠、流量资源支持等激励性方式实施的限制,来分析是否构成限定交易。
据了解,多家互联网平台曾因“二选一”产生纠纷,部分企业此前亦对于“二选一”等话题进行过回应。例如,在去年乌镇互联网大会上,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曾表示,“二选一”的过程中,获益的只有大平台本身,而受损的则是消费者和千千万万个商家。商家对于“二选一”的容忍已经绷紧至极限。在当下的市场和行业竞争环境下,垄断的道路已经彻底封闭。新的消费趋势变化一定会影响新零售渠道的变化。拼多多对电商行业生态趋势的判断是“共生共赢”,强权无法持续,共生才能长存。
钟刚指出,《征求意见稿》特别明确细化了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细分了不同的滥用行为主义进行解释和列举,包括“大数据杀熟”、必需设施理论的适用问题、正当理由的认定问题等,对实践有很高的指导价值。同时,可以看到,文件对垄断行为进行场景化的细化,已经涉及数据、技术和算法等对协议行为认定的冲击和具体形式的改变。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平台经济领域内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作出规定,并要求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平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等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平台企业应做好反垄断合规管理
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出炉,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意味着什么?尚未有互联网平台头部企业就该征求意见进行公开回应。此外,多家互联网企业表示,由于意见刚刚出炉,暂不对此进行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除平台经济领域,汽车与原料药行业此前也出台了专门的反垄断指南,并成为执法部门重点关注对象。去年6月,汽车业反垄断协议“出手”,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处罚约1.6亿元。
在反垄断监管趋严背景下,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该怎样应对?战略与合规专家丁继华表示,在反垄断合规经营方面,平台型企业应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转变,主动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积极做好反垄断合规管理。这就包括公开承诺、建立组织与制度体系、识别与监测反垄断合规风险、制定流程与操作指引、加强反垄断培训、完善内部咨询与举报机制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平台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排他性协议,可能构成《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一位小平台运营商表示,“相关企业必须从行为层面遵守新规,但这势必会对经营产生影响,比如反‘大数据杀熟’可能对电商及在线旅游平台的影响较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平台经济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创造力,保护中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目前国内还不会出现如美国拆分巨头的做法,但反垄断手段可能会继续加码,未来或许会在行业并购等方面做出相应限制,鼓励行业充分竞争。”
除了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监管部门近期还陆续公布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旨在规范线上经济的发展。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京东、美团、阿里巴巴、字节跳动、滴滴、快手、拼多多等20多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会。该会议亦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自我约束。
三部门联手规范线上经济秩序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税总局三部门11月6日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从九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站队"二选一",对平台内经营者的选择平台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严格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控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销售流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严格履行入网经营者资格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入网经营者注册、许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不得销售来路不明、渠道非法,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
--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高广告品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内容。
--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加强对虚假打折行为的管控,不得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依法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积极探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创新。
--高度重视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使用与保护,严格防范个人信息数据被泄露和滥用。严控各类平台和App过度收集用户数据且泄露和滥用,避免电信欺诈等次生风险发生。
--遵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纳税优惠。
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据悉,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市场监管总局11月6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创新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监管方式,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具体而言,包括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共14条。
市场监管总局还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切实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加强与网信、公安、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银保监会要求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
11月11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表示,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部分机构顶层战略和落地执行有待加强,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客户体验有待改善,金融科技与金融机构自身系统的兼容程度、产品业务的融合程度还有待挖掘,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风险也需引起高度关注。下一步,既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加快金融数字化进程,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影响,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梁涛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先后历经了金融电子化、金融移动化发展阶段,目前已经开启金融数字化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优势,构建新生态、服务新领域、展现新特色、带动新增长。但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金融数字化转型充满艰辛和挑战,是一场"持久战"。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风险也需引起高度关注。
对于如何正确引导金融数字化转型,梁涛强调,金融数字化转型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在积极拥抱金融科技、加强数字化应用的同时,也要坚守金融发展基本规律和金融监管原则。要完善"有深度"的大数据风控,确保金融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正确的价值导向前行。同时,金融数字化转型要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坚守风险底线两大原则。
"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梁涛称,同时,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特别是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等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覆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各领域,更加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梁涛表示,金融机构对金融数字化转型要明确认知用户,更好地服务金融消费者;要认知自身,走符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以及要认知合作伙伴,加强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管控。尤其是在认知合作伙伴方面,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名单管理和持续监测,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一方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金融机构是自身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不得将涉及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外包;另一方面要坚持风险判断的独立性,严格落实自主风控原则,自主开展客户准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工作。
此外,梁涛认为,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金融业要不断提升四项能力:数字普惠金融能力、数据治理能力、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和数字化监管能力。例如,在数据治理方面,遵循"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管理、使用、流转、销毁等全流程工作,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遵循依规用数、科学用数的职业操守。
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梁涛还表示,金融机构要将"负责任金融"理念贯穿经营始终,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将金融消费者保护融入数字化转型战略,健全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从源头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针对一些领域存在市场垄断问题,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反垄断审查,确保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银保信息科技外包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据报道,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近日,银保监会完成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起草工作。
《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与本机构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银行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根据总体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办法》出炉的一个大背景是,近几年的监管实践发现,信息科技外包是当前银行保险机构的风险多发领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范围不断扩大;二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形式趋于多样;三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风险频发。因此,信息科技外包作为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一个重要领域,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约束,加大监管力度。原银监会于2013年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下称《指引》),对规范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保险行业尚无专门的监管规范。
为此,从"补短板"的角度,将制定银行业保险业融合统一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规制列入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银保监会法规制修订计划。本次编制拟在原银监会《指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原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有关章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最新进展和金融科技发展形势进行编制,形成《办法》。
据了解,《办法》编制原则体现在以下三点:继承性原则,本次编制工作拟在银行业、保险业已有规制的基础上开展,保障与已出台的相关规制衔接一致;发展性原则,拟参考当前风险的形势变化,结合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基于近年来实践的反馈对现有规制进行适度调整,保障规制的发展与形势和实践的要求相匹配;国际性原则,拟在编制中充分借鉴国际相关规则,促进银行保险业信息科技外包监管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对外包生命周期内各种活动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控制。因此,此次《办法》主要围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着重考虑四个层面:
一是治理层面。为了保障信息科技外包与IT战略、业务战略的一致性,有效管控外包风险,需要在治理层面对信息科技外包作出框架性安排,提出监管要求,包括外包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等。
二是管理层面。信息科技外包是一种流程性的活动。从监管角度,外包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风险,在管理层面对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全流程的关键环节提出要求,核心是准入和监控评价,体现监管当局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信息科技外包工作当中风险控制活动的基本期望。
三是风险层面。外包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互依存。从风险的维度,特别是对外包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独特风险,如跨境外包风险、集中度风险、非驻场风险等,提出进一步的管理要求。
四是监管层面。为了对信息科技外包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必要从监管的角度,对事前报告、监管评估、风险监测、监督管理、现场核查、监管问责等措施作出原则规定。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由原食药监管总局研究起草,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作了修改。
《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需要注意的是,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此外,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关于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沈阳明确19项任务大力发展电商直播
据悉,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沈阳市电商直播发展(网红经济)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从夯实电商直播产业基础、实施九大电商直播赋能工程、强化电商直播人才体系建设、营造电商直播发展环境四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
推进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建设,沈阳市将在核心商业区、重点产业区和电商集聚区推进内容制作、直播场景搭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特色产业带、传统商业与电商直播交汇发展;吸引国内优质电商直播平台、MCN机构等企业入驻,鼓励阿里、腾讯等直播平台在本地建立直播服务基地;建立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引导基地拓展品牌展示、培训孵化、创意设计、营销推广等服务能力,增强示范作用。
实施九大"电商直播+"工程,推动电商直播与沈阳特产、文化旅游、工业制造、跨境贸易、政务公开等相融合。其中,"电商直播+工业制造"工程将依托工业电商平台,引导高端装备、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等生产企业开展厂地直播,推进工业产品直销,打造工厂直播新模式;"电商直播+政务公开"工程将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开通政府直播号,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新渠道。
在强化人才体系建设方面,沈阳市提出,依托高校的教育资源建立专业型电商直播培训生态,培养出与产品相匹配的主播与团队;对符合人才政策条件的优秀网红主播给予人才政策支持,对网红达人创业创新方面提供融资、场地入驻、产品对接服务等政策支持;面向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线上店铺商家以及有供应链资源优势的企业进行电商直播赋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商直播培训。
沈阳市还将通过举办直播节活动、网红评选等方式营造电商直播发展环境。结合韩国周、农博会、制博会,开展"电商直播大集",链接本地特色产品与国际、国内消费市场;推出"十大网红主播""十大网红景点"等称号,评选培育一批网红主播和网红品牌;鼓励传统电商园区向直播基地转型,为网红达人创业提供场所便利和配套服务。
浙江发布"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
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浙江省范围内开设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商家、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方案》,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培育和稳固发展"绿色直播间"1000个;行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行业合规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商家和主播逐渐树立规则意识,主动接受平台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行业问题风险得到有效扼制,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基本实现直播电商行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初步建立电子商务信用公示、评价和约束机制。
《方案》要求,平台需建立、健全和执行平台规则和奖惩制度,加强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及时有效处置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要求MCN机构按照平台规则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与主播的合同签约、管理、培训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此外,《方案》要求,有关直播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方案》明确,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平台提供"绿色直播间"在流量、排名、促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允许直播间展示统一的标志标识,为进入直播间的用户提供信用指引,增强消费信心保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合规专家评"对行业进行"健康体检",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融入,督促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
江苏省发布区块链产业发展计划
10月2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苏省区块链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融合应用为牵引,安全合规为保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并发布一批技术标准与应用规范,建设一批服务与创新平台,聚集一批高水平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孵化一批集成创新业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到 2023 年,全省产业布局合理,集聚效应明显,产业链协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块链产业年均增速 不低于 15%,培育 10 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建成 10 个以上区块链创新服务平台,全省形成"1+3+N"产业布局,即争创 1 个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3 个省级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若干个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试验区。到 2025 年,全省区块链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生态更加完善,江苏成为区块链技术创新发展高地、产业集聚发展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高地进一步凸显。
云南出台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云南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等8个部门印发《云南省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意见》。作为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升煤矿"五化"水平、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全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将大大加速。
《意见》明确,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所有保留的井工矿井(初步设计已审查批复的除外)要实施升级改造的,必须按照综采综掘进行设计和建设。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意见》提出,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矿一策、分类实施。央企、省属企业、基础条件好的企业,率先建成一批示范矿井;大型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矿井,要尽快上智能化,新建、改扩建矿井,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项目核准的必备条件;基础条件差、上智能化有困难的煤矿,要先上机械化、自动化,逐步向智能化迈进;实在上不了机械化、智能化的,引导煤矿企业主动退出。同时,今年起所有保留的井工矿井(初步设计已审查批复的除外)要实施升级改造的,必须按照综采综掘进行设计和建设。
《意见》圈定了计划2025年建成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大型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名单,共22处,其中曲靖市区域内14处、昭通市区域内6处、红河州区域内2处。22处智能化煤矿建成后,总产能将达4225万吨/年,约占全省煤矿规划产能的三分之一。
《意见》还提出,加快建设云南省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煤矿地质数据、开拓设计、采掘生产、安全保障、设备管理、地面储装、洗选等生产的信息化服务和数据信息汇聚,更加有效地支撑宏观生产调度和安全监管。同时,对煤矿智能化建设明确了相关标准。
《意见》要求,省级成立省能源局、云南煤矿安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和成员的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各地要把煤矿智能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十四五"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指导监管;各煤炭企业要探索适合本矿实际的智能化技术路径、科学制定3到5年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发展基石
证券时报11月12日刊发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娄飞鹏的文章指出,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发展基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指出:"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塑造新的竞争优势。"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动法定数字货币研究,是最早进行数字货币研究和试验的央行。今年以来,数字货币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4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在雄安新区、深圳市、成都市、苏州市开展试点。8月,新闻报道雄安新区麦当劳等公司试点数字货币,苏州的部分公务员领取工资采用数字货币形式。10月,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人民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9月份也曾经公开表示,数字人民币研发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进行内部封闭测试。国外数字货币也在快速发展,据有关研究,全球大约70%的央行都在关注数字货币,英国、日本、瑞典、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均在推进研发央行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以数字形式存在、没有物理载体的货币。其中,各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法定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又可称为数字人民币。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是央行发行的,有国家主权信用背书,具有无限法偿能力的货币;虚拟货币是私人主体发行的,被某个群体成员使用并接受的数字货币,其缺少信用背书和资产支持,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网络空间的各种代币以及比特币、以太币等就是这一类。进而言之,虚拟货币即使是与法定数字货币保持一定的兑换比例,其也只是履行代币角色而不是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也不同于电子货币、移动支付,数字货币是货币形态的变化,背后不需要纸质货币支撑,其支付交易与银行账户是松耦合关系;电子货币、移动支付是支付方式或支付渠道的变化,没有改变货币形态,背后有银行账户支撑,与银行账户是紧耦合关系。
数字货币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更是经济数字化发展的需要。从科技进步方面看,密码算法、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终端存储、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为数字货币的出现奠定了技术基础。从经济发展方面看,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支付结算行为更加频繁,需要的货币量也会越来越大,以央行法定数字货币逐步替代纸币,可以有效节约纸质货币发行的设计、印制、发行、回笼等成本,有助于降低货币运行成本。从经济数字化发展看,每个时代的发展都有对应的货币形态,农业经济时代的实物货币、贵金属货币,工业经济时代的纸质信用货币,数字经济时代也需要数字货币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中国数字货币发行仍然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其着眼于替代流通中的现金M0。就实际情况看,数字货币发行中采用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双层运营体系,即央行数字货币投放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将数字货币发放给公众。该做法有助于充分利用央行和商业银行的优势,充分利用好商业银行的资源、人才、技术等,也可以有效规避央行数字货币发行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之间形成竞争关系。尤其是从信用货币创造的角度看,其更需要商业银行采用贷款创造存款的方式进行信用货币创造,这也需要在数字货币发行方面采用双层运营体系。现阶段央行数字货币重点是替代流通中的现金M0,与纸质人民币等值兑换,而不是替代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这是由于,狭义货币M1和广义货币M2本身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或数字化。也正是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着眼于替代流通中的现金M0,所以对央行数字货币不应该计付利息。与此同时,数字货币主要是替代M0,所以其针对的更多是零售,对于机构间、大额实时交易的影响较小。
相比之下,数字货币优势明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从优势方面看,央行发行数字货币除了减少纸质货币的部分运行成本外,还有如下优势:从微观方面看,数字货币采用可控匿名的方式,央行可以查询追踪交易记录,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无法查询交易信息,可以真正实现点对点交易,即时实现货款两清,也有助于保护个人交易信息和隐私。而在实名账户管理制度下,移动支付与银行账户存在紧耦合关系,无法真正实现匿名支付需求。也正是可控匿名交易,让央行掌握货币交易等信息,有助于反洗钱等工作的开展。从宏观方面看,央行可以通过数字货币发行等精确测算货币量、货币结构、货币流通速度等,为开展宏观调控提供更加详实准确的数据基础,从而有助于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完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数字货币的推广应用可能面临新的金融监管等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对商业银行支付结算、客户服务、普惠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影响也需要研究解决。
总之,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化发展已经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数字货币逐步取代纸质货币具有坚实的技术基础,也更适应未来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央行在数字货币研发方面走在了全球的前列,更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指示,在数字货币的应用形态、技术标准等方面抢占先机,在打造国际竞争优势中争取主动。数字货币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在提高交易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优化宏观调控、畅通经济金融运行、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数字中国建设。
国胜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光明日报11月10日刊发黑龙江大学生产力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国胜铁的文章指出,当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领域,是我国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针对“加快数字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要求“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所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生产模式的改变,也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车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型新产业、新业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融入日常生活之中,并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
与数字产业化相比,我国产业数字化依然处于发展初期,特别是先进制造领域数字化应用程度亟待提高。先进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是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导力量。要积极抓住数字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发挥制造业大国的优势,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创造出智能制造、产业互联网等数字化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先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推动实现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我国目前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我国先进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一些核心零部件和技术长期受制于人。由于对核心技术掌握并不深入,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实体经济发展赋能时,一些产品的关键技术无法破解,如何深层次利用数字技术获取价值创造仍在摸索阶段。而且,在一些核心技术外部依赖的情况下,即使利用数字技术也难以将产业的潜在高附加值激发出来,主要受益方依然为技术来源国。这导致我国先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数字技术专业技能人才缺乏。从当前的人才梯队来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缺乏依然是制约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在企业的管理决策层面,如果缺乏数字化思维就不能准确地感受到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就不能及时推动数字化变革,很难做出好的顶层设计。在员工层面,传统的产品研发和运营领域的人才较多,真正掌握大数据分析、数字化管理、人工智能的人才相对较少,还不能很好地将数字领域的新技术与实体经济领域各产业的发展深度融合,难以在细分垂直领域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产业改造。
三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领域各产业的融合程度不高。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通常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产业内部成立信息技术部门,另一种是产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进行合作。无论是哪种形式,均存在对产业领域和数字经济的认知差异。比如,大部分制造企业依然重视传统的人力和资本要素,并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规模轻质量、重制造轻服务的观念,忽略大数据的新型要素特征,导致部门间和企业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互通机制,不能有效挖掘利用数据价值。另外,部分信息技术企业通常不能充分把握制造企业的工艺和业务流程,特别是对先进制造业更是如此,难以准确满足先进制造企业的转型需求。
四是当前我国缺乏系统化、国际性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区域层面更是缺乏这样的平台建设。这导致较多制造业企业无法有效利用数据,大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利用数据的成本和门槛较高,直接影响了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动力和积极性。
二数字经济是新一轮产业变革的关键领域,加大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度,实现实体经济领域的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在以下方面聚力:
培养数字人才,助推产业数字化转型。在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期,数字化人才显得尤其重要,既包括管理人才也包括技术人才。作为管理者,必须具备数字化思维,对数字化具有敏感性和适应能力,才能迅速找到数字化转型的切入点。对于业务负责人,需要关注数字化技术与业务模式相融合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对于软硬件工程师,需要培养数字化专业能力,成长为业内“行家”,才能更容易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业务的深度融合。另外,还需要积极开展数字人才储备的培育和教育工作。以既具备数字化思维,又熟悉先进制造业发展模式为导向,选择国内重点高校,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学科的试点,发展应用型和科研型两类人才,最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培育体系。
做好顶层设计,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构建较为完善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在制造业领域推广数字经济,必须要有统一的标准体系,包括基础、管理、安全、检测等共性标准和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服务、大数据、工业软件等关键技术标准。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智能制造标准体系,还需要继续大力推进该体系的构建,探索标准实施和反馈的工作机制。与工业强国开展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智能制造标准制定。对接国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更新并完善标准体系,寻求国际智能制造标准的话语权。二是运用财政资金激励先进制造企业拥抱数字经济。积极探索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好相关税收减免和扶持政策。为处在起步阶段的数字化企业从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三是政府与产业合作共同培育“数字土壤”,让新的数字技术更快融入产业核心业务。通过对“孕育于数字”新业务的政策扶持,提高产业新业务的需求市场,才能使数字经济与产业融合的步伐更加稳健。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着力激发制造企业借助数字化创造新价值。
发挥数字化领头羊的带领作用,提升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数字经济从概念到落地,已经推动全球制造业迎来新一轮的“工业革命”。在这场信息时代与工业时代的“对话”中,中国制造企业凭借数字化走在了弯道超车的道路上。当前正值工业互联网落地的关键期,也是中国制造实现弯道超车的关键期,需要出现更多头部企业引领中国先进制造业的未来。头部企业资源丰富,一个头部企业可以带动一整条生态链。头部企业应发挥其社会价值,集中资源打造转型标杆,让其他企业在转型中少走弯路、降低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环境下,大型科技企业的领头拉动效应尤为重要。在数字化领头羊的带动下,可以从个体转型上升到产业协同转型,进而形成矩阵效应。
着力共性技术研发,加快启动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行业协会、大型互联网企业等,优先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对先进制造行业的数据采集和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重大专项工程,推广“产业大脑”开放平台,以聚焦核心业务和共性业务数字化转型方案为杠杆,撬动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在建立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之外,还应该从企业层面引导优势企业建设行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
企业信息员园地
现金流量表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
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一)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现状变动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表明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在现实中,企业往往只重视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编制,而忽视现金流量表。上月底,税务局组织全市三类重点企业进行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培训,据了解,这是因为省局在核查企业财务报表申报情况时发现大部分企业都没有申报现金流量表,因此要求参加培训的三类企业从8月份起都必须准确申报现金流量表,并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考核。可见,强大的金税三期纳税评估系统也对现金流量表越来越重视。
现金流量表是由最初的资金流量表逐步演变而来的。1862年, 美国北方钢铁公司编制的“财务交易汇总表”成为资金流量表的雏形。一开始,人们并不重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分析,直到1975年10月,美国最大的商品零售企业之一格兰特公司宣告破产了,此事件引起商界的广泛关注。
破产前:该公司1974年营业净利润近1000万美元;经营活动提供营运资金2000多万美元;银行贷款总额达6亿美元;1973年股票价格为其收益20倍价格。人们纷纷在问:为什么这样一家盈利的公司会突然破产?为什么银行会为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发放贷款?为什么投资者还购买其股票呢?
实际上:从1970年起公司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呈现负数;1973年负债更是高达1亿美元;信用政策松弛、坏账比率较高、存货周转缓慢、产品大量积压、销售增长过快等因素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
问题就出在投资者和债权人过度关注账面盈利而不注意现金支付能力,即使账面利润不菲,由于存货和应收账款数额过大,也难免会倒闭歇业。如果尽早发现格兰特公司现金流量呈现的问题,那么投资者就不会对一个现金严重短缺、且毫无偿债能力的公司进行投资。格兰特事件使投资者认识到只分析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并不能完全满足投资决策的需要,投资人更希望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更多地提取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这一改变,间接推动相关组织对上市公司信息质量要求的改变,之后,现金流量表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财报之一,享有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同等地位。
从此,关于“公司利润重要还是现金流重要?”的话题,也成为讨论的焦点。为什么盈利企业会突然破产?为什么亏损企业也能发放股利?为什么净利润与经营现金流量并不相同?这些问题均可通过分析现金流量表得到回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