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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41期

部委决策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
 
  据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会高度评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预计二〇二〇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百万亿元;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粮食年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一万三千亿斤以上;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城镇新增就业超过六千万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十三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军队组织形态实现重大变革;国家安全全面加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
  全会强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再接再厉、一鼓作气,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全党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全会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这就是: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
  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这就是: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
  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数字化发展。
  全会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要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
  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会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全会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全会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全会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全会提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全会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要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全会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要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协调发展,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全会强调,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要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国家为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有关举措以及科技奖励实践中探索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同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有必要修订现行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38条。《条例》规定,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是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明确国家科学技术奖应当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强调科技奖励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条例》落实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改革报奖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等提名的制度,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强化奖励的学术性。
  《条例》完善科技奖励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明确科技部与国家科技奖励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奖种评审标准和激励导向,完善评审办法,明确评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办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布。
  《条例》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明确评审专家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者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建立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条例》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明确提名者、评审专家等奖励活动主体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禁止任何个人、组织进行可能影响提名和评审公平、公正的活动,对奖励活动各主体均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14部委联合发文扩内需促消费
 
  10月29日,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发布《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推动线下服务消费加速"触网",充分释放线上经济潜力。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开辟服务消费新模式。实施促进实物消费政策,畅通供需更高水平良性循环。更好运用内外要素和资源,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
  在释放线上经济潜力方面,《方案》提出,完善"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降低个人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在开辟服务消费新模式方面,《方案》提出,积极支持餐饮恢复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恢复酒吧、咖啡店、餐饮店等经营,因地制宜,放宽临时外摆限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著名景点资源丰富的都市圈,增加旅游一卡通和预付式旅游年票发行力度。
  促进实物消费方面,《方案》提出,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基础上,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鼓励各地对城镇老旧小区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更好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在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进5G网络基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制定出台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促进出口企业的优质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开拓局面。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支持力度。
 
六部委支持民企加快发展转型升级
 
  10月23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推动民营企业自然人产权向法人产权制度转变。鼓励有条件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
  《意见》从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政策落实等九方面提出38条措施。
  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上,《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推进股权多元化,推动民营企业自然人产权向法人产权制度转变。鼓励有条件的股份制民营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行业上下游和企业内部生产要素有效整合。
  在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上,《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加快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进一步放开设计施工市场,推动油气基础设施向企业公平开放。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制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
  《意见》还提出,将实施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推广计划。扩大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在医疗、助老助残、康复、配送以及民爆、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领域应用。加快高危行业领域"机器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实施步伐,加快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推广应用及高危企业装备升级换代。
  在着力解决融资难题上,《意见》提出,将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制造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大幅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满足民营制造业企业长期融资需求。支持大型企业协助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债券融资,进一步增加民营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各地设立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风险分担机制,简化审核流程,分担违约风险。
 
最高检出台意见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
 
  据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8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
  意见要求,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检察工作质效。一是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注重对自贸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统一司法尺度和司法标准,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自贸试验区各类企业共生共赢。二是树立宽容谦抑理念,严格司法办案标准。正确把握依法惩治犯罪与全力支持改革的辩证关系,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坚决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支持改革、宽容失误,保护制度创新的积极性,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提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精准度。三是树立服务保障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坚持打击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慎重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注意顾及企业关切,主动听取工商联及企业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财产权利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严厉打击破坏自贸试验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损害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对涉及自贸试验区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贸试验区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深入研究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央行强调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
 
  据了解,近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但中国继续坚持对外开放,人民币国际化面临新的机遇。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10月24日举行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做视频致辞时表示:"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顺其自然。"
  易纲说:"新形势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本币使用的支持体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除人民币国际化外,易纲对金融开放还提出两大要点,一是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二是在加快开放的同时防范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建好各类"防火墙"。
  在负面清单管理方面,他表示,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外资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易纲强调,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展业也必须满足资质要求、持牌经营。负面清单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
  在防范风险方面,他表示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新形势下,我们会针对当前的不足,并对标高水平开放的要求,推动金融业开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易纲说。
 
中国人民银行法迎大修
 
据悉,金融立法工作近期得到提速。继10月16日央行发布《商业银行法(修改意见稿)》后,10月23日,央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人民银行法自1995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次大修,上次修订还是十余年前。
  近十多年来,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国际上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开始重新审视中央银行职能定位,普遍从法律层面强化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中的职能,突出中央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可以说,此次我国修订人民银行法,既是落实国内建设现代化中央银行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也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对比现行的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对央行的法定职责进行了极大的扩围,新增明确央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组织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等职责,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与法定职责执行相配套,修订草案健全并扩充央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新增现场检查措施,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央行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对央行履职提出了新要求,如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这些内容需要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予以充分体现,为改革做好法律保障。修订草案共9章73条,是在总结近年来金融宏观调控和风险处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条件成熟、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修法中予以体现,同时充分借鉴危机后各国中央银行立法先进经验及相关国际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央行目前正在进行数字人民币研究试点,为前瞻性地防范未来数字人民币推广后潜在的风险,修订草案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数字代币。
  为完善央行的治理制度,修订草案新增建立健全准备金制度和资本补充机制要求,规定制定中央银行会计制度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保持公开透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根据资产性质和风险状况提取专项准备金,用于核销资产损失等。
  此外,针对前期市场热议的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修订草案继续坚持央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原则。
 
央行拟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行政审批
 
  10月23日,央行发布《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下称《通知》)。央行称,《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简政放权,取消做市商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
  央行介绍,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行政许可事项(国发〔2020〕13号)。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公布)发布时间较早,已难以满足取消行政许可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的实际要求和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后的政策衔接工作,央行起草了上述征求意见稿。
  做市,即通过持续向市场提供现券双边买卖报价、回复市场询价请求等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行为。《通知》中所指做市商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做市业务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境内金融机构法人。做市商应当具有较强的定价能力和与拟开展做市业务相匹配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具备支持做市业务开展的业务系统和专业人才队伍。
  《通知》有三个主要原则:一是取消行政审批的同时,加强做市商事中事后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做市业务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做市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践并参考国际经验,在强化做市商义务的同时,注重做市商权利与义务的匹配。三是进一步规范做市行为,强化对做市行为的监测和监督管理。
  《通知》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简政放权,取消做市商行政审批。《通知》鼓励具有做市业务能力的境内金融机构法人进一步参与和提供做市服务,更好地满足市场流动性需求,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和做市服务公平竞争。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在与交易平台签署做市协议后,即可开展做市业务。
  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发挥市场化约束机制。一是《通知》要求交易商协会持续优化做市业务评价,充分、及时地向市场披露评价结果,提升数据和信息透明度;二是为建立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机制,《通知》引入交易平台与做市商签署做市协议的方式,既发挥交易平台组织支持交易的作用,也有助于挖掘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强对做市业务的监测与监督管理,强化对做市商行为的制度约束,严肃市场纪律。
  平衡做市商权利义务,发挥做市商积极性。《通知》一方面进一步充实做市商权利,将做市业务表现作为债券承销业务开展的重要参考,增加可优先参与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等激励。另一方面,强调做市商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价格发现的义务,要求做市商报价及报价价差应当满足一定持续性、合理性要求。此外,为推动做市商权利和义务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通知》鼓励承销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所承销债券的二级市场交易提供买卖报价服务和流动性支持。
 
证监会将推动资本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
 
  据悉,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10月24日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要做到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关键是打通循环中的各种堵点,使得两个循环都畅通起来。扩大资本市场开放,对于打通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堵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方星海表示,证监会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在稳步放开跨境投融资限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不断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从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
  一是继续推进市场和产品开放。在现有沪深港通、QFIIRQFII、ETF互联互通等方式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着力解决国际投资者有关顾虑,提高A股在明晟等国际指数中的纳入比例。研究完善沪伦通制度,使其覆盖欧洲主要资本市场。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进一步扩大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范围,更好满足境外实体企业和投资机构风险管理需求。更多地引入境外成熟机构投资者。要建立健全境外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CDR、在境内第二上市等制度,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优质上市公司。
  二是不断提高证券基金期货行业开放水平。欢迎更多外资机构前来展业,拧紧中国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利益纽带。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内外资证券基金机构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支持优质机构与客户一起走出去,提升跨境服务专业能力,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
  三是进一步深化国际监管合作。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必然要求加强国际监管合作。证监会将始终秉持开放的态度和合作的诚意,主动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合作,共同推进解决中概股公司审计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各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跨境上市和证券发行中的财务造假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国际形象。反对一切人为阻断资本国际循环的行为。
  四是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开放的幅度和水平,开放中能否实现市场稳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能力,特别是跨境监管能力的提升。要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建立健全数据通报、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跨境监管合作和执法机制,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提供坚强保障。
 
证监会修订私募资管规则
 
  10月23日,证监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证监会表示,此举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资产管理业务促进资本形成、深化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资管细则》主要是查缺补漏,进行小幅度必要调整,保持规则及行业预期稳定性的同时,及时解决行业发展及风险防控需解决的问题。适应实践、适度松绑。《资管细则》出台两年来,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必要适应实践需要,回应行业合理诉求,对个别规定进行适度优化,更好发挥资管功能,深化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尊重法治、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新《证券法》,做好规则衔接;结合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则体系,提升可操作性,确保规则公开透明。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内容包括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限制,加强逆回购风险管理。要求资管计划设定合理的负债比例上限,保持充足的现金或者其他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偿还到期债务;明确对高比例投资单一资产、高杠杆产品的相关规范;要求集合资管计划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交易对手及回购证券的集中度,并按照穿透原则强化交易对手管理,健全质押品管理制度。
  二是结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作特征,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主要包括豁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用"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的限制;完善分期缴付、开放参与等制度安排,满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分期、分步投资的需要;与现行关于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特殊规定做好衔接;对通过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留出空间;放宽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比例限制,进一步满足管理人跟投的实际需要。
  三是适当放宽期货经营机构相关投资限制。允许最近两期分类评价均为A类AA级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投资标准仓单、场外衍生品等非标资产的资管产品,选取头部期货公司进行试点,充分发挥期货经营机构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能力与专业水平,满足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
  四是对照新《证券法》,将相关条款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表述修改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落实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精简有关备案、报告事项,切实解决多头报送的问题。
  五是对照《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工作安排,将《资管细则》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1年底。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机构备案新规发布
 
  10月23日,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2号》(下称《指引》),明确了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备案程序和有关监管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根据新证券法和证监会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下称《备案规定》),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此次发布的《指引》规定,现阶段暂由具备相关展业经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对于其他类型主体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需求,监管部门将对相关机构的执业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后视情况稳步扩大展业公司范围,确保业务良好运行。
  根据《备案规定》,经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可以从事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5个方面的专业服务。财务顾问业务范围包括了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分拆、股份回购、激励事项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等专业服务并出具专业意见。
  基于财务顾问业务较高的专业性且涉及公众利益,此前监管对财务顾问机构有较高的门槛要求。例如,要求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两年执业经历且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3年以上业务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0人),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由于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基本都涉及股份发行,新旧证券法都规定,这几类业务需要聘请具有证券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因此,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业务均由证券公司承担。
  新证券法和《备案规定》将财务顾问机构由审批改为备案,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指引规定现阶段暂由具备相关展业经验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
 
证监会"抢修"可转债规则
 
  10月23日,证监会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管理办法》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制定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并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
  《管理办法》对于现有发行条件等基本上维持不变,各板块仍适用各自的发行程序和相关规则;将新三板一并纳入调整范围,为将来市场的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同时,对投资者适当性、交易制度、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对等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为交易场所完善配套规则预留空间。
  《管理办法》共八章37条,主要包括总则、发行条件与程序、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发行条件和程序。对发行条件进行原则规定,基本维持现有规定不变,同时明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还应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二是完善交易转让制度。要求证券交易场所根据可转债的风险和特点制定交易规则,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进行程序化交易的,要符合证监会规定并向证券交易场所报告;要求证券交易场所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核查评估,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可转债交易;防范强赎风险,加强对发行人行使强赎权行为的监管和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要求交易所建立跨品种监测机制,并制定针对性的异常波动指标,及时采取有关处置措施。三是完善信息披露。进一步归位于可转债的"债性",在《证券法》规定基础上,结合可转债自身的特点以及实际监管经验,对临时披露事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四是完善转股价格确定和调整机制,加强对转股价格以及价格修正行为的规范。五是加强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可转债受托管理制度。六是明确规则衔接。
 
深交所公布监管服务事项清单
 
  据报道,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服务透明度,深交所近日梳理编制了《自律监管事项清单》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今年新修订的《证券法》遵循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法治理念,重点围绕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证券市场组织、证券交易和退市等环节充实了交易所职能,也对交易所履职尽责提出更高要求。本次清单编制工作紧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交易所自律监管、市场服务等职能事项进行全面盘点、科学划分,为改进监管、优化服务夯实基础保障。
  清单共40项,其中自律监管事项15项,包括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证券持续监管、交易监管、会员监管、自律管理与内部救济5大类;市场服务事项25项,包括证券发行上市服务、上市公司服务、交易服务、会员服务、期权与基金服务、投资者服务6大类。
  具体来看,清单逐项对照新《证券法》,以注册制改革为主线,针对性补充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监管等职能,体现新形势下交易所职责定位。除需市场主体申请的事项外,清单还将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交易监管、采取监管措施等交易所主动履职行为纳入,列明主要规则依据,全景式呈现职责清单,杜绝"口袋政策",稳定市场预期。据悉,深交所后续将根据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和业务发展变化,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另外,清单还突出"服务为本",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据了解,深交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发挥枢纽作用,丰富充实服务事项,如提供市场培育服务、网络投票服务、交易信息服务等,形成涵盖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会员、投资者等主体的多元化服务清单。同时,深交所梳理优化了相关业务办理标准和流程,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本次还针对清单中协助执法事项,同步发布《协助执法办理指引》,就协助执法办理范围、文件材料、工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范。后续,深交所将结合清单内容,及时编制并推出格式统一、易于操作的"一站式"办理指南,在官网专门栏目集中发布,让市场主体找得到、看得明,清楚、便捷地把事办成办好。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以深入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把"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落到实处,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监管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做到"明"而有为,以透明的标准赢得市场各方信任,以廉明的作风营造可预期市场环境,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努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银保监会拟构建统一的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制度
 
  据悉,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银保监会拟构建统一的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制度。近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会同财险部研究草拟了《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目前正向各保险公司征求意见。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收集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业务、财务数据等各类信息,持续监测、分析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因素,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整体风险状况,以及提供风险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持续性监管过程。
  《办法》指出,非现场监管是保险监管的重要手段,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其在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核心作用。《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办法》要求,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开展非现场监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全面风险监管原则。开展非现场监管应以风险为核心,全面识别、监测和评估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推动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协调监管原则。开展非现场监管应以机构监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功能监管部门作为支持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充分整合监管力量,及时审慎采取监管措施。
  三是分类监管原则。开展非现场监管应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类型、经营模式、风险状况、系统重要性程度等因素,分类施策,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四是监管标准统一原则。开展非现场监管应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根据保险公司业务类型制定具体的工作指引,指导监管人员有序高效的履行非现场监管职责。
  根据《办法》要求,非现场监管应当与行政审批、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形成有效衔接,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等重点监管领域实现合作互补,共同构建高效、稳健的保险监管体系,为监管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流程分为信息收集和整理、风险监测和监管评估、评估结果运用,以及信息归档管理等四个阶段。
  监管机构应当根据监管人员配置情况,确保非现场监管分工到位、职责到人,定期对非现场监管人员进行培训、轮岗。
  据了解,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风险监测和监管评估指引由相应的机构监管部门另行制定下发。
 
工信部将进一步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10月23日,工信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40号(经济发展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推动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文件出台,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支持各地聚焦细分优势领域,推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的全面提升,加快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改革委将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金融支持制造业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鼓励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着力提高金融服务制造业质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产融合作,及时总结经验,发挥产融合作在助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将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强化监督,促进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依托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作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完善集群创新生态和人才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布局,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支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内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改革委将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面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贯标工作,优化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政策要闻
 
▲银保监会要求防范金融直播营销隐藏风险
 
  10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
  银保监会表示,当前金融直播营销存在两方面主要风险:一是金融直播营销主体混乱,或隐藏诈骗风险。无资质主体"鱼目混珠",直播平台信息设置混乱,非专业人士误导或欺骗。二是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销售误导风险,包括虚假或夸大宣传;偷换概念、简单比价;信息披露、风险告知或提示不到位等。
  银保监会表示,消费者可从三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一是辨明直播主体资质。目前,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以提供购买链接或线下引流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如有意购买,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二是看清直播内容。建议理性对待直播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借贷产品的息费标准、实际年化利率,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三是知悉金融消费或投资风险。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对一地充分沟通。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外汇局修订发布行政复议程序
 
  10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复议程序共二十一条,修订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实践,细化从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到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实施程序,保障复议程序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力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
  三是删除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如涉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的条款。
四是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外汇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外汇局印发《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
 
  据悉,为更好适应银行业务发展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20〕1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凭证管理规定》),明确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介绍,《凭证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电子凭证申报要求,与《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要求保持一致。二是银行在确保相关信息完整、便利客户业务办理的前提下,可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取消印制规格相关要求,允许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自主选择。
  国家外汇管理局介绍,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取消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印制纸张材质及颜色的要求,二是明确对境内银行电子凭证申报的要求,三是微调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的要素名称与填报说明,四是境内银行可根据自身业务对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的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凭证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19号)同时废止。
 
▲证监会正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0月2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科创板股票何时纳入沪股通标的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高莉表示,证监会正在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等原则规定,鼓励自愿性披露,完善临时报告事项,压实董监高等相关主体的责任等。同时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对照梳理,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完善信息披露导向,持续优化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完善定期报告等编报规则,增强监管规则的系统性、易理解性、可操作性。
  对于科创板股票何时纳入沪股通标的,高莉表示,科创板自去年顺利推出后,运行平稳,上市公司已近200家。境外投资者对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表示较强兴趣。根据沪港通现行业务规则,沪股通股票范围包括上证180、上证380指数成份股及A+H股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原则上,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依规应纳入沪股通标的。由于科创板在交易安排、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与上交所主板制度略有差异,目前沪港两所正在抓紧就科创板股票纳入的具体安排进行磋商,力争将科创板股票尽快依规平稳纳入。
 
▲沪深交易所严密防控可转债交易风险
 
  近期,可转债市场交易活跃,部分可转债遭"热炒",价格大幅波动,个别可转债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公司股价。可转债兼具债权性、股权性和可转换性等特点,其交易价格与公司股价高度正相关,当价格严重偏离时,可转债存在较大的估值风险,投资者应高度警惕、理性投资。
  截至10月23日收盘,沪深两市转股溢价率超过100%的可转债有10只,其中"横河转债"最高,达236.80%。
  针对可转债炒作,沪深交易所高度重视交易风险防控,严密监控可转债交易情况。上交所表示,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对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监管。深交所表示,持续做好交易监管工作,加强交易与信息披露联合监管,研究完善包括临时停牌在内的可转债交易制度,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方面,深交所表示将加强盘中实时监控,将涨跌异常可转债纳入重点监控,对异常交易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强化可转债交易核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及时上报证监会;深化交易与信息披露监管联动,主动关注、及时问询,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每周监管动态向市场披露重点监控的可转债名单。
 
▲深交所启动信用保护凭证试点
 
  10月27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的通知》,推出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这是深交所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平台枢纽作用,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又一重要举措。
  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包括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两类产品。深交所自2018年11月推出信用保护合约业务试点以来,业务运行平稳有序,已有17家机构备案成为深交所合约核心交易商,累计达成信用保护合约交易67笔,合约规模30亿元,实际支持实体企业融资规模180亿元。其中,受保护债务主体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对于提升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助力民企债券发行、降低民企融资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深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鼓励更多市场机构参与信用保护工具业务。
  与一对一达成、个性化较强的信用保护合约相比,信用保护凭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可流通转让,便于投资者灵活调整其风险对冲需要;二是参与便捷,交易双方无需签署主协议,相关条款均体现在凭证创设说明书中;三是要素较为标准化,且对凭证存续期间有较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四是定价市场化,凭证创设采用簿记建档等方式,有助于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为保障信用保护凭证业务有序开展,深交所前期已对外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管理试点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指引》。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交所将积极指导市场参与者开展凭证创设机构备案工作,稳步推进深市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项目落地,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人身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为完善监管规则和内控规范,防控业务经营和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并于10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人身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投保人持有的保单现金价值为质,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支持。而人身险公司开展的保单质押贷款是基于保险主业的一项附属业务,是为便利投保人而对其开展的保单增值服务。
  因此,《征求意见稿》也主要围绕保单质押贷款定义、业务规则、管理要求等纬度入手,规范人身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
  具体来看,保险公司在签订贷款协议时,应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贷款用途,并进行记录。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此外,保单质押贷款申请办理时间应在保险合同犹豫期满后,贷款期限应在保单保险期间内,保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规范了人身险公司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偿付能力及流动性管理、反洗钱及案件风险和内控要求等。对于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规定计提偿付能力最低资本,并达到相应资本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立贷后管理体系、加强反洗钱和案件风险管理、完善内控体系、严禁监管套利等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遏制该领域的突出风险和问题。另外,将贷款期限由原来的6个月调整为12个月,避免投保人频繁贷款还款,且支付较高利息,突出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上期所修订做市商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10月23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新管理办法增加了做市商分级管理条款,并对异常交易行为豁免的规则进行适当调整扩充,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做市交易机制的建立发展,做市业务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需通过做好做市商队伍梯队建设,对做市商实施分级管理,可以提升做市商参与积极性,保障做市商队伍的稳定,不断促进做市质量的提升。同时,交易所也可以根据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要,灵活调整做市商的结构和数量,使做市机制的效用达到最大化,有效促进品种功能发挥。
对异常交易行为豁免的规则进行适当调整扩充,上述负责人表示,可以在维持市场稳健运行前提下,为做市商更好的参与做市业务留出更大空间,从而改善合约连续性,活跃合约,促进期货功能发挥。
 
  ▲大商所即将上线聚丙烯等四个品种标准仓单交易
 
  据大连商品交易所10月28日披露,大商所将新增聚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豆粕、玉米淀粉四个品种标准仓单交易,自2020年10月30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今年5月29日上线。前期上线了聚氯乙烯和豆油这两个品种。此次新增品种上线后,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品种将达六个,涉及化工、油粕、玉米淀粉三个系列,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其中,化工品涵盖了PVC(聚氯乙烯)、PP(聚丙烯)和LLDPE(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占五大合成树脂中的三个,进一步满足化工行业企业需求。农产品包括豆油、豆粕和玉米淀粉三个品种,覆盖了油脂压榨、养殖饲料以及玉米种植加工等行业需求。
  标准仓单是联系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上线5个月来,在促进期现融合、服务现货流通、服务实体企业等方面的功能逐步显现,目前交易客户数已增长至80多家。
 
▲证监会批准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
 
  据悉,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展国际铜期货交易,同时确定国际铜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国际铜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铜是用途广泛的有色金属,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较高,境内外期现货市场都较为发达。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铜矿进口国,也是最大的精炼铜生产、消费、进口国。在不改变现有铜期货交易安排的基础上,新推出面向全球交易者的国际铜期货,是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积极探索,对于扩大我国铜期货市场的服务范围,更为高效地满足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高莉指出,证监会将督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国际铜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公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共有22个物流枢纽入选2020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其中,东部地区7个、中部地区4个、西部地区9个、东北地区2个,覆盖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确定的6种国家物流枢纽类型。其中,西部地区数量占比超过四成。
  《通知》指出,今年入选的相关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区位优势突出,空间布局、建设运行等基础条件较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推进国家物流枢纽落地的总体思路相对成熟,区域分布相对均衡。
  自2019年以来,发改委、交通部共布局建设了45个国家物流枢纽,覆盖全国27个省(区、市),为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作体系,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知》强调,相关国家物流枢纽要围绕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对内系统整合区域内分散的物流资源,提高区域内、跨区域物流活动规模化组织能力和效率,支撑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对外衔接主要国际物流通道和干线运力,加强与全球重要物流枢纽、能源与原材料产地、制造业基地、贸易中心等的密切联系,为推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重点抓好落实强化枢纽功能、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互联互通、发展枢纽经济等四方面任务。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部门要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各项工作,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创造良好环境;枢纽建设运营企业要扎实做好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落实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物流枢纽联盟建设,建立市场化、常态化的互利合作机制,促进国家物流枢纽互联成网。发改委、交通部将通过国家物流枢纽联盟等加强对国家物流枢纽运行的动态监测,并进行评估考核。
 
  ▲三部委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
 
  据悉,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启动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评选工作。
  《通知》明确,自202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确定若干试点城市,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城市的示范性,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根据《通知》,试点示范的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设集合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配套设施。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优化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交通服务。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鼓励博物馆、美术馆延时开放或优化开放时间,丰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完善夜间交通等配套服务。
 
国资改革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首迎修订 
 
  10月27日,财政部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是对199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修订,明确了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十类行为,包括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产权转让等。
  "国有资产评估有助于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同时,随着国有资产规模的增大,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风险也在增加,进行有效的资产评估是防范资产流失的基础和保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说。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评估实践已逐渐涵盖了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涉及的资产类型和经济行为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本次修订结合当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情况,对国有单位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和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类型,采取原则性表述与列举性表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对不同经济行为类别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予以明确。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有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收购、清算;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接受非货币资产出资;债权转股权;产权转让;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资产转让、置换、租赁;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同时,在坚持"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本次修订规范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明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的国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程序。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是国有单位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产权转让等的必要程序。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论在其有效期内作为作价参考依据。此外,根据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变化,本次修订还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评估行业协会等国有资产评估各监管主体的职责予以界定和规范,并要求各监管主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91号令的贯彻执行,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共四章16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91号令的6章39条,修改为4章16条。在具体章节上,增加资产评估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两章,删除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三章。
 
国资委要求纵深推进"双百企业"综合改革
 
  10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州召开"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改革优秀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进一步深化"双百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指出,"双百行动"实施两年多来,400余户"双百企业"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积累了一大批经验成效,同时改革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双百企业"要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完成,全力以赴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勇立改革潮头、争当先锋表率。
  翁杰明强调,"双百企业"要深入学习优秀企业改革经验,聚焦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等"三大机制",着力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治理机制要更加注重制度化、规范化,用人机制要更加注重差异化、市场化,激励机制要更加注重精准化、多样化,更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翁杰明要求,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总结评估问效,复制推广典型经验,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纵深推进"双百企业"综合改革,率先完成重点任务,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国资委与32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公约
 
  近日,河北省国资委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公约签署仪式在石家庄举行。河北省国资委与32家金融机构代表签署战略合作公约,以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化合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这些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等。
  省国资委与32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公约,是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金融机构的服务优势,支持河北省经济发展转型和特色产业升级、维护河北省产业链和生态链、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国资委连续出台两项制度加强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
 
  10月27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对国企董事会建设的两项重要制度做出说明解读。
  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沿着加强董事会与出资人联系、引导董事会和董事科学规范高效履职两个维度进行深入研究,在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有关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20年9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
  《关于建立出资企业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董事会向省国资委开展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落实出资人机构依法行使股东权力。《意见》指出,董事会工作报告分为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年度报告于每年上半年集中或书面向省国资委报告上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要在出现需向省国资委报告的重大事项发生时,或根据工作需要,省国资委要求企业就某项重大决策或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报告时,董事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报告呈报省国资委。年度报告要全面反映董事会运行、重大事项决策和董事依法履职等9个方面情况,各企业要依据报告模板并结合实际,客观详实、重点突出反映董事会运行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和重大事项内容确定。年度报告程序包括5个环节。专项报告程序包括4个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企业董事会要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在3个月内向省国资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国资委职能部门在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董事会运行不规范,决议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重大风险或产生严重不良后果时,企业董事会要开展专项报告,并提出明确意见。
  《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作了细化和补充,建立了有别于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符合董事专业特点的刚性评价机制。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工作由省国资委负责,包括对董事会实行年度评价、对董事实行年度评价和任期评价。《办法》将现行董事会会议记录检查、视频档案录制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纳入评价范围,形成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与现行考评机制相衔接,统筹运用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成果,确保了评价结果相统一。建立了多维度评价体系,对各测评主体赋予不同测评权重,突出对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的过程评价、成效评价。同时强化激励约束作用,细化规范履职要求,明确评价等次和结果运用,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励董事担当作为。
  据介绍,这两项制度的出台,对于加强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建设,全面提高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建设质量,推动董事专业能力素质提升、规范履职行为,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主创新
 
河北省28项举措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28项举措,进一步加快县域科技创新,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发挥河北省科技创新辅导团、科技创新政策培训等作用,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当地产业发展的重点和路径,把科技创新融入本地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挥省级层面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省级招商代理、境内外商协会等作用,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以建链、强链、延链、补链为主攻方向,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链优势企业,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跃升。
  加快培育创新型市场主体。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科技型领军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全方位创新,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重点帮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积极组织融资对接活动。推动"企业上云",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推动新型生产方式在中小企业应用。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快创新园区和基地建设。完善各类园区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为入园企业提供低成本、一站式、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创新要素向园区集中,打造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支撑。
  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健全人才引进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企业"联合引才机制,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持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到2025年,重点建设25所省级以上高等职业院校。实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重点培育4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30个高水平专业(群),大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级技术人才。
  优化县域科技创新环境。推动各县(市、区)合理统筹政府财力,逐年提高财政科技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持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探索构建科技创新全链条的协同创新联合体,到2025年,重点支持35个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此外,若干措施还从加强对县域落实创新发展理念的考核和督导、加强县级科技管理机构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推进举措。
 
海南自贸港建设加速制度集成创新
 
  10月26日,海南省召开发布会,介绍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简称《行动方案》)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任务清单(2020-2022年)》(简称《任务清单》)。
  据介绍,《行动方案》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早期安排,聚焦近3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阶段目标要求,形成相应的制度集成创新制度体系的18项任务目标,为各部门制定了60条具体任务,并设置相应的完成时限,以促进各项任务高效扎实推进。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自贸港的重点,也是《行动方案》的核心内容。
  在投资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方面,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开展境外投资便利化综合试点,实施对外投资告知备案制。
  同日,海南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证监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明确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程序和经营范围,并从扶持政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不设联审机制、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准入要求全国最低、内外资平等待之、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等具体举措,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海南。
  在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方面,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促进跨境贸易各要素自由便捷流动,逐步推进区域性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货物贸易领域:实施"零关税",有效配置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服务贸易领域:"既准入又准营",破除服务贸易壁垒。实施进出口商品管制负面清单管理。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口岸监管新模式。推动各类贸易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与此同时,营商环境的改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集成创新方面,构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指标全面、指向明确、横向可比、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信用制监管"的合格假定监管模式。创设"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体验官"。创新设立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的推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集成制度创新的发令枪。"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说,制度集成创新不仅仅是对单个部门、单个领域、单项制度的修修补补、零敲碎打,而是多方面多领域多层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的"脱胎换骨、集成再造",是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系统性、集成性、穿透式的改革创新。
 
节能减排
 
五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指导意见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更好发挥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
  《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支持在气候投融资中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税融通"等合作模式,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意见》指出,到2025年,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投资、金融、产业、能源和环境等各领域政策协同高效推进,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综合示范、项目开发、机构响应、广泛参与的系统布局,引领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气候投融资合作平台,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规模明显增加。
  《意见》提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与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一是激发社会资本的动力和活力,支持在气候投融资中通过多种形式有效拉动和撬动社会资本,鼓励"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税融通"等合作模式,依法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机制,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是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控机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探索设立以碳减排量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量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
  三是引进国际资金和境外投资者。支持境内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资产跨境转让,支持离岸市场不断丰富人民币绿色金融产品及交易,不断促进气候投融资便利化。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进行气候融资,积极探索通过主权担保为境外融资增信,支持建立人民币绿色海外投贷基金。支持和引导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的气候投融资活动,鼓励境外机构到境内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境外投资者更多投资持有境内人民币绿色金融资产,鼓励使用人民币作为相关活动的跨境结算货币。
  《意见》要求,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完善金融监管政策,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因素,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重大气候项目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投融资风险。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化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的低碳化建设,推动气候减缓和适应项目在境外落地。规范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的投融资活动,推动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风险。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标准的研究和国际合作,推动中国标准在境外投资建设中的应用。
 
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公布
 
  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9部门公布《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在天津市开展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方案,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加。
  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方面,方案要求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节能改造任务,建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掌握公共建筑用能情况,研究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能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探索公共建筑长效运行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规划阶段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率先在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完善被动式建筑技术体系,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方面,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推动绿色建材应用方面,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搭建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情况,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
  此外,方案还要求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在总结中新天津生态城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市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建立绿色建筑使用者监督机制。
 
上海节能服务产业"十四五"发展思路浮出
 
  据悉,在10月27日召开的2020年上海节能服务产业峰会暨合同能源管理论坛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十四五"节能发展思路。
展望"十四五",节能环保服务业将继续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于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环保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克服行业发展中"研发难、融资难、人才培养难"等问题,通过加强 "五新"观念培养,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行业综合实力水平:
一是加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引进和推广应用,补齐节能服务业"短板",以"新"打开市场、服务市场。
  二是创新节能管理"新手段",加强节能+AI+互联网+云平台+区块链等融合应用,改变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合同能源管理 "新机制",研究探索合同能源管理保险业务和节能费用托管型服务发展问题,进一步深化区块链技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应用。
  四是关注服务"新经济",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双循环"发展,关注绿色新基建、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五是树立节能服务"新形象",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标准,加强行业诚信自律,打造上海节能服务品牌。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
 
  跨域生态环境治理如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形成统筹协调的政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迎来挂牌一周年之际,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会同示范区发布相关行动方案,着力构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介绍,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示范区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创新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和环境监管执法统一,明确了三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
  比如,在标准统一方面,突出以"一套标准"规范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共识度高、可操作性强、先易后难的原则,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生产、水生态评估等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标准规范;监测统一方面,完善以"一张网"统一生态环境科学监测和评估;在执法统一方面,强化用"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
  "这三个领域的统一,意味着打通两区一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形成跨域一体的生态环境监管尺度和生态环境行为准则",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说,这不仅在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制度一体化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更为示范区坚持生态筑底的定位提供重要制度性保障。
  据悉,此前,相关部门已就特定事项做出诸多探索。如标准统一方面,已确定了近期推进的"6+1生态环境标准清单";监测统一方面,两区一县共同开展了重点跨界河流联合监测,实现主要环境质量数据共享;执法统一方面,也明确了区域联合执法协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跨界生态环境执法协作互认等20多项制度创新任务。
 
浙江省启动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奖补
 
  据报道,浙江省新一轮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奖补政策启动。近日,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奖补对象、使用范围、分配方法、资金拨付程序等作进一步完善。这一轮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至2022年。
  "十三五"时期,为推动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浙江省实施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政策,2020年底即将到期。为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启动新一轮奖补政策,新政策更加聚焦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加氢站建设与智能化改造,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创新平台建设、充电桩智能化改造、智能网联汽车等新业态培育的支持。
  新一轮奖补资金更为优化灵活。之前,为提高设区市政府统抓能力,原省级奖补资金以10个设区市为单位进行分配,由设区市统筹用于支持全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将资金分解拨付到辖区有关县(市、区)。本次修订后,将资金分配对象调整为市、县(市、区),省里直接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灵活掌握。
据悉,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这笔奖补资金适当调减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分配权重,增加新业态培育分配因素。浙江省新一轮奖补资金将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新业态培育等4个方面进行分配,权重分别为20%、30%、40%、10%。
 
湖州启动建设绿色金融中心
 
  据悉,浙江省湖州市10月28日正式启动建设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意味着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诞生了首个绿色金融中心,以"绿色"之名探索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路径。
  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也是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侧重用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创新升级。
  发展绿色金融就是要以市场化原则引导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此次发布的规划方案显示,中心位于湖州南太湖未来城核心区块,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一街一镇一大厦"。中心致力于打造区域金融机构聚集地、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地、地方金融落户首选地和金融生态企业汇聚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正式发布
 
  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指导,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组织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以下简称"路线图2.0")正式发布。
  技术路线图2.0进一步研究确认了全球汽车技术"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客观评估了技术路线图1.0发布以来的技术进展和短板弱项,深入分析了新时代赋予汽车产业的新使命、新需求,进一步全面描绘了汽车产品品质不断提高、核心环节安全可控、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新型产业生态构建完成、汽车强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的产业发展愿景,提出了面向2035年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六大目标,即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2028年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提前达峰,至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新能源汽车将逐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基本实现电动化转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持续优化,产品大规模应用;关键核心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协同高效、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建立汽车智慧出行体系,形成汽车、交通、能源、城市深度融合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成熟,具备引领全球的原始创新能力。科学规划了"1+9"的技术路线图,即总体技术路线图和节能汽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智能制造与关键装备、汽车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总成系统、充电基础设施、汽车轻量化9个细分领域技术路线图。
近年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开展了大量的系统性研究,出版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及其系列年度评估报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旨在为政府、产业界、科研界提供决策支撑和参考。下一步,在装备工业一司的指导下,汽车学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技术路线图进行深入解读并开展专题培训。
 
中国应抓住"绿色复苏"的最佳窗口期
 
  证券时报10月24日刊发绿金委课题组的文章指出,全球经济因新冠疫情陷入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各国政府都将投入大量资金,以解决就业、刺激增长。若能用好这些资金,借助必要的行业政策,将能加速全球经济低碳转型,化危为机,实现绿色复苏。反之,经济发展继续锁定在旧的污染路径,加重未来转型障碍。中国作为最早进入复苏的地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国际供应链重要环节,有机会成为绿色复苏模板,贡献全球命运共同体。为此,我们需要更加明确的政策目标和投资方向指引,并进而为即将到来的"十四五"勾勒出绿色复苏路线图。
  健全绿色金融体制机制
  "十四五"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环境信息披露体系更加完善,金融机构初步建立起对环境和气候风险的评估体系,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和数量、市场规模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来看,争取到"十四五"期末主要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占公司贷款余额15%以上;中资机构在境内外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比"十三五"期末增加一倍;采纳ESG理念和方法的机构投资者大幅增加;绿色金融市场开放度明显提高。
  建议"十四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应当包括: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制定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国内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国内绿色贷款统计标准;中欧可持续金融标准一致化工作取得实质成果,支持中欧绿色债券发行机构使用中欧共同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分类、认证、评价制度;建立对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发布对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的要求和监管指引;强化和完善通过再贷款、MPA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表现的措施;选择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根据环境风险确定差别化资产风险权重的试点并适时推广;提高大型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管理机构的绿色资产配置比重。
  二是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和产品创新。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业务,鼓励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贷款证券化(ABS),并做好绿色贷款和绿色ABS统计转换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基于内部模型的方法调整绿色资产和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和经济资本占用;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境外机构来华发行绿色熊猫债券,并投资境内绿色债券市场;支持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发行绿色政府债券。
  三是制定和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完善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体系,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与管理,建立绿色金融的治理结构、战略目标和管理流程,计算和披露在境内外绿色资产的环境效益、高碳和污染性资产的环境影响以及对环境和气候风险的敞口与减持情况,开展环境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完善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激励政策。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支持跨境绿色投资。加强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吸引国际绿色投资机构在华投资,支持绿色金融跨境资产交易,提升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认知度,扩大中国在"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积极参与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平台(IPSF)、国际标准委员会(ISO)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TC322)等多边合作机制, 充实和提升中欧、中英、中法、中德等双边绿色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大"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的国际影响力,支持专业智库开展针对"一带一路"地区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确定一批重点工程为抓手
  为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绿色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提出和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并以此为抓手,实现"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发展目标。
  一是制定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在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根据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的最新进展,尤其是针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所需要的市场化环境和体制机制性措施,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和对污染性和高碳投资的约束机制,提升央行、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环境与气候风险分析与管理能力,支持有条件的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以近零碳排放为中长期愿景规划绿色金融发展路线图。
  二是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一致化。在"十三五"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所有主要金融产品的,包含界定、认证、披露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内容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监管部门与产业主管部门合作,细化在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绿色农业、绿色小微企业等领域的绿色金融认定标准,提高在实际金融业务中的可操作性。要求银行、基金、保险业的主要金融机构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健全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
  三是完成中欧绿色/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对照工作。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绿色金融市场,中国与欧盟有关金融主管机构决定就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与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开展对照工作,拟形成和发布中国-欧盟绿色与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十四五"初期应当完成相关技术工作,并开始鼓励投资者使用相关共同标准,降低认证成本,提升市场透明度。
  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鉴于气候风险是系统性金融风险来源的国际共识,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开展气候因素对金融稳定影响的全面分析,并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措施防范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监管部门应择机发布对于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指引,要求金融机构报告环境和气候高风险领域的资产敞口,开展环境与气候压力测试和情景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风险对冲手段。对煤炭依赖度较高的地区,应要求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能源转型对金融稳定影响的分析并研究对策。
  五是出台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环境评价制度,严格限制中资机构在境外开展高污染和高碳项目的投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对外投资绿色投资评估制度,对重点项目开展投资前评估和投资后管理。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环境和气候影响评价、项目主体的环境和气候风险管控能力评价和项目环境效益评估,项目的环境气候影响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金融机构应该提升在境内外贷款和投资的信息披露水平,向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主管部门报送绿色金融业绩评价信息时一并报送重点项目的环境和气候表现和潜在风险。对未按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审慎决策,并由此导致生态环境事故、重大负面舆情以及法律和金融风险的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此外,为确保"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得到有效落实,需要在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资金供给等方面提供保障。
 
中石化启动首个风电项目
 
  据中国石化新闻办10月29日披露,中石化所属新星公司将参与开发位于陕西渭南市大荔县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0兆瓦,这将是中石化首个风电项目。
  分散式风电是一种小规模分散式、布置在用户附近、高效可靠的发电模式,虽然其总容量较小,但可利用已建成的电网进行输送,更加灵活,可实现风能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就地消纳。
  据了解,该项目整体占地面积约35平方公里,设计安装8台单机容量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建成后上网电量可达4286.5万千瓦时/年,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1.32万吨,可有效降低二氧化碳和烟尘排放量。
  今年,中石化提出构建"一基两翼三新"发展格局,在新能源领域,着力建设以风光热氢为引领的新能源体系。
  氢能方面,2019年中国石化氢气产量占全国的14%左右,在广东建成全国首个油氢合建站,今年还成功在京举办氢能发展战略研讨会,就推动绿氢产业发展与康明斯签署合作意向书。地热能方面,公司地热供暖能力达到5700万平方米,为近50万个家庭提供地热清洁供暖。太阳能开发与利用方面,中石化旗下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89.39 兆瓦,总发电量3.1亿千瓦时/年。
 
劳动用工
 
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
 
  近日,上海市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浙江省总工会、安徽省总工会在安徽泾县签订《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协议》,长三角地区开启职工疗休养"共享模式"。
  据悉,长三角地区的工会组织将全面加强职工疗休养工作交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形成相对统一的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管理和服务规范。
  根据协议,长三角地区将打造一批具有工会特色的职工疗休养基地,定期发布优质职工疗休养基地名录,推出主题鲜明的职工疗休养特色线路。长三角地区的工会组织将以职工疗休养基地为平台,相互提供规范、优质的职工疗休养资源服务。
 
宁夏加大专技人才培养助推重点产业发展
 
  10月24日,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今年以来,宁夏围绕枸杞、葡萄酒、新材料、文化旅游等9大产业,大力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今年宁夏将《宁夏枸杞全产业链生产技能培训班》《葡萄酒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高级研修班》《宁夏奶牛主要疫病防控及奶质提升技术培训班》等18个培训项目列入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项目,计划培训16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遴选《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暨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高级研修班》《宁夏"十四五"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高级研修班》等40个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灌区建设、交通物流、医疗卫生、新旧动能转化等领域高层次、岗位骨干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培训3200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目前,宁夏专业技术人才总量30.5万人。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通过积极创新和拓展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优化培训资源,持续提升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今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人社厅联合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进党校"培训活动,组织240名经营管理、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岗位实践能力;针对固原市确定的《中药饮片产业创新型人才培训培养脱贫攻坚项目》和《百名乡村幼儿园园长培养项目》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实施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项培养培训计划,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人社部出台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政策
 
  据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突出政策制度集成创新,支持海南先行先试,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
  就业创业方面提出,指导海南创新完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海南省建设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进海口、三亚一园两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三亚筹建"中国海南旅游人才市场"。支持中国(海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筹)建设。指导海南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海南市县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建设。
  社会保障方面提出,指导海南探索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创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模式,畅通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将海南全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指导海南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大对海南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人才工作方面提出,支持海南创新人才流动便利机制。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扩大国际职业资格认可试点。支持海南创新柔性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支持在海南开展国际组织人才培训。共同举办中国(海南)人才交流大会暨"一带一路"人才发展论坛。
  事业单位管理方面提出,支持海南建立更加科学灵活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指导海南组织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在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支持海南探索完善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
  劳动关系方面提出,指导海南制定劳动用工条例,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指导海南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指导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创新,完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探索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
  公共服务方面提出,指导支持海南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支持海南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强化部省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指导海南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部省联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人社工作改革创新研究、选派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指导和支持措施。
 
专家论坛
 
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构建完整内需体系 
 
经济日报10月27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黄群慧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这是顺应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根据中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从“十四五”时期及更长远未来发展趋势看,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如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其着力点就在于以更深层次改革,推动构建中国完整的内需体系。
  一、新发展格局充分反映现代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和发展趋势
  第一,新发展格局强调的是经济循环,具有系统性和动态性,更能反映经济活动的本质。无论是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经济环节看,还是从要素及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经济分析框架看,经济活动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动态的、周而复始的过程,是一个基于价值增值的信息、资金和商品(含服务)在居民、企业和政府等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循环。为此,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是一个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系统动态协同战略。
  第二,新发展格局强调“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对参与国际大循环的否定。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求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更因为当前国内经济循环还存在诸多堵点、淤点,亟待通过畅通双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单从数量看,中国进出口贸易依存度已经从2006年的峰值64%降低到2019年的32%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似乎说明中国已经是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了。但是,这显然不是中央所要求的“新发展格局”。实际上,“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意义在于把发展的立足点更多放到国内来,通过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中国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培育新动能,从而主动加速国际大循环、带动世界经济复苏,最终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三,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但是,站在新的起点上,对扩大内需的政策内涵不能仅仅理解为“扩大总需求”;如果仅仅理解为“扩大总需求”,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格局”并不“新”。回顾2006年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就强调立足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把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基本立足点。今天,我们要以扩大内需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其政策内涵一定包括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其中“畅通”就是要求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在这个意义上,通过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其政策内涵包括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完善内需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文章认为,应该从构建现代市场体系、现代产业体系、收入分配体系和新型消费体系几个方面改革入手完善内需体系、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第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经济循环畅通与否,最为关键的因素是市场体系的健全程度与运行效率。在现代社会复杂分工体系下,频繁的市场交易活动构成了产品、资金、劳动力、土地、技术、数据等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不停地循环流动。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市场进入与退出障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则、政府规制与反垄断法等,都会影响市场效率,进而决定了整体经济循环是否畅通。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本要求,也是经济循环畅通的根本保证。当前,中国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围绕公平竞争建立市场体系高效运行的基础规则,保证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二是正确处理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关系,积极推进产业政策转型,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三是通过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市场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竞争政策等,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使国外更加依赖中国的产品消费市场和要素供给市场。四是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和配置高效公平。
  五是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商品和资源有效集散、高效配置、价值增值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分工深化、交易扩大、供需互促、产销并进、效率提升的经济良性循环。
  第二,加快完善科技和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高质量实体经济供给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产业体系角度看,一个突出问题是实体经济产业与虚拟经济产业发展不平衡,经济“脱实向虚”趋势明显,金融业和实体经济产业之间资金循环仍存在堵点和淤点;从产业链角度看,中国高技术产业链和高附加值产业环节占有不足,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在“工业四基”上存在着大量“卡脖子”问题,极大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定性。
  针对上述制约问题,需要通过深化科技和产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前瞻技术和战略性技术的研究,形成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完整的创新体系,努力修补创新链,弥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之间的创新链缺失,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深化产业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产业基础能力评估制度,分析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在生产制造层面围绕“工业四基”集成要素、优化流程、培育人才,完善试验验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基础服务体系。构建开放协同产业创新网络,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在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作用。三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四是把握智能化、高级化、绿色化和服务化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建立和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
  居民收入水平直接决定了居民消费能力,进而影响着国家的内需消费潜力。如何合理调节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水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不合理收入,都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完善内需体系、畅通中国经济循环在收入分配领域的重要要求。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坚持和不断完善。一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保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二是坚持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鼓励创新创业,切实提高居民就业水平和质量,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三是积极拓展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健全通过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获取报酬的市场化机制。四是继续推进减税降费,尤其是在不明显减少稳定宏观税负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加大对居民收入的减税、退税力度,适度提升个税起征点和最低工资水平。五是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大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水平。
  第四,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挖掘国内消费潜力,在新型城镇化中加快消费转型升级、塑造新型消费体系。
  国民经济循环中的最后环节体现在消费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最为直接的体现也是居民消费。消费体系无疑对于扩大内需、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具有最终牵引效应。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和城镇化中期阶段,居民消费快速转型升级。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使得居民消费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线上线下融合趋势加强,数字化消费迅速扩张。然而,长期以来制约消费体系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抑制了消费的转型升级。
推进消费转型升级、塑造新型消费体系,一是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释放巨大的消费潜力;二是要构建政府自身消费与社会性消费、公共消费与居民消费、公共消费与公共投资三方面平衡的消费体系,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尤其重视教育、医疗、社保和就业等方面的公共支出,为持续释放居民部门消费需求创造条件;三是要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多措施大力促进消费数字化转型,一方面继续促进网上购物等新型商业业态的发展,另一方面借助“新基建”,不断开发新的网络消费形态和服务场景;四是要加快完善有利于新型消费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敢于消费的制度环境,抑制房价和居民杠杆率的继续上涨,积极推进消费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实现信息共融共享,推动消费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高水平对外开放驱动国内国际双循环 
 
据悉,经济日报10月29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沈铭辉文章表示,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指出,“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要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就需要我们对经济全球化、国际大循环、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问题有正确的认识。
  世界经济发展离不开联通和交往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冲击之时,中国仍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因为我们坚定地认为,经济全球化仍是历史潮流,各国分工合作、互利共赢是长期趋势,国际经济联通和交往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纵观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始终朝着更高效率生产和生活方式发展的演进史。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从自给自足逐步发展到专业化分工,分工也从家庭之间逐步发展到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乃至发展到全球价值链之间,并因而衍生出国际金融与投资的发展。这一演进过程并非偶然,而是人类历史的必然选择,因为它代表着更高的效率和生产力水平。新冠肺炎疫情和个别国家的保护主义都不可能打破人类社会演进的主旋律。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就是对外开放。我们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让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地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驱动作用,就是选择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
  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适应中国当前发展阶段和环境的长期战略抉择,而非仅仅是应对经贸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等的短期策略决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将加工制造的各类工业制成品供给全球市场,形成了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并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这一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对外部资源和市场的依赖性大,一旦出现技术“卡脖子”、能源市场动荡或主要经济体危机,外部输入性冲击对内部经济、金融的影响很大。
  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和中国发展所具有的要素禀赋的变化,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而我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这主要来自以下原因:
  其一,外部市场的逐步饱和。这些年来,中国凭借自身强大的生产能力成为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在世界各国进口来源地的排位也快速攀升。但外部市场份额增长是有极限的,特别是一些传统的出口市场已近饱和,新市场的开拓又有待时日,快速成长且有巨大潜力的国内市场理应成为消化中国产能的重要力量。
  其二,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都面临实体经济复苏困难等问题,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一时成为一些国家转移内部矛盾的有力工具。这股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逆流未来仍将持续,中国制造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可能在较长时间内处于不稳定状态。而在经受了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后仍保持足够韧性和活力的中国内需市场,理应成为动荡环境下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其三,国内要素价格的变化。“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作为经济增长主导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能持续投入大量廉价劳动力到生产之中,这也是一段时间内中国参与全球分工和贸易的比较优势之一。但是,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在价值链低端的加工装配环节的比较优势有所削弱。
  其四,环境和资源约束趋紧。服务外部市场的生产活动是中国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主要原因。为应对环境承载和资源枯竭的压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近年来中国的重大任务,这也意味着原有以资源和污染为代价的经贸模式必须做出改变。而且,中国有足够的潜力和能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
  国内国际双循环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国内大循环释放的活力有助于高水平对外开放。随着中国收入水平和消费率的提升以及全球规模最大的中产阶级群体的壮大,消费正成为需求侧拉动中国经济和形成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中国消费需求的扩张为其他国家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红利的机会。更开放的中国也将会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源和要素进入中国,创造更多的增长机会。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利于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
  第一,关税的逐步下调和商品进口的扩大将更大地释放内需活力。目前,中国关税平均水平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外国商品更大规模、更低成本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不仅让各国共享中国发展红利,更有助于在某些领域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同时,也可以节约土地、能源等要素的使用,使之更为集中、高效地投入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产业和项目,推动国内大循环的发展。
  第二,部分产业市场准入的加速开放所产生的竞争效应将更进一步促进提高中国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坚持开放创新,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在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下,在国内外创新创业资本的共同促进下,在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多元引领下,中国才能事半功倍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实践证明,在国内外市场与全球顶级企业的竞争与合作中,有利于成长出在技术创新中发挥主体作用的优秀企业。
  第三,基于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度型开放将更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以保障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为主的流动型开放正在向规则导向的制度型开放转变,开放措施也从关税等边境措施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边境内措施延伸。知识产权保护等与贸易相关的边境内措施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速,不仅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也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对于高水平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了值得注意的两点。一是凡是愿意同我们合作的国家、地区和企业,我们都要积极开展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开放合作格局。二是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这表明开放合作是战略层面的,应以全局性的眼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与所有遵守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不损害中国国家和企业合法利益的国家、地区和企业展开全面合作。同时,在扩大开放中也要增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对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及有损中国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预设应对“政策工具箱”,坚决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小企业
 
深交所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0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在工信部、财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15家股东单位共同发起,于2020年6月成立的公司制母基金,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用市场化手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切实维护产业链稳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已设立四个直投子基金实体,投资企业中有5家在深交所上市。
  深交所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全局,始终深耕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探索推出中小企业板、成功设立创业板、率先建设深交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顺利实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断丰富融资产品体系,持续完善在地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全生命周期投融资对接体系,努力建设创新资本形成生态体系,在服务科技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全球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市场建设范例。
  根据协议,深交所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同服务,加强双方信息沟通、宣传推广,在优质企业上市培育、投融资路演对接等方面深化合作,合力构建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机制,共同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助力中小企业便利高效融资、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开展中小企业应急贷款试点
 
  据悉,安徽省近日启动中小企业应急贷款试点工作,应急贷款试点工作聚焦受疫情、汛期影响,营业收入下降、现金流紧张,但仍有市场前景的制造业、外资外贸、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
  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单户可获得不超过5000万元的应急贷款额度,小型企业单户可获得不超过1000万元的应急贷款额度,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试点银行2020年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鼓励银行按LPR利率执行。进出口银行和6家大型国有银行为安徽省应急贷款首批试点银行。
  应急贷款重点面向由于缺少抵质押物或担保难以获得贷款,但救助后有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借助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确定困难企业名单后再推送给试点银行。
 
经贸态势
 
世贸组织正式授权欧盟对美实施贸易报复
 
  据报道,世界贸易组织10月26日举行争端解决机构例会,正式授权欧盟每年对不超过39.9亿美元来自美国的商品和服务加征关税,以报复美国政府违规补贴波音公司。
  欧盟代表在会议上表示,欧盟和美国如果继续相互报复,不符合任何一方的利益。欧盟重申,有决心与美方就大型民用飞机补贴争端达成长期解决方案。
  对此,美方代表回应称,将同欧盟一道,参与到旨在达成协议的新进程当中,纠正损害美国航空产业和工人利益的行为,为美国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本月13日,世贸组织发布欧盟诉美国大型民用飞机补贴案贸易报复水平仲裁报告。仲裁结果显示,由于美国政府逾期未执行世贸组织裁决,继续对波音公司实施违规补贴,欧盟有权每年对不超过39.9亿美元进口自美国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报复措施。
  去年10月,世贸组织曾因欧盟违规补贴空客公司,授权美国每年对约75亿美元的欧盟输美商品和服务采取加征关税等报复措施。
  美欧航空补贴争端由来已久。2004年,美国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指控欧盟以各种形式向空客提供非法补贴。欧盟随后也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政府向波音提供非法补贴。对此,世贸组织先后裁定,美国和欧盟均存在对各自航空企业提供非法补贴的问题。
 
英日签署自贸协议或为英国贸易谈判注入强心剂
 
  10月23日,英国和日本正式签署《英日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是英国"脱欧"后签署的首份重大自贸协议,在英国与最大贸易伙伴欧盟等多方展开贸易谈判之际,或能为英国推动谈判注入强心剂。
  英国政府一直强调"脱欧"后将有机会与各国自由商签贸易协议,打造全球化的英国。今年1月"脱欧"以来,英国开启了与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的谈判,《英日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传出的第一份捷报。
  分析人士认为,鉴于英日贸易量只占英国对外贸易的2%,这份协议的象征意义远超经济收益。它向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即英国有能力开展国际贸易谈判,并与主要贸易伙伴达成协议。
  与英日贸易相比,英欧贸易体量巨大。据英方统计,2018年英国对欧盟出口额占英国出口总额的46%,进口额占英国进口总额的54%。英欧双方3月启动以自贸协议为核心的未来关系谈判,期待在过渡期内达成协议。最初英方计划6月明确协议大致框架,但数轮谈判之后,双方在公平竞争环境和渔业领域的关键性分歧仍未消除。
  欧盟国家领导人10月15日在布鲁塞尔举行会晤后,英方一度表示,欧盟峰会标志着双方谈判已经结束,如果欧盟不从根本上改变立场,就没有再谈的必要。欧盟方面表态达成协议需"双方妥协"以及"愿在协议法律文本基础上讨论"之后,英方同意重启谈判,并于22日至25日在伦敦与欧盟进行第一阶段谈判。双方都承认,面对新冠疫情反弹,达成贸易协议有利于避免经济雪上加霜,但双方也未排除谈判失败的可能。
  若英欧在过渡期内未能达成贸易协议,双方贸易自2021年起将回到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需重新实施边检、征收关税,将导致贸易成本增加。英国和欧盟企业供应链将面临困扰,货车不得不排长队通关,有的生产商甚至不得不更换供应商。
  英国食品和饮料联合会首席执行官伊恩·赖特表示:"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消费者将付出沉重代价。从欧盟进口的食品和饮料将面临平均18%的高关税,由此带动物价上涨。而疫情更将放大'无协议脱欧'的影响。"
  美国投行高盛公司此前预计,若英欧未能达成贸易协议,加上疫情影响叠加,自2021年起,双方可能会有近1万亿美元的贸易"陷入混乱"。
  "脱欧"后迅速与美国签署贸易协议也是英国政府的一大目标。但在协议具体内容方面,美英之间存在显著分歧。英方担心低于欧盟标准的美国产品进入英国,并且不愿向美国投资者开放英国国民保健制度,这些都将对双方谈判造成障碍。
  此外,作为原欧盟成员国,英国受益于现有约40个欧盟贸易协议,这些协议覆盖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今年底"脱欧"过渡期结束之后,这些协议将不再适用于英国。因此,近年来英国加紧与一些与其没有双边贸易安排的国家"复制"欧盟贸易协议,以继续与这些国家维持现有贸易优惠条件。
 
投资视点
 
到2035年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架将基本形成
 
  据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对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各项任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促进资源要素流动、加快区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初步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到2035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促进南北区域均衡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架基本形成;到本世纪中叶,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在完善区域治理体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等方面更加有效,推动建成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贡献。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合作、市域内区域协调发展3个领域分别入手,明确了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的具体任务,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区,形成系统化的、可操作的落实措施。
  其中,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北京市将深化京津冀区域合作机制,健全与北三县等交界地区融合发展机制;完善京津冀大气、水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流域上下游等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完善轨道、货运、航空等交通互联互通机制;深化教育、医疗、应急、防疫等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同时,还将健全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完善区域交易平台和制度;深化产业链对接协作机制。
  在对口支援合作方面,北京将完善市域外互助和利益补偿机制,创新开展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沈对口合作;会同河北省落实并完善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建立与官厅水库上游来水量和水质挂钩的精准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农产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电力等资源领域利益补偿机制。
  推动市域内南北均衡发展
  据介绍,《实施方案》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核心,兼顾省际合作和市域内各区统筹协调发展,突出服务保障首都功能,调整优化市域内功能布局,优先引导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优质资源要素集聚,推动市域内南北均衡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
  北京市也将突出打通区域合作的基础性体制机制:市域外,总结疫情防控中公共卫生安全、城市运行保障、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有效做法,强化交界地区合作,深化京津冀区域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产业等领域合作的长效机制,完善与外埠生产基地的农产品供应保障机制;市域内,总结生态涵养区与平原区结对协作实践经验,深化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结对机制,固化为制度安排,细化完善配套政策。
  "下一步,北京市将分阶段有序落实各项工作,结合'十四五'规划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上述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法律法规等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资源要素空间统筹和合理流动,推进市域外协同共赢发展、市域内协调均衡发展,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金融监管机构释放政策红利支持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悉,在10月23日闭幕的2020金融街论坛上,金融监管机构释放了支持北京"两区""四个中心"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多个政策信息。
  根据规划,央行将加大货币政策支持首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力度;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持续优化公开发行审核机制,在精选层推出再融资制度,研究推出可转债,进一步畅通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促进市场功能更好发挥;银保监会将支持在北京设立重点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文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外汇局将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一时期,证监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支持北京"两区"建设的政策安排,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10余项具体措施,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加快推动资本市场相关工作落地实施,促进北京资本市场的辐射效应和机构集聚效应提升,在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中积极贡献力量。一是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持续优化公开发行审核机制,在精选层推出再融资制度,研究推出可转债,进一步畅通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促进市场功能更好发挥。二是支持北京的优质证券基金机构,积极开展业务、产品、服务、组织和技术创新,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三是支持北京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抓紧出台相关文件,在北京率先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继续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北京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登记结算领域的应用。四是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支持北京开展证券代表诉讼试点,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化解、诉讼对接、仲裁等机制,助力北京建设法治诚信资本市场示范区。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莫万贵指出,人民银行全力支持北京"两区""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货币政策支持首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力度,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加快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传导的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微观主体活力,继续加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力度,切实做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地见效。
  "同时,还将继续推动'两区'相关金融政策落地。加快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先行区、数字经济试验区,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莫万贵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北京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在京设立并主导运营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北京申建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在创新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推进股债联动试点、发展壮大创投行业、吸引长期资金投入科创领域、健全科技保险体系等领域改革创新,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增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项目在北京落地,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推动入境人员移动支付便利化试点,探索央行数字货币在冬奥会试点运用。
  在金融机构支持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层面,银保监会法规部一级巡视员梁玲介绍,银保监会将优先在北京市允许跨国公司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京依法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京设立金融科技公司,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更多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个性化融资服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为在京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设立文创专营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做好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更好发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并且,支持在北京市设立重点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文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支持跨国公司通过在境内设立符合条件的投资性公司依法合规设立财务公司。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跨境融资及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除此之外,在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方面,北京将享受先行先试的政策红利。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丁志杰表示,将支持北京自贸区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货物贸易外汇综合服务。研究探索实物资产跨境转让的场内外汇结算模式,提升外汇资金结算效率。此外,为人才从业提供支持,包括便利在京中资机构海外员工薪酬结汇,便利境外高端人才办理个人赡家款、随行子女就读等购结汇。
 
河北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1369个,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鼓励各地对2000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意见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国有企事业单位、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2000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80%以上居民同意且居民和社会出资比例达到本小区改造总投资20%以上的,也可纳入改造范围。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完善、提升3类。基础类,即为满足居民居住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完善类,即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生活需求的内容;提升类,即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求的内容。
  各地在全面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底数的基础上,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建立项目储备库,编制2021至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专项改造计划、管线改造计划和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要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在改造组织实施中,要坚持与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相结合,加强党建引领,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居民全程参与,共同推进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
  根据实施意见,河北省将从五方面落实改造资金:
  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各地要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做好资金统筹,河北省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县和雄安新区财政部门分别安排本级补助资金;提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养老、医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
  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各地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建立居民出资机制。研究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法,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明确居民分担比例。鼓励居民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改造。
  争取金融服务支持。各地要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用足用好国家信贷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老旧小区改造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贷支持力度。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吸引社会力量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采取以奖代补、协助申报中央补助资金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改造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
  在落实支持政策方面,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通过拆墙并院、整片改造等方式,实现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公共设施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山西对六大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
 
  据悉,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提出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山西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行错峰生产。
  在实行错峰生产工作过程中,山西省将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六稳""六保"的相关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山西省各市将制定当地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山西省工信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各市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开展工作抽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级部门还将加大服务力度,协调督促企业利用错峰生产停产间隙期,加快工艺装备、环保设备改造和更新大修,同时加大厂区及周边环境整治。
 
陕西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
 
  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陕西省从现在开始按照"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的集约理念和底线思维,对全省范围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建设用地,逐宗调查形成存量台账,分析症结制定对策措施,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摸排处置行动。
  专项行动按照"先快后稳"的思路,近期集中抓整治,长期持续抓巩固。其中,近期集中整治划分为"两阶段两目标":第一阶段从目前到年底,主要任务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摸排、逐宗分析、倒排工期、分类处置,主要目标是年底以前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40%以上;第二阶段从2021年年初到2021年3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加大处置和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主要目标是到2021年3月底以前,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3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50%以上。另外,长期持续巩固确定两个目标:一是到2021年年底以前,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50%以上、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完毕;二是到2022年年底以前,全省批而未供土地全部消化完毕。
  据了解,为保障专项行动落地落实,陕西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设立专班办公室开展工作;专项行动实行任务、项目、责任清单管理,对存量土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充分激发存量土地潜力;陕西省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各地摸排处置进展与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挂钩,倒逼各地向存量土地要生产力。
 
山西省全力推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据悉,针对便利店发展中存在的店铺选址难、运营成本高、行政许可周期长等问题,山西省商务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从优化网点布局、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连锁品牌发展、坚持智能化发展、创新发展模式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完善街区商业生态配置指标,每社区配置不少于1个便利店准预留便利店业态空间,2021年底前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试行"一照多址";加强"六统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鼓励品牌连锁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推广自助结算、扫码支付、刷脸支付等移动支付技术,鼓励采用数字货架、电子价签、无线射频等商品管理技术,提升服务智能化,优化消费体验;进一步明确许可审查标准,允许便利店内设置就餐区域。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发展多店加盟、内部加盟、品牌授权经营等。
 
山东出台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
 
  10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财政政策》)。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的重要举措,是创新支持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
  《财政政策》以八大发展战略为主线,提出八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支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是引领山东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和总抓手。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首当其冲是落实新旧动能转换"三个坚决"要求,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围绕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引导钢铁、炼化等行业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围绕支持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开展能耗等指标收储交易,支持全省重大产能布局调整项目;整合资金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重点支持"零增地"和智能化技改项目。围绕支持发展新动能,运用税收优惠、股权投资、政府采购首购等政策手段,支持打造工业互联网基地,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此外,为强化科技和人才对"八大发展战略"的支撑,《财政政策》提出整合省级科技资金,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和创新平台建设;聚焦产业需求,完善人才奖补政策,推动"人才兴鲁"。
  第二,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乡村振兴关系"三农"根本,是山东农业大省的政治责任。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注重从供需两端发力。一方面,拓宽乡村振兴筹资渠道,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提出要健全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握指成拳"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研究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破解涉农主体融资难题。另一方面,聚焦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钱往哪里投"的问题。重点是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整合的约束任务,支持粮食稳产增产;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支持海洋强省建设。山东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潜力在海洋。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聚焦山东海洋科技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创新支出方式、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在强化投入保障上下功夫。统筹运用专项债券、基建投资、引导基金等多方面资金,推动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现代海洋产业。二是在海洋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强化重大海洋科技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实行省市经费投入联动机制,重点支持创建青岛海洋科技国家实验室,争取国家海洋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学装置落户山东,巩固海洋科技领先优势。三是在成果转化应用上下功夫。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激励机制,采取科研资助、股权投资、首台(套)保费补贴等方式,支持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研发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财政保障性扶贫政策,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对大气、地表水、海洋和重点区域给予生态补偿;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支持东平湖、黄河三角洲湿地、南四湖等生态治理。三是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分类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第五,支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对外开放是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在更大空间转换动能的重要举措。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围绕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立足山东开放发展的基础和优势,进一步优化财税政策供给。一是支持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建立支持外资外贸的财税政策,增强"双招双引"竞争力;完善财政奖补政策,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为依托,推广复制财税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国家战略平台驱动力;完善开发区财税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形成新的开放平台和增长动力。三是支持畅通国际互联互通大通道。完善欧亚班列和国际航线支持政策,畅通进出口货物流通,打造开放竞争新优势。
  第六,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调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发展战略,强化财税政策支持,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一是支持实施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对接融入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建立省级引导、市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一群两心三圈"建设发展。二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启动基层财政"强基固本"攻坚行动,实施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三是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民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的实际情况,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多元化筹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一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发展基金和民航机场发展基金运作,推行"铁路项目+土地综合开发+铁路运营分红"建设运营模式,增强交通建设项目筹资能力。二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实施"财政补助+政府债券+水费收入+N"筹资模式,支持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等一系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三是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5G商用、特高压、物联网等新基建项目。
  第八,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财税体制是调节政府、企业、社会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基础性制度,对引导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风向标"作用。这次出台的《财政政策》,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财税体制机制,形成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导向。一是强化体制激励。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在继续发挥转移支付保基本、促均衡功能的同时,整合设立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调动市县和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税收调节。结合"亩产效益"改革,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对"亩产效益"高的企业降低适用税额,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三是强化财金联动。整合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资金,推进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加快构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强化提质增效。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行"零基预算"改革,突出绩效导向,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集中资金支持八大发展战略。五是强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采购、会计审批、纳税服务等财税业务流程再造,建立健全降本减负长效机制,支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山东省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近日,山东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思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省医保局还公布了5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意见》提出,加快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聚焦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抓住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窗口期,加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力度,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遇有加快推动医改、重大卫生公共事件、发现存在突出价格矛盾或有其他急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情形,可即时调整。
  如何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省局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重点选择尚未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项目进行调整。此外,公众反映价格问题较多的项目、采用先进技术、成本效益较好的新增项目、"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中医、儿科等重点支持的项目,都是价格调整的侧重所在。
  《意见》提出,要平衡好调价项目、调价结构和调价幅度,调价预计增加的总收入与既定的调价空间基本吻合,支持重点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区域内实行分级定价。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
  据悉,按照每年原则上调整一次的要求,省医保局正在组织制订2020年医疗服务项目调价方案。
 
山东省会经济圈与郑州都市圈关中城市群全面对接协同发展
 
  据济南市发改委10月22日披露,济南市注重加强沿黄区域协作合作,与郑州、西安签署了《协同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推进省会经济圈与郑州都市圈、关中城市群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科学技术、文化交流等方面全面对接、协同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济南市高度重视,成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济南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出台《关于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行动的意见》,围绕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黄河安澜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产业能级提升、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打造黄河文化名城、沿黄区域交流合作等方面部署了十大行动和64项重大任务,为济南市推进落实黄河战略提供了基本思路。
  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中心城市,济南市也正在筹备发起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实现信用积分和信用报告互认,探索建立跨地区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为提升黄河流域整体社会治理水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辽宁省创新举措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辽宁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据悉,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公布"。
  《通知》指出要以"资质改革"和"市场创新"等举措,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打破限制束缚,支持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建筑业民企拓展更广阔的市场。
  多年来,具有单一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只能承揽同资质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受此限制,辽宁省建筑业企业承揽的项目多集中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领域,公路、水利等领域存在高资质企业少、市场份额不高等问题。为突破限制,《通知》明确,今后"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这对省内建筑业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参与更大市场竞争至关重要。
  据了解,辽宁省现有1.2万余家建筑企业,其中超过1/3为总承包企业,为了充分发挥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势,培养省内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辽宁省允许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直接申请高等级的专业承包。此举打破了原有专业承包资质需从最低级别逐步晋升的限制,大大缩短资质晋升周期。
  为鼓励省内企业与央企、省外企业联合经营,推动形成央企带动地方企业、国有企业带动民营企业、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实现重大项目工程质量可追溯、可回访的优势,针对辽宁省高速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道路桥梁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几乎被央企、省外大型建筑业企业占据的局面,《通知》规定,省内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多标段的,应至少选择1个至2个标段由省内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央企、省外企业等组成联合体招标;轨道交通项目应至少选择1个至2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省内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的,招标文件中应设置给予加分,从而为省内建筑业企业争项目、争市场、增业绩创造条件。
 
浙江启动"丝路领航"三年行动
 
  据悉,浙江省走出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加快培育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称《行动计划》),决定开展第二轮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工作。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浙江力争培育5家具有很强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全球布局力,占领价值链制高点,跨国经营指数高的领军型全球公司;新培育30家第二批本土民营跨国公司。
  在培育重点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增强开放平台功能,发挥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在对外开放中的主体作用。深化示范引领功能,鼓励本土民营跨国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批丝路明珠工程。
  《行动计划》强调,要强化浙江总部功能将本土总部打造为全球战略中心、管理中心、利润中心、研发中心。加快在产业链上游和高端环节布局,力争将本土民营跨国公司打造为全球产业链的"链主"企业。
  "按照新的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扩大行业、企业培育范围,根据市场内在需求培育民营跨国公司新主体;二是高质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引导本省民营跨国企业构建海外布局新态势;三是积极探索尝试,构建本省本土民营跨国公司跨国服务新体系,"浙江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介绍。
 
深圳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从试点条件、运作、管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进入深圳开展股权投资作出了规定。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必须注册在深圳,且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推动深圳金融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和引导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发展,金融局起草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外界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或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须注册在深圳。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25%以上,其余部分应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从发起主体来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由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形式发起设立,外国投资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在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净资产)规模不低于1亿美元等值货币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美元等值货币;(二)持有所在国家(地区)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中国投资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公募基金管理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金融机构或由其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二)在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净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近三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且累计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18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企业;(三)央企或央企控股企业、央企实际控制企业;(四)深圳市属国企或市属国企控股企业、市属国企实际控制企业。
  事实上,《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也提出,要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准入限制。而早在2017年9月22日,深圳市金融办、市经贸信息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业内人士指出,深圳在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外投资人制度)上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标志着深圳在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和引入和利用外资,支持本市科技创新发展上又上了新的台阶。
 
福建省开展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日前,福建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包括落实扶持政策、构建促进机制、推广专属产品、建立辅导队伍、提供岗位信息。
  根据安排,10月前,第一批在宁德、龙岩先行创建各10个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11-12月,有关部门根据上报材料研究确定省级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并予以授牌。2021年后,适时将成效显著的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中心以样板的形式在全省推广。
  实行贷款支持政策,将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贷款申请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致。
  实行利率优惠政策,4月15日之后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
  实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受理服务模式,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中心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业就业贷款作出绿色通道、优先审批、限时办结的服务承诺。
 
海南省出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据悉,海南省人民政府10月28日发布《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提出在2022年12月31日前整体迁入该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为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海南新推出多项奖励措施: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每年额度为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30%,规模以上企业不高于200万元,其他企业不高于100万元;鼓励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认定奖励。
  海南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自由贸易港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进口的原辅料、设备等按规定进入自贸港相关政策的"正面清单"或者不列入"负面清单",享受"零关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相关规定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该项政策明确,海南将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市县创新用地供给,实行带项目招标或者挂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应方式供地,同时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积极推行实施标准地制度,支持市县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向园区平台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等用地。
  在金融支持上,海南将依托银行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开发科技贷款保险资金池、融资担保、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等符合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科技金融产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信贷和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联合国报告称上半年全球FDI缩水近一半
 
  据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10月27日发布的投资监测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同比下滑49%,流入中国的FDI规模则相对保持了韧性。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FDI总规模为3990亿美元,同比缩水近一半,其原因是疫情期间各国采取的"封锁"措施导致现有投资项目放缓,而对全球经济前景的担忧也使得跨国企业重新评估是否投资新项目。
  相较而言,发达经济体外资流入下滑幅度更大。上半年,流入发达经济体的FDI约为980亿美元,同比缩水75%。其中,流入美国的FDI为510亿美元,同比减少61%,欧洲发达经济体更是出现历史罕见的外资负流入现象。同期,流入发展中经济体的FDI为2960亿美元,同比减少16%。
  报告显示,受信息产品和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跨境并购交易拉动,上半年流入中国的FDI为760亿美元,同比仅减少4%,规模相对保持了韧性。贸发会议投资和企业司司长詹晓宁补充说,事实上,截至今年9月,中国吸引FDI规模相较去年同期已呈增长趋势,增幅达2.5%。
  詹晓宁认为,中国外资流入之所以能保持较高水平,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成为最早控制住疫情并恢复生产的少数国家之一,另一方面则是中国政府采取了有效的投资便利化措施,帮助恢复和延续此前跨国公司宣布的绿地投资项目。
  詹晓宁强调,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部分地区还存在疫情进一步恶化风险,因此不仅跨国公司在全球构建的生产体系加大了对中国的依赖度,而且部分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再投资规模也有所增加。
  贸发会议表示,维持该机构此前对今年全球FDI将下滑30%到40%的预测,但同时警告此预测仍存不确定性,随着部分发达经济体暴发第二波疫情,全球FDI缩水的趋势可能持续更久。
 
欧洲央行维持三大利率不变
 
  10月29日,欧洲央行宣布维持主要再融资利率等三大利率不变,维持紧急抗疫购债计划(PEPP)规模在1.35万亿欧元。
  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在欧美迅速蔓延,德、法两国即将重启"封锁",欧洲多国也考虑不同程度地重启限制措施,令投资者担忧略微呈现复苏迹象的经济或再遭重创。
  摩根士丹利预计,欧洲各国还会陆续出台类似法国与德国的地方性支持政策,而欧洲央行或在12月再度放松政策。德意志银行一份报告也指出,欧洲央行或在12月出台综合宽松政策。
 
德国10月综合PMI环比下降
 
据悉,市场研究机构埃信华迈公司10月23日公布的月度调查结果显示,德国10月综合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上月终值54.7降至54.5。
  调查显示,欧洲疫情反弹导致不确定性增加,德国10月服务业PMI从上月的50.6降至荣枯线以下的48.9;制造业PMI从上月的56.4升至58.0,延续上升势头。
  埃信华迈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菲尔·史密斯说:"10月数据显示,德国经济在面对疫情反弹时展现了一定程度的韧性。"
  由于疫情冲击社会经济活动,今年4月,德国综合PMI曾降至历史低点17.1。综合PMI是衡量德国制造业和服务业总产出的指标。当该指标高于荣枯线50时,意味着相关行业经济在扩张,反之则为收缩。
 
日本央行预计2020财年经济萎缩5.5% 
 
  据悉,日本央行10月29日发布的经济展望报告宣布,2020财年(截至2021年3月)日本实际经济增长预期为负5.5%,2021财年日本经济增长预期从此前的3.3%上调至3.6%。
  新华社消息,此前,日本央行曾预计2020财年日本经济萎缩4.7%。
  报告同时下调本财年的通胀预期。报告说,受全国范围旅游促销活动等政策性因素影响,预计本财年日本剔除生鲜食品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将比上一财年下降0.6%,比此前预期降低0.1个百分点。
  日本央行当天结束为期两天的货币政策会议。日本央行表示,继续将短期利率维持在负0.1%的水平,并通过购买长期国债,使长期利率维持在零左右。
  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当天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经济恢复将是缓慢的过程。央行将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如果有必要,将继续推出进一步宽松措施。
 
日本核心CPI连续两个月同比下降
 
据报道,日本总务省10月2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9月日本去除生鲜食品外的核心消费价格指数(CPI)经季节调整后为101.3,同比下降0.3%,连续两个月同比下降。
  报告显示,9月造成物价下跌的因素主要包括:能源价格下跌导致汽油、电力等价格同比下降;受全国范围旅游促销活动影响,包括酒店住宿在内的文化娱乐服务价格继续同比走低。当月,水果蔬菜、手机通信等价格继续同比上涨。
  新冠疫情暴发后,日本政府今年4月至5月实施严格防控措施,国内经济活动受到抑制,核心CPI连续两个月同比下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放松,6月和7月核心CPI曾止跌企稳。但8月和9月核心CPI再次连续下降,显示日本通货紧缩压力进一步加大。
 
投资分析点评
 
▲国内植物肉初创企业星期零再融资
 
  10月29日,总部位于深圳的中国植物肉初创企业星期零宣布完成上亿人民币的A+轮融资,光速中国领投,老股东经纬中国、愉悦资本、云九资本跟投。
  星期零计划将本次融资投入研发面向C端消费者的产品,并在深圳自建工厂,提升生产研发效率。
  星期零成立于2019年8月,今年8月刚完成千万美元级的A轮融资,云九资本领投,经纬中国和愉悦资本跟投。
 
▲中核钛白拟建全球最大富钛料基地
 
  10月28日晚间,中核钛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德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德晟)当日与哈密市政府签署《招商引资框架协议》,未来计划在哈密投资100亿元建设年产200万吨优质富钛料深加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将建成全球最大富钛料生产基地。
  在上述项目中,一期年产50万吨优质富钛料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期限2年;二期50万吨项目计划于"十四五"期间完成;三期100万吨项目择机实施。
  根据协议,哈密市政府承诺将积极落实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开工前做到"七通一平"。积极协调该项目与相关合作电力企业直购电政策;在该项目未取得直购电政策阶段,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双边、多边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争取新疆最优惠电价等。
  新疆德晟注册资本为16988万元。其中,中核钛白出资8663.88万元,占比51%;新疆湘晟出资7644.6万元,占比45%;哈密瑞泰出资679.52万元,占比4%。
  业内人士介绍,富钛料一般指二氧化钛含量不小于75%的钛渣或人造金红石,是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的重要原料。70%高钛渣可进行硫酸法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90%以上高钛渣可进行氯化法钛白粉生产。新疆德晟的投资方之一的哈密瑞泰就是进行采矿和矿产品加工冶炼的企业。
  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中核钛白正在新疆和一些小型矿企洽谈收购事宜,有意整合新疆地区钛矿产资源。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核钛白产能扩张日益加速。8月19日,中核钛白亚洲钛业生产基地在白银市举行签约仪式,50万吨清洁生产工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启动,将形成全世界单体规模最大的钛白粉生产基地。该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60亿元,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全部投资。
 
▲杭萧钢构拟定增募资不超12亿元
 
  据悉,杭萧钢构10月28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计划投资杭萧钢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智能制造、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BP合资公司计划年内建设100座充电站
 
  10月23日,英国石油公司(BP)与滴滴的合资企业BP小桔位于上海的首座快速充电站投入运营。这座充电站选址于上海浦东新区一座高档酒店的地下停车场,包括13个充电桩,并配备有25个充电枪。
  BP小桔的全称为碧辟小桔新能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目标是在全国铺开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年内在国内建设100座快速充电站。在上海充电站开通前,BP小桔已在华南的广州、深圳等七座城市运营了16座快速充电站,目标客户包括滴滴的网约车车主、私人轿车和物流车队。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中国宝武对中钢集团实施托管
 
  据悉,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大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国资委决定,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中钢集团进行托管。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一是成立中钢集团管理委员会,中国宝武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德荣任主任,全面负责托管期间各项工作;二是抓紧制定托管实施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托管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分析研判,保障中钢集团生产经营稳定;四是深化中钢集团内部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
 
▲宁波银行大股东减持1.01%
 
10月23日晚间,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当日收到股东雅戈尔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雅戈尔集团于2020年9月16日至10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宁波银行股份60396983股,占该行总股本的1.01%。
 
▲中国能建拟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
 
  据悉,葛洲坝10月27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能源建设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葛洲坝,即中国能源建设向葛洲坝除葛洲坝集团以外的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葛洲坝股票。葛洲坝集团所持有的葛洲坝股票不参与换股且不行使现金选择权,该等股票将在本次合并后予以注销。
  本次合并完成后,葛洲坝将终止上市,中国能源建设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葛洲坝集团承继及承接葛洲坝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葛洲坝最终将注销法人资格。
中国能源建设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源建设原内资股将转换为A股并申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中国能源建设本次A股发行价格为1.98元/股,葛洲坝换股价格为8.76元/股,本次中国能源建设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的换股比例为1:4.4242。
 
  ▲太极集团实控人将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
 
  据悉,太极集团10月27日公告称,涪陵区国资委与中国医药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药、涪陵国投及太极有限,就对太极有限增资事宜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完成后,太极有限的股权结构将由涪陵区国资委100%控股变更为:涪陵区国资委持股15.9164%;涪陵国投持股17.417%;中国中药持股比例66.6666%。
此次控股股东增资完成后,公司实控人由涪陵区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建筑推出巨额回购方案用于股权激励
 
  据悉,央企股权激励新规实施已近一年,受益于新规放开了多重限制,各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形式越来越灵活。10月23日晚间,中国建筑(601668)抛出10亿股重磅回购,作为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告显示,中国建筑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76.6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66元/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5亿股,不超过1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19%-2.38%。
  公告指出,本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2800人,主要针对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有重要影响的关键员工,主要包含对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骨干员工。另外,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以及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中国建筑是世界最大的工程承包商,经营业绩遍布国内及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国绝大多数的300米以上超高层,众多技术含量高、结构形式复杂的建筑均由中国建筑承建。
 
▲陌陌创始人唐岩辞任CEO
 
  10月24日,移动社交应用陌陌(MOMO.NASDAQ)发布公告称,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王力将接替创始人唐岩成为陌陌新任首席执行官,唐岩则继续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任命将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37岁的王力是陌陌创始合伙人。王力从2014年开始担任首席运营官;2017年,王力进入公司董事会,一年后升任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业务和职能。
  2011年,时任网易总编辑的唐岩与前网易产品经理雷晓亮、高级技术人员李志威辞职离开了网易,后来他们创立了陌生人交友软件陌陌,唐岩担任公司CEO。三年时间,陌陌用户规模破亿,2014年12月,唐岩带着"陌陌"在纳斯达克上市。2018年2月,"陌陌"以7.6亿美元收购了当时在陌生人社交领域排第二的"探探",也成为该领域的绝对头部,2019年,唐岩还被入选胡润全球富豪榜40岁以下的"全球少壮派白手起家榜",以90亿人民币的身家,排在第40名。
  虽然早在2015年,陌陌赶上了直播的第一波浪潮,实现扭亏为盈,但到了2020年,随着抖音、快手、B站等新平台的崛起,陌陌的增长遇到了瓶颈。2018年收购的探探目前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王力上任之后,"创新"仍将是陌陌内部的主基调。他表示,"陌陌是中国互联网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依靠自主孕育创新,而非在硅谷滴血认亲发展起来的公司,创新的基因深深驻扎在公司的动脉之中。"同时,集团也会积极利用现金和其他资本工具,更主动地在市场上寻找潜在的机会,他将主导并直接负责新的战略项目。
 
▲南水北调集团公司成立
 
  10月23日,国有独资的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暂定注册资本1500亿元。该集团将切实建好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加快形成"四横三纵"国家骨干水网。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唯一跨流域、超大型供水企业。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大范围跨区域水资源调度的重要工程,是将水资源相对丰富的长江流域的水,调集到水资源相对缺乏的西北和北方地区。目前,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已超过三峡工程,成为世界最大的水利工程。2020年以前由水利部代表国务院管理,此后转归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目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已至六周年。水利部最新数据显示,南水北调中线2020年度向北方供水及生态补水均创历史新高,向河南、河北、天津、北京供水83亿立方米,其中生态补水23.6亿立方米,工程运行正常。南水北调中线自2014年12月通水以来,供水量持续增长,水质稳定达标,已成为众多沿线城市供水的生命线。
 
▲长三角投资公司成立
 
  10月23日,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朱家角古镇举行公司成立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在揭牌签约仪式上,长三角投资公司与青浦区人民政府、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国泰君安、中国太保、华建集团、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等13家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长三角投资公司是上海市委市政府为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于2020年5月决定在整合长江联合集团等存量资源基础之上,成立的一家直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7月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亿元,为上海市属功能保障类企业。
  长三角投资公司将以示范区为公司发展起步的主战场、主阵地,正式拉开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示范区建设的序幕,加快西岑科创中心建设和环淀山湖综合整治,积极参与水乡客厅的投资建设,不断提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长三角投资公司以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主责主业,努力打造专注于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投资和投资服务平台,成为上海市国资国企对接苏浙皖的合作平台、联合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参与示范区开发建设的实施平台,成为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者、产融合作投资的价值创造者、特色产业园区的开发运营者,代表上海参与长三角示范区建设,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
  下一步,长三角投资公司将加大国企综合改革力度,做强主业、做优业态、做实创新,构建新体制,锻炼新队伍,呈现新面貌,不断提升"平台"的搭建能力,不断提升邀请各类资源前来"唱戏"的服务能力,携手签约合作伙伴,不断扩大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朋友圈。
 
▲人保资产拟申请独立公募基金牌照
 
  据悉,一直以事业部形式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资产"),正计划将事业部制升级为独立牌照。证监会10月23日披露,人保资产提交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资格审批》材料,证监会已接收相关材料。
  2017年1月,作为国内保险资管行业的"领头羊",人保资产报送的公募基金业务资格请示获得证监会批复。人保资产以公募事业部的方式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据悉,2013年,《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发布,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开展公募业务。一批大型保险机构相继向监管层递交了公募基金业务资质申请。目前,保险机构涉足公募基金的路径有三条:一是新设基金公司,二是收购现有基金公司,三是事业部形式。
  人保资产、泰康资产以事业部的方式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太平资产和太保资产则分别收购了中原英石基金、国联安基金,其余则独立新设了公募基金公司。
  对于保险资管公司涉足公募基金的三种路径,业内人士认为"各有利弊,各自取舍"。事业部形式的优势在于成本低、改制快,但在审批效率上相对不具备优势;而新设或收购基金公司的效率更快,但管理、运营等成本更大。
 
▲字节跳动发布"大力教育"品牌
 
  据悉,抖音、今日头条的母公司字节跳动,正在把教育业务作为最新的战略重点。10月29日,字节跳动教育品牌暨智能作业灯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宣布启用全新教育品牌"大力教育"。
  字节跳动创始人兼CEO张一鸣表示:"我们对教育行业的探索还在早期阶段,这是一个很有创新空间和社会价值的行业。大力教育的品牌独立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对教育事业会长期有耐心。"
  作为字节跳动旗下首个公开发布的业务独立品牌,大力教育承接字节跳动所有教育产品及业务,由原教育业务负责人陈林出任CEO。
  陈林表示,大力教育未来将专注于"大教育"领域,深耕教育服务的所有场景、赋能教育生态中所有参与者,并始终关注人的成长。未来不排除将教育业务分拆并独立上市的可能性。
  早在2016年,字节跳动就开始关注教育领域,并于2018年起陆续投资一些教育公司。目前,字节跳动教育业务横跨Pre-k、K12、成人教育多年龄段,旗下产品包括清北网校、GOGOKID、瓜瓜龙启蒙、开言英语、极课大数据、Ai学、教育硬件等,将全部由大力教育承接。据了解,大力教育的员工已经超过1万人。
  陈林表示,大力教育会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创造力"和"自我发展力"。这三个方面构成了大力教育业务希望发力的"大教育"。
 
▲凯雷将以20亿欧元从西门子收购弗兰德
 
  10月29日,美国凯雷投资集团宣布,同意以20亿欧元从西门子收购机械传动和电气传动企业弗兰德(Flender GmbH)。
  总部位于德国的弗兰德生产适用于各行业的变速箱、联轴器和发电机,在风能领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2020财年的销售额预计为22亿欧元。
  凯雷亚洲基金董事总经理冯军元表示,中国已承诺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他们十分看好中国和亚洲地区风能发展蕴含的巨大增长机会。
  本次交易还需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
 
▲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去世
 
  据报道,韩国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10月25日去世,终年78岁。
  李健熙被视为三星崛起的缔造者,他为三星留下的企业发展遗产以及他去世后的遗产继承问题瞬时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李健熙2014年因急性心肌梗死入院,随后一直留院接受治疗,因病情恶化于25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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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企业家精神是深圳成功的秘诀
 
证券时报10月29日刊发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杨海波的文章指出,善待企业家精神是深圳成功的秘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是指部分人所具有的组织土地、劳动及资本等资源用于生产商品、寻找新的商业机会以及开展新的商业模式的特殊才能。深圳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同时也要建成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就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把企业和企业家当做“心肝宝贝”,让深圳在新时代、新机遇下成为创业创新最理想的沃土。
  对于企业家精神理解的深化,本身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体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就是创造出让企业家精神自由、充分发挥的舞台。在计划经济时代不需要企业家精神,工厂管理者只需要把上级交代的生产任务完成即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一大批企业家成长起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从企业家视角看,国家之间的竞争就表现为谁更有能力发掘企业家精神,而不让“企业家精神”成为被埋没的“金子”“矿石”。深圳作为改革开放最前沿地带,之所以能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城市,主要因为深圳提供了创业创新沃土,让企业家精神在这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了企业家才能(精神)是重要的生产要素论断。科斯曾深刻地阐述过企业理论,并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为界定企业和市场的行为边界提供了理论支撑。熊彼特认为要从五大创新的视角理解企业家精神,分别是采用新的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销售市场、获得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新的供应源、实现新的组织。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家的本质特点。拉弗提出了“减税会扩大企业自由度以及促使社会繁荣”“一定范围内的减税会扩大税基”等建议,受到世界各国企业家的追捧。未来,特别需要这样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们善于捕捉新兴技术的价值实现和全球相关市场信息;为未来颠覆性商业模式做好准备;对尚未涉足之领域具有冒险精神;对现实“红利”、资本逐利基本格局的超越。
  当前,中国面临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压力,呵护与激发企业家精神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密码。假如对企业家精神理解不透彻,在具体制定政策时会抓不住要领,甚至会“好心办坏事”,起到南辕北辙的效果。从理论上讲,企业家精神包含了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对于一般要件,可以通过学习和培训养成,比如MBA教学,标准化建设是一般要件的精髓;对于特殊要件,主要是先天占主导地位(性格、气质及天赋等),后天很难培养,但是特殊要件需要特殊土壤才能生根发芽,也可以说“企业家精神常有,而能激发企业家精神的氛围不常有”,对特殊要件应该是启发式引导。
  张维迎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诞生了各具特色的三代企业家:第一代企业家带有鲜明的泥土气息,上世纪八十年代苏南地区的乡镇企业家为了开展业务把企业挂靠在政府名下,随着企业发展和环境变化部分经营者“赎买”了企业,成长为“农民企业家”。第二代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家是下海的体制内工作者,随着工商业者社会地位的大幅度提升,人们的偏见逐渐消除,体制内工作者也开始施展抱负,他们顺势而为投身于工商业的海洋中。第三代企业家以回国创业的“工程师企业家”最为耀眼,多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新经济业态,比如张朝阳、李彦宏等。通过对比研究,三代企业家在融资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别:“农民企业家”离不开“土地”等乡土要素,会以个人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第二代企业家因为从体制内脱离,带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多以银行贷款为主;第三代企业家擅于把握市场信息,也具有国际眼光,融资多以风险投资为主。按照张维迎的逻辑延展,进入新时代之后,企业家面临的国内外局势都发生了大的变化,第四代企业家要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以实体经济为主战场,努力打造一支庞大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家队伍。当前,深圳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孕育第四代企业家的各种条件,前几代企业家的创业成败经验给了后人深刻的启示,又加上处在一个经济向纵深发展的时代,并且深圳经历了四十多年发展,已经站在了世界经济的最前沿,前三代企业家完成了追赶,第四代企业家要担负起超越的责任与担当。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做到“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今年10月,又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从营商环境角度看,即要求深圳不仅要对标全球一流营商环境地区,还要超越它们,形成先行引领的态势,汇聚全国、全球有创业梦想的人,让他们的才华在深圳充分发挥出来,换言之,深圳要打造成为全球营商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既要有立足于中国的责任与担当,也要有面向世界的开放胸怀。
  改革开放的过程,即是通过宏观层面的不断改革促进微观经济主体不断释放活力、形成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的过程。全球经济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国家之间的竞争最终会体现在企业的竞争上,企业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强大的企业创新是国家综合实力最直接体现。为此,中国把企业家精神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同时,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激发与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企业家精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发与弘扬。深圳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出更加公正良好的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企业家精神,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在深圳安心创新与创业。
 
领导者的这三种习惯,会让公司陷入恶性循环
 
哈佛商业评论日前刊发咨询公司Navalent的联合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罗恩·卡鲁奇的文章指出,无论是管理一家公司,负责某个职能部门、地区市场还是业务单元,领导者对下属影响都相当大。基层员工往往根据领导的反馈判断自身行为。这样一来,无论好坏,领导者对团队的习惯都会产生影响。领导的行为相对公开,如同在大屏幕上播放一样,所以责任重大。遗憾的是,很多团队领导不够重视这一责任。其后果可能比大多数领导团队想象的严重得多。
  如果领导得当,团队可保持步调一致,增强凝聚力。而最糟糕的情况下,领导团队变成坏榜样,一些严重的劣习得到容忍,甚至还获得奖励。以我30年来与多个领导团队合作的经验,三种领导层的习惯对公司负面影响最大。以下是我对解决相应问题给出的建议。
  主次不分
  大部分领导团队不会有效利用时间,简直让人吃惊。他们很随意地设定会议日程,(如果要开会的话)经常只提前几天决定日期。讨论经常偏离主题,喜欢纠结于细枝末节。即使开会也做不出决策,拿不出方案解决问题。咨询公司RHR International做的一项研究显示,业绩出色的领导团队之中,93%善于优先处理最重要的问题,96%能把精力集中在正确的问题上。而业绩不佳的领导团队中,只有62%的团队能处理好主次,53%的团队摆正了处理问题的重心。如果领导团队分不清轻重缓急,影响会很严重:浪费资源,浪费精力,混乱变成常态。
  我曾和一家科技服务公司合作。在营业收入计划方面,该公司的美国东部地区业绩不如中部和西部地区。经过仔细了解,我发现东部地区的领导团队每周都要调整促销活动,而其他地区一个月调一次。而且,东部地区明明安排每两周开一次会,实际上每次开会平均间隔六周。会议时间大概45分钟,一般领导紧急接电话或者要处理什么急事就匆匆散会了。东部的业务部门像没头苍蝇一样,一个受访成员表示:“我们从来搞不清什么最重要。如果某天有人因为什么事冲我大喊大叫,这事就优先办。”
  高效领导团队能把各种事务的优先次序分得很清楚。他们的精力只放在战略地位最重要的事项上,而且不会分心。他们坚持明晰的决策流程,而且确保整个组织清楚了解工作重心。
  恶性竞争
  领导团队之间的竞争并不鲜见。毕竟,领导想晋级,想争夺“重要任务”,就得从同僚中脱颖而出。但假如领导者都太过信奉个人主义,争抢资源、地位、影响力,以及最常见的争夺目标——老板的位子,团队就可能四分五裂。我曾经短暂合作的一位首席执行官就喜欢鼓动团队内部竞争。他故意给团队成员设定彼此冲突的目标,认为这样有助于产生最好的创意。实际上,他的做法导致了团队成员严重钩心斗角,还故意隐瞒信息。
  恶性竞争让团队信任度下降。如果团队成员不相信同事的动机和默认的安排,就会出于自保、甚至自私行事,避免职场失败的风险。一旦工作进展不顺,成员就会相互指责,没人愿意承担责任。当成员之间失去信任,团队几乎不可能做出重大决策并顺利执行。倘若整个团队都知道决策各方意见并不一致,也很难要求其他团队成员执行。
  我们曾经分析一家公司的问题,该公司制造部门一名员工提到供应链同事时吹嘘道:“我五年都没和他说过话,即便一直到退休都不跟他说话也无所谓。”两人的仇怨其实因为两个部门领导恶意竞争,结果影响了两个部门的业绩。结怨以来,客户对发货延误和出错的投诉有增无减。新上任的公司首席执行官得知两个部门不和之后,将部门领导叫到自己办公室。首席执行官听双方讲述各自理由后,对他们说:“给你们一个月时间理清问题,协调好两个部门通力合作,不然你们俩都走人。”
  领导团队必须通力合作。领导者要有共同的目标,一同承担责任。RHR International的研究显示,高效领导团队推动成员为共同目标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是低绩效团队的五倍。应该团结力量一致对外。
  徒劳无益的冲突
  假如领导团队处理冲突和信息不当,组织内的其他成员就会效仿。RHR研究显示,87%的高绩效领导团队能有效处理冲突,信息公开透明,82%的高绩效领导者互相交流建设性的反馈。只有44%的低绩效领导团队能有效处理冲突,52%的低效团队领导者交流反馈并公开信息。两类团队表现差异极大:在高绩效领导团队,员工平均工作投入程度高达87%,而在低绩效领导团队,员工投入程度降至45%。
  团队内部应禁止背后讲同事的坏话,隐藏真实看法,以及决策做出后暗地里拒绝执行。领导团队应该对禁止行为出具书面规定,让公司的其他成员都了解相关规定并各自承担责任。我见过最优秀领导团队亲自拟定行为准则,向全公司公示并定期评估领导表现。以我的经验来看,当领导知道全公司都在盯着自己如何履行规矩,在破坏规矩以前就会三思而行。
  既然领导团队全天的行动都要被摄像机拍下,那为何不借此机会培训公司员工?跻身领导团队应是一种荣耀。伴随着荣耀的还有一份责任,那就是:作为领导应该身先士卒,要值得员工们当成榜样。   
 
信息化建设
 
银保监会将加大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监管力度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近日,银保监会完成了《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起草工作。
  《办法》所适用的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保险机构将与本机构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持续处理的行为。银行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当中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按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根据总体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本机构信息科技战略目标相适应的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体系,将信息科技外包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由于外包而引发的风险。
  《办法》出炉的一个大背景是,近几年的监管实践发现,信息科技外包是当前银行保险机构的风险多发领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范围不断扩大;二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形式趋于多样;三是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活动风险频发。因此,信息科技外包作为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一个重要领域,需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约束,加大监管力度。原银监会于2013年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下称《指引》),对规范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保险行业尚无专门的监管规范。
  为此,从"补短板"的角度,将制定银行业保险业融合统一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规制列入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银保监会法规制修订计划。本次编制拟在原银监会《指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原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指引》有关章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最新进展和金融科技发展形势进行编制,形成《办法》。
  《办法》编制原则体现在以下三点:继承性原则,本次编制工作拟在银行业、保险业已有规制的基础上开展,保障与已出台的相关规制衔接一致;发展性原则,拟参考当前风险的形势变化,结合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基于近年来实践的反馈对现有规制进行适度调整,保障规制的发展与形势和实践的要求相匹配;国际性原则,拟在编制中充分借鉴国际相关规则,促进银行保险业信息科技外包监管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的核心是对外包生命周期内各种活动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控制。因此,此次《办法》主要围绕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着重考虑四个层面:一是治理层面。为了保障信息科技外包与IT战略、业务战略的一致性,有效管控外包风险,需要在治理层面对信息科技外包作出框架性安排,提出监管要求,包括外包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流程等。二是管理层面。信息科技外包是一种流程性的活动。从监管角度,外包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风险,在管理层面对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全流程的关键环节提出要求,核心是准入和监控评价,体现监管当局对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信息科技外包工作当中风险控制活动的基本期望。三是风险层面。外包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互依存。从风险的维度,特别是对外包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独特风险,如跨境外包风险、集中度风险、非驻场风险等,提出进一步的管理要求。四是监管层面。为了对信息科技外包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必要从监管的角度,对事前报告、监管评估、风险监测、监督管理、现场核查、监管问责等措施作出原则规定。
 
证监会明确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度化
 
  据悉,为落实新《证券法》,证监会前期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为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方便从事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证监会制定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第九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科技监管类第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副主任葛一苗表示,证券期货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高度依赖信息技术系统。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证券期货市场得到广泛的应用,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成为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同时,其安全问题和规范问题也备受关注。新《证券法》第160条规定了从事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上述规定将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作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充分体现了对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科技监管类第1号》包括备案范围、备案系统、备案程序等,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备案工作。应用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展备案工作,对备案信息采集系统的访问地址、用户账号注册方式等作了具体说明;将《备案规定》的备案事项概括为首次备案、重大事项备案和年度备案三种备案类型,结合备案信息采集系统的各个报送栏目,分别说明了三种备案类型所需报送的材料内容、材料载体、材料提交的具体栏目、提交流程等事项。
  二是细化备案程序。依次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报送备案材料、证监会科技监管局查阅备案材料、备案材料补正、办结备案、备案信息公示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作出说明。
  三是优化基金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备案安排。鉴于部分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同时从事证券、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为减轻市场机构负担,要求基金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比照本指引有关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同时从事证券和基金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业务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只需进行一次首次备案即可。
 
工信部将支持重庆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10月23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079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支持重庆在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领域高质量发展,与印度等国开展国际合作。
  一是支持重庆市持续推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当地企业积极参与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加快当地数字产业化步伐。支持重庆等地在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数字经济领域与印度相关企业开展合作。
  二是在编制"十四五"医药产业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重庆生物医药产业与印度等国开展国际合作,通过规划引导、产业专项、试点示范等方式,推动重庆加强产业集聚区专业化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庆医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印度等国重点医药企业落户重庆,提升区域医药产业国际合作水平。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
 
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这是协会按照《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监管制度,面向依法通过互联网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发布的反洗钱行业规则。
《工作指引》共分七章69条,包括总则、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风险管理与内控机制、合规管理和行业自律等内容。
  《管理办法》要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建立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反洗钱工作机制。为此,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协调其他行业自律组织,分业态持续推进反洗钱规则建设。《工作指引》重在引导从业机构执行《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并非新创设反洗钱义务。因此,《工作指引》严格遵循人民银行确定的“风险为本”反洗钱方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并明确了从业机构开展反洗钱应当遵循的一些操作性规范。
  发布实施《工作指引》,将有利于督促引导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有效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健全行业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部署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
  2019年1月以来,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已组织550家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网络监测平台向人民银行进行了反洗钱履职登记。《工作指引》提示,从业机构应当自获准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监测平台向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履职登记,主动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
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是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国内外监管部门允许市场主体进行金融创新实践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全球同业一致尊崇的负责创新理念的应有之义。下一步,协会将认真落实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反洗钱工作部署要求,加快行业反洗钱规则建设,组织引导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反洗钱意识、增强反洗钱能力,切实有效防控洗钱风险。
  互金协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是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职责。
 
约180家网信单位组建网络内生安全联盟
 
  据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筹建,紫金山实验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清华大学等约180家网信领域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10月28日在南京成立。这是我国首个专门关注网络内生安全的行业组织,旨在有效提升我国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网络内生安全是网络安全领域的新兴概念。传统的网络安全防御好比"打针吃药",是在出现病毒攻击等问题后修补漏洞,亡羊补牢。而内生安全的防御思路,则是防患于未然,在系统设计之初就植入防御机制,相当于增强网络机体自身的"免疫力"。
  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副局长陶青说,新一代通信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加速了社会融合,这在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现在,保障网络安全需要"内外并重"。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的成立,将是内生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起点。
  自2018年起,由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内生安全系统和设备在南京紫金山实验室以竞赛模式开放,接受全球白帽黑客攻击。截至目前,该系统经受600多万次攻击,无一人攻破。
  中国工程院院士、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专委会主任邬江兴说,在联盟内部,各单位可以在基础专利许可、信息发布、技术合作等各方面建立"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集聚创新力量,力争在攻坚克难和推动产业化应用上有所作为。
 
国内以海岛为应用场景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在沪正式启动
 
  据悉,上海金山华东无人机基地成为国内以海岛为应用场景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10月28日,在沪举行的第二届华东无人机基地创新发展论坛上,试验区揭牌并正式启动。
  试验区启动后,华东无人机基地将重点在无人机适航审定技术研究和海岛间低空智能运输两个领域试验探索,在无人产业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民航提供飞行数据、检验检测支撑,并为无人机在海岛场景物流运输领域大规模商业化探索提供全方位支持,进一步提升海岛间快件、生鲜等高品质、高附加值物品运输效率。
  试验区的落成,也将为上海金山无人机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未来,上海金山将打造以生鲜为主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延伸文旅产业,促进消费体验模式升级;以无人机商业化物流常态运行为基础,吸引研发制造型物流无人机企业实施集聚发展;以适航审定技术研究中心运行为抓手,拓展无人机运行场景,加快形成以无人机整机研发制造、软件开发等无人机上下游产业链,打造集商业价值链、要素创新链、应用生态链、配套产业链齐全的无人机产业生态圈。
  2018年8月30日,华东无人机基地正式在上海金山揭牌成立,经过两年的发展,累计引进各类应用服务型、研发制造型无人机企业23家。目前,基地拥有陆上58平方公里、海上200平方公里空域,建立海上及陆上试飞起降点、两条无人机测试跑道,同时与舟山建立了空域共享机制。  
 
约180家网信单位组建网络内生安全联盟
 
  据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筹建,紫金山实验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清华大学等约180家网信领域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10月28日在南京成立。这是我国首个专门关注网络内生安全的行业组织,旨在有效提升我国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网络内生安全是网络安全领域的新兴概念。传统的网络安全防御好比"打针吃药",是在出现病毒攻击等问题后修补漏洞,亡羊补牢。而内生安全的防御思路,则是防患于未然,在系统设计之初就植入防御机制,相当于增强网络机体自身的"免疫力"。
  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副局长陶青说,新一代通信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加速了社会融合,这在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现在,保障网络安全需要"内外并重"。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的成立,将是内生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起点。
  自2018年起,由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内生安全系统和设备在南京紫金山实验室以竞赛模式开放,接受全球白帽黑客攻击。截至目前,该系统经受600多万次攻击,无一人攻破。
  中国工程院院士、网络空间内生安全技术与产业联盟专委会主任邬江兴说,在联盟内部,各单位可以在基础专利许可、信息发布、技术合作等各方面建立"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集聚创新力量,力争在攻坚克难和推动产业化应用上有所作为。
 
区块链在国内金融领域的应用没有形成产业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原科技司副司长李晓枫近日在第三届华夏时报产业区块链峰会上表示,金融数字化转型就是金融产业的数字化,2016年至今,国内金融机构区块链项目在国家网信办备案的所有服务里面占比20%。但仔细分析这些项目会发现,虽然数量很多,但是深度不够;区块链的运用范围虽然很广,但在金融领域却没有形成产业。
  李晓枫认为,数字货币的落地是更广义的,做好区块链不一定要做比特币,在中国来讲应是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逐步落地以后可以打开一个更大的想象空间。未来几年,通证、区块链等将对金融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支付系统、人民币国际化等。如果把数字证券、交易所资产托管法律法规等问题解决了,金融数字产业将走向一个新发展阶段。
 
企业信息员园地
 
应用工业互联网赋能支撑防疫物资的协同生产与转型发展
 
  特约信息员陆群 王协忠
  据有关部门提示,世界性疫情波动,不确定因素很多,难以预测,防控工作还要持续相当长的时间。纺织行业是防疫物资生产的重点行业,应用工业互联网赋能防疫用纺织品(口罩、防护服等)的协同生产与快速转产,才能有力支撑对疫情的长期防范。
  当前,疫情余温反复波动下传统供应链被打破,防疫物资企业生产面临较大困难,多家工业互联网机构 “医疗卫生用纺织品防疫物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优势,盘活分散的数据资源,融通大中小企业供应链,连接防疫物资生产供需两侧,着力解决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中“缺材料、缺设备、缺专家、产能低”的问题,为防疫物资产能供给保驾护航。同时,平台可通过产能合作,解决口罩生产中原材料熔喷无纺布紧缺等问题,有效对接履盖相关区域企业的产能。
  为了解决防疫物资转产困难和产能不透明的问题,航天云网还推出了开箱即用的口罩生产管理一体机(内嵌安全可控的indics 工业操作系统、口罩生产管理MES、设备巡检系统等)成功支持企业一周内顺利转产。口罩企业依据内嵌的口罩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系统组织生产,同时管理者能在云端和手机端实时获知产线、设备的状况,进而帮助企业进行设备远程运维监控、产能分析、生产质量追溯,实现口罩生产的精细化运营管理。企业的产能、产量信息可汇聚到云端作为应急物资生产数字地图的重要数据来源。
  当前,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虽然发展很快,但总体还处于一个初步发展阶段。根据纺织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未来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将进一步围绕提升行业资源的配置效率等目标,除了提升企业数字化能力这一工业领域共性的需求外,还将重点在增强产业链协同、服务中小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支撑行业创新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和深化应用。为此,围绕以下几个环节强化工作力度乃当务之急。
  一、强化产业链协同拓展功能。
  这是未来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发展最能产生显著效果的领域,由于纺织行业产业链较长,工业互联网会首先在一些关键的产业链环节协同效率提升方面发挥赋能和重要支撑作用,其中,作为提升行业供应链效率有效手段的共享制造模式的应用会继续快速拓展,相应的服务会覆盖更多中小企业;以优势面料企业为核心与下游中小服装企业实现协同设计、以优势品牌服装企业为核心实现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防疫用纺织品生产供应协同等产业链协同应用的平台服务会更多涌现。此外,随着应用不断深化,纺织行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将向全产业链延伸拓展。
  二、培育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纺织行业中小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的速度必须加快,企业通过业务上云上平台,一方面实现数字化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企业可融入到平台服务所覆盖的供应链生态圈,获得更多市场机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工业互联网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云化服务方面的作用会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服装、面料等中小企业多、资源优化配置需求高的产业环节,将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三、提供符合产业特色的集群服务。
  工业互联网将在推动纺织产业集群经济高质发展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纺织行业拥有大量特鲜明的产业集群地,共性需求突出,对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公共服务需求高。因此,工业互联网在产业集群落地应用,构建产业集群区域资源汇聚与优化配置生态环境,提供符合产业特色的集群服务,仍然是末来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的发展重点。
  四、催生纺织行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纺织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互联网创新应用较多的行业,在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带动与支撑下,未来纺织行业依然会不断涌现符合技术、市场发展需求的新模式、新业态。一是个性化定制。  
  打造服装定制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积累海量板型、款式、工艺等数据,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服装设计的需求。二是产能共享服务。对己有若干服务商搭建以产能共享服务为核心功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平台服务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实现产业链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协同,达到提升企业效益,提升供应链效率,服务中小企业的目的。三是服务型制造。设备生产商通过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将企业服务延伸,开展设备远程运维、企业生产管理等服务,通过与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树根互联合作,开展缝制机械设备后市场服务方面的探索实践,打造行业云平台,为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客户提供服务,通过对设备实时工况、运行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等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形成诸如远程运维一体化提升售后效率、降低零配件库存成本、精准营销、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促进产品研发等价值应用。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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