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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6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近日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在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和省长刘国中陪同下,先后来到商洛、安康、西安等地,深入自然保护区、贫困山区、社区、学校、企业等,了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等情况,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调研,看望慰问干部群众。
  23日上午,习近平听取了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对陕西各项工作予以肯定。习近平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带来挑战。希望陕西广大干部群众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在新时代各项工作中取得新气象新作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习近平强调,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加大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习近平指出,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改革举措,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构筑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
  习近平强调,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清洁生产,推进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
  会议指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汇聚众智众力科学民主施政、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去年国务院部门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7162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3281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7.8%和85%。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1500余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打好脱贫攻坚战、增强创新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会议要求,要以高度责任感,继续抓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凝聚共识,更有针对性做好政府工作。一要将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向代表和委员问需问计问策,把他们的真知灼见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要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出实招,努力推动加快解决。对代表和委员反映集中的事项,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答复承诺要做的工作必须尽快落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三要把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通过邀请调研、专题座谈、登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建立政府部门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联系的"直通车"。要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一业带百业",既助力产业升级、培育新动能,又带动创业就业,利当前惠长远。一要根据发展需要和产业潜力,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强化服务。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为投资建设提供更多便利。二要着眼国内需求,以应用为导向,挖掘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的潜能,积极拓展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瞄准产业升级和智能制造发展,引导各方合力建设工业互联网。适应群众数字消费新需求,促进网上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应用。推动通信与相关行业双向开放与合作,消除行业应用壁垒,为平台经济发展和行业开放融合营造良好环境,构建平台及其参与者互促共赢的生态。保障个人隐私和网络、数据安全。三要深化相关领域国际开放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
 
  据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4月2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之所以能够有力推进,根本原因是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了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20-2021年)》等。
  会议听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科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改革思路汇报。
  会议指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医疗物资保障是重要基础支撑。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领导下,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多措并举,紧急组织企业迅速复工达产、多种方式扩大产能和增加产量,实行国家统一调度,建立绿色通道,保障了重点地区医疗物资供应。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要加强顶层设计、优化部门协同,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要求,围绕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规模、结构,创新储备方式,优化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应急物资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等部门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把新冠肺炎诊疗救治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的重要安排。要着眼于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坚持创业板和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找准各自定位,办出各自特色,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
  会议强调,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统筹兼顾、整体实施,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20-2021年),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施工图,要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特点和要求,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完善和发展制度、遵守和执行制度。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通过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显著增强了各类主体创新动力,优化了创新要素配置,提升了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新突破。同时,也要看到,科技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还不平衡不到位,一些重大改革推进步伐不够快,相关领域改革协同不足,一些深层次制度障碍还没有根本破除。要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要抓好科研经费管理、科研评价、科技伦理、作风学风建设等基础性制度落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我们仍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谋划推进改革要有一揽子考虑和安排,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把防风险、打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改革有机统一起来。对有助于促进复工复产、居民就业、投资消费、中小微企业发展、基本民生、脱贫攻坚的改革举措,要集中力量推进。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挑战,要有前瞻性谋划,聚焦公共卫生、生物、粮食、能源、金融、网络、防灾备灾、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抓住时机,主动作为。对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抓住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国内需求、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要方面,加强系统集成,统筹部署推进。要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根据时与势的变化不断完善,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不断深化,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既要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又要在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上开好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
 
四部规章引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起航
 
  据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证监会发布了四部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启动。
  具体来看,四部规章制度包括《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拟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改革中要把握好"一条主线"、"三个统筹"。"一条主线",即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创业板与其他板块错位发展,推动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二是统筹推进试点注册制与其他基础制度建设,实施一揽子改革措施,健全配套制度。三是统筹推进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包容存量,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
  本轮改革基于板块定位和创新创业企业特点,优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条件,制定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充分考虑创业板存量投资者的权益和交易习惯,存量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对新开户投资者设置与风险相匹配的适当性要求,增设了一定资产和交易经验的准入条件。
  在试点注册制安排方面,参照科创板的做法,在坚持规范、透明、公开,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将审核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两个相互衔接的环节。证监会对深交所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做好工作衔接,自主要制度规则征求意见之日起,证监会不再受理创业板IPO申请。主要制度规则实施时,深交所开始受理新的创业板IPO申请,证监会将与深交所切实做好在审企业审核工作衔接安排。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证券公开发行的,与IPO同步实施注册制。
  本次改革对创业板市场基础制度做了完善。一是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定价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二是完善创业板交易机制,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转融通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构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并严格执行,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退市制度,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标准。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对创业板存量公司退市设置一定过渡期。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推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证券法,完善有关制度规则,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稳步推进实施新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
  针对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李超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发行条件包容性增强,允许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发行上市,同时交易、退市等相关基础制度都有一定变化,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开户投资者没有参与过创业板交易,存量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对创业板改革后新入市投资者增设准入条件,同时保持现有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满足准入条件的投资者也要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对市场风险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理性投资。
  李超还指出,证监会将按照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统筹推进创业板改革和科创板发展。在实施创业板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支持科创板尽快形成一定规模,树立良好品牌和示范效应。支持科创板在基础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提高科创板投融资的便利性,更好发挥"试验田"作用。
 
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
 
  4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深交所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三个统筹"改革思路,按照"开门搞改革、透明搞改革、合力搞改革"原则,制定或修订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深交所发布实施1项规则,就8项主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方面。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改革首次将增量与存量市场改革同步推进,既要着力保持规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做好新旧规则衔接,稳定存量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预期,维护存量市场健康发展;又要聚焦现实发展需求,作出适应性安排,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在法治框架下积极探索更适应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特点的制度实践。
  对于深交所发布的相关规则,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教授认为,这充分体现出创业板注册制的改革是谋定而动,是系统化的改革;也能看出,创业板也希望通过这一改革优化资本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改革聚焦三大方面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制度性改革。据了解,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主要涉及发行上市审核相关业务规则、持续监管相关业务规则、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等三个方面。
  本次制定《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对创业板首发、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内容、方式、程序、各方主体职责和自律监管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推动审核更加市场化,兼顾存量上市公司实际,注重提升制度包容性和市场有效性。同时,制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规定上市委、专家库的人员组成、履职要求、工作职责等事项,确保上市委规范高效运行,体现专家库工作机制适度灵活性。
  本次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坚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兼顾存量的原则,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落实上市、退市、信息披露等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优化精简退市标准和流程,明确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监管要求,优化股权激励机制,完善股份减持安排,强化创新创业及未盈利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基于创业板市场基础和投资者特征,本次制定《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规定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盘后定价交易、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两融标的范围和转融通机制等制度安排,进一步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强化市场风险防控,完善多空平衡机制,推进创业板交易机制改革创新。
  改革亮点纷呈
  透过9项规则具体细则,可以看到本次创业板改革创新亮点纷呈。
  备受市场瞩目的上市发行中,征求意见稿中,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
  退市机制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退市流程也得到了简化,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此外,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制度上,征求意见稿剔除,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除公开征求意见的规则,深交所还修订发布了《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该规则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三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便利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创业板改革经验未来将被全面借鉴
  "本次创业板改革有两大核心问题",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与科创板是新市场增量改革不同,创业板是存量市场改革,有既有公司和既有投资者,所以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环。试点注册制要在全市场推广,必须要有个市场先试。如果创业板改革顺利,全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就可以提速了。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经验教训会被创业板借鉴,创业板改革经验教训也会在未来被全面改革借鉴。
  王骥跃还表示,27日是新三板精选层开始收材料的日子,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如何适度错位竞争?理想状态是既有重叠相互竞争,又各有特色各有侧重,方便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各板块之间比学赶帮,才是整个市场发展的动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教授指出,创业板的上市和发行改革,提升了包容性,实现了更多元化的标准,这样的规则会吸引更多的公司来创业板上市,这也能更全面的服务我国经济发展。
  "如果一个市场真正要市场化运转,一定要优胜劣汰,"本次创业板改革在退市方面力度很大,田利辉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制安排,好的公司应该获得更好的估值,更便捷地再融资,差的公司要被退市。此外,退市和交易制度是一脉相承,可以看到,创业板改革为进一步放开交易限制,打下良好的基础。金融市场强调价值能否及时反映信息。只有进一步开放,才能更好体现公司的估值,有利于股价及时反映公司的估值,提升市场的活跃度,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和理念。
  总的来看,这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化的改革,田利辉表示,可以预期,创业板改革能够更好地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创新创业企业,增大了包容性;创业板的改革也会提升资本市场的信息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价值投资。
 
深交所部署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
 
  4月28日,深交所召开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改革筹备情况,解读改革核心要点,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新时代赋予资本市场的重要命题,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一次重大探索。一方面以实施注册制为主线,系统完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增强服务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完善我国资本、科技、产业体系自主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增量+存量"改革,在制度适配、新旧衔接、协同发展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探索性安排,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积累经验,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向"深水区"逆风扬帆、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复杂严峻,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可能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所干部员工要心怀敬畏、担当作为,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好改革任务。一是做好市场组织。加强与市场主体对接,按计划完成全市场技术准备,有序推进在审企业平移和新申报企业衔接,加强中介机构培训动员,做好投资者宣传教育,推动各方形成改革合力。二是回应市场关切。认真做好规则制度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召开系列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夯实筑牢改革制度基础。三是优化市场服务。用好用足改革制度供给,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安排,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让改革惠及市场各方,切实增强改革获得感。
 
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据悉,证监会4月24日强调,要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指出,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是证券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破坏市场信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毒瘤",必须坚决从严从重打击。2019年以来,证监会立足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目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要求,强化协同,严格标准,优化机制,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已累计对22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立案调查,对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财务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
  具体来看,这些案件呈现四方面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涉案金额大。经查,索菱股份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虚构海外业务、伪造回款单据,虚增巨额利润。二是手段隐蔽、复杂。经查,藏格控股2017年7月至2018年串通上百家客户,利用大宗商品贸易的特殊性实施造假。三是系统性造假突出。经查,龙力生物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为虚增公司利润,定期通过删改财务核算账套实施造假。四是主观恶性明显。经查,东方金钰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以全资孙公司为平台,虚构翡翠原石购销业务,通过造假方式实现业绩目标。
  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伴生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大股东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执业,"看门人"作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
  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就是证监会的工作重点。自2019年至今年一季度共出现160多起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不少涉及财务造假;2020年以来,14家上市公司披露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4月中旬以来,几乎每天1家。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新《证券法》,集中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加大证券违法违规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市场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上交所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次会员大会成功举行,《201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工作报告》在会上审议通过。报告指出,2019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落地见效,市场建设和国际化发展提质增效,一线监管水平有效提升,防抗风险的能力持续增强,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展望2020年,上交所表示,将认真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总体方案》和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优化审核注册衔接机制,总结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持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上交所总经理工作报告指出,将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意识,在责任落实、安全运行、技术建设、应急管理上再深化,为资本市场运行提供有力安全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推进"大运行"机制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安全生产的工作合力。
  2020年,上交所将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坚守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加大对技术过硬、代表性强、市场认可度高、已启动上市准备的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力度。做好科创板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审核工作,优化审核注册衔接机制。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理念,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及时处置苗头性违规行为。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总结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支持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全面建设高质量的市场服务体系。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支持更多优质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制定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增强资本市场弹性和包容性。完善定价配售制度,做好承接科创板再融资发行承销准备。稳步拓展债券融资功能,有效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债融资。坚持"期现联动"原则,稳步推动基金和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扎实做好企业培训,结合新《证券法》开展常态化投保教育宣传。
  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推动沪伦通东向开通。推动出台交易所债券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方案,以及公司债等信用债券品种逐步纳入全球主流债券指数。稳步推进"一带一路"交易所联合会筹备,继续推进阿布扎比国际交易所筹备。持续强化一线监管效能。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证券法》,优化各项配套制度。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建立健全退市工作预案,加强风险警示板公司监管。做好IPO现场检查。落实"总对总"线索平行移送机制,完善交易监管协同机制。强化稽查执法重点线索研判,提升案件处理效率。
  上交所指出,要切实防控市场重大风险。防止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加强风险监测研判,研究完善针对极端情形的政策储备。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拆弹,遏制增量与化解存量并举,稳妥处置股票质押、债券违约风险,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积极推进科技监管建设。
 
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再次开征意见
 
    据悉,为建立健全保险领域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吸收2018年社会所反馈意见后,近日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个人保险实名制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当依照规定核对其身份证件,并查验和记录其实名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和所办理保险业务的种类、基本内容、投保人实名缴费信息。
  银保监会将指导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用于保险实名信息查验、记录。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应当与国家相关数据库实时对接,确保实现保险实名信息真实性查验要求。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确保其信息系统与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实时对接,确保实现保险实名信息及时上传并接收实名查验结果反馈。银保监会负责监督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建立后,保单投保、修改保单、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解除保险合同、申请理赔等行为,都需要通过该系统进行相关权益人身份信息的查验。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实名信息相关权利,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违反本办法,存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银保监会推十项举措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
 
  据悉,银保监会中介部日前向各银保监局、保险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促进保险销售等中介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旨在帮助纾缓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销售等中介业务人员(下称从业人员)造成的影响,促进从业人员稳岗就业及相关机构经营。
  《通知》主要涉及十项举措:一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遵循各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复工复产部署,有序组织从业人员复工展业等活动。二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采取有效方式便利从业人员疫情期间开展业务活动,帮助从业人员减少业务支出、降低展业成本。三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从业人员外出展业难度加大等客观情况,合理设置从业人员业绩指标和考核标准。四是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疫情期间与从业人员加快业务费用结算周期,缩短费用结清时间。五是鼓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被疫情感染从业人员予以道义上的扶助,力所能及地给予经济上的援助和生活上的帮助。六是已足额办理注册资本(营运资金)托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可以将投资大额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的资金由现在不少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10%临时调减至5%用于公司日常运营,但需在动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注册地银保监局,且所动用部分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再次补足。七是延长保险中介机构2019年度审计报告报送时限,具体由银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决定,但最迟应不晚于疫情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八是延长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疫情期间到期的保险中介机构申请办理时限,具体由银保监局根据当地实际决定,但最迟应不晚于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申请。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期换发参照执行。九是鼓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深化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拓宽行业发展空间,促进保险市场平稳运行。十是银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要密切跟进研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群体等方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支持政策,把握各项政策精神实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反映一线保险业务人员与保险机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相关财政支持税费优惠、金融便利、社保免减缓等支持政策在保险业落地实施。
 
银保监会拟制定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
 
  据悉,为加快意外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银保监会近日组织制定了《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编制工作。
  推进市场化定价改革,是意外险这一轮改革的关键一环。编制工作的启动,将弥补保险业缺乏可靠的意外险经验数据、产品创新与风险定价的短板,促进意外险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这也是继生命表、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之后,我国保险业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填补了国内意外险发生率表编制的空白。
  由于保险业经营建立在大数法则的基础之上,大量发生的保险事件会稳定或者趋近于某个概率,用精算的方法将这个概率分析出来的过程就是经验分析。近年来,我国快速发展的保险业累积了庞大的基础数据,但很多经验数据还没有统一标准。单个保险公司开展经验分析工作,存在数据量不够、技术力量有限等一些先天性不足。
  发生率表是保险产品定价的基础。在此之前,我国已有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重疾险的定价基础。虽然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尚在编制启动阶段,但其实已具备编制的条件和基础。据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在多年前就启动了意外险发生率测算研究工作,发布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验分析报告,初步描绘了当下我国保险人群的意外伤害风险图谱。
  根据监管要求,为形成一套覆盖面广、适用性强、可动态回溯的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此次编制工作需要统一数据来源和数据标准。因此,需要所有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发生率测算、跨行业研究、意外险风险管理研究、建立动态可溯和常态化监控机制等具体工作。
  根据编制工作方案,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编制普通意外险(非单一保障、非特定场景的意外险的统称),以及老年人意外险、学平险等特殊意外险的意外身故和残疾发生率表。二是深入研究年龄、性别、职业类别等影响发生率的因素、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三是探索建立意外伤害发生率表动态修订机制,加强回溯调整,提高发生率表的科学性、准确性。
  相较于其他险种,意外险的特点是低保费、高保额、高频和保单件数多,相应的意外伤害特点是碎片化、场景化,因此对于计算意外伤害发生率的数据维度等要求较高,可能涉及产品分类、意外事故原因分类、年龄、性别、职业、地域等十多种维度。"因此,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编制工作的数据量相当大、工程量浩大,预计将采集数十亿条覆盖全保险人群的样本。"一位专家称。
  根据工作方案的初步进度安排,8月将择机发布普通意外险和老年人意外险、学平险等特殊意外险按年龄组划分的意外身故和残疾发生率表。12月择机发布普通意外险和老年人意外险、学平险等特殊意外险的风险管理报告,以及普通意外险按职业类别、残疾等级划分的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发生率表。
 
银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相互代理规则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银保监会中介部日前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具体要求。
  保险公司相互代理是保险兼业代理的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重要的销售渠道。
  通知主要涉及以下要求:
  一是,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业务,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保险公司开展代理业务的,由其法人机构按规定向中国银保监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其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法人机构取得许可证后,分支机构在法人机构授权下,在所在地银保监局完成备案后,可开展代理业务。
  二是,保险公司开展相互代理业务,变更代理险种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由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按规定向中国银保监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其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申领许可证。
  三是,除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外,许可证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保险公司应当按规定向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报告,当地银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许可证换发工作
  四是,保险公司许可证在疫情期间内到期需申请换发的,可适当延期办理,但最迟应不晚于国家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向法人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提出换发申请,各地银保监局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具体决定换发工作。
  五是,《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出台后,保险公司应当由其法人机构向所在地银保监局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当地银保监局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许可证换发工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9项普惠金融税收优惠执行期再延长4年
 
  4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这也是对4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延长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对于小微企业可谓重大利好。
  公告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业界梳理了相关优惠政策,计包括4方面共9项:在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方面,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10万元以下)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更好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利息收入,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100万元及以下)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此外,对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据悉,在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财富增长的来源。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把稳就业放在"六稳"工作的首位。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商务部发布促消费30条
 
  4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共30条。《意见》提出,要提高站位加强谋划部署,推动复工复业提速扩面,促进城市消费回补升级,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弱项,激活传统商品消费热点,着力恢复扩大服务消费,加快培育发展新型消费,积极有序活跃消费市场,促进外贸出口产品内销,发挥政策资金促进效应,强化消费促进基础支撑。
  《意见》指出,要把复工复业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紧密结合起来。在防疫措施到位、确保疫情不反弹的前提下,以市县为单位,推进低风险地区的各类商场市场、生活服务业全面恢复正常经营;高风险、中风险地区要防疫优先,科学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推动复工复业。
  《意见》提出,创新借鉴各地优化汽车限购、促进新车消费、加快老旧车淘汰、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完善汽车消费环境等做法,积极推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空间。鼓励企业开展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低风险地区在优化防控措施基础上,尽快推动快递、家政、维修、装修等服务从业人员开展社区业务。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面向国内市场,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
  《意见》要求,要发挥政策资金促进效应。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消费促进政策,各地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出台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各地要切实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结合本地防疫保供和消费促进需求,在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内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支持方向,用好地方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强监督管理,全力支持促进国内消费。
 
11部门部署2020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工作
 
  4月2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度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顺利实施。
  《通知》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稳定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充分认识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确定的各项责任的基础上,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求各地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强调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粮食主产区充分发挥优势,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加强粮食生产,确保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生产,加大对早稻生产的扶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早稻面积,促进双季稻恢复生产。要求各地科学防灾减灾,加强对草地贪夜蛾、沙漠蝗及国内蝗虫的监测,坚决遏制爆发成灾,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
  三是,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强调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
  四是,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部署各地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要求不断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加强重要节点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同时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节粮减损。
  五是,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对保障机制,着力抓好粮源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根据生猪生产恢复态势,通过市场化手段组织饲料粮"北粮南运"。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网点建设、管理和政策支持,提高粮油应急加工能力,加大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力度,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能力建设。
  一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认真制定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投入必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二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最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发〔2014〕6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事关粮食安全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粮食主产区要发挥粮食生产优势,立足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稳定粮食生产、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监管等重点;产销平衡区要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切实保证粮食基本自给;主销区要明确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切实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非主产区还要突出地方储备粮管理、粮食保供稳价、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流通监管等重点。
  四要直面问题、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要较真碰硬,以更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政策要闻
 
▲央行要求严守资金安全底线
 
  据悉,央行2020年支付结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2019年以来支付结算工作成果,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并就2020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全球经济社会秩序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重大不确定性,给我国支付体系发展带来一定冲击,建设现代支付体系任重道远。在保障支付体系安全发展、增强发展韧性方面还存在短板,在推进支付行业开放发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还有差距,在巩固我国移动支付全球领先地位方面还面临挑战。
  会议要求,2020年要大力加强支付体系管理,坚持严监管常态化;要强化精准打击,全力打击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守资金安全底线,抓好支付领域风险防控;要拓展移动支付应用场景,优化支付基础设施功能,推进对外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
 
▲新三板市场停复牌制度出炉
 
  4月24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及配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并相应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中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规则24日起实施。
  一是完善停复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业务监管。完善"申请+审查"的停复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对停复牌申请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同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二是细化停复牌要求,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停复牌行为。压缩停牌时长,重大事项首次停牌时长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延期后累计不超过20个交易日;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停牌时长不得超过1个月,延期后累计停牌时长不超过2个月,同时优化重组复牌管理机制,取消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后的停牌窗口期,实现披露即复牌,重点解决"停时长"。三是优化业务流程,防控停复牌操作风险。四是明确督导职责,引导主办券商归位尽责。规定主办券商应当对挂牌公司所有的停复牌申请、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事前审查,挂牌公司拒不配合进行事前审查的,主办券商应当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揭示公告。
  据了解,为确保新旧规则的平稳衔接,全国股转公司对《停复牌细则》实施前的停牌适用情况做出妥善安排。一是规定对已申请重大事项停牌或申请延期复牌的,可以按照已获批的停牌期限继续停牌;二是规定对已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停牌期限及延期复牌事宜适用原《重组细则》的规定。
 
    ▲自然资源部拟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
 
    4月2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在取得矿业权后,应在开始勘查开采活动前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情况,并依照承诺不影响已设矿业权勘查开采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对方合法权益。
  《公告》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规范已有矿业权审批和砂石土资源管理,拟精简矿业权申请材料、完善探矿权管理、完善砂石土采矿权管理、细化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重叠规定。
  在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之间范围重叠方面,《公告》指出,油气与非油气矿业权之间范围重叠,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的申请人,在取得矿业权后,应在开始勘查开采活动前依法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情况,并依照承诺不影响已设矿业权勘查开采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对方合法权益。
 
    ▲上期所修订风控管理办法
 
  据悉,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4月24日发布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风控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风控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明确白银期货合约与上期所其他上市品种合约,同方向连续单边市后,D2、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保持一致。二是明确当某一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后,除该合约D3、D4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的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直接进入交割的之外,交易所可以对该期货合约采取继续交易或者暂停交易一天的风险控制措施。三是明确当某一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连续多个单边市的,上期所为了控制极端市场风险,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后且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减仓措施。为了表述的需要,引入"强制减仓基准日"的概念,有利于市场参与者明确自身权利义务的变化。强制减仓基准日为最近一次出现单边市并应用强制减仓紧急措施的交易日。四是顺应风险控制的需要,对《风控管理办法》第三章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的情形,根据交易规则第八章的规定,补充了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
  该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对于连续三个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情况下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同样情况下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保持一致。基础制度供给的一致性,可以给予市场参与者稳定的预期,促进跨市场间交易活跃,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和效果。同时,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也赋予上期所较为灵活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对市场风险。
 
    ▲大商所就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大商所4月27日就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是继商品互换、基差交易后大商所场外平台推出的又一创新业务,标志着大商所场外市场建设工作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根据意见稿,标准仓单交易的标的为大商所标准仓单,具体品种另行公布。交易日历将与期货交易保持一致。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需要在大商所场外平台开户方可参与。
  从交易方式来看,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将采用卖方挂牌交易方式。即卖方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挂牌方式发出标准仓单的全价卖出信息,由买方摘牌。从结算交收方式上来看,大商所将对标准仓单交易进行实时收付、当日交收。成交达成后,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交易所进行仓单过户,并向卖方支付货款,预扣卖方的发票保证金。从发票开具形式来看,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将采取三方开具发票的制度安排,买卖双方完成标准仓单过户后,交易所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向交易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场人士表示,标准仓单交易将进一步助力打通期现货市场,盘活仓单存量,使企业参与期货交易和期现套利变得更加便利,促进期现价格的联动和收敛,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效率。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场外平台仓单交易是打通期现货市场、连接场内场外市场的重要纽带,是大商所多元开放、"一全两通"发展战略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商所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与各方共同做好标准仓单交易上线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业务平稳有序推出。
 
    ▲530亿元中央预算布局水利基建
 
  据悉,为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推动水利工程全面复工复产,近日,国家发改委同水利部按照保续建、保重点的原则,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530多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预计将拉动水利直接和间接投资约6500亿元。
 
    ▲民航局将开展"民航服务质量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据中国民航局4月27日披露,为推进民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2020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总体部署,自5月1日起,民航局将开展为期8个月的"民航服务质量品牌建设"专项行动,力争全年航班正常率稳定在80%以上,并推出一系列着眼于服务"大流程"和"小细节"的提升旅客体验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以真情服务为核心的民航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打造民航服务品牌。
  此次专项行动内容主要从提升航班正常管理水平,巩固前期服务举措成效,推出提升旅客体验的新举措三方面着力,力争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巩固提升航班正常性,全年国内客运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稳定在 80%以上,全国千万级以上机场平均放行正常率和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力争达到85%;二是进一步规范旅客服务管理,旅客中转便利化、行李全流程跟踪、综合交通换乘等重点服务举措得到落实推广;三是形成一批社会和行业共同认可的民航服务品牌,旅客航空出行体验得到进一步提升。
  此外,为巩固前期服务举措成效,民航局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旅客服务管理,提升全流程服务质量管控能力。如推动RFID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连点成线、连线成网,逐步建成覆盖全国的民航行李跟踪系统;进一步推广国际航班无纸化通关,优化国际通程航班业务模式,深入推进跨航司行李直挂服务。同时,还提出了优化12326咨询投诉平台、探索基本航空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举措。
 
国资改革
 
科改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4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科改示范企业"名单显示,204户改革方案完成备案。最终公布名单涉及国务院国资委85个出资企业的下属138家企业,和30个省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宁波、厦门、青岛和深圳等4个计划单列市的部分国有企业。
  "科改示范行动"全称为"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是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重点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等方面探索创新、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国有企业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
  知本咨询执行董事张利国认为,科技型企业突出特点在于,创新能力比较强,而市场能力一般偏弱。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强调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孵化平台和资本投资平台互补互促系统建设。
  名单显示,有25家A股公司,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列。25家A股公司包括中国卫星、国电南自、轴研科技等。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奥雷德科创板上市申请已获上交所受理。
  据了解,2019年年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针对商业一类的科技型企业一般不设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即国有资本股权比例可基于创新发展和组织活力需要而设置比例,给予股权多元化改革更为灵活的空间。同时,入选企业将大力推行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张利国预期,在具体推动过程中,基于一企一策的指导思想,可能出现国有股权和员工持股比例双突破的优秀试点实践。
 
劳动用工
 
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
 
  据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梳理形成了现行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并汇总了各地线上申领平台。
  此次发布的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包括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政策两部分。其中,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政策包含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5类。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在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政策清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通知明确,尚未实现线上申领的地区,要加快进度,抓紧建立完善经办信息系统,力争今年6月底前实现线上办理。对仍需现场办理的,要及时公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地址,大力推广电话申请、邮寄办理、代办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实行各类补贴政策不见面申领、一次性办理。要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切实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获得感、满意度。
 
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据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提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通知指出,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通知指出,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工信部发布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为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4月28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要求,到2020年,覆盖"两个强国"重点领域的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初步建立,有力支撑集成电路、航空工业、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关键软件、区块链等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取得新突破,产业和人才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到2022年,技术先进、动态监测、预测科学、开放共享的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有效支撑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两个强国"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工作。推动制定一批产业紧缺人才水平评价行业规范,开展一批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水平评价项目,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侧对接产业人才需求侧动态调整相关学科专业,将需求预测成果充分运用到行业人才培养、引进、选拔、评价等各环节。
 
杭州出台稳就业8条新政
 
  近日,杭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交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复工企业用工保障、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出台"一降一缓两返四补"8条稳就业新政,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用工。
  新政规定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至2月)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1000元确定;在疫情响应期间,对杭州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杭州市企业推荐或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一次性5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对因疫情停工的企业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用最高可给予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在"四补"的同时,新政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允许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这"一降一缓"举措着实为企业纾难解困。
 
川渝构建人才协同发展大格局
 
  近日,川渝两地在重庆召开人才协同发展联席会议,构建人才协同发展大格局,共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重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国家赋予重庆、四川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人才协同发展将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川渝两地在人才协同发展方面将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抓紧启动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合作项目,把重庆、成都打造成双城经济圈集聚人才的桥头堡,做大人才蓄水池。
  根据双方共同签署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才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今后推进落实4个方面13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共同争取选派国内高端人才到双城经济圈引领建设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建立区域一体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和人才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在户籍迁徙、安居置业、创业扶持、市场开放服务等方面对等共享;协同开展引才育才;支持区域内高校、院所、园区、企业等开放共享产学研平台,推动科研资金跨省使用、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等。
 
日本3月份失业率小幅上升
 
  据悉,日本总务省4月28日公布的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日本3月经季节调整后的完全失业率比前一个月上升0.1个百分点至2.5%。
  数据显示,3月份日本完全失业人数同比增加2万至176万,连续2个月同比增加。从离职原因来看,失业者中由于个人原因而离职的人数同比减少8万,因工作单位及业务方面的原因离职的劳动者增加4万。
  专家表示,与失业人数剧增的美国等国家相比,日本失业人数看起来没有那么多,失业率数据变动不显著,这与日本特殊的用人制度以及政府对解雇员工有很多限制相关。
  总务大臣高市早苗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虽然完全失业率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但3月份就业人数中非正规劳动者减少了26万人,说明疫情的影响已开始体现在就业上,须密切关注。
 
节能减排
 
我国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据悉,在日前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今年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黄润秋介绍,2019年,全国地表水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74.9%;劣Ⅴ类断面比例3.4%;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4.4%、3.5%;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下降3.2%、3.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1%。"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上述9项约束性指标,其中有7项已提前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已接近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预计2020年能够如期完成。
  他表示,今年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着重抓好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任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同时,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和渤海主要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要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部门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据悉,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说,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通知指出,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通知要求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通知要求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管理,要把补贴核查结果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资料不予受理。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本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补贴车辆限价规定过渡期后开始执行。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9〕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我国拟修法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医疗废物管理
 
  4月26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切实加强了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是一个重要环节。有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医疗废物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定。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了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众健康、污染环境。
  在主体责任方面,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
  此外,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据悉,修订草案三审稿还在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和回收利用包装物、强化实验室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北京5月1日起严查市场商超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4月27日披露,从5月1日起,本市将重点在农贸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应不小于0.025mm。商超和集贸市场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市场内的塑料袋将由"专柜"统一销售给经营者,而对于塑料袋的价格则可由商品零售场所自主制定。
 
河北将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八大攻坚"
 
    据河北省政府新闻办4月23日召开的河北省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新闻发布会披露,今年,河北省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大力实施重污染城市"退后十"攻坚。加强对石家庄、唐山、邢台和邯郸市的指导帮扶,强力推进攻坚举措落实,加快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步伐。
  坚定不移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确保11月底前完成压减炼钢产能1400万吨、煤炭600万吨、焦炭200万吨、平板玻璃840万重量箱,淘汰火电50万千瓦,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去产能任务。
  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统筹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尽早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和在线监控设备;建立重点用车单位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
  持续开展扬尘面源污染防治攻坚。4月份开展扬尘达标整治攻坚行动,对各类扬尘源实施综合整治;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深度减排攻坚。加快推进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等120家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六大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对1874个非重点行业工业炉窑项目实施综合治理,严格排查"散乱污"企业,巩固动态"清零"成果。
  积极推进臭氧污染攻坚。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VOCs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组织5至9月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对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
  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加强涉气企业分类管控,完成对短流程钢铁、水泥、砖瓦窑等46个行业约2.5万家企业绩效分级,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严防"一刀切"。
 
河北省今年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
 
  近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工作要点提出,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5.5万辆(标准车),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提高;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5%;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全省累计建成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
  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提升融合创新能力,加大对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优势产品及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的支持。
  创新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推动公务用车领域示范应用,推动省、市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新增或更换机要通信用车选用新能源车比例为100%。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出行。落实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政策。继续推动公交领域推广应用,今年,各市新增或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5%,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车。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张家口市使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财政补贴政策要求,调整完善河北省补贴政策。完善使用环节便利政策体系,研究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配套政策,对各市核心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和燃油汽车停车差异化收费,对悬挂新能源专用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路权优惠及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
  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充电设施网络,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完善供电配套基础设施。加快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默克尔认为出台经济刺激方案应考虑气候保护问题
 
    据悉,德国总理默克尔4月28日在2020年度"彼得斯堡气候对话"会上发表视频讲话说,为应对新冠疫情造成的损失而出台经济刺激方案时,应考虑气候保护问题。
  默克尔说,面对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围绕公共财政分配会有"艰难讨论",但必须明确的是,不应在气候保护问题上节省,要对可持续技术进行投资。
  默克尔表示,新冠疫情再次展示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在紧密相连的世界,国家福祉总是依赖于全球福祉。无论是新冠疫情、经济金融危机或是气候危机,对所有重大挑战都适用的一点是:我们合作越多,就越能避免或减少人类苦难和经济动荡。
  默克尔说,德国将在2030年前把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至65%,在2038年前淘汰燃煤发电。德国还将根据《巴黎协定》在2020年后继续为国际气候资金贡献力量。
  默克尔说,近期碳排放有所降低,但这是停工停产造成的,"因此我们要继续担负责任,执行《巴黎协定》"。
  默克尔对欧盟到2030年将碳排放较1990年降低50%至55%的中期气候目标表示欢迎。她说,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一系列全面政策,包括对气候友好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及适当的碳定价政策等。她还表示,应为气候友好型投资建立低成本融资的金融市场。
  "彼得斯堡气候对话"非正式部长级会议由德国发起,自2011年起每年在德国首都柏林召开,旨在为年底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做准备。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自主创新
 
上海发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4月26日,正在全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的上海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4月28日介绍,上海将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创新执法和监管模式,研究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往往也是知识密集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相关重点产业发展十分关键。芮文彪指出,上海将着力加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到2025年,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芮文彪透露,上海将以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政策先试先行为突破口,进一步对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知识产权规则,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机制创新力度,努力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另外,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将针对互联网著作权侵权多发易发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强化对大型网站的著作权监管,执行"通知-删除"等必要规则,及时停止侵权信息传播。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金华(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正式启动
 
  据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金华(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4月27日正式启动,拉开了"多地布局、分工合作、功能化差异"的长三角跨区域地市级合作的新篇章。
  在上海临港控股总裁、临港松江科技城董事长丁桂康,长三角G60联席办常务副主任王平,金华市科技局副局长方钟术清的见证下,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宁与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德宏共同完成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金华(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正式签约。
  王平表示,G60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G60科创走廊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和深度融合的标志性项目,中心将借助上海的科技、产业、金融、人才优势,加速入驻企业的人才吸附力,加快产业孵化、科技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进度,共同打造"科创+产业"一体化示范体。
  金华市地处浙江省中部,依靠G60沪昆高速大通道,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要节点城市。金华市的制造业基础深厚,"制造+市场"联动发展是金华的独特优势。此次在松江设立"长三角G60金华(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总投资约2亿元,拟建设集产业孵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为一体的科创平台。平台将依托上海高端人才和科研机构集聚优势,发挥金华产业特色鲜明、要素联系紧密优势,引导金华市相关优势产业企业在产业协同创新中心设立研发机构,吸引上海优秀创业团队项目入驻,带动高端研发创新资源加速向松江区集聚,引导企业生产制造向金华市集聚的协同创新模式。
 
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 
 
    经济日报日前发表署名孔令池的文章指出,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来看,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区域竞争的新焦点、区域合作的新内容和区域增长的新引擎。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是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区域配置、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的必要性
  在深化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长三角拥有独特优势,须先行一步、当好示范。
  第一,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有助于打破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行政边界,从根本上消除不同地区间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壁垒,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自由流动,将区域空间内的各种科技创新资源进行分配、整合、使用和管理,促使科技创新联系由传统的条、块合作逐渐转向多元化、市场化、网络化的发展模式,避免造成地区间科技创新资源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形成科技创新活动的空间集聚以及分工协作格局。
  第二,提升产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有助于激发区域科技创新潜力,增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提升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促使“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转化为产业的竞争优势,刺激产业效率的提升,进而影响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速度,推动产业链不断向高端攀升,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中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附加值,从加入全球价值链转向嵌入全球创新链,塑造“中国标准”,建立以“我”为主的全球价值链。
  第三,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期要实现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须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最根本在于创新驱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有助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体系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
  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面临的阻力和障碍
  一是科技创新要素流动存在瓶颈。由于行政壁垒、部门分割、地方利益保护等现实约束,长三角在推动科技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方面受到制约,严重阻碍了科技创新生产要素在地区间合理配置,造成科技创新资源的浪费。
  二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缺失。长三角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过于依赖对国外引进技术的跟踪和模仿,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缺乏足够重视。此外,企业与技术创新体制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在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之间,普遍缺乏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导致科技创新投入很大,但是其体系目标和行为脱离产业创新的基础要求,企业科技创新缺乏持久动力。
  三是区域协调机制不够顺畅。长三角区域合作不断走向纵深,但跨区域协调机制设计尚不健全,在资源调动力、执行力度、法律法规约束力上较为薄弱。
  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的对策建议
  第一,联合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长三角应逐步建立起面向全球的“科技创新雷达矩阵”,动态、及时搜索辨析未来产业重大原创性突破的研发热点、竞争焦点、发展重点。联合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争取承担一批科技创新重大专项,争取支持长三角相关高校建设若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等,特别是营造能使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敢于“十年磨一剑”的氛围,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评比和考核指标,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原始创新评价体系。
  第二,推动产业与创新深度融合。从长三角共同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高度来推动产业和创新深度融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回归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主导地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作用不应仅局限于科技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合作等,而是面向企业创新创业服务需求,通过自身科研和人才优势,更多地参与到市场共性技术开发、产业发展规划当中,并通过改革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技立项与成果评价体系,消除科技创新的“孤岛现象”。支持长三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产业链打造、技术标准制定、产品市场化等活动。建立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探索建立企业需求联合发布机制和财政科技成果的共享利用机制,共建全球技术交易市场,共同支持全球科技创新成果在长三角转移转化。
  第三,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应主动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向各地区企业、社会开放共享,促使科技创新的边界是可以相互渗透的。保障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用户充分了解科技创新资源信息和获取服务的渠道,实现海量信息的有效整合、快速检索、准确导航和远程服务,避免平台内部形成分散的“信息孤岛”。进一步推广上海与苏州、嘉兴创新券通用通兑的实践经验,扩大部分领域开展试点,统一科技创新券的服务标准、内容和平台,促进服务机构互认,建立网上注册、合同备案、创新券申领兑付一体化服务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券长三角范围内通用通兑。搭建长三角高层次科技人才交流平台,加大各省市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力度,共同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防止无序“人才争夺战”。加快户籍、档案等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人才权益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从根本上减少人才流动的风险和代价,为各类科技创新人才有序自由流动和身份有序自由转换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第四,创新区域协同体制机制。规划的重点应该集中在一些跨区域的调控目标设定、重大基础设施的统一布局、重要科技创新资源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的空间布局、重要配套和扶持措施的统一等。共同建立专家决策委员会,负责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各种科技创新合作问题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同时负责研究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内部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出台过程中的共决和出台效果的评估。相关执法部门联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将相关科技协同创新中的制度性成果落到实处,推进依规行政、依法协同。
 
专家论坛
 
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经济日报日前发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国力文章表示,当前,全面总结分析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和布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而立足于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展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愿景,形成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筹的对策措施,对于进一步形成高质量的区域经济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成效显着
  文章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实施东部沿海率先发展的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东中西东北四大板块差别化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入新时代以来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支撑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阶段战略目标任务的完成。
  区域间通达程度显着改善。中国沿海内陆、城乡、城市群、老少边穷等特殊类型地区不同尺度区域间,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不同类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加快,大幅提高了区域间人流、物流等要素流动规模和通达程度。
  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中国相继实施西部开发、精准脱贫、投资补短板等一系列战略举措,持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力度,沿海与内陆、城市与乡村、核心与外围、贫困地区与周边地区等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教育、卫生、科技、文体、社保等领域总体差距不断缩小。
  区域间发展差距得到有效控制。国家持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以来,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由于基数较小而保持较快的增速,东西部地区间发展差距有所缩小,扭转了长期以来东西差距加剧扩大的势头。同时,不同地区间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在规模、密度和质量方面的差距也明显缩小,教育、医疗、文体、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断提高,城乡区域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呈现大致相当的趋势性特征。
  区域间分工协作格局逐步形成。东部沿海地区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率先设立经济特区、经开区、高新区、自贸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发挥对中西部内陆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市场和劳动力比较优势,强化能源、原材料、农业基地、生态屏障功能,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和开放平台,不同尺度区域、不同等级城市间分工协作、动态调整的发展格局日益形成。
  区域间协同互动的机制模式不断探索丰富。东部沿海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藏、新疆、青海等西部省区,开展与东北省市的对口合作,调动政府资源、各类企业和民间力量全面参与扶贫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围绕大江大河、湖泊、湿地、森林等生态功能区,相关地市不断探索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区与受益区间的生态补偿机制。受土地、劳动力、环境容量等成本因素制约,东部沿海加快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安徽、湖南等省市建立了不同特征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探索“飞地型”产业合作模式。长江、黄河沿岸上中下游省市设立了不同组合的省市联盟、协作机构、联席会议,晋陕内蒙古、沪苏浙等交界地区开展了多样化的共建共享机制探索。
  区域经济布局存在瓶颈
  文章分析,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在结构、方式、动力、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制约,空间布局相对不够合理、分工尚不明确、功能相对不协调等,是影响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稳步实施的重要因素。
  区域开发缺乏空间有效管控,资源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地方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存在一定盲目和冲动,导致城镇空间和工业空间快速扩张,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受到蚕食和挤占。各地竞相发展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2018年全国共有552家国家级各类开发区,1991家各类省级开发区,还不包括数量众多的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这些开发区占用了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对于资源环境产生巨大压力。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启动了“三区三线”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保护工作,但是真正实现三条控制线合理划定特别是落实保护责任和目标,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
  老少边穷等特殊类型区域发展滞后,要素流失态势难以扭转。中国中西部内陆地区集中分布着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这些地区同时大多也是贫困人口集中区域,很多又属于生态敏感脆弱的退化地区,而且这几类特殊类型地区空间上存在交叉重叠,共同存在的问题是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相对较低,缺乏人才、技术和资金等优质生产要素,而且长期处于要素流失状态,极大地制约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尽管2020年后中国将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但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问题、因病因灾因学返贫问题都对巩固脱贫成效、缩小与发达地区发展差距提出了更高要求。
  城市群都市圈发展不平衡,城市分化态势日趋加剧。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三大世界级城市群产业和人口密度高,正在形成一批现代化、国际化都市圈,拥有发达的市场化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但同时也面临环境恶化、交通拥堵、成本上升等“大城市病”。与此相对应的中西部城市群相对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够高效,特别是城市间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仍然处于低层次,城市群的集聚和辐射能力难以有效发挥。中国城市发展呈现膨胀型、生长型、衰退型、收缩型等不同态势,一些超大、特大城市面临疏解功能和人口,一些中小城市正处于吸引聚集产业和人口阶段,而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城市、边境城市、都市圈外围城市则出现人口外流,城市分化发展日益成为常态化。
  乡村地区衰落难以有效控制,乡乡差距日益成为决定区域差距的重要因素。城镇化进程中乡村地区长期存在人口外流,“空心村”仍然大量存在,导致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建设缺乏动力,同时存在承包地撂荒、宅基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低效的现象,进一步加重了乡村地区的功能退化和空间萎缩。中国的区域差距单纯从城市间差距来看已经不很明显,东西部的发达城市之间已经没有根本性差距,但是东西部的乡村之间却是天壤之别,乡乡差距扩大成为导致区域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远近兼顾 综合施策
  文章提出,一是推动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切实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开发区、新城新区数量和规模扩张,提高已规划和设立的开发区、新城新区开发集约程度,切实把住城镇发展边界这条控制线。坚决落实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严格执行开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法定程序、补偿标准和惩罚办法,为保障粮食和农业安全提供充分农业空间。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保护,严守生态红线,为全国性或区域性生态功能保护以及城乡居民优美宜居生态环境提供多样化生态产品和服务。
  二是加快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多规合一”促进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机,加快整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三大空间性规划,强化空间性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支撑,推动生态环保、资源开发、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切实实现国土空间的集约高效、合理均衡开发利用。加强重点功能区、战略引领区、开放平台区等区域性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协调,构建分工合理、衔接顺畅、支撑有力的空间规划体系。
  三是构建测度区域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强化区域协调发展监管和评估实效。重点从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等领域,按照可得性、可比性、实用性基本原则,确立不同层面区域协调发展指标体系,既可测算分领域区域协调发展水平,也可测算综合性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应用构建的指标体系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动态监测和管控,适时开展绩效评估、中间评估、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调整政策方向,为配套实行考评奖惩提供科学精准支撑。
  四是健全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配套机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规范化和长效化。优化改进现有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区际对口帮扶合作机制,减少行政干预带来的不稳定性,提高机制运行效率和精准性。加快建立区际利益分配、补偿等调节机制,明确主体、对象、方式、标准等关键要素和权重,保持机制动态调整的连续性和灵活性。建立健全区域发展失衡失序预警防范机制,明确核心指标和红黄灯标志,形成及时有效的预警报警体系。建立完善区域发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岗位,畅通应急处置渠道和链条,构建人、财、物、信息发布等协同支撑体系,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危害程度。
  五是加强区域协调发展法治保障,增强区域经济布局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导向和目标需求,适时启动区域协调发展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保障法、特殊类型地区振兴法、生态环境补偿法等重大法律的立法工作,鼓励分阶段先行制定有关领域的条例,支持各部门和地方出台区域协调发展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则、办法等,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重点解决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提高违法经济处罚和党政处罚力度,推行信用黑名单、离任审计、终身追责等制度,严惩违法者、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调查分析
 
调查显示一季度67%企业家认为出口订单比上季减少
 
    中国央行4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家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一季度企业家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12.4%,比上季低19.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21.7个百分点。
  其中,75.5%的企业家认为宏观经济“偏冷”,24.1%认为“正常”,0.4%认为“偏热”。
  一季度出口订单指数为19.1%,比上季低24.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23.8个百分点。其中,5.0%的企业家认为出口订单比上季“增加”,28.1%认为“持平”,66.9%认为“减少”。
  国内订单指数为17.4%,比上季低3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26.8个百分点。其中,3.7%的企业家认为一季度国内订单比上季“增加”,27.5%认为“持平”,68.8%认为“减少”。
  资金周转指数为45.4%,比上季低13.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3.2个百分点。其中,19.8%的企业家认为一季度资金周转状况“良好”,51.2%认为“一般”,29.0%认为“困难”。
  经营景气指数为30.3%,比上季低25.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24.5个百分点。其中,5.9%的企业家认为一季度企业经营状况“较好”,48.8%认为“一般”,45.3%认为“较差”。
  盈利指数为22.3%,比上季低35.0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30.0个百分点。其中,11.0%的企业家认为比上季“增盈或减亏”,22.6%认为“盈亏不变”,66.4%认为“增亏或减盈”。
 
美国全国商业经济协会报告预计美国经济将陷入萎缩
 
  据报道,美国全国商业经济协会4月27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受新冠疫情蔓延导致美国经济大面积"停摆"影响,多数经济学家预计美国经济将陷入萎缩。
  调查结果显示,86%的受访者预计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出现萎缩。同时,受访者预计今年一季度企业销售和资本支出将出现双降,经营状况陷入十年来最糟糕境地。
  具体看,三分之一受访者表示企业运营受到疫情"严重影响",52%的受访者认为受到"中度影响"。就业方面,63%的企业已经冻结招聘,以应对疫情带来的经营挑战。超过一半受访者预计,2021年4月美国失业率或升至6%到9.9%之间。
  展望未来,近四分之三受访者认为未来三个月企业经营前景较一个月前的预测更加糟糕,多数受访者认为工资和就业前景将显著恶化。
  美国全国商业经济协会是由商业领域经济学家组成的专业协会。协会4月13日至16日对107名成员发起调查,询问其对当前经济、经营状况和近期商业前景的评价。
 
德国4月商业景气指数降至历史最低点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4月24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国商业景气指数4月环比猛降,经季节调整后,从3月的85.9点降至74.3点,为历史最低点。
  当月德国商业景气指数四项指标均显著下降。其中,制造业指数降至2009年3月以来最低值,服务业指数则降至历史最低点,贸易指数和建筑业指数分别猛降27.4点和22.6点。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在一份声明中说,受访德国企业的商业情绪是"灾难性的",商业景气指数环比降幅前所未有,受访企业对今后发展的预期从未如此悲观,对行业经营现状的满意度也剧烈下降。他认为,新冠疫情来势汹汹,正冲击德国经济。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经贸态势
 
国务院批复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
 
  4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称原则同意《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批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要着力构建产业、科技、贸易、人文、环保等多领域开放合作格局,着力创新中外合作体制机制,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打造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管理服务更协调更高效的国际合作示范区,为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新动能。
    批复要求吉林省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政策,编制完善规划体系,确保《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投资视点
 
三部门宣布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据悉,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稳定企业长期发展预期,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对今年底到期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实施期限。
  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
  根据公告,所称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江西省赣州市,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
 
浙江金华制定民营企业龙头培育计划
 
    据悉,拥有义乌、永康等民营经济强县的浙江省金华市日前制定民营企业龙头培育计划,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民营经济强市。
  金华市人民政府介绍,金华市将建立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库,对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给予特别奖励和扶持,积极培育若干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
  根据规划,到2022年,金华市将培育年产值超亿元的民营企业1000家,超百亿元的民营企业10家,力争3年内上市挂牌的企业达800家。
  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金华市将继续完善降本减负政策,确保3年内为企业减负500亿元以上,加快构建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环境。
  金华市还将建立常态化的"理旧账"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工业园区和企业用地、用房等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
 
福建实施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
 
  据悉,为加快推动和有序推进福建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日前福建省出台《实施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把工作重心落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上,支持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满产超产,引领产业上下游联动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行动方案》明确,实施"百个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和企业"增产增效行动、"千个以上制造业优势产业和企业以及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行动、"千个以上服务业重点产业和企业"增产增效行动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支持优势产业和企业发挥潜能、做大做强,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加快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百个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和企业"增产增效行动
  全面推动满产超产:确保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和企业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年内新改扩建一批重点项目。
  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安溪铁观音等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武夷岩茶等8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为实现今年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突破2万亿元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技改提升力度:实施一批重点企业技改提升项目,提高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增值能力。
  着力打响优势品牌:新认证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进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创建,构建"福"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集群优势。
  深化农村三产融合:推进种植与养殖融合,发展农牧统筹、稻鱼共生、林下种养。推进农业与流通融合,大力推广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方式,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发展红利。
  ○实施"千个以上制造业优势产业和企业以及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行动
  推动企业达产满产超产:支持制造业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项目等。支持建筑业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主要材料供应商对接,保障建设需要。
  加强分类指导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拓展柔性显示、化合物半导体、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领域。机械装备重点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高端装备等。石油化工重点延伸烯烃、芳烃等上下游链条。纺织服装、制鞋、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集群化转型。支持建筑业优势企业与央企对接组建联合体投标,共同拓展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开展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带动形成计算机和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和光电、高端装备、石化一体化等20个产值超千亿元重大产业集群。
  支持企业改造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加快更新改造,带动实施500项以上省重点技改项目,引导传统产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支持优势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样板车间、数字化工厂。
  提升产业创新水平:推动优势企业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
  ○实施"千个以上服务业重点产业和企业"增产增效行动
  推动商贸服务业持续发展: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达到一定规模的商贸企业给予奖励。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地方名特优产品消费。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发展。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对利用电商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年零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服务电商企业年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快递企业给予奖励。
  促进旅游业加快复苏:对成功创建国家5A、4A级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及获评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进行奖励。扶持一批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标志性产品项目及文旅融合产业示范园区、文旅惠民项目等。适时组织"全福游、有全福"主题消费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发放旅游消费券。
  支持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推动更多企业获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继续组织实施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继续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推动"互联网+"数字物流发展。
  培育发展软件信息和科技服务业:积极创建福州、厦门中国软件名城。加快拓展5G网络覆盖面和5G技术应用领域。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省内其他高新区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国家发改委与工行合作加强对湖北民企信贷支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通知》指出,工商银行将为湖北省民营企业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利用供应链融资、使用专项评级模型等具体措施,以及与发展改革委共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等方式,加大对湖北省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按照《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和工商银行将发挥各自优势,重点支持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对装备制造类、能源化工类等制造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重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整体产业链复工复产。同时重点关注科研与生产深度融合的高端制造业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项目的民营企业,以及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
 
湖南省积极扩大医疗物资出口
 
  据悉,为统筹推进支持境外疫情防控和国际市场开拓工作,培育湖南省外贸新的增长点,湖南省近日制定出台了《扩大医疗物资出口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供需统筹、风险预控"的基本原则,组织湖南省医疗物资出口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积极扩大湖南省医疗物资出口。
  根据行动方案,湖南省将全面摸底省内医疗物资生产供给情况,梳理一批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供货能力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确定稳定供应渠道。同时加强与专业认证代理机构合作,确定目标市场资质要求。组织生产企业开展出口产品境外认证工作,推动认证代理机构优惠高效及时完成相关认证工作。
  方案提出,组建医疗物资出口联合体,对接国际市场需求。依托国有的外贸供应链平台企业与湖南省内具备条件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搭建医疗物资出口联合体,充分发挥省内外贸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和外经企业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全面收集了解医疗物资需求信息,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医疗物资出口。
  完善融资信保服务,强化物流和通关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完善并加强现有各项融资服务政策和服务机制,为有出口订单的企业及时提供快捷融资支持。发挥出口信保功能,加强对境外需求方的资信调查,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承保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依托长沙航空口岸和中欧班列优势,根据出口实际需求,协调开通国际全货运包机航线,统筹安排航班和铁路发运计划。
  方案要求,积极扩大医疗物资出口的同时,还要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湖南省商务厅指导医疗物资出口企业合规经营,规范出口秩序。长沙海关凭省药监局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对无法提供产品注册证书或相关证明的产品不得出口。省药监局要加强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监管,做好相关审评审核工作。海关、药监按职能分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维护市场和出口秩序。
 
云南宣布80万吨有色金属商业收储
 
  据悉,2020年国内首个有色金属收储方案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4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按照"企业收储、银行贷款、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对全省铜、铝、铅、锌、锡、锗、铟等重点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收储总量约为80万吨,收储时间为一年。
  在收储所需资金方面,上述文件提出,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对企业收储给予银行贷款部分贴息。其中,对收储锡、锗、铟的企业给予80%的贴息补助;对收储铜、电解铝、铅、锌的企业给予60%的贴息补助。
  另据报道,甘肃也在制定方案,拟收储43.6万吨有色金属产品,包括铜8万吨、铝30万吨、锌4万吨、镍1.5万吨、钴1000吨。
  对于有色金属收储,业内早有预期。此前,为应对疫情所致的金属需求下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于2月27日表示,建议启动对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收储。启动收储可有效缓解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库存增加、价格下跌、经营困难等难题,并为下游产业的复工复产提供金属供应储备。
  业界指出,若此轮收储落实,将对部分金属价格起到提振作用。以铝为例,上海有色网金属研究团队表示,目前,云南地区电解铝运行产能约为216万吨,占全国运行总产能的5.97%。若收储顺利进行,西南地区电解铝供应减少,将刺激当地价格上涨。此外,因华南与西南地区距离较近,西南铝价上涨逻辑或蔓延至华南现货市场甚至全国。
  锡、锗等品种也将受益于收储。上海有色网金属研究团队表示,当前,锡锭、锗锭的下游需求较弱。若开展收储,市场供应量将收缩,有利于提振市场价格。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法律实施拟暂作调整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海商法的有关规定。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副部长袁曙宏26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海南自贸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袁曙宏介绍说,草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海南自贸试验区内由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事项,由国务院授权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确保海南自贸试验区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的前提下,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完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在海南自贸试验区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在严格实施引进种质资源的隔离与监管,防止生物入侵,加强风险评估和检疫监管的前提下,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完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三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将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的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许可、仅涉及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航线许可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基于海南海域情况及海南国际邮轮发展状况,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允许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主体在海南三亚、海口邮轮港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海上游业务。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及三亚、海口市人民政府依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试点经营主体和邮轮运营的监管。
  草案明确,上述调整在2024年12月31日前试行。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防控风险,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据悉,经济日报日前发表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方大春、裴梦迪文章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及深度融合带来的巨大潜能,将为中国打造又一强劲增长极。在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须着力把准深度融合的方向和有效路径。
  首先,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应把准深度融合发展方向。
  不能将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简单地理解为区域同质化、城市同城化、要素分布均匀化和公共设施布局均等化,需把准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的方向。
  一体化深度融合方向不是区域同质化,须体现出地区禀赋优势。长三角各区域自然环境、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及发展水平都存在差异,一体化发展不能走同质化的道路,要坚持区域差异化,形成区域竞争力。
  从长三角内部看来,提高一个地区的区域竞争力,需要根据地区自身定位着力打造区域品牌。从长三角整体看来,提高区域竞争力需要优化整个长三角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世界级产业集群,这需要对整个地区进行资源统筹安排,促进资源最佳配置,各地区按本区所拥有的比较优势进行发展。从经济势能角度看来,由于自然条件、资源分布、交通方式、人口分布、技术经济水平等因素在不同地点的组合而形成的差别程度,能够产生强大经济势能。
  一体化深度融合不是城市同城化,应突出城市功能特色。随着高速公路、铁路网的发展以及跨江跨海大桥的建设,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交通时空距离大大缩短,同城化特征初显。“同城化”绝对不能理解为城市间差异消失,各城市应发挥好各自的城市职能。若城市群中的各个城市主体缺乏明确的分工和职能定位,易导致各个城市存在同一领域不同程度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错配和资源浪费,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严重受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长三角城市群整体效能的发挥和资源利用率的提升。要以各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导向,推动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夯实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同城化的关键是城市之间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生活同城化、便利化。
  一体化深度融合不是要素分布均匀化,需提高要素全域配置效率。长三角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要素布局不能搞均匀分布。各地区的要素要与当地的市场条件结合,根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的发挥考虑布局,否则可能会引致区域间的资源要素错配、产业结构同质以及低效益、乱投资。长三角一体化不是追求要素空间布局均匀,而是强调原材料、资本和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能够在长三角区域内自由流动。随着城市产业、人口与空间不相适应性增强,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矛盾增多,城市发展模式应该进行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人口、产业与空间协调发展。
  一体化深度融合不是公共设施布局均衡化,应追求公共服务均等化。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的是区域内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化、便利化,并不需要完全保证在各个地区都有均等提供点。长三角一体化规划需要合理配置与整合现有资源,避免区域内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因此,长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不应各自为政,而应公共服务的跨区域联动治理和共享,追求本地利益与整个长三角区域利益的统一。
  其次,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应把准深度融合有效路径。
  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就是要基于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破除要素流动壁垒、提高基础设施联动、统筹公共服务,发挥产业共生效应、空间布局联动效应、区域治理协同效应。为此,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路径是以产业共生为切入点,城市功能互补为载体,要素空间耦合配置为抓手,协同治理为保障。
  以产业共生筑牢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根基。产业共生空间实现方式不能局限于产业园区内,更要拓展到区域之间合作。产业共生区域一体化实现形式表现为将总部布局在发达的中心城市,而将生产加工基地布局在欠发达地区,以较低成本价格获得中心城市的战略资源和欠发达地区的常规资源,实现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最优空间耦合,实现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企业三方共赢。长三角地区发达城市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实现总部所在“中心区域”对基地所在“外围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使整个区域逐步实现均衡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需要通过产业共生建立更大空间的合作网络,共同提高产业生存能力和获利能力,获得经济效益。
  以城市功能互补夯实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载体。长三角城市群战略目标是打造世界级城市群,但城市功能分工不合理阻碍建设进程。当前,长三角城市群正在从过去的龙头城市“一极独大”强势领跑的单极化格局,逐步转化为“多中心格局”。需清晰认识到这种“多中心格局”并非“去核心化”。上海依然需要发挥好龙头作用,上海的核心地位越突出,对整个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越好。城市群中不同城市需认清自我、找准定位,明确不同城市分工,加强系统性的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功能布局互动。要着力发挥城市功能专业化和产业专业化的协同效应。城市功能专业化并不能代替产业专业化,同一功能类型的城市间,仍可以在产业层面形成分工。上海、南京同为服务功能专业化城市,其中上海在金融、航运、总部经济方面优势明显,南京则在软件研发等生产者服务业方面形成特色。城市决策者要认识到城市功能分工的客观性,从城市自身的要素禀赋出发,强化错位发展,形成分工合理与各具特色的城市空间格局。
  以要素配置空间耦合提高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效率。要素配置效率提升不能仅限于产业间要素配置,而应优化要素配置空间效率。目前,长三角地区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劳动力与资本空间配置错位严重,难以推进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需要优化人口、资源和产业之间空间配置,提高要素配置空间耦合效率。各地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整体区域效益,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利于长三角深度融合发展。因此,建议将重点集中在破除“行政化壁垒”和“地方利益保护”,解决市场配置的前端扭结,提供更加自由的市场竞争条件,形成“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协力推动区域资源要素流动的良好局面。加强交通枢纽、交通网络的互联互通,为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供支持。
  以协同创新增强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动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不能靠单个“指头”,更要“握指成拳”。长三角正处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过渡阶段,创新驱动是发展引擎。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需要有一盘棋思维,须建立包容性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发挥聚合效应。着力转变以行政区为主的惯性思维,从各自为政的单一区域治理模式向区域整体治理和系统治理转变,打破区域阻隔,形成一体化的“大公共服务”格局。整合各自的创新和产业优势,通过创新要素互联互通、联合组织技术攻关,打造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建设不同类型跨省(市)的科技创新区,集聚高级创新要素和高端科技产业,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辐射力的创新空间。
 
贸发会议呼吁采取更多行动减轻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
 
  据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4月23日发布报告,呼吁国际社会采取更多行动,减轻发展中国家的巨额债务负担。
  报告显示,早在新冠疫情发生以前,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的比例就已经很高,挤压了政府的卫生和社会支出。而在未来十年里,发展中国家将面临巨大的债务偿还压力。仅在2020年和2021年,发展中国家最多须偿还约3.4万亿美元的公共债务。
  报告说,此次疫情引发的金融动荡,使新兴经济体资本外流,发展中国家货币大幅贬值,更加重了其债务偿还负担。
  为减轻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本月中旬批准,在未来6个月内,对25个最贫穷和最脆弱的成员国实施债务减免。二十国集团随后也达成一致,同意世界最贫困国家从今年5月1日起至年底暂停偿还债务。但贸发会议表示,这些措施在发展中国家巨大的债务负担面前是"杯水车薪"。
  贸发会议秘书长基图伊强调,在发展中国家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冲击时,国际社会应紧急采取更多措施,缓解其日益严重的财政压力。
  报告建议为减轻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实施"三步走"。首先,通过暂停债务偿还方案,为遭受疫情打击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宏观经济发展所需的"喘息之机";其次,实施债务减免和重组方案,减免总计约1万亿美元的发展中国家债务;最后,设立一家处理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的国际管理机构,为今后架设旨在指导主权债务重组的国际框架奠定基础。
  贸发会议总部位于日内瓦,是联合国常设机构之一,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尤其是帮助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贸易和经济体系。
 
特朗普签署4840亿美元援助法案应对新冠疫情
 
  据悉,美国总统特朗普4月24日签署一项总额约4840亿美元的应对新冠疫情援助法案,以增加对小企业贷款项目、医院和新冠病毒检测机构的拨款。
  特朗普在白宫举行的签署仪式上表示,该法案有利于小企业、有利于工人。
  此前,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于4月21日和23日表决通过此项法案。这是过去两个月来,特朗普政府与国会两党议员商议达成的第四项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支出法案。
  根据这项法案,美国政府将向小企业薪水保护计划增拨超过3100亿美元资金,以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小企业申请贷款支付员工薪资。此外,法案还将为医院拨款750亿美元,为新冠病毒检测机构拨款250亿美元,并为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等机构提供资金。
  3月底,特朗普曾签署总额约2.2万亿美元的财政支出法案,为受疫情影响的美国家庭和企业纾困,但批评人士指责该法案对小企业、医院和病毒检测机构划拨的资金不足。4月16日,小企业薪水保护计划启动不足两周就因资金用罄而停止受理新贷款申请。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同意设立"恢复基金"振兴经济
 
  据悉,欧盟及其成员国领导人4月23日召开视频峰会,同意设立"恢复基金"促进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经济复苏,但未就该基金的资金规模、来源和分配方式等细则达成一致。
  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表示,各成员国领导人均认为设立"恢复基金"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任务,该基金应具备足够大规模,以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国家及行业。
  根据峰会的讨论结果,欧盟委员会将在研判后提交关于实施细则的提案。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表示,"恢复基金"规模预计将达1万亿欧元,并将与欧盟2021年至2027年长期预算挂钩。
  在今年2月举行的欧盟特别峰会上,各方分歧巨大,未就长期预算达成共识。将"恢复基金"纳入其中,意味着或将突破原有预算额度,欧盟长期预算谈判预计将更加艰难。
  关于"恢复基金"分配,法国总统马克龙表示,欧盟不应只向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地区和部门提供贷款,还应进行一定的捐赠拨款。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还批准了本月初由欧盟成员国财长会议制定的一项总额达5400亿欧元的大规模救助计划。该计划将于6月启动,旨在保护劳动者和个体商户免受失业冲击,扶持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以及帮助成员国政府应对财政压力。
 
欧洲央行将非投资级债券纳入抵押品
 
  据悉,欧洲中央银行4月22日决定进一步放宽银行抵押品要求,允许银行使用非投资级别债券,即所谓垃圾债,作为抵押品从央行融资,确保其在新冠疫情期间拥有充足流动性向欧元区企业和家庭提供贷款。
  欧洲央行当天发布的新闻公报指出,在4月7日作出临时放宽抵押品要求决定的基础上,欧洲央行进一步放松对抵押品信用评级的要求。其中,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门槛从投资级别"A-"降至非投资级别"BB+",其他债券的评级门槛从投资级别"BBB-"降至非投资级别"BB"。
  欧洲央行表示,放宽抵押品要求的临时规定将执行至2021年9月,并可能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减轻欧元区债券发行人及债券信用评级下调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欧洲央行副行长德金多斯、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委员伊莎贝尔·施纳贝尔当天联合发表文章指出,受新冠疫情冲击,欧元区各经济部门的资产估值缩水、评级降低,合格抵押品减少,可能导致银行进一步收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供应。
  文章说,面对不确定性和金融市场动荡,欧洲央行全面放宽抵押品要求旨在提前防范潜在的抵押品短缺,防止欧元区银行体系出现流动性紧张。
  欧洲央行已宣布一揽子宽松货币政策应对疫情冲击,2020年购债总规模将达到1.1万亿欧元,其中以购买国债为主;并通过负利率定向长期再融资操作向银行业释放约3万亿欧元流动性,支持银行向实体部门借贷。
 
德国4月商业景气指数降至历史最低点
 
  据悉,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4月24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德国商业景气指数4月环比猛降,经季节调整后,从3月的85.9点降至74.3点,为历史最低点。
  当月德国商业景气指数四项指标均显著下降。其中,制造业指数降至2009年3月以来最低值,服务业指数则降至历史最低点,贸易指数和建筑业指数分别猛降27.4点和22.6点。
  伊弗经济研究所所长克莱门斯·菲斯特在一份声明中说,受访德国企业的商业情绪是"灾难性的",商业景气指数环比降幅前所未有,受访企业对今后发展的预期从未如此悲观,对行业经营现状的满意度也剧烈下降。他认为,新冠疫情来势汹汹,正冲击德国经济。
  伊弗商业景气指数被认为是德国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观察德国经济形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日本央行宣布维持利率在-0.1%不变
 
  据报道,日本央行4月27日宣布维持利率在-0.1%不变,符合市场预期;该央行同时宣布将无限量购买日本国债,并称如有必要将进一步采取额外宽松措施。
  日本央行认为,疫情持续对日本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尽管日本央行此前一些举措有一些积极作用,但日本实体经济和金融行业表现依然不乐观。由此,有必要采取更为宽松的政策,包括:增加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购买量;无限量购买日本国债;将积极购买ETF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J-REIT)。
  为支持小企业,日本央行称将购买总额为20万亿日元的企业债券和商业票据,将从每个发行人购买商业票据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分别提高到5000亿日元和3000亿日元。
 
港交所将自5月11日起扩大市调机制涵盖股票范围
 
  据悉,港交所4月23日表示,将于5月11日实施证券市场的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市调机制)第一阶段优化措施。此次优化措施包括扩大市调机制涵盖股票范围等。
  具体来看,市调机制第一阶段优化措施包括:将市调机制所涵盖股票的范围,由恒生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总数为78只股票),扩大至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中型股及小型股指数成份股(股票总数接近500只);触发界线分三层,上述三只恒生综合指数的成份股其触发界线分别设定为5分钟前最后成交价的±10%、±15%和±20%。
  港交所最初于2016年8月在证券市场引入市调机制,旨在预防个别股票的极端价格波动。
 
投资分析点评
 
▲京东入股凯撒旅业
 
  4月25日下午,凯撒旅业( 000796.SZ )公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11.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引入文远基金、宿迁涵邦、华夏人寿、上海理成、青岛浩天作为战略投资者。其中,宿迁涵邦为京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宿迁涵邦将以4.5亿元换取凯撒旅业非公开发行后7.37%的股份。
    根据协议,凯撒旅游的出行产品与精神消费类产品将纳入京东生态系统,补充京东旅行频道上的二级频道"商旅"频道下的产品供应链。
 
▲手机渠道商爱施德引入阿里巴巴为战略投资者
 
  4月26日,手机渠道商爱施德(002416. SZ)晚间公告称,阿里巴巴拟通过定增以4.07亿元获得公司5%以上的股份。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阿里巴巴持股51%、爱施德持股39%、广东新联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持股10%。
    双方合作期限为8年,阿里巴巴将促进爱施德拓展线上市场。
 
▲华星光电计划在武汉布局第二条柔性OLED生产线
 
  4月27日,TCL集团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披露,TCL旗下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计划在目前光谷t3、t4两大项目基础上,继续投建t5项目,这将是华星在汉布局的第二条柔性OLED生产线。
  在位于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的武汉华星光电研发生产基地,紧邻t3、t4项目的t5项目用地已经预留。"对下一条柔性OLED生产线,目前已进入规划阶段,尚未确定启动的具体时间。"李东生表示。
  据悉,即将提上日程的t5项目,未来产能将超过目前t4项目规模,投资或达数百亿元。
  2014年,投资160亿元的武汉华星光电t3项目在光谷动建,这是国内首条第6代LTPS(低温多晶硅)显示面板生产线。2019年,投产3年的t3项目,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成为湖北省首家产值超百亿元的半导体显示面板企业,目前占据全球产能的20%。
  2017年,武汉华星光电第6代柔性LTPS-AMOLED显示面板生产线开工。这个投资350亿元的t4项目,成为国内首条柔性折叠显示屏生产线。算上后期追加的投资,t4项目总投资已达390亿元。
  "尽管疫情有所影响,但这两条面板线一直保持着稳定生产,武汉华星光电一季度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非常不容易。"李东生说。
  2019年,武汉华星光电柔性屏量产出货。今年一季度,t4项目一期进入产能爬坡阶段。t4项目二期、三期均在紧锣密鼓展开,进入厂房装修阶段,明年下半年武汉华星t4工厂将全面达产。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吉利正式托管长丰猎豹长沙工厂
 
    4月27日,吉利控股集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沙市人民政府在长沙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托管湖南省省属国有企业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厂,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的生产和销售,共同推动湖南汽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2019年5月以来,长丰汽车就被爆出停产、集体降薪消息。2019年5月底,一份长丰集团内部会议文件显示,公司从6月起开始执行"员工薪酬调整及减负降薪",以确保渡过难关。薪酬调整包括:长丰集团和猎豹股份公司高管在2月份已下调预支工资30%的基础上,再下调20%,累计下调工资50%;研究院员工工资下调10%-50%,生产基地员工工资下调30%-50%。2019年底长丰汽车给子公司和供应商邮件中显示,全面公布自救计划,涉及工厂生产、债务、采购等各方面情况。决定将旗下三个生产基地出售或移交地方政府,只保留永州基地。其中,长沙工厂计划为吉利汽车代工,由吉利汽车进行管理。
    据了解,猎豹汽车算得上是国内汽车界的"老兵"。猎豹汽车的母公司长丰集团始建于1950年6月,主要从事汽车整车研发、制造、销售,总部设在湖南长沙,主要产品为"猎豹"牌轻型SUV。1995年,长丰集团曾与日本三菱汽车合作,引进三菱帕杰罗汽车技术。此后,长丰创建了"猎豹"越野车品牌。2018年以来,受国内汽车行业深度调整、新产品推出节奏放缓等因素影响,猎豹汽车公司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挑战。目前,长丰猎豹拥有Mattu、CS9、CS9新能源、CS10、Q6、CT7等车型。
 
▲中国重汽房地产资产9.3折出售
 
  据悉,中国重汽集团旗下房地产资产包历经两次挂牌,最终被碧桂园以48亿元底价买下。4月26日,山东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重汽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重汽地产)100%股权及50.66亿元债权挂牌期满,一家受让方办理了受让登记。碧桂园(02007.HK)确认,购买了上述资产包。
  中国重汽集团是一家老牌重型汽车生产商,由山东省国资委和济南市国资委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济南市国资委持有80%的股份。重汽地产为该集团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主体,成立于1993年。重汽地产主要在济南一带开展业务。
 
▲蒋凡被除名阿里合伙人
 
  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布了对天猫总裁蒋凡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该调查由阿里巴巴集团廉正部成立特别调查组进行。根据调查,由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形成了处理结果,阿里合伙人委员会也对此进行专项审议。
  调查组就阿里集团对网红电商如涵的投资,以及张大奕所有淘宝、天猫店铺的入驻、活动、引流、交易等做了全面的内、外部调查。确认:阿里在2016年投资如涵电商的决策与蒋凡无关;蒋凡对如涵电商、张大奕所有淘宝、天猫店铺的经营活动并无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但调查组认为,蒋凡在公司重要的岗位上,因个人家庭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严重舆论危机,给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经阿里巴巴管理层讨论决定对蒋凡作以下处分:管理层提议并得到合伙人委员会批准,即日起取消阿里合伙人身份;记过处分;降级,职级从M7(集团高级副总裁)降级到M6(集团副总裁);取消上一财年度所有奖励。
  据悉,淘宝天猫总裁蒋凡妻子日前在微博控诉张大奕。4月18日下午,蒋凡在阿里内网发帖,就网络传言带来的不好影响对公司和同事道歉,并请求公司对自己展开调查。
    张大奕是依附阿里平台的如涵的头牌带货主播,而早在2016年,阿里巴巴还3亿投资了如涵电商。
 
▲三家中小板企业拟分拆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
 
  据悉,在创业板启动注册制改革之际,三家中小板企业披露拟分拆子公司上市创业板--
  江苏国泰(002091)4月28日晚间公告,江苏国泰拟将下属控股子公司瑞泰新能源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江苏国泰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仍将继续维持对瑞泰新能源的控股权。
  华邦健康(002004)4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凯盛新材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华邦健康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凯盛新材的控制权。通过本次分拆,凯盛新材作为公司下属精细化工新材料业务平台将实现独立上市,并通过创业板融资增强资金实力,提升精细化工及新材料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星网锐捷(002396)4月28日晚间公告,拟将其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星网锐捷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锐捷网络的控制权。
  江苏国泰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供应链服务主要涉及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以及电商平台,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化工新能源业务方面,拟拆分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泰新能源作为公司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平台,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硅烷偶联剂和专业的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预案显示,本次拟拆分上市的瑞泰新能源作为江苏国泰目前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控股型平台公司,除对外投资外,未开展实际经营相关业务。瑞泰新能源子公司华荣化工及超威新材料的主营业务为开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硅烷偶联剂和电子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
    瑞泰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华荣化工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硅烷偶联剂,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销量连续多年在国内和国际上名列前茅。瑞泰新能源另一控股子公司超威新材料致力于专业的电子化学品研发、生产。
  本次分拆完成后,江苏国泰将聚焦供应链服务主业的经营发展。瑞泰新能源将成为江苏国泰旗下独立的化工新材料及新能源业务上市平台。
 
    ▲深圳国资委联手万科等成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据悉,深圳国资委于4月28日联手万科等设立了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等。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飞,注册资本41.5亿元,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6%;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24.1%。另外两个股东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2.89%、2.41%。
  经营范围除了上文提到的内容,还包括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等等。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深圳国资委100%持有;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100%持有;而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则是由国务院通过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0%持有。
 
▲长江电力完成收购秘鲁路德斯电力公司股权交割
 
  据中国三峡集团控股上市公司长江电力( 600900.SH )4月25日披露,长江电力按照协议约定,以35.9亿美元的基础交易价格收购秘鲁Luz Del Sur(下称"LDS公司")配电公司83.6%股权顺利完成交割。
    2019年9月30日,长江电力成功中标LDS股权,为长江电力首次进入海外配电市场。LDS是秘鲁最大电力公司,主要在秘鲁首都利马地区开展配售电业务,约占秘鲁全国市场份额的29%,排名第一。除配电业务外,LDS公司还拥有10万千瓦已投产的水电资产,以及约74万千瓦的优质水电储备项目。
 
管理视点
当当夺权风波背后:家族企业怎样才能走得长远?
 
  按:当当网的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创始人离婚大戏之后,最近又上演了抢公章大战。不论结局如何,公司元气都会受到损伤。为什么当当网会形成如今这种局面?背后暴露的是众多家族企业都会遇到的治理结构问题,像当当网这样夫妻店的模式导致公私界限不分明,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管理。曾有当当离职的管理人员表示:其他公司领导做决策,考虑的是数据、市场、竞争对手,但在当当,高层的夫妻关系却是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
  良好的治理结构事关家族企业的生存。而家族企业要想不断传承下去,除了需要良好的治理结构,还要保持家族吸引力,在家族内外找到并培养潜在的高管人才,以及将CEO接班人选拔制度化等,如此方能实现基业长青。
 
  《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近期刊发全球高管研究机构——亿康先达国际人力资源咨询公司(Egon Zehnder)资深顾问克劳迪奥·费尔南德斯-阿劳斯(Claudio Fernández-Aráoz)、亿康先达国际公司合伙人兼全球家族企业实践项目的联合负责人桑尼·伊克巴尔(Sonny Iqbal)、约尔格·里特尔(JörgRitter)联合撰写的文章指出,家族企业普遍面临公司治理、传承甚至生存难题,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韩国斗山集团(Doosan Group)在CEO人选上出现兄弟争斗后陷入一片混乱。在美国,新英格兰连锁超市Market  Basket在两名家族成员(两人为堂兄弟,皆为创始人的孙子,一个是董事,另一个是CEO)进行权力大战之际,遭遇员工抗议,导致公司销售额损失5.83亿美元。
  据家族企业协会(The Family Business  Institute)分析,只有30%的家族企业能传承至第二代,12%的企业能延续到第三代,仅有3%的公司能发展到四代或四代以上。即便能传承四代以上,这些企业的价值观也多半在最高领导者更替的过程中被严重稀释。
  如果这些家族企业具备关键人才管理、领导力培养和传承能力,它们将受益无穷。但是该怎么做呢?它们可以效法那些表现卓越的企业,比如大型家族所有或家族控股并且成功发展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企业。
  在伦敦国王学院教授萨宾·劳(Sabine  Rau)的建议下,亿康先达国际公司与国际家族企业协会合作,一起对全球50家主流家族企业进行分析。它们每一家的年收入都超过5亿欧元,来自美国、欧洲和亚洲的主要行业。尽管存在个别企业治理不佳和传承规划不足的情况,多数企业提供了家族企业留住核心人才的宝贵经验。
  ○家族与公司界线要分明
  良好治理结构是基础。即便是那些领先企业,非家族成员C级高管中也有1/4的人表示,他们最初在考虑加入公司的时候,对它的治理情况有所担忧。他们不确定高管的自主权有多大,是否存在隐性议程(hidden  agendas)和裙带关系;公司管理是否缺乏活力,会做出非理性决定。
  在我们调研的50家主流家族企业中,94%的受调研企业由监察顾问委员会所控,这些委员会平均约9个成员。家族代表在这些委员会的平均占比分别是欧洲46%、美洲28%、亚洲26%。
  在多数情况下,家族与公司存在明确区隔。英国一家知名消费品公司非家族成员CEO说,“我们有正式的治理结构,能明确家族与公司的界线。”美国一家高性能材料制造商称:“我们有监督委员会,家族的每一个支系都能派一名且只能有一名成员进入公司。每当一个家族成员进入董事会,就要提名一位外部的非家族成员。”
  对那些想要雇用和留住最佳人才并长期拥有竞争力的家族企业来说,良好的公司治理显然是第一道槛。无论是已经上市或者部分由专业的投资者(比如私募公司)控股、还是完全由某个家族掌控的企业,只有做好公司治理,才能做出上佳决策和卓越管理。
  ○家族吸引力是关键
  尽管家族企业需要像非家族企业那样建立治理结构和提供发展机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但它们也必须当心不要丧失自身的独特性,也就是“家族吸引力”。
  我们调研的企业通常都会保有1-3名家族成员处于企业的核心位置,一如太阳系中太阳的地位。这些人定义了企业形象,用清晰明确的价值观和共同愿景协调不同人的利益。他们聚焦于下一代,而不是下个季度,更倾向于采用能将用户和员工放在第一位并强调社会责任的战略。
  他们有很强的个人魅力,能吸引人才慕名而来,并留住这些人。日本一家教育企业的非家族成员CFO告诉我们:“我之所以加入公司,是因为我发自内心地崇拜家族的族长。”一名瑞典媒体企业非家族成员CEO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我喜欢这个家族。某种程度上,他们是实实在在富有魅力的一群人,令人乐于为他们管理公司。”另一名高管也表示,“公司的股东都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很棒的一点是我们能从长远角度考虑问题,会思考留给后代什么遗产”。
  当单独一名家族成员(或几名步调完全一致的成员)在家族企业中处于适当的位置上,能令企业在雇用和保住人才以及公司发展方面明显受益。
  ○寻找未来领导者
  那些有良好治理结构和家族吸引力的企业通常能轻易吸引到家族和非家族管理人才。不过你要如何决定究竟哪位适合你公司的最高位置呢?所有人才,特别是家族成员必须接受能力、潜力和价值观方面的评估。
  我们调研的家族企业中,最难的就是对继任者价值观的考察。我们发现,每家公司的家族和非家族高管常常用诸如尊敬、正直、谦逊、激情、适度和雄心等词汇来形容公司精神,用词重复率高达95%。一家德国零售业务分公司非家族成员CEO在提及集团CEO时称:“我们步调一致,做事方式相近,他理解我推动企业前进的承诺。”一家中国消费品公司家族成员女性董事长表示:“我们拥有相同的价值观和愿景,能信赖彼此。”
  家族成员告诉我们,当他们考虑高管候选人时,与企业文化的匹配度是他们的首要考虑因素。然而,对家族成员高管来说,与企业文化匹配很容易,他们主要担忧的是个人发展。我们调查的企业中,有40%将下一代的家族成员放到董事会和委员会中,以便培养他们的业务和管理技能。
  卓越的家族企业通常会尽早找到并培养未来接班人,无论他们是家族成员,还是非家族成员、有潜力的员工,抑或是与公司毫无关联的外部人员。潜在接班人会得到公司的细心培养,以便让他们为更高级别的职位做好准备,并令他们的价值观和能力与职位相匹配。一名中国公司的非家族成员高管向我们描绘了他所在公司的做法:“由家族而非企业出资,我们成立一所企业大学,并在MIT和斯坦福大学培养100名后备管理者。”
  ○家族企业CEO制度化选拔
  每一家公司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未能找到合适的CEO接班人。在我们的调研中,大约30%的受访企业只有一个接班人选,约2/3的企业没有适当地规划接班人筛选流程。相反,它们通常的做法是,由家族中一名重要成员凭直觉选出接班人,然后经由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任命,随后将接班人介绍给公司的其他人知晓。  
  事实上,当企业有计划地对多名候选人进行调查,能更有效地找到合适的CEO人选。它们会积极主动并有战略性地挑选CEO人选。瑞典一家媒体公司的家族成员董事长展开了一场复杂的评估活动:“我决定让7名董事挨个面试CEO的接班人选,他们可以选择一对一的方式,也可以与其他人一起面试。随后,我们会交换意见,得出最终结论。”
  在考虑CEO接班人选时,多数公司都有一个清晰的层级顺序:先家族成员,后内部人才,第三步才会从其他公司的高管中寻找。我们非常赞同这种做法,因为它能让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并有一个延展的流程。家族企业的文化和人际关系至关重要,内部选拔最有可能让企业成功传承。
  当然,最初的磨合期能让新任命的CEO得以胜任或归于失败。就我们的经验来看,磨合期适当的支持能将任命风险降低一半。尤其是当非家族成员CEO入主公司时,冲突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要想避免此类问题,家族企业必须确保,新任CEO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公司,并让他明白自己是关键决策者,以及让他与重要的家族成员见面,并让双方保持良好联系。
  “当我们任用某个人,我们会像战友般陪伴他,”一名家族成员CEO说,“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们会将他介绍给其他人认识,会帮助他,并定期与他会谈。这种做法会私下传播开来。”
  对家族企业来说,高管人选,特别是选拔最高管理者的决策很可能成为一枚定时炸弹。幸好,我们的研究显示,企业如果能建立起良好的治理结构,以此划定底线,保持家族吸引力,在家族内外找到并培养潜在的高管人才,以及将CEO接班人选拔制度化,并建立新任CEO的过渡流程,企业就能找到并留住人才,并且基业长青。
 
信息化建设
 
多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4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程序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破坏,以及重要数据被窃取、泄露、毁损的风险;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因素。
  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国防科技工业等行业领域的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营者在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当按照《办法》要求考虑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指出,网络安全审查是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开展的一项工作。《国家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工信部将遴选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
 
  据工信部4月28日披露,为充分运用工业互联网支撑疫情防控,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动能转换,工信部决定遴选一批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并予以宣传推广。
  按照要求,以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为导向,关注提升短期和长效相结合的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重点征集三类解决方案:提升突发事件响应能力的解决方案,如疫情科学防控、医院医疗支撑、应急物资对接调配等解决方案;恢复制造企业产能的解决方案,如协同研发、远程运维、在线智能服务、协同办公等解决方案;保障供应链完整的解决方案,如供应链风险预警、协同制造、产能共享、柔性转产、供应链金融等解决方案。
 
工信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发文推进互联网电视业务IPv6改造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传输网络和接收设备的IPv6改造,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4月26日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电视业务IPv6改造的通知,要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过的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以及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相关设备进行IPv6改造。到2020年三季度末,上述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全面完成,IPv6网络性能与IPv4趋同,平均丢包率、时延等主要指标与IPv4相比劣化不超过10%。
  另外,通知还要求加快提升应用基础设施IPv6承载能力。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的广播电视台要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进行IPv4/IPv6双栈改造,支持基于IPv6协议的调度和点播业务。2020年三季度末,要完成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所有软硬件平台改造,并覆盖互联网电视用户总数的80%,基于IPv6协议的点播流量占全部点播流量的10%。
  而中国移动、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京东云、华为云、网宿科技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相关的内容分发网络(CDN)进行IPv6改造。2020年末,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服务能力达到IPv4的85%以上;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加速性能达到IPv4的85%以上。
  在对提升接收设备IPv6支持能力方面,小米、华为、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九州等厂商加快实现新生产的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含终端ROM、播放器、应用服务框架、终端管理模块等)支持IPv6.出厂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存量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通过固件及系统升级等方式支持IPv6.天猫、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6的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终端设备。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新部署的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产品形态)应支持IPv6.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存量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通过系统软件升级等方式支持IPv6.2020年三季度末,各相关单位为全部具备条件的存量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完成升级。
  IPv6是用于替代现行版本互联网IP协议(IPv4)的下一代IP协议。随着5G、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应用融合发展,全球对IP地址的需求持续增长。专家表示,此次工信部和广电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推进互联网电视业务IPv6改造,是我国整个推进IPv6普及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我国固定宽带网络IPv6流量提升的关键手段。
 
三部门印发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
    《指南》称,针对车联网产业发展技术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道路交通管理行业应用需求,分阶段建立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指南》还指出,在车联网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身份认证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3 类标准。
 
央行在上海等六市(区)扩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据中国人民银行4月27日披露,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并于2019年12月在北京启动试点。
  为深入做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六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辽宁省进入5G网络全面建设阶段
 
    据4月28日召开的辽宁省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5G网络、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披露,今年辽宁省将投资110亿元以上,建成2万座以上5G基站,网络覆盖全省14个地市。
  5G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是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基础。依靠更高速率、更大连接、更低时延的特性,5G不仅解决人与人的通信问题,而且能实现人与物、物与物的万物互联。在5G网络中,虚拟现实、增强现实、8K高清视频,以及无人驾驶、远程医疗、智能家居等,将真正走向成熟应用,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拓展辽宁经济发展空间具有重大意义。5G基站的辐射强度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经测算,目前,辽宁省电磁辐射环境远低于国家标准,十分安全。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5G网络建设,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统筹推进、抢抓机遇、提前布局,促进产业快速发展。辽宁省先后印发《辽宁省5G产业发展方案(2019-2020)》《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科学引领、系统规划、精准施策。同时,组建省、市两级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专班,解决基站建设难题。
  夯实基础建设,打通"最先一公里",有序有效建设。辽宁省规定各地区要实现水电煤气与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协同施工验收。特别是在规划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管线等设施时,预留铁塔、基站、机房位置和空间,统筹基站配套设施和电力需求。
  解决相关企业建设资金难题,多部门联合发力出台优惠政策。省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将5G基站电价降至0.4元/千瓦时,并于今年5月实行。未来3年,三大运营商将节省用电成本2亿元以上。
  省工信厅等部门积极为中德产业园车联网、东软集团智慧医疗、美行科技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等10项5G重大工程,申请国家资金扶持。
  据悉,截至4月26日,辽宁省已经新建成5G基站7650个,并正以每天交付约90个基站的速度向前推进。预计至今年6月底,全省将建成超1.4万个。
  积极开发5G应用场景,辽宁省率先推动高速公路、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和交通枢纽的人脸识别进站、移动支付等"5G+"示范应用。沈阳、大连等多个城市的智能工厂、车联网、5G+4K、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已达数百个,累计用户超百万。
  用大项目带动新技术应用推广。辽宁省重点推进鞍钢、华晨宝马、大连冰山、中德产业园等骨干企业和重点园区率先使用,并作为示范进行推广。目前,华晨宝马铁西工厂已建成全球首个5G覆盖的汽车生产基地,鞍钢集团与省移动通信公司建成国内首个基于5G+云平台的带钢表面检测系统,沈阳东软与国内30余家三甲医院开展5G智慧医院建设。
  接下来,辽宁省将进一步扩大应用规模,推进10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支持中德产业园、大连金普新区、沈抚新区建成国内领先的5G先行区。再推进100个"5G+工业互联网"工厂建设,打造一批企业应用场景。
 
全国已有近5000家P2P机构退出
 
    据悉,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近日联合召开了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系统总结了2019年的整治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整治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明确了2020年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2019年以来,全国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持续收敛。截至3月31日,全国实际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139家,比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已有近5000家机构退出。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非法外汇交易等其他领域存量风险有序出清。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多来,各部门各地方坚持把机构退出作为整治工作的总方向,力争"能退尽退,应关尽关"。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领域风险形势得到根本好转。不过,也要看到,现阶段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尚有一些问题未根本解决。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又给整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后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一是剩余在营机构"三降"工作进展缓慢,后续处置困难很大。二是停业机构处置任务仍然艰巨,全国已停业的网贷机构存量风险仍处高位。"退而不清"、"退而难清"问题突出,风险化解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三是机构转型工作存在许多困难。部分机构或转型意愿不强,或转型能力不足,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会产生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四是由于疫情防控还有一些不确定性,网贷机构经营、催收、转型等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金融委的总体要求和两个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存量压降力度,切实压降业务规模,加快推进落实机构转型试点工作。加大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快推进网贷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程,完善失信借款人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加强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非法外汇交易等其他领域新增风险的监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聚焦金融领域的"无照驾驶"问题,抓紧探索非持牌机构非法金融业务早发现早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能够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
 
贸发会议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成为全球B2C电子商务最大市场
 
  据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4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成为全球B2C电子商务最大市场,销售额达1.36万亿美元;同期,中国线上购物人数达6.1亿,是线上购物人数最多的国家。
  数据显示,涵盖B2B(企业对企业)和B2C(企业对消费者)销售在内,2018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总额较2017年增长8%,达25.6万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30%。
  数据还显示,2018年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电子商务市场,销售额为8.64万亿美元,但交易主要集中在B2B领域;而B2C电子商务的全球最大市场则是中国。
  贸发会议表示,全球领先的B2C电子商务企业目前主要在中国和美国。以网站成交额来算,2018年阿里巴巴集团以8660亿美元居同类企业之首。以营收来看,京东和亚马逊表现更为突出。
  贸发会议估算,2018年全球共有14.5亿人参与线上购物,约占全球15岁及以上人口的四分之一,比2017年高9%。同时,线上购物消费者的海外购物兴趣在稳步提升。2018年,共有约3.3亿人进行了跨境线上购物,超过同期线上购物总人数的五分之一。
 
企业信息员园地
 
控疫情 支复工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关键点
 
  特约信息员:靖江中鸿天衡税务师事务所 朱丽斌
    政策要点: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关键点:
  一、不是所有业务都能享受免税或1%征收率。
  按照增值税政策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了3%征收率以外,在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提供劳务派遣和安全保护服务等业务时会涉及到5%的征收率。这些适用5%征收率销售收入,不属于13号公告中适用免税或1%征收率的业务范围。包括: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6.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7.个人出租住房。
  8.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9.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
  10.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二、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限于个体工商户。
  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文件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虽然文件名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但享受优惠的不仅是个体工商户,包括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因此,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优惠。
  三、与小微企业普惠性增值税优惠结合使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规定,可先享受免税政策,如果不符合规定,则本年度3-5月的销售额可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其他月份按正常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纳税。
  例1: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征收)1-3月份销售额分别为15万元、5万元、8万元,一季度可享受免税政策。
  例2;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征收)1-3月份销售额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1-2月份不可免税,3月份可免税。
  四、享受优惠可开具专用发票
  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普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是湖北地区企业享受定期免税优惠的,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放弃免税优惠的,可开具专用发票。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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