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参考 第47期
部委决策
国家发改委开展"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强化"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地,疏解治理投资建设领域"堵点",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有效应对当前投资运行下行压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定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加强对《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等投资法规实施的监督,依法提升投资治理能力,督促整改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强化"稳投资"政策措施落地,疏解治理投资建设领域"堵点",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有效应对当前投资运行下行压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即全面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切实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及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聚焦两个条例加快实施,完善投资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创新投资管理和服务方式;落实法定职能,开展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具体来看,本次专项行动中,将全面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将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各有关部门,对现行投资审批事项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地方层面由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省、市、县三级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审查、清理完成后,于2020年2月前印发省级统一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含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作为今后规范实施审批行为以及甄别是否为违规审批的依据。
本次专项行动将着重疏解治理投资"堵点",切实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治理行政审批"堵点"。通知要求,深入查找和纠正实际工作中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审批标准、要求不一致,违背项目单位意愿和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僵化套用"审批流程"、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等问题,以及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对审批时间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二是治理投资政策"堵点"。《通知》强调,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以及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
三是治理建设条件落实"堵点"。《通知》要求,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及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通知》强调,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不到位、采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不到位和及时更新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将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存在的问题。
此外,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两个条例加快实施,完善投资法规制度体系;深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创新投资管理和服务方式;落实法定职能,开展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
本次专项行动将采取在线征集问题线索和线下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堵点"信息,建立问题线索转办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
招标投标法修订征求意见
据悉,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8章94条,对现行《招标投标法》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维持8条不变。与此前相比,征求意见稿在提高招标公开透明度、完善评标制度、加大监管与惩处力度等方面明显增强。
国家发改委在《起草说明》中介绍,修订的总体思路为:《征求意见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着力完善招投标基本制度,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招标投标法》涉及领域和行业广泛、利益主体多元、运行机制复杂、监管链条较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聚焦《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低质低价中标、评标质量不高、随意废标等,深入科学论证,提出制度化解决方案。
二是坚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厘清招投标活动各方职责定位,实现权责相匹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对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权利,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减少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干预;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管住管好。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招投标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通过改革招标规则推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适应信息化等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招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在牢牢立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发展阶段、现行法律框架以及监管实际需要的同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
据了解,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一)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进一步清晰界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大幅放宽对民间投资项目的采购方式要求,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自行招标备案等多项事前核准、备案事项,更多采用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大幅增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应当载明的事项范围。充分保障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对资格预审、评标、定标结果的知情权。借鉴国际惯例首次对招标计划公开作出规定。大力推广使用标准招标文件。
(三)落实招标人自主权。进一步明确招标人在选择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选择资格审查方式、委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强调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的主体责任,提高招投标质量。
(四)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实践需要,有条件地缩短了招标时限要求,兼顾效率和公平。明确两次招标失败、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等情形下的解决方式,避免反复重新招标。
(五)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严格限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在评标环节引入异常低价投标处理程序,有效管控合同履行风险。鼓励在价格评审因素中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
(六)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鼓励招标人合理设置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生态环保等要求和条件,倡导绿色采购,禁止招标文件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招标项目技术标准,为高质量、创新型产品进入市场营造良好环境。
(七)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明确总承包招标、集中招标、两阶段招标等招标组织形式的法律地位。积极促进电子招投标推广应用。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遴选社会资本方有关招标要求。扩大了允许自然人投标的项目范围。
(八)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监管,解决招投标与合同履行脱节问题。加强对招标代理行为和评标专家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围标串 标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推动行政监督部门建立抽查检查机制。 引入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同时,对现行《招标投标法》未规定的招标终止、异议与投诉处理程序、招标档案管理、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等基本制度作 了补充规定,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方面理解和执行上存在疑问 的规定作了进一步明确。
易纲强调坚守币值稳定
12月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求是》杂志发表《坚守币值稳定目标 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署名文章,从回顾20世纪“大萧条”以来全球货币政策的三个演进阶段,分析为何当前发达国家的非常规货币政策效果不及预期,我国多年来在探索货币政策调整过程中的认识和经验,我国货币政策下一步的使命和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主要着力点等方面详细阐述。
易纲强调,“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之招”。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无论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都要求我们坚守币值稳定目标,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分析美、欧、日发达国家和主要发展中国家的货币政策在未来几年的取向,可以判断,未来几年,还能够继续保持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将成为全球经济的亮点和市场所羡慕的地方。
“即使世界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向零利率方向趋近,我们不搞竞争性的零利率或量化宽松政策,始终坚守好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初心使命。”易纲称。
发达国家非常规货币政策不及预期
易纲回顾了20世纪“大萧条”以来全球范围内货币政策大致经历的三个阶段演进,并指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了空前的货币刺激,从降息等常规货币政策,到零利率、量化宽松、前瞻性指引乃至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从中长期看也可能会延缓经济内在的调整进程,加剧结构性问题。近些年,主要发达经济体利率下行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增速和通胀的下行,降息和量化宽松政策的效果呈边际递减的态势。由于主要发达经济体债务高企、增长动力不足、通缩压力挥之不去,非常规货币政策正趋于“常态化”。
不过,非常规货币政策的效果不及预期,在易纲看来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经济增长趋势等基本面是由重要经济结构性变量决定的。这些因素都不是货币政策和低利率所能改变的。若因宽松货币政策而降低改革和调整的动力,反而会延误问题的解决。二是在缺乏增长点的情况下,央行给银行体系提供流动性,但商业银行资金贷不出去,容易流向资产市场。放松货币条件总体上有利于资产持有者,超宽松的货币政策可能加剧财富分化,固化结构扭曲,使危机调整的过程更长。三是零利率和负利率政策会使利差收窄,挤压银行体系,弱化银行货币供给的动力。
央行金融研究局副局长张雪春在上周五举行的“2019中国金融年度论坛暨金融街金融市场峰会”上也表示,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主要发达国家在老龄化、全球化的背景下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其实是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平衡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要解决这些问题,更重要的就是需要依靠财政政策和结构性改革,但是在民粹主义盛行的大背景下,很多国家的结构性改革在政治上难以达成共识,以至应对危机的临时性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也迟迟无法退出。
“事实上,量化宽松和负利率政策的负面效应已经显现,甚至加剧了已经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张雪春称,一方面政府通过低收益的债券加大负债,推迟结构性改革;另一方面,持续量化宽松和负利率催生了资产泡沫,加剧贫富差距,美联储数据显示,2018年美国最富有家庭控制着70%的财富,比2008年高了十个百分点,达到了1930年代的最高值。
不能让老百姓手中的票子变“毛”了
对于货币政策的锚究竟该是什么,易纲认为,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央行把盯住通货膨胀目标作为货币政策的锚,但如果受其他经济因素影响,某国长期通货膨胀的客观和真实走势是1%,而中央银行为引导预期把通胀目标定为2%,并通过宽松货币政策进行引导,则其结果肯定是事倍功半的。
“正确的做法是,各国中央银行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通胀目标,从1%到4%可能都是合理的选择区间。比如,发达国家和人口老龄化经济体最优的通胀目标可能是1%或1.5%,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年轻化经济体可选择3%或4%,有些持续高通胀的经济体还可以把通胀目标定得更高一些,比如超过4%。”易纲称。
易纲强调,货币政策总的来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时不够及时、有力,有时又会走得“过远”。关键是要明确职责、定位和目标,既不畏手畏脚,也不大手大脚。
易纲多次强调保持币值稳定,不能让老百姓手中的票子变“毛”了,是货币政策的根本使命,并以此提出要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
易纲表示,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总体上有利于为经济主体提供正向激励,符合中国人储蓄有息的传统文化,有利于适度储蓄,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世界经济可能处在长期下行调整期的环境下,要做好“中长跑”的准备,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以维护长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除了要保持币值稳定外,我国的货币政策还需要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和结构调整过程中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把握好总量政策的取向和力度;同时,在引导结构调整优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货币政策还承担着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使命,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关键点上,中央银行要精准发力,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
基于上述货币政策目标,易纲透露下一步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具体着力点,包括保持总量适度,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优化流动性和信贷结构,继续合理运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并根据需要创设和完善政策工具;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把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强化市场化的利率形成、传导和调控机制;完善市场化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等。
银保监会公布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改善,银保监会12月2日公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深入总结近年来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基础上,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等自贸区,对所有银行业和保险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服务质效,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试点工作保障,确保试点启动后严格按照新的审批服务方式开展工作。
"优化审批服务"是《方案》的重中之重。对于银保监会负责审批的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银保监会指导地方实施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即《"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379项至406项),《方案》明确,对新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延长有效期限等改革举措优化准入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下放审批权限"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对于"384外资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任职资格核准"事项,将非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外资法人银行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由银保监会下放至拟任职机构所在地银保监局;二是对于"387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将政策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批权限由银保监会下放至所在地银保监局。
"精简审批材料"方面主要包含10项内容,其中市场机构最关注的两项是:外资银行调整业务范围时,取消其营业性机构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时,保险公司境外投资申请材料中不必再提供偿付能力报告。另外,还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从事股权投资及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投资方股东(大)会同意吸收商业银行投资的决议;"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开业验收报告中提供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程序生成的电子化数据文件等。
在压缩审批环节上,主要涉及保险机构的审批事项。比如,"保险公司重大事项变更审批""保险集团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审批""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和解散审批"事项中申请人因变更注册资本等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的,无需审批,改为报告制。"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事项,对曾经取得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再次申请同类性质任职资格的,不再进行任职资格考试。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银保监会将其审批时限由30日压减至20日。"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事项,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6年被延长至10年。
除前端的简政放权外,监管部门提出,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包括现场检查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非现场风险监测;强化常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强化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监督管理。
央行规范代收业务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代收业务参与各方行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业务风险,12月2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公开征求意见。
代收业务的基本特征是付款人事先授权,实际交易发生时不再逐笔确认。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收款人相对固定,收款人与付款人的交易场景相对固定,付款频率或额度等条件由收款人与付款人事先约定。代收业务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应用较为广泛,例如,客户与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每月按期自动从客户账户扣费;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偿还信用卡等。
相较于其他需付款人对交易逐笔确认的支付业务而言,代收交易验证强度较弱,易造成付款人的资金风险。特别是近年来代收业务呈快速发展趋势,由于业务开展不规范导致的资金损失风险事件逐渐暴露。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代收业务存在着对收款人的真实性审核不严,使黑灰产业得以通过代收业务便捷盗取客户资金;与收款人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代收业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风险隐患。
"风险案例显示,对代收业务授权管理不到位是代收业务比较突出的风险隐患,很多情形下仅需收付款人签订代收业务协议,收款人即可发起代收业务指令扣划付款人资金,整个流程中付款人与其开户机构没有交互。"上述负责人称。
因此,《通知》在回归代收业务小额便民初衷的指导原则下,充分考虑风险防控与市场现状等因素,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且不同的授权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应用场景。
一种为"两两授权",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进行授权。这种授权方式下,可能存在付款人开户机构未有效审核付款人真实意愿情况下开通代收服务,导致客户资金盗用风险的情形。《通知》明确,在这种授权方式下,可通过代收业务办理便民缴费、信用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还款、非投资型保险保费缴纳、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另一种为"三方协议",即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及收款人三方同时签订协议,与"两两授权"相比,该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授权强度,强化了付款人开户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更有利于保障付款人资金安全。相应地,在该授权模式下,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也适当增加,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账户余额自动购买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相关业务,在满足"三方协议"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在代收业务适用场景外,通过负面清单方式规定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这些业务通过其他交易验证强度更高的支付方式办理,更有利于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此外,代收业务与小额免密支付并非一回事。《通知》明晰了两者边界,例如,代收业务无交易金额限制,但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小额免密消费业务的交易限额为1000元/天,若超过免密业务限额的消费业务,相关支付服务主体必须对交易进行逐笔验证。
《通知》明确,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当对照本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暂停开展代收业务。
银保监会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损失吸收机制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工具创新和发行相关制度,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实施《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从商业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基本原则、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工作机制等三部分内容着手,优化商业银行资本工具损失吸收机制。
商业银行目前已有的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逐渐拓宽,涵盖IPO、定向增发、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可转债等。随着资本工具种类日益丰富,原《指导意见》规定的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需要调整细化,资本工具损失吸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资本工具发行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应予更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名称,更准确地体现触发事件的含义。触发事情具体有两大情形,一个指"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指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另一个指"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指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或者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商业银行将无法生存。
二是调整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条件,按照会计分类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置不同触发事件。由于从会计分类的角度看,资本补充工具分为权益类如优先股和负债类如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且不同工具适用于补充不同类型的银行资本,如优先股、永续债用于补充银行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债用于补充银行二级资本。本次修订分别对权益类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对负债类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定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和持续经营触发事件。不同触发事件下,包含减记条款或转股条款的资本工具所要执行的内容均有具体规定。
三是规定资本工具损失吸收顺序,所有同级别资本工具应同时吸收损失,不同级别资本工具应依次吸收损失。由于本次修订后,会计分类为权益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可仅设无法生存触发事件,与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要求相同。为保持不同层级工具之间资本属性的阶梯性,《指导意见》修订稿规定,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应先于二级资本工具吸收损失。
对于同级资本工具,《指导意见》修订稿规定,当同一触发事件发生时,同级资本工具同时按比例吸收损失。以现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为例,当同一触发事件发生时,二者应同时按比例分别转股和减记,以体现同级资本工具损失吸收能力具有平等性。
四是明确了减记应为永久减记,触发事件发生时减记型资本工具可部分减记,但减记部分不可恢复。
五是明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的相关要求,包括通过市场化定价吸引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资、确保资本工具发行和赎回有序衔接等。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本次修订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发行,充实资本实力,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一是按照会计分类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设置不同触发事件,有利于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促进银行补充一级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二是明确各类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顺序,保障不同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维护不同层级工具风险属性的差异性,有利于市场对资本工具合理定价。三是在结合国内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规则并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有利于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与国际同业公平竞争,提高商业银行进入国际市场发行资本工具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补充资本。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丁臻宇表示,相比于国际同业水平和未来信贷增长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仍然需要多渠道、及时地补充资本。但考虑到目前资本市场相对低迷,整个银行板块跌破净资产的个股已多达27只,这基本上封堵了银行通过定增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可能。可转债市价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但转股价要高于每股净资产。于是,银行偏向选择相对容易的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补充资本。修订《指导意见》意味着我国推出创新资本工具势在必行,随着今年以来永续债的破冰,未来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含定期转股条款的资本债券等创新资本工具也将逐步出现。
此外,考虑到当前商业银行已有大规模的存量资本补充工具,此次修订也会对存量工具的合同条款有所影响。银保监会明确,商业银行已发行的所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即存量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适用原合同所约定的触发事件,以保障发行条款的法律效力。不过,优先股、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等存量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顺序应遵守《指导意见》修订稿相关规定。
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据悉,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办法》)等相关规定,银保监会12月2日出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净资本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净资本管理办法》是《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监管制度,充分借鉴了同类资管机构的净资本监管要求,并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提出的新要求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特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净资本管理办法》共四章20条,分别为总则、净资本监管标准、监督管理和附则。
根据《净资本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应当符合两方面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净资本管理办法》对监管提出了五方面新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规定理财子公司董事会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二是明确监管报表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责任。理财子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等指标与上个报告期末相比变化超过20%或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五是规定监管措施。对于不符合净资本管理要求的理财子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制定《净资本管理办法》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公布
11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通过制定具体的公司治理评估考核内容和流程,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
根据《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内容涉及8个方面,包括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每个方面均涉及一系列合规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其中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共计162项,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共计163项。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五级(A~E级),90分以上为A级(优秀),80以上至90分以下为B级(较好),70以上至80分以下为C级(合格),60以上至70分以下为D级(较弱),60分以下为E级(差)。银保监会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作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并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监管通报等环节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值得注意的是,E级表示相关机构公司治理存在严重问题,合规性差,有效性严重不足,公司治理整体失效。《办法》首次对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等情形设置调降评级项,并列出七项负面清单,一旦发现机构存在其中一项行为,其公司治理评估结果可直接评定为E级,包括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循环注资,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出现兑付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股东(大)会、董事会长期无法正常召开或做出决策等。
根据《办法》安排,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办法》将前期出台的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的原则性要求,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落实到具体可执行层面。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未来将面临着更大的约束,但《办法》将让公司治理监管真正落到实处,从源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科创板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发布实施
据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11月29日发布并施行。规则共九章79条,对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等的标准与条件,信息披露要求,重组审核内容与方式以及审核中止与终止等作出规定。
关于重组标准与条件,规则指出,科创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且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重组特别规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
科创公司实施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对于标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规则要求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关于股份减持,规则指出,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尚未盈利的,在科创公司重组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登记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自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登记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和第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该部分股份不得超过科创公司股份总数的2%。
在重组信息披露要求上,科创公司、交易对方及有关各方应当依法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对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披露信息至少包括两者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业绩承诺和补偿的可实现性以及交易的潜在风险等。对于交易资产定价的合理性,规则指出,这应包括资产定价过程是否经过充分的市场博弈,交易价格是否显失公允;评估或者估值参数选取的合理性;交易作价与历史交易作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商誉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足额确认可辨认无形资产等。
上交所相关审核机构,按照规定对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联合审核,出具审核报告;涉及重组上市的,经审核机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提交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关于发行人方面的回复时限,规则要求,科创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
规则强调,未经上交所同意,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不得更改。受理后10个交易日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工作底稿,供监管备查。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上交所重组审核机构提出首轮审核问询。科创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反馈问题以及注册结果,并根据需要更新申请文件并披露。
科创公司及其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关于交易的重大报道、市场传闻,所涉事项可能对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方应当作出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损害科创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上交所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上市规则》规定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终止交易。
证监会将多措并举提高期货市场运行质量
据悉,在11月30日召开的第15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对中国期货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展望,并对期货经营机构提出了相关建议。
方星海表示,中国期货市场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上市步伐显著加快,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升,活跃合约连续性不断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期货市场起到了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作用,尤其是在新品种快速推出、市场规模稳步增加、场外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期货市场保持了稳定健康运行。这一成果来之不易,值得珍惜。他从四个方面展望了期货市场未来发展方向:
一是加快成熟品种的国际化,增强期货市场国际定价影响力。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品种实现国际化。已经国际化的品种,各交易所要加大国际市场推介力度,提升市场运行质量,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国际客户前来参与交易。
二是进一步加大品种供给,丰富衍生品工具体系。继续推出各类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商品期货,逐步实现已上市期货品种的期权全覆盖,并加大对商品指数期货、航运指数期货等指数类期货的研究开发力度。尽快填补生猪期货的空白,并适时推出更多金融期货期权方面的产品。
三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市场运行质量。在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将不断丰富交易指令,研究推出大宗交易,探索结算价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做市商制度试点范围,持续改善合约连续性,提升产业客户的套保效率。在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方面,优化担保品管理,研究推出组合保证金,提高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方面,逐步推出更多品种、不同类型的期货ETF产品,尽快实现商业银行和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提升期货市场的机构化、专业化水平。
四是夯实法治基础,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协助推动《期货法》早日出台。优化交易规则,增强相关制度的统一性、透明度和标准化程度。学习借鉴境外市场经验做法,提高跨境监管能力,为市场开放保驾护航。
方星海指出,期货经营机构发展一直面临"大市场"与"小行业"的矛盾。期货公司在资本实力、专业能力、服务水平,以及人才储备等各方面均存在不足,明显滞后于实体经济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面对机遇和挑战,期货公司要积极谋划,突出主业,突出合规,突出创新,突出稳健,促进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深化改革,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优化牌照管理,逐步建立市场化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优化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扶优限劣。
二是推动创新,引导期货公司差异化发展。期货公司应明确作为期货及衍生品服务提供商的基本定位,深耕经纪业务,做精做细创新业务。在管控好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差异化发展,摆脱业务单一、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局面,构建适应商品金融、场内场外、期货现货、境内境外需求的综合衍生品服务体系。
三是适应开放,提升期货公司跨境服务综合能力。通过服务将全球的市场、资源、产品、产业链以及风险管理衔接起来,提高跨境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坚持合规经营,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珍惜创新业务的发展成果,要时刻牢记业务发展需与资本实力、风控能力相匹配,切忌盲目扩张。
四部门联合公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
11月29日,央行、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公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建立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办法》将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
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信用评级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发挥着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改善融资环境等作用。不过,我国信用评级业仍处发展初期,还存在监管规则不统一、发展水平不高、独立性不足、商誉和公信力有待提升等问题。评级虚高、经营利益冲突、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合规流程等,是国内评级行业多年来被诟病的主要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行业制度规范,补齐监管短板,促进我国信用评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健康发展。
《办法》是国内信用评级行业监管的统一标杆,一改过去评级行业由多个部委"分而治之"的分业监管格局。《办法》明确建立健全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弱化事前监管,信用评级机构完成机构备案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业务资质,有助于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充分的市场竞争。二是以事中、事后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在独立性、透明度、利益冲突管理、评级程序规范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便于市场各方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评级技术、人员配备、从业经验等作出比较和判断。三是健全符合管理实际的监管模式。基于现有监管格局,明确央行为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为业务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具体监管。《办法》作为行业基本监管规则,与分市场、分品种的业务管理规则相补充,既建立了统一监管框架,又体现了各业务管理部门评级监管的相对独立性。四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权及各方法律责任。
《办法》统一现有的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标准,对从业人员管理、信用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独立性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具体规范。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防范利益冲突,《办法》就回避制度、股东行为等方面设置了相应约束,这与前不久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利益冲突管理规则》较为一致。例如,《办法》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建立清晰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防火墙,确保信用评级业务部门独立于营销等其他部门。北京一评级公司人士表示,该条主要针对过去评级公司存在的在为相关发行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直接向受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行业乱象。
《办法》还对信用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提高了罚款金额。《办法》明确,信用评级机构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投资人、评级委托人或者评级对象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由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给予警告,并处相关评级业务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评级业务收入或者评级业务收入无法计算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消费税立法
12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同时,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
《征求意见稿》明确,关于纳税人,统一表述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并对消费品自用情形进行单独表述。对于征税对象和税率,《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做法,采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的方式确定消费税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
在应纳税额计算和计税价格方面,《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其中,对《条例》中对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即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在税收减免方面,《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调控的特点和税收政策实践,明确了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征求意见稿》税目税率表,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未作调整;高档化妆品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15%;卷烟除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外,在批发环节征税,税率为11%加0.005元/支;雪茄烟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36%;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税率为5%;超豪华小汽车除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外,在零售环节征税税率为10%。电池、涂料的税率统一为4%。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实践中,消费税能够成为国家引导消费行为、调节消费结构,进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
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据悉,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12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拟通过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
《通知》说,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对符合条件的试点任务优先纳入规划,加大在试点任务相关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大资金、政策等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主体组织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试点组织部门)。试点实施单位包括地方交通运输及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企业(含中央管理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交通运输部直属各级部门、单位等。
《通知》表示,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鼓励多方参与、联合申报,强化方式间融合、部门间协同、区域间协调。
《通知》要求,申报的试点任务必须具有较好基础,试点特色鲜明,同时可在部分领域率先实现突破,试点解决的问题和形成的经验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可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在申报试点任务的具体流程上,《通知》还对填报任务申报表、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报送申报材料等步骤作出要求,指出试点实施方案和试点任务申报表应思路明确、路径清晰、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具体有力,能够满足试点任务实施要求。
事实上,早在今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就已经确定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圳市等13地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形成"三张交通网"、"两个交通圈"。
在9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解读称,"三张交通网"即发达的快速网,主要由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民用航空组成,服务品质高、运行速度快;完善的干线网,主要由普速铁路、普通国道、航道、油气管道组成,运行效率高、服务能力强;广泛的基础网,主要由普通省道、农村公路、支线铁路、支线航道、通用航空组成,覆盖空间大、通达程度深、惠及面广。"两个交通圈"是指围绕国内出行和全球快货物流建立的快速服务体系。一是"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即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二是"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即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
据悉,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享最低地价和租金。
文件提出,要合理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所使用的土地,包括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等。
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确定土地用途和年期。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依据详细规划,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土地用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等。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功能建筑兼容使用同一宗土地的,根据主用途确定该宗地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对土地用途确定为社会福利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5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限不得超过20年。
文件要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地区,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用与相关税费之和。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最低租金标准,并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金调整的时间间隔和调整方式。
政策要闻
▲央行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据悉,央行12月6日宣布,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积极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探索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社会监督等柔性管理方式,努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着力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这意味着北京在全国率先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也表明我国在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上迈出实质性一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此前曾表示,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的目的,在于做好金融科技的行业管理,重点加强关键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强化金融信息的安全保护、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管理、做好金融科技的示范引领、做好金融与科技的协同发展等,避免不法之徒动脑子钻空子,引导科技应用不跑偏不走样。
▲央行发布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11月2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并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发布)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适应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作出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在附则中增加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交易登记的参照条款,满足市场主体自发开展动产担保交易登记的需求,加强对各类登记行为的正面引导;(2)取消登记协议上传要求,提高登记效率;(3)将初始登记期限、展期期限下调为最短 1个月,使登记期限的选择更加灵活便利;(4)增加融资各方法律纠纷责任义务条款,明确由登记方承担保证信息真实性的责任;(5)修订或新增债权人与质权人名称、注销登记时限、撤销登记、解释权限等其他条款,使表述更加规范、明确。
▲深交所发布《限制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11月29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指出,投资者出现下列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深交所可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一)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相关规定买卖证券;(三)发生《交易规则》或者本所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引等规定的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采取限制交易措施的其他情形。
▲中证协发布自律新规
12月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办案规程》(统一称"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采取自律措施:(一)不配合调查,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材料的;(二)对投诉人、举报人等进行打击报复的;(三)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四)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同类违规行为的;(五)其他从重情形。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办案规程》提出,自律处分委员会案件办理实行自律处分会议制度,委员会自律处分会议包括重大纪律处分案件的复审和全部案件的复议两类。重大纪律处分案件包括对协会会员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注销执业证书"的纪律处分,以及其他情况复杂或影响较大的纪律处分案件。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修改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以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的形式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改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定义,将"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为"税务规范性文件",并对"税务规范性文件"作了新的定义,从而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明确税务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涉及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增加了重要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规定,从而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税务机关制度建设质量。《办法》明确,送审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政策法规部门审查通过后,起草部门应当提请集体审议。政策法规部门在审查时,认为税务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可以建议起草部门提请集体审议。
此外,《办法》还增加了规范税务机关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公职律师使用方面的规定。
▲三部门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
据悉,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自2019年9月1日起,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50%部分,15%由企业所在地分担,35%由各地按增值税分享额占地方分享总额比重分担,该比重由财政部根据上年各地区实际分享增值税收入情况计算确定。具体操作时,15%部分由企业所在省份直接退付,35%部分先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垫付,垫付少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通过调库方式按月调给中央财政,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通过调库方式按月调给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
通知强调,各地区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及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提高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财政退税压力,确保留抵退税及时退付。
▲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深港通继续暂免个税
12月4日,财政部公告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银保监会下令明年4月前停售不符合健康险新规的产品
12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做好产品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应于2020年4月1日前停止销售;在此之前已生效的保单,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银保监会强调,各保险公司要做好预案,加强销售管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防销售误导,严禁炒作停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老产品的平稳过渡。
1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完善健康保险的定义和业务分类,将医疗意外险纳入健康保险范畴,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还明确,对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提出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不得诱导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等禁止性规定;明确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投保人提供或者非法收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的遗传信息或者基因检测资料;吸收采纳近年来相关医改政策,如针对贫困人口给予倾斜支持等。
▲银保监会调研人身险公司2019至2020年经营情况
据悉,为全面了解2019年人身险市场发展情况,准确把握当前行业运行趋势与特点,摸清行业风险底数,研判2020年发展趋势,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内部通知,对人身险公司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进行书面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三大方面:
一是2019年全年经营情况。包括预估全年主要业务财务指标达成情况,业务经营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全年业绩增长是否达成既定目标及原因分析;主要业务财务指标较2018年全年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二是2020年一季度业务规划。包括预计达成的规模保费,新单保费,险种、产品和渠道结构,分析上述指标与2019年初变化情况及内在原因;提供2020年"开门红"各渠道主力产品基本情况,含产品名称、类型、主要责任、缴费年限、保障年限和预期达成规模;可能影响2020年"开门红"业绩表现的外部影响因素。
三是2020年全年业务计划。包括2020年主要业务财务指标达成情况预测;2020年行业整体发展形势研判。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报,简报内容应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要求突出观点、言简意赅。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
此外,根据要求,填报数据力求准确,数据应采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所填预测数据与未来实际数据的误差原则不得超过10%。
上述经营情况简报和数据统计表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阅把关,报送至银保监会人身险部。
从书面调研摸底的频率来看,调研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已成为近年来人身险监管工作的常态。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调研已是"常规动作",但在目前"保险姓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人身险行业正处全面转型攻坚期,因此,人身险公司须对监管调研保持一以贯之的重视态度。
▲上期所修订黄金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
据悉,上海期货交易所12月2日发布公告,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进行修订,将最小变动价位由0.05元/克调整为0.02元/克。根据公告,该修订将于2019年12月10日交易(即2019年12月9日晚夜盘)时起实施。
修订后的黄金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与此前上期所公开征求意见的黄金期权的最小变动价位保持一致,这将有利于发挥期货和期权的联动效应,便于企业和投资者丰富交易策略、提升套保效果。
▲工信部就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发布通告
工信部12月2日发布"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工信部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通告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申请办理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通知》及工信部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办理。
通告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贯彻落实措施。其中,对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电子认证服务和有关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互联网域名服务等18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从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改革。对于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另行制定发布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工信部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据悉,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工信部决定自11月29日起,在民爆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目标是,以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为底线,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引导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督促民爆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协调推进民爆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及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安排,结合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其中,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治重点包括: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不扎实的问题、本质安全水平不高的问题、安全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2020年度民爆行业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部(安全生产司)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10家以上民爆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采取"专家篦梳式巡查"方式,对5家以上民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导。部拟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作为2020年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内容之一,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对10个左右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部门联合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据悉,住建部、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凡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管线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应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综合管廊方式建设。各地管线综合管理牵头部门要协调城市道路建设改造计划与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应预留管线过路通道。城市道路建设单位要及时将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告知相关管线单位,牵头组织开展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阶段的管线综合相关工作。
通知表示,各地有关部门要把集约、共享、安全等理念贯穿于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全过程,创新建设管理方式,推动地下管线高质量发展。中小城市和老城区要重点加强布局紧凑、经济合理的缆线管廊建设。鼓励应用物联网、云计算、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推进地下管线系统智能化改造,为工程规划、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支撑,构建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
▲我国2023年底建成三大国家文化公园
201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强调,要以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一系列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为主干,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促进科学保护、世代传承、合理利用,积极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使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局面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初具雏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方案》明确,要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传承,文化引领、彰显特色,总体设计、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文物和文化资源的整体布局、禀赋差异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4类主体功能区。
《方案》要求,要修订制定法律法规,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理念入法入规;要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别编制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要协调推进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系统推进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重点基础工程建设;要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顶层设计、跨区域统筹协调,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广泛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方案》部署的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据悉,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近年来,各级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指导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全国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
《通知》指出,各级国资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实现机构职能上下贯通、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改革发展统筹有序、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系统合力明显增强,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
根据《通知》,突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重点任务,包括统筹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等十个方面工作。其中,在统筹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上,国务院国资委要统筹构建全国国有资本规划体系,确保各级规划定位准确、边界清晰、统一衔接、引领有力。各地国资委要全面掌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按照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国有资产布局情况,深化股权、业务等合作,整合国资国企力量,引导国有资本合理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在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上级国资委要着力强化政策引领,对下级政府国资监管工作中不符合中央确定的国企改革原则方向的,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各地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组织实施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双百行动"和"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探索在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推动有关企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还要求,各级国资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指导监督工作摆在更突出、更重要的位置,强化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快形成指导监督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有方、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凝聚国资监管事业蓬勃发展的系统合力。
深圳国资发文加强监管为综改护航
近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监督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提供坚强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监督工作要在改革中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以市场为导向、综合施策、先行先试,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证券化改革路径,深化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方法、严管与容错并举,确保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意见》从政治、纪律、作风和鼓励担当等四方面提出11项措施加强监督,为综改提供保障。
今年9月,深圳召开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努力走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新路。除了《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深圳市国资委还出台了《深圳市属国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到2022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力争达到4.5万亿元,打造1至2家世界500强企业,形成6至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
国企改革要抓住三大领域五大环节发力
"关键历史阶段","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目标、时间表、路线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随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这几个词一时在全国国有企业间广泛流传。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发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文章分析,国务院国改组会议明确要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这是文件上讲的8条,可以从三大领域五大环节来归纳。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新能力,也就是国企改革、国资改革与科技创新,这是三大重点领域。国企改革重点是混合所有制,要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各类所有制企业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国资改革重点是监管,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发创新能力,要在科学技术的投资方面着手,以研发能力提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力。
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是五大关键环节。显然,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属于传统的财务成本、增收节支范围,不足以构成领域,只能是环节,是从防止金融风险这个背景考虑的。这些环节列入改革内容,显然是大规模减税与经济总收入减少后的改进措施,是从当前实际出发的重要一着。
完善激励机制,这个环节具有改革手段与目的的双重含义。自然包括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规范董事会运作,强化激励,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持续激发企业活力。譬如,"中长期激励措施",国有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分红和股权激励以及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主要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股权激励;二是分红激励。激励对象侧重于企业核心科研人员、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骨干等。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主要激励工具为以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的员工持股。激励对象侧重于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这些,可望一个一个得到落实。
文章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是属于高质量发展的内容,也是改革的目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势必着手减人增效,提高资金回报率,势必去杠杆,减少负债率。
当然,这是整个国家的部署。具体到国资委,具体到每个省,自然也有自己的重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主要领域改革的政策框架已经基本确立。现在国务院国改组第三次会议强调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就是把改革工作重点更多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发现问题要准,解决问题要实。实际上,是用的"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
这实质上是抓住了要害。在当前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下,国有企业改革处于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的关键阶段,需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这个战术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具体的策略支持。
文章强调,抓住要害,实际上是改革举措要实现精确改革。改革方案落地过程中要因地制宜,逐层细化,精准有效,改什么、怎么改都要根据实际来,不能一刀切。更不能面面俱到,什么都抓,结果什么都抓不住。要防止空喊改革口号,防止机械式督察检查考核。要处理好政策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政策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要强化责任担当,对推出的各项改革方案要进行实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我们应当对标到2022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确保干一件成一件,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打下决定性基础。
自主创新
上海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据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日前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等10家银行共同签署《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金融机构将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度广度,让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从中受益。
区别于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传统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今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根据协议,10家银行将面向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包括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以及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创设知识产权信贷产品或单列信贷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给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加大对产业供应链中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等。
另据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于11月30日成立。联盟由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牵头组建,由商业银行、担保机构、证券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机构共同组成,将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供政策交流、业务协调、信息对接、价值评估、法律风控等服务。
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创专板
据悉,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精准对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推动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技创新专板,根据《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35号),日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工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证监局联合印发《湖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技创新专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服务湖南省内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精准对接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
《方案》指出,科技创新专板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战略目标导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和集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独角兽""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坚持"部门协同,聚集资源;重点突破,梯次培育"的原则建设科技创新专板。政府部门运用专项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做好融资支持、咨询辅导等工作,湖南股权交易所及各平台提供培训、路演、资源对接等各类综合服务。通过模式创新,形成协同效应,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板的培育、融资、整合、转板等功能,建设金融和科技培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投融资服务、资源整合、转板上市等综合性的金融和科技服务,帮助企业较快达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助推湖南12大重点产业发展及20个新兴优势产业链转型升级。首批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拟定在30-50家左右,通过3-5年努力推动该批企业登陆科创板、创业板,并持续建设科技创新专板培育企业库,形成梯次培育机制,为湖南省企业登陆科创板、创业板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资源。
《方案》指出,湖南省金管局、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工信厅、湖南省财政厅4家单位联合制定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科技创新专板挂牌;湖南财信金控集团推荐产业基金已投或拟投企业申报;各中介服务机构推荐拟上市辅导企业申报。
《方案》提出了企业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条件,包括行业属性、业绩方面、科技创新认定条件、规范要求等方面。如对行业属性明确为: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湖南省12大重点产业及20个新兴优势产业链企业优先。
《方案》提出了企业挂牌及转板上市分段补助、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及其他支持、服务机构奖励等政策措施。如提出对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安徽探索设立离岸科创中心
据悉,中国·界首(上海)离岸科创中心日前在上海揭牌,这意味着,地处皖北的界首市将依托离岸科创中心,共享上海的科创资源,为当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创新动力,这也是安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又一新探索。
随着郑阜高铁开通,皖北正式进入高铁时代,界首至上海仅需4小时。高铁为建立离岸科创中心,让上海的资金、人才、高端消费市场以及先进的发展理念流向界首打开了通道。
据悉,中国·界首(上海)离岸科创中心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总面积1578平方米,与复旦大学临街对望。该中心具有研发、孵化、展示等功能,主要对接上海科研创新成果、人才、项目等资源。
地处皖北的界首市近年来积极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此次离岸科创中心的探索,是当地利用长三角一体化机遇探索共享长三角科创资源的一种方式。
界首市市长何逢阳表示,未来,界首将以离岸科创中心为平台,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承接上海的创新资源,持续深化与上海在科技、人才、项目间的合作交流,实现"借梯登高"。
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三亚)试验区揭牌设立
12月1日,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先行项目--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三亚)试验区在海南省三亚市揭牌设立。
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阿东介绍:三亚将积极开展科技管理体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试验区政策体系,努力将试验区建成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的先行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对外开放先导区、数字经济开放创新引领区。
设立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对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重要部署和任务要求。
节能减排
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据悉,工信部12月3日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划》提出了发展愿景,并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开放合作等五个方面做出部署,同时提出了保障措施。其中,《规划》提到,要以资本市场为依托,发挥各类基金的协同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优化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在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方面,《规划》要求,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研发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攻关纯电动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水平,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同时,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以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为“三横”,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供给体系。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新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和控制基础平台等技术瓶颈,提升基础关键技术、先进基础工艺、基础核心零部件和关键基础材料等产业基础能力。
在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方面,《规划》要求,支持产业链核心企业发展,鼓励新能源汽车、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跨界协同,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以资本市场为依托,发挥各类基金的协同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零部件企业优化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促进关键系统创新应用,加快车载操作系统开发应用,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规划》要求,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协调推动智能路网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保险等支持措施。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政策法规。
河北对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项目企业开展"回头看"
近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对首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1640个项目(企业)开展"回头看",并于近期启动第二批拟纳入清单的项目、企业筛选工作。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河北省建立了第一批正面清单。其中,对257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工程、88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优先服务保障;对56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最大程度减少干扰;对731家重点出口型企业,在具有出口订单、完成出口任务期间优先保障,不停产、不限产。
在建立第一批正面清单的基础上,河北省近期将开展第二批正面清单项目企业筛选、审定工作,可申请列入正面清单的领域有: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保障项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出口型企业生产保障项目和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生产保障项目等4个方面。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明年施行
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突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
山东能源和产业结构偏重,农业规模化生产中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过量施用,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工业遗留地污染物超标情况也较突出。"土壤是各类污染物的最终受体,但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条例》突出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强化源头预防,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对污染土壤的不当利用,《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化工园区、涉重金属排放的产业园区,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土壤安全与用水安全密不可分,《条例》规定对土壤污染进行防治的同时,也要坚持水土一体防治,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条例》根据山东的产业结构和土壤污染特点,提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加工、化工、医药、焦化、制革、电镀、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填埋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条例》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补助措施,建立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并对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农用地土壤实行分类管理
《条例》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对农用地土壤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农用地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严格管控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条例》指出,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编制修复方案并严格实施。修复活动应当优先采取不影响农业生产、不降低土壤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措施。
在建设用地方面,《条例》提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定期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条例》对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作出规范,不仅要求其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对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而且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委托同一单位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活动,防止其中存在的道德风险。
造成污染者应承担修复责任
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需要大量资金。石晓介绍,《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重点规范。
《条例》强化政府职责,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机制,推行绿色低碳发展,制定落实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条例》明确,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开发利用和专业人员培训。
《条例》指出,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对受到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赔偿;拒不修复或者生态环境不能修复的,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用工
国务院部署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决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通过多方采取措施,今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预期目标提前实现。但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稳就业压力加大。要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在积极扩内需、稳外贸带动就业扩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举措。一是各地要着眼稳就业大局,出台更多支持新增就业岗位的措施,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深入推进"双创",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有意愿的农民工回乡首次创业等,地方可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围绕民生"短板"领域,拓展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大力度援企稳岗。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延续实施1年。三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再给予生活费补贴。四是完善就业托底保障。允许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退休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保险金至退休。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享受政策1年。确保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为更好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促进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会议决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激励更多用人单位提高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奖励力度。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专家论坛
加快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据悉,经济日报日前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文章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经济工作所作出的战略部署。可以由此断定,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总纲”,而且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工作的“牛鼻子”。
该如何由抓“总纲”、牵“牛鼻子”入手,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认识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系有着一系列实实在在内容的科学范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亦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精细活儿,可以明白无误的一点是: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就要有务实管用的举措与之匹配,就要有能接地气的方案与之契合。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在全面而准确地搞清、弄懂、吃透经济高质量发展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其中,首要之举,又在于明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这可谓重中之重、基础之基础。
适应发展目标变化:
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发展目标事关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可说是经济工作的靶心,直接决定着经济发展的方向。
与高速增长阶段相对单纯、主要是吃饱穿暖之类的物质文化需要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物质条件极大改善,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结构也在悄然变化。人们不仅期盼吃好穿美,而且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活环境,期盼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随着人民转向对质量的更高追求,越来越多的人的需求已经从物质文化领域扩大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制度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
适应于发展目标的变化,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要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比如:
第一,不仅物质文化产品供给要升级换代,而且应着力于增加和优化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安全环境等为代表的政策和制度产品供给,从而满足人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不仅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且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责任,同时落实于政府和市场。
第三,不仅要瞄准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持续发力,而且须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实现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不仅要满足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且要关注人民在生存和发展基础上的参与权、表达权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在于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主要制约因素,以实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目标。
适应发展理念变化:
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作为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发展理念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是否对头,直接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
与高速增长阶段简单“以GDP论英雄”的情形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对GDP增速的关注和追求,已经让位于坚持质量第一和效益优先。坚持质量第一,就是在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好质量关,促进微观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宏观经济增长质量“双提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效益优先,就是要抓住经济运行中的生产要素高效配置这个关键,推动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实现各方面效益的最大化。
进一步说,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就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让协调成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生特点,让绿色成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让开放成为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让共享成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
适应于发展理念的变化,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应在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前提下,将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锁定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比如:
第一,将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红绿灯,不断矫正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行为,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
第二,质量和效益指标不仅要引入,而且要放在首位。要从看GDP增速有多“快”转变为看质量和效益有多“好”,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整个经济评价体系的中心线索和核心内容。
第三,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办法并使之成为主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力量,创建和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不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发展。
适应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
以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结构与总量、供给与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不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矛盾的凸显状况不同,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有所不同。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有针对性地解决,以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功效,既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本功和看家本领。
在高速增长阶段,突出矛盾是物质短缺,唯有侧重于解决总量性问题和需求侧问题,通过需求牵引供给,增加经济总量。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是或主要不是物质短缺,而是产能过剩;不是或主要不是需求不足,而是需求变了,供给的产品却没有变。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是或主要不是周期性和短期性因素的作用,而是越来越呈现为周期性变化和趋势性变化相叠加、短期性变化与长期性变化相交织。因而,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是结构问题而非总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而非需求侧,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的经济循环不畅。有针对性地解决供给体系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经济难以实现良性循环的矛盾和问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最应关注的核心要素。
适应于经济运行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变化,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应当将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锁定于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比如:
第一,在关注短期性经济波动的同时,引入长期性结构因素,将“熨平”需求侧的短期波动与解决供给侧的长期结构性问题巧妙结合。
第二,在关注供求总量平衡的同时,追求供给结构的优化,将诊断和医治表现在总量性失衡上的“急性病”与以产业结构失衡、区域发展失衡等一系列重大结构性失衡为代表的“慢性病”紧密对接。
第三,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生产端入手,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以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在于聚焦结构和供给侧问题持续发力,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适应宏观经济政策主线的变化: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我们选择实施的宏观经济政策,往往不是单一的。在由多条政策所构成的相互协调、互为依托的政策体系中,必有一条是主要线索,它的实施和运行决定或影响着其他方面政策的存在和运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便是这样一条政策主线。这是由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决定的。
与高速增长阶段侧重以逆周期调节为特征的需求管理政策取向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固然不可排除针对总需求和需求侧作相应调整的必要,但毕竟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转变为结构,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由需求侧转变为供给侧。鉴于此,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立足点自然要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更加注重在供给侧发力;主要聚焦点自然要从供求总量平衡扩展至供求结构平衡,更加注重结构性调整,更加注重激发经济增长活力。这就决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要取代需求管理而成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主线。
适应于宏观经济政策主线的变化,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也应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不仅要始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而且要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比如:
第一,要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
第二,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第三,要提升产业链水平,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
第四,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中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以及个性化的美好生活需要。
适应宏观调控操作的变化:
以推动经济体制机制变革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
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与高速增长阶段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对冲”周期性波动和供求总量失衡的操作有所不同,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主要根源于体制机制性障碍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固然不可排除以逆周期调节实现短期平衡的必要,但体制机制性的障碍只能用体制机制变革的办法来清除;相对于医治以结构失衡为代表的“病症”,经济下行和需求不足之类的“病症”已退居次要位置,必须脱出政策性操作的局限而伸展至体制机制层面——主要依托于改革行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在识别供给侧结构及其失衡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来改善总供给结构、提高总供给的能力和质量。
这实际上警醒我们,作为一项匹配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工作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仍属宏观经济政策范畴,但绝不局限于政策层面。除此之外,还要包括制度变革,甚至更重要的是依靠改革推动。将政策调整与改革行动巧妙结合,注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办法稳需求,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才是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宏观调控的必由之路。
适应于宏观调控操作的这一变化,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工作,也应以推动经济体制机制变革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比如:
第一,要看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的成效,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到实处。
第二,要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成效,让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落到实处。
第三,要看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成效,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及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落到实处。
第四,要看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成效,让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续的发展落到实处,如此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质量发展就是主要依托于改革行动实施宏观调控的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就在于以推进各种基础性改革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条件、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相关的内容还可列出一些,但相对而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清单上,上述的几条肯定是最重要的,也是互为关联、彼此依存的统一体。
文章强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既要全面,又须准确。明确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既要接上地气,又须务实管用。完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既要契合时代潮流,又须顺应历史规律。只有自觉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标、对表,尽快完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方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决策或南辕北辙的结果,才可能走好、走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经济学要跟上经济转型的步伐
北京日报12月2日刊发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撰写的文章指出,近年来,我们一直在讨论一个问题——中国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是中国的经济学却让人不甚满意,没有把经济现状反映出来。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有所应对。为什么过去中国的经济学没有反映中国经济变化的逻辑?原因有很多。现在,中国经济要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我觉得经济学的发展,也需要类似的转变。而且,现在转变的条件也在逐步成熟。最近几年,我们在进行一些研究,特别是关于增长问题的研究。研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观察到了一些现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本是什么
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资本是固定资本的形成,包括建筑物的安装、设备投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研发投入以及品牌。我们进行一般经济分析的时候,比如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设备投资、厂房投资等,需要进行区分。房地产投资中的住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很大一部分和民生相关。这种投资和机器设备的投资、厂房的投资是不一样的,差异很大。我们讲全要素生产率的时候,认为投资能够提高生产率,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具有革命性以及很强生产性的要素。当然,我们过去做过一些区分,比如区分生产型投资和非生产型投资,但是现在按照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就将其全部算在一起。而且,我们现在讲投资和GDP增长关系的时候,也把它们算在了一起。最近,我在做一个工作,觉得应该把设备厂房这一类能够提高生产率、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生产性投资,和住宅以及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区分开来——我将之称为“消费性投资”。其实,住房和家里买的冰箱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一种耐用消费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对住房的明确定位,房子本身是一个消费品。当我们的消费水平提高了以后,公园、图书馆之类的所谓“比较高端的服务性消费”就成为消费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最近几年,我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GFP,即终端产品,指的是GDP(国内生产总值)中不再直接进入下一个生产过程的产品。计算方法是GDP减去厂房、设备之类的生产性投资,因为厂房和设备投资会再次进入下一个生产过程。我们过去讲的GDP,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最终产品,讲的是新创造的价值。在经济活动的自然流程中,最后真正作为产品的,是把生产性投资去掉的部分,所以我提出GFP的概念。这样一来,我们需要讨论一个问题——以后资本的概念,到底只是生产性投资,还是我们所说的加上消费性投资?当然,我讲的GFP是全部消费品,包括居民消费,也包括政府消费,再加上消费性投资。我们严格地界定了这个概念,其中比较难界定的主要是基建投资,比如,一条公路修起来,小汽车可以跑——这主要是居民消费的部分,载重卡车也可以跑——这属于生产性消费,这些需要进行区分。在技术上,这个区分是可以实现的,并且这样的区分很有意义。我们现在经常讨论中国最近几年的投资和GDP的比例关系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投资的效率,或者说投资的边际效率在不断下降。这个问题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如果把投资换成标准意义上的具有革命性的生产性投资的概念,再和GDP比较,情况就会发生变化。
第二,历史需求峰值
“历史需求峰值”的概念是我在这几年做研究的过程中发现的,目前经济学文献中对这个问题讨论得并不多。历史需求峰值指的是在一个经济体(行政性的国家和地区范围内)中,某一种消费或者某一种生产的需求量最大,或增长速度最高的点。比如,我们观察到房地产的最高点在2013年左右,基建投资的最高点在2016年。除此之外,与其相对应的工业产品,比如焦炭、水泥、粗钢等,都存在历史需求峰值,这个数据已经被证明了。这种现象怎么解释?长期来讲,这是由技术决定的。比如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以后,基本就稳定下来,不会再涨了。当然,我们可以用消费者偏好进行解释,个人消费的递减,也就意味着,有钱也不会继续买更多的房子,他还要买车、旅游,把钱用在其他地方。对中国来说,年度住房达到了1200万套以后就稳定下来了,钢铁、基建也有这样的峰值。所以,这是和技术相关的。同时,它与消费者的边际消费收益递减,或者说与个人偏好相关。它达到一定程度后,不会再明显地增长。那么,中国的经济增长为什么减速?根据上述“历史需求峰值”的分析,即使人口不变,中国的经济增长也会减速。当然,人口的变化也在起作用。至于人口变化和历史需求峰值有何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最近有人提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要加入技术的因素,因为技术有很大的贡献。如果没有技术贡献的话,在一种技术用到极致以后,收益一定会递减。但是,假设技术、新技术连续供给的情况下,在一个经济体范围内,由于存在着历史需求峰值现象,最后也会出现收益递减。所以,用这个问题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减速和增长阶段的转换是行得通的。
第三,增长的不确定性与企业家的作用
进入增长阶段以后,从马尔萨斯陷阱到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或者“转折点”),最后进入现代经济增长的索洛增长模型,其中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新技术的诞生,新的技术就是创新。按照熊彼特的解释,创新就是各种各样的因素重新组合。按照物理学最基本的原理来说,世界上的物质和能量是守恒的,但信息是在增长的。熊彼特讲了很多创新的类型,这需要各种各样的组合。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增长中的不确定性,我们过去对这个不确定性严重忽略。有人认为,美国、日本怎么走,中国就应该怎么走。这个从逻辑上来讲,技术成熟以后,包括生产方法、工艺,甚至市场营销方法都很确定的时候,可能相对比较有道理。但是,什么东西搬到中国来,也要适合中国具体的环境,要符合中国具体的初始条件,将来理论研究一定要研究初始条件,它一定会发生新的要素组合。
经济学经常讲一个概念,叫做最优概念。我一直思考这个“最优”的含义。在一个确定的环境当中,比如中国的增长环境,最优是什么,事先是不知道的,而是事后盘点的时候发现某个东西最好。所谓找到一个最优的方案,其实是市场的作用,是不断地试错,不断地找好的东西的过程。不确定性在这个意义上是一个非常好的概念。当一个国家有巨大增长潜能的时候不确定性最大,因为有各种各样组合的可能,但是需要有人不断地试错,最后试出一些好的办法来,这就需要发挥市场作用。而试错的那个人就是企业家。我觉得企业家就是进行要素组合的人。我到浙江省调研时曾问当地的企业家:产业集群是不是规划出来的?他们说不完全是,做着做着很多企业就聚在一起了,他们叫做“块状经济”,最后经济学家称之为“产业集聚”,这是一个演化的过程,逐步消除不确定性,到最后,最好的东西就出来了,其中就发挥了企业家的作用。其实,企业家的作用是分类型的。比如,对于后发国家来说,有成熟的技术、生产工艺、生产方法,企业家便很好当,他有些市场经历就可以了。但是,到了一定程度之后,难度就增加了。中国在上世纪80、90年代的时候,有很多的企业家搞市场营销很有方法,因为这个东西学不来;很多跨国公司在国外很成功,但是到中国就失灵了,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居民的消费口味。其实,在改革开放后的前20年,中国企业家的才能突出表现在营销方面,很多人都是营销大王。但是,最近几年,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需要进行技术创新。
这里有一个很典型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反对重复建设,比如说汽车行业,最后全世界就剩三到五家大的汽车公司了,那我们现在发展汽车产业的时候,是不是规定三五家企业就可以了?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但是,我们的问题是,规定的五家和最后形成的五家一样吗?看美国历史上的克莱斯勒——美国最多的时候有500多家汽车公司,克莱斯勒的形成就像河流有很多支流,不停地合并,最后形成了一个好的公司。最后的好公司是竞争出来的,很可能就是一个最优方案——经过多少次试错以后出来的东西。其实企业家就是在发现和利用这个机会。尽管我们现在传统的增长理论当中有对不确定性的理解和关注,但是看不到企业家的位置。
总而言之,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一个增长模型的两边问题,右边是要素投入——资本是什么,左边就是产出,实际上需求这部分是历史需求。再一个就是不确定性和企业家的能力,实际上还是在增长模型的右边。包括索洛模型在内的许多经济模型,虽然理论很成熟,但是我们不太满意,因为很多理论缺乏解释力。我们应该能够结合中国实际,发现一些问题然后加以改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确定性的引入和对企业家作用的重视。传统的经济学模型,更接近于牛顿力学的范畴,那个世界观里面描述了增长的过程,现在已经到了量子力学。量子力学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确定性。我们也可以探讨一些问题,做一些改进。这样既可以解释中国的发展,也可以解释其他国家的发展。
中小企业
银保监会通报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近日通报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包括违规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等。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机构要严格对照监管要求,坚决纠正过度销售、捆绑销售、乱收费、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整治小微企业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等行为。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中相对薄弱群体和有效信贷需求,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带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整体下降。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综合经营考核办法,杜绝违规搭售产品、内部交叉激励等增加企业成本的做法。发挥差异化竞争优势,加大续贷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期限和流程,用好用足外部优惠政策,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重点选择综合化经营程度高的银行机构进行抽查核查。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经贸态势
美国宣布拟对24亿美元法国产品加征关税
据悉,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12月2日发布声明称,法国数字服务税"歧视"美国互联网企业,考虑到相关"损害",提议美国政府向香槟、奶酪、手提包等价值24亿美元的法国输美产品加征最高达100%的关税。
莱特希泽在声明中说,"301调查"显示法国数字服务税"歧视"谷歌、苹果、脸书和亚马逊等美国互联网巨头,给美国企业带来"负担",同时也不符合现行国际税收政策原则。
他还表示,301调查委员会将于2020年1月7日就此召开公众听证会征求意见。另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考虑对奥地利、意大利和土耳其的数字服务税启动"301调查。"
谷歌、苹果等科技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末发明了一种业内俗称"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的避税策略,即将其在欧洲的部分营业收入先转移到爱尔兰或荷兰等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再进行纳税。长期以来,法国和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对互联网巨头利用欧盟税法漏洞避税心存不满。
法国参议院7月批准了一项向跨国互联网企业征收3%数字服务税的法规,适用于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约合8.4亿美元)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约合2814万美元)的企业。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7月10日宣布对法国数字服务税启动"301调查"。
所谓"301调查"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
特朗普称美国将"恢复"对巴西和阿根廷钢铝产品加征关税
据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12月2日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美国将立即"恢复"对从巴西和阿根廷进口的钢铝产品加征关税。
特朗普称,巴西和阿根廷两国货币大幅贬值,这对美国农民不利。他表示美国将立即"恢复"对巴西和阿根廷钢铝产品加征关税。
美国白宫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尚未就此发表声明。
另据报道,巴西总统博索纳罗当天对此表示,他将与巴西经济部长格德斯讨论此事,如有必要他还会直接与特朗普通话。
去年3月,特朗普宣布将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称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危害美国"国家安全"。韩国、巴西、阿根廷等部分国家随后同意对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或铝产品实行配额限制,以换取关税豁免。
特朗普政府对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的决定遭到国际社会强烈反对。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多个经济体已对美国钢铝关税采取反制措施,并向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申诉。
韩国月度出口额同比连续12个月下滑
据悉,韩国政府12月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韩国11月出口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4.3%。这是韩国月度出口额同比第12个月下滑。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初步统计数据显示,11月货物出口额为441亿美元;当月进口额为407.3亿美元,同比减少13%。这也是韩国月度进口额连续第7个月同比下滑。
数据显示,11月韩国实现33.7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这是韩国连续第94个月保持顺差,但顺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近28%。
以出口产品类别划分,半导体、石化产品、船舶等商品出口均有下滑,其中最主要的产品半导体出口额同比下滑超过3成,船舶出口额降幅超过6成。出口地区方面,韩国对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均有所减少,其中对日出口同比下滑10.9%。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认为,全球市场半导体和石化产品价格下降是韩国出口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出口形势有望在12月出现一定程度好转。
韩国近一段时期出口持续不振,导致经济增长乏力。韩国央行11月29日将今明两年韩国经济增长预期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至2%和2.3%。
日本国会通过日美贸易协议
据悉,日本国会12月4日通过日美贸易协议,此举标志着日本完成了日美贸易协议相关国内手续,该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日美贸易协议生效后,日本将对价值大约70亿美元的美国农产品减免关税,涉及减免关税的产品有牛肉、猪肉、奶酪和葡萄酒等;日本对美出口方面,空调零部件、燃料电池和眼镜等关税将在协议生效后立即取消。
日美贸易协议生效后,日本市场上从美国进口的牛肉、猪肉等一些食品价格有望下降,但日本农户将因低价美国产品的流入而面临更加严酷的市场竞争。此外,美国并未取消日本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关税,该协议被日在野党批评为"不平等协议"。
实际上,日美关于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关税减免还在磋商中,美国总统特朗普尚未就明年11月总统选举前与日本展开取消汽车关税谈判表态。
美国总统特朗普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今年9月25日在纽约联合国大会期间签署初步贸易协议,取消或降低一些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关税,但美日贸易谈判的焦点汽车关税并未囊括在协议中。
投资视点
国税总局出台16项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举措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举措,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协同融合,《通知》推出了便利跨省企业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3项措施。
《通知》规定,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跨省(市)迁移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可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迁出地税务机关即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迁入地税务机关自动办理接入手续,企业原有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可予承继。
《通知》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从税收执法和办税服务两个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三张清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税收执法层面,在长三角区域制定统一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
《通知》明确,加强长三角区域纳税人涉税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共认信用评价结果、共推风险预警提醒3项措施,有利于提升区域内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长三角区域具备良好信息化基础、人才技术优势和较强创新意愿。《通知》要求,在推动实现智慧办税方面,税务部门应主动探索运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并推进智能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智能引导、智能填单、智能审核等智慧办税服务。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12月1日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升上海服务功能,发挥苏浙皖比较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鼓励长三角地区高成长创新企业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融资。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十大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推动中心区重化工业和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向具备承接能力的中心区以外城市和部分沿海地区升级转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导航等新技术研发应用。
规划纲要指出,坚持优化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加快量子通信产业发展。
规划纲要还指出,要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协同推进对外开放,深化开放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要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贸区债券、创新创业债券。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鼓励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等投入。支持符合监管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在上海设立营运中心。支持上交所在长三角设立服务基地,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同时,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浙江温州、台州开展跨区域发展政策协同试验,为民营经济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
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建设,以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运输自由、人员从业自由等为重点,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定期总结评估新片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人才流动、运输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经验,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放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
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土地新政
据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2月3日公布《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鼓励新片区各类工业用地、研发用地提容增效(含地下空间),带动新片区产业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新片区内土地供应管理和规划实施按以下情形推进:工业、研发用地供应按照国家和上海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位于临港新片区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内,新增工业仓储类项目容积率在2.0以下、研发中试类项目容积率在3.0以下,可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定;如工业仓储类项目容积率超过2.0、研发中试类项目容积率超过3.0的,按照控详规划调整简化程序执行。
未来,临港新片区将建立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估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划定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调整转型类)D(监管整治类)四类企业。
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实施意见》提出了三大支持举措,一是鼓励优质产业项目提升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鼓励A类、B类企业通过提高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开发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支持C类企业在符合产业导向和行业技术需要的情况下,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原则上不支持综合绩效评估为D类的企业实施改扩建。
二是简化产业用地规划调整程序。
三是降低优质产业用地扩建成本。其中,对于A类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对于B类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由企业自持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对于C类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由企业自持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收取其应缴土地价款的50%。
临港新片区公布主城区未来发展空间布局
据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12月5日召开城市空间资源推介会暨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正式向社会发布临港主城区未来发展空间布局。同时,经由前期系列宣介活动共促成50个重大项目签约落地,涉及总投资295亿元。新鸿基地产、凯德置地、百联、华润置地、光明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开发商以及戴德梁行等知名地产服务和咨询顾问公司参加了此次活动。
与以往不同,此次签约落地的50个重大项目,不仅涉及二产,更以第三产业及功能性项目为主,这体现出临港新片区的城市建设和产业集聚正在不断加速。
在此次推介会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吴杰表示,临港新片区将打造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与全力推进产业发展、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两大使命协同并进。继11月15日第一次推介会后,此次采用前置招商、预制招商的产业招商创新模式,旨在吸引优质产业项目集聚落地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城市空间能级的提升。
推介会上推出的101、103和105区域,分别以住宅商业、科技和金融为主要招商目标,总面积达34.98平方公里,将按照总体规划分阶段开发,为临港新片区的城市生活、商旅文体、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持续的空间保障。
其中,101区域总面积约5.01平方公里,以休闲度假、生活产业中心作为发展方向,致力打造具有临港特色的生活商业旅游社区。103区域总面积约10.3平方公里,未来规划建设以顶尖科学家社区、科技创新社区、科创总部湾、科创智慧社区、国际创新协同区五大板块结合的国际创新协同区。105区域总面积约19.67平方公里,以"全域统筹、区域联动、生态宜居、高端集聚"作为建设要求,构建以机场联络线站点为核心,重点发挥新片区跨境金融的优势,发展面向国际的跨境贸易、数字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全球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
上海印发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结合上海市实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2日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上海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探索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清单要定期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
天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自12月1日起,天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其中,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取消的许可证件,也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前提条件。在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必要条件和评分依据。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要按照告知方式办理,不得将现场踏勘、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备案事项的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全面推行网上备案,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实现当场办结、只跑一次。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此外,为了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天津还明确表示将加强清单统一管理和严格执行清单。方案规定,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清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出台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全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实现跨越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引导基金的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调整了引导资金的运作模式,合理确定了母基金和投资基金设立条件,提高了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建立了引导基金的激励机制,同时,突出了风险控制和行业信用建设等。这些变化,将解决辽宁省基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辽宁省引导基金实现更优质的发展。
其中,在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方面,严格限制了直投基金设立,明确除对涉及全省重大产业调整项目,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直接股权投资项目。
在母基金和投资基金设立条件方面,放宽了准入门槛,取消了基金管理机构本地注册限制;降低了反投比例,规定母基金(含其参与设立的子基金)在辽宁省投资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4倍。投资基金在辽投资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在激励机制方面,强调对于辽宁省产业发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在母基金和投资基金完成本地投资任务目标后,利用引导基金增值收益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奖励,对其他社会出资人给予适当让利。具体根据母基金和投资基金对辽宁发展贡献程度,合理确定奖励和让利幅度。
山西颁布新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投票通过的新修订的《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解释。
《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共六章三十九条。主要修订为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科研人员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和产学研结合。《条例》中总结的山西特色八大项目被列入优先支持类别,包括能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项目。能够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为能源革命提供技术支持。
《条例》规定,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补贴资金、贴息贷款和风险投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截留。
条例规定,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制度,可以设立风险补偿金,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天使投资、风险投资。
为明确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政策,《条例》规定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审、岗位管理和评价体系;明确"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奖励"的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鉴于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质量存在差距,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统一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检索与分析、价值评估、人才培养、科技创业孵化、交易代理等服务。
此外,条例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将由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山西省科技厅党委书记张新伟表示,将深入贯彻《条例》,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积极开拓新势头,为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山东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据悉,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决定自12月1日起,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山东省要求,各有关市、各部门要严格实施省级层面设定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其中,前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已全面取消许可的事项,此次不再实施。两个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并对该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依法实行动态管理。
方案提出,直接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变相许可,政府采购不得将许可证件作为必要条件或评分事项;备案事项原则上要纳入"多证合一"管理,与企业登记信息一并采集,当场办结;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机关须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监管规则和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企业作出承诺且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此外,山东省将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畅通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无事不扰"。
甘肃成立专项债管理领导小组
据悉,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扩大,能否用好专项债券,不仅事关地方债务风险,也是稳增长、逆周期调节能否见效的重要影响因素。甘肃省近日成立专项债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并探索长期的专项债管理制度。
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宋亮、四名副省长及省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五名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财政厅、发改委等14个省级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政策,建立健全专项债券协调管理机制;(二)审定全省专项债券当年拟安排项目、以后年度储备项目及资金需求;(三)审核申请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重大项目;(四)管控专项债务风险;(五)督导检查全省各级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需要召集,及时安排部署专项债券管理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省专项债券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省政府确定的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发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实施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加快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力争到2025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翻番,达到200家以上;暂无上市公司的市州实现零的突破等。
《意见》要求实施企业上市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的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对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再奖励100万元。对收购省外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控制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湖南省的企业,省财政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意见》要求落实企业上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相关税费缴纳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上市成本。
《意见》还制定了一系列推动企业上市的措施,例如建设省、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每年精选30家左右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予以高度关注、重点扶持;建立专家顾问团队,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调研指导;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与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引导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改进服务,助力企业股份制改造;在湖南股权交易所设立"科技创新专板",鼓励省内科技创新型企业申报科创板;发展改革、商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支持企业办理境外上市有关事项,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等。
海南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据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称,从12月1日开始,海南自贸区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根据方案,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做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美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首场特朗普弹劾调查听证会
12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该委员会首场针对总统特朗普弹劾调查的公开听证会,邀请4名法学教授就弹劾总统的宪法基础作证。听证会上,民主、共和两党议员立场严重对立。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杰里·纳德勒在听证会上说,特朗普在处理乌克兰事务时"直接而明确地寻求外国干预美国选举",此举违反宪法。他援引该委员会发起对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和克林顿弹劾的理由说,有先例支持针对特朗普的弹劾建议。受民主党邀请的3名法学教授均表示,特朗普涉嫌滥用职权、妨碍司法等,其行为已满足被弹劾条件。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资深少数党成员、共和党人道格·柯林斯在听证会上表示,民主党人担心在2020年选举中落败,因此急于推进弹劾调查,相关指控并非基于事实。受共和党邀请的一名法学教授说,民主党人弹劾特朗普的理由不充分,他担心这会"降低弹劾标准"。
在后续进程中,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将就是否发起弹劾进行投票。如通过,该委员会将起草弹劾条款,提交众议院举行全体辩论并投票。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曾邀请特朗普及其律师出席12月4日的听证会,但遭到白宫拒绝。
众议院情报委员会3日通过的弹劾调查报告称,特朗普以个人方式或通过其代理人寻求乌克兰政府干预美国2020年总统选举,以帮助他连任。此外,特朗普还被指妨碍国会进行弹劾调查。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已将这份报告交付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审议,并称将继续进行相关调查,如发现新证据,将向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补充报告。
今年8月,美国一名情报界人士匿名检举特朗普7月在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通话时要求对方调查美国民主党总统竞选人拜登及其儿子等。国会众议院民主党人9月启动针对特朗普的弹劾调查。在超过两个月的调查过程中,民主党人传唤了若干证人提交材料并进行闭门取证和公开听证。
美国制造业连续四个月萎缩
据报道,美国供应管理学会12月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美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环比下降0.2至48.1,连续四个月萎缩。
制造业PMI以50为荣枯线,高于50表明制造业活动扩张,低于50意味着制造业处于收缩状态。
数据显示,11月份美国制造业新订单指数环比下降1.9至47.2;库存指数环比下滑3.4至45.5;就业指数下降1.1至46.6;新出口订单指数下降2.5至47.9。
制造业占美国经济比重约为11%。制造业持续萎缩加剧外界对美国今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速或大幅放缓的担忧。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美国经济按年率计算增长2.1%,增速较第一季度明显下滑。
分析人士认为,美国制造业已陷入温和衰退且短期内复苏可能性甚微。万神殿宏观经济学研究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伊恩·谢泼德森认为,未来数月,制造业疲软将拖累就业增长和资本支出,因此"不排除美联储明年1月进一步放宽货币政策的可能性"。
智利政府将投资55亿美元振兴经济
据悉,智利财政部长布里奥内斯12月2日宣布,智利政府将投资55亿美元用于振兴经济,预计这一计划明年将创造10万个就业岗位。
布里奥内斯说,10月中旬智利发生社会动荡以来,暴力破坏活动严重影响了经济运行,经济表现堪比金融危机年份。他说,虽然经济下行还未完全在就业市场上反映出来,但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化解负面影响。
布里奥内斯说,55亿美元资金将主要用于扩大公共支出、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其他社会重建等用途,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岗位。
智利央行2日说,今年10月份,智利经济同比下滑3.4%,是2009年7月以来的最差表现。由于社会动荡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智利政府将今年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1.4%,并预测明年经济将增长1%到1.5%。
智利宣布投放200亿美元以应对本币比索暴跌
据悉,智利中央银行11月28日宣布将向市场投放200亿美元,以应对本币比索对美元汇率暴跌行情。
继27日大跌1.6%之后,比索对美元汇率28日收于828.36比1,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1%,再创历史新低。自10月中旬智利出现社会动荡以来,比索对美元汇率已经下跌逾15%。
智利央行当天发表声明说,最近发生的事件影响了经济正常运行,给市场带来紧张和不确定性。汇率大幅波动影响了定价机制、支出决策和个人及企业生产,引发了市场担忧。
声明说,央行将从12月2日起至明年5月29日向外汇市场投放200亿美元,包括最高100亿美元的现金和最高100亿美元的对冲工具。
智利是世界主要产铜国之一。市场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国际市场美元波动和国际铜价下跌,预计比索仍将继续面临贬值压力。
10月中旬智利首都圣地亚哥公交系统票价上涨引发一系列抗议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智利政府目前仍在努力恢复公共秩序。
南非经济今年第三季度萎缩0.6%
据悉,南非统计局12月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受矿业下滑等因素影响,南非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萎缩0.6%。
统计局称,当季南非矿业、制造业、运输等行业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导致经济萎缩,但贸易、餐饮、住宿、金融等行业仍实现不同程度增长。
南非储备银行(央行)日前将2019年经济增长预期从原来的0.6%下调至0.5%。该行指出,南非经济增长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包括电力短缺、商业信心萎靡、政府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国企经营不善等。
南非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同比萎缩超过3%,第二季度得益于矿业增长经济增速反弹至3%以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计,今年全年南非经济增速为0.7%。
韩国央行下调今明两年经济增长预期
据悉,韩国央行11月29日将今明两年韩国经济增长预期分别下调0.2个百分点至2%和2.3%,并决定维持1.25%的基准利率不变。
韩国央行行长李柱烈表示,下调经济增长预期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韩国出口和投资形势严峻,二是居民消费增速放缓。
最新统计显示,韩国月度出口额已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消费价格指数(CPI)近几个月也持续走低。
韩国央行当天还决定维持基准利率不变。韩国央行在一份声明中说,货币政策委员会将通过货币政策助力经济持续复苏,实现物价中期稳定目标并确保金融稳定。
今年韩国经济增长乏力,为提振经济,韩国央行分别于7月和10月两度降息,基准利率累计下调0.5个百分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0月发布《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今年韩国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2%,较4月预测值低0.6个百分点。
日本政府推出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
据悉,为维持经济可持续增长,日本政府12月5日推出新一轮经济刺激计划,总规模约为26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08日元),其中财政刺激政策规模为13.2万亿日元。
本轮经济刺激计划与上一轮相距3年多,旨在通过扩大公共投资、加强技术研发等举措维持日本经济增长。据日本政府估算,本轮经济刺激计划对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的拉升作用为1.4个百分点。
由于日本已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多年,本轮经济刺激计划以扩大开支为最大特点,其三大"支柱"是:投资培育2020年东京奥运会之后的经济增长点,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和农业的投入。
分析人士认为,在全球经济减速的大背景下,日本经济目前在内需拉动下缓慢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为防止消费税提高对经济造成不良影响、避免奥运会后经济进一步走弱,日本政府决定提前采取刺激手段。
据报道,本轮经济刺激计划还将设立一个总额约3200亿日元的新基金,重点投资"后5G"时代的技术开发,并对健康医疗及农业领域的技术革新提供支持。
据悉,自2012年底安倍晋三再度当选日本首相以来,几乎每隔几年就要推出一轮数十万亿日元的财政刺激计划。2013年1月初,上任还不到两周的安倍晋三宣布推出总规模为20万亿日元的紧急经济对策框架,以刺激日本经济。当时,日本正面临GDP连续两个季度负增长、经济陷入技术性衰退的困境,推动经济复苏势在必行。
近日,日本内阁府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日本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剔除物价变动影响后,实际数值比上一季度增长0.1%,换算成年率为增长0.2%,较第二季度大幅下跌1.6个百分点。虽连续第四个季度增长,但创下近一年来的最小增幅,远低于市场预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年内也已经三次下调2019年日本经济增长预期。
众所周知,2012年安倍晋三再度当选日本首相之后推行了被称作"安倍经济学"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射出了"大胆的金融政策""机动的财政政策""旨在激发民间投资的经济增长战略"的"三支箭"。事实上,"安倍经济学"最初在摆脱通缩和恢复景气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2014年度以后"安倍经济学"效果开始减弱,经济形势的好转势头戛然而止。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印度、泰国、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国家相继公布了财政刺激方案。印度政府近日宣布,12月15日前将公布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其前期准备情况,这些项目将会在2019至2020年开工,并计划在2025年之前完工。
香港特区政府多措并举纾解经济困局
据悉,随着最新一轮纾困措施正式出台,香港特区政府自8月以来已连续四次推出针对企业和市民的支援计划,涉及金额共计超过250亿港元。专家指出,纾困措施缓解了中小企业和普通市民的经济压力,效果明显,但欲扭转困局、提振本地经济,则需尽快结束社会动荡,重建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
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宣布,即将实施的新一轮9项纾困措施涉及金额约40亿港元,主要围绕非居民用户、企业、青年展开,包括为非居民用户减免75%的水费及排污费、提供75%的电费补贴;为资源回收企业提供一次性租金津贴;启德邮轮码头租金减半至明年5月底;协助青年投入就业市场等。
社会各界普遍对此次措施表示肯定。香港工联会理事长黄国表示,在暴力阴霾下,打工者生计受到严重威胁,欢迎特区政府此次出台的包括增加培训津贴在内的纾困措施。
香港贸发局主席林建岳认为,措施有助于减轻香港中小企业的财政负担,让受影响的行业可继续经营。香港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则呼吁,一定要尽快推行有关措施,在国际贸易疲弱及香港社会事件的双重打击下,不少中小企业生意流失,已经"奄奄一息"。
"近月来,特区政府几乎每隔一段时间便会推出新一轮纾困措施,减轻企业经营成本,避免出现裁员和结业潮,目前来看,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香港经济学家、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梁海明说。
有学者预计,纾困措施能够对冲香港本地生产总值1个百分点的下跌,虽然看上去比例并不大,但相较于香港以往个位数的经济增速来说,已经非常重要。
持续多月的暴力事件令香港经济步入寒冬,包括餐饮、零售在内的众多行业受到严重冲击。数据显示,访港旅客人次10月同比大跌43.7%,所有客源市场均见跌幅;10月零售业总销售额的临时估计数字同比下跌24.3%,跌幅破历史纪录;第三季香港餐馆总收益同比实质下跌13.6%,是自2003年"非典"爆发以来最差。
香港15年来或首次出现财政赤字
12月2日上午,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出席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报告经济情况。他表示,随着香港经济环境转差,税收及卖地收入减少,加上年内推出纾困措施,预料截至明年3月财政年度结束时,港府将录得财政赤字,是近15年来首次。
陈茂波称,受到本地事件冲击,访港旅客减少,酒店入住率只有约60%,个别受事件重创的行业失业率更飙升,其中餐饮行业的失业率更已升至6.1%的高位。
他表示,香港经济处于异常艰难时期,多个行业已经步入寒冬,本地暴力示威仍然未完结,造成的伤害有待复原。期望社会各界止暴制乱,展开理性对话,才能够令百业兴旺。
但他强调,过去香港累积的财政储备足够,目前财政状况良好,未来会继续以前瞻性及策略性的理财方针,确保财政稳健。
据了解,特区政府11月29日公布了这个财年前7个月财务状况,财政赤字为1194亿港元。今年8月和10月,港府分别公布了涉及191亿、20亿港元的纾困政策;而截至10月底,财政储备为10515亿港元。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经济顾问欧锡熊12月2日表示,香港明年的经济前景相当不明朗,主要经济体增长进一步减慢,影响香港出口表现。中美贸易谈判一些议题仍有分歧,经贸关系仍有波动。
另一方面,若涉及暴力的示威活动持续,消费及旅游相关行业经营环境将会雪上加霜,进一步削弱外国投资者及市民对香港经济的信心,令劳工市场面临更大压力。
香港证监会宣布宽免2020-2021年度的牌照年费
据报道,香港证监会1月4日公告称,宽免2020-2021年度的牌照年费。
年费宽免适用于所有持牌法团、注册机构、负责人员及代表应缴的牌照年费,但不适用于牌照申请费用及转移隶属关系费用等其他费用,且在2020年4月1日前应缴交的牌照年费将不受影响。
香港证监会指出,鉴于当前充满挑战的市场环境,这项决定能为证券及期货业减轻监管成本压力。继今年较早时宣布的50%宽免后,此次宽免将令香港证监会在2020-2021财政年度收入减少约1.17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我们希望这项善意的举措可在某种程度上为超过47000名持牌人及注册人,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在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减轻财政负担。"
投资分析点评
▲穆迪宣布2020年中国房地产业展望为稳定
12月4日,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发布202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展望报告显示,目的对未来12个月中国房地产业的展望为稳定,原因在于全国销售总体持平和库存水平健康。不过,穆迪副总裁、高级分析师黎锦雄称,随着销售增长放缓和融资环境仍较紧张,信用风险正在上升。
穆迪助理副总裁、分析师陈正量表示,三四线城市需求减弱和2019年较高的比较基数将影响2020年房地产销售增长。
"预计中央政府仍将维持当前较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目标是维持房价和地价稳定。"黎锦雄补充道,在与中央政府总体政策方向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仍能够灵活地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调整调控政策。
穆迪表示,规模较小、财务实力较弱、受信托融资风险较高的开发商再融资风险将上升。但多数受评开发商有足够的流动性应对趋紧的信贷环境。与此同时,库存水平将上升,但仍远低于2016年3月的峰值。房地产业将进一步整合。销售执行能力强且财务审慎的大中型开发商有望从小型开发商和竞争力较弱的同业手中夺取市场份额。凭借更强的品牌地位和销售执行能力以及更广泛的融资渠道,受评开发商的总体表现会领先于整体市场。
▲国网公司电网投资"急刹车"
据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网公司")近日发布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需要严格控制电网投资。
国网公司在《通知》中表示,电量增速持续走低,电网业务收益率大幅下降。多轮次下调输配电价,公司各级企业亏损面持续扩大,投资能力不断降低。社会对降低电价还存在普遍预期,依靠电量高速增长支撑大规模投资的电网发展方式将难以为继。
国网公司2019年初曾公开宣布,其今年计划总投入5909亿元,其中电网投资达5126亿元。
国网公司系统多位人士以及电力新能源行业专家表示,大规模电网投资时代正在过去,以泛在电力物联网为标志的电网信息化建设时代已经来临。此外,暂时未进入大众视野的综合能源服务已被列为国网公司第二大主业,这也将决定国网公司下属企业的发展轨迹。
国家发改委去年9月核准了"7 交5 直"12条特高压工程,特高压大规模建设再度重启。但在专家看来,这一轮建设结束标志着我国特高压工程骨架已搭建完成,未来电网投资建设的重点将侧重于电网智能化及配电网建设。
今年初,国网公司对外发布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大纲,又释放了电网公司加快信息化建设的信号。今年三季度起,国网公司下属企业不断对外发布泛在电力物联网设备和信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未来电网投资会出现结构性变化,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相关的智能化、信息化领域投资的占比会大幅上升。"安信证券电新行业邓永康团队认为,2019年至2020年会是国网公司战略转型关键期,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为首要任务,国网公司信息化投资额将迎来爆发,预计未来3年信息化投资额将从当前150亿元/年增长至500亿元到600亿元/年。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表示,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国网公司转型的重大支撑点,为综合能源服务提供支撑则是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的重要目的之一,综合能源服务将成为国网公司第二大主业。
▲罗永浩成立新公司做抗菌材料
12月3日,罗永浩以鲨纹科技(Sharklet Technologies)全球合伙人和"首席忽悠官"的身份在北京举办发布会,推介仿鲨鱼皮表面的物理抗菌技术。
鲨纹科技于2017年成立于美国佛罗里达,后被中国基金Peaceful Union收购。
罗永浩在发布会后向媒体表示,加入鲨纹科技后将在深圳和香港分别注册公司,负责这项技术在中国和亚太的推广,新公司已经启动融资,且已经有投资人主动联系,但不方便透露估值。同时,罗永浩还宣布自己刚刚下了"限制消费"名单。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第四届全国优秀社会企业家在沪评出
据悉,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联合深圳市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尤努斯中心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第四届社会创业家颁奖典礼活动12月1日在沪举行。
会上,北京中科卓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郁卫星、深圳市联谛信息无障碍有限责任公司梁振宇、上海玛娜数据科技发展基金会张唯等15名优秀社会创业家获奖。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志阳教授表示,本次活动旨在搭建一个社会创新创业人才交流、学习平台,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希望未来更多的社会创业家关注环保、养老、助残、扶贫、教育文化、乡村振兴等社会急待解决的问题,通过新商业和新公益来推动社会的包容性发展。
据介绍,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迄今已联合多家单位共同举办了四届全国优秀社会企业家评选活动,挖掘和表彰了近百位优秀社会创业家。本次活动表彰的15位优秀社会创业家,在多个社会领域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显著,代表着中国"双创"新的力量。
▲中石化集团架构大幅调整
11月29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集团)宣布组织架构将进行大幅调整。
该集团宣布,设立四大业务板块和调整机构职能是此次改革的主要举措,但相关变动或暂不影响上市公司财务统计口径。
具体而言,中石化集团将建立油气和新能源、炼油和销售、化工和材料、资本金融和支持等四大业务板块,并对部门进行更名、职能调整或撤销。
四大业务板块将由事业部及所属企业、集团(股份)公司相关专业公司、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组而成。此前集团总部管理序列下包括油田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资本和金融等五大事业部。
按照改革方案,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及其所属企业将被纳入油气和新能源板块;炼油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将被纳入炼油和销售板块;化工事业部及其所属企业将被纳入化工和材料板块;资本和金融事业部及其所属企业将纳入金融和支持板块。
原业务板块将作为子集团(非注册机构)运行,各事业部被纳入其中之后,将不在归为集团总部管理序列。
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在此次业务板块设置中得以突出。制氢是中石化正着力布局的新能源业务。今年8月26日,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在年中业绩会介绍,2018年该公司已拥有制氢能力约300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约15%左右,居全国首位。另外,公司也正在尝试建设加氢站,在氢气液化、燃料电池的质子膜、催化剂等方面进行科研。
在部门调整方面,机关服务局、资本运营部、矿区(社区)管理部将被撤销,原有职能将调整至其他部门;企业改革管理部与法律部整合为企改和法律部;办公厅、人事部、审计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进行更名。
经过上述调整,中石化集团总部部门将由30个减少至20个。
这是中石化集团自2018年以来第二次就集团组织架构"动刀"。2018年7月,中石化集团总部增设国际合作部、资本和金融事业部。
此次管理体制改革意在构建"总部战略和资本运营中心、板块业务运营中心、企业执行中心"的三级治理体系。中石化集团董事长戴厚良11月28日称,要加快推动总部机关转变职能、提升效率。
据悉,央企总部机关职能转变是国务院国资委(下称国资委)力推的一项改革工作。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10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国资委已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该工作着力于改变央企总部的行政化管理方式,精简、优化管理链条和组织体系,从而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
今年6月5日,国资委公布《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下称《清单》),明确央企集团在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产权管理、用人选人、薪酬激励、重大财务事项五个方面,将获得来自国资委的35项授权或放权。
但国资委把权力下放给央企集团后,出现了央企集团变成了"小机关",管得太多、太死的问题。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介绍,央企"总部机关化"整改亦与授权放权改革相配套。希望通过人员压减、处室调整,瘦身健体、简政放权,把更多权力下放给市场化主体。
11月27日,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媒体会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央企"总部机关化"整改工作。因为目前央企机构名称和人员管理方式的去行政化得到了初步解决,但职能转变方面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
▲格力电器变身无实控人
据悉,格力电器1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格力电器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格力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为积极践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断优化格力电器治理结构,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其成为科技型、创新型、多元化、全球化布局的国际企业。同时,本次权益变动是推动珠海市国有企业改革向"管资本"转变的关键举措,有利于珠海市引进和培育优质新兴企业,强化珠海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此次交易协议亮点不少。首先格力电器引入无实控人结构。公告显示,此次交易完成后,由于格力电器除深港通外的前三大股东将分别为:珠海明骏(持股15%)、京海担保(持股8.91%)、格力集团(持股3.22%),股权结构比较分散。珠海明骏有权提名格力电器的三名董事,无法达到格力电器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没有股东或投资人能够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即无法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因此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属于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无实控人结构被广泛认为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中,保障企业稳定且实现长治久安的理想化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由于股权高度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结构使得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制衡,避免了企业大股东"一言堂"。目前,A股上市企业已有两百多家采用了无实控人结构。
公告显示,珠海高瓴等同意,应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推进上市公司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
另外,董明珠为首的管理层实体出资认购珠海明骏出资额。
珠海明骏向格力集团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中提出了维护管理层稳定的措施和与管理层合作的方案。今年9月,董明珠与格力电器总裁助理王凯、执行总裁黄辉、董秘望靖东等合计18位格力电器高管成立了珠海格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董明珠持股95.482%。
公告显示,管理层实体格臻投资于12月2日与珠海明骏及相关主体签署协议。交易完成后,以董明珠为首的格力电器管理层实体认购珠海明骏出资额,掌握一定话语权。
由于高瓴资本入主格力的交易金额高达416.62亿元,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如此大额的投资现金流支出,后续大股东对格力的分红要求可能也会比较高,可以预期未来格力的分红率将有所提升。
公告显示,珠海明骏明确表示,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渝富集团成为西部航空第一大股东
12月2日下午,海航集团与渝富集团在重庆签署《关于西部航空战略重组协议书》。本次重组完成后,渝富集团或其指定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70%,成为西部航空第一大股东,生产经营由海航专业航空运营团队负责。
这是继双方于今年签订《海航航空集团、渝富集团重组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框架性协议》后,在深化合作推动重庆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渝富集团的唯一股东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者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企业。渝富集团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
西部航空成立于2007年,在股权重组前为海航集团旗下企业。西部航空以重庆为大本营,拥有海口、广州、上海、深圳、新加坡、普吉、大阪等160余条国内、国际航线,通航城市54个。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海航集团与渝富集团针对西部航空进行战略重组,将解决西部航空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化解西部航空流动性风险。同时,这也有利于西部航空强化其"中国特色差异化航空服务商"的定位,更好地抓住发展机遇,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保持高效运营水平。
目前,海航集团在西部地区已拥有西部航空、长安航空、祥鹏航空等公司,建立了干线和支线相结合的航线网络,为重庆等地提供全系列航空服务。
▲青岛五道口斥资144.5亿元入主奇瑞
12月4日,长江股权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的增资扩股项目已经顺利完成,投资方为青岛五道口。
公告显示,青岛五道口分别向奇瑞控股和奇瑞汽车投资758637.2336万元和686321.7664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0.99%、18.5185%。
此外,奇瑞控股的股东华泰资管和瑞创投资将向青岛五道口分别转让15.78%和4.23%的股权。
据悉,增资扩股完成后,奇瑞控股和奇瑞汽车的大股东都发生了变化。青岛五道口凭借30.99%的持股比例,成为奇瑞控股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而奇瑞汽车方面,奇瑞控股仍是奇瑞汽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约为32.48%。但由于奇瑞控股大股东的易主,奇瑞汽车的大股东也将随之成为青岛五道口。加上其在奇瑞汽车18.52%的直接持股比例,青岛五道口在奇瑞汽车的持股总比例达到51%。
奇瑞增资扩股项目的成功,是汽车行业国企"混改"的一次重大突破,而此次青岛五道口入主奇瑞汽车,则是奇瑞继去年混改方案"流拍"后,第二次启动的混改。
斥资144.5亿元,青岛五道口成为了奇瑞控股和奇瑞汽车的第一大股东,也成为了奇瑞增资扩股项目最受瞩目的存在。青岛五道口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为青岛市即墨区的青岛汽车产业新城,最大股东为北京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自然人王娟持股比例5%。
青岛五道口成立的目的是重点围绕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及其上下游产业链领域开展投资。通过对上述领域投资,扩大优势产能和引进相关产业,以促进实体产业发展。
但青岛五道口的诞生却要追溯到2019年5月举行的2019全球(青岛)创投风投大会。此次会议上,青岛正式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科创母基金,并签约落户了首批10支基金和19支意向合作基金,其中便包括青岛五道口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
据悉,青岛五道口本就是为参与奇瑞增资扩股项目而专门设立的基金主体,青岛市即墨区是其重要的基石投资者,而青岛五道口9月份参与奇瑞增资扩股缴纳的50亿元诚意金,全部来自于青岛市即墨区政府。
除政府支持外,山东国企对五道口基金也有着非常大的热情。11月4日,山东高速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畅赢金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青岛五道口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议案显示,青岛五道口基金总体规模为20.2亿元,其中畅赢金安认缴出资10亿元,担任有限合伙人;济南佳鼎投资认缴出资10亿元,担任有限合伙人。而投资方畅赢金安和济南佳鼎同属山东高速,也就是说,在青岛五道口基金20.2亿元的规模中,山东高速方面就占了20亿元。
彼时,山东高速曾表示,投资青岛五道口基金是在保障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活动,该投资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京东拟发行债务储架发行
12月4日,京东(NASDAQ:JD)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初步发债说明书,称将申请债务储架发行(即一次注册,可多次发行),但未披露发债规模和发行价格,债券等级为高级无担保债券,面值单位20万美元(零头以1000美元计),将为发债所得收益于一般企业用途和再融资。
截止2019年9月30日,京东集团总负债101.87亿元,总股本1039亿元。
▲河南设立百亿元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河南省财政近日统筹整合资金,吸引省辖市、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设立为160亿元,将带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债权方式支持不低于640亿元,形成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资规模。
方案明确,基金首期规模35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5亿元,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筹集5亿元,相关省辖市出资5亿元,子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基金设立后,与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形式合作,带动银行贷款不低于140亿元,形成不低于175亿元的总投资规模。
▲王传福卸任比亚迪精密制造公司董事长
12月3日,王传福卸任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精密制造")董事长一职,比亚迪联合创始人王念强接任该职位。此外,该公司新增比亚迪财务总监周亚琳为董事。
比亚迪精密制造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1.45亿美元,当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念强,由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电子产品及其周边设备、轨道交通列控系统、锂离子电池成品的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
比亚迪在2018年年报介绍,领裕国际有限公司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反映。
除了卸任比亚迪精密制造董事长一职,王传福在2019年先后卸任了多家公司的高管职位,包括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等。
▲国铁集团副总经理刘振芳出任国家铁路局局长
12月3日,人社部公布国务院人事任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铁集团)副总经理刘振芳出任国家铁路局局长。
今年1月,国家铁路局局长杨宇栋转任国铁集团总经理,此后这一职位空缺近11个月。
到任国家铁路局之前,刘振芳在国铁集团(2019年6月前名为中国铁路总公司)任职两年,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据国铁集团人士介绍,刘振芳任职期间曾分管安全和车辆工务等单位。
▲杨华担任中化能源董事长
据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能源")官网12月5日披露,杨华已担任中化能源董事长、中化集团总裁。
杨华曾任中海油董事长,今年9月调任中化集团任职,担任中化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杨华此前曾任中海油油藏工程研究室主任、开发研究部经理,中海油海外发展部副总地质师、副经理,中海油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中海油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中海油董事长、党组书记。
中化能源是中化集团能源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是一家全国领先的石油石化产业运营商及综合服务商,被外界称为仅次于三桶油的"第四桶油"。
从股权关系来看,中化能源的股东为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7.83%和2.17%。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8%和2%。
▲皮查伊接任谷歌母公司CEO
12月3日,谷歌发布声明称,其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将分别辞去母公司Alphabet CEO和总裁的职务。谷歌现任CEO桑达尔·皮查伊(Sundar Pichai)接任,并同时担任母公司和谷歌的CEO。
从2004年起,皮查伊逐步开始负责谷歌工具栏和Chrome浏览器等业务,之后成为安卓业务负责人,并接管了更多项目。2015年,拉里·佩奇宣布公司重组,将皮查伊推上谷歌CEO的位置,自己则专注于统称为"其他赌注"的探索性业务,包括飞行器和未来机器人等业务。
不过,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仍将"积极参与"Alphabet的董事会,作为联合创始人仍然控制着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据悉,拉里·佩奇持有Alphabet约5.8%的股份,谢尔盖·布林和皮查伊分别持有5.6%和0.1%的股份。根据Alphabet的2019股东大会公开信息显示,拉里·佩奇握有26.1%的投票权,谢尔盖·布林握有25.2%的投票权,两位创始人的投票权相加依然超过50%,因而对于公司依然有着绝对控制权。
▲意大利裕信银行将裁员8千人
日前,意大利裕信银行发布公告,宣布新的战略计划,包括回购价值20亿欧元的股票,并将裁员8000人,相当于该行员工总数的9%以上,以应对当地经济增长放缓和负利率环境。
这家意大利最大的银行集团制定了至2023年的新的战略计划目标,并希望通过裁员和裁撤网点节约10亿欧元成本,同时提升股东回报至160亿欧元。
据悉,全球交易业务收入下滑、货币宽松大环境、新技术更迭等因素,正使得全球银行业裁员风暴蔓延。媒体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球各地银行裁员总数超过75000人,德意志银行(下称德银)、花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此前已纷纷加入裁员阵营。其中,欧洲成了"重灾区"。
意大利裕信银行是欧洲最大的银行集团之一,超过4000万用户,业务遍及22个国家。该行的核心业务在欧盟最富有的区域:意大利、奥地利和德国南部。
11月初,裕信银行首席执行官Jean Pierre Mustier在表示,今年前9个月该行利润达43亿欧元,同比增长8.2%。第三季度利润达11亿欧元,同比增长25.7%,为十年来最好季度数据。但欧洲宏观经济环境不佳,银行业整体疲软,让裕信银行靓丽的数据难以维持。
裕信银行在公告中称,新的战略目标是2023年收入达到193亿欧元,2018至2023年复合年增长率0.8%。到2023年费用为102亿欧元,2018至2023年复合年增长率为-0.2%;节约成本10亿欧元,相当于2018年成本基础的12%。
然而,"负利率政策导致欧洲银行业利差收窄,盈利来源被大幅蚕食。"银叶投资固收部总监黎至峰说道。
为了实现收益目标,裁员和裁撤网点成为裕信银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欧盟反垄断机构对谷歌开展新一轮调查
据消息人士12月1日透露,欧盟反垄断调查机构正在调查谷歌的数据收集习惯,主要调查对象为谷歌的搜索、定向广告、登陆服务、浏览器等核心业务。
今年3月,欧盟以滥用线上广告主导地位为由对谷歌开出14.9亿欧元罚款,其后谷歌选择上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管理视点
新时代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2019年1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座谈会,10家示范企业负责人发言,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部分细分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开展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基本内涵
经济参考报日前发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杜国功文章分析,在管理学的话语体系中,“世界一流”还不是一个专有规范的学术概念,而是一个与应用性、实战性以及经营管理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研究范畴。早在2012年,国务院国资委就曾发布《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要素指引》。从之前的“国际竞争力”到现在的“全球竞争力”,首先需要理清几个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国际”“全球”与“世界”概念的区别。
从“国际”到“全球”,并不仅仅是说法与概念的简单调整变化,更加突出强调自然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而相对淡化了国别的、比较的、静态的方面。
第二,出资人层面提出的有关要求。
整理和汇总出资人层面对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有关要求,可以集中概括为“三个领军”“三个领先”和“三个典范”。做到三个领军:就是要成为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领军企业,成为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的领军企业,成为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做到三个领先:就是要在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等方面领先,在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关键绩效指标上领先,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品质上领先。做到三个典范:就是要成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典范,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成为全球知名品牌形象的典范。
第三,世界一流企业的基本内涵。
关于世界一流企业的概念,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公认的标准或说法,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也充分体现了世界一流企业既是理论内涵丰富、也是实践特色鲜明的研究课题。整体来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应当具备四项基本能力:即全球范围内的综合竞争实力、科学技术领域上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全球范围内的综合竞争实力。世界一流企业首先必须要有强大的资源掌控力以及行业话语权。能够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最优配置;具有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参与甚至主导行业规则和技术标准的制定。
二是科学技术领域上的创新能力。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一方面,能够掌握该行业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或共性技术,具备不可复制、难以替代、独占性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能够突破瓶颈制约,在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引领和带动行业不断发展。
三是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世界一流企业必须具备适应时代要求、引领时代进步和与时代同行的自我改革与革新的能力。在战略规划上,能及时发现潜在价值和机会,提前布局,占得先机;在企业管理上,能够持续改进制度、流程和文化,提高效率,卓越运营;在业务布局上,能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开拓能力,驾驭市场,配置资源。
四是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世界经济一体化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在国有企业向世界一流企业迈进的过程中,应在鲜明的价值观和实现“中国梦”情怀的引领下,围绕“打造责任共同体”、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不断培育和构建以“协作共赢”“共建共享”为特点的新商业模式。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意义
文章指出,第一,宏观上是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与实现全球配置资源的需要。
从国家层面来看,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转换增长动能的关键时期,面临着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在世界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大企业大集团肩上,特别是国有企业肩上。因此,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必然选择,更是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与实现全球配置资源的要求,是具有长期性、战略性、挑战性的目标任务。
第二,中观上是引领行业更好发展与促进中国产业升级的需要。
从产业层面来看,各行业各领域都处在一个强者恒强、优胜劣汰、日新月异的时代,其中也孕育着产业整合、创新和发展的机遇。在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已不可能再像以往那样,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和数量增长,而必须转向更多依靠全要素生产率和科技含量的提高上来。因此,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通过引领行业发展而不断促进中国产业升级,成为势在必行的选择。
第三,微观上是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与推动更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从企业层面来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一批大企业不仅在规模上达到了世界级,在技术、管理、国际化等方面也努力走在世界前列。从2019年《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榜单来看,共有129家中国企业上榜,首次超过美国的121家,中央企业有48家上榜。众多国有企业已经具备成为世界一流企业的基础和条件,这既离不开中国因素的有力支撑,更离不开企业自身的久久为功。在未来的国际舞台上,中国的国有企业完全有可能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四个维度
文章认为,在综合已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践探索,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应当具备自然维度、经济维度、时代维度和行业维度等四个基本属性。具体如下:
第一是自然维度。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新时代新阶段,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需要更加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企业成长规律,其首要的就是企业是独立的、人格化、自主的市场经济主体,自然维度是对这一要求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自然维度可以从清晰的战略使命、完善的公司治理、科学的组织架构、显着的核心能力、系统的管理机制、特色的企业文化等六个具体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第二是经济维度。
企业连接着生产和消费,通过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满足社会需要,为股东、为社会、为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创造财富和价值。经济维度与其他维度指标相比,最直观、易量化、易比较,是衡量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指标。从经济维度出发,可以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股东回报和发展能力等五个具体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其中:盈利能力可以选择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毛利润率、净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等指标;偿债能力可以选择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等指标;运营能力可以选择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股东回报可以选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资产收益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发展能力可以选择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指标。
第三是时代维度。
时代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在不同发展时期,都深深地打上了时代赋予的烙印。既要及时回应时代的关切,又要充分适应时代的要求,还要不断引领时代的发展。企业只有把自身成长与发展深深地嵌入到时代背景中,才能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和超越。因此,时代维度是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关于时代维度,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选取分析评价指标。一是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在朝着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迈进过程中,尤其需要把企业社会责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社会责任可以从创造就业、税收贡献、精准扶贫、慈善公益等方面衡量;二是发展质量。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可以从转型升级、科研投入、专利数量、改革创新、业务结构和产业链布局等方面衡量;三是国际能力。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企业的步伐已经走向国际舞台,需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长时间得到国际认可和尊重,这是时代赋予一流企业的应有特质,可以从国际化经营战略、国际化经营能力、国际业务所占比重、国际市场份额等方面衡量。
第四是行业维度。
行业是生产和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集合,特定企业总是存在于一定的行业之中,离开行业评价企业容易偏离企业的特殊性。虽然,纵观世界范围内的知名跨国公司,较多是具有多元化或者相关多元化发展特点的企业集团,但引入行业维度,既有利于对标比较,也有利于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引入行业维度,也是为了能够更加突出反映行业规律、行业特性、行业态势和行业要求。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世界一流企业的重点方面
文章提出,第一,把握态势,进一步正视发展挑战。
一是从国际视角来看,全球经济虽然总体保持一定程度增长,但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加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二是从国内视角来看,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重点领域风险仍需关注。三是从央企自身来看,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增速回落,有的企业出现效益下滑或亏损,行业企业分化加剧。
第二,推进改革,进一步增强发展动能。
一是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对照深化改革方案,确保2020年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二是明确功能定位,努力打造成为主业突出、治理规范、运作高效的企业集团,做强总部,做精专业,做实基层。三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做好“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为“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做准备。四是通过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可持续竞争能力。五是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步伐,进一步增强发展势能。
第三,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
一是加快创新驱动,着力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和新生态上下功夫。二是明确集团内各业务单元发展定位,B2B业务具有垄断优势,但增长空间有限;B2C业务增长潜力较大,但经营难度也大,需要用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引领发展。三是探讨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资本能力输出,不断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四是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已有上市公司要加大增发、配股和回购等资本运作力度,重视并加强市值管理。五是努力突破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培育能够支撑国家战略需求、引领未来科技变革方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创新力量,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六是利用产业基金和科创板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持续深入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四,稳中求进,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推动企业理念、目标、制度、标准、经营等全方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以及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全面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二是保增长、稳增长,不断提高盈利的真实性、持续性和增长性。三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减少法人户数,压缩管理层级,“处僵治困”,治理亏损企业,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四是以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分配要求为导向,完成年度与任期考核指标,着力增强系统内考核激励的精准度和匹配度。五是促进各业务单元的战略协同,推动资源、数据、客户信息的共享与价值挖掘。六是推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大力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标准档次和品牌影响力。七是加大与国内外优秀企业的对标对表力度,找差距补短板。
第五,开放合作,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一是加快融入国际分工,走向国际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配置资源,加快建成面向全球资源配置和生产服务的生态系统。二是提高海外市场份额,优化全球布局结构,展示国际良好形象,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三是积极融入国际产业分工合作体系,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中取得突破。四是实现与各类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共享优势、共同发展、融合发展。五是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系统优化工艺路线,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减少污染排放,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产业发展方式。六是把企业发展与社会需要相结合,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和公益慈善活动,让企业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第六,强化管控,进一步防范发展风险。
一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有效畅通的各类风险识别、分析与应对机制。二是推动合规管理覆盖各业务单元、各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三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基础上,还要做好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工作。四是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工作,着力防控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各类风险,以及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安全风险和廉洁风险等。
第七,从严治党,进一步筑牢发展保证。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用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坚持以调研促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三是以国资委党委开展的“中央企业基层党建推进年”专项行动为载体,努力打通企业改革发展任务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进“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的“三基”建设,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模式。四是坚持党的领导,支持并配合把党的领导融入法人治理结构各环节,发挥好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经理层的执行落实作用。五是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层工作规则,推动协调运转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六是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总之,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要深刻理解并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旗帜就是方向。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到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深深地统一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中的。二是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就是要对标对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不断突破。三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要大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企业活力,提升发展动能,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善作善成,行稳致远。
信息化建设
杭州发力新一代人工智能
11月28日,杭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大会召开。会上,该市发布《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科技部10月17日正式函复浙江省人民政府,支持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杭州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国家批复的新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3年,杭州人工智能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取得显著成效,支撑引领杭州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融合应用示范、人才培养引进、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环境营造、空间布局优化、体制机制创新8个专项任务。例如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要加快人工智能前瞻性布局,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前沿基础理论研究,打造基础研究平台,实现人工智能创新水平整体提升。要鼓励和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等在杭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打造世界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和推动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对此,杭州不仅搭平台、育项目、引人才,还将启动千万级资金护航该产业发展。
《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共13条,分为4个部分,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平台和公共服务开放平台的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在地应用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同时,还将扶持发展一批人工智能企业,加强人工智能金融支撑,引进培养人工智能优秀人才,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载体建设,优化人工智能产业空间布局,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打造人工智能发展的生态体系。
比如,杭州将在市基础研究资金中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并在市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设立人工智能专项,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经专家审定推荐的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统等基础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
平台建设上,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并取得良好成效的,按其软硬件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其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进行补助,单个平台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互金协会启动金融App备案试点
12月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在北京召开金融业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下称客户端软件)备案管理工作试点启动会议,安排部署金融机构客户端软件备案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金融行业全覆盖的客户端软件实名备案工作是金融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App专项整治活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 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9〕237号)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客户端软件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历史性的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各试点机构应于2019年底前通过客户端软件备案管理系统完成第一批试点客户端软件的材料提交和备案申请,协会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后择期发布第一批通过备案的客户端软件清单。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组织开展客户端软件备案推广并逐步落实风险信息共享、投诉处置机制以及行业公约、黑白名单、自律检查、违规约束等自律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李伟司长出席会议指出,针对当前一些金融机构客户端软件存在的安全防护能力参差不齐、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仿冒钓鱼现象突出等问题,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客户端软件安全管理全程覆盖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客户端软件监督处置机制。希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做好客户端软件实名备案管理,发挥好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来自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支付等领域的23家试点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广州分行、西安分行、重庆营管部、长春中支、合肥中支、厦门中支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金国盛认证有限公司、银行卡检测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德国建立欧洲最大应用型网络安全研究中心
据报道,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12月4日发布新闻公报说,网络安全是数字化成功的前提,也是在国际竞争中保持领先的重要条件。为此,该协会联手德国高校,建立了欧洲最大的应用型网络安全研究中心--国家应用型网络安全研究中心ATHENE。
新研究中心由弗劳恩霍夫安全信息技术研究所、图像数据处理研究所,以及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达姆施塔特应用科学大学联合建立。德国联邦和地方政府计划2019年为该中心投入1250万欧元,2026年时年资助金额将增至3700万欧元。
该中心将开展尖端研究,并采取灵活高效的运作模式,可在短时间内应对新挑战。
当天参观研究中心的德国联邦教研部部长安雅·卡利切克说:"电网、道路、医院和行政管理的主要基础设施都依靠安全的数据网络,我们必须强化自己的技术主权。为了这一目标,联邦政府会支持ATHENE国家研究中心。"
弗劳恩霍夫协会主席雷蒙德·诺伊格鲍尔说,没有网络安全,经济和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将无法成功,协会将与合作伙伴共同研发有效解决方案,使数字化潜能得以充分发掘,造福大众。
企业信息员园地
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直观透视
特约信息员 陆群 王协忠
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格局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差别、利益分化乃至利益冲突正面临不断扩大的趋势,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劳资矛盾冲突已成高发态势,从社会管理创新的微观视角下关注当前劳资矛盾问题,是分析深嵌于转型时期社会结构中利益和矛盾冲突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为此,笔者就当前民营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现状和问题作一探讨,供参考。
一、民营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现状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重视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1.民营企业绝大部分是招商引资新办企业,企业极想借招商为名,找地方“土政策”,不想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2.部分民营企业是当地“土皇帝”,政策理论水平低,认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会吃亏,法律知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3.主观指导思想不纯,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是把企业捆住了“手和脚”。没有利益空间。
二是劳动合同签订量少质低。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表明:1.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通过问卷调查的我市各类民营企业约4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约168家,职工约18260人,中小型民营企业约298家,职工16800人。但劳动合同情况是: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占职工78%;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占职工36%。2.劳动合同签订质量不高。有的企业劳动合同订立、解除、终止、变更内容等不全面,待遇不平等。个别条款还违反了法律、法规,甚至随意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签订集体合同也不规范,没有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导致协商不利,标准不合理,履行不到位。
三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市各类企业400余家,职工约38200人,其中年销售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80家,用工21000人左右,中小企业220余家,用工17000人左右,但整体参加社会保险比较低,既使是管理相对较规范的企业也没有完全参加“五险”。能参加三项保险的仅不到50%,这也算是较好的。大多数企业只参加其中的一项或两项,这种情况的企业也仅占企业总数的30%左右,而大部分民营企业只给管理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其它职工不予缴纳保险。有的企业虽然履行了申报程序,但不缴费。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缺乏生存安全感和企业归属感。同时也将给今后的社会保障正常运转和社会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四是薪酬待遇不够完善。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有的虽然建立了,但运行不规范。不能严格按工资指导价确定职工工资,存在着相当程度的随意性,甚至有的劳动强度大、时间长、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现象。
五是劳动纠纷攀升。第一,劳动关系控制能力较差。遇到纠纷,不能极时按劳动法律、法规等及时处理,采取“逃”、“躲”的办法。第二,发生纠纷处理置后。特别是发生工伤纠纷,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等受害人申报时百般阻挠。第三,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企业对职工的安置方案落后不到位。
二、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是资本的支配作用日益增强。投资者主导劳动关系,劳动者处于被支配地位,基于经营权、支配权、收益权的企业经营活动由投资者说了算,职工在企业的利益是服从分配的。其次,企业经营以资本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目标,在体制不健全、法律约束较差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利益和劳动权益易受到资本所有者的侵犯;再次,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企业选择劳动者的余地较大,而劳动者选择职业和报酬的余地相对狭小。
二是劳动者的维权处理依然严峻。企业转制过程中,产生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都想在重新就业中获得一个普通的劳动岗位,通常不得不在合法的利益取得上被迫做出一定的牺牲,因此出现了许多“有劳动没关系”的现象,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弱势的劳动关系群众。
三是劳资合作的维持时间明显缩短。一方面高素质劳动者供不应求,基于自身的条件他们大多数都希望并尽可能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以便跳向更高目标;一方面是高素质人才供过于求,用人单位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本的投入产出比,大多愿意与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调整职工构成,致使当前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出现明显的短期化态势。
四是企业内部的岗位变更相对频繁。岗位的不稳定,职责的不确定势必导致劳动者不稳定,原在岗劳动者需要与企业重新确立或就此解除劳动关系,新进劳动者需要与企业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大范围的岗位变动、职位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的持续稳定生产任务预期目标的实现。
三、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对策
一是政府引导,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贯彻实施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由政府牵头,劳动部门主抓,对《劳动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结果列为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在评选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企业时,要把《劳动法》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条件,工商部门在民营企业登记注册时应采取规范措施,督促其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二是搞好培训,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提高自觉意识。在企业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中,企业所有者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应对民营企业所有者遵守有关法律、政策及管理理念的培训,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完善的市场经营就是严肃的更加规范的劳动用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关心职工生活、学习和培训,才能改善业主和劳动者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使他们深刻体会到,遵守《劳动法》加强自我约束,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三是完善制度,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构筑长效机制。要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劳动管理制度建设,营造民营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要重点抓好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索建立符合我市民营企业实际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是规范执法,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加强劳动监察。要健全劳动监察机构,增大经费投入,保证劳动监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把教育与处罚、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任何事,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抓点带面,区分层次,逐步推进,在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方面,以养老保险为重点,以基本医疗保险为难点,抓重点攻难点,稳步提高征缴率。
五是依法维权,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发挥工会作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平等自愿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协商机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机制的“职工之家”为主要手段的评比竞赛机制。以开通弱势群体咨询举报热线为主要渠道的方法,工会要敢于以法律为武器,理直气壮地为职工说话,敢于依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营造氛围,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达成社会共识。经济及劳动管理部门、工会、媒体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理念,提高民营企业履行各自相应职责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要提高维权意识,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