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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1期

部委决策
 
习近平要求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很多重大改革已经进入推进落实的关键时期,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通过改革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继续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
  会议指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要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加注重抓好大保护,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到重要位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要更加注重抓好大开放,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内外通道和区域性枢纽,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要更加注重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成果导向,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要坚持国家目标导向,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分类改革,精准施策,加强监管。
  会议指出,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应用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特点,探索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的路径和方法,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
  会议指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原则,加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会议强调,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要乘势而上,推出一些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重大改革,加快推动金融、减税降费、营商环境、科技、法治、政府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群众关注的改革举措,通过改革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会议强调,今年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较多,要把握形势发展变化,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和制度设计。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改革任务是实打实的,责任也是实打实的,必须一级抓一级。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想为敢为、勤为善为。要发挥督察促落实作用,避免多头督察、重复检查。
 
国务院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
 
  据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强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会议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国务院各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一要突出重点。各部门要紧扣深化改革开放、简政减税降费、优化公平营商环境、培育新动能等,尽快出台细化措施。二要抓紧推进。已确定的工作和政策要尽快落地、资金尽快下达,坚持结果导向,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的企业反应、群众呼声,确保工作早见效、市场主体有感受。三要协同发力。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相互配合和政策配套。完善督办机制,坚决防止工作推进中"跑偏走样"、不作为等问题。以有力有效抓落实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顶住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围绕从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的举措,会议决定,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同时,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
  为发挥减税政策对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持作用,会议还决定,一是延续2018年执行到期的对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从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对企业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扶贫捐赠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三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细则出台
 
  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降低增值税税率进入操作环节,减税拉开大幕。同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对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进一步明确。
  公告明确,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另外,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起,还将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降费的核心内容。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总额最大的税种,由于宽税基,广泛征收,涉及货物、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等方方面面。因此,增值税减税对于实现积极财政政策目标将起到重要作用。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当前的一个重点,目标是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主要是在税率方面进行改革。
 
发改委将四方面发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报道,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2019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未来将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力度,针对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将在放宽市场准入、规则公开透明、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评价机制四大方面发力,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红包真正落实到企业。
  一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力度。2018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出台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科技创新、大幅减税降费等方面纷纷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发改委介绍,从今年开始用两年的时间,将营商环境评价在全国逐步展开。通过全面梳理各指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和具体举措。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等,让改革的红利真正落实到企业。包括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
 
外商投资法获通过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外商投资法将正式取代"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与此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草案相比,表决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有几处细微的修改:
  外商投资法第16条将政府采购的范围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扩大到"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并强调要平等对待。
  此外,正式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比草案更加强化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并调整了有关商会、协会的条款。
  考虑更多细节,落实过渡办法
  外商投资法第21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除了外商关心的资金进出问题,正式出台的外商投资法还关注到取代"外资三法"的过渡阶段,以及外资企业的经营行为、职工权益等细节问题。
  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有些人大代表提出,应当对相关工作作出妥善安排,避免对外商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建议参照以往做法,授权国务院制定外商投资企业过渡的具体实施办法。因此,授权国务院制定了外企过渡具体实施办法。
  与草案相比,外商投资法第31条规定,不仅是外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其活动规则也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第32条则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应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强调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
  竞争效应推动政务服务和产业升级
  与草案相比,外商投资法第19条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的内容。
  另外,外商投资法还增加了一条规定(第2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39条还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部公布今年立法工作安排
 
3月20日,财政部条法司公布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将力争完成增值税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5年制定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国现行的15个由暂行条例规定征收的税种将上升为法律,或相应废止。其中就包括了增值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定推进过程中,增值税可以说是最核心、重要和复杂的税种,也是税种法律化中最难的关键点。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很多问题应当在统一的增值税法律框架下进行讨论。但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税依据仍然是1993年底由国务院依据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由于该暂行条例在内容上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并且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步上升为法律。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在去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提到"参与关税法草案和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但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对房地产税法只字未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就表示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也提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财政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今年财政政策从八方面加力提效
 
  3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发挥好逆周期调节作用,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政策协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体现在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和加大支出力度。"提效"体现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019年财政收支政策将主要从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国防外交和政法工作等八个方面加力提效。
  在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继续处置"僵尸企业",推动更多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
  提升产业链水平。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再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发挥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培育更多新动能。落实好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展适当提高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限额标准试点。
  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综合运用融资增信、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30个城市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引导试点城市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省份进行奖补。
  在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00亿元、专项债务215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也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创造更好条件。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1260.95亿元,增长18.9%,增量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安排300亿元,增长45.3%。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安排50亿元,增长42.9%。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11亿元,增长12.5%。
  在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方面,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制造业为重点实质性降低增值税税率,将制造业适用的税率由16%降至13%,逐步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支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布局优化,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方面,着力扩大居民消费。继续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调整完善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交新能源车替代。推动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
  要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中央基建投资安排5776亿元,比2018年增加400亿元。更加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
 
中银协发布《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
 
  3月1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包含业务释义、组织管理、托管职责、业务规范、风险管理、自律管理等八章、共四十四条,是对2013年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的修订和完善。
  《指引》明确,托管银行的托管职责,不包含对未兑付托管产品后续资金的追偿;也不包含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指引》所称"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委托人、管理人或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托管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协议),依约保管委托资产,履行托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托管、保管费用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指引》明确,按产品类别划分,托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财产;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各类跨境产品;客户资金;及其他托管产品。
  针对商业银行托管职责,《指引》指出,托管银行承担的托管职责仅限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对实际管控的托管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资产承担保管职责。
  《指引》显示,托管银行的托管职责不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托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二)审核项目及交易信息真实性;(三)审查托管产品以及托管产品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四)对托管产品本金及收益提供保证或承诺;(五)对已划出托管账户以及处于托管银行实际控制之外的资产的保管责任;(六)对未兑付托管产品后续资金的追偿;(七)主会计方未接受托管银行的复核意见进行信息披露产生的相应责任;(八)因不可抗力,以及由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等)发送或提供的数据错误及合理信赖上述信息操作给托管资产造成的损失;(九)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十)自身应尽职责之外的连带责任。
  《指引》规定,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的服务内容,可以通过合同选择性地约定以下内容:(一)资产保管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安全保管托管银行可控制账户内的托管资产;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托管资产。(二)账户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为托管资产开立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基金账户、期货账户等,并负责办理相关账户的变更、撤销等。(三)会计核算(估值)服务。根据托管合同约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资产估值方式,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托管资产单独建账,进行会计处理(估值)、账务核对、报告编制等。(四)资金清算服务。根据托管合同约定,执行托管账户的资金划拨、办理托管资产的资金清算等事宜。(五)交易结算服务。根据投资标的市场交易结算规则和托管合同约定,办理托管资产的结算交收等事宜。(六)投资监督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托管账户的资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收益计算及分配等情况。(七)信息披露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协会规定以及托管合同约定,将托管合同履行情况和托管资产的情况向相关当事人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八)公司行动服务。根据托管合同约定,向相关当事 人提供托管资产持有证券的公司行动信息,以及根据委托人指令(如有)代为行使证券持有者权利。(九)依法可以在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指引》规定,根据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立负责托管业务的专门部门或机构,且该机构可以保障托管资产的独立性;(二)配备充足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三)具备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四)建立完备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五)建立相应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制 度、从业人员规范等;(六)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悉,中银协在银保监会指导下,实施托管业务的自律管理,并履行行业维权和行业协调职责,建立与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参与相关决策论证,代表行业提出政策建议。
 
首部银保代理新规将出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部分银行征求意见,保险公司暂时还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这是银保监会合并以来首次针对银保业务这个交叉地带的监管规范进行梳理。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市场准入、经营规则、退出机制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将近年双录等监管举措也正式纳入到新办法中来。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要求,"商业银行可在自营网络平台销售一年期以下保险产品,不得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产品。"这意味着,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并实施,未来商业银行将不能在自己的网银上销售一年期以上的保险产品。这一条将如何实施,被不少保险公司人士所关注。
  分级评价将令部分银行更强势
  除了关于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的规定之外,新规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银保监会将根据业务品质、内控机制、人员管理、消费者保护等客观既有信息,综合评价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情况,依据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类。
  A类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B类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C类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D类商业银行不得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具体的评价工作,将由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对辖区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和一级、二级分支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进行综合评价,每年不少于一次。
  "如果分类评价机制正式启动,小型银行可能因为要求太多而放弃保险这块中间业务收入,而大银行也会相应调整业务结构。"有金融机构人士预计。
  评价机制意味着不是所有银行都能销售保险业务,而被评为A类的商业银行,将成为保险公司竞逐的对象--优质的银行将在银保合作中占据更强势的地位。
  对销售宣传管理更严格
  针对银保领域的销售误导,过去一直有规定但是较为零散,本次新规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更加明确和细化。
  比如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夸大保险责任或者保险产品收益,不得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不得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者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将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不得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不得隐瞒或虚假陈述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犹豫期及其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
银行渠道的"双录"也将正式纳入管理办法。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当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完整客观地记录重点销售环节。
 
上交所明确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
 
  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需符合的账户资产与交易经验规定、证券公司核查投资者资产情形并开通相关权限的认定标准、各证券营业部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等事项作出了进一步要求。《通知》强调,证券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向投资者提示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涨跌幅限制等方面与主板市场的差异,提示其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严格遵照《交易特别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交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禁止接受不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相关投资者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日均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该资产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及证券;同时,投资者应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通知》指出,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证券公司应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相关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的个人资产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等;在证券公司等会员处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此外,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同时,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以及交易系统客户端和客服中心电话、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上交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上交所强调,各会员证券公司应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并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上交所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出台
 
  3月15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下称《业务指南》),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要求,科创板上市管理脉络逐渐清晰。
  《业务指南》规定: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准备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办理相关事项,并遵守本指南的规定,由保荐人通过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相关发行上市申请业务操作。具体包括提交申请文件、收阅问询函、提交问询回复及补充或修改后的申请文件、申请信息披露豁免、预先披露申请文件、咨询与预约沟通、申请中止或恢复审核、报送会后事项以及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等事项。
  具体来看,上交所对保荐人提出了较高要求:
  首先,保荐人应安排专人对系统中在办业务进行跟踪,包括及时收阅系统信息及函件、查看项目进度和公告通知、提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待办任务、遵守审核时限等事项,并及时协调发行人、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其次,保荐人应提前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申请相关数字证书(EKey)。保荐人须使用EKey登录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 EKey是保荐人通过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的唯一身份证明,保荐人应自行承担不当使用、丢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在提交发行上市申请前,如有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或其他涉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等问题,保荐人可以通过系统提交业务咨询问题。
  上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核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发送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保荐人收到补正通知后,应组织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根据补正意见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通过系统提交补正后的相关文件,补正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多次补正的,补正时间累计计算。
  问询方面,自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交所通过系统向保荐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收到问询函后,保荐人应及时协调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按问询问题要求逐项予以回复。
  保荐人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对问询问题存在疑问的,可通过系统进行咨询沟通。保荐人应对咨询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一次性通过系统提交。确需当面沟通的,保荐人应提前汇总问题,通过系统提交预约沟通申请并上传具体问题内容。预约确认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应按照约定时间抵达本所指定地点,沟通人数一般不超过六人。
  保荐人提交首轮问询回复后,上交所认为需继续问询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发送问询意见函。
  证监会注册再次问询 明确中止、终止和复审事项
  对于上市委员会同意发行人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应及时修改、更新相关预披露文件,并通过系统报送申请文件(注册稿)。在上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同意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时,申请文件(注册稿)将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和上交所网站同步披露。保荐人报送申请文件(注册稿)后,如因会后事项需要更新申请文件的,应通过系统重新报送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注册稿)。
  中国证监会在注册过程中,如要求上交所进一步问询的,上交所审核机构将通过系统向保荐人发送反馈问题。保荐人应及时收阅,认真组织落实,并通过系统及时回复。
  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文件后,上交所将通过系统向保荐人转发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决定文件。发行人注册生效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应及时与上交所保荐承销管理部门联系,做好发行承销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审核过程中,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现中止情形的,应由保荐人及时通过系统向上交所提出中止审核申请。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未及时告知上交所,经确认符合直接中止审核情形的,本所将直接中止审核,并通过系统告知保荐人。中止审核的情形消除后,保荐人应通过系统申请恢复审核。上交所经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审核流程,并通过系统通知保荐人。在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发现存在《审核规则》规定应当终止审核情形的,将作出终止审核决定,并通过系统发送给保荐人。
  上交所对发行上市申请不予受理或终止审核的,保荐人可在收到相关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提出复审申请,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交保荐人就复审事项出具的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保荐人撤回保荐终止审核的,不得申请复审。
回复时限计算方面,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三个月。
 
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施行
 
  据悉,为规范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创新试点红筹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保护红筹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红筹企业补充财务信息涉及的财务指标及其调节信息、调节过程的披露事项制定了《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于3月15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境内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的红筹企业,采用等效会计准则或境外会计准则编制首次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申报财务报告,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参照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时,适用该指引。
  根据《指引》,采用等效会计准则(即与国内会计准则同等效力)或者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以表格形式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情况,包括:调节前金额、调节项目的性质及其金额;调节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相应金额;对主要调节项目的解释说明,包括红筹企业实际采用的原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政策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则差异、影响金额等;上交所或者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具体而言,红筹企业应当分类披露主要流动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和资产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指引》还明确,红筹企业应当分类披露主要流动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和资产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分类披露生产用长期资产成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并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披露生物资产的类别及分类标准,并分类披露生物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披露报告期内研发活动费用化与资本化情况。按被投资单位披露对外权益投资的持股比例、会计核算方法、期初、期末余额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披露所持各类金融资产的期初、期末余额等。
  而对于子公司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即同股不同权的,《指引》中表示,应当说明表决权比例及存在差异的原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对红筹企业影响重大的,应当披露相关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包括净利润、净资产、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等。
  据了解,在上交所发布《指引》前,证监会于3月8日发布实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对红筹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作出了规范。
  而在此次《指引》中,也明确表示采用等效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关键财务指标。
  采用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重述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采用等效会计准则或者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应当以表格形式披露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情况。
  另一方面,根据《特别规定》,红筹企业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可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经财政部认可、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的会计准则编制,也可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同时,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经理说:"其实《指引》内容与一般企业财务信披要求相差不大,但因为红筹企业的特殊性,还是有必要出台这个规定。从目前科创板各种细则出炉时间来看,企业申报登上科创板的时间已不断接近。"
 
交易所给券商发股票交易监控要点
 
  据消息人士3月20日披露,交易所去年下半年开始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但针对异常交易的监控更加严格,并且将监控权也前移至券商端。3月初,沪深交易所向会员机构下发了一份《会员客户股票交易行为监测监控参考要点(试行)》(下称《参考要点》)的通知,要求会员机构加强对客户异常交易的监控。《参考要点》覆盖当前市场中较为典型的4类异常情形,分别为: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
  根据通知,券商应根据《参考要点》,结合自身客户管理情况,在交易监测监控系统中合理设置申报金额、成交金额、交易占比、撤销申报占比、股价偏离幅度等指标阈值,实现实时监测监控、重点监控、分级报警、分类处理等功能。
  对于《参考要点》中的监测监控情形,券商应当根据客户历史交易行为,结合市场整体走势、股票基本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等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经判断,确认客户交易行为存在异常的,应当按照两所会员管理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交易所。
  通知也提醒券商,应当尊重客户交易自由,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应当审慎合规。
  上述4种异常情形如何定义?券商应当关注哪些指标的异动?《参考要点》详细做出了规定。
  第一,虚假申报: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通过大量申报并撤销等行为,引诱、诱导或者影响其他投资者正常交易决策的异常交易行为。
  《参考要点》从开盘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同时存在哪些情形,需要予以关注。比如,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存在以大幅偏离前收盘价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累计申报数量或者金额较大,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等情形的,要予以关注。
  第二,拉抬打压股价:是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明显偏离股票最新成交价的价格申报成交,期间股票交易价格眀显上涨(下跌)的异常交易行为。比如,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同时存在成交数量或者金额较大;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比例较高;上证50指数的成分股涨(跌)幅2%以上,或者其他股票涨(跌)幅3%以上等情形的,要予以关注:
  第三,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是指通过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维持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的异常交易行为。比如,在连续竞价阶段同时存在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或者金额巨大,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比例较高,满足情形(2)的状态持续时间10分钟以上等情形的,要予以关注。
  第四,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或者关联账户之间大量进行股票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比如,在竞价交易阶段同时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频繁、大量交易;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等情形的,要予以关注。
  除了上述四种违法违规行为,《参考要点》还列举了六条券商应当重点监控的情形。一是,交易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触及监测指标的;二是,被两所列入重点监控账户名单,且再次触及监测指标的; 三是,因严重异常交易行为受到过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四是,因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违法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的;五是,虽未触及监测指标,但存在明显规避意图,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六是,会员认为需重点监控的其他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这份《参考要点》的签发日期是3月1日。在签发之前也经历过讨论报批等漫长的过程,并且在2019年年头交易所也对券商进行过大面积培训,并不是特别新的政策,不建议过度解读。
 
中基协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交绿色投资自评报告
 
  据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3月18日发布关于提交《绿色投资指引(试行)》自测评估报告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和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资,中国证券投资协会于2018年11月10日正式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每年开展一次绿色投资情况自评估,并将自评估报告及《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表》报送至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介绍,《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正式落地后,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本土化的责任投资原则的《指引》得到行业机构的积极响应。
  据悉,为方便各机构进行自评估,协会适当调整了自评表内容,并细化形成了《对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估报告框架的建议》。该通知表示,各会员资产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绿色投资自评表,参照上述报告框架,积极开展自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将自评表及自评报告通过邮件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
  上述报告框架建议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其一,概要部分主要体现公司ESG及绿色投资的主要历程,公司加入绿色投资国际倡议和国内相关组织的情况;其二,公司绿色投资体系建设情况部分,主要包括是否在公司战略中纳入绿色投资理念,是否建立绿色投资业务目标,是否经常开展关于绿色投资应用方法学习,是否配置研究人员济宁绿色投资研究,以及是否有管理人员对绿色投资进行监督和管理等等;其三,绿色投资产品运作情况部分,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绿色投资标的评价方法,拟投资标的是否要求绿色评价报告,是否建立特定的绿色投资策略等,以及是否满足绿色投资产品的持仓要求和持仓比例等等;其四,公司整体绿色投资环境风险控制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环境负面清单、是否建立环境风险监控机制、是否对所投资资产进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以及是否有效避免投资于出现环境违规的标的;其五,绿色投资相关信息披露部分则包括是否公开披露绿色投资理念及应用方法、是否定期设定并披露绿色投资目标完成情况等;其六,是否有创新性地使用绿色投资应用方法等其他情况。
  事实上,为推动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资,改善投资活动的环境绩效,促进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去年11月《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正式落地。
  上述《指引》共分五章十八条,主要包括界定绿色投资内涵,明确《指引》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开和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其产品;明确绿色投资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出在投资中优先投向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等产业和项目;明确开展绿色投资的基本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当配置研究人员或研究团队,深入分析绿色投资标的中与环境相关的业务、服务或投入要素,逐步构建和完善绿色投资相关数据库、方法论和投资策略;以及明确基金管理人应每年将上一年度自评估报告和自评表书面提交等四方面内容。
  业内人士认为,这份行业自律规范,为投资者进行责任投资提供了导向性指引,在中国绿色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绿色指标量化与设计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政策指导作用。
 
银保监会酝酿规范险企中短期产品
 
  据悉,银保监会3月18日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重新定义了中短期产品业务,并拟规定自该通知发布后,目前的关于高现金价值产品、中短存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监管方面于2014年、2016年分别发文,重点规范过高现金价值产品、中短存续期产品两种业务。仅从期限上看,高现价产品一般认为是指期限不满3年的产品,中短存续期产品则是指期限不满5年的产品。
  新的《意见稿》中,将中短期产品定义为"人身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期间不满5年且不短于3年的两全保险产品"。
  尽管中短期产品期限定义上是3年以上5年以下,但其实可以认为5年期以下的产品都是中短期产品。有寿险公司精算师表示,在监管引导下,现在基本没有公司在做3年期以下的短期产品了,短期基本就是5年期的。另外,强调3年期以上,也可以跟银行理财产品做区分。
  《意见稿》还要求中短期产品"名实相符",即产品的保险期间要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具体要求是中短期产品开发不得有下列行为: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条款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退保费用、退保率假设、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
  《意见稿》还强调,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等设计为中短期产品。
  为中短期业务留口子
  《意见稿》称,保险公司因流动性管理需要,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可以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风险处置期的人身保险公司可以因流动性管理需要,申请备案中短期产品。同时,对中短期产品设定了额度要求和比例要求。
  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的额度与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挂钩。即自2020年开始,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比例方面,《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将中短期业务占比逐步下调至合理范围内。具体为,2020年开始,各公司中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
  相较之下,2016年关于中端存续期产品的规定为,3年期以下的产品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的50%。2017年增加规定,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比例高于50%时,一年内不予批设分支机构。
  表面上看,新规拟定的中短期产品规模相较此前有所收紧,但其实并非如此。
  一位寿险公司人士表示,此前监管曾发布包括整治"长险短做"产品乱象的多份文件,因此实际情况中,业内普遍认为监管叫停了这一类业务。不过,一些寿险公司的长期业务一时难以弥补中短期业务的缺口,因而存在流动性问题。如此看来,考虑到实际的流动性管理需求,又留了开展中短期产品的口子。
 
外汇局放宽跨国公司借用外债业务限制
 
  据报道,近期吸引外资的政策不断加码出台。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正式发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外汇局介绍,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该局对2015年发布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并形成此次新规。
  根据《规定》,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允许跨国公司集中境内成员企业额度,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分析人士表示,《规定》可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跨国公司开展跨国投融资的便利度。
  具体来看,《规定》要求,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而此前的规定则为"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成员企业外债额度"。
  除允许跨国公司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境外放款外,此次新规还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手续。
  根据《规定》,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原《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要求的3张手工报表。
  在分析人士看来,为跨国公司相关业务资金的往来提供便利,有利于跨国公司在中国更快捷、更方便开展业务,是资金便利化的一项新举措。
  此外,新规还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善准入退出机制、调整优化账户功能等方面有所调整。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
 
两部门确定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3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还提到,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公告》明确,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针对"境外人士享受境外所得免税优惠的条件有什么变化"的问题,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表示,为了吸引外资和鼓励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促进对外交流,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继续保留了原条例对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免予征税优惠制度安排,并进一步放宽了免税条件:一是将免税条件由构成居民纳税人不满五年,放宽到连续不满六年;二是在任一年度中,只要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就重新计算连续居住年限;三是将管理方式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改为备案,简化了流程,方便了纳税人。
  《公告》还明确: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连续居住"满六年"的年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2019年之前的年限不再纳入计算范围。
  该负责人在回应"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境内居住的天数如何计算"时称,按照《公告》规定,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境内居住天数;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
  此外,针对"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在境内连续居住"满六年",从哪一年开始起算"的问题,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告》规定,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起点,是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2018年(含)之前已经居住的年度一律"清零",不计算在内。
  按此规定,2024年(含)之前,所有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年限都不满六年,其取得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都能享受免税优惠。此外,自2019年起任一年度如果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情形,此前连续年限"清零",重新计算。
 
4月1日起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15%
 
  据悉,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增强企业减负获得感,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通知要求,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合并收费项目并规范收费行为本。
  通知要求,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进出沿海港口的8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化学品船、液化气体船除外)、进出长江干线港口的15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由船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拖轮。
  通知明确,合并收费项目。按照"减项、并项"的原则,将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合并名称为库场使用费;将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费合并名称为船舶供应服务费;将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合并名称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服务费。
  通知指出,要规范收费行为。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相关代理企业代收代付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不得加价收费。不得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
  同时,围油栏服务单位不得对装卸非持久性油类的船舶强制提供围油栏服务。围油栏服务单位、拖轮经营人等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引航服务以外引领海上移动式平台在我国水域航行的技术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引领服务单位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此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政策执行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
 
政策要闻
 
▲国务院决定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提出,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在机构改革方面,针对相关部门职责整合情况,一是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修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29部行政法规;二是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修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8部行政法规;三是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修改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四是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
  在"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修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14部行政法规,取消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等15项行政许可项目。修改国际海运条例,取消外商投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等7项业务审批。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二是优化审批流程。修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修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取消在报刊上刊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有关规定。三是优化涉外技术转让环境。修改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删去技术进口合同有效期内改进技术成果权属等规定。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删去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等规定。四是取消有关证明事项。修改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取消收养人需提交的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有无子女证明等事项。
 
  ▲银保监会强化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据悉,为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银保监会3月19日发布了《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
  净稳定资金比例,是银保监会新引入的三个流动性量化指标之一,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该指标值越高,说明银行稳定资金来源越充足,应对中长期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的能力越强。该指标主要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此外,经银保监会批准,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人民币也可适用净稳定资金比例。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净稳定资金比例的信息披露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约束机制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巴塞尔委员会2015年6月发布的《净稳定资金比例披露标准》,各成员国相关银行应对该指标进行信息披露。
 
▲13件规章列入证监会今年立法工作重点
 
  据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3月15日表示,证监会将印发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该工作计划,证监会今年拟制定修改的规章共28件。其中,列入年内力争出台的中心规章13件,列入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规章15件。
  高莉介绍,今年,证监会将重点推动出台的规章包括支持自主创新、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市场主体、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等几类。
  其中,在扩大对外开放类规章中,年内力争推出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QFII及RQFII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等。
  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类规章中,年内将力争完成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办法、期货公司监管办法、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制定修改。
高莉表示,证监会今年还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刑法、公司法修改,各类监管条例、司法解释的立修法工作。同时还将结合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及证券法修订,积极开展对现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梳理规范工作。目前,这些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自3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作出新规定;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近期,证监会公布了《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了存在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安排。
  为落实上述规定和要求,证监会对《章程指引》做了三方面修改:一是明确了存在特殊股权结构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二是根据《公司法》的新规定,完善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明确收购方式、决策程序和股份处理要求等。三是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实践,对股东大会召开、董事职务解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高管人员任职要求进行完善。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跟踪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主体尽职履责,切实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保险业释放属地监管改革红利
 
  据消息人士3月18日披露,目前监管部门正酝酿将保险公司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至派出机构。"但目前或仅在非政策性的、非创新性的传统财产险公司和传统寿险公司中进行试点,暂不涉及其他类型的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
  这三项事项包括:保险公司在银保监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审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开业审批;保险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据业内人士表示,在此之前,上述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均由银保监会审批并对外发布。
  据了解,保险业的"属地监管"此前已有所尝试。2014年12月,原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授权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保监局代行部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职权。
  目前,上述6家原保监局已在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测、研究分析上有所作为。
  还有个别省市也开展了属地化监管改革试点。比如,自2017年开始,原天津保监局就先后允许多家产险及寿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业内人士认为,这或与允许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
 
  ▲财政部公布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两部委下达2019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
 
  3月15日,工信、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通知,下达2019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2019年度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计划按2018年度指标的50%下达,分别为60000吨、57500吨,第二批计划将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各集团的执行情况,于2019年6月底前下达。
  两部委要求,各稀土集团要在下达计划20个工作日内,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的省(区)工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将本集团计划分解下达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区)工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两部委通知提出,计划应集中配置给技术装备先进、环保水平高的重点骨干企业,要严格管理、合理分配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计划集中度。
  通知提出,要按计划组织生产,严格遵守环保、资源开发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无证、越界开采稀土资源;严禁集团间开展代加工(含委托加工)业务;综合利用企业不得加工稀土矿产品(含进口矿);利用境外稀土资源需提供完整进口手续,并在稀土产品追溯系统中如实填报采购量和使用量。
  通知要求,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生产,对存在超计划生产、采购加工非法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核减直至全部取消所属集团下一年度计划,调减的计划转到计划执行情况好的集团。
 
▲两部委宣布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据报道,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9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3月15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机制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9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牛羊、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
 
国资改革
 
央企混改挑战与建议
 
  经济参考报日前发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甄新伟撰写的文章表示,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分关键。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力军,推进央企混改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央企混改工作启动以来,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下一步要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央企混改工作,充分实现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积极协同,创造更高价值。
  文章指出,当前,央企混改工作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主业聚焦不够与产业重复建设问题并存。仍存在一家央企多个"主业",主业不清晰,或者过多央企从事相同"主业",不利于央企整体效率提升。产业重复是过度投资的结果,易导致大量资源低效能使用或浪费。二是授权央企自主经营还不充分。对央企授权经营过程中,虽然近些年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但仍然存在一些未下放央企权限,限制了央企混改过程中正常引入外部社会资本以及混改后新经营管理机制的灵活性。三是混改主体责权利仍然存在错配。混改主体往往是央企下级成员单位,有的是二级、三级公司,承担着混改实际工作,但相对激励机制较弱,而混改又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央企集团总部决策,因而造成了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利益主体经常出现不同程度错配。
  随着央企混改工作向纵深方向进行,央企应在推动混改企业在引资本的基础上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持续深入推进央企混改工作,建议如下:
  第一,监管部门做好"管资产"转为"管资本"。
  央企监管部门应在持续深入推进混改过程中,积极落实"管资本"的配套监管方式,一要清晰划定监管授权与央企经营权的效率边界,做好作为出资人角色对央企进行管理,不能随意越界;二要根据央企混改后经营实际需要,积极扩大授权范围,完善授权调整机制,适度放宽混改条件限制并出台试错机制加速混改,主动适应央企混改以及混改后经营管理需要,真正实现"责、权、利"三统一;三要加强信息监控。积极借助信息平台建设,根据监管职责,提升国资监管更加高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第二,实现央企混改"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加速延伸。
  央企混改层级的差异性较大,一方面,在集团层面进行混改试点的央企,应当将试点工作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各层级机构进行有效传导,既要保证混改基本原则、方向不偏离,也要适度结合各层级机构实际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从集团下属二级、三级机构试点的央企,要认真积累经验,注意存在问题,提升至全集团层面,科学制定总体试点混改方案和工作部署。两种央企混改路径虽然有所不同,但殊途同归,目的就是真正通过央企高质量混改实现经营机制和效能的明显提升,打造成世界一流企业。
  第三,积极适应完善"混改后"新经营管理机制。
  央企不能为混改而混改,主要目标是提升经营效率和竞争力,适应完善混改后的经营管理机制也十分重要。要积极重构、完善混改后的央企公司治理机制;要持续聚焦、突出央企主业,切实提生主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要确保同股同权,做好对社会资本对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防止侵占社会资本及其利益,用制度保障混改参与主体权益,真正实现"资源互补共享、利益诉求共赢、发展理念契合、团队肝胆相照";要提升央企经营管理机制市场化水平,特别是要做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央企人力资本红利。
 
自主创新
 
上海发布科改25条
 
  3月20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上海科改25条"),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力求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国际合作网络,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上海市副市长吴清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上海市委、市政府自去年7月中旬以来,形成了上海科改25条。3月初召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大会,并于3月20日正式对外公布相关举措。
  在内容设计上,该意见以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把握科技创新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发展阶段新特征,着力打造理论新突破、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的创新策源地。着眼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出了六个方面25项重要改革任务和举措。其关键点包括:构建和完善主体多元、开放协同的科研力量布局和研发体系;激发广大科技创新人才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转移转化效率;改革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质量与绩效;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国际合作网络,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同时,上海科改25条将探索试点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的新体制与新机制,加快培育国家实验室、高水平创新机构等承接国家重大创新任务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为卡脖子技术攻关提供坚实的保障。文件明确,对于一些重要的新型研发机构,赋予研究机构充分自主权,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与市场相匹配、与国际相比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对于科技成果而言,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等。
  为了充分激发和调动人的创造力,上海科改25条提出,实施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对竞争性科研项目,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达到事业单位人数一定比例的高层次人才,单位可以自筹经费,自定薪酬,其超过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部分,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
吴清表示,为了确保上海科改25条的贯彻和落实,上海市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督查、立法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时,上海市科委正牵头制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通过推动地方科技立法工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重庆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试点范围
 
  日前 ,重庆市江北区、云阳县等13个区县与重庆农商行等4家合作银行签订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合作协议。至此,重庆市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的范围扩大至33个区县(含高新区及万盛经开区),组建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将超过40亿元。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对于以创新为特点、人才为支撑、知识产权为核心,缺乏重资产、短期财务指标不优的科技型企业更是难以突破的瓶颈。为此,重庆市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于2017年探索启动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
  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发展的生力军,这些企业几乎都是民营企业。该模式通过构建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生成信用等级和推荐授信额度。银行再根据推荐授信额度,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
  截至2019年2月底,前期已经参与改革试点的渝北、江津、南岸、沙坪坝等20个区县,通过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为721家科技企业提供了17.27亿元的资金支持。贷款企业中,有192家属首次获得银行贷款,占获贷企业总数的27%。
接下来,重庆市将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扩面增量,基本实现有需求的区县全覆盖,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将企业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最高额度将提升到500万元。同时,进一步降低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提高合作银行风险容忍度,推进贷款发放,提高科技型企业轻资产融资规模。
 
陕西构建四级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据悉,为充分发挥陕西省科技教育资源优势,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陕西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陕西省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破解产业创新发展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
  根据《措施》,陕西省将建设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服务、小微企业孵化培育的四级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互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四个协同现代化产业体系,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根据《措施》,陕西省将建设10个重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能源化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创新能力顶层设计和部署;建设100个龙头骨干企业承载的"四主体一联合"等新型研发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研发课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动500家省级创新平台开放共享,为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撑;建设500个专业化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小微孵化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浙江发布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
 
  据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正式启动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并发布了《2019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2019年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每百户企业国内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89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800件以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年申请量400件以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着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各领域融合发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振华表示,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是从维护企业诉求、响应群众关切、回应基层呼声的视角,坚持"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百姓受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的。
  实施知识产权生态优化行动,今年浙江将采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强,加快专利执法重心下移,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执法亮剑行动,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狠抓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培育知识产权强企,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等具体举措。
 
广西出台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
 
  据悉,为了发挥基础研究的基石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广西近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具体措施如下:一是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基础研究活力,鼓励在农业、材料、能源、网络信息、制造与工程等重点领域开展跨学科研究,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优化基础研究资源配置;二是形成多方联动机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增加广西基础研究经费总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基础研究经费;三是完善创新基地布局,聚焦重点,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实验室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稳定支持5年,分档安排每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及改善创新环境、条件,对新获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依托省部共建模式,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四是依托人才计划加大青年人才的培育力度,分层次培养聚集优秀基础研究人才,持续推进实施自治区"院士后备人选""八桂学者"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引进培养领军人才,打造高端科研创新团队。
 
华为去年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
 
  据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月19日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超过25万件,比2017年增长3.9%,再创纪录。2018年在通过该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中,半数以上来自亚洲。其中,中国华为公司的专利申请量在企业中位居全球第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说:"亚洲在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中首次超过半数,对于亚洲这一充满经济活力的地区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凸显了创新活动从西向东的历史性地理转移。"
  数据显示,2018年,美国仍是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达5.61多万件,紧随其后的是中国,申请量为5.33多万件。日本排名第三,为4.97多万件。德国和韩国分列第四和第五。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显示,中国华为公司在2018年提交了5405件国际专利申请。高锐说:"这是有史以来,一家公司创下的最高纪录。"曾于2016年夺得申请数量之冠的中国中兴通讯公司在2018年以2080件国际专利申请排名第五。在提交专利申请数量前10位的企业中,有6家来自亚洲,2家来自欧洲,2家来自美国。
  在上榜的前10所教育机构中,有5所来自美国,4所来自中国,1所来自韩国。这是中国高校首次晋级前十。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以501件专利申请排名第一,并从1993年起就一直蝉联榜首。中国深圳大学(201件)、华南理工大学(170件)、清华大学(137件)、中国矿业大学(114件)分列第三、第四、第七和第十位。
  这份年度报告初步反映了行业趋势。在技术领域,数字通信超过计算机技术,在已公布专利申请中占比最高,为总量的8.6%。排在这两个领域之后的是电气机械、医疗技术和运输。
 
节能减排
 
八部委发布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
 
  据悉,为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委近日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意见》还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公务、出租、短途客运等领域使用甲醇汽车。鼓励在有条件地区的市政车辆、专线物流运输等领域使用甲醇商用车。有关地区应积极为甲醇汽车应用创造条件,给予符合中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甲醇汽车排放限值要求的甲醇汽车购买、运行等应用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各省要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鼓励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在现有制造体系基础上,针对甲醇汽车特性,通过技术改造完善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提升甲醇汽车制造技术水平,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满足市场需求。完善甲醇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甲醇汽车生产。
  据了解,自2012年起,工信部先后在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兰州、平凉、贵阳等10个城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卓有成效。
  甲醇可由煤、焦炉气、天然气、生物质等多类资源制取。据有关统计,截至2017年末,我国甲醇产能达8520万吨,大量甲醇产能有待消化。
  业内人士表示:"甲醇作为燃料,安全性是很好的。作为液体,运输、储存都很方便,同时也实现了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中国的甲醇汽车进入市场后,既是参与市场竞争和产业竞争的新生力量,也是协同传统能源汽车,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主力军。"
 
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
 
  据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频发,为促进新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有关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火灾等相关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
  通知要求,自3月15起,有关生产者(含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以及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上发生交通碰撞、火灾等相关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从2018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发生的火灾等事故,有关生产者应逐一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分析报告。
  通知明确,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零部件生产者获知新能源汽车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并通报生产者。同时,配合缺陷调查、召回实施等相关工作。
  通知提出,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应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可追溯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调查分析发现存在缺陷的,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各相关协会、科研机构、检测鉴定机构等单位获知与新能源汽车安全相关的缺陷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研究,建立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机制,及时对相关投诉和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开展缺陷技术会商与调查、缺陷判定和召回效果评估。
  同时,加强新能源汽车召回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发现未按规定备案有关信息或召回计划、不配合缺陷调查、隐瞒缺陷和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
 
三部门发文加强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监督
 
  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意见》是为推进新标准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而制定的。
  《意见》要求,各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新标准实施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意见》提出,要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天津滨海新区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
 
  据悉,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和重点战役之一。今年以来,滨海新区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强化源头污染防控,系统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打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强化陆海统筹和源头防控
  2019年,滨海新区将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保障的基础上,坚决实施好工程治理。首先,新区将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同时,新区还将以控制陆源污染物为重点,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入海排放口动态监管,全面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建立"一口一册"档案。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污水处理厂网建设也被摆上重要日程。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行动,开展沿河生态带建设和河道生态拦截工程建设,加强河流生态流量调节。开展入海综合排放口溯源排查,推动新港地区等老旧区域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督促市政综合排放口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是渤海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今年,新区将进一步规范工厂化养殖企业管理,工厂化养殖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完成非法养殖清理整顿,取缔生态红线区内及滨海浴场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海水养殖活动。继续实施粪污治理工程项目,确保到2019年底前全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今年,滨海新区将采取最严格的海洋生态保护措施,系统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
  加大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式,开展沿海滩涂保护修复和人工生态岸线建设,提高岸线生态功能,开展人工岸线生态化修复工程与沿海滩涂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清理海岸线违法建筑,组织拆除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堤,打通水系循环通道。实施临港经济区湿地公园南延工程、南港工业区人工湿地、中新天津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景观工程等人工湿地和生态岸堤建设,让公众"临海能近海、临海能亲海"。同时还将加快实施北大港等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依法清除北大港湿地缓冲区种植养殖设施。
  此外,新区还将大力清理海洋垃圾,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装置,严厉打击向海洋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全面建立500米净岸,完成渤海沿岸高潮线向陆一侧500米范围内生活垃圾堆放点和填埋场清除,加大清理非法渔船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浙江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据悉,浙江省政府近日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方案》,提出将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按程序报批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同时,浙江将全面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分类施策、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制定处理方案;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和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浙江省政府表示,将根据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对四大类86项具体问题,逐一建档立案,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浙江省政府明确,到2020年,确保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不低于300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不少于14084平方公里、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公里。
 
海南出台百条措施防治环境污染
 
  近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五大方面22项100条具体行动措施。
  《方案》提出,从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深入实施水环境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方案》除了从水、气、土等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安排部署以外,还从生产、经济等多个层面提出推动相关举措落地要求。比如在推行绿色发展方面,要求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及社会投资的规定规模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要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的发证全覆盖等。
方案提出,推动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推动水泥、玻璃、垃圾焚烧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2019年底前出台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2020年底前实施地方标准。
《方案》强调,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度严重滞后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严惩重罚。
 
未来中国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将超集中式光伏
 
3月21日,由普华永道中国及德国莱茵TüV集团(以下简称:TüV莱茵)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白皮书》指出,未来中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将超过集中式光伏装机,成为光伏装机的主力。预计到2020年,分布式光伏在中国累计光伏装机中的占比将从当前的29%提高到40%以上。
  报告指出,分布式能源是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当前光伏电价在售电侧已经低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发电侧来看,发电成本还在持续下降,2018年底第一个发电侧平价上网的项目已经成功并网,预计2022年左右实现大规模光伏平价上网。
  普华永道中国能源、基础设施及矿业并购交易主管合伙人翟黎明表示,“中国光伏市场的交易中枢正从传统集中式电站逐渐转向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传统集中式地面电站领域面临存量电站的兼并与整合,而分布式电站将面临更多元化的投资者与更具挑战的投资需求。我们发现,除了传统光伏电站企业投资者外,基金、金融投资机构,园区/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甚至跨行业进入者,例如部分全球500强非能源企业,都有可能通过投资光伏市场,兑现使用绿色能源的社会承诺。”
  2018年是中国光伏产业转型调整的一年。2018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业内简称为“531新政”),叫停普通地面式光伏电站的新增投资,控制分布式光伏规模,降低补贴力度,国内新增光伏装机容量随之大幅下滑。中国国家能源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4万千瓦,同比下降19.7%,其中,光伏电站1740.1万千瓦,同比减少37.2%;而分布式光伏1714.3万千瓦,同比增长12%。
  与此同时,光伏补贴政策收缩的趋势正在持续。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无补贴光伏项目,将会有效抑制投机性开发商进入光伏装机市场。
  普华永道中国能源行业并购专家鲁冰表示,“在未来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全面放缓的情况下,行业内大中型企业将更多倚赖收并购的方式获得装机容量的提升,而行业内小型企业受国家补贴兑付延后以及经营风险影响,现金流压力较大,有可能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实现退出。中国光伏市场将从绿地市场逐步向存量电站交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TüV莱茵大中华区太阳能服务副总裁邹驰骋表示,“光伏电站资产交易中典型技术风险对交易的潜在影响一般归纳为技术、财务及商务三大类,其中技术风险会集中反映在电站设备、项目管理、系统性能和运行维护等方面,这些风险将会影响到电站系统的安全,质量整体性能和发电量。因此,在光伏电站资产交易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技术尽职调查,识别和分析来自电站生命周期每个阶段和层面的各种潜在的技术风险,评估这些技术风险对光伏电站质量,性能和安全方面的影响以及对电站交易的影响,都至关重要。”
  此次TüV莱茵携手普华永道,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来自中国光伏产业链从业人员的第一手数据和信息,旨在协助光伏产业链内的企业了解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现状及趋势。白皮书中,TüV莱茵除了深入分析光伏电站技术尽职调查如何识别和评估风险,还基于关键设备、测试数据的失效统计和特定阶段一些典型的风险环节进行细致的解读。
  长远来看,普华永道及TüV莱茵认为,以太阳能为主的绿色能源仍将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方向。中国正在逐步出台的更多扶持绿色能源的政策,包括售电侧改革、绿证机制、绿色能源的配额制管理等,均将有望促进光伏市场的回暖和进一步发展。而国内新能源技术及输配电网市场化机制的不断进步,也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长期动力。
 
劳动用工
 
雄安新区印发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雄安新区将强化政策措施,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有效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
  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到2020年底,三县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体系,并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三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扶持和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新区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今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完善和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60万元。各县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各县财政承担。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确定奖补金额,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鼓励各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创新孵化方式,完善孵化功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入驻各类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按照规划要求,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利用闲置房舍、场地,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新区和各县将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所需资金从各级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今年元旦起,新区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16至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湖南省对职业年金基金实行专业化运营和投资管理
 
  据悉,湖南省已于日前印发《湖南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湖南省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专业化运营和投资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全省建立7个职业年金初始计划,合同期限3年。每个职业年金计划设置1个受托人、1个托管人和不少于3个投资管理人。初始计划启动时,代理人指定两个职业年金计划作为全省职业年金待遇支付计划,分别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和省本级职业年金待遇支付。
  《办法》要求,建立职业年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业年金,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待遇支付申请、账户转移申请,并协助办理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和账户转移工作;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出现退休、出国(境)定居、死亡、变动工作单位或其他有关情况时,向同级财政提出拨付资金记实申请。
  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账户由原经办机构继续管理运营。因单位或个人欠费或中断缴费等原因,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的,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
 
湖南省公布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
 
据悉,湖南省近日印发《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海内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根据服务期给予每人5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计划提出,健全国内外专家来湘工作激励和补贴机制,每年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10名以上,对依托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引进的海内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根据服务期给予每人5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计划提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以"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定向扶持"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体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林农)职称评定试点。
在引导城市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方面,计划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制定完善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城镇学校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
 
英国警方培训企业员工识别极端主义倾向
 
  英国《金融时报》3月22日披露,英国反恐警察正在与包括麦当劳(McDonald's)、乐购(Tesco)和River Island在内的公司合作开展一项培训计划,帮助员工识别同事身上暴力极端主义的早期迹象。
  根据英国内政部一项被称为"预防"(Prevent)的有争议的反激进化计划,包括教师、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在内的政府雇员,早已有法律义务留意那些可能走向激进化的人士,并上报任何显露出极端主义迹象的个人。
警方的新倡议聚焦于私营部门的一些关键领域,如零售、旅游和娱乐,旨在解决一位高级警官所称的"盲点"。这是英国政府首次将识别刚露出苗头的恐怖分子的专门训练扩展到私营部门。但批评人士担心,此举可能导致一些员工因宗教信仰而被画像,并被不公平地抹上污点。
 
专家论坛
 
普惠金融的光明面与阴暗面
 
FT中文网3月20日刊发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邱慈观撰写的文章指出,金融普及性与稳定性间存在抵让,过快、满溢的普惠金融蕴含不稳定因子,故如何在两者间求取平衡,是普惠金融未来努力的方向。
  普惠金融是个老行业,从1970年代初开始启动,发展迄今已半世纪。它关乎金融渠道的普及性与使用情况,涉及贷款、现金管理、转账、支付、储蓄、保险、租赁等服务,但无论类别,相关金额均微,故英文常以微型金融(microfinance)称之。普惠金融的客户,有个人,亦有企业,但无论类别,皆属社经金字塔的中下层,他们面临着金融渠道不足的问题。
  普惠金融受到高度瞩目,系因它蕴含了扶贫、金融赋权、两性平权等社会关切,且被认为能强化生产力、推动创新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故对经济发展至为重要。普惠金融更被列为新兴国家的发展重点,不仅成为峰会主题,且获政府支持与资金补助。譬如,2010年G20的首尔峰会,启动了“普惠金融全球伙伴”,而领导人到了2017年又重申其重要性,把普惠金融与联合国的十七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连,认为前者是达成后者的关键要素。
  尽管普惠金融的重要性受到肯定,但实际上,全球未获正规金融服务者,迄今仍不在少数。根据知名普惠金融数据库Global Findex的统计,全球被摒除在正规金融渠道之外的成年人,2017年还有17亿,分布在非、亚等地的新兴国家,及欧美工业国家的贫民区。当这些人需要金融服务时,会诉诸于风险高、价格高、透明度低的非正规渠道,譬如高利贷借款。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诺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几乎是普惠金融的标志性代言人。1970年代他于孟加拉国创办了葛拉敏银行,利用农业社会人际关系紧密的特质,针对欠缺抵押品的穷人,发展出一套贷款筛选及还款监督模式,以控制违约风险。这套人力密集的放款模式,曾盛行于南亚,且于1990年代由中国社科院引入国内。不过,随着互联网、金融科技、大数据的兴起,实质抵押品可由讯息取代,大数据亦可对风险提供更好的控制,而普惠金融传统的线下放款模式,逐渐被速度快、效率高的线上模式所超越。因而,葛拉敏银行的光环渐退,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批新创组织,如美国的Acorn、中国的蚂蚁金服等。
  不过,无论透过线上或线下模式,无论涉及高科技与否,我们都必须检视普惠金融是否真正具有社会效益。特别是,除被宣称具有精准扶贫、推动经济发展、强化两性平权等光明面外,普惠金融也多次被关连于经济效果不明、造成贷款人过度负债、恶化社会阶级制度等阴暗面。例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除贫行动中心的经济学教授就指出,以普惠金融来除贫是一剂昂贵而药效极低的解药。又如,笔者对南美洲熟人放款模式的研究,发现在既存的社会阶级区分下,信贷渠道会恶化现有阶级,不仅贷款过程中发生了操纵、胁迫等违反个人自由意志的负面行为,还扩大了当地的所得不均,让弱势者受到更多伤害。
  支持普惠金融者,固然会强调其正面效果,例如大规模除贫、使女性翻身等。但从普惠金融的历史看,它也有负面效果,例如危及金融稳定性或大规模违约等,而这些负面效果会被反对者强调。不过,普惠金融毕竟历经半世纪发展,已扩及上百国家、包含多种商品与服务,也为许多学者所研究,而相关研究正可对其正负效果提供客观而平实的证据。
  以下即分由两个命题简要进行说明。第一个命题:扩大金融渠道是否有可观的正面效果? 这关乎普惠金融的光明面。第二个命题:普惠金融商品是否有负面的社会效果? 这关乎普惠金融的阴暗面。
  针对第一个命题,笔者使用间接数据与直接数据得出的结果并不一致。在此,间接者是指不直接属于普惠金融的总体经济数据,譬如关乎金融发展及民间收入者。笔者基于这类数据,进行了不少普惠金融的效果研究,发现金融发展的确能使家户收入增加,但对贫穷人口的影响明显超过富裕人口,而这种不成比例的正效果,无疑可降低社会所得不均的问题。
  不过,总体数据之外,当笔者以更直接的普惠金融数据,针对扩大金融渠道的结果进行检测时,却发现其效果正负参半,迄今欠缺明确答案。
  详言之,就第一个命题,学者分别从小贷、储蓄、支付等不同的金融渠道进行成效检测,发现其成效差异甚大。小贷是普惠金融的先驱产品,早在1990年代,开发金融机构及葛拉敏银行曾基于观察型数据,做了一些成效评估,得出小贷是良好发展工具的结论,认为它既可除贫,又可赋权女性,也形成社会上对小贷通俗看法的基础。但对这些早期研究,后来笔者却质疑其有效性,认为有严重的方法学问题,而正是研究样本涉及选择偏颇,才对小贷导出正面结果。换言之,针对千挑万选才找到、有强烈向上诱因的贷款人放款,其结果自是生意规模成长,迅速脱离贫穷,并能按时偿还贷款。
  当笔者以严谨的统计方法(如随机化的控制样本,RCT)检测第一个命题后,对小贷成效的看法就并不正面。更具体地,研究结果指出,对于先前已启动生意但资金渠道不足者,小贷才会产生持续的正面效果,而反映于商家生意的扩规、收入的增加。相比之下,对于尚未进场者,小贷不能驱动新生意,也不能吸引生产力低的商家进场。因此,从小贷渠道的增加看第一个命题,这种金融渠道至多只能起到略微改善现况,但不具扭转乾坤的效果,不能大规模除贫,也不能大规模平权。
  不过,并非所有研究的结果都这么悲观。对贷款较正面的研究发现,来自于仿真实验,特别是当政府启动某项新政策,要求现有银行增设分行或新放款专项,以扩及先前服务不足的地区时,这种外生的政策冲击,形成一个半天然的实验场景,让笔者得以检测后果。这类仿真实验的数目不多,新兴国家及已开发国家都有,其中包括印度政府所推动的大型普惠金融专项、非洲卢旺达所设立的社区信用合作社网络,以及美国政府所松绑的禁设跨州分行法规。
  譬如,印度的大型普惠金融JDY专项,造成2.5亿先前未获正规金融服务的人口,得以在银行开户。研究发现,当人从非正规金融转向正规金融时,他们能以更低廉、更透明的价格获得金融服务,而新渠道更促成他们储蓄。储蓄有缓冲效果,给人带来更稳定的消费模式。笔者对卢旺达的研究,得出与印度类似的结论。至于美国对禁设跨州分行的法规松绑,笔者以1994年至2010年这段松绑期间为场景,检测银行供给增加对低收入户的效果。研究结果发现,供给侧的改善提高了低收入户的资产累积及金融安全,进而强化其经济条件。
  从普惠金融的历史看,小贷是最古老的商品,也是葛拉敏银行的实验基础。当以小贷检测第一个命题而得不出正面结果时,若另以微额储蓄、支付等其他商品检测,结果又如何呢?
  针对扩大储蓄渠道的效果,笔者以RCT(随机对照试验)进行多项研究,结果均相当乐观:正规储蓄有预防效果,能强化一般家庭在遭逢经济冲击时的抵抗力,且对家庭收入、人力资本投资及实质投资支出,都发挥了正面功能。譬如,一篇以便捷的科技储蓄渠道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就证实了这种新渠道足以提高民众的生活福祉,包括父母储蓄会强化子女受高中教育的机会。整体而言,微额储蓄比小贷更能扭转乾坤,更具有变革性的影响力。这些发现相当有趣,不仅符合经济理论的预期,还点出了这项被普惠金融长期忽视之产品的潜力。
  有效的、便捷的、安全的零售支付系统及服务,近十年才崛起于世界。惯于以智能手机使用支付宝的国内民众,俨然把支付工具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各种原因造成这种普惠金融渠道尚未能普及世界各国,其中甚至包括科技先进的美国。
  以印度为对象的研究发现,数位支付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强化政府社保项目效率、遏制贪腐贿赂等多种功能,故对普惠金融形成关键。以非洲奈及利亚小农为对象的一项研究,也发现了数位支付能大幅降低官僚贪污:当政府农业部透过移动支付平台发放补助,让小农直接从当地商家领到种子及肥料时,则可顺利达成预期补助的89%。相比之下,在这类APP未推出前,该国农业补助因管理不当及贪腐而流失的比例,竟然高达九成。
  另外,笔者针对支付服务所做的研究也发现,民众在这类服务之初,常面临讯息限制及行政成本,而移除注册及讯息障碍则有利于企业采纳电子支付科技。
  以上所言关乎普惠金融的光明面,而各研究结果取决于使用的方法学、涉及的金融商品等,某些商品(如储蓄)的实质效果会比另一些商品(如贷款)更明确,但整体上仍未有定论。
  除了光明面外,普惠金融还有阴暗面,而这正是第二个命题的关注点。事实上,全球金融危机以后,有大量学术研究以阴暗面为题展开金融研究,发现当它“过多”与“太快”来临时,会种下金融危机的种子。这结论适用于一般金融,也适用于普惠金融;对已开发国家成立,对新兴国家也成立。事实上,2006年到2010年期间发生的全球小贷危机,就反映过多金融形成的灾害,其中尤以2010年印度安德拉邦的小贷禁令而闻名于世。
  安德拉邦是印度小贷的发源地,微型金融氛围浓厚,也有强烈的市场需求。但当花旗集团等知名的微型金融投资中介,在两、三年间持续把大量国际资金源源导入安德拉邦时,资金供给已远超当地小贷机构所能吸收,迫使它们以积极营销来消化急速涌入的资金。银行过度放贷,造成当地民众承担了超出偿还能力的债务;过度负债造成贷款违约率上升,而催收员以不当方法胁迫还款,导致多起自杀事件,且经媒体报道而全球瞩目。最后印度政府因事态严重而对小贷下了紧急禁令,但贷款供给侧的大幅紧缩却带给劳动力市场与民生消费极负面的影响。
  事实上,全球小贷危机牵涉的地区很广,安德拉邦只是其中之一,而非洲的摩洛哥与加纳、亚洲的巴基斯坦、中南美洲的尼加拉瓜与波利维亚、中亚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等国,都面临同样问题。以危机发生国为对象的研究都指出,过多资金急速涌入是肇事主因,而针对这种未能顾及小贷客户福祉的微型金融,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还以“负责的普惠金融投资原则”为名,特别启动了一套具有警世意义的指南。
  去年以印度普惠金融专项JDY所做研究,也发现虽有上亿人口因它而获正规金融渠道,但暴露在JDY服务地区的民众,其贷款违约率明显上升,反映出金融溢流的端倪。
  除此之外,近年中国的P2P网贷行业可能也引发了金融溢流,带来不稳定。这类平台于约10年前兴起,以拓展普惠金融为诉求,对民众予以小额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P2P网贷行业来势汹汹,增长极快,但平台质量良莠不齐,又缺乏监管,以致跑路、倒闭、提现困难等现象层出不穷,而目前尚存者仅占注册平台数的两成,对消费者及投资人都造成极大伤害。透过中国P2P贷款,研究金融太多所形成的灾害,应值得一试。
  从普惠金融的阴暗面看,金融普及性与稳定性之间存在着抵让,太快的、过多的普惠金融蕴含了不稳定因子,倘使不能在未发之机就予以调整,则终会酿成大害,让投资人、消费者及实体经济都蒙受损失。因此,如何在金融普及性与稳定性之间求取平衡,是普惠金融的重要课题,也是各项研究应努力的方向。我们期待有更多学者投入,在健全的理论基础上,利用能形成互补的多方来源数据进行研究,包括行政型及观察型数据,以及更严谨的RCT数据。研究议题上,我们期待学者能针对攸关重大者,诸如普惠金融的金融效果及实质效果、金融科技带给普惠金融的利弊得失等。学术研究上客观而明确的结果,能对普惠金融的政策及实践提供更明智的指引,帮它们做出知情决定,以极大化微型金融的实质效果。
 
中小企业
 
银保监会将采取措施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日前在《旗帜》杂志2019年第2期刊登题为《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文章指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银保监会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加强督导考核,丰富支持手段,优化外部环境,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
  祝树民具体提出了以下举措:
  强化逆周期调节的监管措施。牢牢抓住信贷投放重点,确保实现"两增"目标。坚持小微金融的普惠本色,在增加信贷供给的基础上,保持融资成本处于合理水平。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研究优化监管指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上限;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的监管指导意见;细化监管考核,鼓励加大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力度。
  督促银行把握有利的政策窗口,完善内部机制,鼓励基层敢贷、愿贷。做实对小微金融业务的内部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倾斜、专项费用、人才培养等激励措施。充分把握货币、税收等政策利好,通过完善利率管理、统计核算、信贷计划等机制,将政策释放的信贷资源和价格红利转化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对基层明确尽职标准和免责条件,为一线员工"松绑解缚"。
  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基层能贷、会贷。引导大中型银行发挥技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深度融合,充分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信息资源,完善推广信用贷款业务。引导地方性银行把握"地缘、亲缘、人缘"优势,深耕本地小微企业市场,打造走街串户的"社区银行",因地制宜创新信用评价方式和信贷产品。
  继续与相关各方密切配合,推动优化金融服务环境。优化财税支持手段,将小微企业主贷款纳入利息免征增值税范畴,提高《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加分指标权重,改进《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关于核销必须追责的规定,扫清尽职免责的制度障碍。优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继续深化银行保险合作,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再担保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和水平。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加强银行与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发展改革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对接整合,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建设区域性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清理规范融资相关收费项目,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西安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3月1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提高创业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建立担保基金补充机制,担保基金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充,所需资金从一般预算中安排。
  通知提出,健全担保基金代偿机制,对个人借款人确实无法偿还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经办金融机构按8∶2比例分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政策,市财政按当年全市新发放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
  通知称,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持续加强贷款运行监测,强化贷款发放回收,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贷款质量。
 
中国贸促会将为中小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专业服务
 
  据中国贸促会3月20日披露,贸促会将开展产品检测认证国际标准的咨询和代理工作,为中小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专业服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国际贸易中关税贸易壁垒作用逐渐减弱,而以技术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为代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影响不断凸显。"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主任张国富说,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屡屡发生。
  他表示,开展服务中小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对于促进我国企业出口有重要意义。这项工作由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具体负责,将向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机电通信、纺织服装、食品药品三大行业的检测认证培训、检测认证代理和国际市场咨询服务,并深入开展以检测认证、通关报检为主的一般性外贸综合服务。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升企业对国际标准的认识,降低产品'走出去'的潜在风险。"张国富说,为了让企业得到更方便、快捷、高效的专业服务,贸促会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贸促通"将开辟专门通道,企业可线上咨询、线上"办事"。
此外,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已与美国、欧洲的数家相关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帮助我国企业对接国外先进产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调查分析
 
调查显示首季我国外贸运行将稳中有进
 
据报道,一项以高校、相关机构经济学者为主要对象的调研显示,尽管当前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确定性更大,但经济学者预判第一季度出口形势向好。
  根据这份由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英文期刊《中国经济学人》3月20日发布的季度热点调研报告,参与此次调查的经济学者认为一季度外贸景气度将有所回升,外贸形势趋好。其中,三成受访者认为第一季度我国出口量会同比上升,较上一季度调研时提高了3.1个百分点。
  调研报告显示,受访的经济学者普遍认为一季度我国就业、物价形势将总体稳定。其中就业方面,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今年第一季度的就业形势与上一季度相比将变好或基本持平。
 
经贸态势
 
欧盟抛出《欧中战略前景》意图何在?
 
FT中文网3月19日刊发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王鹏撰写的文章指出,《欧中战略前景》报告可被看作欧盟对华积年不满的一次总爆发,但现在就认定其为对华“宣战书”为时过早,言过其实。
  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中战略前景》,认定“中国有成为全球领先大国的壮志,不可以再被视为是发展中国家,应该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承担更多责任,应该把要推行的改革转换成政策和行动。”
  在该认知基础上,该报告认为,鉴于中国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强,欧盟应对华关系“再平衡”。欧盟承认中国依然是合作伙伴,但在科技领域则是经济竞争者,在治理模式领域则是“全面对手”(systemic rival)。显然,参照此前美国于2017年底将中国定性为“战略竞争对手”的做法,欧盟的立场在向美国靠拢。
  对此,中文舆论哗然。有不少评论认为,欧盟终于抛下了“伪装”,图穷匕见。或认为美国已经成功“统战”欧盟,使其站在同一条战线,共同遏制中国。甚至更夸张的说法是:这既是欧盟递给美国的“投名状”,也是对中国的“宣战书”。
  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笔者所熟悉的中国国际关系学者,尤其是一些长期关注欧洲、跟踪中欧、美欧关系的资深学者,他们反应非常淡定。这种淡定在笔者看来是不难理解的。回溯最近一年多来中国欧洲研究界发表的文章、报告,以及笔者所参加的会议、论坛,事实上,这份《欧中战略前景》报告中所认定的所谓“事实”、提出的对华指责、以及提供给欧盟的“政策建议”,很早就被中国的欧洲研究者们所预先研判,并相应地在其论述中给出中方政策建议。所以,《欧中战略前景》中一些在媒体看来似乎“耸人听闻”、“出大事了”的观点,在学术界、欧洲研究界,不过是老生常谈,或者说是欧盟对中国存在已久的“老积怨”,在中美贸易战处于最微妙的时机——征税大棒被再度推迟,但中美领导人峰会还在观望,不确定性因素高企——以一种看似突兀却又处处都在情理之中的形式爆发。
  在2018年末,一位笔者熟悉的欧洲问题权威专家曾谈到,根据他们的对欧密集调研的结果看,此前中美贸易战初起时中国人幻想的“联欧抗美”策略,几乎没有任何可行性。欧洲人巴不得借美国之手在技术转让、市场份额争夺、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权益,以及所谓的“中国借‘一带一路’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阴谋‘分裂欧盟’”等问题上狠狠教训一下中国人。过去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欧盟即便对此不满,也没有如此公开而集中地表露。而今天,“蛮牛”特朗普终于让他们如愿以偿了。所以,这份报告可以被看作欧盟对华,尤其在经贸、科技、全球治理等问题上积年不满、怨恨的一次总爆发。
  但另一方面,鉴于当前中欧关系的现状,以及报告中有关中欧依然为“合作伙伴”的表述,尤其是中欧间并不存在关键的战略与安全矛盾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笔者认为,现在就将其认定为对华“宣战书”显然为时过早,言过其实。
  至于说这是欧盟对美国递送的某种“投名状”,笔者以为,这一成分应该是有的,但不一定是主要原因。美欧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战略矛盾、安全冲突——在这个层面,北约很好地充当了跨大西洋的桥梁,将美欧作为亲密盟友统合在一起。但在经贸、环境、全球治理等问题上,美欧之间依然存在巨大的差异和矛盾。这一点在特朗普上台后被急剧放大。无论欧盟在决策过程中是否有意为之,该报告的政策指向,客观上将起到一定程度上拉近美欧距离、弥合分歧的作用。毕竟,“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句现实主义的古训并未过时。
  但更重要的,欧盟应该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谋求在一个他们可能认为对己方相对有利的机遇窗口——中美贸易战的关键时期——打一张“反常牌”,不仅把此前多年积累的矛盾加以解决,同时也在即将到来的中国高层访欧议程中平添一定的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这份报告倒确实有几分“敲竹杠”的意味。
  中国以“礼仪之邦”自居,每逢重要外国领导人访华,一般都会在媒体上“营造热烈友好的氛围”,作为待客之礼。这种做法在西方国家也不是没有,但近两年来美国的特朗普似乎身体力行,推行某种外交礼仪上的“新常态”——笔者姑且称之为“杀威棒外交”。这一点和特朗普早年经商生涯惯用的“漫天要价以压制对方气势和期望”手段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运用在商业和政治两个不同的领域。在与对手国的外交谈判中,为了获得更多实际利益,他不会刻意去营造“友好氛围”,甚至会故意设置难题、引入破坏友好氛围的额外议题,从而形成自己手中的“筹码”。
  过去中国与欧盟的交往中,这样的场景似乎并不多见。但这一次,欧盟的行为显然非常“特朗普”(Trumpian Style)。正如特朗普在阐述他这一招的使用要诀那样——事先预估出对方对自己存在一定的刚需(what they simply can’t do without,参见Donald J. Trump, The Art of the Deal, The Random House, first edition, 1987. pp. 53 & 58.)——此刻的欧盟或许也预估到,面对不确定的贸易战“休战期”和不确定的下一次中美首脑会晤,中方一定对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欧盟的背书存在无可替代的“刚需”。如果没有这样的底气,欧盟可能不大会在这个节骨眼抛出这样的报告。
    另据报道,3月18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与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共同主持第九轮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会后,王毅与莫盖里尼共见记者时,双方都坚定地认为中欧之间合作是主流,不仅过去,现在、今后也将如此。这相对于是对布鲁塞尔将中国列为“系统性竞争对手”的决定予以的回击。
 
投资视点
 
上海发布口岸深化营商环境"22条"
 
  3月2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22条。
  发布会介绍,今年,上海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的要求和部署,联合发布了"《若干措施》22 条"。
  "《若干措施》22条"包括六个部分,重点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改革举措。主要内容有:
  一、关于"提前申报"和"提前换单"。去年,上海海关进出口新舱单系统分别上线后,围绕舱单信息这条主线,形成了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与海关、船公司、港口之间的完整的业务办理信息链,推出的4项措施,旨在引导企业主动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调整作业模式,进一步压缩进出口通关时间。
  二、关于单证办理。推出4项措施,旨在进一步公开上海口岸跨境贸易监管所需提交单证的精简情况和相关单证无纸化的改革进程。改革后,世行考察的单证合规时间,进口时间(不涉及贸易许可证件)主要就集中在海关通关作业(申报和支付关税)和提单换提货单的时间上,一般情况下,可以在4小时内办理完毕;出口申报和办理原产证书时间,在2小时内也可办理完毕。
  三、关于提升监管通关效率。推出3条措施,重点突出了上海口岸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装备水平提升和相关监管通便利措施的推广等要求。特别是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将为上海口岸下一步相关改革提供更大的创新空间。
  四、关于港航作业。推出4条措施,重点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港航领域的相关物流作业业务受理信息化系统、相关生产作业时限和服务承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便于进出口收发货人对货物进出口岸的办理时限及方式进行全程掌控。
  五、关于规范和降低口岸费用。推出3条措施,重点是体现国家相关部委和市政府持续推动相关口岸降费政策的落实,船公司THC和文件费自3月20日始,港口相关费用自4月1日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六、关于规范服务。推出4项措施,重点从进出口收发货人角度,对普遍关心的咨询投诉渠道不畅、中介代理环节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反馈渠道、公开中介服务水平排名、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等措施。
 
河北将逐步实现养老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披露,今年,河北省将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全省养老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力争到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所中医医养结合试点机构。
  在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方面,河北省将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协调推动中药材种植、中药工业、中医药健康服务等系列工程,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安国健康旅游示范工程,启动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开展好新增24个县中药资源普查,建设好内丘、滦平县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
  为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河北省将健全完善以政府举办为主体、社会力量为重要补充,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创建力度,年内新建200个国医堂。启动实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健全完善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体系,加快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中医药临床防治能力。
  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河北省将全面落实中医药强省人才支撑计划,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系列项目,新建15个省级和国家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中医药绘本、课程等形式探索中医药进校园有益模式。
 
石家庄推19条措施促招商引资提质提效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的实施意见》,通过19条措施强化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促进引资引智引企引才高度融合,完善提升政策体系,拓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提质、提速、提效,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后劲和支撑。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建立世界500强、跨国公司、"4+4"现代产业国际行业领军企业信息库,建立国际投资促进组织、专业机构和境外机构合作信息库。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扩大外商绿地投资、并购投资和境外融资规模。计划年度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全市新增外资项目30个以上。
  强化与央企合作。深化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战略合作,争取在现有合作项目基础上落地新项目、扩大投资带动;对尚未合作的企业,加大对接力度,力争早日达成合作,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完善招商政策。加大对重点招商项目的财政、金融、人才引进、土地保障和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支持,对急需引进的高端高新项目、新设跨国公司总部和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机构、境外世界500强投资的重大项目等,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强化资金引导作用。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和市内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积极协助项目单位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符合石家庄"4+4"现代产业招商指导目录、当年实际到位外资规模较大的重大项目和境外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投资项目等按石家庄市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努力营造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石家庄市企业的政策环境,完善股权、债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促进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民营资本公平竞争,各类投资主体一律依法平等准入,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融资渠道、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
 
陕西省出台9项举措稳外贸促增长
 
  据陕西省商务厅3月19日披露,前2月陕西省外贸进出口增速趋缓,为确保全省外贸运行稳中有进,省商务厅出台9项举措稳外贸、促增长。这9项措施分别为:
  深入调研,确保外贸龙头企业稳定增长。省商务厅将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重点地市、外向型园区和重点企业的调研力度,加大督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经贸摩擦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预案;加强分析研判和精准施策,研究并出台全省"稳外贸"具体措施。
  强化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机制。省商务厅将进一步落实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机制,分工到人,夯实责任,及时掌握各地市重点外贸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执行情况,为地方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实施外贸考核督查通报制度。省商务厅将加强对地市外贸指标完成工作的督查指导,做到周分析、月通报,对单月外贸任务未完成的地市"亮红灯",激发各地市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精心组织重点境外展会活动。省商务厅将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2019年该厅24个重点境外展会和80个推荐类国际展会活动信息,指导各地市和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积极参展;引导省内更多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国际展会平台,扩大产品出口。
  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增长点。省商务厅将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中心、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中心和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建设;以西安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为契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落户,实现集群式发展;力争年内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达到8家至10家,并给予重点支持。
  对接国内市场,积极扩大进口。省商务厅将采取系列措施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扩大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引导省内更多企业充分利用西安港指定口岸功能,开展粮食、水果、肉类、木材和冰鲜产品等进口业务。
  落实"一企一策"及园区支持政策。省商务厅将对外贸龙头企业的个性化问题给予特殊政策,促进企业外贸增长;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企业的市场开拓项目扩大支持数量;对引进加工贸易企业和外向型企业数量多、外贸增长快的园区给予重点支持。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服务作用,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小微出口企业政府统保平台覆盖面,提升信用保险保费赔偿比例,提升对美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
  探索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普惠金融政策。省商务厅将与有关机构和银行合作,抓紧研究推出面向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政保贷""退税贷"和"进口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突破资金瓶颈,扩大进出口。
 
陕西省出台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
 
  3月5日,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发布的《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执行。今后,这种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将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据国家部委之间和省级部门间联合惩戒备忘录的规定,围绕失信企业信息归集、推送、接收、公示、限制等方面,统筹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知识产权、物价、盐务等部门的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新型市场监督管理需要,不断健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细化在登记、审批、招标、评比等业务环节实施联合惩戒的具体操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市场监管信用约束机制。
  全省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研究建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集中统一的数据库,实现省、市、县、所四级业务数据的集中。将违背市场竞争准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被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后推送至全省统一的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
  公开曝光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及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本部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企业自我约束的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包括消费者、企业交易相对人、行业组织等了解企业真实状况,消除因信息不对等造成的交易风险、行业风险,交由社会来评判企业信用状况,进而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有效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全社会互联共享"黑名单"信息
  明确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归集工作的路径方式、数据规范和任务分工,建立职责清晰的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归集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继续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的有效衔接和信息实时更新,通过该平台获取其他部门的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将获取的违法失信企业依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
  撤销失信企业责任人荣誉称号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其他部门推送的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后,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要立即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措施。对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四川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四川省扫黑办、公安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进一步落实中央督导组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开展的"靶向性"重点整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既严厉打击操控企业的黑恶势力,又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水利厅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和前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成果,严肃查处水利行业非法采砂、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等水事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厅突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出租汽车、驾驶培训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作为整治重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商贸集市中存在的市场乱象,依法进行严厉整治,严厉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假冒伪劣、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文化和旅游厅针对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近年来的行业乱象,开展"娱乐市场专项整治""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等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把行业部门专业优势和政法机关执法优势结合起来,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更好衔接起来,建立了以各行业部门为主体的组织领导体系。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紧密配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省扫黑办会同省纪委监委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指导。
  四川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四川省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要求,将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纳入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了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要求各部门限时完成各阶段专项整治任务,并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全面梳理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建立起长效机制,实现边打边治边建的总体目标,做到让中央认可、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四川省印发16个重点产业培育方案
 
  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今年怎么干?近日,四川省陆续印发16个重点产业培育方案,将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的"规划图"变为"施工图"。
  16个重点产业是对四川省重点培育五大万亿级产业的再细分,是加快推动"5+1"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点。16个重点产业分别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16个重点产业培育方案则是在省领导联系指导16个重点产业领域和数字经济工作推进机制下,由各办公室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论证、编制而成。
  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成链""集群"发展,是培育方案的主攻方向。目前,全省已围绕16个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领域梳理出500余个项目。四川省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和央企的对接,深化与更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更多技术先进、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的项目落地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也将进一步提高支持集中度,重点支持16个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领域的项目。
  按照五大万亿级产业的目标和时间节点,16个重点产业培育方案均倒排分解任务,形成"清单制+责任制",使工作任务具体化,工作抓手更实化、工作成效可量化。
  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壮大市场主体,也是培育方案的共同亮点。四川省将继续深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狠抓各项政策落地落实,鼓励民间资本投入"5+1"产业发展。在打造一批大企业大集团的同时,同步加快中小微企业梯度培养,扶壮培优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单打冠军,催生一批独角兽企业和行业小巨人,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此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逐步降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消除歧视性限制和隐形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也将成为重要抓手。
 
安徽为企业解难减负
 
  近日,安徽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已有政策基础上,又提出了一系列帮助企业纾困、降本增效、优化环境的举措。综合测算,这些新政实施后,全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00亿元左右,加上既有的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以上。
  意见主要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更高水平开放等八个方面共30条,旨在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省财政安排130亿元左右,采取"借转补"、事后奖补、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技工大省建设等。
  与此同时,安徽省财政将继续安排库款资金10亿元,各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配套,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支持各地对无还本续贷、"税融通"、商标专利质押等落实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安徽省公布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安徽省近日发布《安徽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力争达到15万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18万个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安徽将开展运输装备清洁化行动。把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500座,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18万个以上。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安徽省新能源车辆研发制造优势,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力争达到15万辆。
  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介绍,本次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实现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两个转移;发展公铁联运、铁水联运、海铁联运三种联运方式;依托运量大且货种单一的县(市、区)、沿江主要港口、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矿企业以及重点物流园区四类枢纽;聚焦集装箱、煤炭及副产品、建材、商品车、家用电器五种货类,实施运输结构调整优化。
 
安徽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申报启动
 
  据报道,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安徽省"三重一创"办日前宣布开展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认定,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9日。
  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有一批技术水平高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撑,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可申报建设重大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领军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研发试制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五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工程的新兴产业领域,可申报建设重大专项。
  为充分发挥"三重一创"政策引导资金作用,对于纳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重大工程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重大专项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试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0.6亿元。
 
湖北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十大重点产业,提出具体实施举措,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每个产业设立十大重点产业专项基金,形成重点产业基金群,五年内十大重点产业的储备项目投资总规模力争超过10万亿元。
  十大重点产业具体是: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数字、生物、康养、新能源与新材料、航天航空等。每个重点产业又涵盖若干细分领域。
  《意见》并提出了推进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大实施举措。包括:抓专项规划编制,主要由省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十大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配套制定专项产业政策。各地要围绕专项规划,按照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抓创新平台搭建,创建武汉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襄阳、宜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现十大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全覆盖;抓产业集群打造,着力在十大重点产业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武襄十随汽车产业走廊"、光谷"芯屏端网"等现有优势产业集群等;抓支持资金筹措,充分利用长江产业基金等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设立十大重点产业专项基金,形成重点产业基金群;抓优势品牌培育,完善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积极创新培育一批新兴品牌;抓高端人才集聚,每个产业细分领域至少引进1名院士级顶尖技术人才,至少引进5名世界制造业500强企业高管;抓重大项目谋划,聚焦十大重点产业,着力招商育商,积极储备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抓基础设施完善,提高"江海直达"航线运行质量,优化中欧班列(武汉)国际运输功能,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等;抓智库联盟创建,成立湖北省产业高质量发展智库团,推进每个产业成立一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抓协同机制推进,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出台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近日,云南省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云南省将深入推进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人文交流中心建设,为我国构建陆海内外统筹、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作出应有贡献。
  《若干意见》提出7个方面100条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上述"4个中心"建设:壮大开放合作新产业,从推进要素资源集聚、加快产业合作和服务业开放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创新贸易投资新机制,从推进更高水平贸易通关便利化、大力培育跨境贸易竞争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大力吸引优质外资集聚、服务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等方面,提出了26条政策措施;打造开放包容新平台,从提升城市综合性平台能级、发挥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鼓励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境外园区、提升国际经贸合作平台作用等方面,提出了11条措施;强化金融服务新支撑,从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跨境金融业务合作等方面,提出了9条政策措施;架设人文交流新桥梁,从扩大和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地方公共管理跨境合作等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构筑互联互通新枢纽,从构筑跨境综合交通、物流、能源、国际通信枢纽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营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推进"诚信云南"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和守边固边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政策要点体现了全面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和政策落实的"小切口"等特点。如,"以斗南花卉市场为突破口,在全省推动形成一批鲜花蔬菜交易集散地,实现就地检验出关,有效降低鲜花、蔬菜损耗率","把2019年作为云南省营商环境改革提升年,以打造投资环境最便利、政府服务最高效、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环境最完善为核心,集中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省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等。
  为推进《若干意见》及其政策要点的落实落地,云南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督查考核等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着力打通任务落实"最后一公里",破解"中梗阻",建立完善对外开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科学的评价考核推动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
 
广西今年建筑业总产值瞄准5000亿元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近日披露,今年广西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要确保达到5000亿元。
具体措施包括,力争工程总承包试点150个以上,启动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在全区范围推广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6月30日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的审批时限压缩至60个工作日内,12月31日前完善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重点扶持建筑强市、强县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大对建筑市场扫黑除恶和"挂证"行为的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英国春季预算案下调今年经济增长预期至1.2%
 
  据悉,英国近日出炉的春季预算案将2019年英国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1.2%,低于此前预计的1.6%。
  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表示,英国政府预计将在继续降低借款和债务的同时,加强在基础设施、科技、住房等方面的投资。英国经济最紧迫的任务是排除"脱欧"带来的不确定性。
  英国国家统计局上月公布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英国经济增长1.4%,比2017年1.8%的增速有所放缓,为2012年以来增长最慢的一年。
  有专家认为,"脱欧"不确定性已经明显损害英国经济。
  按照往年惯例,英国财政大臣每年发布春季和秋季两次预算案。
 
投资分析点评
 
▲河北廊坊116个高端项目集中开工
 
  3月17日,廊坊市华为廊坊云数据中心等116个高端高质项目集中开工,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
  此次集中开工的116个高端高质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73项,占总数的62.9%。总投资400亿元的华为廊坊云数据中心项目,将建设模块化数据中心楼;投资31亿元的"只有红楼梦"戏剧幻城,将建设5个主题剧场和情景园林以及商业餐饮区和主题酒店等,将成为廊坊文化产业的龙头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布局千亿元级氢能源产业链
 
  日前,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5.5亿元建设的"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落户重庆两江新区,该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万套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核心部件的产能,年产值将超过100亿元。以该项目为牵引,两江新区将打造千亿元级氢能源产业生态链。
  目前,雪人股份已开始与重庆本地的恒通客车、庆铃汽车、上汽依维柯红岩等整车企业探讨合作事宜。
 
▲华为在重庆永川开建联合技术创新中心
 
  3月18日,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暨华为(永川)联合技术创新中心奠基仪式在重庆市永川区举行。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与华为(永川)联合技术创新中心共占地500亩,计划投资10亿元,该中心将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广。
  2018年5月,市政府与华为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华为公司将把重庆作为发展战略重点进行布局,双方将以智能产业、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能化应用为重点,围绕智能终端、智能超算、物联网、软件开发、物流云平台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助推重庆大数据智能化发展。
 
▲中国电信2019年投90亿元用于5G建设
 
  据悉,2019年是5G建设的元年,市场对于运营商2019年的资本开支计划十分关注。3月19日,中国电信(00728.HK)披露业绩数据,显示2019年预计资本开支为780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5G相关的资本开支约为90亿元。
  按照中国电信的规划,在获发3.5GHz频段用于全国范围5G网络试验后,还将充分发挥5G主流频段优势,加快推进5G,把握节奏,坚持市场导向、应用引领,同步推进非独立组网(NSA)和独立组网(SA)发展,逐步扩大网络试验和ToB/ToC应用试验规模。
  中国电信总裁柯瑞文在3月19日的业绩发布会上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公司(在5G上)做了大量的准备,做了很多能力储备,积累了很多经验。"90亿元将用于扩大5G规模试验,下一步会根据试验情况、牌照发放情况、产业链成熟程度等,再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或者推进商用。"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信此前给市场的印象是偏向与独立组网建设5G,而不太会考虑非独立组网,但从发布会情况来看,这一态度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柯瑞文表示,独立组网是中国电信5G的目标网,但初期将同步推进独立组网和非独立组网的规模试验。
 
▲宝马计划合并三大汽车业务
 
  3月20日,德国车企宝马集团发布2018年业绩数据。数据显示,宝马旗下三大品牌在2018年全球范围内交付249万辆汽车,微增1.1%。面向未来,宝马打算"节衣缩食",加快向科技公司转型。
  宝马宣布,计划到2022年底降成本超过120亿欧元,包括减少雇员和精简机构。该公司表示,约有4000名员工可以提前退休。此前,戴姆勒、大众、福特等车企亦有宣布类似的成本缩减和雇员"提前退休"计划。
  降成本是为了转型,宝马宣布从4月份起,BMW、MINI以及劳斯莱斯三大品牌汽车业务整合为一个部门,以消费者(Customer)命名为C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与用户接触。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中房协公布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
 
  3月20日,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成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500强房企首选供应商服务商品牌"等系列测评榜单揭晓。
  这项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共同主办的测评工作,已连续开展11年,相关测评成果已成为全面评判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及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准。
  本次发布的《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研究报告》指出,2018年政策调控轨迹由逐步收紧到略有松动,随着"因城施策"的逐步贯彻实施,各城市市场分化愈加显著。企业方面,百强房企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年内千亿房企数量达到30家,创历史新高。龙头房企凭借自身在拿地、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快速进入相对活跃的市场。通过合理的业务布局,保证业绩的稳定性。中小房企则因地域限制,业绩出现较大分化。
  2019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前三强仍由恒大、碧桂园、万科占据。其中,恒大集团再次蝉联第一,全年销售金额5513.4亿元。万科上升1位,排名第二;碧桂园下滑1位,排名第三。三强全年销售金额都超过了5000亿元。融创、保利、中海、龙湖、新城、华润和富力分列四到十位。其中,新城和华润是新进十强房企,名次相比去年分别提升了5位和2位。去年三季度被中国平安增持19.74%的华夏幸福,则跌出前十,位列第12名。
  从榜单来看,除十强新进两家房企外,20强变动相对较小,同比变动率10%。其中,万科、碧桂园、保利、中海、龙湖、华润、富力、绿地、世茂、金地10家企业已经连续11年排名进入前二十。50强变动也相对较小,同比变动率为12%。
在十一年的500强测评中,百强变动相对较大。入榜次数10次及以上的企业有29家;9次的企业有8家;入榜次数为8、7、6、5、4次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1、8、9、5、7家;3次及以下的企业有23家,其中有2家企业是首次进入百强。
 
▲古井贡酒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
 
  据悉,古井贡酒3月15日发布公告称,亳州市国资委决定将持有的古井集团60%股权,无偿划转至亳州市国资运营公司。
此次划转完成后,亳州市国资运营公司将持有古井集团60%股权,并通过古井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2.33%的权益,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此次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发生变化。
 
  ▲中国重工两子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
 
  据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01989.SH ,中国重工)3月21日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钢业有限公司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英大信托英大证券拟曲线上市
 
  3月18日早间,上市公司置信电气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显示,央企金控平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英大")拟以信托、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产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初步考虑,涉及的重组标的包括国网英大旗下的英大信托、英大证券的股权。
  具体交易方式为,置信电气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英大信托股权和英大证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国网英大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315.35亿元。这意味着,置信电气有望成为国家电网的金控上市平台。
  "建设国际一流金融控股集团"是国网英大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官网显示,国网英大国际集团以国网英大为母公司,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三大板块。
  据了解,央企将旗下金融板块注入上市公司的举动并不鲜见。此前,五矿集团就将旗下五矿信托、五矿证券等子公司注入金瑞科技,后更名为五矿资本;中航工业将旗下中航信托、中航证券等子公司注入*ST北亚,后者更名为中航资本。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综合性央企上市金控平台有中航资本、五矿资本、国投资本、中油资本等。
  此次重组涉及的标的之一英大信托成立于1987年3月。2018年初,英大信托增资扩股,南方电网正式成为英大信托股东。英大证券是一家全国性的证券经营机构。
 
▲太保寿险总经理钱仲华辞职
 
  据悉,中国太保集团旗下子公司现重要人事变动。中国太保3月18日晚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太保寿险董事会于3月18日收到钱仲华的书面辞职报告,钱仲华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太保寿险董事、总经理的职务。
  太保寿险表示,将按法定程序尽快补选董事,同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任总经理。在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太保寿险董事会指定潘艳红作为临时负责人代行太保寿险总经理职权。
  钱仲华于1995年加入太保,曾任太保吴江支公司经理,太保寿险苏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太保寿险副总经理(个人业务)等,2017年5月起担任太保寿险总经理。
  目前代行太保寿险总经理职务的潘艳红亦是一位太保干将,拥有丰富的寿险工作经验。潘艳红在太保多个岗位担任过重要职务,现任太保集团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太保产险董事、太保寿险董事、太保资产董事、太保安联健康险董事、长江养老董事。潘艳红曾任太保寿险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经营委员会执行委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
  太保寿险是太保集团旗下最重要和业务转型最成功的子公司之一。太保寿险各业务条线中,个人代理业务表现亮眼。
  在今年初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太保集团管理层谈到寿险业务发展时表示,2019年寿险业务重点是产能提升、科技赋能,即通过对业务员收入能力的持续赋能,通过技术支撑下的训练、产品创新等方式,推动人均收入与人力增长齐头并进或增长更快。
 
  ▲首家合资险企获准筹建养老险公司
 
  据悉,恒安标准人寿近日宣布,由其独资设立的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安标准养老"),于3月18日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
  由此,恒安标准人寿成为首家获准筹建养老险公司的合资寿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则有望成为国内第9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国内共有8家养老险公司,包括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安邦养老、新华养老和人保养老,均由中资的保险公司发起设立。恒安标准人寿成为首家获准筹建养老险公司的合资寿险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成立于2003年12月,总部设在天津。中方股东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英方股东为标准人寿安本集团(Standard Life Aberdeen plc),公司注册资本约40.47亿元人民币。
  恒安标准人寿董事长杰瑞·格林斯通称,银保监会对该项目高度重视并予以积极推动,彰显了监管层在扩大开放中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恒安标准养老的筹建负责人万群表示,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和人民保险意识不断上升,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万群介绍,标准人寿安本集团100多年前在英国推出了首个养老金计划,一直秉承"成为客户养老储蓄首选"的愿景。标准人寿安本集团养老金及长期储蓄业务,在英国管理资产达3460亿英镑,拥有客户近450万。
 
▲伊利收购新西兰大型乳企
 
  据悉,中国伊利集团3月18日在新西兰奥克兰宣布,收购新西兰威士兰乳业100%股权。
  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张剑秋表示,此次收购基于双方互利共赢的价值观,伊利将通过整合全球资源,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同时优化伊利的国际化战略,持续推动全球乳业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创新协同。
  威士兰乳业是新西兰主要乳制品企业之一,有80余年历史,旗下多款产品在全球40多个国家销售,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在奶源和产品加工等方面有较强优势。
 
▲ING银行与北京银行拟设首家外资控股合资银行
 
  3月21日,北京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ING Bank N.V.设立合资银行的议案》,同意与ING Bank N.V.共同出资人民币30亿元发起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其中,ING Bank N.V.持股51%,北京银行持股49%。这意味着我国或将迎来首家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
  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据悉,ING Bank N.V.是北京银行战略投资者,也是北京银行最大单一股东以及关联方。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北京银行出资金额14.7亿元。
  ING Bank N.V.为荷兰国际集团全资子公司。荷兰国际集团在全球为客户提供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等服务,是在1991年由荷兰国民人寿保险公司和荷兰邮政银行集团合并组成的综合性金融集团。ING Bank N.V.是荷兰国际集团重要的业务单元,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控股公司面向全球客户提供银行和资产管理服务。
 
▲李兆基将退休
 
据悉,香港龙头地产商恒基兆业地产(下称恒地)3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李兆基因年事已高,正考虑退任主席及总经理一职,但留任公司董事。他同时向董事局建议,由两个儿子李家杰及李家诚出任联席主席及总经理。至此,香港“四大家族”的第二代全部完成接班。
李兆基同时宣布,考虑在股东周年大会后退任中华煤气(00003.HK)主席职务,改由李家杰和李家诚出任联席主席,以及考虑辞任恒基发展(00097.HK)董事。
三家公司均将于5月28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恒基兆业发展、香港中华煤气均为恒地的附属公司。
李兆基这一次辞任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事实上,他的退休部署早在多年前便已开始。这一次的退任只不过是其近年来一系列退休计划中的一环:
2011年9月至10月,李兆基便一口气辞掉旗下33家香港附属公司的董事职位,其中八成的附属公司交由次子李家诚续任董事。2014年6月,李兆基又宣布因事务繁忙退任美丽华酒店主席一职,他的小儿子李家诚调任为主席兼行政总裁。
2015年6月1日,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称,李兆基将于2015年7月1日起退任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文员会成员之职务,并由其由李家诚接任,李兆基仍保留了恒基兆业执行董事一职。
出生于1928年的李兆基今年已经91岁高龄。2019年,李兆基以300亿美元位居《福布斯》香港富豪榜第二位,仅次于李嘉诚,位居新世界郑氏家族和新鸿基郭氏家族之前。
  在李嘉诚宣布退休一年后,同时代的李兆基也将逐步退居二线。至此,香港的四大天王时代正式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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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博世百年风雨启示录(下):实业强国
 
  上文讲到德国博世“向死而生”的发展历程,以及创始人罗伯特·博世“企业家苦难”的领导力进化,本文我们力求从更宏观的视野分析博世在竞争中胜出的战略特质,以及博世作为一家欧洲工业瑰宝带给我们对“实业强国”的启示,这些宝贵经验非常值得年轻的中国产业界借鉴和学习。
  先从博世如何在全球汽车产业链中胜出谈起。大格局看,这和德国汽车工业与美国日本的竞争格局有关。背景是:在二战后的70年代,主要是德国汽车工业与美国、日本竞争,美国这边的福特、通用两家巨头借助美国超大汽车市场在竞争中异常强势,而日本主要是通过性价比、低油耗策略抓住了石油危机后的机会窗口快速逆袭,这里我们主要做德国和美国的汽车工业对比。1908年福特汽车公司生产出世界上第一辆属于普通百姓的汽车——T型车,为“装在汽车轮上的美国”立下了不朽功勋,世界汽车工业革命就此开始。1956年福特上市之后,一口气收购了马自达、捷豹、路虎、沃尔沃等品牌。而1908年成立的通用汽车曾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大举并购了20 多家公司,同时也成为华尔街评价最高的公司之一。
  而对比同样独领风骚的德国宝马和奔驰汽车,我们会发现:德国汽车工业与美国最鲜明的差别就是重视基础研发和品牌打造,在资本运作方面相对于美国并不擅长。1916年成立的宝马前身是一家飞机工厂,最初以制造流线型的双翼侦察机闻名于世,1923年,BMW研制了第一台的摩托车发动机,1929年宝马才宣布进军汽车制造业。奔驰公司背后是戴姆勒和奔驰合并的母公司,1885和1886年,卡尔与戈特利布制造出了各自的第一辆汽车,1894年和1896年,两公司分别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汽油机公共汽车和第一辆汽油机载重汽车,1926年合并正式成立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简称奔驰公司)。粗线条的概括:美国汽车工业更多的是通过市场和资本驱动快速发展起来的,而德国汽车工业基于核心技术研发和高端品牌定位与美国车企打持久战。
  这个汽车竞争格局当然会深刻的影响背后做汽车零配件的博世集团,辩证的看,博世当然也参与其中。那么这个竞争背后的景象如何呢?业内人士介绍:美国汽车工业和日本汽车工业的零配件体系框架类似,最初都是厂商主导的垂直产业链。例如,德尔福(Delphi)曾经是美国通用汽车的子公司,电装是从日本丰田公司独立出来的。德尔福一直到2005年才将霸主地位拱手让给德国博世,此后的若干年经历了破产保护和业务重组,但再也没有能力挑战博世在全球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地位。周掌柜咨询欧洲合伙人Guus Keder指出:德尔福衰落的根本原因在于其CEO长期讨好华尔街带来的唯市值论英雄的资本市场文化。华尔街只看3个月的报表,那么德尔福当时的CEO就不断根据华尔街的需求砍成本、缩减研发规模以及用自动驾驶等新技术部门不断炒作热点概念。而博世能够得以发展133年至今,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博世是非上市企业,最大的股东是罗伯特·博世基金会,独特的股权结构使得博世能够不受资本市场的短期、营利性影响,得以进行长期前瞻性的投资,最终在行业技术竞争中胜出。
  博世中国副总裁蒋健认为:“当我们用100年的尺度去看汽车工业竞争的时候,确实发现前台和后台虽然有着此起彼伏的竞争现象,但终究一些大逻辑在影响着产业和行业的发展”。坦率的说,欧洲整体的工业基础在二战后是呈退化趋势的,英国、法国、意大利这些传统的工业强国都在萎缩,目前的德国主要的支撑产业就是汽车、化工、高端机械产业链和中小制造业。在大的产业衰退环境下,德国汽车工业一枝独秀的背后有着竞争战略和产业政策的立体支撑,这个亮点尤为可贵。
  战略第一:追求可持续增长
  细化研究德国博世的战略思想,我们发现这家公司是非常质朴的,有一些中国人所言“守拙”的味道。举一个例子:博世一百年来长期坚持对未来趋势的多角度分析和研究,形成MegaTrend大趋势报告,这个报告有几百页,几十名全球各行各业的专家都参与其中,完全超越了汽车和零部件的格局,所有的商业推理都基于朴素的大逻辑,例如:老龄化趋势,基因科学最新进展,事无巨细,包括社会万象。这家公司更像一个经过精密计算,并且有板有眼执行落地的巨大时钟,随着时代滴答作响。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博世的战略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归纳:
  战略思想:博世强调拥抱趋势,并坚持前瞻性研发驱动。在每年一度的大趋势研究中,博世不断反思现有竞争力和未来竞争力的占位,这些都是基于趋势研究和消费者洞察。现任博世集团CEO Dr. Volkmar Denner认为博世传统的核心竞争力是机械和电子的结合,但是在未来的世界里汽车电子的趋势将更加信息化和智能化。于是他推动大胆投资在传感器领域,在传感器行业进入微机电传感器的时间节点,把汽车制造中累计的传感技术进行放大。2017年,博世宣布投资10亿欧元在德国德累斯顿建立第二家晶圆厂。这些都出自这位曾经是一位物理学家的高级管理者之手。据蒋健介绍:博世对ABS系统的投资最早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研发,但到了70年代末奔驰才开始采用,这期间博世持续投资了15年,ABS市场起步的时候竞争对手远远跟不上博世的创新步伐。从中国区战略负责人刘敏角度看,博世的战略特点与她职业生涯中经历其他公司也有很多区别。用她形象的比喻是:企业界有老黄牛的文化,也有狼群的文化,博世战略文化更像一只老鹰,第一,公司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每一个战略决策都会深入分析确认自己能做什么,给客户带来什么,想的比较清楚;第二,德国人主导的公司文化做事情严谨,不轻易制造概念,也不轻易下结论,得出结论之前非常实在;第三,博世没有“搏”的概念,不会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推动,也不认为以小可以搏大;第四,博世制定战略从来不靠感觉和想象,这一点很像德国球队,这是一种基于系统流程的推演,德国球队没有太大的球星,但这个组织换谁做前锋都可能进球。
  战略落地:博世往往尊重简单清晰的技术导向。如果说善于捕捉趋势的博世集团在战略上清晰是基于洞察,那么在战略落地上主要依靠工程科学。目前,Dr. Volkmar Denner推动公司制定了3S战略框架,即传感器(Sensors)+ 软件(Software)+ 服务(Services),这已经完全超越了从点火器起家的零配件厂商的范畴,也超越家电和电工的应用格局,是一个面向IoT时代的全方位战略姿态。而博世中国的阶段性战略演进也非常清晰,第一个阶段的战略可以概括为localization in china(在中国的本地化),从1909年开始先是通过销售代理公司将产品引入中国,到改革开放后快速持续投资建厂、本地采购,重点是从国外拿最先进的技术产品到中国,增长中国市场的收入;第二个阶段,从2010年左右开始聚焦于IoT(物联网)战略,这几乎同时于IBM提出智慧地球的时期。最早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博世将传统汽车业务板块的“汽车技术”改名为“汽车与智能交通解决方案”;第三个阶段是2016年之后,提出china for global(中国为全球),innovation in china(创新在中国),立足于将中国变成研发中心。应该说博世中国的本地化现在已经超越了生产阶段,开始借用中国市场的充分数据环境,面向智能时代布局博世全球的下一个战略机会点。博世集团也依托中国创新能力,快速的从产品中心,到解决方案中心,到服务中心的转变。不断变化寻找面向未来的地位。虽然博世集团的家电业务、电工设备在全球也有着很大的市场空间,但博世在制定未来战略中其实并不优先关注业务的放大,而更在乎技术角度的能力构建。
  决策体系:博世混合“铁三角”决策加信任管理。在博世全球的体系中并不是单一的垂直管理,甚至各个区域有一定的竞争关系,应该说是比较彻底的全球化思维。一般情况下博世在一个大市场都会建立决策“铁三角”,这是一个三人委员会。比如,过去多年来博世在中国的管理层包括中国区总裁、高级销售负责人和商务职能负责人,大部分的决策都是这个中国管理层团队拍板,重要和复杂的决策向总部的董事会成员汇报。总部的董事会成员几乎每个月都用一周时间在一起,做方向性决策和解决区域棘手的问题。而这样的决策体系对中层的管控更多基于“信任管理”。对内,博世决策体系基于专业协作,不太强调竞争性挤压的领导力文化。
  组织管控:充分本地化加企业文化塑造。博世现任高管王宏宇2003年加入博世,是博世电子驱动和车身电子事业部的第一名中方员工,时任项目工程师。据他所言,博世本地化的速度远远高于其他竞争对手。往往新业务进入中国市场,先由德国总部派人,之后3年之内逐步进行团队的本土化,到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都是以中国员工为主。而德国同事最关注的往往是博世的文化传承,概括起来:这也是一种超越竞争,超越执行力,基于文化认同的信任文化。很多博世中国区员工都有十几年服务博世的经历,公司对员工非常放权,自由度较高,让员工真心热爱公司,并且发自内心的忠诚于公司。如蒋健所言:公司的员工基本都是博世产品的忠实粉丝,内卖会上大家购买自己的产品都很踊跃,员工很少因为业务产生摩擦力形成人际纠葛。这种基于彼此信任的企业文化在全球主要市场,如日本、印度等市场也一样。
  以上简单的概括,我们发现博世是一家非常全球化并尊重本地市场的公司,同时把控战略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超出常规。公司从战略长期稳定性考虑,并没有采用攻城略地垄断一切的“刚性增长”,更看终核心技术供给和服务供给,在掌握了汽车行业诸多核心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也没有贸然走上前台发布博世汽车品牌,而是通过支撑、服务和合作的方式支撑前台厂商的竞争,以确保自身利于超越竞争的不败之地,这种“柔性增长”的战略思维非常值得中国企业借鉴。由此,博世不仅支撑奔驰、宝马这样德国汽车巨头,客户还包括其他欧系、日系甚至美系车企。对于内部,博世在保证公司持续竞争力和市场地位的同时给了员工更多空间,愿意善待和相信员工,减少组织摩擦力。周掌柜认为在内外部都超越恶性竞争,是超级巨头最合理的一种战略姿态。
  实业精神:远离“金融化”诱惑
  博世还有很多细节是值得玩味的。比如,每年博世背后的博世基金会都会从全球选出30多名各个文化背景的年轻精英加入“博世基金会大使”计划,这些人是从商业和非商业多个领域中选出,也不仅仅基于学术或者事业成就的标准。博世每年都为新的一批大使提供经费,让他们在全球各个国家开展落地的公益活动。对于政界青年政治家,博世也有相应的“领导力发展计划”,在这些年轻人年轻的时候就和他们互动了解博世。这些博世基金会主导的项目,经过100年的积累最终在全球枝繁叶茂,上万名年轻人或许现在已经不在年轻,但他们成了博世和全世界、乃至全世界政府的纽带。当然,一部分人也可能加入了博世。
  据说这些做法和博世创始人罗伯特的经历有关,和公司经历两次战争重建的思考也有关系,博世希望在和政治有一定边界的同时,形成更好的外部环境支持业务可持续增长。这位历经百年的产业巨子深刻的清楚:政治不在企业经营范畴,但敏锐的洞察和跟随政治趋势方能让公司基业长青,通过支持年轻政治家带来的柔性影响力比较符合商业和政治的边界原则。同理,博世对慈善也有类似的观点,博世中国慈善中心负责人郑莉惠女士介绍:博世慈善理念第一是增加企业和社会的关系,第二是对员工的熏陶,第三是匹配战略且匹配需求。背后的逻辑是建立企业和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纽带。
  围绕这个大话题,我们再跳跃到美国汽车公司背后的政治大环境,这个对比也很有意思。因为如果说博世的背后是社会责任,那么美式大公司背后更多是股东责任,这个原点让两者在竞争中的战略选择产生差异。根据美国政府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美国金融保险业的产值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7.3%,2008年金融危机前曾超过8%,相比之下,20世纪40年代仅为2.5%。对此,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格蕾塔·克里普纳(Greta Krippner)判断,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已从一个制造业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变成一个以金融业为主导的经济体。这是美国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历史性背景。
  其实更早的时间在21世纪初开始,美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向金融服务业转移,打造所谓的“华尔街模式”。自满于已经统治世界工业100年的美国精英想法非常的激进,他们认为靠美元的强势地位、靠军事实力的压倒性优势,美国不仅可以保持其在经济领域的收割者角色,也可以在德国、日本这样的制造业大国崛起之时当头一棒的扭转乾坤,“赚快钱”的思维弥漫在美国商学院等商业精英聚集之地,几乎也是从2000年之后,美国的工资收入最高的往往是华尔街的投资银行家,商学院毕业生第一职业选择都是高盛、摩根斯坦利这样的顶级投行,企业家在美国商界的地位对比20世纪初极大下降。这些人都看不起德国车间里的敲敲打打,认为德国产业界既没有大规模转移制造业,也没有在虚拟经济上投入巨资,错过了最完美的赚钱机遇。华尔街的精英经常把德国当成墨守成规的代名词,称之为“老欧洲”,博世在美国竞争对手的眼中也一直被认为是“平庸者”。
  美国企业过度金融化趋势应该从20世纪70年代到现在最为明显,很多制造业都因为这个大环境发生了明显的战略转变。从1970年左右开始,美国就开始逐步向服务业转移,80年代通过大规模兼并、拆分重组在资本市场上重组实业部门,而同时大量资本从当时不看好的制造业中退出,转而投入更容易获取高利润的金融、保险和房地产部门,当时有人概括为叫“火烧经济”(FIRE: finance, insurance,real estate)。在这个时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导向在美国制造业占有绝对上风,这意味着对于通用、福特这样的制造业公司来看,评价每一个CEO成功与否的不在于公司拥有什么样的长期竞争力,而在于企业是否能够维持高股价,是否可以不断的为金融资本创造收益。由此,企业家的动作开始变形,上文提到的并购重组都是基于资产负债表的“金融工程操作”,放大到整个国家,美国政府越来越像一个金融机器一样通过产业政策和内外政策支持美国金融业的繁荣,普通老百姓的视野里充满着理财、投资这样的金融素养词汇,即使是一直以来高歌猛进的硅谷创业精英,背后也是金融资本以小博大的身影。在金融化的短期利益面前,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拥有少见的共识。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获得了两党共同支持。法案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范围上的边界,其结果是商业银行开始同时大规模从事投资银行的活动,这也意味着金融融合实业有了法律保障。200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实质上终止了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绝大部分管制,这间接导致后来引发2008年金融危机的各种赤裸裸的投机和欺诈行为。
  观察美国过度的金融化运动对企业影响,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就是通用电气(GE)。在韦尔奇1981年担任总裁到1998年期间,公司通过资本运作保持着高增长,仅仅在1998年公司就投资210亿美金收购了108家公司,当时公司的一个战略思维叫“专业多元化”,就是通过资本的方式收购行业前三名的公司,并且持续的扩张形成公司多点开花、持续盈利的管理架构,这个时期由于韦尔奇的明星效应,获得了中国企业界的大规模模仿,专业化和多元化本来不是一个属于企业界的争论,但在一段时期内似乎多元化扩张是做大做强企业的必然选择。通用电气金融化模式并没有发生在博世身上,同理,博世也没有出现过“韦尔奇神话”这样的超级繁荣。通用电气因为有实体产业的AAA信用评级,可以低成本举债,通用电气这家以爱迪生发明电灯起家的全球制造业王者,实际上将业务中心转移到了金融部门。吃进的是债务,吐出的是真金白银。它的业务范围从起初是为了帮助人们购买家用电器。发展到为快餐连锁店、发电厂和郊区豪宅提供融资,还提供铁路油罐车、写字楼和飞机租赁服务。而这期间,用于研发新型飞机引擎并向股东派息。2009年3月通用电气股票收于每股6.66美元的低点,公司濒临破产边缘。直到2018年全年通用电气的股价下跌57%,标普道琼斯公司将GE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中剔除。可以说,美国靠金融支撑的制造业时代有了一个惊叹号作为休止符,但与此同时,过度金融化对于美国实体经济的危害还在继续。
  当我们从德国博世的企业战略分析到其竞争对手的战略时,站在几十年后的今天,周掌柜咨询的多位合伙人惊人的发现:专注于制造业,专注于实体经济的博世并没有因为“保守”而被淘汰。另一方面,看似老旧的“德国战车”其实历史上每次都能首先驶离经济危机的泥潭。
  然而,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两场风暴接连袭来,看似老旧的“德国战车”每次都能首批驶离衰退泥潭。凭着雄厚的生产制造能力,德国的就业率、工厂订单和经济增速等指标在短暂波动后总会很快转好。这清晰的验证了实业对于国家持续繁荣的历史性贡献。
  当然,德国博世并非像圣人一样存在,即使今天,也面临着内外部严峻的市场挑战,甚至某种程度上其领先优势正在被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化解和追赶。对此:博世高层始终认为目前博世最大的风险来自于能否转型成功,有着130多年工业历史的燃油汽车正在被智能新能源汽车冲击甚至颠覆,如何从汽车零部件公司到物联网公司转变,如何在软件产品和传感器等核心器件上保持领先,在德国传统工业的母体里并不一定拥有这样的基因。况且,船大难掉头,管理架构不一定能支持内部跨部门联合创新,德国文化保守的一面也需要更有创新力的文化影响和改造。
  但出于德国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博世133年来的风雨历程,博世深入骨髓的精神肖像就是:危机主义——基于强烈的危机感认知当下,布局未来。以科学家和工程师为主导的博世领导层,他们小心翼翼的驾驶着这艘大船,从海洋航向天空。而实际上,国家工业的大洋正是因为有了一艘艘巨轮才有了生命,一个国家中伟大公司的命运其实已经和这个国家紧密相连。“实业强国“的大道理在大洋中,也在巨轮上,更连接于未来的天空。(完)
 
信息化建设
 
四川省印发《新一代网络技术产业培育方案》
 
  据悉,为构建具有四川特色"5+1"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之一的新一代网络技术产业,近日,四川省印发了《新一代网络技术产业培育方案》(以下简称《培育方案》)。
  《培育方案》指出,四川将主攻5G、超高清视频、北斗、网络安全四大方向,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和维护国家安全,支撑四川省建设成数字经济强省。
  四川将要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基地培育、核心生态构建、融合创新发展和应用试点示范"五大主要任务",力争到2022年,5G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超高清视频核心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北斗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并力争培育4家以上新一代网络技术产业独角兽企业。
为实现以上目标,四川部署了发展新一代网络技术产业的五大重点任务,包括突破5G射频器件和天线、超高清视频摄像机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鼓励支持大众创业,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壮大市场主体;洽谈招引科技含量高、有核心竞争力的大项目、大企业;筹建5G、超高清视频等产业联盟和协会;培育与教育、医疗、交通、农业、物流等各行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
 
四川省印发《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培育方案》
 
  据悉,为构建具有四川特色"5+1"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之一的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2019年2月28日,四川省领导联系指导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机制办公室印发《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培育方案》(以下简称《培育方案》)。
  《培育方案》指出,四川省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基础好、增长较快、规模较大,产业生态日趋完善,但也存在本地领军企业带动作用有待提升,核心材料、设备、制造环节相对薄弱,创新生态和成果转化平台不够成熟等问题。四川省要抓住发展机遇,配合国家补短板工程,推动全省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
  《培育方案》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应用引领、项目支撑、产业集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生态圈,到2022年,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产业分别实现产值超1500亿元,助推电子信息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转型,支撑四川省实现"中国制造"西部高地战略。
  《培育方案》提出,要着力形成"设计业引领、制造业提升、封装测试业支撑、材料装备配套"的产业格局,建设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完整产业链;构建贯通原材料、零部件、面板制造、整机集成的新型显示产业生态圈,打造千亿级新型显示产业研发和制造基地。
  《培育方案》还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支持,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推进措施。同时,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美政府斥巨资研发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
 
  据悉,美国能源部3月18日发布公报,宣布将拨款5亿美元给美国英特尔公司和克雷公司,以共同建造美国首台可实现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的超级计算机。该超级计算机预计2021年交付,将主要用于推进科研和新发现。
  公报说,这台命名为"极光"的超级计算机将建在能源部下属阿尔贡国家实验室。"极光"系统将促进科研创新,引领新的技术能力,促进美国在全球的科研领导地位。它兼具处理传统高性能计算和人工智能的能力,将赋予科研人员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工具来解决科学问题,这些突破性的研究项目包括极端尺度的宇宙模拟、为药物反应预测寻找新途径、发现可用于制造高效有机太阳能电池的新材料等。
  美国能源部长里克·佩里当日在阿尔贡国家实验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极光"及新一代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可将高性能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用于癌症研究、气候模拟等领域,基于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的创新将对社会产生难以置信的重大影响。
  英特尔首席执行官鲍勃·斯旺表示,人工智能与高性能计算的融合不仅是解决世界重大挑战的机遇,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催化剂。
  据介绍,"极光"超级计算机将基于克雷公司新一代超算系统"沙斯塔",并采用英特尔专为融合人工智能技术和高性能计算而设计的一系列新技术。
  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也就是E级超级计算机,目前,它的研制是国际上高端信息技术创新和竞争的制高点。
 
斯坦福大学成立"以人为本"人工智能研究院
 
  据悉,美国斯坦福大学3月18日宣布成立"以人为本"人工智能研究院(简称HAI),由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科学家李飞飞和哲学教授约翰·埃切曼迪联合担任院长,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的跨学科合作,让科技以人为中心,并加强对人工智能社会影响的研究。
  斯坦福大学校长马克·泰西耶-拉维涅在研究院揭幕论坛上说,人工智能在改善人类生活方面展示了巨大潜力,但同时也带来很多潜在风险,HAI的成立旨在减少人工智能的危害,更好地利用人工智能提升人类生活质量。
  "把伦理研究纳入到人工智能研究和开发的基础中去是当务之急,"李飞飞在开幕仪式上说。她介绍,HAI的诞生来源于三个简单而有力的理念:人工智能的发展应该以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为指导;人工智能应该增强人类技能,而不是取代人类;人工智能应该更多融入人类智慧的多样性、差异性和深度。
  她说,HAI试图达成以下目标:在跨学科的研究合作方面取得突破;构建广泛汇集全球思想的论坛;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和普及;影响政策并推动改变。
  据介绍,HAI由来自斯坦福大学7个学院的约200名教职人员组成,汇集了计算机科学、神经生物学、经济学、哲学等多学科研究人员,还聘请了谷歌前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等业界专家担任顾问团队成员。
 
德国开始拍卖5G频谱
 
  据悉,德国政府3月19日正式启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频谱拍卖,多家欧洲电信运营商参与竞标。德国总理默克尔当天重申,不会将特定企业排除在德国5G网络建设之外。
  此次德国共拍卖2吉赫兹(GHz)及3.4吉赫兹至3.7吉赫兹的41个频段,参与竞标的有德国电信、德国联合互联网、英国沃达丰和西班牙电信4家公司。
  按规定,到2022年底时中标公司需要为德国98%的家庭提供5G网络服务,2024年底时5G服务覆盖主要公路和铁路路段。此外,如有其他电信运营商希望使用有关频段,中标公司有义务与其对话协商。
  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局长约亨·霍曼说,5G对工业发展至关重要,让德国迈向数字化未来成为可能。
  此次拍卖预计将持续至少3周。德国政府预计,将从拍卖中获得30亿至50亿欧元(34亿至57亿美元)收入,这笔资金将用于德国的数字化建设。
  关于是否在5G网络建设中使用华为的技术,德国总理默克尔当天在柏林说,不会简单地因为某个企业来自特定国家就将其排除在外。
  与4G相比,5G的数据传输速度更快。在频谱拍卖后,获得牌照的运营商还需建设大量新型基站,才能开始提供5G服务。
 
英国计划大力推动智能网联和自动驾驶汽车出口
 
  据悉,英国交通部3月19日发布报告说,预计到2035年英国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出口将达150亿英镑(约合199亿美元)。
  这份名为《移动未来:城市战略》的报告说,数据和物联网正在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交通领域的商业模式正发生深刻变革。因此,要加大实验力度、鼓励数据分享和利用,打造英国在零排放汽车、车联网、自动驾驶汽车等领域的创新优势。
  报告指出,英国要继续保持在零排放汽车设计和制造的最前沿。到2040年,英国应实现所有新生产的小汽车和厢式货车零排放。
  报告还认为,交通领域的转变将带来巨大机会,包括带来新的高质量工作、新投资以及提高国家生产力。英国也将从不断增长的市场中获取更清洁、安全、高效的交通运输环境。
 
产业互联网是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支撑
 
经济参考报日前发表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文章表示,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已经发生,新技术供给相当活跃,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运营、维护、交通、物流、能源、金融、教育、健康、文化、旅游、应急、政府管理等多个领域深度应用与广泛渗透,对创新与升级带来深刻影响。
  文章表示,中国是产业大国,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已经实现了对发达国家在产品规模与数量上的“一次追赶”,但在质量、技术、效率、竞争力、品牌、基础知识和能力等方面仍需“二次追赶”。产业发展还存在结构不合理、质量效益欠佳、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环境约束紧、供应链不协调、要素成本持续上升、产业安全形势严峻、某些地区产业空心化等突出问题。同时,一个日益复杂、迅速变化、不确定性大增的世界已经来临,市场需求千变万化,消费热点不断转移,需求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化以及空间分布的广泛性,已使得传统企业面临更大压力更多挑战。传统的技术、商业模式、产品与组织形态越来越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
  中国若想在未来全球竞争中胜出,各次产业、各类企业需要更广泛地连接市场、感知变化,更快速地反映需求,提供更适宜更优质更安全更绿色的产品与服务,在技术、产品、服务、模式、组织等方面持续创新,不断推进产品升级、服务升级、技术升级、流程升级、管理升级、运营升级与模式升级。而基于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产业互联网为中国产业应对挑战、解决问题、把握新科技趋势、推进升级找到了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
  发展产业互联网意义十分重大
  文章称,产业互联网是一种运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下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企业内的人、物(如机器、设备、产品)、服务以及企业间、企业与用户间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资源与要素协同的一种全新产业发展范式,它既是新生产方式、组织方式、运营方式,也是一种新的基础设施,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的产物。
  构建强大、智能、安全的产业互联网,有利于推动中国的产业升级。产业互联网使企业能够统揽全局,畅通供应链,打通上下游,做大生态圈,降低生产流通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实现个性化智能定制。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对价值链不同环节、生产体系与组织方式、产业链条、企业与产业间合作等进行全方位赋能,推动产业效率变革,可以实质性推动各次产业互联互通,农业、工业与流通、交通、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等互动,推动硬件、物理基础设施与软件、数字化基础设施等一体化发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提升产业生态体系复杂性、韧性、灵活性与市场反应能力。
  有利于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围绕产品与服务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产业互联网赋能企业检验检测体系,根据先行指标判断产品与设备的运行状态,预防故障的发生。能够实现产品自动检测、全程追溯与可视,实现智能质检。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有利于产业创新。产业互联网能够推动企业、产业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国家战略、市场需求、未来方向等,更高效地开展仿制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颠覆式创新,推动企业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国家创新系统构建,推动政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创新生态体系建设。
  有利于组织变革。产业互联网能够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传统生产方式,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推动企业业务重组、业务外包、联盟、供应链合作等,实现大范围的智能生产、柔性生产、精益生产、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等。
  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网民大国,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传统产业市场与最大的新兴经济体。尽管中国的消费者互联网发展迅速,但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尚处起步阶段。农业、工业和许多服务部门的数字化程度并不高,数字化工厂的比例仅为欧美的一半左右。装备设备的智能化远低于欧美,数据分析还处于追赶阶段,产业互联网平台更多侧重于应用。这种状况表明,无论是消费互联网还是产业互联网在中国均有极为广阔发展前景。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产业互联网的推进,将催生万亿美元的市场,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全新的动力。
  从战略高度加快推动产业互联网发展
  文章认为,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应当放在世界新产业革命大潮中来谋划,从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来重点推进。在继续保持消费互联网领先的同时,中国要发力加快推进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的产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工业农业、商贸流通、科教文卫等领域与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支持互联网企业、信息通讯技术企业赋能传统产业传统企业;推进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打造数字化基础设施与“产业大脑”;推进传统产业群体广泛应用数字化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商业模式,提高生产流通与服务效率,降低生产流通及服务成本,增强市场反应力。支持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针对大量企业数字化程度较低的状况,推动其完成数字化“补课”。推动“互联网+智能+农业”、“互联网+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物流”、“互联网+智能+交通”、“互联网+智能+健康”、“互联网+智能+教育”、“互联网+智能+能源”、“互联网+智能+应急”、“互联网+智能+中小企业”等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集成,助力中国迈入万物智联新时代。
 
企业信息员园地
 
同煤晋华宫矿:加强辅助运输管理保障矿井安全运输
 
特约信息员:赵志忠
  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晋华宫矿强化辅助运输管理,从安全教育、基础设施、环节管控、制度执行、考核落实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矿井安全运输。
  这个矿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全国煤矿企业各类运输安全事故,汲取教训,提升安全意识;加强学习《煤矿安全规程》、《运输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和《应知应会》等相关专业知识,对照标准,干标准活儿。强化专项检查,每周确定定专项检查内容,重点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安全性以及运输作业过程中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进行“三定”,明确整改期限,实行动态监管、跟踪落实,做到隐患问题闭合管理。
  这个矿不断优化和简化辅助运输环节,进一步完善斜巷安全设施建设,建立调度绞车、无轨胶轮车、电机车等车辆管理台账,明确包机(车)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日常运行管控。加大准备面和撤退面的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型、大型物料装车、捆绑和链接等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立即要求停止作业,现场整改处理。同时按照“四检制”、“包机制”相关要求和标准,定期对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开展检验检测和技术分析,进一步规范岗位工操作行为和运输标准,确保矿井安全运输。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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