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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7期

部委决策

六部委规范地方举债融资

  5月3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通知》提出六方面举措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包括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时有发生,局部风险不容忽视。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抓紧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级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结合2016年开展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统计情况,尽快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市县政府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
  负责人表示,上述工作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市县政府,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提请省级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等;金融机构为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担保。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等。
  《通知》允许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可能设立或参股担保公司(含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构建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地方政府依法在出资范围内对担保公司承担责任。

上交所将抑制上市公司"脱实向虚"的不良倾向

  上交所5月4日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整体分析报告指出,2017年4月30日,沪市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顺利收官,1264家上市公司均已按期对外披露2016年年报。总体上看,有七大方面的积极特征:蓝筹主板市场的优势地位依旧明显;实体类上市公司业绩整体改善;战略新兴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服务消费行业呈现快速增长;并购重组助推效应得到强化;投资者回报继续保持高位水平;公司成本费用减负初见成效。同时,也需要注意,上市公司作为实体经济的主力部队,仍然存在一些不平衡的因素,需要在持续改革中予以解决: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发展不平衡;金融与非金融企业利润贡献和发展速度不平衡;国有民营企业经济增长不平衡;不同公司财务质量和经营风险不平衡。
  报告并提出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监管上,继续全面加强一线监管,整治市场乱象,抑制上市公司"脱实向虚"的不良倾向。第一,巩固整治市场乱象的成果。从严监管概念炒作、"忽悠式"重组、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等市场乱象,继续完善高送转、股东减持、权益变动等相关配套制度。第二,持续推进全方位、实质性监管。要从公司、中介、交易、会员等各方面,全面强化一线监管。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切实强化公司责任意识,让中介机构承担起"看门人"的责任,净化市场环境,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第三,实施穿透式监管,防止金融风险向实体经济传导。对杠杆增持、举牌等行为,强化出资方、资金来源、杠杆水平等方面的穿透式披露,在揭示风险的同时,也避免违规杠杆资金流入股市,防止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维护市场稳定。
二是服务上,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切实提升交易所服务上市公司的水平。第一,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吸引更多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在蓝筹主板上市。近一年来,沪市180余家新上市公司中,80%的新公司属于高端设备制造、信息技术、文化传媒等战略新兴行业。后续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作用,主动对接促进新兴制造、新兴产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支持更多新兴技术、高端制造、创新业态的企业发行上市,促进国家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第二,促进更多公司利用可转债、优先股等再融资品种发展壮大。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强化债券、优先股等各类融资方式的推广和培训服务,以助力公司多举措降低融资成本,让资本市场红利惠及广大投资者,惠及各类企业。第三,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实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化解过剩产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事后审核效率,引导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利用资本市场持续改善经营质量。

中基协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试行指引

  据悉,为规范基金中基金的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5月4日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对于非上市基金估值,《指引》指出,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对于上市基金估值,《指引》指出,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除外)投资的ETF基金,按所投资ETF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ETF联接基金投资的ETF基金,按所投资ETF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基金中基金投资的境内上市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份额净值,则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如所投资基金披露万份(百份)收益,则按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后至估值日期间(含节假日)的万份(百份)收益计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对于特殊情况处理,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以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若所投资基金与基金中基金估值频率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以所投资基金的收盘价估值的,若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果所投资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间发生分红除权、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指引》强调,基金管理人应在业务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相关估值监控程序,根据市场情况建立以上估值方法公允性的评估机制,完善相关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

保监会发布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5月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一段时期,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各种因素影响下,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存在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的问题以及金融"自我循环"和"脱实向虚"的现象。《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从风险保障、服务国家战略、创新形式、改进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十五条政策措施,旨在营造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政策环境,促进保险业持续向振兴实体经济发力、聚力,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指导意见》提出了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一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导向,充分发挥保险产品和保险资金的独特优势。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的理念,通过深化改革、支持创新、回归本源、突出主业等方式,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不同需求。三是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依法合规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商业可持续。
  《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重点政策措施。一是构筑实体经济的风险保障体系。重点发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责任保险。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出台并落地实施。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持续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二是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和引导作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各种形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25、PPP项目等。三是创新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形式。推进中国保险业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助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发展再保险和巨灾保险,推进巨灾风险证券化业务。研究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点。四是持续改进监管工作。动态审慎调整和优化比例及资本监管。研究推进差异化监管。研究建立保险资金非重大股权投资负面清单制度。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战略和导向的重大项目,并给予政策倾斜。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保险业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抓好《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工作,抓紧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系列具体政策,不断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质量和效率。

保监会发文整治市场乱象

  4月28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
  《通知》部署了八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二是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三是着力整治资金运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四是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五是着力整治销售误导,规范销售管理行为;六是着力整治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七是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八是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摸清市场风险底数。
  《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监会各相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整治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客观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尽快开展自查。
  《通知》要求,整治行动要坚持"严"字当头。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移送司法处理;要加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执法、内外勾结等行为,一律依法从严问责。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走过场、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监管部门要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梳理排查监管漏洞,尽快弥补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各保险机构要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越藏越深的违法违规问题。

5月-7月保险业将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

消息人士5月3日披露,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监会日前向各保监局及各保险机构发布通知称,计划于2017年5月至7月在保险业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
  此次专项排查行动将摸清风险底数,稳妥化解风险。根据相关部署,将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人群的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保险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排查。
  根据保监会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要找准排查重点:针对保险从业人员从事非法集资的主导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内部管控、人员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针对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基层机构高管、销售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社会兼职、代销理财产品的情况;针对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被利用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关键业务环节风险管控情况,并主动排查监测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虚假宣传、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情况。
  其次,保监会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业务结构、风险特点,细化排查措施,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力量,采取业务财务数据监测分析、内部审计、客户投诉、公众举报、舆情监测、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扩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发现渠道,确保排查效果。
  同时,既要紧盯社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风险突出的传统领域,又要密切关注新型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摸清保险业面临的非法集资风险。深入排查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是否涉及参与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房地产、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等社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密切关注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手法,主动排查是否存在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利用上述手法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把握风险防范化解的主动权。
  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和后续风险处置,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建立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具体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采取警示约谈、督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不搞“一刀切”。要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风险,敢于碰硬、敢于揭盖、果断出手,有序处置一批风险点,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整个行业风险。对风险处置中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有充分的预计和应对预案,防止风险蔓延,确保总体可控。在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的同时,要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保监会还强调,要加强专项排查活动与长效风险排查机制的衔接。各保险机构要坚持常规风险排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坚持定期开展常规风险排查、及时启动非法集资案件专项风险排查的同时,以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为契机,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7月1日起全国实施

  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5月2日联合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宣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这标志着,此前仅在试点城市推出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将向全国开放。此前,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地区为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
  《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那么,究竟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据了解,符合上述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
  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是介于基本医保和纯商业保险之间的一种政策性产品。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的全面铺开,也折射出由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保所构成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初现端倪。

两部门出台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5月3日公布"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通知"指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通知"说,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在试点地区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对其中办理注销清算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额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销清算之日起36个月内抵扣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通知"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试点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试点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试点政策。
  "通知"所称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质检总局要求坚决淘汰“地条钢” 等落后产能
  
据悉,质检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淘汰“地条钢”落后产能、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
  通知提到,在国务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全面督查和违规企业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通知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企业的生产工艺、炼钢和轧钢设备务必检查到位,对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获证企业,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对被举报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情况的获证企业,要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在组织对企业的调查和排查工作中,要配备行业和技术专家,对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难以研判的,可以协调热轧钢筋审查部组织专家论证;相关调查和排查工作要做好记录、笔录。
  通知指出,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中心任务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既要抓好专项检查工作,又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要注意联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监管合力,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报当地党委和政府。
  通知明确,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全面排查,并向质检总局报送工作总结,总结中要逐家说明企业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质检总局将根据各省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落实质检总局要求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国家发改委部署煤炭去产能稳供应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落地见效,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统筹做好煤炭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当前煤炭供需和去产能的新变化新特点,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去产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另一方面要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炭稳定供应。当前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去产能。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胜劣汰退出落后产能。
  二是坚持在确保安全和减量置换的前提下有效释放先进产能。任何释放产能的措施,都必须以安全生产和减量置换为前提。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要组织开展好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情况调研督导,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必要惩戒,督促产运需各方更大范围、更高比例签约履约。
  四是科学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供需实际,科学把握去产能的时序和节奏。要重点去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以及其他落后产能煤矿。
  五是大力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要按照"谁调峰、谁受益"的原则,建立调峰机组激励机制。抓紧启动清洁能源现货交易试点,逐步增加交易规模,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辅助服务交易规则。
  六是以更大力度和更配套的措施促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煤电联营,深入推进煤电一体化、煤焦一体化、煤化一体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不同煤种、不同规模、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的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形成若干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七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要求。督促煤炭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坚决禁止增加安全风险的超能力生产,坚决禁止增加安全隐患的超层越界生产。
  八是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履行中长期合同、严控劣质煤进口、实施减量置换、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各地要引导煤炭企业恪守诚信,对严重失信行为,有关部门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财政部部署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

  5月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部署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七项重点任务,包括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9月30日前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等。
  重点任务具体为: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各省(区、市)及兵团要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师)和公立医院,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备案。国家将对各省(区、市)及兵团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四)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全部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启动改革的城市,地市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党委、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目标和问题双导向,制订任务明确、路线清晰、措施有力、分工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改革举措指向明确、实用管用、解决问题。实施方案印发后,于7月31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五)巩固完善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区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六)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市)经验,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七)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各省(区)分别确定1个城市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各直辖市分别确定1个区(县)开展省级示范工作。除安徽、福建、江苏、青海4省外,各省(区)及兵团分别推荐1个县(市、师)作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候选县(市、师)。省级示范城市、国家级示范候选县(市、师)和直辖市示范县(区)名单经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于5月15日前报国务院医改办。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确定若干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市、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树立改革样板,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各地要创造条件支持示范地区加大改革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财政部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级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国务院医改办对有时间节点和指标要求的改革任务建立《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台账》,各省(区、市)及兵团医改办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进展。国务院医改办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按月通报各地进展,对工作滞后、延迟改革的城市进行约谈。此外,各地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改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问责追责。

国土部五方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5月5日,国土部印发《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提出将对部门衔接、政策执行、办事效率、登记能力、历史遗留等五方面工作全面排查,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
  《通知》要求,重点对五方面工作展开全面排查。一是部门衔接方面。是否存在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原登记资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关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共享,存量数据未有效整合,导致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几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二是政策执行方面。是否存在对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要求不明确,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三是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业务流程复杂、办理速度慢、办证效率低,导致群众登记申请被大量积压的问题。四是登记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于交易频繁,工作人员不足,办事场所局限,登记机构现有办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要问题。五是历史遗留方面。是否存在房屋已经颁发所有权证,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超出批准范围,导致房屋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并向社会公示。二是系统梳理划拨土地上房屋建设及转让政策规定,明确标准和办理流程,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登记。三是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法规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增加或扩大办事场所,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服务效能。五是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列出问题清单,提请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政策要闻

▲国务院部署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提升服务能力。
  会议指出,普惠金融事关发展和公平,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就业。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脱贫攻坚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普惠金融事业部,可以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有效支持,防止脱实向虚。会议明确,大型商业银行2017年内要完成普惠金融事业部设立,成为发展普惠金融的骨干力量。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采取专门的信贷评审、风险管理、资源保障、绩效考核等机制,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要完善税收优惠、风险补偿、差异化监管等措施,并与促进"双创"等政策相衔接,发挥财政担保体系对发展普惠金融的支持作用,合理提高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业务不良贷款容忍度,对普惠金融业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在货币信贷政策方面给予一定激励,支持商业银行完善服务网络。各项措施协同发力,用普惠便捷的金融服务促进就业扩大、经济升级和民生改善。

  ▲国务院确定支持社会办医和健康旅游发展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社会办医和健康旅游发展的措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会议认为,瞄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推进医疗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医疗服务,是深化医改、补上短板、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一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省市连锁经营。吸引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二要对社会办医实行一站受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连锁经营医疗机构可由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医师区域注册,促进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三要围绕提高社会办医服务质量,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租借执业证照开业、承包科室、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会议提出,要促进健康、旅游、养老等深度融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开发高端医疗、中医保健、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健康旅游市场。

▲证监会就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征求意见

  日前,证监会就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4月2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证监会此前已成立了创新创业公司债专项试点小组,统筹推动创新创业债试点,在深入推动试点的基础上,证监会制定了这一指导意见,明确以下事项:创新创业债属于公司债券的子类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发行主体范围包括:创新创业公司、募资专项投资于创新创业公司的公司制创投基金和创投企业。此外,创新创业公司债配套机制包括专项审核、绿色通道、统一标识等,并且允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创业公司债设置转股条款。

▲保监会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据悉,为推动保险业全国性社团组织(简称"社团组织")做好巡视和审计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保监会5月3日发布了相关通知,旨在加强保险业全国性社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保监会指出,社团组织开展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社团组织章程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则,明确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方式,建立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其次,社团组织要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完善选举、表决办法,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议事表决程序和表决形式,充分尊重会员(代表)的表决权。
  第三,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按年度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捐赠情况、运行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等涉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发生与社团组织有关且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时,社团组织应及时向保监会报告并进行回应。
  保监会还表示,社团组织应建立完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接受监事会(监事)监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计和公开工作,接受会员监督。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明确审批权限。完善经费管理,规范费用支出,建立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招待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中国7月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

  据悉,财政部与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通知》指出,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相关货物具体范围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两部委明确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税享50%优惠

  据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通知,物流企业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服务的专业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存储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通知明确,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非物流企业的内部仓库,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减免的税款,在纳税人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

▲国土资源部再出"用地扶贫"新政策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定贫困县扩展到省定贫困县,这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使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
  通知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各地要加强对增减挂钩项目和节余指标流转的监管,规范节余指标流转交易,同时综合考虑区域发展实际,搭建平台,牵线搭桥,为贫困地区节余指标流转创造条件;在编制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时,应实行增量和存量用地统筹联动,适当减少节余指标流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安排,经营性用地尽量要求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以提高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省(区、市)在执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流转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等因素,做好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与《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等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把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范围流转使用工作情况作为督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动态跟踪复垦还耕、地籍调查变更、信息备案及上图入库等情况,督促各地用好用足政策,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国土资源部公布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

  5月2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公布《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通过创新申请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国土资源部指出,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做好资料移交才能支撑高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各地要严格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和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采取加快移交资料、规范申请资料、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压缩工作时限,能够通过信息互通共享取得的材料不能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要务实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推出一站式办理、同城通办、绿色通道等多种服务举措。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在实施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过程中,要以稳定和保护产权为基本原则,处理好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平衡关系,在完成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5月4日,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等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目标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巩固保持超高层房屋建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大体量坝体、超长距离海上大桥、核电站等领域的国际技术领先地位。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应用 BIM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到2020 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 50%,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规划要求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住宅。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逐步推广智能建筑。此外,还要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升绿色建筑品质。

  ▲保健食品监管新规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落实国家将保健食品纳入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管理的要求,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健食品基本定位,提出保健食品是区别于药品和普通食品的一类特殊食品,包括补充正常膳食营养素供给不足的膳食补充剂和声称具有促进人体健康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食用量和食用方法、适宜和不适宜人群,不能替代正常膳食、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替代药物。
  意见稿明确要求严格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广告管理,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应当与注册证书或备案信息的内容一致。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客观反映产品功能信息,避免标签说明书误导宣传。同时,加大广告监督和处罚力度,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应重点提示"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此外,意见稿还要求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市售产品的抽检监测,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工信部要求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5月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地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尽快建立健全食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切实消除影响食盐安全的各类隐患。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各地区要重点针对辖区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严查食盐生产原料来源和食盐生产环境,严格执行食盐生产工艺标准和卫生标准。对生产质量不合格食盐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责令整改,依法从重处罚。三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食盐产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盐产品质量安全。

  ▲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提高到450元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由2016年的420元提高到450元,将持续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力争2017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完善大病保险,助力脱贫攻坚。并将强化管理监控,加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风险应对。
  通知说,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国资改革

国办发文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5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2017年年底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意见》要求,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分层有序实施、做好相互衔接,全面推动依法治企,有序推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

天津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5月2日,天津国资委发布"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本意见适用于:一是现有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需引入员工持股的;二是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同步引入员工持股的;三是国有企业与外部非公有资本共同出资新设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同步引入员工持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相关规定。
  意见规定,天津市管企业所属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市管企业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区国资监管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区国资委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各单位筛选上报的员工持股试点原则上不超过1户。各相关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初步审核后的所属企业申报试点材料报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通过比选确定5-10户试点企业。

劳动用工

印孚瑟斯今后两年将招募1万名美国人

  据悉,印度信息技术(IT)服务公司印孚瑟斯(Infosys)首席执行官史维学(Vishal Sikka)5月2日说,计划今后两年招募1万名美国人。由此该公司将成为美国签证政策整改最大输家之一。
白宫正努力推动企业为美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两周前,特朗普(Trump)政府宣布对H-1B签证计划展开重新评估,以遏制印孚瑟斯等企业对低成本劳工的大量引入。
  4月份,美国官员宣布对H-1B签证分配情况展开重新评估时,印孚瑟斯是被专门提及的公司之一。白宫坚称,印度IT服务公司付给那些被引入美国的员工的薪水,比付给美国员工的薪水低。
  据称,印度企业用大量申请冲击签证系统,因此在签证抽签中拥有最大的获胜机会。美国用抽签制来分配每年提供的8.5万份H1-B签证。整理申请数据的网站MyVisaJobs.com称,印孚瑟斯去年提交了逾2.5万份签证申请,比其他任何公司都多。
该网站称,去年印孚瑟斯为其H-1B申请者提供的年薪平均为81705美元。但这一数字仍低于靠H-1B签证填补工程师人才缺口的美国顶尖高科技企业支付的薪资。去年,谷歌(Google)和微软(Microsoft)均为其申请H1-B签证的员工提供平均13万美元的年薪。

节能减排

14部门联合发布《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5月4日,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整体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将达到3万亿元。
  同时,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废物排放明显减少。城镇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共生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实现有效衔接。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13%;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林业剩余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国家重点支持100家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在30%的地级以上城市建设再生资源在线回收平台,再生资源、产业废弃物年在线交易规模超过5000亿元。
  在价格和税费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推行供热按用热计量收费。全面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完善鼓励煤矸石、垃圾和沼气发电的价格政策。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提高收缴率。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征税范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同时,创新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方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探索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引入PPP模式,通过PPP和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循环经济,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各类绿色产业基金。

天津严查"小散乱污"企业  

  据悉,为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天津市日前发布《关于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多个区县开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将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整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相关工作将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了解,天津市在对全市前期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先全部停产的基础上,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加强监管一批的原则,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逐一整治,关停取缔和治理改造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余收尾在10月底前全部到位。
  各个区县也据此出台开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以天津市北辰区为例,专项行动由环保局、区工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开展。截至目前北辰区相关部门将对先期摸底排查的1250余家企业进行取缔,今后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将更多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纳入取缔范围。

河北省发布节能"十三五"规划

  据悉,为确保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将本着"强化双控、倒逼转型,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培育市场、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原则,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根据规划,河北省节能约束性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785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7%;2017年比2012年削减煤炭消费4000万吨,"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
  其中,在工业领域,河北省将创建10家绿色工业园区和100家绿色工厂,建设100个能源管控中心。突出抓好100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手段促进工业提效降耗。建设智能化电网和电能管理服务平台等。
  在交通运输领域,以优化交通方式、提高运输工具能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重点,加快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包括着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到2020年,河北省铁路营业里程力争突破8500公里。
  在农业农村领域,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农机、农产品加工设备等,大力发展节能农用装备和设施。到2020年,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实现化肥使用总量零增长。
  而在建筑领域,到2020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河北省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50%;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比2015年预期下降15%;城镇公共建筑能耗降低5%。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达到100万平方米。
  此外,"十三五"时期,河北省还将实施八大重点节能工程:燃煤压减替代工程、锅(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变压器)节能工程、智慧节能工程、节能产品推广工程、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河北要求9月底前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全部供应国六汽柴油

  近日,河北省商务厅出台《强力推进商务系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将以加快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推进油品质量升级。9月底前,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及定州、辛集市)区域内加油站点,要加快完成库存油品置换步伐,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部按时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
  其中,6月底前,河北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加油站(点)均须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严禁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的企业向传输通道城市区域内加油站点供应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严禁传输通道城市区域内加油站点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方案要求,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及车用尿素的加油站点,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直至撤销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除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外,方案还明确,强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监管,严禁组装、出售、露天拆解报废车辆,严禁回收网点拆解报废车辆,不得拒收交售的报废车辆。提升重点园区功能,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对园区内影响城市环境较大的企业,制定关停改造或转型发展相关方案。

自主创新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发布

  据悉,为明确"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推动先进制造技术领域创新能力提升,科技部5月2日发布《"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指出,按照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和战略布局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先进制造领域重点从"系统集成、智能装备、制造基础和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四个层面,围绕13个主要方向开展重点任务部署,包括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新型电子制造关键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智能装备与先进工艺、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工业传感器、智能工厂、网络协同制造、绿色制造、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示范工程等。

科技部发布《"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

  据悉,科技部4月27日正式发布《"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到2020年,我国将重点突破一批生物技术前沿成果,用生物技术推动医药、农业、资源、环保等领域发展。
  《规划》指出,生物技术作为重点发展的高新科技,到2020年,基础研究取得重大前沿成果,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抢占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生物技术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将超过4%。在应用领域,将引领传统行业的绿色转型升级。
  在推动生物技术成果转化上,将加快生物技术专业化高新区建设,到2020年,打造10-20个产值过100亿的生物医药专业园区及5-10个产值过100亿的生物制造专业园区。

专家论坛

中国如何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FT中文网专栏作家沈建光5月3日撰文指出,中国去杠杆与供给侧改革迎来了很好的机遇期,中国需坚持这一基调,拨出累积多年的高杠杆高负债毒瘤。
  近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集体学习,一行三会领导就各自领域重点问题与如何防范风险进行介绍,会议提出了进一步维护中国金融安全的六点任务,包括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处理风险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以及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在笔者看来,本次政治局会议有两点不寻常之处:一是这是十八大以来,政治局首次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主题进行集体学习,出席人员规格之高,涉及部门范围之广超出以往金融专题会议;二是会议罕见地将维护金融安全提到国家战略高度,强调维护金融安全是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凸显了中国最高决策层对金融安全的高度重视和自上而下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心。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中国金融系统到底有哪些风险值得引起中国最高决策层如此重视?上述风险是否到了危及金融安全甚至治国理政的程度?而一旦中国开启了一轮从上至下的防风险行动,能否能够取得效果,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中国金融系统到底有哪些风险?
  以往对中国金融风险的警告往往来自于海外,不仅包括IMF、BIS等国际金融机构也包括一些海外对冲基金与机构投资者。前者只是从经济理论上提供金融风险的判断依据,而后者则往往在看空的同时又采取做空策略,对中国经济与金融市场的影响更为直接。然而,对待上述警示,过去中国决策部门大多表态比较自信,不予理睬或者反驳批评作为回应,而此次会议中国高层直视问题的重要性与严峻性实属难得。
  中国面临的金融风险有哪些?在笔者看来,近年来企业杠杆率大幅攀升,影子银行规模过于庞大,信贷资金大多进入房地产与收益较低、期限较长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资产价格超出合理水平,僵尸企业、预算软约束企业扭曲银行的定价机制,民间集资与P2P等游离于监管之外,汇率政策缺乏灵活性等等都是中国金融系统潜在的风险点。
  IMF在4月19日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GFSR)中提到中国信贷快速增长使得金融稳定风险不断增加。IMF报告中提到,当前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已达到GDP的三倍以上,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敞口也有所增加。中国许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存在着严重错配,流动性风险和信贷风险处于较高水平。而在去年10月IMF的一篇《Resolving China’s Corporate Debt Problem》工作论文中,提到中国2009年-2015年间信贷平均增速高达20%,大幅超越名义GDP增速,需要防范西班牙、泰国以及日本这些信贷缺口类似经济体的前车之鉴。
  而国际清算银行BIS近年来也频频警示中国银行业风险,根据BIS在2015年9月首次提出的以私人非金融部门信贷/GDP缺口测量各国债务水平的指标来看,中国在两年前这一缺口指标便已经高达25%,超出2%-10%的正常范围,是全球最高水平。以史为鉴,BIS提出一旦一国缺口指标超过10%,随后三年,该国有2/3的概率发生“严重的银行业紧张情况”,并预测中国会在三年内发生银行业危机。
  FT首席经济评论员马丁·沃尔夫也在2016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有过激烈的观点交锋,针对吴晓灵提到的中国债务率并不严重的观点,马丁·沃尔夫之言,危机爆发前决策层往往都认为没有问题,如英国银行在遭遇300年来最严重金融危机之前也称其资产负债表表现很好,但危机往往在忽视中爆发。而在近期专栏文章《中国如何摆脱债务陷阱?》提到,中国仍然需要依靠债务快速增长才能维持经济增速,而且摆脱这个陷阱的所有方法,看上去都很艰难。
  中国如何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既然金融风险近年来一直都存在,但为何中国并未出现教科书中的危机并未如期而至,是什么独特之处挑战了传统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中国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3月20日发表的央行工作论文《中国稳健货币政策的实践经验与货币政策理论的国际前沿》对转型中的中国货币政策经验进行了梳理,其中提到不少有益观点。在笔者看来,文中提到的诸多中国创新的货币政策实践操作,或许与中国并未出现预期中的金融危机联系紧密,具体包括:
  一是中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多重性。与大多数国家单一通胀目标制或者就业与通胀双目标制不同,中国货币政策包含价格稳定、促进经济增长、促进就业、保持国际收支大体平衡、金融改革和开放、发展金融市场六大目标。而根据以往经验,中国货币政策目标在操作中的权重也会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有一定的灵活性。比如金融危机之时,由于担忧经济增长与失业,中国央行便出手很快,但美联储并未对雷曼进行救助,推倒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之后,后期救助成本显著增加,甚至量化宽松,零下限等金融创新纷纷而至且传染至其他国家,直至今日,全球经济也未恢复到危机之前,全球货币政策仍大多处于从非常态之中。
  二是并未默守“不可能三角”理论。不可能三角理论讲述的是一国央行不能同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汇率稳定这三个宏观经济目标。而根据过去中国的金融实践,中国大多数时候并未选择不可能三角的角点解,而是通过资本项目有限开放、汇率有管理浮动和货币政策一定程度上自主独立的中间状态的选择指导中国实践,避免了资本大规模流动对经济的冲击。此外,金融危机以来的经验又显示三元悖论逐步向二元悖论转化,即不论采用何种汇率制度,资本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独立性都不可兼得。这也说明,理论总是不断完善的,实践的发展往往领先于理论,一味默守书本理论,有时并不明智。
  三是创新货币政策框架转型。在计划经济初期,中国大多应用数量型工具,而伴随着市场改革的深化,微观主体自主决策能力的增强,数量型直接调控需要向市场化、价格型间接调控转变。但结合中国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央行创新使用了SLF、MLF、PLS等流动性工具,一方面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利率走廊(SLF为利率走廊上限)与中期指引(MLF是主要的中期政策利率)的尝试作为过渡,同时培育国债市场等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引导中国货币政策框架逐步向价格型调控转型。
  四是协调推进利率、汇率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以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目标。与大多数国家明显先后次序的完成利率、汇率改革以及资本项目开放不同,中国央行在上述改革方面提出了协调推进的方式。同时,中国央行强调,即使是资本项目可兑换,也是有管理的可兑换,特别是对反恐、反洗钱、反避税天堂等方面,是拥有严格监控的。此外,央行表示可以对短期资本流动和外债进行宏观审慎管理,甚至在应急情况下临时性外汇管制措施,这些也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盛行的华盛顿共识有很大的出入。而危机的出现也让国际社会对华盛顿共识开始反思。
  综上表明,中国在金融实践操作方面确实有不同于传统理论之处,甚至近年来中国的发展表明,中国实践的创新操作很多情况下是领先理论发展的,这使得中国的政策往往灵活性更强,或许也可以为中国并未出现预期中的金融危机提供一个解释。
  当然,这种观点往往会被质疑为自我吹捧,但结合笔者在海外的经历来看,中国央行的实践操作其实也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赞许。笔者曾经在欧洲央行工作,当时时任欧央行行长的特里谢便从不掩饰自己对中国央行及行长周小川的赞美之词。其实,中国经济过去四十年避免了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就说明中国的宏观金融管理是有独特的地方。
  现在是化解金融风险的良机
  更重要的质疑是,虽然中国通过政策创新避免了短期内的危机爆发,但只是将问题推后,如果情况得不到改善,可能会有更大的危机与风险,而这也恰恰是笔者的担忧。但好在此次政治局会议显示了中国自上而下对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重视,诸多防范房地产泡沫、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举措都在持续推进,且防风险不仅集中在一行三会,更涉及到多个部门政策配合,有助于让这一最高决策层基调落实。
同时,考虑今年以来的经济内外部环境有所转好,内部一季度经济增长好于预期,实现了开门红,稳增长压力减小。外部方面出口一转去年的颓势,出现了大幅增长;四月中国首脑会晤后,美国总统特朗普一改此前对华咄咄逼人的态势。此外,美元走强压力也在减弱,中国资金大规模流出态势也出现逆转。
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去杠杆与供给侧改革其实迎来了很好的机遇期,如果能够坚持这一基调,即便承受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放缓的阵痛,在可承受范围内,为中国拨出累积多年的高杠杆高负债的毒瘤,有助于为19大后的中国经济更健康的发展奠定基础。

去杠杆的标本兼治之策

近年来中国债务杠杆率引起关注,主要表现在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较高,且增长迅速;在非金融企业中,国有企业杠杆率较高,产能过剩行业杠杆率较高。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杠杆率近年来上升也较快。此外,金融业杠杆率上升的事实及潜在的风险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财经》杂志5月2日发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文章表示,从宏观上看,高杠杆率是在经济潜在增长率下滑的背景下政府过度刺激经济的结果;从微观上看,公司治理弱化、监管不到位、预算软约束等是企业、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杠杆率高的主要原因。
  因此,在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的同时,应淡化经济增长的目标。微观上,加强公司治理、规范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优化金融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才是去杠杆的有效措施,才可能从根本上有效化解高杠杆率的债务风险。对金融业的高杠杆,从策略上,要有序去杠杆,既要避免暴力去杠杆和缩表引发“债务-通缩”风险,又应在宏观政策和监管上保持对金融机构去杠杆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去杠杆。
  中国杠杆率状况
  文章介绍,近年来中国杠杆率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尽管数据口径存在差异,但杠杆率增速较快、债务负担日益沉重已成社会各界共识。从宏观视角看,中国整体杠杆率不高,但上升速度较快。截至2016年二季度,中国实体经济部门(政府+非金融企业+居民)杠杆率为254.9%,在BIS(国际清算行)统计的42个样本国家中仅处于中等水平,远低于同期发达经济体的281.4%,仅分别比全部样本和G20国家平均水平略高7.6个和7.7个百分点。但中国总体杠杆率从2008年以来由148.3%迅速上升至2015年的254.8%,已高于全部样本、新兴经济体和美国总体杠杆率水平。
  中国杠杆率主要集中在非金融企业部门。尤其是2008年以来,随着信贷规模的扩张,非金融部门杠杆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由2008年的98.6%迅速上升至2015年的170.8%。而且目前在全部样本中已是第四高,仅次于卢森堡的343.3%、爱尔兰的267.2%和香港的213.8%,但这三个经济体都是全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杠杆率一直以来就很高,不能作为可比的参照系。
  政府部门杠杆率总体稳健,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2008年以来政府部门杠杆率增长平稳,由31.6%上升至2015年的44.4%,2015年中国政府部门杠杆率在全部样本中仅高于香港、卢森堡等15个经济体。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务和潜在风险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根据2014年最后一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规模为15.4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规模为8.6万亿元。但这些仅是显性债务。
  如果考虑城投债、各种其他隐性负债,以及融资平台以国企身份继续借款举债等问题,政府负债则极有可能超出了60%的政府债务警戒线。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设立各类专项基金、引导基金、名股实债的PPP,多层嵌套对接银行理财、信托等资金不断加杠杆。
  需要关注的和讨论相对较少的是金融业杠杆率问题。最近几年,伴随中国金融业的大发展,新兴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金融业态日益丰富,金融业的影子银行不断扩大,同时部分金融机构借短贷长,在金融市场不断加杠杆,导致金融业杠杆率快速上升。虽然没有十分确切的数据显示中国金融杠杆率状况和风险程度,但相关迹象表明金融业杠杆率上升很快,隐含的风险较非金融企业更大。
  杠杆率与金融风险的关系
  文章分析,首先,杠杆率上升速度而非杠杆率水平与危机关系更为紧密,需要高度警惕杠杆率水平在短期内的快速攀升。
  虽然杠杆率水平一度被视为系统性危机的预警指标,但国内外研究表明,有关杠杆率与金融危机的阈值关系尚无定论。事实上,杠杆率上升速度而非杠杆率水平与危机关系更为密切。
  野村证券(2013年)提出著名的“5-30”规则,即发生危机之前的5年,信贷占GDP比例一般都要上升30%以上。Reinhart & Rogoff(2011年)认为实体部门债务飙升往往是银行危机的前奏,且公共债务迅速上升与主权债务危机密切相关。
  国内类似研究表明,对包括中国在内的41个经济体所做的计量研究发现,一国杠杆率年均增速由5%提高到10%,年均经济增速将下降约0.4个百分点,系统性危机的概率将由12%跃升至40%;住户杠杆率年均变动幅度由3%升至5%,房地产危机概率将增加8.6个百分点;政府部门杠杆率变动幅度由5%升至10%,发生债务危机的概率将提高20个百分点;企业杠杆率年均变动幅度由5%扩大到10%,发生信贷危机和股市危机的概率将分别提高16.1个和9.5个百分点。
  其次,从杠杆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看,加杠杆的风险在不同杠杆率水平和不同经济周期阶段的差异较大。
  目前,中国宏观杠杆率已超过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拐点值,继续加杠杆的边际收益下降,边际风险上升。近年来全社会杠杆率以及M2/GDP的快速上升,主要反映了经济运行效率的下降而非金融深化,同时房地产等资产泡沫的不断膨胀,也增大了通胀水平系统性低估的风险。
  根据国际经验数据,中国宏观杠杆率已超过加杠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拐点值,增加单位GDP所需的增量债务不断扩大。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表明,2011年-2015年中国边际杠杆率(增量债务/增量GDP)从158.7%上升到406%,存量杠杆率从180%上升到234%,边际杠杆率上升速度超过存量杠杆率上升速度,表明债务扩张速度已快于产出扩张速度,即同样新增1%的负债,杠杆率上升速度将大于1%。
  事实上,随着要素禀赋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国经济正经历速度换挡和动力转换的转型,一方面是货币信贷扩张对经济拉动效果逐渐减弱,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不断下降,2007年-2015年,单位GDP需要的资本投入量,从3.5上升到6.7;另一方面则是大量流动性充斥于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资产泡沫将进一步加剧金融脱实向虚,增强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以上两方面归结为一点,就是在边际上,继续加杠杆的收益已小于风险。
  第三,金融业杠杆率问题容易受到忽视,而金融业过高的杠杆率与金融风险的关联更加密切。
  金融危机与金融业过高杠杆率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损失,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以及经济体进行自我恢复调整。但如果杠杆过高,那么市场上的损失对经济体以及对金融体系的打击都是巨大的。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经历了明显的去杠杆过程,尽管次级贷款本身的损失并不多,大概是6500亿美元,但是它能造成那么大的影响,原因就在于金融机构杠杆率较高。2015年中国股市出现连续螺旋式暴跌,众多投资者通过Homs进行了高杠杆投资,而正是高杠杆投资在预期改变后带来金融市场踩踏以及随后的暴跌,出现羊群效应。
  去杠杆两大策略
  文章认为,一、去杠杆要把握本质,标本兼治,着力实施破解杠杆率迅速升高的治本之策。
  关于去杠杆策略已经讨论了很多。有人认为目前居民杠杆率还不算高;有人认为可以通过发展房地产进行杠杆置换把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降下来;还有人认为,可以通过债转股实现存量去杠杆。
  这些措施在短期和中期内自然都是可选之策,能够缓解一些燃眉之急,但要看到,在长期视角中,这些办法还是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为什么非金融企业杠杆率在短期内迅速攀升,如果本质矛盾不解决,虽然杠杆置换和存量去杠杆能缓解企业财务风险,但痼疾仍在,病必复发。
  我们要看到,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金融体系是健康的,杠杆率就不可能无限制扩张。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看,根本原因也是公司治理出了问题以及监管不到位,微观上风险不断积累,最终在宏观上就导致了危机。
  从这些经验看,杠杆置换和债转股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去杠杆问题,无论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还是行政化手段来进行债转股。如果没有解决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地方政府的财税软约束不能抑制其拼命扩大债务的动力,那么任何阶段的债务下降、任何方式的去杠杆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就像病因没有得到根除,只暂时切除肿瘤一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去杠杆要把握节奏,统筹施策,稳定宏观和监管政策的市场预期,有序去杠杆,防止政策叠加导致“债务—通缩”风险诱发系统性风险,也要保持战略定力,从宏观政策和监管上保持对金融机构去杠杆的压力,防止道德风险,促使金融机构主动去杠杆。
  中央定调“去杠杆”为“三去一降一补”的重要内容、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任务以来,尤其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随着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实施,金融监管政策趋紧,特别是资管产品统一监管等政策的逐步落实,必然在相当大程度上改变近年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业务形态。
  总体看,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逐步下行是大概率事件。政策趋势当然是好的,然而在策略上还是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协调和出台节奏,有序去杠杆。应避免暴力去杠杆,还要保持对金融机构一定的去杠杆压力,防范道德风险。
  首先要认识到杠杆率的下降必然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杠杆率高企的部分体制性难题的解决是很难一蹴而就的。比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和预算软约束问题,最近从辉山乳业到山东连环债务风险的案例都充分表明,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虽在形式上已较完备,但“形似神不似”问题突出,真实的激励约束机制实际上并没有建立,或很难发挥作用。
  再比如,高杠杆率与高储蓄率下直接融资不发达密切相关,在降储蓄方面,国有企业与政府部门等广义公共部门不受约束的投资行为实际上短期内难以改变(硬币的另一面是,公共财政的建立必然也是缓慢的进程),中国的高储蓄率从结构上看是,公共部门(政府+国有企业)不断攀升,私人部门(居民+私有企业)储蓄率是相对稳定的。公共部门储蓄率不断攀升根本上是由于政府部门热衷于加大投资保增长,忽视民生、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结果。而发展股权融资也不是短期可竞之功。
  其次是若各部门协调不畅,政策叠加可能导致“债务—通缩”风险进而诱发系统性风险。Fisher(1933年)提出的“债务—通缩”理论,全面勾画了典型经济周期中的债务-通缩互动关系演变情况,从大规模去杠杆或缩表过程开始,这些政策一旦导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进而引发货币供应量下降和通货紧缩,企业资产负债表就可能进一步恶化(真实债务上升),这会导致企业进一步抛售资产,从而在债务—通缩间形成恶性循环。
  在中国当前的去杠杆过程中,如果各方面政策叠加导致用力过猛,债务下降速度很可能快于杠杆率下降速度,经济增速则可能由于信贷萎缩而下降,也即债务>杠杆率→GDP,由于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这可能引发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
  综上所述,去杠杆要有一个过程,既要避免杠杆率上升过快而引发债务流动性风险和资产泡沫,也要合理把握去杠杆的节奏,避免过快压缩信贷和投资可能引发的对经济增长的损害,避免去杠杆和缩表引发“债务-通缩”风险。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之前,需要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措施的出台,对金融市场波动保持战略定力,只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序去杠杆,同时保持对金融机构去杠杆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去杠杆。
  标本兼治之策
  文章提出,首先是淡化GDP增长目标,保持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促使市场主体主动去杠杆。
  过度刺激的短期宏观经济政策有百害而无一利,是高杠杆产生的宏观环境。在经济潜在增长率已经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过度刺激经济,必然会加剧产能过剩,固化经济结构的扭曲。
  对于中国来说,通过《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对地方政府发债进行了控制、限制,但近年来又有所放松。地方政府通过政府产业基金、政府专项基金、政府引导基金、PPP等一系列措施追求经济增长,地方政府通过这种明股实债的方式加大投资,在投资收益很低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地方政府杠杆率上升,也必然推动整个社会杠杆率的上升。由此可见,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关系这一软约束需要改革。
  同时,金融宏观调控软弱无力是杠杆率上升的重要外部环境。金融监管博弈货币调控,监管部门基于对金融机构巨大而直接的影响力,自觉或不自觉超越监管范畴,把金融发展当主业,把金融监管当副业,导致金融业自身杠杆率上升很快。而宏观经济调控令出多门,货币政策主体性和自主性不够,货币总闸门难以控制,导致近年来中国金融体系资产规模迅速扩张,股票和房地产市场等泡沫积累和破灭反覆出现。
  当前,要抑制整体社会杠杆率的上升、特别是非金融企业杠杆率的继续攀升,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是短期应对措施的首选。在经济潜在增长率下滑的背景下,债务的快速增长意味着债务中流向非生产性或低效部门的部分越来越大。尽管存量债务可以逐步重组,但在短期如果影子银行继续快速扩张,则信贷周期突然中断的风险将继续增加。因此,应切实做到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促进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高杠杆率问题主要源于社会经济深层结构性问题,需要厘清多重目标的轻重缓急,应淡化GDP增长目标。货币政策要更加稳健中性,财政政策要更加有效,在共同维护好去杠杆的宏观环境的同时,去杠杆的着力点在于推进更多结构化改革,促使非金融企业、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主动去杠杆。
  其次,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的激励相容机制,硬化地方政府财政约束。
  2016年,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划分,以及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均已正式启动。尤其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意味着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将成为历史,尽管“营改增”试点期间采取了“打标签”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的办法,但这是改革初期为不影响地方财力的过渡性安排,改革方向依然是增加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未来,地方政府缺乏主体税种、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的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
  中国改革的一条重要成功经验是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方积极性,其中,应该充分调动地方的首创精神和改革动力。因此,还应考虑授予地方政府税政权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使地方政府具备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财权与财力,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政策上,应深入研究财产税的实施路径,全面改革资源税,加快推进消费税改革,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自主发展能力。同时应发挥地方人大作用,对地方债务形成硬约束。
  第三,解决公司治理这一核心问题。
  2001年中国经济正处于通货紧缩状态,笔者曾调研是否存在资金紧缺状况时,发现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均表示缺少资金,而民营企业却不存在这个状况。民营企业的回答是,在经济形势不明朗的时候,投资等于过度冒险,因此完全依靠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实现了降杠杆,而不是借钱加杠杆。
  从企业角度看,当前国有企业行政管理模式未彻底改变,国有企业资产效益不高、活力不足,追求资产规模、加杠杆的冲动较强,这是企业部门整体偿债能力下降、杠杆率不断攀升、信用风险加大的重要原因。
  此外,企业违约风险增加的背景下,企业部门杠杆率仍然上升也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配合。一些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完善,预算软约束,获得高收益成为个人的奖金,亏损则是政府的责任,道德风险特别突出,管理和防控风险的意愿和能力不足。
  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很多商业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的时候只顾自身发展,而不考虑风险上升,根本原因是公司治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激励相容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约束。强化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机制,由“做大做强”到“瘦身健体”,尽可能退出市场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只在关键部门战略领域,进行更长期跨期安排。
  第四,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改革。
  中国金融体系的问题在于综合经营但分业监管,金融业的监管和发展问题不分开,无法解决资本的真实性问题。因为监管部门热衷于鼓励所监管机构扩大地盘,必然监管不到位,影子银行蔓延,金融业杠杆率上升。
  更为重要的是,在金融机构治理不完善、金融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金融安全网过度依赖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央行金融稳定功能被简化成付款箱,在不参与日常监管情况下参与救助,权责不对称必然导致救助处置耗时低效,兜底式“花钱买稳定”往往要付出更高代价。
  因此,要强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和改善中央银行职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实现风险监管的全覆盖。要强化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减少其他部门的干扰,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为经济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要认识到金融安全是改出来的,不是保出来的。许多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进行高杠杆投资套利,金融市场紧绷下各类意外事件往往形成不小的市场震荡,过分强调市场稳定就可能倒逼央行货币投放,在这一具有明显道德风险特征的制度格局下,影子银行资产规模必然在整体资本水平不足情况下进一步扩张,最终导致更高的杠杆率和潜在风险。
历史上,中国在治理策略上都是重债务风险处置、轻制度和约束机制建设,必然加剧了刚性兑付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金融风险的反覆滋生。因此,要引入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打破政府信用支撑的银行信用导致的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真正打破刚性兑付。

中小企业

保监会稳步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业务创新试点

  据悉,为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保监会近日批复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扩大支农支小融资业务试点规模,在试点初期50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0亿元。
  加强"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稳定就业、鼓励创业的重要内容。2015年底,保监会支持中国人保开展支农支小融资业务试点,在充分评估并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利用保险资金和保险机构网络,在提供保险服务的同时,解决"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初期试点规模50亿元。
  试点以来,中国人保创新资金运用形式,以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为载体,通过间接方式将保险资金和"三农"、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对接,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和企业经营。截至2016年末,支农支小融资已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客户5.6万户,覆盖全国27个省市,平均单笔融资规模6.3万元,融资成本低于市场水平,体现了普惠金融小额分散的特点,业务运作平稳,保险资金未发生损失。
  实践证明,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是保险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益尝试,有利于探索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引导保险资金支持"三农"和"双创";有利于发挥保险保障、资金支持以及农村扶贫数据集合等支农优势,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为保险客户提供延伸金融服务,带动农业保险、保证保险等多险种业务发展。
下一步,保监会将要求中国人保及时总结评估试点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加强风险管控,加快形成成熟业务模式,切实助力降低"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财政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据悉,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5月3日,财政部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发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经贸态势

“边境调节税”是否有违WTO规则?

近期关于美国税改的消息引发诸多关注,此前美国共和党提出的所谓边境调节税(Border-adjusted tax)也引起新的讨论,其立意旨在通过对进口产品征税而出口产品免税的方式使制造业重返美国。尽管当前边境调节税尚停留在概念阶段,具体执行方式和政策细节也尚未公布,但市场已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并讨论其合规性。
据此,FT中文网5月3日刊发署名鲁政委、李苗献、蒋冬英的联名文章,基于WTO的相关规则,提出美国共和党的“边境调节税”与WTO所允许的目的地原则“边境税调整”有着本质差异。
1、边境税调整与边境调节税概念分析
在WTO体制下,各国主要通过 “边境税调整”政策促进跨境商品的公平竞争。按照税收属地划分,边境税调整又可细分为来源地原则边境税调整和目的地原则边境税调整。其中,来源地原则边境税调整就是无论该产品是用于国内消费还是国外出口,都按生产地进行征税;目的地原则边境税调整则为:一方面,对本国用于出口的产品免征国内税,即实行出口退税;另一方面,对进口到本国的国外商品征收与本国用于国内消费的产品相同的国内税。
一般情况下,在各国国内商品税法实行同一税率且汇率完全浮动的条件下,来源地原则的边境税调整和目的地原则的边境税调整的实施效果一致,均不会扭曲各国比较优势。然而现实情况是,各国国内商品税法采用多种税率且同一商品的税率国别差异较大,同时也并不是所有经济体均采用完全浮动的汇率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目的地原则的边境税调节会更有利于各国比较优势的发挥。因此,WTO认可目的地原则的边境税调整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补贴与反补贴协议》附件1出口补贴列示清单(e)项中明确列示“政府(或政府控制的特殊机构)全部或部分免除、减免或递延工业或商业企业已付或应付的、专门与出口产品有关的直接税或社会福利费用”属于反补贴的对象范围。同时,GATT第3条第2款规定:“任何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进口至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时,不得对其直接或间接征收超过对同类国内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的任何种类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此外,缔约方不得以违反第1款所列原则的方式,对进口产品或国内产品实施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这意味着,可予出口退税的税种包括除直接税和社会福利费用之外的所有税,即间接税。
因此,WTO所允许的边境税调整,仅适用于间接税,而对企业收入或个人收入征收的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并不在边境税调整的范围内。
那么,共和党提出的“边境调节税”,是否与上文所提的“边境税调整”一致?
截止至目前,“边境调节税”尚处于提案阶段,共和党尚未披露具体的操作细则。因此,本文只能基于媒体信息,来分析共和党欲推行的“边境调节税”概念。
根据媒体的披露,共和党欲推行的“边境调节税”是按照目的地原则进行调节的,具体内容包括进口成本不得用来抵税而出口收入将免于缴税。具体而言,以A 公司为例,假定其生产并同时在国内外销售B产品200美元(其中,国内销售额为150美元,出口50美元),同时B产品生产成本为100美元(其中包括国内成本80美元和国外进口成本20美元),那么,在未进行边境税调节前,A公司需缴纳的所得税税基为100美元(=国内销售总额150美元+出口销售额50美元-国内成本80美元-国外进口成本20美元);在进行边境税调节后,用于出口的50美元就无需缴税、而与此同时进口成本20美元也不能再抵扣税款,A公司缴纳所得税税基变更为70美元(=国内销售额150美元-国内成本80美元)。
对比WTO的“边境税调整”和共和党欲提案的“边境调节税”可知,二者存在本质上的差异:WTO的“边境税调整”只调节间接税而共和党提议的“边境调节税”则是调节直接税。
2、边境调节税的合规性分析
考虑到共和党尚未公布边境调节税的具体操作细则,本文在分析边境税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其边境调节税的合规性。
当前,出口退税制度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GATT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制。
一方面,GATT1994第6条第4款、GATT1944第16条的注解基本肯定了出口退税的合规性:
第一, GATT1994第6条第4款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需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由此可知,在WTO规制下的出口退税并不构成倾销或补贴行为,成员国不能以正常的出口退税为由对其他成员国发起反倾销或反补贴诉讼。
第二,GATT1994附件9关于第16条的注释规定:“退还与所缴数量相当的关税或内地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该条款规定了不构成补贴行为的提前条件,即出口所退税额要求与其所缴关税或内地税数量相当。
另一方面,出口退税如果使用不当,也可能构成补贴。为此,《补贴与反补贴协定》附件1-3做了详细的规定:
《补贴与反补贴协定》附件1-3明确出口退税不构成补贴,但根据附件1中(g)项:“对于出口产品的生产和分销,间接税的免除或减免超过对于销售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生产和分销所征收的间接税”、(h)项:“对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货物或服务所征收的前阶段累积间接税的免除、减免或递延超过对用于生产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货物或服务所征收的前阶段累积间接税的免除、减免或递延;但是如前阶段累积间接税是对生产出口产品过程中消耗的投入物所征收的(扣除正常损耗),则即使当同类产品销售供国内消费时前阶段累积间接税不予免除、减免或递延,对出口产品征收的前阶段累积间接税也可予免除、减免或递延。”由此可知,根据WTO的规定,出口退税只要不超过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额,就不属于出口补贴;而当出口退税超过其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额时,将构成补贴行为。
结合GATT1994和《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相关内容可知,“征多少,退多少”或者“多征少退” 的出口退税操作都符合WTO行为准则,且出口退税只适用于间接税。
那么,共和党所提出的“边境调节税”是否与WTO的行为准则一致?
根据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共和党的“边境调节税”主要内容为进口成本不得用于抵扣公司所得税而出口收入免于缴纳公司所得税。根据前文可知,WTO所允许的边境税调整是间接税的调整,而所得税属于直接税,并不在当前WTO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因此,“边境调节税”对出口产品免征所得税的行为有构成补贴的嫌疑。
同时,根据GATT1994第3条第4款:“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兜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但本款的规定不应妨碍国内差别运输费用的实施,如果实施这种差别运输费用纯系基于运输工具的经济使用而与产品的国别无关。”而根据共和党推动的边境调节税,进口产品不再享受税收抵扣,这造成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的差别待遇,有悖于“国民待遇原则”。
因此,媒体所披露的“边境调节税”显然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这将招致其他经济体在WTO对其提起法律诉讼。

欧盟成员国同意反倾销立法采用"市场扭曲"标准

  据悉,欧盟成员国5月3日就修改反倾销立法达成一致立场,同意在未来反倾销调查中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再使用"替代国"做法,而采用"市场扭曲"的新概念和标准。此举被认为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是保护主义做法。
  根据当天达成的协议,在反倾销案例中,欧盟将会判断被调查国或者被调查行业是否存在"市场扭曲",在确认"扭曲事实"的基础上,参考"国际市场价格"或者具有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第三国产品价格和成本作为标准来计算倾销幅度。
  而确定某个国家或某个行业存在扭曲的参考标准包括:政府政策与影响力、国有企业比例、本土公司是否获得优惠补贴、金融机构独立性、是否充分执行破产法、公司法和财产法等。
  该协议是在欧盟委员会去年11月提出的方案基础上达成。根据欧盟规定,协议还需要欧洲议会批准通过。
  分析人士指出,欧盟成员国通过的反倾销新标准中不以出口国价格,而是以"国际价格"来计算出口产品成本是变相使用"替代国",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世贸组织规则里并不存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定义,它是由欧盟单方面提出的,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专家认为,在世界经济复苏仍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当下,欧盟若执着于升级贸易防护体系,有损欧盟法治精神和国际信誉,有损全球对多边贸易规则和体系的信心,将给国际经济秩序带来巨大破坏。

亚投行推首个印度项目

  据报道,5月3日,亚投行宣布其首个印度贷款项目获批。新开发银行也于一个月前与印度政府签订首个项目贷款协议。随着印度经济势头向好以及"一带一路"峰会的临近,印度在区域内扮演的角色及吸引的关注正在上升。
  亚投行董事会批准的这笔贷款金额为1.6亿美元,与世行联合融资,用于支持印度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的 24*7Power for All项目。该项目是印度联邦政府于2014年启动的全民供电(Power for All)五年计划的一部分。安得拉邦是被选为该计划第一批推开的邦。
亚投行官网显示,包括该项目在内,11个待批准项目中有6个位于印度。印度是仅次于中国的亚投行第二大股东,也是最早对亚投行倡议表示支持的国家之一。此前,亚投行共批准12个项目。
  而在3月底于印度举行的新开行第二届年会期间,新开行已与印度政府签订了其在印度第一个项目的贷款协议,金额高达3.5亿美元,用于支持印度中央邦(Madhya Pradesh)的区域主干道升级项目。
  该项目为新开行董事会2016年批准的7个项目之一,为项目金额最高的一个,也是惟一一个非可再生能源项目。新开行致力于在初期主要做可再生能源等环境友好型项目。不过,新开行内外对一直做此类项目的财务可持续性存有担忧。
  在亚投行、新开行的发起设立过程中,印度给予中国较大支持,不过,其对"一带一路"倡议则表现出矛盾的心理,认为其既会带来机遇,也会构成战略和经济威胁。

投资视点

北京严禁以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

  据悉,北京市发改委、农工委、规划国土委、住建委员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功能、产业和人口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禁打着特色小城镇名义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禁搞大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
  《通知》强化功能管控。严格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承接中心城功能疏解和转移,重点聚焦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体育、科技、金融、总部等领域,引导功能性活动和特色项目落户,强化镇域发展特色,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空间体系有效延伸。
  《通知》要求,坚持镇域统筹规划。编制镇域整体规划方案,将功能性特色小城镇纳入全市重点区域规划管控,严格落实本市减量规划总体要求,严格按区域功能定位审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同时,《通知》要求加强产业管控。对不符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不予批准。加快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淘汰退出和疏解转型,积极引导与首都相适应的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惠及群众的产业发展。
《通知》还要求完善决策机制。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必须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区级要加强管控,市级要加强统筹。原则上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国有经营性用地要严格落实土地招拍挂制度,集体产业用地试点探索联营联建等利用方式。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可将产业发展要求等作为用地供应前置条件,防止无序竞争,引导特色产业发展。

上海公布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

  5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318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比重降低到17%左右,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249万亩。
  规划还提出,完善优化土地储备机制,增强土地市场政府调控能力。以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在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的同时,明确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比例和商品住宅物业持有要求,进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促进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设;鼓励开发企业持有部分商业办公物业用于持续经营,促进建筑品质和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引导开发企业成为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责任主体。同时,加强土地出让规划评估工作,结合经营性用地供应逐步完善公共开放空间、公益性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城市活力,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国务院批复同意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5月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批复指出,威海是山东半岛的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和滨海旅游城市。统筹做好威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威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与青岛、烟台等城市的分工协调,发挥威海对胶东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批复提到,要根据威海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批复还指出,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宁夏推十一条举措培育省级特色小镇

  宁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自治区将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等,利用3-5年时间分批择优培育一批特色小镇。今年确定培育创建首批10个省级特色小镇,示范带动全区特色小镇的建设发展。这10个被择优选拔出的特色小镇是西夏区镇北堡镇、灵武市宁东镇、永宁县闽宁镇、惠农区红果子镇、平罗县陶乐镇、盐池县大水坑镇、同心县韦州镇、泾源县泾河源镇、中宁县石空镇、海兴开发区三河镇。
  《意见》指出,特色小镇是以特色产业为支撑和引领,具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特定文化内涵、独特景观风貌和较强聚集辐射功能的空间载体。《意见》明确了择优确定对象,分批培育创建;立足产业优势,严格准入标准;突出镇域特色,科学合理规划等11条举措,要求特色小镇建设要坚持一镇一品、一镇一业、以产建镇、产镇融合,重点聚焦文化旅游、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民俗体验、休闲旅居养老等特色产业,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小镇交流汇集。自治区鼓励各市、县(区)按照成熟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创新产业发展形态和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形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自治区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列为自治区培育对象的特色小镇,每个小镇每年给予20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优先向特色小镇倾斜。自治区将优先安排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申报国家特色小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全面完成特色小镇建设任务。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并支持各市、县(区)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行PPP模式,对符合PPP模式的特色小镇示范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将按照项目投资额度规模,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所辖范围5年内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以及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后的部分,由各县(市、区)全额安排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安徽发文支持制造强省建设

  5月2日,安徽省经信委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在支持制造强省建设中,安徽提出将支持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精品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并给予资金奖补。
  "在推动高端制造这一项,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省内研制和使用首台(套)装备的单位、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补助,单项奖补资金从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省经信委主任牛弩韬当日介绍。
  企业启用机器人,也将获得补助。按照政策,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此外,对获得"三品"示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安徽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奖补,单项奖补资金从20万元到300万元不等。
  安徽省还将通过资金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其中,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和企业领导班子给予奖补。对专精特新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奖补。对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进行奖补。以上单项奖补资金从3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具体来说,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不少于40%。
  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 皖北三市等地区奖补资金将上浮
  通知明确,安徽省将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并给予补助。
  例如,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总部新落户安徽省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政策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地方财政配套,省级政府每年拿出约100亿元扶持产业,其中制造强省'政策10条'大约25亿元,同时,强化金融和土地等要素支撑,促进更多社会资源要素向制造业集聚。"牛弩韬说。
  据介绍,安徽省将把制造业发展纳入省政府对市、县(市、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省政府每年对制造业发展综合10强县(市、区)、制造业发展增速10快县(市、区)、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进行通报。
  政策还将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有所倾斜,对上述区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奖补资金补助金额上浮20%。

云南计划3年筹资56亿元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据悉,为切实贯彻执行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发展的意见》,云南省财政厅日前提出,计划3年筹集56亿元,全力支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省财政厅提出,2017年,凡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每个给予启动资金补助1000万元。2018年,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对特色小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中期绩效考核,考核合格的,全国一流特色小镇每个给予奖补资金1亿元,全省一流特色小镇每个给予奖补资金500万元。

国务院批复同意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4月2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7年修订)》。
  批复指出,温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统筹做好温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温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批复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加强对乡镇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规划指导,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批复提到,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特朗普下令成立白宫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

  据悉,美国总统特朗普4月29日签署两项贸易行政令,决定成立白宫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并对美国现有全部贸易协定进行全面审议。
  根据白宫当天发布的行政令,白宫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的任务是维护美国工人和国内制造商的利益,并就促进经济增长、减少贸易逆差、增强美国制造业和国防工业基础向总统提供政策建议。
  白宫表示,贸易和制造业政策办公室将成为白宫与美国商务部之间的联络人,并根据总统要求承担与贸易相关的特别项目。这一办公室还将协助完善行政部门的国内采购和招聘政策,包括落实特朗普最近签署的"买美国货、雇美国人"行政令。
  根据白宫当天发布的另一项行政令,特朗普要求美国商务部长和贸易代表全面审议美国所有双边、诸边、多边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以及与美国未签自贸协定但对美存在巨大货物贸易顺差国家的贸易关系,并在180天内向总统提交相关审议报告。审议结果将为美国贸易政策和贸易谈判提供指导。
  行政令强调,美国政府有权谈判达成对美国工人、农民和国内制造商有利的新贸易协定、投资协定和贸易关系,也有权重新谈判或终止任何现有的对美国经济、国内制造商和民众不利的贸易协定、投资协定及贸易关系。

特朗普签署行政令加大海洋油气开采

  美国总统特朗普4月28日签署一项行政令,要求重新评估奥巴马政府颁布的大西洋、太平洋和北极水域钻探禁令,以加大海洋油气开采力度。
  特朗普在签署行政令时说,美国拥有丰富的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储备,但联邦政府不允许在外大陆架94%的区域进行油气勘探与生产活动,"这剥夺了我们国家数以千计的工作和数十亿美元的财富",而他签署的行政令"开启了把离岸区域开放给创造就业的能源勘探活动的进程"。
  按照这份名为"执行美国优先离岸能源战略"的行政令,美国内政部将重新评估并修改奥巴马政府制定的2017年至2022年外大陆架油气发展计划,包括取消奥巴马离任前颁布的北极部分地区永久性禁止油气钻探的禁令。美国商务部则将停止设立或扩大海洋保护区,并重新评估过去10年设立或扩大的海洋保护区。
  美国内政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美国外大陆架联邦租赁收入接近180亿美元,而2016年仅有约28亿美元。
  环保组织以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为例批评这一行政令。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世界海洋保护组织在一份声明中说,这将使"肮脏而危险"的油气开采行业扩张进入大西洋、太平洋、北极和东墨西哥湾的新区域,"是个巨大、恶劣而愚蠢的错误"。
  今年3月,特朗普曾签署一份行政令,要求重新评估奥巴马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多项政策,包括取消在公共土地新开采煤炭的短期禁令。特朗普表示,这些都是为了让美国实现能源独立,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美国众议院通过特朗普医改法案

  5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废除并取代奥巴马《平价医疗法案》的法案,投票意见按照党派阵营划分,共和党获得的票数刚好足够其最优先的法案获得支持。
  该法案以217:213的投票结果在国会众议院得到通过,同时得到通过的还有以税收抵免体系取代奥巴马补贴制度的法案等。没有任何民主党议员投票支持这个名为《美国保健法案(American Health Care Act)》的法案。
  共和党与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呼吁替代奥巴马的医改法案,国会众议院的投票结果使他们距离这个首要政策目标更近了一步。
  在5月4日该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之前,今年3月份美国国会众议院领袖曾经做过努力但遭到失败,先前版本的法案由于缺乏保守派支持而被撤回。自那以来,该法案进行了许多修改,其中包括在5年内向原先存在健康状况问题的美国人提供80亿美元资金的修订条款。
  虽然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该医保法案,但该法案并未得到国会预算办公室(CBO)的支持。CBO对原始法案的分析认为,它将在10年内使接近2400万美国人没有医疗保险,并节省3370亿美元。

特朗普说考虑拆分美国大银行

美国总统特朗普5月1日接受彭博新闻社采访时表示,他正在考虑拆分美国大银行的提议,但并未透露相关政策细节。
  特朗普说,一些人提议回到过去的监管体系,他正对此予以考虑。特朗普指的是美国1933年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案要求美国金融机构将传统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
  在金融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的思潮影响下,《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大部分条款于1999年被废止。一些人认为这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呼吁重新回到上世纪30年代更为严格的银行监管模式。
  特朗普曾在竞选期间提出要复兴21世纪版本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科恩和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也对此表示支持,但他们从未透露任何政策细节。
  白宫发言人斯派塞当天表示,特朗普只是重申其对现代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支持,目前并未到宣布任何政策细节的时候。

美财政部研究发行超长期国债可能性

  据报道,美国财政部5月3日发表声明称,该部门正在研究发行30年以上超长期国债的可能性。
  声明说,为实现以最低成本为美国政府融资的目标,财政部继续与市场人士广泛会面来评估发行超长期国债的成本与收益。在完成内部评估后,财政部将发布有关发行超长期国债可能性的最新消息。
  美国财政部还表示,自3月15日美国联邦政府债务达到法定上限后,财政部已采取非常规措施以避免联邦政府债务违约。财政部敦促美国国会尽快提高政府债务上限。
  美国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下属相关借贷顾问委员会当天向美国财政部长致信,称目前并无证据显示美国市场对超长期国债需求强劲。
  目前美国财政部发行2年期至30年期不等的美国国债,但长期国债只发行10年期和30年期两种。美国财政部长姆努钦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行超长期国债对帮助美国政府融资很有意义。

美联储维持联邦基金利率不变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5月3日在结束货币政策例会后发表声明,宣布维持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0.75%至1%的水平不变,符合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声明对经济前景判断比较乐观,暗示美联储暂时不会改变今年的加息节奏。
  声明说,尽管3月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但就业增长保持稳健,失业率下降;家庭消费增长温和,但支持消费继续增长的基本面仍比较稳固;通胀率近期也已接近美联储2%的目标。
  声明说,一季度经济增速放缓很可能是暂时的,预计经济有望保持温和增长势头。美联储认为目前经济面临的短期风险大致平衡。
  分析人士指出,美联储声明对经济前景的判断比较乐观,暗示美联储暂时不会改变今年再加息两次的节奏。市场人士预计美联储在6月加息的概率将大幅提高。美联储预计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下一次货币政策例会。
  美联储副主席费希尔近期表示,美国一季度经济疲软可能只是暂时的,他预计未来几个季度美国经济增速将加快。他表示,美联储暂时不会改变今年的加息步伐,预计今年内还有两次加息。
  美联储今年3月宣布加息25个基点,这是金融危机以来美联储第三次加息。美联储官员还释放信号,考虑在今年晚些时候开始缩减资产负债表,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

欧盟27国达成与英国"脱欧"谈判指导方针

  据报道,欧盟4月29日举行除英国之外的27国领导人会议,商谈英国"脱欧"谈判问题。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27国就与英国进行"脱欧"谈判的指导方针达成一致。
  图斯克强调,欧盟将采取分阶段谈判的办法,这意味着在协商未来欧盟与英国的关系之前,双方首先要在公民权利、财政和边界等问题的谈判上取得进展。
  根据欧盟公布的文本,指导方针确定了欧盟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即关于退出欧盟的条款)下与英国进行"脱欧"谈判的框架,以及欧盟在整个谈判中将采取的立场和原则。指导方针还强调了保持单一市场的完整性、成员国统一的谈判立场等核心原则。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3月29日致函欧盟,宣布正式启动"脱欧"程序。英国与欧盟将有两年时间完成"脱欧"谈判。

希腊和国际债权人达成改革方案

据悉,希腊财长察卡洛托斯5月1日表示,希腊政府及其国际债权人就改革方案达成一致,这为希腊得到下一笔救助资金扫清了障碍。
  据报道,这项改革方案包括希腊同意实施一系列改革、包括削减养老金以及增加税收收入等措施。此前,由于欧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存在分歧,方案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据悉,希腊今年7月将遭遇偿债高峰,届时需要偿还约70亿欧元到期债务。若新的救助资金不及时到位,希腊将面临退出欧元区的风险。

南美四国进一步探讨两洋公路建设计划

  据报道,巴西、巴拉圭、阿根廷和智利四国政府代表5月2日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会议,就拟建中的两洋公路具体技术问题做进一步探讨。
  根据规划,两洋公路起点位于巴西南马托格罗索州首府大坎普,从位于巴拉圭河边的穆尔蒂纽港出境,穿过巴拉圭和阿根廷,终点位于智利北部港口城市安托法加斯塔。需要修建的公路总长度约1800公里,预计总投资接近37亿美元(约合255亿元人民币)。
  报道说,这是四国就两洋公路计划举行的第四次会议。这条跨国公路一旦建成,从巴西南部前往智利港口最快仅需3天时间。这不仅将加强智利作为南美重要物流中心的地位,而且有助于巴西、阿根廷和巴拉圭以农产品为主的各类商品对亚洲市场的出口。
  南马托格罗索州是巴西重要的农产品基地。目前,巴西南部农产品大多经由公路运至该国南部和东南部港口,再绕过南美洲东部和北部海岸线抵达巴拿马港,仅这段航程通常需要10天以上。

报告称东亚仍将是全球经济表现最好的区域

  据悉,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5月4日发布的题为《2017年度东亚经济展望报告》称,东亚依然是全球经济表现最好的区域。增长主要由内需驱动,同时各经济体也从区域贸易和投资融合中不断获益,且中国是本地区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石。
  报告称,当前东亚面临的主要外部风险在于全球不确定性,包括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及流动性紧缩加剧。但总体来看,东亚经济应对外部冲击的韧性较强,基本上可保持较稳定增长,预计2017~2018年增长分别为5.2%和5.1%。
  在宏观政策方面,报告认为,受美联储加息影响,东亚存在潜在的资本外流风险,东亚各经济体应保持较充足外汇储备,适当的政策干预与汇率灵活性也利于应对外部风险的冲击。
  货币政策上,与2016年相比,全球流动性趋紧与通胀上升,缩小了通过放松货币政策来支持经济增长的空间。财政政策有潜力发挥作用抵消经济下行风险,但进一步放松财政政策的空间有限。
  在经济企稳、美元指数温和回调等因素作用下,近期资本流出及汇率贬值压力有所缓解。不过,仍需密切监测美联储加息步伐加快及国内经济形势对资本流动的影响。
  报告认为,考虑到中国经济整体上仍处于中高速且较为稳定的增长阶段,硬着陆风险小,当前重点是加快结构改革,尤其是切实推进国企改革、控制企业债务增长、减少过剩产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及增强宏观政策协调性与有效性等。另外,需加强对金融体系风险的识别与处置,促进金融稳定。
  AMRO在报告指出,中国持续的结构改革及消费升级对东亚贸易和投资均带来持续且深远的积极影响。比如,中国向以消费为主导的增长模式转型,并且中产阶层不断壮大,带动东亚其他经济体向中国出口更多的消费品。

投资分析点评

▲滴滴完成新一轮融资

  据悉,滴滴出行4月28日宣布完成新一轮超过55亿美元融资,这是继去年6月苹果、中国人寿等45亿美元入股后的最新一笔融资披露。滴滴称,该笔融资将用来支持其全球化战略的推进和前沿技术领域的投资。
  这是滴滴与Uber中国合并后的首轮对外投资,也被视为是滴滴即将IPO的资本信号。滴滴没有披露投资方身份。
  据称,市场传言的软银、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参与投资的消息基本可信,其中后两者已参与去年6月的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滴滴自合并快的以来,融资开始逐轮吸引国有资本的加盟,包括引入中投、中国人寿、中国邮政等等。
  消息人士称,去年网约车新政出台后,滴滴的传统网约车业务长时间处于合规调整状态,整个行业亦是如此。此轮国有资本加持对于估值的提升倒是其次,更多可视为投资者对于滴滴转型"智能交通"定位的肯定。
  而从滴滴合并Uber中国后的业务方向也不难看出,半年来滴滴加快海外业务投资,包括入股巴西、东南亚等地打车软件,并与国际租车公司Avis Budget Group达成合作等。国内布局方面,滴滴投资ofo并将其接入自己的APP入口,更多资本及业务布局都在于补全自己的智能交通业务闭环。
  滴滴表示,已具备条件在智能驾驶和智慧交通方面取得系统性突破。目前滴滴已经在硅谷成立美国研究院,借此吸纳顶尖科技人才,并计划在关键技术领域进行深度投资。

  ▲湖北省长江产业基金和小米将设立120亿基金

  5月3日,互联网科技企业--小米科技和湖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与长江产业基金共同发起长江小米产业基金,募集规模为120亿元,用于支持小米及小米生态链企业的业务拓展。
  长江产业基金董事长王含冰介绍,目前,长江小米产业基金已经基本确定了资金意向,其中长江产业基金、武汉地方政府、小米三方均会出资,出资比例相近。此外,一些社会资本也将参与其中。
  王含冰预计长江小米产业基金将在第三季度完成设立的工作。
  据了解,长江小米产业基金不仅支持小米及生态链企业的发展,还会投资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个人关注、投资的一些企业。
  长江产业基金是湖北省级财政出资400亿元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通过与国内外各类资本合作发起设立若干支产业投资基金,共同构成规模为2000亿元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群。目前,长江产业基金已经与红杉资本、宽带资本、蔚来汽车等多家投资机构、企业合作。

▲中民投联合多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海外投资基金

  4月28日,亚洲机构投资者联盟(AIIA)宣布,由中国民生投资集团(以下简称"中民投")牵头发起,由中民投、日本欧力士集团、韩国未来资产、以色列Cukierman&Co投资公司、东南亚IndoChina投资公司、香港新鸿基金融、BlackPine基金、尚乘集团,以及太平金控、建银国际、广发投资、中泰国际、首控集团、狐狸金服等10多家中外机构投资者做为战略合作方,共同打造亚洲机构投资者联合海外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亚联投海外基金")。
  亚联投海外基金总体规模预计达100亿美元至150亿美元,将重点关注发达经济体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养老医疗、高新科技、金融科技及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
  据悉,2016年10月,中民投牵头发起成立了亚洲机构投资者联盟(AIIA),汇集了亚洲主权财富基金、银行、长线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致力于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球化机构投资者平台。本次亚联投海外基金的成立,将进一步深化亚洲机构投资者联盟的合作与交流,形成国际资本市场上的一股"亚洲力量"。

▲三星称自动驾驶测试只针对软件

  据悉,三星电子5月1日获得韩国国土、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部的许可,可以在韩国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技术。三星获准上路测试的自动驾驶汽车由现代汽车改装而成,配备了三星研发的传感器和摄像设备。
  韩国国土交通部称,三星是第19家获得政府批准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公司,也是第一家获得这一许可的科技公司。现代汽车是韩国最大汽车制造商,也是第一家获得批准测试自动驾驶汽车的公司。
  据报道,在三星电子获得韩国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在公路测试自动驾驶汽车后,韩国媒体称三星此举旨在重新进入汽车制造行业。三星对此说法予以否认。
  三星重申,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只针对软件开发,而不是汽车制造。"测试许可并不意味着三星正在制造自动驾驶汽车,它只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软件和解决方案开发,仅此而已,"三星一名管理人士称。
  三星正在开发一套即便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能可靠使用的自动驾驶算法。韩国国土交通部称,三星还计划开发计算机模块和传感器等智能汽车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将由人工智能和深度学习技术来运营。
  17年前,三星将破产的汽车部门三星汽车出售给了雷诺。自此之后,三星表示将永远不会重新涉足汽车市场。但是作为未来增长策略的一部分,三星建立了汽车零部件部门。三星已经斥资10万亿韩元(约合87.9亿美元)收购了美国汽车零部件厂商哈曼国际,并且正与菲亚特-克莱斯勒公司磋商,收购后者的汽车零部件部门玛涅蒂-马瑞利。

经营管理
企业改革动态

▲高瓴、鼎晖联手私有化"鞋王"百丽

  据报道,港股上市十年后,鞋王"百丽"离场。4月28日晚间,百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百丽)发布公告,宣布高瓴资本集团(Hillhouse Capital Group)、鼎晖投资(CDH Investments)以及百丽管理层建议以6.30港元/股的报价将百丽私有化,公司总估值为531亿港元。要约方称,该注销价格将不会上调。这是港交所史上最大规模的私有化。
  私有化所需现金规模为453.11亿港元,资金来自Bank of America, N.A提供的280亿港元债务融资以及股权投资者集团提供的173.11亿港元现金投资。
  百丽创始人、董事长邓耀和首席执行官盛百椒并未参与私有化,二者通过其所控制的实体共计持股25.74%。二者将支持该私有化建议、并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这意味着,邓耀、盛百椒将彻底退出。
  百丽执行董事及新业务事业部总裁盛放、执行董事及体育部总裁于武参与了此次私有化。二者持有的股份注销后,将向新公司注资。私有化完成后,高瓴资本将持股56.81%,鼎晖投资将持股12.06%,包括于武及盛放在内的参与建议的管理层,将共计持有其余31.13 %。
  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根据A股上市要求,百丽私有化后三年无法申请A股IPO,接近交易人士透露,百丽本次私有化目的并非回归A股。
  公告提到,要约方计划向百丽投入财务和运营资源,尝试新的零售模式、实践转型及创新举措,并在技术、物流及人才方面投放大量资源。鼎晖和高瓴在消费领域的布局颇多,鼎辉曾在百丽上市前的2005年就对其投资,二者还合作投资了女装品牌Moussy和Sly的母公司Baroque Japan,此外鼎晖还投资了蒙牛、九阳股份、晨光文具等公司。高瓴则投资了格力、美的、大润发、孩子王、京东等。
  百丽创立于1991年,前身为鞋类产品代工厂,从90年代中期开始自建品牌和零售网络,旗下有包括Belle百丽、 Staccato思加图、 Teenmix天美意、 Tata他她、Joy & Peace真美诗、Millie's妙丽等在内的13个品牌。2007年,百丽上市,市值高达670亿港币。
  拥有2万多个自营零售网点的百丽在实体零售渠道上有绝对优势。但是,电商快速崛起、消费场景转移,曾经的优势不再。2016年5月,百丽发布了2015/2016财年报告,净利润同比减少38.4%,这是百丽上市9年以来盈利首次倒退。彼时,百丽CEO盛百椒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百丽未来一两年收入和盈利都没有逆转可能,如果不转型的话,集团只会"慢慢地死去"。

  ▲摩拜单车与汉能合作薄膜太阳能项目

  5月2日,摩拜单车与薄膜太阳能企业汉能控股集团旗下汉能移动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移动能源领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摩拜透露,汉能可能将薄膜太阳能组件集成到摩拜单车车身,把车辆打造成独立的绿色发电主体,通过阳光照射为单车蓄电池进行充电,解决摩拜单车"智能锁"等各类用电需求。
  对于汉能的太阳能薄膜是否会进入供应链的问题,摩拜单车仅回应,"双方联合开发的产品、技术与解决方案,将优先使用于双方独立运营或合资运营的产品与市场。"
  此外,摩拜方面确认,本次合作不涉及投融资,汉能并未投资摩拜。
  摩拜方面表示,双方将共同组建联合实验室,研究移动能源与能源互联网解决方案等。研发和测试可应用于以摩拜为代表的移动式物联网的移动能源解决方案。这意味着,这一联合项目,目前尚处于初步研发阶段,双方也未公布产品发布等时间表。
  摩拜介绍,单车在设计之初研发了带有卫星定位和移动通信功能的 "智能锁",让每一辆摩拜单车都通过物联网连接。同时为了给"智能锁"供电,每一辆摩拜单车都设计了"自循环"供电系统。
  目前,市面上的摩拜单车有两种充电方式:一种是轴传动设计的车辆,通过骑行动力发电,自带电机,在用户骑行的同时也是在通过动能发电,并将电量储存在车身内置电池里,可长期为智能锁供电。另外一种设计是通过车筐内置的太阳能电池板光能发电。
摩拜目前进入海内外50个城市,单车总数超过365万辆。

  ▲陕西能源集团改组为陕西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日前,陕西省国资委批复同意了陕西能源集团上报的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集团成为陕西省第一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根据方案,陕西能源集团将重点突出国有资本投资与运营的功能,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充分发挥资本运作专业平台的作用,着力打造金融服务业、基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商业服务产业和其他产业等五大战略业务板块集群。
  根据方案,省国资委将实现由管企业到管资本的重要转变,将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授权陕西能源集团董事会行使;将依法应由陕西能源集团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集团公司董事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归位于集团公司。

▲多家上市公司参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司

  据悉,中国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4月27日举行了筹备签约仪式。该公司以国有资本为主体,成员单位有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软集团、浪潮集团、万达信息、易联众、荣科科技等十三家公司。
  据了解,当前我国健康医疗市场需求与日俱增,而现有的健康医疗供给能力难以有效满足群众健康医疗需求。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要通过其应用,激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动力和活力,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扩大资源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培育新的业态和经济增长点。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要求,该集团公司成立后要率先与厦门等首批试点市洽谈签约,按照"1+7+X"国家试点总体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推动试点市国家试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出成效,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从而推动健康产业尽快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腾讯任命俞栋为人工智能实验室副主任

  腾讯5月2日宣布,语音识别技术顶级专家俞栋出任AI Lab(人工智能实验室)副主任,并成立美国西雅图AI实验室。
  俞栋将负责西雅图AI实验室的运营及管理,推动腾讯在语音识别及自然语言理解等AI领域的基础研究。
  今年3月份,腾讯曾任命人工智能领域顶尖科学家张潼担任腾讯AI Lab主任,带领50余位AI科学家及200多位AI应用工程师团队,专注于人工智能的基础研究,主要包括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这四个垂直领域。同时,基于腾讯自身的业务需求,腾讯AILab还会在内容、社交、游戏和平台工具型AI四个方向进行研发与应用合作。
  俞栋是首次将深度学习技术应用在语音识别领域的研究领头人之一,该应用极大推动了语音识别的技术发展。俞栋在该领域出版了两本专著并发表过大量论文,也是60项专利的发明人及深度学习开源软件CNTK的发起人和主要作者之一。加入腾讯前,他曾担任美国微软研究院语音和对话组首席研究员,并兼任浙江大学兼职教授、中科大客座教授及上海交通大学客座研究员。
人工智能是腾讯今年着力发展的方向之一。腾讯此前公布的2016年全年业绩报告中指出,腾讯正在投资于前沿科技(如人工智能及机器学习)以布局腾讯未来的"连接"策略。腾讯将利用机器学习在腾讯数字内容服务中进行个性化推荐,提升腾讯的广告定向能力,丰富社交互动(如动态面具功能),以及节省成本(如优化客服需求)。

  ▲花旗全球零售银行前总裁出任中国平安首席创新执行官

  据报道,中国平安再引"外脑"。前花旗全球零售银行总裁Jonathan Larsen(中文名:罗中恒)已于日前加盟平安,担任集团首席创新执行官,并任中国平安全球领航基金的董事长兼CEO。
  罗中恒在金融行业有近30年的工作经验。自1998年加入花旗集团,罗中恒历任亚太区业务拓展主管、花旗银行新加坡首席执行官、亚太区全球消费金融业务总裁等职。2012年7月,罗中恒担任花旗全球零售银行总裁。任职期间,罗中恒主导了花旗的数字化银行转型,建立花旗金融科技。同时,他还领导了花旗银行在美国的零售业务转型,推动了花旗智能银行分销模型和轮辐式网络模型的落地,以及所有客户体验关键要素的快速数字化。
  中国平安在创立初期制定了"三外"的国际化战略,即资本国际化(外资)、国际领先的经营管理体制和机制(外体)以及国际化的高阶人才队伍(外脑)。如今,在平安的高层管理团队中,有近一半的人员来自海外,包括麦肯锡、高盛、花旗、保诚等知名公司。

▲BP向中石化出售所持有的赛科股份

  据悉,英国大型石油企业--英国石油公司(BP)4月28日宣布,将其所持有的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科")50%的股份出售给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桥石化")。高桥石化是BP的合资伙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的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价格为16.8亿美元。这是BP今年通过出售资产筹集55亿美元资金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帮助支付2010年美国"深水地平线"(Deepwater Horizon) 漏油灾难的相关费用。
  赛科位于上海,目前由BP和中石化及其子公司所有:BP拥有50%的股份,中石化拥有30%的股份,其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0%的股份。在得到BP和中石化的投资后,赛科工厂于2005年投产,生产包括乙烯在内的产品。
  2005年,BP把烯烃及衍生物生产部门的核心单位出售给英国石化企业英力士(Ineos)。后者由英国亿万富翁吉姆·拉特克里夫(Jim Ratcliffe)控股。
  如今BP的石化业务主要集中在另外两个领域的生产:用于制造油漆和溶剂的乙酰,以及用于生产聚酯的精对苯二甲酸。
  该公司仍在世界各地另外15家石化工厂有权益,尽管赛科是产能最大的一家。
  据悉,BP在上世纪70年代进入中国。在出售赛科后,它仍然在中国拥有3家石化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多个项目,包括勘探页岩气。
  "深水地平线"漏油事故对美国的墨西哥湾海岸造成了大面积污染。BP与该灾难相关的账单达到了626亿美元。该事故是美国史上最严重的海上石油泄漏事件。该公司已通过资产出售累计筹集了逾500亿美元来支付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需要若干监管机构的批准并以其他相关条件为前提,目前预计将在今年年底之前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完成。

▲中企逾5亿欧元收购德国博世发电机业务

  德国博世集团5月2日宣布,已于当日签署协议,将旗下起动机和发电机子公司出售给由中国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煤机)和崇德投资组成的中资财团。郑煤机当天也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并购价格为现金5.45亿欧元,完成后将获得博世的这一子公司(简称SG)控股不少于86.16%的权益。
  总部位于德国斯图加特的博世集团是该国最著名的老牌工业巨头之一,以生产汽车配件和家用电器等著称。同时在香港和上海上市的郑煤机则是中国领先的煤炭综采综掘设备制造商,致力生产及销售液压支架,被认为是中国最大的液压支架制造商。
  博世集团表示,并购完成后,郑煤机方面将接手其旗下起动机和发电机子公司(SG)全体近7000名雇员和位于14个国家的16处营业场所。同时,博世子公司SG位于斯图加特的总部将得到保留。
  博世集团表示,并购完成后,博世迄今为止在起动机和发电机领域的生产经营研发等将对郑煤机的产品线构成补充,并实现自身进一步的国际化。
  郑煤机在公告中表示,这项并购还需要等到中、德、美等国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交割。在博世集团层面,还需满足"无雇员反对"条件。
  在此次跨国收购之前,郑煤机已于2016年11月以22亿元收购了6家汽车零部件公司股权,正式切入汽车零部件行业。
  郑煤机之所以选择开辟"第二主业",是因为煤炭行业近年来持续下滑,煤机市场也持续萎缩。郑煤机曾于5月2日公告称,其业务转型的方向是汽车零部件领域,未来煤炭设备和汽车零部件业务也将产生协同效益,譬如采用汽车零部件制造所用的锻造技术可减低液压支架的生产成本。

▲苹果将设10亿美元基金促进美国先进制造业就业

  据报道,苹果CEO库克5月3日表示,他的公司将设立一个10亿美元的基金,以促进美国先进制造业就业。
  库克表示,苹果将于5月晚些时宣布该基金的第一笔投资。
  此举正值美国总统特朗普呼吁制造业重返美国之际。在此之前,苹果已面临将iPone生产迁回美国的压力。

管理视点

企业转型变革时必须回答的五大问题

处于瞬息变化万千的现在,如果公司不使用新科技、不进入新市场、不以新方式管理员工、不以新方法或态度面对新事物,公司就有可能面临“不变革,就死亡”的情况。
  但是,变革了,真的就不会死亡吗?许多研究的数字显示,事实上,大部分的企业变革都是以失败收尾,公司投入了资源,但是却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反而赔上了员工的士气,浪费了公司的金钱和时间。
那么,要怎么变革才能成功呢?
哈佛商业评论刊发组织变革专家帕特·麦克拉根(Patricia McLagan)的文章认为,以下五项原则值得遵守:
  1.变革是否具有加分效果。这个原则看似简单,但是公司在进行变革时,却不一定做到。许多公司进行变革是因为追随最新流行趋势、某位主管的个人偏好等。决定进行变革前,公司必须明确评估变革的真正价值。
  评估变革是否具有加分效果,公司应该自问:在现有环境中,这个变革会不会让公司更成功?这个变革能不能提升客服或产品质量?这个变革对员工的工作是否有正面影响?这个变革能否增进整个企业的绩效(对组织某部份有益的变革,不见得对企业整体都有益)?
  2.变革程序是否符合变革需求。有些变革复杂且难以预期(例如,公司进入电商市场),有些变革则比较简单(例如,办公室改用新软件)。复杂的变革通常需要公司创造新的角色、关系、系统和程序,简单的变革则只需要一些新的行为,例如,员工学习一项新技能。
  评估变革需要何种程序配合,公司应该自问:这个变革有多复杂?这个变革有没有先例可循?这个变革是简单可预期、简单不可预期、复杂可预期,还是复杂不可预期?公司需要何种程度的投资,才能确保变革能够成功?
  3.领导者是否支持变革。变革能否成功,领导者扮演关键性角色。可预期的变革比较依赖结构性及传统的运作方式,领导者只需发挥帮衬效果。不可预期的变革则比较依赖分权及弹性的运作方式,不只组织,领导者本身也需要变革。
  在领导变革时,领导者应该自问:在这个变革中,公司的目标是什么?公司如何才能完成这些目标?如何执行这个变革,才能在纪律及弹性间找到平衡?变革要成功,需要哪些资源?以及需要把管理重心放在何处?公司是否有决心给予这个变革所需的资金及长期的支持?公司如何向员工沟通变革过程中的小成果,以保持这个变革的动力(分阶段的变革,比一次进行一个大变革容易成功)?
  4.公司系统是否准备好迎接变革。变革失败的一个常见原因是缺乏系统性,公司要成功推动一个小的变革,相关的其他部分也必须随之改变。成功的变革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单一功能或部门,而是放在与之相关的所有事物。
  评估公司系统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公司应该自问:哪些运作程序会直接或间接受到这个变革的影响?如何调整它们?支持这个变革,各主管需要做什么?公司能够如何协助他们?公司的人力资源系统,如何支持或妨碍这个变革?如何才能获得人力资源系统的配合?公司中有哪些籓篱会阻挡变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它们?对于给予变革需要的支持,公司具有多少信心?
  5.员工是否配合变革。除了决策,变革时也不要忽略了员工。当员工相信变革是正确的,而且符合程序正义时,他们甚至会接受对他们个人不利的变革。公司应该向员工沟通变革的价值,并且让员工相信变革是做得到的,才能争取员工的支持。员工愿意改变的原因包括顺从公司命令、追随他们尊敬的人,以及支持他们真心相信的变革,越后面的原因,员工对变革的承诺越高。
  思考如何帮助员工配合变革,公司应该自问:变革将对哪些人不利?公司在做决定时,如何做到公平?这个改变对组织和员工而言,短期和长期的主要正面影响为何?谁是员工的意见领袖(他们常常不是职阶上正式的领袖)?如何能够邀请他们参与变革?直到变革上轨道为止,主管必须不断重复的主要信息为何?能够协助定义或执行这个变革的人,需要在何处参与变革?要开始和持续进行这个变革,员工需要哪些技能?公司能够如何帮助他们建立这些技能?公司必须提供哪些奖励,鼓励员工配合变革?

信息化建设

网信办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新闻采编业务

  5月2日,中国网信办正式发布《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于6月1日起正式实行。
  规定明确,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办法》指出,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办法》规定,网络安全审查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主要包括:(一)产品和服务自身的安全风险,以及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二)产品及关键部件生产、测试、交付、技术支持过程中的供应链安全风险;(三)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收集、存储、处理、使用用户相关信息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利用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的依赖,损害网络安全和用户利益的风险;(五)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工信部部署2017年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

5月5日,工信部举办“2017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信息发布会”,总结2016年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工信部中小企业局马向晖表示,2017年是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实施的第十二年,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应用,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多元化和多层次趋势,工信部去年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今年将进一步拓展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突出服务重点,推动新产品、新业态、新市场和新模式的发展,继续引导发挥大型企业、服务商、专业机构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型信息化服务商在技术、人才、网络资源和服务能力方面的优势,深入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信息化共性和关键需求,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研发设计、管理提升、市场营销等支持企业核心业务发展的信息化应用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具体做法,开展咨询诊断、技术支持、筹资融资等服务,提供中小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探索信息化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的有效手段,增强提高服务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在中小企业信息化中的普及和应用,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信息技术开展研发设计,提升创新能力;推进生产制造流程的柔性化改造,发展网络众包、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促进中小企业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和提升;通过应用经营管理信息化软件,并逐步向商业智能转变,全面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托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资源提升精准营销效果;推动互联网金融应用,拓宽融资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继续营造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大型信息化服务商、专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通过任务众包、生产协作、资源开放等方式,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大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研发、协同制造、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统筹发挥政府和企业的作用,合力协同,深入开展信息化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与信息化服务机构的合作,针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服务需求,发挥服务机构在人才、技术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已经形成的服务网络和专业机构,使服务与需求对接更为有效。去年也搭建了集聚优质资源面向中小企业搭建志愿服务的平台,通过半年多的运作已初见成效,有些地方还是在试点。下一步要积极推动和支持信息化服务商深入各地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等,开展大规模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宣传普及、专业人才培养和应用推广活动,创新培训方式,增强体验效果,促进供需双方合作共赢。

工信部拟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据悉,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战略部署,落实《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作要求,持续探索以标准引领两化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模式,工信部5月3日宣布组织开展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工作,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工信部明确,面向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遴选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聚焦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和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四个方向开展示范。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拟推“网贷催收规范”

  5月4日,由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起草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出炉。征求意见稿对网贷催收行为提出了十个"禁止"条款,并指出违反该行为规范将由监督执行机构进行查处。
  征求意见稿明确的十条催收"红线"包括:严禁在任何非正常时间段以任何方式催收,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催收一天不得超过三次,严禁使用暴力手段、"裸照"等损害借款人人身安全和名誉的方式进行催收,严禁向非第二还款来源方的借款学生的家长、亲属、同学、朋友等发布相关信息或催收,严禁走进校园催收,不得使用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就债项催收与借款人进行沟通,严禁在住所、学习或工作场所张贴或悬挂向借款人催债的大字报或条幅等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贷平台应完善借贷合同条款,明确列出由借款人承担的各项催收费用及收费标准,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进行明确提示。对于催收的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建议,"拖车费、停车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向借款人收取,上门催收费计费标准应不高于地区行业市场标准,催收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应付本息总额的40%。"
  据了解,该催收规范面向注册地在深圳,且专门从事网贷业务活动或在整改期结束前涉及网贷业务的公司,目前已向深圳各平台下发,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企业信息员园地

靖江掀起环保旋风 刮向突出环境问题

  一场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的“环保旋风”在靖江刮起。6月份前,靖江市环保局将集中两个月时间,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主动出击、精准治污、铁腕执法,深入推动“263”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合法环境诉求,努力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突出主线重点。大排查、大整治将以夏仕港清水通道、城区河道(十圩港、九圩港、八圩港、七圩港、渔婆港、工农河、沙泥河等)以及农村主要河道(丹华港、竖心港、水洞港、夹港等)为主线,重点排查河道周边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场(户)排污情况,排查重点污染源及环境隐患企业、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水收集情况等。其中,工业企业重点排查酸洗、热镀锌、铝氧化、化工、塑料制粒等行业,主要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隐患整改等情况。
  深入细致排查。市环保局将全员出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把突出环境问题找准、找全、找实。一是成立六个检查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沿线走访、实地查看、现场调查等形式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全市各村(居委)249个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对本网格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摸查汇总。三是在靖江日报、靖江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
  全面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突出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将进行梳理汇总,对属于环保部门监管的问题,明确属地、企业、环保相关责任人,实施清单制,确保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整改到位。对不是环保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将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市环保局将一手抓铁腕执法,一手抓柔情服务。一方面督促企业按照“完善手续、达标排放”要求,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同一行业整治,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同步实施。另一方面将组建专家团队,为企业整改提供技术服务。
  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保部门此次将启动“双履职”督查,采取交叉互查和飞行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直奔现场,直查问题,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坑、偷排、直排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对整治无望的企业,将依法报请市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排污行为及整治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促落实。
  实施长效管理。集中排查整治后,市环保局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把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和规定。同时,建立起不同类型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加大对重点区域、流域和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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