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关于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座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巡视员吴文辉,全总权益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华,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主任张文涛,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白莲湘出席会议,来自各有关省市自治区三方四家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研讨了如何理解和把握十九提出的“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就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提出意见建设。来自各省、市、自治区三方四家的代表分别就各自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内容进行了分享,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广州市、昆明市在会上汇报了三方机制地方立法及贯彻落实情况。劳动关系司聂生奎司长作了总结讲话。
聂司长指出,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是大家的事,大家的事就要大家做。各级三方四家必须首先统一认识,做到有组织有目的有结果,通过地位平等的协商合作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三方通过这个机制平台达成共同良好关系,实现劳动关系调解、体面劳动、实现员工企业和谐发展。他强调,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共同特点是:有统一领导、有共同目标、有共同的平台、有法定的机制。三方力量均为法定组织。而三方站位又各有不同:政府部门发挥的主要职能是引导、组织、协调、宣传政策意向;工会组织的职能是充分表达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见建议;企业代表组织的职能是充分表达维护企业、企业家的权益意见建议。各方均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不能替代各自职能工作,缺一不可。三方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发音,基于实践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要秉持专业精神遵守行业规矩,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能互相嫌弃怕麻烦。
最后,聂司长对当前劳动关系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对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对以往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三是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四是督查各省省委省政府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五是参与《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工作。(四川省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