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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称各省可借鉴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大河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8-21 13:33:22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回应风能国有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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