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渡期内,具有成都东部新区学籍的学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籍的五六年级学生),享受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在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中,《通知》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人员子女等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统筹安排。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镇(街道)单设小学符合条件的小学生可以直升同镇(街道)的单设初中。
成都东部新区统筹安排特殊群体入学包括: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集体户子女入学,双胞胎(多胞胎)、多子女家庭入学,小学毕业返乡生入学,成都东部新区机场红线内拆迁人员子女在简阳市入学,重大项目拆迁人员子女入学,天府国际机场职工子女和重庆来成都东部新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另外,关于指标到校生,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成都东部新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按过渡期政策执行,由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级统分指标定向分配至成都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