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对全省预防接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定自8月1日起,全省执行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新标准,即针对需要收费的二类疫苗,可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价格为30元/支,原有关疫苗收费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
按照《四川省第二类疫苗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意见》规定,在成都市接种单位使用的二类疫苗均由所在辖区县级疾控中心在省药品器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由疫苗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资质的物流公司全程冷链配送。
市民可在网上查询《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疫苗预防接种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31号),也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接种门诊现场咨询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
成都商报记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