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盈利相对艰难,而通过降税为企业减负,以激发经济活力,成为提振经济的重要手段。
6月7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即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低至10%,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实际上,享受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门槛,近年已多次调整。其中2014年4月将标准由6万元提至10万元(含),2015年3月将10万提至20万元,9月又进一步将这一标准提至30万元,此次则提至50万元。
为企业减负无疑是最直接的目的。鉴于当前经济环境,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小微企业面临不少困难,于是国家通过降低税负来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效果也颇为可观,根据国税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末共有1100多万户企业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近600亿元。
深层次来看,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兴盛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转型、复苏。甚至近年热点问题中国能否越过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在于企业的竞争力。也就是说,不论是去年全面推行“营改增”,还是今年以来连续出台减税措施,最主要的目的是激发企业活力,以促进经济复苏和繁荣。
这其中,培育中小企业又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中小企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战略密切相关,几乎所有的创业型企业都从中小企业开始,即便日后茁壮成长为大企业,也多数从中小企业起步。可以说,培育中小企业,是国家支持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方面。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虽然个体而言分量不那么大,但总体规模却举足轻重。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更重要的是,中小微企业乃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具有承担就业、创新的主导功能。某种意义上说,中小微企业已是中国经济的牛鼻子。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将小微企业标准提高,也符合经济发展趋势。近些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伴随的是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各项经济相关的标准和门槛,理应每隔一段时间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这不仅包括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包括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等。
目前个税免征额为3500元,上一次调整要追溯到2011年,时隔6年,中国经济总量已今非昔比,同时物价上涨,居民基本生活支出水平提高。免征额偏低让个税一定程度上沦为“工薪阶层所得税”,有统计显示,近年来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比在65%左右,已违背了调节收入的设定初衷。
同时,基于个人财产和收入的信息系统一直未能建立,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自然迟迟难以推出,“靴子一直未能落地”的现实,让民众不免有几分遗憾。因此,提高免征额或者增加首套房贷利息、抚养子女等家庭生计开支抵扣,可以考虑先行。改革可以由易到难,由简入繁,而不应一拖再拖。
总之,中国经济已经到了以改革换取发展空间的阶段,决策层一系列为企业减负的举措,足见提振经济之决心,期待其他领域持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