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周一公布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称,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
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上述办法规定,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对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支持。
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平均在保余额2%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平均在保余额0.5%的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