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定增需穿透到实际出资人
据报道,10月底,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保荐人代表培训中强调了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指导意见,要求董事会阶段确定投资者,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在公告预案时即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所有出资人合计不能超200人。
10月31日晚,云维股份公告了对于定增对象穿透后涉及的认购主体数量说明,是首家披露定增实际出资人的上市公司。其中10个认购对象中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共计48名认购主体,未超过200人,并一一列明了48名认购主体。
11月5日,云海金属也发布了对穿透后的认购主体的说明,4个认购对象穿透至国资委和自然人之后一共21名出资人,未超过200人。
此外,也出现了首家上市公司海得控制因为核查穿透后的认购主体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向证监会申报了中止定增审核的申请。
"对投资者人数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参与定增的投资者必须全部披露。"接近证监会人士表示,2013年底,有个别上市公司通过"资管计划"的形式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对此,证监会明确指出,出资人必须为真正的认购对象,要穿透"合伙"的面纱。
北京一位保代说,从2013年开始,证监会就要求对于以有限合伙或者资管计划方式参与的上市公司定增能够穿透,但是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对穿透后的出资人进行公告,而这次的指导意见是要求上市公司进行披露。没有披露的上市公司定增也会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要求补充对穿透对象的说明。
"除了要求对定增投资者的穿透,还要求不能以结构化的方式参与定增。"北京一位投行人士认为,一方面为了防止杠杆太高,万一股市出现大幅波动,出现重大风险性事件;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大股东或者关联方存在利益输送。
上述保代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于上市公司定增还提出了另外两方面意见:一是对于长期停牌(超过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二是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强制要求,但会关注)。募集资金可以补流,但要测算合理性,测算过程可以用过去几年最高的收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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