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
据悉,为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国务院办公厅9月6日印发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方案提出,(1)、增强科学发展内生动力。完善政策、创新制度、拓展功能、优化管理,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促进区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更好地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量质并举。(2)、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梯度转移、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3)、发挥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优化方案具体步骤分三步,近期目标(2015-2016年):严格准入退出,推进简政放权,强化部门协作,创新监管制度,积极推动试点工作;中期目标(2017-2018年):总结经验,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复制推广创新制度措施;远期目标(2019-2020年):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全面实现发展目标,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又好又快发展。
方案鼓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入区发展。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与当地产业结构相配套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内制造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促进与制造业相关联的销售、结算、物流、检测、维修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
方案提出,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业务。支持区内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促进企业提高统筹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能力,助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继续推进苏州、重庆贸易多元化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