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人民币远期外汇合约监管新规
8月31日,央行对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文),提出为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从2015年10月15日起,对开展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这些准备金利率为零,冻结期为一年。
这项措施出台的背景是,自8月11日人民币意外贬值后,投资者预期人民币将进一步贬值,不断推动人民币走软。香港离岸市场的人民币汇率较在岸汇率低约1%,人民币在岸交易受到中国央行的严格控制。
在岸和离岸人民币之间价差的扩大增加了中国提升人民币全球形象的难度。中国政府正试图说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将人民币纳入其储备货币篮子,让人民币获得与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圆同等的地位。但了解IMF想法的人士表示,存在两种汇率的货币不太可能被认为是可自由兑换货币,而IMF要求储备货币可自由兑换。
据了解中国央行计划的人士称,中国央行正在考虑缩小在岸和离岸人民币价差的方法。8月31日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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