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高层参考 > >> 财政部批准第二批人民币1万亿元地方债置换额度

财政部批准第二批人民币1万亿元地方债置换额度

  中国财政部6月 10日公布,继今年3月下达第一批人民币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后,近日又下达了第二批共人民币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
  财政部表示,债务置换是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此举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有利于降低利息负担,地方可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财政部表示,第二批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中国政府今年3月初下达了第一批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利率较低的债券。置换范围是: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要偿还的部分。目前已有江苏、湖北、新疆等多地发行债券。
  根据审计署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合计约17.9万亿元,2015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86万亿元。
  财政部同时表示,第二批置换债券和第一批一样,可采取公开发行和定向承销两种发行方式。
此外,财政部表示,在下达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时,明确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用于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

相关热词搜索: 财政部额度人民币

近期高层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