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这是首份明确省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如何任命、管理、退出的规范性文件,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明确了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将逐步加大推行聘任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执行“任期制”,还可根据行业特点委托相关机构遴选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需考虑4方面因素;注意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人员进入党政领导班子。
看点A 将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事业单位领导人
《规定》: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看点B 行政领导人员将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规定》: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看点C 首次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看点D 领导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保持合理关系
《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类别,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看点E 强调政治纪律、家庭美德的约束力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从业纪律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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