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消息,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近日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举报,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公司涉嫌对产品Smartisan T1型号手机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并请求查实并进行依法处罚。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的内容包括优酷网视频和锤子科技官网等。
方舟子在举报信中称,锤子手机在广告中使用了“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的设计”、“一切都是最好的”等宣传语,,违反《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方舟子还称,罗永浩肆意贬低同类产品,违反第二章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事实上,方舟子和罗永浩早在2012年前后就已经结怨。方舟子曾举报过罗永浩非法办学,超范围经营,做虚假广告,偷税漏税。罗永浩也在微博上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称5年来没有公开过账目,59万的安保费支出疑点重重。罗永浩还曾带摄像机去围堵方舟子,并现场提出质疑,但未获方舟子回答。
上个月,罗永浩被指侵犯肖像权的官司中输给了方舟子。2012年罗永浩在一场演讲中声称“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并在PPT中使用了方舟子的头像,被方舟子以侵犯了其姓名权、肖像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月25日上午,法院终审认定老罗科技公司侵犯了方舟子的肖像权,并判令老罗公司删除演讲视频并支付方舟子为此事的合理支出10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