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在2014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指出,现有土地制度与城镇化的适应性不够。下一步,应围绕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加快土地制度改革。
他认为,现行土地制度与城镇化发展的不适应主要表现有五:一是城镇化建设与优质耕地分布在空间上高度重合;二是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粗放使用乃至浪费比较严重;三是城镇化资金过度依赖新增建设用地的出让收入,过度依赖土地的抵押融资;四是城镇化过程中开发强度过大,造成环境资源承载力的下降;五是农村土地制度和城乡要素有序流动要求不相适应,城乡用地不协调,不统一。
胡存智称,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具体包括四方面:
一要完善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要严守底线,调整结构,管好土地,保护耕地。不仅要保护有效的生产空间,还要保护生态空间。既要保障各类各业的用地需求,又要保护耕地和生态,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二要集聚开发,集中开发,提高土地的制约节约利用的水平和能力。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减少划拨用地,通过稳定土地出让收益来扭转目前土地利用不集约、开发不集中、摊大饼式的发展趋势。
三要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立足优化结构,促进存量空间的释放,提高土地的效力,提升土地资产的价值,逐步建立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制度和政策选择,以集约节约推动产业升级和城镇化转型发展。
四要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通过建立有序市民化的制度,努力化解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地矛盾和社会冲突,促进城镇化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实现这些目标,胡存智,今后应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完善和定型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坚持现有制度的框架体系,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成熟;二是总结提升各地的成功经验,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三是探索和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