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称,证监会于日前完成对辽宁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工作,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初步认定,欣泰电气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证监会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早在2014年10月份,证监会曾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并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作出规定,也就是说,一旦欣泰电气被强制退市,将成为A股市场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第一只股票。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造假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没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宋清辉认为,若要建立一个奖罚分明、有规则、有诚信的证券市场,必须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虽然当前退市制度改革相比之前有了很大突破,但要真正对造假行为产生威慑作用,还有待加大违法成本。
财经评论家温鹏春则建议,当前,在制度方面有必要继续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惩罚力度,建立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及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