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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标准与新形势下多元化用工劳动关系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在成都举办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3-08-19 12:49:26

《劳动合同法修订》、《劳动监察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及《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对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这几部法律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工龄计算、特殊工时、协商工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工资支付,用工企业的多元化用工如何合规,劳务派遣工如何合法使用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作了全面、翔实的规定。同时,省人社厅也加大劳动监察、监督力度。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清理恶意欠薪工作,在劳动关系管理法制化时代,企业劳动争议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如何在新的立法背景下调整员工关系管理政策,以适应新的变化?企业如何修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些问题成为了用人单位近期亟待处置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程。为帮助企业集中解析上述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和谐发展,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于2013年8月16日在成都华西宾馆举办了“劳动标准与新形势下多元化用工劳动关系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

本期高研班特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长王祖云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法学硕士杨丽作为主讲老师。两位老师分别讲解了劳动标准的含义,标准;最低工资﹑年休假﹑未年休假及年休假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与标准;加班费以及加班工资标准;工时标准;劳动合同试用期标准;如何约定劳动标准。规章制度建设应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离职过程应注意的问题;劳动合同管理全过程应注意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仲裁与诉讼策略;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解析与运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深入剖析。理论联系实际,列举了多起真实案例,并与学员交流互动,答疑解惑,提高了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本期高研班有来自全省各大企业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劳动﹑法务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等共计50余人参加。通过专家对企业在新形势下多元化用工劳动关系的解析,帮助企业管控可能遇到的劳动人事风险,引导企业正视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用人用工问题,掌握发展全局,促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做到依法办事,合法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及时、准确、到位,主题突出﹑针对性强,注重实效,讲师授课水平高,专业知识丰富。培训中大家联络了感情,获取了知识,分享了经验,促进了协作,沟通了信息,收获颇丰,为我省企业劳动用工水平的提升及企业管理学习型团队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知识更新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省企联 培训部 伍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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