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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企联关于《共建川渝企业服务平台 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20-10-22 11:41:03
川渝企联关于《共建川渝企业服务平台
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
 
   今年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发布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使成渝地区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为成渝地区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川渝两省市党委政府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和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川渝企联”)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紧密携手,同舟共济,合力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同谋“双城记”,共融“双循环”,经川渝企联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 本备忘录是川渝企联双方遵照党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围绕装备制造、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文化康养、医药化工等川渝特色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引导川渝两地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配套合作,共同构建为川渝两地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务实开展各方面多层次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
   第二条 川渝企联双方负责搭建合作组织架构, 搭建服务平台,讨论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拟定深度合作推进事项,助力重庆、四川两地企业界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促进两地企业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为建立优秀企业家群体和世界一流企业贡献力量。
     第三条  川渝企联双方联合建立涉企政策研究平台。双方利用自身行业服务功能和各地的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等优势,发挥贴近企业、熟悉行业的特长,深入开展辖区企业调查研究,重点对企业政策法规、企业发展环境、行业规划论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自主创新与转型升级、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企业信用环境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发布、先进企业文化管理和企业家群体培训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促进两地招商引资及产业政策协同,主导产业深度合作,助力两地产业集群崛起与价值链共赢和创新链协同,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 川渝企联双方携手打造企业服务品牌。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川渝企联双方以“两地一会、轮值承办”形式共同举办“名”“优”“特”“新”各类精品展会、技术研讨会、产业对接会、品牌论坛、智慧企业及信息化峰会等跨省市活动。争取川渝两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支持,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境外商务投资项目的技术支持、市场推广、资源共享服务,辐射带动川渝两地强势企业和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国家新的增长极。
   第五条 川渝企联双方完善企联网络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实现会员需求信息互联互通;组织川渝企联会员企业互动互访活动,助推两地区关联企业的协同发展;支持川渝两地雇主组织及企业代表组织履职尽责以及毗邻地区开展对口联络工作,并建立联动跟踪服务体系,对跨区域重点服务工作进行协调。
   第六条 川渝企联双方共同加强企业和企业家融智创新与提质增效的服务联动工作,支持创新创业的智库与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应用与推广活动,大力推动川渝两地智慧企业与智能制造企业的交流、分享与合作。
   第七条 川渝企联双方加强党建工作交流,探索新时代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并推动实践。
   第八条 川渝企联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每年举行一次会长级高层会晤或联席会议,适时开展双方各专委会交流协调机制。对备忘录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备忘录指导川渝企联双方的具体业务合作,即在每项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具体协议应以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为基本遵循。本备忘录在双方同意并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前,不能成为或形成对任何一方有约束力的法律责任。川渝企联各方负责按照本备忘录对辖内企业和会员企业家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会(企业家协会)
 2020年10月20日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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