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省级行业协会、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全国企联系统所推出的“中国企业500强及分析报告”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外,也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温家宝总理曾批示要求中企联继续把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好。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连续五年成功地推出了四川企业100强排序与四川企业发展报告,通过与全国企业500强及其它部分省市区企业100强的对比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为社会提供了我省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为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四川企业100强的发布对指导我省企业制订发展战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新闻界以及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广泛关注和肯定,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均做了深入报道,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形象。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在“十一五”期间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企业和产业集群,有效地引导我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我省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及产品,打造优势企业,从而更好地适应并参与市场竞争。按照中企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两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的指导和研究,并加大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09四川企业100强的申报、排序及企业发展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资格
1、2009年四川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四川省境内、2008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及资产经营性公司)都可申报2009年四川企业100强参加排序。
2、总部在北京的中央在川企业,亦可申报参与四川企业100强排序。
3、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为避免重复,则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指标填报
“2009年四川企业100强”排序按照国际通行方式和中企联的统一要求进行,需要填报8项指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从业人数和海外收入,以企业销售或营业收入作为排序依据,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其余指标作全面分析依据。
申报企业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方企业联合会(企协)盖章确认,亦可提交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三、 申报截止日期和程序
申报截至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请各申报企业即日开始申报,填好“申报表”后上报我会。
申报企业可先用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将有关材料报至四川省企联,然后再用信函方式将申报资料原件寄至四川省企联。
四、审定和发布
2009年四川企业100强最终由四川省企联审定确认,并于2009年10月公开向社会发布,届时将组织四川100强企业发展峰会并推出四川企业发展报告。并同时推荐符合申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条件的企业参加全国500强企业排序分析。
申报采用自愿原则,不收取评审费用。
联系部门:省企联研究部
联 系 人:伍晓绯 王菡彧
联系电话:028—85182812 传真:85182812
E- -mail:cnscec@163.com
网 站:www.scec-sce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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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10041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