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 文 件 |
四 川 省 企 业 家 协 会 | |
川企联(2013)27号 |
各市(州)企业主管部门、企联、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将其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强调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充分表明党和政府依靠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
四川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已推荐四川企业参评国家级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中,有63项成果荣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审定并发布了401项四川省级成果。这些成果反映了不同时期企业管理创新的最新经验,对各行业企业加强管理起到了示范和推广作用。四川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与发布工作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研究部(承担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每年4月份开始申报,10月份由省管理创新成果审委会专家进行科学评审,获奖名单在每年一届的四川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发布,使全省企业能够分享一年来管理创新的最新成果,交流管理创新实践的新经验,促进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当前,我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管理创新工作高度重视,许多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也真正意识到管理对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的管理创新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各项工作,也创造了一批优秀的管理创新成果。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深入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的创造与申报工作,加大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传播先进的管理技术、方法和管理理念,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四川省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始2013年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创新性: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技术,创造的优于过去的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应用国内已有的成果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在企业中应用的成功经验。
2、实践性:经过一定时间(一般2年及以上)的实践应用,符合企业发展中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3、效益性:通过成果的应用,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的运行效率。
对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尚未形成现代化管理成果的,亦可与省企联联系,由省企联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和咨询、总结提炼后形成创新成果。
(二)主要内容:
创新成果应紧紧围绕切实加强企业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和改善企业管理的重点进行,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特点,突出以下重点领域:企业通过系统变革实现整体转型升级的经验;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建设的经验 ;运用信息技术全面变革企业管理的经验;员工管理的经验 ;积极贯彻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计和重要的产业政策的经验 ;探索中国式或中国特色管理模式的经验 。
1、申报:企业组织专人按推荐报告(附表)要求认真准备,形成完整的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属集团创造的成果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得超过10人。经领导签字认可后每项成果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以电子文档方式(邮件、拷贝)报送一份。企业在成果的创造过程和形成成果材料的过程中,根据需要,省企联可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咨询和指导。
2、初评:市州或省级行业协会推荐的,由各市州或省级行业企协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领导初评后向省企业联合会推荐报送,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省企联申报。
3、审定:由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对申报、推荐的成果进行审定。
4、成果发布、表彰、奖励:对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进行发布和表彰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对创造单位、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创造成果的人员的奖励办法按国资委改革函(2003)62号文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及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川经企业(2006)68号文件相关精神和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相关奖励办法,由企业或推荐单位根据成果等级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5、推广:采取多种方式(交流会、现场会、研讨会、《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汇编》公开出版发行等)组织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交流。
5、推荐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对于企业管理类的优秀成果(含专著、论文)将由省企联推荐参评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6、推荐申报国家级创新成果:四川省企业联合会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的要求,从获奖的省级成果中择优,并进一步深化和提炼、组织省级鉴定后向国家推荐,并配合做好评审过程中的推介、调研、咨询及联系沟通等工作。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省级管理创新成果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拟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单位请提前与四川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联系。
四、组织审定费:每项申报成果1200元。
联系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研究部
联 系 人:伍晓绯15308197320 舒志宏13096304080
传真/电话:028-85182812 工作邮箱:cnscec@163.com
网站:www.scecea.org 工作QQ 号:493455611
收款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开 户 行:成都银行紫荆北路支行
帐 号:24042012216342000017
通讯地址:成都市紫荆西路58号紫荆名园3栋5楼 邮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