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企联〔2023〕51号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实施健康工程战略”,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指导企业有效落实维护员工健康的主体责任,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奠定坚实基础,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3号)和《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健康企业特色样板。
在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指导下,2020年10月, 中国企业联合会启动“健康中国企业行动”,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健康企业建设特色案例、企业家和职工健康故事征集活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广大企业的充分肯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以来,由我会推荐的四川省企业共12个案例获评全国健康企业建设优秀(特色)案例。
为把健康企业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按照中国企联《关于征集 2023 全国健康企业建设特色案例、健康班组案例、企业家和职工健康达人案例的通知》(中国企联业字〔2023〕25 号)文件要求,我会将继续在四川企业中征集优秀(特色)案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按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并提交我会,我会将遴选部分优秀(特色)案例推荐给中国企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 2023 全国健康企业建设特色案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国爱卫办发[2019]3 号)及附件《健康企业建设规范》,总结自身特色做法,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方向主要包括:职业健康、体育健身、心理健康、营养健康、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文化、女工健康等,建议突出健康企业建设的特色亮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申报的案例已在企业实施满一年以上,且实施效果良好。
3.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4. 我会已发布的案例请勿重复申报。
(三)申报标准
1.积极性:主要领导重视、积极推行并参与,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案例项目实施,主动开展意愿强烈,组织实施有力。
2.生动性:案例特色鲜明,职工广泛参与、普遍受益,有较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反映效果的数据支持,可持续开展。
3.示范性:对其它企业有示范价值并易于推广。
4.完整性:符合各项申报条件,申报文件内容完整规范。
二、征集 2023 健康班组案例
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已经深入到基层,激发起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争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充满活力、争优创优蔚然成风的健康班组案例,成为全国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健康班组案例征集对象:班组整体健康向上,持之以恒开展职业健康、体育健身、心理健康、营养健康、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文化、女工健康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在所在企业表现突出。
三、征集 2023 企业家和职工健康达人案例
(一)企业家健康达人案例征集对象:身先士卒做表率,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重视健康企业建设,带领职工广泛参与健康活动,对健康企业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企业“一把手”领导。申报材料突出具体事迹和相关成果。
(二)职工健康达人案例征集对象: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追求健康人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持之以恒坚持健康工作、生活方式,在自我健康管理、科学健身、合理膳食等方面为其他人做出表率,并带动身边同事开展健康促进的企业各级干部、职工。申报材料突出具体事迹和相关成果。
四、申报方法
(一)推荐申报: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可择优推荐会员企业申报,推荐的企业数量不限,但每家企业申报的健康企业建设特色案例、健康班组案例、企业家健康达人案例、职工健康达人案例分别不超过 1 项(人)。推荐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推荐表(见附件4)。
(二)自行申报:省企联直属会员企业可自行申报,每家企业申报的特色案例、健康班组案例、企业家健康达人案例、职工健康达人案例分别不超过 1 项(人)。
(三)联合申报:企业可与为其健康企业建设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或企业联合申报健康企业建设特色案例。
(四)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2、3),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80906725@qq.com,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申报表。经审核后,我会将择优遴选向中国企联推荐。申报企业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审核发布
(一)申报截止后,中国企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研。
(二)审核结果将由中国企联在网上公示后发布并颁发证书。
(三)中国企联及我会将向有关政府部门和中央媒体推荐予以宣传推广。
(四)申报单位务必保证联络信息准确与渠道畅通,案例发布前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会说明。
(五)在案例申报、推荐和审核过程中,不增加申报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企业索要费用和好处。
(六)征集、发布、推广的日常工作由中国企联健康中国企业行动协调推进办公室负责。
联系部门:会员工作部/四川省企业家健康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恒 13881951069;陈施屹 15908124267
办公电话:028-85173502;85185297
电子邮箱:280906725@qq.com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