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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22-01-17 12:30:27
川企联〔2022〕4 号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省级行业协会,在川异地商会;四川企联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四川省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激发企业家精神,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按照中国企联工作部署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厚植爱国情怀、弘扬创新精神、坚持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拓展国际视野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家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创新驱动,推进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该活动是经国务院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中国企联系统评选表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市(州)、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厂长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二)已被表彰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家,持续发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在推动企业发展与改革中作出新贡献,可再次申报参评。
(三)已被表彰但任职岗位变化后,在新的岗位上业绩突出的企业家。
二、候选人条件和标准
(一)候选人条件
推荐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候选人应在本企业连续任正职满两年及以上,如在本企业连续担任副职满两年且继任正职满一年,视同连续任正职满两年。在上一单位任正职可作任职时间累计。
    2. 在任期间,候选人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未因不履行合同约定等原因在重大或系列诉讼中败诉或受到惩处。
3.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在任期间,候选人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4. 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以上为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也可申报)。
5. 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6. 任职期间,所在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二)候选人标准
1. 爱国敬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带领企业奋力拼搏、力争一流,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
2. 勇于创新: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探索形成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
3. 诚信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违法行为,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
4. 履行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关心关爱员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致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开展产业扶贫及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5. 国际视野:立足四川,提高把握国内、国际市场动向和需求特点的能力,提高把握国际规则能力,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提高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名额与推荐方式
四川省优秀企业家评选,在企业家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如下:
1. 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推荐名额3人(成都市、绵阳市可推荐名额为5人)。
2. 各省级行业协会、在川异地商会,可推荐名额3人。
3. 四川企联副会长可推荐(含自荐)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二级企业正职负责人,可推荐名额2人。
4. 四川企联常务理事可推荐(含自荐)公司主要负责人,可推荐名额1人。
5. 四川企联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本工委理事会成员企业家,可推荐名额1人。
(二)推荐申报有效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以材料寄发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推荐申报材料及要求
1. 四川省优秀企业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二)。申报单位要参照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推荐表填报说明(见附件一)要求认真填写推荐评选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2. 候选人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
(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
(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3. 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 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2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 由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简要说明推荐理由。
6.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每位候选人需提交的候选人业绩材料(3000字以内),候选人业绩简介材料(600字以内),候选人所在企业简介材料(600字以内)及申请推荐表,申请推荐表填写后打印输出,并在相应栏签字盖章。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每位候选人需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材料电子版(均为word版,不盖章);候选人近一年内免冠、彩色红底2寸照片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彩色单人工作照片2张, 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彩色照片5-8张(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所有照片需附10字以内照片内容说明)。
(3)申报材料要求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四川省优秀(杰出)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移动存储设备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280906725@qq.com
(4)电子版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四川企联网www.scecea.org.cn 。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并进行限额通讯投票,同时对候选人及其企业实地考察,形成复审意见及终审候选名单。
(三)终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终审采用差额评选,并经公示程序后,确定本届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及宣传
印发四川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决定,在2022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期间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分管省领导、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及企联领导出席活动并为获表彰企业家颁发金质奖章和证书,评选办公室将对年度优秀企业家群体统一进行展示宣传。
六、有关事项
(一)候选人及所在单位对业绩材料及经营指标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推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推荐、评选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三)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七、推荐申报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商务楼5楼502室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 恒  陈施屹  
电    话:028-85173502;85185297
传    真:028-85185371
邮    箱:280906725@qq.com
 
附件一: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推荐表填报说明
附件二: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申报推荐表
附件三:2021年度四川省优秀企业家候选人业绩基础数据表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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