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省级行业协会;历届四川省优秀企业家所在企业:
自2006年起,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在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企业家”活动的基础上,从已获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中遴选,开展“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评选活动,并在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四川分会场庆典活动上与省优秀企业家同时表彰。获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被视为企业家的省级最高荣誉,同时也将具备由我会推荐为“全国优秀企业家”候选人的基础条件。经研究,我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优中选优。参评企业家必须是已获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的现职企业领导人。已经获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任职岗位变化也可再次申报。
(二)业绩突出。所在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连续五年以上保持持续增长,在行业内处领先水平,参评人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开展循环经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等重大活动,对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企业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三)素质优良。参评企业家具有的知识、能力、水平、素养得到企业界公认,在改革、管理、技术领域具有创新成果,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四)社会责任感强。参评企业及参评人在履行和承担企业应尽的各项社会责任中,认识明确,行动积极,绩效明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受到社会的好评与尊重;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员工、关爱员工、成就员工,得到员工的爱戴与拥护。积极响应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抗击疫情、精准扶贫、产业振兴与推动共同富裕等使命担当中取得明显成效。
二、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并进行限额通讯投票,同时对候选人及其企业实地考察,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终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终审采用差额评选,并经公示程序后,确定本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名单。
三、表彰及宣传
印发四川省杰出企业家表彰决定,并于2022年召开的“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四川分会场”庆典活动上进行表彰,为获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金质奖章和证书。评选办公室将对获奖企业家统一进行展示宣传。
四、申报与推荐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及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原则,认真研究、广泛协商并申报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每位候选人需提交的候选人业绩材料(3000字以内),候选人业绩简介材料(600字以内),候选人所在企业简介材料(600字以内)及申请推荐表(附件二),申请推荐表填写后打印输出,并在相应栏签字盖章。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2. 电子版材料:每位候选人需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材料电子版(均为word版,不盖章);候选人近一年内免冠、彩色红底2寸照片1张(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彩色单人工作照片2张, 反映厂容、厂貌和经营水平的彩色照片5-8张(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所有照片需附10字以内照片内容说明)。
3. 申报材料要求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四川省优秀(杰出)企业家评选办公室,电子版可用移动存储设备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
280906725@qq.com。
4.电子版文件及表格下载地址:四川企联网www.scecea.org.cn 。
五、推荐申报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商务楼5楼502室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张 恒 陈施屹
电 话:028-85173502;85185297
传 真:028-85185371
邮 箱:
280906725@qq.com
附件一:
第十六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候选人申报材料及推荐表填报说明
附件二:
第十六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候选人申报推荐表
附件三:
第十六届四川省杰出企业家候选人业绩基础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