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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品牌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21-12-09 08:43:57
川企联〔2021〕89号
 

市(州)企联、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强国的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行动计划,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新发展格局下,四川品牌因时而变,顺势而为,将以更高水平、更宽广的视野提升品牌质量,锻造更强的国际化品牌。为更好地宣传推广四川企业品牌,总结四川企业品牌最佳实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拟开展四川省优秀品牌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四川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
二、评选对象
凡在四川省注册,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
三、评选奖项
(一)四川省优秀品牌企业
(二)四川省最具潜力品牌企业
四、参选要求
评选总体标准
1.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
2.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纳税额、经济效益等主要指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
3.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同类产品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企业在经营管理、品牌战略、品牌规划、品牌管理、品牌宣传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6.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7.企业勇于担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效益突出。
(二)奖项具体要求
1.四川省优秀品牌企业
企业效益良好,积极引领行业的创新发展,坚持以品牌建设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年营收5亿元以上,近三年实现正盈利。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1申报表。
2.四川省最具潜力品牌企业
经营状况良好,重视品牌建设,拥有巨大的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并且连续三年增长超过15%;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2申报表。
五、评选流程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并根据评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也可由行业协会、商会和专家委员会可择优推荐企业参选。
(二)初审。评选办公室按照评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四川企联官网(scecea.org.cn)公布入围企业名单。
(三)评审。公众投票及专家评审。通过新媒体对候选企业进行公众投票,并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构成的评选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从企业的品牌建设能力、知名度、美誉度、品牌质量、品牌创新力、品牌影响力、品牌活跃度、国际竞争力、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测。企业所获品牌荣誉、主流媒体的报道作为评选的加分项。
公示。获奖企业名单信息将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scecea.org.cn)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宣传推广
获评企业将在“第四届四川品牌大会上颁发荣誉。同时,获评企业将成为“四川品牌建设示范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在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相关品牌荣誉,提升品牌影响力。
七、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申报表加盖公章、相关资质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22562899@qq.com。联系人:余晶晶028-85188521 13408680710
 
附件:“四川省优秀品牌企业”、“四川省最具潜力品牌企业”申报表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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