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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四川企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20-09-24 13:42:11
川企联[2020] 57号

各市州企联、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我会自2005年开始开展“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宣传推广活动以来,已先后宣传推广成都飞机工业集团“航空报国文化”、东方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人和文化”、中国十九冶集团“西部铁军文化”、国电大渡河公司“三同文化”、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中油气矿“攻坚文化”等18家示范单位,引起了企业界、学术界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得到省委、省政府以及广大企业和企业家的充分肯定。
   “示范单位”的企业文化特色鲜明、体系健全、成效显著,在全省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对“示范单位”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一方面促进了“示范单位”的品牌塑造和传播,提高了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另一方面打造了企业文化建设标杆,树立了企业文化典型,为我省企业界提供了可供借鉴的企业文化范例,推动了我省的企业文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新时代企业文化建设典范,引导广大企业学习优秀企业文化建设经验,提高我省企业文化建设水平,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示范单位”宣传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单位”所需条件 
“示范单位”是全省企业文化建设的典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示范单位”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应当符合先进性、系统性、创新性、有效性和示范性的要求。
先进性是指企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反映时代特点和要求;系统性是指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具有较完整的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实施纲要、工作体系、工作机制等;创新性是指企业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和运行体系;有效性是指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发挥了对企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员工对企业文化认知认同度高,企业在客户、社区、政府中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和谐发展;示范性是指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在企业文化的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可供其他企业学习借鉴。
2、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3、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曾荣获全省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项,或者企业的规模实力、利润税收等经营和财务指标位居行业前列,在行业或者全省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企业品牌知名度较高。
二、“示范单位”推荐及材料要求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市州企联、行业协会、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推荐,也可以企业自荐。推荐(自荐)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签署书面推荐意见。
2、企业提交材料包括:(1)《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2)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3)有关企业文化出版物一套(文化手册、制度汇编、案例集、故事集、音像材料等);(4)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统一报送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宣传文化中心(四川省企业文化研究会秘书处)。
3、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报告写作要求:成果报告以文字为主,包括企业简介、企业文化建设背景、主要做法、工作机制、企业文化体系现状和特点、取得的效果、企业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感悟等方面,要突出行业和企业特色,可结合图表、照片等展现;成果报告要求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内容客观详实,字数一般控制在一万字以内。
三、工作程序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宣传文化中心(四川省企业文化研究会秘书处)负责“示范单位”宣传推广活动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对被推荐企业的资格、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2、依据“示范单位”所需条件要求,综合考虑区域、行业、代表性等因素,确定侯选企业。
3、组织专家赴候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和调研指导,总结提炼企业文化成果,开展企业文化测评,形成评估报告。
4、召开“示范单位”专家会议,研究论证候选企业情况,最终确定“示范单位”企业。
5、召开“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现场会”,宣传推广“示范单位”先进经验,组织参会代表学习交流。
四、宣传服务
1、利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服务平台为“示范单位”企业提供信息及专业资源等服务,组织专家团队为“示范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培训等服务。
2、根据“示范单位”的需求,提供企业文化建设课题项目及个性化服务。
3、通过报刊、杂志、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专栏、专题、专版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示范单位”,扩大企业的影响力。
4、推荐“示范单位”申报全国企业文化成果、入选中企联企业文化建设案例库和有关著名高校教学案例库,作为教学交流使用。
5、在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组织的企业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及其它活动中推广“示范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经验。
6、推荐申报全国企业文化最佳实践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雪峰、刘建平
联系电话:(028)85198101,13880456323,15756377641
电子邮箱:837549673@qq.com
地    址:成都市紫荆南路38号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四川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表
(此文件可在四川企业网www.scecea.org或 “四川企联企业文化研究会交流群”QQ群146880733下载)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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